等人走干净了,兰修才关上摇摇欲坠的包厢门,敲了三下窗户。过了好一会儿路易从窗外翻了进来,精疲力尽地瘫在地上。

    “你藏哪了?”兰修问他。

    路易侧身让兰修看他血肉模糊的后背,指指地板。

    原来路易是听见尼德霍格的声音,知道他谨慎,于是趁着车子到站停靠的间隙躲在了车底,后来火车开动了,差点被强气流卷进车轮下,挣扎了半天才爬上来。这也是幸好北地的火车底盘高,要是天~朝的动车,现在已经可以入土了。

    兰修从包里找出绷带止血剂,扔给路易,那些是兰修常备的。

    路易歇了一会,才慢动作爬起来脱下身上的铠甲,自己包扎肩膀上的伤口。他肩膀有上一个血洞,兰修一眼认出那是枪伤。

    伤口在背后,路易不方便取子弹,只是笨手笨脚的止血,不熟练的动作看得兰修直皱眉。

    他拍拍路易肩膀,示意他一边歇着,又拿出自己随身的小刀,用碘酒洗了洗,等到要动手的时候,兰修顿了顿,观察了一下伤口大小现状,调整了一下握刀的姿势。

    一别好多年,路易对兰修的印象还停留在他七八岁的时候,那个怕疼怕血还怕黑的小兰修,冬至时一群孩子撒欢出去逮雪兔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看着小兔子腿上的伤口哭得眼泪啪嗒响。这样的兰修,胆怯的好像金碧辉煌教堂里豢养的白鸽,见不得一点血腥,路易怎么也不敢想象他面不改色帮自己划开伤口,在血肉骨头之间找子弹的场景。

    路易久等不到刀子入肉的疼痛,不由转身安慰他道,“害怕血就不要取,我还能忍……”

    说还没有说完,后颈被猛击了一下,路易当场就愣住了,摸着胀痛的后脑勺呆呆地看着兰修,“兰修,你、你干什么?”

    兰修还拿着刀,刚刚就是用刀把给了路易一下,听见路易质问,他沉默了一下,“没有麻醉,我刚刚准备打晕你……”

    路易少见的沉默了,过了好一会才找到语言,“不用麻醉,你就这样做吧。以后……少看点电视。”

    兰修刚刚丢了一个大脸,但是他脸皮厚,若无其事地给路易取子弹,先是用消毒过的刀刃割开皮肉,在血肉里翻找到那枚要命的子弹,然后用镊子夹出弹片。子弹打进肩膀的时候受到阻力碎成三片,这只是其中一片。

    兰修看路易疼的厉害,于是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一枪打的很准,正好从你盔甲缝隙打进去。是那个叫灰影的人做的?”

    灰影背着一杆狙击~枪,兰修对他印象很深刻。从他利落的身手和专注的眼神来看,明显是受到过专业训练。兰修猜测是他发出那惊艳一枪。

    路易脊背一僵,神情低落,“不是他……不是灰影……实际上……是尼德霍格。”

    尼德霍格?

    兰修诧异,没想到他居然还有这样的好身手。只是想起他气势汹汹跑来搜查逃犯的样子,一个北地掌权人,又是亲自动手又是纡尊降贵搜查,是不是太闲了一点?

    “你干了什么,他这么执着的追着你不放?”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路易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低地回答。“他倒行逆施,挑起争戈,已经让北地和其他国走向对立,我不能看着他带着北地一起走向不归路。”

    兰修专注在伤口里找弹片,“你对他真是了解。”

    路易微微一笑,银色的眉梢上扬,眼睛弯成月牙型,这个熟悉的笑容让兰修回想起记忆中的领家小哥哥路易。

    “当然熟悉,因为他……是父亲唯一的学生,我们曾经是兄弟,一起学习换装,一起练习枪法。”路易合上眼睛,壁炉跳跃的火光映照出三个人的长长影子,然后他睁开眼,一切回忆都湮灭无声。他在心里默念无名骑士的宣言,无名无情无过去,胸口却像是被巨石沉甸甸压住,“成年那一年,我们一起跪在父亲面前,由他为我们举行骑士的加冕。你不知道,父亲有多喜欢尼德霍格,比他曾经喜欢你也分毫不差,他经常说尼德霍格是他见过唯一一个完全继承了骑士大无畏牺牲精神的人。”

    路易的耳边仿佛还可以听见那天呼啸的风,还有风中父亲庄严的声音:尼德霍格,尼德霍格,从今天起,你将成为王城的利刃与盾牌,守护北地的荣耀。

    “后来呢?”

    路易沉默,火车前进的声音回响在车厢里,“后来,父亲死了。”

    然后尼德霍格也好,自己也好,一切都变了。

    兰修骤然失语。

    路易的父亲是一个长相英挺的男人,心里藏着说不尽的英雄故事。他养着很多马,细心照料他们。每年冬天,就骑着最漂亮的那匹白马穿行在林间,马背上还带着路易和兰修。兰修喜欢喊他,奥德赛大叔,因为兰修最喜欢他说的英雄奥德赛的故事。

    后来北地内乱,政权分裂,各自割据,奥德赛大叔秘密资助北地军团。兰修看见他的时间越来越短,越来越短。

    终于在一个傍晚,奥德赛大叔全身湿漉漉的回来了,他喝了酒,踉跄地撞到了大门,然后狼狈地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又哭又笑。兰修害怕地躲在路易身后,听见奥德赛大叔说,“还不够……还不够!”

    第二天他就开始在各国间走私毛皮,由此积攒了一大笔钱财,迅速搬走了,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在唾骂他的无情无义,为了利益放弃了骑士精神。

    只有兰修的母亲曲清音曾经叹息过,“难以善终,何苦何苦?”

    那些故事里的冰与火之歌是如此恢宏,可是当现实里上演这些故事时,兰修才明白,英雄的诞生是需要无数人死亡铺垫的。甚至连英雄自己也未必像故事中那样happy ending。

    路易不想多提这些,转移话题,“你呢?你为什么要参军?我记得你的梦想是成为七国第一搭配师,为什么放弃了梦想?”

    他提起换装,语气庄严严肃,透露出难以言喻的虔诚。他显然对兰修轻易放弃换装,却选了一条血腥之路有所不满。

    兰修用镊子拨开肌肉,小心拨了拨嵌在里面的弹片,“因为我杀了人,坐过牢。你们不是经常说犯罪的人灵魂肮脏,不被允许进行搭配换装。”

    路易猛地转身握住兰修的手腕,镊子插进了肉里,兰修赶快拿纱布擦去血迹,路易却好像一点没有感觉到疼痛,“是……怎么回事?我绝对不会相信你杀人,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可能粘上血,只有你不可能!”

    兰修自嘲的笑了笑,“杀没杀过人重要吗?只要大多数人认为我杀了就已经可以了。”

    “那些人……冤枉你?”他眼睛里的担忧是不能做假的,会为别人的幸福而高兴,为别人的不幸而伤心,这就是路易。

    “路易,说实话,曲兰修曾经怨恨过你。”兰修口中的兰修是原来那个外表纤弱内心倔强的少年,他解开手腕处的纽扣,让路易看他的左手腕,白皙的皮肤可以看见一块一块参差不齐的疤痕覆盖在动脉那里,兰修从来没有让人看过这些伤疤,就连艾瑞克和曲清音都不知道。可是兰修愿意展现给路易看,因为这是来自死去的少年曲兰修的愿望。

    路易送他一个海螺项链,承诺兰修只要遇到困难,他一定会出现。可是一天天过去了,一年年过去了,路易有自己的责任,自己的梦想,于是童年时的小伙伴只占据了他心中很小很小的一个角落。

    可是曲兰修却是真的相信了,在他割脉自杀时,一直用沾着血的嘴唇拼命吹那个海螺。悠长细弱的声音像是远隔一方的海浪声,回荡在空荡荡的审讯室。一直到死,曲兰修再也没有见过邻居家的小哥哥路易。

    一直期盼的人总是不来,渐渐就不会期盼,再到后来,期盼本身也变成了可憎的东西。

    曲兰修就是怀着这样永远不会到来的期盼死去的。别人只是随口一说,可是他却当真了。

    天底下最让人难受的就是,我把你当成很重要的人,在你的生命里我却只是萍水相逢,匆匆过客。

    路易错愕,以他的性格,永远想不到为什么曲兰修会恨他。他要追求和保护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不得不一边走一边抛弃。随后他想到殉国的绫罗,他自行断绝了和绫罗的联系,一句解释也没有给,让她空等三年,只因为无名骑士不能有爱,他赶走送信的青鸟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那就是他们最后一次联络。绫罗已死,可是青鸟清越凄绝的声音一直萦绕在他耳畔。“我不知道,兰修……对不起……”

    “说那些有什么用?你没有伤害过我,没有鄙视过我,也没有在我落难时践踏我,你只是让我空等一场,仅此而已。”

    动荡的车厢里,兰修的脸逐渐与绫罗重合,只是空等一场,却不知道,等待多么令人失望。

    兰修把最后一枚弹片取出来,用一块手帕包住,递给路易,“留着吧,他们曾经是你身体的一部分。”

    火车拉长了鸣笛,车窗外的景物从模糊到清晰,最后火车停了下来,车厢里响起喧闹,乘客提着行李,归家或者离家,从小小一个火车站分散到四面八方。

    兰修也带着自己的行李,朝路易告别,他不明白路易脸上的悲伤是因何而来。他觉得,就算是曾经的曲兰修站在这里,恐怕也无法猜出路易的内心,时间终究冲淡了他们之间的默契,记忆也在逐渐流失。只是他并不想去探究太多,原主曲兰修最重要的朋友不一定就是兰修最重要的朋友,他只要做好他自己就好。

    兰修下了火车,潇洒地挥了挥手,很快消失在地平线上。

    路易孤零零坐在车厢里,他身上的伤口已经细心包扎,可是看着车窗外久别重逢拥抱的情侣,还是觉得全身都在痛。

    无名骑士,舍弃过去,舍弃名字,舍弃所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