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军的家乡,叫郑家村,全村三百余户,大部分都姓郑,虽然距离s市路程并不遥远,但由于村里没有什么矿产资源,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庄稼和外出务工。九几年的时候,村里还非常贫困。
“军伢子,回来了呀,你妈妈盼你盼急了呢。”
“郑军,饿了吧,到我家来吃饭吧。”
……
村人看到郑军骑车回来了,一个个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根据记忆中的印象,郑军一一笑着跟他们回话。郑军成绩优秀,在学校历来都是全校第一,村里的人早已经将他看成了准大学生,前程远大,因此对他格外热情。
前世郑军最终还是没能够考上大学,然而,也就是这些对他热情无比的乡亲们,像翻书般变了脸,在他父母背后指指点点,幸灾乐祸。更有甚者,那位刚刚殷勤地邀请他去吃饭的婶婶,更是当着他父母亲的面,说郑家的祖坟风水不好,出不了人才。郑军的母亲,为这事气得三天都没有吃下饭。
世态炎凉,可见一斑。
当然,以郑军现在的心态与见识,还不屑与这些人计较。再说了,嫌贫爱富、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华夏国人中普遍存在,也不能够怪乡亲们素质低下。
郑军脸上笑容灿烂,神情举止与往日相比并无异常,村人自然看不出这个高中生的躯体中,隐藏着的是一个成熟强大的灵魂。
然而,郑军内心,却远不如表面那么轻松。
看着那久违了却镂刻在灵魂深处的山山水水,看着那久远了却鲜活依旧的音容笑貌,郑军茫然失措,感觉这一切恍然如梦。
我是真的重生过来了,还是说,那所谓的十余年的荒唐生活,都只是一场梦,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高一的学生?
庄周梦蝶,还是蝶变庄生?
郑家村是他的根,是他灵魂最深处的休憩地,他在这里呱呱诞生,在这里茁壮成长。这山山水水之间,他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哺育了他人生最初的梦想,包容了他的年少无知、浅薄轻狂。
既然重生了,老子就得好好地活一回,决不让这世留下任何一个遗憾!
郑军很快就清醒过来了,自从前世走上黑道起,他就彻底改变了多愁伤感的缺点。
郑军的家,是一座泥砖砌就的瓦房,还是他爷爷在世的时候建造的,算的上是村里最老的房子了。
泥砖的制作工艺非常简单,把泥巴和稀放进模子里,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干结后就直接投入使用。这样的砌体,当然不会很牢固,但由于成本低廉,解放初期很多贫困的农村建的都是泥砖房。
尽管住惯了高级别墅,看见这栋简陋的房子,郑军心头还是一热。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爸爸,妈妈,我回来了!”
匆匆忙忙地锁好了自行车,郑军心急火燎地朝屋内奔去。他迫切地想看看十几年前的父亲母亲,究竟是什么样子。
“军伢子回来了啊,饭和菜在锅内给你热着呢,自己吃吧。”
郑母正在剁猪草,她伸出手来擦了一把额头汗水,抬头对郑军说道。
现在的郑母,四十刚刚出头,可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额头上,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皱纹,一双眼睛更是因为过度操劳而显得黯淡无光。
郑军鼻子一酸,他听村里人讲过,母亲年轻的时候是村里最俏的媳妇。但自从进入郑家的第一天起,就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先是还爷爷奶奶治病欠下的债务,之后又咬牙供郑军读书。而郑父又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只知道诚诚恳恳地开垦那几亩薄田。然而这年头粮食并不值钱,加之郑家的田分得不好,一干旱就缺水。家里唯一像样点的收入,就是郑母每年养的几头猪了。郑军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着落在这几头猪上。
这样的日子,郑母一过就是二十来年,怎么能够不老呢。
“怎么不吃饭呢?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
见郑军站着不动,埋头剁猪草的郑母抬头问道。
“没,没事,”郑军悄悄擦拭去眼角的泪水,抬头四处看了看,笑着问道:“妈妈,爸爸哪里去了?怎么没看到他呢?”
话刚出口,郑军就知道这个问题有点多余了,郑父这个时候肯定是在外面干农活,郑父是一个勤奋的人,起早贪黑地经营着家里那几亩薄田,有时为了节省时间,连中饭都不回来吃。
“妈妈,你们以后就别这么辛苦了,读书的钱和家里欠下的债,我来想办法。”
“你现在还在读书,有什么办法啊?家里的事情你不用管,安心读好你的书就成了。”
郑母怎么会相信儿子有什么办法呢,她说了几句,又开始喋喋不休了:
“崽啊,只要你好好读书,爸爸妈妈再累心里也是甜的。爸爸妈妈没有文化,才过得这么苦,你考上一所好大学,跳出农门,就不用吃这些苦了……”
在那个时候,大家都说考大学是跳出农门,当时改革开放虽然好些年了,但是这股风,在s市的农村还没有普及,村人出去打工的都是少数,在大部分人眼里,考上大学才是唯一出路。
郑父郑母是传统的人,这种观念在他们心里更是根深蒂固。前世郑军没考上大学,他们耿耿于怀,在村里抬不起头做人。到得后来,郑军做了m城的老大,香车美人,纸醉金迷,生活豪华奢靡,成就早已远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名牌大学生所能够所能够达到的高度。但即使如此,郑父郑母仍然过的不快乐,觉得儿子当年若是考上大学该有多好。
“妈妈,你放心,我一定会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
郑军响亮地回答道,哪怕读大学对他而言毫无用处,他也会努力去考,不为别的,就为了偿还父母亲的心愿。
“嗯,好儿子。”郑母眼睛中放出了异彩,停下了手中活计,说道:“是地,我的儿子,要考就考全国最好的大学,那样妈妈做梦都会笑的。郑军,我们家里穷,吃住比不上人家,也不和人家比,我们比文化,我们人穷志不穷……”
郑母又开始了她那娴熟的三字经,前世郑军虽然口头不说,心里却对母亲这一套很烦,他觉得自己之所以那么自卑,完全是因为郑母从小给他灌输自家家境比不上人家引起的。尤其是因为自卑而与杜雨馨失之交臂的那段日子里,他心里还隐隐约约地怪上了自己的母亲。
这世郑军听到这些话却感觉说不出的亲切。一边和郑母说着话,一边匆匆忙忙地扒完了饭,郑军拿起香烟,去找表嫂去了。
表嫂家的房子,建在郑家村唯一一所小学的隔壁。这里人流比较集中,表嫂那家小卖店的生意红红火火。
表嫂名叫叶倩思,今年二十五岁,皮肤白白净净,丰腴的前身,纤细的腰身,高耸的臀部,姿色动人,是前世郑军青少年时期长期的yy对象。
因为是双休日,又临近傍晚了,学校附近空荡荡的,看不到什么人,郑军到来时,叶倩思正趴在商店的柜台上睡觉,细微的鼾声传入了郑军的耳朵中,批肩的秀发在微风中微微拂动着,这情景,自有一股恬静气息。
原本想打招呼的郑军立刻闭上了嘴巴,他警惕地抬头四顾,四下里悄无人烟,落针可闻。
其时正是黄昏,一抹斜阳挂在天际,将郑军的脸庞染得通红;凉风习习,带来了田野新翻泥土的气息,潮湿,沉闷,挑弄着郑军躁动的神经。
一股不合时宜的冲动涌上郑军心头,他的心怦怦直跳起来,屏住气息,摄手摄脚地朝叶倩思走近。每多走一步,他的心跳就速度就多增加几分。
郑家村毕竟不比s市一中,在一中,郑军可以肆无忌惮的乱来,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但郑家村不行,郑军不在乎,郑军的父母在乎。
但是郑军抑制不住自己的脚步,在这片静寂的天地里,长期以来的暗恋对象沉睡正酣,而这个暗恋对象,是和自己有亲戚关系的表嫂,一旦事情曝光,不但自己,连自己的父母,以及表嫂,表哥,都在变成万夫所指,在村里从此抬不起头做人。但也是这样,就越有一股禁忌的刺激。
近了,更近了!
终于,郑军走到了叶倩思的身前。这短短的几米距离,耗费了郑军几乎全部的精力。
要命!
叶倩思今天穿的是一件浅绿色的低领T恤,她两只柔软的手臂支撑在柜台上,身子前倾着,胸部一大片胜雪的肌肤以及深邃的ru沟落入了郑军的视线之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