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原始社会》 第1章 第一章 原始社会 他上身赤裸,下面只穿着一条用兽皮制成的短裙,脖子挂了圈未经雕琢的宝石饰品项链,脸上涂着不知名的油彩,没有鞋子,也说不出完整的单词。 只是听见他突然低吼一声,数十个甚至连遮羞都不懂的野人拿着劣制长矛出现了,我这才肯定以及确定,自己来到了原始时代。 人类,尚未开化,更不会有自己的文明。 自传卷一 林修彻底愣住了,那矛尖虽然只是被磨尖了的石头而已,但上面传来的血腥气息还是令人不得不心生畏惧。 自从六天前,林修发现自己死而复生,并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后,便开始了周而复始的思维短路。 首先,这里没有任何现代化的痕迹,水很清很甜,各种树木高耸入云,稀奇古怪的动物更是数不胜数;最不可思议的是,天上居然有两个太阳 难道自己已经来到天堂 林修很快便否定了自己这个愚蠢的想法,即便生前也做了不少好事,但天堂肯定不会只有一个人存在。 穿越只有这个说法比较靠谱了,毕竟宇宙那么大,存在相似的平行空间也不是什么解释不通的事情。 没有武器打猎,但树上那些野果足以填饱肚子了,至少香蕉苹果这些熟悉的食物是不会有毒的。 林修找到了一个绝佳的生存地点,这片森林很大,要想短时间内绕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休息场所便是首先需要考虑的。 小溪从林间缓缓流过,往里面稍微走几十米便有很多果树,难能可贵的是,旁边居然还有个天然的石洞,在里面铺上一堆野草睡觉的感觉,那叫真舒服。 安静的生活仅仅持续了三天,林修一觉醒来,正准备继续探索这个神秘的世界,却发现小溪旁边正蹲着一个人在喝水 没错,确实是人类,虽然他的装束令人失望,那显然是原始人的打扮,对于是否能与其沟通,林修没有抱任何希望。 “”果然,这个脖子上挂着宝石项链的原始人,几乎说不出完整的音节单词,像是个好笑的结巴,神情却严肃无比。 林修猜也猜得到,对方肯定是想表达惊讶、疑问等等意思,但自己前世翻译的身份,用了十多种问候语,都没能得到回应。 原始人的耐心终于被消耗殆尽,随着一声低吼,林修便陷入了极度危险的境地。 看来,他的地位不低,起码是个小部落的首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声更大的怒吼响起,那种震慑山林的气势显然不是人类所能拥有,大型野兽 见众原始人纷纷脸色发白,林修更是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首领很迅速地做出了决定,他比了个简单的手势,林修便被几根长矛顶住了腰部,看来,他们是想逃跑,至少不会选择现在杀掉自己。 林修很老实地举起双手,大步往前,那是什么野兽,像是老虎 老虎号称万兽之王绝对不是吹出来的,就凭这些营养不良、武器粗劣的原始人,与之对战绝对是一掌被拍死的份。 好在他们似乎也有自知之明,没有在这过多停留,一行人以极快的速度钻进了河对面的密林;那个神秘的野兽始终没有露面,只是不停地在怒吼,直到走出了大概一百多米远,才渐渐听不到它的声音。 又继续走了很远,林修发现自己虽然穿了鞋子,但速度却远远不及这些原始人,显然,要不是为了等自己,他们可以更快。那些看起来脚板发麻的石子、树枝,根本就不能阻挡原始人的迅速行走,特别是几个体格魁梧的,更是直接将树枝踩断没进土里。 身体素质果然不是现代人能够比的,只是不知道他们的智商如何 幸好,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很野蛮无理的种族,而且也有着同样黑色的眼睛,只要能找到办法沟通,自己就能获得生存的权利,甚至得到他们的认可。 林修细心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这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语言交流完全是多余。 虽然那个首领也会说一些意义不明的音节,但这些原始人最常用的交流方式,还是手势,而且比较浅显易懂。 例如首领口渴了,就会做一个手虚握圈往嘴巴倒的手势,然后马上就会有人奉上水袋。指向某个方向,再指指眼睛,意思就是命令去那个方向探查,诸如此类,至少没有哑巴的手语那么复杂。 原始森林中无疑有着数不清的危险存在,就单单是那些五彩斑斓的毒蛇应付起来已经够吃力了,它总是能出现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把你吓个半死。 原始人也知道它们不好惹,所以走走停停,东绕西转,把林修搞得晕头转向;再加上有两个太阳的原因,天气特别的热,所以这会已经是大汗淋漓。 但首领却丝毫没有要休息的意思,就当林修忍不住要再次试着和他沟通沟通之时,目的地终于到了。 这是一个部落 穿过了心惊胆跳的森林,映入眼帘的是一派祥和的景象,绿绿的草地,缓缓流淌的小溪,甚至有一间芭蕉叶、木片竹子搭成的简陋房屋;牛羊在悠闲地行走,兔子、猫狗完全不害怕人类,甚至愉快地和小孩在玩耍。 林修注意到,部落里的女性非常多,而且男人都非常尊重她们,莫非是母系氏社会 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女性担任采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劳动。 看来他们的分工已经非常明确,但可惜,这个部落还处于很低级的文明阶段,不但没有火,也不会圈养动物,更别提文字语言了。 幸好,他们还懂得一点穿衣遮羞。 被两个壮汉押向那唯一的“房屋”,林修知道好戏上演了,他们一定是要带自己去见部落真正的首领,以决定如何处置。 哦,老天保佑,这竟然是个美女 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她只能算是长得清秀,但在一群皮肤黝黑、发育良莠不齐的原始人中间,已经算是鹤立鸡群。 她的皮肤比较白,显然是因为地位超群,而不用参加劳作。面前摆满了瓜果,就那么慵懒地躺在一张不知是什么动物做成的皮毯子上。 对于众人的到来,她似乎在颇为无聊的生活中找到了乐趣,手轻轻一挥,林修便被壮汉推到了她跟前。 林修此刻却忽然忘记了害怕,脑中浮现出不合时宜的念头,在这蛮荒大陆上出现自己这样的美男子,岂不是会那个什么尽什么人亡ps:新书上传,求支持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章 崇拜 林修并没有高估自己的魅力,反而还看低了那么一点。 美女,就暂且叫她女王吧。 在欣赏了林修与众不同的外貌之后,她低声说了几个音节,然后比了几个很难懂的手势,接着那些原始人便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林修还正在犹豫,万一这个女王要自己侍寝,到底要不要上呢 上,那肯定就能逃过此劫,说不定还能在这个部落里混得风生水起。但世界上第一个面首、小白脸这样的称号,林修自认是受不起。 不上,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 可是女王却并没有这个意思,林修再度被押出了小屋,接着便看到几个人已经在不远处弄着木头,那玩意的形状,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拙劣的十字架。 难道是什么图腾 林修突然意识到不好,这确实是个图腾或者吉祥物之类的东西,但肯定会和自己有关他们要把自己绑到上面去 老子可不是耶稣 “喂喂喂,你们搞错了,我不是耶和华,不用那么崇拜我的,放我走吧真的,我保证以后永远不出现在你们的面前。哎,再推我就生气了啊”林修顾不得那么多了,便开始喋喋不休地与原始人交流起来。 尽管林修一再抗议,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原始人还是用拧得结实无比的草绳把他绑到了木桩子上,而且吊得高高的,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原始人对于图腾的信仰还是很虔诚的,每当有人路过这根木桩,都会自觉地行注目礼,以及微微鞠躬。 悲剧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林修也不知道是几点钟,反正天已经全黑了,这个黑是真的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月亮,只有那些发出黯淡光芒的小星星。 那些原始人似乎在举行一个重要的仪式,静静地盘腿坐在地上,围成一圈,就连女王也不例外,只不过她是坐在中心而已。 林修这才有机会看到部落的规模,大概有一百多人,其中大多数是女性,除去老人小孩,青壮年男性不到三十人。 之前在森林中遇到的男性首领,担任着队长一类的职务,应该是专门负责捕猎和巡逻任务的,此时却没有见着他,不知去了哪里。 “你们要绑我到什么时候,放我下来好不好,我都一天没吃东西没喝水了”林修觉得肚子空空的,本来来到这个世界后便一直营养不良,现在又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简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 女王淡淡地看了林修一眼,并没有说话。 这时,那个男性首领终于出现,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一见此人,林修便觉得对方不同寻常,因为即使是男性首领身上,都没有佩戴他那么多挂饰。 在原始社会中,一个人佩戴的挂饰多少,往往象征着地位尊崇。那个女王身上,便全部都是闪闪发光的宝石,这要拿到后世,每样都价值连城。 老人果然径直走到了女王面前,也盘腿坐下,两人在用手势交流,时不时还会看向林修这边。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那个老人才站了起来,慢慢地走到木桩前,林修见状,哪肯放过机会,又大声说道:“放我下去,我是你们的朋友,朋友知道吗不是敌人” 老人肯定是没有听懂林修的话,但他却真的挥手示意两个壮汉把林修放了下来,然后示意林修坐在地上,眼睛死死盯着他,始终没有离开过半秒。 “老人家,我真的没有恶意。甚至我自己也不知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方,所以,你们完全可以放心,我不会给你们的部落带来任何灾难。”林修舒展了下身体,又试图和这个看起来地位不低的老人沟通。 老人用食指指了指林修,又摊开双手比了几个方向,嘴里发出不明意义的音节。 林修暗自琢磨,可能对方是在问自己从哪里来,于是灵机一动,便也有样学样。先是指了下自己,然后又指了指天上。 这个意思你应该懂吧,我是从天上来的人 林修没办法了,只能编织这么一个谎言,因为这可能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在大学的时候,林修虽然经常挂科,但还是从历史老师那学到了一些知识。原始人类求助于一种超自然的神灵保护自己,图腾是受到一种假设的祖先受到崇拜,这是寻求与自己有血肉关系的祖先保护。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状况,其根源在于生产力不发达,对未知的食物非常恐惧,以及对大自然的一无所知。 当他们遇到无法理解的现象时,便会转移到神灵一说,以找到心理平衡与解脱。 林修的冒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可以明显看到面前的老人神色一变,虽然没有纳头便拜,但可以感觉到对方内心的震惊。 这是个好的转变,也许是因为原始人都比较单纯好骗,林修马上得到了极高的待遇,竟然直接住进了女王的专属“皇宫”里 第二天一早,老人便叫醒林修,打扰了他的好梦。 虽然睡在同一个屋子里,但林修昨晚没有任何僭越之心,主要是安全问题还没解决,哪有心思想那是,所以两人只是一人在一张皮摊子上安静地睡觉而已。 老人这么早拜访,自然是有事,而且事情还很是出乎林修意料,他竟然拿来了文字 说这是文字还有点夸张,那张羊皮卷上画着一些类似文字的符号,就像是甲骨文,不对,是象形文字。 比如天上的太阳,就用一个圆圈加一点来表示,下雨便是六个点,看起来很简单,但由于沟通不便,老人整整花了一个上午时间,才把这十几个象形文字用手势表达出来。 林修有些好笑,也觉得很无聊,却不敢打断老人的表演。 问题是,这些文字是从哪里来的难道已经有能造字的伟人诞生了 古老的中国历史,上古传说中,仓颉正是这种象形文字的创造者。 人类文明的发源,离不开文字,有了文字,才能让不同语言间的人能够沟通,甚至碰撞出更激烈、更智慧的火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章 造字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老人拿来这张羊皮卷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辨别自己是不是神灵,或者是圣人。 林修微微一笑,随手拿起地上的树枝,便在地上画出了十几个不同的象形文字。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只要稍微动点脑筋,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类从此由蛮荒岁月转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惊,此刻他就算再不开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于是立刻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磕头,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计得磕出血才肯罢休。 但无论林修怎么试着询问,却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显然也不知道这张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么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里最珍贵的宝贝。 林修的地位瞬间被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这回部落里的人看见他不仅是崇拜,更多的是带着敬畏眼神。 老人虽然认得几个象形文字,却也仅仅是好认的那几个而已,所以他很是费劲地解释了一个多小时,林修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让自己教给部落里的原始人认字 文字是人类的知识传递,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载体,显然,老人已经意识到了文字的重要性;从这点上来说,他已经算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们认字,肯定会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但另一方面,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之难。 林修自认为,自己除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能背全,其他任何一种文字,都不能完全记下来,包括汉字。 汉字太多了,汉字是语素文字,总数非常庞大。汉字总共有多少字到目前为止,恐怕没人能够答得上来精确的数字,更没有人说自己能全部认完。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原始部落里的人,明显是属于汉字文化系,也就是说,在地球上,他们就是华夏的老祖宗,所以教授他们英文,显然是行不通的。 而且林修也不愿意教他们英文,那多扯淡啊 还有个问题,教授文字,并不是只要让他们知道这个字的读音而已,是要让他们懂得这个字的意思,并且能灵活运用。 林修不知道这群原始人的智商如何,人类进化起源于类人猿,从灵长类经过漫长的进化过程一步一步发展而来。经历了猿人类、原始人类、智人类、现代类四个阶段。 他们应该是属于智人类,介于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之间,会制作一些简单的工具,懂得遮羞,但尚未发明火,更不会记事,不懂伦理道德。 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林修自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厉害的能力可以使他们加速几百倍进化,只能尽力而已。 但这自己死后重生,本来就是不符合科学的事实,更别说头顶上的两个太阳了。 来到部落的第三天,林修充当起了老师的角色,更确切地说是圣人,神灵 老人安排那个男性首领,给林修另外搭建了一间“房子”,勉强能挡风避雨,并且不用劳作,这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 就连男性首领自己,也是就地而眠,每天都要进森林里捕猎。 上课就安排在这屋里,本来林修是想批量制造,但效果却非常不好,他发现这帮原始人还真是得了多动症,只要多人聚集在一起,基本就不能静下来。 于是林修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单个地进行重点培训,第一个徒弟,当然就是那老人。 老人的智商应该达到了一个不错的高度,林修画出的大部分象形文字,他都能知道一点,要知道这可是林修自创的象形文字,并非正版 不过,也许正版的就是这样呢林修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还是挺丰富的,能想出这么多字,算了下起码也有一百多个,这个上课的过程,不但学生累,自己也很累。 比如吃东西的吃,林修就想了半天,这个字是极其常用的,人类几乎每隔几个小时都能用到,而且很容易表达出一丝。 林修先是画了一个圈,代替那个口字,然后又画了个简单的人,代替自己,下面是个象形的嘴巴,代替乙字,就这样吃字出来了。 不但是文字,林修的野心在教授过程中慢慢地膨胀起来,既然自己可以教他们写字认字,那么干脆连语言也一起教了吧,这样沟通起来就更加不是问题了。 有了文字当先,其实语言并不是很难的问题,这些原始人看起来就像是地球的东亚人,再加上象形文字和汉字都为语素文字,所以老人很快就能读出每个字的读音,并能和字对上号。 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了半个多月,林修没有想到自己的工作量是如此的大,这段时间里,自己教授了老人将近200个常用字,其中有大半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他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出师了,甚至可以将文字连成简单的语句,虽然是断断续续的,但林修起码能和他简单沟通。 “吃,神。”老人尊敬地端上几个瓜果,和兔子肉。 林修点点头,很是郁闷地说:“我不吃那个。” 所谓兔子肉,听起来很鲜美,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这里没有火所以都是吃生肉,本来这种可爱的小动物林修就不忍心吃,生吃更加是噩梦。 但林修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比如传说中的钻木取火。 但试过几十次之后,林修便彻底绝望了,什么鸟,这根本就不可能办到 几乎每个人都听说过钻木取火对于人类的意义,但事实是绝大多数的人都只是知道这个词而已,一辈子也见不到一次,就别说自己实验了。 老人很快便发现了林修这个奇怪的举动,毕竟在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隐私可言的,所以他旁观了几次之后,便也跟着实验起来了。 在他看来,林修就是神,神在做的事,他也必须得做 老人不知道火是什么,在一个下大雨的晚上,林修指着天上的雷电,含糊不清地解释了火的意思,也没管他听没听懂。 老人加入进来,也带了几个青年男子,这几个现在已经变成了他的学生,林修当然没有时间一个个地去教,所以第一个徒弟选择老人,也是早就想好了的。 有了这些生力军,林修觉得自己怎么也不能放弃,于是又动起脑筋来。 这些原始人的体力和耐力,以及爆发力,真是自己不能比的,林修终于在一个无聊的夜晚看到了希望,竟然真的有人钻出了火星 林修认为自己绝对没有烟花,那是火星,虽然只是一点点,只是一瞬间,但足以证明钻木取火不仅仅是传说而已 没文化真可怕,林修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那个火星只是持续了大概半秒钟时间,根本就留不下来。 很多人可能以为钻木取火就是直接钻出火苗来,但估计这很难行得通,林修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引火物,就是要抓住火星出现那个瞬间,点燃希望之火 看着被钻出来的木屑,林修笑了,一个想法已经在心里有了雏形。 首先得准备一个干燥的木板,这不是什么难事,找那些干枯的大树枝,用石头削个平面出来。 在木板靠近边缘的位置,挖个钻坑,钻坑旁边还必须挖个槽子,这就是引火槽,引火槽里放一些已经刮好的木屑,做引火之用。 只要能钻出火星,掉到这些木屑上,那么生火就成功了一半。 把引火物铺在槽的下面,这就可以开始钻了,得有思想准备,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非常的累人,有时候努力了很久却连个屁也没有。 之所以最后能有火星,就是靠不断的摩擦一点一点的积攒热量,要是中间停顿,或者钻杆总是离开钻坑暴露在空气中,肯定会浪费不少的热量,甚至于需要从头再来。 另外,林修觉得自己也选错了时间,既然是要靠热量起火,那么这事肯定不能在晚上做,这个世界不是有两个太阳吗,如此好的基础条件不利用太可惜了。 老人对于林修要全部青壮年一起钻木取火还是颇有异议的,因为他觉得捕猎填饱肚子才是天大的事,不过他也没有反对。 热热闹闹的取火大会召开了,林修坐在所有人的中间,眼睛一下也不敢眨,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火星就冒出来了。就算点燃了槽下面的木屑,还必须用那丁点的火种来点燃准备好的枯树枝。 他们不懂得火的意义,甚至身为火是不祥之物,比如打雷闪电之时,这些原始人都会非常害怕,他们认为这是天神降下的灾难。 林修可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口舌之欲,火绝对是人类进化的关键所在 在地球上,人类最开始是使用自然火,而后想到的自己生火;在这里,如果没有自己,他们恐怕永远都不会与火有关。 人类对火的认识、使用和掌握,是人类认识自然,并利用自然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的第一次实践。火的应用,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能够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林修非常简直激动到不行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章 取火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也许是欲速则不达,取火大会以失败告终,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都再没有人能再次钻出火星,林修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能冒出火了,可那木板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到底是哪里操作不对,林修就纳闷了,上次那么简单的实验都能钻出火星,这回还专门改装了,反倒不行了,而且是这么多人一起试。 林修收集了那些木板一块块地看,发现个问题,这些木板都快被钻透了,连黑都没黑,难道是木板本身的问题 仔细回想了一下,有些湿度比较大的木材确实是不能起火的,林修这才恍然大悟,那天晚上那小伙子用的木材才是对的。 林修也不认识这是什么树,慢慢试肯定不是办法,只能去问老人,他居然还真的知道,虽然他说不出树的名字,但马上就命人弄来不少这种树枝,大的小的都有。 翌日的取火大会,林修充满了信心,这次应该是十拿九稳了,就连今天的阳光都异常炽烈,似乎存心要帮忙。 原始人思想是比较单纯的,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所以在林修“神灵”的身份和老人智者的身份之下,用尽全力执行着命令。 第一块木板、第二块木板被磨穿的木板数量在慢慢增加,而林修却没有丝毫懈怠,他已经看到了希望,虽然这几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钻出火星,但无疑希望很大 那些被钻穿的木板,都留下了黑黑的痕迹,这是由于高速转动所产生的热量,尽管还不足以形成火星,却也只是一步之遥。 火星终于在林修准备去喝口水的时候出现了,很微弱的一点,那个负责钻木的小伙子整只手掌都已经红了,火星从他手下慢慢掉入木屑堆里,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火 尽管只是一丝火苗,但却是人类史上最伟大的一步 林修不敢怠慢,马上冲上前用枯树枝慢慢地引火,好在这次准备的木屑足够多,火苗一会就燃成了一片,枯树枝也很快就被点燃,成功了 将一堆枯树枝点燃之后,林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种强大的自然力量,正是因为人类掌握了火,才将自己与动物彻底地区分开来。 而与林修不同的是,那些原始人则是彻底被吓傻了,现在的他们还不能确定,这燃烧着的火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因为火与天上的雷电一样,似乎都是神灵之力。 当他们看到林修蹲在火边,一脸享受的表情,便有大胆的人也慢慢靠过来,老人是第一个,他带着不可思议的脸色问:“什么” “这是火可以用来烹制食物,取暖”林修想继续说下去,可见到老人完全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便作罢了。 于是林修指了指不远处一只正在晒太阳的野鸡,立即就有原始人帮捉了过来。 在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热水褪毛的做法,所以杀死一只野鸡来吃,场面非常血腥,但现在有了火,问题将不复存在。 原始人将野鸡弄死之后,林修便用一根树枝将它爆了菊串起来,直接放在火上烤。 被烧烤过的兽肉不仅味道更加鲜美,而且更加卫生。吃到熟食,减少疾病,促进大脑的发育和体制的进化。 如韩非子中所说:“民食果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但在人类能够熟练使用火进行后,人类的饮食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是所谓的“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野鸡已经被烤焦,毛基本上已经褪尽,样子不怎么好看,但散发出的浓浓香味却引得人忍不住流口水。 林修认为这只野鸡可能还没有完全被烤熟,但与生肉肯定是有天差地别了,于是慢慢撕下一块胸脯肉放进嘴里尝了下,虽然没有盐味,但也好吃到不行。 这可是真正的野生土鸡,在现代社会中是极难吃到的,林修一块接一块,几乎就停不下来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品尝美味的时候,林修将野鸡递给了老人,老人学着吃了一口,接着便彻底石化了,然后将野鸡递给另外的原始人。 当所有原始人都尝到了这得来不易的熟食之后,做出了一个令林修惊讶的举动,他们竟然集体跪下,给自己磕起头来,那老人也不例外。 食物对于原始人来说,无疑是生存中最重要的,而这种美味更加是他们所没有吃过的。在意识到,这都是火带来的功劳,而火又是由林修“制造”出来的,对其顶礼膜拜,也没有什么稀奇了。 林修觉得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但那无异是对牛弹琴,只能故作深沉地说:“今天我教会你们用火,以后你们便是更加高等的种族” 那些原始人肯定会是没有听懂,但还是发出类似于喜悦的欢呼声,倒头再拜。 当晚,老人便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篝火晚会,他可能也知道这火种来之不易,竟然还专门找了个看火员,只要火势稍微变小,便搂着大堆树枝丢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了,林修发现这个部落的人偏好吃小动物,例如兔子、野鸡、野鸭等等;那些肥美耐吃而有营养的猪牛羊却并不受欢迎,也许是杀起来费劲,而且又不易储存。 原始人们在火堆旁吃着烤熟了的美味,还载歌载舞,虽然美感不够,但气氛却十分热闹。连那个不怎么出来的女王,都坐在火堆旁一脸微笑。 林修现在地位足以和女王媲美,这是所有原始人心知肚明并心甘情愿的事,他们在下午的时候,就已经专门帮林修另外修了个简易的房子,并且送上不少珠宝吃食。 其实林修还是愿意继续和女王同处一室,所谓日久生情嘛。 在经历了造字和取火两件事之后,林修认为这些原始人的智商其实比自己想象的要高,不能拿他们来和地球上的原始人比,他们只是需要一些启发而已。 那么说不定,自己甚至可以在这里建立一个文明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章 遇袭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林修昨夜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只是匆匆咬了几口肉便钻进了自己的屋子,口腹之欲现在已经变成次要的事情。 想要发展一个文明,科技当然是最重要的,而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现在,保证温饱是最重要的。 与温饱有关系的是什么,家畜驯养 捕猎和采集野果也可以填饱肚子,但这样是没有余粮的,因为一年四季,总有打不到猎物和采不到果子的时候,那冬天岂不是得活活饿死 而且他们放着这么多猪牛羊不吃,简直是浪费,于是清早的时候,林修便开始忙碌起来了,首先,是杀牛 牛肉很有营养,而且个头比较大,性格温顺,以后还能用来耕田。 林修指挥着四个原始人准备围攻这头足有上千斤的野牛,这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它在这生活得非常惬意,又没有什么天敌的威胁,所以身上全是肉,又肥又壮。 而野牛没有被驯化,倒是有些野性,光那对牛角就令人望而生畏,林修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里没有那种直接就可以家养的大黄牛,难道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或者黄牛是野牛被驯化后产生的品种 幸好,这种野牛,和自己在书上看到的那种纯野牛有区别,应该叫它野外的牛。 四个拿着长矛的原始人无情地捅死了它,它临死的时候可能没想明白为啥这些平日和蔼无比的人类会杀掉自己,不过林修却很清楚。 优胜劣汰,是自然法则,人类为了生存,为了进化,曾经做过很多残忍的事情,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牛肉蛋白质含量高,而脂肪含量低,味道鲜美。 当林修烤熟了一条牛腿让老人尝了尝之后,他又被震惊了,连忙拿着牛肉去进献给女王,随即出来后说:“好吃” “当然好吃了,你肯定不知道牛肉在我那个世界卖得多贵。”林修开了句玩笑,便又招呼人去做绳子。 这倒不用林修教,他们自己就会,用草和细小的树枝搓捻成绳子;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因为这是要用来捆住野牛不让逃跑的。 足足花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原始人才成功地把野牛系住了,而林修也没闲着,他带另外的青壮搞了个简易牛棚,只是有几根木桩,拿木板围成栅栏。 老人明白了林修的意思,眼中露出惊喜之色,他知道以后不愁没有食物了,部落的人再也不会饿肚子。 而林修还没有满足,只有牛怎么行,猪和羊也必须储备,还有能下蛋的鸡。 这个浩大的工程耗费了一个多星期,林修告诉老人,每天都要喂这些动物吃食,不然它们也会饿死的。 但事情却不如预想中那么顺利,原因是有人找上门来报仇了,哦不对,是猪。 猪的繁殖很快也很温顺,但这个时代猪的野性却完全没有被驯化,在圈养了十几头野猪之后,部落便有人因此受伤了,因为那些野猪显然不原意被束缚自由。 好不容易搞定它们,却引来了更大一群野猪,林修甚至怀疑带头的那只是野猪王 野猪王的体型很大,说它差不多有一头普通牛那么大也绝非夸张,而且目露凶光,一言不发便发动了进攻,看样子是要把这个部落驱逐出它们的领地。 在无猪舍的情况下,猪能自己找地方居住,表现出散漫懒惰的习性,有合群性,但也爱竞争,大欺小强欺弱,其实它们非常好斗,猪群越大,这种现象越明显。 林修还记得小时候听爷爷说过,猪是没有天敌的,生存能力强大,特别是有些野猪,异常凶猛,甚至能在浅海里游泳捕鱼。 幸亏有个小伙无意中发现了这异常现象,他惊惶地指着那边山谷,老人看了看也急起来,只喊出一个音节,林修琢磨着那是逃跑的意思。 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就算是豹遇到野猪群,也不敢贸然发动进攻,因为野猪的长獠牙不好对付,所以只好远远地咆哮恫吓。 没有钢铁制的武器,想正面对抗这几十头野猪无异于痴人说梦,林修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当下便拦腰抱起吓得花容失色的女王跟着大部队撤退,别说手感还真好。 野猪群没有追赶部落的人,它们的目标是解救同伴,而且那堆篝火也起到了震慑作用,所以部落的人倒是没有受伤,全部安全地撤到了另一个据点。 这个据点是老人用来静养或者领悟天机的,所以林修刚来到部落的时候,并没有见着他,要不是林修带来最近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让他大开眼界,他基本上都不会出现在部落里,只是每天有人负责送吃食过来。 小小的山洞被浓密的树木挡住,从外面根本发现不了里面别有洞天,就连野兽恐怕也不屑于来这里。 众人安顿下来,林修才想起怀中还有美人在抱,她那双明亮的美眸盯着自己,什么也不说,她也没有学会说话,字倒是认了不少。 林修不敢僭越,便把她放了下来靠在岩壁上,哪想到她却紧紧抓着自己的衣服不放,脸上有担忧之色,到底只是个女人啊 老人可没注意到这暧昧的气氛,凑上前来说:“杀跑” 被神经大条的老人这么一逗,林修也彻底放松了,现在最主要的问题不是这些天搞的圈养行动白费了,最主要是夺回那堆篝火。 所以跑肯定是不切实际的,而那么多野猪,也着实难对付,石头制成的武器恐怕都难对它们造成伤害,除非是火把说来说去,还是得抢回火种。 刚才逃跑的时候,林修发现野猪拱倒了围栏,那些被圈养的动物现在恐怕正一肚子火,准备报仇呢,暂时肯定不会离开营地,真是烦。 只能趁夜偷袭了,希望到时篝火还没有熄灭。 火是所有生物的克星,包括科技不发达的人类,就算这个世界有恐龙存在,林修也毫不怀疑火的威力能让其害怕。 还没到天黑,林修便组织人削好了木棒,一米多长正合适。用石头削木头确实是技术活,林修觉得石工和铁器的技术也必须提上日程了,否则发展会受到很多限制。 别的不说,就算碰上这么些野猪都无法解决,还谈什么发展文明科技。 由于食物都储存在营地里,众人只能以野果充饥,这几天吃多了大鱼大肉,清清肠胃也好,等到天完全黑下来便可以行动了。 林修没准备带太多人,只是从部落里挑选了十几个比较精壮的汉子,有了熟食的营养补充,林修发现他们的身材甚至不亚于一些健美冠军,而且战斗力也是极强的。 当时野猪群来袭的时候,若不是没有准备,也不至于仓皇逃跑,至少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林修带着人来到营地的时候,发现那些野猪已经俨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新家,都围在一起睡着了,只有少数几只野猪和牛羊没有睡觉,离篝火的距离有七八米的样子,实在是太大意。 野兽的智慧终究无法与人类相比,它们惧怕火焰,但却不知道如何消灭这个让自己恐惧的根源,如果是人类,那么必定会断绝敌人可以利用反击的武器。 悄悄地潜行到火堆旁,其实并不难,这些原始人一直各种环境下与野兽战斗,掩盖自己的行踪几乎是必备技能。 林修只恨这火把削得不够细,因为过了几个小时没有加火,火焰已经不够大,很难点着,在火光的映射下,己方已经完全暴露了。 终于,一只野猪的视线扫到了这边,它立刻发出一声嚎叫,在安静的夜晚显得锐利刺耳,那些睡着的野猪立马被惊醒了 “扑街快点,全部去引火”林修这时也不管什么隐藏了,命令所有人都围到火堆旁去点火把。 最先上来的那个汉子在关键时刻点燃了火把,面对冲上来的几头野猪挥舞着,果然有效,那野猪来势立减,只是站在不远处怒目而视。 野猪群终于集结起来,林修能看到那头野猪王似乎在思考对策,不一会,便又是一声雄浑的嘶叫,终于要开战了 火可以驱赶野兽,但并不代表有了火便能所向无敌,很多野兽和人类的天性相像,只要有大批同类在,便能激发平时不具备的勇气 狼便是如此,一只狼并不可怕,但遇上狼群,向上天祈祷吧 林修很庆幸现在遇到的不是狼,野猪冲击的速度很快,但却是在飞蛾扑火,因为自己这边大部分人还在火堆旁边,除非它们有同归于尽的想法。 第一只野猪很快与火把短兵相接 由于那火把还没有完全燃烧起来,竟然没有对野猪造成很大的伤害,野猪虽受伤了,但拿火把的原始人伤得更重,他身上直接被獠牙顶了个不大不小的洞,顿时血流如注。 林修骇然,难道自己低估了野猪的战斗力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章 迁居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不过林修很快发现,自己同样也低估了原始人的战斗力,白天的时候,老人虽然发出了逃跑的号令,可能是有别的考虑。毕竟当时还是有妇孺在场,不便战斗,否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这受伤的原始人丝毫没有退缩,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他不顾伤口在流血,竟然猛地踢翻了这头导致自己受伤的野猪,然后直接将火把塞进了对方嘴巴里 那野猪被这么一烧,发出了凄厉的叫声,而这时火焰终于也发挥出了应有的威力,它的毛开始变黑慢慢着火,马上就在地上翻滚起来,丧失了战斗力。 反观这受伤的原始人,却没有后退,而是又朝着另一头冲过来的野猪迎了上去。 “猛男”林修愣住了,嘴里吐出两个字。看来这些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生死是多大的事情,虽然自己的到来改变了一些事情,但在身体里,他们仍然流淌着好勇斗狠的血液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点燃了火把的原始人也并肩站在了同伴身旁,野猪的攻势顿时为之一滞,它们虽然智商不高,但却也知道这火焰能给自己带来致命的伤害。 林修笑了,这场战斗看来会提前结束,大自然相生相克的原理,在任何世界都行得通,只要不出现什么神话传说中才有的怪兽,火焰仍然能让人类利于不败之地。 野猪王并不甘心,仍然指挥了几头野猪上来试探,但却再没有对原始人造成伤害,三人成虎,而且火把越来越多,它们已经被完全压制 对峙了十几分钟,野猪王终于带队离去,而那些牛羊也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不再留恋这片土地,跟着跑进了山谷那边。 “哦,喔喔”原始人战胜了野兽发出喜悦的欢呼,并自发地围住了林修,这一刻,他们更加有理由相信,是眼前的“神灵”带领他们获胜。 这种被称之为火的武器,显然比长矛更加厉害。 重新夺回了火种,林修却不敢有丝毫松懈,这次引来的是野猪群,谁知道下次会是什么。 防患于未然总是好的,林修决定带着原始人搬家 那名受伤了的汉子竟没什么大碍,他们似乎对付这种伤病很有一套,只是拿着几棵草碾碎敷在伤口上,第二天便又生龙活虎地大口吃肉了。 老人和女王都表示对迁居没有什么意见,现在林修在部落里的地位非常之高,甚至隐隐已经超过了老人,而且所有人都愿意听从林修的号令。这让林修多了一份归属感,也许这个世界存在着更高级的文明,但那不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林修本来想去自己原先藏身的那个地方,但考虑到森林里野兽太多,危险性大,所以只能另外找。 部落原本的营地处于一个盆地,四周群山环抱,中间低平,有条小河,地形倒也不差;但部落的人口明显不足,所以防卫起来就显得比较吃力。 水源是一定要有的,而地方不能太大,最好是有山为依靠,这是林修心目中理想的据点。 想起昨天野猪群撤离到山谷里面,林修决定带着人去探查究竟,因为山那边的世界自己一无所知。 食物是不用愁的,现在部落里还有不少肉食,两个太阳的高温很容易就能把这些东西晒成可以储备的干粮,这次出去起码也得去个几天,林修没有忘记带上火种。 有了那天的“英雄救美”,女王对林修的态度明显有所转变,这两天还会时不时带来些漂亮的宝石送给林修,但林修只能苦笑,这玩意至少在目前来说只能是装饰品。 至于他们是从哪里搞来这么多宝石,林修也不是没有询问,但答案令人费解,老人表达出的意思是,捡来的 要知道宝石就是矿物,而矿物是需要开采的,再转变成宝石更是需要一番雕琢,他们显然都还没掌握这种技术,那宝石的来源就值得深思了。 而且林修发现部落里的小孩子,似乎成长得特别快,有个比较机灵的小孩,自己刚来时他还很矮,现在差不多都有一米五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带着这些疑虑,林修忐忑不安地上路了,总的来说,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此次出来,不仅是要寻找新的营地,也顺便好好了解下这个世界。 走进了山谷,这里并没有什么异常,就是小动物非常多,甚至有林修最害怕的,蛇 这种软绵绵、光溜溜的冷血动物林修看了都瘆的慌,幸好它们的个头不大,看起来也不像是有毒的样子。而且基本上所有生物,都还没有意识到人类的危险性,抱着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态度。 猫鼬、企鹅、熊猫、蛇等等这些很难想象会出现在一个地方的动物居然能无视温差、无视生物链的存在,真是让林修大开眼界,看来自己的那套老观念得暂时放下了。 穿过了幽长的山谷,眼前又是一片密林,林修不得不提起十二万分小心,因为这片林子之前见过的不同,树木异常高大,枝叶繁茂,土地湿滑,能见度极低。 这次出来探险加上林修自己一共有二十人,都带了长矛,还有几个火把,仅仅是能自保而已。 密林并不安静,时不时能听见猛兽的嚎叫,每当有这种声音,原始人的脸色就会变得苍白,那是连他们都害怕的生物。由于老人没有跟出来,所以林修现在是地位最高的人,即使感到害怕他们也不能逃跑。 林修也很怕,那看不见的猛兽绝对比野猪更可怕,不像虎吼,也不像自己认识的任何一种动物,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存在有未知生物 答案很快就出现了,在进入到密林几百米之后,林修和所有原始人都楞住了,更确切地说是被吓得不敢动弹。 那可怕的猛兽竟然悄无声息地突然出现在面前,此刻距离众人只有七八米的距离,林修甚至能嗅到它血盆大口散发出的血腥味。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章 牺牲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它四肢着地,却仍有成年人那么高,嘴里两侧分别有一颗长得过分的獠牙,林修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名字,剑齿虎 剑齿虎的肌肉发达无比,尤其是前肢,在扑食猎物时能轻易将其弄倒,而那獠牙更是能令猎物在一分钟内死亡,是史前最大的猫科性动物。 敢单独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证明了它极其自信,能杀死眼前的一群猎物。 林修虽然有些害怕,但是有火把在手,至少自保是没有问题的。 原始人也很聪明,马上转换成了“战斗阵型”,将林修围在最中间,三个拿着火把的站在最前面,看样子只要林修一声令下,他们是不会犹豫便冲上去的。 人类之所以能称霸地球,就是因为潜力无穷,在生死关头往往能爆发出不可思议的能量。 不过人类还很聪明,能不发生伤亡就尽量避免,这和野兽的思维模式不同。 剑齿虎冲了上来,庞大的体型让它看起来像一颗导弹,最正中的战士没有丝毫悬念便被扑倒在地,接着,獠牙便刺进了他的喉部,顿时血流如注。 “烧死它”林修见状大喊,这时唯一能战胜剑齿虎的机会,绝对不能放过,更不能让那战士白白牺牲。 想毫发无伤地从这里离开显然是不可能的,林修也已经做好了会死人这个准备,就看谁倒霉了,现在可不是悲天悯人的时候。 旁边的两个战士心领神会,拿着火把便戳向剑齿虎厚厚的毛皮上,此时剑齿虎的智商不足便暴露出来,它正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那个仍在地上挣扎的原始人,却不想被偷袭了。 火焰没有马上在剑齿虎身上燃烧起来,但仍然烧焦了它的皮毛,其中痛楚可想而知,剑齿虎发出一声怒吼,猛地翻身退后,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它可能在这里称王称霸已经成为习惯,没想到还有能克制自己的东西,这让它很畏惧,所以场面一下成僵持状。 这个时候原始人去进攻显然是不合适的,剑齿虎能瞬间弄死一个人,而火把只能对它造成轻微的伤害,因为它实在太敏捷了。 看它全身肉眼可见的肌肉,就知道石矛不可能对它有干扰,而火焰必须持续燃烧才会有作用,可以说,现在两边的胜算都不高,但谁也不敢大意。 但人类的智力更高这点无可否认,林修开始示意众人慢慢往后撤,希望能借此寻找机会,剑齿虎当然没有就此放弃,也亦步亦趋地慢慢跟上来。 它与原始人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四五米左右,只要它一个加速,便能扑上来,林修没有大意,不停扫视着四周,看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 同时林修一边后退,一边用火把点燃散落在地上的树枝,以此来拉开与剑齿虎的距离。 但剑齿虎暴躁的性子却恰好让它更加认识到了火焰这种未知事物,因为它发现靠近这些火焰,只要火势不是很大,最多是有点同感并不足以对自己造成致命的伤害。 这让剑齿虎更加嚣张了,它似乎有再度发动进攻的意图。 不过林修也很快找到了援军,这几分钟的拉锯战,让众人退到了一个沼泽旁边,沼泽说大不大,但足以让剑齿虎无法再前进。 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这片沼泽,经过林修的实验,竟然是可以引燃的,虽然不能形成熊熊大火之势,但它已经到了脱水胶结的阶段,并且能散发出浓烟。 这烟气和火势让剑齿虎再度愣住了,而林修没有停止动作,让原始人就地生起了一堆篝火,形势马上逆转,剑齿虎再也不敢前进半步,而且似乎对这烟气非常不适应。 林修也受不了这种味道,如果在这里呆久一点,说不定都能中毒。 剑齿虎略有不甘地离开了,林修却不敢马上离去,因为还不确定对方是否潜伏在密林里伺机偷袭。 一直守着篝火到了天黑,林修才命令原始人开始制作飞跃沼泽的藤条,不用多解释,他们对这种野外求生技能也是驾轻就熟了, 看过示范之后,林修觉得这没啥大不了的,像荡秋千一样就荡过去了,本以为今天就这么有惊无险地度过,意外却再度发生。 也许是篝火太惹眼的缘故,引来了森林里好奇的野兽,其中虽然大多没什么攻击性,但这次来的,其凶猛程度完全不下于剑齿虎。 林修开始认为这只是只鳄鱼,而当它在火光前完整地展现出自己的身型时,林修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双脚的颤抖 剑齿虎的体型已经很是可怕,而在它面前,剑齿虎就像是个小孩子,这是一只巨型蜥蜴,起码有十米长 林修不是没有见过蜥蜴,甚至朋友圈中还有拿蜥蜴当成宠物的,可那最多也就是十几厘米那么长,眼前这只可是老祖宗,绝对杀人不眨眼的那种。 它的舌头宽大肥厚,很细长,估计有一米左右前端分叉很深,不停发出“嘶嘶”的叫声,似乎在寻找猎物;同样的,它也是一种冷血爬行动物。 而这时,对面还有四五个原始人没有过来,他们也发现了这不速之客, 林修几乎是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艰难的抉择,弃车保卒 “跑”林修几乎是咬着牙发出命令,而跟在身边的原始人没有过多犹豫,也转身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这是万不得已的做法,那只巨蜥显然是己方对付不了的,而如果再妇人之仁,只会造成更大的伤亡。 在跑出了几十米之后,林修仍然能听到被抛弃的原始人发出惨叫,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还不够强大若是有铁制的武器,如果有更充分的准备 这片森林之中,不知还有多少危险的存在,而还要牺牲多少同伴,才能走出去 林修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力量是多么弱小,而心中也坚定了要变得更加强大的想法,无论是在任何世界,只有掌握了力量,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章 土法冶炼 ps:看重回原始社会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总算是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林修等人无惊无险度过了黑夜。 现在返回营地是不可能的,不但新据点没找到,还损失了几个战士,这对部落是巨大的打击,只有继续一路向前。 经过之前的两场战斗,林修意识到火焰在目前只能起到驱赶野兽的效果,而一旦遇到实力强大的主,比如剑齿虎这种效果就明显不大了。 除非,能研制出火药 但那毕竟还比较遥远,现阶段能最快强化部落军事实力的还是找到矿脉,以火炼铁,制作出铁制武器,这样就可以以数量、智谋来压制野兽,或者是其他部落的攻击。 林修的心中隐隐觉得不安,这片土地虽然危险,但资源也同样丰富,不可能只存在一个部落,而为什么迟迟没有遇到其他原始人呢 之前的伤亡导致现在队伍仅剩下13人,战力大大减弱,如果再遇到什么危险,全军覆没都不是不可能。 林修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把小命交代在这里,只能放弃了休息的想法,马不停蹄地朝着一个方向快速行进,以期望能尽快走出密林。 经过三天的急行军,林修终于看见了希望,虽然仍然没有走出密林,却看见了一座山,这山外表树木不多,似乎全是石头,但山间却有小溪流过。 看着那在阳光下有些闪光的石壁,林修预感,这里可能会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上山的路只有一条,而这也不算是路,只是能勉强行走而已,大多数时候,还是得靠披荆斩棘,幸好这山没多陡。 走到半山腰,林修终于看到了自己熟悉的事物,这是铁矿石,绝对没错 这个发现令林修欣喜若狂,苦尽甘来,多么不容易啊只要有了铁,那么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但这种高兴的情绪没有持续多久,林修便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事实,那就是自己根本无法开采铁矿,只能捡那些散落在地上的铁矿石,用火来炼铁。 等到炼出了铁,才能用铁来挖矿,这是个非常浩大的工程。 幸好不是没有办法,林修决定,新据点,就暂时定在这个地方了,但现在还不能回去,必须先把小队全副武装起来,谁知还会不会碰到那只巨蜥和剑齿虎呢 原始人对林修的举动非常不解,在他们看来,这种颜色暗淡没有任何美感的石头实在是做没什么作用,但由于林修的神奇早已植入他们的脑海,所以也没有抗拒。 殊不知,在地球上,古代埃及人称铁为神物。在很久以前,人们就曾用这种天然铁制作过刀刃和饰物,这是人类使用铁的最早情况。地球上的天然铁是少见的,所以铁的冶炼和铁器的制造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当人们在冶炼青铜的基础上逐渐掌握了冶炼铁的技术之后,铁器时代就到来了。 铁器坚硬、韧性高、锋利,胜过石器和青铜器。铁器的广泛使用,使人类的工具制造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产力可以得到极大的提高。 首先林修找到一处不大的山洞,这里可以暂时当做休息之所,然后便吩咐原始人分头去收集野果以及捕猎小动物,因为炼铁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做完这些之后,林修又要他们去山上找那些散落的铁矿,当然是越多越好。 附着在石头上的铁渣取出来倒不是很困难,互相敲击便可以做到,而冶铁便是彻彻底底的技术活了,对此林修也是一知半解。当然有些铁矿石是直接成型,只是需要炼化出其中的铁块。 炼铁需要温度越高越好,块炼铁也称为锻铁,是在较低的冶炼温度下由铁矿石固态还原得到的铁块。 幸好,林修意外地发现,这些矿石里,甚至有铜矿。 实际上,这座山富含的矿种很多,甚至有很多是林修不认识的,这无疑又把事情弄得更加复杂了。 但是林修并没泄气,既然决定要做,那就做到底,当初化学没学好,历史也是马马虎虎混了个及格,现在只能是摸石头过河了。 温度高,林修决定在这个上面做文章,便找来了一堆石头围住篝火,只留个风口和加火口,然后用木板上下左右全部围了起来。接着便是将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矿石都一股脑地丢进去。 另外,全天都有人负责值守,不停地用木板在风口扇风加大火势,当然树枝什么地更是一刻都没有停地往里面加。 这是最老土的办法了,如何老天有眼,就保佑自己成功吧。 接下来的时间非常无聊,林修每天早晨醒来,都会看看篝火里出现了什么新东西,但除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石头之外,却没别的收获。 一次两次,林修还没觉得不对劲,而过了一个多星期之后,篝火里还是只有这些东西。那些铜矿石是被熔解了没错,但得出来的却不是铜 “我就不信了”林修的倔劲上来了,干脆也不去整理这些五颜六色的石头了,就一直加火猛炼。而每次查看结果的时间,也从一天改成了两天。 没想到,误打误撞还真起到了效果,当林修再次查看篝火里的东西时,终于发现了那些五颜六色的石头不见了,出现的是一种新品种。 它有点黑,但硬度很高,经过高温之后,会变软,甚至会变成液体状。 这难道就是铁 压住心中的狂喜,林修整理了脑海中不多的化学知识,按照目前的技术,温度不可能炼出铁水,这应该是铜水。 而之前那些五颜六色的石头,应该就是铜的前身 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实验,林修终于放心地大笑出声:“到底还是给我炼出来了” 确定这个事实的正是因为一块青铜的出现,它与林修在电视上看到的青铜器全无二致,,耐磨,敲击时能发出洪亮的声音,很容易炼化成别的形状。 由于铸造性高,青铜很容易被打造成武器,比起石器,简直强悍了十倍不止。 虽然没有能炼出铁,但这样的结果还是让林修非常满意,这起码已经暂时弥补了战斗力的不足。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章 力量 青铜时代 林修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但成就感却是满满的,虽然现在还不敢说自己已经推动这个世界的进程到了青铜时代,但那也是不远的事情。 随着掌控火候和时间的推移,炼铜的成功率大大提高,仅仅两个多星期,便炼出了大约有一百多斤铜。 用这些铜来打造武器,武装整个部落是绰绰有余了,现在先把小队的战力提升吧。 这天,林修没有让原始人们继续炼铜,而是把他们都召集到了一起,然后命令将所有炼出来的铜全部制成可以用的武器。 他们的学习能力并不低,经过这差不多一个月的相处,有几个汉子已经和部落那个老者的文化水平持平了,所以这几个人已经暂时被林修任命为头领,专门负责管事。 打磨这些铜没有花多少时间,而且战士们很快就发现用这种“石头”制成的矛尖比自己原来的长矛更具威力。眼见为实,现在所有人都能拿着这长矛刺进一颗大树里,而石矛显然是很难办到的。 打造武器也不难,只是需要很多人通力合作,扇风、铸型、加火,林修亲自上阵了,因为这些原始人没有理解自己需要怎么样的武器。 剑 林修准备一次打造两把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典型的例子。 剑虽然是属于短兵,但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剑通常可以做出三种攻击,截、削和刺,用剑之高手,持一宝剑,十几人都不能近身。 林修虽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也不是什么运动健将,只因为喜欢看那些武侠小说、古装电影,所以对剑有一种狂热的喜好。 也难怪,在地球上,剑就是古之圣品,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 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不衰,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 但梦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林修发现自己花了三天时间,累得骨头都快散架打造出来的剑却是四不像,不但完全没有美感,而且连起码的剑样都没有。 “算了算了,第一次,谁都没经验。”林修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带着这些青壮离开部落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更多时间消耗在这里了。 再说武器嘛,能杀敌就好,等彻底安顿下来之后,再慢慢打一把更好的。 那些原始人战士不知是想象力不够,还是因为长矛用惯了,并没有打造别的武器,最多就是把矛身也换成了铜。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队,林修满意地点点头,有了新的铜制武器加上火把,即使碰上那只巨蜥,也不至于仓皇逃跑了。 带着那些多出来的铜,林修一行人终于踏上了归途。 倒也奇怪,回去的路程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让跃跃欲试的林修非常郁闷,莫非那些猛兽也知道惹不起自己这伙人,搞得连试剑的机会都没有。 被打磨好了的铜制武器,杀起小动物来是不费吹灰之力,好不容易出现的几只野猪,也被兴奋的原始人战士瞬间刺成了马蜂窝,这让他们对林修的崇拜度又上升了几个档次。 再这样下去,林修甚至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部落真正的领袖,虽然现在他们对自己也是言听计从,但始终还是以女王为尊。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女子从事的职责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她们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衍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妇女在部落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 地球历史上,母系社会是怎么结束的林修不清楚,但无论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代,实力强的人才有话事权,这是不变的规则。 就算是那什么教皇的地位超然,也是因为信徒太多,甚至远远超过了军队的数量,并非因为什么信仰。 林修知道这次铜制武器的出现,不仅仅是代表着部落生产力和战斗力的提高,更以为着男人地位的提升。 男人在身体素质上,本就具有优势,而有了火,肉食更是成为了主流,那么能更迅速捕杀猎物的男人地位会不会因此提高呢 而就算是在母系社会,女性的地位也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崇高,林修便“无意”中看到很多次,同一个女性和几个不同的男人在睡过。 当时自己还没有在意,但现在仔细想想,这实在是太不符合伦理道德了母系社会更接近于两性平等,而不类似于父系社会的性别歧视。 这种歧视的思想,难道已经开始在萌芽了女性只是繁衍的工具 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当然,林修也看到,现在部落里的男人,还没有产生这种男为尊的想法。至少在某个方面,他们还是很尊重女人想法的。 比如说有天晚上,林修就看到一名女性原始人拒绝了另一个男性原始人合睡的要求。她们的情欲不受男人支配,高度自主,男人也无权干预她们的感情取向或选择。 不过当男人拥有了绝对的力量,会不会萌生出野心,或者说是无视法制、规则呢 真是太可怕了林修觉得自己必须要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而且必须要让两方都能均衡起来,转移注意力,这点非常关键。 回到营地,林修还没来得及享受老者的再次膜拜,便得到一个很不好的消息,有人来了 或者用超前时代的话来说,有其他部落的人派来了使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章 文化碰撞(上) 林修很快就看出来,这个部落的人不简单,至少,他们可能对自己的力量很有自信。 他们一共派来了三十人,个个都手持武器,虽然也有石制长矛,但也有些拿着铁棍的。 这就足以证明,对方明白这种材质的武器比石制的更好。 不过幸好,他们不懂得冶炼之法,否则肯定会全副武装起来。当看到林修带着十几个同样拿着这种武器走过来时,为首的那个原始人不经意皱了皱眉头。 林修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小动作,同时心里一惊,人与人的争斗危险程度绝不会亚于与猛兽争食,而如果对方是更高一级的文明,就更加难搞。 君不见地球上的哥伦布当时就是用很少量的火器,便几乎征服了整个北美洲,这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因为不敢打。当时的阿兹特克帝国,甚至以为哥伦布是神派来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大陆、海洋这些词语意味着什么。 当然,如果硬拼,结局还是两败俱伤,冷兵器和火枪之间本就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 林修现在怕的,不是对方部落的军事实力多么强大,而是害怕对方已经有了高级智慧。 所谓高级智慧,是人类统治地球的基础,当人类开始思考,便算是走出了第一步。 而这一步,便是争霸思想的萌芽,当人类不再满足于吃饱喝足,是有了更大的野心,比如吞并别的部落、建立一个更强大的营地等等。 就如林修想的一样,一切都源于力量的增长。 不过,这次你们可能找错对象了,林修不慌不忙地迎了上去,很自然地问候道:“你好。” 这两个字的发音字正腔圆,跟在身后的战士也随之挺起了胸膛,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神灵才能具备的天赋。虽然他们也能勉强与人沟通,但绝对没有如此熟练。 “”对方的领头人说出了一串鸟语,奇迹般的,林修居然听得懂。 这应该是英语或者地球上其他欧美语言的前身,语言的起源必须具备三方面条件,第一是人类的思维能力要发展到一定的水平。 人类的思维能力要发展到一定水平,应该能够对客观世界的事物进行分类和概括,并具有一定的记忆和想象、判断和推理的能力,只有具备了这种心理条件,才有可能产生语言。 第二是人类要具备一定的生理条件,人类的喉头和口腔声道必须进化到能够发出清晰的声音,才有可能产生有声语言。就像现在部落里的人一样,有些原始人无论怎么学习,也无法说出完整的字句。 第三是人类社会有了产生语言的必要,人类社会的发展必须到“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了”,具备了这样的社会条件,才有必要及可能产生语言。语言起源的这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而创造这三个条件的是人类的劳动。 在林修还没有来到部落之前,他们最多使用的不是语言,而是手势,这就明显体现了文明与劳动性的不足。 试想每天只有吃喝、捕猎、采集、睡觉几件简单的事情,哪还有什么交流的必要 林修没有十分把握对方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从对方的脸部表情和人类的发展史来看,应该是句问候语无疑。 他们的这种语言,应该属于地球上的印欧语系,这是一个极为庞大的语系,其中甚至可以细分出几十种语言。 于是,林修靠着回忆,用德语、意大利语、法语等等试着与对方交流,终于五分钟之后,成功了 对方说的是波斯语,并不完善的那种,虽然林修对这门语言是半吊子水平,但好歹也是能做简单翻译的,不至于这么难领悟。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林修很是牛气地请他们进了营地,虽然对方的战士很多,但现在暂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林修已经从对方首领的脸上看出了惊讶等等表情。 特别是看到了那一堆火的时候,他甚至有倒头膜拜的冲动,不过是强忍住了;林修心里觉得好笑,他一定也是以为神灵现世吧,否则火怎么能被掌控。 而吃到了烤熟的野猪肉之后,他们又是另一番表情,没错,就是那种不顾一切的狼吞虎咽,似乎不把自己撑死不罢休。 在这个时间,林修已经暗暗吩咐老者,召集部落里所有的战士回来,因为看对方的意思,似乎是要在这里住上几天。 不过原因到底是谈判,还是因为熟肉太好吃就不知道了。 至少,除了那个头领之外,其余他带来的战士,都已经放下了敌意,经常不拿武器便随意走动。 这种情况,林修当然是喜闻乐见的,有一种征服,就叫做文化侵略 而他们也并没有让林修失望,首先,是名字。 那个首领自我介绍,他叫做诺哈。 人其实最珍惜自己的姓名,分量可谓举足轻重,几乎构成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价值载体。 对于任何文明来说,姓名都是如此,林修觉得自己倒是疏忽了。 每个人死后能留下的只有姓名,惟其能超越时间,甚至永恒。 在地球上的远古时代,名字是有着特殊意义的,比如一个部落可能会共用一个姓,或者是直接用地名来表示等等。 林修不知道诺哈是什么意思,但令人惊讶的是,诺哈带来的三十个战士,竟然姓名都不相同。 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首先,这些名字不太可能是他们本人给自己取的,那么能取出这么多名字的人,非常不简单 林修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村里的一个长者,地位崇高到几乎死去后会让全村人膜拜的那种,村里所有人生小孩,都会去询问他取名。 这个长者说不上博古通今,但见识绝对是一等一的。 但是当林修问起诺哈他们部落的其他情况,却又稍有不符了,因为他们仍然没有产生文字,甚至连简单的图画、记号都不会。 奇怪,姓名怎么能先于语言和文字出现呢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诺哈有所隐瞒,林修不是看不出,而现在的情况却让自己非常好奇,说不得,要去他们部落走一趟。 这个提议,马上遭到了老者和女王的反对。 老者的理由是,他们来者不善。女王的意思更直接,神灵不可以离开部落,否则他们将无法继续生存。 见事不可为,林修只能在诺哈这里想办法,在墨迹了几天之后,诺哈答应,他会回去带那能取名字之人过来。 看到诺哈一行人离去的身影,林修意识到,下次会面,必定会很麻烦。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一章 文化碰撞(中) 在某个瞬间,林修曾经还想悄悄派几个人跟着诺哈,以便了解更多的信息;但无奈部落里的人都不懂得盯梢和跟踪是什么意思,只能作罢,搞不好他们会理解成自己想和诺哈开战,直接动手都难说。 然而诺哈走了,林修也没闲着,盲羊补牢犹未晚矣。 林修很是大方地给部落里每个人都取了名字,没那么多时间想,便简单地用树木花草这些字来代替,他们也比较好理解。 老者就叫做林德,因为他德高望重;战士首领就叫林武,因为他掌管着军队;女王嘛,就叫林妻。 德和武的意思,还比较好解释,而妻的意思,就让林修想破了脑袋,最后决定如实相告。没想到小女王林妻听明白了,竟然没有发怒,而是脸红着离开了。 看来自己泡妞的功夫还不差嘛,林修喜滋滋地想。 处理好这件事后,林修就彻底成为了部落的首领级人物,地位甚至比林德更高,因为族人都已经把林修当成了女王未来的配偶。 现在可没有心思去风花雪月,林修马上便动员战士们加紧制作铜制武器,并且在营地四周设下了简单的陷阱,每天都要有人巡逻以防不测。 诺哈此去一个来回,共用了整整十四天,便是两个星期,算上他回去在部落里与族人商谈此事两三天,路程也大概有自己所寻找的新营地那么远。 林修笑意吟吟地带着人站在河流旁迎接,却已经是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这里已经架好了一座木桥,而河中心全部被埋上了削尖的木桩。 如果会面不愉快,那么就可以直接断其进攻之路,为自己争得撤退的时间。 和意料中一样,诺哈不仅带来那个能取名的智者,而且战士来得更多了,足足有六七十人,也不知是不是他们部落的青壮都出动了。 智者名叫莫顿,他看起来很年轻,只有三四十岁的样子,而且比起己方以及诺哈那群人,他身上的衣物竟然如此完整,绝不仅仅是遮羞而已 惊讶之余,林修慢慢走上了浮桥,突然觉得自己的陷阱并不完美,或者说,缺少一样强力的武器,弓箭 两个人相视一笑,也许因为都是聪明人的缘故,没有太多客套,就直接在桥中间盘腿而坐。而两边的战士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生怕部落里的重要人物发生什么意外。 莫顿说话发音,已经非常清晰,而且林修发现他说的语言,已经非常接近地球上的波斯语,所以沟通几乎不成问题。 这就是人类的进化。 这是属于微观演化,只会发生在小范围之内。就像是地球上每隔几百年就会出现一个聪明绝顶的天才,他必将推动人类的进程。 而这样的进化,包括科学家也无法解释,因为这个天才的智商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 如果用宗教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神灵降世。 明明这个天才的老爸老妈都不是什么聪明人,生出来的儿子女儿却如此优秀,难道是基因所造成的 “你好,伟大的头。”莫顿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林修当时就乐了,这称呼还真是后现代啊,然后仔细一想,对方可能是想称赞自己的聪明,但是他不懂得智商这个词怎么表示。 愉快的开始,接着便是愉快的交流,莫顿其实没有林修想象中的那么厉害,他此次来,只不过是想得到一些科技;比如火,还有铜制武器的冶炼方法。 林修也觉得自己多虑了,就算对方能造字,也不一定有其他政治和军事上的远见。 之所以会带来那么多军队,作用便是恐吓,但是当莫顿亲眼见识了火之后,便打消了这个想法;不过他想得到取火科技的念头更重了,甚至可以不要铜制武器。 说到底,他们的部落,仍然处在需要考虑温饱的阶段,还暂时不具备吞并其他部落的实力和野心。 无论在什么时代,科技都是第一生产力,有了先进的科技,一个国家才能领先于其他国家。 取火,更是科技中的关键。 而自己也正是因为成功钻木取火,才冶炼出了铜,满足了温饱。使得部落的文明程度,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所以,林修在这个问题上迟疑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星球上,显然不止自己和莫顿两个部落,而这个星球到底有多大有没有其他的文明,这都一无所知。 一个部落的崛起,必定会带来危险,虽然可能不是直接的。 林修很清楚,现在自己所在的部落,其实根本就很难发展壮大,原因很简单,人数太少。 而莫顿那边情况如何呢,对方表示不明白这个数字的含义,也就是不懂数数。假如他没有吹牛的话,那就是有起码三百人以上,是己方的三倍 如果让他们掌握了取火的方法,会不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而莫顿带来的交换条件,却同样令林修心动。 因为莫顿说,他们有很多那种石头,就是铁他们那里有几座山,都是这样的石头,根本取之不尽。 矿山,实实在在的矿山能够武装军队 林修到底是经过高等文明熏陶的人,马上装作对这个不敢兴趣,不想却套出了更加劲爆的消息。 根据莫顿的描述,他们那里除了矿山之外,还有着一个更大的部落,而且修起了像山一样的房子。 什么林修这回的震撼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莫顿说的肯定有所夸张,但他应该也能分清楚山有多高多大,普通的草屋是多大。 林修心中马上浮现出了一个词语,城堡 难道这个世界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其实文明已经发展到很高的程度 不过莫顿连忙解释,那城堡里,也没有火。 看来,这是个美丽的意外,也许那个部落中,有懂得建造的能人。 不过,有城堡,就肯定会有阶级,这想都不用想,莫顿也确定地答复,那座城堡有很多拿着武器的人看守。 这是林修这辈子,甚至上辈子,说话时间最长的一次,揣摩对方的语言,想法,以及了解自己所需的信息。 也许是整整一天吧,直到天已经黑了,林修才心情沉重地回到了河这边。 更强大的族群,如果不亲眼看一看的话,怎么能甘心或者说是心安 从另一个方面考虑,虽然在这个部落中可以当首领,但凭自己的本事,为什么不找个更好的平台呢 招呼了一些烤肉给莫顿之后,林修命令林武等人戒备,便走回了自己的草屋。 今夜,注定无眠。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二章 文化碰撞(下) 第二天一早,林修不顾林德的反对,毅然踏上了征途。同行的,还有林武、莫顿、诺哈。 林修和莫顿达成了口头的合作,就是让一部分他们的族人来到这边营地生活,但是取火之法暂时不能传授。 等到确认了莫顿所说的一切,合作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林修这么做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现在的科技太落后,连个指南针也没有,而且也不知道城堡和矿山所处的方向,像只无头苍蝇乱闯肯定不是办法。 二是考虑到逼急了莫顿,他们强行过来抢火种,那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与其走到那个地步不如坦诚合作。 幸好,莫顿还算是个君子,即使只有林修和林武两个人跟随着他们的大部队前进,他们也没有作出杀人劫货的事情来。 这就是莫顿聪明的地方,他明白杀鸡取卵这种事是做不得的,如果得不到取火之法,就算得到了火种也不是绝对保险。 三天后,林修便看到了莫顿的营地,这个族群果然人数很多,随便数了下都有接近三四百人,而且还有出去打猎采集的没有回来。 他们的营地也建立在一个傍水的地方,只不过附近没有山谷和密林,所以安全性相对来说比自己那里更高,因为视野开阔。但要遇上老虎、狮子这类速度与力量兼备的动物,只能自认倒霉了。 事实上,在原始社会,就没有能保证安全的栖居之所,只能不断强化自身的实力,来增加活命的资本。 如果莫顿所说的那个城堡,有一个领袖存在的话,在这点上,他的思维已经远远超前。 莫顿的战士就在营地这停止前进了,只剩下他和诺哈继续上路,据他所说,这样是为了避免遭到攻击。带着那么多战士过去,显然不是什么友善的行为。 人和许多大自然中的动物一样,具有强烈的领地意识,如果有外者进入,难免会有防备心思,甚至先下手为强。 又继续往前走了几天,一路上都是靠着诺哈与林武捕杀一些小动物充饥,莫顿和林修一样,几乎没有战斗力。虽然他们也随身带着食物,但吃过熟肉之后,没有人再愿意去吃那血淋淋的生肉。 林修该庆幸的是,这段时间一直没有下雨,或者说,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没有碰上下雨的天气。难道是因为天上有两个太阳这种天文学里太高深的知识,林修是完全不懂,最多觉得有点奇怪,否则下起雨来连火种都难保住。 当林修看到这座“城堡”之后,开心地笑了,自己果然还是太高估了原始人的智慧,这哪里是什么城堡,充其量只能说是个营寨。 不过,这个部落仍然不能低估,可以看出,他们中起码有两个能人,一个是搞建筑的,一个善于军事。 营寨用一些简单的石头围成墙,高度在三米左右,结实度还行,普通的野兽肯定是很难侵入。而寨门处也设置了入口,有战士把守着,不过他们极为懒散,只要没有野兽靠近,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地上发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石墙背后,有着一座哨塔没错,那确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产物,可以起到预警的作用,在上面负责警戒的战士就显得很专业了,不停地朝着四周张望。 在目前林修所了解的世界观中,这个营寨,几乎可以算是坚城 营寨中的人很多很多,甚至已经开始了简单的交易行为这让林修眼界大开,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方式,今天算是长了见识。 只不过,这里甚至可以用人来交换食物比如女人 从这点上来看,甚至可以算是奴隶制社会了。 用自己已有的物品或服务与别人交换,以换取别人的物品或服务,是一种高级贸易模式出现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是早于人类会使用货币作买卖之前,人类已经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换物不同于买卖,并没有使用任何金钱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场等价交换。 这里规划得也是有一定的水平,例如以物易物的地方,被专门开辟成一块区域,也就是市场。而营寨中心,就是重点防御的地方,那里全部都是拿着武器的战士。 房屋同样不少,与自己营地和莫顿营地不同,这里的房屋真正可以称得上是房子了,几乎全部用木头搭成,也不知都是些什么人住在里面。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族群的发达程度和强悍程度都超过了林修的想象。 光是上千的人口基数,便可以随意灭掉自己所在的部落。 人类即使语言不同,但总是有办法交流沟通的,莫顿上去一通比划,说了些林修也完全听不懂的单词,便得到了同行许可。 林修一行人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因为火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还是太过于神秘。以至于已经有眼光看得远的商人,上前来询问火把换不换东西了。 营寨首领住的地方当然不同,这是完全用石头围得只剩一个入口的房子,林修倒觉得这比较像是一个山洞。 武器被收缴了,但火把却是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战士不敢触碰之物,否则肯定会引发大矛盾。 这个阴暗的房间被火光照亮,林修也看到了首领的样貌,他和普通的原始人战士没有什么不同,也就是多批了些皮毛和首饰而已,不过身材异常高大,光是坐在那里都几乎可以平视自己。 而且对方的眼神中有一股杀气,那绝对不是因为捕猎而养成的,这个家伙,杀过人 林修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前世自己那个村中的老者就专门说过这方面的知识,杀过人的人,是可以通过某种方法辨识的。 林修开始有些后悔自己轻率地决定来到这里了,这里是实实在在的原始社会,很有可能一言不合便杀人,难道自己还奢望和他们谈什么交易条件、人伦道理 莫顿也不知道林修执意来到这里的目的,所以便又是简单介绍了自己和林修的身份。 那个首领突然冷笑,问:“你们两个地方,我早看见了。” 他的发音近似于德语,林修听得非常清楚,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原来,对方早就对自己和莫顿的部落虎视眈眈这也太可怕了。 “这个”首领疑惑地看向林修手中的火把,脸上终究还是露出一丝畏惧。 你也怕这个,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林修不禁有些得意,于是脑中开始急速思考怎么应对这个场面,以取得最大的利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三章 火之威 “火,上天赐予我的力量”林修开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次装b,用手指天,一脸虔诚,还拿着火把在对方面前晃了晃。 对方并不是不知道火是什么东西,他好奇的显然是这玩意怎么会可以控制,怎么可以随意被拿在手中 林修的故弄玄虚,让他有点吃惊了,他虽然没听懂林修说的语言,也却明白那个指天的手势,再加上火的神秘性,让他直接有了不同的想法。 他直接站了起来,好家伙,足足有一米八五以上,这种身材显然在原始社会是不多见的,对林修也造成了足够的威慑力。 林修就纳闷了,难道自己装b装砸了,他不会是想杀了自己吧 不过对方却没有直接扑上来,而且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试图去触碰火把上正在跳动的火焰。 林修当然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本来想劝阻,却又强行压下了这个念头,现在是谈判时间,必须不能示弱,得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强大才行 尽管这个营寨给林修的惊喜已经足够多了,但首领还是没有任何悬念地被火好好教训了一把,他的手刚接触到火焰半秒钟,便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德克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杀过人,捕猎过几百斤重的老虎,身上伤痕无数,他很清楚,自己是部落里面最强大的战士普通的两三个人,根本就无法近身 就算是那些人人闻之色变的猛兽,自己也是毫不畏惧 正是因为如此,自己才成为了部落的首领,并且在一个智者的帮助下,修建起了一个很不错的营地。 本来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但今天却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他们手里拿着的那个,是什么 好像在上次神灵赐下惩罚的时候,就曾经见到了这种东西。 天空中闪着一道又一道的亮光,甚至直接劈倒了大叔,烧焦了房屋,对,就是这几个人手中拿着的东西。 为了确认自己心中的想法,不得不去碰碰看,这个东西到底有多么强大,谁知道 太厉害了痛,从来没有感受过这种疼痛,即使是上次被猛虎咬下一块肉,都没有这么痛,以至于自己根本来不及反应,也忍受不住要用大喊来缓解。 这就是神灵的力量 林修再一次笑了,火可是所有生物的天敌,就凭你这血肉之躯也敢来试火,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他可不知道对方首领心里有这么多念头,而是再一次虔诚地以手指天,嘴里念着:“以神灵之力,惩罚这些暴力之徒” 片刻之后,德克终于回过神来,这个东西真强大如果可以用它来对抗猛兽,那绝对效果不错。 而眼前的这个人,难道是神灵派来的吗,或许吧,自己要对他友善一点才行,以免遭到神灵的惩罚。 德克脸上露出了好久没有出现过的笑容,说:“你很大,来这里,做什么” “我希望拯救你们,以及所有愚昧的世人”林修不介意继续装神弄鬼,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德克显然听不懂林修的语言,于是开始与莫顿交流,他们之间还是能简单沟通的。而林修,也慢慢地转达了自己的意思。 林修现在的思路已经非常清晰了,虽然现在还没见到莫顿所说的矿山,但类似城堡却确实存在;那也就意味着,这个世界上,很有可能有其他强大的族群。 如果自己决定要在这个世界有一番作为,那么争霸是必须要走的路,但无奈自己原来的部落不足以发展成强大的族群,所以就必须吞并,或者融合 就像当时自己刚到这个世界时一样,利用超前的知识,来获得地位,增强实力眼前的这个营寨首领,便是很好的对象,他似乎头脑简单,而且有自己的基础。 莫顿意外地对林修的想法没有什么表示,而是老实地和德克沟通起来。 趁着这时间,林修没有吝啬,自己到市场去逛了逛,很轻松地便用一块叫不出名字的宝石,换来了上好的肉,估计是老虎肉 宝石在这个时代也许是值点钱,但绝对没有食物那么珍贵,因为人类还远远没有进化到可以来消耗奢侈品的地步,就算是已经懂得了宝石会让自己更加美丽,但如果只有食物和宝石的选择,大部分人还是宁愿获得更多的食物。 林修找到的交易对象是个比较另类的家伙,其实在这个营地中,身上有着各种装饰物的人也不少,但这个人却特别地多,甚至他身上的各种饰品也许超出了自身体重。 他一定是个商人,林修是这么想的。 拿到肉之后,林修便让林武坐在德克的石屋门口来了个烧烤座谈会,不一会儿,香气便开始往四周飘散。 食物的魅力果然巨大,很快,这一片地就围满了那些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的民众,而负责守卫的战士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满脸好奇地看着这散发出诱人香味的肉。 “哈哈,熟了”林修不慌不忙地撕下一块虎肉,放进嘴里,大声咀嚼,并不时发出啧啧声。 这下可是直接把围观的人口水都馋出来了,就连里面还在和莫顿讨论合作事宜的德克都被吸引住了;这么一个大汉,不好吃是不科学的,他见到这种新奇的吃法,直接就走出来了。 由于这里他最大,所以他并没有客气,直接从林修手中几乎是抢走了一块虎肉,直接塞进嘴里品尝起来。 没吃几口,他便彻底石化了,这种美味 德克发誓,自己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那摆在地上的明明就是老虎肉,自己以前也不是没有吃过,但绝对没有现在在嘴里的那么香 原来神灵的力量,甚至可以改变食物的味道,德克现在嘴巴一刻都停不下来,只是不断地将肉塞进口中。 林修见自己的目的达成,也不装模作样了,直接招呼那些垂涎三尺的围观者过来一起吃。 这就是高等文明神奇的地方,只要体会过一次,就绝对会从心里被震撼,没看到现在的德克,已经完全没有了杀气么 只要他不是那么傻,就应该懂得,自己是不能得罪的,否则他就再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肉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四章 兽潮来袭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德克没有犹豫多久便同意了林修的请求。 族群合并,林修会带着族人迁居到这边来,同时并不受德克管辖,当然德克也不知道管辖是怎么回事。从浅里说就是,反正林修等人会自给自足,也不用上缴食物给德克,反而还能得到德克的保护。 当然,德克要的取火之法,也必须传授给他。 莫顿在这里耍了个小心眼,他竟然把自己说成是和林修一伙的,所以也就一起迁居到了这个营寨。 林修现在很有种占山为王的感觉,营寨里的地位,德克那边有三人,自己和女王也算是一个势力,莫顿那边又是他说了算。虽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但无疑都是在一个锅里吃饭。 得到了取火之法之后,莫顿和德克就完全没有时间理会林修了,而是各自领着一帮人开始不分昼夜地钻木,也不知是木材不适合还是什么原因,反正没有什么明显的进展。 林修借此机会便找到了德克的另外两个搭档,这两人,确实有不同寻常的才能,一个有建筑天赋的叫扎扎,一个也懂得点管理学的皮毛知识,叫艾尔。 和他们分别聊了会,林修没得到什么收获,反而是教授了他们更多知识。因为他们所拥有的也仅仅是天赋,还没有真正具备学术知识,不能融会贯通,或者是与人分享心得。 就当林修无聊之际,准备找个时间把自己和女王的大事办了,却不想迎来了几天不见的德克,他表情严肃,淡淡地说出两个字:“敌人” 这也要归功于林德,他现在已经完全沉醉在教书育人的角色之中,来到营寨之后,竟然自己办了个类似私塾的地方。这倒是也吸引了不少原始人过去学习,林修曾经去看过两次,颇有成效。 而且林德的领悟力很强,现在和林修进行正常的汉语交流都不是问题,一些新的词语也从他嘴里蹦了出来。上次听到他说出文化这个词语,还把林修给震住了。 德克所说的敌人有多可怕,林修走到营寨门口,才真正意识到。 显然,德克这种凶猛之人,还仗着有石墙防守,能让他紧张的肯定不是什么易于之辈。林修甚至还没有亲眼看见,便已经听见了阵阵兽吼。 如果听到几只野兽同时在叫,还不会觉得什么,但如果是几十声、几百声,那么便会让人不寒而栗。 林修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看美国大片侏罗纪公园的时候,那是一种来自心灵的震颤,它在提醒人类,曾经最原始的恐惧是什么。 兽潮来袭 漫山遍野的野兽,根本就数不清有多少只,林修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世界的野兽,所以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被这些叫不出名字的、体型庞大的、面相凶狠的野兽被弄糊涂了,它们这是要做什么,灭绝人类吗 在林修的记忆中,似乎没有专门以人类为食,或者非常喜欢吃人的动物,所以就算偶尔有野兽吃人,那大概也是顺便果腹而已。 难道这个世界的野兽特别喜欢吃人 林修的疑惑很快就被莫顿看穿,他解释道:“经常会有,野兽大捕猎” 这个说法听起来就很不舒服,而德克也赞同地点了点头,同时已经转头去召集战士了,看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应对这种场面。 林修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提前一步将族人迁居到这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现在这个营寨真的能挡得住如此多野兽吗 除非有陷阱。 野兽不像人类那么有智慧,人类所依仗的,就是层出不穷的点子,只要有时间准备,那么对抗野兽还是绰绰有余的。 营寨内的原始人已经开始恐慌起来,除了那些经常捕猎的战士,他们的脸上到是古井无波,但也看不出有多大战意。 艾尔已经开始四处奔走,带着那些老幼妇孺躲到营寨里最安全的后方,因为那里靠着小山,可以随时逃跑。 该死,自己早就应该把弓箭给弄出来,现在起码还有一战之力,如果是近身搏斗,别说人的技巧和肉体都不如野兽,数量也是远远不及。 虽然不是每只野兽都能跳上那些三米高的石墙,但林修还看到了一些不知名的飞禽,以及蜿蜒前行的蟒蛇 火把,现在必须依靠火焰的威力来阻敌,我们需要火把,越多越好 林修马上命令林武叫那些战士丢掉没用的武器,每人起码都要手持两只火把,首先站在最前线来震慑敌人。 此法果然有效,尽管有些跑得快的野兽已经到了营寨门口,但却马上被堵在门口的火堆弄得不敢向前。 而那些飞进来的肉食鸟类,却也一时奈何不了挥舞着火把的人类。 权宜之计,林修深知这并不能阻挡兽潮,早已退到了后方,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随便被那嘴巴长长的鸟啄一下都可能掉块肉。 既然是捕猎,那就注定了野兽是不会轻易撤退的,林修远远看到一只斑斓猛虎跳上了石墙,无视战士的火把扑到了他身上,只是几爪子、几口下去,战士的身体便变得血肉模糊。 那貌似不是自己部落里的战士林修觉得离自己部落的战士死亡也已经不远了,现在防守阵线已经被突破,那么无法阻止这头猛虎的话,接下来源源不断的野兽就会从这个缺口冲进来。 不过林修低估了这些常年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原始人战士,很快林武便发现了这个情况,他抄起铜矛与另外两个同伴围了上去。 正常情况下,三个人类要正面干死这么一大头老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这个世界似乎略有不同,人类的身体素质算是惊人。 林修曾经问过林武,需要多少人才能杀死一头老虎,得到的回答是,如果体型只是和人差不多,他一个人就可以杀死 当时林修只是笑了笑没说话,以为对方是在吹牛,可现在却眼见为实了。 这头老虎的体型,大约有一米高,一米五长,也就比人的体型稍微大了一点,而林武果然毫不畏惧地冲了上去。 只见他一矛刺去,老虎便受了伤,其速度竟然比老虎更快这也许是旁边有两个战士在吸引老虎注意力的原因,但纵然如此,也可以证实林武并没有吹牛。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五章 弓箭诞生 紧接着,旁边的一个战士也冲上去刺了一矛,那老虎身上顿时多了两个伤口,但仍未致命,只是它已经彻底愤怒了。 于是,老虎猛地扑向刚才刺他的那个战士,作的是同归于尽的打算 虽然林武及时上去刺死了老虎,但那名战士也被几记虎爪抓烂了脸,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之数。 这场小战斗来得快去得也快,只不过短短的几十秒而已,现在已经一个战士死亡,一个战士重伤。 缺口被及时地堵上,但其余的石墙处仍然险情不断。 由于石墙比人高,所以战士们并不是很清楚外面的情况到底如何,只有等到野兽爬上墙头才能过去驱赶,这就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 从这僵持的局面中可以看出,德克的族人在战斗方面更有经验,因为他们竟懂得简单的救急与合围,这才让墙头不至于失守。 只是天色在一点点变暗,到时视野有限,恐怕营寨就很难防守了。 林修连忙命人开始在石墙下生火,这个距离必须设置得刚刚好,让野兽越过墙头,一下跳不过火堆,否则火堆就只是摆设。 老弱妇孺已经被吓得魂不着体,哪里还敢上前帮忙,所以只能从守墙的战士中抽调出一部分人,这使得石墙边的防守又弱了点。 一直持续到天色黑下来,大约是晚上七八点之间,终于整个营寨的石墙边都被火堆围成了圈,战士们得到了宝贵的休息时间,只是天上飞的那些凶鸟仍然在不甘心地盘旋。 林修吃着这烤肉都一点味道也没有了,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盐分,人就是如此永远不会满足。 这兽潮到底会持续多久莫顿和德克都不知道,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起码还得守两个夜晚。 如果仅仅是这种程度的进攻,林修相信再守两三天绝对不是问题,甚至可以完全无视它们;就怕有的野兽悍不畏死,强行冲击营寨,那火堆也无法阻止它们。 林修丢开手中的烤肉,就决定马上开始研发弓箭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是最可怕的致命武器。弓箭出现的时间,也许可以上溯到遥远的神话时代。后羿射九曜的传说,向来脍炙人口,这也是关于弓箭威力的最有效的广告。 弓箭的制造并不复杂,甚至连小孩子都可以做出来,无须大人代劳。先找一段大小适中、坚韧柔软的小树,将其砍伐下来,去掉枝叶,慢慢弯成一弓形,为了防止其伸直复原,有必要用火燎一燎。倘若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树木,竹片或藤条均可代用。弓做成了,弦也不难,用麻绳系上即可。但麻绳的弹性不强,影响了弓箭的射程以及力量,弓弦最好用橡皮筋充当。 另外,弓箭也是能临时制造的最好武器,只需要花上很短的时间,便能在使用的时候大大受益。重点在于两个地方,弓弦与箭矢。 弓弦的弹性和弓身决定了弓箭的杀伤力,而箭矢是可以多变的,比如火箭、毒箭。 林修动员林武带着战士去砍树伐木,这个工程量不小,所以此刻也顾不上什么藏私了,德克向来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很感兴趣,只是简单地说了下,他便同意派一百个人同去。 而现阶段能找到的最好弓弦,便是生牛皮,这东西在营寨里并不少,尽管有了烧烤的食用方法,但还是很少人喜欢吃动物的皮,多数是用来制作衣物。 用生牛皮与细绳搓成一股,越短越好,因为这样的弹性更大,威力更强,也便于使用。 这个工作女人和小孩都能完成,所以速度很快。 到时只要有足够的箭矢,击退野兽根本不是梦想,林修暗骂自己没想到这点,其实早就应该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如果说任何工具和武器都是人手作用的延伸,那么弓箭堪称是火器诞生之前,人手作用的最大一次延伸。 就连地球上的伟人恩格斯也说过:弓箭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于野蛮时代、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是能起到决定性的武器。 即便他如此评价弓箭,林修仍然觉得不足,应该说就算在野蛮时代,也没有任何一种青铜和钢铁兵器,能与弓箭的作用相匹敌,直到火器的出现。 弓箭,改变了战争的模式 而这个时候,野兽似乎也疲倦了,慢慢地只围不攻,只有几只不要命的野猪冲进来,很快就变成了夜宵。 大概在半夜,林修睡得迷迷糊糊,听到一阵骚动,原来是林武他们回来了,砍了不少树木,足够制作箭矢了;由于没有毒药和布,而战士们对弓箭也不熟悉,所以现在还不能使用毒箭和火箭这种大杀器。 刀具已经被林武带着人冶炼了出来,是铁器,所以削木棍并不难;冶炼的技术,林修准备等到和德克熟悉了之后再教授他们,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一直都是悄悄地跑到后山去做这事。 第一把弓箭制作成功之后,德克有点不屑,但当他看到从来不玩弄武器的林修,居然可以轻松死杀死一只野狗 林修当然靠的是运气,这把弓箭勉强能够战斗,无论弓身和箭矢使用的材料都不太合理,而且没有尾羽,稳定性和准确性都很差。 不过这也是目前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兽潮一时不退,营寨就永远不能保证安全。 首先是林武,马上学着做出了第二把弓箭,也许是战士的本能,他这把弓像模像样多了,用起来也非常顺手;德克也不差,看起来五大三粗的,但脑子转得很快,只是看了这两遍,便也自己制作起来。 第三把、第四把弓箭弓箭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箭矢也源源不断地被削好,林修大概估计了一下,就这两三个小时的时间,营寨里已经有了两三百张弓,以及几千箭矢 生产量真是惊人,而更令林修不解的是,这些原始人的学习能力实在太强,完全不像是初次接触新知识。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等到天亮,大战就将打响。 由于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磨铜器箭矢,所以现在用的都是削尖的木箭,这对于那些皮硬毛厚的猛兽能造成多大的伤害,尚不能估计。 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降临,德克没有迟疑,马上发动了进攻,三百多张弓的齐射,一下就射死了十几头野兽,这就是智慧的力量 有些野兽还在熟睡之后,根本就没有防备,而有些野兽还没有搞清楚这奇形怪状的武器能对它们造成伤害,所以几乎是站在那里变成了活靶子。 第一次齐射之后,野兽终于醒悟过来,开始四处逃散,但很无奈的是,他们根本无法跳出营寨 林修令人设置的火堆距离石墙也就在五米左右,很多野兽能从墙上跳进来,那是居高临下。而要在这么短的距离里冲刺,再跳上石墙,只有极少数动物能办到。 “哈哈哈”德克和莫顿都大笑起来,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所在,而在心中,他们又对弓箭的发明者林修有了另一番认识。 墙内的野兽也就一两百只左右,在这单方面不计成本的屠杀之下,很快便被消灭殆尽;即使战士们是第一次使用这种武器,但这毕竟是小孩子都能操作的,在他们手中更是愈发熟练。 有些事情真是要看天赋的,林修眼尖地发现了两三个神箭手,除了前面十几箭准度不够,后来是越来越准,几乎箭无虚发 野兽临死前的惨叫唤醒了墙外的同伴,这时,一些野兽又开始跳上墙头,但那些尸体和火焰,都让他们望而却步。 而营寨经过一场小胜,现在正是士气大盛的时候,连一些妇女都开始自觉地跑到火堆处添火,而战士们就专门负责射杀野兽。 现在就连那些天上的飞禽,也会时不时被射下一只,林修上前仔细查看,它们不是自己认识的任何一种鸟类。 反而,有点像恐龙中的翼龙 不会吧,这个世界有恐龙存在林修背上顿时冒出冷汗,那可是统治了地球一亿六千万年的物种,如果不是碰上了行星撞地球,那么人类只能靠边站。 不过这只是一种猜想,因为还没有发现能够确定是恐龙的动物,而就算是有恐龙,自己懂得那么多超前的知识,不可能对付不了它们。 战斗还在继续,从寨门口看去,仍有不少野兽在外面徘徊着,他们也许是在等待时机,或者在思考某种办法。 林修不敢确定这个世界的动物智慧高低,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太寻常,原始人超强的领悟力,天上的两个太阳,以及很多自己不认识的生物。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只见寨外的野兽似乎得到了召唤,或者说是某种命令,接着,大地开始震动起来。 远处的密林中,突然出现了不少高大的身影,林修下意识就觉得不妙,等那身影渐渐清晰,林修脱口而出:“我艹你大爷” 真的是恐龙 刚刚还在想这件事,恐龙便出现了,如此堂而皇之的,华丽地登场了 它们的样子和侏罗纪公园里那些恐龙并无二致,略为不同的是,它们似乎能够号令这些野兽。 因为那些野兽竟然都自觉地让出了一条道,让它们通过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六章 可怕的恐龙 这意味着恐龙已经成为了它们公认的王者,也意味着恐龙至少是有着一些智慧的,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没有火器是很难无法对抗恐龙的,除非有强力的弩 林修没有思考多久,便做出了决定,暂时撤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现在和恐龙除了送死起不到什么作用。 显然,德克和莫顿也深知恐龙的可怕,所以没有对林修的决定有半点怀疑;也许他们早就想告诉林修有这种生物的存在,但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撤退之前,林修没有忘记在营寨内放了一把大火,这至少能阻拦它们前进的速度;而且也顺便测试一下,恐龙对于火焰的抗性有多高,以便制定计划来对付它们。 上千人的撤退造成了拥堵,而且此刻就连在前面的战士也开始紧张起来,这种庞然大物谁看了都会怕,也不能怪他们。 特别是有些老人走得很慢,堵住了唯一的出口,最后走入后山,林修发现至少有二十个殿后的战士被几只迅猛龙撕成了碎片这种恐龙行动迅速,而且凶残无比,这样做似乎是在示威。 后山这边已经被踩踏出了一条道路,营寨里的人去采集、捕猎都是往这条路走,所以倒也算是蛮安全的,沿路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人类的生物。 不过现在必须要找个能容纳这么多人的临时居所却非常难,不论是德克还是林修,都对营寨很自信,根本没有准备后手。林修是完全不知道居然会有恐龙这种可怕的生物存在,否则说什么也得先办了这事。 队伍行进的速度极慢,已经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候,才找到一处较大的山洞暂且能容身;本来途中也有几个地方还算合适,但林修却坚决反对,已经有了前车之鉴,无论如何容身之地也要保证视野开阔。 现在营寨应该已经被毁于一旦了吧,林修看到了几头体型很大的恐龙,也不知是不是霸王龙,它们可以轻易地踩踏石墙,并且被火焰烫到也没什么大碍。 皮厚到这种程度,真的只能出动强力弓弩了,而且还必须是可以用作攻城拔寨的床弩。 说起来,制作床弩也并非难事,只是林修考虑到一点,恐龙显然不会站在那里当活靶子,它们的智商绝对比普通动物要高。那么机动性很差的床弩作用也就不大了,除非能引诱它们进入提前设下的埋伏。 岂料,林修找到德克商量如何对付恐龙的事,这个看起来勇猛无比的大汉却认怂了;他的想法是,既然营地已经保不住了,再修建一个便可以,回去与恐龙作对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就连莫顿也是这样认为的,与其回去报仇,不如修建一个更坚固的营寨。 林修转念一想,也对,如果当时营地的石墙更高,并配有床弩,以及营寨外的陷阱,就算是恐龙来袭,也未必能得逞。 林修顿时对莫顿和德克刮目相看,没想到他们已经懂得思考,从失败中吸取教训,这种本质甚至是很多地球上的人类都不具备的。 休息了一夜,林修便再次与莫顿、德克、诺哈等人出去寻找适合建造新营地的地点。而大部分的战士都留下来保护族人,以防有什么意外发生。 “矿山呢,你不是说有矿山吗”走出去没到几里路,林修再次想起当初莫顿所说的矿山。 要制作大型床弩,那么弩箭肯定不能用木头,如果箭头是铁制的或者是铜制的,即便是恐龙,也会吃不消吧。这就需要大量的铁矿或者铜矿,而弩身已经开始在制作了。 床弩的制作方法其实和弓箭大同小异,只不过分了单发和多发,以及弩弦的弹性大小而已。林修早上起床没说几句,林武便已经明白了意思,还像模像样地画了一张草图出来,当然是画在地上的。 这让林修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领悟能力也太强悍了吧,要知道那可是涉及到物理学的知识。 所以林修放心离开了,制作床弩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可惜,林修问了林德和所有能沟通的原始人,都没有得到毒药的消息,即便他们知道什么植物能毒死人;但现在也没有办法能验证一种植物的毒性有多大,无法大量采集提炼。 莫顿嘿嘿一笑,也不说话,引着大家走了另外个方向。 这片林子并不大,一行人很快便走了出去,看来莫顿的方向感非常之好,林修已经远远看到了几座山,从外表面来看,那确实是矿山。 另外,林修发现这里似乎也很适合做新营地 所有兵法书上都会提到,据险而守,而几座矿山中间的山谷,不大不小,能容几千人居住,而且只有一前一后两个出口;只要不被夹击,或者是从天而降的敌人,那么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前面的入口,正对着一大片草地,有几条小河,生活着很多寻常的野生动物;而后面的出口,同样是开阔无比的地势,遍布着小树林。 有得必有失,这种地方应该是不会有恐龙的,所以只要抓紧时间,完全可以建造一座真正的堡垒。 同时德克、扎扎等人都觉得林修的想法很不错,于是马上派了几个战士,将仍然守在山洞那里的族人接过来,床弩也暂时不用做了。现在有一个安全的栖身之地才最要紧,否则制作出了强力武器也没用武之地。 林修上山一看,这果然是座铜铁混合的矿山,其中还有不少稀有矿物自己都叫不出名字;有了这些资源,相信制作出大量的武器不成问题了。 到了晚上,林武终于带着大队人出现了,林修很快便发现,他竟然真的制作出了一架床弩,而且试射之后证明确实能正常使用。 但林武还带来了一个消息,他们再次被兽潮袭击了 而且他可以肯定,这些野兽就是前天从营寨一路跟过来的,似乎有不死不休的意味。幸好林武在附近几百米内都安排了哨探,这才避免了重大伤亡。 竟然还懂得追击林修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恐龙都会玩战术,那置人类于何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七章 恐龙的智慧 得到这个消息,建造新营地的速度就更加快了,德克几乎是号召了所有能动的族人参与到建设当中,能省一点时间就省一点。 而我和林武、莫顿,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床弩的生产之中。 弩是弓箭的进化版,而威力却强了不少,在地球上甚至一度被禁止使用,原因是英国的理查一世也就是狮心王理查,就曾经两次被弩箭射中,并在第二次伤重不治。 如此一个伟大人物竟然死在一个普通或低等的士兵之手,对于贵族来说简直骇人,为此,在十二世纪时,教皇就曾尝试以残忍为理由禁止弩的使用。 而关于这种武器,却在中国有个美妙的传说。 弩是由弓产生的,弓是由弹弓产生的。而弹弓是远古的一个孝子创造出来的。当时人们的生活很简朴,饿了就猎食鸟兽,渴了就饮雾露泉水,人死之后,用白茅草缠裹,抛在荒野之外了事。 有一个孝子,不忍心看到死去的父母的遗体被鸟兽残食,就做了一把弹弓,守护着父母的遗体,杜绝了鸟兽的侵害。后来有人把这件事编成歌唱道:“断竹续竹,飞土逐害。” 以后神农黄帝把木棍弯曲制成弓,把树枝削尖作成箭。凭弓矢之利,以威天下。 弩和弓相比,有哪些优越性,第一是加大了张力,弓必须用双臂拉张,弓箭手一手控弓,一手拉弦,这样它的张力不可能超过人的臂力。 而弩则不同,不但可以双臂拉,还可以脚蹬弓背,用腰乃至全身的力量拉张,,到后来,甚至出现了把几张强弩装在床架上,用几个人,十几个人同时拉弦的车张弩,可以想见,这样的弩,不论射程,还是杀伤力,都比弓强了许多。 其次,用弓射箭时,弓箭手双手拉弓,眼睛必须同时瞄准。但双手拉弓不可能持久,眼睛瞄准也就仓促。用弩时,则可事先把弩弓拉开,敷上箭,什么时候对准了目标,什么时候扳机发射,加上弩机上设有专门的瞄准器,可以射得更准。 最后,利用集中作战,先把弩张好,选择有利时机,一声令下,全体弩手同时发射,使敌人猝不及防。这种战法,是守城的上上之选。 要想让床弩的威力发挥到最大,那么弩弦是很重要的一环,用来制作弦的材料越硬越好,而且必须不能太长。在林修的设想中,一架床弩的操作人员最好能控制在两个人,一人负责瞄准,一人负责射击。 野猪皮和野牛皮同时被利用起来,混合了草麻丝树枝等等拧成一股,这个活就交给那些帮不上忙的小孩子了。 在第一次试射之后,林修觉得还算满意,这样的床弩射出一支弓箭,居然几乎能击穿百米外的岩石。当然,箭头已经改装成铁制的了,并且足有一米左右的长度,并且浸染了毒液。 毒液是从一种不知名植物上采集而来,根据林德的回忆,他曾经亲眼看到一个族人吃了这种植物的果实后死掉。林修也拿着这种果实给一只野狗吃了,那野狗顿时口吐白沫,前后只用了十几分钟,可见毒性还是很强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床弩的准度不够,虽然专门做了瞄准器,也就是简单的一个准星,但由于风向和箭矢的重量问题,很难做到指哪打哪。 但林修觉得,恐龙的身型那么大,准度差一点也无所谓吧 另外,陷阱也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挖不了护城河,但弄几个深坑还是没有问题的,为此林修还特意吩咐要将坑挖得越大越好,以免装不进恐龙。 坑里插满了近半米长的尖木桩,底部都用铁器固定好,上面盖一层草皮用作掩盖,到时就算有野兽掉到里面不死,也可以直接用火箭消灭。 虽然仍没有布拿来包箭头,但可以用草团来代替,这其实只是起到引火的作用。哨塔上的哨兵,也同样要使用火箭,为此林修已经令人把营地前方的一大片区域都堆满了杂草和枯树枝。 考虑到野兽冲刺的速度极快,林修只能将哨塔设置在山腰上,并且有八个之多,每个哨塔都配备了三个战士。这就是要在野兽没有冲到营地门口,便已经被火势阻挡。 虽然此战的主力是床弩,但弓箭手同样是不可缺少的。 现在营寨内共有五百名可以战斗的青壮,那些身强力壮的被编进了近战队伍之中,约有一百名左右,为此,林修还特意帮他们打造了盾牌。 当然,这盾牌的样式有些入不得眼,只是简单地弄个形状出来而已,并且非常的重,一般人光是拿个盾牌都吃力,别说还要空出一只手拿别的武器战斗了。 如果野兽冲破了陷阱和火势这防线,他们就必须充当肉盾的角色,不说是九死一生,危险性也是极大的。 见识到了恐龙的绝对力量之后,林修和扎扎商量决定,石墙不需要多高,但必须得厚;可惜林修找遍了两座矿山,都没有找到石灰石这个重要得原料,否则就可以煅烧出水泥,这样才能建造出结实的石墙。 准备工作倒是做得挺快,只用了三天时间,武器装备都已经弄好,只是还是不断制作箭矢而已。但营地的修建却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现在就连寨门口那一段都只是修了大半而已。 由于没有运输器械,所有石头都是靠人力从山上搬来,搬下来了还要将其打磨成型,工作量很大。 林修觉得自己要“发明”的东西还很多,比如轮子、水泥、号角等等,这些东西看起来没啥作用,但在关键时刻却显得非常重要。 就在度日如年的等待中,野兽终于出现了,林修本来还不太相信林武所说的追击一事,现在看来是真的。 而且比林武说的更加夸张 根据哨兵的说法,早上出现了一群野狼,走到山谷前面徘徊了一阵,然后又悄然离开了,似乎就是来散步的。 但林修猜测,这是兽群的侦察队 在地球上,人类只知道有恐龙这种生物的存在,但对它们的进化程度却一无所知。 不过曾经有个学者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如果没有陨石撞击地球,导致恐龙全部灭绝,恐龙龙就完全可能进化成为代替人类的一种动物恐人,成为地球的主宰。 恐龙是大脑袋也是大眼睛,视觉灵敏,立体感强能准确测量判断距离,有毛,爪子尖利,食肉,它前肢很短并已从行走的职能中解放出来。 而且,它们是群居的,社区性的特点促进了它们之间信息的频繁交流,提供了向社会转化的条件。 人类脑中惯想的恐龙都是呆头呆脑的冷血动物,但是也有研究称恐龙极有可能是温血动物,和冷血动物相比,温血动物体温的恒定性使它有了更大的能动性,不必时时受外界的影响。 如果这个科学家的文凭不是用钱买来的,那么恐龙成为兽群的主宰并不是没有可能,也就是说,任何比它们弱小的动物都能充当它们的军队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八章 生长 纵使万般无语,林修也只能提前做好战斗准备,谁叫形势不如人呢;用不了一天,兽群就会再度袭来,围捕前些天从它们口中逃掉的猎物。 难道真的不能共存这是林修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人类现在在这个星球上的一举一动,并没有威胁到整个食物链,甚至可以说还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 那为什么恐龙要率领兽族大军来赶尽杀绝呢根据德克所说,这种现象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出现一次,绝非偶然。 这时,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解答了林修的疑问。 婴儿是原先部落里的一名少女所生,在这个没有接生婆的年代,生孩子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而即便母亲因此变得面容惨白,林修还是认出了她。 林修其实对这个少女有着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她长得竟然有点像自己以前的同学,五官清秀,是部落里很多男性的爱慕对象。 林修帮她取的名字是丽娜。 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男性对她发出求欢的请求,而她却总是不会拒绝。林修认为这是一种善良的表现,而不是代表她水性杨花,自然而然地,这个孩子的父亲,是很难找得出来的。 但部落里都是如此,同母异父的现象多得很。 林修所关注的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丽娜明明怀孕不久也就是自己刚弄出铜制武器那个时候,丽娜的肚子才有点显大,这才不到一个月时间,竟然就生了 林修对于怀孕并不陌生,这几乎是基础常识之一,怀胎十月而生育,前后时间不会超出多久。 而丽娜的现象,则彻底让林修搞不懂了,难道这也是这个世界的特色之一 在简单地给莫顿解释了时间的概念之后,莫顿竟然很自然地说出了林修不敢相信的事实。没错,在这里,女人从大肚子到生儿育女,只需要三十多天的时间,甚至有可能更快。 林修突然回想起,自己一直觉得部落里小孩子的成长速度特别快,难道不是错觉 “成为一个战士不需要多久”莫顿再次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虽然他计算不出这需要多少天,但林修已经能大致猜到了。 这个世界的人类,成长速度非常快,起码是地球上的十倍以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林修觉得自己已经隐隐猜到了恐龙的想法,一个人,从生下来到成年,只需要不到两年的时间。 这么神速的发育,超越了80以上的动物 而人类的“危害性”,显然是不容忽视的,难道恐龙正是因为注意到了这个现象,才会有捕杀人类的行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九章 大胜 兽群出现了 就在那一队野狼侦察后的第二天中午,大批的猛兽又缓缓地从那边的密林中冒出头来,而在最前面打先锋的,赫然是八只迅猛龙 虽然之前在撤离的时候,火焰给恐龙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但它们的思维中,可能人类还是比较“容易”消灭的,所以林修没有发现大型恐龙的身影。 既然你们如此轻敌,就别怪我不客气,虽然现在营寨还没有完全修好,但防御设施和陷阱都已经准备就绪,抵挡这些野兽不在话下。 所有床弩都已经瞄准了那些迅猛龙,它们是最可怕的敌人,行动迅速,而且凶残无比,如果被闯进来一只,绝对是个灾难。 现在营寨的防守距离足有500米,这也就是床弩的最大射程,超过这个距离,就很难对野兽造成伤害。而床弩的第二次发射,需要间隔十几秒的时间,这十几秒已经足以让迅猛龙冲到营寨门口。 不等林修下令,第一只迅猛龙就被射了个四脚朝天 说起来也搞笑,由于没有分配目标,竟然有两架床弩对准了同一只迅猛龙,而且竟然都命中了头部;那只迅猛龙哀嚎了几声,便死得干干净净,这让战士们顿时信心十足。 哈哈,林修只想仰天狂笑,恐龙也不过如此,而自己都还没到翻底牌的时候。 如果是那些大型恐龙,可能床弩不能一击致命,但绝对也是能阻挡它们的,因为箭头上还有毒液。 紧接着,哨塔上的哨兵,开始了无差别射击,他们用的都是火箭,只要能点燃那一片区域里的枯枝杂草,便算成功,这只是很简单的任务而已。 大火一起,野兽们明显慌了,本来一往无前的冲锋队伍,开始有驻足不前的,有往后退的,甚至有因为碰撞而互相撕咬的。 这倒是出乎林修的意料,看来兽群也并不是那么团结,如果没有恐龙坐镇,它们照样是一盘散沙。 而几只迅猛龙,显然是没有什么领导能力,它们已经自顾不暇了。 兽群甚至没有冲到陷阱前,就已经死伤无数,大部分都是被同类杀死,被烧死的仅仅十几只而已。这次兽群的进攻,就这样无功而返了,很快便又退进了密林之内,前后不过一个小时。 但林修却不敢有丝毫懈怠,连忙令人打扫战场,捡回野兽尸体,并重新布置引火物;下次兽群的进攻,只会更加猛烈,而且来的肯定也不仅仅是迅猛龙。 那八只迅猛龙死了四只,都是被床弩射杀,林修发现它们虽然头部脆弱,但身上其他部位的防御力非常强悍;如果弩箭射到它们的背部和腹部,起码要三四箭才能将其消灭。 而且恐龙的性格凶猛无比,被射中了之后,甚至会继续向前,完全没有惧怕之意,这是其他猛兽所不具备的。 幸好,在检查了迅猛龙的尸体之后,林修发现箭矢所涂的毒液对它们是有效的,有一只的嘴巴变成了青白色,证明它是被毒死的。 这样就不用惧怕那些大型恐龙了,可能床弩的威力不够,但毒性可起到关键作用,只要毒性在它们攻破营寨之前发作就行。 兽群的第二次进攻,发生在晚上大概九点左右,林修靠着火堆旁,几乎已经快要睡着了,却突然被一阵嘶鸣吓得立刻站了起来。 夜袭 然而哨兵却没有提前发现这个情况,因为敌人全部来自天上如果不是这些敌人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恐怕真会偷袭成功,这个时间段正是人类最疲倦的时刻。 在旧营地的兽潮中,就出现了这种动物,林修曾一度怀疑它们就是翼龙,只不过当时没有看见恐龙,所以还不敢确定,但现在已经不用多想了。 其实它们也并不属于恐龙类,而只是常被误认为是“会飞的恐龙”罢了。 尽管与恐龙生存的时代相同,但翼龙并不是恐龙;它们形成于进化树上的一个独特分支。翼龙是飞向蓝天的爬行动物,所以有时也被误认为是“会飞的恐龙”。 当恐龙称霸着陆地时,翼龙却控制着天空。 它的很多特征都与鸟类相似,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爬行类动物,是地球上出现过的最大型飞行生物,翼展甚至可以超过十几米。 可怕的是,它们大多是肉食性动物,有些长着尖尖的嘴,有的和恐龙一样全是獠牙,此刻起码有几十只,正朝着营地袭来。 林修早已预料到了这个情况,而且丝毫不担心,特别是发现了敌人没有地面部队的时候。翼龙有一个非常致命的弱点,它虽然是第一种能飞上天的动物,但它的飞,却不是真正的飞。 翼龙并不能像鸟类那样自由地、长距离地翱翔于蓝天,只能在它的生活环境附近,如海边、湖边的岩石或树林中滑翔,有时也在水面上盘旋。 也就是说,它必然要落地进行肉搏战,而在地面上,有着太多可以对付它的生物,就连人类也是它不能战胜的。 所谓的称霸天空,只因为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它们虽然体型庞大,却不够敏捷,而且攻击手段也只有嘴。两个勇猛的人类战士,便能轻易对付一头翼龙,只要不是太大的那种。 此次来袭的翼龙,体型都是两三米左右,翼展七八米,看起来可怕,但实际造成不了什么威胁,有些甚至还在落地的过程中就已经被弓箭射死。 几百人同时放箭,那种威力绝对不是盖的。 前后两场战斗,竟然没有人受伤,这简直是奇迹,主要功劳,还是因为人类有着弓弩这样的强力武器,甚至加以改装。 尽管恐龙的智慧已经发挥到了极致,连跟踪、夜袭这种战术都能用出来,但却无法阻止人类在这颗星球上的崛起。 即便下次是霸王龙、蛮龙出现,林修照样有信心赢得胜利,只不过肯定没这么轻松。 但当得知了这个星球上,人类的生长速度如此之快后,一切问题便都不是问题了。 现在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林修迫切地想知道,这个世界的人类,到底能活多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章 侦察 生死是个非常严肃的话题,林修虽然重生之后对此已经不太在意了,但仍然心存敬畏。 毕竟谁也不会拒绝能多活几百年这种好事吧,亦或是干脆长生不老,笑看世间风云。 而对于原始人来说,他们只知道自己会死,却不知道死后会如何。 林修也不知道,也许会穿越重生轮回 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人死之后,便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从头开始,包括感情、财富、权力。 遗憾的是,林德对于时间没有多大的概念,他只知道自己活了很久,但具体是多久,他记不起来。 但莫顿的回答却又耐人寻味,他说如果不是被野兽杀死,那么族人的寿命会很长,甚至于很难死亡。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林修觉得不能妄加猜测,看来之后就要首先着手教授他们数学的知识了。 空袭没有成功,林修等人也安稳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早早便起来吃饱喝足准备迎接兽群,却不想从日出等到日落,都没有见到一只野兽的影子。 难道又要搞出什么战术林修忐忑不安地四处巡逻,查看还有没有不妥的地方,同时也催促负责修建营地的青壮加快速度。 趁着这个空隙,林修把警钟弄出来了,也就是用铜铁混合物弄成的一个空心大铃铛,简单而实用。至于号角那玩意,以后有时间再慢慢地弄。 现在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轮子的研发。 轮子在交通运输中非常有用,是人类的重要发明之一。它能减少与接触面的摩擦系数,从而达到速度加快的效果。 最早的轮子只是一些圆形的板,和轴牢牢地钉在一起。然后慢慢发展到将轴装到手推车上,轮子不直接和车身相连。不久,又出现了装有轮辐的车轮。这种原始的手推车虽然笨拙得很,但比一直使用的人的肩膀要好得多。 轮子的发明,将会使族人的劳动生产力增幅几倍,它简单实用,而且可以牵扯出许多东西,比如物理学,这对启发原始人智慧是非常有用的。 林修已经接受了一个事实,这个世界的原始人智力成长度极高,现在两千人的营寨里,几乎每个人都能进行简单的对话;而且一些新的词语在源源不断地被发明出来,相信过不了多久,这些人就将真正融合成一个大部落。 用光滑的树干或圆木做成滚子,把它的中间部分削细一些。于是,它就变成了一个两端带着宽圆滚的轴。轴是处在某一种最简陋的梁木架下,并在架下转动的,于是就有了一辆最简单的带轮车。 如果轮单独制造,并把它固定在一个活动的轴上,装上了轮箍。有了轻便的车轮和光滑的轮座,于是车轮就在不动的轴上转动了,再在上面钉上木板和推手,一辆运输车就面世了。 车轮的最伟大作用是使人可以搬动大大超过自身重量的物体,轮子最普遍的用途是运输,但却不仅仅限于运输,甚至可以运用于战争。 有了运输车,建造营地的速度大大加快,那山势变得不再险峻,那路途也不再显得遥远,工人们都感觉自己的力气没地方使了。 不过林修没有沾沾自喜,而是好奇为什么兽群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难道是已经放弃了吗还是因为碰上了什么事情 守株待兔不是办法,林修决定出去探探情况。 德克和莫顿都赞成林修的做法,现在他们已经差不是以林修马首是瞻,只不过嘴巴上没有说出来而已。 林武带着将近二十个精英战士便走出了营寨,所谓的精英战士,便是近战远战皆可,并且身体素质极好,经历过多次战斗的洗礼。 在有天晚上大家没事做的时候,林修好奇地问林武,营寨里最强的战士是谁,他思考了一下,说是德克,但紧接着又说自己也和他差不多。并且营寨里的战士任何两个合力,都能杀死德克。 德克听到这话没有生气,反而笑呵呵地点了点头,还解释说自己因为身体不够灵活,对付两只野兽绰绰有余,但对付两个人还是很吃力的。 这样的队伍只是负责简单的侦察任务,林修不认为会发生什么危险。而且林武他们还懂得一些伪装隐藏的技术,是在常年与野兽的博弈中学会,非常高明。 林武这几天可是憋坏了,两场大胜让战士们恨不得冲出去杀光那些野兽,现在有了这么厉害的武器,应该不用惧怕了。 可是神灵林修却坚持要守住营地,不得轻举妄动,所以只能从命。 只不过是侦察兽群情况而已,还可以顺便捕猎一些好吃的野兽,天天吃那些野兔和山鸡都没味道了。自从神灵大人发明了火,现在任何一种野兽都可以变成美味 不过,林武的兴奋没有持续多久,刚进到丛林,他便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这里绝对发生了激烈的战斗 林武连忙命令士兵寻找隐蔽物,同时观察周围的情况,然而平时不停有小动物叽叽喳喳的森林,此刻却静得可怕。 众人慢慢向前移动,一刻也不敢松懈,却往里走,血腥味就越浓,几乎已经到了不能忍受的程度,甚至有两个战士当场呕吐了。 “那是”林武走在最前面,终于看见了血腥味的来源。 尸体,数不清的尸体,这些肯定就是之前的兽群,但现在却全部死在这里,血水已经把土地都染成了鲜红色;而且它们死得很惨,身上无不有巨大的伤口,难道是神灵的惩罚 不行,得马上回去告诉林修,这个情况只有他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林武一挥手,就想原地撤退,但刚转身,头部便传来一阵剧痛,接着晕了过去。 林修站在哨塔上,眼中露出一丝凝重之色,林武明明和自己说好了会在日落之前回到营寨,但现在天已经快黑了,还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 难道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吗兽群在树林里设下了埋伏 根据兽群之前的表现,这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林修决定,再等两个小时不见人,就必须再派人去看个究竟。 “他们都很强,起码要回来几个”德克认为即使遭遇了埋伏,按照林武一行人的实力,也不可能全军覆没。 莫顿在一旁不说话,但显然是同意德克的看法。 对此,林修不是没有想过,确实,林武可以算得上是营寨里最强的战士,单独对抗一头老虎,那是什么概念。 而且他们的任务只是侦察,绝对不会去和兽群正面冲突,野兽是肯定不可能会布陷阱的,最多不过是偷袭而已。 无论怎么分析,他们都有很大的存活几率。 难道,是遇到了其他人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一章 解救 林修与德克带着一百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这些战士都是全副武装,甚至穿上了铜甲,也就是准备用来做肉搏战的,而莫顿则指挥弓箭队留守营寨。 原始社会的夜晚非常恐怖,因为视线受制,而且你会时不时听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再联想到那些怪兽,林修不由有些冒冷汗。 侦察队的失踪已经成为事实,林修反复思考,觉得他们肯定是遇上了其他人类,但对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即使是在文明落后、民风野蛮的世界,人和人毕竟是同类,不会没有理由便自相残杀;况且林武的性格林修非常清楚,现在他已经不是那个当初冒冒失失的人了,自己下的命令他绝对会忠实地执行,这也就保证了不会和别的人类起多大冲突。 一走进这片树林,林修便闻到了血腥味,看来距离真相已经不远了。 “陷阱”警惕的德克立刻发现了不对。 众人上前一看,果然,这是个足有两三米深的深坑,里面全是尖刺物,掉下去几乎是必死无疑。 而林修却看出了其他猫腻,这个陷阱就是针对人类的无论是大小,还是位置,一般敏捷很性很强的野兽,就算失足,也不会造成多大伤害。 陷阱算不上是一项发明,它只是人类在捕猎野兽的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慢慢被应用于人与人的战斗之中。 林修非常肯定,对方这样做,就代表拥有了一定的智慧,甚至比莫顿、德克的部落文明程度更高;莫顿能教授知识,德克的领地意识强,但他们都没有故意去杀害同类的这种行为。 当时德克对自己有过威胁,那只是一种防卫意识,是对陌生事物的恐惧。 但现在摆在面前的,就是敌对行为,这是人类社会到达了某种程度才会产生的意识,他们是看上了那正在建设的营寨,准备据为己有 继续往前走,林修看到了人间地狱般的景象,大批的野兽被屠杀,是真正的屠杀从德克的战斗经验来看,这些野兽几乎没有还击之力便被杀掉了,其中还有战斗力不俗的迅猛龙。 可奇怪的是,战场上没有遗留任何远程攻击性武器,比如箭矢。难道对方是靠近身战斗解决掉了这么多野兽,但却也没有发现人类的尸体,那未免对方的战斗力过于强悍了 即使是他们的战士非常多,但不可能在近身的情况下毫发无伤吧。 难怪兽群没有再次袭击营寨,原来是在这里被埋伏了,但不知那些大型恐龙,是不是也参与了战斗,反正这里没有它们的踪影。 不用多说,林修在德克眼中也看到了深深的疑惑。 一行人继续向前慢慢前进,甚至连火把都熄灭了,以免引来敌人的注意,但这样做自身也会非常危险;只是十几分钟的时间,便有两个战士不幸身亡。 林修害怕得脚都在打颤,虽然被保护在队列的中间,但对方的陷阱实在太多,似乎到处都是,冷不防便会踩中。而且它们的陷阱并不是单一的挖坑,甚至有那种飞来的木桩,在黑夜中要防备实在太难。 既然如此,想必他们也是知道弓箭的制作原理吧,这次真的遇上对手了 在损失了第四个战士之后,终于发现了失踪的林武。 此时,林武等人都被绑在木桩上,就像当初林修刚到部落时一样,但他们受到的待遇却完全不同,个个身上皮开肉绽,已经昏死过去。 这是在逼供么,太残忍了。 而在这些木桩旁,围着上百个面色不善的人;从刚才开始,林修便已经意识到快到接近他们落脚的地方了,因为陷阱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脑海中貌似没有巡逻这个概念,所以一个哨兵都没有。 所以林修和德克来到这里,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仍然是有的在休息,有的在拷问林武等人。 林修注意观察了一下他们的武器装备,果然有箭矢,而近战武器也是金属制的,并且身上都穿着皮甲,少部分还拿着盾牌。 是巧合还是他们已经懂得了冶炼术林修与德克低声耳语了一会,都认为现在硬攻似乎不太明智,对方的战斗力与己方相当,打起来会损失很大。 火攻 林修不假思索地提出了这个方案,虽然火把都已经熄灭,但林修还是命人保留了一点小小的火种,这还是很难引起注意的。 树林里全部都是能燃烧的东西,只要火势一起,他们自然就会阵脚大乱,到时再趁势杀入,便能轻松取胜。 对方选的这个地方也正好适合引火,正好是被一大圈草丛围住,中间是平地,火烧起来想跑都跑不出去。 当第一个火把被点燃时,对方还没有察觉到,这已经注定了他们的失败,接着火焰便以燎原之势照亮了黑夜。 德克带着战士首先冲了进去,这里是不可能再有陷阱的了,所以他丝毫没有畏惧,手起刀落便砍下了一个敌人的头颅。德克用的是一把铁制弯刀,长度足有一米五,左手持盾增加防御能力,完全可以打先锋。 而且德克的身材高大,战斗经验丰富,这里面还真没有能和他一战的,除非是受到夹击。 但这次出来救人带来的也都是精锐战士,他们可能有没杀过人的,但看到族人受难,绝对不会手软。 对方显然不知道火焰有多么可怕,面对突然的袭击,便想逃跑,但却马上被烧成了火人,死得更惨。 这时他们再想反击,已经来不及了,之前的混乱导致敌我数量发生改观,现在是一百多多几十 林修趁乱已经解开了帮助侦察队的绳子,没有战斗能力,只好做辅助。 林武以前那受到过这种对待,心里早就憋了满满的怒意,这下打起来更猛,对付这些已经被吓破胆的敌人,几乎是一下一个。 战斗只是持续了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敌人被杀死了一半之后,剩下的匍匐在地上动也不动,表示投降。 “你们的部落,在哪”之前他们拷问林武的时候,林修便已经听懂了他们的语言,和莫顿他们所用的差不多,所以交流不是问题。 对方可能听不懂部落这个词的意思,不点头也不摇头,但他们全部目露凶光,绝对不是那种甘心投降的。 怎么办林修看到这么多死人已经觉得很是反胃了,与那些动物的不同,这可是同类 如果放他们走,肯定是后患无穷,但要自己把他们全部杀了,却也下不了手。 德克这时走了过来,很简单便解决了林修的大难题,虽然粗暴,但很有用。 只见他挨个问话,只要有迟疑或者抗拒的,马上一刀砍死绝不留情。 连林修都看不下去了,果然是狠人啊,那种手段自己是怎么都学不会的。 但他的方法却很快起到效果,只是砍死了四个人之后,第五个人便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堆话。 林修听懂了,他们的营地,在树林的西方,族人有上千个,而且全部是战士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二章 字典 全民皆兵这向来是个夸张的说法,意思是男女老幼都能上战场打仗,但原始人这么说,含义就不同了,因为他们很可能是类似于维京人一样的强盗民族。 他们不需要老人妇孺,也没有传宗接代的意愿,总的来说,他们只顾着自己开心就好,是彻彻底底的野蛮人。 没到一个地方,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烧杀抢掠,因为他们没有顾忌,除了自己的生死;或者说,他们连自己的生死都看得很淡。 幸好,这种民族和部落,是由于很多巧合才形成的,再加上繁育的问题,危害不会很大。 上千人的军事力量非常可怕,林修没有把握能取胜,进攻他们肯定是不明智的,而且也没有这种必要。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还要谢谢他们帮忙击退了兽群,不过从刚才的战斗中,没有发现他们的战斗力多强,那面对恐龙这种危险的生物,他们是如何取胜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俘虏却是死活不说了,德克连着杀了几个人,都没有让他们再次开口。然后,德克眼中露出戏谑而残忍的光芒,林修只能默认。 逼供这种事情,属于个人爱好,林修懒得去管了。 回到营寨已经是深夜,将俘虏全部捆好之后,大伙便去睡觉了,只留下巡夜的士兵,在没有修好防御设施前,辛苦点是没办法的事情。 林修已经有将军事正规化搬上台面的念头,也就是所谓的兵农分离,兵是兵,专门负责战斗;农民就专门负责日常后勤,然后还有工人、商人什么的划分。 但是现在营寨的人还比较少,所以只能是想想而已。 第二天一早,德克便投入到了逼供的伟大事业中,并且很是专业地专门分出了一个刑讯室,当然,他自己是不知道这个称呼的。 无聊的林修也忍不住去看了看德克的逼供水平,发现这家伙还是有点天赋的,居然懂得用挠痒痒这种比较人道的手法,弄得几个俘虏欲哭无泪;而其他同样有此爱好的族人,就是用粗暴的方式,没什么新意。 这个部落不愧是坏事做多了的,意志力很顽强,林修估计要是自己被这么弄,最多坚持几个小时,可他们却足足撑了两天。两天后再看到主要被德克负责折磨的几个人,已经完全没有人样了,眼神迷离、面部肌肉瘫痪,彻底崩溃。 据他们所说,之所以能轻松杀掉野兽,是因为使用了一种植物,并且拿出了随身携带的一个样本。这个花是蓝色的,林修不太懂草本知识,所以没认出来,但是这个装置,蛮有趣的。 植物是通过提炼了的,在这个时代说得好听点是巫术,其实就是化学的初期形式而已,但仍然比较深奥。只是放在鼻子旁边闻了闻,林修没觉得有啥不妥的,但是拿着一只小兔子实验了下,几秒后便倒地昏迷,着实厉害。 而释放这种植物,哦,不对应该说是药物的东西,是使用了一种类似于吹筒的东西,药物被绑在一根小木签上,直接射到野兽身上。即使野兽的皮厚,也没有关系,因为这种药物遇水即溶,药效照样会在空气中散发。 如果是像兔子这种小动物,那更加不成问题,这个吹筒利用了弓箭的原理,可以说制作出这种暗器的人,绝对是大能。 俘虏也验证了林修的想法,这个暗器确实是一个人包办的,而这个人就是他们部落的首领。 对此,林修本来已经打消了的念头,此刻又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有一个懂得化学知识的家伙加入,那对文明的发展是极其有利的。化学这个东西,听起来比较高端,和普通人的生活沾不上边,其实绝对错了。 化学是学习生物学,医学和药学的基础,人不可能没有生老病死,而且在这个经常会爆发战斗的世界,受个伤什么的,没有药物医治的,就只能看着死了。 对方虽然未必有这么丰富的知识,但是有自己在,就等于可以走捷径了,至少研制出感冒药、止痛药什么的绝对不成问题。 德克很快听懂了林修的意思,他比莫顿更加懂得战士受伤后束手无策的痛苦,但却不赞成去攻打那个部落,理由还是打不过,即使赢了也是两败俱伤。 莫顿却不是这么看的,他认为己方有火的优势,完全可以利用起来,比如前两天晚上的那场战斗,不也是轻松取胜了么 火攻确实是个好办法,但具体要怎么实施,所有人都想不出个头绪。 而林修却已经预知对方不久就会主动现身了,毕竟对方发现自己派出去的战士一个没回来,肯定会起疑心的,说不定现在已经在路上了。 俘虏也供述,他们的目标,就是这座营寨。 那么多野兽都无法攻克这营寨,就凭一群只会用暗器的人这里照样有无数的陷阱,还有天险可守,林修是一点都不怕的。他们如果敢来,那就是送死。 而在等待敌人来犯的过程中,林修正着手出书事宜。 和德克的部落融合之后,虽然大部分人现在都能通过不同的语言来沟通,但更多时候使用的还是手势和个人领悟,极为不便。最好的做法,便是统一语言和文字,再说这个世界的人类成长速度如此之快,那么教育就是必须要抓的事情。 这本书,就是要规范文字和语言,也就是所谓的官方版字典。 林德和莫顿也参与到了其中,而有着私心的林修,当然是选用了汉语系文字作为正统,对此他们完全没有意见,因为他们根本也不懂这里面的深刻含义。 只要以后小孩子一出生,就学习这本字典,那么他就是真正的汉人,无论肤色、人种,林修为自己天才般的思维沾沾自喜,这才是真正的文化入侵。 字典暂时收录了300多个汉字,并都标示读法,至于音标,还是采用了地球上的英文、拼音;林德和莫顿,正好是两种不同语系的人种,可以相辅相成。 不仅是小孩子,就算现在营寨里的成年人,也必须学习这本字典,德克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同意了;在他的心中,林修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意义的,有利而无害。 几乎没花费什么力气,林修便完成了书同文的第一步。 这必将带动文化知识的交流,以后每融合一个部落,或是吸纳一个民族,都要按照字典来学习,转化他们的信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三章 龙图腾 说到信仰,原始人普遍信仰的便是神灵,进而演化成图腾或某种动物。 信仰的内容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天人合一信仰、上帝信仰、佛信仰、科学信仰、对权利、地位、金钱、声誉、美色等的痴迷和崇拜也是信仰,“及时行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得过且过”等也是信仰。 不管科学技术发展到何等程度,人的有限性是不会改变的,虽然林修掌握的知识比这些原始人多得多,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但一些新的困惑却又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 而在有些问题上,比如在死亡所引起的恐惧,这一人生终极问题的认知,则几乎没有二致。 要想达成真正的文化入侵,从而征服每一个能融合的部落、族群,就必须建立自己的信仰;这是很多领导者都要学会的,否则就算征服了这块土地,若干年后就会被推翻。 林修决定从图腾开始入手,而龙图腾无疑是不二选择。 原始人的生产力和武器都十分落后,经常遭受到猛兽的攻击,所以就用猛兽来做自己的图腾以求神灵的保佑。 而林修的主要任务便是将龙的样子,能力详细地描述给众人知晓。 能行云布雨、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太空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 画出来就是马面、猪鼻、牛嘴、鹿角、蛇身、鹰爪、鱼鳞、狮尾、虾须。 从此以后,营寨里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称为龙的传人 既然有了图腾,那么就必须展示给所有人看,否则他们心里都没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林修自认为自己的绘画能力还真是见不得人,最重要是没有笔和纸 以现阶段的条件来看,毛笔是最好制作的书写工具,这倒是不难,弄根细木杆和羊毛就成了,但墨水的制作却比较复杂。 墨的主要原料是煤烟、松烟、胶等,通过砚用水研磨可以产生用于毛笔书写的墨汁,在水中和胶体差不多。 由于林修以前有个搞书法的朋友,也是兴趣相投,他喜欢研究一些古籍资料,而林修正好又是语言学专业,两人混到一起互相学习了不少知识。 其中最简单的方法便是扫灯烟,将桐油、清油或猪油放入油灯中点燃,做一个水槽盛满水,中间放些装东西的物事,等油烧好之后,上面盖好,派个人专门扫烟,这原料便出来了。 然后混合一些牛胶,揉成方便使用的形状,便可以使用了。 不过什么事情都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光是准备这些材料,林修便花费了三天时间。特别是油灯,这玩意简直坑爹。 而油灯也是林修早就想做的东西之一,这原始社会晚上没啥活动,而且一直燃着火把来取光麻烦得要死。 灯具倒是不难做,但灯油就是个大问题,因为没有发现哪里有煤矿资源,灯油只能用猪油来代替,但猪油要成膏状,必须经过冷却,没有一个晚上基本不行。这还是得掌握火候很成功的情况下,否则弄出来的猪油是怎么也不能成膏的。 开始,林修没有在意这个事,熬出猪油之后,便放在那里自然冷却,第二天早上一看,居然全没了 再看到附近那些悠然自得地在散步的老鼠,林修差点没被气死。 好不容易到了扫灯烟这一步,又是整整耗了三天,那些原始人完全不能理解林修要他们做什么,只是麻木地拿着刷子去扫灰,甚至连地上的尘土也一起混合到了里面。 第一块墨成型,林修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反正林修现在是没有精力是造纸、或者织布了,随便弄点动物皮,做个样子就好;这发明家还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无数次的实验足以让人心力憔悴。 不过笔墨的研制成功,其中所包含的意义绝对自己这么累,林修认为甚至不下于火 人类的历史有谁来书写或者书写成什么样子,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传承。 人类能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依靠的终究是智慧 而智慧却不是一朝一夕所出现的产物,它需要一个累积,当累积到了某种程度,便会爆发出来,指引人类文明走向新的高度。 而累积和传承智慧,不仅需要人类的口口相传,最重要的还需依靠文字传承。 可以说,如果没有文字的记载,那么人类进化的速度将变得缓慢许多,毕竟人类还没有打破生死的桎梏。 所以无论再聪明的人,你也总会死亡。 有了笔墨,智者便能将自己的知识记载下来,传给后人,以此反复不断。 不过林修现在还没有那么伟大的情怀,所以他只想画出一条龙而已,为此,林修特意吩咐德克等人,没有什么大事不要打扰自己,要闭关清修一段时间。 画画这个事情真的得看天赋,林修觉得自己画不好画的主要原因,在于静不下心来。 第一天,林修画出的龙,像条毛毛虫,就连这身体最主要的躯干线条,都研究了好久不得其法;第二天,林修决定不去注重哪些细节,而是主要体现出龙的大体概念,结果,理所当然地失败。 一个星期之后,林修画出的龙,终于像是一个动物了。而林修也在这么多天的不问世事中,开始变得沉默内敛起来,他甚至有了点感悟,原来这就是艺术的世界啊 三十三天,林修自己也在计时,终于在第三十四天的傍晚时分,林修画出了令自己非常满意的一条龙,虽然谈不上栩栩如生,但就算前世任何熟悉龙的形象的人来看,都会认可这是一条龙。 配色什么的就不要在意了,这条龙画在一张巨大的老虎皮上,就是为了练手,这牺牲的野兽也不少,该成功了。 德克本来还在纳闷林修这段时间在搞什么,等看到了这张画之后,他竟然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最后肯定地说:“这种野兽一定很厉害” “这不是野兽,这是我们的神,名字叫龙”林修骄傲地命人把画高高地挂在营寨最中央,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并且对之膜拜。 有了信仰,才会有向心力,人类才会懂得自己要守护的是什么,比如荣耀。 而龙图腾代表的不仅仅是宗教信仰,更是一种骄傲,因为它是这个世界绝对没有的生物。 林修站在图腾下面,暗暗祈祷,有恐龙也就罢了,如果再真的出现几条龙,哥就彻底不玩了 ps:求票求收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四章 女王的邀请 这个游猎部落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发起了进攻,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战术,就那么直接地冲向营寨,林修看得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不过他们的战斗水准却是一等一的,对于战场危险的嗅觉也非常可怕,那些布置在营寨门口的陷阱仿佛都失去了作用,竟然一个都没有被踩中;他们好像早就知道了什么地方下脚安全,什么地方是万万不能踏足的。 另外,他们虽然不懂得冶炼术,没有那么多的铁制铜制武器,但也装备了厚重的木盾,身上有动物皮做成的甲胄,防御力算得上是非常强悍。 这样,弓箭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就不大了,只有火箭能让他们的队伍混乱一会。 火箭直接点燃了地上的枯树枝和杂草,火焰在太阳下像美女般摇曳着自己的身姿,这才让敌人暂停了攻势。不过他们却并没有就此撤退,而是结成了一个盾牌阵,原地不动,似乎是在等待着火势变小。 而由于他们的木盾过于厚重,火点不燃,箭射不穿,己方也一时奈何不得他们。 “果然不是泛泛之辈啊,这阵型,好像在哪里见过”林修站在城头,自言自语地说着。 战斗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对方损失并不大,只是有十几个人开始对火箭没有防备,不小心被烧死了而已,现在近千人组成的方阵正缓缓逼近营寨,给人一种压迫感。 意识到不能就这样束手就擒,林修下令床弩攻击,马上起到了奇效。 为了防御漫天飞来的箭矢,对方的站位非常靠拢,几乎是人挨着人,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有一种武器能射穿他们的木盾,所以吃了大亏。 床弩的威力比弓箭强上好几倍,不仅轻易就射穿了木盾,甚至能直接连人带盾给射飞。要知道这可是当初准备用来对付恐龙的,它们的皮肉绝对比木盾厚实多了。 在没有铜甲或铁甲的情况下,人类的血肉之躯根本就受不了床弩一击。 虽然床弩的数量少,但表现出的杀伤力比火箭更大,只要敌人有被射中的,他后面的同伴都会跟着遭殃,或是被撞倒,或是被压伤。 方阵一破,火箭的威力又重新生效,这下他们已经冲到了营寨门口陷阱最多的位置,退无可退,慌不择路之下,开始踩中陷阱,直接掉进坑里。 林修远远看到一个带头的战士高升呐喊着撤退,但是他的战士此刻已经无法服从他的命令,他们也想退,但到处都是要命的东西,只能原地勉强自保。 火箭借助地上的引火物燃烧起来,火势越来越大,再不走就真的成了瓮中之鳖。 敌人应该也意识到了这个后果,于是,自相残杀的情况出现了,前排的战士开始不顾一切地往后靠,而后排的战士却不知道前面是什么情况,他们对于自己的同伴这么胆小而感觉到愤怒。 赢了,林修没有兴趣再看下去,果然像自己所估计的一样,胜利来得非常轻松,只是当他们组成方阵的时候,稍微有些新鲜;但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这都是浮云,所谓一力降十会,就算诸葛再世,也无法挽回局面。 只是不知那个懂得化学的家伙是否参加了战斗,等下德克俘虏了他们少不得要好好地问问。 意料之外的是,德克仅仅抓到了几十个人,因为在那样的险境之下,对方仍然靠着超强的战场嗅觉逃跑不少,估计有三分之一那么多,不过看样子应该没有勇气再来进攻了。 林修懊恼不已,这场战斗的主要目的便是抓到那个家伙,否则完全是浪费时间,要不要追击 听德克描述了他们的近战能力之后,林修不得不谨慎考虑,毕竟是以抢掠为生的部落,队伍中有许多和林武差不多实力的战士,甚至有几个比德克还要强。这些人都是对方部落中的精锐,而且战斗意志顽强,担当着殿后的任务,悍不畏死。 刚才的一战,虽然开始占据了绝对优势,但在出击之后,照样死了近二十个族人;现在可以叫自己人了,有着同样的信仰,都是龙的传人。 营寨内现在能够上战场的青壮本来就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虽然这个世界的人类成长速度快,但现阶段的主要目标,还是休养生息,积累实力。 更何况,上次莫顿就说过,每隔一段时间,兽群便会进行针对人类的捕杀行动,那么就更加不能在别的地方消耗兵力了。 想通了这点,林修才稍微平静了下来。其实不就是药学知识嘛,如果只是制作简单的疗伤药,自己应该也可以。 从敌人尸体上收集来的兵器可以看出,他们的冶炼水平很高,估计也是和那个懂化学的家伙有关,竟然用的是纯铁器,也不知他是用什么方法弄出来的。 连续的大胜让营寨内所有人都非常高兴,于是一场篝火晚会便自然而然地出现了,每个人都开心地吃着烤肉,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酒。林修早就已经想到了这点,但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弄出这种利弊兼具的东西。 很多时候,酒能让人忘记忧愁,带来快乐,像现在就是值得庆祝的时候,如果能来上几杯美酒,显然会让气氛更加好;但同时,酒也是能让人失控的,在地球上酒盛行的国家,犯罪率明显居高,喝酒让人容易麻痹,不清醒从而进行失去理智的行为。 而且林修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张飞醉酒误事的故事,那起码有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 试想现在士兵们都喝开心了,那么晚上巡夜的任务怎么办就算哨兵不喝酒,但战士都喝醉了,就算他们发现了敌情,也叫不醒还在醉酒中的同伴。 更别说战士醒来,还能有多少战斗力了。 先暂时搁置一下吧,弄出疗伤的药物才是正事,林修咬了口鹿肉,眼神不自觉地飘向林妻那里。这段时间倒是冷落了她,不知她都在做什么。 林修满脸笑意地走到林妻旁边坐下,看着她美丽的容貌,心想要不要干脆趁早办了这事。这原始社会,要找个自己能看上眼的真不容易。 莫顿原来的族人,还有德克的,里面清一色都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女性,就算有身材尚可长相又过得去的,都是众多男性追求的对象。 而且得知了林妻姓名的含义之后,这个女人都被大家敬而远之了,想必她很是寂寞孤单吧 “今晚,去我那。”林妻朱唇轻启,顿时把还在想说什么甜言蜜语比较好的林修给震住了。 太直接了吧,不过这风气,我喜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五章 婚姻 林修觉得自己领悟错了这个女人的意思,显然对方的语言能力还没有达到能暗示这种境界,所以林妻叫自己来,就真的只是有事情要谈一谈而已。 会是什么事呢,林修看着旁边也受邀前来的林德和林武,尴尬之极。本来以为今晚就能成就好事,再加上天气有些闷热,连衣服都没穿便悄悄溜进来了。 幸好林德他们自己也是不穿衣服的,而且对于衣冠不整的概念尚未萌芽。 林妻盘跪在一张巨大的动物皮上,缓缓地说明了自己的意思,尽管她的口语已经说得不错了,但比起林德等人还是有些差距的,所以林修搞了半天才明白。 这是要禅让啊 自从三个部落合并之后,林妻在族人中的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小了,原因是这段时间来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男人占了最主导的地位,或者可以说完全是林修在控制着。虽然林修也礼貌地经常来请示她,但也只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 至于莫顿和德克,他们更加是对林妻这个女王不感冒,几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交流。 意识到了这个现象之后,林妻觉得自己也没有必要再坐着这个位子了,于是决定把部落的生死大权全部交给林修。倒不是她认为林修有多大的能力,而是她在心中早就把林修看成了神灵般的存在。 对此林德表示很不情愿,虽然他也很尊敬林修,但他的骨子里还是很有尊卑之分的,也就是说他还没有跳脱出那个思维。 林武倒是举双手赞成,因为他是个莽汉,对于这种有点像政治游戏的事情,不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 看着林妻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林修陷入了沉思,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那么很可能让林德等一帮誓死拥护林妻的人心存芥蒂。 虽然自己早就已经想到了,母系氏族在这个世界是难以立足的,却也没料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这是力量和权力的不对等,甚至已经到了足以威胁生存的地步;林妻不是傻瓜,她知道现在在部落中男人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男人的强大,所以她必须做点什么,否则很可能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林修可以肯定,现在部落里所有战士,都是支持自己的,女人为主的思想,在他们脑海中已经很轻很轻了。 事情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林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第二天,林修召集了所有的族人,当面宣布了一件事情,尽管他们完全不能理解。 那就是婚姻制度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很多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好细说。但只要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 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 现在,林修所说的事情,便是一种暂时能平息林妻、林德这样的传统主义者心中多余想法的手段。 虽然这也算是对林妻的不尊重,但为了文明的进步,是不得已而为之。 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必须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而且现在男子是部落的主体,所以女子只能被看作男子的财产,可以一夫多妻。但只要进行了婚姻仪式,其他男人便不能再对已婚女人提出同睡的要求,否则便是亵渎神灵。 这样做,自己的上位便变得理所当然了,因为林妻是自己的女人,表面上她仍是部落地位最高的,这就使得她不会受到伤害,只要自己的权威还在。 而婚姻制度的另一个好处,便是有利于部落的优良繁衍,近亲乱伦这种行为,以后都是坚决不允许的。 构成婚姻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可能是自己有的,对方没有,或者双方的某些地方都比较薄弱,需要结合互补来达到强盛和繁衍的目的。 在地球上,这个过程花费了五万年 统治了人类社会五万年的母权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延续种族的工具了。 当然,林修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才会有此一着,如果昨晚就冒然答应,那么形成的连带效应不可忽视。可以想象,到时部落就会乱成一团,同时掌握了权力和力量的男人,必然会将心底的邪恶爆发出来。 莫顿似乎对林修的这个新点子很感兴趣,而德克却不屑一顾,认为这是在限制族群的发展。 不过不管他们同不同意,这个婚姻制度也将慢慢地推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个部落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族群,当下一辈成长起来,他们的想法就会和现在大大不同。 这个事情困扰了林修几天,以至于没有心情和林妻正式结婚,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颁布一部法典,以控制部分人的行为。 但是现在营寨的领袖,却是有三个之多,莫顿基本上都会赞成自己的想法,可德克那里就难说了。 人类对于权力是非常敏感的,即使他是个傻瓜,就像林妻这样的弱女子,也会敏锐地察觉到自身难保,更别说德克这样早就对权力两字有深刻理解的人了。 林修决定找德克进行一次密探,即便不成功,也必须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自己也好知道怎么来走下一步棋。 但如果他的态度很坚决,自己该怎么办呢内战 这恐怕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六章 货币与金钱 德克不明白法典是什么东西,也不能理解制定这么一部规定人们这不能做、那也不能做的东西出来有什么用,所以他很果断地反对了,不留任何余地;并且说就算林修执意要这样做,那么他必然是不受约束的。 领袖中间第一次出现了意见分歧,这次很意外的,连莫顿也不同意林修的点子。他的理由很简单,我们不应该让那些没必要的规矩来限制自己。 林修为此思考了很久,竟然无言以对。 在这个世界,人类的文明程度远远没有达到需要法律来管制的地步,或者说现在想要实行平等、公正、正义是不太现实的,原始人所信仰的仍是神灵,不是某个个体或者某个集体。 而婚姻制度出现了之后,他们所需要的仅仅是找到自己固定伴侣而已,这是唯一的财产 或许把女人当成财产比较粗俗,但在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因为他们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拿来炫耀,或者说是证明自己的地位与身份。 既然如此,那么货币就是最好的催化剂。 人类使用货币的历史产生于物物交换的时代。在原始社会,人们使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物资,比如一头羊换一把石斧。 但是有时候受到用于交换的物资种类的限制,不得不寻找一种能够为交换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物品。当时林修第一次去到德克的营地,便看到了这种情况。他们已经有了贸易的思维,但却没有找到其中的关键点。 牲畜、盐、稀有的贝壳、珍稀鸟类羽毛、宝石、沙金、石头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可以作为货币使用。 林修估计到如果要让他们理解一颗宝石有多高的价值难度很高,所以就想直接使用铜币或者鉄币了,但考虑到这种货币携带不便,又想弄纸币出来。 要想发行纸质货币,那么必须得先有纸 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将不仅仅应用于货币上,甚至将伴随人类几千年的岁月,抑或,它根本是无可取代的。 这个想法的实践就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了,事实上林修现在也憋了一肚子气,所以干脆就自己去鼓捣了。 造纸的方法有很多种,方法不同,制出的纸质量也不同。不过林修现在只用最简单原始的办法就行了,以树皮、麻头等为原料。 将分散悬浮于水中的纤维抄成湿纸页,经压榨脱水,再行晒干或烘干成纸。 过程并不复杂,只是需要有人在一旁守着,以免让湿纸的硬度不理想;这个工作林德二话不说便揽了过去,他现在对一切新奇的玩意都抱有极大的兴趣。 德克和莫顿也被吸引了过来,不过当听说这东西将用来交易的时候,脸上表情都怪怪的,因为他们还没有理解为什么有人会需要这个东西。 于是林修只能再次和他们阐明了货币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掌握了越多货币的人权力越大这句话上解释得很详细,结果两人自然是越听越来劲,恨不得是马上发行货币。 但林修知道,货币的流通需要一个时间,首先是货币发行者够不够强大,因为这个发行者越强大,那么货币就会越值钱;这个问题暂时不用担心,营寨里的所有原始人,都不会怀疑。 第二便是货币的意义。其实货币本身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使用金银作为货币的话,由于本身是贵重物质,在货物交流中人民对货币本身等价交换中介的意义体会不太深刻,所以通货膨胀也少的很多,基本上没有,然而纸币由于法律的强迫作用而被作为货币,货币本身作为交流的作用得到了完美的体现,而纸币本身就是一张纸,没有多大的价值。 例如:甲想要用两只野鸡与人交换一颗宝石,乙想要用一颗宝石与人交换一头野牛,丙想要用一头野牛换五只野鸡,因甲,乙,丙三人所需要的财货种类与数量均不是任何一方可提供的,所以交易很难完成。因此若有货币充当交易媒介,则每个人均可将其财货换成等值的货币,再以所得的货币购买所需要的财货。 如此不仅可解决交换双方需求的不一致性,同时买多买少也可以随个人需要而决定。 由於货币的购买力价值不会因为时间的过去而失,使得每个人的所得收入不必在当期全部花掉,而将其中一部分储存起来供作为来消费之用,因此具有价值储蓄的功能。 这点是最要命的部分,其中的深远影响可以延伸成一种信仰。 比如林修以前也想过,做一个富可敌国的有钱人,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不停地赚钱,然后不停地增加自己的资产。总的来说,自己有了可以为之奋斗的动力。 一方面,金钱的多少既是财富的象征,又是一种等价物。它具有无限的效力,因此能煽起人的无穷贪欲。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对于金钱的占有又都是有限的,无限的欲望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正是金钱这种效用无限性和占有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它比其他任何物品都更能激起人心中的非分之想,从而使人迷失良知,堕入邪恶。 这还远远不是金钱的魔力所在。 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权力、地位可以用钱购买,贞洁、名誉可以公开出售,人性、尊严被待价而沽,甚至天理、良心也染上了铜臭之气。 地球上的莎士比亚就曾经说过,金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正因为金钱具有如此混淆是非,颠倒乾坤的无边法力,它才成为了滋生种类繁复,数量极多的罪恶肆意蔓延的深刻根源。 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当钱从手段上上升为目的的时候,人却从主人沦落为了奴隶。 这是极其矛盾的,而也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过程。 但不可否认的是,有时候金钱也可以促进人类文明的进化。 “真是可笑啊”林修啃着一块烤肉,发出了这样的感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七章 发行货币 经过几次实验后,林修造出了硬度合适的纸,纸币这个东西,最怕的就是有假,所以在某些方面必须独一无二。为了保险,在发现能成功造出纸之后,林修就已经把工作地点转向了后山,具体位置只有工人和几个领袖知道。 至于纸币要画上什么样的图案,就不用多加考虑了,一条小小的龙,加上数字。这个过程是比较漫长的,因为林修还没考虑好要不要把印刷术也给弄出来,所以只能手工操作,在营寨里挑选了几个颇有绘画天赋的人之后,工作便能继续展开了。 而林修现在要做的,是需要教会这些原始人简单的数学,否则连纸币上的数字都不认识,也不明白所代表的含义,那纸币造了也没有用处。 想起数学这门学科,林修就一阵头痛,自己上学那会,最怕的就是数学课;一堆堆的公式符号,还有数不清的图形都远比其他学科显得高端,所以林修自己也只是半吊子水平,只能教授这些人很简单的原理。 数学是需要逻辑思维能力的,有个同学曾经开玩笑似地对林修说:“脑补能力越强,数学就越厉害。” 林修坐在房间的正中央,感觉压力山大,这个房间是领袖们专门用来商议事情的,而今天来“上课”的学生有林德、林妻、莫顿、德克。本来德克是不情愿来的,他想去外面打猎,但也不知道扎扎对他说了什么,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了这里。 林妻纯粹是出于无聊来听课,或者是想和多见见林修,这段时间为了纸的事情,林修又把圆房的事给落下了。林修都觉得如果这是封建时代,自己当个明君是完全没问题的。 “数学,其实就是一种数字计算的科学,今天我首先要教你们的,就是计数。”林修也不管他们是否能理解,便滔滔不绝地开讲了。 简单的计数,其实真的不难,至少眼前的这些学生,都很容易地学会了1和2是有什么区别,聪明的莫顿甚至已经能随手数出窗外的二三十个人,而且林修随便挑几个,他便能马上答出来那是几个人。 随后林修发现,这些原始人并不是完全没有计数的概念,至少他们还是大概懂得一个意思的,但有了明确的数字标示之后,便可以很快地理解。 当林修说出数字其实是无限的时候,莫顿终于还是纳闷了,问道我们需要这么多数字做什么呢,即便营寨里所有族人的数量,都没有这么多啊林修汗了一把,随即解释道这是个理念,并非经常用到。 而了解了数字的基本意义,便牵扯到了计算,因为只有计算,才能让数字简单化,数学也正是由此变得复杂无比的。 林修压根没准备教会他们加减乘除法,因为这个人对什么东西不喜欢,即便是卖弄,也会毫无兴致。在当了几天老师之后,林修已经变得有些烦躁了,时不时要解答他们那种看似简单却难以解释的问题,简直是逼着自己要成为数学家的节奏。 最多就是加减法 这个他们都学得很快,比如营寨一共有十只猪,吃掉五只,还剩几只;亦或者是房间里现在有五个人,再走进来三个人,总共是多少人。 轻松了半天之后,林修马上又悲剧地发现,这些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也就仅止于两位数了,对于上三位数的计算,他们显得无能为力;而且就算把数字拆分开来计算,他们也要花上很久的时间。 这让林修还是觉得蛮安慰的,数学这东西,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懂的,绝对不是自己笨啊。 不过有了这些基础,使用小额货币来交易已经足够了;林修决定只发行1元、2元、5元、10元四种面额的货币,多了也没那个必要。 而且关于货币的发行数量,林修更是仔细斟酌了一个晚上,现在营寨里差不多有1700人,如果每个人都掌握了太多货币,那么这个货币就不值钱了。所以货币的数量,必须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那就是大多数人拥有,但却有的不多。 几个领袖人物,林修决定每人发放五张10元钞票,也就是每人50元。而按着年龄备份什么的,以此递减,不过即便是刚出生的孩子,林修都发放了1元钱。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钞票到底能买到什么东西呢也就是钞票的价值到底有多高呢 与莫顿等人商量无果之后,林修从一个小孩子身上找到了灵感,当时这个小孩正在啃一只鸡腿。没错,就是食物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最需要也最基本的物质,仍然是食物,人类要生存下去,就绝对离不开食物。所以食物应该是作为主要流通的交易品,就像当时在德克的部落里看到,以物换物,食物是很抢手的东西。 1元钱可以买一只鸡 林修当着营寨所有人的面宣布了这件事情,这也许在自己那个世界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放在这里,却显得非常和谐,因为大家似乎都露出了满意的表情。因为按照现在营寨里普通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也就是三天吃一只鸡。 并且林修规定,从今以后,将不能再使用物品来交换物品,也就是说鸡羊兑换这种事情将不允许存在,唯一的交易方式,便是拿着手里的钞票,去买东西 这条规定终于引来了德克的质疑,他说如果这样做,钞票用完了怎么办 林修嘿嘿一笑,说:“山人自有妙计” 自己发行货币的重要原因,便是要促进营寨的进步,同时分出生产力的各种形式。这也是变相提高女人在营寨中的地位,从现在开始,力量的概念将会被淡化,而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地位的标准。 男人固然可以通过打猎来换取货币,但相对的,女人虽然不能去打猎捕鱼,但是她们可以从事养殖、烹饪等工作,以此来换取货币,从而获得生存资本。 而那些老人小孩,虽然不能从事工作,但他们也有自己的亲人,这样也会造成一个人类最基本的情感责任,亲情。 母亲不会看着自己的孩子没东西吃,不会看着自己的长辈饿死,所以她可以选择与别人组成家庭,从而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这也并不是鼓励女性攀附权贵,而是事情的两面性,有利必有弊。 另外,林修要正式确立工作的形式,以及可以获得的酬劳。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八章 利益引起矛盾 这些原始人的思想并不如林修想象中的那么单纯,许多人对林修分配金钱的方式产生了质疑。 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无论他人对自己以前有多好,一旦有天没有做到完美,那么就会将之前的好感选择性忘掉;因为他们已经将别人的好当成了一种习惯,认为本来就该如此。 林修并没有发觉到这点,而是莫顿在某个深夜悄悄前来告之的,而不满的人几乎都是德克原来的族人,他们觉得自己为营地做出的贡献最大,理应得到更多的钞票。 贡献是没错,这几次战斗,他们都出了很大力,但也不能以此居功啊,林修看着鬼鬼祟祟的莫顿,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想法,难道对方也有这个意思 暂时没有理会这个事情,林修紧锣密鼓地制走出了货币之路的第二步,工作制。 工作就是一种劳动,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劳动都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而林修也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让族人更快地融入经济圈中,并找到能保障生活的方法。 首先,作为营寨中的最高层领袖,将会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工种的不同,酬劳也会不同。 营寨提供的基本工作一共有三种,捕猎、驯养、采集,从事这三种工作的人每天都可以从林修或者莫顿、德克这里领到钱,分别是3元、2元、2元。考虑到捕猎的危险性确实比较大,所以林修适当地增加了1元钱工资。 莫顿对此发出疑问:“这样做得到的酬劳并不多,还要把自己所得交给营寨,那么不如不做。” 林修当然不会没注意到这个问题,为营寨工作,这些钱只是基本工资,而时不时还会得到营寨发放的奖金,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多出来需要发放的工资钞票,当然会继续制作,林修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要加强原始人的归属感,有了贡献,也就会有依赖,会有感情。 而不愿意这样做的人也没关系,完全可以自己想办法来赚取钞票或者食物,但唯一明确的规定是,所有交易都必须使用钞票。至于金银珠宝那些贵重物品,林修暂时还不想去炒作。 驯养、采集这种简单的工作,老人和妇孺都可以做,这样就不需要过分地依靠男人。而男人引以为傲的力量优势,也可以通过捕猎赚取到更多金钱,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营寨内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包括一些平时根本不想动弹的老人;原因很简单,以往他们只是靠着族人的劳动在生存着,那根本就不算掌控了自己的生命,所以时间久了,也就有一种消极的态度。 而现在,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钱来买到,那么只要付出劳动,就可以不用依赖别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不管他们有没有想得这么细致,但确实是这么做的,前来要求工作的人竟然差不多上千,这说明只有少部分人依然选择观望,或是有别的想法。 营寨内的物资瞬间变得充足无比,根本吃不完,甚至到了会腐烂的地步。于是林修宣布,捕猎时尽量不要伤害到野兽,以便用来驯养。 但是有个意外的情况,林修没有预料到,等发现的时候,简直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营寨里竟然出现了以身体换取食物的女人 不是每个人都有上进心的,或者说,有些人喜欢走捷径,不想循规蹈矩。虽然这也是一种职业,但肯定为人所不齿,只不过现在没人有这种概念而已。 自己竟然无意中创造了这种职业,林修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但又不好明令禁止,因为她们很受欢迎,对于那些赚钱赚得多,没有地方花的男人来说,正是最好的消遣。 她们照样能促进经济的繁荣,只要不让其职业成为一种风尚就行。 而一个很好的职业也理所当然地产生了,商人 本来在德克的旧营地中,这种职业就已经处在萌芽阶段,但现在有了可以保值并流通的货币,拥有着商人天赋的人开始行动了,他们就像当初一样,自行弄出了一个市场。 士农工商,商人是四民之一,在任何形态、思想、文化程度的社会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他们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的走向,这么说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在先进的二十一世纪呆过的林修很清楚,国家与国家之间之所以会产生矛盾、纠纷甚至战争,就是因为利益的不均等,对于利益的渴望,不惜动刀动枪。 造成这一切的,都是商人,国者为大商,是一种更高级的形式。 文明的强大程度,就在于他们的人民有多富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一个文明连吃饭都成了问题,那么他们哪有心思去研究科技,去讨论哲学问题 但仅仅是在营地内经商,这还远远不够,林修召集了这些商人,并鼓励他们去寻找别的部落,实现通商。 至于安全的问题,他们完全可以花钱来雇佣战士,因为现在战士是自由的,不属于军队模式。 市场上卖什么的都有,珠宝、香料、珍稀食物,这对于一个初级市场来说,已经够丰富的了,更不用说还有林修发明的很多东西,现在都处于共享状态。 然而,世界不会永远风平浪静,以德克为首的一行人,找到了林修,他们竟然是来抵制商人的。这让林修觉得非常好笑,那些商人,恐怕大多数都出自他们原来的部落。 而现在他们要抵制的原因也很简单,甚至德克不用说林修也知道,无非是因为商人的出现,让他们的地位再次受到威胁。 一些脑袋灵活的商人,现在过得比领袖过得更好。 他们雇佣了工人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每餐都吃着别人难以吃到的食物,拥有不少女人。 林修也很嫉妒,但这是一种好现象,也正是自己想要的结果,不过却忽略了有些人对于权力地位的痴迷程度。 矛盾还是爆发了,德克认为这些事都是林修造成的,所以极其强硬地要把林修逐出营地,并且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说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拿来补偿。 “人心真是可怕啊,说变就变。”林修本想以德服人,现在看来是失败了。 不过林修也不是好惹的,为了安全起见,林修没有当面与德克发生冲突,只是说要带走自己的人。 德克想了一会,就点头答应了。 但谁也不知道,林修心里正在谋划着一个行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九章 拉拢 女王的部落不过一百多人,这点人数成不了气候,所以林修需要做的是拉拢人心。 别看这些原始人的智商并不高,但这不代表他们不会想问题,见识到了自己的种种神奇之处后,难道会有不动心的 而且他们对于莫顿也好、对于德克也好,并没有什么忠心度可言,因为这两人都没有带给他们一种归属感,这是在人类情感里非常重要的。 就连修剪起这个营寨,抵御了兽群的攻击,也多半是自己的功劳,现在想过河拆求,没门 不过林修觉得,莫顿其实可能是站在自己这边的,否则他也不会告诉自己关于德克族人有异心的事情,既然如此就去找他谈谈吧。 “你想怎么做”现在,莫顿的汉语已经说得非常流利,只是听起来有点别扭而已,这和他与生俱来的语言天赋是分不开的。 “两个办法,杀了他,或者是带走他的人。”林修已经太久没有和人正常地交流想法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而莫顿不仅有语言天赋,对于其他事情也有着自己的看法,这就是人才。如果自己想要做一番大事,这种人是必不可少的,林修觉得如果莫顿不傻,就一定会跟随自己。 莫顿坐在房间里的暗处,灯光正好找不到他的脸,所以林修暂时还无法揣测他在想什么。很有可能,他会为了自己部落的稳定,选择继续留在这里跟随德克。 但林修不想拐弯抹角,因为就算莫顿不加入,自己也有十足的信心可以拉走很多人。 “我想,杀了他最好。”沉默了几分钟,莫顿突然语出惊人。 幸好,林修清楚莫顿不是这么一个嗜杀的人,他的意思应该是杀了德克这种办法最直接简单,而第二种办法会比较麻烦。 这和林修自己想的有些出入,在权力的斗争中,有时以德服人才是最稳妥的。 “我只是怕那样会引起混乱。”林修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更可怕的是,如果哪天有人不服自己了,也采取同样的暴力手段。 虽然文明的发展过程少不了鲜血与白骨,但这却不是唯一的路线。 “如果你可以做得更好,那也行。” 林修接着问道:“你呢,会帮助他吗” 听到这话,莫顿终于慢慢从黑暗中探出了自己的脸,他脸上是一副你懂的那种表情,然后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原来如此,果然不出我所料 莫顿的部落里有个习俗,如果要与人缔结誓言,那么便用左手握拳对方的右手相碰,示意永不违背。 有了莫顿的加入,那么此事可谓万无一失。 第二天,林修便命令所有族人,包括莫顿那边的,全部收拾好属于自己的物品,然后集合在了营寨的最中央高台周围。 “今天,我要宣布一件事情,那就是我要离开这里了,从此以后再也不会回来。我们会寻找新的营地,开始新的生活,愿神灵保佑大家”林修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说辞,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 德克不是说自己可以带走自己的人吗但是他也没说自己不可以去拉拢他的人,只要愿意跟着自己走的,那都是自己人虽然是个很无趣的文字游戏,但也可以利用来做政治筹码。 果然,营寨里其他的人,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前来围观,再看看林修等人都已经带上了自己的物品,像要出远门的样子,才互相开始传达这个消息。 营寨内有一个专门用来召集议事的钟,但林修没有去敲它,而是直接站在这里开始说事;一方面是因为林修现在名义上已经并非营寨的领袖,另一方面,也是想不要这么快惊动德克。 首先听到这个消息的人,乱成了一团,其中就有部分视林修为神灵的人。 他们开始悄悄地议论,神灵为什么要抛弃自己,但是却带上了他自己的族人,不是说了大家以后都是龙的传人吗 而还有一部分,就是那些现在掌握了大量金钱的商人,他们聪明得很,已经开始跟着收拾行装了;如果继续跟着德克,生意肯定做不下去,还不如跟着想法多多的林修。 数量最庞大的,是那些老弱妇孺,在林修的一系列制度下,他们获得了新生,找到了生命中新的希望与方向,此刻自然也是萌生了跟着林修离开的念头。 林修说完那句话之后,就一直站在那里观察着营寨内的情况,背后就是那杆画着龙图腾的旗帜,现在已经被连根拔起。 这代表着一个信仰,而这个信仰是自己带来的,既然自己要走,那么肯定也要一起带走。 其实做出一个选择永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莫顿的族人,肯定是要跟着莫顿走的,而剩下的,自然就只有德克的族人。 德克领导了部落那么久,过着怎么样的生活林修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有自己在的时候那么精彩。 而且战士永远不会是一个文明的根基,真正的根基是那些看起来毫无用处的老人、孩子和女人,有了他们,文明才能生生不息地发展。 大范围的骚动终于惊醒了德克,开始他还在奇怪,为什么今天营寨内如此热闹,难道是打到了什么稀有的野兽吗算了,还是先睡觉。 不过到了后来,这热闹和喧哗却一直没有停止,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德克才觉得有必要出去看看了。 这一看,马上把德克吓了一大跳,居然很多人在收拾自己的东西,像是准备离开营地,而那个被自己驱逐的林修,竟然站在高台上得意洋洋 就连那龙图腾,都已经被他的人拔出来了 德克气势汹汹地赶到了林修面前,责问道:“你要做什么,恐吓我的族人吗” “你的族人我并没有那样做,我只是宣布我要离开的消息,而愿意跟着我走的,我会一起带上。”林修轻描淡写地回答了德克的问题。 “你要走,就自己走,他们是不会离开的”德克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时才醒悟,昨天答应林修的要求是多么愚蠢。 林修微笑着走到德克面前,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亲爱的朋友,不要紧张,我只是让他们做出一个选择而已。” 这时,更加令德克气愤的事情出现了。 莫顿领着扎扎和艾尔,这两个原德克部落里的人才,同时走向高台,一齐高声说道:“我们愿意跟着你一起走” 德克不可思议地看着扎扎和艾尔,他们居然也要离开自己那个莫顿,本来就是和林修一伙的,所以他如果要跟着林修走,自己一点都不意外。 可扎扎和艾尔,都是和自己生活了很久很久的伙伴啊 德克彻底呆住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而这时,莫顿也再次向林修使了个眼色。 ps:今天开始加更,最少两更推荐和收藏多的话三更准备冲冲新书榜,我野心不大,分类前三就好,求助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章 德克之死 原来,在林修的示意下,莫顿连夜找到扎扎和艾尔,与他们进行了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谈话。内容主要是,跟着德克没前途,他们的聪明才智也无处施展。 但跟着林修就不同了,他是神灵派来的使者,只要有他在,才能见识到更多新事物,过不一样的生活。 这一点,正好说到了扎扎和艾尔的心里,他们都不傻,自然知道这是德克要赶林修走。因为林修所做的一切,正对营寨起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已经触及到德克的权威了。 两人没有犹豫,略微分析了下利弊,便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看起来,你并不得人心啊”林修绝对不是软弱的人,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对方不给自己面子,那自己也不用再当谦谦君子。 德克不太明白林修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看到林修那带着些许戏谑的笑容,也知道他是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于是德克怒了,这种怒火已经不是靠理智就能控制的了,他直接一拳砸向了林修。 没有意外,林修只来得及堪堪挡住这一拳,但对方的力量摆在那儿,所以还是不小心打了个踉跄。但德克的发怒,却是在林修的意料之中,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能沉得住气的人。 面对族人的背叛,他是绝对不能忍受的,此刻他没有直接用武器攻击自己,已经算是惊喜了。 所以德克一动手,旁边便有十几个早已准备好了的战士冲上来,带头那人,正是林武。 林修知道自己不是德克的对手,所以激怒他之后,绝对要及时控制局面,这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的一着棋。 当然,林修并不是个阴谋家,所以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只能说,这是事情必然会发展到得地步。而林修,只是做好了充分准备而已。 若真的要玩阴谋诡计,德克也绝对不是林修的对手,此刻他已经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鲁莽。 因为急着出来质问林修,身边只有两个自己最信任的族人,都没有携带武器。 德克不敢相信林修会动手,会和自己撕破脸皮,要知道,自己的战士那么多,杀死他们简直太容易了。 现在十几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冲过来,一下就按住了想反抗的德克,那两人更是没有机会出手。 冰冷的刀刃让德克全身发寒,有多久没有感受到这种随时会死亡的滋味了难道,难道林修真的敢杀自己不行,我还不想死 “帮我杀了他”情急之中,德克已经顾不得说汉语了,而是用了自己原本部落的语言。 但现在,主动权已经完全掌握在林修的手中,德克完全没有意识到,当一个智者得到了优势之后,会是多么可怕。 无论出于什么想法,德克的族人,此刻都不会上来公然与林修对抗。万一林修真的杀了德克呢,那结果与不上去还不是一样 林修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然后缓缓地拿起了那面龙图腾,大声说道:“大家都看到了,我只不过想要离开这里,开始新生活而已。但是德克,却认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他打了我,并且还想杀我” “我们都是龙的传人,不应该自相残杀,而是应该团结在一起,过上更好的生活这种生活,便是自由的生活,不受任何拘束,任何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原始人们不明觉厉,竟然欢呼起来。 而莫顿也很适时地站了出来,在名义上,他是营寨内三大领袖之一,所以他不能不发言,或者说,不能不鼓动一下怀有各种心思的德克族人。 “德克这么做,是神灵所不允许的我们现在天天都能迟到烤熟的肉,不受野兽的威胁,并且不用担心冬天会冷死饿死,这都是林修带来的,是他给了我们这样的好生活现在,德克不仅要赶走他,还要杀死他,我不同意,你们呢” 不得不说,莫顿也许会是个合格的说客,在他的鼓动下,林修看到很多人开始迎合他的话,高举着手呐喊不同意 当然,很多人其实都是莫顿原来的族人,其中还有林修原来的族人,在这种气氛的感染下,那些德克的族人,却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 接着,莫顿又说出了一句令人惊讶的话,这让林修觉得场面似乎失控了 “杀了德克,我们可以继续过现在的生活” “杀了他,杀了他” “杀杀杀” “。。。。” 起哄的当然是莫顿的族人,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吧,太可怕了,这个家伙,绝对是心狠手辣的人物啊。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再生祸患。 林修闭上了眼睛,意思是这件事,他不管了。 莫顿很灵活地领悟了林修的暗示,并对着林武做了一个向下砍的动作。 林武看了看林修,见对方没有反应,便利索地手起刀落,干脆地砍下了德克的人头。 可怜的德克,眼前的一切渐渐模糊,他才想清楚,自己最不该做的事,便是赶林修离开,否则现在自己应该在享受着某种野兽的烤肉。 大局已定 林修睁开了眼睛,不忍去看德克的尸体,向前一步,大声说道:“龙神与我们同在,从今以后,我们自由了愿龙神保佑德克”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领袖已死,那些德克的族人也彻底断绝了念想,而且再看到那面画着张牙舞爪的龙神图腾,这一定是上天的指示。 所有人都跪伏在地,朝着图腾拜了又拜,而拿着这面图腾,和创造这面图腾的人,都是林修 林修看着这些原始人,突然热血上头,自己真正地统一了这三个部落,从今以后,才是没有你我之分,不会再束手束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看来莫顿说得没错,杀掉德克是最直接简单的办法,也是最能震慑人心的办法。 德克作为这场斗争的牺牲者,可以说死得其所,林修自然不会亏待他的族人,并且还会过上更好的生活。 是时候,来一次洗脑行动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一章 日常那些事 所谓的洗脑运动,便是要将原来德克的族人彻底同化成林修自己的人,也就是龙的传人。他们虽然眼睁睁地看着德克死了,并没有发生暴动,可能是有各种原因存在,而林修现在就是要将所有不安因素扼杀于萌芽之中。 首先要做的,便是改换他们的名字,统一用汉字的姓,这点并不难做到。在血缘关系意识还很浅薄的时代,人们对于自己的名字虽然看重,但改一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在某些民族,如果被领袖赐予名字或者姓氏,他们反倒会认为这是莫大的荣耀,是相信自己的一种表现。 为了区别体现出这种待遇,林修暗地里和莫顿商量好了,以免他会产生意见。 以后在营寨中,只有被认可的人才会拥有汉字的姓氏,第一批人,便是这些原德克族人。林修亲自宣布了这个消息,拥有这些姓氏的人,将会得到最好的福利,哪怕他们因为意外失去了劳动能力,也不会饿死。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中大多数是战士,如果因为战斗而伤残了,营寨照样会提供食物给他们。 仅仅这一点,那些人便已经喜不自胜,奔走相告,以此为荣。 要知道,即使是在林修所处的21世纪,这种待遇都是少见的,但是为了拉拢人心,林修不得不这么做,况且也花费不了多少食物。哪有那么多意外发生呢,这就是林修的一点小心思了,根本算不上诡计。 而在姓氏方面,需要做的就必须谨慎了,因为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计划。 想到以后也许会吸纳更多的族人,林修决定将汉字姓氏一一放出,这样识别率也会比较高。 于是百家姓出现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领袖,智商、武力其实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要体现出权威。 为了让龙图腾更加深入民心,林修装神弄鬼地搞了个仪式,其实只不过是见到天空乌云密布,然后来玩了个披头散发故弄玄虚,呼风唤雨的召唤术 百家姓就这样出现在了龙图腾下面,当然姓氏的顺序,林修很无耻地将林姓摆在了第一位。 幸好营寨内还没有出现懂观察天气的能人,否则一定会很糗。 而林姓之后,便是赵姓,德克的这些族人,全部被赋予了这个姓氏 可想而知,当那些诚惶诚恐拿着天降之物的人,得知自己的姓氏将会是上面的第二个,心情有多么激动了。 此刻,林修是神选之人的真实性,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了。这件事情,只有莫顿、林武知道一二。 而莫顿一族人,也开始为了能得到汉字姓氏积极地表现起来,营地内变得更加热闹起来。 平息了内部争斗,林修便投入了日常生活用品的研发之中。 有些东西看起来虽然小,但却是不可缺少的。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林修已经受够了那熏天的臭气,几乎是无处不在,长久以往想不得病都难,难怪原始人的寿命都那么短。 臭气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洗漱,二是大小便的问题。 显然,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口腔健康,也不会顾及到自己的口臭问题,反正大家都是如此,习惯了。 但林修可不同,即使是为了卫生,也不能不刷牙不洗澡。 这个问题倒是比较好解决,洗澡嘛,到处都有清澈的河流,只要注意不被蛇咬到就行了;而牙刷,可以直接用嫩树枝和小木片来代替。 于是林修强制命令,所有人都要养成洗漱的习惯,要是想获得久一点的话。 但原始人大多对这个命令不甚理解,他们完全不懂细菌或者病毒这种高深的医学知识,只知道照做。 不过用什么来做牙膏,就值得好好考虑了。 这也不用考虑,因为林修根本就不懂牙膏的构成是啥,估计需要一定的化学知识吧,只能想办法找东西来代替了。 这个思路让林修眼前一亮,以前就听说过某种东西可以代替,牙膏,那就是食盐 食盐是人类和动物生存必须的物质之一,也是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盐是最古老最广泛的调味料,用盐腌制也是最早的保存食物的方法。 但盐这个东西却不是那么容易能搞得出来的,或者说是难以找到原材料的。 食用盐是指从海水、地下岩矿盐沉积物、天然卤咸水获得的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经过加工的食用盐,不包括低钠盐。 而后两种基本就不用考虑了,现在要想获得盐,就必须找到海 谁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海林修不敢保证这点,但这确实又是必须品,盐的作用太大了,它可不仅仅限于吃。 比如说,刀用钝了,放在盐水里浸泡几十分钟,然后边磨边浇盐水,不仅刀好磨,而且磨出的刀刃锋利。 甚至盐还可以应用于医疗和工业方面。 找到见多识广的林德和莫顿一问,有没有看到很大很宽的河,倒还真的得到了答案,林德说自己还很年轻的时候,曾经见到过一条非常大的河。 至于他说的是不是海,还是江,是湖林修无从得知,但也必须得去看看。 在此之前,林修得先把这个大小便的问题解决,现在虽然不具备造厕所的条件,但大小便也得规范化管理人类绝不能像动物一样,到处都可以解决问题,这是最起码的文明 林修吩咐铁匠,其实就是营地里专门负责研究炼铜铁的几个人,做出了尿壶,这玩意简单得很,但是必须得定期清洗,否则还是白搭。 至于大便,所有人一律到后山去解决,这就连带着产生了一个新的职业,挑粪工 考虑到这个职业非常之艰辛,林修也给出了每天1元的工资,反正他们也不用天天去弄,三天去一下,还可以做别的兼职。 ps:非常感谢“几何级”书友的留言,本来大小便这个东西我是不想写的,因为考虑到也没多大的事,万一有书友在吃饭看到这些,我这不是找死吗。。。。 还有关于洗漱的问题,这个我是肯定会写的,但里面牵扯到一些关键的情节,所以原本没有准备太早放出来,既然有人提了,然后我看了下稿子和大纲,就提前写吧。 另外,求助攻票票和收藏,快被爆菊了,下面几本书势头很猛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二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一) 为了保证营寨的安全,林修并没有带太多人出去“看海”,只有莫顿、林德和十几个战士,而且还是分成两个小队,装成不认识的样子。 每当遇到较小的部落,便会绕开,而大的部落,就派一两个人去看看情况。 这趟出来,才算是真的开了眼界,林修的第一印象,便是人类在这个世界的数量很多。 与在地球上的原始社会不同,那时其实人类数量并不是很多,而是经过了很多个阶段的爆发性增长,但在这个恐龙都存在的时代,人类却活得不错。 至少林修看见的是这样,因为他们住的地方显然不是刚刚建立起来的营地,甚至也有铜铁武器,火种至于他们是通过什么方法取得的这些东西,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部落中照样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智者,比如搞建筑的,酿酒的,制作各种小工具的。 林修甚至亲眼看到了一个医生 这个医生似乎还是个行脚医生,专门帮人治病,收取一些食物或者金银。 所以林修现在正在某个部落外面的树林里,埋伏着,等这医生一出来,就跟上去盘问一番。因为对方显然不仅仅是个医生那么简单,收取食物可以理解,但是金银 金银是在地球上是硬通货,林修丝毫不怀疑如果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发展下去,也照样会是如此。 但现在难道已经出现了以金银为财富的部落要不这医生收了金银有什么用呢 要不是这个部落人数众多,并且有点军事化管理,林修就想直接带着人绑架那医生走了。 说起这个部落也有点意思,领袖其人估计是和德克差不多的,但水平就高多了,刚走进来的时候,林修还有种感觉自己进入了封建时代的城池。 职业化士兵,这是一个重大的变革 它是由三个因素所决定的:一是军事技术的加速发展;二是人数众多军队的出现;三是一种社会制度的巩固,从而产生的职业要求。 就像是林修刚解决了吃喝拉撒的问题,从而就催生了一个职业,其实每种职业,都是因为需求的出现,而就有了专门负责满足这种需求的职业。 但士兵的职业化,牵扯到的东西就比较多。 称职与否是衡量职业化程度的一种尺度,也是社会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它要求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应遵从社会文化传统,具备对应的责任感。 这指的是所从事职业的社会重要性,以及这种职业所具有的垄断性。它要求职业人员对待所从事职业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工作,而要比普通人多付出一份社会责任。 因此,作为职业士兵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服务于部落和忠于使命作为主要动机,而不能将获取报酬作为主要目的,否则他就不是一名真正的职业士兵。 林修看到的这些士兵,已经基本具备了这些要求,这让林修感觉到很可怕,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的部落才是最先进的,没想到只不过是在坐井观天而已。 地球上有位智者是这么说的,世界到底有多大,没有去过是永远不会知道的。 职业士兵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他作为这个社会群体成员的归属感,或称团队精神。拥有士兵职业的人,会始终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社会重要功能群体的成员。 幸好,这个部落的科技并不先进,只是军事管理规范而已。 等到傍晚时分,那医生终于走了出来,而且巧合的是直接走向了林修等人藏身的树林,看来是缘分让大家走到了一起。 “你好。”既然对方迎面而来,林修也不躲了,不过用手势示意林武他们原地别动,以免吓到了人才。 医生很淡定,他年纪不算大,估计在四十岁左右,不过眼里透着一种睿智的光芒。 因为知识的浅薄,原始人常常认为得病是由于恶魔和神等的诅咒,所以医生职业一般被认为同宗教有很大关系。 但林修却深深知道医生的重要性,落后的人类认为身体是灵魂寄居之处,在原始和很多封建社会,各民族无一例外地禁止解剖尸体。因此,人体解剖学得不到发展,很多疾病也就得不到治疗,造成人类的寿命很短。 而偏偏由于文明的落后,人类非常容易得病,主要是因为不懂卫生,什么都乱吃、生吃,不注意环境健康,有时还挨冷受饿;或者是受到意外伤害,不懂止血、疗伤。 林修发现这个医生的时候,他正在处理一个士兵的伤口,从他的手法、工具、药材来看,这个医生的水平即使到自己那个时代和世界,都能勉强混口饭吃,做个江湖郎中绝对不成问题。 就是不知他是否懂得病理学知识药学知识 “hello。”对方说的竟然是英语 纯正的英语,不是那种美式的,只不过更为古老一点,还是属于一元词汇和多屈折的那种时期。 “你是一名医生,对吗”林修最擅长的外语就是英语,这可是热门语言,所以沟通完全就不成问题了。 “doctorhatsthat”医生摇摇头,表示不解。 林修笑了下,自己倒是忽略了,现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医生这种称呼,对方可能连这个单词都不懂是什么意思。 “你能救人,对吗”林修换了一种问话的方式。 医生警惕地看了看林修身后的那些人,最终还是点点头,答道:“是有谁受伤了吗如果你们的营地太远,我没有时间去。” “不是,你误会了,我们营地不在这里,只是想知道,你都能救什么人。比如感冒,感冒你知道吗就是这样,啊泣”林修还故意打了个喷嚏。 “哦,这个没问题,我能救你。”医生还真以为林修感冒了。 这顿时让林修有些为难,自己没有感冒,后面那些人也都健康得很,如何来测试这个医生得水平如何呢 因为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医学有中医,也有西医,两者的水平不相上下,但在实用性来看,西医的学识更加丰富,而中医主要是研究人体生理、病理以及疾病的诊断和防治。 两者并不冲突,不过是西医就更好,对此,林修打着自己的小算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三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二) 医术可以慢慢再试,但林修此刻最想知道的是他为什么要收取金银。 “你要那些金银拿来做什么”林修还顺便瞟了眼医生的包裹,是布制的,虽然非常粗糙,但却是很实用的东西,自己回去以后也得想办法弄出来。 “金银”医生显然也不理解这两个单词的含义。 “就是这个。”林修也懒得多解释了,直接伸手从对方包里掏出了一块不甚纯的金子,或者说只是金矿。 医生紧张地一把抢了回去,答道:“这不是我要的。” “那是谁你们的领袖” “对。” “能带我去看看你们的营地吗” 医生又看了看林修身后的人,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觉得危险性不大,所以就点了点头。 医生所处的营地很远,夜晚是不适合赶路的,所以众人就找了个地方休息。 他显然也是吃过烤肉的,火种在很多个小营地里都有,所以也变得不那么稀罕了。这家伙居然还喜欢喝酒,那应该也是给某人医病的时候得到的报酬。 林修厚着脸皮尝了一口这种原始酒,味道还行,但里面不知参了什么,稍微有点咸。 慢慢地发现林修一行人并没有恶意之后,医生也打开了话闸子,他的名字叫马丁,从小就对救人非常感兴趣,因为他自己的母亲就是不明不白地死了。 当时用营寨领袖的话说,他的母亲是得到了神灵的惩罚,但马丁根本就不信这一套,他认为的母亲如此善良,怎么会惹怒神灵 后来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了某种植物可以用来止血,从此便走上了行医的道路。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中西结合的那种医生,毕竟这个时代的科技还非常落后,西医不可能发展得起来。 马丁所在的族群,自然也是说英文,而且都如他长得一个样子,微黄的头发、蓝眼睛,体格比较高大。 林修一直以来都在困惑,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的是,所有人种都混合在一块大陆上,自己也已经看到了黑人,甚至还是和黄种人混居的。 在生物学上,人类各种族都同属于一个物种,即智人。不同的种族相当于在一个物种下的若干变种,他们都起源于一共同祖先。 不同的人种虽然在肤色、眼色、发色、发型、头型、身高等特征上有所区别,但这些特征差异是由于人类在一定地域内长期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又经长期隔离所形成的。 但这块大陆上,气候温差环境都是差不多的,怎么会演化出不同的人种呢难道是他们早已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迁徙,因为某种灾难 林修问到兽群的问题时,马丁很肯定地点点头,说:“兽群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袭击我们的营地,这边的营地应该都会遭殃吧” “那恐龙呢就是个头非常高大的那种野兽,你们是如何击退它们的”说起来,出营寨如此久,林修是一头恐龙都没有看到,难道它们全部去冬眠了 “哇喔那种可怕的野兽,你们称之为恐龙吗这么说真是合适的名字呢,恐龙一般不会经常出动,因为从它们那里来到这里,有很远的路程。”马丁就像个老学究在卖弄自己的学问,拿着皮囊装的酒摇头晃脑地解释。 不过这个回答却引起了林修的关注,它们那里也就是说恐龙有固定的栖息地,而马丁正好又知道这个地方么 在林修的追问下,马丁丝毫没有保留地说出了关于恐龙的信息,而林修在得知真相之后,许久没有出现的思维短路再次出现了。 人类生活的这一片区域,其实是非常安全的,这是马丁的原话。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便会遭到不同程度兽群的袭击,这种袭击是有组织性的、连续性的,所有营地几乎都是在同一天遇袭,不会有多大的偏差。 这也就导致营地之间不可能互相救援,最多只是自保,而经历了无数次战斗之后,人类慢慢地找到了野兽的弱点,抑或是掌握了什么手段,开始能够抵御兽群。有时候还能取得胜利,杀死不少野兽,从而获得大量的食物。 然后,一种可怕的生物出现了,它们体型高大,皮厚肉糙,一般的武器很难对它们造成伤害,这就是恐龙,绝对的霸者 面对这种未知生物,人类开始溃败,完全没有能与之对抗的实力,每当恐龙出现,人类便提前躲进密林、山洞,等到兽群过去才重新出来生活。 幸好,恐龙并不是每次都随着兽群出现的,它们似乎被什么限制住了,哪怕是出现,也只会出现很短的一段时间,人类这才能得以继续繁衍。 于是,一个较大的部落的领袖,决定派人去探一探这种可怕生物的老巢,虽然路上死了不少人,却也知道了真相。 原来,恐龙并不生活在这片区域之内,它们来自河的另一边。那是一条非常大的河,波涛汹涌,人类根本就不可能过得去,也不敢过去。 但即使是在岸边,人类照样能听到恐龙的嘶吼,那片土地上,似乎全部生活着这种恐怖的生物。 这次探查,人类还发现,越是靠近这条河,出现的野兽就越是大,战斗力越强。久而久之,人类便把这片森林叫做死亡森林 人类时刻注意着这边的风吹草动,一旦发现异常,便马上警戒或是躲藏起来。 “据说,那个最先派出人去查看恐龙的部落领袖,正在制造一种奇怪的东西,要过到河的那边去,看看有多少恐龙呢”马丁说完这些,酒也喝了不少,已经有了醉意。 这个消息带给林修的震撼,无异于发现天上居然有两个太阳,因为里面包含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若是加以琢磨,甚至能推测出更加可怕的事情。 林修不敢细想,免得睡觉都睡不好。 果然,出来看看是对的,要不永远窝在营寨里闭门造车,等哪天恐龙大军突袭,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些陷阱或许有点作用,但还是稍显单薄,人类在没有发明火器之前,是绝对难以与恐龙抗衡的。 但是恐龙为什么没有大举进攻人类呢,根据马丁的描述,那些大型恐龙也就是霸王龙一类的,很少攻击人类,最多是摧毁营寨之后被离去。 到底是什么在限制着它们难道这就是恐龙的一种习性么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三) 马丁透露的信息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条非常大的河,波涛汹涌,如果没有猜错,那便是自己所要寻找的大海。 但是,马丁也说了,旁边就是死亡森林,而对面就是恐龙岛,暂且这么叫它吧。如果真的如此危险,还是要去一探究竟么 不管怎么样,林修觉得还是去马丁的部落看看再说,因为他说自己的族人也很多,也许会是不小的助力。 第二天清早,一行人便向南而行了,这和林修来时的路一样,但林修之前没有发现路上有什么大的族群聚居。 走到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果然如马丁所说,这是个值得骄傲的营寨。它建在山谷之中,理念和自己那里一样,为了更好的抵御兽群袭击,所以选择了这个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地方。 人口规模大概在两千人左右,装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精良,长矛、大刀、重盾一应俱全,也有弓箭手。营寨内极为热闹,有市场,但货币是金银珠宝之类的贵重物品。 他们已经有了奢侈品意识,这个领袖不简单,只能说明他们的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不愁吃不愁穿,可以把注意力放到享受上面的地步。 这个营寨的领袖叫亚瑟,真把林修雷了下,不会是亚瑟王穿越了吧圆桌骑士在哪 不过亚瑟真的很有贵族气质,行为举止都像个文化人,这让林修放心了不少,起码等下不会遭到什么刁难了。 “你竟然会说我们的语言”亚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 林修倒是不知如何回答了,以前没有注意过这个漏洞,自己如何解释懂得那么多语言的事情呢看来最后只能靠神灵说。 “我自诞生后,便听得懂很多个部落的语言,族里的老人都说这是神灵的恩赐” 亚瑟听到这话不免有些动容,正色道:“既然如此,你就给我说说,神灵真的存在吗” 这真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林修认为,自己的重生已经很不符合科学了。但却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神灵,也许神灵是不屑于为一些小事露面的吧。 “神灵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我们只要坚持信仰,便能获得救赎” “哎,说得很对,我也是一个对神灵很崇拜的人,但是却搞不懂,为什么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愿意给我们一个好的生存环境。”亚瑟有些唏嘘,这与他的年龄特别不符。 亚瑟看起来最多也就三十岁上下,想必是经历了太多事情,才让他的想法比同龄人更加成熟。作为一个领袖,要考虑的事情自然很多,特别是发现前路一片黑暗的时候。 “神灵创造了人类,却不代表人类就一定能享受到所有的恩泽,其他生物,也是生灵创造出来的,难道它们就比人类低一等吗”林修说的是大实话,人类之如果能主宰世界,绝对不是靠神灵,而是靠自己的双手。 正因为如此,人类才那么骄傲,认为自己是世界万物之长,却盲目地认为其他生物都是低贱、下等的。 这是个反向逻辑思维问题,假设在这个世界中,人类没有战胜恐龙而被灭绝,那么人类照样会被归于低等生物之一。 “我发现你很有趣说说,你来见我有什么目的”亚瑟似乎认可了林修的观点,作为一个领袖,他准备同意林修的请求了。 林修迅速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答道:“我希望知道死亡森林的具体位置,最好是能由你派出一些英勇的战士,顺便再看看哪个恐龙岛” 亚瑟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马丁连忙附耳过去解释了恐龙的意思,他才恍然大悟。 “不错的名字,恐龙岛你要去那里做什么,仅仅是因为好奇吗难道你从来没有见过恐龙” “当然不是,我见过恐龙,而且我比你们都更加清楚它的可怕,所以我才想去看一看这个地方,以制定出打败它们的方法”林修的话语中流露出一股难以匹敌的自信,这是作为真正的世界主宰才能有的气势,在这个世界,人类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 亚瑟这回是彻底坐不住了他心中的震惊简直难以形容这个自称受到过神灵恩泽的人,居然妄想打败恐龙这种可怕的生物,难道是在说谎 可他的语气中带着那种自信,那种自信,即便是自己也没有吧 真的可行吗打败恐龙,我们的生存环境就可以大大改善吧,没有了恐龙,那些野兽构成的威胁也就不足为虑了,我们就可以 “你真的能打败恐龙只要去到死亡森林”亚瑟已经从他那个包着兽皮的石墩上站了起来,可见有多么激动。 “不,打败恐龙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敌人。但是打败敌人的前提是,必须了解敌人如果我们都不知道恐龙的生活规律等等习惯,还怎么能打败它们呢”林修其实更想知道的是,恐龙是怎么从海岛上过来的。 恐龙的体型虽然庞大,可最多也就十几米高,海有多深最浅的也有几百米上千米吧哪怕只是一条江,恐龙也不是能轻易过来的。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恐龙会造船这已经是超出自己理解范围了吧就算它们有这样的智商,但动手能力不行啊 “嗯,也对。”亚瑟又重新坐了下来。 低头沉思了一会,亚瑟又问道:“你需要多少战士” “至少两百人” 在确定了两百人具体是多少之后,亚瑟豪气地同意了这个请求,并且可以随时出发。 是夜,亚瑟盛情招待了林修一行人,有美酒佳肴,而且彼此谈得来,当然是宾主尽欢。林修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这酒的度数还真不低。 亚瑟掌握的情报,又比马丁多了很多,马丁毕竟只是一个医生,而他才是部落的领袖。 在这片区域里,亚瑟所知道的族群,就有十几个,这是他能看得上眼的。由于交通的不便利,亚瑟也不知道这片区域到底有多大,但是这十几个里面谁最强大,不好论断。 人类之所以一直处于恐龙的威胁之中,主要原因便是没有联合起来。 从这点上,林修觉得,亚瑟是颇具战略眼光的,他已经具备了争霸世界的野心,所以他才会赞成自己的想法,去寻找打败恐龙的方法。 只有打败了恐龙,那么人类才算真正地崛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五章 死亡森林(上) 两百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在营寨门口整装待发,亚瑟送给了林修一个吉祥物,用银子做的挂饰,虽然略显粗糙,但还是能体现出他们的雕琢工艺确实不错,更别说里面包含的情谊了。 “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喝酒”亚瑟已经正式把这种饮品命名为酒,多亏了林修的纠正,他们本来是叫做神水 死亡森林的方向,位于这里的正前方,所以不用担心会迷路,当初亚瑟在这里建造营寨,正是为了表现出他一往无前的勇气,敢于与兽群正面对抗。 从他昨晚酒醉后说出的话来看,他确实有着不小的野心,林修也不知道这是祸还是福。但目前却必须却搞定自己的事情,找到大海,然后研制出食用盐,其他要看情况而定。 这两百个战士全部归林武管理,所以不用担心指挥权的问题,而亚瑟的部落里似乎除了马丁这个医生之外,也没有别的人才,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人来做,刚才他就表示要去处理部落里的纠纷了。 上路之后,林修就一直在想,总是这么步行不是办法,起码得驯服一些野马,交通工具在任何时代都是必备的。而在没有通讯工具的时代,交通工具的发达程度,甚至关乎一个族群的生死。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林修就没有换过衣服,有时候刚洗的湿漉漉的也必须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但鞋子却已经快磨破了,这本来就是双很普通的帆布鞋,走了那么多山路,现在咯得脚板痛。 而林武他们都是不穿鞋子的,这项特技令林修不得不写一个服字,最重要的是他们完全不会在意这路有多么难走,反而健步如飞。 亚瑟的部落里有鞋子,用皮革和麻草编在一起,倒更像是个脚套,林修也讨要了一双,穿起来倒是挺舒服,缓解了长途跋涉的艰辛。也就有精神好好地欣赏沿途风景了,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因为四目所及之处,完全没有能伤人的野兽。 这里虽然是原始社会,但和地球上的却有所不同,一般凶猛的野兽都只会出现在有树的地方,而在这种开阔的地形上,最多是看到一些野狼、野牛什么的,就算偶尔看到老虎、豹子,但它们也只会守着自己的领地,极少会主动攻击人类。 相对于亚瑟的部落,林修现在所领导的部落,也不算小了。而且是处于高速发展之中,任何事情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所以林修本人不在也没有关系。 死亡森林真的名副其实,走了两天之后,林修才看到了这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森林,而且在外围都能看到不少猛兽在徘徊着。 很奇怪的一个现象是,猛兽之间却极少发生厮杀,就好像它们处于同一个生物链高度,又或是同类。 它们看似无精打采地四处游走,却目光锐利,更像是在巡逻难道是在防卫入侵者吗莫非这片森林之中有什么奥秘,或者说,恐龙已经准备再次发动进攻了,所以野兽才会如此地有组织性。 “从那边绕进去。”林修指示林武,率领战士们避开这些猛兽。 事实上,这些野兽已经发现了自己,林修可以看到几头剑齿虎已经朝着这边怒目而视,但那目光更像是一种警告,意思是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但林修可管不了那么多,此行前来就是要找到真相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流血冲突。而借了亚瑟两百个战士之后,林修颇有一种不是自己的不值钱这想法,况且野兽只要不是大批量出动,自己这个队伍在数量上也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 林武也评价了亚瑟的这批战士,比起自己营地内的战士有所不足,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绕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左侧,这里野兽的数量较少,只有七八头狮子和一群野狼;这个时代的狮子,体型也是大得可怕,站起来足有差不多一米五,林修反正是绝对不敢同它们正面交锋的。 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到后期,所需要的就不是人类本身,而是靠着工具。当然,这些工具肯定也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效果比起蛮力更加好。 不过在没到那个程度之前,人类其实是非常善战的,他们所信奉的便是自身肉体所向无敌,这其实还没有完全脱离一种野兽的习性。 林武可以勉强对付一只老虎,那是什么概念林修敢说地球上没有任何人敢百分百保证能单挑打赢老虎,但这个世界不仅林武可以,很多强悍的战士都能借助武器面对老虎保持不败,并有希望杀死对方。 所以这些狮子和野狼,林修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直接命令战士们一起上,把它们做成今晚的晚餐。 战斗在十分钟之内就结束了,战果是野兽被全歼,己方有两个轻伤,一个重伤。重伤那个还能继续战斗,因为他只是没了一只耳朵,但大口吃起肉来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兽面对铁制的长矛和砍刀毫无抵抗能力,因为数量差距太大,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让它们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转,最后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剐。只有一头特别凶猛的狮子和野狼,不信邪地冲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后,硬是咬伤了三个战士。 由于马丁也觉得这次冒险会非常有意思,所以随队跟来了,他很快便帮伤员包扎好了伤口。然后队伍便在森林稍微进去一点的位置停下来歇息,准备过夜。 这名号令人觉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个哨兵,分成两组在周围巡逻,以防有什么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让野兽不敢接近的,但就怕来一群,在夜晚战斗,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赢,那也是惨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觉得自己足够死上几十回了,来到这里以后,吃的各种野味不下百种,几乎还都是属于保护动物。不过没有调味料,那肉味吃起来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来也不是个挑食的人,所以注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没往这方面研究。但盐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东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出来找。 听了恐龙岛的传闻之后,林修更觉得自己出来对了,别说为了发展文明,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 吃饱喝足之后,林修便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为能睡到天亮,岂料半夜却被林武给推醒。 “恐龙”林武话不多,两个字就让林修彻底清醒过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六章 死亡森林(下) 靠,为什么恐龙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林修发现自己真是太累了,连这么大的响动都没听到,恐龙巨大身躯踩踏在地面引起的震动,已经近在耳边。 “熄灭火把,找地方躲起来”林修发出了命令,于是一行人纷纷都找了个不易于发现的地方藏身,有的在树后,有的在草丛里。 没过多久,林修便听到了阵阵嚎叫,那种音量绝对不是普通的野兽能发出的,简直能震得大树瑟瑟发抖。 林修现在正躲在一棵大树的下面,这里有个不浅不深的坑,旁边还有几个战士。 当一只巨型恐龙出现在头顶的时候,林修觉得自己真要尿裤子了,这不是胆小,而是一种来源于心灵的恐惧,人类无论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无法克服这种本能。 这就是自然界的奇妙之处,也是地球上很多科学家论辩,认为人类成为万物主宰,其实只是一种运气而已,并不是因为人类有多么聪明。 就算林修现在手中有一把打不完子弹的ak47,他照样会吓得噤若寒蝉,不得不承认,恐龙这种生物,在基因素质上,是远远压过人类的。 这是一头霸王龙没错,它站在那里,就好像遮蔽了一片天,足有四五层楼那么高,强壮的四肢,充满血腥味的眼睛,林修丝毫不怀疑,它只要张开血盆大口对着自己,就能把自己吓死。 两百个战士,能打赢一头霸王龙吗没有人做过这个实验,也没有人知道实验的结果会是如何,但林修不敢试。 因为除了这头霸王龙,远处还有更加高大的恐龙,暴龙、犀角龙等等说不出名字,但是听到叫声就知道绝对不好惹的主。 这些肆无忌惮的生物源源不断地从此经过,幸好,它们没有发现躲藏起来的林修等人,虽然也会时不时四处张望,但前进的方向却非常明确,走出死亡森林,去袭击某个人类部落。 难道是兽群集合的时间又到了 真是巧合啊也不知少了两百个战士,亚瑟该如何应付这次兽潮。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林修感觉到自己的五官都麻木了,因为长时间的紧张,一动也不敢动,手脚也是如此,终于死亡森林里恢复了宁静,好像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 “突然出现的”林修询问马丁。 马丁一直没有睡熟,而是和林武喝着酒,鉴于林武的沟通能力不行,所以林修选择了前者。 “没错,看情况,新一轮兽潮进攻又开始了。这一次恐龙的数量很多呢,亚瑟他们只有逃跑了。”马丁叹了口气,接着又喝了口酒,真不知他的酒量到底如何,那天的宴会,他可是酒不断,但思维一直很清晰。 “数量很多是什么意思我看到刚刚,过去了十几只恐龙,难道上次没有这次多”林修好奇地问。 “嗯,以往兽群进攻,虽然恐龙的数量很多,但基本上都是那种小的。这次大恐龙都过去了那么多只,说明是灾难” “灾难每一次都是灾难啊” 马丁摇摇头,答道:“不,普通的兽潮,恐龙只会践踏营地。而灾难,大恐龙出动得多,而且会一直追杀人类,似乎只有杀了人,它们才会回到自己的巢穴。” 啊林修马上想起了上次营地的兽潮保卫战,也是如此,恐龙甚至派出了侦察兵,有一种不死不休的意味。 这是一种规律吗 任何有规律的事情,里面都少不了猫腻,林修深深地明白这点,从而更加肯定了,恐龙的智慧,比自己想象的更加高甚至有可能已经达到了人类的高度,这个设想如果成立,未免令人不寒而栗。 也许这些原始人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林修却深深地明白,在没有火器之前,想要彻底地打败恐龙,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火器,那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搞出来的。 恐龙的肉体比人类强上百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智商也达到了和人类一样的高度,那人类岂不是没有任何优势了 难道,恐龙真的是自己造出了船,渡海而来 但现在,林修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来想这些事情了,最重要的是,恐龙大举进攻,亚瑟、包括自己的部落,都会有危险。 亚瑟那里就先不说了,自己的营地,能抵挡住恐龙进攻吗根据马丁的信息,兽群每次袭击,都会是多条战线同时进攻,自己在这里看到的,只是一路“军队”而已,别的没看见的兽群,正从其他的地方袭击人类营地。 “继续前进不准休息”林修咬咬牙,发出了这样的命令 物极则反现在恐龙大举进攻,而在这条路线,兽群已经全部去到了前线,那么这条路将会非常安全,而现在只要抓紧时间,便能安全地走出死亡森林,一睹恐龙岛的真面目。 即使现在赶回营地,那不但速度没有兽群快,而且路上必将遇到大群野兽恐龙的袭击,到时候无险可守,单凭这两百人,绝对是送菜 所以,只有加速向前,才是最正确的决定,也是最稳妥的决定。 虽然几个巡逻的哨兵没有睡好觉,但他们也没有什么怨言,他们的身体素质摆在那里,就算是几天不睡觉,照样能拿起长矛战斗,没有那么矫情。 果然,在黑夜中赶路,再也没有什么风吹草动,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林修都没有看到任何能伤人性命的野兽。 这时,林修倒是困倦了,他的身体素质比不过这些原始人,昨晚才睡了三个多小时,现在眼皮都睁不开。 但为了不耽误时间,林修彻底地施展了下淫威,命令林武等战士轮流背着自己赶路。好在他们脑海中没有阶级、压迫这种观念,反倒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已。 在别人的背上睡觉当然不舒服,特别是这些原始人赶路的速度都特别快,比自己小跑还要快,颠簸是免不了的,但好歹也能补充下睡眠。 在梦里,林修梦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例如外星人,上帝、地狱、黑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搞得脑袋酸胀不已。 等到战士把林修放下,林修才发现,不知不觉,队伍已经走到了死亡森林的边缘。 而为什么没有一口气走出森林呢,因为面前摆着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就是,小河的对面,站着几十个搭好了弓的原始人,显然,他们不属于自己这边。 “这里怎么会有人类”林修好奇地问马丁,按照亚瑟和他的说法,死亡森林应该是没有任何部落存在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七章 造船的部落 本来以为此行最大的危险来自于死亡森林中的野兽,但却没想到,正好遇上兽群倾巢出动,而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发现了明显来者不善的同类。 马丁也无法回答林修的问题,倒是林修突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准备修船去恐龙岛的部落 一定没错了,死亡森林这么大,而船是只能在水上行动的。如果不就地造船,光运输就是个大问题,此刻出现在面前的原始人,想必就是之前马丁所说的神秘部落。 这个部落的领袖首先派人查看了死亡森林的情况,甚至准备造船登陆恐龙岛,绝对不是泛泛之辈。 此刻对着自己一行人张弓搭箭,但却没有冒然开战,更说明手下战士执行命令的能力很强,无论如何,自己都要见见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林修按住了林武准备发号进攻命令的手,而是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向着河对面问了句好,看看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对方也走出了一个看似头领的人物,说着类似英语的语言。 既然能沟通,那么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林修马上笑着答道:“我们来寻找大海” “大海” “对,就是那种很宽很大很深的河流” 林修这么说,对方算是懂了,微微点头,也命令手下收起了武器,然后又说:“你们要做什么我们不管,但不能到这边来,这是我们的地方。” 果然有秘密啊,而且十有八九就是在造船,这种先进的科技,不可能让别的部落知道。 不过林修既然遇上了,怎么可能轻易放过机会,又问:“我们远道而来,没有带太多的食物,可以分点食物给我们吗” 其实这个已经算是非分之想,彼此没有任何交集,而且食物在这个世界是如此的贵重,对方肯给食物才怪了。林修也不是真的想要什么食物,只不过借机去看看他们的营地,顺便看看他们的科技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而已。 幸好仗着战斗力强悍,昨晚没吃完的狮子肉也就丢掉了,现在林修等人身上除了武器真的没有食物的影子。 那人迟疑了一下,本想开口拒绝,却鬼使神差地蹦出一句:“你们在这里等着。” 说完,那人又转头走进了后面的密林之中。 有戏虽然对方没有马上答应自己,但至少没有当场拒绝。 过了不久,那人重新出现,而后面却还跟着一位老者,林修马上来了精神,这个老者,想必是他们部落威望很高的那种,就像林德一样。 “你们想要食物”老者也不废话,直接就问道。 “对,希望能分给我们一点。” 老者突然笑了:“呵呵,你们这么多人,怎么可能会一点食物都搞不到” 姜还是老的辣,这么拙劣的谎言,就只能骗骗老实人,林修也尴尬地笑了笑,现在看来只能开门见山了,否则还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其实,我是想看看,你们正在制造的船。” “船”老者似乎是在琢磨这个词的含义。 “就是那种能在水上行动的工具。” 老者这会算是明白了,看向林修的眼光变得警惕起来,他们在此造船,估计自己部落里的族人,都只是半知半解,完全不知道那东西有什么用。 但林修初次见面,便已经知道他们在干什么,而且知道那东西有什么作用,这已经完全不能让老者再淡定了。 见状,林修马上解释道:“朋友,不用紧张,我想我们可以好好地聊聊。” 老者思考了片刻,便同意了林修的请求,但只准林修一个人过河。 林修也不怕对方会突然把自己杀了,这个世界的人,还没有那么深的心机,要是想动手,早一开始就动手了,还会理论这么久。于是便让林武等人在这里等,自己去一探究竟。 过到对岸,林修马上伸出右手,和对方握了握,这是表示友好,而老者脸上的疑虑也淡了些。 “这是你们部落的礼节” 林修点点头,说:“对,我们人类最依赖的就是双手,所以两手相握,代表一种信任。” 老者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看看自己的右手,便在前面带路了。 这片区域,应该是被他们扫荡过了,所经之处,连一只小兔子都没见着,更别说什么野兽了。林修还注意到,他们所使用的,都是铁制武器,这个部落不容小视啊 有想法、有魄力、又有实力,如果成长起来,必然会是劲敌。 但自己能怎么样灭了他们 林修苦笑一下,觉得自己想得太深远了。 穿过上千米密林,眼前一片空旷,这是个被礁石包围着的沙滩,不难看出,有些礁石是人工移动到这里的,保密工作真是做得好。 沙滩上,有着上百个正在劳动的人,而他们为之忙碌的东西,正是一艘大船 这艘船或许现在还不能叫做船,因为它只是有个大概的样子,但很多地方都没有做好。没有帆,没有排水口,没有船锚,甚至没有货舱,休息室。 哈哈,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吊,林修稍微松了口气。 船这个东西,其实包含的意义,和飞机一样大 它使人类不用蜗居在小小的陆地上,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大海之上,人类便才有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并且有了更丰富的资源,以及有可能遇见的各种文明。 第一个想到发明船的人,有可能他并不是什么聪明绝顶的圣人,但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野心家 不过在这里,老者就是地位最高的,看来他们真正的领袖是在主营地里。 “你们做这个东西,有多长时间了”林修围着这个木船转了一圈,便随意地问道。 “很久很久了,但是我们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让它漂浮在河上而不沉下去。” 呃,竟然还只是这种阶段林修无语,如果是这样,那距离他们真正能让船驶向大海,登陆恐龙岛,还需很长很长的时间。 这里面涉及到物理学力的问题,若是没有灵光一现,靠着现有的文化水平,几乎不可能造出能行驶的船。 可能是卖弄的心思在作祟,林修不自觉地就来了句:“那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八章 恐龙岛 船的装载和运行根据阿基米德定律,物体在水中受到的浮力等于该物体排开水的体积重量,把物体做成尽可能展伸面积的空腔容器,使它尽可能地增大入水的排出体积,这个容器就能装载小于所受浮力的货物重量,这就是船。 换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要增加船的浮力,浮力可以由很多种情况产生,最简单的,便是使船体尽量轻,而中心尽量空出空间,这样就可以使船不沉,甚至可以搭载人类或者货物。 然而如果仅仅是这样,造出来的还不能称之为船,最多算是舟。 一艘真正意义上的船,应该能达到一定的行驶速度,并且能控制行驶的方向,这才叫做船。 需要做到这两点,就需要另外两种东西,舵和帆。 林修对于船的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若是真要自己造出一艘船,花费的时间肯定也会很长,但既然有人已经在研究这个方面,不妨分享一下信息。 于是林修毫不吝啬地对老者说明了船的原理,听得对方是满脸惊讶与崇拜,然后林修还利用一个木筏演示了自己所说的正确性,老者彻底被征服了。 在交谈中,林修知道了老者的名字叫范,单字名。 范立马就把林修当成了贵客,并邀请林武等人也来到了沙滩上,准备了一顿吃食。只是言语中还有诸多保留,没有说起恐龙岛的任何事情。 这让林修还是觉得很奇怪,反正恐龙是人类的公敌,多拉拢一个盟友不好么 很可惜,在这片沙滩上,没有看到前方有岛屿的影子。 但是,这确实是大海带着咸味的海水,可以制出食用盐 不过现在面前摆着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也是林修之前没有考虑到的,怎么装海水回去就算做些皮囊袋子,但数量也是有限,根本满足不了营地的需求。 “去尼玛的,先看看恐龙岛再说吧。” 林修向范告辞了,而对方眼神闪烁,也不知在想什么,最后来了句:“小心有危险。” 这老头子还真是不懂礼貌啊,好歹我也分享了造船的技术给你们,就算不护送我们一下,也得表示点什么啊。 不过以后肯定还会打交道的,林修有了这次教训,决定下次要好好地敲诈对方。 兽群已过,行走在沙滩上没有什么危险,林修还畅快地玩了下水,只不过没敢去太深的地方。万一冒出个什么海怪出来,那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穿过了几片礁石群之后,林修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了恐龙岛,只不过不敢肯定那到底是个岛屿,还是另一块大陆 传闻真的没有错,虽然距离很远,但林修仍能听到恐龙岛上此起彼伏的嘶吼声。从声音的频率来看,岛上的恐龙没有上千只也有几百只。 这还不是最让人吃惊的,毕竟恐龙的存在早已经被证实,现在只是数量多了点而已。 但林修竟然在那岛屿的周围看见了船艹 到底是有人类造出了船,已经登陆那边,还是恐龙懂得坐船渡海这两种可能都不是什么好兆头,前者是因为可能有更加强大的部落存在,后者是恐龙拥有堪比人类的智慧。 不对,是超越人类的智慧 但是在这边的海滩附近,并没有发现船只,这才让林修稍微放心,看来自己的猜想可能有些不符合实际。 估算了一下,兽群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回来,林修便开始皮囊袋子的制作,这本来是裁缝该做的活,但现在只能客串。 找原材料都不是难事,这边的野兽很多,随便杀几只野猪就行了,但是清洗和晒干就需要花点时间,现在时间就是金钱,因为海滩旁边没有任何能对躲藏的地方。 这两百多人的队伍别说是碰上霸王龙,就是来几只迅猛龙都难以应付,兽群里还夹杂着其他的野兽,到时必然是大败收场。 死过一次的林修更加珍惜小命,每隔几个小时便去看看皮的硬度。 可有些事情急也急不来的,直到第二天中午,第一个皮囊袋子才算是做好了,由于没有线,所以极其不好用,只能用麻绳捆住。 但海水装在这袋子里还有些异味,于是只能再洗再晒。 紧赶慢赶,来到这个海滩的第三天,海水终于装好了,现在可以返程 不过这次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在走到死亡森林中间的时候,同样返程的兽群与队伍遭遇了而且来得非常突然,林修几乎是听到大地震动的同时,也看到了几头冲过来的老虎。 “准备战斗”一场血战在所难免,林修也果断地发出了号令。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胜是败全凭天意 战士们放下了装着海水的袋子,张弓搭箭,第一轮箭雨射向兽群的先锋,效果还不错,瞬间便有十几只野兽笔名。 但后面的野狼也随之冲了过来,没来得及换上近战武器的战士也就被咬死了几人,但林修现在关注的重点却在百米之外。 那分明是一头恐龙的身影,身高至少两层楼以上,身长更是达到了十几米,而且不停发出响亮的嚎叫,从它走路的姿势已经可以分辨出,那是只凶残的食肉恐龙。 等到恐龙再前进一点,林修的心也随之沉到谷底,霸王龙 地球历史,霸王龙是最晚灭绝的恐龙之一,也是陆地史上已知的最强的食肉动物。 它的出现,说是令风云变色也不为过,起码林修现在只能脚发颤地慢慢往后推却,不是不想奔跑起来,而是根本没有力气。 它的威势非同凡响,所有生物在它面前似乎都变成了蝼蚁 但是幸好,那些战士虽然也在害怕,但并没有减缓手中的动作,加速了与眼前野兽的搏斗,他们也知道这头霸王龙才是主角,能否战胜它才是逃出生天的关键。 那霸王龙就停在了离队伍二十几米的地方,没有再前进,似乎是在等着压轴出场。 而这次遭遇的兽群数量不多,不到半个小时便被全数杀死,血流一地,整个场面如同地狱。战士也死了十几个,全部是被撕咬成了一团血肉,没有全尸。 近距离看到这么多人类的尸体,林修还是第一次,胃里翻滚不已,差点就呕吐出来。 但现在已经没有那个矫情的功夫了,因为最大的敌人还没有动起来,它一动,便是真正战斗的开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九章 击败霸王龙! 今天,我们两百多人的队伍遭遇了最大危机,因为面前的敌人是陆地上最强的生物,霸王龙 这种恐怖的生物,一度称霸着大陆,但它却必须死亡,因为历史的车轮已经开始转动了 后面这句话,是无数贤者说过的 -自传卷一 霸王龙一定是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信心,所以才会等着我们消灭了那些虾兵蟹将之后,再来一决胜负。 林修虽然仍在害怕,但也觉得非常气愤,居然被如此藐视。 现在剩下的战士还有一百七八左右,而自己带出来的林武等人毫发未损,难道这么多人打不过一只霸王龙 你太小看人类了 “放箭”林武果断地下达进攻命令,他可没有研究霸王龙是什么心思,只知道这场战斗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一百多支弓箭瞬间便射到了霸王龙身上,值得高兴的是,原来它的皮肉没有看起来那么厚实,竟然有七八支箭矢造成了伤害,虽然伤口很小,但却仍然有鲜红的血流了出来。 林修顿时心中大定,还以为你刀枪不入呢,敢这么嚣张就算付出惨重的代价,老子今天也要吃上恐龙肉 不过,霸王龙毕竟是陆地最强,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在它眼里渺小的人类,竟然让自己受伤了这让它异常愤怒,终于没再装b,咆哮着冲了过来,它奔跑的速度极快,加上体型巨大,几乎是两三秒就冲到了队伍面前。 这种冲刺速度让战士们来不及反应,本来他们还想再射一轮箭,所以都没有换上近战武器,此刻后悔已经晚了。 霸王龙就像一辆坦克不,坦克也没有它这样的冲击力,只见它的大脚一踏,尾巴一扫,马上便有三四个战士失去了战斗能力。这还不算是惨的,它张开了自己的血盆巨口,准确地咬住了一名战士,将其嚼得血肉模糊。 果然强悍,看到这么暴力血腥的画面,林修不由又开始担心起来,真的能打赢吗 好在,战士就是战士,他们在什么时候都不会退缩,除非是真正的绝境。但眼前,这头已经受伤的霸王龙,看起来也不是不能战胜的,刚才只是被突袭了而已。 人在什么位置,就会想什么事情。林修没有参与到战斗当中,想的当然不是如何击败霸王龙,而是想着怎么从这里逃生。而战士们直面敌人,所要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杀死敌人 换上了近战武器后的战士悍不畏死地冲了上去,对着霸王龙一切没有防备的地方发起攻击,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也没有表现出犹豫之色。 这时,局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林修观察到,由于霸王龙的体型过于庞大,虽然看起来恐怖,但其实到处都是弱点,它无法防御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蚁多咬死象这个道理,是经过了实验证明的。 霸王龙始终是孤军作战,而上百个同样有智慧的生物在围攻着它,只要一个不注意,它的身上便会留下伤口,虽然也能借此搞死几个战士,但代价与收获根本不成正比。 另外,霸王龙还有个致命的短处,这是林修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 霸王龙的前肢非常短,几乎不能用来攻击,这个号称陆地最强的生物,所借助的攻击手段,不过是那长长的尾巴,和咬合力惊人的巨口。 被尾巴扫到,虽然也会吃痛,但绝对不会受多大的伤,这点痛对于这些原始人战士来说,完全不用放在眼里。而那巨口才是杀人利器,只不过它一口也最多咬住一个战士,何况战士也是灵活闪躲着的,不是站在那里的靶子。 至于它的大脚,一脚下来确实可疑踩死一个战士,但没有冲刺距离,也是无法命中目标的。 可以说,战士们现在确实是在以命换命,但总的来说,占据了优势,用不了多久,这头庞然大物便会轰然倒地。 就算不被活活刺死,那分分秒秒都在流出鲜血的伤口,也足以让慢慢消耗掉它的生命力。 终于,在死去了二十几个战士之后,霸王龙渐渐地支持不住了,它的动作变得缓慢,战斗力也渐渐降低,巨口已经难以再轻松地叼住眼前的人类,口中发出的叫声也不再那么凌厉,反倒像是一种哀嚎。 这个陆地上的霸主,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而人类战士仍然在不断地对它造成着伤害,它就像一个悲凉的英雄,正上演着最后的精彩。 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它过于自大,长期来的绝对力量,让它认为自己是不可能被打败的。但是它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同样是这个星球上最强大的物种之一。 他们也许本身力量弱小,却也不是那么差。另外,他们有着所有生物都难以匹敌的智慧和创造力,以及深不可测的潜力 如果霸王龙一开始便领着兽群发动攻击,战局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在生死之斗面前,霸王龙的缺点也一一暴露出来,没有什么生物是完美的,只不过它们还没有遇上能克制自己的敌人而已,能克制恐龙的生物,便是人类 林修开始相信,在这个世界,即便没有恐龙灭绝的意外发生,人类照样能成为星球的主宰者 而这头霸王龙的死亡,便是个好的开始 从今以后,人类将不会再惧怕恐龙,而会开始根据恐龙的弱点,来制定战术,从而付出更小的代价来杀死恐龙。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不过是未知,如果能看透一切,那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霸王龙悲鸣着重重地倒在地上,它充满了凶光的眼睛,此时看起来是那么无助,身上无数的伤口已经证明它曾经努力过,它旁边同样躺着不少人类战士的尸体,成王败寇,谁也无话可说。 林武可不会像林修这样观察自己的敌人有多可怜,而是领着战士们痛打落水狗,几十个人类站在霸王龙的身躯之上,用长矛无情地结束了对方的生命,这一刻,代表着人类彻底从食物链的底层爬上了好几个级别。 这一刻,注定被载入史册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章 回家 当天晚上,林修在死亡森林的外围,吃上了恐龙肉。这一刻,林修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变成了原始人,为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格,不惜杀死自己的敌人,食其肉、饮其血。 肉的味道谈不上有多好,还不如上次吃的那头豹子,也许是因为它不爱运动,所以肉都是松垮垮的吧 死亡森林之旅是不虚此行的,不但得知了很多信息,还找到了大海,更重要的是正面击败了恐龙。 林修不由回想起以前在网络上有句“名言”,那句话是这样的:你都没有周游过世界,和我谈什么世界观 不过林修现在也没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这个世界,比如这个星球到底有多大呢为何天上会有两个太阳呢以及,恐龙岛周围的船只。 回到亚瑟的部落之后,林修便把除了那些神秘船只之外的事情都汇报了,亚瑟本来是高兴地迎接的,闻言顿时拉下了脸。倒不是因为损失了那么多战士,而是听说那个部落准备登陆恐龙岛。 “林修,只要造出了船,便能打败恐龙吗”亚瑟突然问了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怎么可能,我的朋友,难道你都没有在听我说话吗光是一只霸王龙,便能硬生生地杀死几十个战士,那个岛屿上,起码有上百只这样的恐龙。你认为需要多少战士才够打败它们”林修喝着酒,想也不想便回答道。 亚瑟的脸色终于好了点,举起酒杯喝了口:“是这样吗,原来恐龙岛真的存在啊既然如此,他们急着造出了船,也只是去送死而已。” “对。” 林修不忘了解这次兽潮的事情,原来根据亚瑟的记忆,这次的兽潮,来得确实有点早,以至于他们差点淬不及防,幸好旁边一个小部落的人正好在死亡森林附近捕猎,才及时地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各个营地的领袖。 “怎么难道你们结成同盟了吗”林修顿时来了兴趣,已经有外交意识么。 “不是,兽潮是我们的大敌,所以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否则如果他们的营地被攻破,我就不会打开营寨门保护他们。” “那和结盟也是一个意思,我看不如,就真的结盟吧” 林修认为,以目前所得知的情况的来看,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保证能击退兽潮,那还不如联合在一起,给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兽迎头一击 它们不是有智商吗就让它们知道,人类可不是好惹的,从今以后,它们要是还敢来骚扰,也得掂量掂量。或者是,以后只有人类去袭击它们的份,它们只能乖乖守好家。 “你的想法不错,但我担心其他部落的领袖,不愿意这样做。” 林修好奇了,问:“这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为什么不同意呢即便不结盟,他们也照样要和兽群战斗,损失战士,而且几乎没有胜利的希望。人类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打败恐龙,夺回属于我们的生存空间” 闻言,亚瑟眼睛一亮,似乎对这句话的后半段产生了兴趣,但随之又消失不见。这个家伙,城府也很深,但一般人看不出来而已。 “我的朋友,今天不说这些事情,尽情喝酒吧” 见对方似乎有什么别的想法,林修也没有继续深究了,好吧,你不去做,大不了我自己做。 这次宴会又闹到很晚,不过林修就没有像上次一样喝醉了,因为心里有事,不知这次兽潮,自己的营地损失几何呢要知道,自己的部落可是没有和周边部落有什么联系,所以也不会有人去报信。 第二天一早,林修便匆匆辞别了亚瑟,临走前没有忘记剥削了他一个发明,酿酒。 本来自己还在考虑要不要发明酒这个东西,既然都已经有人弄出来了,那么流行开来也是迟早的事情,就顺便改进一下吧。 亚瑟为人倒是大气得很,不仅如此还派了一百人的护卫队,陪着走了好远才离开。 推行了婚姻制度之后,营寨内登记的新人有那么几十对,而现在小队里也有几个结了婚的,所以营寨对于他们多了个家的含义,赶起路来也就没话说了,只用了一天多时间,林修便看到了熟悉的山水。 嗯奇怪 自己的营寨居然没有遭到攻击这里的一切,和出来时全无二致,营寨的石墙也没有被破坏,按理说,即便是重新修复也没有这么快。 林修急忙找到林妻,问这是怎么回事,将近半月没见,她倒是更有风韵了。 “你走之后,附近都没有什么动静。但是前几天,有一群野兽从这里路过了。”林妻脸蛋红红地靠着林修,这样的小暧昧,她还是蛮享受的。 “只是路过”林修彻底搞不懂这个状况了。 “对,还是那些出去卖东西的商人发现的,本来以为它们会袭击营寨,却只是路过,连一个陷阱都没有踩到。” 选择性攻击么只有这个解释了,知道自己这个营寨不好打,所以选择了防御力量较弱的部落,林修认为以恐龙的智商,做到这点并不难。 算了,想那么多,不如明天派几个战士去附近部落看看,从他们的损失程度就能证实自己的猜测了。 看着身边的美人,林修有些按耐不住了,这已经是自己的妻子,就差仪式而已,如果办了她,也不会有任何人说闲话吧 林妻也拿水盈盈的眸子看着林修,这对单身男女,终于突破了底线,忘情地吻在一起。 男人,说干就要干 林修粗鲁地撕开了林妻遮羞的衣物,那原本也算不上什么衣物,而且在这个时代,也不需要那么繁琐的东西,真碍事啊 以前林修就觉得,如果在原始社会大家什么都不穿,多美好男男女女不就那点事么 说正经点,这是为了人类的繁衍 而自己作为部落的首领,更应该多找几个老婆,把这优良的基因给传下去,以保证部落永远不会衰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一章 床的作用 一夜云雨,美妙自然不言而喻。 起来后,林修还琢磨着要不要搞个结婚仪式,但想想又太麻烦了,而且什么东西都没有,还是以后补办吧。咱这也算是先上车后补票了,能在原始社会找到处子,是非常难得的。 也不知还有没有其他母系氏族需要像我这样精壮的汉子呢 有了美娇娘的林修并没沉醉在温柔乡中,反而更是多了一份责任感,现在自己怎么也不能算是外人了,必须得把部落发展得更好。 海水煮盐可能是最简单的制盐办法了,不过却需要掌握火候。 刚开始实验的时候,林修以为越快煮干海水约好,不料火势太大,真的把海水给煮干了,什么都没有剩下。 于是林修便又派人守着火炉,用温火慢慢地熬煮,却不想照样不行,虽然能剩下一些带着咸味的颗粒,但品质却极差,产量也低。一袋子大约有五公斤的海水,只能弄出十克左右的粗盐。 后来由于部落里一个小孩子在旁边玩耍,无意打翻了一袋子海水后,林修才发现了制盐的奥秘。 其实办法很简单,让太阳自然地晒盐,虽然耗费的时间比较久,但得到的盐量明显增多,味道也像是那么一回事了。 林修灵机一动,专门挖了两个小坑,一个用来蒸发,一个用来结晶。 先将海水导入蒸发坑,经日晒蒸发水分到一定程度时,再倒入结晶坑,继续日晒,海水就会成为食盐的饱和溶液,再晒就会逐渐析出食盐来。这时得到的晶体就是粗盐。 为了安全起见,林修还特意拿动物试吃了这种盐,发现没有什么太大的副作用之后,才放心让族人食用。 但由于带回来的海水有限,所以制出来的盐仅仅够大家尝了个鲜而已。 可人类的本性贪婪,特别是部落里的商人,马上发现此物大有商机,便纷纷来询问,从哪里可以搞到制盐的原料,他们甚至准备自己制盐来卖。 这个问题确实让林修犯愁了,不是因为科技是否共享,而是因为此去大海,凶险异常,商人们显然是不可能成功取回海水的。 而自己也不可能派出战士去护送他们,这样有点得不偿失,人命比起享受来说,更加重要。 于是林修尽可能详细地向商人们描述了死亡森林的恐怖,以及自己的难处。但商人们却完全不愿意接受,说是为了得到盐,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就算没有战士护送,他们也愿意走上一趟。 真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啊 好吧,你们想送死,也就别怪我了,林修觉得有必要让他们吃点苦头,或者说是用他们的死来警告族人,不听我的话,绝对没有好下场 一个仁慈的人,是无法成为优秀领导者的,林修也知道自己有时是过于善良了。 比如上次德克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德克的粗心大意,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为了利益能无视一切的商人心思,是林修所不能理解的,他们甚至准备了几十辆货车,也就是林修前段时间弄出来用拉运石头修建营地的运输车,看起来他们准备大干一票。 懒得去理会,林修正在听探子的回报。 上次兽潮没有袭击营地,果然是绕道走开去了别的营地,几个规模较小的部落几乎遭到了灭顶之灾,说是尸横遍野也不为过。 探子说,虽然一部分老幼侥幸在部落战士的保护下夺过了灾难,但现在已经是无家可归,没有食物,也没有住的地方,看样子活不了多久了。 “谁说的”林修听到这种好消息,激动得不行。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只要吸纳了这些难民,部落的规模又会进一步扩大,而且还能借此传播美名。 林修马上找到林武,要求他带队去招抚那些难民,如果愿意过来成为龙的传人的,大大欢迎,即便不愿意来,也可以适当地分给他们一些食物。 交代了这事之后,林修便开始继续制作日常用品。 比如床。 昨晚和林妻办事的时候,是在硬硬的木地板上,非常不舒服,以至于很多从小电影中学来的姿势都无法施展。 床虽然简单,但要使它舒适可不简单。因为舒适的床必备厚厚的床垫,或者用兽皮等东西来代替。 兽皮确实是个好东西,能用来制作很多不起眼但很实用的物件。 例如,把大量的棉花作为底子,用兽皮缝合起来,这就成了很不错的床垫。 棉花这个玩意一般都生长在亚热带地区,在热带地区长得更好,所以林修早就在附近发现了不少,只是那会儿还没有想起拿过来利用。 将这个采集行动指定为临时工作后,部落里的妇女便很快弄来了大量的棉花,这种植物,只嫌少而不会显得多余。 棉花能制成各种规格的织物,棉织物坚牢耐磨,能洗涤并在高温下熨烫。棉布吸湿和脱湿快速而使穿着舒适。棉花的主副产品都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可谓全身都是宝。 为此,林修已经亲自在督促那些“铁匠”打造针了,用以缝制各种生活用品。 当然,用铁或铜来做出针,未免太过复杂,所以林修便使用了较为容易磨细磨尖的兽骨或竹子,它们照样能用于缝制,而且制作简单。 林修亲手缝制出了一张床垫,其实很简单,两张大概有两米长、一米宽的老虎皮被洗净晒干之后,用搓纺而成的棉线缝合起来。 虽然可能不太牢固,但用上十天半月是没有问题的,当林妻躺上去之后,连道很舒服,并亲自向妇女们推荐这个东西。 有了床,便可以玩很多姿势而不怕被磨伤。 这是继钻木取火之后,林修比较开心的日子,也好好地荒唐了几天,几乎除了吃东西,就没有离开屋子,一直在里面做些好玩的事情。 这会激发人类的惰性最后林修得出了这么个结论,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克制力那么强的,很多陷入爱河中的原始人,也许会因为这个不事生产,整天和妻子温存,或者单身的也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但同时,舒适的床也能让部落的繁衍速度变得更快,还真是两难啊 ps:建了个群,目前只有我一人,还真是孤独啊群号是52895440,有小伙伴来聊天么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二章 马的作用 林武小队不断地带着难民回来了,从最开始每天的十几人,到后面的几十人匀速增长。 这个行动一直维持了两个多星期,最后林武才表示,附近已经再也找不到没有难民了。 而林修清点了下人数,难民总计有四百多人,大部分是老人小孩和妇女,但意外的是青壮也有近百人。他们也是战士,但因为出去捕猎,逃过一劫。 而几乎所有的难民,都愿意加入林修的部落,原因是看到如此厚实的石墙,以及数不清的陷阱,更重要的是每天都能吃到烤熟的肉。 这些受到攻击的部落,科技都非常落后,真是应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 别说是火种也不会保存,他们的战士甚至连把像样的武器也没有,就像林修刚来到这个部落时一模一样,武器还是石矛。就算他们做好了抵御兽潮的准备,连那些老虎都能随时攻入营地耀武扬威。 由于武器不够厉害,所以食物的来源也成了问题,长时间靠着水果一类的东西填饱肚子,这些人都面黄肌瘦的;不及时补充营养,恐怕活下去都成问题。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之中不存在能人。 林修是就在这几天,绝对使用这个词语的。能人,指的是在原始社会中有着某种天赋的人类,比如说能发明出什么小东西,或是会一技之长。 总之所有能带动部落发展的人,都可以称之为能人,他们的天赋可以体现在各个方面。 例如亚瑟,他的天赋,应该就是战略眼光之类,而马丁,显然就是医术。 应该说在自己这个营寨附近,都没有能人的踪影,所以就现在这个营寨一枝独秀了。而在亚瑟的营寨附近,人类发展的速度很快,各式各样的能人聚集在一起,贡献着自己的智慧。 从自己的营地到达那边,需要三四天左右,这并不利于部落的联合对敌,所以林修决定建立分营。主营当然还是在这里,但这里主要是用于休养生息,繁衍人口,以及鼓捣各种新发明。 自从发现了恐龙岛之后,林修便认为那里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恐龙一日不绝,人类就永远得不到安宁。 当然,“杀龙大计”能否顺利进行,还得看看亚瑟等一众大部落领袖的脸色才行。要是他们不同意联合起来,光靠自己这个部落力量,别说打不赢,那损失也太大了。 在前去外交之前,林修准备搞定一个重要的发明,交通工具 用什么来做交通工具最好呢林修想了很久,轿子太资本主义化了,而且也没有任何去刻意弄出来的意义;自行车那东西貌似比较复杂,而且实用性不大。 只有马车是最好的选择应该说,是利用马这种动物,来开发交通工具。 马是一种草食性动物,对于人类来说没什么危险,而且容易被驯服。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 驯服马似乎也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它们本身就比较温顺,人类接近野马的时候,只要善意地摸摸它的头,它便不会展开蹄子逃跑或踢人。 而喂它吃草,共同生活了十几天之后,它便愿意让人骑上自己的背。 主要的难点在于骑术的学习。 骑上马飞跑不算会骑马,傻子都会,弄个傻子放在马上只要不掉下来就能跑,算会骑吗所以不要以为会骑马飞奔就算会骑马。那什么算会骑马呢就是随着马的节奏点一下支撑一下,马的节奏快你就跟着快,节奏慢你就慢。 会了这个动作了就不会让马把自己颠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了,也好看了,也稳当了,这看起来就像会骑的了,这就从让它控制你到不受控制了,以后你还可以控制速度幅度,那就成了控制它了。 所以总的说来,能控制马了,就算会骑马了,但是这是最初级的要求,就像从驾校出来的人都会开车了,可不是开得多好不出事故,以后还要慢慢的磨练,有的人掌握得快,有的慢。 所谓学习骑马的过程,就是一个骑马人从不懂得如何运用自身重心去配合马体重心,到熟知马体重心变化的规律并能够熟练加以配合的过程。 林修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颇有骑马的天赋,不到两天,已经能熟练地控制马儿转弯了,而且马也不会胡乱狂奔。再打造出马镫之后,林修已经有了骑自行车的那种随心所欲之感。 部落里的青壮也纷纷进行了尝试,结果是有一百多人天赋较高,其他都还需要长时间的联系。 不分昼夜地准备了两个月之后,营寨内已经驯养了两百多匹马,都可以用来骑乘。而马缰马镫等用具也是一应俱全,只要有人愿意尝试去驾驭它们,都可以牵走去溜上一圈。 这其中是因为耗费了一个月时间来抓马,因为附近虽然有很多野马,但大多数都是野性难驯,而且目睹了人类与野兽的战争之后,变得害怕人类。 而已经熟练掌握了骑术的人,有五十多人,这里面就包括莫顿和林武,他们两人甚至比林修还要熟练。 林武在关于军事方面的天赋,确实非常强,他已经在练习如何在马上战斗。 这是要训练出骑兵的节奏么 骑兵可能还需要点时间才会诞生,但骑兵的前身已经有了雏形,这便是马战车 由两匹马、一名车夫,四名战士组成的马战车,完全可以投入到战场上,虽然比起一些迅捷的野兽速度稍慢,但如果对上人类战士,绝对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这是秘密武器,林修吩咐下去,任何人都不得泄露,否则就要拿他来祭龙神。 马战车对于车夫的操控能力有着相当高的要求,这决定了战车的灵活程度,自然要由那些职业养马人来担任。林修也额外给他们开了1元钱的工资,因为在关键时刻,他们就要上战场。 搞定了这些事之后,林修便带着队伍出发了,虽然现在没有人能在马上战斗,但也个个都全副武装,这种意想不到的组合,一定会让亚瑟大开眼界的。 而这也是促使结成人类同盟的信心之一,林修此行的唯一目的,便是要树立人类的信心,让他们知道恐龙并不可怕。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三章 比智商 在驯马练骑术的这段时间内,兽群又发动了一次进攻,由于附近的部落已经全部被消灭,所以兽群压根就没有再往这边走。果然是只拣软柿子来捏,它们是采取逐步蚕食的战略。 而林修也有此得出了兽潮来袭的时间规律,大概是在35天左右,而距离下次兽群进攻,也就剩下几天时间了,这一次,也许会很有趣。 多日不见的亚瑟得知林修来访非常开心,以为他带来能击败恐龙的方法,于是连忙出寨迎接,谁知却发现对方一行人全部坐在野兽身上 直到队伍行至营寨门口,亚瑟仍然处于呆滞状态,不是很确定地问道:“这些野兽,已经臣服于你们了吗” “说是臣服也没错,不过我更愿意称之为是人类驯服了它们。”林修得意洋洋地答道,自己想要的效果已经达到,必须得推波助澜一下。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生物,别说这区区一匹马,就算是让恐龙成为坐骑,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和它们正面对决,已经给予它们足够的尊重了,它们居然还敢得寸进尺” 林修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只要研制出了火药,那么恐龙真的就该庆幸人类不去围捕自己了。 而这话在亚瑟听来,就无比霸气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人类的科技可以发展到什么程度。就像是他看到林修能骑在马上,随心所欲地驾驭它,却并没想到,人类甚至可以翱翔在宇宙外太空,俯视众生。 不过作为一个还算优秀的部落首领,亚瑟马上收起了这种敬佩之情,而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邀请对方进入营寨大吃大喝。 “我今天来,可不是为了这美酒。我的朋友,虽然我也想与你不醉不归,但现在兽群马上又会来进攻人类的营寨,你不担心吗”林修只喝了一杯,便从叹气声中地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哦你怎么知道兽群马上会出现” 林修一拍脑袋,笑着说:“我倒是忘记了,你们对于时间没有具体的概念。” 在自己的营地内,由于自己经常在说早上、晚上、中午,一个星期一个月这些词语,所以族人们也大概懂得了时间的计算方法,并且已经加以运用。但亚瑟这里,估计只有白天与黑夜。 不过亚瑟也是懂得一些简单的计数知识的,所以解释起24个小时等于一天,喝一次酒需要用多少个小时,他就很容易搞懂了。 “哦,原来是这样,果然不错,以后我也会这样来计算时间。那么,我的朋友,你的意思是,恐龙每次进攻人类,相隔的时间是35天” 林修点点头,答道:“没错,这个时间应该不会有太大的误差。而且我已经比较肯定,它们会选择防御力量比较薄弱的营地进攻,你这里虽然不会有什么危险,但应该早做准备。” “确实是这样,上次的兽潮,我们只是靠陷阱便击败了它们,这和以往都不同。”亚瑟表示同意林修的分析。 在仔细思考了恐龙的智商程度,与人类的现状之后,林修反而并不觉得恐龙是真的多么有军事天赋了。其实这非常简单,只不过是出于动物的一种本能而已,任何动物都是有智商的,恐龙当然更加聪明。 既然它聪明,就不可能会去送死,明知道打不过还打白痴差不多。 即使是被看成最蠢的猪,也不会轻易招惹比它强大的野狗。 恐龙发动兽群进攻人类,也许最开始是为了抢夺地盘,但其实在前面几次都没有成功后,便已经宣告了失败 在这个世界,人类的繁衍速度极快,文明的发展同样不慢。最开始,人类完全不是恐龙的对手,可能吃了大亏,但是人类却并没有因此而灭绝,他们也许躲在山林之中,也许在某个岩洞之内,又或者是过着游牧的生活。 总之,人类不再建筑营地。那么兽群的进攻就没有了目标,这样经过了一段时间,人类再度恢复了生机,再次筑起了营地。 于是恐龙高兴了,说这下你们往哪跑,当恐龙们兴奋无比地冲向人类营地的时候,却发现人类变得更加聪明了,有了陷阱,或者是边战边退,反正就是不肯决一死战。 这一回,兽群不再占据绝对优势,反而还损失了不少同伴。 慢慢地,人类部落之中开始出现这样那样的能人,他们发明了铜制或铁制的武器,甚至懂得使用火,懂得用坚硬的石头来筑起防御墙;而随着生活的安定,人类繁衍得更加壮大了,营养也更加好了。 恐龙的优势在一点点消失殆尽,所以,它们现在每次进攻,都不敢再去招惹那些看起来比较强大的部落。 听完林修的话,亚瑟只能不停点头了,能把事情看得这么透彻,果然不愧是说要打败恐龙的男人啊 “我的朋友,听你这么说,看来你已经找到打败恐龙的办法了吧”亚瑟兴奋地问。 “哈哈,亲爱的朋友,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不过,这次恐龙再来,我们可以反击了” “反击” 这个词语让亚瑟激动了很久,然后便决定跟着林修进行反击 计划的第一步,是召集各部落的首领开会 亚瑟这个小子果然是瞒着自己与其他首领有密切的来往,去请他们的时候,还带上了信物,这种东西肯定是极为熟悉的人才会认识。不过倒也是省下了麻烦,林修就不想计较这些小事了。 召集这些首领,不仅是要商讨作战计划,另外林修也想看看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物,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以后打交道的时间还多得是,先混个脸熟再说。 亚瑟的威望看起来还不错,接到信物的首领们很快便陆陆续续地来到了这里,林修没什么事,便整天都在营寨门口到处闲逛,倒是看到了一些有趣的事。 一是交通工具,在受邀前来的十几个部落首领中,竟然有两个是坐轿子来的,两个是骑马的,还有一个是坐着牛车来的 坐轿子和骑马来的,林修都没有多惊讶,因为那并不算什么稀罕事。但牛车这玩意就必须得有轮子,林修仔细看了看,那轮子做得像模像样,必然不是首次研制出的产品。 牛车的主人是个大胡子,看起来非常豪爽,他操着口熟练的英语笑呵呵地对林修说:“你对我的东西有兴趣吗” “不不不,我对你的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这人不会是搞基的吧,说话如此恶心,林修马上摇头否定了对方的猜测。 “那你觉得它怎么样” “看起来蛮好用的。” “你要不要试试” “不用,我也有。” 关于轮子的讨论就此结束,大胡子得知林修也是部落首领之一后,便更加热情了,他还懂得一个很后现代的礼节,攀着林旭的肩膀,直说要好好地喝几杯。 在亚瑟的议事厅里,其实也就是个木头搭成的屋子,总共聚集了十八个部落首领,林修颇有些十八路诸侯讨董的错觉。 然而亚瑟就是袁绍,此刻正准备发号司令:“大家好,今天把各位叫来,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商量。在此之前,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人,林修,我的好朋友,他也是一个大部落的首领。” 林修立刻发现这些首领里有随从的,马上开始进行了翻译了工作,在语言不通的原始社会,这职业肯定很吃香啊。 大胡子很快地看着林修笑了笑,大多数首领也是如此,只有少数几个,不屑地看了眼自己,便等着亚瑟继续说点什么了。 强者才有话语权,在任何时代都是这样,林修没有在意,他已经把重点放在了那几个有交通工具的首领身上了。 不管现在还有没有出现地位与阶级的意识,一个部落的首领肯定是受到尊敬的,那么他的衣食住行肯定不能和普通人一样。这也就能说明,一个部落参加这种会议,交通工具是能体现其最高规格的文明程度。 那些没有交通工具的首领,说他们的部落有多么繁荣,林修绝对不会相信。 而恰恰对自己表现出不屑的几个人,除了大胡子之外,都是有交通工具的,没办法,人家有骄傲的资本嘛。 “这件重要的事,便是一直困扰着我们的兽潮”亚瑟说出了重点。 闻言,各个首领,也开始认真起来。 “我亲爱的朋友林修,将会在几天之后的兽潮之中,带领我们进行反击” 首领们这时就不得不对林修另眼相看了,吹牛也是看水平的,如果一个人吹嘘自己可以单独杀死恐龙,那肯定不是真话。可如果一个人说自己能杀死很多恐龙,那么就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了。 骑马的首领之一,首先就提出了疑问:“难道你是准备集合我们所有战士的力量,与恐龙正面对决吗看来你还不知道恐龙的可怕,那样做是一点胜算也没有的。” 其他首领纷纷点头,看来暂时都是站在对方那边的,大胡子也不例外。 林修站了出来,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了,否则这次会议就等于白开:“没错,我们必须要集合所有部落里的战士。但却不需要和恐龙正面对决,那是愚蠢的人才会做的事,恐龙的体型、力量都比人类有优势,我们是很难打败它们的。” 那人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不过没等他开口,林修又接着说道:“但是,恐龙有一点是绝对比不过人类的,就是智商” 这个词语使很多人更加疑惑了。 “智商,就是这里的想法”林修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你们觉得,恐龙能制作弓箭吗恐龙可以炼出铜铁吗恐龙懂得像我们这样在一起,商量如何战斗吗没错,我不需要你们的回答,答案是肯定不懂因为,它们始终是智商不够” 林修突然转过头,问亚瑟:“我的朋友,如果我带着一群战士来进攻你的营寨,你会派出小孩子和我战斗吗” “额,当然不会。”亚瑟流出冷汗,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嘛,还问。 “对了,用小孩和战士打仗,肯定会输。其实这里面有一个道理,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弱点,去和敌人的优点比也就是说,在肉体上,我们弱,恐龙强,硬碰硬,我们就会输。但如果我们用智商和恐龙比,我们就会赢” 那个骑马的首领终于找到了机会,立刻嘲笑道:“恐龙会和你比智商吗” “这个不是看它会不会,而是它必须和我们比智商” 林修拿出了一副地图,这是来到亚瑟营寨之后,便命令莫顿去办的事情,虽然莫顿对于什么是地图还不了解,但要他画出哪里有山、河、营寨,这些都是没问题的。而且他也很快明白了林修的用意,是要找个地方和恐龙决战。 “根据我的观察,现在每次兽潮进攻,都会选择人少、防御比较差的营地。所以我们要想打败它们,就必须利用这一点,让它们在以为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地方,遇上我们人类的大批战士。” 林修很快便用毛笔圈出了一个位置,那里有个很小的营寨,人口大概只有五百人左右。 “这,是我的营地。”有个个子矮小的首领说话了。 “嗯,既然这里是你的营地,那么你应该很清楚,每次兽潮来袭,你们都会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失吧” “没错,所以我们只能逃跑,等兽潮过去了,再重新回到营地,并且修复一番。” “这一次,兽潮照样会袭击你们的营地,但你们不用逃跑了,因为我们将在这里集合所有战士,打败恐龙” 林修的话就像有魔力一般,不由得把所有首领的目光都看向了地图上那小小的弹丸之地,如果在这里集合所有部落的战士,说不定真的能让恐龙措手不及,从而让它们大败而归。 在座的所有领袖,谁没打过仗可能有的也杀过恐龙,但他们之所以还畏惧恐龙,是因为没有绝对的力量,否则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机会的。 但现在机会来了,只要集合所有部落的战士,那么杀死几十头恐龙,也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四章 盟军集结 关于恐龙的繁殖速度有多快,林修倒是没有兴趣了解,反正抓住机会消灭它们的有生力量绝对没错。 定下了大致的战略之后,首领们少不得又是一顿大喝,看来酒这种饮品绝对会迅速流行开来,等打完仗,林修就准备专心弄这个东西。 不过他们也没有误事,翌日清晨,各个都起得很早,回部落去召集战士了。 林修自己也不例外,但只是派林武回去拉一批战士过来,现在部落里能战斗的人数在八百人左右,留三百人已经足够,带出五百人的队伍,也算一方势力。 兽潮哪天出现,谁也不知道准信,所以各个部落召集战士之后,就不用回到这里,而是直接去向埋伏地点。 亚瑟是由于距离最近,所以最快到,他的部落里青壮几乎倾巢出动,总共有七百人。 私心这个东西,谁都会有,亚瑟昨晚提出埋伏战中,必须得有近身肉搏的队伍,担当这个重任的,自然是那些连弓箭手也没有的部落。林修想了一下,也没反驳,总不可能还要提供他们武器吧 这些当前锋的战士能活下来多少可想而知,但为了战局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那些首领对于自己族人的命都不看重,我又何必多管闲事林修在心里默默为先锋队祈祷一番,便开始做自己该做的事。 埋伏的地点是在一个小山坡后面,这里居高临下,等到恐龙前来袭营的时候,便可以任意屠戮它们。 考虑到战况肯定会很激烈,所以这个营地的首领,就是会议上那矮个子,已经将没有战斗力的族人全部撤到后山,只留下防守的战士。他们的任务更危险,就是要牵制住进犯的兽群,然后等待先锋队的夹击。 而配备了弓箭手的部落,便站在山坡上实行远程打击,再配合地面上的一些陷阱,可谓万无一失。 在此等候兽潮的待命期,所有事物都将由亚瑟部落供给,但看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丝毫不爽,反倒是一脸兴奋地指挥着族人做这做那。 十几个部落,少说也有五千人的队伍,这么庞大的食物消耗,绝不是那么容易负担得起的。 林修很好奇地问:“你们部落里存了多少食物” “我想应该刚好够用,如果你计算的时间准确。”亚瑟很有自信。 然而亚瑟和林修都低估了首领们要战胜恐龙的决心,这一次聚集起的盟军,竟然达到了恐怖的一万两千人 那个豪爽的大胡子,似乎真是厚道人,他拉着将近一千人的队伍出现,里面居然还有几十个骑兵 “哈哈,我来得算早吧”大胡子一点都不谦虚。 大胡子名叫山姆,奇怪的是,亚瑟对于山姆的部落一无所知,只是隐隐约约知道有这么个人。而且每逢有什么紧急事件发生,只要向山姆求助,他都不会令人失望。 老好人林修在心里打了个问号。 “你的族人,可以在马上战斗”林修马上问出了这个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那些骑马的都可以。” “你也行” “我可不行,我只会吃肉和喝酒。” 虽然这场战斗不需要骑兵,但林修决定怎么也要想办法看看山姆这些骑兵的战斗力如何。 而其他首领带来的战士虽然没这么多,但也都起码有五百人之众。使盟军力量大增的,是一个没有来参加会议的部落,领头者,是林修的熟人。 范,那个在海边监造船只的老者。 他竟然带了两千多战士前来 虽然不知道他从哪得来的消息,但来者是客,更加是盟友。只不过这样一来,亚瑟盟主的位置,可就坐不稳了。 亚瑟照样不认识范,于是自然而然流露出了警惕神色。 “这位首领”亚瑟见林修已经和范聊起天来了,便走上前问。 林修也不知该怎么回答,范应该不是部落首领,这样就显得更加神秘了,难道他们的首领见不得人 “我叫范,很高兴认识你。” 两个实力派并没有碰撞出火花,林修可以看出亚瑟心里不爽,只是不好明说而已。但范却随和得很,开始和其他首领去套近乎了。 不论如何,现在人马已经齐备,就等兽潮来袭。 为了让恐龙尽可能地接近营地,所以林修建议陷阱就不要布置太多了,而山下营寨的石墙也要拆除一些,好让它们轻敌。 主要准备的东西是火箭、滚木、巨石,这都是能起到奇效的武器。 “到时兽群出现,等到它们攻入营地,便推下巨石和滚木,妨碍它们的行动,然后弓箭手用火箭射击。火一旦烧起来,它们就逃不出去了。”林修正在讲解着战斗的具体步骤,虽然自己也不是很懂这方面的事,但估计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矮个子族长脸上露出浓浓的忧郁,问道:“从这里下山来得及吗我怕我们挡不住那么多恐龙。” 林修无语,确实,援军从这里赶到营地不能算是绝佳位置,估算了一下,即使是最快的速度,也需要十分钟以上。而山路崎岖,那么多人的队伍同时下山,速度就会更慢。 十几分钟半个小时在平时看来没什么,但对于有着超强战斗力的恐龙来说,足够消灭上百个人类战士。 还有那些本身就极其敏捷的老虎、豹子都野兽,杀伤力也不可小觑。 为了鼓起他的信心,林修慷慨激昂地说:“有战斗就会有牺牲人终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为了人类能战胜恐龙,那些战士也会安息的,神灵会指引他们进入天堂” “天堂”范听到这个词,很是好奇。 “那是神灵的国度,只有得到神灵的认可,才可以进入。与之相对的是地狱,任何不安好心的人,死后都会下地狱,那里充满了痛苦,你们绝对不会想去的。” 林修没有想到这个宗教问题,居然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兴趣,以至于正事倒没有谈多少。 直到林修将脑子里的那些东西都吹完了之后,众人才作罢,只有那个矮个子族长仍在喃喃自语。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五章 反击! 也许是林修昨晚的话让矮个子族长有很大感悟,在兽群出现在死亡森林边缘的时候,他竟然嚷嚷着要亲自守护营寨,这份勇气可嘉,但却是没有必要。 不过没等林修去劝,他已经消失得没有踪影了。 兽群出现的消息,是由亚瑟派出的侦察兵传回,根据描述,这次兽潮规模与上回没有多大差异,大型恐龙的数量可能有几十头,其他野兽无数。而它们行进的方向,正是这个营地。 过了一天,侦察兵再次传回消息,有多批小规模的兽群正准备袭击其他营地。 没错了,林修已经证明自己的推测准确无误,兽群的主力部队,会选择防御力量最差的营地攻击,接下来唯一要做的,便是击败它们。 山坡上弥漫着一股肃杀的气息,战斗随时有可能爆发,谁都不敢掉以轻心。 “如果这次击败了恐龙,那我们就可以去恐龙岛看看了。”亚瑟对于自己的野心没有丝毫掩饰,但他却不知道已经有人捷足先登。 关于范正是神秘造船部落的人,林修没有对亚瑟说,连他的身份也顺带隐瞒了。 因为林修觉得此事没有那么简单,背后可能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等到这场战斗结束,要找个时间和亚瑟好好地谈谈再做决定。 大概是在兽群出现在死亡森林后的第三天中午,它们终于出现在人类盟军的视野之内。 五头蛮龙,七只霸王龙,以及其他十只林修叫不出名字的恐龙,天上飞着少量的翼龙。地面上还有兽群,由各种猛兽组合而成,真可谓来势汹汹。 但这些都没有吓唬到人类盟军的战士,数量上的优势,让他们士气大增。 一万两千多人,其中有将近七千人的弓箭手,一轮齐射真的可以说是漫天箭雨。再加上地面部队的双重打击,兽群的优势并不明显。 很快,一只老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它首先跃入了营寨之中,并且成功地扑倒了一个人类战士,但它的虎爪还没有落下,便被四五支长矛捅了个透心凉。 由于林修的特意吩咐,兽群几乎没有付出什么代价,便攻破了营寨大门,或者说是连石墙都被毁掉了。那些死去的野兽,大部分都是踩中了陷阱,没多少是被人类杀死的。 “先锋队出发”林修站在山坡上,发出号令,再晚就来不及了。 几千名负责近战肉搏的战士动了起来,他们沿着山路极速奔跑,前往救援下面的同胞。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边指挥的大胡子也命令手下开始投放滚木和巨石,他们处于更高的山上,这些东西不但要起到障碍的作用,还必须杀伤一些野兽。 同样的,在营寨之中的人类战士,也会因此受到伤害,甚至损失更大。 其实,他们就是所谓的炮灰。 这些滚木和巨石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总之就是要够大,滚木基本长度都在四五米,而巨石起码需要三四人合抱的那种。只有这样的规格,才有可能对体型庞大的恐龙带来行走不便。 事实上,它们确实起到了奇效,那些滚木掉落到营寨之内后,便立刻让兽群为止一致,因为它们不能按照原有速度奔跑了,这就减缓了人类战士的压力。 而巨石的效果也不错,普通的野兽不得不绕开它们,甚至人类战士还可以借此来当做防御工事。 但高空落下的滚木和巨石也对人类战士造成了不小的伤害,林修目测起码有几十个人因此被砸死,野兽倒没有什么伤亡。 重头戏终于要出场了,林修事先已经命人在营寨之内堆满了杂草和枯树枝做引燃物,几乎遍布了营寨的每一个角落 “放箭”林修大吼一声,代表着死亡的箭矢就如雨点般飞向下方的营地。 无差别射击,不管是敌人还是友军,都会因此丧命,但战争就是如此残酷,由不得人心软。还好,林修是站在较远的地方观望着战局,所以内疚感不是很大。 这些箭矢不全是普通箭矢,有的是点燃了火的,有的是带毒的,起到的作用也不同。 火箭是为了点燃地上的引火物,毒箭是要防止有些大型野兽中箭没起到效果,普通箭矢起到的纯粹是让兽群慌乱。 第一支火箭点燃了地上的杂草后,火势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燃遍了营寨,火海之中尽是鬼哭狼嚎之声,根本分辨不出是人类还是野兽。 这时,兽群已经退无可退,四周都是杀红了眼的人类战士,以及熊熊燃烧的大火。 但它们没有料到,战况会再度变化 负责救援的先锋队此刻已经冲到了营寨门口,将唯一的退路也给堵死了,并且高喊着冲进了战场之中。 守营的战士看到这么多援军,又重新焕发了生机,开始新一轮的杀戮。 恐龙不愧为地上生物的霸主,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它们仍然能高效地杀伤人类,而绝境使它们更加疯狂,所过之处绝不留活口。 无奈,人类战士的数量实在太多,而且被四面包围,即使是它们也回天无力。 随着第一头霸王龙倒下,兽群的战斗力便开始急速下降。那些老虎狮子、巨蜥虽然也很勇猛,但它们的皮却不够厚,不停飞来的箭矢已经让它们手忙脚乱,哪还有工夫去注意不时刺来的长矛。 林修意外地发现了那矮个子首领,他竟然也在勇猛的战斗。这么说可能不太贴切,是他竟然勇猛得不逊于任何人,小小的身躯爆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 短短几分钟内,林修便发现他手刃了四五头野狼,他浑身是血,却丝毫没有在意,继续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那是一只剑齿虎 “危险”林修担心地伸长了脖子,并且大声提醒,这种动物绝对不是他能搞定的。 但矮个子首领却仿佛并不知道眼前的敌人有多么可怕,手持那把弯刀便迎了上去,矮小也有矮小的好处。第一个回合,剑齿虎竟然没有占到便宜,反被灵活的他割了几刀。 不过剑齿虎很快便拿出了真正的实力,它迅速的反扑,让矮个子首领淬不及防,战局已定矮小的首领虽然有无尽的勇气,但自身力量的不足,却难以让他逃脱厄运。 林修略带伤感地问旁边的亚瑟:“那个矮小的首领,叫什么” “他他好像叫什么叶添龙”亚瑟不以为意地答道。 “哦,这真是一个值得我们记住的名字。” 林修转过头,不忍心再看到那即将发生的惨剧,却将对方牢牢地记在了脑海中。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六章 战后安排 激烈的战况仍在继续,营寨里每一个角落都可以见到人类战士与猛兽搏斗的身影,这场战斗,关乎尊严,人类不可侵犯的尊严 胜负已经没有悬念,随着大型恐龙不断倒下,人类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斗志也越来越高。兽群虽已有退却之意,但已经不可能了。 而且人类战士的伤亡也在慢慢下降,原因是野兽不懂得协力作战,除了狼群。但人类这边完全不同,经常是四五个战士对一只野兽,孰胜孰败一目了然。 “结束了。”林修淡淡地说着。 “没想到竟然真的可以战胜兽群,从今以后,它们再也不敢来犯了吧”亚瑟比林修更兴奋,他似乎看到自己的霸业已经走出了第一步。 “未必,这次我们侥幸偷袭得胜,但恐龙也不是完全没智商的生物,所以它们下次再来,只会更加难缠而且,我们现在也不知道其他营寨的损失情况,也许是得不偿失呢” 人类盟军全部集中在这一个营地,那么其它地方的防守力量就被削弱了,万一其它地方遭遇的兽群规模更大呢 不管如何,这次人类确实给予了恐龙重创,以一千名战士的代价,全歼了兽群 战斗在傍晚时分结束,营地内尸横遍地,鲜血把土地都染红了,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就像是个巨大的屠宰场,或者是修罗地狱。 当最后一只霸王龙轰然倒地,山上山下都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声,胜利了 人类第一次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陆地上的霸主 经过这次大战,营地也是彻底不能住了,因为这里到处都是浓浓的血腥味,问着就像呕吐。最关键的是,它们没有了族长,那么就必须选个新的出来。 令林修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胡子竟然首先站出来说:“这些族人就暂时先到我的营地之内去吧,我愿意负责他们吃食。” 他不是很憨厚的么 这个部落的人要去哪里生活,看起来是很小的一件事,最好的办法是,大家齐心帮他们重新修建一个营地,再由他们自己选出新的族长。 但是在座所有人,包括林修,都没有表态要这样做。 因为这场战斗的深刻性已经让所有首领都意识到一个道理,人多才是王道只要有着无数的战士,那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恐龙那么强大,还不是被人类盟军打败了靠的是什么,说来说去,还是人多。 而这个部落现在群龙无首,如果能成为自己的族人,自己的部落就会变得更加强大。这一点,林修在矮个子死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 可惜林修只猜中了开头,没猜中的是,在场所有首领的领悟能力也是如此之快。 野心极大的亚瑟,当然也在觊觎着这些遗民,不过他暂时没有说话,只是听完了大胡子的话之后,冷哼一声。 “不用麻烦,说起领地,我们的营寨也不算小,完全可以容纳下这些人。”果然是来者不善,范也开口了。 这话说得简直是搞笑,在场的所有首领,营寨都不小,而且总共也就七八百人数量,谁的营寨容纳不下至于食物更是不在话下,光是这次战斗留下的野兽尸体,虽然恶心,但也够他们自己吃很长时间。 其他首领也不示弱,纷纷站出来说自己可以负责遗民安置问题。 本该是庆祝胜利的宴会,此刻变得气氛紧张起来,林修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刀兵相向,人心本来就是难以揣测的,面对利益,会变得更加可怕。 很有可能 亚瑟终于也按耐不住了,他不无威胁地说:“各位好像都忘记了一件事,这是在我的营地内,他们这些人都已经住下了,不用再去别的地方了吧” 此刻,守卫着这个屋子的士兵,都是亚瑟的人,如果他要动手,几乎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可以安全离开。 林修觉得自己不说点话,似乎就要错失机会,反正都已经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不争取下怎么行。 “各位首领,能不能让我说句话”林修站了起来,微笑着看了看众人。 林修也是首领之一,而且这次战斗,也是他提出的计划,所以众人都不得不给个面子。 见没有反对意见,林修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其实呢,之前我来到这里,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组建人类同盟召集大家商量如何打败恐龙,第二,还是为了组建更加牢固的人类同盟。” “这两个目的看起来一样,其实有着不同。因为如果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那么人类将从此失去与恐龙对抗的信心。第二个目的也就不可能达成了,不过很幸运的是,我们胜利了现在,我想说的就是,如何组建更加牢固的人类同盟。” 林修没有一开始就抢人,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这个想法,各个首领都是会有兴趣的。 “我早就已经想好,如果这次能顺利地击败恐龙,便会在这里新建一个营地。为的就是能和大家多亲近亲近,有什么事也方便照应。大家想想看,从我们商量决定与恐龙开战,到所有战士集合起来,花了多长时间三天,整整三天” “三天时间,已经足够让兽群从死亡森林来到这里,是什么原因导致它们前进的速度变慢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任何战斗,能先准备好的一方就会是胜者” 在林修说到要新建一个营地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不少人猜到林修的目的,包括范。 范瞄了林修一眼,问道:“你的意思是,要在这里建立新的营地,而那些人,就住在你的营地内,对吗” 林修不可置否地点了点头。 “我没有意见。”范竟然同意了,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亚瑟脸上阴晴不定,似乎是在做艰难的抉择。 他知道,林修是一个可靠的盟友,至少比眼前这些人都值得信赖。而且他的许多看法都与常人不同,做出来的事也出人意料,与他交恶实在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大胡子依然满脸笑容,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林修很有耐心地等着,由自己接管遗民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否则鸡飞蛋打,谁也得不到。 亚瑟是不敢动手的,林修肯定这一点,对方也不是这么愚蠢的人,外面的那一万多战士,得知自己的首领被杀,还不得造反 而范的决定,无疑是在还自己教他造船的人情。 那个大胡子绝对不是简单角色,他会如何想呢 终于,亚瑟这个关键人物开口了:“林修,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没有他,我们也无法赢得这场战斗。所以他要建立新的营地,正好需要人手,那些人,就顺便跟着他过去吧” 亚瑟这么说,林修心中大石放下,只要他不为难自己,其他人也就不会有什么意见了,自己也根本不会在意他们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紧接着,又有几个首领,说自己可以同意这样安排。 其实他们同不同意都已经无所谓,事情几乎已成定局。 最后,还是最先聊起这个话题的大胡子,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哈哈哈,看来林的想法和我一样,我也准备把营地搬到这里来呢不过那些人就先去帮你的忙吧。” 林修深深地看了大胡子一眼,没再说话。xh118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七章 制陶 大胡子在想些什么,林修还真的没看透,但对方说的却是不假,没到两天,便看到他陆陆续续地带着族人来到了附近,准备修建新的营地。 林修自己当然也没磨蹭,吸收了那七百多个遗民之后,便有了新营地的人口基础。 那天晚上自己的设想,是绝对没有半分虚情假意的。人类要想抵挡兽群,不仅要结成联盟,更是要让联盟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如果仅仅是集结战士都需要花几天的工夫,那这个联盟就有名无实了。 新营地照样是以防御为主,并且要尽可能地大 林修第一次来到这片区域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附近不仅有着已经成型的部落,也有一些游牧族群存在。蚊子再小也是块肉,如果能把这些原始人全部给吸纳了,照样是不可小觑的力量。 但亚瑟暂时还没有想到这方面去,总的来说是意识不够。 当他看到自己派出人去与那些族群接洽的时候,马上反应过来,不过已经不好来抢生意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营地规模壮大起来。对于亚瑟这个人,林修采取的策略是,不能太亲近,也不能太疏远。 对方是这里的地头蛇,怎么也要卖点面子,但此人有些阴狠,到了关键时刻说不定会从背后捅一刀。 这个世界虽然人与人的战斗也会经常发生,可无非都是一些小摩擦引起的,都不会上升到战争的层面。这是因为利益不够大,所以还没有人敢去这么做。 就像上次,亚瑟完全可以把所有首领都杀死在他的营地内,以绝后患。但这样带来的后果却难以想象,换做是林修在他的角度,即使意识超前,也不会动手。 成为一个枭雄,所需要的不仅仅是见识,更是天性使然。 然而见识是会慢慢增加的,天性却是难以培养出来的。不难预测,亚瑟在未来,必定是个像曹操一样的枭雄,但现在他还没有成长起来。 林修牢记着“落后就要挨打”这个真理,所以开始进一步研究可以利用的实用物。 在上次的战斗中,林修已经看到,其它部落的实力同样强悍,他们照样有铁制或铜制的武器,有弓箭手,也懂得使用火,那个大胡子甚至有骑兵 在与野兽的战斗中,骑兵可能作用不大,但将来如果真的没有恐龙之患,人类逐渐强大起来,骑兵就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 为啥,内战呗 本着这个想法,林修下了一条死命令,以后部落里凡是有小孩出生,半岁开始便要学习骑马咱也要打造出一个马背上的民族 为此,林修开始大量地训练战马。马这种动物,反正也同时可以用作运输,所以不算浪费人力。 另外,为了某个目的,林修终于掺和到酿酒这个行当里了。 酒,是一种文化。 林修走的,是另外一个路子,为的不是利用酒赚钱,也不是要让全民饮酒其乐融融,而是为了强身健体。 药酒,素有百药之长之称,将强身健体的中药或补品与酒溶于一体的药酒,不仅配制方便、药性稳定、安全有效,而且因为酒精是一种良好的半极性有机溶剂,药和补品的各种有效成分都易溶于其中,药借酒力、酒助药势而充分发挥其效力,提高疗效。 久病多虚,这个论点,在原始社会来得更加真实。原始人,都是不注重卫生,也不懂得如何保养自己的身体。如果有一种饮品,能让人喝了助兴,还顺便改善了体质,何乐而不为呢 病深日久的慢性疾病,往往导致人体气、血、阴、阳的亏损,而其形成皆非一时一日,其治疗恢复也就难以朝夕建功,一蹴而就,一般都需要一个过程。各种慢性虚损疾病,常常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气血不畅、经脉涩滞,治疗时常需佐以活血通络之药物以增强疗效。而补益药酒主要配伍具有益气补血、滋阴温阳的滋补药食,故更有益于慢性疾病的治疗。人身气血,贵在通调。 药材林修不精通,但若是补品,在原始社会里简直不要太多 什么虎鞭、熊掌、鹿茸、蛇胆,人参、灵芝,简直是像二十一世纪里的青菜一样常见,而且绝对是纯天然无污染。 泡药酒谁不会 只要族人能长期饮用这种大补的药酒,在体质上就已经领先一步了。 这时,原本那些林修已经判定为必死无疑的商人,竟然安全地回来了 林修去问是怎么回事,却得到了合情合理的答案。他们根本就没有穿过死亡森林,而是另外找到了一条路通往海边,那里安全得很,几乎没有什么野兽。 有前途 林修看着这么多海水,再联想到自己要酿酒,都必须一种物品,容器。 制陶,这个工艺的诞生必定改善人类的生活方式。比如有了碗,加上筷子,那么就和野兽的进食完全不同了。而有了容器装东西,人们也不用担心食物和水经常会受到一些昆虫细菌的侵入。 先寻找一些质地比较好的泥土,然后用手来搓成泥条,再用泥条组成胚体,最后用火来烧硬成型。 在制作陶器之前,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首先挖陶土拿到受光处晒干,然后把陶土捣碎,用细孔竹筛筛陶土三至四遍,余下的粗陶土再捣碎。一系列工作做好,开始和泥制作。 在工作台上铺一块布,用泥搞成薄饼状做器底,尔后把饼状器底,移到一个倒扣的竹筛上,用尖竹子刮器底为圆饼状,把边角料去掉,然后把事先和好的陶泥搓成直径约2厘米,长约50厘米的泥条,双手持泥条将泥条置于器底之上,用手把器底和器壁捏连在一起,如此一圈一圈向上加泥条,泥圈结合处用手紧捏使之紧密结合。 到达泥坯所需高度之后,一手扶器内壁,用尖竹子刮平器外壁,沾水把器壁搞湿,一手扶器内壁,一手用木拍往上拍打器外壁,使其又高又平,用一根麻线割平器顶,搓一根泥条放在器物上面搞口沿,接口处放一点水,泥圈结合处用手紧捏使之紧密结合。 一手扶器外壁,一手用贝壳刮器内壁,沾一点水,用贝壳的背面抛光器内壁,同时也把器外壁搞往外鼓,再搓一根泥条放在器底于器壁之间,用手紧捏使之紧密结合,用沾水的手抹器内壁光滑,一件陶盆陶坯便做成。 林修这几天就彻底变成了泥人,因为这制陶还挺好玩的,你想把它弄成什么样,就能弄成什么样。 借此,洗脸盆、澡盆,也都被林修一股脑地做了出来。 有了锅,也不用总是吃烧烤食物了,甚至可以来个牛肉炖土豆,时不时煲个鸡汤。啊,不对,鸡的营养哪比得上某些野生动物。 比如林修就已经爱上了蛇肉汤,那真叫一个甜。 好菜配上美酒,直接让马丁不想回去了,连行医的念头都暂时被放到旁边去了。 林修叫马丁来作客,正是要实行自己的下一个计划。xh118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八章 战前准备 林修希望马丁能暂时放弃行医的念头,而是开一个医馆收徒。 人类与野兽之间的冲突不断,战争也会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目前论起消耗来,人类肯定是不如野兽,所以在战斗中受伤的战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治疗,那么人类就会越来越少,甚至灭绝。 在各个部落之中都没有医生的存在,林修对此已经进行了调查,所以马丁的知识与经验就显得异常宝贵了。如果他能将这些东西教授给那些有心学习的人,人类的生存能力将翻上几番。 “你的想法很好,但是我担心亚瑟会不允许。”马丁不置可否地回应了林修的提议。 “他为什么不允许” 马丁喝了一口酒,答道:“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对方这么说,林修才恍然大悟,亚瑟是不想让其它部落强大起来啊怪不得上次战斗之后,那些伤兵都没有及时得到治疗,原来里面还有这猫腻在。 若是马丁开医馆收徒,那么必然会有别的部落人来学习,到时医生就不再是亚瑟的专利,这对他的霸业没有什么好处。 既然如此,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那就是林修想请马丁去研究一下恐龙的基因这么想可能是有点超时代了,但如果能从恐龙身上找到什么致命的弱点,也是极好的。 这必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可能需要很长很长时间才能完成,不过越早开始就越好。 “不骗你,其实我已经在做这件事了,还是亚瑟。上次战斗之后,他就命人收集了不少恐龙尸体,让我找出怎样能轻松地杀死恐龙。”马丁的话让林修又是一惊。 这个亚瑟,居然处处想到了自己前面,太可怕了。 “那你找到了什么办法没有” “只是有一些想法,能不能成功,还需要多试试。” 这一晚,林修和马丁聊到几乎天明,从中也得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信息。 反正,送走马丁之后,林修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对此林妻是深有感触的,他居然不再热衷于做那种羞羞的却又很舒服的事情了,每天睡得早起得也早。 林修在忙什么呢 训练战士 这本来是林武的工作,但林修已经等不及了,何况林武那点水平,实在是不如自己。 原始人的战斗力强悍自然毋庸置疑,但仍然存在很高的提升空间,如果能将他们的潜力都挖出来,面对兽群也会更有把握。 为了弥补自己的短板,以及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林修也加入到了训练之中。 而在实行这个训练之前,林修首先宣布的是一个政策。 战士,从此以后将作为工作存在,与捕猎等不同。将战士作为职业的族人,就不能再去做其他工作,而是一辈子都将从事这个职业,直至死亡。 这个政策的实施,林修并非领头羊,遇到马丁之前,就已经看到了职业化士兵的雏形,现在自己就是要将其完善起来。 而实行这个政策的目的,无非是要将战士的战斗力进一步强化。将青壮从猎人、农民的职业中分离出来,长期进行军事训练。 “从今以后,你们便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军人”林修站在新建的策令台上,进行洗脑。 “军人的天职,便是战斗为了打败即将到来的敌人、野兽,进行严苛的训练,它会让你们变得更强,让我们的营地变得更加安全” 不用想,几乎所有的青壮,都响应了林修的号召,总数约1100人。这还是排除了那些已经受伤无法治愈的,否则数量会更多。 俯卧撑,主要锻炼的肌肉群有胸大肌和肱三头肌,其主要作用是提高上肢、胸部、腰背和腹部的肌肉力量。标准,每天两百个。 慢跑,每天绕营地二十圈;阵型训练,几乎有空就要进行。 前两项都是在强化战士的体能,而后面一项,是锻炼他们的组织纪律性。 军人不但可以拿工资,更是包吃包住。伙食方面,林修甚至安排了专门的厨师,只负责煮饭。住的话,林修也修起了几座兵营,用兽皮、木头混搭起来,虽然不甚美观,但主要是实用。 前面几天,刚刚成为军人的人都在叫苦,虽然他们原来也是天天都在从事体力劳动,但可以随时休息。但军队里就不一样了,没有训练完,是绝对不能休息的。 况且林修都亲身参与到了训练之中,他不休息,别人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教官自然是由林武担任,他也没有对谁有过特殊对待,全部一视同仁。 最惨的还是林修自己,每天累得像条狗,回到住的地方已经动都动不了,哪还有时间抚慰林妻 但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仅仅是一个多月的时间,林修已经大变样。以前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但现在单独对抗一头野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新营地,也随之建造起来了。 由于知道了兽潮来袭的时间规律,林修特意命令扎扎等人,新营地一定要重视质量,花费多长时间都没有关系。为此,扎扎甚至令人将那些石头都进行了打磨加工,使之契合度更高,并在石墙外都用木板围上,用牛皮绳捆成一圈,进一步加固。 这座营地就坐落在死亡森林的正对面,左边是亚瑟的营寨,右边也有几个不小的部落。占地约有一万平米,如果兽群来袭,想忽视这里都很难。 营地里共有十座箭楼,正前方四座,中间四座,后面两座。每座箭楼上都配置了四个专门的弓箭手兼哨兵,他们的射术是部落里面最强,负责阻挡兽群的第一波攻势,以及在持久战中消耗兽群的数量。 最恐怖的是营寨的大门口上面有一座高台,那里并排摆着八架床弩,所用的弩箭,有两支手臂那么粗,并且可以同时三箭齐发,八架床弩就是二十四发弩箭,被射中非伤即死。 这样的防御力量,就算二十只霸王龙同时进攻,都别想占得便宜,更何况营寨前方还有无数的陷阱。 所有的准备,只为下一场大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九章 不一样的进犯 也许是上次分配遗民的时候,闹得各个部落之间有些不愉快,所以在兽群即将袭来之前,大部分首领都保持了沉默,似乎不准备重演辉煌。 倒是大胡子来拜访了林修,他仍旧是那副万年不变的“憨笑”,一边炫耀着自己的新营地有多大,一边问林修这次想怎样对付兽群,他保证会全力支持。 大胡子的新营地林修不是没去看过,虽然也像模像样的,但修建的位置就有些奇怪了。 因为他的营地是没有后门的,背后就是一座大山,整个营寨只有一个出口。若是野兽来袭,根本就没地方跑,难道他就这么有自信 可林修也懒得去提醒了,这个大胡子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傻,所以他是绝对不会打无理由之牌的。 对了,大胡子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列农,仔细看看他的样貌,还真有几分神似。 “战士们还没有从上次战斗中恢复过来,所以这次我们会坚守营地,不准备出击。”林修说的是实话,此举是为了实验营地的防御能力。 而且在没有人数优势的情况下,主动出击是找死,林修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虽说战场是最容易造就好士兵的地方,可也得慢慢来不是,林修这次就是想看看自己训练一个月士兵的组织性如何。 没有组织纪律性的作战单位不能称之为军队,真正的军队应该做到令行禁止,士兵毫不犹豫地执行命令,以达到最高效的杀敌。 当然,一个好的指挥官,是必不可少的。 林武在经历了多次与恐龙的战斗后,已经慢慢显现出这种天赋,在一些细节上,甚至比自己更加做得好。所以林修决定这次抵御兽潮,全权交给他来搞定。 “原来和我的想法一样啊,那么,过几天再见吧”大胡子列农估计也没心思在这停留,他就是来这探听消息而已。 可以猜得到,在上次的大胜之后,所有部落首领应该都是抱着一种期待的心情,期待着这次兽群前来,然后再次战胜它们,不过,野兽们这次令人类失望了。 这一次的兽潮,竟然没有恐龙 探子传回这个消息之后,林修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恐龙是意识到非人类对手,所以准备养精蓄锐 说实话,现在光是老虎狮子、巨蟒等组合的兽群,已经无法提起林修的兴趣了。在那些防御工事面前,这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猛兽就像是泥娃娃捏的。 只是几次试探性的进攻,兽群便转移了目标,准备去袭击那些防御能力差的营地。林修差点就想命令军队出击,不过还是忍住了。 不过没有恐龙坐镇,兽群还是显得很有智商,它们非常小心谨慎地与人类战斗着,绝不冒进,占到便宜便走,就像是有人在指挥一样。 它们没有强攻营地,而是不停地在这片区域徘徊,专门猎杀那些落单的原始人,一时间竟然搞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不敢出去捕猎和采集了,到处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野兽。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兽群都没有散去,林修终于坐不住了,这纯粹是赤裸裸的挑衅 同样坐不住的还有亚瑟,他派人来传达了一个消息,为了能正常地生活,他已经联合了各个部落的首领,分别派出战士去围剿这些野兽。由于没有恐龙,这样做的危险性并不大。 林修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按照亚瑟的意思去做呢虽然他和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但没有防御工事的人类,面对这些野兽,仍然会是胜负难分的局面。 可如果不去驱赶这些野兽,万一它们一直赖着不走,营地内的食物很快就会吃光,到时还是要走这一步。 “你有信心吗”林修觉得这件事要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才行,于是便把林武叫来了。 “如果去到开阔的草地上和野兽战斗,那弓箭手就失去作用了,我们只能肉搏,虽然可以胜利,但也同样会损失不少士兵。”林修没有多想,便回答了林修的问题,看起来他也不是没往这方面想。 林修点点头,道:“是啊,我们现在最强力的武器,便是弓箭和床弩。在草地上,我们没有野兽跑得快,所以也就没有了优势。如果碰上小群的野兽还好” 说到这里,林修突然想起了自己一直隐藏着的秘密武器,马战车和骑兵 如果能利用好这两个兵种,那么士兵的体能首先就不成问题了,而且在速度上也有了保障。可惜的是,这两个兵种人数太少,骑兵总共才一百多人,马战车倒是又不少,但士兵们还没有经过这方面的训练。 “如果把战车和骑兵都用上,你觉得能赢吗”林修又问。 林武这回想了半分钟左右,才说:“这样我们的损失就可以降到最低,速度快了,我们就可以选那些数量少的兽群来打,不用担心遇上大群野兽。” 与林武仔细商量了半天之后,林修终于决定出兵了。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目前的人类是占有优势的,数量上也是如此。只要亚瑟所言不虚,那些部落的首领也派出战士来围剿兽群,胜算会很大。 至少兽群到处遇袭,就难以集合到一起,而且也会心生惧意。 但林修制定的战略还是,游击战所以只派出了120名骑兵,看到小股的兽群便开战,看到大规模的便逃跑,这也没啥丢人的。 而且,出击的骑兵,必须每半天回营地一次,其实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到更远的地方,只要保证营地周围没有野兽就行了。 第一个半天很快过去,林武带着人高兴地回来了,战报是他们总共消灭了两股兽群,数量在三四十只左右,只有五个战士轻伤、两个重伤。 这个战果令人惊喜,喜的不是消灭了多少野兽,而是林修觉得这支骑兵已经真正能派上用场了,而不是只存在于理论上。在马上战斗和在地上战斗是两码事,骑兵是非常难训练的,有些人能控制好马就不会打仗了,有些人连控制马都是问题。 但他们竟然以如此小的伤亡,便消灭了这么多野兽,说明他们在马上的战斗能力已经比在地面上更强 而骑兵确实是有这个优势的,真正的铁骑来如风去似电,冲击力和机动力都无与伦比,人马一体,是战场上的王者。 第二个半天,林武同样带回不俗的战果,这让林修的信心更足。不过他也带回了不好的消息,有很多部落派出的队伍都遭受了重创甚至现在连营地都守不住了 都是狂妄惹的祸,林修已经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章 霸王狗 不得不说野兽用的这招调虎离山真是赞 在没有恐龙来犯的情况下,人类就会掉以轻心,以至于过分高估自己的实力,却忘记了除却恐龙之外,这些野兽同样是非常可怕的。 若不是自己有骑兵,估计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吧 于是林修干脆叫林武他们不要去围捕野兽了,反正自己营寨附近已经没有什么危险,还不如去多了解了解其他部落的情况。 这次兽潮的袭击模式,让林修有种危机感。 如果不能彻底地将野兽给消灭,那么以后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每个月都要来一次,谁受得了啊。但死亡森林的面积太大,根本不可能在那里筑起有效的防线。 在某个瞬间,林修甚至想到了,将死亡森林给一把火烧了,干净省事。后来想想,这根本不是森林的事,那些野兽只是住在里面而已。 可这么多野兽,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领导部落的战士经历了四五次兽潮,杀的野兽也不在少数,起码上千了吧还有其他部落的呢,他们在此之前也经常会取得小规模战斗的胜利,但野兽的数量却完全没有减少。 难道它们繁殖的速度比人类快很多吗这么一想也不没有可能,在这个世界人类只需要两年便能成人,是地球上的十倍速度,而那些老虎之类的动物本来寿命就不长,几个月足以形成战力了。 照这样下去,那野兽岂不是永远杀不完 无疑,人类在很多地形都不能完全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而野兽则不同,它们的肉体强度和繁多的种类注定了可以在任何地方对人类造成威胁。除非人类永远是团队行动,否则安全是没有保障的。 即使在营寨之内,林修也能时不时地发现一条蛇,开始还很怕,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赶走它便是。 这还只是在自己晃荡的这么小一片土地之上,那个神秘的恐龙岛呢又有多少猛兽存在 林修是站在一座山上想这个问题的,由于这山不大,而且早已经被扫荡过,所以身边只带了两个护卫战士。 风景真美啊,原始生态下的大自然那种美感,绝对不是一个画家或者导演能描绘出来的,林修不知不觉竟有了点慵懒之意,自己想那么多做什么,平凡生活下去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事不如人愿,林修刚靠在大石上打了个盹,便听见了下面营地的警钟大响,这是发生了重大事情才会出现的情况,而且敲响警钟的资格只几个人拥有。 林修疾奔下山,便看见了慌乱的林德,顺着门口的方向看去,我了个艹,果然是大事啊 只见前方大约几百米处,有三队人马正而来,第一队跑得最快的,是林武带领的骑兵。第二队,大胡子列农,第三队,亚瑟。 这几个人同时出现并不稀奇,也不值得敲警钟,但在他们后面的,才是恐惧根源。 如果那是几十头恐龙,林修也没什么好惊讶的,可这明显不是自己见过的任何一种生物,应该说是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见到过,自己一直认为那是个传说。 它与霸王龙只差一个字,叫做霸王狗 听起来是有点搞笑,不过它可不是村头村尾那种只会欺负小孩子的恶犬,它属于机会型主意猎食者,也就是说,它会以任何动物为食。 它的体型接近于熊,奔跑速度极快,马匹在它面前就像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不一会儿,林修已经看到了四五个骑兵被扯下马分尸而死。 霸王狗似乎能手口并用,先是用锋利的爪子将人撕伤,然后巨口一咬,便结束了对方的生命。 骑兵尚且如此,就别提那些步兵了,几乎每一秒钟,都会有战士成为它们的食物,是真正的在吃,它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填饱肚子。这种惨烈的场景,谁看了都会怕。 如果说是面对恐龙的时候,那还比较像是在战斗,而现在,则是被捕食身为食物链顶层的生物,正在进行每天的日常活动,进食。 这种生物似乎没有什么智商,在进食的时候,即便被攻击,照样还在继续自己的事。所以才会造成了三队人马的溃退,因为对方在吃饱之前是绝不会退缩的,除非死。 而要全歼它们更像是在痴人说梦,这群霸王狗的数量起码在两千之数 短短的两分钟,三队人马便折损无数,全部都是当场变成了盘中餐,无一例外,若是被霸王狗冲进营地,可以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画面,人间地狱 “迎敌”尽管弓箭手已经做好了准备,林修还是大吼着强调了一遍。 林武带领的骑兵首先进入了营地,林修默默数了数,只剩下一半左右,伤亡惨重 而后面的两队人马,却已经被拉开两三百米的距离,此刻只恨自己没有多生几条腿,个个面色惨白,只要跑慢了一点,就会葬身狗嘴。 但林修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直接下了命令:“放箭” 早已等候在营寨墙后的五百弓箭手们只是犹豫了半秒钟,便拉开了手中的弓,而石墙高台上的床弩,也进入了发射前最后的准备。 箭雨瞬间飞向人群与兽群之中,杀伤无数,虽然对不起亚瑟和大胡子,但林修也没办法了。只有这样才能救下更多人,争取逃跑的时间。 而林修也没期望能救下所有人,只要大胡子和亚瑟进了营地,自己就开闭寨门,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那些霸王狗跟得太紧,如果多放一个人进来,就多一分危险。 弓箭手射箭的速度,显然不太跟得上霸王狗吃人的速度,亚瑟和大胡子部落的战士仍然在不断减少,而他们两人也离大门越来越近,看到林修只是一脸怒容。 “准备关门” “后面还有人”说话间,亚瑟已经冲到了面前。 “等不了了如果霸王狗进来,你们就得继续跑” 大胡子竟然跑得比亚瑟还慢了几秒钟,确实出人意料,不过他倒是爽快得很,也“憨厚”得很地说:“关门,别管那么多了” 营寨们终于缓缓地合上,而门外却是一阵哀嚎,他们也许死之前都不会明白,为何通往希望的路就这么断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一章 围困 为了预防大型野兽的冲击,林修把门做得非常牢固,所以霸王狗冲进来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外面分食那些被抛弃的战士,粗略地估算了下,起码有三四百人。 命令弓箭手射出火箭后,便不再进行无差别射击,这算是林修能尽到的最后一点心意。 亚瑟和大胡子看起来惊魂未定,作为地主,林修有些好笑地把他们领到了自己专门用来商议事情的屋子里,并叫人拿来吃食。 两人狼吞虎咽地吃了点东西,喝了几杯酒,才算缓过神来。 “怎么一回事”林修问话时看向的是林武。 “我们出去不久,便发现了这一群野兽,本来是准备避开的,但看到他们在和野兽战斗,所以才过去帮忙。”林武老实地回答。 啧啧啧,还真是死脑筋啊,要是他们两人看到你被围困,肯定会在远处大笑三声的林修心疼那些损失的骑兵,可是花了好几个月才训练出来的,现在一下就去了一半。 现在自己的部落和他们可以说只能算点头之交,没有结盟前,都是各顾自己的生死,所以大可不必多管闲事,更何况这两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救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哦,那你先出去吧。”林修挥挥手。 大胡子看见林修脸色不爽,马上笑着说道:“这一次得到你的帮助,实在是太感谢了。等我回到部落之后,一定会送上大量食物用来补偿。” “我也是。”亚瑟在旁边附和着。 这两人还算识趣,不过我的营地内也不少那点食物,几十个训练有素的骑兵,用多少食物也换不来。 “哈哈,这么说就见外了,毕竟我们是一起战斗的盟友。”林修心里想是一回事,但不能那样说,起码的虚伪还是得装一下。 霸王狗是突然出现在大胡子新营地附近的,之前他们都没有发现这种生物。除了亚瑟在很久以前见过一次之外,大胡子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凶残的野兽,他说自己本来是不准备出营寨作战,只是为了救援几个在外面采集的族人。 而亚瑟以前见到霸王狗之时,便知道这种生物是不会成群结队出现的,他还说,霸王狗这种野兽,饿起来连自己的同类都吃,所以它们不可能群居。 亚瑟最近新训练了一个战法,就是盾牌剑阵,在实验了几次威力之后,他对这个兵种非常满意,所以不知不觉地越走越远,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的问题。所以他遇上霸王狗之后只能不断地逃跑,跑着跑着便遇上了大胡子,而大胡子那边,也被无数霸王狗纠缠着。 事实上刚才林修已经看到这个兵种了,如果碰上普通的野兽,确实有很大的威慑力。 那些战士拿的剑其实是一种有棱角的尖刺,剑刃上有一条专门的血槽,野兽只要被刺中,就会流血不止,再加上有盾的防御,战士们若能做到进退有序,可以说是很难被打败的。 但他们遇上的,偏偏是不按常理出牌的霸王狗,这种野兽脑子里只有吃不害怕受伤,也不畏惧死亡,所以就算是遇上了拿着来复枪的士兵,它们照样会按照自己的本能来行事。 总的来说,这次遇袭,就是一个好心人,加一个正常人,再加一个野心家组合成的闹剧。 正常人大胡子也是怕了,这场闹剧里,他是最无辜的,只不过为了救自己族人而已,谁知却差点把小命都丢了。要不是他正好建造了新营地在林修附近,估计此刻已经变成了肉渣。 “这种野兽,比恐龙更加可怕。”大胡子得出了结论。 亚瑟赞同地点点头,心有余悸地看向营寨门那一边,说道:“是啊,以前它们只是单独地出现,所以遇上了还能轻松获胜,但现在居然成群结队地以人类为食,很难对付啊” 林修同样觉得艹蛋本来以为恐龙就够麻烦的了,现在还跑出一群霸王狗,要是它们不主动撤退,可以说附近的部落都没有人敢出营寨。 因为遇上了它们,只有两个结果,杀死它,或者被杀,不存在击败、击溃的说法,难度呈几何级上升。 怎么办 即便离得很远,林修照样能听到霸王狗在撞击营寨大门的声音,看起来,门外的人类已经被它们全部干掉了,而它们还没有吃饱。 林修上到箭楼察看情况,那场景真叫惨不忍睹,不是因为有多少人类的尸体,而是因为人类的尸体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骨架和猩红的血。 那些霸王狗凶悍地撞击着大门,即便身上插了无数箭矢,只要生命不止,它们对食物的渴望便大过一切。 “去尼玛的”看到这种情景,林修除了骂脏话,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出去迎战显然不理智,只能等着它们撤退,本来对营寨大门坚固程度很有信心的林修,现在也开始担心了。 撞击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林修为了安全起见,还命人运来大石,堵在门口,这才算是百分百地保险。而霸王狗群也一直没有散去,现在只不过是累了在外面休息而已。 要不要借机夜袭 “现在是杀光它们的唯一机会”大胡子憨厚地提出了建议。 林修瞟了他一眼,没有说话,那倒是,反正如果失败了,死的可不是你的族人。 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不能保证同时杀掉,就必定会吵醒它们,到时结果就会像白天一样,只有逃命的份。而门外的那些引火物,早已经被烧光了,由于门口被堵住了,没有去重新布置,现在也用不了火攻。 就在众人愁眉不展的时候,莫顿突然出现了。 这个家伙最近都在负责商队那边的事情,每天吃得好喝得好,日子过得悠哉无比。 “我还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你们也睡不着。”莫顿来了句很经典的台词,林修差点没忍住就笑出声了,这个家伙莫非也是穿越来的 “有事”林修问。 “难道你认为现在像是没事”莫顿指了指营寨大门。 林修不由叹了口气。 “哈哈,其实要解决这个事,也并不难。”莫顿突然说。 呃,难道他有办法林修顿时打起了精神,想听听莫顿要怎么解决这个难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二章 毒计 莫顿的办法其实很简单,不过也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想得出来。因为他是实用主义者,思考的方式与别人不同。 考虑到弓箭是目前制敌最强力的武器,所以林修不但命人收集了很多引火物,有毒的植物也没少准备。 莫顿便是要投毒,直接毫发无损地干掉这一群霸王狗。 果然简单高效,对于这种吃人的野兽,林修是绝对不会留情的,于是马上去叫人准备了。 “毒”亚瑟看起来不懂这个词的含义。 “就是吃了会死人的那种东西。”林修有意无意地看了看对方面前的肉,大笑着离开。 将植物的毒液提取出来这么高端林修还没那水平,于是只能将植物榨成汁,希望也能有效果,可惜马丁不在这里,否则他应该懂点这方面的事。 然后再把榨取出来的汁液全部抹在小动物的肉上面,丢到霸王狗群之中,完事。 为了这次投毒,林修几乎杀光了营寨内所有驯养的动物,可谓是最后一搏,如果搞不定,那么只有去后山冒险了。 准备工作一直搞到黎明时分,有些霸王狗已经醒了,正在伸懒腰四处闲逛进行晨运。 战士们小心翼翼地将毒肉从石墙上丢了出去,还不能一次性丢太多,以免引起骚乱,慢慢地像喂食宠物那样,一只只地吸引过来。 这种植物毒性不是很强,但毒死普通的老虎毫无问题,用它制作的毒箭,只需要十分钟老虎便会全身无力到底昏迷,过没多久便彻底死掉。林修还专门做了这方面的实验,这可是从十几种有毒植物中挑选出来的“上品”。 林修、大胡子、亚瑟三人都趴在石墙上,静静地观察着事态的发展。 近距离看这霸王狗,确实能吓破胆,它绝对比自己高大壮实,而且嘴里还残留着人类的血肉。其实他们的样子就像缩小版的恐龙,同样是头部最大,那也是它们的主要器官。 两只霸王狗很快被引了过来,战士抛出去的毒肉离它们起码有二十米远,但还是被它们发现了,可见这种动物对于食物有多么敏感。 几块毒肉很快就被分食了,两只霸王狗还因此互相推搡了一下,然后又眼巴巴地望向墙头。 林修为了实验毒肉效果,挥手示意战士先等等。 这段时间显得很漫长,亚瑟和大胡子都快失去耐心了,亚瑟说:“看来你用的毒,不能杀死它们,只好想别的办法了。” 亚瑟可能最近比较倒霉,他说出这话没到十秒钟,那两只霸王狗便出现了异常。 其中一只口吐白沫,另外一只全身抽搐,它们顿时哀嚎起来,到最后竟然行为失控,互相撕咬起来,那画面简直惨不忍睹,片刻间便同归于尽。 林修也着实很吃惊,不同的药物对于不同的生物有着不同的效果,难道这种毒药竟然可以让霸王狗变成疯狗 无论如何,这种毒药可以让霸王狗中毒就够了,林修马上吩咐士兵,加快投药的速度,并放了几下冷箭,好惊醒更多的霸王狗。 从吃掉毒肉到毒性发作,也就是五六分钟的时间,如果霸王狗发狂,那么互相残杀起来,消灭它们就更加容易了。但要想完全靠毒药全歼它们,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林修已经做好了出击的准备。 一支军队的实力如何,终究是要在战场上检验 不愧是毒计,莫顿这次立了大功,毒肉很快就让霸王狗群乱成一团,半个小时之后,所有的霸王狗都醒了过来。有些是被声音吵醒的,有些是直接被同类咬醒的。 经过一夜的休息,可想而知,它们的肚子肯定是饿了,所以因为毒药互相撕咬而导致全身血肉模糊的同类,也成了那些刚苏醒霸王狗的目标。 再过了半个小时,两千多只霸王狗已经剩下不到一半,而剩下的这些也是伤的伤,残的残,中毒到底翻滚的也不在少数。 见到这个情况,林修知道是时候了,于是嚣张地站上了墙头,大喝道:“开门,杀狗” 七八百个经过一个月苦练的职业士兵如潮水般冲了出去,林武冲在最前面,他的眼力满是怒火,誓要为昨天身亡的同伴报仇 中了毒的霸王狗战斗力大减,此刻就和一只普通的疯狗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根本就不是有备而来的人类对手,一个战士居然能轻松地干掉一只霸王狗。 想起昨天它们还在耀武扬威地追杀人类,现在形势却一面倒,都是因为智商的不对等。 林修也没兴趣再看了,这次危机总算过去,自己帮了大胡子和亚瑟的忙,他们怎么也得记住这个情分,下次得找个好机会敲诈一番。 三人一起吃了早餐,战斗正好结束。 林武进屋报告:“有三人轻伤,两人死了。” “怎么还会有人死”林修刚才看到自己训练出的这批战士,战斗力比以前起码翻了一倍,而且默契十足,协同作战能力很强,照理来说对付一群疯狗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有一只霸王狗没有中毒,也没受伤,战士没有注意,所以被咬死了。还有个战士是因为滑倒,被踩死的。” 哦,那就完全是意外,林修放下心,得意地看了看亚瑟和大胡子两人。 “你的战士很厉害。”亚瑟只说了这么一句话,脸上全是嫉妒之情,这是因为他并不了解毒肉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昨天他还被这些霸王狗追着到处跑呢。 大胡子列农就聪明多了,直接就说:“我回去以后,也要准备一些这种毒肉。” 随后,两人见外面已经安全,便准备带着自己残存的几十个士兵回营地。林修看着他们落魄的样子,不由好奇,他们是带了多少士兵出来,是不是元气大伤了。 反正昨天被自己拒之门外的战士,起码有两三百个,而以他们两人的尿性,出门不可能只带这点战士,估计在之前就已经和霸王狗大战一场,损伤惨重,才会逃跑的。 若是趁机攻打他们 这个念头在林修的脑海内一闪而逝,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三章 船 林修好好地表扬了莫顿一番,正好莫顿又提到了通商的问题。 将营寨内的稀有货物,拿到别的部落去卖,而且必须使用我们的货币,这样就能促进部落的发展。 听到这番言论,连林修都不得不对莫顿刮目相看了,这可是比较高深的经济学与文化问题,他居然能自行领悟出来,人才 一旦别的部落需要这种稀有品,比如说盐,他就必须得搞到我们部落的纸币。要想得到这种纸币,他也必须拿稀有品来换,不知不觉中,这种纸币就成了金银一样的硬通货。 要想买到好东西,就必须有这种纸币。 久而久之,他甚至会成为这种货币体系下的一份子,因为吃穿住行都离不开它。 要达成这个梦想,前提是部落内必须永远保持有别人没有的稀有品。林修觉得要做到这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至少现在盐、陶器、床这些东西,都可以拿来卖。 而且自己会不断地研制出他们很可能一辈子也没见过的东西,所以货物保证充足。 于是林修马上同意了这个提议,并且说:“你去安排下,以后营寨的后山,都派士兵守住,闲杂人等不许进入。” 后山是自己搞研究发明的地方,关系到整个营地的兴衰,若是被别人偷学了技术,那还得了。 由于这是利于部落发展的事情,所以林修大方地宣布,若是需要战士护卫,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多少人都行。但兽潮还没有退去,最好是小心行事。 商人为了追逐利益,胆子绝对比那些身经百战的士兵还要大,死亡森林都敢去,还怕这不成规模的野兽 林修刚宣布完,就有十几个商人去到兵营雇佣士兵了,等到他们全部上了路,林修才发现营地内少了三四百个士兵,还好,防御营寨是够了。 而这一次的兽潮也在两天后退去,根据林武打探回来的消息,这次兽群来袭,损失最惨重的是三个部落,两个直接被摧毁了营地,遗民被附近的大部落收拢。 最意外的是,亚瑟的部落居然也上榜,他上次对战霸王狗失利,竟然损失了五百多战士,实力一落千丈 人心不足蛇吞象,林修把亚瑟的教训用来警醒自己,绝对不能做冒险的事,稳扎稳打总是没错的。 如果现在按照士兵多寡来进行各个部落的排名,林修觉得自己的部落能进前三名,而那个神秘的范,必然和自己不相上下,恐怕更强。上次他带来的两千战士,也并不全部都是青壮,战斗力方面不好说。 但人家居然有胆造船去恐龙岛,这勇气让林修不得不佩服。 说起来,林修很想知道,他们的船造得如何,其实自己也一直想去看看恐龙岛。 经历过霸王狗事件之后,林修明白了也许恐龙并不是人类唯一的威胁,这个世界也许还有很多恐怖的生物,只是自己暂时没有遇上而已。 但恐龙确实是人类的最大威胁因为兽潮很有可能就是由它们间接或直接指挥的。 在营地内安排好了重要事宜,林修便带着一百个战士上路了,目标,海滩。 这次走的路线,是上次商队找到的安全捷径,不用经过死亡森林,所以就不需要那么多战士了。而且所有人都骑着马,机动性强,遇到危险可以赶快避开。 商人们发现的这条路是要过好几座山,山上没有什么树,就是普通的石山,虽然难走了点,不得不牵马前行,但野兽都不屑于来这里,路上连只昆虫都没有。 只是在过山之后,有条非常宽的小河,那里全是巨蜥和鳄鱼。然后林修发现附近不远处,已经搭建了一座简单的木桥,估计是上次商人们弄的。 过了河便是一马平川,遥遥可以看见海滩,右面便是死亡森林。 这个位置,和上次自己取海水的地方,是左右两个方向。而林修还记得,在范造船的地方,旁边似乎已经到了陆地的边缘。 现在这边也是如此,林修就不禁怀疑了,难道自己所生活的这块土地,竟然是一个巨大的海岛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按照亚瑟的说法,他所知道的大部落,就是那么十几个。而他也是消息非常灵通且性子高傲的家伙,如果还有别的部落,他肯定会说自己没去到那么远的地方,不会说不知道来显示自己的无知。 身处海岛,和身处大陆,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如果这是一片大陆,那么如果打不过恐龙,还可以退到别的地方去再起炉灶;但如果这是个海岛,一旦被恐龙打败,就退无可退。 即使是恐龙不来进犯,按照人类现在繁衍的速度,一个海岛这么大点地盘也是远远不够的。 海滩上一如既往的平静,只有死亡森林里时不时会传来野兽的吼叫,恐龙岛在海的那边就像是一座海市蜃楼,分不清那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 只是这次,林修没有在岛边看见船只。 范还是很谨慎的,隔着好远便已经有哨兵在巡逻了,还是上次那个头领,认出了林修等人。 “范等你很久了。”头领又给了林修一个惊喜。 也对,这个老者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笨人,料到自己的想法在情理之中。 他们已经造出了船,林修来得正是时候,今天便是试船的日子。 范热情地邀请林修一起上船,四处看了看没发现有什么毛病后,林修便放心了,至少自己不会被淹死。 这艘船足以容纳上百人,操控起来还算灵活,但是速度很慢,而且甲板上光溜溜的,如果暴风雨袭来,船上的人连躲都没地方躲。 “多亏了你,否则我们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把船造好。”范对林修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呵呵。”林修都不想说自己已经后悔了,干嘛无缘无故送对方这么大的人情,所以只有无奈一笑。 但范能根据自己的一点想法,就如此迅速地造出船,领悟能力可见一斑。 现在船已经证实可以使用了,要不要借机去恐龙岛看看呢 虽然船上只有几十个战士,但远远地瞄一眼,应该不会有太大危险吧,林修已经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范正笑眯眯地看着林修,似乎已经知道林修想说什么,只是转头对着舵手使了个眼色。 原来这个老狐狸,也有此意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四章 恐龙岛二三事 离海滩越远,海面就越不平静,这艘简易的船开始变得有些摇晃,毕竟是第一次。 不过林修和范都已经没有心思注意这些细节了,只要船不翻就行,两人都已经把目光投向越来越清晰的恐龙岛 船只让人类去到更远的地方,见识到世界的宽阔,也同时助长着人类的野心,征服大海,征服别的大陆。 这是一种冒险行为,因为原始人的地理知识有限,彼岸是不可知的世界。起初,他们肯定是充满了恐惧与不安,加上一点点好奇。 那边,究竟是住着神灵,还是更加凶猛的野兽 可以看得出,范正因为激动而全身微微颤抖着,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种不可思议的体验。 船只行驶到离恐龙岛还有半海里左右的地方,就已经不能再前进了,因为林修已经看到了恐龙的身影,它们正在海滩边戏水。而且在这片海域的四周,水下似乎也有各种大型动物存在。 就是如此吗只不过恐龙的数量多了点而已,林修略微有些失望,本来还以为能有什么惊人的发现。比如上次看到的神秘船只,也没发现它们的踪影。 看来只有下次造出更大的船,想办法登陆,才能一睹恐龙岛的真容了。现在唯一知道的是,恐龙岛很大,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尽头。 略带着遗憾,范命令舵手开始返程了。 “亲爱的林,你有什么想法”范笑眯眯地看着林修问道。 想法还真没有。如果说疑惑的话,林修倒是觉得,这个所谓的恐龙“岛”更像是一块大陆,人类看到的只是这块大陆的一端而已。 如果没有办法登岛,或者是飞上天空,这个问题就不会有答案。 这些和范说了都没用,林修便敷衍着答道:“这么多恐龙真是可怕” “哈哈,林,这可不像是你会说出的话。你不是说过,人类一定能战胜恐龙吗”范还以为林是在说真心话。 不过林修这句话却是半真半假,他只能叹了口气,说:“没错,但是我觉得那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是吗如果我们像上次一样,集合所有人类战士,与恐龙决战,那么也是有希望胜利的吧” “没有那么简单,首先我们不知道在海滩附近的水里,会有什么可怕的野兽。要知道,人类在船上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而弓箭也无法伤害躲在水下的野兽,那么它们就完全可以弄翻我们的船,让大海把我们淹死。” 林修很客观地说出了这个事实,尽管不愿意承认,但即使是在科技无比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人类也照样没能够征服大海。 海洋神秘又可怕,对于人类这种陆地生物来讲,可以算是禁区 刚才林修看到的几只蛇颈龙,光脖子便有几米长,这种简陋的船只,它们只要轻轻一顶便会翻掉,到时人类便只能任由宰割。 即便侥幸登陆了,谁知道恐龙岛上有什么猛兽到时无险可守,又没有退路,一旦遇上大批兽群必死无疑。 这些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绝非危言耸听。 除非,除非能先在岛上建立一个前哨站,一个能让人类躲在里面很安全的堡垒。 在没有做到这点之前,是肯定不能冒冒失失踏上那块土地的。 “那我们造船,还有什么用”范显得很沮丧,他不是笨蛋,很快就想明白了林修所说的话。辛辛苦苦造出了船,本以为能做一番大事,结果也只是远远看了看恐龙岛的风景而已,灰心丧气是理所当然的。 林修拍了拍这个老狐狸的肩膀,鼓励道:“造船的意义重大,我们以后肯定用得着,但不是现在。我保证,回去后会想出一个办法的。” 其实,在林修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个模糊的计划。 首先,要把造船的事情提上日程。范的部落已经有了第一艘船,那么第二艘第三艘也会很快地出现,对方虽然现在听信了自己的话,但他绝对不会放弃过海的念头,毕竟这是他们部落一直想做的事。 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必然有非常的勇气,相应的,他也会第一个品尝到螃蟹的美味。 那个“岛”上到底有什么,谁都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丰富的物资、更为广阔的地盘,这些岂能不让人眼红 造船的地点,自然也要在这海滩附近,那么就涉及到一个安全的问题。范已经把最好的地方选走了,他那里有天然的屏障,野兽并不容易发现,而海滩这边却是一眼就能看完,到时又要造船又要防备野兽,进度就太慢了。 这里,必须要有防御工事 但是,由于已经有了两个营地,现在部落里战士已经不足。再加上商队那里,会雇佣走一部分士兵,两个营地战士的数量,仅仅是能够保证最基本的防守而已。 如果还要再分出一部分人来造船,那么兽潮来袭的时候,营地就会面临极大的危险。野兽之所以可怕,正因为它们不按常理出牌,如果站在人类的角度去揣测它们的思想,就会像上次亚瑟和大胡子一样稀里糊涂地吃大亏。 事实上,人类现在只是知道有一个恐龙岛、死亡森林存在,但数量庞大的兽军究竟从何而来,却一无所知。 连范这个长期待在海滩边上的人,都不敢肯定恐龙是从海的那边过来的。 万一它们也有捷径呢 回到了范的驻扎点后,林修还在思考这个问题,终究还是人手不够啊,很多事情都无法开展。现在只有选择与某个部落联手,来弥补不足。 “你们的首领,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修的问话,让范面露难色。林修就奇怪了,这有什么好隐瞒的,难道他们的首领不是人 “你们的营地在哪为什么连亚瑟都从来没有见过”林修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范还是闭嘴不语,似乎是在准备说辞。但他越是这样,林修就越是觉得可疑,上次与恐龙大战,他们派出了两千名战士,再加上这里造船的也有近千青壮,这么说起来,他们的营地人口规模应该至少有五千人左右。 如此大的部落,想要低调地不为人所知,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们,就在这附近生活,没有营地。”范终于吐出了一句话。 在这里生活林修看了看死亡森林,难道他们的营地就建在里面么,真是有趣极了,这个老狐狸吹牛简直不打草稿。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希望能见见你们的首领。” “你见不到他,我们也见不到。”范又来了句毫无可信度的话。 真是够了,林修正想发飙,拆穿老狐狸的谎言,却被对方接下来的另一句话给震住了。 “我们的首领,就在那个岛上。” “呃你说的是恐龙岛” “对” 范终于直面了林修犀利的眼神,但林修可以看到,对方的眼中只有无奈,而不是狡黠,装模作样。 他们的首领是恐龙 林修觉得自己的世界观瞬间被颠覆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五章 范的故事 范说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范所在的部落人丁兴旺,虽然时不时也会遭到兽群的袭击,但族人上下齐心,每次都能成功地躲过灾难。 慢慢地,首领开始不满足于窝在这个小小的营地之中,他终于把视线投向了传说中的禁地,死亡森林。 不知是值得庆幸,亦或者这只是悲剧的前兆,首领竟然真的在死亡森林中建起了一个牢固的新营地。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再加上资源丰富,部落里族人的生活变得更好起来。 直到那个早晨,兽潮再次来袭,还在沉睡中的族人根本来不及拿起武器,便看到十几个巨大的身影摧毁了营地的防御工事,在营地内尽情地肆虐。 族人死伤无数,再也无法有效地组织抵抗,只能跑的跑,躲的躲。 最难忘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范亲眼看见,自己的至交好友,部落的首领,被一只凶恶的恐龙叼在嘴里,然后扬长而去。 那个方向,就是恐龙岛的方向。 范非常肯定,当时好友并没有死,而只是被掳走了,很多人也认同范的看法。 穿过死亡森林之后,范看到这一片茫茫无边的大海,便下定决心开始造船,他要营救出族长。 “你确定你们的首领现在还活着”虽然他当时没有死,但恐龙总不会是掳去他当人质吧 说起这个话题,范的态度坚定得让人可怕,不容置疑地答道:“一定还活着” 林修不想再深究下去,刚才还以为他们的首领是恐龙,原来还有这种内情。也正是因为发生了这种事,才导致这个部落有了无穷的动力造出船只。 “这么说起来,你们营地还在死亡森林里面” “对,那不算是个营地,只是有时族人们还会去那里休息。大多数时间,族人都在捕猎,或者帮忙造船。经过那次事情之后,我们只剩下这些战士了,老人、小孩、女人,都几乎被杀光。”可以从范的语气听出,他是多么恨这些野兽。 看来,他们现在已经变成了游猎部落。 听完这个故事,林修开始有点同情范了,但是否要与他们联手如果能把这一批人吸纳进自己的部落,那么绝对是如虎添翼。 就怕,这真的只是一个故事。 “如果你们的首领,已经死了,那你准备怎么办”林修试探着问。 范顿时怅然若失,答道:“我也不知道。” “不如让那些没有地方去的族人,先来帮我忙吧真的只是帮忙,因为我准备在这里,建一个工作站。”林修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工作站那是什么” “也就是和你这里一样,专门用来造船,但地方会更大、更安全。” 范苦笑,说:“只要他们愿意,那就行。” 事情并没有林修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这些原始人虽然无家可归,但只是因为出于对故地的留念,甚至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他们唯一想做的是,便是救长,然后和以前一样过安稳的日子。 兼并计划失败了,林修只找到了两百个愿意来工作站的人,聊胜于无。 带着他们回到自己的营地,林修便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此事,现在最主要的,是分配好几个营地的战士数量。 加上来帮忙的两百人,现在部落里一共有一千四百名战士,负责提供生产物资的老营地,那里最为安全,离死亡森林最远,所以只需要留下三百名战士即可;而处于要塞位置的新营地,考虑到这里事务较多,起码得有六百人,最后剩下五百人,全部去修建工作站。 范部落的两百人,林修暗暗耍了个花招,把他们全部安排在老营地里,在那里他们可以感受到不一样的氛围,如果看上了某个异性,甚至可以在那里扎根只要这步棋成功了,就等于多了个两百个自己人。 不过林修刚回到营地两天时间,亚瑟便找上门了,而且脸色不善。 林修也搞不懂自己是哪里惹到他了,还是这位大爷又走什么霉运 “你那纸币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能以物换物”原来是这事,林修就说营地里多了不少新面孔,看来是商队已经在正常运行,所以来了不少商人想在这个市场里赚到一些纸币。 “纸币是一种货币,就像金银珠宝这种贵重物品一样,要买我部落里的东西,就要用这种纸币,难道不对吗”虽然这样做确实是一种文化侵略,但林修还是理直气壮地回答了亚瑟话。 谁叫咱先想出了这种办法呢谁叫我的的货物稀有呢 亚瑟现在是一只没有了爪子的老虎,威胁性不大,所以林修自然也就不用再小心翼翼地来对付他了。 估计他自己也很明白自己的处境,这次来就是讨个说法而已,听到林修的话也没有动怒,而是问:“我也能造这种纸币吗” “当然可以你是部落的首领,你想要用什么进行交易,都与别人无关。”林修想都不想便回答了这个问题。 关键是,如果他造出了一堆纸币,到时货物却卖得不好,这些东西就是垃圾,甚至会让别的部落厌恶。为啥,你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交易的货物,还强行规定要用这种纸币来交易,谁愿意啊 久而久之,他想亡羊补牢,不再用纸币进行交易,采取原始的以物换物都没人搭理了。 货币的流通程度,取决于一个势力是否强大,可以是军事上的强大,也可以是科技、经济,但这三项亚瑟的部落都不具备,如果勉强地发行货币,职能说是自找苦吃。 跟风不是那么好跟的 但林修绝不会好心地去提醒对方这么做是不对的,因为说了也没用,亚瑟根本不懂这些超前的知识。说不定还会因此怨恨自己,说是不讲义气。 “你召集这么多人,准备去哪”亚瑟终于注意到了林修的营地内,有许多战士整装待发。 “我要造船登陆恐龙岛” 林修没有隐瞒,发生对方迟早也会知道的,不过早晚而已。 谁知亚瑟马上就来了兴趣,这正是他做梦也在想的事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六章 出发前的胡思乱想 亚瑟仍然深信,如果上次不是自己冒然出击,兽潮对于他来说是没有什么威胁的。 虽然林修也或多或少地认同这一点,但如果亚瑟还要抽调营地内的战士去和自己造船,那就太不理智了。他不但不能得到多少实质性的好处,撑死了就是几艘船,可对于目前的他来说,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 可亚瑟却死活不甘心,特别是得知了范的部落,已经造出船只,并能在海上行驶后。 “我一定要去看看,等我,你明天再出发。”亚瑟丢下这句话,就急匆匆地回去了。 林修哭笑不得,这家伙,迟早要被自己的野心给害了。 既然今天走不了了,林修便命令士兵们休息一天,自己也正好偷得浮生半日闲。 林妻最近很无聊,白天晒日光浴,晚上数星星。 要不是她的身份摆在那里,林修还真怕发生什么红杏出墙的事来。女人的想法一般人很难琢磨得透,林修自认为也是情场菜鸟一枚,所以只能在有空得时候尽量多陪陪她。 得找点事情让她做,不能就这么闲着。 “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搂着这个可人儿,林修温柔地问。 林妻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答道:“我就想这样。” 感受到对方的爱意,林修将其搂得更紧了:“不是问你这个,你难道没有什么梦想吗就是从小到大一直想做而没有机会做的事情。” “没有。”林妻不由低下了头。 从小的时候开始,林妻就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屋子里,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可以不用像别的妇女一样出去采集食物,而是每天都能吃到现成的。 部落里的人都对自己非常尊重,林妻后来才知道,原来整个部落里,所有人都视她为“母亲”。 渐渐地,林妻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波澜不惊,平淡无奇。 直到林修出现,她才有了一点对于生活的概念,原来人生是可以这么精彩的所以她一门心思都在林修身上,只要对方不在,就会魂不守舍。 还真是个典型的传统女人,林修觉得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了。 由于推行了婚姻制,现在部落里有不少新婚夫妻,他们组成了家庭,修建了只属于自己的屋子,并且还会在林德那里登记,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 这个制度确实让族人的向心力更强了,营地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休息的地方,更是根之所在。 这样有效地避免同一血缘关系的异性之间繁衍下一代,基因自然也就会改良。但是,对于特别优秀的人群而言,近亲也不是可以的。 对于原始人来说,战士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的,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 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优秀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优秀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优秀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优秀天赋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这也就是,林修并没有规定部落里只能一夫一妻的原因。 强者可以拥有更多的异性,这点对于女性来说同样适用,女人可以通过自身的美貌、财富来吸引多个男子。 能被这种女人看上的男人,自然也是优秀的,两个优秀的人,有很大几率会生出优秀的后代。 为了部落的长远发展,林修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随着部落的发展,就会慢慢出现所谓的“异族”通婚,比如说黄种人与白种人的结合。对于这一点,林修也不会去管,自由恋爱嘛,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就行。 但林修是绝对不会容忍奴隶制度出现的,所有异性在一起生活同居,地位必须是平等。 在合作关系中也是如此,商队雇佣了营地里的战士,那么他们就是合作的关系,战士的人身自由,并不受其控制。 随着生产进一步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的提高,食物、日常用品、奢侈品除维持人们的生活必需以外,开始有了剩余。剩余产品的出现,一方面为一部分人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社会交流和文化科学活动提供了可能,从而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为私有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奴隶制一定会在某天悄然地冒头,而且是很有可能会在近期之内出现,这是社会形式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林修无法阻止,但可以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 私有制的产生,部落里就会出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原始社会开始解体,奴隶社会产生。 奴隶视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自由买卖,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和人身自由。 比如那些商人,一旦赚到了更多的钞票,为了保证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必须雇佣人来当保镖,慢慢的,这个保镖就成为了他的私兵。 通过私人力量的积累,商人们也许会为了节省开支,而强行命令一些俘虏、无业者来为自己工作。虽然提供食物,但却是没有任何人权的。 事实上,现在部落里确实就存在一些奴隶,上次打败的那个会使用毒药武器的部落,除了被德克刑讯逼供弄死了十几个,还剩下几十个。 有一次林武来问林修怎么处理那些俘虏,林修也没有多想,便让他自己看着办。 后来,这些俘虏就变成了专门干苦活的,时时刻刻都被监视着。再后来,他们开始慢慢出现在商人的旁边,成为私人的财产。 但不可否认,奴隶制的出现,是文明的一个重大进步。 它打破了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关系的狭隘性,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的发展,为整个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这种变革中,奴隶主也就是那些商人可以得到最大利益,可以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从事脑力劳动或者不参加劳动,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奴隶也得到了利益,某些战俘奴隶避免了战败被杀的命运,同时生活水平要比原始社会总体要有所提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七章 大陆在哪里? 这里面有三点原因,在奴隶制度下,战俘不再被杀死,而是变成奴隶,保存了大量的劳动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保存大量劳动力,就有可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奴隶主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和大量奴隶,集中在一亩三分地里,就有可能组织较大规模的生产。大量的奴隶在大规模的生产劳动中,进行简单的分工协作,使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迅速提高。这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完全否定奴隶制是不对的,林修何尝不知道。 一个部落想要取得快速地发展,不能只靠某个人,而是很多很多的能人都在想方设法地改善生活,进行有趣的研究和发现,文明才会进步。 奴隶劳动能够提供出较多的剩余产品,这就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可以摆脱体力劳动,专门从事脑力劳动。另一部分人,则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他们主要是奴隶,于是,奴隶社会就出现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 脑力劳动者在科学文化方面的成就,都不可能脱离体力劳动者的活动。没有体力劳动者辛勤劳动生产出各种生活资料,脑力劳动者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明创造。 没有奴隶和工匠们的体力劳动,只有脑力劳动者的设计,不会创造出任何文明成果;没有广大奴隶等劳动者的生产实践,脑力劳动者也就丧失了科学文化的丰富的创造源泉。所以,脑力劳动者的任何成就,归根到底都是建立在广大体力劳动者劳动的基础上的。 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离后,从事脑力劳动就成为高人一等的特权,奴隶则被剥夺了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权利。奴隶主脱离体力劳动,把体力劳动看作是卑贱的事,他们还会利用自己所占有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对奴隶的统治。 所以,加强教育,是避免大量奴隶出现的必须准备。 林德正在孜孜不倦地进行着这个事业,但可惜他的知识程度有限,最多是教会族人说话、认字,其他的就有些无能为力了。 不过这些事都急不得,它更需要时间的沉淀。 与林妻温存了一晚后,林修终于要离开了,因为亚瑟大清早的已经兴奋地在营地门口催促了不下十次。 带着人出去一看,亚瑟居然真的把所有战士都给带上了,估计将近五百人,他的营地已经没有了防卫能力,如果兽潮来袭,或者是有人想要抢他的地盘,那绝对是手到擒来。 反正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不能怪我,我没有派人去攻打他就已经够义气了。 林修认为亚瑟现在能相信的人,也只有自己而已,否则那次大战之后的遗民分配,他也不用说出威胁的话语了。可是只过了短短两个月,他就没有了这种资本。 “需要多久才能造出船”亚瑟现在也学会了骑马,不过还很生疏,经常需要使用暴力来让马老实听话。 “说不清楚,看你要造什么船。”反正已经把造船的方法告诉了范,再多告诉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看亚瑟这架势,是要赖自己身上了,估计会直接住进自己建的工作站,这倒也还不错,至少安全性是保证了。 说到造船,林修也仅仅是有理论上的知识,而真正要动起手来,少不得请教范。 亚瑟看到通往恐龙岛的捷径之后同样非常兴奋,这让林修想起了之前的那个疑惑:“亚瑟,你知道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岛屿还是大陆” 生怕对方不明白,林修还特意解释了岛屿的含义。 “啊我不太清楚这个问题,也许,是岛屿吧”亚瑟模棱两可地答道。 “也许难道你没有去过更远的地方吗”林修非常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亚瑟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说:“听我的母亲说,我们人类住的这个地方,很小,而在水的那边,就是大海的那边,还有很多地方是我们去不了的。” 林修认为亚瑟的话,已经是变相承认了脚下的这块土地,就是在海上的。 他的母亲,肯定不会懂得太多的地理知识,而他母亲肯定也没有到过死亡森林的边缘,所以她口中说的在水的那边,应该是在别的方向的海滩,看见了另外的陆地。 这么说来,在一个不大的区域里,两个方向都能看到大海,这不是岛屿是什么 林修又问:“你所知道的部落一共有多少个有没有你不知道的部落生活在我们附近” “好像没有,上次与恐龙战斗,我叫来的那些部落首领,都是从我母亲的母亲那一辈,就已经互相认识了。即便有我不知道的部落,那也不会很大,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亚瑟又是认真想了想才回答。 没错了,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略大的岛屿 林修非常郁闷,没想到自己混了那么久,还只是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一角而已,至于那个恐龙岛,可能才是真正的大陆 而在那片土地上,也生活着人类吗 一个又一个问题在林修的脑海中盘桓着,以至于在过桥的时候差点掉下去。 两天半之后,林修众人终于来到了早已选好的造船点,先去和范会合是必须的,顺便也看看这段时间他在做什么。 果然不出所料,范已经造出了第二艘船,这艘新船比之前的更加大,而且增设了一些防御设施。 在甲板的边缘,全部弄出了射箭孔,这使得船只有了基本的作战能力。而船上也配备了一些类似于鱼叉的东西,也许是上次听自己说了水下也有危险,他才这么做的。 不过他还是太小看了海洋。 亚瑟见到范之后,惊讶的程度好比发现了新大陆,这个上次人类会盟带来最多战士的家伙,居然还造出了船 在得知船可以带人类去到更远的地方之后,亚瑟就已经对这东西十分向往,现在看到了真东西,又是一个比自己强大的部落造出来的,他已经快要崩溃了。 ps:关于一直有朋友在质疑的问题,香蕉和苹果为什么会生长在一个地方,那是因为这里根本不是地球如果用地球的思维能力去想那肯定不可能,这只是我的设定而已。 放心,小弟我虽然文化不高,但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还有关于两个太阳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设定,这些答案会在以后慢慢揭示出来原因。 另外新的一周开始了,没收藏本书的朋友请点击加入书架,想看的时候找起来也方便,如果嫌现在字少可以养肥,别忘了票票支持一下哦 书友群52895440,欢迎大家有意见来提。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八章 造船计划 于是亚瑟爆发出了十二分的干劲,也顾不上和两人叙旧了,自己带着战士便过去准备伐木造工作站。 林修留下来,向范请教了关于造船的实践经验,还软磨硬泡地拉了几个能手帮忙,这才回到那边的海滩。 为了防范死亡森林中时不时会冲出来几只野兽,在修建工作站的同时,林修也安排了不少哨兵在周围警戒,其余人就可以放心地工作了。 林修把人分成了几批,伐木、搭建、运石头,效率就快了很多。只是有一点没想到,这附近的石头资源很少,毕竟是在海边,能用来做防御工事的,必须去到死亡森林里面。 这就让运石工作的难度大大增加,现在仍未到兽群袭击人类的时间,所以森林里到处都是野兽,不得不加派运石的人手。即便处处小心,但还是引发了多次战斗。 小规模的战斗让人类没有了数量上的优势,所以伤亡可以算得上是惨重,短短五天时间,就死了几十人,还有些受伤的也无法参与建造工作。 幸好亚瑟比较有先见之明,带了马丁过来,否则情况会更加糟糕。 而且一到了晚上,林修等人就不得不找地方躲起来,还不敢点篝火,否则就会引来大群怪兽。 这个工作站主要是偏军事化,作为进攻恐龙岛的一个前哨站,所以随着箭楼的出现,麻烦也在渐渐减少,到了后来一般的野兽根本就不敢靠近。 来到这里差不多二十天的时间,工作站已经初具规模,共八座箭楼,围墙长度千余米,面对的方向是海边以及森林,后面靠着礁石。里面修建的全部是兵营供战士居住,留出来的空地便用来造船。 而这段时间,范那边也丝毫没有懈怠,他们又造出了两艘大船,如果勇气足够,就可以马上带着一千名战士登陆恐龙岛。 范为此特地来询问了林修的意见,说:“现在我们过去,应该不会有多大危险了吧” 看到对方信心满满的样子,林修只能回答:“我不知道,什么事都要试试才会有结果。” 如果能等到自己也造出船只,到时大部队一起去恐龙岛探险是最好不过了,可对方能等么原始人的那股倔劲上来了谁也拦不住。要不是林修看起来很懂大海和船只的知识,范也不会来问这种事。 这个回答已经让范非常满意了,在亚瑟嫉妒的眼神中,带着战士上了船。 此去是吉是凶,林修还真的不知道,因为自己也不清楚那些在水中活动的野兽和恐龙有多强的战力。万一用弓箭就能击退呢万一范找到了安全的登陆地点呢 距离下一次的兽潮,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林修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正式开始了造船计划。 林修的理念,便是在船只足够大的情况下,保证灵活性,要进退及时,面对各种危险都能从容应对。 三角帆虽然比较容易操纵,但仍然是横向安置的,只能利用顺风,在刮定向季节风的海域好用,在风向不定的海域就不大适用。纵帆利用分力、合力原理,可以船驶八面风,只有当头风不可行驶。 不过这一点可以用调戗使斗风的办法,逆风也能行船了。所谓调戗,指的是调整船头方向,把当头逆风转变成侧斜风,这样它就也能推动船只呈之字形前进。 学会使用三角帆、纵帆和舵以后,水手就能更加放手地利用风力了,这就导致桅与帆数目的增加,尤其是风帆数目的增加,因为使用多个比较小的帆,比使用单个大帆操作起来容易。 结合以前看书学到的一些知识,以及赫赫有名的大航海游戏,林修很快便有了船只的想象图。将这艘船的样子画出来之后,亚瑟第一个表示了欣赏。 轻型多桅帆船,它通常有三根桅杆,前桅和主桅挂横帆,后桅挂三角纵帆。有的还立了第四根桅杆,也挂三角帆。还有一些船从船头向前伸出一根斜桅,上面挂一张小帆,并在主帆和前帆之上各加一面顶帆。 这样就既能充分利用风力,有速度,又比较灵活,便于操纵,可以在各种风向条件下行驶。应该注意,吹在风帆上部的风,除产生水平方向的推力以外,还产生向上的升力。 升力比较小的时候有利于船只航行,但如果升力过大,就有可能使船只倾覆。使用三角帆和顶帆,可以减小升力,有助于船只稳定航行。 在船型设计上虽然和范一样都利用了仿生学原理,把船体设计成流线型,但模仿的对象不同;他们模仿的是鱼,而林修模仿的是水鸟。这样他们船体的最宽处就在中部靠前的地方,而这艘船体的最宽处却在中部靠后。 这种做法显然更科学,因为一般船舶都不是像鱼那样在水里游,而是像水鸟例如鸭和鹅那样在水与空气两种介质之间划行的。 船的作用性不言而喻,所以林修这次没有马虎,而是决定造出一艘现阶段无人可以超越,甚至没人能够理解其原理的船。 一般人对于帆船往往认为是被风推着跑的,其实风的动力以两种形式作用于帆。 当空气流动得快的时候,在正面挡住它的物体就会受到空气的冲击,这种冲击产生的压力叫做动压力。当帆船顺风行驶时,就是空气对帆的动压力推动帆船前进的。 由流速增加,压强降低的原理知道,当空气向一个方向流动时,它向侧面作用的力就要相对减小。也就是说气体流动速度越大的地方,动压力压强越大,而静压力压强越小。 流速愈小的地方,动压力压强愈小而静压力压强愈大。这样气体流速小的地方对流速大的地方就会产生一个侧向的压力,这个力称为静压力。当迎风驶帆时,船正是在风的静压力推动下前进的。 帆所受静压力的产生,主要是帆具有像机翼一样的弧形。把帆的横截面和机翼的横截面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到它们的共同点。 当气流通过帆或机翼时,由于机翼上面和帆的前面的气流要走更长的距离来和机翼下面和帆后面的气流相会合,因而就加快了流速,使帆的前面和后面及机翼的上面和底面的气流产生了不同的流速。 流速慢处的压强比流速快处的静压强大,这个压强差使机翼产生了向上的升力,也使帆获得了向前的动力。 而一艘能在动压力强和静压力强下都可以保持匀速的船只,才是合格的船只。 另外,这艘船,将兼具战船和运输船的作用,既能搭乘大量战士,也能保证有足够的货舱,即便耗费的材料和用时比较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十九章 亚瑟的秘密 范也很是聪明地没有选择在野兽多的地方登陆,而是绕到了更远的地方,所以林修不知道他的现状如何,有可能,他们已经登陆成功了,否则不会过了两天还没回来。 还有一个可能,他们全军覆没了,回不来了。 但范是个很聪明的人,虽然救主心切,会带着那么多战士去冒风险,不代表他会背水一战。 那么多艘船,不可能全部都被野兽毁掉,总会有幸存者存在,这样看来,还是他们已经登陆成功的可能性比较高。 “我想他们可能回不来了。”亚瑟是典型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这两天就一直在叨叨恐龙有多么可怕,人类不该去招惹它们之类的话。 就如林修猜想的一样,范果然是有惊无险地回来了。 在第五天的深夜,哨兵发现了海上的船只,马上报告给在睡梦中的林修听,出去一看,是他们没错。 出去的五艘船,只回来了两艘,不用对方说,林修也知道他们肯定遇袭了。 范看起来很狼狈,全身都是泥巴和血迹,灰头土脸的,猛喝了几口水才缓过气,看样子应该是刚刚从生死边缘回来。 他慢慢地述说了此行的经历。 一开始,范确实是灵机一动,没有从恐龙岛的正面登陆,而是绕行了好远,找到一处没有恐龙的海滩上岸。解决了几只野兽之后,他们便把船停靠在附近,然后准备往岛屿的更深处进发。 不料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不知从哪出现了一群蜥蜴,这让他们放弃了沿着海滩走的想法,而是进入了丛林之中。 这个丛林的危险程度比死亡森林更甚,毕竟这里是以恐龙聚集出名的地方。 在丛林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可能突然蹦出几只迅猛龙,或者是踩中一条史前巨蟒,虽然战士们已经有了准备,但是连续不断的战斗谁都吃不消。 这里几乎没有可供休息的地方,所以疲劳随着时间慢慢加重,然而他们连丛林都很难走出去。 就在此时,当范又一次遇到十几只迅猛龙,本以为会大败,不料却出现了意外的援兵。这也是一伙原始人,说的话,范听不懂,但是却帮了大忙。 范向他们追问恐龙岛的事,以及自己首领的下落,但结果显然不那么令人满意。 他们的营地修建在丛林边缘,而在那里,范看到了更为宽阔的土地,更多的人,甚至有恐龙也在这里生活。那种恐龙很温顺,体型虽大,吃的却是草。 停留了半日之后,范便离开了,准备乘船回家,谁知那群大蜥蜴仍然在海滩上徘徊着,所以又是一场血战,才侥幸逃脱。 “那里真的是大陆”林修又一次将疑惑的眼神投向亚瑟,想从他口中得知更多的事情。 亚瑟沉默不语,而是转身走开了。 不管如何,人是安全回来了,也得知恐龙“岛”上有人居住,这是令人振奋的消息。说明我们也照样可以在那里谋得一席之地,林修极为赞赏范的勇气。 恐龙“岛”,也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秘和可怕。 送走了范之后,林修又找到了亚瑟,因为他总觉得这个人,还隐藏了很多秘密。问一点就说一点,不问就不说。 亚瑟正坐在石墙上喝酒,再配合他萧索而伤感背影,估计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借酒消愁第一人了。 “想什么呢”林修也走过去坐下。 “哎,没想到,他真的成功了。”亚瑟这话的意思,就是真的没想过范能生还。 林修点点头,道:“嗯,比你快了一步。” “你想错我了,他能成功,我非常高兴。现在,让我告诉你一件事,这件事,只有我才知道。”亚瑟喝了一大口酒,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终于要爆料了么,林修没想到亚瑟会这么主动,也好,免得自己去追问。 亚瑟说的事情,其实符合了林修对他的性格判断,他真的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而这种野心,不是他与生俱来的,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担负了一个重任。 那就是复兴人类 亚瑟所统领的部落,其实已经存在了很久很久,据他所说,应该比林修所见过的每一个部落都要久。而无论林修所处的部落,还是范的部落,都是由其他很多很多不同部落的人所组成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个秘密只有亚瑟知道,甚至连他的族人,都不知道。 这个秘密就是,其实恐龙“岛”那边,才是人类的发源地 而人类为什么会出现在海的这边呢,因为恐龙的驱逐因为兽群的定时进攻,所以人类只有以退为进,在某个贤者的帮助下,造出了简易的船,逃到了这个地方。 但恐龙显然是没有放过这个消灭人类的机会,仍旧会跨海追杀。 至于恐龙“岛”上为什么还会有人类的踪影,亚瑟也不清楚,那是他母亲的母亲的母亲,那一辈发生的事情。也许,有人想办法躲过了兽群,然后又慢慢地发展起来。 所以,亚瑟一直认为,那边已经没有人类,要想夺回地盘,就必须去到那边,打败恐龙。 而范的成功登陆,让他知道了自己一直想努力做的事,其实是个笑话。 海的那边,照样有人类生存,甚至可能比这边还要多。 多么伟大的理想听亚瑟说完这些,林修不由觉得这个家伙有些单纯得可爱了,人类岂是那么容易就被灭绝的。 相反,按照人类现在的发展速度,恐龙才该为自己担忧 只是亚瑟所说的那个贤者,还真有点意思,在那么早之前就造出了船,起码得是几百年前吧 “那个贤者已经死了”林修就是随口一问。 谁知亚瑟却答道:“不懂,如果那边还有人类存在,他就不会死。” “什么没死”几百年还没死林修甚至怀疑亚瑟是不是在开玩笑了。 “嗯,贤者是可以活很久的。” 这句话,林修是真的不能理解,无论如何追问,亚瑟都解释不出其中的因由,但这次他保证自己绝对没有隐瞒任何事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章 恐龙的弱点 “这么说你的母亲不是贤者,所以不能活那么久”林修问出这句话就后悔了,明明人家母亲已经死去,这话纯属多余。 一个人怎么可能活几百年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认知。 “不,我的母亲也活了很久,但贤者是永远不会死的”说这话时,亚瑟眼里散发出一种炙热的光芒。 林修似乎懂了,这大概是某种疯狂的崇拜吧,认为贤者是神灵派来的人,所以永生不灭。这就可以解释了,对方没有死,纯属亚瑟的一厢情愿。 亚瑟的梦想暂时被打击,但范的希望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第二天,范兴致勃勃地跑了过来,说是要见亚瑟一面,但林修正忙着手里的活,便叫他自己去找。 到了中午时分,林修才看见两人并肩而来,亚瑟已经一扫昨晚的颓废,显得非常激动。 “我要组织所有部落的首领,一起去恐龙岛看看。”亚瑟又找到了新的奋斗方向。 “哦”林修只是淡淡地回答了一句。 林修冷漠的态度让亚瑟楞了楞,随即问道:“怎么,你不同意我的做法吗” “不是不同意,但你们两人似乎忘记了一件事,兽潮过几天又要出现了,难道你们准备放弃营地了吗”这个节骨眼还想去观光旅游林修可不会做傻事。 这盆冷水让两人稍微清醒了一点,不过却没有打消他们的计划,范接着说道:“那就等抵御了这次兽潮,大家一起去。” 范根据这么久以来的经验,说自己也从来没有注意到恐龙是用什么办法通过大海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每次兽潮来袭,海滩边都没有出现船只。 而恐龙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突然就和兽群会合在一起了。 难道还有别的路或者说,这片土地,其实与恐龙岛是相连的那应该是在工作站更左的地方。 既然搞不清这个问题,那么就更得做好准备,营地那边自保应该无虞,如何守好工作站才是关键中的关键。如果这边被毁了,就等于白白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 和范与亚瑟商量之后,他们都同意了加入工作站的防守,条件是,大战过后,林修也要带着人和他们一起去恐龙“岛”探险。 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有了他们俩帮助,工作站防守就万无一失了,将近三千名战士,比任何一个部落的力量都要强。至于战后的事,等造好了足够的船再说吧。 距离兽潮来袭的时间越来越近,应该就是这几天的事情了,但海的那边却一点动静都没有,相反的,此起彼伏的恐龙叫声反而少了,更安静了。 难道它们已经过来了那又是从哪里过来的呢 为了彻底搞清楚这个谜团,林修已经在各个峡谷、密林、海滩,都安插了探子,只要发现恐龙的动静,便立刻回来汇报。但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显然是还没有它们的踪影。 工作站里已经摆开了阵势,三千名战士严阵以待,虽然没有床弩、陷阱这种强力辅助武器,但毒箭和火箭都准备了不少,兽群想要攻破工作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除非这三千名战士都死光了 由于只有一个大概的时间观念,所以林修也不知道具体离上次兽潮已经过了多少天,等有空了,先把日历给弄出来,省得天天要掰着手指头数。 野兽们好像每次都会带来不同的惊喜,以免让人类觉得太过无趣,所以这次它们来犯的时间,竟然是在深夜。 林修正在做着美梦,突然就被一个战士给推醒了,野兽已经从死亡森林里出来了 “我艹怎么回事”那个战士明显还说漏了一点,不仅是野兽,连恐龙也跟着从死亡森林里探出了头,而且是十几只。 这么大的动静,为何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呢 再看看海面上,确实没有船只,恐龙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不过现在没有时间研究这个问题,林修急忙走上了指挥台,而范和亚瑟早已经在这了。 “火箭”林武的手一挥,几千支带着火焰的箭矢便飞了出去,掉在地上的引火物上,马上燃起熊熊大火。 有了几次经验,野兽们也懂得避开这些火了,不过还是因为数量太多,有不少被烧伤的。 而恐龙则完全无视了这种骚扰,依然往前猛冲。 “毒箭”林武又是一声令下,这回的箭矢都是带毒的,而且射的位置不再是地面,而是直接射向恐龙。 即使射术再不济,这么多能拉开弓的普通人站在一起,箭矢也会有惊人的命中率,所有恐龙身上马上插满了弓箭。虽然它们有些部位因为皮太厚而射不进去,但也能蹭开一个小伤口,毒液会慢慢渗入它们的血液。 接下来便是普通弓箭的无差别射击,本来一直使用毒箭是最好的选择,但林修并没有准备太多的毒药,这种植物本来就不多,而且那两个营地多少也要留点毒箭,所以,这一轮齐射已经已经用完了储备。 普通箭矢要多少有多少,两个营地都有专门负责专门制作箭矢的人,每天的产量都在上万支。出来时,林修命令每个战士食物可以少带,但箭矢一定要带够,所以每个战士身上不会少于五十支箭矢。 这简直就和屠杀没有什么区别,远程攻击对上需要近身搏斗的动物,优势不是一点半点,那些老虎狮子什么的根本就冲不上来,只有两只霸王龙悍不畏死,终于来到了工作站门口。 而在这里等着他们的,又是两百多个全副武装的长矛手,这些战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不仅身经百战,还都是林修亲自训练出来的职业士兵,心态与战斗力都是一等一的。 林武已经对如何杀死大型恐龙有了非常独到的经验,他认为,二十名这种战士,就可以完全包围一头恐龙,最多损失两三个战士便能将其杀死。 因为他找到了恐龙的两处弱点,一是眼睛,只要刺瞎了恐龙的眼睛,它就会完全丧失战斗力。当然,恐龙的眼睛是很难刺中的。 另一处弱点,是恐龙的脚背,它们这里的肉非常柔软。这个意外的发现,得归功于部落里一个非常好吃的大个人,在某次烤恐龙肉吃的时候,他拼命地抢着吃这种肉,说是这里的肉最好吃。 林武发现之后,便将其应用到了战斗中,结果是可喜的,果然,相对于恐龙身上的其他部位,脚背可以用长矛轻易地刺穿。 而恐龙被刺中了脚背,便会变得迟钝,走路不稳,甚至摇摇欲坠。 所以,林修对于自己的战士,有着绝对信心,这十几头恐龙根本就不足为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一章 兽潮真相 高效的作战指挥让范和亚瑟都看得目瞪口呆,本来之前两人还不太愿意把指挥权全部交给林武,现在是彻底服气了,人家的战斗经验和自己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如果当时是这样一支队伍,我们应该可以在那里走得更远。”范首先发出了感叹。 “如果我有这样的人才,肯定早就打到海的那边去了。”亚瑟同样羡慕不已。 殊不知,这里面多少有林修的功劳,最开始的时候,林武也是莽汉一个,看了林修指挥的多次战斗,才慢慢体会到战争的精髓之处,变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第五头恐龙倒地之后,兽群开始退却,而战斗仅仅持续了几十分钟而已,营寨门口已经堆满了野兽的尸体。几乎全部是被弓箭射死,少部分是被同类践踏而死。 人类战士几乎没有死亡的,受伤的也不多。 可能意识到这个新的人类营地不是那么好攻陷的,兽群便放弃了,准备转向别的战场。 胜利在林修的意料之中,不过他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到底恐龙是从哪里出现的。一再询问守夜的战士,他们都说没有发现船只的踪影。 而那些派出去的探子,也都没有回来,所以恐龙应该也不是从其他地方冒出来的。 林修脑洞大开,莫非死亡森林里有一个传送门 补充了几个小时睡眠,林修再次被战士推醒,说是探子已经回来了。 四面八方都涌出了兽群,但队伍里面没有恐龙,这便是探子的报告。 “我去这不科学啊”林修认为,死亡森林中肯定还隐藏着什么秘密,是有关于恐龙的。 趁着兽群都去袭击人类营寨,林修决定带着人去森林中一探究竟,反正现在也是无事可做。那些造船的人已经按照图像热火朝天地工作,加上范的入驻,现在自己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亚瑟非要跟着来看看,他照样是个无聊的人,现在他就像个跟屁虫,船要和林修造一样的,林修去哪里他也要去哪里。他自己想去哪,也要拖上林修。 死亡森林说大也不大,如果没有野兽的威胁,那么搜寻完整个森林,大概也就需要三四天的时间。 “我们要找什么”搜索了半天之后,亚瑟的兴奋劲便消退了,很不解地问。 林修无奈地耸耸肩,说:“其实我也不知道。” 恐龙没有过海的痕迹,突然从死亡森林里出现,那么能解开谜底的地方只有这里,至于会发现什么,老天才知道。 由于要细心检查每一个地方,所以队伍走得很慢,耗的时间越久,亚瑟就越不耐烦。林修没有抱怨,不过心里照样是觉得此行可能会毫无收获。 在出发之前,范就说过:“死亡森林那里面有什么特别的吗,反正我不知道。” 他们的部落就生活在这里,如果他们也不知道,那么多半是这里真的没有什么。不过林修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这里肯定有什么是范没有注意到的,或者说是他不认识而认为很正常的。 原始人的知识水平有限,这是造成林修了解这个世界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即便派出成百上千个探子出去搜集情报,但这些人却连什么是大海也不知道,什么是矿山也不知道,所以凡事只能亲力亲为。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林修终于看见了一个合情合理,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这是在林修搜索到死亡森林中心位置时无意中发现的,因为上面居然还盖了层厚厚的杂草和树枝。 林修因为太累,便随便找个地方坐下休息,谁知差点就被爆了菊:“我艹,什么东西这么硬” 扒开草堆一看,去尼玛的,这竟然是个地下通道 那个坚硬的东西,就是个铁制扶手,油漆、功用、大小,都证明了这不是原始社会的产物 林修命人迅速地将这片区域打扫干净,终于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 这确实是个地下通道,然而现在通道的门是关闭的,找不到任何开关,除了扶手之外,通道门和边缘都是铝制的,超时代的产物。 可以想象,恐龙就是从这个通道出现在死亡森林,而通道的另一头,链接着恐龙“岛” 难道这个世界,并非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是个原始社会而是像侏罗纪公园那样的存在或者,这整个星球,其实是某个文明极度发达的外星人种族的实验室 林修脑中飞快地掠过无数个可能,但此刻却没有办法得到解答。 “这是什么”亚瑟也被惊呆了,以他的见识,还无法理解眼前见到的事物。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这一刻,林修觉得很无力。 就像是自己所努力的一切,都白费了一样。 没有等林修继续研究这个地下通道,便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如此熟悉,是恐龙朝着这个方向来了 算算时间,也是兽群该退去的时候了。 林修马上带着队伍迅速离开这个区域,然后躲在不远处,准备看看这里会发生什么事。 几十头恐龙来到地下通道的上面,然后不停地嘶鸣着,似乎在等待着某件事的发生。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砰”的一声巨响,通道的大门打开了,而这个声音,正是由于恐龙掉进通道而造成的。 这多少让林修有点安慰,至少不是恐龙建造出了这个设施,它们只是利用了这个通道。 而从它们的行为来看,它们也不知道通道门何时能打开,只是可以估计出大概的时间而已。 也许,这个通道是没人控制的,因为某些原因,它会定时打开,恐龙发现了这个秘密以后,便按照这个时间利用通道出入这块土地,对人类进行袭击。 所有的事情都说得通了,但通道是谁建立的呢 随着恐龙全部掉进通道之内,通道门也慢慢地关闭了,接着,无数的野兽也回到了死亡森林之中,兽群袭击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便是兽潮的真相。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二章 争霸之心 事情过去没多久,林修的心态便恢复了正常。 就像在地球上有金字塔一样,哪个世界都会有未解之谜的。如果因为这些问题而困扰自己,就干脆不用活了。该吃的饭还是要吃,该做的事还事要做。 说到吃饭,林修早就想解决这个问题,自己可不是肉食动物,整天大鱼大肉虽然也不错,餐后还能来点水果,这完全不习惯啊。 没有香喷喷的米饭,总感觉少了点胃口。 而且无论动物繁衍的速度有多快,也绝对比不上人类每天三餐所要消耗食物的速度,现在是人少,等以后人类慢慢多起来,动物很快就会被猎杀干净。 不过跑了这么多地方,林修还没有发现稻种的踪影,所以只好一直拖着。 “对了,小麦”差点忘记了这种植物。 小麦的颖果可以成为人类的主食之一,磨成面粉后可制作面包、馒头、饼干、面条等食物;发酵后可制成啤酒、酒精、伏特加,或生质燃料。 小麦作为地球上的三大谷物之一,产量几乎全作食用,仅约有六分之一作为饲料使用。 而且亚瑟就早已经利用到了小麦,并且成功地酿出了酒,自己也是按照这个办法来做的,居然忘记了它其它更加重要的作用。 林修连忙命人,去大量收集麦种,有多少都给运到营地里面去。 “那个东西能吃”亚瑟问道。 “不仅能吃,以后还会是我们的主食之一。” 这次兽群来犯没有造成多大损失,它们依旧避开了那些大的部落,除了工作站是新冒出来的,所以才试探深浅,主要还是挑选防御力量薄弱的小部落进行攻击。 按照亚瑟的想法,这些小部落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他们不能自保,还会助长野兽的信心,如果人类能合成一个超级大的部落,也许以后都不会再有兽潮这种事发生。 林修第一次赞同了亚瑟的想法,确实,这个岛屿本来就不大,还分成零零星星的十几个部落,完全没有战斗力可言,要是团结起来,却会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说是联盟,但这个盟主谁来当联盟以后还能退出来么 武力兼并,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直接把那些部落的首领全部抓起来杀掉,吸收他们的族人,过个几年,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家人。 亚瑟肯定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不是他实力大减,估计已经开始这么做了。 而范却一直在想方设法寻找自己的首领,根本无暇顾及这件事。最多是真的打起来了,然后进来分一杯羹。 唯一潜在的威胁,是那个大胡子,这人行事风格很难琢磨,而且他的部落也发展得非常好,要想强攻下他的营寨,难度不小。 不过怎么想,现在都是动手的绝佳时机。林修之所以会突然有称霸的想法,还是和看到了超时代的科技有关,只有不断地强化自身实力,才能面对可能到来的各种危险。 万一哪天地下通道出现的不再是恐龙,而是一群拿着火器的外星人,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种事当然只能偷着干,林修找来了一个脑瓜子比较灵活的战士,然后吩咐他将莫顿带到工作站来,越快越好。 现在兽潮过去不久,各个部落必定放松了警惕,如果偷袭的话很容易成功。 也许林修天生就不是个搞阴谋的料,这件事竟然被亚瑟给发现了。原因是莫顿突然出现在工作站,亚瑟本来想凑热闹,谁知无意中听到。 林修当时愣住了,下意识地叫来了卫兵,然后准备动手直接杀掉亚瑟。 “呵呵。”亚瑟被捆成粽子,也做好了死的准备。 “等等”莫顿突然制止了林修。 此时,林修脑海中也闪过了无数可能,如果杀掉亚瑟,他的战士会不会造反而范的部队,也在工作站中,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 人类与人类之间的内战,可不像和野兽打仗那么简单,特别是硬碰硬的时候,两败俱伤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几个人就这样僵持在屋子里,谁也没有想到好的办法。 “快动手吧,不然等我的族人看到我这个样子,到时就来不及了。”亚瑟倒是洒脱得很。 他这样说,林修反而冷静下来,命令士兵去守住门口,谁也不许进来。 “你知道我们要做什么”林修笑着问道。 亚瑟仰天狂笑,说:“不过是想攻打别的部落而已,没什么,我以前也是这样想的。只不过我没有猜到,你看起来是个好人,但私下却在做这些事。” 无论人性之善还是人性之恶,其最终指向都是利己。心理学研究表明,驱动人类行为的所有心理动机,最初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只是在利己的方式上,有善恶之别,所以人性本私,善恶并存。 利人利己是为善,损人利己是为恶。以利人之名,行利己之实,是为伪善。 利己,是人最终极的根本属性。事实上,这也是一切生命的最根本属性。按照一般规律,人性是永恒不变的,不因环境的变化、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只是在不同的情境下,具体表现有所不同。 人性不可解放,一但彻底解放人性,则人性之恶无从制约。人性亦不可压抑,压抑人性的结果,只能是积累仇恨束缚创造力。 林修自认为不是什么圣人,所以遇到了不同的情况,就会按照本能做出最利于自己的举动。准备称霸是如此,准备杀掉亚瑟也是如此。 当时德克成为营寨内发展阻碍的时候,林修还保存着一份善心,那是因为德克并没有直接关乎到自己生死存亡的问题。所以,放他一马,也不是不行。 但如果现在就这样简单地放走亚瑟,引发的后果谁也不能预料,所以必须下以狠手。 “你最不该的,就是来偷听我们的说话,要不然我们还可以相安无事。”林修叹了口气。 如果亚瑟不出现在这里,那么自己也不会去攻打他的部落,而是采取诱降和文化入侵的手段。对于范,也是如此,林修早就已经有了大概的计划,但偏偏还没开始实施就 “现在也可以相安无事”一直沉默的莫顿,终于开口了,他的脸上满是笑意。 两人都好奇地看向莫顿,想知道这个设计毒杀了大群霸王狗的人,又有了什么好办法。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三章 收服亚瑟 “办法很简单,亚瑟,从此以后,你就是我们的族人。”莫顿淡定地说出这么一句话。 就如他本人一样,本来也是其他部落的首领,还准备抢掠林修的部落,然后不知不觉就和林修、德克混在一起,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自己人。 莫顿解释道:“我原来也是其他部落的首领,虽然只是一个小部落,但后来三个部落融合在一起,我仍然没有什么损失。反而因为部落的强大生活过得更好,这不是好事吗” 对于没有信仰、血缘关系混乱的部落来说,确实是毫无令族人团结理由存在的。人们只是在为填饱自己的肚子而活着,却也不知以后的路要怎么走。 所以,神灵的说法在原始社会非常适用,林修正是靠着一面龙神图腾成功地聚拢人心。 “没错,我们都是龙的传人甚至有神灵赐予的姓氏。”林修适时地插话。 亚瑟的脸上现出疑惑的神情,他虽然也有野心,但对于神灵说的看法,始终是不能跳脱出这个时代的认知。所以在面对未知的时候,他同样会不知所措。 就算收编了他,林修也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就是不能让他继续掌控军队,至少要把他的战士全部打散,这样他在军队中就没有根基了。到时孤掌难鸣,他也只能老实做自己的白板将军。 “神灵这个世界,真的有神灵存在”亚瑟再次问出这个问题,时间仿佛回到了第一次见到林修时。 林修肯定地点点头:“当然,神灵创造万物主宰天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只要你加入我的部落,就能得到神灵庇佑人类正是因为不相信神,所以才会被神惩罚,让区区恐龙赶到了这个岛屿之上,难道你还没有醒悟吗”林修说着说着就来了灵感,莫非自己真有做神棍的潜质 “而我,就是神使龙神教会我各族语言,召集人类同盟与恐龙抗争,夺回属于我们的大陆。但是人类太自私,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所以我只能将他们全部打败,以显龙神之威” 亚瑟被林修一套套的话说得有些蒙了,低着头在那里不知想些什么。 但林修却很急,因为现在可是争分夺秒的时候,谁知道范会不会突然来找自己说什么事,到时麻烦就更大了。虽然命令了卫兵不允许任何人进来,但万一范强行要进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之前亚瑟在旁边偷听,也是因为卫兵看守不严惹出的祸,回头得好好地贯彻保密原则才行。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亚瑟突然抬起了头,说:“我不信神灵,但是我信你只要你能带着我们重新回到大陆,我就愿意成为你的族人” “好我答应你” 林修当即命令士兵将亚瑟松绑,并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继续编造谎言:“欢迎你成为龙神的子民” 虽然现在危机暂时解除,但林修却不准备继续谈论军事了,因为亚瑟是不是在诈降还尚未可知。 第二天,亚瑟当着工作站所有人的面,宣布自己将带领族人加入林修的部落。 此举,让范这个精明的老人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他当然也能看得出亚瑟是有野心的人,这样的人,怎么会轻易加入别人的部落,而放弃首领的地位呢 于是,范和亚瑟进行了一次私下的谈话。 但这次谈话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因为林修已经派出人秘密监视着亚瑟,以防他有异动。所以两人说了些什么,林修一清二楚。 “你为什么加入林修的部落,不做首领了吗”范开门见山直接问出心中的疑虑。 此时两人正站在工作站外的海滩上,却不知身后的密林里正有人在偷听。 “我现在也是首领,不过林修才是大首领。” “这样不是等于被林修吞并了你的部落吗”范很是不解,对方的脸上居然没有任何表情。 亚瑟摇摇头,道:“不,应该说是联合就像当初我们共同埋伏恐龙时一样,组成了同盟。” “那毕竟是不同的,这样做,代表着你族里的老幼妇孺,以后也要听林修的话,甚至所有的战士。”范道出了利害之处,证明他是将这个问题看得很通透的。 “哈哈,有些事情,你不懂。如果你去到林修的部落看看,就会知道,我做的决定没有错。” 亚瑟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 当探子回来把两人会面的经过汇报给林修,林修终于笑了笑。 至少,亚瑟是暂时不会造反的,要不他就不会这么说话。 他愿意听命于自己,纯粹是因为自己有着远超他的实力,他也许是想从中学到什么,或者是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有可能。 不过自己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只要他现在没有造反,那么以后他也不会成功。 在原始社会,一个部落首领,所依赖的不过是族人战士,而这些战士却也未必对他忠心。因为原始人是不懂首领的含义的,他们之所以听命于首领,只不过是一种潜移默化而已,看到别人那么做,自己也就那样做了。 所以,在原始社会中,只有神灵是唯一的信仰,才是原始人所畏惧的。 把自己的身份吹嘘成神灵的使者,这招当初就在林妻领导部落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以后也将会是如此。 除非以后遇到别的部落,他们有自己所信仰的神灵,那么就必须想其他的办法。 至于那些完全不相信神灵的,就更加不用说了,亚瑟似乎正朝着这方面发展,不过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是来自信息化时代的新新人类。 在管理方面的理论,自己比他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到时他的族人战士全部被打散,就等于他的部落彻底瓦解。到时候,所有人信仰的只有龙神,而不会有他亚瑟 何况,在职业化士兵的体系下,下级只会服从上级的命令,到时把军衔的概念整理出来,等级就更加明确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四章 军衔 军衔,代表军人级别,它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等作用。 本来林修是准备晚点再研究这个东西的,但现在发生了意外情况,只能提前放出来,以加强自己对军队的统治力。 军、师、旅、团、营、连、排、班,林修按照自己的设定来划分了每个级别军衔所领导士兵人数。一个班是五个士兵,包括班长自己在内,一个排就是四个班,总共二十人。 以此类推,每上一个级别,都是原有级别的四倍士兵数量,军长级别不限数。 由于现在部落加上亚瑟的人马,也才两千士兵,所以只能选出一个团长,当然这个位置非林武不行。他既是自己人,又兼具军事才能。 林修很是厚脸皮地出任了总司令一职,对此大家都是没有意见的,但所有人都在关心自己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军衔。 有了军衔的划分,个人实力就得到了最直观的体现,班长就能带四个士兵,排长就能带四个班。 不少人的野心因此萌芽,或者说是理想。 低级士官是军队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人选上,林修非常慎重。但无奈的是,由于战斗模式的落后,根本就看不出谁谁谁有军事素养。 所以林修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军中比武来决定各人的军衔。这个决定点燃了所有人的热情,纷纷摩拳擦掌,好取得优异的成绩。 军衔越高,工资也就越高,人总是想往上爬的,这就是天性,虽然很多原始人也对目前的生活状况表示满意,但谁也不会介意能得到更多。 拜托了范帮忙照看工作站之后,林修就带着自己和亚瑟的战士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只留下几十个必要的工作人员。不用担心范会趁机霸占了这个地方,因为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军中比武在新营地举行,而亚瑟则是直接跟过来了,他现在已经成为了林氏集团的一员,没有什么事,就必须时时刻刻跟着老大走。 对于他的军中定位,林修当然不会忘记:“亚瑟,以后你就是我的参谋” “参谋”亚瑟当然不会懂得这是什么。 其实,参谋这个位置说起来很牛,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任何复杂的战争都需要参谋,可能还不止一个,也就基本等于是军师。 不过,这种情况仅限于主帅没有很强的军事能力,所以才需要参谋出点子,加入主帅本来就是一代名将,参谋只能是在旁边提点无关紧要的建议了。 而且,参谋这个职务军衔,是没有任何领兵权力的,除非有特殊任务。 这就是所谓的看起来风光,其实什么都不是。 “以后凡是关于涉及到军事上的,都需要你来帮我想办法,这就是参谋。军队里面,除了我,就你最大。”林修当然不会老实告诉他,自己根本不需要他这样的参谋。 到时那些团长、旅长、师长什么的,手下带了成千上万的士兵,也只会听从我的号令而已,哪还鸟你这个参谋只不过大家见面,给点尊重罢了。 “哦,不错”亚瑟显得很高兴,却不知自己被忽悠了。 营地和离开时没有什么变化,小鸟在飞,牛羊在吃草,一副和谐无比的画面。颇为壮观的是营寨之中不停有人出入,看他们行色匆匆的样子,估计是来往的商人。 而随着商队去到其他部落做交易,货车这种实用的运输工具也渐渐多了起来,聪明的人,开始用动物来拉车,以减少人的疲累。 守寨哨兵看到这么大一队人马,还以为是有敌人,马上关闭了寨门,结果看到林修拿出龙神图腾才重新打开。 可龙神图腾也是很容易被仿制的,军队如果识别度不高,没有独特的联络方式,在人类内战爆发之后,就会被敌人加以利用。 “你回来了。”林修命令士兵自行解散,让亚瑟随便转转,便回到了家中,林妻见到丈夫回来,自然欣喜不已。 这是自己在这个陌生时空的家,光是凭着这点,就要好好地混 林修拥抱并热情亲吻了林妻,却发现了一丝异样,自己老婆,这是怀孕了她的肚子明显大了不少,这才多久时间 仔细算算,也差不多两三月了,命中率不错。 “你怀孕了”林修怕林妻听不懂,还摸了摸她的肚子。 林妻娇羞地点点头:“可能不用多久,小孩就出生了,到时你可一定要在。” 怀胎起码要十月吧莫非这点也和地球上不同吗林修好奇地一问,得到的答案果然如此。 在这个世界,只要女人的肚子大起来之后,孩子便会很快出生,最多也就两个月左右,不用那么长的煎熬等待。 带林修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这个世界貌似没有接生婆啊自己也一直没有注意,部落里的小孩子是如何出生的,就那么自然生产么太危险了。 林修急了,这可是自己的孩子,上辈子的时候,就没尝到当爸爸的滋味,现在可不能冒失。 要知道,因为生孩子而导致母子死亡的现象比比皆是。 于是林修也顾不上和老婆温存了,直接找到了经验最丰富的林德,问部落里小孩子出生都是怎么做的。 林德呵呵一笑,答道:“不用担心,会有人帮忙的。” “谁帮忙”这个回答可不能让林修满意。 “谁都可以帮忙啊”林德不像是在装傻充愣。 我去,这老家伙估计也不懂这方面的事,只能找马丁了。他毕竟是个医生,就算不懂接生的事,其他工作也是能帮上忙的。 马丁又在抓紧时间喝酒,而且是和亚瑟一起,两人这才到营地没有半小时,已经是满脸通红了。 “我的妻子要生小孩了”林修开门见山地道出自己的来意。 “哈哈哈,这是好事啊”亚瑟还奇怪林修为何会紧张。 “可是没有人接生啊” 马丁摆摆手,说:“接生这个词很好啊,到时我去帮你的忙吧。” 听到马丁这样说,林修才算放下了心,有一个医生在场,应该不会闹出人命才对。不过产期到底是什么时候呢,这段时间的饮食要不要注意 林修现在脑子里一团乱麻,又是紧张又是期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五章 选人 反正在林妻生小孩之前,林修是哪也不准备去了,攻打各个部落,也需要一定的调整和谋划,正好借此机会来度过这段时间。 马丁被强制性地安排住在林修夫妻的屋子附近,以便有什么意外能及时处理。至于亚瑟嘛,林修也安排一间不错的屋子,不过以前那种待遇就没有了。 卫兵可以有,不过都是自己的人,但其他衣食住行都要自己解决,林修给他定的工资是5元一天。这是营地内除了自己之外最高的,连林武都只能拿4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1元钱已经买不到一只鸡了,最多半只。商人的出现,虽然让市场繁荣起来,交易活动频繁也使得物价上升。 人类是非常善于学习的生物,有些人虽然不是商人,但也懂得要赚钱的道理,何况林修也从来没有去规范市场经济。1元钱可以买一只鸡的说法,是当时刚发行货币提出的。 现在市面上的货币数量越来越多,购买力自然就会下降,当养鸡的人意识到养一只鸡需要付出的时间和辛苦不止值1元钱之后,就会抬高价格。 这种事情都是在很自然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永远不会停止。 货物的价格越来越高,人们就会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钱不够,然后再更加努力地赚钱,这就是良性的循环,否则永远都是1元钱买一只鸡,那部落里就会全部是懒人,不愿工作。 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林修恨不得货物的价格涨得更快一点。 林修联合林武、莫顿、亚瑟为军衔比武顶级大会制定了简单的规则,首先是一对一,如果能连续战胜四个人,就可以获得班长的军衔。当然,四场比赛都是隔了半天时间,以保证公平性。 选拔出了班长之后,便是选拔排长,排长必须要嗓门够大、射术精湛,能在马上战斗。其中嗓门大这点是林修提出的,在战场上一个命令能不能得到执行,取决于低级士官的传达能力,而排长肯定也是要在前线的,所以他必须能随时用大嗓门来指挥士兵该如何做。 另外,成为排长的资格,便是要能战胜两个班长级别的战士。 至于连长,要求就不再倾向于武力方面了,因为他需要指挥下辖的八十名战士,起码要懂得一点皮毛的战术,以及临场应变的能力。 林修想出了一个题目,如果在森林里遇上野兽,明明知道打不过,而身边还有自己的妻子,年老的母亲,孩子,这时该怎么办 这道题目看起来很简单,但根据不同的回答便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与智商。 结果,有70的战士,选择了让妻子、母亲、孩子先跑,自己留下来拖住野兽,争取让她们逃跑的时间。 这样回答的人,非常有责任感、同情心,但却缺乏领导力。 有20的战士回答,会想办法让其余三人一起对付野兽。 能想出这个答案的人,算是有一定的智商,因为一个人打不过野兽,但再加上三个人,说不定就有其他的办法。虽然事情的结果可能是大家都死掉,也比肯定会有一个人死掉要好。 剩下的人,都似乎在为想不到好答案发愁。 不过,这时有个年纪比较轻的战士走上前了,林修隐隐记得,这个战士应该是姓赵,原来是德克的族人。 “丢下年老的母亲,成为野兽的食物,而自己带着妻子和孩子逃跑。”小战士的回答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这简直是毫无人性在血缘关系混乱的原始社会中,大家最尊敬的人,就是自己的母亲,甚至仅次于神灵。首领的命令,都没有母亲的话更重要。 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连坐在旁边的亚瑟都摇了摇头。 林修沉默了一会,然后高声问道:“有没有人和他选择一样的做法” 会场顿时安静下来,不久后,出现了第一个举手的人,并走出人群站在了赵姓战士的旁边。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最后,共有七个人与他的选择一样。 林修看了看眼前的八个人,无一例外,竟然都是非常年轻的战士。 “好,从今天开始,你们八个人,就是连长”林修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站起来大声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这个决定让众人疑惑不解,特别是亚瑟。 “这样没有感情的人,怎么能当连长”亚瑟马上就问出了众人心中的疑虑。 林修走到八个连长的旁边,环视了一下其余的战士,说:“你们知道职业士兵的职责是什么吗” 这个问题,除了亚瑟带来的那些战士,其余人都知道,于是很快便有人给出了答案,保护营地,捍卫部落的荣耀等等。 “但是,如果你们就这样死了,还怎么履行自己的职责”林修话锋一转,反问道。 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我出的这个题目,看起来简单,能真正符合我心目中想法的,只有这八个人。把年老的母亲留下给野兽当食物,这种做法,当然不对” “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如果和野兽硬拼,能有多大的胜算就算是留下自己一人,让她们全部先逃跑,但在危机重重的森林里,她们又能活多久” 林修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连长,手底下有八十个战士,战场上的事情千变万化任何一个决定都关乎到几十个人的生死,所以必须要懂得一个基本的道理,那就是用最小的损失,来保全最多人的性命,甚至换来胜利” 弃车保帅,这是很难做到的。 年老的母亲,在其余三条年轻鲜活的生命面前,显然更为无用,所以只能留下她。 很无情,但却很有用 “军人,就是要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而作为更高一级的连长,就更加不能犹豫当然,你们做出的选择,也并没有错,不过,这八个人,才是最适合做连长的,因为他们用一个人的生命,换来了三个人的生命” 这道题目其实考的就是反应能力,其中并没有牵扯到那么复杂的感情因素。 在战场上,没有谁比谁的命更加值钱,也没有谁不应该死,只有想办法能以最小代价生存到最后的,才是胜利者。 林修很庆幸能选出了这八个连长,他们都是原始人中的佼佼者,至少在思想上没有僵化。 军官与士兵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一个只是单纯地执行命令,而另一个需要下达命令。 如果下达命令的人也是个只懂执行命令的人,那还要他何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六章 攻城器械 注:一个班是五个人,包括班长在内。而一个排是二十一人,多出来的那个是排长。 低级军官全部选出来之后,林修就顺便把军队原有的编制打乱了,由每个班的班长自行挑选士兵。为了挑到最勇猛的,少不了又是一场乱斗。 士兵虽然有基本工资,但奖金的多少将直接与战功挂钩,所以手底下的士兵越强,军官就越容易立下战功。 见识到纸币的购买力之后,原来属于亚瑟的士兵顿时觉得动力无限,以前他们打仗,只是一种义务,现在却成了实打实的利益,叫人如何不心动。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亚瑟变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等到林修将其营地内的其他年龄段人群再笼络过来以后,这个部落便随之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 整编后的军队,训练热情更高,而且林修给军队配备的伙食绝对是其他营地普通人都很难吃上的。 不仅每餐都有肉,还可以喝点小酒,荤素搭配合理,绝对保证营养足够。 办完这件事之后,林修便连同众人开始商议统一岛屿大计。现在自己所处的位置,确实是一个小岛,这点林修已经派出探子确认,不管从哪个方向走到尽头,都是茫茫大海。 而大海之中唯一可见的陆地,就是恐龙“岛”。 欲进击恐龙“岛”,必先统一整个小岛,这是很基本的战略思想。只要将此处统一了,那么就算进攻失败,至少还有个大本营留存。 进攻人类营地,不是件简单的事,最重要的是师出无名。 林修非常清楚名头的重要性,如果无缘无故地就去攻打其他部落,很有可能会激起众怒,到时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被围剿。 要知道,这十几个部落加起来,聚集一万战士还是不在话下的。 在武器装备都同等水平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光是范那里的两千多战士,也绝对是块难啃的硬骨头,谁知道到时他会怎么想呢 距离自己部落最近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根据亚瑟提供的情报,他们估计有七八百名战士,防御工事建得也不错。 “不如以龙神的名义让他们投降”莫顿总是能想出别人想不到的鬼点子。 但这回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了,亚瑟马上接话说:“这个办法不行,我认识那部落的族长,他谁也不服,而且为人非常小心。上次遇到霸王狗之前,我还叫他派出战士一起扫荡野兽,他却没有回应。” 看来对方是个非常谨慎的人,这种人最不好对付。 林修又问:“有没有可能引他出营寨” 亚瑟闻言马上摇头,答道:“如果没什么大事,他不可能带着那么多战士离开营寨。” 营地的防御工事对付野兽很有效,对付人类更加不在话下。林修还记得上次自己对付外来部落入侵的时候,就是非常轻松地击退了对方,己方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守城的一方有守城专用的武器,攻城方其实也有。 林修认为这次,恐怕要造出更为先进的武装才行。比如攻城车、投石机、云梯这些玩意,都是冷兵器时代的攻城利器,对付小小的营地根本是大材小用。 不过,现在自己需要一个进攻对方的理由。 任何理由,其实都只是借口而已,所以林修没有花费太多的心思去想。直接以联合人类进攻恐龙“岛”为名召唤这个部落的首领,可以猜到结果,他肯定是不会理睬的。 不过这个首领还做了一件很作死的事情,直接导致林修更加没有愧疚感了,他对使者说:“林修是谁,我不认识。” 作为曾经参加人类同盟的他,居然口出鄙视之言,很明显是看不起自己。 林修感觉很没面子,于是马上命令士兵加紧训练,然后便投身到了研制攻城武器的海洋之中。 投石车是利用杠杆原理抛射石弹的大型人力远射兵器,它的出现,是技术的进步也是战争的需要。投石车结构很简单,一根巨大的杠杆,长端是用皮套或是木筐装载的石块,短端系上几十根绳索,当命令下达时,数十人同时拉动绳索,利用杠杆原理将石块抛出。 攻城的主要手段就是云梯,士兵像是蚂蚁般的去爬城墙,虽然只要能爬上去,便能彻底突破敌人的防御,但在此之前却要损失不少的士兵。 后来投石车慢慢地充当了城墙的克星角色,投石车最多的用途是摧毁城墙。 理论上,投石车只要足够大,框架设计得足够牢固,便更能发挥出威力,因为这样作为炮弹的石头也可以选用更大的。 林修要造的就是这种巨型投石车,一方面是要让对方恐惧,一方面是摧毁他们的寨墙。 其实投石车不但能运用在攻城战中,就算在运动战中也能发挥出巨大的威力,当遇上敌人的大部队时,如果将无数石块对准其密集处发射,照样能造成不俗的伤害。 说它是一种专为战争出现的机械,绝对正确。 同时要制造的东西便是云梯和飞爪,这两样装备更是在攻城战中必不可少的,几乎在地球史上的任何一个年代,都有着广泛的运用。 当然,林修不会做那种简易的器械,比如云梯,就完全可以改成云梯车。 梯身主梯以一定角度固定装置在底盘上,在主梯之外,又增设一具活动的上城梯副梯,其顶端装有一对辘轳,登城时可以沿着城墙壁面上下滑动,称之为飞云梯。 云梯的底部则以大木为床,下置几个轮子。由于主梯采用了固定式装置,简化了架梯程序,缩短了架梯时间,而活动的上城梯的设计,则大大降低了云梯在接敌前的高度。 攻城时只需将主梯停靠城下,然后再在主梯上架设上城梯,便可枕城而上,从而减少了敌前架梯的危险和艰难,同时又保证云梯在登城前不过早与城缘接近,免遭守军破坏。 当然,现在这种营寨的高度,一般都不会超过十米,此物造出来,只不过是留作后用而已。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七章 莫顿的思路 至于飞爪,在这个时代就比较好用了,它甚至可以作为一种登山工具来使用。 原始人的攀爬能力非常强悍,事实上他们也做出了一种类似于飞爪的东西,专门用来攀爬高处。林修只是要将其应用到战争之中便行,偷袭夜战皆可。 距离兽潮来犯,还有二十几天的时间,而林修也已经将所有士兵都集合在了新营地进行魔鬼训练。包括自己在内,每天除了晚上陪林妻和看看攻城器械的制作进度,其余时间都和士兵们在一起。 林修认为第一场与人类的战斗将直接关乎到军队的士气,只要首战拿下,后面就可以说是顺水推舟了。不仅如此,在这个世界,以战养战也是很容易的事情,在收纳遗民方面不会有太多的阻碍。 所以,第一战绝对不允许失败 五天后,营地内造出了第一辆投石车,这辆投石车可以将重达两百余斤的巨石抛射出三百米开外,如此成果令林修欣喜若狂。这个距离是非常安全的,完全可以用盾来防御对方弓箭的射击。 接着第一架云梯也被制作出来,林修仅仅是凭着想象制作出的活动云梯,效果不甚理想,幸亏现在还有很长的改进时间。至于飞爪就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了,按照部落现在的生产水平,每天可以做上百个出来。 于是,林修再次召集了众人,进行战前议事。 “营地内现在已经制作出了一部分攻城器械,大家认为什么时候进攻比较好”林修坐在主位上,而左手边是林武,右手边是莫顿,再下面才是亚瑟等人。 这个座次的排序,只要不是傻瓜就能看出,林修暂时还是没有把亚瑟当成自己人的。 不过这段时间亚瑟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越轨的行为,而且还主动把自己营寨内一部分族人接了过来。只是林修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要保留他原来的营地,不然随时都可以将其族人全部收容到新营地里。 亚瑟作为一个参谋,还是很活跃的,听到林修问话,马上答道:“我认为最好是等到这一次的兽潮过去,然后再进攻,这样我们就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其实林修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因为进攻人类营地,根本估计不到要花费多少时间。如果到时战争进入了胶着状态,而兽潮突然来袭,就会捡了西瓜丢了芝麻,两边都没得到好处。 再说,现在的投石车数量还只有三辆,在攻城战中起不到多大作用,如果能等个半月左右,数量就会翻倍,到时效果就会更好。 “我认为,就是要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现在士兵们训练了一段时间,都想试试身手,趁此机会出击,可以很快攻下对方的营地。”林武的意思竟然是要现在就打。 他说的话也不无道理,军队新建,士气高昂,正是打胜仗的必备要素之一。而现在出兵,也暗合了兵贵神速的兵法之道,敌人可能还没有来得及防范,或者还在猜测我们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林修从亚瑟的口中得知,在这个岛屿上,还没有发生过人类的内战,最多是几十个人因为矛盾群殴。 所以自己将要做的,便是像捅马蜂窝一样的事情,到时候消息很快便会传遍各个部落,想收手都收不了的。得知了我们的意图之后,其他部落说不定就会联合起来反抗,或者是干脆分成几派,各自为盟。 “你们两人说的都有道理。”林修认可了两人的意见,却没有作出决定,因为实在是很难选择。 莫顿这个鬼点子最多的人此刻没有说话,而是好像在思考什么重要的事情,林修好奇地点名了:“莫顿,你不说说自己想法” “呃,其实我认为,什么时候攻打那个部落都可以。只要解决了兽潮的事,我们便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莫顿的话有些矛盾,林修一下没听懂,便示意对方继续。 “我的意思是,只要先把兽潮的问题给解决,我们以后想什么时候攻打其他部落都可以。” 原来如此,但是解决兽潮的问题谈何容易,林修苦笑,莫顿这回看来是没有什么好点子了。 “既然知道了恐龙是从死亡森林那里出现的,我们完全可以在那里埋伏,或者是堵住那个地方,这样没有了恐龙的威胁,兽潮就很容易解决了。”莫顿再次语出惊人,将所有人都震住了。 这其实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思路,但偏偏就没有人往这方面想过。 林修一拍自己的脑门,对啊,只要把那个地下通道堵住,恐龙根本就无法进入这个岛屿了,剩下的那些野兽,还不就成了待宰的盘中餐 如此简单方便,自己早就该在发现地下通道的时候,想出这个办法了。即便不能伏击成功,也可以用巨石将通道堵住,恐龙再厉害,也只能在那管道里面叹气了。 “大家认为如何”林修其实已经蠢蠢欲动了,认为此法百分之百能成功,但还是沉住气询问一下众人的意见。 “好办法”林武的回答简洁有力。 亚瑟点点头,激动地说:“这样,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恐龙会来到这个岛屿袭击人类了” 众人一致通过了这个之前没想到的建议,莫顿用他独特的思考方式,为这个岛屿的人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看来自己最近也是忙晕头了,这么简单的办法都没想到,还让莫顿抢了风头林修颇为无语地喝了一口酒,此刻他已经回到了家中,旁边是满脸微笑的林妻。 此事宜早不宜迟,明天就出发,找到范之后,联合他的战士,一起彻底解决后顾之忧。 顺便也可以探探他的口风,看他对这个岛屿混乱的现状有什么看法。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是将他拉到自己这一边,否则就会多出一个强劲的对手。 “明天我要走了。”林修有点惭愧地对着林妻说,本来还准备陪着她直到孩子出生的,谁知情况这么快就有了变化。 “没关系,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林妻一如既往的温柔。 抚摸着她的秀发,林修不禁有些冲动,自己整出来的这些极品药酒,补身体绝对是一流。 但同样也有副作用,就是特别容易上火。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八章 现实很骨感 由于只是想办法堵路口,所以林修只带着两百名战士前往死亡森林,其他士兵继续留在营地内训练备战。 首先,是去工作站看看,造船的进度如何。 在路上,众人遇到了难得一见的阴雨天气,这是林修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三次尝到雨水的滋味。 问及亚瑟,他说自己也好久没有看到下雨了。 这就令林修比较伤脑筋了,上次收集麦种的工作已经差不多完成。如果老是不下雨,对于农作物的生长是非常不利的。 而没有充足的食物,就无法供给一支大军。现在营地里的两千士兵,就是在吃老本,光是捕猎野兽根本就不能满足巨大的食物消耗。 后勤是一个军队实力的保证,以后肯定还会有长线作战,不能保证士兵有吃的,饿着肚子怎么打仗想到这点,林修便是一阵地蛋疼,到哪里去寻找更多的食物呢 “咦,工作站怎么没有几个人”亚瑟的疑问打断了林修思考。 林修朝着工作站的方向望去,果然,工作站只有稀稀拉拉的十几个士兵在站岗,而原本应该帮忙在这照看的范,和他那些族人都不见踪影。 进到工作站里一问,才知道范居然又带着族人乘船往海的那边去了。 这个家伙,自己托付给他的事,居然如此敷衍,看来也不事个值得信任的人。 都已经说好了,到时自己会派人一起,去帮他寻找首领,为何偏偏要那么心急呢。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去到那里也不过是徒增伤亡而已。 大船已经造好了一半,有个形状存在,但内部设施就完全没有开始,林修检查了下没什么问题之后,便留下五十个士兵增强防卫,带着剩下的人进入了死亡森林。 由于上次已经留下了记号,所以只是经历了两场战斗,花费了一天多时间,林修一行人便再次来到了这个地下通道的面前。 林修对此惊叹不已,但无奈上面却没有任何可以辨识的文字和图案,所以也是一头雾水。 真正来到了这里,林修也发现,堵路口说起来简单,但具体要怎么做还得好好想想。 用巨石把这里堵上到时通道门一开,巨石就会掉进去,是否能阻止恐龙上来呢亦或者是在通道附近布下各种陷阱,让恐龙即使能出来,也走不出这个范围。 都不是能百分百保证成功的办法。 这条地下通道肯定是通往海里,然后在恐龙“岛”那边,也有个类似的出口,如此设想,要是能从中段将其破坏,便彻底断了这条路。但现在没有研制出火药,而且通道工程过于庞大,所以想要办成这事,难上加难。 林修的脑海中闪过一个词,伏击 假设聚集一定数量的战士,全部守候在这里,等到通道门打开的时候,便用火攻、水攻等办法,使恐龙无法上到陆地来,便能让它们自然而然地退去。恐龙的身型巨大,通过这个通道只是正好合适,更别说上面还有人干扰,它们只有白白挨打的份。 “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而且我们可以在旁边设下陷阱,即使门开时恐龙已经在下面了,我们也不会有任何危险。”林武将计划进行了改善。 只能这么办了。 但这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事情,林修是想在这附近挖出一圈壕沟,然后在壕沟里布满引火物,到时恐龙出现,便点燃大火,阻止其进攻,然后人类便能站在外围安心地用弓弩射杀它们。 这个通道倒也不大,可能有几百个平米,但要挖一圈壕沟,非得花上十天半月的时间不可。因为这壕沟必须够深,够宽,让恐龙无法越过。 现在距离兽潮来袭,正好也就是十多天的时间了,来不来得及 偏偏这个时候范带着自己的族人离开,林修手下的战士数量不足,无法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 无奈地带着人离开这里,林修觉得自己似乎是白跑了一趟,看来只有等下次兽潮了。 林修没有领着士兵回营地,而是直接出了死亡森林,往工作站的方向而去。这来来回回的路程,都要三四天,确保工作站的安全是头等大事,营地那边倒可以放心。 看着工作站内稀少的士兵,林修很是担心能不能守住下一波的兽潮。 范也许会在这几天回来吧希望不要被恐龙杀了才好。 在林修来到工作站的第三天,范终于带着人回来了,他脸上没有丝毫愧疚之情,还得意地说:“这次我可以肯定,那边是一片大陆” 原来是去探查地形了么林修皮笑肉不笑地答道:“要是这次我的工作站被野兽给袭击了,你得赔我几艘船。” 范这次出海,没有进行登陆活动,而是绕着恐龙“岛”转了很远很远,但始终没有发现其到底有多大,所以他才会肯定那是大陆,而不是岛。所以恐龙岛的称呼可以换成新大陆了,而范也发现了很多更“有趣”的事情。 在那片大陆上,人类部落的数量比这里更多,而且规模更大,最小的部落起码都有两千人以上,甚至他还发现了一个在海边修建营地的族群,竟然有上万人左右这点他是根据上次人类联盟士兵数量推测出来的,所以出入不会太大。 而且新大陆的生存环境比这边更加险恶,那里的野兽几乎时时刻刻在袭击着人类。人类要是想在海边捕鱼,都必须十几个人结伴而行,因为时不时就会从远处冒出几只猛兽。 “这样啊,看起来我也不用过于着急去开发新大陆了。”本来以为那边的资源更加丰富、竞争力也不大,但范的情报却正好相反。 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冒然进军新大陆,甚至都不够野兽塞牙缝的。 林修想通了这点,反而淡定起来,现在首要任务便是想办法把恐龙通道的问题解决。 范听说了林修的来意之后,也非常赞同这么做,并且决定安全度过了这次兽潮便行动。 “范,你是不是打算永远不修建新的营地了”林修试探着询问。 “不知道,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些事。”范的态度非常明确,在没找到自己的首领之前,将就着过。 也就是说,即使自己和其他部落开战了,他也不会加入到其中任何一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种态度让林修有些失望,因为这代表着自己必定有天将和他战场相对,对方是个还算不错的老者,这么做会不会太狠心了 不过,事情的发现往往会出人意料,就在林修备战兽潮的时候,负责守在地下通道附近的探子,却传来了一个消息,地下通道的门提前打开了,而他并没有看见恐龙的身影 天赐良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十九章 失策 林修仔细想了下,现在距离兽潮来袭,应该还有两三天的时间,那么去看看再回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亚瑟和范,都对此事十分关注,认为这种机会绝对不能错过,即使有风险也是值得的。 于是三人便带着五百名战士出发了,并且随身携带了不少箭矢,以免到时发生意外。 这还是林修第一次看到地下通道的真面目,上次也只是在远处看见恐龙一只只地进去。 和想象中的不同,这个地下通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如果恐龙从这里通过,估计还得弯腰才行,通道口的边缘没有梯子,看起来不像是供人类使用的。 朝里面看了看,也没有灯光,黑漆漆一片。 若是此刻将通道口堵住,恐龙就很可能上不来了,但附近没有巨石可供使用。 只要知道了通道的开启时间,这个计划早晚会实现,前提是先把巨石运到这里,然后利用通道开启和恐龙来袭的时间差,迅速将此处堵死。 “如果在这里点火,恐龙也是上不来的吧”范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没错,林修刚才也想到了,虽然没有巨石,但附近的引火物可是一抓一大把,只要将其全部丢进通道之内,二十四小时不停地让其燃烧,到时说不定都能直接熏死来犯的恐龙。 危机就这样在意外中解决了 现在时间宝贵无比,林修等人也不敢再拖下去,于是马上命令战士们开始伐木,收集引火物。 几百人全力开动的效能不可谓不高,不到半天时间,通道的出口处便堆满了杂草、圆木、树枝,在地面上,还准备了很多备用的。 现在林修唯一担心的是,火焰会否点燃下面的不明气体,引起爆炸,而爆炸的力度会有多大。 谁知道这个地下通道是做什么用的,万一是什么化学实验室,军工重地什么的,那里面肯定弥漫着能引爆的气体。 而林修也仅仅是犹豫了几分钟而已,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大不了站远点。 带着范和亚瑟走出百米开外,林修大声命令点火,结果是虚惊一场,通道内没有爆炸情况发生。 火燃起来了,而且势头猛得很,林修估计火焰都能蔓延到里面四五米那么远,这样一来,恐龙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冲过来的。 虽然火焰对于恐龙来说杀伤力不大,但如果被持续灼烧,仍然会造成致命的伤害。现在要做的,便是不停地往里面添加引火物。 要不是附近有许多野兽,完全可以留一些士兵在此,专门负责这个工作,以后就再也不会有兽潮之忧。除了恐龙和那些这个岛屿并没有的凶兽,其他的野兽都翻不了什么风浪。 想守住这里,至少需要两百个战士,而且还得考虑伤亡情况不停地增援。 即使是战士最多的部落,范他也经不起这种消耗。所以这个想法只能流产了,先度过这次兽潮,再按原计划进行。 大火不停地烧了两天,林修终于听到了奇怪的声音。这两天,所有人都在通道旁边生活,虽然很辛苦,但大家都很兴奋。 不过林修还是失策了,因为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即便恐龙无法从通道里出来,但野兽大军照样会集结在一起进攻人类。而按照以往的惯性,野兽们正从四面八方朝这个地方涌来,等待着它们的领袖出现 光是从地面震动的程度,林修便知道来的野兽数量起码上千只这是什么概念,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胜过人类。 没有防御工事的人类,在这么多野兽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跑”林修果断地下了命令,只有趁野兽还没集结完毕,杀出一条血路,否则到时就会被重重包围,必死无疑。 也顾不得再往通道里面加火了,林修看了看,这火势应该还能维持几个小时,希望恐龙会知难而退。 五百人如惊弓之鸟一般朝着工作站的方向狂奔,不用林修解释,谁都知道情势危急无比,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最搞笑的是亚瑟,他刚才正好在上大号,此刻估计还憋着没搞定。 果然到处都有野兽,没有跑多远,众人便遇上了一支由野狼、剑齿虎、熊组成的杂牌部队,数量不多,正好又二十只。 狭路相逢勇者胜,此刻也没有什么战术可言了,冲在最前面的人类战士没有丝毫停滞,脚下还加快了速度,抽出大刀和长矛便迎了上去。这片区域里,人类的数量还是占了优势,上百名战士瞬间便和野兽绞杀在一起,血肉横飞,好不惨烈。 由于没有明确的组织分工,这一轮交锋,人类战士竟然死了三个之多,而野兽虽然受伤,却没有丧失战斗力。 第二轮交锋又在沉默中开始,这回人类战士已经找到了各自的目标,勇猛的冲击让野兽再也施展不开,竟然活活地被刺死、踩死十几只。剩下的几只野兽见情势不对,带着受伤的身躯准备逃跑,不过还是被弓箭手及时射杀。 然而人类没有得到喘息的机会,刚想继续前进,几只巨型蜥蜴又从丛林中钻了出来。这些蜥蜴比林修第一次见到的还要打,个个身长在十米以上,就像是变异了似的。 蜥蜴并不是一种好对付的野兽,林修觉得它们甚至比剑齿虎还要可怕,那长长的尾巴就是最好的攻击武器,而且坚硬无比,普通的铜制武器竟然奈何不了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长达三四米的蜥蜴尾每次舞动,都能扫翻几个人类战士,而它们灵活的走位,却让人类无法准确刺中其他部位。 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个年轻的小战士,竟然不顾危险,飞身抱住了一只蜥蜴,拿起短刀在它头上猛扎,顿时巨蜥血肉模糊,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不甘地死去。 见这种方法有效,战士们有样学样,纷纷悍不畏死地朝蜥蜴扑去,真的起到了奇效。 巨蜥本来还想张开血盆大口迎接这些从天而降的食物,谁知它却没有想到自己的嘴巴根本装不下这么多人,刚刚接触到一人,便被另一人制住了行动。 付出了十几人重伤的代价后,终于解决了这些巨蜥。 可危险却一波接着一波,没有跑上一百米,林修等人又遇到了蛇群 “难道是天要亡我”林修心底悲呼。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章 逃出生天 虽然没有看到巨蟒出现,但这密密麻麻的蛇群却更加恐怖,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有蛇蹿到你的脚上咬几口。 加上原始人几乎没有厚衣遮身,危险就更大了。 火焰是对付这些蛇的最好办法,不过尽管如此,仍然有人类战士不停地死去,原因是蛇的数量太多,连站在后方的林修都觉得后背发凉。 燃起了一堆大火,众人只能改道而行,以避开这些可怕的冷血动物。 但无论是哪个方向,都隐约可以看到兽群的身影,可以说现在在死亡森林中,没有地方是安全的 当再一次遇到十几头猛虎时,林修已经加入了搏杀之中,训练了这么久,正需要实战经验。林修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成长很快,居然比起普通的原始人也不逞多让。 虽然还没有达到能单挑一头猛虎的程度,但也不至于毫无反抗之力,总的来说是五五开。 这个结果让林修兴奋不已,于是别开始协同战士共同猎杀野兽。 因为自己的这次失算,居然陷入了如此危险的境地,林修真想抽自己几个耳光,但现在想那些已经没用了,唯一要做的便是杀出一条血路。 连续的战斗,让人类没有休整的机会,前进的速度极慢,也不知是从哪冒出如此多的野兽,根本杀之不尽,死了一批又来一批。即便平时在死亡森林中,也没有看到它们的老巢,但只要兽潮时间一到,便会凭空出现无数兽军。 五百余战士已经死了几十个,还有不少重伤不能继续战斗的,但部队前进的脚步可不会因此而停下,这种时候走不了路,只能自认倒霉。 林修这时居然冒出了侥幸的念头,这些战士基本上都是范的族人,而自己的士兵大多在工作站中,所以损失最大的居然是他。 范当然也是很清楚这个事实的,所以他脸上始终带着愤怒,如果不是因为年纪太大,估计也要投身到战场之中了。 野兽的数量似乎是无限的,而战士们的体力却是有限的,在一边战斗一边撤退的过程中,大家都已经累了,而距离死亡森林的边缘,起码还有一半。 林修估摸着兽群集合也该完毕了,只要再坚持几个小时,便能安全地走出死亡森林。 “快到了,加油”林修很累,但却发现范比自己更难受,毕竟是老人家。 “看来,我要死在这里了。”范说话都有些没力,虚弱得不行,他虽然没参加战斗,但也要时不时躲避野兽的攻击。 亚瑟这时很仗义地一把扶住了范,问道:“要不要我背你”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尊老爱幼的美德,范也没有客气,慢慢地爬上了亚瑟的后背。 终于,在损失了将近一百五十名战士之后,众人便发现,四周似乎已经没有野兽了。这意味着野兽已经全部聚集到了地下通道附近,而那边是什么情况谁也无法得知。 逃出生天的感觉真好,林修也负伤了,在对付一头足有成人肩膀那么高的狮子时,不小心被爪子抓伤了手臂,现在还疼得厉害。幸亏旁边的同伴迅速将其杀死,否则这条手臂都难以保全。 靠在大树下休息了一会儿,林修决定继续赶路,这个可怕的森林,自己是一刻也不想多待了。 又星夜兼程地走了一天,众人才算安全地回到了工作站。 问过守卫的士兵,得知兽群没有袭击这里,可能经过上次的教训,它们已经知道了这根骨头非常难啃吧。 “也不知道那火能挡住恐龙吗”亚瑟一边啃着兽肉,一边闲聊。 林修身心俱疲,坐在火堆边不想动弹,随口答道:“能不能挡住我们都没办法了,等兽潮过去,我们要想出新的办法。” 原有的计划已经行不通了,除非能召集大量战士守在通道附近,否则还是会被恐龙和兽群夹攻。 其实林修想出了一条毒计,就是直接将整个死亡森林给烧了然后在地下通道附近建立要塞,专门对付恐龙。 这样不但兽群无栖身之所,也能在第一时间扼制恐龙的进攻。 关于野兽数量为何会在兽潮来临之时暴增,目前仍然是未解之谜,所以林修认为,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有着不为人知的巢穴,那里正不停地繁殖出野兽。 如此一来,烧掉死亡森林,便成了彻底消灭野兽的绝佳办法。 “烧掉森林听起来好像不错,但肯定要花很长的时间。”亚瑟不同意也不反对。 “那我们的食物从哪来现在战士们吃的,大部分都是野兽肉。”范在一旁也插话了。 没错,死亡森林的存在,提供了大量供这个岛屿人类所生存的必须物资,食物。 虽然在岛屿上,还有很多密林、山谷,那里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可以吃,但数量比起这里简直是九牛一毛。 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合理性。 死亡森林虽然严重威胁着人类部落的安全,但同时也是这个岛屿必不可少的食物储备库。要是把这里的野兽屠杀殆尽,那么很可能人类部落将面临食物匮乏的局面。 到时不用林修带头,人类就要开始内战了,为了抢夺地盘、资源。 但林修决心已下,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难题,谈何进军新大陆大不了到时留几个兽巢让它们能继续作为食物存在。 第二天,林修便开始了这个伟大的计划,烧掉死亡森林 其实,要想在森林中引起一场大火容易,但要完全烧毁却是必须有规划的。有些树木不易引燃,有些地方树木分散,还有一些石头会阻碍火势。 但这个活,绝对比与野兽战斗轻松得多,所以战士们不会多辛苦。 范本来是不赞成这个点子的,但又不好当面与林修翻脸,所以只能默许了,连林修调动他的族人也是装作没有看见。 因为范还指望着林修能帮忙寻找自己的首领,在见识到了新大陆的真面目之后,他当然清楚地知道,凭自己那点人手,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林修不介意和范联盟,这也是最好的结果,虽然过程中经历了一些不顺,但总的来说,对自己的统一大计没有什么影响。 经过大撤退事件后,林修的心也淡定了不少,凡事只能循序渐进,不可心急,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要是自己在撤退的过程中死掉,什么都成了妄想。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一章 意外之事 有些事情不仔细看,果真是发现不了的。 在烧森林的过程中,林修就经常看见野兽的幼崽逃窜,而在往时,自己一只都没有见过。 果然野兽是在死亡森林中有着无数的巢穴,而且繁衍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才会有一种杀也杀不完的错觉。在驯服牛羊马的过程中,林修也了解一点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比如说羊的幼崽,只需要两三个月便能长成自己的母亲那么高大,而再过两三月就可以繁殖下一代。所以如果养一千只羊,不到半年的时间便能变成一万只,速度非常快。本来按照这种速度,只需要靠养殖家畜便能满足人类对于食物的需求,可这个世界人类消耗食物的速度同样可怕。 这个世界上的人,比地球上更加强壮、敏捷,繁衍速度更快。这里面有着基因的作用,但同样离不开营养的供给。 像林武这样的猛男,一天吃十斤肉只是刚好填饱肚子而已。如果他愿意,甚至能把这个数量翻倍,再加上时不时吃点水果,他每天消耗的食物数量惊人无比。 可能这属于某种科学反应链,但林修并非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似懂非懂,靠的是猜测。 一只羊最多也就是七八十斤,一百斤算很重了,但只够成年人三四天的口粮。所以即使家畜的繁衍速度再快个十倍,也是不够吃的。 用小麦来制成主食,再配以肉类、蔬菜,这才有可能解决未来不久必然出现的食物危机。 人类向来是破坏大自然的能手,更别说是有意而为之了,仅仅三天时间,林修便焚烧了将近上万平米的森林,这相当于死亡森林百分之一左右的面积,期间毁掉兽巢无数。 这个时候,兽潮攻击终于结束了。 突然失去了这么一大片地盘,死亡森林里野兽的密集程度顿时翻了一番,现在战士想再放火烧林,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野兽并不笨,似乎已经知道人类正在毁坏它们的家园,所以一旦有人类靠近,便会主动发起攻击。 但这种攻击没有形成规模,所以对战士造成的伤害有限,只要点燃了大火,兽群便只能继续退入森林中;就这样,野兽的生活空间一点点被压榨,甚至最后会挤在一堆也说不定。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兽群所形成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从最先的几只,变成十几只,几十只,它们在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 林修当然不会眼看着计划暂停,便派出了专门的护卫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驱逐野兽,好让同伴能顺利点火。 又是一晃眼,十天过去。死亡森林被焚烧的面积达到了百分之三左右,此时,林修建立的工作站,已经可以和范的造船点遥相呼应,这附近的树木全部化成了灰烬。 大火仍然在不停地燃烧,呛鼻的浓烟每分每秒不停地飘向天空,野兽们也许是意识到不能再让人类为所欲为,居然开始反攻了。 大批大批的野兽集结在一起,首先对范的造船点发动了进攻,以为他这里没有任何防御工事,而且完全暴露在海滩智商,所以成了野兽的首选目标。 由于之前没有预料到这个情况,造船点只有少量的战士在守卫,范的大部队都驻扎在工作站这边帮忙。 这次袭击让范损失巨大,五艘即将造好的大船被愤怒的野兽弄成了一堆木屑和渣渣,驻守在这里的工人、战士也因此壮烈牺牲,只剩下十几个活口逃到工作站报信。 林修有些惭愧,自己已经两次在不知不觉中害得范造成损失,这对范的部落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 由于范的部落里几乎没有几个女人和孩子,所以战士是死一个就少一个,在短时间内很难得到补充。战士数量减少,战斗力自然就随之降低,它们寻找昔日首领的目标,就越来越遥不可及。 范在这个时刻表现出了难得的冷静,只是命令战士们加快烧毁森林的速度,其他什么都没说。 工作站的情况就是如此,而营地那边,探子也带回来了消息。在上次的兽潮中,他们虽然遭受了攻击,但强度不大,野兽只是试探性地进攻了一下,发现伤亡惨重,便转移了目标。 而恐龙还是出现了,但数量不多,总共才十几头。 这说明当时在通道下面烧的大火起到了一定作用,而能跑出去的恐龙,估计是特别强悍的那种。 另外,探子还传回来了一个值得深究的消息,就是有两个小部落发生了冲突。 冲突是因为兽潮引起的,这两个小部落都属于没有很好的防御工事,一旦来犯的野兽数量太多,就必须逃跑以避风头的那种。营地内战士大概各有四五百这样,加上老幼妇孺,都是一千人上下。 非常幸运的,由于林修搞出来那事,所以他们在这回兽潮中没有看见太多的野兽,于是便奋勇抵抗,甚至一度出了营地追杀。 恰巧,两个营地离得非常近,也就是几百米的距离,以前还经常互相施以援手。 但这次却因为战后野兽尸体的分配,两个首领出现了矛盾。他们都没有养殖技术,所需食物基本上靠每月一次的兽潮,以及平时捕到有限的猎物,所以这些野兽的尸体,是食物主要的来源。 这次野兽大军大败,留下的尸体数量比平时多了一倍,谁分得多,谁分得少,便让两个首领足足吵了三四天。 在谈判中,又因为各自战士谁也不服谁,直接发生了群殴事件,所以两个部落现在彻底翻脸了,甚至准备刀兵相向 “这是一个机会。”亚瑟听完了这个消息之后,发表自己的意见。 林修点点头,说:“没错。” 现在岛屿上这么平静,人类部落除了应对每月的兽潮,便无所事事,绝对不是林修想看到的局面。 而这两个部落突然有了矛盾,却正好可以拿来作文章。只要适当地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点燃那根导火索,坐山观虎斗便是指日可待之事。 自己不仅要坐山观虎斗,还要将这摊浑水搅得更浑,林修阴险地笑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二章 挑拨离间(上) 回到新营地看了看林妻,她的肚子已经很大,马丁说可能还有半个月左右,孩子就会降生,真是喜上加喜。但是男是女还不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如此先进的医学水平。 于是林修马不停蹄地赶往那两个正在闹矛盾的部落,准备把挑拨离间的事情搞定,然后再好好陪林妻产子。 这两个部落果然如探子所说的那样,离得非常近,而且不懂得利用地势来修建营地,难怪深受兽潮之苦。再看营地之内,毫无生气,每个人都只是为活着而活着,如同行尸走肉。 可惜,自己的营地离这里有点远,否则林修自信只要派出一千人左右,便能同时兼并了他们。 这路途中间隔着的,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人,大胡子列农。由于是赶时间,林修没有去他那里了解情况,不过从外部的防御工事来看,他在这方面是用了心的。 林修一行人从那里打马而过,马上就被其哨兵发现,大胡子还特意出来询问,自己是要去哪里。 对此林修只能笑呵呵地说,随便逛逛。 不过,这个小插曲让林修有点担心,到时矛盾挑起来了,大胡子会不会先下手为强呢那家伙可是出了名的“厚道”,估计不会放过这种机会,势必要来“居中调停”的。 帮别人做嫁衣,可不是自己的风格,林修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赌上一把 到了目的地之后,林修便马上命令莫顿:“把士兵全部调过来,绕开大胡子的营地,速度要快” “难道你准备强攻”莫顿有些不解。 “不是,我怕到时来不及,快去吧。” 莫顿领命而走,林修这才装出一副笑脸,迎上了这个部落的首领。 对方似乎对自己很有好感,见面就说:“亲爱的朋友,欢迎你来我的部落做客。” “哈哈,最近没有什么事,便到处逛逛,好久不见”林修其实对这个首领没有什么印象,上次人类联盟时,他真的在吗 不过看到对方这么热情,林修也必须要装装样子,两人勾肩搭背的就进了营地。 首领叫汉克,从他的一言一行来看,是个真正的厚道人,虽然两个部落之间没有什么往来。但他待客绝对是极其周到的,光是桌面上的肉食,就摆了七八种之多,美酒更是不在话下。 值得一提的是,林修发现他们也在用自己部落生产的容器、桌椅,看来商队的作用不可忽视啊 “听说这些东西,都是你做出来的了不起啊”汉克见林修盯着这些物事,便恭维道。 “呵呵,过奖,只是无聊的时候,乱做的。” 汉克的酒量很好,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整天不务正业,只想着吃喝玩乐,敬酒的礼节他已经无师自通,一杯接着一杯地叫林修喝。 酒过三巡,汉克又做出了一个令林修惊讶不已的举动。他竟然叫来了美女陪酒,说是这样喝得更加尽兴 喂,这可是昏君必备技能啊林修暗自吐槽,看来每个文明的发展路线都不一样,吃喝玩乐未必不是一种文化。 这两个美女长得都不错,肯定是从部落里精心挑选出来的,比起林妻也丝毫不差。而且她们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对于勾引男人很有水平。 林修此时喝得有些醉意,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搂着美女上下其手,先享受了再说。 “我的朋友,这样喝酒是不是更加开心”汉克得意洋洋,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引以为傲。 “不错不错。” “哈哈,那就好。我的朋友,你这次来只是玩耍吗”汉克终于问到了重点,不至于太过昏庸。 放开怀中的美女,林修整理下思路,便答道:“其实,我是听说你和附近的部落有些矛盾,所以过来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汉克闻言,立马就拉下了脸,显然对此事还是耿耿于怀,噼里啪啦地就说了一大通。内容无非是在食物分配上两家有不同看法,甚至导致手下的士兵都打了起来,现在已经彻底翻脸了。 这和自己从探子那里得到的消息一模一样,林修想了想,又说:“你和他以前就是朋友吗” “说不上朋友,不过以前倒是经常一起战斗。这个家伙,向来喜欢占便宜,不过以前我都忍了,这次野兽肉那么多,竟然还想拿那么多”汉克一边说一边喝,还重重地揉捏着旁边的女人。 “哎呀,这真是太过分了”林修马上附和。 “不说那些了,继续喝酒” 这一场酒宴,持续了四五个小时,汉克似乎还意犹未尽,不过在最后散场的时候,他说了句颇有深意的话,希望自己能帮他教训那个家伙。 林修自然是满口答应,并说第二天就去。 是夜,林修拒绝了汉克的好意,没有和那美女发生什么事。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在这种伦理关系混乱的世界,就算她再漂亮也不能乱来,万一染上个什么病,有眼泪都不懂往哪流。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林修醒来后苦笑,花天酒地的生活还真是容易让人堕落。这不,屋子外面的卫兵,说汉克已经准备好了酒宴,邀自己继续去开心呢 见到汉克,林修便马上推辞说:“亲爱的朋友,你忘记了我昨天答应过你,今天要去找他麻烦吗酒是不能再喝了,我怕到时会耽误你的大事。” “真是谢谢你,那就等你办好事情后,我再和你一起开心。” 林修也没有说自己会如何教训对方,只是说先去他们营地看看,汉克不疑有他。 带着人离开汉克的营地,林修只用了两三分钟,便到了另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比起汉克那里就更加寒酸,族人都无精打采面黄肌瘦,似乎很久没有吃饱过了。 而这个部落的情况,就和探子说的有些不同了,他们这里显然不止有一千人,并且是以老幼妇孺为多,战士寥寥可数,难道是有什么变故 在门口等了很久,林修才见到了他们的首领。 这个人,林修倒是有点印象,上次与恐龙战斗,他的族人死伤不少。 “林修”对方认得自己,但他没有表现出像汉克那样的热情。 “我的朋友,好久不见。”林修还是那句老话,心里已经在琢磨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三章 挑拨离间(下) 两个部落都很穷,但拉曼部落的穷,体现在每一个人身上,包括他自己。 拉曼,年龄应该和亚瑟差不多,不过却少了点气质。终究是因为没有实力,腰杆挺不起来,林修注意到部落里很多战士,竟然还使用着石矛这种落后的武器。 “请”拉曼的屋子里连一张椅子也没有,桌子倒是有张,不过是用石头做的。 自己的商队既然来到了这边,肯定没有忘记拜访拉曼,但至于为什么这个首领的屋子内都如此简陋,真是值得深思。 落后不是错,但如果不思进取,就绝对是自己有问题了。拉曼看起来并不像是那种昏君,至少比汉克更有作为首领的责任感。 因为刚刚在迎接自己的时候,林修便亲眼看到拉曼对无精打采的卫兵一顿呵斥。换做是汉克,绝对不会在意这种小细节,说不定还会拉上卫兵一起来喝酒。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没有大鱼大肉,拉曼就开门见山地说起了正事。 不过林修也不在乎那些,于是便直说:“听说你和汉克有一点矛盾,所以我来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和汉克差不多,谈到这个事,拉曼也非常气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说的方向稍微不同,汉克是在抱怨自己分到的兽肉少,而拉曼是在抱怨对方不讲义气。 根据拉曼所说,自己和汉克其实是盟友关系,如果谁的部落遇到危机,对方必须全力帮助。比如说兽潮来袭,比如说食物紧缺。 拉曼说自己每一次都履行了盟约,但汉克却不是这样,他经常会用借口来推脱对自己的帮助。 所以,拉曼因为讲义气,越混越差,而汉克却因为大占便宜,越混越好。 这次的兽肉分配,其实拉曼也没有多要,不过汉克却以自己出动的战士更多为理由,强行拿走了大部分食物,所以拉曼的族人不服,才导致了纠纷。 听到两个截然不同的说法,林修纳闷了,到底是谁的错呢 从所见所闻来看,当然拉曼的话更有信服力,但也不能保证他没说谎。而汉克虽然昏庸,但人品貌似真不错,和他在一起还是相处蛮愉快的。 不过无论如何,自己的最终目的,是要兼并这两个部落,而不是真的来当什么公道人 “其实来这里之前,我去过汉克的部落。”林修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对方的反应。 “我知道,一定在那里喝得大醉吧”拉曼颇为不屑地答道。 林修急忙解释:“因为之前没有听你说过自己的情况,所以我居然还以为是你的错呢,真是对不起” 林修觉得自己的演技在这个世界,绝对算得上是影帝级别,不好好利用真是浪费。 “没事,反正我也习惯了。”拉曼的话,让人觉得他似乎已经想通了。 这可不行,如果不能激化你们的矛盾,老子算是白来了林修故意叹了一口气,又摇摇头,作无奈状。 “可是,汉克似乎想攻打你的部落呢”林修说的是实话,汉克确有此意,但他只是没有这个勇气。 “什么居然想来和我打仗”拉曼闻言,彻底暴怒了,那样子似乎是要随时带上武器去和对方硬拼。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只要激怒了其中一方,那么战事就会顺理成章地掀起,到时自己只需浑水摸鱼即可。林修不由为自己的机智震惊,虽然上辈子只是个翻译,没想到也有阴谋家的头脑,这算不算是一种隐藏天赋呢 “拉曼,冷静,我想汉克可能还在准备当中,不会这么快就打过来。”林修又假心假意地补充了一句。 拉曼冷哼:“要是等到他准备好,我就没有胜利的希望了不行,我必须先动手” 事情比林修想象中的还要顺利,因为拉曼的性格很急,而且在这起纠纷中,他认为自己吃了亏还得挨打,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且,拉曼此次起兵,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 从他的话里,林修了解到,营地里已经没有足够的食物分发,而战士们多在上次的兽潮中受伤,无法进行有效的捕猎。妇女们采集的水果,也是有限,除了自己吃也没有多余可上交。 真是可怜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拉曼落到这个地步,便是因为优柔寡断,太过信赖别人 拉曼也是气昏了头,竟然没有注意到林修悄悄带着人离开,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两支人马很快就在部落中间的空地摆好了阵势,汉克和拉曼开始互相对骂,数落对方的不是。这两人不愧是曾经的盟友,竟然有着同样的特点,就是特别像长舌妇,从中午骂到晚上,居然一点都不累。 而林修正躲在远处,欣赏着他们的表演,并寻找时机,一举将两方人马全歼。 莫顿还没有带着战士过来,而且起码还得等一天左右的时间,但林修已经从最开始的看戏,变成了不耐烦,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待着吧 于是,等到深夜,双方都收了兵,林修后者脸皮又回到了汉克的营地。 “真是气死我了,本来想和他说道理,谁知他直接把我赶了出来,还说要马上攻打你。亲爱的朋友,请原谅我没有办好这件事。”林修见到汉克就是一顿忽悠,反正这大半天他们俩都只顾着骂人,完全没有提及到自己。 “我的朋友,这不能怪你,他就是这样一个没有礼节的人。”汉克完全没有怀疑,拉着林修又要喝酒吃肉。 这算是有地方落脚了,林修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只等到时莫顿带着士兵过来,便可以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汉克和拉曼虽然现在还在耍嘴皮子,没有真正的动手,不过只需要一点点小意外来推动下。 “我的朋友,如果真的打起来,你会帮忙吗”汉克已经在询问这个问题了。 林修故作深沉,思考了一下才回答:“朋友,我当然愿意帮助你,不过就怕别人会说我的坏话。” “这点你不用担心,我和列农也是很好的朋友,今天我已经叫人把事情告诉了他。他也很愿意帮忙,到时我们三人联手,就可以消灭可恶的拉曼了。” “以后这个地方,没有别的部落存在,还有谁会说你的坏话” 汉克的这番话让林修大惊,自己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对方居然和大胡子有交情,要是让他参与进来,不说事情会变得更加复杂,连战利品都分不到多少。 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大胡子这个家伙,到底是有多幸运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四章 计划有变 当大胡子带着人出现在林修面前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深夜,这一天,由于林修的劝说,汉克和拉曼都没有冲动,而是继续对骂。 林修在等着自己的人马,同时也在思考如何能在这次战争中最大程度地获取利益。 物资什么的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被灭亡部落剩下的遗民,这才是宝贵的财产。但现在多了一个大胡子,事情就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了。 本来自己是准备先让汉克和拉曼拼个你死我活,然后坐收渔人之利,一举把他们全部消灭,可现在大胡子明显是要帮助汉克的,他怎么可能对自己的行为无动于衷 除非,他也抱着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林修决定找大胡子谈谈,看是否有合作的机会。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朋友”列农笑眯眯地给了林修一个熊抱。 “哈哈,没想到你也来了”林修则是看着对方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句话。 列农闻言马上变得严肃起来,用带着正义感的语气说:“那当然,汉克是我最好的盟友,我是绝对不允许看到他受欺负的。” “那万一是汉克有错呢”此时汉克不在旁边,林修正是借此机会来探列农的口风。 “我的朋友,是不会有错的” 虚伪,加蛮不讲理,林修认为对方很难搞。 大胡子的到来,让汉克的底气更足了,在酒宴上,他已经在谋划如何进攻拉曼的营地。 现在的战力对比,拉曼那边仅有四百多战士,而且其中差不多有一半是受了伤的。而大胡子带了七百人过来,加上汉克自己的五百人,可谓是胜券在握。 拉曼的冲动性格,已经注定了他不会死守营地,真的打起来,他绝对会带着战士与汉克正面厮杀,这就更加没有了优势。 无论怎么看,拉曼都输定了。 “林修,你在想什么”汉克一边幻想着夺取拉曼营地后将如何威风,一边大口喝着酒,却突然看到林修沉默不语,于是便开口询问。 大胡子也将目光投了过来。 林修意识到自己失态,急忙掩饰:“呵呵,我只是在想我的战士什么时候会到,到时就可以帮忙了。” “哦原来林修你和汉克也是这么好的朋友吗”大胡子之言明显就是在说,你无缘无故地带着士兵过来,凭着那微不足道的交情,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 这个贱人林修脑袋一热,心想干脆到时也不用讲什么仁义了,直接来个釜底抽薪,从后方攻击大胡子和汉克,再把拉曼给搞定,省得那么麻烦。 仔细一想,这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至少大胡子和汉克,都不会料到自己会这么做,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来捞点好处而已。 否则,他们就不会和自己在这里喝酒了。 大胡子的到来,其实也是在自己预料之中,只是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而已,既然迟早都会有一战,那不如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酒宴进行到一半,林修便推脱自己身体不舒服,提前离席了。莫顿很有可能明天便会带着士兵到达这里,而汉克他们也是想明天发起攻击,所以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而大胡子和汉克自然也没有多想,继续喝着酒。 莫顿比林修想象中来得更早,在半夜时分,随身侍卫叫醒了林修,说是莫顿已经带着战士来到了营地之外,已经叫人来通知了。 看了看天色,估计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林修笑了。 出现了这么多意外,没想到最后老天还是帮了自己的忙,大胡子和汉克喝得那么醉,现在应该正在熟睡吧,这岂不是偷袭的最佳时机 果然是昏君一个汉克的营地里,守夜士兵也睡得东倒西歪,完全没有一丝警惕性,所以刚才莫顿派人进来通知,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人。 “我把人和武器都带来了。”莫顿领着士兵们站在一片密林之中,林武正在安排扎营的事务。 武器林修仔细一看,才发现,莫顿竟然还推来了五架投石车,这真是意外之喜 “不用扎营了准备打仗”林修制止了林武的行动。 林武不解地问:“现在就打” “对,来了多少士兵” “整整一千人,除了留下必要的防守人员,全部都来了。” 一千士兵,足够了林修认为对付这帮乌合之众,有五百人就可以策划一次完美的偷袭了,现在人数是两倍,不成功才怪。 在得知进攻的是人类营地后,这些原始人战士不但没有抗拒之情,反而显得很兴奋 问过莫顿才知道,这代表着如果战争胜利,他们就能得到更多食物、女人虽然军规里明确规定不能滥杀无辜,和欺负弱小,但长久以来养成的心性很难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荣耀的象征,能证明自己的武力更强,在原始社会里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人类内部的厮杀,也不是稀罕事,一些大部落的首领,便经常去兼并那些游猎的族群。所以战士们绝对不会认为这是多么不道德的事,反而觉得很刺激。 倒是自己多虑了,林修看到大家准备就绪,便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林武带着战士迅速地冲出了树林,朝着汉克的营地进发,尽管笨重的投石车在地面移动造成的声响很大,但对方却没有丝毫察觉。 在汉克营地前大约一百五十米的位置,投石车准备就绪,而林武带着人正继续前进,他们要潜入营地之中。 五分钟之后,投石车作为一种超时代的攻城武器,终于闪亮登场了。 一颗足有三百斤重的巨石划过夜空,准确无误地命中了箭楼,这座箭楼也是汉克唯一的眼睛,没有了它,汉克甚至不会知道外面来了多少敌人。 “砰”的一声巨响,箭楼顿时变得摇摇欲坠,而巨响也同时惊动了巡夜的士兵,战斗正式打响了 没有等到他们有反应的机会,一轮火箭齐射便点亮了整个营地,林武早就已经准备好,所以这两波攻势衔接得流畅无比。 火箭落在汉克的营地之中,马上燃起了大火,他们所用的建筑材料,几乎大部分都是树木,虽然住起来舒服,但此刻却成了致命伤。 林修站在投石车旁边看着这一切,感慨万分,自己终于走出了这一步,称霸岛屿的第一步。 虽然和自己计划的有点不同,但那无所谓,重要的是结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五章 夜袭 林修现在的行为无异于倒戈,所以汉克被自己的卫兵从睡梦中叫醒后,还大骂了一声:“你是不是看错了怎么可能” 但熊熊大火和不断飞来的巨石如此真切,就不由得汉克继续发牢骚了。 大胡子虽然比汉克更加机警,提前醒来了几分钟,可也无济于事,此刻营地已经被火焰包围,而且四面八方还不断地冲来敌人,根本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 林武带着士兵已经冲进了营地之中,专杀那些还没来得及拿起武器的守军,此刻营地内虽然乱成一团,但却很容易分清敌我,那些四处逃窜毫无战意的便是敌人,而斗志昂扬大声呐喊的就是自己人。 本来双方的战斗力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林修的士兵天天都进行着严苛的训练,并且绝对能保证营养,上战场杀敌,就是他们的工作而汉克和大胡子的士兵,只是为了生存而战,如果能逃跑,何必去拼命 这么一想对比,高下立判。 即便汉克和大胡子怒吼着让战士迎敌,可真正听话的却没有几个,除了那些亲卫,几乎都在想着怎么逃离这人间地狱。 “首领,快看”莫顿突然提醒站在一旁悠哉悠哉的林修。 “什么啊” 林修顺着莫顿手指的方向一看,这才发现,拉曼竟然在这个时候带着士兵出营了他想干什么,浑水摸鱼么 这么大的动静,拉曼想不注意到都难,林修意识到自己又范了一个错误,当下不顾危险,翻身上了一匹马,便往拉曼那边疾驰而去。后面的卫兵见到首领以身犯险,自然也是紧张地跟了上去。 幸好,拉曼只是在犹豫。 和汉克对骂了一天,拉曼也很累,所以晚上破天荒地喝了几杯酒,谁知半夜却听到喊杀声,仔细一看才发现汉克的营地里火光冲天,而他营寨门口却有几个古怪的东西,不停地发射着巨石。 汉克还有别的仇家 拉曼想都没想,便带着战士们出了营,但等到集结完毕,他又犹豫了,自己这样胡乱参合,会不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呢 “林修”正当拉曼犹豫不定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前天突然无故消失的林修吗他怎么会在这里,难道 没错了,林修正带着人攻打汉克的营地 这么一想,拉曼顿时兴奋起来,有了林修的帮助,战胜汉克只不过是分分钟的问题,于是也热情地迎了上来。 林修见到拉曼笑眯眯的,松了口气,马上大声说道:“拉曼,不要带人过去” “为什么你不是在攻打汉克的营地吗有了我的战士帮忙,只会让战斗更快结束。”拉曼万万没想到林修是来劝自己不要参与的,顿时就疑惑了。 “没错,我是在攻打汉克的营地,但现在里面非常混乱,我怕你的战士进去之后,会造成误伤。” 林修想出的这个借口确实让人无法反驳,特别是对于完全搞不清状况的拉曼。 拉曼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不过他又问:“你为什么会突然想攻打汉克的营寨” 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不过林修还是厚着脸皮说:“我可不想看到你被欺负,所以决定帮忙。亲爱的朋友,我不是前天见到你就这么说过吗,难道你已经忘记了。” 战争仍在继续,林武带着士兵如同死神的使者,无情地收割着敌人的生命。那些只会哭喊而没有战斗力的老弱妇孺,已经自动被过滤,因为军规里有关于残杀无辜的惩罚,那就是三天不准吃饭,并且棒打一百 而有惩罚,必然就有奖赏 普通的士兵,如果在战场上杀死超过五人,便可加工资军官加工资的途径更加简单,只要自己的部下足够勇猛,杀敌够多即可。不用担心自己的功劳会无从认领,因为部队里有专门的统计人员,会在战后对功劳进行评定。 这样的奖惩方式,只会让士兵更有动力,所以在战场上就更加勇猛。 汉克和大胡子的士兵,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敌人,他们进退有序,极为注重协同作战,常常是五人一组,或者几十人一群,想要找到落单的敌人,纯属痴人说梦。 就算好不容易冲散了他们的团队,也会惊讶地发现,这些家伙单对单的战斗力异常可怕,甚至可以媲美一些猛兽 营地内血肉横飞,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能看到有人在厮杀,残肢断臂更是如同小草一样常见;营地内的房屋全部都被火焰点燃,而且天空中时不时还会降下巨石,将人砸成肉泥。 投石机由于隔得很远,进行的是无差别攻击,所以难免会伤到自己人,但莫顿却没有命令他们停止,因为投石机代表的是威慑力 “完了,完了”汉克发出悲鸣,眼看自己的营地就要被毁于一旦,却没有任何办法挽回,现在简直逃也不是,不逃也不是。 更加令人愤怒的是,连是谁在攻打自己,都不知道 大胡子突然从一旁闪了过来,大吼道:“你自己想办法吧,我先走了” “我亲爱的朋友,难道你不帮忙了吗”汉克见这个援军也要离开,最后的希望也烟消云散。 “我可不想和林修硬碰硬”大胡子丢下这句话,便带着自己的人往某个方向杀了过去。 林修是林修在攻打我的营地汉克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家伙今晚不是还在和自己一起喝酒吗大胡子肯定是猜错了吧,林修现在肯定还在咦,怎么没有看见他 汉克双脚一软,果然,是林修在攻打自己,可恶,他竟然帮助了那个拉曼 战场上可没有时间让汉克思考这些事情,就在他愣神的这会儿,一个凶神恶煞的人,正带着无数士兵,往这边冲了过来。 此人,正是林武 林武觉得,眼前这个脖子上挂满了珠宝的家伙,肯定是部落首领,没见他周围还有卫兵在保护么如果能杀了他,一定会被神使赞赏的吧 “你是什么人”汉克惊惧地看着自己的卫兵一个个被杀,毫无招架之力,顿时也没了逃跑的心思。 今天,就是自己的死期。 汉克只想知道这个答案,也不会死不瞑目了。 不过,林武似乎没有听见对方的话,只是嘿嘿一笑,便举起大刀砍下了他的头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六章 生了个白种人 “什么大胡子跑了”林修坐在汉克的屋子里,正洋洋得意,却不想得到了这么个坏消息。 此次夜袭无疑是非常成功的,不仅成功地消灭了汉克,而俘获他两百多士兵;老弱妇孺的数量也不少,估计在五六百人左右,营地内物资没统计,但绝对不会少到哪儿去。 本来以为这次能连同大胡子一起给灭了,谁知他却带着自己的战士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主要还是林武粗心大意,或者说是林修没有刻意说明这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可乘。 点算了下营地内的尸体,大胡子大概也损失了两百左右的战士,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现在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地盘,以后想灭他就难了。 当然,也有人对这战果非常满意,那就是拉曼。 现在他已经完全把林修当成了朋友,就差没有杀鸡烧黄纸结拜兄弟了,可他哪里知道,自己眼里的好人林修,下个目标就是他。 不过林修没有急功近利,而是准备休养生息一段时间,毕竟收纳的遗民现在还没有完全归心,而且自己老婆林妻那里也快生了。 留下了林武和五百士兵把守,并且命令他们迅速建造防御工事后,林修便踏上了返程的路。 避开大胡子的营地,绕小路,经过两天时间,林修终于回到了林妻身边。 亚瑟得知林修居然如此轻松征服了一个部落,眼中不免流露出羡慕和佩服的神色,并且要求,下次自己一定要上战场。 外人看起来轻松,可林修却不是这么认为的,这场仗虽然大胜,可自己也损失了一百多士兵。其中起码有一半是被己方的投石车砸死,虽说是意外,但这种意外却是难以避免的。 幸好收获比损失要大得多,否则真是得捶胸口。 这还是偷袭呢,要是真在别人有准备的情况下强行攻城,损失得更大,变数更多,能不能打赢还很难说。 不说别的,就看大胡子居然能在那种情况下杀出一条血路,便可证明他手下的战士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林武一时疏忽,也只不过是没有亲自去抓它,但那些士兵可都是拼了命在杀敌。 让亚瑟指挥战斗搞笑,虽然他有野心,可却没有实现野心的能力。 来回一个多星期,林妻的肚子是越来越大了,和林修前世在地球上看到那些即将临盆的孕妇差不多;马丁也说,孩子可能会随时出生。 “你回来了。”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包含了林妻无限的温柔。 “嗯。”林修抱住林妻,给了她一个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孩子出生,叫什么名字好呢 在这方面,可没有任何能请教的人,林修也从来没有过孩子,所以一时竟然手足无措了。 不过在孩子出生之前,林修还得搞定另外件事情,其实也是想了很久的,关于军服。军服是军队的识别标志之一,也是军威和军人仪表的象征。 上次的战斗中,林修正是以分不清敌我为由,阻止了拉曼的行动,同时也是避免他的人进了汉克营地之后,会误杀己方士兵。 而要想有军服,就必须得搞定布的问题。 现在部落里大部分人都是穿着兽皮制的衣服,虽然做工还算不错,但就是怎么看也不顺眼,总好像是野蛮人,不是露胸就是露大腿。要是个女人这么露林修也就忍了,问题一群铁血战士还露得这么厉害,简直闪瞎眼。 所以借着这次机会,林修还得顺便教授他们衣不遮体是很羞耻的事。 织布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作为一个男性,林修自然不懂这些。但是部落里却有个人懂,尽管他也是男的,而且还长得五大三粗,正儿八经的连长。 这个汉子原本属于德克的部落,没有名字,现在已经姓赵了。他知道织布,还是因为他的母亲,以前就爱鼓捣一种看不懂的机器,其实就是简易的织布机。 在德克还没有死之前,小赵同志除了打仗,便是帮母亲织布,卖一些布制的小玩意,比如装水果的布袋。 林修正是因为在无意中看到了市场上居然有这东西卖,才一路追查到小赵同志身上。 这个不太懂说话的汉子听说首领居然要学这手艺,自然是激动不已,只花了两天时间,便真的弄出了一台简易的织布机。 林修本来是想亲身学习这一门技术的,但一听小赵说,织布的工序有几十道之多,便立马放弃了。 首领要做的事,自然有很多人抢着干,很快一帮妇女便成了小赵的跟屁虫,这事情就算是初步解决了。 而这时,林妻终于要生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林修被林妻的痛苦惨叫惊醒,再看看床上的一滩羊水,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心急火燎地把马丁给拉起床,又叫上了林德,老家伙可是说到时会有人帮忙的。 马丁很快就把林修给隔离开了,不过他的专业程度毋庸置疑,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做着事,烧热水,安抚孕妇情绪,以及一切产前准备工作。 林德果然还是没有乱说话,没到十分钟,便找来了几个看起来年纪很大的妇女,接生婆 “别急,这不是什么大事。”莫顿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醒了,走到林修旁边笑着说。 拜托,如果是你老婆生孩子,估计比我还急。 屋子里林妻仍然在不停惨叫,每叫一声就让林修心疼不已,以前就听说过女人生孩子是非常辛苦的,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只希望不要发生意外。 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在门口转圈,林修好几次都想进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但被莫顿制止了。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难熬,林修觉得自己好像度过了大半天,而莫顿才正好吃完早餐。 马丁终于缓缓地走了出来,笑着对林修说:“没事了。” 谢天谢地,林修紧紧拥抱了马丁一下表示感谢,随即便冲进了屋子。 接生婆还在善后,而林妻因为虚弱在床上一脸苍白,在她的身边,躺着个用兽皮包着的婴儿,白白净净的,煞是惹人喜爱。 掀开兽皮一看下身,女孩 嗯,大不了以后再生个男的,反正没有生育限制。 不过,林修却越看越不对,这女孩怎么头发黄黄的,眼睛带着点绿,是白种人 玩笑开大了吧,林妻明显是黄种人,而自己更不用说,但后代却不是黄种人林修将询问的目光投向林妻,但对方已经闭眼睡去了。 卧槽,老子不会成了接盘侠吧林修顿时觉得有点恶心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七章 基因论 细想之下,这个可能性不大,林妻在部落里的地位超然,而且现在自己的威望一日高过一日,就算是她按捺不住寂寞,也不会有人敢做这种事。 负责保护林妻安全的卫兵,也全是黄种人,他们都是自己亲自挑选出来的精英,在林妻还是首领的时候,便为部落出了不少力。他们对于林妻的尊重,甚至超过自己,万万也不可能做这种事。 况且,就算林妻出轨,他们没有理由不禀告自己,总不可能一起被奸夫收买了。 “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啊”林修找到马丁,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线索。 “是谁告诉你黄人和黄人就一定会生出黄人”马丁对于林修的疑问,感到意外。 拜托,这是生物学常识好吧林修看见他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就更加郁闷了。 奈何,和他解释这么高端的学识,他肯定是不懂的。 林修只能说:“难道人和动物交配,会生出人” 刚说完,林修就发现了自己的无知,这说不定还真有可能,也许那样真的能出现个半人半兽的后代。 “嗯,不完全是人,但也有一部分是人。”谁知马丁却立即肯定了林修的说法。 这就让林修再次惊讶了,他居然懂得这方面的知识那他也应该明白,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就肯定不会出现白种后代。 另外,他是怎么知道,人配会产生半人半兽的后代难道见过 “我是白人,可我的孩子,是黑人,但我只和一个黄人发生过关系,这么说你明白了吗”马丁似乎是在安慰林修,可林修已经想到了更邪恶的可能。 见四下无人,林修小声地询问:“会不会,那不是你的孩子” “不可能那段时间,我天天都和她在一起,所以她肯定没有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林修,你到底想说什么”马丁自信无比的神情,把林修也给搞蒙了。 其实,林修也不相信,自己的老婆会做出什么乱来的事,因为她不是有那种勇气的人,否则当时就不会让位给自己了。 而且在和她相处之时,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浓浓的爱意,以自己的经验来看,那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原始人也不会有这种演技,一切的迹象都在表明。 这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也许,在这个世界,基因链的排序方式根本不同。 即使是在地球上,基因也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如果黄种人和黄种人结合,那么基本上不会繁殖出别的人种。 不过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林修认为,自己的孩子,正是基因突变的产物。但是看她健康的样子,这种突变应该没有什么坏处。 不过,林修发现,自己并非唯一的“幸运儿”。 在旁敲侧击地问了莫顿和亚瑟之后,他们也都对这个现象毫无兴趣,认为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而已。 林妻醒来之后,她的话也让林修打消了一切疑虑。 “果然是白人呢,看来龙神在保佑我”林妻抱着自己的孩子,一脸慈母像。 “你喜欢白人” “我向龙神许愿,让它保佑我生个白人孩子,真的实现了难道你不觉得,白人孩子比较好看吗” 林修答道:“我也觉得白人宝宝好看,可我们俩都是黄种人,生个白种人出来,感觉总是不太对。” “嘻嘻,你要谢谢龙神,没有让我生出黑人” 还黑人呢林修顿时无语。 没了这个烦心事,林修突然想起那个人兽的话题,重口味,不过自己很感兴趣。 马丁见到林修又来了,不耐烦地说:“你还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吗” “嘿嘿,不是,这次来纯属是想和你进行一下学术上的交流。”林修带来了马丁最喜欢的酒,作为谢礼。 看到酒马丁立刻就两眼发光了,二话不说先灌了一大口。 人兽杂交,其实在自己所生活的时代,也是处于科学顶端的话题。这并不是人与动物交配,便能生出半人半兽的后代,里面还需要很多的科学手段。 这种原始的办法行不通,于是科学家便想出了一种办法,把人类胚胎细胞与动物胚胎细胞混合,共同促成一个完整的胚胎。两种细胞的dna不能混杂,理论上有可能诞生兽面人身的“怪物”。 而这种怪物存在的意义,便是战争 人类的高智商如果与恐龙的强悍肉体结合,那会是多么可怕的生物 确实有不少国家这么做了,打算培育出活的战争机器,同时又是役马,在采煤矿井、建设工地和人类不适应地区可以使用的廉价劳动力。 林修可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这么厉害的科学家,马丁那点水平,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但是,他却能说出这个理念,这才是奇怪之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见过这种人,不对,应该叫它们半兽人”马丁一如既往地淡定,却不知道自己的话给林修造成了多大的震撼。 半兽人你是在逗我吗 林修怀疑自己泡的酒是不是太高度,导致马丁只喝了几口便已经醉得不清醒,否则怎么会说出这个只在魔幻小说中存在的词语。 “很久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见到过两次半兽人。老虎的头,人的身子,全身都是毛,非常强壮,甚至比真正的老虎还厉害”马丁仿佛没有注意到林修的惊讶,继续自言自语地在说自己的故事。 “哦,对了,亚瑟应该也见过”马丁补充了一句。 我去你大爷的,你说自己见过就算了,还非得拉垫背的。 林修就不信这个邪了,马上就找到了亚瑟,看他能说出什么,反正他也正好每天都无聊。 既然如此,就让这个夜晚变得更加魔幻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八章 风波又起 “不,我没有见过。”亚瑟是这么回答的。 但是他又接着说:“不过我听很多人说过,呃,半兽人。” 看来这事真的不是空穴来风,林修的兴趣越来越浓了,这个惊喜不亚于发现了恐龙的存在。 “部落里有一些老人,说海的那边,有这种半兽人,它们的速度比人类更快,力量比人类更大。但是样子却和人差不多,甚至只是多了一些毛发而已。” 这果然和自己想象中的半兽人一模一样,只不过它们真的是因为人兽杂交产生的吗,这未免有些不可思议。又或者,它们只是一个特殊的种族,就像其他生物一样。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存在着惊人的巧合,比如当一个寂寞难耐的原始人,遇上了一只温顺的动物,然后与之交配,由于某种不可知的因素,这只动物顺利地产下了半人半兽的后代。 而这个后代不但顺利地成长,在某天又遇上了自己的同类,接着便慢慢地将自己血统延续,从而使基因链彻底地变化,只是依稀还残留着人类的特征。 “它们会袭击人类吗”林修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亚瑟摇摇头,答道:“这个就不清楚了,不过那些老人说,半兽人似乎也会和野兽战斗。想来,它们应该是更加亲近人类,而不是亲近野兽。” 原来如此,那么自己就可以暂时放心了,即使有半兽人的存在,它们也未必会对人类有多大的敌意;它们和人类的关系应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林修可不想除了对付恐龙之外,还要防范这种传说中的生物。 因为自己的孩子肤色问题,居然还发现了这么惊人的秘密,看来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林修觉得,自己更加要加快统一这个岛屿的脚步,去到海那边的世界看看了。 小赵同志那边的进度还不错,妇女们很快便学会了织布的技术,并且织出了第一匹布。 林修检查了一下质量,很不错,可以量产。从此族人便可以不惧寒冷,遮羞以正衣冠。而衣服即将风靡整个世界这点,林修是丝毫不会怀疑的,所以又开设了裁缝这个职业,专门发给工资。 裁缝不仅要参与织布,也得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衣服的设计,主管人便是林妻。她对于这个职业产生了异常浓厚的兴趣,可能是女人天性使然。 有了布,下一步便是染料。没有颜色的衣服,肯定少了很多精彩。 染料可以分为矿物染料和植物染料两种,现在最方便的当然是用植物染料,植物染料是指利用自然界之花、草、树木、茎、叶、果实、种子、皮、根提取色素作为染料。 植物染料在染制时,其色素分子是通过与织物纤维亲合而改变纤维的色彩,所着之色虽经日晒水洗,均不易脱落或很少脱落。 林修当然不太懂到底哪些植物可以提取出色素,不过有小弟使唤,这就完全不是个问题,派出一百个人,漫山遍野地采集各种植物,一种种地来试。 其中红色,是最容易弄出来的,马丁便知道有一种无毒的花,甚至可以直接将其和布放在铁锅里煮几十分钟,布匹便成了红色。 第二个弄出来的颜色,自然是青色。但这种青色却不是每种绿色的植物都能弄得出来,它来自一种长得还蛮漂亮的乔木,同样是通过高温提取色素。 而林修想制作军服的颜色,便是黑色,这是基础五色之一,所需要的染料来源自己正好认识,这种树名叫橡树,也可以叫栎树。 不过军服的样式却让林修有些迷茫,现在自己要的,不是好看,而是实用。真的上了战场,如果因为衣服不便活动而丧命,未免太搞笑了。 幸亏,林修在思考地球历史历朝历代的著名军事大国的时候,无意中想到了一个经典的词语。 胡服骑射 胡服,是指类似于西北戎狄之衣短袖窄的服装,同中原华夏族人的宽衣博带长袖大不相同,所以俗称胡服;骑射指周边游牧部族的马射,骑在马上射箭,有别于中原地区传统的步射,徒步射箭。 战国时赵武灵王即位的时候,赵国正处在国势衰落时期,就连中山那样的邻界小国也经常来侵扰。而在和一些大国的战争中,赵国常吃败仗,大将被擒,城邑被占。赵国眼看着被别国兼并。 特别是赵国在地理位置上,东北同东胡相接,北边与匈奴为邻,西北与林胡、楼烦为界。这些部落都是以游牧为生,长于骑马射箭,他们常以骑兵进犯赵国边境。 赵武灵王赵雍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 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 这与林修的想法可谓不谋而合,本来自己所想重点发展的兵种便是骑兵,而胡服却是为骑兵量身定做的服饰,即使应用在步兵上,照样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这么定了 不过,林修正兴致勃勃准备做沉醉在制衣的工作中时,林武那边却派人传回了消息,说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动。 “难道他敢攻打我们”亚瑟一听到可能会有战事,便马上打起了精神,他对织布制衣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很有可能因为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汉克被消灭了,旁边只剩下自己一个小部落,换做是我,我也会很担心的。”莫顿在旁边分析着局势。 莫顿说的确实不错,只要不是像汉克那样昏庸,看到邻居被消灭,都会有危机感。 而现在对他有威胁的,还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胡子,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上次被他侥幸逃脱,两家可以算是彻底翻脸了,不过他却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是在酝酿什么阴谋吗 突然,林修联想到了一个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真不小 拉曼和大胡子联手,才是破局的关键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十九章 左右为难 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实力,分开了谁都打不过自己,但是如果联合起来,就很有获胜的可能。而且他们的目的可谓一致,赶走自己这个“外来人”。 拉曼对自己是没有恶感的,甚至自己还算是帮了他的忙。 但现在他突然蠢蠢欲动,只有一个可能,被大胡子给教唆了。 林修苦笑了下,这个大胡子还真是善于学习啊 那边营地里现在有五百士兵,加之对方没有攻城器械,所以真的打起来,吃亏的只会是他们。对于林武的指挥能力和性格,林修还是非常放心的。 “让林武按兵不动”丢下这句话,林修又投入到制衣业之中了。 虽然轻装上阵能获得更大的灵活性,但在防御力上就有所欠缺。现在军队中还没有明确的兵种分类,经常是近战兵也时不时充当弓箭手使用,所以光是武器,士兵就带了两样。 盾牌现在的使用率并不高,只有一百多人仍会随身携带,如果再换上胡服,那么士兵的防御力就更加堪忧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可不是林修想看到的结果,所以皮甲还是得有,不能只穿个短袖布衣。 最常见的皮甲,就是把大块甲皮用皮条缝缀在一起,是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铠甲。为提高防护能力,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这就是合甲。 第一套军服制作出来之后,林修亲自试穿,感觉还是挺帅气的,就是感觉差了个头盔。 头部是要害部位,被攻击到了不是重伤就是死,必须得重视起来。但这个东西却难以量产,因为以目前的冶炼技术,做一个样式过得去的头盔,起码得三天时间。 暂时就这样吧,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林武那边又派人传回消息,拉曼胆子够大,竟然对营地进行了几次试探性的攻击。 甚至派出了间谍 虽然汉克的营寨,现在是作为军事基地使用,但里面照样有平民,所以就肯定需要食物、自由,这样一来营地大门就不可能时刻处于关闭状态。 就是趁着这个空隙,拉曼竟然派人伪装成平民混入了营地之中,要不是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能想出这一招,林修还是蛮佩服的,不过怎么看,这也是大胡子的手法,以拉曼的智商还想不到如此妙计。 距离下次兽潮还有十天左右的时间,而死亡森林的焚毁也在进行中,所以林修有些吃不准现在是否要赶去林武那边。 随着死亡森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野兽也开始慢慢有了狂暴的迹象。 近段时间,野兽经常会成群结队地四处游荡,妇女出去采集都变得非常不安全,商队甚至遭受了好几次袭击,幸亏有雇佣兵,否则伤亡将会更大。 林修有预感,这一次的兽潮将会更加危险,如果带着人去支援林武,这边的安全就不能保证了。 现在三个营地分别有六七百人把守着,已经抽调不出更多的士兵了,就连工作站那里,都是拜托了范在帮忙。 “守住兽潮攻击先,我相信大胡子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强行攻城的。”莫顿给出建议。 亚瑟却表示不同意:“他们两家战士有一千五百多人,如果真的要联合起来,林武可能守不住。” 林修点点头,亚瑟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汉克的营寨几乎没有什么防御工事,就算林武已经在补修,可现在也最多是多了几座箭楼而已。 一千五百战士可不是小数目,特别是在武器装备相近的情况下。 现在看起来只有最后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和谈 暂时稳住大胡子,拉曼对自己又没有深仇大恨,就能拖过兽潮的攻击,到时无论和谈是否成功,都可以开战了。 林修迅速地派出使者前往大胡子营地,为了表示诚意,护卫士兵只带十个。但若是要让自己亲身涉险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大胡子这个人的心思有点难以揣度。 三天后,使者安全回到营地,说大胡子要亲口和林修谈判。 此时,距离兽潮来袭仅仅剩下一个星期时间。 为了拖延时间,林修继续让使者回去报信,说愿意分享汉克一半的遗民,只要他同意停战。 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足足让大胡子考虑了两天,而使者再次回到营地时,距离兽潮来袭只剩下两天或者更少的时间。 大胡子的答复是,可以,但必须马上交易。 事实上这本来就是缓兵之计,所以林修当然不会让林武这样做,所以使者再次踏上去大胡子部落的路,说等兽潮过后,便会带着遗民搬迁到他那。 这一次没有等到答复,兽群便从死亡森林中蹿了出来,果然和林修预计的一样,数量非常之多,几乎是以前的两倍。 最夸张的是,林修看到了许多自己不认识的野兽 霸王狗赫然再次出现 看来野兽们是准备背水一战,争夺更多的生存空间,或是彻底将人类消灭。恐龙没有了阻碍,同样来势汹汹,并且数量分布得十分均匀,几乎每一批兽群都有十几只恐龙带队。 而这次兽群没有避开防御力强的营地,而是直接进攻,果断干脆。 “放箭”亚瑟很兴奋地充当了一把指挥官,由于林修要指挥步兵,所以把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弓箭队交给了他。 在阵地战中,配备了盾牌的步兵还是优势十足,尽管恐龙张开大嘴想叼走站在城墙上的士兵,却屡屡被盾牌阵挡住,时不时还会中上一刀。 但毕竟野兽们也是有备而来,所以士兵仍然损失惨重,只是一个下午的对决,便重伤五十余人,死十余人。 深夜,恐龙暂缓进攻,而那些异常活跃的野兽仍然在不停地撞击着营寨大门,似有同归于尽的架势。 林修没办法,只得命人在门口点起大火,以换来片刻的休息。 幸亏没有去林武那边,否则营地肯定是守不住了。 在下午的时候,有几次恐龙差点就攻陷城头,幸亏是床弩及时射中了它们,否则现在连休息的地方都没了。 吼了一下午的亚瑟也完全没有了激情,现在正不停地往嘴里灌酒。 “他吗的”林修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这一次袭来的野兽,竟然还有战斗力惊人的“空军”。 那种不知是虫子还是鸟类的生物,有着长长的嘴,非常像放大版的文字,被啄中了痛得要命,还好是没毒的。 它们的数量非常之多,以至于营地里的平民现在已经逃往了后山之中。 它们唯一惧怕的就是火焰,但火箭想射中这种敏捷的生物着实太难,现在还是靠着大火掩护,才会让它们不敢靠近。 但只要再次开战,城墙上又会因此有不少士兵丧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章 新战略 惨烈的战斗一度让林修想放弃营地,先避开野兽犀利的攻势,再寻找机会反击。不过看到恐龙那誓要摧毁营地的架势,林修又有些舍不得。 修建营寨需要耗费的时间太长,最主要现在也是退无可退,负责护卫平民的战士,在后山也看到了不少野兽,虽然数量不多,但在那种地形作战,还不如在这里据险而守。 这次兽潮成为了林修来到原始社会面临的第一个危机,因为大胡子在那边也同时行动了,这个家伙居然在兽潮来袭之时强行进攻林武营地。 只不过,野兽是在正前门进攻,而大胡子则是派人在后门攻打。 探子传来的这个消息,让林修哑然,这个大胡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啊,居然懂得利用野兽作为盟军,算是把林武逼上了绝路。 其实还有一点是林修不太能想通的,大胡子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士兵上次霸王狗事件、夜袭事件中,他都应该损失了不少士兵,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有余力可以让部队双线作战 也许,自己一直都低估他了,他可能是比亚瑟更加恐怖的对手。 夜风柔和地吹拂着林修的黑发,却吹不走他的愁绪,现在该怎么办呢两个营地都受到进攻,而又没有办法相互驰援,果真是战略思想错误么 如果当时消灭汉克之后,就把拉曼一并干掉,或许现在的局面就不会如此尴尬。 “哎”林修叹了口气,无力地挠着脑门。 莫顿慌慌张张地走了过来,现在营地内照样不安全,盘旋在空中的巨型蚊子时刻寻找着攻击人类的机会,被它们盯上的感觉可不好。 “撤退吧,首领,营地可能守不住了。”莫顿竟然是来劝自己撤退的 林修不解地问:“怎么可能守不住,现在只是战况有些激烈而已,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现在的林修,早已不是那个优柔寡断的翻译工作者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已经完全成长为一个合格的领袖。 “我们即使守住营地,也会有相当大的损失而且兽潮是每个月都会有一次,照这样发展下去,我们的战士只会越来越少”莫顿坐在火堆边,终于恢复了平时的冷静。 对于莫顿,林修一直都认为他的脑袋瓜比自己灵活,如果不是知识面太窄,思维方式不可能超出这个时代太多,他其实会是个很厉害的人,绝对很难收为己用。只是现在跟着自己的时间久了,他的潜力也慢慢被开发出来,现在越来越有军师的感觉,往往能想出奇谋妙计。 所以听到他这么说,林修便认真思考起来。 确实,野兽的繁衍速度,似乎比人类更快,从它们每月都能发动一次大规模进攻就能看得出。 况且,死亡森林中还有一条神秘的地下通道。现在自己基本上可以肯定,那些自己没见过的生物,例如霸王狗这种凶残无比的家伙,都是从海那边过来的。 总的来说,野兽的储备量可比这个小岛能产出的战士多太多。 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只能是被慢慢地消耗殆尽,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可事情明显已经朝着这方面在发展。除非自己能及时堵上那个地下通道,然后烧光死亡森林的兽潮。 但按目前的进度看来,这并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事。 “那你说,要怎么办”林修很想听听莫顿的意见。 “我们现在要把士兵都集中在一起,然后慢慢消灭其他部落,期间尽量避免与野兽发生战斗,这样就能保存自己的实力。” 听完这句话,林修足足看了莫顿一分钟,才移开自己的目光。 卧槽,这个莫顿完全是当将军的材料啊 如此有条理的战略思想,绝对不是什么部落首领、小士兵能想出来的。就算是身经百战的林武,大部分时间也是在听命行事,他只会一些战术上的事,可涉及到战略就不行了。 战略和战术是两码事,前者是大方向的,后者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 随便拉出一个人,都能说出几种对付敌人的战术,而且有可能成功,有可能失败。但能提出完整战略的人,屈指可数,因为战略是需要经过对战争多方面分析,才能整理出的应对之法。 “然后呢”林修继续问。 “我们现在不需要太多的营地,因为这样完全没有任何作用。我们只需要一个营地,这样不会分散自己的兵力,有助于攻打其他的部落。或者,我们也可以像那些游猎族群,没有自己的营地,当兽群来时便躲起来,兽群离开之后,便去袭击其他的部落。” 莫顿这个完全不走寻常路的见解,让林修甚为吃惊。 游猎民族成吉思汗 对啊,现在要营地有何用处呢那只不过是一个居住的地方而已,其实原始社会的平民绝对没有那么矫情,只要能吃饱饭,住的地方根本就可以忽略。 等到统一了岛屿,再集合所有人之力,修建一个真正的营地,或者说城池 现在,根本就不是定居的时候,现在要做的,是如何统一岛屿。那莫顿的建议就完全可行,与其在和野兽的战斗中不断消耗士兵,还不如先避其锋芒,先壮大自身的实力。 没错,自己的想法和岛屿上所有部落首领的想法都错了,人类需要战争,但不需要和野兽之间的战争 就像自己之前所说的那样,人类之所以一直受到野兽的困扰,正因为没有团结起来。既然不能团结,那就彻底结束这个乱局,由一个有能力的人,来正面对抗兽群。 这些部落之所以被长期压制在这个岛屿上,就是因为在于野兽的斗争中消耗了太多实力,导致越发展越落后。 当然,这种发展模式也不是说不行,比如,突然有人造出了火器,一举改变战争的胜败结果,那么人类就可以彻底翻身了。可这,需要多么漫长的岁月,以及巧合才有可能发生 林修现在甚至觉得,范的固执想法,也不是那么老古板了,他根本就不屑于待在这个岛上,一直都在想如何到海的那边去,寻找自己的首领。甚至于,他的部落连个正式的营地都没有,其实不是他不想,而是可能早已经看透,这没有什么意义。 试想,现在自己还只是打下了一个部落,就已经分心无力,处处被牵制,如果自己以后对所有部落都宣战了,或是他们知道了自己的野心,那到时可就是两面受敌这面简单的事了。 营地反而是累赘 林修总结出了这个结论,很是无语地看了看还在不停被冲击着的营寨,心想自己真是白白牺牲了那么兵力。 “撤退”林修下达了命令。 所谓兵败如山倒,现在的情况和战败没有什么区别,不过林修内心更多的是兴奋,因为前面的路已经明亮无比,走得一定会非常顺利。 现在的目的地,便是最老的那个营地,先把兵力集合在一起,然后救援林武 后山的野兽没有对大军造成什么阻碍,加上林修认为这里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所以除了战马和武器装备,什么都没有带走,包括那些床弩。部队撤离的速度极快,只用了半个小时,便已经完全脱离战场。 远远的,林修看见恐龙也趁此机会攻破了营地大门,而留给它们的,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空壳。 然而离开了后山,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在兽潮来犯的时间段,所有草地平原、河流附近,都布满了野兽的身影。战斗还是会继续,只是人类已经没有了防御工事的依仗。 幸好,莫顿的建议最有趣之处,便是恰好抓准了兽潮袭击的漏洞。 在恐龙的指挥下,兽潮来犯,最危险的地方,还是被袭击的营地。除了上次恐龙没有亲自出现,而是派出霸王狗四处游荡。 兽军的主力,始终是在那些袭击营地的队伍之中,这些四处游荡的野兽,战斗力都不强,只不过是些野狼、豹子之类的野兽。相对于那些不知名的生物,和体型大得可怕的巨兽,算是很好对付了。 唯一有些为难的是,现在林修一行人,不但有士兵,还有平民,这些平民是完全没有战斗力的,而且人数比士兵还多,所以要时刻保护他们,让战斗增加了难度。 不过这比起守卫营寨来说就轻松多了,所以大部队行进的速度很快。 这个时候最不解的是亚瑟,他虽然知道了战斗的艰难,却不明白为何林修要突然放弃营地而撤退,所以趁着解决掉一批野狼后,便策马上前来询问。 “以后,我们就算是半游猎部落了,营地,只要一个就好” 林修现在彻底领悟了莫顿建议的精髓,认为没有营地也是不行的。毕竟总是带着这么大一批平民也是个麻烦事,所以这唯一需要保留的营地,就是那个最老的营地,那里的防御工事最强,而且非常隐蔽。 以后无论征服了哪个部落,所收纳的遗民,都安置到那里去,而士兵就在被征服的营地之中暂时安顿,以准备下场战斗。 兽潮来袭时,首先观察它们的重点攻击对象,如果是自己,便让平民暂避,如果不是就更好,可以继续实施计划。 “游猎部落那似乎有些”亚瑟不仅有野心,还比较爱面子,也许在他的心里,觉得游猎部落不怎么上档次,所以才会欲言又止。 林修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说得再好听,也不如真正有实力 只用了一天半时间,林修便回到了老营地,在路上,损伤还在刻意接受的范围之内,总共有七八十人丧失了战斗力。但林修更庆幸自己及时撤退,否则现在仍然在和兽群大军在对峙,损失的士兵可能就不止这个数了。 这一次的兽潮,同样波及到了老营地,但这里却没有出现恐龙,所以士兵伤亡不大。 现在新老营地的士兵凑在一起,有一千三百人之数,林修干脆也不急了,虽然林武那边现在被前后夹击,但相信他守个三四天是没有问题的。 部队需要休养,更需要等待兽潮退去。其实只要兽潮退去,林武守住营地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林修认为,大胡子还不具备能强行攻下自己营寨的能力。 兽潮所受限制,也是人类能发展至今的因素之一,它们无论是否攻破人类营寨,在特定的时间都会退去。这就给了人类喘息的时间,和回旋的空间。 下一次出征,将会是持久战到时军队将不再退回这里,而是以战养战 攻破了其他营寨之后,便直接吃他们的,喝他们的 在此之前,林修认为自己有必要研究一下火器了 火器改变了人类战争的模式,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它比弓箭的作用更大,威力更强,并且会持续称霸战场几千年。火器不仅有远程的,还有定点的,应该说是火药才对,火器的概念还比较模糊。 研制火枪,林修认为自己还没有那个水平,但是火药这个玩意,似乎也不算是很难。 而且自己要做的东西,就是定点的,炸药。 炸药应用在攻城战之中,绝对是利器,不说别的,就是让投石车抛射燃烧弹,威力就已经足够大了。如果能把几包炸药放在别人营寨围墙脚下,到时突然引爆,吓都能把他们吓死。 “炸药那是一种可以吃的”马丁听林修这么说,顿时问出了很傻缺的问题。 林修大笑不止,解释道:“不,我相信没有人敢吃这个东西。炸药,就是将火应用到其它地方,比如战场上,不对,也不是说应用火。哎,跟你解释不清楚。” 林修的意思,是让马丁去寻找硝石这种东西,那是制造火药必备之物,反正他天天闲着没事就喝酒,简直是浪费粮食。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一章 火药 硝石是个好东西,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 它是一种白色味苦的晶体,属于矿产,喜欢呆在低温的墙脚下,颜色如霜,因此又被称为墙霜。硝石溶解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热量,使水温降低,甚至结冰。硝石的这种特性,在夏季可以制作冰饮料 除此之外,硝石还是玻璃原料之一,并且能做食品防腐剂。 至于火药具体该如何制作,林修以前倒是看了相关方面的故事,毕竟是四大发明之一嘛 说来也是有趣,对人类如此重要的发明,居然是源自于某些狂人的长生不老妄想,没错,火药其实是从炼丹中得到的灵感。 传说汉武帝也妄想长生久视,于是向民间广求丹药,招纳方士,并亲自炼丹。从此,炼丹成为风气,开始盛行。 历代都会出现炼丹方士,也就是所谓的炼丹家。炼丹家的目的是寻找长生不老之药,这样的目的是不可能达到的。 炼丹术流行了一千多年,最后还是一无所获。但是,炼丹术所采用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因为它显示了化学的原始形态。 炼丹术中很重要的一种方法就是火法炼丹,它与火药的发明有直接关系。所谓火法炼丹大约是一种无水的加热方法,大致包括长时间高温加热、干燥物质的加热、局部烘烤、熔化、蒸馏、加热使物质变性。 这些方法都是最基本的化学方法,这也是炼丹术这种愚昧的职业能够产生发明的基础。炼丹家的虔诚和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挫折,使得炼丹家不得不反复实验和寻找新的方法,这样就为火药的发明创造了条件。 虽然炼丹家知道硫、硝、碳混合点火会发生激烈的反应,并采取措施控制反应速度,但是因药物伏火而引起丹房失火的事故时有发生。 那些一心想炼出长生不老药的方士当对这些情况当然毫不在意,但军事家们发现了这个原理,将其运用到战场之上,这才算是没有将之糟蹋浪费。 火攻是常用的一种进攻手段,在火攻中,火箭在箭头上绑一些像油脂、松香、硫磺之类的易燃物质,点燃后用弓射出去,用以烧毁敌人的阵地。 如果用火药代替一般易燃物,效果要好得多。林修已经想好了,攻城守城可用一种抛石机抛掷石头和油脂火球,来消灭敌人,火药发明之后,利用抛石机抛掷火药包以代替石头和油脂火球。 当然,如果能制作出定时炸药一类的武器,就更加完美。 然而火箭和投石机抛掷火药包,都还算不上真正能决定战场胜负,并能体现压倒性优势的武器,因为它们的威力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 火药兵器在战场上的出现,必定预示着军事史上将发生一系列的变革。从使用冷兵器阶段向使用火器阶段过渡。 火药应用于武器的最初形式,主要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而火箭这些武器,还没有脱离传统火攻中纵火兵器的范畴。 真正的火器,应该是利用火药的爆炸性能。 、硫磺、木炭粉末混合而成的火药称为或者叫褐色火药。这种混合物极易燃烧,而且烧起来相当激烈。 如果火药在密闭的容器内燃烧就会发生爆炸。火药燃烧时能产生大量的气体,例如氮气和二氧化碳和热量。 原来体积很小的固体的火药,体积突然膨胀,猛增至几千倍,这时容器就会爆炸。 这就是火药的爆炸性能,利用火药燃烧和爆炸的性能可以制造各种各样的火器。 火枪就是由长竹竿作成,先把火药装在竹竿内,作战时点燃火药喷向敌军。而这种火枪,林修现在都可以制作出来,不过用处实在不大,最多是让敌人吃惊一会罢了。 但是突火枪又不同了,突火枪可以用粗竹筒制作,这种管状火器与火枪不同的是,火枪只能喷射火焰烧人,而突火枪内装有子巢,火药点燃后产生强大的气体压力,把子巢射出去。 子巢其实就是原始的子弹,能够在远距离对敌人造成巨大伤害,基本上属于弓箭的超级加强版。 按照林修的指示,马丁带着人很快找到了火药必备三件套,硫磺、硝石、木炭。 这么高的效率还让林修吓了一跳,真是心想事成啊,不过后来又分析了下,在原始社会里没有人去大肆开发矿产,所以这个时代的矿产资源应该是极其丰富的。 木炭灰分比木柴少,强度高,是比木柴更好的燃料。硫磺天然存在,在生活和生产中经常用到硫磺,如温泉会释放出硫磺的气味,冶炼金属时,逸出的二氧化硫刺鼻难闻,这些都会给人留下印象。 至于硝,果然是马丁在墙角和屋根下发现的土硝,硝石的化学性质很活泼能与很多物质发生反应,它的颜色和其他一些盐类区别不大,在使用中容易搞错。 不过识别硝石的方法很简单,以火烧之,紫青烟起,便是硝石。 硝石和硫磺也是非常重要的药材,硝石居然可以治20多种病。硫磺也能治10多种病,林修认为对硝石和硫磺的研究必须一刻也不能停。 当然,目前最关键的,是。 这个严肃而必将改变部落命运的工程,林修可不敢怠慢,正好现在兽潮刚过去,可以让战士也加入到工人之中。 为了安全起见,林修特意搭建了一间大屋,并且时刻有人看守。 化学实验这种事情真不是开玩笑的,只要有哪个环节不对,炸死几个人太正常了。 林修还特意吩咐,实验过程中用量必须少,并且人走火息,绝对不能有一丝疏忽。 硫磺、硝石各少许,研成粉末,放在锅或砂罐子里。掘一地坑,放锅子在坑里和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实。 把没有被虫蛀过的皂角逐一点着,然后夹入锅里,把硫磺和硝石起烧焰火。等到烧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来炒,炒到木碳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还没冷却,取入混合物,这就伏火了。 经过五天的心惊胆跳,林修终于研制火药成功。 而为此付出的代价,相当于打了一场仗 尽管已经吩咐过这些人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但原始人的脑袋瓜子,始终对于生死一事不是那么看重,或者说不懂死亡的可怕。 所以,事故频频发生,爆炸声几乎每过几小时就会发生一次。 最大的一次爆炸,差点连整个屋子都炸上了天,林修当时正好在睡午觉,才躲过此劫。 在通往文明的道路上,牺牲自然无可避免,林修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没有过多的想法,只是在心中暗暗祈祷,这种事最好少发生一点。 鼓捣出了火药之后,林修第一个想到的武器,便是手榴弹。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二章 火器诞生 当然它可以叫林修认为叫手榴弹是有点卖弄了,那玩意自己现在是绝对弄不出来的。 这种手抛炸弹体型粗口子小,里面装满了火药,外壳以生铁包裹,上面安装了引信,使用时根据目标远近,决定引线的长短。 引爆后能将生铁外壳炸成碎片,并打穿铁甲。这武器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用火点燃,用时由投石机发射,射至远处爆炸;另一种是用火点燃,就地爆炸,比如守城时从城墙上向下面投掷,效果相当于手榴弹。 这个灵感,是林修看某个电影大片得到的,说是那手雷炸开了却不产生火药,主要利用里面的刺针来伤人。 第二种武器,毒药烟球。 莫顿当然不会错过这种出点子的机会,所以看到林修弄出了之后,他便悄悄地进行自己的研究去了。 这是一个用纸和麻皮裹成的圆球,外表还涂有沥青和黄蜡,此球落入野兽群中,只听轰然一声巨响,随后一道火光腾空而起,并喷发出一股呛人的烟雾。 被巨响和火光惊呆的野兽惊魂未定,又受到有毒烟雾的袭击,顿时口鼻流血,昏倒在地,其余的野兽则四散奔逃,乱了阵脚。 “我突然发现你很像一个人”林修目瞪口呆地看着莫顿,说了这么一句话。 莫顿沾沾自喜地问:“像谁” “贾诩” “呃,那是谁” 第三种武器,便是重中之重,火枪 火枪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它可以简称为枪,也可以叫火铳,甚至火筒。 火枪以火药发射石弹、铅弹和铁弹,采用青铜铸造管身,能耐较大膛压,可以填较多的火药和较重的弹丸,因而大为提高了火器的威力。 火枪使用寿命长,能反复装填使用发射,这是一支常胜军队必不可少的重要装备。 由于没有经验,所以林修最开始,只是研制出了一支突火枪。 以粗竹筒为枪身,内部装填火药与铁砂、碎木片、石子、火药等的混合物,其实就是反射弹药,突火枪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散弹枪。 突火枪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胀的部分是火药室,外壁上有一点火小孔;后段是手持的木棍。发射时以木棍拄地,一手手扶管身,一手点火,发出一声巨响,射出碎石或者弹丸,未燃尽的火药气体喷出枪口达两三米。 因技术上的限制所用火药的推力相当有限,射程也就百米左右,它的射击精度和射程较难控制,再因为其枪管为天然竹管,在射击了几次之后,枪管末段的竹质就会因为火药燃烧时的灼烧而变得十分脆弱,甚至直接导致炸膛,所以突火枪的真正实战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林修拿着这突火枪,兴致勃勃地去后山打猎,结果玩了半天,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果然如同刚开始时想的差不多,这个东西的实用性远远低于其名气。 不过突火枪的制作和应用原理,是将火药装填在管形金属器具内,利用火药点燃后产生的气体爆炸力射击弹丸,照样具有比以往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实际上正是枪械的最初形态。 不过林修想要的效果,远远不止于此。 只要改进这种管形火器的结构和性能,就能使之成为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大,且更便于携带使用的新式火枪。 于是第二支火枪很快便被改造了出来。 这支火枪比较粗短,重量估计有十几斤。前为枪管,中为火药室,后为枪尾。枪管呈直筒状,长半个手臂左右,近枪口处外张成大侈口喇叭形。 火药室比枪膛要粗,室壁向外弧凸。枪尾较短,有向后的銎孔。 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二厘米长的方孔,方孔的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可以用金属的栓从二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 这个金属栓还能够起耳轴的作用,使火枪在木架上可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 再次试用过后,林修大为惊喜,这把火枪很强虽然操作略微繁琐,但以目前的科学程度来说,已经是绝对超时代的武器。 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使用这种火枪,都能轻易地干掉野兽。如果利用好地形,安排合理的战术,林修丝毫不会怀疑两百支火枪便能抵御兽潮。 但林修还是不甚满意,因为这种火枪,实际上还不能称之为枪,它还需要木架支撑,相当于炮的一种,不能游动作战。 不过理念已经对了,林修决定投入生产,以作守城之用。 到时大部队全部出击,即使留守少量的士兵,也可以无惧兽群的攻击。那些妇孺掌握了射击技术后,照样可以成为守城力量之一。 继续改进后,林修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火枪,枪口不再向外斜侈而是呈弧曲状,枪管更粗,火药室明显增大。 虽然形状大致相同,唯有口径更大,接近十五厘米。口径增大,枪筒加粗且火药室加大,使这种火枪装药量更大,装弹量和射程也相应增大,因此威力也更强了。 最重要的是,这把火枪下面特意安装了金属把手,可以手持,这就满足了游击作战的需求。 这两种不同的火枪,其实可以细分为枪和炮。 第一类是安装在架座上发射的口径和形体都很大的火炮,多数筒内装填石、铅、铁等物,少数则装填爆炸性的球丸,射程可以达到数百步至二三里距离,主要用于守寨和攻城,也用于水战和海战。 第二类是用手持点放的火枪,其形体和口径都较小,一般筒内装填铅弹和铁弹等物,其射程仅一两百米左右,优点是机动性强。 有了这两样武器,林修已经完全肯定,自己的军队已经在这个岛屿上无敌了 只要将其量产化,统一只是迟早之事。 林修顿时有了一种天下在手的豪情,某位伟人说得很对,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三章 游击首战告捷 林武那边果然已经没事了,探子来报,兽潮过去之后,尽管拉曼和大胡子仍在进攻营地,但收效不大,没有造成多大伤亡。 就是现在林修认为现在大胡子他们经过连日作战,必定疲劳不堪,是自己这只黄雀出动的时候了。 虽然火枪只造好了几支,但林修认为暂时还不需要这种高级武器,有炸药已经足够。 由于炸弹的工序并不复杂,所以这玩意已经造了一堆出来,有百数个之多,威力强度足以炸崩任何营寨的护墙。 不过在这段时间研制火器的过程中,林修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部落的工人严重不足,生产效率低下。 虽然士兵职业化让部队的战斗力更强,但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样需要青壮男丁,大家都去当兵了,因为工资高,还能立功。没人愿意当工人,就难以让部落的生产力提高。 比如现在,自己要带兵出去打仗,部落里就剩下几十个商人,几十个工人是青壮男人,其他都是做不了事的老者,火枪的制作进度就会大大下降。 但这个也是目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部落现在处于战斗不断的非常时期,没有能让他们安居乐业的资本,否则情况可能会稍微好一点。 医学的不发达,也会导致工人数量更少,那些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其实完全可以回家更换职业;但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所以往往是稍微重点的伤情,便只能等死。 所以林修没有了亚瑟的阻碍之后,便下令马丁开设医馆,专门教授医学知识,希望在这一方面能够尽快取得突破。 一千两百名战士整装待发,此行,意义重大 和林妻告别之后,林修头也不回地领着人走了,赶到那边需要差不多两天时间,希望不要出现什么变故才好。 打仗的过程中,林修最怕的不是失败,而是行军,这种耗体力而又无聊的过程实在是令人想死。 虽然身体素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好了不少,但是坐在马上连续奔袭,还是有点受不了;不光是自己,那些强悍的原始人也累得不行,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难道你有什么更快的办法”亚瑟听到林修诉苦,顿时来了好奇心。 林修发明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再多一点亚瑟也不会觉得奇怪,所以他还以为林修又有了什么新的想法。 “办法倒是有,不过暂时很难实现。”汽车这个玩意,林修还真是一窍不通,最多能说出蒸汽机之类的术语,具体要怎么研制完全不懂。 其实如果坐马车就可以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但林修认为那有些做作,虽然自己也认为这个领袖的位置坐得很稳,但出于以前的吊丝心态,没有厚起脸皮来。 这一次,林修没有绕道而行,而是直奔大胡子的营地,听说他出动了不少士兵,那么营地防守必定空虚,说不定有偷袭的机会。 再加上这次出来,不仅带上了十架投石车,还有炸药这种高端武器,就算他留有士兵把守,也可以强攻试试看。 大胡子果然是个狡猾的角色,他的营地之内,竟然还有几百士兵 派出卧底进城查探之后,亚瑟面色凝重地说:“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战士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实力如此强大,我甚至认为他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领而已。” 这个营地发展得很不错,里面人丁兴旺,自给自足,防御工事也很齐全,可见大胡子不但有军事才能,在内政方面也不错。 可是,他的敌人是自己,一个掌握了超时代科技的人 亚瑟带着人入城之后,便在护墙的角落全部安放了炸弹,这只是引爆用的,所以不用专人来点燃。 而真正开启大战的还是投石机,林修已经专门准备了油爆弹,这种代替了巨石的玩意一旦爆炸,方圆十米之内草木无存,曾经吓得莫顿和亚瑟脸都白了。 大军集结到营地前方五百米处就被发现了,他们立刻关闭城门,殊不知这根本是无用之举。 守株待兔老子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高科技 林修得意洋洋地命令部队继续前进,以达到投石车的射程,他们不敢出城迎战更好,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角度和距离。 林修现在还没有要冲锋的意思,这一战,就是要实验新型武器的威力 十颗带着黑色浓烟的油爆弹从天空划过,瞬间掉入了敌营之中,接着,一幕本不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场面,震惊了整个岛屿 巨响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油爆弹本身的爆炸场面就够大了,还引爆了那些,敌营瞬间变成了火海,被炸死炸残的更不在少数。 守城战士已经完全蒙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心里唯一的想法便是,这难道是受到了神灵的惩罚 同样惊讶的还有亚瑟,他连说话都不连贯了:“这这真是厉害啊” 火器作为改变了人类军事模式的武器,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夸大其词,冷兵器进化到热武器,这是一种质的飞跃。 两种武器能带来的效果,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有办法比。 而热武器也将帮助人类成为宇宙之中的高等生物,这种改变不是因为身体、思想的进化,而是力量的强大,足以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也许现在大胡子唯一能扭转局势的做法,便是集合所有兵力冲出营地,破坏投石车,并与林修决一死战。 但很可惜大胡子不在营地之内,而且就算他在,也没有这种勇气 他照样也是个原始人,怎么能理解这种高端的武器,所以肯定也会和现在营地里的那些人一样,跪地向上天祈祷,吓得魂不附体,完全没有了战意。 林修此战就是为了立威,所以丝毫没有留情,投石车不断地装填着弹药,但已经改成了石弹、油爆弹轮用,这样是避免杀害太多的无辜民众。 尽管如此,现在大胡子的营地已经彻底不能成为安家之所了,所有房屋都已经燃烧着熊熊大火,而护墙也炸开了几道口子。 接下来,便轮到步兵进攻了 一袭黑色军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敌营,投石车也在这时暂停了攻击,以免误伤己方士兵。 连续行军两天,士兵们都没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经放话,只要攻下这个营地,便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狂欢庆祝 士气再度被激发出来,面对这些已经意志崩溃的敌人简直如同大人欺负幼儿园的小孩。 林修没有留在后方指挥,而是跟在队伍的后面,也不急不缓地参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现在已经没有守兵在墙头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况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火枪 这把火枪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林修已经拿着去打猎练习和实验了,现在虽然说不上是个神枪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后坐力,并且能时不时对目标造成伤害了。 亚瑟对火枪可是眼馋不已,但由于出来得匆忙,所以没有得到这个福利。现在营地内制造一把火枪,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这还是十小时制工作的结果,所以他暂时只能看着林修威风,自己还是拿着长矛。 这火枪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后坐力的问题暂时没有解决,林修在地上开枪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坐在马上就不行了,连马儿都会因此受惊。 由于兴奋过度,林修的第一枪没有命中目标,那个可怜的家伙算是躲过一劫,马上转身跑掉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林修怒骂着装填弹药,同时也在寻找下一个可怜虫。 终于一个已经胆子稍大的敌兵企图做最后反抗,林修双手举枪,瞄准了他的胸部,岂料砰的一声,却射中了他的大腿,这准度简直令人汗颜。 “是距离的问题”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离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错了。 第三次开枪,林修终于准确命中了目标,而且是正中心脏,对方立刻毙命。 火枪这种武器,即使能量产,看来也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真正地发挥其威力,否则浪费的弹药都不知道能否负担得起。 硫磺、硝石这些火药的原料,虽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实验的过程中,就浪费了大半。现在制作火枪,可以说是在用着最后的储备。 为此,林修已经命令商人,有机会要多收集点这些东西,自己可以高价购买。本来不给钱也没事,但那样就过于霸道了,民众会闹不满。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威严,又要和他们显得很亲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适用的。 战士们对付这些已经丧失了信心的敌人,可谓是痛打落水狗,手下丝毫没有留情,除了老弱妇孺一概杀无赦 这是一曲胜利的奏鸣曲,在敌营的上空徘徊不去 两个小时过后,敌营之中已经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间,仍会感觉到反胃,不过比以前已经好多了。 大胡子的战士很强,他们只是被高科技给吓傻了,打击了士气,否则绝不能如此快解决战斗。 尽管如此,己方还是损失了十几名战士,那些负隅顽抗的死忠者发起狠来也十分难缠。 留下人打扫战场之后,林修便走进了大胡子居住的屋子里,这个地方不算豪华,原始人首领都爱的珠宝首饰,这里偏偏没有。 填满整个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这一般是记录重要信息的载体,林修对此并不陌生,不过上面的文字确实很难看懂。 上次林德给自己看的那个,类似于象形文字,但这上面的,却是自成一体的某种文字,书写方法像拉丁文,但却极其有规律。来来回回总共才十几个字母,而且重复之处甚多。 “你认识大胡子多久了”林修抬起头问站在旁边,同样也研究着这些东西的亚瑟。 “准确地说,我并不认识他,只见过几次面。” “那大胡子的部落存在于这个岛屿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这样问,因为这些羊皮纸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远,说有几百年也不夸张。亚瑟作为岛屿上的老住户,应该懂得一点对方的历史。 “不久,他们是一个新兴的部落。听我母亲说,当时她都没有听说过对方,大胡子应该是在我刚成为首领那时候,才聚拢了一些族人,建造起这个营地。” 原来如此,那这羊皮纸,记载的应该不是他们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们的。 大胡子莫非能看懂它们否则他怎么会将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内,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直到亚瑟来通知,庆祝已经开始了。 除了必须巡逻的战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之中,整个营地点上了十几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种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当然不会少。 整个时代,人类还处于很愚昧无知,并且不懂得自我价值,及其人格尊严。 就比如自己现在占领了大胡子的部落,他族内的女人现在来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颜开的,这就是没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现。 换句难听的话来说,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杀死他们,并且给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虽然觉得他们可怜,但也暗自庆幸,若非如此,那么每一个族群的安抚工作都是项大工程。 而现在,只需要将他们转移到自己的营地,加以教化,给予信仰,便能彻底收服,使之成为自己的子民,相对来说简直没什么难度。 也许乱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经难保,又何必在乎跟随的是谁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让我来结束他们的无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欢快的气氛之中,这当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与民同乐。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四章 林武受困 第二天下午,林修便派遣那些刚刚酒醒的士兵遣送遗民离开,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了,建筑完全被毁,营地一片狼藉。 现在再把这些平民送走,就算大胡子再来夺回这个营地,也对他没有任何帮助。 况且,他也没有这个机会 现在他正忙着和拉曼一起攻打林武,哪里会想到自己的老巢已经被端了。 不过大胡子敢于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攻打别人,自然不会是无的放矢。 当林修带着士兵赶到原汉克营地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的战况异常激烈,这个激烈并不是因为死了多少人,而是因为他们全部都在肉搏 战争已经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双方的弓箭储备都已经用完,现在只有靠近战解决问题。 而由于汉克的营寨护墙又矮又不结实,所以拉曼和大胡子的士兵很容易就能冲进营地之中,引发一场小规模的战斗。 但林武也不会放松对这种薄弱部位的防守,所以双方损失都不大。 现在的情况就是,大规模的正面战争不可能发生,但几人为一组的小战斗几乎没有断过。 林修的部队来到城外后,便一直在寻找着进攻的时机,现在想要林武打开城门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营寨前后方都有敌军士兵,他们也会全力狙击自己合兵。 负责攻打营寨前门的正是大胡子列农,他手下估计也有七百左右的士兵,个个如同虎狼,林修认为他们的战斗力不会比自己差到哪里去,如果正面对上必然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而拉曼虽然兵少,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负责攻打后门也是游刃有余。最要命的是,这座营寨的后门地形复杂,紧挨着密林,旁边却是一片开阔的平原,根本不好偷袭。 投石车倒是可以利用一下,不过林修却怕引来大胡子的自杀性冲击,按照他的带兵水准,很有可能这么做,所以林修还是决定暂时忍耐和等待。 到了晚上,大胡子和拉曼终于暂缓了攻势,不过却没有撤离,而是选择了原地休息。 这可苦了林修,由于距离很近,即使躲到树林里生火,也会引起对方的注意,所以只能吃随身携带的干粮了,就是烤熟后的各种肉食。 嚼着干巴巴的肉干,林修是一点胃口也没有,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林武那里只有五百多士兵,现在起码也损失了一百人左右;而且随着人数越来越少,营地就越容易被攻破。 没有了弓箭的远程打击,双方就是拼消耗,而林武的士兵数量本来就不如两家联合起来那么多,能支撑的时间也没剩多久了。 战场上就是如此,局势瞬息万变,没有绝对的优势,也没有永远的劣势。 林修庆幸自己来得还算及时,因为之前根本没有想到箭矢会用完这一茬 围城其实是很简单实用的兵法,能达到消耗对方物资的奇效,而且同时会让守军的意志一点点瓦解。在这个过程之中,机会随时可能出现,到时就可以大举进攻。 想到这里后,林修便也知道了当前之计,便是等到敌军猛攻营寨,然后自己进行偷袭。 这样做无疑会让林武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可当下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不过,战场的局势确实每一刻都在发生变化,翌日清晨,林修竟然发现,大胡子派出了小队士兵,正朝着树林而来 难道是被发现了不可能,如果他发现了自己,派这点人来纯属送死。 “后退”在没有搞清楚情况之前,林修只能让部队先退到树林深处,不过还是留下了几个身手敏捷的战士爬到树上观察情况。 过了两个小时,探子回来报告情况,那一队士兵,竟然是来打猎的。 林修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大胡子的部队,已经没有食物了 这个事情是很合理的,因为拉曼的部落本来就穷得很,他甚至会为了食物和多年盟友汉克开战,所以自然就不能提供给大胡子什么军粮,或者是根本没有。 而由于战争的时间越拖越久,大胡子带来的食物肯定也已经吃光,所以他们必须要临时打猎来补充。 “哈哈,那只要等到他们食物耗光,自然就会撤退。”亚瑟在一旁兴奋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一定,我想大胡子现在肯定也已经派人回营地准备运食物过来,当他发现自己的营地已经空空如也,可能就会采取猛攻” “猛攻” “对,因为他已经没有了退路。” 亚瑟皱起眉头问:“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断绝他们最后的食物来源” 根据探子的情报,刚才那些士兵无精打采,似乎非常疲劳,所以只打了几头野猪,便匆匆地离去了。 林修认为,这不仅和大胡子的部队接连不断作战造成的劳累有关,也和他们急需食物有关。也许,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填饱肚子了。 本来这个世界就不存在专门的后勤部队,所以如果长途行军,除了携带武器之外,不可能带多少食物,所以大胡子部队的食物可能早就吃光。 几头野猪每头野猪也就三百斤左右,分到每个战士的头上,也就是两斤肉不到,对于身处高强度消耗中的战士来说,这只能够塞牙缝。 “现在开始,我们要消灭这个树林内的每一头野兽,以及采光所有的水果”林修发出了这样的号令。 没错,自己的部队也需要食物,而这么做不仅能提前防范可能出现和大胡子一样的状况,也可以让他在山穷水尽的路上越走越远。 一千多士兵,想要扫荡这种没有什么猛兽的小树林,实在轻松不过,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 即使是在死亡森林中,这样的兵力也足以称雄了。 这个树林确实不大,而且野兽的数量着实不多,因为几公里之外,还有另外的树林,所以野兽有的是地方可去。 没有费什么力气,士兵便回来禀报,这片树林已经没有野兽和水果等可以作为食物的东西存在了。 其主要原因,却是野兽们没有什么抵抗,看到如此多的人类,便落荒而逃 林修真是郁闷,以前想避开野兽还不行,现在已经变成野兽避开人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五章 开战 围猎野兽引起的骚动,可能也引起了大胡子的注意,到了傍晚时分,他派出来补充食物的战士足有一百人之多,而上一次只有十几人。 林修真相扇自己几个巴掌,明知大胡子食物不足,肯定还会再派人来,就该早准备陷阱,吞下这个百人队就轻松无比了。 不过,现在也已经退无可退,他们找不到食物,肯定会加大搜索范围,到时自己这么多人肯定会被发现的。虽然他们不可能对自己有什么威胁,但这很可能影响到战局的发展。 林武现在在营寨之中,情况未必比大胡子他们好多少,虽然他的士兵更少,食物储备量更充足,但营寨内还有原来汉克的族人存在,消耗速度就更加快了。 说不定,他们也已经断粮 如果被大胡子发现自己已经带了援军前来,即便他搞不清楚自己是哪个部落的,也会选择和拉曼发动最后的强攻,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是没有援军的,来的只能是敌人。 必须消灭这个百人队,而且要全歼 原始人对这种树林内的埋伏作战非常精通,同样也具备反埋伏的能力,这是他们在长期与野兽的斗争中锻炼出的本能,所以要达成全歼对方的目的,林修真没有什么把握。 十倍于对方的兵力,毕竟是占了优势,而且林修的部队中,有着军衔这个看似无足轻重却能起到奇效的设定。经过一段时间的初级兵法教授,林修可以肯定,同样的兵力情况下,自己的士兵绝对在组织性和纪律性上更强。 低级军官的作用,在小规模战斗中不容忽视。 迅速地传达了自己的命令之后,林修的部队兵力分布便成了一个半圆形,每队两百人共五组,像是等待着猎物入瓮。 百人队起先还是集结在一起的,警惕地搜寻着食物,不过他们很快发现,这个树林就像是地狱一样安静,不仅没有野兽,连小动物都没有一只。 领头的那个家伙心里觉得奇怪,却也没有多想,还以为动物都因天色渐晚而回到了自己的巢穴中,毕竟这种情况以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 于是,他决定兵分几路,每二十人为一队,即便对上几只野兽,也绝不至于落败,如果运气好,每支队伍猎杀两头野兽是不成问题的。 “###”林修躲在不远处,离这个百人队的首领只有百米左右距离,若不是因为对方说的是某种土话,就连他在说什么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百人队下一步的行动很快就有了答案,这和林修所设想的一模一样,大胡子应该只是怀疑树林可能有某种大型野兽,才会派出这么多战士,而不是真的发现了自己。 现在看到树林内竟然没有野兽,为了尽快找到食物,不分兵才怪了 奇迹般的巧合再次出现,这个百人队首领,正好也将队伍分成了五组,就好像已经和林修商量过一样 在武器装备相等的情况下,一千人打一百人,可能会有漏网之鱼,但两百人打二十人肯定就能全歼,这就是数学的奇妙之处。 如果这支队伍再分离一下,变成五人一队,自己这边就变成了五十人一队,这种数量上的兵力对比,可以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不过对方肯定没有那么愚蠢,五人一队碰上凶猛点的野猪都难以应付。 但这已经够了,林修亲自带了一队,已经将往这个方向来的一组敌兵锁定。更何况,自己手里还有大杀器,那些炸弹只要拿出几个,便能让这二十人全军覆没。 “要怪只能怪你数学不好”林修在心里暗乐,已经思索到底要不要用炸弹了。 虽然用炸弹能很快地消灭敌兵,但可能造成的声响太大,会导致大胡子提前强攻林武,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能少伤亡一个士兵就尽量避免,这都是宝贵的财富。 但不使用炸弹,自己在这边肉搏,照样会造成兵源损失,还不一个道理 于是林修便淡定了,命令班长们准备炸弹,这场战斗将不会有任何悬念,只在于什么时候引爆而已。 由于先前还没有摸清火药的特性,所以这些炸弹的引线,都被做得很长,足有一米左右,攻陷大胡子营地之后,林修才发现,这完全是多余。 因为引线的长度根本不涉及到火药问题,那是引线材质的燃烧速度问题,没文化真是可怕啊 百人队分兵之后,行进速度反而变快了,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附近应该也没有野兽,其实这只是加快了死亡的脚步而已。 火折子,这是非常实用的一个物品。 林修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其研制成功,原理是用很粗糙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 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不过吹是很有技巧的,需要突然、短促、有力,送气量要大。 五个炸弹几乎同时被扔了出去,但是它们没有马上爆炸,而是随着引线慢慢地闪着火花,林修忍不住开心地笑了。 这种优越感确实是难以言喻的,倒不是因为嗜血成性。 这一队敌兵先是一愣,然后便看着那些炸弹发呆,他们似乎是在思考,这到底是啥玩意 不过他们也不是傻蛋,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些黑乎乎的东西,绝对是人为制作出来的,这里竟然有人 “#”敌兵中有人大喝,估计是警戒的意思,顿时这二十人马上摆出了战斗的姿态。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林修当然不会傻到出去一起被炸死。 炸弹的引线仍然在缓缓地燃烧,其实这不过是心理作用,林修知道,从点燃引线到炸弹爆炸,只需要十秒的时间。 敌兵终于反应,因为他们看见这些东西竟然闪烁着星火,暗器 不过他们已经失去了最佳的逃跑时机,炸弹终于爆炸了,“砰砰砰砰砰”的巨响接连响起,现场顿时飘起了血雨。 这一队二十人的敌兵,无一幸存,全部被炸得血肉模糊。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只用了不到二十秒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六章 击溃 爆炸产生的巨响,肯定引起了很多人注意,但林修现在却不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只能耐心等待。 没过多久,树林那边居然也响起了爆炸声,林修会心一笑,看来其他队伍也使用了炸药,还蛮聪明的嘛。 “敌兵全部被消灭了,一个都没有逃走”亚瑟和其他人回来报告。 很好,这样即使大胡子有了警惕心,但是也不知道这树林里发生了什么事,现在林修想看看他们没有食物接下来会如何做。 处于战场上的士兵,如果连肚子都填不饱,士气下滑的速度会很快,这是无论多么优秀的将领都难以控制之事。 与林修预想的一样,大胡子发起了总攻,这肯定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因为比起树林中看不见的危险,眼前的营地,至少还知道一点底细。 可能是接到了大胡子的通知,拉曼也在同一时间发动了猛攻,现在天色正好黑了下来。 林修在这边已经看不清营寨那边的具体情况,但从一浪高过一浪的喊杀声就能听出战况非常激烈,如果自己要出击,现在就是最佳时机。 无缘无故折损了一百战士,大胡子现在最多还有五百人左右,而攻城所付出的代价必然惨重,而自己从后面偷袭,相信他们会不战自溃。 “投石车准备” 最能摧毁敌兵信心的当然是这种重型武器,林修也不怕会伤到自己人,经过几次战斗,现在部队对投石车的投掷距离已经有了一定的控制能力。 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使用的仍然是油爆弹,这玩意其实比巨石更加不值钱,因为能用来做石弹的大石头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而且还得经过一定的加工。 营地里的粮食很快就要吃光了,林武现在已经在控制士兵的伙食,如果首领的援军还不出现,那么营地很有可能被攻破 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自己也派出了传信之人,首领却没有明确给出增援的日期,难道是要将自己弃之不顾吗林武只觉得背脊发凉,自己竟然要死在这里 前门和后门的攻势都非常凶猛,况且他们的人数占优,想要杀出一条血路都难上加难 龙神,难道已经把我抛弃了 “嗖”这个声音 林武正在对着夜空祈祷,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连忙定睛一看,这是火箭不,那是投石车在抛射这种弹药真是古怪,自己还从来没有见过,难道是首领来了 果然,那闪着火光的弹药,准确无误地砸在敌兵部队中间,并且发出了雷鸣般的怒吼,几十个敌兵瞬间毙命 没错,这是首领,首领带着援兵来了 林武兴奋得不能自已,只有首领这样神通广大的人,才能制作出如此厉害的武器 “神使大人来了,兄弟们,给我狠狠地杀”林武激动地大吼,以增加部队的士气。 而士兵们见状也对此深信不疑,那个无敌的神使大人终于来了,我们绝对不会失败,一定能守住营地 油爆弹不停地砸在大胡子的部队中央,准确度令人惊讶,竟然没有一颗砸中营寨护墙,每颗油爆弹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至少会有三人以上死亡,连带着几个重伤。 “那是什么鬼”大胡子已经彻底愤怒了,自己的战士竟然在森林中没了消息,本以为是碰上了猛兽,谁知竟然还有人埋伏会是谁这么卑鄙 情急之下,大胡子只能选择猛攻营地,那支不知从哪来的部队,肯定不会是自己人;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攻破营地,抢粮食 谁知,这支部队竟然有如此厉害的武器,那仿佛雷电之威的不明物体从天而降,每次都会干掉自己不少战士,而自己却对此完全没有办法。 大胡子心急如焚,看来只有暂时撤退了,这样下去不仅不能攻陷营地,还会造成无谓的损失。 在火光的照耀下,远处的林修很快发现,大胡子的部队有撤退的迹象,先是出现了几个逃兵,然后整支部队都在往左侧移动,大胡子肯定已经下达了撤军命令。 “冲锋”林修大吼一声,现在就是痛打落水狗的最好机会,敌兵已经完全没有了士气,绝对能一击即溃。 与此同时,拉曼的部队同样开始往左侧移动,因为那个方向,正是他们的大本营。 一千士兵如同出笼猛虎疯狂地扑向敌军,其中骑兵的数量也有两百之多,这些士兵个个都是军队中的精英,马上作战能力比步兵强上几个档次,虽然平时的训练更为刻苦,但这代价却是值得的。 林修自己也骑在马上,不过手里拿着的却是火枪,不求杀敌,只为造势。 骑兵队很快便追上了大胡子的败军,只是一个照面,便杀伤敌兵无数。不得不说骑兵这个兵种一旦成型,就会是一股可怕的力量,想那楚霸王项羽,正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奥妙,将骑兵作为主力兵种,从而所向无敌。 而这时,林修也已经来到了营地护墙之下,命令打开城门,直接进去了。 “首领” “神使大人” 林武和一众士兵竟然夸张地下跪迎接,让林修好不习惯。 这是怎么了,林修上前扶起林武,问是咋回事。 “那种武器,一定是龙神赐予神使大人的吧”林武两眼都泛着星星,连忙说出了原因。 我还以为是被自己及时救场感动了呢,原来是这个,林修哭笑不得,便简单地述说了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其中包括,以后部落的发展模式,将不依赖营地,而是进行游击。 事情讲完,追击的部队也回来了。 亚瑟说大胡子已经躲进了拉曼的营地之中,而拉曼也退兵了,在追击的过程中,起码又杀了他们近两百名战士,并缴获武器无数。如果不是没有命令,自己可能就直接冲进那个营寨了。 “不急,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士气,我们可以以逸待劳,学习一下他们的战术。”林修笑呵呵地说道。 敢围我的营地,现在也让你们尝尝什么叫求生无路,入地无门。 拉曼的营寨之内,不要说没有多余的武器,就连起码的食物都没有,情况绝对没有林武当初被围城时那么乐观,现在自己完全守株待兔,直接把他们拖到崩溃。 林修心里高兴,又大声道:“上酒”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七章 围城 一场庆祝会自然是免不了的,不过林修下令不能饮酒,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警惕。 虽然大胡子现在已经败退,但和拉曼合兵后,仍有不容小觑的实力。要正面和他们硬拼并非上策,所以围城行动要立刻进行。 这一次守卫营地持续了八天时间,林武没有辜负期望,虽然损失了将近两百战士,但好歹还是撑了下来。 现在营地内共有一千四百名士兵,十辆投石车,炸弹若干,武器装备充足。由于之前在树林内猎捕了一些野兽,现在食物暂时也不成问题。 于是第二天中午,林修便带着人大摇大摆地来到拉曼的营地门口,首先便来了十颗油爆弹作为见面礼。并且命令士兵们分成几组不停地大喊,投降免死。 拉曼是个冲动的人,而且也没有什么小心思,所以当时修建这个营地,竟完全是为了配合汉克的防守,所以位置很差,后面紧挨着的是座光秃秃的石头山,什么资源都没有。 而且那山势险峻无比,作为逃跑路线是绝对不合适的,别说是平民,一般的战士都很难在上面自由行走。 现在大胡子和拉曼手下战士,必定处于士气极度低迷的状态,昨天刚刚打败仗,今天又被敌兵包围,肯定会重新思考自己的处境。 能不战屈人之兵固然是好,不过也得防范他们的疯狂反扑。 林修骑在马上,遥望着营寨的护墙,可以清楚地看见大胡子和拉曼正在那争吵,内容是什么听不到,但很显然两人出现了意见不合的情况。 大胡子先是指着拉曼说了一通,然后拉曼便暴躁地推开了对方,随之走下护墙。 “呵呵,有矛盾了么”林修对此情况是喜闻乐见的,现在他们唯一的活路便是齐心协力,冲出营寨,或许还能杀出一条血路。 但如果没有这个胆子,弹尽粮绝只是迟早之事。 这么简单的抉择,还要思考多久 林修认为自己得帮他们一把,于是命令亚瑟,马上派人去把所有事物给运到阵前来。 “不是刚吃过”亚瑟有些不能理解林修的意思。 “反正没事,那就多吃点,免得无聊。”林修笑嘻嘻的轻松模样,一点都不像是在打仗。 林修当然不是真的要做这么荒唐的事,他现在正是要利用食物,来诱惑对方的战士。他们肯定是很久没有吃饱了吧,如果看到自己的敌人正在大吃特吃会有什么感觉 一场烤肉盛宴就这么开始了,由于敌方没有远程武器,所以林修很放心。拉曼果然是穷到了家,为了攻陷汉克营地,竟然动用了部落所有的箭矢储备,最后还落个功亏一篑的下场。 有的野兽肉香,但不一定好吃,有的野兽肉看起来很普通,吃起来却很爽。 林修来到这个世界后,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肉食主义者,虽然还没达到无肉不欢的程度,但也没差多远了。同时,由于食材的丰富,也对美食有了很高深的理解。 其实越是凶残的野兽,肉味都会更鲜美,因为他们更强壮、更敏捷,肉质就肯定不会松垮垮的没有嚼劲。其次是那些两栖动物,比如蜥蜴,也是非常美味的。 林修就专门挑选了一些个头大的、味道浓的野兽肉串在烧烤架上面烤,这阵势摆开来,丝毫不逊色于二十一世纪的小吃街。 等到兽肉烤熟了之后,吃相也得讲究,林修故意让士兵们细嚼慢咽,营造出一种在品尝人间绝味的感觉。 林修甚至能在脑子里勾勒出一幅相当有趣的画面,敌兵个个垂涎三尺,吵闹着要出城投降,但大胡子和拉曼正尽力控制着场面,尽管他们自己的肚子也在咕咕叫。 时间慢慢地流逝,敌方的营地内骚动越来越大了,而勇士也在不经意间冒了出来。 那是个身手敏捷的战士,突然从护墙上跳了下来,在此前十几分钟,他都站得笔直,完全不像是已经动摇了的家伙。 但当他真正行动起来,动作却是无比的迅速,只是十几秒的时间,便来到了林修的阵前。 “可以让我吃点吗”他脸上挂满了对食物的渴望,要不是旁边有无数长矛正对着他,估计他也不会问出这句话,而是直接开吃了。 林修手一摆,制止了士兵们的警戒行为,用异常友好的语调说道:“如果你愿意投降,可以尽情地享用食物,从此以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 对方听到这话,用力点点头,便撕下了一大块肉,用力地啃起来,那模样绝对是饕餮者的典范。 这个突发情况,令地方营寨内的士气再度跌入谷底,很快,效仿者便接二连三地出现。不断有企图逃跑的士兵出现在墙头,他们现在只需要食物,其他都是扯淡。 但大胡子和拉曼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他们竟然开始砍杀那些逃兵,而且下手一点都不留情。 真正能跑出来的没几个,但那护墙上却是混乱不已,十几堆人马在捉对厮杀,估计连他们自己都已经分不清自己的敌人到底是谁了。 护墙变成了主战场,大胡子和拉曼也亲自加入到了战斗之中,不过包括他们在内,所有人似乎都有气无力的,这明显是因为体力不足。 简单的食物勾引法,能收到如此奇效,林修倒是挺满意的,起码自己的部队就不用费多大劲了。 现在只要等他们打累了,自己再过去收拾残局即可。 “为了食物居然对自己的族人出手,这”亚瑟在一旁叹气。 “哈哈,为了食物,别说是族人,就算是亲人,也同样得靠边站。” 吃东西是人类的本能,为了能填饱肚子,可以做出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林修并不认为自己的计策有多卑鄙,这样做,还是便宜了他们,否则自己真的强行攻城,死伤就会更多。而且在战场上,只有胜败才是唯一的标准,哪还管你用什么手段取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八章 谈判 这场自相残杀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大半天,其中不断地有人跳下护墙,跑到这边来投诚,然后他们就和林修一起,边吃烧烤边看戏。 林修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中止这场毫无意义的战斗,尽管那里可能会有不少人将成为自己的子民。 因为这一次的招降有所不同,这两个部落的人,很可能只是因为需要食物来投靠自己而已,不是自己真正地征服了他们,所以难免会有异心,甚至是阴谋诡计。 最后,护墙上的人似乎都打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坐在哪休息。 林修认为时机已到,再次命令士兵齐声高呼:“投降免死” 闹剧过后,现在大胡子和拉曼的总兵力,估计也就是五百人左右,其中死了一百多,投降一百多,重伤不能战斗的又有不少。 所以林修就算现在强行攻城,拿下他们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只不过林修想获得兵不血刃的效果而已。 可能大胡子和拉曼也已经意识到,现在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胜利的希望了,于是他们选择了谈判。 林修看着这个同样饿得不行的使者,用戏谑的语气问:“你们还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条件只要我的手一挥,你们的营寨就将灰飞烟灭。” 没等这个使者回答,林修又说:“不过我这个人一向很善良,叫你们的首领来吧,我同意谈判。” 作为原始人能想到用谈判解决问题,林修冲着这一点,也必须给人家点面子。 大胡子列农脸上仍然是那副憨厚的表情,不过神色就有些憔悴,拉曼怒气冲冲的,好像随时准备找人拼命。 “要不要先吃点东西”林修好笑地看着这两个首领。 大胡子咽了下口水,摇头拒绝,拉曼直接用冷哼作为回答。 “亲爱的林修,如果你能放我离开,我从今以后将永远臣服于你,绝不背叛”大胡子首先开口了,不过听他的话,好像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老巢已经被攻陷了。 这种口头承诺是没有任何信誉可言的,林修岂能不明白,况且对方现在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任由自己宰割,他还能说出如此狂言,着实是个人才 “哈哈,那我现在直接杀了你,你就更加不可能背叛我了,为什么我不用这个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呢” 大胡子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声地说:“我有个秘密,你肯定会很感兴趣。” “哦,秘密”林修心里一动,他说的难道是那些羊皮卷 “对,这个秘密,岛屿上没有任何人知道。呵呵,其实就算他们知道了,也没有任何用处,不过对于你,就不一样了。”见自己似乎勾起了林修的兴趣,大胡子也来了信心。 林修表面很淡定,但脑子却已经极速运转起来,那些羊皮卷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自己是绝对不可能破解上面记载的信息的;而自己也将上面的文字、图案摘抄了一些,给亚瑟等不同部落的人看,他们也表示不懂。 这就奇怪了,既然羊皮卷存在于这个岛屿之上,怎么可能会没人能看懂呢包括大胡子的族人,他们根本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所以这就能得出一个结论,羊皮卷不属于岛屿上的任何一个部落,大胡子只是很偶然地得到了它。 那么现在有两个不解之谜。 一,羊皮卷既然不是这个岛屿的产物,它是怎么会流落到这里的呢 二,大胡子是怎么能看懂它的。 关于第二个谜团,逻辑很简单,大胡子必然知道上面记载了什么信息,而且是非常宝贵的信息,所以他才会以此作为换取自由的条件。 心念电转之间,不过十几秒,林修不动声色地问:“我为什么要认为,这个秘密,可以用来交换你的生命其实我觉得,还是杀死你比较保险,因为你也知道这个秘密。” 大胡子闻言顿时脸都白了,连忙摇头道:“不,这个秘密我也只是知道那么一点点,现在还没有完全理解上面的意思。况且,我知道了这些也没用,哎” 现在,林修可以肯定,大胡子说的秘密,就是关于那些羊皮卷 饶大胡子不死,林修完全可以办到,因为自己也不是什么嗜杀的人;但是他只能自己一个人离开,他的战士,都将由自己接收。 “你只能自己一个人离开,这是我的条件。”林修松了口,不得不说,大胡子这次的谈判,已经获得成功。 大胡子不舍地回头看了看自己的战士,犹豫片刻,又说:“我希望能带上几个人,你知道的,野兽那么多,我可能活不了多久。” “没问题,那么现在,你可以说说那个秘密了。”林修想也没想便点头同意。 所有人退后十米,秘密当然只能让少数的人知道。 大胡子似乎在整理思绪,林修也不催他,就站在那里静静等着。 大约半分钟后,大胡子终于开口了:“其实,在我的营地中,有一些羊皮” “我知道,不过,那已经不是你的营地了。”林修笑眯眯地打断了对方的话。 “呃”大胡子先是愣住,接着就明白了一切,他苍白的脸变得更加没有血色了。 “那些羊皮卷上,记录了一些信息。” 这家伙废话还真是多,林修忍不住就想上前抽他两耳光,自己的好奇心已经爆棚了,他还在那里卖关子。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看懂上面的文字,不过也不是全部。其中有一句是这么写的,神有四子,一子不明,二子中心,三子天天,四子快死。”大胡子说完这句话,似乎松了口气。 林修却迷糊了,这是什么鬼东西 神有四子,这个自己还能理解点皮毛,但一子不明,二子中心,还有天天、快死 “难道这就是你说的秘密我可没有听出任何信息比你的命更加值钱”林修不由加重了语气,这个家伙不会是在忽悠自己吧。 按照这个大胡子一贯的风格,骗人是家常便饭了。 “不,我对神灵发誓,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大胡子连忙辩解,生怕林修会反悔。 那么,自己就暂且相信他。 林修冷静下来一想,大胡子不可能完全看得懂羊皮卷上面的文字,所以才会出现理解上面的信息有所偏差。 这句看起来充满神秘意味的话,也许只是他翻译错误而已。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十九章 说客 按照约定,林修放走了大胡子,并且还放走了两个他的战士。不过看那两人的样子,似乎有点不太愿意,他们应该更喜欢这里。 大胡子除了能完整地解读出那一句神秘的话,后面只有些支离破碎的文字,比如大陆、群岛什么的,根本组合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这件事看来只有暂时放在一边了。 拉曼见大胡子竟然幸免一死,不由也有些侥幸的心思,只是,他没有什么值一条生命的秘密可以拿来交换自由。 所以,他干脆很有骨气地一句话也不说。 “押下去吧,先关着。”林修做出了决定。 并不是不想杀他,但现在还没有那个必要,反正他已经战败了,等自己完全收拢了他的遗民之后,再杀也不迟。 五百降兵这对于林修来说是一股重要的力量,等于自身实力的三分之一还多,等到他们完全融入了这个部落,那自己就差不多拥有两千士兵了。 至于那些遗民,正好补充自己营地略显不足的生产力。 消灭三个部落的过程,虽然有些曲折和惊险,但总的来说可以算是大胜;这其中不仅有高级武器的功劳,也对亏了自己的奇谋妙计。 林修认为自己虽然比不上韩信那样带兵是多多益善,但目前这种级别的战斗,还是能掌控的。 按照之前的办法,将遗民全部护送到营地去,只留下士兵,这样可以避免在战争中消耗太多军粮,又能增加机动性。 “下一个部落,打哪”亚瑟问。 其实林修自己也不知道,主要是没有地图。 不能清楚地知道各个部落的地理位置,就不能妄下决定,谁知道他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利害关系呢虽然现在自己是连战连胜,实力大增,但如果遇到有联合起来的部落,还是挺棘手的。 不过林修已经没时间这个问题了,因为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林修消灭了三个部落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传开了,现在已经被岛屿上所有的首领知晓 他们先是感到不解,然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件很恶劣的事情,必须加以制止。 林修其实早就预料到了这种局面,但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如果他们组成了联盟,那么自己的处境将会极度不妙,那可是将近一万大军 于是林修二话不说,便离开了自己的营地,至于目的地,还没有定。 在岛屿上四处游走,林修顺便观察着这些部落的营地分布位置,发现事情还真是麻烦,他们几乎不知是不是为了热闹,竟然都是两两相连,或者干脆三四个营地相距只有几公里。 只要战事爆发,互相支援将会变得很迅速。而且根据探子打听到的消息,他们现在已经在商量联合事宜,准备攻打自己的大本营。 亚瑟马上表示:“我们的营地没有多少士兵,肯定挡不住,要不要回去救援” “救援我们这点人,回去也是一样的结果。” 虽有床弩、炸弹这些秘密武器,但一万大军的数量着实太多,若他们真的下了狠心要消灭自己,那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当下唯一的选择,便是要让他们的联盟无法成功。最好是能争取到一两个盟友,这样己方的胜算便会大增。 这时候自己显然是不好出面的,否则可能会被他们当场给杀了,那么就只有靠亚瑟。 亚瑟倒是没有拒绝,而且似乎对这个角色很感兴趣,林修只能看着他的背影,小声地说了句,对不起哥们,万一你成了我的替罪羊,我一定会发明出多烧点纸钱给你。 亚瑟也不是傻瓜,他当然知道此行是有危险的。 之所以还一口应承下来,是因为他现在已经彻底把自己当成了林修的合作伙伴。 这个面目和善的老者,是母亲认识的朋友,记得以前自己小时候,他还抱过自己。同时,他也是一个大部落的领袖,手下起码有将近两千士兵。 现在,那些部落的首领都来找他商量,看要怎么对付林修。 呵呵,真是不知死活啊 亚瑟从打心底认为,这些人就算联合起来,也是打不过林修的。因为他总能制作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 比如那种看起来一点都不起眼的炸药,谁能想到它的威力竟然可以媲美雷电 “亚瑟难道你不知道,现在他们都在想办法对付你和那个林修吗”到底是关系匪浅的老相识,这个老者把亚瑟请到了自己的屋子里,没有任何防备,反而还在担心他的安全。 亚瑟微微鞠躬,笑着说:“我当然知道,但是我还是想来看看你的身体还好吗” “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不过我最近可是为你的事情在烦恼,那些首领,都要让我来带头,消灭你和林修。”老者叹了口气,似乎不是很情愿这样做。 亚瑟当然也听出了对方的意思,不过还是装傻问:“那你准备怎么做呢领着自己的战士杀了我吗” “我的孩子,你知道我是不会那么做的,到时,我会尽量让他们放过你。” “哈哈”亚瑟突然发出狂笑。 这直接就把老者给弄蒙了,这孩子莫非是疯了不成 “很高兴能得到你的回答,既然如此,到时如果你们战败了,我也会让林修放了你。”亚瑟再次说出令老者非常意外的话。 “你的意思是,我们会输”老者的脸上满是疑虑,在他看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亚瑟没有说话,而是从皮袋子里拿出了一个东西,如果林修在场,肯定会马上说出这玩意的名字,炸弹 他竟然带着一个炸弹来当说客。 “也许,你见识过这东西的威力之后,就不会那么自信了。” 亚瑟引着老者来到营地内的空地处,点燃引线,然后撤到了旁边。 “砰”一声巨响,炸弹爆炸了,随之而来的还有四处飞溅的碎片,那些没有听劝告避开的战士,因此受伤。 火花绚丽无比,但它带来的却不是欢笑。 老者目瞪口呆,他马上明白了这个黑乎乎的东西,是一种自己所不认识的武器。 “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武器,叫做炸药” 老者沉默了,真的和自己所想一样,那是武器,自己营地没有的武器,而且在其他部落也没有听说过谁有这种东西。 刚才若不是自己离得很远,恐怕也会受伤吧如果这种东西丢到一堆战士之中,杀伤力岂不是更大 那个林修,怎么会有这种武器 “他自称是龙神的使者,以前我并不相信,不过现在,我越来越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可以击败恐龙,可以制作出如此可怕的武器,不是神灵的使者还能是什么至少,他也是个贤者”亚瑟的语气透露出不容置疑的意味。 “神使,贤者”老者咀嚼着这两个词语,似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章 再闻半兽人 亚瑟的办事效率让林修吃惊不已,居然这么快就说服了一个大部落的长者,同意和自己见面。 见面地点,一个荒山,时间是下午。 这应该是个和林德差不多年纪的老人,虽然白发鬓鬓,但自有一股出世高人的风采。 听亚瑟说,这个老者说话在岛屿上是有点分量的,不仅因为他的年纪,更因为他的实力。 “你好”林修暂时也没有想好该说什么,便先友善地表达了问候。 “林修你就是那个龙神的使者” 林修楞了下,当即微微一笑,这个名头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很好用。 “我已经看过你制作的那种武器了,亚瑟说,它叫炸弹”老者可能是因为爬了一小段山有些累,就靠着了颗小树上面。 亚瑟这个家伙,炸弹这种秘密武器也能随便给别人看么军事装备的保密性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直接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败。 不过林修也觉得亚瑟脑袋瓜子还是蛮好用的,竟然想到用这招来震慑对方;至少,从目前来看,敌方得知了自己有这种武器之后,就不会轻举妄动了。 老者来找自己谈话的目的,估计也就是试探一二吧 “对,这种武器,杀伤力很大,特别适合对付聚集在一起的敌人。”林修的话若有所指。 “呵呵,其实我愿意和你见面,不是为了聊这种武器,而是想问你,到底要做什么。”老者突然开启了另一个话题。 我要做什么当然是一统岛屿,进军新大陆 心里是这么想,但林修可没有直说:“我想让人类过上更好的生活,所有人类,其实都是龙神的子民。而我作为神使,就是来履行这一职责的。之前的事情,完全是误会,所以你们现在大动干戈,联合在一起要对付我,恐怕会受到神灵的惩罚。” 林修现在说起这种神神鬼鬼的事情,已经完全没有不自在的感觉了,也许就是所谓的习惯成自然吧。 “从你上次联合人类大军击败恐龙的时候,我就觉得你不一般,难道你也是贤者”老头又问。 贤者这是自己第二次听到这个称呼了 林修记得上次听到这个称呼,还是和亚瑟在聊新大陆那边的事,说是贤者永生不死,当时自己还以为那是他落后愚昧而已。 但面前的老头起码也活了七八十年,见过的事情自然要比亚瑟多,他难道也认为有这种人存在 “贤者是什么亚瑟说的那种,永远不会死的人”林修最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 “呵呵,贤者,可不只是不会死那么简单。不过说他们不会死,也是不正确的。他们照样会因为战争受伤,或者被野兽咬死,难道你连这些都不懂吗” 老者这种你是不是白痴啊的语气,让林修非常不爽,于是就反驳道:“那他们还不是照样会死” “你错了,贤者是绝对不会遇到这种情况的,他们一般都会被保护得很好,而且受到神灵的眷顾。况且,有很多贤者,本身是天生的战士,他们强大无匹。所以不遇到这种意外情况,贤者就永远不会死”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不死”林修还是不相信老者的说法,而且就算自己亲眼见到一个所谓的贤者,也毫无科学逻辑可言。 谁知道他活了多久人又不像树一样有年轮可以证明年龄,也许对方就是比较长寿罢了,加上周围人的狂热崇拜,即使这个贤者真的死了,他们也会说对方仍然存在。 在哪,在天国 但老者后面那句话就有点意思,贤者里面还有战士存在 “哪些被称为贤者的战士,有多厉害”林修站得也有些累了,便和老者并肩坐在小树下。 “以一挡百”老头竟然还用上了成语,简洁明了。 我靠,项羽么除非他拿着机关枪 林修表示不服:“不管他再厉害,也挡不了我的炸弹。” “呃,这也不是不可能。他们的身体非常强,一般的长矛都刺不进去。” 老头越说越离谱,林修也就越来越感兴趣了,莫非是真有这种人存在不说他是不是什么贤者,也许是练气功的高手呢 关于古武术这个东西,林修认为还是有的,而且即便在自己生活的二十一世纪,也有许多奇人,比如能吃玻璃,耳朵拉飞机这种。 “那你究竟见过没有” 老者叹了口气,点点头说:“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曾经见过,那个贤者长着牛一样的头,手脚像人类,跑起来速度不快,但力气非常大。当时部落里有十个战士都在我身边,却被他一拳一个打死了,石矛只能让他受很轻的伤而已。” 震惊这不就是当时马丁和亚瑟都说过的半兽人吗 半兽人居然也能被称为贤者或者说,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见林修露出疑惑的表情,老者又解释道:“贤者指的是有特殊力量的人,比如你,能造出这么厉害的武器,也可以称为贤者” “哈哈,我可不认为自己能长生不死” 老者意味深长地看着林修,说:“谁知道呢” 与老头的谈话还算愉快,但是还没有聊到重点,林修可不想浪费时间,于是又问:“那么现在你知道了我是贤者,准备怎么办” 这一次,老头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朝着山下走去。 林修不好逼问,只能跟在身后。 直到和自己的战士会合了,老头才吐出一句话:“我不会带头。” 这什么鸟意思你不带头,但如果有人带头,你还是要参与 回到临时营地,林修才冷静下来,说得也是,毕竟是关系到部落生死存亡,这一战无论如何都避免不了。老头现在已经很给自己面子了,他不带头,就意味着这件事情还需要更长时间的准备。 既然如此,那自己唯有先下手为强了 林修招来了林武和亚瑟,以及那些连长和所有懂军事的人,准备商量反围剿大计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一章 战车奇想 以联军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分兵,特别是见识了炸弹的威力之后,他们也不敢。 所以他们现在的战略,应该还是集中兵力攻打自己的大本营。 “我们可以在半路上伏击联军,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林武首先提议,他现在对于打仗颇有心得,自信也就慢慢地起来了。 “好办法,但我们并不知道联军的路线。”亚瑟反驳道。 没有地图真是个烦,如果详细地知道各营地的分布位置,以及这一带的地形、路线,就肯定可以制定出更为明确的作战计划。 但绘制地图可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个岛屿虽然不大,要完整地绘在图上,起码都得半年时间。 一个年纪不大的连长,在旁边突然说:“是不是可以用那些战车” “战车”他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自己这个发明。 “如果用战车来对联军的大部队冲击,配合骑兵和我们的炸药,效果肯定不错。”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没错,我怎么没想到,在开阔地形上作战,战车是一种非常好用的东东。 战车是战术性的武器,而骑兵变成了战略性的力量,战争并不一定是双方拼得你死我活的硬撼。军队的机动性在战略方面表现得更好,部队没有机动性,只能固守,无法追击。 没有机动性的军队虽然规模庞大,但是无法寻歼敌主力,反过来,具有高机动性的骑兵,总是能获得战场主动权,并能够在战斗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安全撤出战斗。 同样道理,战车的机动性劣于骑兵,虽然威力大,但是缺乏机动性,同样多的马匹建立的战车部队,还需要步兵的协同。花费大于骑兵部队,却缺乏骑兵的机动性,全骑兵部队显然更有优势,有时体现在战略机动性上。 可要建立一支庞大的骑兵部队,却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时候,战车便能起到弥补的作用。 每乘战车除车上的3名甲士以外,还隶属有固定数目的徒兵。这些徒兵和每乘战车编在一起,再加上相应的后勤车辆与徒役,畜力驾挽的双轮战车,增强了军队的机动性。 车上甲士的青铜兵器装备,可以发挥兵器的最大威力;车上还配备有旗鼓铎铙,用以保证军队的通信联络和战斗指挥。 作战时,甲士站在车上,徒兵跟在车下,而当一方车阵被击溃之后,胜负便成定局。 由于战车上的乘员都是站立在车厢中作战的,所以他们身着铠甲的甲身必须要很长,与骑兵和步兵所穿铠甲不大一样。 乘员中士兵因为要挥臂格斗,故只在肩部加披膊;御者的职责是驾车,因此两臂披膊向下延伸,一直护到腕部,并且还接缀舌形护手,在颈部加有高高的护甲。 除了战车乘员外,驾车的辕马也披挂了皮革制成的甲衣,战车车厢也需要防护,可装备马甲、马具和铜剑镞、铜戈、铜矛。 还可以将强弩装备于车体上,射程要比弓箭远得多,只是准度问题有点尴尬。 现在大本营中的马匹数量足够,要编制一只数量庞大的战车队并不是问题,林修趁着联军还在集结的空档,快马赶了回来,命令工匠连夜赶制战车装备。 战车,根据作用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很多种。 有远射战车,上面是弓箭兵,用于远射奔袭。还有近战冲锋战车,上面多配有近战矛兵,这种冲锋战车最霸道的就是镰刀战车,可以瞬间切断身边经过士兵的双腿。 要弥补战车灵活性不足的缺点,就必须从轮子着手。 二轮战车在激烈的拼杀中,角度掌控得稍不稳定,就有翻车的危险。而四轮车则不会,因为它增加了两个轮子的稳定性,加之前面牵着的四匹马,几乎都不会有翻车的可能。 作战车兵一般采用大型的横阵,在广阔的平原上布阵,战车一字排开不做纵深配置,把徒卒部署在战车的前方,这样的队型可以左右呼应,避免受敌军夹击,在接近战两车交错时,如果能维持严密的队形有利于形成夹击对手的机会。 队型的整齐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战斗的胜负,在交战时要不停的整顿队形。在这样的作战中统一的指挥是重要的,将领通过金鼓和旗帜来指挥军队进退、快慢和调整队列,来保证战斗过程中整个部队的队型始终严整有序。 但是这样的作战十分的节奏十分的缓慢,交战过程中战车不能快速奔驰,步兵也不能快速奔跑,追击时也要保持队形,也不利于长途的追击。 这个时候,基层军官的存在,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林修的想法,便是每辆战车为一个班的编制,一人驾车,一人战斗,配两名步卒,班长则是指挥者。 说到阵型,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不论是任何兵种作战,都可以利用阵型的奇妙,来击败敌人。 林修对于这方面虽然不太懂,但也知道几个简单的阵型,例如鱼鳞、鱼丽、雁行,一字,基本的就只有两种即圆阵和方阵其他阵形可以说都是这两种阵形的变种。 圆阵是一般用于防守的阵形,组成圆阵时战车将首尾相连,结成环状,徒卒部署在战车的前方。 方阵主要用于进攻,方阵中的战车一般双车配合作战,攻势时两车分散夹击敌车,守势时两车靠拢各自掩护友车的一个侧面,避免被夹击。 而战车最主要的作用冲击,林修当然不会忽略,所以每辆战车的外部,都被包上厚厚的铁皮,车轮处设置长刀。 这就是简易的镰刀战车,所过之处步兵只能等死,骑兵也无法发挥效用,这是一种非常有威力并容易使用的兵种,他们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便是冲散敌人的大部队,作为威慑。 然而,在林修制作战车的这段时间,联军却迟迟没有形成集结之势,这让所有人都困惑不解。 当日与老者谈话,他明显是没有放弃战斗的想法,但如今难道是出了什么变故 不过林修当然对此喜闻乐见,他们拖的时间越久,对自己就越有利,现在不仅是战车,火枪也在不停地制作,已经有了二十杆左右。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二章 联军大战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探子传回来的消息让林修哭笑不得。 与老者分别差不多二十天后,联军终于集结了,不过他们似乎没有要强行攻城的打算,而是准备和自己玩消耗战。 在老营地不远处,一万多联军正在修建要塞,从其规模不难看出他们要消灭自己的决心之坚定。 这个要塞足有自己的营地十倍那么大,而且前方布满了箭楼,起码有三四十个,事实上要不是因为有这些箭楼存在,林修已经打过去了。 联军的思路很清晰,先修好箭楼,再围墙,其他的事都可以慢慢来。 而由于战车的制作进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所以林修现在也完全奈何不了联军,他们现在不仅占据了人数优势,而且还得到了地利。 本来还以为他们是内部出了什么矛盾,所以才导致迟迟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谁知他们是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个障眼法玩得不错。 要塞如果修建成功,那么对自己的威胁自不用说,以后都别想自由活动了。 林修很清楚,他们的目的便是要一点点把自己的兵力给蚕食掉。 亲眼看过了这座要塞之后,林修认为,现在想阻止联军的行动已经不可能了,而且也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办法,人家就是在那里等着自己进攻呢 “他们现在同样处境不妙,别忘记,兽潮就快来了,如果没有石墙的防护,就算一万大军也只有被野兽吃掉的命。”莫顿的话让林修受伤的心稍微好了点,没错,联军同样面临着难题。 兽潮来袭,也就是一个星期内的事,而这段时间他们是不可能为好石墙的,到时他们该何去何从 虽然他们可以凭借数量的优势击败野兽,但必然伤亡惨重,这么做是非常不理智的;但如果撤离要塞暂避锋芒,又有可能被自己趁虚而入。 林修认为,这一次要打败联军,少不得要借助野兽们的力量。 然而随着死亡森林被焚毁的面积越来越大,野兽也变得更加敌视人类,现在岛屿上除了人类营地外,几乎随时可以见到野兽的身影。 可想而知,这一次的兽潮只会比上次更加危险。 若是不能利用好这把双刃剑,自己也会悲剧,林修密切注意着联军的一举一动,丝毫不敢松懈。 这一天,天气阴沉无比,乌云密布,暴风雨侵袭着小岛,电闪雷鸣之下,为压抑的气氛增添了几分凝重。 罕见的气象似乎在预示着大战降临,兽潮如约而至。 “来了。”林修站在城头,吐出令人不安的两个字。 联军没有撤离要塞,而他们的石墙也没有围好,此刻一万多战士正在要塞内严阵以待,看起来,他们是要和野兽决一死战。 从这里看过去,林修却没有任何幸灾乐祸的感觉,那些战士虽然是自己敌人,但也是自己的同类。 这一次的兽潮果然狂暴无比,仅仅是出现在这个方向的恐龙,便有四五十头之多,其他野兽更是不计其数。 人类在这种天气下,是不可能发挥出全部实力的,而野兽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首先,是火的失效。 每一次抵御兽潮,火都是最为强大的手段,但现在大雨倾盆,别说是火箭,就连点火都成了大问题。 其次,在湿滑的环境下,人类的敏捷性大大降低,走路不稳,视线模糊都是必须要克服的难点。 弓箭大大降低了威力,以至于几十步之外就会被雨点击落,林修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万多联军的齐射,仅仅射杀了几十头野兽而已。 而速度最快的野兽却已经冲到了要塞前面,联军换上了近战武器,一场血战就此展开。 必败无疑,林修已经得出了结论,而现在已经是没有退路了,联军必须取得胜利,否则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场面血腥无比,无论人类战士还是野兽,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杀死眼前的对手 不过,野兽的数量,始终没有联军多,这个优势让人类战士可以合力围杀对方,弥补了肉体力量的不足。 震天的厮杀声响彻云霄,这让林修激动不已。 “我们必须得做点什么”亚瑟站在旁边,询问道。 “做什么难道要帮助他们吗”莫顿开了个玩笑。 林修也很想做点什么,但事实是他现在除了来回踱步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要怪,只能怪天公不作美,竟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刻下雨了,原本准备的所有计划都无法实施,现在只能守城保命。 但这样似乎也不错,联军就算打退了兽潮,也肯定会元气大伤,到时就该自己出场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林修虽然替那些死掉的战士惋惜,但这也是他们自找的苦果,如果能放弃要塞,他们完全可以等兽潮过去再卷土重来,到时会有足足一个月的筹备期。 联军的首领是谁那个老头么 如果是这样,他未免太过自信了,竟然想以血肉之躯硬抗兽潮。要知道自己上次组织人类联盟击败恐龙,可是占据了地形的优势,不是那么容易能模仿的。 现在的他们,连个像样的陷阱都没有,还偏偏碰上了这么糟糕的天气 联军的战士一个个地倒下,几乎每秒钟都会有人死在野兽的利爪之下,但他们确实勇气可嘉,竟然丝毫没有怯意 要塞前面已经成了一台绞肉机,无数的生命在那里支离破碎,最为令人惊奇的是,野兽似乎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 虽然联军伤亡惨重,但野兽同样如此,而且它们的数量本就没有联军的数量那么多。 看起来漫山遍野,但其实攻向这个方向的兽群,数量也就是四五千左右,比联军少了整整一半;再加上要塞的石墙已经修了一圈,它们并不能完全施展开来。 但现在在较近的距离,联军的弓箭终于又能发挥作用,所以看似不平衡的战斗,胜利天平却微微在向人类一方倾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三章 去而复返 兽群居然被击退了 这是林修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结果,本来以为联军会在这场战争中损伤惨重,但他们仅仅付出了五百个战士左右的代价,便把兽群打得落荒而逃。 远远听着联军发出的欢呼声,林修颇不是滋味,看来人类只要团结起来,果然是不可小觑。 幸好,林修敏锐地发现,兽群虽然退走,却不是因为打不过,它们好像也只是暂避锋芒而已。 野兽们同样没有被消耗掉太多的战力,恐龙只死了几头,那些要塞面前的尸体,基本上都是一些“小”动物。 它们肯定会卷土重来的这是林修抵御多次兽潮而得出的经验,现在兽潮来袭,只过了半天时间,它们绝对不会放弃进攻人类。 说不定,兽群现在不是撤离,只是转移了目标而已。 林修又笑了,这次联军集结了如此多的兵力来对付自己,他们的营地防守肯定薄弱,如果被野兽们发现了这点,就真的有好戏看了。 无论如何,现在战事稍停,自己也可以松一口气。 刚开始看兽潮的那个架势,林修还很担心自己会被连累,谁知却早早就分出了胜负。 以至于这次自己都没有收到野兽的攻击,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悲伤。 联军要塞。 老者坐在一行人的上方,显然是地位最高的,此刻他的脸上有股难掩的兴奋。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击退了野兽,虽然我们也损失了不少战士,但总算是守住了。” 下面的一众首领纷纷附和,不吝赞美之词。 但有个人却不同,他的相貌让人很难忘记,大胡子 大胡子自从被林修放走之后,便无处可去了,营地被占领,族人也已经全部归顺了林修,身边和只有两个战士,想来想去,只能投奔他人。 好在,大胡子很久前就认识一个部落的首领,所以倒也没有混到流落荒山的下场。 这次各个部落要联合起来对付林修,正是他朝思暮想之事,于是便力劝自己的好友也加入联军,甚至,建造要塞和林修打消耗战,也是他提出的点子。 所以,他虽然不是首领,但也在这个屋子里有一席之地。 此时大胡子却表现得不是那么高兴,他站出来说:“不能轻敌,我们现在应该加快修建速度,以防止兽群的再次进攻。” 他这话显然就惹得别人不高兴了,现在明显是野兽被打败了,哪有可能还来找死 特别是坐在上面的老者,也觉得大胡子有些不给自己面子,刚刚胜利,就说不吉利的话,这个人在想什么呢 “我们对抗兽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它们的习性,想必在座各位都清楚得很,只要被打败,肯定就不会再来。列农,你以前也是一个部落的首领,难道连这点都不知道”老者很不爽地反驳了大胡子的观点。 大胡子继续说道:“按照以前的情况,确实如此,可各位难道没有看出来吗最近几次野兽们的进攻是越来越凶猛了,我估计是死亡森林那边出了什么事,才会导致如此。” 如果此时林修在场,肯定会为大胡子的精彩推论喝彩。 “而且大家不要忘记,我们几乎都是召集了部落里所有的战士出来对付林修,现在营地里几乎没有什么防御力量,万一野兽们改成进攻我们的营地,怎么办” 大胡子后面说的这句话,倒是让众人有些背脊发寒,没错,这个情况是非常有可能发生的。 老者面色一凝,问道:“那你有什么办法解决” “我认为现在应该只留下修建必要的人手,其他战士全部回到自己的营地,对付有可能到来的兽群” “哈哈哈哈,真是好笑” 大胡子话音未落,一个首领便打断了他的话,然后很是鄙视地说:“这样做,不是正好给了林修机会吗他那种称之为炸弹的武器,可以轻松毁掉我们辛苦修建起来的这一切。而且就算他不来,万一和你说的一样,野兽又回来攻击这里呢,到时照样等于白白死了那么多战士。” 这个首领说的话不无道理,大胡子的思路确实有漏洞,或者说,现在根本也没有能两全其美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一切的根由,都是因为当时联军选择了坚守要塞。 如果能等到兽潮过去,再来修建要塞,就不会出现这么多麻烦事。 大胡子被这么一抢白,也没了主见,只能忿忿不平地保持沉默了。 老者见气氛不对,忙出来打圆场:“好了,大家都不用争吵,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在这里,就不要有别的多余想法,加快修建的速度,然后看看野兽会有什么动静。” 一场战争能否胜利,其最主要的关键在于情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林修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人,深知这点的重要。 所以在兽群退去之后,便已经派出了战士跟踪,以便准确地知道野兽们的动向。 联军那边现在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林修也无法做出相应的对策,现今之计,唯有静观其变。 这个变化却来得很快,快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林修派出去的探子几乎没有起到作用,因为他带来的消息,是和变化一起来的。 “野兽没有退走,而是躲进了附近的树林”探子是这样说的,他的样子非常狼狈,看来刚才肯定受到了惊吓。 原来,他跟着野兽一起来到了树林中没多久,野兽突然就掉了头,目标,还是联军要塞。 这一来一回的路程并不算远,时间上却把握得很精准,因为现在正好是深夜 兽群要玩夜袭 各种野兽的嘶吼声划破了夜空,林修急忙走上城头,发现兽群果然去而复返,而且这次的数量更多,看起来,它们是去会合了别的地方的兽军,誓要攻破这个要塞。 突然的袭击让联军阵脚大乱,由于夜已深,林修在这边也看不到什么具体的情况,只是听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没有断过,想必,又是一场惊天大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四章 哀兵之计 这是一个机会,现在联军正在防御野兽的猛攻,根本无暇他顾,如果能趁机攻打他们的营地,必能收到奇效。 林修觉得事不宜迟,马上点起兵马便悄悄离开了营地,趁着夜色避开了联军的视线。 为了能达到最快的行军速度,林修出动了所有军马,每个士兵都有坐骑,而攻城器械也是有马拉着走。 掩人耳目,也是必做之事。林修命令守城的两百名士兵分成两班,不停地在城头游走,制造出士兵严阵以待的假象。 在第二天凌晨时分,林修终于找到了自己仅知的三个营寨之一。 这个部落没有什么实力,即使是在没有加入联军之前,也只有三四百个战士,所以非常容易攻打。上次要不是急着赶回去制造战车,林修差点就想直接动手了。 投石车毫不留情地发动了进攻,营地里的民众估计还没有睡醒,睁开眼后便看见四处熊熊燃烧的大火以及如狼似虎的异族战士。 很轻松,只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征服了这个部落。 林修强行拆毁了这个营地,并且押着遗民回自己的老巢,他们还有另外的用处。 联军要塞。 经过一夜的苦战,兽群终于再次被击退,这一次联军伤亡惨重,由于没有料到野兽居然会夜袭,所以很多士兵尚在睡梦之中,根本没搞清楚状况便死在野兽的手中。 总计一千五百余名战士的尸体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要塞面前,然而现在却没有人想去打扫,连续的战斗已经让大家精疲力竭,现在只想好好休息。 大胡子等首领虽然也想补充下睡眠,但他们却必须马上制定出一个对策,否则野兽这样偷袭,要不了多久,联军便会彻底被消灭。现在联军所剩下的战士,已经只有九千多了,而且还有很多是没有战斗力的。 “我建议现在大家先回自己的营地休整,等到兽潮过去再回来。”大胡子第一个站出来说话,因为昨晚他差点就光荣战死了。 “留在这里防守,本来就是不对的,我们等于是在帮林修抵挡野兽,他的营地根本就没有受到野兽攻击” 大胡子忿忿不平地想,现在林修一定是在自己的营地里高兴得不得了。 老者坐在那,开始认真思考大胡子说的话,没错,现在必须要做出一个选择了。野兽的聪明程度超出了所有人想象,如果这样的夜袭再来两次,联军必定崩溃。 悔不该,当初居然同意了镇守这里,可现在回营地还来得及吗 “报”一个战士从外面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什么事” “达多首领,我们的营寨被袭击了,所有族人都已经被林修带走” 达多,正是林修今天早上袭击那个部落的首领,而他之所以能这么快得到消息,是因为林修在回营前放出了几个族人,借他们的口来告诉联军,自己可不只是在看戏。 “怎么可能”达多闻言,顿时傻了眼,自己的营寨居然被林修攻打 “林修的士兵不全都在营地里面吗他哪里还有战士”老者也对此很不解,貌似林修一直在营地里躲着吧 那个来报信的战士又说:“不知道,反正林修刚刚还带着一千多战士回到营地里。” 老者看向大胡子,问:“林修的部落到底有多少战士” “不会超过两千”这一点,大胡子还是非常清楚的,毕竟已经和林修算是老相识了。 “也许,他是趁着我们被野兽攻击,然后带着人去偷袭了达多的部落。”大胡子不禁有些佩服林修,居然这么果断地抓住了机会。 “我要为我的族人报仇”达多怒吼一声,就要冲出去。 不过大胡子很快便拦住了他,说:“没用了,你以为林修会杀你的族人” “难道不会” “当然不会,反而,他会给你的族人食物,就像对待自己的族人一样。”大胡子叹了口气,这个达多根本就不知道林修的手段是如何厉害。 抓到的族人,林修会让他们吃上好吃的,穿上好看的,甚至让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是受了神灵庇佑。过不了多久,这些遗民,便会成为林修的族人,根本不会再怀念原来的首领。 照这样看,林修的部落只会越来越繁荣,而不会因为打仗而导致衰败。 “怎么可能我的族人,绝对对我忠心”达多很不相信大胡子的话。 老者这时叹了口气,说:“也许,和林修为敌根本就是错误的。你们还记得亚瑟吗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亚瑟已经变成了林修的人,他是怎么做到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真的很厉害” 屋内顿时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在思考老者的话。 林修带着达多部落的族人回到营地,便找到莫顿了解军情,得知联军居然又损失了一千多战士后,便猜到自己的哀兵之计必将收到奇效。 他们现在一定是在思考该不该回守自己的部落吧,否则只要野兽再次攻打要塞,我又可以去偷袭他们的营地,哈哈,这简直是太妙了 林修认为,联军的瓦解已成定局 这一天,风平浪静,野兽们似乎也失去了踪影,没有人知道它们去了哪。 但在傍晚时分,要塞那边终于有了动静,探子来报,有一支人马离开了要塞,大约有六七百人左右 林修没有想太久,便立刻下令,率三百骑兵去会会这支人马。 “林修”这支人马的首领,林修并不认识,但对方好像认识自己。 林修下了马,丝毫不担心会有危险,因为对方认出自己后,也没有作出要战斗的架势。 “你们是要去哪里要不要我送送”林修开了个玩笑。 “不用了,希望你能让路,我只想带着战士回自己的营地。”那首领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回去难道联军准备放弃要塞了么这样也好,看来这帮人还没有蠢到家。 “所以,你们是全部都要回自己的部落,等到兽潮过去,再来攻打我”林修追问道。 “不,那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这首领的回答干脆之极。 什么情况这家伙,难道不是联军一员么 林修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五章 撤离 原来,联军内部已经出现了分裂的情况。 有人想走,有人想留,有人主战,有人主和。前面几种想法自己还都能理解,但林修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人想与自己求和。 而要求和的那个人,竟然还是被自己差点杀死的大胡子。 这家伙,到底又在策划什么阴谋 林修放走了这伙人,知道这次自己的危机应该暂时算是解除了,相信联军马上就会变得支离破碎,要塞也将成为“烂尾房”。 第二日,要塞中又陆续出走不少人马,林修算了下,现在仍然驻守在里面没走的,最多还有五千人。 白天,野兽再次对要塞发起进攻,不过攻势远没有昨天那么凶猛,但还是导致联军死伤数百人,战斗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 看完好戏,林修正琢磨着晚上吃什么肉比较好的时候,卫兵来报,联军首领要求同自己见面。 这个情况完全在自己意料之中,林修便带着莫顿来到了议事室。 老者看起来比十几天前憔悴多了,进来后也没客气,直接在椅子上坐下,喝了一大口酒。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谈的林修心里觉着,你们不行了就赶快撤退,免得被兽群盯着不放。 “好久不见”想是那样想,林修还是笑嘻嘻地打了个招呼。 “是啊,没想到还会和你见面。”老者的话让林修很不爽,难道你以为组建个联军,就所向无敌了,然后直接把老子给消灭 “我也没想到啊,哈哈”林修立刻还击。 老者突然不说话了,就这么直直地盯着林修,林修也没示弱,和他四目相对。 良久,老者才叹出一口气,道:“想必联军现在的情况,你知道得一清二楚吧” “哦你们是什么情况,打了几场败仗这我倒是知道。不过,胜败乃兵家常事,别放在心上。”林修继续装傻充愣。 “呵呵,好一个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承认我看错了你,林修,没想到你如此厉害” 老者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没有再轻视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似乎在一夜之间,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所有人第一次打败恐龙,接着连续消灭几个部落。 即使面对我们所有部落联手组成的大军,也丝毫没有畏惧,还找到机会消灭了其中一个部落。 甚至,故意放走人来报告消息,导致联军内部出现了分裂。 另外,这个年轻人居然能制造出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武器,那种威力,堪比雷电。他到底是何方神圣,真是神灵派来的使者吗 不过,老者也不甘心就此认输,很是不服地说道:“但是,这一次我们只是被野兽打败了” “野兽确实如此,但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野兽会如此凶猛,而且数量那么多呢”林修用戏谑的眼光看着眼前老者。 一切都是因果,正因为自己下令焚烧死亡森林,所以才会导致联军今天吃了大亏。 “难道你能控制野兽”老者明显是想到了更加不可思议的方面,让林修哭笑不得。 “当然不是,野兽之所以如此暴躁,想要消灭人类,只因为我在焚烧它们的老巢,它们为了让自己的生存空间更大,为了复仇,只有疯狂地攻击人类了。” “老巢” “对,就是死亡森林” 听到这话,老者心中的震撼更甚,这个家伙,居然敢烧死亡森林,是什么让他无所忌惮 也许就像大胡子说的一样,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和他为敌,否则还说不定他又会做出令人吃惊的事 “我这次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下,能不能帮助我们抵御野兽。”老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不过这也是林修没有想到的事,开什么玩笑,那不是叫我的士兵送死么。 所以林修一口回绝道:“这不可能,兽群那么凶猛,而且有没有防御工事,我可不想让自己的战士白白送死。如果你真不想输,那就赶快撤退吧,等到兽潮过去,我们再战” 林修这话说的是霸气无比,连在场的莫顿都微微点头。 因为,只要联军撤退,那个要塞,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以后他们再想来这里捣乱,就得掂量掂量了 而且,林修没有想到老者竟然顽固成这样,明明知道再拖下去会是惨烈收场,还不肯认输,反倒还要把自己拉进这浑水之中。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希望,在我们撤退时,你能帮忙断后。”老者连忙解释。 原来如此,看来联军真是被野兽打怕了,担心连想跑都跑不了。不过自己可没有那么大的能耐,野兽如果要追击他们,绝对不会选在这个地方,否则还不如直接进攻要塞。 而且断后这个行为,一般都是伤亡惨重的代名词,林修才没有那么傻。 但为了让联军尽快撤退以解决后顾之忧,林修很无耻地答道:“好,只要在我的地盘之内,我都可以帮忙但是,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那个地方,归你了” “好” 林修也不想墨迹了,就当是做个顺水人情。 嘿嘿,现在根本就没有什么地盘划分,到时最多派人跟在联军后面走上一段路,也算履行了诺言。 听到林修答应,老者便回去准备撤退事宜了。 其实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撤退,也是因为害怕被野兽追击,而且这个悲剧还真的发生了。 附近的探子来报告林修,在营地的不远处,似乎都发生了大规模的战斗,应该是和之前撤离的联军战士有关。 野兽有这么高的智商,人类也是无可奈何,林修认为就算是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恐怕也会崩溃。 老者决定大撤退的时间,是在晚上,以火把为号。 经历过一次夜袭,反而还认为晚上最安全,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见到火把信号之后,林修便发现他们果然行动了,队伍还安排得挺合理,一千人一队,分为东西南北中四个方向,不用说,中间的那支千人队,肯定是各部落首领之所在。 林修按照约定,派出了一支骑兵队,其实这里面很多人只是会骑马,在马上战斗就不太行了,主要还是为了显显威风。 由于天色太暗,也没有打招呼的必要,所以林修只是默默地跟在后面。 这也是为了安全着想,万一他们只是想诱自己出城,呵呵。 咦,怎么听到了狼叫的声音林修一下就紧张起来,不会这么倒霉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六章 战后重整 野狼在这个时代并不算多可怕的动物,即使它们聚集在一起,但如果是晚上遇见的话就另当别论。 与这么多野兽打过交道,林修发现野狼的智慧远远不如恐龙,是比其更低阶层的动物,但它们的协作性很强,所以对付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所以,当看到几百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时,林修就下令撤退 而此时联军正准备迎敌,自然也就没有功夫来追责了,事实上他们也没有那个胆量。 林修一边跑一边笑,这下你们还不死,就算击退狼群,也必定损失几百个战士;而回家的路还很长,野兽们肯定还设下了别的埋伏。 联军这一次是彻底完蛋了,他们输给了自己的狂妄。 回到营地搂着林妻美美地睡到早上,探子便回来禀报,昨晚与联军分开的地方,留下了三百具尸体,果然损失惨重。 大敌已去,林修便加大了营地的发展力度,此时部落里已经有民众六千余人,士兵两千一百人,说是岛上最大的部落也丝毫不为过。 战车和火药的制作不能停下,毕竟始终还是要和联军最后决战的,但进度可以稍微放慢点;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制作出大量的火枪,这将是进军新大陆的决定性因素。 由于现在已经摆明和其它部落翻脸,而商队之间的来往还得继续,为了避免营地之内混入间谍,进城的人都必须收缴武器,并且严令规定,从此后,不得私自买卖武器。 这些管理上的事基本上都可以交给莫顿,自己不在的时候,也都是他在忙活,所以林修没有怀疑他的能力。 虽然经历了连番大战,但并没有惊扰到民众,那些投降过来的其他族人,也都被赐予姓氏,享受一样的权力,担当同样的义务。 在如此安逸的环境下,他们想不归心都难,有房住、有吃食,还能赚取外快。 兽潮过后,林修马上占领了这个要塞,并且命人修建,以防联军来袭。按照目前的进度,只需半月左右的时间,便能把墙砌起来,到时就能和营地形成掎角之势。 此次联军一共损失了约有两千士兵,这数量分配到每个部落头上,就是一百五到两百左右,对于老者那样的大部落还能承受,但对于小部落来说就元气大伤了。 更何况,这种伤亡比率必然是不均衡的,有的部落可能没死人,但有的部落却已经完蛋了,比如被自己偷袭的那个,现在也不知他们的首领该怎么办。 林修认为,他们现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再次组织起联军对付自己的,所以正是自己闷头发展的大好时机。 造船站和死亡森林那边有范在帮忙,暂时不用去关心,而且自己在那里也有亲信,如有变故,便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而部落里现在丰衣足食,武装精良,到底要研究什么能得到最好的效果呢 食物进军新大陆,最重要的一点,终究是需要有强大的后勤,能负担远征以及战斗中消耗的大量军粮。 上次叫人收集小麦,成果倒是不错的,但自己一直忙着打仗,而莫顿暂时还不能理解这个玩意怎么变成食物,所以放在仓库里都快发霉了。 为此,林修专门命人在营地之外,开辟了一片田地。 这个东西,无非就是浇水施肥防害虫,当然水源充足的湿地是比较容易耕种的,但无奈林修也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先是引水入田,这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工程,挖水渠倒是不难,但引水就成了大问题,原因是这个水量很难控制,布局和水洞的大小都要配合得天衣无缝;否则结果要不就是进不了水,或者是水太多。 还有种植密度的问题,林修前世听村子里的老人说过,不能太散了,最好隔一行湿润耕地种一行小麦。 接下来是肥料,由于现在没有化学肥料,只能用纯天然的人畜粪便,这倒是解决了营地里粪便处理的麻烦。但是这种东西却又是不能直接用的,因为那样就会烧根,烧苗,必须要经过发酵。 发酵指借助微生物在有氧或无氧条件下的生命活动来制备微生物菌体本身、或者直接代谢产物或次级代谢产物的过程,就好像酿酒工艺,要经过这一过程。 对此,马丁自然是非常熟悉,从亚瑟那里打听才知道,这个家伙,竟然是酒的间接发明者。 这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因为没有任何机械辅助,只能慢慢等着了。 到了月中,要塞的石墙终于修建完毕,这是一个完美的军事基地,林立在内的箭楼,配合床弩的攻击,让林修有信心,只需五百左右的士兵,便能完美地抵御兽潮攻击。 只可惜,当时的联军只差这么一步,却导致了惨败。 惨败后的联军现在在做什么呢,林修得到了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首先是自己当晚偷袭的部落,首领回去后发现营地已经不可用,便暂时住进了附近一个认识的首领部落之内。 谁知这么天天接触下来,他们居然合并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没有子民了,光带着几百个战士能做什么 所以,他选择了以臣从的方式,与别的部落合并,以换取生存空间。 但是他的这个举动,却引起了其他部落的重视,原因在于,上次联军不欢而散,现在谁也不知道对方有什么意思。现在见到有两个部落合并,于是便以为他们要做林修曾经做过的事,兼并其他部落。 这下可不得了,十几个部落彻底乱了,纷纷在寻找各自的盟友,或者融合,或者直接臣属,现在已经基本整合完毕,形成了四个大的部落。 实力最强的还是那个老者,估计战士数量接近四千 第二强的部落首领,叫达多,这个名字林修没有听过,但是探子传回的消息称,此人正是大胡子走投无路时投靠的朋友,两人关系极好 他们的战士数量也在三千以上,另外两个大部落的情况不详。 这并不是个好消息,甚至比当时的一万联军更加糟糕 当时虽然他们的战士数量更多,但意见却不能形成高度统一,因为有十几个首领,谁也不服谁,所以只需要一点点意外,便能引起他们内部不和。 但现在的部落融合形式,就等于只有一个明确的领导者,其他人必须服从命令。 这是肯定的,因为能将几个部落融合的首领,必然不是泛泛之辈,这样的整体,显然更加可怕。 尤其是那个大胡子所在的部落,他竟然重新爬了起来,还成为第二强部落的二号人物,真是万万没想到,那么他首先想要对付的人,肯定是自己了。 “重点监视大胡子所在部落的动静,随时回来汇报”林修给探子下达了这样的任务。 那个家伙,必须得重点关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七章 手段 部落又出生了一批小孩,这无疑是值得庆贺的,因为不久后,他们就可以成为劳动力,或者士兵。 由于人口越来越多,小孩子也越来越多,几乎每天都有。这绝对不是夸张,因为婚姻制度虽然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林修也没有规定不能婚外同居。 现阶段,人多才是王道,如果强制执行这种社会道德规定,就会限制部落的发展。 而马丁搞的那个医学院,倒还真是起到了很大作用,他在这方面比林修就专业多了,每个学生首先学的课程,便是接生,保证出生率,才能换来部落的繁荣。 这个岛屿还真的不算大,总共人口才三四万人,比起范在新大陆那边看到的部落,简直不值一提。 可以肯定的是,那边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不仅是来自野兽,也来自人类内部的矛盾。 其实林修觉得,自己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这个小岛上最坏的人,如果没有自己,这些部落绝对不会四分五裂导致现在的局面出现,毕竟他们已经在这里已经和谐共存了那么多年。 但是一个要想进步,要想走入新时代,就必须付出代价,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新鲜的战车和火枪不断被制造出来,要塞也越来越坚固,部落民众也变得更加团结;那些从其他部落所吸纳的遗民,已经完全融入了新的生活环境当中。 这次的兽潮,林修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现在自己的力量,完全可以到那个地下通道去截杀恐龙,只不过没有那个必要而已,到时死亡森林被烧光,再一次解决问题。 值得重视的问题只有一个,继上次探子来报,岛屿上部落重整之后,大胡子再次有了行动。 他杀掉了自己的好友,不对,这只是林修的猜测。 探子的原话是,大胡子所在部落的首领,居然在一次宴会后死亡,众人都说,他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出现过。 然后大胡子呼天喊地、悲痛欲绝地埋葬了自己的好友,成为了部落的新首领。 对这个说话,林修是嗤之以鼻的,毕竟像马丁那样整天酒不离口的家伙都没有被醉死,这样的事哪有如此容易发生 不用想,肯定是大胡子在酒里下了毒 当然,这个地方的人还比较单纯,少有人能想到那么可怕的阴谋诡计,但大胡子绝对是能想到的人之一。 并且,林修决定以后不叫他的外号了,而要叫他真正的名字,列农。 这绝对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人物,也许在初次见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领,加上有点城府,不足为惧。 但经历过几次失败之后,他已经成为了一个枭雄,从他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能东山再起并且更强就能看出。 而现在,列农已经把眼光看向更远的地方,列农成为首领后,马上向死亡森林那边移动,虽然暂时还不能肯定他是要去那边做什么,但至少,他是短时间内不会和自己起冲突了。 兽潮如期而至,面对牢固的要塞与强大的火器,野兽们只能成为送上门的食物,经过一天的激战,要赛前留下了无数尸体,其中只有十几具是人类的,可谓大胜。 有了炸弹这个东西之后,野兽再踩到陷阱,可就不是流点血那么简单的,不单是它自己要死,连旁边的同伴都要跟着倒霉。 所以,除了那些速度极快的野兽和恐龙能冲到要塞前,其余的都是被炸死、射死,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而将近五十杆火枪,也在墙头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配合着火箭与毒箭,打得野兽们是叫苦不迭。 它们几乎碰不到人类战士,唯一死的那十几个,还是有只霸王龙发狂,采取同归于尽的打法,才起到了一点效果。 这场战斗,林修采取的基本都是远程攻击,让野兽难以近身,这就是科技的力量,人类走到了这一步,崛起是势在必行。就算从今以后自己不再发明任何超时代的东西,兽潮都不可能再威胁到人类。 如果让联军那帮人看到自己现在这样轻松击退了野兽,不知会不会气到吐血 等到兽群退去,林修又命令士兵马上去陷阱里重新埋上炸弹,只要它们敢来夜袭,那绝对又是送死的行为。 所以,林修肆无忌惮地在议事室里召集众人喝着小酒,商量未来要走的路。 现在列农的部落可以暂时不理会,范算是站在自己一边,那么岛上存在的威胁就是其他三大部落,林修的想法是,能不能拉拢其中一个作为盟友,这样就比较容易下手了。 “那个老头,反正我是说不动他。”亚瑟还以为自己又要去当说客,马上摇头表示不能胜任。 “我看是谁都说不动他,这个人虽然年纪很大了,但野心同样不小。”莫顿晚上一般都没什么工作,所以也来到这里参与军事上的会议。 而林武却说:“未必吧,不去试试怎么知道” 林修没想到林武也有以和为贵的时候,于是便笑着问:“你要不要带着人去试试” 闻言,林武的脸顿时涨红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这块料,刚才那么说,只是附和首领的意见而已。 “说不动那个老头,能拉拢到另外两个部落首领也是可以的,他们的实力同样不弱,探子传回来消息,各自都有两千左右的战士。”林修不想再为难这个耿直的汉子,便另起了话题。 “而且,大家都知道,攻城战必定会伤亡很多士兵,所以能不打就最好不打。” 莫顿若有所思,道:“要是能有更加厉害的武器就好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还有意无意地看向林修。 林修只能苦笑,自己的水平,也差不多到顶了,再厉害的武器,确实不是普通人能够随便能弄得出来的。比如那些化学武器什么的,都要涉及到高深专业的知识。 咦说到化学武器,是不是可以试试毒气弹 生化武器也叫细菌武器,是指以细菌、病毒、毒素等使人、动物、植物致病或死亡的物质材料制成的武器。作为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以对人类构成重大威胁。 是在军事行动中用以杀死人、牲畜和破坏农作物的致命微生物、毒素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的统称。致病微生物一旦进入机体便能大量繁殖,导致破坏机体功能、发病甚至死亡。它还能大面积毁坏植物和农作物等。 由于它伤害太严重,性质极其恶劣,所以在自己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定为禁用武器。 使用这种武器,是有伤天和的,它的杀伤途径多,毒剂可呈气、烟、雾、液态使用,通过呼吸道吸入、皮肤渗透、误食染毒食品等多种途径使人员中毒;持续时间长,毒剂污染地面和物品,毒害作用可持续几小时至几天,有的甚至达数周。 其缺点是受气象、地形条件影响较大。 但毫无疑问,这种武器,威力如同神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八章 再战 当然,对此林修也只能是想想,除非是遇到罪大恶极的敌人,或者是野兽,否则绝对不利用这种手段来解决战斗。况且,自己目前最多是提炼一些毒药而已,还没达到那么高的科技程度。 这个办法,可以解决兽潮的问题,到时只要往地下通道里释放毒气,恐龙就不敢进犯了,可以叫马丁研究下这方面的课题。 不知是巧合,还是命运使然,现在四大部落正好分布在岛屿上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距离不远不近,正好是骑马两天的路程。 现在大家都不敢轻举妄动,一是不清楚对手的实力,二是忙着应付野兽。 等到兽潮过去,便是岛屿争霸的开始,所以现在趁早拉拢到一个盟友,才是最明智的事。林修虽然不怕被攻打,但是也不想被动地防守。 “去拉拢那个战士最少的部落吧,林武带人去。”林修最后作了总结性发言。 这不是要锻炼林武的外交能力,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实力差的人,自然就最为渴望获得帮助,这样的人容易拉拢,而且容易被吓住。派林武这种只懂打仗的人去,正好恩威并施,不怕他不就范。 林武只好点头应承,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任务还是落到了自己头上。 翌日,休整好了的野兽再度对要塞发起猛攻,并且分出了一部分来攻击营地,现在的它们不像以前,知道事不可为便会放弃,因为它们已经没有了退路。 战斗的激烈程度比昨天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战况照样是一面倒,面对强大的科技,野兽的血肉之躯根本就不够看,无论它们再凶猛,也始终不是铁打的。 这让林修又想到了那个老者所说的事,半兽人,即使亲眼见识过炸弹的威力之后,他仍然坚持半兽人可以与这种武器抗衡,难道是真的 当时林修想到的是气功,但后面又在无聊时想起和马丁聊过的基因话题,也许那些半兽人的基因组成方式,和一般的生物有所不同,自然也就会表现出令人惊讶的能力。 不过没有亲眼见到,林修是绝对不会相信这种恐怖种族存在的。 这些死掉的野兽,又将使市场热闹一阵子,虽然现在很多人已经开始不以兽肉为主要食物了。 自从养殖业兴盛起来之后,人们发现家养的动物反而更加可口,因为它们不像野兽一样带着腥味,所以有段时间,兽肉几乎无人问津。 但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许久不吃就会怀念,吃多了家畜,民众又想尝试野味了。 现在,市场上野兽肉也是很受欢迎的,大家手中的钱多了起来,不用担心吃喝问题,对饮食也开始有些挑剔。 比如皮厚肉糙的恐龙肉,虽然珍贵,但却没有什么人喜欢吃,所以卖的价钱不高。反之,较为常见的野狼,因为味道独特,卖的价钱就贵。 营地里最贵的食物,是鱼。 由于附近河流里鱼少,而且捕鱼业并不发达,所以吃到一条鱼是非常奢侈的事,况且鱼本身也好吃,特别是鱼汤鲜美无比。 同理,海鲜更是少见,连林修自己都没有吃过几次。 现在部落里的民众,根本不像以前一样害怕兽潮,反而对此很兴奋,因为当战斗结束之后,他们便能在营地外尽情收集野兽尸体,然后借此大赚一笔或者是饱饱口福。 “射”林武尽职尽责地站在墙头上指挥,他已经暂时忘记了过几天要出使的事。 他每次挥手,都会有大批的野兽中箭倒下,现在要塞内的士兵足有一千三百多人,其中一千人都是弓箭手,齐射的威力可想而知。 在营地和要塞的这一片区域之内,都布满了陷阱炸弹,所以尝试冲击营地不成功后,野兽们只能重点攻击要塞,但这里是更加可怕的地狱。 不算那些箭楼,要塞内现在共有三十架床弩,其中一半是单发型重弩,另一半是齐射型小弩箭,配合起弓箭杀伤力十足,如果没有恐龙的舍命掩护,寻常野兽根本难以靠近要塞十米之内。 这样的军事防御力量,光靠地面部队是难以突破的,而由于现在岛屿上并没有足以在空中称霸的野兽,所以兽潮的威胁已经彻底成为过去式。 战斗一直持续到了天完全黑下来,野兽们已经尽力了,哪怕是它们这次的数量和决心都远远超过从前,但还是无功而返。 部落共死伤二十余人,但伤亡率仅仅是野兽的几十分之一。 又是个值得庆祝的夜晚,除了士兵不允许喝酒,他们想做什么都成,比如逛窑子。 j女这个职业自从出现以来,就受到了极大的追捧,因为货币的存在,她们甚至成为了一种炫耀方式,在营地内,就有她们为自己工作专门建造的一个场所。 如此超前的理念,实在让林修无法吐槽,现在士兵们由于每天都是训练,或者完成各种任务,又不允许喝酒,所以工资没地方花,只能去找女人。 但这也是很好的一种发泄方式,所以林修没有制止,况且在内心里,林修也没认为这有什么不合理的。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老婆的,这是难以回避的事实。 有些人天生长得丑,有些人天生不会交际,但这些人都是有欲望的,若是积攒久了,难免会去寻找别的发泄方式。相比于犯罪,找女人实在不算什么。 但林修可对那个地方半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尽管这些原始人大部分都符合自己的审美,但仍有不堪入目的存在。 同性自不必说,林修没有那个工夫去欣赏他们的美但异性的话,像林妻那样的,整个部落不超二十人,而且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家室。 从这点上可以得出,原始人和自己的审美,应该是有差距的,他们认为林妻那样的,是好看,但也能接受更加难看的异性。 亚瑟就是个很奇葩的人,他非常喜欢去逛窑子,找到喜欢的然后带回自己屋子,林修已经不下三次早上去找他商量事情,发现里面有另外的女人。 可他那审美,真是无法苟同啊 肥就不说了,二十一世纪也有以胖为美的,但特么的长得完全像猿人,皮肤黑黑的,他竟然也能与之同床,重口味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十九章 方向与时间 第三天野兽没有再来送死,估计其它三大部落的情况应该也是如此,虽然没有火药,但只要墙高兵多,还是可以利用弓箭之利打个胜仗。 这次兽潮平稳度过,接下来的这个月就是重中之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四大部落将被消灭一个,至于是谁,反正不会轮到自己。 林修令林武马上出发,轻装上阵,全部是骑兵,每个人都配备了炸弹两枚,用以震慑。 送他走了之后,林修便琢磨着做几个指南针出来。 这个东西其实是早就该研究的了,行军打仗方便,对于日常生活也有一定帮助。 指南针也可以叫指北针,主要组成部分其实就是一根装在轴上的磁针,磁针在天然地磁场的作用下可以自由转动并保持在磁子午线的切线方向上,磁针的北极指向地理的北极,利用这一性能可以辨别方向。 虽然这里肯定没有北极,子午线也没有划分出来,但现在也没有涉及到那些。 以前自己居住的地球是一个大磁体,地球的两个极分别在接近地理南极和地理北极的地方。 地球表面的磁体,当可以自由转动时,就会因磁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性质指示南北,这个道理,那时候的古人不够明白,但这类现象,古人已经发现。 而这个星球呢,肯定不会是地球,或许它是地球的前身 两个太阳的存在,姑且叫它太阳吧,它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星体呢唯一能确定的,只是它也会提供光和热。 总之,这个星球也是有磁场的,它本身的环境与地球类似,却又有着很多不同之处。 磁铁是不用找的,营地里就有,很多小孩子都拿着在玩,反正是从山上找到的,黑色,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林修也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方位,如果在地球,太阳升起的方向就是东方,那么自己就如法炮制。 用天然磁铁矿石琢成一个勺型的东西,放在一个光滑的盘上,盘上刻着方位,利用磁铁指南的作用,可以辨别方向,其实简单得很。 其实这个东西,还不能称为指南针,最多能说算是个司南,反正能达到同样的用处。 东西虽小,用处却不小,从此以后,方向变得更加容易识别,至少不会迷路,也不用担心森林太大走不出来,或者是因为天黑找不清方向。 而它最佳的用处,却不是陆地,而是茫茫大海,若是距离过远,而海水的流动性导致方向不可辩,有了指南工具,会方便很多。 搞定指南针后,林修又想起了钟,这更加是一个实用的工具。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随时都能报出现在是什么时间,正是因为钟无处不在,它可以是手表,也可以是手机,也可以是电视荧幕,也可以是电脑上的。 只需瞧一下钟就能说出具体时间,那时候的人把这看成是很自然的事。但在原始社会里,根本就没有任何测定时间的精确方法。 而在使用这种工具之前,首先得明白时间是什么。 时间是物理学中的七个基本物理量之一,生活中常用的时间单位有秒、分、小时、天、周、月、年等。 而在哲学中,时间是抽象概念,表达事物的生灭排列。其内涵是无尽永前,其外延是一切事件过程长短和发生顺序的度量。无尽是指时间没有起始和终结,永前是指时间的增量总是正数。 同时,时间也不可能被暂停。 不过,这也应该不是绝对的。林修曾经看过一部叫星际穿越的电影,里面提到,时间其实是某个维度空间所使用的事物。 地球所处的维度,是四维空间,至于更加高维的真实空间,人类是无法感知的。举个例子,就好像,如果人将蚂蚁面前的一块食物拿起来,蚂蚁只会当它是凭空消失了。 低维度的生物无法体会更高维度的存在,假设有一些生活在二维空间的扁片人,他们只有平面概念。将一个二维扁片人关起来,只需要用线在他四周画一个圈即可,这样一来,在二维空间的范围内,他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个圈。 蚂蚁在一张纸上行走,它只能向右或向左,向前或向后走。对它来说高与低均无意义,这就是说,第三维的空间对它来说无意义,无意义的意思也就是不存在。 同理,人类所感觉到的也只是三维空间,所谓的四维,是指加上了时间轴。所以人类无法察觉,也无法感知到其它维度的存在。 但是地球上的人类已经很聪明,利用推理和计算来证明,更高维度的空间,应该是存在的。 这个说法,曾经引起了某些脑洞大开的聪明人恐慌,他们在想,如果按照维度空间论来说,那么位于更高维度的生命体就有可能控制时间或空间 就像人类拿走蚂蚁面前的蛋糕一样轻松简单 有人认为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在某种条件或情况下可以被逆转,可以被穿越。 林修认为自己现在情况正是如此,死后重生或者说,自己根本就没有死,而是来到了一个更高维度的宇宙和空间。 四维空间则是一个需要四个不同方向才能到达其中所有点的空间。这种空间可以认为是许多平行的三维空间的堆积。要理解这个概念,想象一下把一张张纸并列叠起来的过程。如果人不把它们一个个堆叠起来,这些纸张不会延伸进三维空间。 以同样的方式,要想进入四维空间,就必须向一个新的方向运动,这个方向必须是在三维空间以外的。要达到四维空间中的每一个点,一个人不仅需要向前后、左右、上下移动,还要沿着一个新的方向运动 现在部落里的大多数人,在林修的教化之下,都明白天和月的含义,年也大概模糊地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在这个星球,一天真的是24小时吗林修是体会不出来,自己总不可能一秒一秒地去数,即使这样数,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于是,林修先做出了一个沙漏,用以计时,由浅入深地来让民众理解所谓时间的概念。 流沙从一个容器漏到另一个容器的时间来计量时间,这个时间的长度,林修定义为一分钟。 ps:本章并非在水,维度是这本书另外一个重要的主线,后面会慢慢展开。 另外,最近没有上推荐,特别需要书友们的支持,希望看到本书的朋友,都能登陆起点账号,投上你们宝贵的票票,没有收藏的点击加入书架,这对于我来说是莫大的支持。 顿首拜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章 赌博? 六十个一分钟就是一小时,二十四小时便是一天。 有了时间,便不能没有历法。 所谓历法,简单说就是根据天象变化的自然规律,计量较长的时间间隔,判断气候的变化,预示季节来临的法则。 时间长河也许是无限的,只有确定每一日在其中的确切位置,我们才能记录历史、安排生活。 历法,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继续改革。如何在精确、方便二者之间找到更好的结合点,过去是、将来还会是历法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只是,林修并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总不可能把秋天夏天什么的定为一月吧 “寒冷”林修找到了林德,问他寒冷的天气还有多久来临。 林德看向天空,良久,吐出一句话:“严寒即将来临,到时风雪会肆虐这里每一个角落,我们要尽早找个地方躲避,储备一些食物” “等等你是不是想太多了,我们还需要找地方躲避”林修连忙打断了林德的话,看来对方还没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生活已经大变样。 楞了下,林德突然笑了:“哈哈,对,我差点忘记,现在我们已经有自己的营地,食物也不用愁。” “嗯,即使寒冬来临,族人们也有衣服穿,也有肉吃,不用怕。你倒是说说,寒冷的天气还有多久才会到来”林修关心的主要还是这个问题。 因为刚才林德说了即将两个字,但现在天气还是很热的,穿上长袖衣服,稍微运动就会出汗,这怎么也不像是在秋天。 “没错,很快,最多,最多还有一个月”林德这回给出的答案肯定而具体。 一个月天气变化也太快了吧。林修是不太相信,现在就暂时把日期定为初秋吧,时间是十月一日。 指南、沙漏、历法的研究弄出来之后,营地竟然起了大变化。 最为显著的是,商人开始增多,由于部落的富庶,人们手中的钱几乎全部用于享乐,所以很多民众对于能找到稀奇商品的商人非常嫉妒。 但有了指南针之后,人们就不再害怕会迷失方向,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找到珍稀的商品,用以赚取更多的金钱。 而沙漏和历法,直接催生的是民众的生活作息更加规律,工人工作时间更有科学性。 沙漏的产生,还间接地使一个行业诞生,赌博 事情的发生,源于一起纠纷。 两个士兵在争吵时发生了斗殴事件,这种情况,林修是默许的,只是在私下里吩咐林武,只要不使用武器,互相切磋也无妨。 这两人都是军队里比较强悍的那种,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每次作战都勇猛无比。 于是看热闹的士兵们,竟然打赌,谁能获得胜利,时间就是三分钟。 这个点子是谁提出来的,已经无从追究,或许是一种必然,或许是偶然,它就这么发生了。 赌注自然是钞票,最后赢了钱的人四处炫耀,还请大家喝酒。 由于林武已经出使其他部落,而那些军官对此不以为意,所以林修并没有第一时间知道这件事。事实是,就算林修知道了也不会去阻止。 本来士兵的娱乐活动就比较少,只要不出乱子,就没必要管得那么严,林修是这样想的。 但这个情况愈演愈烈,士兵们本来就会经常切磋,以增进战斗力,这也是训练课程的一种,赌博事件产生了之后,每次有高手互博,便成为了赌局。 事情的发展似乎就此结束了,士兵们也就真的当这是一个消遣,赢钱的人请客喝酒找妹子,输钱的也能蹭吃蹭喝,军队的气氛似乎比以往更加和谐。 商人,还是商人 营地内虽然设置了军营,但并没有进行隔离,也就是说,虽然普通民众不能进入军营,但也照常从这里路过,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 有个商人,正好就看见了士兵们聚赌。 这家伙真是天才,见到场面如此热闹,回去后便动了下脑筋,自己也可以这样做啊 他从自己的护卫里,找出了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伙,直接在市场开设了赌局,就是赌谁能打赢对方现在部落的民众根本不缺钱,所以很快就被吸引过来。 然后,然后这个情况便被林修逛市场的时候看见了。 商人设置的赌局很有意思,赌的当然不是谁能打死谁,而是时间,他改进了士兵们的赌博模式。 如果有人在三分钟之内取胜,那么他作为庄家,就会一赔十,如果是五分钟,就一赔五,时间拖得越长,他的赔率就越低。 林修自然一眼就看穿了这个赌局,肯定是庄家赚到翻,反正是自己的护卫,想让他们在几分钟分出胜负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而庄家肯定也不会天天都赚,那样就没有傻瓜来送钱了,他会在某天放水,命令护卫在三分钟内分出胜负,让赌客欣喜一下。 对此,林修竟然有点无可奈何,这是自然而然出现的一个产物,而且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赌博业是能促进部落发展的。 因为庄家总是赢钱,输了钱的家伙只能努力工作,那么就必然使部落的生产力上升。那些没有钱,却也想一夜暴富的懒人,也会因此参与劳动。 而且这种情况,也不是突然间出现的,它的发展有迹可循。 还记得当时初到部落,林武众人每次出去捕猎,一次猎物少得不足均分,这时,他们很容易采取抽长短签来决定少得可怜的猎物归属,体现公道的不过是秸秆和枝杆,这也就是种变相的赌具,两者在各自的经验史上均有很大发展,但万变不离其宗。 用抽签来分配出勤与分配劳动果实,这种关系在各个部落都极其普遍,这种赌博手段对人类文明社会秩序起了巨大作用和广泛影响,用抽签配出那些吃苦费力的农活,避免了分歧争吵和体现了公平,那些抽了倒霉签的人们顶多骂天怨地和自认晦气。 社会文明通过这一方式在一度程度上避免了自然法则搏斗暴力,当然,抽签搏数得到大量运用,其得失不一的结果使人产生了更强烈的神秘意识与吉凶联想。 如人们将猎物进行质量与数量的合理搭配,并通过抽签公正程序使大家心服口服。即便如此,猎物质量数量仍不会是绝对相等,人们心服之外不排除天意运气的作祟,由此形成对原始神秘的吉凶意识。 在以前,林修也看到过一个有趣的游戏,这个游戏其实就是赌博,赌注是某种兽肉。 两人同时射死了某只野兽,而为了避免纠纷,林德让他们用这种天意的方式来决定归属。 赌具,就是一块木片,木片正面刻有印记,反面就没有。 林修当时还笑着说:“哈哈,这不就是抛硬币嘛” 尽管所有的赌博模式,都有可能出千作假,但在原始时代,赌博与原始宗教在经验上无疑是同源产物,即宗教仪式与赌博程序都遵从了天志选择安排,它赋予人类社会一种无与伦比的秩序原则。 这种活动,甚至是让原始人激动不已和感到畏惧的 人类,为此种偶然性“命运”深深着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一章 结盟成功 人类之所以对偶然性命运如此着迷,那就是对它赋予人们无限神秘,包括宗教、政治与经济都为此提供了场景作用。 历史需要不断加强洗牌促进其前进,通过偶然机会重组结构秩序,包括权力和财富都需要一个博弈的平台,赌博补充了通过劳动与权力拥有财富之外另一种获取财富的手段,并没有杀戮和强迫。 不过,林修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件事物。 地球上的罗马竞技场 竞技场首先是强权的展示,通过大规模的集体处决和资源的任意挥霍,向所有的属地和敌国炫耀自己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摧毁任何人、任何地区和部落反抗的意志。 另外,竞技是一种娱乐形式,并附加上了赌博的手段,这会让民众不至于无所事事。 民间赌博肯定是难以彻底禁止的,所以不如由权力机构来组织集体活动,这样既可聚集财富,也能让民众产生更深层次的认同感、归属感。 不过,这个计划目前还不能实行,因为林修准备统一岛屿后,再修建一个规模超级大的竞技场,要让所有的子民都能参与。 林武终于回来了,距离他离开已经有十天,林修甚至一度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了麻烦,因为来回路程绝要不了那么久,而且林武也不像是有耐心和别人软磨硬泡的。 “他同意结盟,不过所有战利品都要由他来分配。”林武简洁地报告了情况。 而他之所以会花了这么长时间才回来,是因为对方比较热情好客,天天都是好吃好喝地招待,为了避免引起误会,林武也只能配合着玩乐。 嗯,这就不对了,既然对方是会如此热情待客的人,那为何提出这么不切实际的要求呢林修有些想不通。 “你说是他同意了那这个部落只有一个首领”林修注意到刚才林武用的是他而不是他们。 这几个大部落的形成,有些是因为逼不得已融合,有些是因为战略利益联合在一起,但如果只有一个首领的话,无疑是另外一种情况。 “没错。”林武很肯定地答道。 整合了几个部落,然后消除异己么有意思 看来这是一个和大胡子差不多的人物,表面厚道,其实城府很深,林修马上联想到了很多东西。 不过,只要愿意结盟,那就是好事,起码暂时减少了一个敌人,获得了一个帮手。 至于战利品自己部落现在什么都不缺,包括人,只要能统一岛屿,到时想要什么都有,眼前的蝇头小利,就让他占点便宜。 林武还报告,这个大部落的军事实力并不弱,士兵非常有纪律,每天都要进行训练,和咱们没什么区别。虽然没有实践过,但他可以肯定,对方的战斗力绝对不会弱到哪里去。 看来是有军事型人才啊林修马上想到,也许这个首领,便是练兵好手。 既然已经结盟,那么便可以发动进攻了,兽潮过去不久,现在正是绝佳时机,除去来回的路程等等因素,自己起码有半个月时间。 除了必须的留守士兵,林修决定全军出击,总共1800名士兵,二十辆投石车,炸弹若干,箭矢无数。 其中骑兵共有400名,以作机动,100名士兵专门负责后勤,就是管理武器装备以及食物的。 另外,林修还从马丁那里领走了10个学生,这些人都懂得入门程度的医术,让士兵不至于因为流血过多等小事出现伤亡,最大程度地保证战斗力。 换句话说,这已经是自己所有的底牌,如果不能成功,那就只有躲到要塞里去当缩头乌龟了。 林妻似乎也知道此战的重要性,在出征的前一晚,给了林修极大的鼓励,在林修的教育下,她在某方面的技术已经跨越了这个时代。 翌日,林修站在营地门口,对着1800名士兵高呼:“此战,必胜” “必胜必胜” “” 雷鸣般的呼声显示出士兵们的决心,他们将誓死完成这个任务。 路上,林修不停询问林武关于那个首领的情报,士兵们的任务是打仗,而自己作为一个领袖,要做的便是和对方玩政治 对方叫里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但这人绝对不普通,首先,他很矮小瘦弱。 在这个时代,虽然大多数原始人都长得比较矮,但战士都是很强壮的,身高也基本在一米七以上。而且能成为部落的首领,要么是女性,要么是年纪比较大的长者,要么是个人战斗力很强的猛男。 即使是汉克这样整天喝花酒的家伙,真正上了战场,也是很勇猛的。 也就是说,智力型的首领,基本上不存在。 自己以前是,但现在也不完全是了,因为林修觉得,就算每天都有无数点子,但大部分事情都还是交给下属去做了,完全可以腾出时间来锻炼身体。 一个合格的领袖,起码不能被暗杀吧 里斯也好酒,嗜酒程度比起马丁和汉克也不逞多让,每天都喝得大醉,但是,早上一定会去军营巡视 除此之外,他还有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爱好,喜欢收集尸骨 林武说,在他的屋子里喝酒,很不自在,因为他的屋子里摆满了人头骨,没有细数,但上百个肯定是有的。 里斯介绍,这都是他打败的敌人。 “真是变态”林修忍不住骂道。 在地球上,有一些残暴的君主,也喜欢这样做,以显示自己的地位,震慑手下。 “那个部落的族人,是不是都把里斯当做神”林修问。 “你怎么知道”林武好奇。 林修呵呵一笑:“我就是知道。” 虽然这种人变态,但无可否认,他们都是一方枭雄,这样的人,善于攻心,很难对付。 林修宁可面对数万大军,也不想和这样的人联手,因为你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会不会突然倒戈,在后面捅自己一刀。 看来这次结盟,自己是选错对象了。 但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回头路,林修倒是想亲眼看看,这个里斯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二章 里斯 里斯果然非常热情,一见到林修,便马上下令,为了迎接贵客,全部落集体狂欢。 “亲爱的朋友,能和你成为盟友实在是太高兴了。” 林修和里斯正单独坐在一堆篝火旁,那上面正烤着野鸡等各种食物,附近全是欢歌笑语之声,任谁来看,都会相信这是场老朋友间的聚会。 其实林修也是这样想的,尽管来之前,自己已经对里斯的性格进行了分析,不过见到他真人又是两码事,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竟然看不出他有什么虚伪之处。 “我也很高兴能与你结盟,希望我们的联手能让其它部落畏惧。” 在此前,林修已经看到了里斯的军队,如林武所说,确实能看得出战斗力很强。 与他联手,是正确的选择,前提是,要防备他暗地里玩阴的。 “里斯,不知道你探查过其它部落的情况吗”林修将话题引向了正事,自己可不是来吃喝玩乐的。 “这个你放心,其余的两个部落,有多少战士、平民,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里斯回答得很快。 这让林修很惊讶,本来自己只是随口一问,谁知对方还真的做了准备工作。 情报在战争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还没见过有人这么做的,即使做了,也只是很表面的那种。 “那请你给我说说。”林修想知道,里斯有多看重情报。 里斯对答如流,果然对老者和另外一个部落知根知底,就连去对方的营地有几条可选择的路,都一清二楚,他没有在吹牛。 看来,他的野心,绝对不小,很可能和自己是在同一时间,就已经在谋划消灭对方了。 但他却如此坦诚,对自己直言不讳,不像是个很有城府的人。 “那么照你的看法,我们应该先攻打哪个部落”林修又问。 “当然是老者的部落,他最强,只要打败了他,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里斯微微一笑,从架子上撕下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嚼完了肉,里斯又说:“不过,可能他们现在也在商量结盟的事宜。” “是吗,那么就注定是一场苦战了。” 果然,老者也不是善茬。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三章 里斯的豪赌 饮宴之后,就要正式开战了,这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之事。 当林修和里斯带着4000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老者营地前时,发现对方也已经做好了准备,500骑兵正在那严阵以待,而后面是无数的弓箭手。 “杀”老者比林修还要果断,站在墙头上手一挥,那些士兵便发动了冲击。 血战,已经无可避免。 现在在岛屿上,大家的武器装备基本没有什么差距存在,一律的短装、铁器、轻型护甲,战事的频繁程度导致各首领不得不重点发展军事实力,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个部落,若是民众不能安逸地生活,仅仅是军事实力强大,那么就是穷兵黩武。 老者的部落刚刚经过融合,竟然就配备了如此多的骑兵,装备如此齐整,其中绝对有猫腻。 两军一交锋,这实力对比就明显了,显然老者那边的骑兵是没有经过长期训练,而只是一群会骑马的人,在马上的战斗力很差。 林修带来的可是真正的骑兵,每天都要训练马战,是步兵的绝对克星,更别说对付这群半吊子了 战场上顿时血肉横飞,箭雨、马蹄、大石,都会成为致命的武器,若是心脏不够强悍、意志不够坚定,很有可能当场崩溃,这里就是人间炼狱 这一刻,所有人都忘却了死亡带来的恐惧,他们只知道要尽可能多地杀死面前的敌人,这样才有可能保住小命回去吃肉喝酒。 投石车在默默地执行着自己的任务,一发又一发油爆弹飞向敌人营地,而林修也是早上的时候才发现,里斯居然也有投石车,虽然制作简陋,但用起来同样顺手。 不过,投石车这种武器,已经不是秘密了,所以老者早有应对之招。 他已经把民众撤到了营地后面,士兵们全部冲进了战场,所以此刻打烂了石墙,却也没有任何作用,只是造造声势罢了。 这种硬碰硬的战斗,必将是两败俱伤,所以没打多久,里斯便鸣金收兵了。 “怎么办”里斯此刻已经完全变了个人,身上有种异于常人的冷静。 林修很庆幸自己选择了里斯作为盟友,他确实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而且对方是绝对的军事型人才。 虽然是两支部队混合在一起对敌,但在里斯的指挥下,士兵进退有序,比起林武更加厉害,要知道,里斯的军队里并没有底层军官。 这才是真正的将才,统领几千人游刃有余,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帮手。 “不如,将我的战士,全部交给你来指挥。”林修沉思片刻,做出了这个决定。 在大兵团的作战中,林武的短板立现,而且他的天赋在于守城,自己以前一直顺风顺水,完全是因为装备之利和占据士气优势。 “那就比较好办了。”里斯自信地喝下一大杯酒。 是夜,林修得到通知,里斯发动了夜袭,此刻离天亮估计只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正是所有人都睡得最熟的时候。 里斯并没有动用投石车,而是直接用炸弹突破了敌军的城防,代价是几个敢死队员就此身亡。 好狠毒的计策,林修知道自己是绝对做不到这么残忍的,这也许就是差别。 这种为了战争而生的家伙,只要能取得胜利,将不惜一切代价。 几千名士兵大叫着冲进了对方的营地,不用说,肯定又是激战,但偷袭总是会有优势。 半小时后,战斗结束了,或者应该说是里斯撤军了。 这相当于一场骚扰战,对方的士兵已经从睡梦中惊醒,投入了战斗之中,再继续打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把士兵撤回来,以避免无谓的伤亡。 目睹了整个过程,林修也不得不对里斯竖起大拇指,居然懂得利用敌人的心理,高 然后里斯并没有因此沾沾自喜,而是将骚扰战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第二天,由于夜袭而担惊受怕的老者,并没有主动叫战,而是开始修复那些石墙,同时增加了巡逻士兵。 但,里斯也没有出战,反而大大摆宴席,犒劳战士。 既然将指挥权交给了对方,林修也没有对此干涉,就目前的情况,里斯做得很好。 宴席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就连林修也没有想到,里斯干下一大碗酒,然后突然站起来命令:“进攻” 现在进攻,是不是喝醉了 但林修显然低估了里斯,他没有喝醉,而且可以看出,这次进攻似乎早有预谋。 里斯只派出了800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向敌方营地,这种数量的兵力显然不可能硬攻营地,而里斯的目的,也不在于此。 他只是要杀光那些在营地外负责巡逻的士兵 这可以说是一场典型的骚扰战和挑衅,那些巡逻的士兵本来还得意洋洋,谁知对方勇猛无惧,一下就冲到了面前,手起刀落,没有丝毫犹豫。 等到老者派出步兵出城,骑兵队已经杀死了几十个巡逻士兵,要不是城头还有弓箭手在站岗导致伤亡几人,此战可谓全胜。 里斯完美地掌握了出击时机,在劳累了一天之后,谁都想填饱肚子而休息一会,但里斯偏偏在这个时候发动进攻,让老者根本来不及组织军队。 但己方这边的士兵,却是以逸待劳,大吃大喝了一天,正是士气高昂之时,所以斩杀那些巡逻士兵,完全不在话下。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这个计划保密之极,就连林修也蒙在鼓里。 “里斯还给你们下达了什么命令”林修找到了林武,想一解心中的困惑。 林武摇摇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所有命令,都是临时发出的。” 什么连林武也不知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里斯这样做未免太冒险了,要知道,士兵并不是时时刻刻都能以最佳状态战斗的。 里斯是在进行一场豪赌,赌自己的指挥能力比老者更强,对士兵的状态理解更深,而且他坚信,只要做好保密工作,那么自己就能占得先机。 此人不但城府够深,性格也极为极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四章 信任 这个夜晚,依旧是骚扰战,里斯命所有骑兵举着火把在地方营地附近打转,但却不进攻,跑累了就换一批,直到天明时分才全部撤离。 可想而知,敌人肯定没有睡好,而是绷紧了神经防备偷袭。 两个营地间弥漫着一股肃杀的气息,所有人都知道,决定胜负的战斗随时都会来临。 林修已经彻底放心了,里斯的军事天赋绝对比在场的人都要高,由他领兵,击败老者是迟早的事。 现在他只是在考虑一个问题,等到收拾了这两个部落之后,该如何处理自己和他之间的关系继续保持联盟状态,还是干掉他,抑或是收为部下。 第三种结果自然是最好的,但也得看他愿不愿意,如果他不愿意,两人就算是翻脸了。到时自己一时半会搞不定对方,就会让他发展得越来越强大,更加不好对付。 此次让里斯领兵,也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可以猜到,他必定已经在研究炸弹与火药;毕竟那也不是什么很高端的东西,只要肯投入时间和人力,便能搞清楚。 所以林修借着以商议军事为名,找到里斯谈话。 “准备好决战了吗”此刻没有卫兵在营帐里,林修与里斯正面对面坐着。 林修甚至有过3秒钟的想法,直接干掉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以免养虎为患。但考虑了一下还是没有下手,也许他也会像亚瑟一样愿意臣属自己呢 “还不到时候。”里斯眼中透出睿智的光芒。 “我愿意听取你的建议,他们肯定没有你厉害。”林修适时送上一顶高帽子。 谁都爱听恭维的话,里斯哈哈大笑,道:“这还是多亏了你的信任,林修,你将永远会是我最好的盟友。” 当你盟友可死定了,什么都捞不到,林修暗自嘀咕,同时也很佩服里斯有如此厚的脸皮,提出那种条件还大言不惭。 “等消灭了这两个部落之后,你准备去哪里”林修开始试探对方。 里斯沉默半响,说:“听说海的那边,有更多部落。我想去那里看看,也许会很有趣。” 听到他这么说,林修好歹松口气,看来他暂时没有独霸岛屿的打算如果他愿意去新大陆发展,自己大可以不与他为敌。 这个岛屿虽然不大,但只要没有敌对势力存在,就完全可以发展成一个超级后勤基地。 “那你,又准备去哪里”里斯突然反问林修,脸上带着笑意。 “哈哈,我嘛,还是留在这里好了。”林修自然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便随口忽悠。 里斯又问:“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这么着急要来攻打其他部落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次谈话似乎并不和谐,里斯一点也没有相信自己的意思,所以林修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心里却在纳闷,自己不是装得挺像的嘛 但里斯应该也没有考虑这件事的时间了,因为下午时,另一支军队姗姗来迟。 他们就是这个岛屿上另外一个联合而成的大部落,战士数量多达4500人,这还不算那些零散附属的游牧族群,如今他们倾巢出动,显然已经和老者达成了协议。 如果他们不是多首领模式的联盟,那么林修会认为他们才是威胁最大的。 不过相对的,探子传回来情报说,这个联盟里首领很不团结,意见分歧大,现在看来是真的,否则不会这么久才和老者结盟。 敌方刚合兵,便发动了一次进攻,虽然是试探性的,不过仍令己方伤亡惨重,因为没有防御工事,仅靠着几颗炸弹难以这些凶悍的家伙。 但也是因为炸弹,才让他们有所顾忌,否则现在林修只能抱头鼠窜了。 虽然暂时不敌,但里斯非常冷静,急忙将军队撤到了山谷之中,并着手准备下一步计划。 “难道他是又想玩夜袭”林修不解地询问林武。 林武想了一会,道:“不太像,士兵们都睡下了,而且今天的战斗失利,士气很低。” 里斯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既然他叫了一些自己的士兵在山谷外鬼鬼祟祟地做些什么,就必定有所图谋。 是夜,林修一直没有合眼,就是为了等待可能出现的战斗。 也许是凌晨三四点左右,林修终于被喊杀声惊动,原来,是敌方在搞夜袭,而且来的全部是骑兵,明显是准备玩骚扰战术。 学得倒挺快嘛不过林修还是很放心,里斯早早在山谷外埋了炸弹,只要有敌人来,必定躲不掉。 “砰砰砰”的爆炸声响起,林修也随之来到了营地外,眼前漆黑无比,除了火光,根本分不清敌我。 “里斯在哪”林修抓住旁边的一个战士问。 “不知道。”士兵摇摇头,又马上离开了。 里斯居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刻不在开什么玩笑,他可不像是会犯这种错误的人。 但眼下,最重要的是迎敌。 手下的士兵虽然名义上归里斯统领,但只有在里斯有命令的时候,他们才会在一起,所以林武很快便召集了战士,对着山谷外的敌军齐射。 就在这时,敌军突然乱了,林修可以依稀看到,往前冲的敌人越来越少,他们正在撤退 “追击”林修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在火箭的掩护下,追击上千米是不会有问题的。 喊杀声还在继续,林修却只能在营地前方坐立不安地等着,林武那家伙不会贪功冒进吧,那可是很危险的。 半个小时过后,林武终于带着人回来了,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里斯。 “亲爱的林修,幸亏你下令追击敌军,否则还不能这么快结束战斗。”里斯脸上还是那副自信的笑容。 “你”林修突然明白了,原来这就是里斯早就预料到的战斗。 他带着人去山谷之外,不是为了夜袭,而是为了防备敌人夜袭在做伏兵。 敌人一攻过来,他就马上从后面夹击,这样自然敌军就乱了阵脚。而这时如果自己下令追击,那么敌军自然大败。 “原来是这样里斯,如果我不下令追击,那你很有可能战败”林修此刻感觉到,自己和里斯之间,正有一种不信任感在萌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五章 战车显威 士兵们已经在山谷之外大挖陷阱,因为这个山谷其实也就是两座小山间的通道而已,几千战士就已经占满了所有空间,所以根本就不能算是依险而守。 老者那边合兵之后,现在起码有8000人马,而自己这边却是越打越少,现在只有3500左右的战士,从数量上来说是极度劣势。 不过好在里斯在这点上还比较厚道,排兵布阵的时候,没有刻意让谁去打先锋,全部一视同仁。 林修认为,如果想不出一个绝佳的灭敌之策,很可能在这里被活活地耗死。 “现在对方战士那么多,再去骚扰无疑是送死。我已经派出探子了,说根本接近不了营地,附近有无数骑兵在巡逻。”里斯同样一脸愁容,没有了凌晨时的自信。 “那么,就发起决战吧堂堂正正地决一胜负”林修突然灵光一闪,现在不正是用到战车的时候么 虽然数量不足以装备全部步兵,但这只是用来扰乱敌军阵型而已,必定能起到奇效。 “怎么做”里斯问。 “战车” 林修领着里斯来到这一百五十辆战车面前,不由自豪地描述战车的功用,这可是自己花费了大力气才做出来的,而且是部落里全部的存货,希望里斯能不负所望。 对于里斯的态度,林修已经想清楚了,打败了这两个部落之后,如果对方不离开岛屿,那么就只能开战,事情其实没有那么多选择,只是自己想得复杂了而已。现在,就借助他的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炸弹和战车这两项技术被学去了也无所谓,自己还有最后的王牌一直没有拿出来,火枪。这是秘密吩咐了林武的,所有火枪没有自己命令,不得使用。 在弱肉强食的时代,可没有任何道义可言。 战车的功能本来就简单,只是在于如何运用而已,所以里斯很快就清楚了这是怎么回事,还笑呵呵地说:“亲爱的朋友,你居然现在才拿出这种武器,是不是不相信我啊” 何止是不相信,我是很忌惮你 对于真正有军事才能的家伙,林修绝对佩服,这可不是在玩过家家或者是什么策略类的电脑游戏,任何一个失误,都会导致失利。但里斯却并不是纸上谈兵,至少比林武打仗厉害十倍。 了解了战车之后,里斯便把自己关了起来,不见任何人,肯定是在想取胜之法。 但老者那边似乎不想等了,仅仅过了一天,他们又发起了攻击。这次总共出动了5000人马,摆着个方阵缓缓地朝这边压了过来。 这个时代的原始人肯定没有阵法这种概念,但并不代表他们不懂得阵型的重要性,林修打了这么多次野战,发现领兵者或多或少都懂得兵种克制的原理。比如骑兵冲锋,盾兵打头,长枪在旁,弓手最后。 而现在,老者摆的也是这种最基本阵型,虽然没什么技术含量,但却最为稳妥。 里斯当然也第一时间知道了此事,马上就从帐篷里冲了出来,高喊着出击,便带着士兵们来到了山谷之外。 山谷之外便是平地,林修之所以会想到战车作战,也是考虑了地形的,本来还想引出老者的主力,好让自己的战车有发挥场所,没想到对方主动送上门来了。 三十辆镰刀战车最先冲了出去,里斯神色镇定,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镰刀战车后面,便是普通的兵车,然后是骑兵,然后是步兵,这所有人动起来,地面顿时发出隆隆的声响,如同死神的号角,战斗又开始了 镰刀战车的主要作用,便是冲散敌军的阵型,同时能对躲避不及的家伙造成极大伤害,特别是妄想靠近破坏的,更是大杀器。为了制作这种镰刀,铁匠就花了不少工夫,每辆战车上左右各配两把,长约一米五,全部被磨得锋利无比。 敌军哪见过这种东西,所以他们的第一个命令,便是让骑兵阻挡战车的前进。 林修在远处一看就笑了,这不是螳臂挡车嘛就算要阻止战车,也该派不值钱的步兵啊,看来他们马上就要尝到苦果了。 几百个骑兵迎面而来,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句话真是没错,那些骑兵得到命令之后,似乎就忽视了战车上的镰刀,他们带着无比的自信想要毁坏战车,却冲着冲着就飞到了天上。 因为,镰刀把骑兵的马脚都斩断了。 轮子在严肃的角度上来说,是一种机械,虽然是用马匹来拉动,但却能产生巨大的动力,这就是物理学的奇妙之处。 所以相较于冲击力来说,就算没有镰刀,骑兵在战车面前,也完全像个三岁小孩。 除非,是重骑兵 镰刀战车无情地斩杀了上百匹马之后,便冲到了敌军的阵中,这下真是如鱼得水越是混乱的人多的地方,也越是镰刀战车作用最大化的基础。 但对方的噩梦还不仅于此,紧跟着镰刀战车之后,便是无数的装甲兵车和骑兵,有了友军的掩护,他们丝毫没有费力便来到了战阵之中。 里斯的战略已经一览无遗,镰刀战车破阵,装甲兵车随后压制,骑兵威慑,步兵辅助。 “漂亮”林修忍不住在旁边低声夸赞。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便能将新型武器的威力发挥到这种程度,不愧是有着军事天赋的人 可惜昨天一战,已经让两人心生芥蒂,自己倒没什么,主要是他,根本就没有信过自己。他做任何决定,都没有问过别人,想到就做。 天才总是如此自负,林修叹了口气,心道命运无奈,自己难道注定要和他一战 再看敌军那边已经接近崩溃,似乎隐隐有撤退的势头,这才打半个小时不到。虽然没有杀伤敌方多少士兵,但士气已经一边倒,再打下去也是同样的结果。 这个时候,己方的步兵也冲到了战场之中,他们只负责宰割那些漏网之鱼,凡是落单的,都被几个人同时围殴,完全是不公平的战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六章 再战 此战可谓是重挫了敌军,起码在最近几天内,他们都将处于士气低迷的状态中。 战后清点尸体,发现虽然是击溃战,但仍然干掉了千余敌军,这让双方实力进一步被拉近,胜算大大增加。 但见识到了战车的威力之后,敌军是肯定不会再出来主动找事了,也许他们会死守到底,林修和里斯都对此深信不疑,所以这一仗的结果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他们耗得起,但林修等人耗不起,长时间的战斗,让战士疲惫不堪。没有一个好的休息场所,也没有充足的食物可以充饥,都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本来林修带的食物足以吃上半个月,可里斯虽然在军事上颇有天赋,后勤意识却是个渣渣,他带来了两千多士兵,却没有带够食物。导致林修不得不分出一些食物给他们,毕竟现在大家是名义上的盟军,而且确实联手打了几场胜仗。 但这样做总不是办法,后勤军官统计,只要再过两天,盟军就会断粮。 “我已经命人去打猎了,别担心食物的问题。”里斯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保证。 眼下这是唯一的筹集粮食办法,所以除了必要的巡逻士兵,其余的人都到山谷另一边的出口那边打猎去了。 效果还算不错,那里的野兽很多,而且没有什么威胁性,这让断粮的危机稍微有所缓解。 而这个时候,老者也派出了一名使者前来,说是要谈判。 “你们到底想怎么样”使者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让人看着就有气。 林修和里斯并列而坐,却都沉默不语;林修的目标,当然是统一岛屿,但这却不能明说出来,而里斯只是个战争狂,他或许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使者见两人不说话,就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如果这边愿意撤军,那他们就会送上大量食物,并保证以后永远是朋友。 这个条件显然不能打动林修和里斯,除非 “好,你们先把食物送来,我们就会离开。”林修只是略微思考,便想出了这个无赖之计。 里斯在旁边微不可察地笑了一下,似乎已经明白了林修的用意,接着马上出声附和:“没错,只要我们得到了食物,便会马上离开。” 使者傻乎乎地回去了,林修和里斯对视一眼,同时开心大笑。 看来敌方是被打怕了,这样的条件居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不妥,半天之后,他们便真的送来了很多食物,都是已经被晒干的野兽肉,以及一些水果。 食物的问题居然如此轻松就解决了,里斯见到食物之后,便毫不留情地斩杀了送粮士兵,将阴险的本质发挥得淋漓尽致。 是夜,里斯命令士兵大吃了一顿,然后便领着两千士兵离开了临时营地。 他去做什么没人知道,林修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但林修估计,他肯定是要去做一件大家都想不到的事。 带着十几个骑兵,林修悄悄地跟在里斯后面,然后便目睹了全部过程。 老者的营地内,不知为何突然传来爆炸声,然后便燃起了熊熊大火。 怎么混进去的林修对里斯轻易得手感到困惑不解,敌方的守卫无比森严,想要带着炸弹混进去,简直难于登天,但里斯却轻松地办到了 抛开这个问题,只见敌营大乱之时,一大队人马突然从旁边的树林里出现,直接冲了过去。 战斗激烈无比,但林修不敢贸然上前打探情况,只能在远处默默等待。 起码过了五个小时,战斗才结束,而里斯也缓缓地出现在林修面前,看他那得意的样子,便知道偷袭肯定成功了。 但代价也是巨大的,里斯离开的时候带走了2000人左右,现在只剩下一半左右,可以想象,敌方也是拼死抵抗,并没有因为偷袭而乱了阵脚。 也许是看到了林修的疑惑,里斯述说了战斗的整个过程。 原来,他下午的时候杀死敌方送粮士兵,是有预谋的。因为他要冒充对方,借此混进他们的营地,以达成偷袭的目的。 在这个时代,军队中的管理极度混乱,如果不是因为服饰,甚至有可能分不清敌我。一个送粮小队,虽然担负的是重要任务,但却没有领头者,全部是普通士兵。 可想而知,随便找几个人冒充他们,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而他们也没有什么接头暗号,在夜色之下,原始人的长相都差不多,说是送粮小队后,便轻松地进入了敌营。 里斯果然胆大无比,虽然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但却亲身犯险,因为他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烧掉敌人的粮仓,如果不亲自来,恐怕就会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卧底轻松地杀死了守卫士兵,并神不知鬼不觉地再度冒充了他们,等到里斯找到粮仓引爆点火之后,便将营门打开,迎接己方士兵入城。 端的是惊险无比,里斯在点火的时候,差点就被发现,那时不仅偷袭不成,小命也得丢掉。 好在,他还是成功了,用自己无与伦比的智慧与勇气,完成了这次偷袭,并成功烧毁了对方的粮仓,所以现在敌军不仅实力再度受损,而且也将面临食物不足的局面。 “我靠牛”林修听完,嘴里蹦出三个字。 这就是真正的将才,想人所不敢想,行人之不敢为事,最后还完美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叫人不佩服都不行。 光是这个想法,就已经令人惊讶了,可里斯居然还敢亲自去做,并且成功了。 林修神色复杂地看着里斯的背影,这个家伙如果不能为自己所用,必将成为一个可怕的敌人;虽然他也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在打仗上,却是无可挑剔。 自己虽然也能想到这样的计策,但却稍微迟钝了一点,而且不够果断。即使真的实行了,手下也没有这么一个胆大心细的实施者。 林修觉得,自己有必要再找里斯谈谈,用一种独特的方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七章 老调重弹 “里斯,你有什么梦想吗” 还是在篝火旁边,林修与里斯对坐喝酒吃肉,庆祝这次大胜。 “梦想那是什么东西”里斯明显不能理解这么超前的词语其中含义。 林修没有直接解释,而是又问道:“你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吗” “很抱歉,我也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是在问,我们住的地方有多大” “没错,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你懂的,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可以称之为岛屿,而在大海的那边,有更多的岛屿,甚至新的大陆。” 顿了下,林修继续说:“在那些土地上,有更多的部落,有数不清的人类,当然,还有更加凶猛的野兽。” 里斯的眼中一片迷茫,这些信息对于他来说,未免有些太新鲜和不可思议了。 这个时代的人,思想还不能跳出一贯的认知范围之外,他们当然不会理解,自己其实是生活在一个星球之上,而在宇宙中,有无数这样的星球存在。 德高望重的林德也是如此,他甚至认为天上的那些星星就是神灵,无时不刻都在观察着人类,或者说是守护,所以一定不能亵渎神灵。 若不是亲眼看到,他连大海这种区域划分也不甚明了。 “那,这个世界到底有多大”里斯不解地问。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像我们生活的这个岛屿,世界上最少有上百个而真正的大陆,宽广程度绝对不是你能想象的。” “啊” 这个信息足以让里斯惊讶,而最让他惊讶的是,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里斯绝对是个有野心的人,而这样的人,得到这样的信息,可想而知,他的野心就会膨胀到极致。林修正是想利用这点,来引诱对方为自己效力。 诱饵当然是船,这个东西绝对不是看几眼就能造得出来的。 “你想去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吗”林修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想。”里斯还沉醉在幻想之中。 见对方似乎已经上钩,林修趁火打铁,道:“那就跟着我一起去吧” “跟着你你的意思,是要我臣属于你”里斯还没有失去理智,马上读出了这句话内在的含义。 “不,你可以看作这是一种合作关系。” 只要骗着里斯离开了这个岛屿,到时这里就是自己话事,他想回也回不来了。即使招揽不了他,也不能让其成为自己的敌人,否则就比较棘手了。 “哈哈,这些事情,还是到时候再说吧”里斯没有给出确切回应,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很反感。 林修觉得,这些消息,足以让里斯好好思考一番,就算他想不通,到时候真正看到了茫茫大海,也会回心转意的。 被偷袭后的老者营地,已经没剩下多少食物了,就算是单单供应那么多战士都够呛,更别说营地里还有近万的民众了。里斯估计,最多十天时间,他们就会陷入断粮危机。 而要促使这个局面出现,只要派出骑兵队骚扰其外面捕猎及采集的民众即可,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战术。 终于肯和自己商量这些事了,林修暗自吐槽一句,便去安排了。 老者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所以派出民众收集食物的速度比想象中还迅速,所以第一天负责骚扰的骑兵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只是俘虏了几个妇女而已。 第二天,林修和里斯亲自带着骑兵队天没亮就埋伏在营地附近的几个要道,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老者也根本没有想到如此卑鄙的招数,所以竟然没有派战士护卫这些民众。 本来里斯的意思是将这些民众当场格杀,不过被林修阻止了,因为实在是没有那个必要。 第三天,敌军对这个情况极度重视,于是决定将任务直接交给战士来完成,分成了好多个小队,朝着不同方向行进。 但里斯早已料到了这招,所以今天他没有直接去埋伏,而是在要道的路上安置了不少炸弹,只要敌军路过便用火箭引燃。如此简单粗暴而又让人无可奈何的计策,又取得了大胜。 然后,敌军沉寂了两天,这种不要脸的战术让他们非常忌惮。 另外,里斯已经将军队又带到了敌方营地前面扎营,赌的就是对方不敢拼死一搏,那样只会两败俱伤。 事实上,经过这么多次失利,敌方的战士数量已经不再占据压倒性优势了,他们现在最多也就是多出一两千人,而且毫无士气可言。 上万人的营地消耗食物的速度有多快林修也不知道,但之前自己和里斯的估计都错误了,只过了一个星期,对方就已经断粮了,而且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由于防止间谍偷偷潜入,敌军已经封锁了营地,但从昨天下午开始,便开始陆陆续续有民众试图冲出来,看样子,就是要出去觅食。 他们和守卫战士起了几起不大不小的冲突,可惜的是没有形成气候,应该是被血腥镇压了。 林修现在每天都和里斯待在一起,所以感情也加深了不少,结果发现,对方不是高傲自负,而是真的不善交际,有时候突然蹦出一句话就能把人气死。 比如昨天晚上开军事会议的时候,林武便主张强攻对方营地试探虚实,这本来也就是他的一个意见而已,最终定夺权还是在里斯手上。 可里斯却丝毫不留情面,直接说:“你不懂打仗,没资格说话。” 林武差点就暴走了,林修只有站出来打圆场,说用投石车造成对方营地骚乱还是可行的,反正他们现在也不敢和己方的战车正面对抗。 里斯这才勉强同意了,于是新的一轮攻城战又打响了。 油爆弹的震慑力还是足够的,敌方营地已经到处燃起了大火,房屋坍塌,但他们硬是忍住了没有出来斗气,而是继续龟缩在营地里面。 这个结果不算好,但林修知道,无论他们再能忍,也不会超过三天,到时战士都没有了食物可吃,就会自相残杀。 上次自己就用同样的手段,击败了不可一世的大胡子,这次也不会例外。 想到这里,林修不由好奇,大胡子现在在做什么呢,是不是已经在研究怎么造船了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八章 封路 经过一天半连续不断的摧残,敌方营地已经变成了废墟,林修知道,分胜负的时候到了。 其实林修还蛮佩服另外那个部落的,虽然是临时结成的联盟,却始终不离不弃,如果是自己碰到这种情况,不倒戈也早就逃跑了。 将近4000士兵如出笼猛虎般朝着敌军冲了过去,他们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 而敌军看起来就比较狼狈,一方面需要出去寻找食物,一方面要安抚民众,哪里还分得出人手来御敌。所以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营地被毁,没有任何办法。 两军交锋,首重士气,没有士气的军队,即使装备再好、人数再多都是没用的。 几乎是触之即溃,敌军现在根本没有心思战斗,如果不是因为首领的威严,恐怕会直接投降。但己方的战士可不会手软,面对这些待宰的羔羊,像割麦子一样收割着他们的生命。 林修现在想的不是战斗能不能胜利,那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他现在想的,是关于结盟之前的承诺。 当时里斯同意结盟的条件就是,战利品都由他来分配。 林修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当初没有考虑就答应了这个条件,实在是太草率了。本来自己以为是和以前一样,战利品根本是蝇头小利,但却不然。 经过整合之后的部落,无论是人还是物资,数量都非常之多。 况且,在见识过里斯超凡的军事才能之后,林修甚至有些怕了,万一他真的不愿意和自己去新大陆,那么这些战利品就会成为自己的送葬品。 这是个烦 敌军没有什么抵抗,便开始有秩序地往后山撤离,这估计是敌方首领早已安排好的,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够精明的。 里斯干脆也不去追击那些败兵了,直接开始堵路口,此举就是为了不让这些民众逃跑。看来他的目的也很明确,什么都可以不要,但人必须留下。 这个营地肯定是不能用了,重建的话付出人力物力都不如新建来得划算,况且经过这么一仗,老者最后的退路,便是融合进那个部落,住进他们的地盘。 从此之后,他的权力也将一落千丈,那个部落,很显然是不允许一家独大的。 战斗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左右,大部分时间还是抓捕那些四处逃窜的遗民,毕竟对他们是不能用强的,因为他们即将成为自己的子民。 战果统计,武器装备无数,遗民数量在六千左右。 林修在大帐内神色凝重地看着里斯,希望他能不那么贪心,否则只会将事情搞得更加复杂。 “亲爱的朋友,和你合作真是太愉快了,现在敌军已经全部撤离,我们是不是也该离开这里了”里斯好像想避开这个话题。 “哈哈,那是当然的,不过你看有这么多的遗民没地方住,是不是要分配一下”林修还不想撕破脸皮,所以说话还是很客气的。 “哦,我差点忘记了这件事那么,就我四千人,你两千人,如何”里斯恍然大悟般地一拍脑门。 这不是不能接受,但人总是贪心的。 最后达成的协议是,武器装备全部归里斯所有,而林修也多分到了一千人。这一千人是林修亲自去挑选的,年纪大的就直接被排除了。 大家回自己营地休整,等到下次兽潮过去,再合兵消灭最后一个部落。 谈不上是赚还是亏,反正统一岛屿的计划还算顺利,林修带着人头也不回地走了。出来这么久,还真是有些想念老婆孩子了。 回到部落,林修意外地看见了范。 原来他是要询问,是否已经可以渡海,船只已经造出了十几艘,完全够运输士兵,而死亡森林的焚烧度也达到了三分之一左右。 这么快林修以为起码还要两三个月才能达到这种进度,但既然提前了,自己也研制出了火药,那么确实可以有些行动。 此次兽潮,恐龙将没有机会出现在岛屿上,林修决定炸毁地下通道。 将遗民安置好后,林修带着大量炸弹来到了死亡森林之中,想从这里开始调查,地下通道会通到海滩旁边的什么地方。 本来是准备直接在这里开炸,但考虑到可能会发生什么意外,所以爆破地点还是选在了海滩。 顺着通道的方向一路走到海滩,然后命人挖了个超级大的坑,这就花费了三天时间,没错,这条通道是直的,只要从这里炸毁通道,那么恐龙就过不来了。 其实也不是要完全炸掉这个通道,只要能导致它进水就行了,到时通道里全是水,恐龙也就过不来了。 这个通道壁有多厚,是用什么材质制造,林修都不太清楚,但有一点是很肯定的,必须将炸药全部集中在一起,形成最大的爆破力。 将炸药全部埋好之后,再用泥土掩盖住,然后林修便走到远处点燃了引线。为了能一次成功,自己可是不惜代价,将营地里所有的炸弹都带了过来,若是失败了,又得等一个月时间才能解决这个烦。 “砰”的一声巨响,泥土被掀起十几米高,海滩上直接被炸了一个大坑。 林修连忙跑过去查看,成功了 虽然通道壁只是裂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但也足以让海水快速地流进去了,况且还可以用工具强行使这个口子更大。 于是一队士兵开始挖掘水渠,要将海水引到这个大坑里面来,而另一队士兵就直接去撬那通道壁。 过程是枯燥而无聊的,林修与范趁着这时间来到了工作站附近,果然如他所说,十二艘大船已经造好,并且能载上两三百士兵安全航行。 这意味着,进军新大陆已经具备了最基础的条件。 “什么时候出发”范已经等不及了。 “现在还不行,至少等到下个月底。”林修想了下,给出这个答案。 兽潮是必须要抵御的,然后再联合里斯灭掉岛屿上最后一个部落,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即使如此也要半月左右的时间。 万一里斯反水的话,那么就还有一场仗要打。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零九章 最后的反扑(上) 第一百零九章 最后的反扑上兽潮总是来得非常准时,林修听到死亡森林中的骚动后便做好了迎战准备,范的情报是,虽然兽群不会强攻工作站,但骚扰将一直持续。 但是,地下通道已经被破坏,从此以后岛屿上不会再出现恐龙的身影,所以这次将是野兽们的最后一搏,此战将彻底确立人类在岛屿上的至高地位。 不仅要打赢,还要打得漂亮。 林修命人将大船全部开到了海滩旁边,与工作站形成掎角之势,弓箭手将分出一部分在船上射击野兽,让它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现在地下通道里已经几乎灌满了水,人类想要从那里通过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恐龙的体型较大,会不会无视这些海水就很难说了;但为了以防万一,林修甚至带来了不少有毒植物,往水里不断地排毒,希望能加强阻碍的效果。 就好像是收到了进攻的命令一般,野兽们突然成群结队地从死亡森林中冲了出来,目标直指工作站 但它们没有料到,停靠在海滩旁的那些庞然大物是个什么玩意,甚至有企图下水攻击的,可惜,这些野兽里,没有比较厉害的两栖动物,而大海里也没有史前巨兽,所以大船是绝对安全的。只有那些体型超大的巨蜥能稍微撼动船只,但除了能让士兵们摇晃几下没有别的作用。 箭雨铺天盖地地射了出去,中箭非死即伤,这可不是那种普通的火箭,而是专门涂抹了毒药的致命毒箭。 之所以能如此大范围地使用毒药,是因为在林修攻打老者部落的时候,马丁成功地找到了从植物中提炼毒药的办法,这不仅能让己方军事实力更强,也是医学史上重要的一步。 所以现在林修根本就不屑于使用普通的箭矢,原因是马丁找到的这种有毒植物,几乎遍布岛屿的每一个角落;它很容易识别,根部是黑色的,叶子和花茎都是红色的,果实亦是如此。 在部落接连有人吃此果中毒不治后,马丁便着手进行对其的研究工作,终于有所斩获。 “成功了”范突然出声打断了林修的胡思乱想。 “嗯,什么” “恐龙啊,我们阻止了恐龙的进犯”范兴奋得手舞足蹈,像个老顽童。 林修这才回过神来,没错,确实兽群中没有恐龙,看来它们已经被阻挡在海底或者是大海的那一边,总之,是无法参加这次兽潮行动了 虽然在意料之中,林修仍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轻松地解决了这个困扰了岛屿几百年的超级难题;这里面虽然有一些运气成分,但总体来说人类确实会因此翻身,慢慢消灭掉岛上的野兽,从而过上安稳的生活,然后慢慢发展壮大。 没有了恐龙的指挥,野兽们的进攻显得软弱无力,虽然也很凶猛,但却是毫无章法地一个个上前送死而已,完全没有配合,也没有明确的目标。 胜利了,兽潮的威胁将成为过去式 接下来,唯一需要考虑的便是,如何统一岛屿 经过一天的战斗,野兽们终究还是不甘地退回了森林之中,而林修也借此机会,找到范了解这段时间海滩附近的动静。 那个大胡子,不是已经往这边来了么现在他到底在做什么没有任何人知道,有这么个隐患存在,让人不得不提高警惕。亦或者,他已经去到了大海的那一边 “大胡子我没有见过他。”范很肯定地回答。 两人现在属于战略同盟、物资共享的关系,他没有必要骗自己,那么就是真的没有见过了。 范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你知道,这里人手有限,连我的族人和战士,都加入到了造船的工作中;除了必要的巡逻人员,我们没有能力再去海滩的其他地方打探。” “你的意思是,大胡子很可能藏在这附近,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有这个可能说起来,前段时间我确实发现有人在海滩上出没,但当时我以为是那些游猎部族,所以就没有在意,该死,难道那些就是大胡子的战士”范显得有些懊恼。 林修呵呵一笑,安慰道:“好了,别想那么多,谁也不敢肯定那些人从何而来。但是我现在非常想知道,大胡子真的准备造船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明白的。” “没错,造船需要人手很多,而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就算是偷看到了我们的船只,也不会懂得怎么制作。” 谈话结束了,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第二天,战斗再度打响。 比起昨天,今天的野兽更加疯狂,但仍然没有发现恐龙的身影,士兵们都忙坏了,连林修都差点被吓到,野兽的数量,起码达到了五千只左右,这尼玛的繁殖速度简直是逆天啊 幸好自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及时解决了地下通道的问题,否则照这样下去,就算自己制作出大量的火枪,每个月光是制作弹药都够呛的。月复一月,只为了抵御兽潮,哪里还有时间去搞别的事。 海滩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野兽,它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摧毁工作站,或者说是消灭所有异族。 它们现在所忌惮的,只不过是那些埋在沙子里的炸弹,这种范围性杀伤武器,每次被引燃,都将导致十几只野兽死亡;这种威力丝毫没有夸张,因为陷阱炸弹就是专门用来做陷阱的,所以虽然不能随身携带,但火药量绝对充足。 此外,能随身携带的那种炸弹,现在林修却是没有多少,连续的战斗,已经让营地的生产链跟不上了。 “不要怕浪费,给我狠狠地射”林武站在船头,大声地指挥着战斗。 正如他所说,箭矢几乎是用之不尽的,这在营地里,属于一种兼职。那些想赚点零花钱的老人和孩子,都会利用多余的时间,来帮助制作箭矢,原来是每十只箭矢可以换取2元钱的酬劳,现在由于数量越来越多,跌到了15元,但照样有人愿意来。 林修也在战斗,只不过他用的是火枪,现在正是实战练习准度的好机会,可不能浪费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一十章 最后的反扑(下) 第一百一十章 最后的反扑下在这座岛屿上,人类与野兽的战斗还将继续一段时间,但两者的位置将从此转换,人类从被围攻的对象变成了猎食者,进入了食物链的顶端。 赶走了这波兽潮,林修便借走了范的一部分战士,总计约3500人的军队,浩浩荡荡地赶向里斯的营地,准备与其合兵,消灭那个敌对部落。 他们现在最多能凑齐6000战士,兽潮中损失一部分,人数可能还达不到这么多,与己方实力相当。 再加上武器装备不够先进,正面对抗完全不够看;最后的结果,就会像老者的部落一样,被围困到弹尽粮绝,不战自溃。 里斯十分同意林修的分析,于是战斗很快就打响了,还是老一套,投石车威慑,然后在他们的营地前面安顿下来,战车一字排开,阵势嚣张无比。 “这一次兽潮竟然没有看见恐龙,亲爱的林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里斯显然还不知道死亡森林里到底是什么情况。 于是林修便将发现地下通道后一系列的事情说了出来,过程曲折离奇,听得对方是一惊一乍的。 “这个地下通道,到底是谁造出来的”里斯不愧是聪明人,一下就抓到了问题的重点。 但林修却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里面牵扯到的东西太过深奥,只能敷衍道:“也许是大海那边,有更加厉害的部落,为了阻止我们发展,才制造通道,引恐龙过来与我们为难。” “那我就更加想去海的那边看看了”里斯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兴奋,果然是十足的好战分子。 投石车轰炸持续了大半天之后,对方再度派来了使者,林修不禁有些好笑,难道还没吸取上次的教训,又要来送死加送物资么 但是对方使者一开口,便让林修和里斯面面相觊:“我们愿意投降” 林修惊讶的是对方还挺有自知之明,里斯不爽的是,这才打半天就受不了了,真是没过瘾。 不过投降却不是没有条件的,他们首领提出了两个条件,如果不能满足,那他们宁愿死战到底,或者是干脆来个鱼死网破。 第一个条件,接受投降后,必须要将他们的子民当成自己的子民一样对待。这个没什么问题,大家都不是什么杀人魔头。 其次,这些首领希望在保命的前提下,仍能有个一官半职,说白了就是,他们要凌驾于普通人之上,不甘心做一个普通的老百姓。 这可就有点为难了,毕竟一个首领,在自己的子民中还是有些威望的,如果给他们权力,那说不定会闹出什么事;解决的办法只有让他们在生活待遇上异于常人,但政治、经济、军事都不能插手。 将这些话叫使者传回去,林修便命令停止了投石车的攻击,这个姿态还是要有的。 没过多久,回信便来了,成交 林修和里斯带着200骑兵来到了两军交战前的空地,然后便看见对方营地里走出来七八个人,个个垂头丧气的,老者也在里面,可怜的他现在显得更加苍老了。 “呵呵,各位,我们又见面了”林修翻身下马,迎了上去,这里面还是有几个熟面孔的。 那些人都不说话,还是老者道:“林修,你果然不是普通人” 我当然不是普通人,而且根本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林修暗自吐槽。 交接仪式很快结束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做的,无非是先扣押这些首领,然后派遣士兵领着所有的平民带走,并且拆掉这座营地。至于那些战士,暂时被全部收缴了武装,全部充入平民之中。 战斗就这么结束了,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本来还以为这是一场苦战。 里斯坐在帐篷里沉默不语,外面是近万平民,正等着他分配,林修也在等他开口。 “我决定了”里斯突然站起来,显得神采奕奕。 “哦,你决定什么了”林修故意装傻。 里斯看向林修,一字一句地说:“那些平民我都不要,我要去新大陆” 什么里斯竟然做出了这种决定看来今天注定是自己的幸运日,先是敌人不战而降,现在又得到了全部的战利品。 “那你的营地怎么办”林修又问。 “只能,交给你了。”里斯吐出这句话,像卸下了一个大包袱,松了口气。 对于他来说,也许实现自己的理想更加重要林修此刻觉得,里斯虽然有些冲动,但他绝对没有做错事,这个决定,必定是他精心考虑过的。 首先是自己灌输的新世界概念,让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然后他意识到继续留在这里,必然会和自己有另一场战斗,而胜败犹未可知;既然存在这么多不确定因素,还不如舍弃一切,好聚好散,在新的地方另寻发展。 看似愚笨,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但林修很快想到一个问题:“那你知道怎么去新大陆吗” 里斯没有船,就肯定过不了大海,虽然自己也愿意借船给他,好送走这个烦。 “嘿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肯定会有办法,对吗”里斯神秘一笑,仿佛已经看穿了林修的想法。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林修当即便拍板,十日后,海边集合 当林修领着近15000人回到营地时,莫顿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这么多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但他不知道的是,这还只是一部分人而已。 里斯那边的营地,同样有七八千人,只要全部集合起来,那么部落的人数就达到了35000人 这样的规模,林修相信即使是在海的那一边,也算是非常强大了,生产力、军事实力、经济都将进入一个新的层次。 出去大胡子神秘不知所踪,现在岛屿已经完成了统一,里斯和范,都将随着自己,一起前往新大陆,而他们也不会再有回来的机会。谁知道那边会有什么样的危险,至少短时间内,他们会和自己组成一个牢不可破的盟友关系。 ps:第一卷即将结束,感谢大家的支持 下一卷新大陆将会更加精彩,主线也会慢慢地清晰,欢迎观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一十一章 新大陆 此去新大陆谈不上凶险异常,但绝对是一时半会回不来的,所以林修这几天都在陪家人,同时命令营地全力制造火器。 还有林武也没闲着,他已经被林修派出去扫荡了,目标是那些游猎族群,尽量将他们吸收进来。 莫顿接到了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修建新的营地,这个营地,将坐落在岛屿的中心位置,而且规模是现在营地的十倍那么大,它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安居之所;不但要有足够的防御设施,还必须建造一系列的生活、生产类建筑。 按照林修的设想,这个营地,起码要能容纳二十万人,也就是说,要做到两人一屋的最低标准,光是民居,都得建十万个;听起来虽然有点夸张,但按照这个世界人类繁殖的速度来看,这都还算是保守的。 快乐的时光总是显得特别短暂,十天眨眼就过去了,终于到了出发的时刻。 留下2000士兵,其余全部带走,经过整合老者部落的战士之后,现在营地内随随便便都能拉出七八千士兵,但林修还是精挑细选,以保证最强战斗力。 里斯已经在工作站等候,他积极地配合了范的烧林任务,现在死亡森林的大小只有原来的一半左右,野兽的数量也大大减少;因为它们不仅在进攻人类时消耗了不少同胞,现在又在为生存空间的争夺上自相残杀。 换句话来说,下个月它们可能都难以组织起一次像样的攻击。 现在工作站共造出了十五艘大船,安全起见,每艘可以乘坐300左右的士兵,也就是说,一次运不完这么多兵力,所以必须分开。 里斯吵着要第一个出发,林修也就同意了。 从这里去到新大陆,足足需要半个小时,船只虽然像模像样,但其实速度并不快,这是非常要命的缺陷,但林修确实不懂得这方面的知识,只能等到以后慢慢改进了。 “你很快就能见到首领了。”林修坐在海滩旁边安慰着范,这是他毕生的希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没有范的协助,光是造船都要耗费大部分精力,所以林修现在很信任对方,也希望能帮到他一点点。 “希望如此。” 很感谢里斯没有过河拆桥,林修之前还担心里斯过了海之后,会把舵手全部杀死,然后霸占那些船只,但幸亏他没有那么做。 第二批次4000余人,夹杂着范和林修的士兵,再次出发。 工作站这里,也要留下1000人左右,他们将继续负责造船工作,并守住这个咽喉之地。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林修终于带着最后一批人登上了船,而新大陆就在眼前,那里会有什么等着自己,完全是未知之数。 林修的想法,是尽快在那里建造一个桥头堡,有个立足之地,才好做别的事情;大小不重要,能防御兽潮进攻就行。 要知道,那里可是恐龙的家园,并且有着其他各种没见过的史前怪兽,一不小心就会送命。 更为可怕的,是那边的人类部落,范上次查探,就看到过上万人规模的,其中起码有三四千的战士,这相当于里斯的实力了;况且,现在对新大陆那边人类的科技程度一无所知,非常被动。 这船造得还是有些欠缺水准,摇摇晃晃的,所以林修下船的时候还有点晕,但是他马上又清醒过来,因为范说了一句话。 “里斯已经带着自己的人先离开了。” 这个家伙居然一点耐心都没有,不是说好一起行动的么 最开始还以为到了这边能和他结成暂时的盟军关系,现在看来是靠不住了。 “算了,我们先修建一个营地,速度要快,天马上就要黑了。”林修果断地下达命令,到时天黑了还不知会有什么危险。 但修建营地可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所以到了天黑之时,众人还只是砍伐了一堆木材而已。没办法,只能先生起大火,然后多派岗哨以防不测。 这个下午,都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但天一黑,大家的心都提了起来,原因无他,只是森林之中不时传来野兽的嚎叫。虽然明知有岗哨在巡逻,可谁知道能不能起到作用呢 奇怪的是,林修并没有听到恐龙的声音,多次与它们作战,自己已经完全能分辨得出它们的声音。 莫非恐龙的地盘不在海边和森林里 “嗷嗷”正想着这个问题,林修就被惊得站了起来。 恐龙是迅猛龙,自己居然忘记了这一茬,迅猛龙的速度非常之快,而且它们只有在开战的时候才会发出声音,可以算是偷袭的高手。 它们之所以能无声无息地出现,就代表着,岗哨已经全部死亡,否则一定会有消息传来的。 那可是十人一组的小队,竟然就这么没有了 密林之中突然冲出无数的迅猛龙,借着火光,林修可以肯定,迅猛龙的数量要在两百只以上这么多恐龙同时出现,就代表附近有它们的巢穴 “吗的,登陆地点果然还是选错了”林修狠狠地骂了一句。 为了保证安全登陆后不会马上遭到袭击,林修特意选择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滩,不过他却没有想到,之所以这里什么都没有,正是因为这里有巨大的危险存在。 “列阵,迎敌”林武很镇定,在迅猛龙出现的同时,便已经下达了迎敌命令。 只要不被偷袭,林修还是很有把握取胜的,因为现在己方足足有8000士兵,个个全副武装,更何况还有临时挖的小陷阱,光是那些炸弹,就够迅猛龙喝一壶的了。 无数火箭瞬间飞了出去,接着便是炸弹的引爆,几百只迅猛龙顿时伤亡惨重。 但它们却没有慌乱,而是异常坚定地冲向人类士兵,这种坚定来自于它们的自信,在陆地上,比它们冲击力强的生物,可没有多少。 迅猛龙的奔跑速度极快,反正林修知道,这个时代的原始人虽然体质极好,几乎能媲美奔马,但比起迅猛龙还是略显不足。 而且迅猛龙的第二大优势,就是非常灵活,弓箭几乎难以射中它们,除非是依靠着城墙之利发动齐射。 但现在,人类士兵可是要正面对抗它们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一十二章 选择! 好在,林修和范手下的士兵,都已经可以算是精兵 范是常年生活在死亡森林范围之内的,族人历经的战斗可谓数不胜数,能活下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而林修手下的士兵虽然不算是身经百战,但也都是老兵,并且士气旺盛得不行。 所以对抗这些迅猛龙,只要能保持沉着冷静,便能占据优势。 在与迅猛龙的战斗中,盾牌阵是非常实用的一种阵型,因为它们的撞击能力并不强悍,而聚集在一起的士兵也正好让其灵活性无法发挥出来。 但战斗依旧激烈无比,这就是血肉之躯的直接对抗,拼的是意志力和信念,可想而知,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类士兵比这些野兽更加坚定。 一头头迅猛龙不停地撞击着队伍前列的士兵,但铁制盾牌无论如何也要比它们的肉体更加坚硬,所以这种冲击造成的效果只是让士兵们稍微后退而已。 而盾牌阵中不时刺出的长矛和砍刀却在有条不紊地攻击着恐龙,更别说在盾牌阵中还有可以毫无顾忌地齐射的弓箭手。 结成一个高效的盾牌阵,基本士兵配置是刀盾兵100人,长矛兵150人,弓箭手250人,这样的方阵不但移动灵活,还可以让兵力最大化。 林修和范一共有士兵8000人左右,就可以结成十六个这样的阵型,而迅猛龙除非合力逐个击破,否则很快就会被击退。 恐龙的智商林修已经领教过,它们甚至能号令其它野兽,并且懂得通过地下通道来进犯岛屿,所以势必要小心为妙。 果然,迅猛龙很快就看出了人类的意图和战术,只听一声响亮的嚎叫,它们便开始集结,然后对人类军队的一个方阵发起了猛攻,就是要破阵 效果是显著的,毕竟在肉体强悍程度上,恐龙要远远高于人类,所以即便有盾牌抵挡,它们还是轻易冲破了那个不幸的方阵;盾牌兵被冲散,整个方阵便彻底完蛋了,迅猛龙一窝蜂地冲进里面,大开杀戒。 整个时候,林武展现出了他作为一名合格将领的素质,只见他大手一挥,下令:“放箭,齐射” 这个命令,其实就是无差别射击的意思,现在迅猛龙只想迅速干掉那个方阵无暇他顾,而且全部挤在一起,正是弓箭大显神威之时。 至于那个方阵的士兵,就要承受来自敌我两方的攻击。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谁也无法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对此,林修已经习惯成自然并觉得理所应当,如果不这么做,那伤亡的士兵就会更多。 舍小取大,谁都懂得怎么选择。 几轮齐射过后,迅猛龙已经伤亡惨重,而这片区域也变成了一片火海,这个时候,不用林武下令,所有士兵便自觉地围了过去,这是多次战斗而积累到的直觉反应。 士兵们带着同胞被杀害的愤怒一拥而上,迅猛龙顿时发现不敌,就想撤退,但现在已经为时已晚,海滩上已经布满了士兵,它们就是想跑都跑不了了。 只有几只异常灵活强壮的迅猛龙突围,即便如此,还是带着累累伤痕。 战后,林武迅速统计出了伤亡数,己方死伤200余人,迅猛龙也是差不多这个数,可谓大胜。 但林修却不是这么想的,才来到新大陆不到一天时间,便损失这么惨重,时间久了那还了得更何况那些逃回去的迅猛龙会不会找来同伙继续骚扰 很有这个可能。 “不如,我们先依附一个部落,然后再慢慢修建自己的营地”亚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范摇摇头,道:“说起来容易,但人家一看我们这么多战士,便已经有警惕之心了,怎么可能收留我们。况且,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人类部落在哪,这一路上又要碰到多少危险” 其实,林修内心更倾向于马上出发去找个靠山。毕竟修建营地起码要十几天左右的时间,一开始自己考虑不周,没想到这里是如此凶险,这么看来里斯还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但范所说的也是事实,人类部落不知在哪,他们愿意收留这么多士兵么 两难的境地,最后林修只能派出身手敏捷的战士,分头寻找人类营地,一边在这里加快修建速度。 很快两天便过去了,林修等人再次遇到了兽群的袭击,虽然没有恐龙参与,但同样搞得鸡飞狗跳,幸亏有炸弹这个大杀器,否则局势只会更加艰难。 派出去的探子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就连他们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在不分昼夜的工作下,营地修建已经初见苗头,为了抵御野兽的袭击,林修认为首先要做的事便是把箭楼给立起来,这就多了一份保障。 在战斗中,证明了这个思路是没有错的。 由于人数摆在那,所以修建进度也不会慢到哪里去,现在在海滩附近,已经围起了一圈长长的木墙,本来想用石料的,但无奈附近实在是没多少石头,只能搞得简陋一点。 而还有一部分士兵的任务,便是烧毁密林,这不仅能起到阻碍野兽的作用,也能尽量让这块海滩显得不那么拥挤。对此是不是在破坏生态环境,林修是没有那个工夫是考虑了。 由于工程进度还不错,林修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只要能坚持到营地完工,那么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毕竟这里是在海边,资源丰富得很。 首先,海产品在这个时代简直不要太多,到时自己大力发展渔业,就能让营地自给自足,甚至连农作物都不用种,谁不知道海边城市是最为富饶的 其次,有了船只的帮助,建立在海边的城市,进可攻,退可守,比起在陆地上的城市有更加灵活的战略性。 正当林修勾画着未来蓝图的时候,有探子终于回来了,距离他们离开,已经四天。 探子找到了人类部落,并且对方愿意接纳,但唯一的条件是,不能携带武器进城;还有就是,这个人类部落的规模极大,起码有两万人以上,车马川流不息,繁荣无比。 “什么竟然有这么大的部落在附近”林修吃了一惊,先不谈对方愿意收留这么多战士需要多大的气量,光是从战略角度上来说,对方都是个巨大的威胁。 看来,真正的难题已经出现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野蛮人部落 不管别的,先修建好营地才是第一要务,到时再去会会这新大陆的人类部落,看看他们的文明程度有多高,而其中还有个关键是,他们的友好程度如何。 新大陆的危险性比起岛屿来说更大,而且无处不在,虽然不懂这里是否会有像兽潮那样的事,但平时野兽经常结伴来骚扰就可以够让人头痛的了。 在修建营地的这段时间内,几乎每天都会有伤亡,而且这种伤亡还是不可避免的。 这里的野兽更加富有攻击性,对地盘有强烈的保护意识,所以当战士们去伐木时就会经常遇到危险,另外还有在采集水果、输送淡水的过程中也是如此。 但为了营地能尽快修建起来,林修实在是分不出更多的人手了,所以对此非常无奈,士兵们现在都害怕被分配到外出的任务,因为很有可能就一去不回。 一股不安的情绪,正在部队中蔓延着。 但局势并没有随着时间而变好,这天,林武刚领着战士们筑起一道木墙,准备收工吃晚饭,箭楼上的哨兵发出了警告,敌袭 开始林修还以为是野兽,所以没有在意,但很快一个卫兵便慌乱地跑过来禀报:“好多敌人” 能让亲卫兵如此慌张,林修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走出营帐一看,我了个艹,真是好多敌人 海滩上两支部队正在对峙,林修只是目测了一下,便知道这支兵马不少于5000人是从哪里来的,找麻烦么,但是他们没动手,感觉又不像。 众人让出一条路,林修走上前,问道:“你们是” “##”对方也走出来一个首领模样的人,不过他说的语言,林修却听不懂。 林修环顾四周,想找到有没有能与对方沟通的人,却没有收获,倒是对方走出了一个人,个子矮矮的,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最后算是成功了。 他说的是莫顿那一系语言:“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大海的那边。”林修指了指身后的岛屿。 矮子又瞄了一眼那些船只,不确定地问:“这是什么,它能帮你们从大海上来” “没错。” 这帮不速之客显然对大船非常有兴趣,但林修可不会泄露这些技术,除非他们拿能令自己心动的东西来换。 岂料,林修刚想谈谈条件,矮子就退回了队伍之中,之前那首领低吼一声,便发起了进攻 我艹,野蛮人 “盾牌,放箭”林武时刻保持警惕,竟然提前就洞悉了对方的意图。 部队第一时间分成十几个方阵,还拿着盾牌的马上举起防御箭雨,饶是林武反应极快,但对方的手段过于卑鄙,而且此刻战士们都是刚刚干完活,不属于警戒状态,所以还是造成了不小的伤亡。 但接下来的情况就不同了,有效的训练使己方士兵很快便进入了战斗状态,他们顶着敌人的猛烈攻击,一步步压了过去,同时毒箭也随之射了出去; 只可惜这次没有运送战车过来,否则他们就会懂得什么叫天外有天 林修现在可是无比气愤的,居然在修建营地的关键时刻来了这么一帮不讲道理的野蛮人,要直接强抢自己的船只,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战斗没有持续多久,野蛮人部落识趣地撤退了,他们人多是多,但打起仗来毫无章法,全是靠着个人武勇,更别谈什么战术和组织性了。 但林修认为,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 在地球历史上,很多以劫掠为生的种族都是凶残无比,他们的共性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所以夜晚林修特别命令,一定要注意巡逻戒严,绝对不能有任何疏忽,否则军法从事。 “我们还是把马匹运过来比较好,光是靠这些步兵,在战斗中占不到绝对优势。”亚瑟在一旁提议,他现在是完全为部落利益着想。 范也在一旁点头附和:“对,没有骑兵,我们的伤亡太大了。” 他们两人的思路都没有错,今天虽然成功击退了野蛮人部落,但己方同样死伤近两百人,别说那是日夜生活在一起的战友,就算是普通人,同样令人觉得触目惊心。 但林修自有自己的考虑,运送马匹过来并不是什么难事,难处在于养马,在海滩附近,是没有适合马儿吃的食物的,那就代表必须有人照顾这些战马。 而且在海滩上,骑兵到底能发挥多少战力,仍是未知之数,因为冲击力不够。 今天的短兵相接,就是突然爆发的战斗,敌人离己方就是那么十几步的距离,使用骑兵反而是一种累赘,到时只能是下马以保全战马。 “不行,现在还不是使用骑兵的时候,总之,时刻做好警戒,防备他们的偷袭。”林修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 深夜,野蛮人果然又来偷营,这回他们只派出少量战士,但个个轻手轻脚,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使用的武器全部是近战用的短刀,舍弃了长矛与弓箭。 进攻的方向,也是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如果是遇到别人,恐怕偷袭就要成功了,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手是什么样的人物。 警惕无比的哨兵第一时间便发现了敌人,但是他没有大声声张,而是偷偷地报告给伙伴,然后由林武组织反击战;等到野蛮人全部逼近了营地时,全部士兵都好像凭空而降,拿着武器冲了过去。 漂亮的反击战,此战不仅重创了敌人,而且还俘虏无数,林修需要的正是这个。 同样的语言不通,但这回林修找到了己方士兵中有人会其语言,经过一番拷问后,才得出了信息。 这个野蛮人部落确实是以抢劫其他部落物资为生的,而且手段残忍无比,每到一地,必定杀光小孩老人,只留下女人,这些女人的命运,就是充当他们的发泄工具。 同样,通过控制这些女人,野蛮人首领收拢了不少她们部族的青壮,这些人都是不忍心看到女人们被杀害所以才愿意为之效命,而且往往是充当炮灰的角色。 “真是人渣”林修一听就怒了,看来自己还非得替天行道一把,这种种族留在世界上,只有索取,而毫无贡献。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