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手工达人》 第一章 李府家奴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绵背裆。 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前向荡。 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这首通俗易懂的政治宣传歌,是隋大业六年,由山东邹平人王薄于饥寒交迫中想出来的,同时也打响了隋末农民起义的第一枪,在接下来的数年间,河北,河东,山东等地先后崛起了数十波大大小小的叛军,他们屠杀官兵,强抢粮食,占山为王,间接吹响了隋朝灭亡的丧钟。 大业十二年一月,一个名叫焦县的小县城内,曾继头疼欲裂的睁开双眼,还没等他看清四周的环境,一阵黄莺般悦耳的声音就在身旁响起。 “小季你终于醒了,头还疼吗?先喝点水,来,我扶你起来。” 曾继一脸茫然的看向旁边,顿时就是一阵惊艳。 就见一个年纪二十岁上下的美女,或者说美艳妇人,正满脸焦急的看着他,然后伸出白嫩修长,可以去当手模的手,轻轻将他扶了起来。 “小……婵姐?” “呼……太好了,你还认得我,之前大夫说,你脑袋受了伤,甚至有可能得失魂症呢,来,先喝点水。” 曾继依然很茫然的接过一个碗,低头一看,发现这居然还是个陶碗,也就是直接用泥烧成的碗,粗糙,还容易裂,这种东西几乎已经在现代社会绝迹了,没想到还有人在用它。 突然,一阵强烈的头疼传来,曾继痛哼一声,随后就像连坐了十回过山车似的,大脑内部“嗡嗡”作响,直接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刚刚接过来的陶碗脱手翻倒在曾继两腿之间,湿了…… 美艳妇人一见大急,赶紧跑出去找大夫,很快一个胡子都白了的老头子跑了进来,翻了翻曾继的眼皮,又号了号脉。 “夫人放心,曾管事的伤已经没有大碍了,现在只是一时的气血上涌,很快就会醒的。” “那就好。” 被曾继称为小婵姐的美艳妇人长出一口气,这时,一阵打雷般的喊声从屋外传来。 “二夫人,属下有要事相商。” 小婵回应了一声,然后对大夫说。 “麻烦吴大夫您再给小季看看,我去去就回。” “夫人请。” 小婵转身出门,这位吴大夫则又号了号曾继的脉,然后用一条湿手巾盖在他的额头上。 而此时的曾继,正处于非常奇妙的状态中。 没错,曾继是起点穿越者俱乐部的一员,而且还是被传说中的穿越卡车送过来的,记忆中的最后一幕是在路边等绿灯的他,突然听到一声金属断裂的声响,随后就看到一辆拉渣土的十轮卡车,翻滚着朝他盖了过来。 “他娘的,肯定是超载导致前轮的下支臂断裂,再加上车速太快,车体瞬间失去平衡,这么说我应该当场就被碾死了,甚至可能尸体都成肉饼了!那种十轮卡车空车时都有十几吨,再加上超载,估计上百吨了,这么大的重量直接压过来,咝……” 即便还处在晕迷之中,曾继的眉头还是紧紧皱了起来。 想起了自己如何穿越的之后,曾季也接收了这具身体的部分记忆。 之所以说是部分记忆,那是因为曾继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入这具身体,而是在对方死了几分钟之后才夺舍的,这就导致原来的灵魂已经残破不全,记忆自然也不完整。 总之现在曾继也只是记得一些基础的,例如这具身体的名字跟他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 他是继承的“继”,而这具身体的是季节的“季”。 按照伯仲叔季的典故,曾季的意思就是曾家老二或曾家老三的意思。 季是“中间”的意思,如果一家三兄弟的话,那么老二就会用“季”来命名,如果是四兄弟的话,那“季”就代表老三。 历史上用“季”命名的人中,最有名的就是刘季,也就是刘老三,在之后这位刘季打败了西楚霸王,创立了汉朝,然后改名叫刘邦! 而曾季家同样是四兄弟,所以曾季就是曾老三的意思,只可惜现如今只剩下他这一个独苗了,其他三兄弟再加上两个姐姐以及父母都在这几年内相继饿死病死了。 甚至为了安葬这些家人,曾季不得不卖身于当地的大户李家,成为了李家的一个家奴。 “李渊,李世民,大唐王朝?!” “不对不对,现在的李二跟我同岁,只有18岁,别说他了,连他爹李渊都还没称帝呢,现在还是大隋朝,杨广还没死。”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的是隋朝末年,准确点说是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曾继的心都凉了。 身为一个起点15级的高级会员,穿越小说当然不陌生,其中穿越到大唐,特别是贞观年间的小说更是看了不下几十本。 对于穿越者的各种发家套路,曾继不仅一清二楚,甚至实际去做也没什么难度,毕竟曾继上一世因为不想要孩子,也没结婚(关键是结不起)的关系,工作之余的时间很多,所以有一个做手工的爱好。 他经常照着视频网站的那些diy短视频,试着去做一些小玩意,后来有了这个爱好后,他还花钱学习了木工,焊工,车工与钳工。 没事时,经常花几个小时,做一些批发市场几块钱就能买到的小玩意。 总之像什么制作蒸馏酒的装置啦,过滤石盐的坩埚啦,土法造纸啦,甚至是小型的炼钢炉他都能做出来。 “这要是晚穿越十几年,直接到贞观年间该多好,摇身一变就能成为大发明家与大商人,哪怕古代商人的地位很低,但潇洒过一生完全没有问题,可现在却是隋末,堪比三国的混乱年代,在这个时代经商,怕不是找死!” 曾继一边尽量接收原身体的记忆,一边盘算如何在隋末这个乱世安身立命。 就在这时,一阵打雷般的喊声吵醒了他,睁开眼,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给自己号脉。 而门外除了那打雷般的男人声外,还有他那个青梅竹马,但最终却嫁作他人妇的小婵姐的声音。 “不行!他们都是李府的人,不能因为他们是下人家奴就把他们推上死路!要走大家一起走,不然就一起死守!” “二夫人,你要以大局为重啊,难道你要让小少爷也一起犯险吗?” 打雷般的喊声又高了不少,曾继甚至看到地上的尘都被震起来了。 “我擦,这是张飞转世吗?嗓门这么大不去当销售太可惜了,不过他们争论的话题感觉有点不妙呀,等等,关于这件事,我好像有点印象。” 没有理会旁边的吴大夫,曾继坐了起来,努力在脑海里寻找事件的全过程,好一会儿,他的脸色大变。 “不是吧,仇家追杀!山贼围城!我这穿越的开局是不是太难了!这是地狱开局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章 地狱开局 在曾季并不多的记忆中,除了一些重要的人与事外,记得最清楚的就要属导致他死亡的那场袭击了,毕竟死亡能带来大恐怖,这句话按照生物学可以理解为,人在受到死亡的威胁时,全身的感官都会开始超频运转,大脑放电也会更加得活跃,造成死亡前发生的事情刻骨铭心。 总之,曾季死亡的全过程,以及头部受重伤时的疼痛感,头骨裂开时的触觉,甚至是声音都记得一清二楚。 曾继一番回忆,总算是将整件事捋清楚了。 简单来说,曾季是李府的家奴,前几年一直在从事木匠的工作。 后来李二也就是李世民接收了一个朋友赠送的小妾,那就是小婵了,而这个小婵正是曾季的青梅竹马。 两人从三岁起就认识了,一直到十五岁时都一起玩一起闹,甚至一起睡过觉,当然了,是很纯洁的那种,相当于小正太与小萝莉一起洗澡那种感觉。 本来两家的大人有意让两人结婚的,但很可惜隋末民不聊生,最终小婵家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将小婵嫁给一个富商,而那位富商也是个会钻营的人,没过一年,就又将小婵送给了一个当官的。 就这样几经转手,小婵最终成了李世民的小妾。 光从这个经历就能明白,小婵在李府的地位很低,甚至有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李世民当成礼物送给别人,毕竟在古代,贵族之间互相赠送小妾的事情太平常了,小婵又被转手了多次,这个命运几乎是注定的。 然而也许是老天开恩吧,小婵在被李世民收到房中后仅半年就有了身孕,十个月之后,还生下了一个男孩,成为了李世民的长子! 尽管这个孩子不是嫡子,但身为李世民的第一个儿子,还是很受重视的。 而小婵也母以子贵,正式在李府站稳了脚跟,不会再像货物一样转手送人了。 曾季身为小婵的发小,也靠着这层关系,被提拔成为了李府木匠房的管事,虽然还是家奴的身份,但也算是个小领导了,每个月有两贯月钱,也就是两千个铜板,同时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院子,算是有房一族了。 一年前,李渊被杨广任命为晋阳(太原)太守,李世民也跟着一起去了,身为正妻的长孙氏自然是跟着,但小婵却没有得到允许跟随,只能留在了老家,带着年仅一岁的儿子李盛! 而就在几天前,小婵接到了一封李世民的亲笔信,着她带着儿子李盛前往晋阳,一家人团聚。 小婵带着几个丫环下人,在100名亲兵的护送下前往晋阳。 曾季身为小婵的亲信,也在随行的队伍之中,结果就在前往晋阳的途中,他们遭遇了一伙山贼的袭击。 战斗极为激烈,亲兵们拼命突围,最终他们逃进了这个叫作焦县的小县城。 而在这番拼杀的过程中,曾季后脑挨了一棒子,重伤昏迷,要不是小婵亲自命令亲兵去救人,恐怕早就被扔在半道上了。 可即便如此,曾季还是在进入焦县城门之时重伤不治而亡,几分钟之后才被现代人曾继夺舍。 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想了一遍,再一结合门外小婵与亲兵领队的对话,曾继已经明白了当前的情况,他不顾吴大夫的劝阻,迈步推门走了出去。 “小季你怎么出来了?你的伤口还没长好,不能见风的,快回去躺着。” 不得不说,小婵是真的关心曾季,本来他跟亲兵领队的对话已经越来越有火药味了,但看到曾季后,立刻冰霜融化。 哪怕是见惯了各路主播经过加工后的盛世美颜,曾继在这一瞬间还是被惊艳到了。 微微一愣之后,曾继赶紧收敛心神,现在可不是泡妞的时间,火都要烧到眉毛了。 “王队正,现在焦县已经被围起来吗?能知道贼兵的大体数量吗?” 王队正也就是亲兵领队,其名为王铁牛,身材不高,只有一米六,但却长得虎背熊腰,体形就像一个油漆桶。 最有特色的就是他的脖子了,一般人的脖子都没有脑袋粗,一些美女还以修长的脖颈为特点,但这货的脖子却跟脑袋一样粗,看起来就跟没脖子一样。 而这种生理结构的人,往往都是猛人,不论是打架,还是挨打,都拥有远超常人的能力,如果从事拳击手这样的运动,这种脖子粗的人在抗击打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 王铁牛看向曾继的眼神中透露着一丝轻蔑,毕竟在外人看来,曾继更准确的说应该是曾季,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不然的话,凭他年仅18岁的年纪,根本不可能成为木匠房的管事,更加没资格与他王铁牛平等的对话。 可谁让二夫人小婵就在旁边呢,正所谓打狗看主人,当着小婵的面,王铁牛还是要给个面子的。 “少说也有两千人。” “那焦县的官兵有多少?城墙的防御能力如何?能挡住这伙贼人吗?” 王铁牛有点惊讶。 “焦县在策的官兵只有五百人,而实际恐怕连三百都不到,城墙更是只有一丈高,很难挡住贼人的围攻,当然了,这是一伙山贼,应该不敢攻击城池才对。” “嘿嘿,王队正真的这样认为?” 一丈也就是3.3米,比一般农家的院墙高不了多少,而且城墙外也没有护城河,山贼一旦开始攻城,可以从任何一点发动攻势,守军会疲于奔命。 “刚刚王队正的话我也听到了,如果你真的认为这伙山贼不敢攻城的话,就不会想带着我姐突围了,想必你一定也看出来了,这伙山贼的目标就是我姐与李盛少爷,而且这伙人也不是山贼!” 王铁牛这会儿的表情已经变得很严肃,眼中的轻蔑早就消失不见了。 “不是山贼,小季你发现什么了吗?” 小婵很紧张,本能的想去拉曾继的手,但刚一接触就赶紧放开了。 王铁牛没注意到这个细节,现在他的心思也在那伙山贼身上。 “你小子到是有几分眼力,没错,这伙贼人中光骑兵就有近三百,山贼就算能抢到马,也很难训练出这么多的骑士,更何况他们手上的兵器很齐整,一般的山贼别说兵器齐整了,还有可能拿着农具上战场,显然他们不是真正的山贼。” 说到这里,王铁牛表情凝重。 “如果他们真的如我所料,那他们的目标就一定是二夫人与小少爷,而且他们也肯定会攻城,以焦县这里的人手,是根本守不住的,所以必须突围!” 小婵现在有些不知所措,她已经在考虑放弃下人,跟着王铁牛突围了,当然了,曾季她是一定会带着的,因为在她心中,曾季从来就不是下人! 就在小婵要狠心下决定时,曾继开口了。 “突围的计策没有错,但如果就这样冲出去,等待着我们的就是全军覆没!给我一天时间,我要做个东西,东西做好后再突围,到时应该就万无一失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章 诸葛连弩 身为穿越者,曾继自醒来后,就一直在找自己的金手指,不论是系统,血统,外挂,哪怕是把神兵利器他都能接受,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他什么也没找到。 虽然不可能就这样放弃寻找,但眼前的危机,曾继已经决定靠自己的头脑化解了。 因此在出来面见王铁牛时,他就仔细盘算了一遍。 在他看来,眼前的事情非常得诡异。 城外的山贼是假扮的这点已经很清楚了,至于是谁假扮的,那可能性就太多了。 有可能是某一支起义军,有可能是突厥人,甚至有可能是官兵,毕竟在大隋朝内部,与李渊有仇的人也不少,甚至就连隋炀帝杨广,也时刻提防着他这位表兄。 哪怕现如今的大隋朝风雨飘摇,但在杨广心中,真正能动摇他统治地位的人从来都不是他眼中的那些泥腿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年国内已经有人造反了,但杨广却毫不在意,依然发动战争去征讨高句丽,因为在他看来,泥腿子根本成不了大事。 可是在得知杨玄感造反之后,杨广直接结束了征讨高句丽的行动,二话不说就起兵回来平叛了。 在杨广看来,能推翻他统治的只有贵族阶层,也就是所谓的氏族。 而这其中,以关陇集团为首的军事氏族,是最大的威胁。 纵观当今之世,李渊毫无疑问是关陇集团的代表性人物,一旦李渊起兵造反,那结果就是登高一呼,万人来投,到那时隋朝的末日就到了。 正是有着这样的缘由,因此杨广让官兵假冒山贼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其实并不是曾继最担心的,他现如今最担心的反而是小婵,以及她与李世民的儿子李盛。 因为在历史记录中,根本没有这两个人,哪怕古代女人不受重视,不值得记录在史书上,但李盛身为李世民的长子,是绝对不该被漏掉的。 而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数种可能,例如这个世界并不是历史上的那个大隋朝,自然之后的大唐王朝也不一样了,或者将其理解为一个类似的平行世界,这样一来,李世民多出一个叫李盛的长子就解释得通了。 但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李盛死了,然后出于某种原因,才没被记录到史书之中。 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困局的危险程度就会大幅提升。 连李盛都死了,那他们这支护卫小队,以及随行的下人们,怎么可能存活!眼前这分明就是一个死局,正是考虑到这个原因,曾继才不得不站出来干预,他可不想刚穿越过来,就被人乱刀砍死。 王铁牛与小婵都一脸错愕的看着曾继,前者本来已经收起来的轻蔑,现在又浮现了。 曾继懒得跟他打哑迷,直接开口。 “你的卫护队现在还有多少人?” “六十七人。” “有多少骑士?” “三十二名……你到底想说什么?” 曾继摆手打断了他,随后扭头看向小婵,他很清楚,小婵才是下决定的人。 “小婵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护卫一开始是整整一百人,其中有五十名骑兵,如今人员阵亡了三分之一,剩下的这些估计也是身上带伤,战斗力恐怕只有之前的一半。反观城外的贼兵,人数好像比刚开始时增加了一倍还多,双方战力差距巨大,就这样突围必死无疑!” 小婵虽然是一介女流,但也不是傻子。 “那小季你想怎么办?”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方的目标就是小婵姐你与李盛少爷,因此在没抓到或杀死你们前,贼兵根本不会退。再加上焦县的城防太差,哪怕我们派人突围出去给二老爷送信,恐怕也坚持不到援兵到来。” 王铁牛这时插嘴。 “这里距离晋阳还有三天的路程,哪怕不顾马匹死活拼命赶路,也要一整天才能赶到晋阳,一来一回就是两到三天,到时焦县早就被攻破了。所以我才主张突围!” “对方的目标是咱们,咱们能想到突围,他们也能想到,现在城外恐怕早就张开口袋等着我们往里钻了。好了,时间紧迫,我也不废话了,小婵姐,我要你下令将全焦县的木匠与铁匠都召集起来,然后加班加点赶制出一批连弩与弩箭,我们要靠着这批连弩杀出去,这是现在唯一的生机!” “连弩?!” 王铁牛双眼圆睁,身为军人的他,当然听说过连弩,那可是传说中的武器,但现如今却已经失传了。 如今一听曾继要做连弩,在震惊之后则是深深的质疑,而小婵却毫不犹豫。 “王队正,小季的话你也听到了,现在他所说的一切都等于我说的。” 说完,小婵扭头看向曾继。 “小季,我跟盛儿的性命就交给你了,你放开手脚干吧。” “姐你放心,有我在,保证不让那些贼兵动你们母子一根汗毛!王队正,照着我的吩咐去做,时间紧迫,立刻行动!” 曾继回屋,找来了纸与笔,身为手工达人,画图绝对是基础中的基础,虽然用不惯毛笔,但在强大画图功底的加持之下,他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将连弩的结构图画好了。 看着那从没见过的立体作图法,以及各个零件的详细图解,王铁牛内心的质疑瞬间消失,当曾继将数张图纸递给他时,王铁牛的手都有些颤抖了。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诸葛连弩?!” “诸葛连弩?怎么说呢,算是借鉴了部分诸葛连弩的创意吧,不过严格来说,连弩早在战国时代就出现了,战国连弩才是源头,诸葛连弩也只是在战国连弩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良,而我这个改良的更加彻底而已。” 说着,曾继拿起一张弩臂的设计图,内心有一点点遗憾。 原因就是,图纸上的这架连弩,并不是最好的设计。 在曾继看来,这种连弩射程近,无法有效破甲,稳定性也一般,完全就是不成熟的作品。 但谁让现在时间紧迫,外加古代工艺水平低呢,这要是将现代社会的连弩画出来,别说短时间了,恐怕就是有充足的时间去制作,也很难做出来。 不说别的,光是一个弹簧,就是一座短时间内难以跨越的大山。 “对了,除了木匠与铁匠外,再找几个皮匠,这种连弩需要用到弹性十足的皮筋来制作弹夹,也就是箭匣,制作完成之后,就可以快速装载箭矢了,总之你按我说的去做。” “我明白了。” 被几张图纸折服的王铁牛,转身就去找人,而曾继则走到小婵旁边。 “小婵姐,除了外敌,你还要小心一下身边人。” “什么?你说我身边有细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章 牛头人 曾继微微点头。 “现在回想一下,从咱们出发那一刻起,甚至从拿到二老爷家书那一刻起,这场袭击就已经开始了。而能让一封假的家书交到你手上,这肯定要有内部人配合才行。” “假的家书?你说二郎的信是假的?” 小婵彻底被震惊,连忙拿出那封李世民让她前往晋阳的信,仔细看了看。 老实说,小婵的文化程度并不高,毕竟出身穷苦家庭,能识字还是在当小妾之后不认命才自学的。 可以想象,除非是天才,不然的话,在那种时刻要取乐夫君的环境下,靠自学能学到的知识将会极其有限。 李世民这封家信她虽然认识上面的字,但想让她以字识人,难度还是太大了。 正是因为她识字,但文化程度又不高,这封假信才没有被第一时间识破,如今被曾继这么一提醒,小婵赶紧拿出一把折扇,上面有一首李世民的诗。 诗的内容是不是原创小婵并不知道,但她却是看着李世民亲笔写下的,如今拿出来两相一对比,果然发现字体有细微的不同,假信实捶! 小婵气得就要将信撕了,却被曾继拦了下来。 “千万别撕,等咱们到了晋阳,还要给二老爷过目呢。总之可能是护卫,可能是下人,这里面一定有细作,可能是一个,可能是多个,所以小婵姐你一定要提防着点,从现在起,除了我之外,不要相信任何人,直到咱们进入晋阳城为止。” “小季,我跟盛儿的身家性命就全靠你了。” 由于王铁牛已经离开了,所以这回小婵并没有第一时间松开曾继的手。 不仅如此,两人对视时,曾继甚至在小婵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异样的神色。 “我擦,难道说我跟这个小婵有一腿?我之所以能成为木匠房管事,不仅仅是因为跟她是青梅竹马,还因为是入幕之宾?等会儿,那个李盛该不会是我的种吧?” 曾继一转念,就否定了这个狗血的猜测,毕竟在他并不完整的记忆中,小婵自从被转手给李世民后,可是一直陪在李世民身边的。 众所周知,李世民是个lsp,玄武门之变后,连李元吉的老婆都给霸占了,这么一个色中恶鬼,怎么可能自己的女人在身边出轨都不知道呢? 但思想这种东西,根本不是人能控制的,没人能做到心如止水! “等会儿,假如这个朝代就是历史上的那个隋唐,历史上也的确有小婵与李盛这两个人,特别是李盛这个李世民的长子,他之所以没被记录在史书上,那就还有另一个可能,那就是事后李世民发现他并不是自己的种,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于是将这对母子暗中处理了,这样解释好像就能解释得通了,难道说李二真的被戴了绿帽子?” 曾继努力想回忆起这件事,毕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自己或者说曾季是牛头人这件事的可能性最大。 但很可惜,曾继是在曾季死亡数分钟后才舍夺的,许多记忆都支离破碎了,关于他与小婵的关系,也只记得两人亲如姐弟,还是发小,至于男女之情却完全没有线索。 “不管我到底是不是牛头人,总之从今往后,小婵就是我姐,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个身份了。还有,为了让李二放心,我最好尽快找个老婆,正所谓伴君如伴虎,绝对不能给李二任何起疑心的机会,最少在我没有强大势力之前,一定要加倍小心!” 嘱咐好小婵之后,曾继又让吴大夫给自己处理了一下伤口,毕竟之前被人来了一棒子,直接就被开瓢了,甚至就连头骨都裂了,照理来说他现在根本不可能下床走路。 但奇怪的是,经过吴大夫一番检查,发现他只是脑袋肿了一个大包而已,头骨没什么大事,哪怕不吃药,静养一周也能好。 这就很神奇了,这甚至让曾继以为,自己的金手指就是类似金刚狼那样的快速自愈能力。 他甚至还用小刀在手指上割了一个小口子,想看看效果,结果等了半天,除了血液自然凝固外,完全没有任何自愈的意思。 最终曾继不得不接受现实,脑袋上的伤,很可能是穿越引发的身体超频现象,想再次引发,恐怕还要再穿越一次,也就是说,那个能力就是一次性的,如今已经完全占据这具身体的他,已经用不出来了,他还是没有任何超自然的外挂。 此时王铁牛已经按照曾继的吩咐,将全焦县的木匠与铁匠都找了过来,至于说皮匠,因为焦县四周没啥野生动物,所以全城只有一家皮货行,店主也被强行拉了过来。 曾继也没废话,直接将连弩的设计图拿了出来,一众工匠起初还很不情愿,是碍于李家的官家身份才不得不来的,但在看到连弩的设计图后,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好工整的图,这种作图法好逼真!” “旁边还有尺码,大大降低了制作的难度!” “这是秘籍,不传之秘呀!” 几个心眼活的工匠,直接拿出自己的作图工具,开始临摹。 本着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的理念,这个时代的工匠都将自家的技术当成传家宝,别说是在教徒弟时留一手了,连对自己的孩子,都奉行传儿不传女,传长不传幼的行规,如今一看到这么工整的连弩设计图,自然像见到美酒的酒鬼一样,眼珠子都红了。 “各位,现在的局势你们也看到了,城外的贼兵在天亮之后就会攻城,以焦县的城防能力,最多坚持一天时间,所以你们必须要在一天之内,最少生产出二十架诸葛连弩,以及四百支弩箭,事成之后我们会奉上百两黄金,如果完成不了,呵呵,恐怕整个焦县都会跟着陪葬!” “一天?” “二十架诸葛连弩!这怎么可能啊!” “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时间太短了,我们还没搞懂它的原理呢!” “这位大人,你这实在是强人所难了。” “你们干什么?想抗命是不是?!” 王铁牛那打雷般的大嗓门在这时到是效果明显,一声大吼,现场立刻就安静了。 几个脾气不好的工匠也在王铁牛拔刀后,乖乖闭上了嘴,说到底,这个时代的工匠真没什么地位,正所谓士农工商,他们的地位还要排在农民之后,虽然说比商人高一等,但商人有钱呀,所以说,工匠是既没钱,又没地位,非常得悲摧! 眼见王铁牛等几个官兵拔了刀,不少工匠都被吓住了,这时一个五十来岁,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绝对算是老年人的一个工匠排众而出,看样子他应该在焦县众多工匠中拥有很高的威望。 “这位大人……” “我姓曾。” “曾大人,您的这份诸葛连弩设计巧妙,是我做木匠近四十年生涯中,见到过的最高作品,但也因此制作它的难度极高,更加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做出二十架的。” 王铁牛在旁边听了,直接将刀架到了他的脖子上,后者虽然吓得双腿发软,但还是耿着脖子不服软。 曾继拍了拍王铁牛的肩膀,让他将刀收起来,然后笑着拿起一张图纸,指了指上面。 “如果你只制作其中的一个零件,那有没有可能在一天内完成?” “啊?一个零件?”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五章 攻城开始 “没错,诸葛连弩共有三十二个零件,你们一人负责一个零件,其它的不用管,之后我会将所有零件组装起来,这样就行了。对了,你们在制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图纸上给出的尺码制作,不能有一丁点的误差,如果这样做你们还不能完成任务,那就是在跟我们李府做对了,明白了吗?” 说白了,曾继采用的就是现代社会早就玩烂了的流水线作业法,但在隋唐这种以小作坊为主的时代,流水线作业法绝对是迈时代的智慧结晶,同时也能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对于赶时间的曾继来说,这是现在唯一的解困之法了。 众工匠虽然从来没这样玩过,但人家拿晋阳李府压人,他们也不得不照着去做。 在生产任务分配完毕之后,曾继走到王铁牛身边。 “王队正,接下来你的任务很重,城外的贼兵虽然不大可能在晚上攻城,但我们也要防着点,我需要你亲自到城头上督战,不给贼兵偷袭的机会,万一有人内外勾结,别犹豫,杀!” 王铁牛能当上队正,除了个人武力值不错外,也是这个时代少有的聪明人,他听出了曾继的话中话。 “你是说城内有细作?!” “恐怕不只是城内呢,总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事关二夫人与盛少爷的性命安危,你就多费心吧。” “明白了。” 王铁牛留下四个护卫协助曾继,自己提着刀朝城门而去。 说起来焦县的城墙只有一丈来高,也就是三米多,比一般农家墙的院墙也高不了多少。 一些身手好的人,不借助任何工具,都能徒手翻过去,这也是曾继对于焦县城防不报任何希望的根源所在。 当然了,现如今天已经黑了,黑夜攻城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毕竟大白天,视野好的时候,还能有效的防御守城方射出来的箭,但在夜里那可就只能企盼老天开恩了。 当然了,视野不好也是相互的,摸黑上墙这种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从这点来说,夜晚攻城也是优势。 只不过在曾继的分析中,对方的目标并不是焦县,而是小婵与李盛这对母子,一旦焦县城破,城内一片大混之下,很容易被李府护卫们趁乱突围,反观如果白天再破城,那时突围的难度就会大增,正是基于这一点,曾继才判断出贼兵不太可能在夜晚攻城。 事实也正如曾继所料,一整夜,外面的贼兵围而不攻,完全没有攻城的意思。 一直守在城门附近的王铁牛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意识到事态正朝着最不妙的方向发展,同时贼兵这种统一的行动方式,也再一次证明他们根本不是普通的山贼,这可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都打起精神来,天一亮这伙山贼就会攻城,城里是你们的父母妻儿,如果你们不想他们被山贼杀害糟蹋的话,就拼命守城,这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你们自己!” 王铁牛扯着嗓子大吼,不得不说,他那打雷般的大嗓门,配合务实的语话,在这种时刻的效果拔群! 毕竟对于焦县的官兵来说,什么民族大义,国家兴亡,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你就是说出花来他们也听不懂啊。 但事关自己的一家老小,那可就不同了,山贼攻城这种事情在近几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杀人,抢劫,侮辱女人,甚至连屠城这种事情在近几年的大隋朝内部,可是经常上演的。 焦县这里虽然没发生过,但官兵们不会天真的认为,城破之后外面的山贼会秋毫不犯,因此在王铁牛一番嚷嚷之下,每个守城官兵的眼睛都有点红,进入到了拼命三郎的状态。 王铁牛发现了这一点,心喜的同时,又在感叹这些人不知道内幕,不然的话,自己这伙人很可能会被绑着送出城外,那就悲剧了。 就在王铁牛暗中庆幸的同时,城外的贼兵们开始行动了。 “杀!” 一声撕裂般的吼声响起,紧接着就是野狼扑食般的连绵嘶吼,王铁牛赶紧登着梯子探出城头,结果看到上千人嚎叫着冲了过来。 冲在最前边的贼兵,每人手中拿着宽大的盾牌,显然是为了防御箭矢的。 而在这些大盾兵后面,则是几排弓箭手,他们在冲进弓箭射程之后,直接停下开始弯弓搭箭,对墙头上的焦县守军进行火力压制。 更让王铁牛感到震惊的是,在冲锋队伍的最后,居然还有一辆木制的冲车! 这是一辆用圆木拼接而成的冲车,外观看起来就像个移动的三角形屋顶,而在层顶的内部则是一根两人粗的大树干,树干用数根粗麻绳固定在冲车的顶部,四周则有几名贼兵在扶着。 这样的冲车,可以有效防御箭矢射击,只要将冲车推到城门前,就可以利用冲车内部的那根大树干去撞击城门,起到一个大号撞锤的作用。 如果有护城河的话,还可以有效阻挡这种冲车,但焦县这个不入流的小县城,根本没修护城河! 这要是让冲车推过来,几下就能将城门的门栓撞断,哪怕用顶杠支撑城门,也最多再坚持几分钟,最终还是难逃城破的下场。 “他娘的,这要是山贼,我把自己脑袋砍下来!” 身为李府队正的王铁牛,以前不仅上过战场,还跟着大部队剿过匪,知道山贼打仗是什么样的。 如果说武器装备还能抢,骑兵也能训练,可这种攻城器械是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山贼阵营中的。 特别是眼前的这种冲车,明显就是砍伐附近的树木临时制作出来的,这需要有高超的工匠,以及趁手的工具才能在一天内制作完毕,并投入使用,而这些都不是山贼所能拥有的。 “吴老二,让兄弟们上马!不拆了那辆冲车,这城眨眼就会被破!一会儿听我的命令杀出去,速战速决!” “明白了王哥,看我的吧。” 此时激烈的攻城战已经开始,数百名贼兵不怕死的冲上来,王铁牛一刀将一个贼兵的半个脑袋砍下来,然后大吼一声。 “放箭,射死对方的弓射手!” 焦县仅有的几十名弓箭手纷纷瞄准了贼兵的弓箭手,由于居高临下的优势,他们的箭射程相对远一点,威力也更大,一轮射之后,贼兵中有二十多名弓箭手中箭倒地,失去了战斗能力。 不过焦县这边的弓箭手也损失了几名,鉴于双方人数上的巨大差距,这番进攻反而是焦县这边吃了亏。 此时那辆冲车距离城门已经不到十米了,王铁牛带领十名护卫中的好手,直接从墙头跳下,迅速斩杀城门附近的贼兵,此时城门打开,吴老二带领三十名骑兵冲杀出来,快速冲向那辆冲车。 贼兵的弓箭手们立刻朝他们放箭,顿时就有三名骑兵中箭落马,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不过吴老二等人却毫不在意,快速冲到冲车前,先是用长矛刺死了冲车内的贼兵,然后又挥动事先准备好的斧子,将冲车砍散了架。 “不要恋战,撤撤撤!!” 吴老二大声招呼,带领剩余的骑兵往回冲,王铁牛等人负责断后,在损失了五名护卫的情况下,总算是顺利将城门关上,顺利化解了冲车危机。 但他们的这番举动,明显也惹怒了对方,更多的贼兵冲了过来,更加激烈的攻城战打响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六章 准备突围 就在焦县城门展开大战之时,曾继这边瞪着发红的眼睛,一边监督着工匠们干活,一边听取护卫的战场报告。 “对方已经发动了五波冲锋了吗?还真是疯狂!咱们的人伤亡如何?” “死了七个,伤了十三人,另外还有五匹马残了。” 曾继听得心情沉重,昨天逃进焦县时,他们就已经损失了三分之一的人手,如今又损失了一部分,兵力已经折半了。最为重要的是马匹的损失,对于即将实行突围计划的他们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 “另外……” “还有更坏的消息?” 护卫点点头。 “对方在城外一直有一千来人没有动,将整个焦县围得像铁桶一样。” “靠,这是防着咱们突围呀,看样子对面有相当不错的将领,呵呵。” 曾继一脸冷笑,而被王铁牛留下来的四个护卫则感叹眼前这个人的深谋远虑。 本来他们对于曾继主张暂时不突围,而是留下来制作连弩的计划很有意见的,在他们看来,昨天晚上是最好的突围机会,一旦错过了,那就会被围死。 但现在看到贼兵那完备的军阵后,就知道昨天晚上如果他们真突围的话,肯定会一头撞进对方事先准备好的陷井之中,到那时可就不是伤亡十几人,而是全军覆没了。 “把前面战斗的情况详细跟我说说。” 护卫将自己刚刚打听,以及亲眼看到的一幕幕说了出来。 当曾继听到对方居然出动了冲车,甚至还有完整编制的弓箭部队后,更加确定这是有预谋的一次行动,绝对不是山贼暴乱。 先不说冲车,光是完整制式的弓箭部队就不是山贼能拥有的。 就像现代战争中,神枪手都是子弹喂出来的一样,在古代冷兵器战争中,拥有强大远程攻击能力的弓箭手,绝对是部队中的高端兵种,地位仅次于高贵的骑兵。 一名弓箭手从开始拿弓,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然后上战场,最少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 射术可不是视力好,外加双臂有力,可以开硬弓就能快速成形的。 现代社会弓箭虽然早就不是军中必练的项目了,但却是奥运会的常规项目,关注度还挺高的。 哪怕只论观赏度,也是相当高的,在经过科学论证与研究之后,人们发现了一个名为“弓箭手悖论”的理论。 何为“弓箭手悖论”? 简单来说,就是当弓箭手瞄准靶心放箭之时,那么箭有很大几率不会命中靶心,瞄得越准,偏离靶心的可能性就越大。 而为了论证这个关点,科学家还将弓箭固定好,再配合红外瞄准器,尽一切可能将人体可能造成的失误都排除掉,结果发现,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偏离靶心。 后来深入研究之后才终于找出原因,造成弓箭手悖论的根源不在弓,也不在射手,而是在射出去的箭上面。 众所周知,弓箭所用的箭,是由金属的箭头,木制的箭杆,以及羽毛的箭尾三部分组成。 而由于箭杆是木制的,还拥有一定的弹性,因此在被高速射出之后,箭在空中飞行时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 弓的力度越大,箭在空中的扭曲程度就越高,它在空中飞行的形态就像一条水中高速游动的鱼,或者全速爬行的蛇。 总之就是扭来扭去的,这样的飞行姿态,就注定箭头也是左右晃动的,因此不论你瞄得多准,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射歪。 而一些有经验,同时对于手中的弓非常熟悉的弓箭手,在瞄准时往往会向左或向右偏离一点距离,如此一来,反而能正中目标。 这就是所谓的弓箭手悖论,不论是古代的粗糙弓箭,还是现在工业制作出来的精致复合弓,都难逃这条悖论,因此想要成为一步百步穿杨的神射手,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而组建一支可投入实战的弓箭手部队,就更是难上加难,一伙山贼是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配制的。 “一支训练有素的弓箭手部队,这对于突围的队伍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不得不说,这就是个死局呀,当然,前题是没有我介入的情况下。” “告诉王队正,再坚持半天时间,半天之后我们就突围。” “遵命。” 一个护卫跑去通知王铁牛了,而这时,第一支连弩已经被组装出来了,曾继拿过来看了看,暗暗摇头,在他这个手工达人眼中,这架连弩如果打分的话,最多3分,十分制的。 粗糙,零件接口处有很多毛刺,稍微晃动,还会发出不协调的异响,很明显零件与规定的尺码之间是存在误差的。 曾继试着射出一箭,发现力度还可以,但在连射时,却意料之中的卡住了。 “这架连弩不合格,给我听好了,身为一名合格的工匠,最最重要的就是作品的精度,不要有差不多的心理,一分一毫的误差都不能有!” 曾继朝外指了指。 “现在外面正在打仗,喊杀声早就传过来了,一旦城破,你们以及你们家人的下场不用我说了吧?” 曾继将手中不合格的连弩扔到地上,然后一脚踩碎! “继续做!这既是为了我们晋阳李府,也是为了你们自己,谁要是在这种时候偷奸耍滑,就是在找死!” 曾继这边一番大骂,工匠们不敢还嘴,也知道现在情况紧急,哪怕他们已经连干了一整夜,眼睛都熬得通红,也没有怨言的继续工作。 终于又过了一个时辰,新一批零件制作完成了,曾继亲自动手组装了一架连弩,再次试射,这一回效果不错,可以打6分,还是十分制的。 “勉强够用了,快速将所有零件组装起来,另外这是承诺的一百两黄金,我们李府一向言而有信!” 将四块马蹄金拿出来,一众工匠哪里见过这么多的钱,纷纷兴奋的笑了起来。 曾继让工匠们继续组装连弩,而他自己则将四个护卫叫过来。 “马车改装好了吧?” “按照您的吩咐,总共四辆马车,车箱四壁都加装了三层木板,不过这样一来,马车的重量就太大了,最少需要两匹马来拉,焦县的马市找不着那么多好马,要不要强征那些大户的马,他们家里应该有。” 曾继摇了摇头。 “一会儿我们可是要偷偷溜走的,虽然很快就会被发现,但如果因此强征马匹引发城内动乱的话,那就全完了。马匹不够没关系,将骑兵的战马换上,没有马的骑兵全部上车,另外除了粮食与水外,其它所有货物一律放弃,包括铜钱在内,命都要没了,还要钱干嘛,去通知王队正,一刻钟后出发!”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七章 突围 焦县城门处,王铁牛的头盔已经找不着了,额头见血,一道几乎砍到眼睛的伤口,正在缓缓向外淌血。 还好贼兵的这一波攻击被打退了,他才空出手来,用布将伤口包上,不然的话,继续流下去他可能失血过多而死。 “别松懈,敌人很快就要开始另一波的攻势,吴老二,你那边做好准备,随时支援!吴老二?你死哪去了?” 王铁牛连喊了三声,却没有听到骑兵领队吴老二的回答。 “队正,吴老二没了!” “什么?怎么可能?!那老小子打仗一向油滑,怎么可能死呢!?” “一支箭正好射中了甲胄的缝隙,他落马了……” 骑兵落马的下场是什么,同样擅长马战的王铁牛非常清楚,更何况还是在城外冲击敌方军阵时落马,除非你是什么大人物,对方想活捉你回去领赏,不然的话,那就是十死无生! “他娘的!” 王铁牛眼珠子通红,但却毫无办法,要是兵力相等,哪怕相差一倍,他也有信心杀尽城外那批假贼兵,但现在双方兵力相差八九倍,冒然冲锋绝对是找死。 就在王铁牛这边无能狂怒之时,一名留守在曾继身边的护卫跑了过来,告诉他们可以突围了。 焦县城外,一个坐在马上的大汉,正驱马立在一个土坡上,眺望远处的城门攻防战。 此人身上穿着破旧的衣服,乍一看,的确很像山贼头目,但仔细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见在他那破旧的长袍里面,居然是一整套的金属铠甲。 这套铠甲从上到下,分别是头盔,护颈,护肩,护臂,护腕。 胸口的铠甲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传统的叶子甲,也就是用树叶大小的金属片拼接而成的铠甲。 另一部分则是两面护心镜,就镶嵌在叶子甲上。 这还只是上半身,下半身则是战裙,护膝以及金属的战靴。 这么一整套下来,在隋唐时期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明光铠! 以隋唐时代的冶金水平,制作这种明光铠的成本非常高,也就注定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 相传只有三品以上的武将,才有资格着明光铠,或者你家里有钱有地位,能自己出钱打造一套也行。 而山贼头子想要一套明光铠也不是不可能,首先要击杀一个身着明光铠的大将,抢走他身上的铠甲。 其次山贼头子的身材要跟所抢的明光铠配套,最少也要相差不大,不然的话,就算是抢到手也穿不上,勉强穿着不合身的铠甲上战场,完全就是找死。 而土坡上的这个山贼头子,明显没有铠甲不合身的问题,可见他这身铠甲十有八九是量身订做的,又或者,他是万中无一的幸运儿,真的抢到了一套完美契合自己的明光铠。 “老大,焦县守军数量已经减半,我们这边损失了五百来人,发动总攻吧!” 一个同样外面罩着旧衣服,里面穿着铁甲的山贼头目拍马而来。 被称为老大的山贼头子微微点头。 “城破之后先找人,一定不能让那个贱人与孽种跑掉!但同时,也不能伤他们的性命,这一点最为重要,谁要是杀红了眼睛,伤了那两个人,我活刮了他!” “遵命老大,我现在就发动总攻!” 手下调转马头,刚要让人吹响总攻的号角,就在这时,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焦县城门,突然在轰隆声中大开,随后数名骑兵开道,掩护着四辆马车从城内冲了出来! 两个假山贼一愣,随即就反应了过来。 “他们这是要突围!给我截住他们!” 根本不用他们下令,一直充当预备队,没有参与攻城的那一千贼兵,已经本能的扑向了那四辆马车! “真是愚蠢,早在攻城前突围还有那么一丝希望,现在李家的那些护卫又累又疲,这才想到突围,真是自寻死路。” “吩咐下去,杀光那些护卫,截停马车之后,给我当着全焦县守军的面,将那对母子给我揪出来,让李世民那小子更快的知道消息。” 手下立刻去安排了,山贼头子继续稳坐钓鱼台,一幅胜券在握的样子,然而仅仅几分钟之后,他就傻眼了。 此时李家车队的配制是这样的,改装后的马车四辆,每辆车内都有八个人,包括车夫。 在马车四周,则是十二名骑兵,这已经是护卫队幸存的所有人了。 十二名骑兵冒死冲出城门后,迅速冲进贼兵的军阵,由于这些贼兵都是参与攻城的,手中不可能拿长枪之类的长兵器,全都是配备了盾牌与短刀,这样的兵器面对骑兵就是送菜。 十二名骑兵直接冲阵,瞬间就把军阵砍出了一个大口子,四辆马车紧随其后,冲了出来。 此时那些贼兵中的弓箭手立刻弯弓搭箭,准备射杀那十二名骑兵,结果还不等他们放箭,一阵急促的箭矢之声就从四辆马车上传了出来。 “咻咻咻咻” 比正常弓箭短了三分之一的弩箭,破空飞至,命中了最前排的弓箭兵,当场就有十名弓箭兵中箭。 其中六人身体中箭,虽然不致命,但也很难再开弓了,另外四人比较倒霉,弩箭精准命中了他们的要害。 其中一人最倒霉,一支弩箭直接命中了他的左眼,强劲的弩箭钉穿了他的眼球,大脑,最后在可怕的骨裂声中,射穿了后脑的头骨,染血的箭头从他的后脑勺透了出来,当场毙命! 一轮弩箭齐射,就让弓箭手减员十名,其他弓箭手下意识的闪避,寻找掩体准备反击,可他们刚刚迈步,第二轮弩箭齐射又到了。 “噗噗噗噗” 箭矢入肉的声响中,又有十来名弓箭兵中箭倒地,然后是第三轮,第四轮…… “他们的弩有古怪,快退!” 有一名头目大叫,本来他准备射车夫的,因此眼睛没有盯着那十二名骑兵,而是瞄准了马车的方向,也因此看到了让他震惊的一幕。 就见马车两边的窗户打开,分别探出两名弓弩手,再加上车夫旁边的一名,一辆车三名弓弩手,加起来就是十二名。 在移动的马车上射箭虽然有难度,但只要专门练习过,也不是不能做到的,突厥那边还有马弓手呢,也就是骑士在骑马的同时,直接弯弓射箭,不仅要用双腿驭马,双手还要完成拉弓,瞄准等动作,难度更大,可对方照样能保证极高的命中率。 让这名贼兵头目震惊的是,对方射出一箭之后,几乎没有停顿就放出了第二支箭,然后是第三支,第四支。 这样的速度,就算是再厉害的神射手也做不到。 就在这个头目喊出声的同时,一只弩箭射来,命中的他的脖子,让其痛苦的倒地。 “杀呀!” 此时王铁牛已经带领十二名骑兵冲进弓箭手的军阵中,举刀就要砍人,可还不等他们动手,四周的弓箭手纷纷身体中箭,倒地不起,偶尔有几个手臂与肩膀中箭,不至于毙命的,也轮不着王铁牛等人补刀,下一轮弩箭飞来,这种中箭没死的也就领盒饭了。 最夸张的一个倒霉蛋,在距离王铁牛不足三米的位置,脸部连续中了三箭,连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扑街了。 王铁牛催马上前,将已经没气的尸体撞飞,然后扭头看向身后的马车,目光在那几架发威的连弩上停顿了一下。 “这就是传说中的诸葛连弩?好犀利的兵器!幸亏是在这边,要是作为敌人面对这种杀人利器,真是有几条命都不够用!” “全速冲锋,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杀出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八章 装备碾压 “废物,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拦下他们!” 贼兵头子气急败坏,也顾不上坐镇后方了,直接催马带头冲锋。 而被他事先充当预备役的那一千贼兵,也纷纷投入进战场。 “老大,要小心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 “调个屁的虎,没看到对方已经冲破封锁线了,再不追就跑了,告诉所有人,要是让他们跑了,就给我提头来见。” 战场上,四辆马车就像四辆火力凶猛的坦克一样,配合王铁牛等十二名骑兵,直接将贼兵的军阵割开,朝外围冲去。 “当当当当” 箭矢命中的声音从马车的车箱板上传来,有很多还是直接镶嵌上去,甚至射穿了第一层木板。 此时位于第二辆马车内,小婵正抱着一岁的李盛,紧张的缩在车箱内。 每当有箭矢命中车箱时,都本能的颤抖一下,非常紧张。 “放心吧小婵姐,车箱的木板总给有三层,箭矢最多射穿第一层,连第二层都突破不了,更别说连破三层,飞进车箱内部了。” “你们两个小心一点,不要把头探出窗外,小心被流矢击中。” 安慰完小婵后,曾继还大声提醒站在两边车窗前的弓弩手。 他改装的这种重型马车,车箱两边的窗户就是射击口,为了防止流矢飞进,只有人头大小,在快速行驶之中,很难被命中。 而哪怕运气不好,真的有箭矢顺着窗户飞进来也不怕,车箱内坐着的人,早就尽可能的远离窗户,做到了万无一失。 不仅是两边的窗户,驾车的车夫边上,还配制了一名弓弩手,以及一名大盾兵,一攻一防,配合连弩,在这个冷兵器的时代,绝对能做到火力压制。 “管事,我们已经冲破敌阵了!” 车外传来王铁牛打雷般的喊声。 “干得好,全速朝晋阳方向跑!除非马跑死了,不然谁都不许停车!” “明白了,不过那伙贼兵已经追过来了,他们的骑兵有两百多人,速度比我们要快不少!” 曾继笑了笑,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就见曾继走到车箱的后门处,直接拉开一扇后窗,另一个候补弓弩手拉开了另一扇后窗,与此同时,车箱内的人则调整位置,避开后窗辐射到的区域。 在后窗打开的同时,两边的窗户关闭。 “执行二套方案,给我专射他们的马,骑兵死了还可能有人替换,但马死了,我看他们还怎么追击,放箭!” 此时四辆车的后窗全部打开,一辆车两名弓弩手,四辆就是八名,八架连弩再一次掀起箭雨。 以每秒两箭的速度,朝追上来的骑兵开火。 马嘶声,跌倒声,以及人体被马蹄践踏的声音响起。 仅仅数秒钟,第一轮箭幕,八十支箭射完,贼兵近四十匹马受伤,其中有一半倒地不起,恐怕凶多吉少了。 剩下的一半虽然没倒地,但受伤之后马也惊了,再难保持追击的势头,开始盲目的乱跑。 贼兵头子也在追击的队伍中,见状立刻指挥军阵左右绕开。 “他们的弩只能连射十次,现在是机会,给我冲上去,砍碎他们的马车,将所有弓弩手揪出来乱刀分尸!” 贼兵头子的吼声不仅传遍全军,曾继这边的人也听到了。 “呵呵,这个领头的果然不简单,这么快就摸清了连弩的特点,观察力相当不俗呀,可惜的是,我制作的连弩可是领先了你们数个时代。” “上箭!” 弓弩手们迅速从旁边抓起一个木制的箭匣,利用机扣压在连弩的箭盒上,固牢住之后,用手一抽上面的皮筋。 “咔” 清脆的碰撞声中,箭匣中的十只箭瞬间装入连弩的箭盒内部,立刻就完成了装箭的工作,然后扳动杠杆,连弩上弦。 “咻咻咻咻” 一秒两射的高射速再现,转眼间又是八十箭射出,弓弩手再次拿起另一个箭匣,重复刚才的动作。 而那些正拼命加速冲过来的贼骑兵,由于急着拉进距离,阵型有些密,再加上距离拉近之后,中箭的几率就会加大,当第二波箭雨来临时,根本没办法闪躲。 “啊!” 近六十匹马中箭倒地,上面的骑兵被甩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几个反应差一些的,当场脑袋着地,头骨破裂的同时,脖子都被扭断了,当身体好不容易停下来时,脑袋诡异的挂在肩膀上,胸口上,甚至是后背上,当场毙命。 这些是瞬间就死了的,那些反应快的,只是摔断了手脚,然而不等他们站起来,后面的战马就冲了过来,根本没办法闪躲,也没有那个时间。 一阵惨叫与骨头断裂的可怕声响中,这些本来没摔死,还有得救的贼骑兵,就被自己这边的战马踏成了烂肉,一些特别倒霉,摔倒的位置过于居中的,尸体上直接撒上点五香粉,都可以拿去当包子馅了。 大量马匹被绊倒,让贼骑兵的追击阵型瞬间大乱,许多贼骑兵都摔了出去,其中就包括贼兵头子。 为了起一个表率的作用,贼兵头子在连弩第一轮射完之后就主动提速,一边加快速度一边大吼大叫,催促手下追击。 结果短短几秒钟,第二波箭雨就到了,其中一箭正好穿过了人群,命中了他那匹好马的眼睛。 眼睛中箭,马匹瞬间就惊了,再加上半边视野丢失,一番乱跑之下,没有注意到脚下,结果马失前蹄,直接来了个前空翻。 贼兵头子自然也跟着摔向地面,这货也算是有本事的,接触地面的瞬间,用手臂撑了一下,虽然造成了手腕脱臼,但命总算是保住了。 可惜呀,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能呛死。 贼兵头子自救的瞬间,前空翻的马身就朝他砸了下来,其中重量最大的马屁股更是径直砸向了他的头。 此时的贼兵头子由于手腕脱臼,根本没办法快速反应,也没那个时间,他只感觉一片阴影朝他袭来,随后耳中就传来了自己脑袋碎裂的声响。 沉闷的撞击声中,贼兵头子的头盔变形,鲜血混合着脑浆飞贱了出来,染红了马的屁股…… “报仇的机会来了,弟兄们,调转马头杀回去,剁了这帮兔崽子!” 随着王铁牛的吼声,十二名骑兵调头杀向那群吓破了胆的贼骑兵,而曾继他们的四辆马车则继续前进,曾继也并没有阻止王铁牛。 他很清楚,假山贼的骑兵不全灭,他们就不能彻底甩开对方,所以必须斩草除根。 “结束了小婵姐,眼前的危机已经不足为惧,可以放心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九章 神秘组织 曾继虽然没带兵打过仗,但现代人的见识也让他明白,王铁牛之所以敢冲回去收人头,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因此断言这一战结束了。 “贼兵的骑兵全灭之后,剩下的步兵人数再多也追不上咱们了,焦县距离晋阳只有三天的路程,快马加鞭一天半就能到,他们已经没机会了。” 小婵一听,长出了一口气,随后眼泪就流了下来,之前强忍着没哭,现在精神一松懈,再也忍不住了。 而她一哭,她怀里的李盛也“哇哇”的哭了起来,小婵一见,赶紧哄他。 曾继没去管孩子哭的事情,而是凑到后窗打量王铁牛他们的战斗。 此时的王铁牛已经带着十二名精锐骑兵,像一把尖刀一样,在贼骑兵混乱的军阵中来回穿插。 虽然几轮射击之后,贼骑兵伤亡过半,但人数还是比他们多,照理来说重新组织起来,王铁牛他们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但很可惜,他们的领队死了,再加上大量战马受伤倒地,军阵大乱,剩下来的马也惊了,战斗力几乎清零,这时面对充满了报仇杀意的王铁牛等人,自然是毫无还手之力。 几个冲锋之后,这伙剩余的贼骑兵就被全灭了。 曾继一边看,一边暗暗感叹。 “果然冷兵器时代,骑兵才是兵种之王,虽然不能说无敌,但在双方指挥官实力相当的情况下,骑兵的一方优势太大了,也难怪在隋末以及大唐初期,突厥才是军事力量最强的国家,要不是赶上连年的天灾,以及自己人的背刺,李二想报白马之盟的仇,恐怕还要延后很多年!” 曾继在穿越前,喜欢做手工的同时,也看过一些古代战争的视频,还关注过一些研究古代战争的up主。 其中关于兵种相生相克的视频,绝对是研究古代战争无法绕开的话题。 骑兵,弓兵,步兵。 古代战争的兵种大体可分为这三大类,当然了,这只是粗略的分一下,真要是细分的话,还有刀盾兵,长枪兵,刀斧手,弩兵,弓箭兵,轻骑兵,重骑兵等等…… 总而言之,众多兵种中,骑兵毫无疑问是最有牌面,同时也是战斗力最强的兵种。 但同时,也是培养成本最高的。 哪怕是到了唐朝军事力量最鼎盛的阶段,骑兵的数量也不一定能超过突厥。 当然了,骑兵也分轻骑兵与重骑兵,二者虽然都是骑兵,但用途却完全不同,相对来说,突厥这边的大部分都是轻骑兵,毕竟他们虽然马多,但本身在冶金方面的短板太过明显,根本没那么多铁去制作马铠,也就发展不出重骑兵了。 而重骑兵才是冷兵器时代绝对的王者,相当于古代战场上的坦克。 “幸亏这伙贼兵没有重骑兵,不然的话,这种只能打6分的连弩就派不上用场了。” 曾继很清楚,这种木制的连弩,在力道上比弓箭强不了多少,并不具备多强的破甲能力。 之所以在刚刚的战斗中,拥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完全是因为超高的射速,以及对方都是脆皮的关系。 对方的军阵中,只有少数几个身上装备了铠甲,剩下的人多部分都是皮甲或布甲,这种装备最多能防御刀剑的斩击,完全防不了弓弩。 而他们的马匹,连布甲都没有,在曾继射人先射马的战术下,自然是难以抵挡了。 如果这一次面对的是李唐时代最精锐的玄甲军。那即便连弩的射速再快,也难以破防,自然就毫无效果了。 当然了,这也只是现阶段,等到曾继改良冶金技术,制作出弹性钢,然后用弹性钢制作出钢弩之后,那么就算是李二的玄甲军,也会被当成兔子射。 一刻钟之后,后方的战斗结束,王铁牛带领着骑兵回归,然后护着四辆马车全速前进,彻底甩开了身后的贼兵。 “王队正,你派人先去晋阳报信,让晋阳方面派人来接应我们。” “明白了。” 为了以防万一,王铁牛派了两个骑兵先行离开,剩下的人则在保证马匹不累死的情况下全速前进。 就在贼骑兵全灭,曾继他们的四辆马车消失在焦县的荒野之中时,距离焦县仅数里的一片树林中,一支二十人的骑兵队伍正驻扎在那里。 随即一个探子从战场上赶来,将前面的战况汇报了一番。 骑兵队伍正中的首领,身上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脸上还戴着一张铁面具。 “果然出现意外了,异数啊。” “主上,他们的马车笨重,现在去追也许还来得及!” “没用的,晋阳方面已经觉察了,此时接应的人距离这里只有半天的路程,时机已过,再继续纠缠下去只会暴露,现在还不是我们入世的最佳时机,撤!” 面具人一挥手,身边的二十余名骑兵一同调转马头,动作整齐得就像一匹马一样。 在一阵马蹄声中,这伙神秘人消失在密林之中…… 经过一个白天的奔跑,四辆马车终于停了下来,马匹开始修整,人员一边休息一边吃饭。 这也就是骑马以及坐车,要是连跑一个白天,估计早就累吐血了。 此时的曾继,则一脸生无可恋的靠在树上,脸色苍白的喝着水。 没办法,古代的路实在太难走了,再加上这个时候的马车完全没有避震系统,一路颠簸差点把曾继的胃给晃出来,幸亏他的小脑还算发达,没有出现晕车的现象,不然的话,现在恐怕早就半死不活了。 喝了点水后,精神总算是恢复了一些,再加上危机解除,曾继开始盘算今后的事情。 “这一次的袭击明显是有预谋的,甚至李府内部也有细作,不过这种事情交给李世民就行了,身为未来的唐太宗,不可能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反到是我,要好好为未来打算一番了。” 拿起手边的连弩,曾继熟练的用工具将它们拆解,然后再拼上。 “靠着未来的知识,特别是手工匠人的知识与技术,当个大富之人应该不成问题,可惜时间不对,要是再晚上十几年,在贞观年间穿越的话,当个商人还是条不错的出路,但现在可是隋末乱世,在这种时代当商人简直就是找死。” “况且我出身低微,连寒门都不是,哪怕抱紧小婵姐的大腿,也最多在李府当个高级下人罢了,天天给一群古代土著磕头行礼,低三下四,这种生活绝对不是我想要的,那么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章 路在何方 在封建年代,人的等级是按士农工商来划分的。 其中的农是农民,工是手工匠人,商自然就是商人了。 按照地位的划分,农虽然排第二,但其实生活水平并不一定比工与商强,甚至大部分农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之所以能排在第二位,是因为农民可以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特别是从隋朝开始了科举制度以后,农民的地位明显提升了不少。 但这就有一个前题,那就是你必须读得起书。 虽然都说穷文富武,但这其实也只是相对来说的,在造纸与印刷技术没有大规模发展的隋唐时代,书本身就是奢侈品,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更何况,就算你省吃检用,买到了四书五经,也还要请教书先生来教,不然的话,那上面的文言文简直就是天书。 对于文言文,阴谋论者认为,古代书面上的文字之所以那么反人类,是为了区分读书人与普通人。 相当于用另一个语言人为的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以此凸显读者人的高人一等。 也许在封建后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在曾继看来,之所以这些古人平时说话也是大白话,却非要在书面上知乎者也的,最本质的原因还是造纸的成本过高。 虽然纸在汉代就发明了,但造价高昴,别说是穷人了,就连有钱人也很少用纸来写字。 汉朝之前都是用竹简的,哪怕是到了唐朝,纸也还是奢侈品,那句有名的“长安纸贵”就能充分证明纸的昂贵程度。 既然纸那么昂贵,自然就要尽可能用最少的字,表达更多的内容,于是就出现了文言文这种书写格式,总之一句话,穷! 不论是用纸,还是用布,又或是用竹简,都意味着书本的成本过高,根本不是一般家庭能买得起的。 这也就注定,只有有钱人家才买得起书,从这点就能看出,士农工商里的农,其实不是农民,而是大地主。 “我既不是氏族出身,又没有地,当不了大地主,商人与手工匠人的地位又不高,所以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当官!不过到底是当文官还是当武官,这就要好好研究一番了。” 不论是哪个朝代,当官从来都是最好的选择,不论你家里有多少钱,见到县太爷也得行礼。 如果有机会当官,任何古代的人都不会错过,甚至还有很多人,花大价钱买官呢。 例如东汉末年那几位二b皇帝,更是将买官卖官发展成了产业,大到三公,小到地方上的县令,只要你钱给够了,就可以买到手。 在最疯狂的阶段,那几位二b皇帝甚至将那些立了战功,因功封赏的官员撤职,给那些花钱官员让位,这种操作都有,你不亡国谁亡国呀! “李二虽然为了当皇帝,宰兄杀弟,但科举制度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单从这点就能看出,唐朝的制度远比汉朝清明得多。以我的见识与领先几百年的知识,当个工部尚书应该绰绰有余,但……” 曾继稍稍一想就摇了摇头。 “虽然唐朝的科举制度相较以前的朝代已经进步了不少,但依然还是讲出身的,没有一个好的出身,哪怕进了官场也会被打压,毕竟在武媚娘上台之前,整个大唐,甚至是大隋都是世家望族的天下,军事上的关陇集团,经济上的五族七望可不是说说而已的,人家是真的牛比,特别是五族七望,那可是连李二都头疼的存在。” 曾继现在只是家奴的身份,虽然靠着小婵姐的大腿,为自己赎身应该不难,但就算恢复了自由身,那也是白丁一个,想要从头开始,难以登天。 “文官讲出身,这条路会非常难走,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武官这一条路了。虽然武官同样讲出身,但只要在战场上立功,升官相对还是要轻松一些的。” 曾继想来想去,如果自己不想平庸过完一生的话,就只能从军! 但从军却是一条修罗之路,特别是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一场大战下来,哪怕是胜利的一方,往往也是损失惨重,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人,除了能打能杀的硬实力,还要有欧皇般的运气,不然的话,哪怕你是李元霸附体,也有可能被乱箭射成刺猬。 “等等……李元霸!这到是个可以借鉴的例子!” 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李元霸这个人,他的原型应该是李渊那个夭折的三儿子李玄霸。 李元霸是隋唐演义那本小说中的人物,同时也是小说里的战力天花板,手持擂鼓瓮金锤,相传这种锤子一个就有四百多斤,一对就是八百多斤,李元霸拥有四象不过之力,因此才能挥动这种武器。 而李元霸的坐骑“万里云”更是能日行一万,夜走八千,总之速度都快赶上高铁了。 当然了,这是小说里面的吹牛比,曾继之所以想到他,是因为靠着装备上的优势,他可以变成小号的李元霸。 挥动八百斤的大锤子是不可能的,别说是他了,就算是美国队长来了也挥不动,除非他能变成内裤外穿的那位。 但个人挥不动,不代表不能用机械挥动,投石器在很早的战国时代就有了,只不过它们投的只是石头,曾继却可以让它们投炸药。 试想一下,一个土炸弹与投石器结合会变成什么?那就是火炮啊! 造火药这种事情,简直就是穿越者的标配,曾继当然会做,至于说投石器,那更是小菜一碟。 只要将这种另类的火炮发明出来,破坏力比李元霸的擂鼓瓮金锤可强多了。 破坏力有了,然后就是防御力,在战场上,防御力的作用远比破坏力要大,特别是在乱斗的战场上,不知道哪来的一箭,就可能小命不保,因此拥有一套全方位无死角的铠甲,就是重中之重。 而说起铠甲,欧洲的全身板甲无疑是最强的。 别说是防御刀剑了,就连子弹都是能防住的,面对装备了板甲的敌人,只有用沉重的钝器去砸他们的头,才能造成有效杀伤,一般的刀剑甚至是弓弩,根本突破不了板甲的防御。 受限于冶金技术,隋唐时代防御能力最强的铠甲应该是明光铠,也就是那种用铁片甲与护心镜拼接起来的铠甲,虽然也不错,但跟用大块钢板打造的板甲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如果能装备板甲的话,那在战场上的生存能力就能大大提升了。” “如果能组建一支装备了板甲与上等马匹,同时还配备了大型投石器的部队,不仅生存能力大增,还能所向披靡,立战功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但这一切都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行,果然,还是要先赚钱!” 就在曾继研究怎么组建自己的无敌战队之时,一阵震耳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速度极快!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一章 封建世道 护卫队的人立刻骑马过去侦查,其他人也上了马车,随时准备突围。 不过很快就被证明是虚惊一场,来人并不是敌人,反而是援军。 数百骑兵到来,为首的一人身着罕见的明光铠,年纪在四十岁左右,膀大腰圆,一脸的凶悍之色。 而这个人曾继认识,名为长孙顺德,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大唐的开国功臣,同时还是皇后长孙氏,以及一代权相长孙无忌的堂叔。 小婵立刻过去见礼,曾继仅仅是一个家奴,是没资格过去见礼的。 “如果史书没记错的话,这个时期的长孙顺德应该是为了逃避东征才投奔了李渊,窝在晋阳城内才对。理论上,他是没有领兵权的,看样子肯定是李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到了情报,事关他的妻儿,这才破例让长孙顺德领兵的。” 大隋朝实行的是府兵制,也就是规定一批人,世世代代都要当兵,相当于职业军人。 这些职业军人在没有战事之时,会从事农业活动,自给自足,同时每隔一段时间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军事训练,以保持战斗力。 而在有战事之时,则必须无条件的参军,这是义务,根本不允许推托,历史上那位有名的花木兰,应该就是类似的军人世家,所以才会有替父从军的事情发生。 而长孙家身为关陇集团的一员,自然也是军事世家,他们家的男丁到了年纪之后,是必须要从军的,更何况这还是关乎整个大隋朝命运的东征了。 这里的东征,就是征讨高句丽,杨广前前后后一共征讨了三次高句丽,三次全部失败。 不过相对来说,第一次征讨虽然败了,但同样也让高句丽伤筋动骨,以当时隋朝的底蕴,来年继续打的话,是能打下来的,这也是杨广不顾一切,一定要东征的原因。 只可惜杨广过于高估了世家对他的忠诚,第二次东征因为杨素之子杨玄感造反,还没打就退兵了。 而且由于急于回去平叛,导致大量军事物资全都扔在了高句丽,结果就是不仅没有让高句丽损失一兵一卒,还间接给人家送了一份大礼。 至于第三次东征就更是儿戏,杨广直接被对方的假投降给忽悠回来了。 总而言之,在第一次东征失败后,杨广就被大部分的世家抛弃,这也是长孙顺德逃跑的根源所在。 虽然这货当了逃兵,但世家出身的他,无疑是个将才,不然也不能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了,而且排名可是在程知节与秦叔宝之前的,哪怕有外戚的成分加持,最少也能证明这货还是有真才实学的。 正当曾继这边研究长孙顺德的背景资料时,王铁牛跑了过来,告诉他长孙顺德要见他。 曾继深吸一口气,迈步走向了长孙顺德所在的临时帐篷。 “小人曾继,见过长孙大人。” “你就是曾继?这个诸葛连弩是你研究出来的?” 洪亮的声音传来,长孙顺德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曾继,曾继微微低头,但同样也在打量对方,他发现长孙顺德手中正拿着一个连弩,而且数米外还放着一根圆木,圆木的前面横着一面盾牌,盾牌上插着几支弩箭,正是诸葛连弩的配套箭矢。 “只是平时没事时瞎琢磨的产物,难登大雅之堂。” “谦虚了吧,我虽只在兵书上看到过关于诸葛连弩记载,对其并不了解,但刚刚试射了几下,发现你这个诸葛连弩恐怕一点也不比真正三国时代的诸葛连弩差,没猜错的话,这东西应该还有改进的可能吧?” 看到对方很感兴趣,曾继微微点头。 “毕竟是赶工的作品,用料以及做工都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说着,曾继走到那个盾牌前,拔下一支箭。 “就说这箭矢吧,只需要将箭头改造一下,完全可以洞穿一般的木盾与皮甲。” “哈哈,好好好,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人才,回去之后我会跟世民说,让他重用你,另外这次也是多亏了你,不然世民就要痛失爱子了!” “小婵姐是我的亲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见对方只提李盛,好像完全没把小婵放在眼里,曾继提了一嘴。 长孙顺德笑了笑,朝曾继摆了摆手,曾继行了一礼转身往外走。 就在这时,长孙顺德的声音传来。 “明天你跟我回焦县一趟。” “回焦县?长孙大人是想去抓捕那些贼兵?他们还在焦县附近?” “呵呵,那伙贼子早就跑了,我去焦县是要将那些工匠带走,这种连弩的制作方法绝对不能流传出去!” 曾继暗暗皱眉,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但他并没有开口询问,毕竟他现在还是家奴的身份,长孙顺德决定的事情他敢质疑,那就是在找骂! 第二天,长孙顺德分出四百骑兵护送小婵与李盛前往晋阳,而他则带着剩下的四百骑兵折返焦县。 曾继自然是跟着,同时他还发现,王铁牛等原护卫队的人,也大都跟着长孙顺德,一起回到了焦县。 事隔一夜,再次回到焦县时,这座小县城除了城墙附近一片狼藉外,城内到是没什么损失。 显然在曾继他们突围之后,贼兵们并没有继续攻城,而是脚底抹油了。 这到是让曾继长出了一口气,虽然当时他们别无选择,但如果真的因为他们连累全焦县的百姓,老实说曾继心里会非常内疚,现在的结果算是最好的了。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曾继充分见识到了封建社会里,低层百姓面对权贵阶层的无奈与脆弱。 所有参与连弩制作的工匠,包括他们的家人,总计上千人,被长孙顺德强制带离焦县前往晋阳。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一律都要走。 其中一家有一位八十多的老太太,走路都是一步三晃的,可还是被长孙顺德手下的士兵从家里提了出来,他的儿子孙子见状刚要反抗,寒光一闪,附近的几个士兵直接拔了刀,立刻就把老太太的家人给吓住了。 最终,他们只能轮番背着老太太上路。 曾继冷眼看着这一幕,隐藏在衣袖中的双手握紧,剧烈的抖动着。 “长孙大人,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长孙顺德看了曾继一眼,冷冷一笑。 “小子,你还年轻,等再过几年,你就会习惯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二章 古城晋阳 虽然早就想到,封建时代除了当官的人外,其他老百姓就是草荐,但当这一幕真正发生时,还是让曾继的心里非常不舒服。 只是为了连弩的制作方法不外传,就可以让上千人背井离乡,甚至就连七八十岁的老人也不例外,这样的做法在现代社会是不能想象的。 同时曾继也知道,长孙顺德这还算是客气的,换成一些心黑的,直接就杀了,毕竟死人是最能保守秘密的。 心中叹息的同时,曾继更加坚定了自己当官的意志。 “可惜呀,这个时代虽然群雄并起,但到最后也还是关陇集团的天下,最终能夺得天下的人,也必然是关陇集团的人,其他任何势力不论跳得多欢,最终只有败亡这一条路。” 曾继回忆了一下大唐建国的历史,发现整个大唐,从李渊到李世民,简直就像开了挂一样。 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这都不算什么了。 你能想象大战之前,对面的老大突然病死吗? 可这就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如果把大唐建国当成一个游戏来玩的话,那么主角毫无疑问就是李世民,而他这个主角不仅本身实力强,同时游戏运营方还不断开挂帮其通关,开挂的同时,完全不顾游戏平衡。 正是因为历史上的李世民过于牛比了,因此从一开始,曾继就没想过争霸天下,因为那已经不是地狱难度,而是找死了。 既然不争霸,那么抱紧李二的大腿,当一个从龙之臣,绝对是当今最好的选择。 而且同历史上那些牛比轰轰的开国皇帝不同,李二严格来说并不是开国皇帝,他爹李渊才是。 但与以往的历史不同,大唐的开国皇帝李渊虽然也是牛人,但却有一个比他更牛的儿子,偏偏这个儿子还不是太子,这就造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夺位! 没错,打从李渊带着李世民到晋阳,将其当成大将军培养那一刻起,玄武门之变就已经不可避免了。 而这对于曾继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毕竟你在战场上立再多的功劳,也不如帮着主子篡位来得大。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大部分都是借着玄武门之变才上位的,其中又以尉迟敬德与候君集为最。 这二位在大唐开国过程中,并不是功劳最大的,但却是最狠的两位。 其中尉迟敬德在玄武门之变中,辣手射杀了齐王李元吉,事成之后,直接进升为武将一哥,将程知节与秦叔宝压了下去。 而候君集这个人更狠,正史中并没有详细记载他在玄武门之变中做了什么,但事成之后,他得到的封赏却比程知节等人还高,甚至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他更是步步高升,最高时还当上了兵部尚书,顶了李靖的缺,因此可以推断,他肯定在玄武门之变中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后世唐史专家们分析,候君集所做的事情很可能是闯禁宫,威胁李渊让位! 但因为这事过于不好听,所以正史上记载的则是李渊带着一众臣子在湖中游船,直到玄武门那边的事情解决之后,才知道出事了。 可仔细一想就知道这不可能,外面喊打喊杀的,整个皇宫的人都瞎了吗?怎么可能不知道? 知道了之后,怎么可能不去通报给李渊,李渊如果知道了,又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在湖中游船? 所以李渊在当时一定已经知道了,之所以没出去制止,就一定是没办法出去,被人给软禁了。 纵观李世民手下一众武将事后的封赏,软禁李渊,逼李渊让位给李世民的人,十有八九就是候君集了。 总而言之,在李世民手下做事,不仅可以在战场上立功,还能通过玄武门之变鱼跃龙门。 最最庆幸的是,李世民还是历史上罕见的,不事后卸磨杀驴的皇帝。 因为在李世民的心中,手下再牛比也没有他牛,所以他根本不怕手下造反,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功高震主的事情了。 哪怕是武将中最牛比的军神李靖,也算是得了一个善终,这要是赶上朱老八或刘老三,那曾继都想窝到深山老林去玩种田流了。 骑马两天的路程,由于带着一众老小,上千人的队伍,足足走了五天才到达晋阳,也就是后世的太原。 看着晋阳城巍峨的城门,以及可以在上面路马的宽厚城墙,曾继穿越以来,首次露出被震撼的表情。 前世的曾继是个很宅的人,别人休假时都喜欢去外边旅游,但曾继却只想窝在家里做手工,打游戏。 以至于他连长城都没有去爬过,自然没见过真实的城墙了,如今一见,总算是明白中华民族的战斗力明明在大部分时间里,都不如草原民族,但无论朝代如何更替,却总能屹立不倒的原因了。 “在没有火炮的时代,这种规模的城池,根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想要正面攻破类似的城池,别说是同等兵力了,恐怕就是三倍,五倍,甚至是十倍的兵力,也不一定吃得下来,如果再算上气候,粮草补给等因素的话,也难怪杨广三征高句丽都以失败告终了!” 其实在隋唐的历史上,不仅杨广征讨高句丽失败,后来李世民携大唐无双兵锋去征讨高句丽,同样也失败了。 而且与杨广类似,李世民在征讨高句丽失败后,同样锐气全失,再加上年纪大了,身体,头脑退化严重,最终也像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帝王一样,迷恋上了修仙,胡乱吃丹药,以不到60岁的年纪就归了西。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高句丽,简直就是皇帝的噩梦! 随着队伍进入晋阳,来到太守府。 如今的晋阳太守是李渊,李世民一家自然也住在太守府内,刚一进门,曾继就看到了分离数天的小婵,以及被她抱在怀里的李盛。 姐弟两人刚寒暄了几句,长孙顺德很无礼的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曾继,二公子叫你过去呢,跟我走!” 说完,长孙顺德转身离开,从始至终都没正眼看小婵一下。 小婵仿佛早就习惯了,没有在意。 “小季,你去吧,二郎应该是要奖赏你。” “明白了小婵姐,我去去就回。” 此时长孙顺德催促的声音传来,曾继快步跟了过去,而小婵虽然脾气好,但一连被冒犯,还是朝长孙顺德的背影瞪了一眼。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三章 面见李世民 曾继虽然算不上表情管理大师,但身为网络时代的新人类,可是看过许多知识类的视频的,其中就包括微表情分析类的。 因此长孙顺德细微的表情变化,都被他捕捉到了。 曾继很轻易就得出,长孙顺德看小婵不爽,连带着对于自己这个小婵的干弟弟,也很不爽。 很明显,长孙顺德与小婵之间不仅关系一般,而且还有矛盾。 “长孙顺德与小婵这两个人应该没什么交集才对?怎么会产生矛盾呢?等等,他是长孙无垢的堂叔!难道问题出在这里?” 很快曾继就想通了,长孙无垢是李世民的正妻,而小婵不过是个小妾,甚至在生孩子之前,连妾都算不上,最多就是通房丫头的身份。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小妾,却给李世民生下了长子,哪怕不是嫡长子,但身为李二的第一个儿子,意义还是非同小可的。 长孙无垢身为正妻,到现在还没怀孕,哪怕她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代贤后,恐怕心里也会有个疙瘩。 长孙顺德身为长孙无垢的堂叔,自然也就看小婵不爽了。 “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看样子小婵这条大腿并不好抱啊,刚一开局,就得罪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未来很有可能还会得罪二十四功臣之首的长孙无忌,甚至是一代贤后……” 一想到未来几乎可以预见的针对,曾继就是一阵牙疼。 历史虽然不可全信,但还是有极强的借鉴作用的,长孙氏到了贞观年间,就已经是关陇集团的首领了,再加上外戚的身份,毫无疑问是当时除皇族李氏外的第一大家族。 如今曾继相当于一股脑得罪了这个家族的三大重要代表人物,可见未来的路不会好走。 特别是三人中,未来权力最大的长孙无忌,那位可绝对不是什么宰相肚里能划船的人。 胡思乱想中,曾继跟着长孙顺德来到了李府的跑马场,这里不仅是李府中人练习骑术的地方,还是射箭的靶场。 此时在马场的一端,未来的唐太宗李世民,正弯弓搭箭瞄准50米外的一个箭靶。 在李世民的旁边,还站着一个曾继认识的武将,正是之前有过合作的护卫头领王铁牛。 此时王铁牛手中端着曾继发明的连弩,正在快速射击。 一秒一箭的射速,虽然没达到连弩射速的极限,但在保证准头的基础上,这样的射速已经很快了。 而让曾继感到震惊的是,他旁边的李世民,居然用传统的弓箭,也达到了差不多的射速。 连续二十声箭矢破空的声响过后,两人总共二十支箭全部上靶,其中王铁牛以连弩射出去的箭,有六支正中靶心,四支偏离,如果按照现代靶子环数计算的话,他这十箭应该能达到80环以上。 身为手工达人,连弩的设计者,曾继对此并不意外,换成他来射的话,如果不追求高射速,50米的距离,同样能达到差不多的准头。 但让他感到震惊的是,旁边李世民用传统的弓箭,差不多的射速下,十箭居然有九箭射中了靶心,唯一偏离的那一箭,也有8环,也就是说总数达到了98环,高下立判! “二公子神射属下不如也,佩服!” 王铁牛影帝附身,拍着彩虹屁,这货身为战场悍卒,同样还是兵种中培养难度最高的马弓手,弓射之术几乎算是必修科目,50米的距离射固定靶,哪怕是骑在马上,也能射出这样的水平,如今站在地上居然连90环都不到,肯定是放水了。 但旁边的李世民,能在那样的射速下,十箭射出98环的成绩,还是让曾继大开眼界。 李世民哈哈一笑,伸手接过另一架连弩,熟练的用箭匣装箭,然后以接近一秒两箭的射速,快速射出箭匣中的箭。 十箭过后,居然全部命中了靶心,充分诠释了什么叫神射手。 “曾继,你发明了一把好弩呀!” 李世民潇洒的将连弩扔给王铁牛,扭头看向走来的曾继。 曾继拱手见礼,默默打量这位中国历史上,功绩与名气足以排进前三的一代帝王。 “连弩早在战国时代就发明了,我不过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而已,不敢当发明这个词。” “哈哈,你到是谦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这个比喻很不错。哪怕你当不起发明二字,但能从蛛丝马迹中继承先人的智慧,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是个人才,来,跟我说说这种连弩的构造原理!” 李世民上前两步,拉着曾继的手就往旁边的茶栅里走。 那里不仅有休息用的胡凳,还有一些水果。 李世民拉着曾继进来,招呼他坐下,还亲自递给他一个水果,平易近人的态度,跟老干部下乡访问时差不多。 如果是原来的曾季,那现在肯定已经感激涕零,倒头便拜,从此效犬马之劳了。 但现在的却是曾继,类似的一幕,不仅天天在电视上看到,平时上班时,一些只谈梦想,不谈涨工资的老板,也经常玩这一套,他早就免疫了。 没有傲娇,也没有假装感动,曾继就这样平淡的给李世民解说连弩的构造,以及可以改进的地方,李世民一开始还观察了一会儿曾继的表情,但很快就被连弩的改良方法给吸引了。 “你的意思是说,只需要采用更好的材料,更优良的做工,这种连弩甚至可以破甲?!” “二公子,其实破甲这种事情并不困难,据我所知,现在军中所用的军弩,就可以轻松破甲。只不过那种军弩上弦的速度太慢,根本没办法连射,因此只能用于远程的火力压制,而连弩的主要用途在中距离,也就是十丈到十五丈的距离。” “在这样的距离内,只要十人一组,就可以形成一个局部的封锁线,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兵,一旦进入连弩的有效杀伤范围,绝对是九死一生,这一次我们之所以能突围,也就是这个原因。” “火力压制”“封锁线”等新鲜词汇让李世民眼前一亮,被李渊当大将军培养的他,瞬间就理解了这几个词的含义,再一联想手中的连弩,脑海中顿时就有了相应的用兵之法。 “哈哈,不错,曾继,我收回之前评价你是个人才的话。用人才来形容你,幸免太轻了一些,你是个全才呀,不仅在格物这方面,在打仗这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这个东西就收下吧。” 说罢,李世民将一块帛递给了曾继,曾继低头扫了一眼,虽然因为字体的关系,辨认起来有点困难,但连蒙带猜之下,他还是看出这是一张卖身契,一张他的卖身契!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四章 包吃包住包老婆 历史上的李世民是个争议非常大的皇帝,有人说他开创了大唐盛世,是一代明君,甚至是千古一帝。 但也有人认为,李世民杀兄宰弟软禁老爸,甚至还很恶心的霸占了弟弟的妃子,因此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曾继虽然不是专业学历史的,但对于这位在知名度上,可以跟秦始皇比肩的唐太宗,还是有所耳闻的。 在曾继看来,不论他是千古一帝,还是卑鄙小人,但在对待下属这方面,却是古来少有的好上司。 无论是从起兵就跟着他的秦王府十八学士,还是后来投奔过来的程知节,秦叔宝,尉迟敬德等人,只要是有能力的,全都得到了重用。 而最为重要的是,事后也并没有鸟尽弓藏,在这一点上,历史上九成的皇帝都比不上,特别是朱老八与刘老三,在这方面连给李世民提鞋都不配。 如果把整个大唐王朝当成一家上市公司的话,那么李世民这个总裁,毫无疑问就是个有能力,同时还跟手下讲义气的好老板,给这样的老板打工,绝对前途一片光明。 而眼前的这张卖身契,算是让曾继见识到了这位唐太宗高明的驭人手段。 “这次你救了小婵与盛儿,是我李世民的恩人,既然是恩人,我当然不能再让你在身份上受辱,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好兄弟了。” 当着曾继的面,李世民一把火将曾继的卖身契烧掉,随后还吩咐管家,去县衙办理相关的手续,彻底还了曾继自由之身。 “多谢二公子。” “哈哈,有功之人就要赏,卖身契是报答你救了小婵与盛儿,接下来则是打赏你发明诸葛连弩的事情。曾继,从现在起,你就是我府上工匠房的总管了,一切与连弩相关的事宜全都是你说了算,无论的木匠房,铁匠房还是皮匠房,总之我只有一个要求,你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连弩的改良,并造成500架新弩,能做到吗?” 看着李世民炯炯的眼神,曾继知道这是对方对自己的考验,他连忙从胡凳上站起来。 “二公子放心,两个月后,我一定将500架可以破甲的连弩呈上。” “好,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哦对了,顺德叔现在是李府的大总管,你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 长孙顺德哈哈一笑。 “世民你放心,有我帮衬着,绝对万无一失。” 李世民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而他走了之后,长孙顺德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曾继,你也听到二公子的话了,两个月后必须造出500架新弩,而且还要有破甲的能力,在这期间你的一切开销都要向我报备,我批准了之后你才能做,毕竟你太年轻,很多事情没有经验,很容易坏事。” “当然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我也会尽量帮你,但主要还是要靠你自己解决,毕竟我是李府的大总管,平时是很忙的。” 不等曾继回话,长孙顺德就叫来一个手下,让他听从曾继的吩咐,而他自己迈着方步就走了。 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但曾继还是震惊于长孙顺德的明目张胆。 “好家伙~~这是连演都懒得演了?看样子我高估了这位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大局观。” 曾继暗暗吐槽的同时,跟着眼前这位名叫周二的管事,来到了一个占地四百多平的小院内。 没错,你没听错,相较于一个湿地公园大小的太守府来说,眼前这个四百多平的院子只能算小院,而这个小院,就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曾继的家了。 八间正房,十余间厢房,宽敞的院子,甚至院子中间还长着一棵柳树。 前世拼命996也完不成的住房梦,到了这里,一瞬间就解决了,顿时就让曾继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 “曾总管,今后这个院子就是您的了,同时还配有两个仆人,您可以直接从府上找,也可以自行到外面招,工钱都走府上的总账。另外您的月钱按照咱们府上的规矩是五贯,同时平时吃饭穿衣的费用,在一定额度内也都是记在总账上的。” 简单来说就是包吃包住还包穿,按照脑子里曾季的记忆,现阶段大隋朝的平均月收入差不多是500个铜板儿,也就是说,曾继现在的收入是平均工资的十倍,这怎么看都是高级白领级别了。 “待遇真不错呀,不愧是太守府,就差发老婆了。” 周二一听笑了笑,打趣道:“总管你要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咱们府上也有媒婆帮您去说媒,只要身份地位相差不大,十有八九都是没问题的。您一旦成亲,府上也是会帮您准备彩礼的。” “嚯~~~~这么说咱们府上连娶老婆的事都管,待遇太高了!” 周二礼貌的没有评价,但眼中却露出一丝看到土鳖的神色。 可他哪里知道找老婆这种事情,对于曾继这个现代人的杀伤力有多大!特别是连彩礼都帮着准备,现代社会要是有这样的公司,别说是996了,就是007恐怕都有人要抢着干! 虽然知道古代社会讨老婆没有现代那么困难,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女多男少,只要你家里有粮,就不愁找不着老婆。 但李府这么高的待遇,还是让曾继心动不已,以至于激动了好几分钟,他才跟着周二去李府的各个工匠房去转了转。 这一番转悠之后,曾继冷静了,打发走周二后,曾继一个人坐在院子中的柳树下发呆。 “果然~~我就说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么好的待遇,相对应的就要处理困难度极高的问题,一旦两个月后完成不了500架连弩的任务,恐怕眼前的一切都会被收走,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小婵姐!” 就在曾继联想到小婵的同时,周二正在向长孙顺德汇报情况。 “曾继那小子看完各工匠房的情况后脸色如何?有说什么吗?” 周二一脸奸诈的笑了笑。 “大人,曾继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下等人,突然得到二公子的重视,享受从没有过的待遇,差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但在看到各工匠房的情况后直接就傻了眼,特别是从铁匠房出来后,脸色白得就跟纸一样,小的差点没忍住当场笑出声。” “哈哈哈哈,一个靠着女人上位的无能之辈,真以为靠着一个小发明就能飞上枝头?无知的东西。” 长孙顺德一脸不屑,周二见状赶紧加火。 “大人,接下来要不要我去向各工匠房的工头儿打声招呼,让他们在这两个月内消极怠工,彻底整垮曾继。” 长孙顺德一摆手。 “周二呀,你如果真那样做的话,不仅害不了曾继,相反,还会帮他一把。” “啊?怎么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五章 迷雾重重 “你要明白一件事,我之所以看不上曾继,并不是针对他这个人,而是看不上他靠裙带关系上位这件事。” “世民是要做大事的人,因此手下不能有这种没能力,只有关系的人存在。但曾继这小子的确是发明了连弩,还救了李盛,所以我就给他一个机会。” 长孙顺德这番话说得铿锵有力,周二听得似懂非懂。 “大人,您的意思是说,这两个月我们全力配合他,不给他找麻烦,让他自己暴露无能的本质?可那如果他做到了呢?” 长孙顺德嘿嘿一笑。 “如果他真能在两个月内造出破甲连弩,那就给他个身份,但也仅此而已了。” “属下明白了。” 长孙顺德与周二的这番对话,如果曾继听到的话,一定会感叹能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人,到底还是有些本事的。 但也仅仅如此而已了,长孙顺德话里话外的敌意,真的已经快要明说出来了。 当天中午,小婵让人来找曾继,随后曾继前往小婵的院子,与小婵一共吃了顿饭。 相较于曾继那个四百平的小院,小婵住的地方,相当于一个小型的公园。 有山有河有阁楼,正所谓母以子贵,这句话在现代社会也许不实用了,但在古代封建制度下,特别是在大官宦家族内部,绝对是一件不破的真理。 正是靠着给李世民生下了长子,现在的小婵论地位,仅次于长孙无垢,是毫无疑问的二夫人。 如果现在李世民就当皇帝的话,那么小婵就算当不了贵妃,当个妃子也绝对没有问题,地位远比后来武媚娘的才人身份要高贵。 简单吃过中午饭之后,曾继问起了焦县遇袭的后续发展。 “这么说,那封家信果然是假的?” 小婵微微点头,随后叹了口气。 “二郎说自己从没写过那封信,现在已经让武大人去查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元凶!” 小婵一脸的愁容,因为那伙贼兵的目标明显是她们母子两人,元凶一日不找到,她就一日不能心安。 曾继也皱起了眉头,本能的他就感觉焦县遇袭的事情不简单,对方能将假的家信传进李府,还瞒过了所有人,光是这一点,就不是一般的宵小能做到的,再加上后面出现的那些假贼兵,更是实锤了对方是大势力的事实。 “小季,你说会不会是长孙家的人做的?” 一听这话,曾继就明白自己的这位便宜姐姐很精明,远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妇人 “长孙家有动机……也就是做这件事的理由,但在我看来他们应该不至于,毕竟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 小婵疑惑的看过来,曾继给她进一步解释了一番。 “小婵姐,我们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 “何为换位思考?” “就是将你带入长孙家中人,或者直白点说,小婵姐假如你现在就是长孙夫人,你会让自己的族人假扮山贼,公然在半路上劫杀自己吗?” 小婵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 “如果我是长孙姐姐的话,想要弄死我们母子两人,完全可以用下毒,暗杀等手段。” “哈哈,对呀,特别是暗杀之后弄成意外,到时不仅人除掉了,还不会留下把柄,事后也不会被二公子发现。但现在这种半路劫杀的方法,不仅动静巨大,最关键的是完全没办法掩盖,而且假如这一次小婵姐你们真的被杀了,你猜猜二公子会最先怀疑谁?” 小婵明白了。 “我懂了,正因为长孙家的那个动机最大,所以他们才最不可能是凶手,那到底会是谁呢?我跟盛儿也没有仇人了呀?” “也许……对方的目标并不是你们,而是二公子。” 小婵脸色微变。 “你是说,对方并不是想杀我们,而是想抓住我们然后威胁二郎?” 曾继想了想,在线索全无的情况下,这个结论是最有可能的。 毕竟晋阳李渊这一支在大隋朝的名望可是极高的,现如今又手握晋阳的兵权,就连杨广都有所忌惮,更别说其他势力了 “小婵姐,李家的政敌可是很多的,再加上晋阳又是防守突厥的要塞,就连突厥人都视李家为眼中钉,所以说,能当焦县袭击幕后元凶的人太多了。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现如今你已经到了晋阳,对方再想下手已经不可能了。” 安慰了小婵一番后,后者又问起了工匠房的事情,当得知曾继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连弩的改良与制造后,又有些担心。 “小季,这是二郎对你的考验,如果你想赢得他的信任,就一定要完成。所以,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你一定要开口。” “放心吧小婵姐,我心里有数。” 曾继并没有将工匠房的各种问题向小婵说,他很清楚,如果小婵过问的话,就会被牵连其中。 任何男人都不喜欢自己老婆帮着外人赚自己的钱,哪怕这个任务是自己下的也不行。 更何况,这是李世民的考验,曾继想要刷好感度,就必须自己独立完成才行。 吃完饭后告辞离开,曾继来到了工匠们居住的院落内。 这里居住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焦县的,也就是长孙顺德从焦县拐来的那一批工匠。 这批工匠中,技术最好,同时也是威望最高的人,是一位名叫吴四九的老者。 说是老者,其实只有五十岁上下,但在隋唐时期,五十岁绝对算是老者了。 在焦县时,这位吴四九负责的就是连弩中最重要的零件制造,对于他的手艺,曾继这个手工达人是认可的。 “吴老,实在是对不住,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曾大人,唉……” 背井离乡,还是强制性的背井离乡,要说这伙工匠心里没有怨气那是不可能的。 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正所谓民不与官斗,更何况还是在隋末这样的战乱年代,反抗的结果就是死,对方杀人甚至一点代价都不用付,既然无力反抗,也就只能低头承受了。 “吴老,事已至此,你们也就只能往好的方向看了。这里是晋阳,远比焦县繁华,同时这里又是太守府,你们进入这里,也算是找到了靠山,最少以后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好了曾大人,你有什么事情就明说吧。” 曾继也没再废话,毕竟说再多也没用,他现阶段也只是个打工人而已,根本没有决定命运的能力。 将两个月内制作500架连弩的事情说了出来,随后曾继还拿出了自己新画的连弩设计图。 吴老看了看,感叹图纸精良的同时,又叹了口气。 “曾大人,其他零件到是问题不大,关键是这些金属杆,那恐怕需要用到精铁才行的,一般的铁恐怕达不到你的要求,你能找得到吗?” “精铁的确是个大问题,不过我已经有解决的办法了,我这次来是有另一件事想要拜托吴老。” “曾大人请说。” “我想让您担任工匠房的质检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六章 现代工业体系 “何为质检员?” 吴四九一脸懵,曾继则将工业社会中,关于质量检测的制度向他普及了一下,吴四九听得连连惊叹,身为资深工匠的他,很快就领悟了质量检测的意义所在,甚至他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毕竟以他的年纪,早就开始带徒弟了。 这个年代的师父在教徒弟时,虽然都讲究留一手,但基础的东西还是要教的,毕竟人家花钱拜师,又免费帮你干活,你要是连基础的手艺都不教,是会被人打闷棍的。 徒弟在学会基础手艺之后,就会尝试着上工,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质量参差不齐,这时当师父的就要负责检测质量,也就是充当一员质检员。 然而曾继所说的是一整套的质检制度,这可远比吴四九的那点经验要规范系统得多了。 “连弩是武器,未来是要在战场上使用的,一把质量优秀的弩,是弓弩手建功立业的根本,而数百架,上千架这样的连弩,甚至可以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如此重要的兵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后果绝对是血淋淋的,因此每一架连弩都要质量达标,最关键的是零件的配套性!” 说到这里,曾继顿了顿,拿出一架在焦县时制作的连弩。 “当时在焦县,我让你们分工合作,当时你们就已经体会到了这种方法带来的好处。” “是的曾大人,你所提倡的流水线作业法,虽然不能培养出优秀的手工匠人,但却能大大提高制造速度,非常适合工期很短,任务又重的工作。” 吴四九跟曾继接触了几次,也学会了几个新颖的名词。 “哈哈,吴老,流水线作业法可不只是提升速度,它还有另一个好处,打个比方,如果这架弩的弩臂坏了,另一架弩的箭匣坏了,请问你要怎么做?” “这个……分别做新的弩臂与箭匣……我明白了,原来如此,如此看来,这流水线作业法实在是……实在是……老夫没读过什么书,根本想不出形容它的词汇。” 曾继想了想。 “没错,流水线作业法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零件的可替换性,同样的零件,可以安装到不同的军械上,由于它们的大小相同,完全不影响军械的使用。特别是用在兵器这方面,破损的兵器完全可以互相拆解零件修复,如此一来,就可以大幅度的缩减修理兵器的时间与成本。” “而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零件的质量与尺寸就一定要分毫不差,而质检员就是负责这项工作的,吴老,你的手艺好,声望高,是质检员的不二人选啊!” 曾继这么一分析,吴四九也感到质检员责任重大,同时也有种舍我其谁的感觉,但他还是有些犹豫。 “吴老,你是担心李府的那些工匠吧?” “是呀,我在焦县那边还算有点声望,但在这里……” “哈哈,这个您不用担心,你是我找来的,自然就是我的人,我现在是李府工匠房的大总管,这里的事情全都是我说了算,谁要是不服管束,我就让他们滚蛋,所以您不要有什么顾虑。”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同时吴四九也明白,他们这伙焦县来的工匠想要在李府立足,唯一的方法就是抱紧曾继的大腿,如今曾继已经伸出了橄榄枝,他如果再不接,就是不识抬举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哈哈,是您在帮衬我才对,这两天您与焦县的各位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安顿好一家老小,三天之后再开工,至于说精铁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曾继这个新进的工匠房总管,也许外人看来,也就是个管家而已,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在李府内部却像个风暴眼一样,不少人都在观望着。 在这其中甚至包括晋阳太守李渊。 历史上的李渊,因为李世民的关系,史书上被写得平庸,胆小,甚至有点无能。 就连著名的太原起兵,都被说成是受李世民鼓动,甚至因为睡了宫女,才不得不起兵的。 要知道隋唐时期所谓的宫女,严格来说就是皇帝的女人,并不仅仅是佣人而已。 一代女皇武媚娘,在唐太守时期的工作就是服侍李世民起居,以及做一些文案方面的工作,用现在的职位称呼的话,相当于李世民的生活助理,贴身秘书。 而李渊由于睡了的宫女,相当于上了杨广的女人,这是死罪,最终才不得不起兵造反。 这一听就是扯谈,堂堂大唐王朝的开国皇帝要是这种货色,又怎么可能拉扯起那么大的一支队伍?真以为别人都是傻的?论出身,宇文化及同样是关陇集团的,同样算是隋末造反天团的一员,可现实是,从他杀杨广造反,到失败被杀,前后也就一年多,可见光有出身没有能力是根本没法在乱世中成功的。 因此李渊绝对不像正史上记载的那么无能,正相反,李渊雄才大略,城府极深,特别是政治头脑,更是傲视隋末群雄,李世民在这个阶级都只能叫爸爸。 除了政治头脑外,李渊的弓射之术同样是独步天下,相传他能娶到一姓三皇后的独孤氏为妻,就是靠着一手百步穿杨的神射之术。 而他的三个儿子,李建成,李世民以及李元吉,都继承了这项技能,特别是李世民的射术,之前曾继已经见识过了。 得益于这项能力,李渊对于曾继研发的连弩也很感兴趣,也因此记住了曾继这个人。 “那个发明出连弩的曾继现在怎么样了?” 管家李忠是李渊的亲信,也是李府的老人,跟李渊同岁,严格来说他才是李府的大总管,只不过因为长孙顺德前来投靠,才将大总管的职位让了出来,可即便如此,李府上上下下发生任何风吹草动,都难逃李忠的眼睛。 “老爷,这个曾继这两天干了不少事情,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哦?说说。” “是……曾继回来的第一天,二公子就将他任命为了工匠房总管,主抓连弩的改良与制造,并命令他两个月内造出500架连弩,而且这些弩还要拥有破甲的功能。” “破甲?!那可不简单,看样子世民很看重这个曾继。” 李忠微微点头。 “为了完成二公子的任务,曾继这两天整顿了工匠房,还开除了几个刺头,手段有些激进。” 李渊摆了摆手。 “工匠房那里有很多以老卖老的家伙,早就应该整顿整顿了,这么看来,世民这算是一箭两雕。” “是……不过曾继接下来做的事情,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 “哦?快说说,他都干了什么?”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七章 李渊的关注 李忠先是在脑子里整理了一下情报,然后才开口。 “他在开除了木匠房的几个刺儿头之后,将木匠房原来的工匠与从焦县带来的工匠混在一起,整编成了几个小组。” 李渊一听就明白了 “这个方法不错,咱们府上的那些工匠彼此熟悉,习惯性的抱团,很不好管理,如今他将焦县那些人混入其中,就打破了这种抱团的趋势。而且焦县的人初来乍到,会本能的站队曾继,这样一来,曾继依靠着这些人,就能暂时整合起整个木匠房了,这小子到是有些头脑。” “老爷说得是,曾继这样做的确很高明。不过随后,他又任命焦县木匠头目吴四九,担起了名为质检员的工作。” “何为质检员?” 李忠将打听来的情报说了出来,居然丝毫不差,实锤了他才是李府的大总管。 “哦?质量检测?标准化作业?可替换零件?大才呀!这个曾继是个大才!!居然能想到这样的一套制度,真是了不起!” 李渊站了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脸上的表情十分的激动。 李忠很及时的充当了捧哏的作用。 “老爷,这套质检制度很了不起吗?” “当然了不起了?你也是进过军营的人,你想想看,平时军中的那些军弩与弓箭坏了,通常都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要看损坏的程度了,小毛病的话修一修勉强还能用,但如果损坏程度过大,就只能扔了。” “不错,这就是军械损坏后传统的处理方法!” 李渊一扬手,打断了李忠的话。 “而且即便是小毛病,也需要大量时间去修,一旦原材不足,或者工匠人手不够,损坏再小的兵器也只能丢弃了。但如果所有军械在制造时,都采用曾继的质量检测制度,所有零件大小分毫不差,并且可以任意替换的话,到时只要兵器不是彻底损坏,完全可以将损坏的零件拿掉,用新的零件替换上。” “如此一来,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修起来也会更快,甚至都不需要工匠来维修,士兵自己都可以做。你要明白,一个士兵的战斗力跟手中的兵器有很大关系,赤手空拳之下,再厉害的兵也会损命战场,所以兵器就是士兵的命,而曾继的这套质检制度,相当于给士兵加了一条命!” 李渊是带兵的人,特别是当上晋阳太守之后,面对的威胁可是这个时代战力最强的东突厥,因此他每天都要到军营里转转,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而对于军队战斗力的维护,除了日常的训练与饮食外,军械的质量与数量就是重中之重了。 毕竟你总不能让士兵拿着烧火棍去硬怼突厥的骑兵与强弓吧,而对付突厥骑兵,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军弩了,射程更远,拥有强大破甲能力的军弩,绝对是突厥骑兵的噩梦。 而偏偏军弩这种东西又很娇气,用不了几次,就会出现一些小毛病,毕竟是用脚上弦嘛,一旦力量用猛了,弓弦与弩臂都有可能损坏,一旦坏了,这把弩十有八九就废了,维修的成本非常高。 可如果采用质检制度,所有军弩的零件都可以替换的话,那么旧的坏了换新的,稍稍调试几下,就又能形成战力,这对于军队战斗力的维持非常重要。 “老爷,听您这么一说,这个质检制度的确很了不起,但真的能做到吗?每一个零件的大小丝毫不差,这是不是不可思议了?” 李忠继续充当捧哏的角色,李渊微微点头。 “这的确很难做到,所以就要看看曾继能不能做到了,如果不行,那只能证明这个人又是一个志大才疏,只会空谈的妄人罢了。对了,除了这些,他还做了什么吗?” “还就是铁匠房那边。” “对对,连弩这种东西我也研究过,里面有几个零件必须是金属的才能长久使用,只用木头制作,用不了几次就坏了。而且还要用好铁,甚至是精铁,咱们府上的铁匠房可没那么多好铁。” 李忠微微低头。 “曾继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现在命令铁匠房全部停工,要改进铸铁炉与风箱,甚至还让所有铁匠将煤全部烧成碳,从今往后不许再用煤来炼铁,全都改用碳!” “啊?改进炉子与风箱这到是可以理解,但将煤换成碳这有什么意义?煤跟碳不是一个东西吗?” 李渊不是那种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自然见过煤与碳,但也清楚,碳就是煤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东西,在他的理解中,碳就是烧到一半的煤而已,根本就是一个东西。 用烧了一半的煤代替还没开始燃烧的煤,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这个,属下也不明白了,但曾继说,用碳来炼铁的话,最少可以提升三倍的出铁量,而且出好铁精铁的可能也会大大提升!” “哦?真有这种事情?” “这个……属下就不知道了,反正曾继就是这样说的,铁匠们都不相信,但他们也没敢反对,毕竟已经杀鸡敬猴了嘛。” 李渊笑了,身为上位者,他自然明白曾继开除了几个刺头就是为了立威,起到一个杀鸡敬猴的作用。 这不,剩下的工匠全都老实了,哪怕曾继所说的办法在他们眼里就是个屁,但也没人反对。 “不管怎么说,先看看,虽然我也不相信用碳就能提高精铁产量,但万一呢。” 李渊端起茶碗,喝了口茶汤,正所谓端茶送客,一般这种时候李忠都会离开的,但他显然还有话没说完。 “老爷,除了这些,曾继还做了另一件事。” “还有?这小子还真不安分呢,他又做了什么事?总不能要扒房拆家吧?” “那到不是,曾继在吩咐完这些之后,突然跑去找了王铁牛王护卫,说是要练习骑马,昨天他已经练了一个下午了。” “骑马?这小子心还真大,这种关键时刻居然还有心情练骑马,看样子是成竹在胸啊,算了,先不去管他,世民不是给了他两个月的时间吗?那就等两个月之后,看他的成果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八章 练习骑马 李府的跑马场内,曾继正吃力的往马背上爬,可惜使了半天劲,最终还是从另一面滑了下来。 旁边的王铁牛与另外两个李府护卫,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笑?你们连马鞍都不给,我怎么上马呀?” “没马鞍就上不了马?你看好了,上马要这样上!” 王铁牛快步走过来,像只猴子一样,一步就蹿上了马背,然后靠双腿稳定平衡,直接坐在光溜溜的马背上,围着马场开始绕圈。 另一个护卫走过来,轻拍曾继的肩膀。 “曾老弟,既然你想练习骑马,还要达到我们的水准,那就不要借助马鞍,要从最难的地方下手才行。” 曾继嘴角抽搐,有点后悔自己的吹牛比了。 在吩咐铁匠房的人改造铸铁炉与风箱之后,他就来到了跑马场这里,找到了相熟的王铁牛,表示要跟他学骑术。 由于曾继已经立志要成为一名武将,还要建功立业,因此就对王铁牛说,自己要学习骑马,而且还要达到他们这些专业骑兵的水平。 王铁牛这几个护卫也不知道是过于耿直,还是单纯的坏,总之直接就接来一匹没配备马鞍的马,然后现场指点了曾继一些骑马的要领,就让他直接上手了。 于是乎就出现了刚刚的一幕,足足一个小时,曾继连上马都没有完成。 不是力量小了,上不去,就是力量大了直接从马的另一边翻了下去。 哪怕力量合适,爬到马背上了,马匹稍稍走动几步,他就掌握不住平衡,径直摔下来。 这一度让曾继回忆起了上小学时,第一次学骑自行车时的痛苦体验。 总之在连摔了几回之后,曾继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自己的小脑好像不怎么发达,平衡感很差。 上一辈子别的小孩一个下午就能学会骑自行车,而他却一周才学会,在这一周的时间内,他摔车的次数达到了三位数。 自行车是死物,马可是活物,学会骑马的难度明显是要高于骑自行车的,再加上没有马鞍,曾继现在非常后悔之前的吹牛比。 此时王铁牛在绕了一圈后,重新驭马来到曾继身前,非常帅气的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 曾继赶紧鼓掌。 “王哥的骑术果然厉害,有朝一日我要是能达到王哥的水平,就心满意足了。” “哈哈,过奖了曾老弟,这马刚刚跑了一圈,已经没那么躁动了,你接着练吧。” “这个……我现在觉得自己的天赋好像很一般,所以咱们还是循序渐进的好,马鞍……” “哈哈……” 几个护卫又是一阵大笑,随后找来了一个马鞍给马套上。 骑马时,有马鞍跟没马鞍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于骑兵的出现,就是因为马鞍的发明。 在马鞍出现之前,战场上的王者是战车,也就是用战马拉着的双轮马车,马车上站着一个驭马的车夫,以及一到两员手持长矛与弓箭的士兵。 既有机动力,又有强大的战斗力。 可随着马鞍的出场,骑兵渐渐取代了相对笨重的战车,特别是当马弓手这个兵种出现之后,战车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的战场上,几乎看不到用马拉着的战车了。 曾继欣慰的看着马背上的马鞍,然后发现了一件事。 “这马蹬怎么只有单边,另一边的丢了?” “啊?马蹬本来就是单边的呀,难道你习惯从外侧上马?” 王铁牛面露疑惑的反问了一句,曾继立刻就发现了问题所在。 “上马?你的意思是说,马蹬只是为了上马所用?” “不然呢?” 曾继仔细看了看眼前的马蹬,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马蹬与马鞍连接的皮带过长了一些,如此一来,当骑上之后,左脚几乎无法借力,腿短的人,甚至只能将脚从马蹬里退出来。 曾继试了试,他的腿虽然较长,不至于将脚退出来,但也很难借力,感觉就是虚蹬着而已。 这样的马蹬,真就像王铁牛所说,只是为了上马之用的。 对于王铁牛这样的优秀骑兵来说,完全就是可有可无,这只马鞍之所以还有马蹬,可能就是为了给新手上马用的。 曾继扭头看向马场四周,这里除了他们外,还有几个护卫在练习骑射,而他们的马鞍上真的没有马蹬。 “我说王哥,你不觉得弄成双边马蹬,然后马蹬稍稍往上提一提,让双脚可以借力,如此一来骑士的战斗力就能更强吗?” 历史上马蹬在汉朝就出现了,甚至更早的秦朝好像也有,总之在隋唐时代,马蹬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 可是全都是单边马蹬,没有双边的,也就是说,马蹬的作用只是上马,并没有用于战斗。 正当曾继以为,自己又能凭借领先于这个时代的知识,让王铁牛等人震撼一番时,王铁牛他们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双边马蹬当然可以提升战斗力,这谁都知道呀!” “啊?你们都知道?那……” “你想说,为什么不弄对不对?” 这回轮到曾继懵了,在这一刻,他感觉立场都颠倒了,好像自己才是古代土著。 “曾老弟,你觉得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当然冲阵,打击敌人的士气,关键时刻一锤定音了!” “哈哈哈哈……” 王铁牛等人再一次的大笑,就差说曾继是个二b了。 看着这几个货,曾继发誓,要不是打不过他们,他早就撸起袖子赏他们几个大耳刮子了。 “曾老弟呀,骑兵要是真像你说的那样用,恐怕我们几个早就死在战场上了。听好了,骑兵在战场上最主要的作用不是杀敌,更加不可能去冲阵,而是侦探与骚扰,只有在敌人溃败时,才会主动追击,也就是说,在双方势均力敌之时,骑兵是不会与对面硬拼的。” “啊?是这样的吗?” 王铁牛的话刷新了曾继对古代骑兵的认知,同时也让他惊醒,自己虽然拥有现代人的知识,但在某些领域就是个小白,如果一味的以为,靠着现代人的知识就能全方位碾压古代人的话,那他恐怕会吃大亏,甚至死得很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十九章 古代骑兵 在王铁牛的一番科普中,曾继总算是对古代骑兵作战有了一定的了解。 简单来说,古代骑兵,或者更准确点说是轻骑兵,他们的作用真的只是侦查与骚扰,决定一场胜负的关键不是骑兵,而是各种步兵。 骑兵面对步兵时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极看重兵种的克制。 简单来说,骑兵面对长枪兵,弓箭手时不仅完全没有优势,一味莽过去的话,绝对会死得很难看。 “射人先射马”这个成语,就已经告诉了世人,对付骑兵的最好方法了。 当然了,骑兵身为古代战场上的王者,也并没有那么弱。 相对强大的机动性,可以让骑兵将战场的主动性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特别是马弓手这个兵种的出现,就更是能将步兵玩死。 打个比方,两军对峙,一方是步兵,一方是骑兵。 那么骑兵的一方,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高机动性,围着步兵的战阵骚扰射击,寻找战阵的破绽。 步兵一方只能被动的射箭反击,但由于骑兵的高机动性,命中率会很低。 一旦步兵战阵被射得死伤过大,士气下落,出现破绽之时,骑兵就会像一把利剑一样,径直插入敌阵,接下来就是血淋淋的屠杀了。 隋末唐初之所以东突厥才是军事第一强国,就是靠着数十万的马弓手,他们在战场上可进可退,只要指挥官不犯傻,一股脑莽过来的话,那么以步兵为主的隋唐军队,只能被动防御,完全无法掌握战场的主动。 当然了,万事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唐朝到了贞观中期,军事力量就已经超过东突厥了。 这里面除了东突厥自己内耗,以及天灾等因素影响外,大唐军队装备的提升,也是重中之中。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玄甲军,也就是所谓的重装骑兵的出现,彻底打破了马弓手至霸战场的局面! 总而言之,在玄甲军出场之前,轻骑兵的作用只是侦查与骚扰,而这两项任务通常来说不需要骑兵去攻坚,自然对于马蹬的需求也就没那么大了。 当然了,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铁太少了。 马蹬这种东西可是需要承载骑士体重的,因此必须要用好铁打造才行。 而隋唐时代的冶金水平很一般,好不容易炼出来的好铁还要打造兵器与铠甲呢,哪还剩余去打造马蹬呀,所以双边马蹬才没有出现。 当然了,这也只是唐初,随着玄甲军在战场上杨威,他们大多承担的任务都是正面冲击敌人的军阵,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装备双边马蹬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曾继明白,王铁牛找来的这个有单边马蹬的马鞍,完全是看在焦县一起同生共死的情份上才找来的,不然的话,大部分的马鞍连单边马蹬都没有,等于说,这个时代的马蹬本身就是奢侈品。 不管怎么说,有了马鞍与马蹬之后,曾继上马的问题算是解决了,而在王铁牛等人的指点下,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曾继勉强能在马背上掌握平衡了,当然前题是马不走动的情况下。 一旦马开始慢步走,他就会像喝多了的醉鬼一样,开始在马鞍上左摇右晃,一旦跑起来,那就会直接从马背上滚下来,与马场的土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在天色将黑之时,王铁牛一脸沉重的拍了拍曾继的肩膀。 “曾兄弟,你这个天赋实在是……总之你明天接着来吧,我有空一定会过来指点你,如果没空我也会指派别的兄弟过来,总之你多备点金创药好了。” 曾继早就知道自己天赋一般,所以并没有气馁,反正在他看来,所谓的骑马就跟开车一样,天赋好的,一天就能学会,天赋不好的多练练也能学会,熟练工种而已,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曾继回去后,他这大半天的骑术训练过程,也传到了长孙顺德,李世民,甚至是李渊那边。 长孙顺德听了后,一脸不屑。 李世民那边到是没什么表示,只是让人送来了两包金创药,而李渊则想得有点多。 “这么说,曾继一个下午少说从马上摔下来几十次?” 李忠点了点头,李渊哈哈笑了两声,随后撸了撸胡子。 “这小子有点意思,看样子他并不甘心当个总管呢。” “老爷的意思是……曾继有别的想法?” “不错,以他在格物以及管理上的才能,会不会骑马根本无所谓,如果他天赋好也就罢了,练了也就练了,但很明显他没啥天赋,换成别人早就放弃,以后安心坐骄子或马车就好了,可他却一再坚持,这可就不是光学个本事那么简单了。” 李渊扭头看向李忠。 “继续盯着他,一旦他有别的特殊举动,立刻向我汇报。” 李忠先是应了下来,但随后脸上露出了纠结之色,李渊看了看他。 “怎么?是不是觉得我有点小题大作?” “老爷,曾继虽然在格物与管理方面有些才能,但也不过是个人才罢了,您用不着这么上心吧?” “哈哈,你难道就不好奇,他小小年纪为什么会懂这么多?而且他有这样的才能,为什么当初还会卖身到咱们李府?” 李忠表情微变,眼中闪过一丝狠厉的神色。 “老爷,您的意思是,他是有目的地混入咱们府中?” 李渊先是摆手,然后点头。 “他应该不是细作,没有细作会表现得如此扎眼,但他一定是怀有什么目的的,不然他的才能就无法解释了,总之你留心一点就是了。” “属下明白。” 曾继这边,在李府的大食堂吃过晚饭后,回到了自己那四百平的小院内。 亲自打水,洗了个澡,然后就发现无事可做了。 “难怪古代总出一些思想家,哲学家,在这个没电脑没网络没手机的时代,天一黑除了找老婆做运动外,就剩下思考人生思考宇宙了,总不能直接睡觉吧?这才八点钟啊!” 习惯性的想用手撸头发,可一想到刚刚上过大号,在这个没卫生纸擦屁屁的时代,能用什么可想而知了,虽然事后曾继已经洗手了,但隐约间好像还有点气味的残留! “不行,必须得做点什么,我又不是老八,天天用手这太影响食欲。” 一脸嫌弃的甩了甩手,曾继摸黑朝木匠房走去,不一会儿就用小推车,推出了一堆碎木花,然后找到了李府内一个废弃的池子,将整车的碎木花倒了进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章 杀气杀意 “差不多得一周吧,还要再找点天然的胶水,还要做几个细一点的纱网,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只是擦屁股用的草纸,又不是高档宣纸,擦着不破就行了,没必要弄得很精细。” 曾继准备用古法造纸,原理就是用植物纤维,混合胶水制作纸浆,再使用宽大的纱网,将植物纤维制成的纸浆均匀的摊在纱网上,当它们干燥之后,就会变成纸了,这就是最原始的造纸法。 当然了,现代的造纸术自然没那么简单,特别是想生产出高等的办公用纸,是需要添加很多化学原料的。 但就像曾继所说,他只不过是想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自然是尽可能做到精简了。 可是曾继并不知道,在他眼中已经精简到家的造纸之术,其实在隋唐时代,绝对算是造纸世家的不传之秘。 这个时代虽然已经有纸了,但并不是书写的主流,这个时代书写的主要载体是帛,一种吸墨效果很好的布。 而纸,特别是宣纸,跟马蹬一样,都是奢侈品,哪怕是大户人家,也只敢偶尔用纸作画或写字,一般的读书人,根本就买不起。 连推了两车碎木花之后,曾继就回去睡觉了,而他的这番举动,很快就传到了李忠的耳朵里。 李忠甚至亲自走到那个废弃的池子边,朝里面看了看。 “这小子还真是能折腾,这又是想干什么?” 虽然感觉曾继太不省心,但李忠并没有轻举妄动,也没有立刻向李渊汇报,他想弄清曾继的真正目的后再汇报。 转眼就是一周时间,这一周内曾继的生活很有规律,上午去各个工匠房转一圈,指点一下质检制度的落实情况。 中午去大食堂吃饭,而且每次吃饭都将报销额度拉满,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每顿饭都比别人的丰盛,不仅有菜有饭,甚至还有肉,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营养十足。 其实不只是中午饭,就连早饭曾继也没省掉,还是坚持上一世一天三顿饭的传统,而不是像隋唐时代的人们那样,一天只吃两顿。 吃过午饭后,曾继就会去找王铁牛练骑马,经过一周的训练,曾继总算是能平稳的坐在马上,不至于动不动就摔下来了。 当然了,他这样的水平,也就是拿马当交通工具而已,至于说上战场,在马上弯弓射箭,甚至是冲入敌阵大杀四方,那还差得远呢。 练一下午马术,然后就是回来吃晚饭,晚饭过后曾继又会去那个泡有碎木花的池子边看看。 这就是曾继一周的情况,李忠一直派人盯着,知道曾继这小子在等结果,因此只是继续让人盯着,并没有去干预。 终于,一周之后,铁匠房那边出结果了。 曾继刚刚吃完晚饭,准备去造纸池子那边看看,这时一个姓李的铁匠跑了过来,告诉他新的铸铁炉已经弄好了。 曾继跟着他来到铁匠房,发现全李府的铁匠都在,当曾继分开人群后,看到了按照他的设计,改造的新铸铁炉已经安置好了。 曾继围着炉子转了转,这时李铁匠还在旁边充当解说员。 “总管,这个炉子我们已经试过了,配合新的风箱,出铁量比以前提高了三成!” “三成?你们是用煤还是用焦炭?” “煤,关于焦炭……” 曾继一摆手,打断了对方,他很清楚这些铁匠不相信焦炭练铁会比煤强,因此一点也不意外。 “焦炭准备得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好了两万斤。” “带我去看看。” 曾继迈步走到存放煤炭的仓库,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经过加工处理过的焦炭。 他拿着一根木棍捅了捅,发现有一些焦炭燃烧得并不完全,也就是说,还处在半煤半焦的程度。 “将这些半生的焦炭都捡出来,再次加工,炼铁必须用完成的焦炭,不能掺杂别的。” 一众铁匠们感到曾继过于较真了,刚要报怨几句,曾继又说话了。 “明天正式开炉,你们去通知长孙总管一下,让他明天来主持新炉的开炉活动,哦对了,二公子有空吗?你们以往开炉炼铁时,二公子会过来看吗?” “总管,二公子一般是不来的,不过这一次他特别交待过,等咱们新炉子建好后,要来看看的。” “哦?那好,我亲自去请,你们按照我的指示,将焦炭都挑出来,明天开炉时,我不想看到一块煤。” 眼看着曾继连李世民都要去请了,众铁匠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很快,长孙顺德那边就得到了通知,本来他的亲信周二每天都在盯着,如今自然是第一时间将情报汇总,提交给了长孙顺德。 “呵呵,这小子弄出来的动静不小呀,这么说世民明天也会去?” “是的大人,二公子对这件事很重视,所以早就留话说会来的。” “那就好,吩咐下去,明天将新进的那批木料送过去。” 周二脸上露出了然的表情。 “大人,那批木料如果都用来制造连弩的话,少说能造两千架!” “那不是更好?世民这么重视新连弩,我当然要全力以赴,不能在原材料上拖后腿,对了,这批木料花了多少钱?” “差不多三千贯。” “呵呵,够买好几匹马了,这么大的投入要是做不出成绩,世民就算再惜才,也会翻脸的。” 长孙顺德这边已经张开了口袋,等着曾继往里面钻了。 李世民那边有曾继亲自去请,也答应明天去观礼,至于说李渊这边,由于身份太高,到是没人去请。 李忠自然是第一时间将铸铁炉完工的消息告诉了李渊,李渊想了想,只是吩咐李忠明天也跟着去看看,他本人是不可能去的。 就在李府上下,都为了炼铁这件事聚集起来之时,一个穿着黑衣,脸上还罩着黑纱,看不出年纪的女子,赶在城门关闭的最后一刻进了晋阳城。 当她路过一个小巷子时,几条饿疯了的野狗突然冲了出来,要往她身上扑。 眼看一场狗食人的悲剧就要发生之时,黑衣女人突然扭过头,轻轻掀开黑纱的一角,露出了双眼,看向那三条野狗。 此时三条狗距离女人不到三米,纵身一扑就能扑到,然而就在它们发力的瞬间,四肢突然像抽筋了一样不听使唤,跑在最前面的狗更是失去平衡,翻倒在地上。 剩下的两只全身炸毛,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似的,嘴里发出“呜呜”害怕的叫声。 女人放下黑纱,迈步离开,直到她的身影消失,三条野狗才恢复正常,夹着尾巴跑开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一章 开炉炼铁 虽然用万众瞩目来形容有点夸张,但是在铁匠房新铸铁炉开炉的这一天,李府上上下下来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李府的二号人物,李世民,以及他的正妻长孙无垢。 “曾继,准备得如何了?” 李世民在一众下人的簇拥下,带着长孙无垢走了过来,曾继先是过来见礼,刚要说话,长孙顺德也到了。 “世民,还有无垢你们都来了,正好,我新进的一批木料也到了,先来看看。” 长孙顺德一摆手,他的亲信周二指挥着一众手下,拉进来数辆牛车,在这些牛车的后面,是上百根工整的木材,全都是经过处理的,表面很光滑,连根毛刺都没有。 李世民走了过来,看了看这些圆木,虽然不是专业的木匠,但身为神射手的话,对于弓是非常了然的,因此只是上手一摸,就知道这些木料都是制作弓的上等材料。 “伯父这批木料不错呀,而且数量这么多,少说也能制作数千只弓了!” “哈哈,伯父知道你的心意,自然是全力帮你了。这批木料是我跟武士彟一起想办法搞到的,质量好,数量大,还满意吗?” 李世民笑着点头,随后长孙顺德叹了口气。 “虽然我跟武士彟已经尽可能的压价了,但还是花了近三千贯才将这批木料拿下,曾继,我可是将这些木料都交给你了,你该不会让我跟世民失望吧?” 长孙顺德一脸器重曾继的表情,但在场大部分人都听明白了,这分明就是将一座山,压到了曾继的肩膀上。 一旦扛不住,那当场就会被压死。 李世民当然也听出来了,微微诧异的同时,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他也想看看,曾继到底有没有真才实学,或者说,他的才能到底有多大。 如果仅仅是搞发明的话,那最多就能成一员优秀的工匠而已,难堪大用。 毕竟在这个时代,工匠虽然不愁吃穿,但想要获得多么高的地位与身份,那还是别想了,更加不可能进入李世民的核心圈子,因此李世民不仅没有制止长孙顺德,还默许了对方的行为。 “长孙大人如此相助,曾继感谢不尽,等到工匠房开始全面生产,相信您找来的这批上等木料,一定能物尽其用。” “好,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曾继先是向李世民请示了一下,在得到许可后,立刻转头吩咐李铁匠开炉。 随着大量焦炭的倒入,风箱架设完毕,一把火之后,铸铁炉内的温度开始升高,很快铁匠房内就变得高温难耐,长孙无垢已经受不了了,不得不退了出来。 不仅是他,很快李世民与长孙顺德也不得不退出来。 毕竟他们两人虽然是武将,但这种高温的环境可不是光身体好就能承受的,继续留在房内,他们十有八九会中暑。 又过了一会儿,曾继也满头是汗的走了出来,端起一碗水淋在脸上,物理降温。 “不好意思二公子,这次的炉子虽然改良了一些,但受限于原材料,还是有不少问题存在,没热着几位吧?” 李世民摆摆手,随后问道:“曾继,我也到过铁匠房几次,看过他们炼铁,但以往的温度好像没这么高吧?” “二公子,其实温度虽然有所差距,但并没有那么明显,之所以一般人受不了,是因为温度提升的速度远超以往,人体一时间才无法承受的。” “这就是你用焦炭的用意?因为焦炭是已经燃烧过的,所以升温速度更快?” 李世民这话一出,曾继就知道这位贵族子弟,并不是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他是贵族子弟中,少有的那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人。 在这种人手下工作,只要你有能力,就不会被埋没,但相对来说,如果你本身没什么大能耐,那也很难在他手下混日子。 “二公子说得也对,只不过焦炭可不仅仅有这一个好处,它还能大大提升出铁量,以及提升铁的质量,当然了,现在说这些还过早,还是等出铁之后,我再进一步解释好了。” 曾继说罢,还故意朝长孙顺德那边看了一眼,长孙顺德嘿嘿一笑,只不过表情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从容了。 李世民则装着没看到,安静的在外面等着,反倒是长孙无垢,此时正仔细的打量曾继,曾继朝她看了一眼,立刻低下了头。 虽然隋唐时代,是中国古代对于女性约束最少的年代,街上甚至能看到穿露胸装的女人。 但当着人家老公的面,与人家老婆久久对视,这已经不是失礼,而是找抽了。更何况这还是李世民的老婆,未来的文德皇后,曾继还没心大的认为,李世民会重用一个对自己老婆不敬的人。 看着曾继在李世民面前侃侃而谈,长孙顺德非常不爽。 “曾继呀,看你的样子,连弩的改良应该已经完成了吧?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等这批木料用完之后,我们晋阳的5000骑兵,就能变成5000马弓手了?” 这下连李世民都有点看不过去了。 “伯父,这恐怕过于苛求了吧?” “世民,如果用弓箭的话,那的确是苛求,但如果用连弩的话,那难度就会大大降低,以晋阳骑兵的素质,想要变成合格的马弓手,应该问题不大才对。更何况,我这几天让人算了算,发现一架连弩的成本最少是长弓的三到五倍,投资这么大,如果最终还不能让骑兵的战力提升,那不是太亏了吗?” 李世民沉吟了一下。 “你这个说法到也合理,曾继,你觉得呢?” “二公子,长孙大人说得很有道理,我虽然不懂领兵打仗,但却明白军事力量的强弱,与武器装备有直接关系,资金投入得越多,就应该拥有更强的战斗力,这才是升级武器装备的初衷,不然的话,还不如继续用长弓,老老实实练习骑射呢。” “你到是对军队战力有着不错的见解,看样子你对于连弩很有信心嘛,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眼看曾继还是那幅成竹在胸的样子,长孙顺德也有点慌了。 “这小子这么隐的吗?难道说用焦炭代替煤来炼铁,真的能大幅提升出铁量?不可能的,如果真这么简单的话,那铁匠们应该早就发现了才对,他们又不是白痴?这小子一定是在虚张声势,!” 长孙顺德不相信焦炭有那么大的作用,因此继续针对曾继,曾继则是稳如老狗,一点也不害怕翻车的样子。 就在两人在李世民面前说得吐沫星子乱飞之时,第一炉铁终于出炉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二章 你们至于吗 “出铁了,出铁了,好铁还有精铁!都出了!都出了呀!” 铁匠房内传出工匠们的惊呼声,随后就是一阵忙活的声音。 李世民听到后,刚要往里走,却被曾继伸手拦了下来。 不等李世民发问,一股热浪就从房内涌出,根本不需要正面承受,仅仅是从身体旁边擦过,也让李世民等人感到酷热难耐,露出来的手与脸,感到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铁水刚刚从炉内流出,这会儿是最热的时候,二公子还是再等等吧。” “铁水?!”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他了解过炼铁,每一次开炉,都是一块块形状不规律的红泥,虽然听资深的老师父说过,再加热是可以将铁烧成水的,但他却从没见过,没想到…… “新造的这个炉子虽然我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但炼化铁水的温度还是可以达到的,再加上使用了焦炭,做到这种程度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即便曾继现在的话刚刚就已经说了,但配合如今不断从门内涌出来的高温,却显得格外装逼。 长孙顺德脸色难看,他发现自己这回好像输了。 “就算温度更高,也不意味着就能出好铁精铁吧?” “长孙大人说得是,炼铁可是一门技术活儿,高温只是炼铁的一环,还有不少门道的,总之一会儿就能见分晓了,再等等。” 又过了十几分钟,门内的温度没那么高了,李世民再也忍不住,迈步走了进去,长孙顺德紧随其后,曾继走在第三位。 此时铁匠房内,许多铁匠正在用铁钳,将一块块的铁锭从模具中夹出,然后用肉眼观察铁锭的品质,见李世民等人进来了,李铁匠赶紧走了过来。 “怎么样?这一炉的收获如何?” “二公子大喜呀!这一炉的出铁量比以往多了三倍,最重要的是,炼出来的铁全都达到了好铁的水平,甚至还有三块铁锭达到了精铁的水平,可以用来制作马槊!” “好呀,太好了,让我看看!” 李世民心喜的走过去看,长孙顺德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输了,但他到底是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深知现在不是拆台的时候,也就跟着过去看。 曾继对此并不意外,对于这个炉子的出铁量,他早有预估,可以说,在这个领域,放眼整个大隋朝,也找不出第二个能跟他比肩的人,长孙顺德想在这方面压他,完全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自取其辱。 就在曾继盘算,今日之后,李世民会如何调节他与长孙顺德的关系之时,一个铁匠学徒有些胆怯的声音传了过来。 “师……师父,我这块好像是……钢!” “什么?滚开!让我来!!” 李铁匠两步就窜了过去,一把推开自己的徒弟,然后也不顾铁锭上散发的高温,低下头,瞪大了眼睛看着,随后还用锤子小心的敲了敲。 “是钢!真的是钢!出钢了!” 这一声吼,现场所有铁匠都像发情的猩猩一样,激动的吼叫起来,连李世民在一旁都顾不上了。 甚至就连李世民,在再三确认之后,也跟着吼了两声。 曾继一脸无语的看着他们,眼神就像在看一群智障! 长孙顺德此时也很激动,在看到曾继的样子后,迈步走过来,伸手捶了他一拳。 “好小子,老夫这回真是输给你了,不过输得心服口服!” “啊?长孙大人,您这是……” 长孙顺德的变化,让曾继很诧异。 心中感叹:你丫是个反派,别做这种洗白的行为好不好,一会儿我就要装逼打脸了,你这样让我接下来怎么下得去手? 此时李世民也走了过来,甚至也抬手捶了曾继一拳,劲挺大,捶得曾继肩膀直发麻,还不敢躲。 “二公子,你们这么大反应干嘛?不就是出了一块钢吗?不至于吧?” “不至于?你小子该不会不懂钢的重要性吧?” 虽然刚刚长孙顺德有洗白的举动,但曾继还是准备开启装逼打脸模式,不然他念头不够通达。 “长孙大人小看我了,钢的重要性我当然知道,打个比方,同样形状,重量相当的一把刀,钢刀可以轻易在铁刀上砍出缺口,如果力量再大点,用刀的手法再好点的话,一刀砍断铁刀都是有可能的。” 长孙顺德哼了一声。 “要是老夫来用的话,别说是铁刀,就算是穿着明光铠的武将,我也能一刀将他分尸!” “对对对,就是这幅反派嘴脸,继续保持下去呀。”曾继心里大叫着。 “曾继,这块钢锭可以用来制作陌刀。” 李世民发话了,曾继先是一愣,随即就理解刚刚众人的反应了。 所谓陌刀,算是隋唐时期,特别是唐朝兵器制造的巅峰了,甚至还被后世称之为传说中的利器,制作方法已经失传了。 考古学家们还原出来的陌刀,是一种全长达到三米,光刀刃就能达到一米五的巨型兵器,重量达到二十到三十斤,传说可以一刀斩断马匹! 长柄陌刀用于马战,短柄的则装备给力气大,战斗力强的悍卒,但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陌刀的主要对手都是突厥骑兵,也就是说,陌刀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一种斩马大刀! 由于陌刀的刀刃过长,因此制作时不仅要兼顾硬度,还要有一定的柔韧性,不然的话,刀是很容易断裂的。 相传在战场上,陌刀的主人在战死后,其他士兵可以不顾战友的尸体,但一定要将陌刀捡回来,由此可见陌刀的重要性,以及制作的不易。 想到了关于陌刀的种种传闻,曾继算是明白这些人刚刚为什么那么失态了。 此时李世民激动的抓着曾继的肩膀,边摇边问。 “曾继,你快跟我说说,以后这个炉子是不是每次都能炼出钢来?快说!” “二……二公子您先别激动,不就是钢吗?现在铁匠们对炉子的温度掌控还不熟练,等过段时间,出钢率还会提升,没什么大不了的!” “真的?真的还能再出钢?而且还能炼出更多的钢?”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随后看向长孙顺德。 “伯父,你安排一下这边的事情,所有参与炉子改良的工匠,都重重有赏。曾继,你跟我走,去见我父亲!” 不等曾继回应,李世民拉着他就往外走,曾继嘴角抽搐,扭头看了一眼长孙顺德,心里暗骂。 “我擦,这就走了?我还没开始打脸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三章 土法炼钢 没来得及打长孙顺德的脸,曾继内心非常得遗憾,但也没办法,只能跟着李世民去见李渊。 这边长孙顺德留下来打赏一众铁匠,而长孙无垢也留了下来,在长孙顺德忙完之后,拉着对方走到一边。 “伯父,您与这个曾继之间有过节?” “观音婢呀,曾继是小婵的弟弟,这件事你不会不知道吧?” “原来如此,伯父,我希望您以后不要再找曾继的麻烦了,他是个人才,而且还是能力非常大的人才,这样的人对于二郎来说极为重要,我不希望因为我,而耽误二郎的大事!” 长孙顺德深吸一口气,在内心感叹自己侄女识大体的同时,也有点怒其不争。 长孙无垢到是很淡定。 “我跟小婵情同姐妹,与二郎更是情比金坚,所以伯父您完成不用担心。再说了,以我对二郎的了解,他以后绝对还会再娶的,而且再娶进门的女人,也一定不会是小婵那种身份的,到了那时,小婵就是我的盟友了。” “观音婢,原来你已经想明白了,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再跟曾继一般见识了,你放心好了!” “多谢伯父理解。” 一代贤后,可不是光品德高尚就行的,政治能力绝对不会低,对于小婵这种出身贫贱的小妾,未来肯定会选择站在她这个正妻这边,如此一来,曾继就不是她的敌人,反而是盟友了。 长孙顺德只看到了曾继作为潜在敌人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他成为盟友后所能提供的助力,单从这点来看,长孙顺德在政治这方面,远远不如自己的侄女,哪怕她这个侄女今年只有15岁。 另一边,跟着李世民来到太守府的正堂,曾继终于见到了那位大唐的开国皇帝,最被杨广所忌惮的人,未来的唐高祖李渊。 见礼之后,李世民将刚刚铁匠房炼出钢的事情说了出来,李渊一听也有点激动。 毕竟是真正的马上皇帝,他对于武器装备的重视程度,远比那些纸上谈兵的人要高得多。 “曾继,我问你,为什么将煤换成焦炭之后,就可以将铁的产量与质量提升那么多,甚至还炼出了钢?焦炭不就是燃烧不完全的煤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李渊直指问题核心,李世民也目光炯炯的看着曾继,随后意识到什么。 “曾继,我知道这可能是不传之密,但你放心大胆的说,事后我不会亏待你的!” 曾继笑了笑,他当然知道李世民不会亏待他,对于这个历史上,少有的可以跟开国功臣和平相处的皇帝,他可是十分看好的,不然的话,他就直接钻进深山去玩种田流了。 “太守大人,还有二公子,你们都小看我了。炼铁之术虽然算是不传之秘,但它同样是振兴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关键,这样的核心技术如果敝帚自珍的话,是会被天打雷劈的!” “好!没想到曾继你还有这样的觉悟!世民呀,你找到了一个大才呢。” 李渊一脸欣慰,先不管他说这种是真心,还是在收卖人心,但不管怎么说,的确让曾继感到很舒服。 “父亲,曾继这样的人能在这个时间点展露才能,是我们李家之福呀!” 李渊微笑着点头,听着两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再结合历史,曾经知道,此时的李家父子已经决定反隋了。 总之一番彩虹屁之后,曾继将用焦炭的原理说了出来。 “太守大人,二公子,不知道二位有没有熬过药?” 李世民点头,曾继接着说。 “在我看来,炼铁炼钢其实与熬药有很多合似的地方,熬制草药讲究君臣佐使,不同的草药扮演不同的角色,起到的作用也是有主有次,如果抓错了药,或者熬药时火候没掌握好,都会导致最终的药汤药力大减,甚至将治病的良药变成要命的毒药!” “曾继,你的意思是说,用煤来炼铁是错误的?相当于草药中混进了一味毒草?” 李世民反应很快,已经听出一点意思来了。 “不错,在炼铁的过程中,煤中的杂质也会混入铁水之中,从而导致最终的铁变脆,质量下降,甚至还会出现大量的浪费。反观焦炭,其实制作焦炭的过程,就是一个去除煤里面杂质的过程,这样解释二位应该就明白了吧?” “另外还有一点,焦炭由于本身的特性,让它可以更容易被点燃,也能达到更高的温度,如此一来,就不会出现火候不足的问题。” 曾继伸出两根手指。 “炼铁以及炼钢,最重要的其实就两点,一是温度,二是纯度,而使用焦炭就满足了这两点。” 李渊父子两人恍然大悟,这才明白用焦炭炼铁居然有这么大的学问在里面。 明明只是将煤加工一下而已,却对炼铁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根本不会相信! “曾继,如此说来,今后那座炉子还会产出更多更好的铁,甚至是钢?!” “不错,当铁匠们熟练掌控炉子的特性后,铁的品质还会再提升一些,不过提升的幅度有限,想要再有质的飞越,就要从别的地方想办法了!” “别的地方?” 曾继又伸出了两根手指。 “刚刚我说过了,炼铁的关键是温度与纯度,而炼钢对这两方面的要求更高。焦炭虽然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它现在已经快到极限了。想要更进一步,就要找到比焦炭更高效的燃料,或者是能助燃的材料。” “助燃?” 李世民细细品味着这个词。 “不错,焦炭是炼铁的主要燃料,这恐怕很多年都不会改变,如果能找到一种,能大幅度提高焦炭燃烧速度与温度上限的材料,就可以炼出更好的铁与钢。另外炉子也还有改良的空间,例如增加它的密闭性。” “在我的设想中,炉子在开炉之前,是不应该散发太多热量的,也就是说,铁匠房内不应该那么燥热,铁匠房内之所以热,是因为炉子内的热量跑出来造成的,这无形中就造成了大量浪费,将这种浪费去除掉的话,也能提升温度,进而提升炼铁的品制。” “最好的炉子,应该每一炉都是钢,相对于钢来说,铁不过就是炼钢的失败品而已,而那样的炉子我称其为炼钢炉!” “炼钢炉”三个字一出,李家父子的眼珠子都红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四章 东窗事发 钢铁是工业的基础,哪怕是到了现代,也是最为重要的原材料,而在古代,它不仅是生产建造的原材料,还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 在古代传记与小说中,经常会出现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猛将。 还有一骑当千的绝世名将,虽然这种大部分都是在吹牛比,但其实在战场上,以一敌百这种事情还是有可能实现的。 如何做到以一敌百呢?除了士兵本身强悍的战斗力与体能外,最最重要的就是装备了。 一匹上等的战马,一套厚重的铠甲,以及砍人如切葱般锋利的兵器,这些都配齐了,当他冲入一群手拿铁片刀,甚至连铁片刀都没装备齐全,只能拿着烧火棍上战场的乌合之众中时,以一敌百就变得可能了。 现代战争中,武器装备的碾压,会让战争的天平高度倾斜。 而在古代战争中,天平的倾斜程度只会更高,大唐中期兵锋最利之时,为什么能大败东突厥,在草原上追着对方跑,与武器装备上的碾压可是有很大关系的。 不说别的,光是装备了全套马具的重装骑兵,也就是玄甲军,就是突厥马弓手的噩梦。 光从装备来看,突厥骑兵面对玄甲军,就像手拿三八大盖的小鬼子,面对北极熊的机械装备师一样,只要指挥官脑子清醒,战斗还没打其实就已经分出胜负了。 一直想造杨广反的李家父子,非常清楚钢铁对于军队的意义所在,因此在听到“炼钢炉”这三个字时,才会反应这么大。 “曾继,那个炼钢炉你能做出来吗?” “暂时不行,在我的设想中,炼钢炉的外壁应该是用耐高温的金属打造的,不是包一层铁就行的。而这种金属我还没见过,所以需要反复实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与金钱,所以……” “放心大胆的去做,不论花多少钱,投入多少时间李府都全力支持你!” 李渊大手一挥,表达了自己的支持。 没办法,那可是炼钢炉呀,别说是隋唐时期了,就算是解放后的中国,都经历过疯狂的大炼钢铁时代,可见钢铁对于国家领导人们来说,是有多大的吸引力了。 “父亲,如今曾继只是工匠房的总管,我想让他担任大总管,总理炼铁的一切事务,您看如何?” “嗯,世民你自己决定吧。” “可是顺德伯父那里……” 李世民早就看出长孙顺德与曾继之间的矛盾,也想到了这个矛盾的根源在小婵与李盛身上。 “顺德本身就是带兵的出身,担当大总管一职并不合适,我明天就给他在军中安排个差事,这件事我会亲自跟他说,你就不用管了。” 扭头看向曾继。 “曾继呀,李府是你的后盾,你有什么能耐与想法,就尽管施展吧!” 总而言之,一番对话之后,曾继算是拿到了自己的第一轮天使投资,还顺便把竞争对手长孙顺德给挤走了,算是大获全胜! 当天下午,曾继被提升为李府大总管,赏钱100贯,月钱从5贯提升为10贯的消息就在李府内部传开了。 而长孙顺德则被李渊调入军中任职,不再担任李府大总管的消息也一并传开。 工匠房内许多长孙顺德的人见势不妙,立刻开始亲近曾继,送礼的,拉关系的,甚至一个家里有妹子的,还准备来当曾继的姐夫! 新型炼铁炉可以炼出大量好铁精铁,甚至还能炼出钢的这件事,算是彻底奠定了曾继在李府的地位,也正式进入了李府的核心圈子,受到了核心圈子那部分人的关注。 身为曾继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小婵在得知曾继得到李世民甚至是李渊的重用后,第一时间将他叫过来,吃了一顿大餐。 虽然隋唐时期的食物味道很一般,大部分都是烤的与煮的,但胜在量大,食材纯天然,已经吃了一段时间的曾继算是适应了。 由于这个时期采用的是分餐制,也就是一个人一个小桌子,不像现代是一家人共用一张大桌子,所以也就没有了互相夹菜的举动。 “小季,恭喜你得到了老爷的重视,未来一定可以平步青云的,来,我敬你一杯!” 小婵举起一杯酒,曾继咽下嘴里的烤羊肉,也端起了手中的酒,然后一口闷下。 隋唐时期还没有蒸馏酒的出现,所以酒的度数不高,也就是后世啤酒的水平,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海量。 可曾继却明白,哪怕酒的度数再低,喝多了还是会伤身的。 毕竟有统计,亚洲人从基因的角度来看,其实并不适合饮酒。 喝酒伤肝,这是常识,原因就在于肝脏是代谢酒精的器官。 而偏偏亚洲人的肝脏内,缺少了代谢酒精最重要的两种酶,具体叫什么曾继也不记得了。 只知道这两种酶分别代谢的是乙醇与乙醛,喝酒上头的人,是缺少乙醛的代谢酶,而喝酒不上头,反而越喝脸越白的人其实更惨,他们连乙醇代谢酶都没有。 无法将酒精代谢成乙酸,那么酒精就会留在肝脏里,这就是喝酒伤肝的原理。 曾继不是肝帝,所以尽可能的不会去喝酒,哪怕是古代的低度数酒也一样。 象征性的喝了一杯后,曾继就将杯子放下了。 “小婵姐,长孙顺德算是被我挤走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内,他不会再找咱们姐弟两个的麻烦,你可以放心了。” 小婵欣慰的笑了笑,随即眼中却闪过一丝异样,曾继一皱眉。 “怎么了小婵姐?发生什么事了吗?” “小季,我们的事情好像东窗事发了!” “我们?我们什么事?” 曾继一脸诧异,小婵低着头,不敢看他,只是用低沉的声音说话。 “关于盛儿身世的事情。” “盛儿?是李盛少爷吗?他的身世,他不是二公子的……” 曾继脸色大变,扭头看向小婵,后者此时的表情既纠结又带着一丝悔恨,但更多的却是怨毒! 如此复杂的表情变化,让曾继立刻就明白了。 “我擦,不会我真的绿了李世民吧!这事业才刚刚起步,就来这么一下,老天,你是在玩我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五章 真实的小婵 在穿越后第一次见到小婵之时,曾继的脑海中就涌现出两人的关系,好像是有一腿,但记忆很模糊,无法确定两人的关系到底进行到了哪一步,更加不能确定李盛就是自己的儿子。 李世民算得上是近几十年间的位面之子,跟位面之子作对绝对没有好下场,因此曾继下意识的将这段记忆遗忘了,然而现在…… “小婵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我详细说一说。” 小弹将一块帛递给曾继,曾继低头看了看,发现帛上只写了一句话。 “我知道你的秘密!” 曾继眉头紧皱,抬头看向小弹。 “这是哪来的?” “早上起来,在我的床头发现的。” “床头!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到的地方呀!” 如果仅仅是一封迷语人般的威胁信,曾继心中还会报有一丝侥幸,但对方居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信放在小婵的床头,这就非同小可了。 要知道小婵现在算是李府的二夫人,李世民对她非常重视,再加上李盛现在也跟着小婵,两个人是住一个屋的,就更是守备森严了。 可以说,外人连进小婵的院子都要费些心思,更加不用说直接进入睡房了。 “小婵姐,对方可以进入你的睡房,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身边人干的!” 小弹摇了摇头。 “我的睡房平时只有小红可以进,其他人,就算是守护院子的侍卫也是不允许靠近的,至于说小红,几个月前她的父亲病逝,还是我出钱帮她办理葬事的,她应该不会背叛我才对。” 曾继暂时排除小红。 “如果不是身边人的话,那就证明对方的势力很大,手下拥有一批潜行能力高超的人,靠真本事潜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小婵脸色大变,迈步过来抓住了曾继的手。 “小季,你说会不会是长孙家的人做的?” “小婵姐,你又怀疑长孙氏了?之前不是排除他们的嫌疑了吗?” “之前是排除了,但现在不同以前呀,你这一次排挤走了长孙顺德,也许对方怀恨在心,所以才……” 曾继想了想,虽然觉得也有这样的可能,但总感觉不太对。 “以长孙顺德在李府的人脉,到是有这个能力,毕竟他在半天前还是大总管,调动侍卫什么的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但……” 曾继说到这里,抬眼扫了小婵一下。 “小婵姐,关于李盛身世的事情……” 曾继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坦然面对,不然自己总提心吊胆的,实在是很难受。 小婵叹了口气。 “小季,盛儿他就是你的儿子,这绝对不会有错,你还记得我生盛儿时,差点死掉的事情吗?” 曾继哪记得呀,他发现关于李盛的事情,脑子里的记忆就像被刮坏的光盘一样,断断续续,很多关键的地方都是空白的。 没办法,只能含糊两句,让小婵自己说。 “其实我之所以难产,全都是因为吃药的关系,我是故意提前生下盛儿的,为的就是凑月数!” 小婵的话,让曾继汗毛都竖了起来。 本来在曾继眼中,小婵就是个平凡,本份,性格很温柔的大姐姐。 结果现在才发现,这是一个批着老实人外衣的狼灭呀! 小婵的意思曾继听明白了,为了伪装成是李世民的种,所以小婵在李盛还不足月时,就吃药将孩子提前生了出来,也就是说,李盛是个早产儿。 至于说小婵是怎么找到那种药的,曾继也想到了,因为小婵过往的经历。 小婵嫁过好几回人,在她接近两位数的男人中,就有过药铺的郎中,很有可能是在那个阶段,学会了一些药理,毕竟在曾季的记忆中,自己的这位小婵姐从小就非常聪明,光靠偷学,就学会了常用字。 仅仅是一个月,就学会了弹琴跳舞,放到现代社会,这绝对是个女学霸,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好苗子,跟她一比,以前的曾季就是个低能儿,一首古持三天才能背下来,一周就忘了的水平。 总而言之,小婵完全有能力自己配药,并设计这个局,将未来的唐太宗都给骗了! 而他曾继,或者说曾季,从头到尾都是小婵的工具人! 弄清楚这些后,曾继心里有点不爽,以至于说话的语气都变了。 “小婵姐,正所谓纸包不住火,你当初为什么要……” “为什么?哼,你以为我愿意背叛自己的丈夫?还不是被逼的!” 此时的小婵表情有些狰狞,但说话的声音却压得很低,明显还没有失去理智! “自从13岁嫁人,我总共嫁了七次,前六个男人都把我当玩物,其中有两个男人,成亲仅仅两个月就把我送人了,你知道那段日子里我是怎么过的吗?!” 不等曾继回应,小婵继续说道:“在那些男人眼里,我就是一个玩具,一件玩腻了就送人的玩具而已!” “凭什么我要承受那样的苦难,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嫁人时风风光光的,而我呢?往往是酒桌上的几句话,就决定了我的下家,在那些男人眼里,我与一匹布,一个花瓶,一枚玉佩毫无分别!” 说到这里,小婵的眼睛都红了,泪水从脸颊滑过。 “本来,我都已经认命了,甚至想到了跳河,呵呵,我真的跳过一次,可惜当初第五任丈夫又让人把我捞了上来。在我发着高烧时,他站在床头,表情狰狞的对我说,我是他搭了大人情才得到的,在没有拿到等价的东西前,我绝对不能死,呵呵~~这就是男人!” “正是他的这番话,点燃了我内心的仇恨,凭什么我就要逆来顺受,凭什么我要自己作践自己,既然他们都不把我当妻子,那我凭什么把他们当丈夫看待!” 小婵深吸一口气,伸手擦掉了脸上的泪水。 “终于,在经历了六个男人后,我又像一件美丽的花瓶一样,送到了李世民府上,成为了李府的一个舞女。不得不说,与前六个男人相比,李世民待我是最好的,他从来不打骂我,甚至在得知我识字后,还给我找来了很多书。” “那些书有很多都是孤本,非常昴贵,甚至比我的身价都高。” “既然如此,那你安心当李世民的小妾不就得了,为什么?” 曾继轻轻打断了小婵的话,在他看来,小婵到了李府,也算是有了一个好归宿,应该珍惜才对。 “为什么?我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李世民虽然比前面的六个男人都好,但他同样只把我当成一件美丽的玩具,只要是玩具,就有玩腻的一天,而且我在他的身上,也看到了前六个男人的影子,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恐怕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拥有第八个男人!” “哼,既然如此,那我为什么不自己找第八个男人呢?!” 曾继一听,立刻就明白,自己!或者说曾季,就是小婵的第八个男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六章 终极舔狗 小婵抱着自己颤抖的手臂,缓缓蹲在地上。 “一开始李世民两三天就会来找我一次,一个月后他一周才来一次,两个月后他半个月才来一次了。我很明白,他已经腻了,这样的情况我经历了很多次,接下来我就会被拉到酒宴上,给一众宾客跳舞,最后就会被送给其中一人。” 说到这里,小婵的眼睛里闪烁着仇恨的厉芒! “但这一次我不会再逆来顺受,所幸在李府我见到了你,小季,是你救了我,将我从那恶心的命运里拉了出来。我知道这对你很不公平,所以当初我才跟你约定,事后之后,我们会恢复成以前的关系,彼此之间只以姐弟相称。” 曾继叹了口气,总算是将前因后果理清楚了,同时也明白,为什么关于他与小婵之间的回忆,只有以前青梅竹马的美好时光,而后面的却是模模糊糊的。 说白了吧,曾季就是一条舔狗,一条被利用了还一心为对方着想的终极舔狗。 小婵利用他怀上孩子后,就一脚将他踢开,同时还在精神上控制他,让他忘了这一切,从此以后她是曾季的好姐姐,而他则是小婵的好弟弟,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整件事下来,小婵因为怀了孩子,从此摆脱了嫁人,送人,再嫁人的命运。 而曾季这条舔狗,也圆了与女神结合的梦想,甚至还有了孩子,哪怕从此以后不能相认,但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至于说李世民,反正例代当皇帝的人,都有戴绿帽子的习惯,后宫佳丽三千,想在这方面作假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例代的皇子中,估计有不少都是野种,多李盛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事情如果就这样下去的话,也算是皆大欢喜了,但从之前的焦县遇袭,到现在的床头留信,都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小婵的事情东窗事发了。 一旦这件事被捅出去,小婵被浸猪笼是没跑的,李盛身为一个野种,十有八九也活不成。 最倒霉的就是曾继了,与女神(七手的)的鼓掌运动没赶上,结果背锅却轮到他了,这特么的比接盘侠还惨! 强忍着臭骂小婵的冲动,曾继强压怒火,开始努力想办法。 毕竟曾继就是曾季,这黑锅他不背也得背,一旦这事抖了出去,他必死无疑! “小婵姐,眼下咱们必须要想个对策才行。对方先是在焦县假扮山贼来劫人,现在又用信来威胁,这都在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对方并不想公开这个秘密。” “你也这么想?” 很明显,聪明如小婵,已经想到了这一层。 “是的,如果对方只是单纯的想让李世民丢脸的话,那直接公开就行了。哪怕只是一些流言蜚语,也能造成极坏的影响,但对方两次出手,都很小心谨慎,足以证明他们并不想公开这件事,而是想以这件事来要挟你!” “可我只是一个妾而已,没权没势,根本没什么本钱。至于说通过我来要挟李世民,更是无稽之谈!” “呵呵,那可不一定,你现在是李府的二夫人,还是李世民长子的母亲,哪怕李世民喜新厌旧,但你们母子在他的心中,还是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这就是本钱,恐怕也是对方所看中的!” 小婵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现阶段对方还在试探,床头放信的目的应该是打破你的心理防线,等到你自乱阵脚时,他们就会出手了。” 心理防线啥的小婵虽然没听说过,但聪明如此,立刻就想明白了这个词的含义,暗暗惊讶于自己这个傻弟弟怎么突然开窍了,随即就不在注意这些。 “那我们现在静观其变吗?” “那样太被动了,小婵姐我觉得你现在最好培养一批忠心的丫环与下人,把自己与李盛严密的保护起来,如果在你床头放信的真是身边人的话,那最好把他找出来,但如果是外边人干的,那就交给我好了。” “你想怎么做?” 曾继起身,在屋子里转了几圈。 “说到底还是人多力量大,那些造反的反王们也不过是仗着人多而已,我不想当反王,便身边最好也建立起一个势力才行,万一……总之小婵姐,我要先回去准备一下,过几天我会给李世民送个礼物,到时你要配合我。” “你有具体的计划吗?” 一听这话,就知道小婵早就习惯玩计谋了,她幸亏是个女人,要是男儿身,少说能混个谋士的位子。 “计划我过几天给你,总之你多留意身边人,一旦发现奸细,先不要打草惊蛇,我们谋定而后动。” 姐弟两人又盘算了一番,随后曾继就离开了。 回到自己的小院里,曾继靠在院子中的大柳树上,仰天长叹。 “真特么的不省心,算了,就当是夺舍你这具身体的代价好了。虽然早了点,但建立自己的势力早就在计划之中,毕竟纯粹的打工人可是没有前途的,哪怕是跟着这个时代最牛比的老板,如果自身一点势力都没有,还是会被排挤,开始行动吧。” 起身回屋,开始在一堆礼物之中翻找。 这些礼物都是他当上李府大总管后,那些长孙顺德的旧部送的,毕竟墙头草这种东西,在见风使唤舵这方面往往都是快人一步的。 在大量的礼物之中,曾继找出了一张狐狸皮,以及一匹深色的皮,随后又翻出了一些针头线脑儿,开始忙活起来。 这一忙活就是一个下午,以至于他连学习骑马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 不仅是整个下午,吃过晚饭之后,曾继罕见的点燃了几根蜡烛,居然挑灯夜战,一直到后半夜,蜡烛都烧完了才睡觉。 而就在曾继展现自己肝帝的一面时,晋阳振威校尉宋追命的家中居然遭贼了。 宋追命虽然只是个六品武将,但因为有晋阳副太守高君雅作靠山,所以这几年混得很不错。 他的府邸也很大,丫环下人加在一起,足有上百人,而且这货也不知道是不是亏心事做多了,居然以权谋私,每天都会调动一百名晋阳守军来给他看家,相较于其他同级官员的府邸,这货的家绝对算是铁桶一块,戒备森严! 一般的毛贼,别说是到他家偷东西了,恐怕在看到那一百守军时,早就望风而逃了。 可是今天,宋追命的家不仅遭了贼,甚至还死了几个充当护卫的守军,整个晚上附近的几条街都吵吵嚷嚷的,动静闹得相当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七章 旧都晋阳 第三天,由于前一天睡得很晚,因此曾继隔天起得也有点晚,还有点黑眼圈,一幅没睡醒的样子。 “总管大人,今天我们又炼出钢来了,之前二公子吩咐过,炼出来的所有钢都要集中起来制作陌刀,您看……” “既然是二公子的吩咐,那照作就是,连弩用不上钢的。对了,你们会不会做锅呀,就是圆形的,用来做饭用的。” 穿越快半个月了,曾继虽然已经习惯了这里的饮食,但还是很怀念炒菜,之前没条件,哪怕管理着铁匠房,可也不能以权谋私,拿珍贵的铁去制作吃饭用的锅,但现在没事了,铁匠房这里不仅每天都有大量的好铁与精铁出来。 李世民又拨款新建了几个炉子,以后铁的产量只会更高,所以现在先拿点做个铁锅完全没有问题。 李铁匠询问了一下锅的形状,曾继又用3d作图法,给他画了出来,随后又顺手画了一个烧水壶。 这几天,曾继时不时就会拉稀跑肚,最大的原因就是喝生水。 身为现代人,最清楚病从口入的道理,因此把水烧开了再喝,绝对是必须遵守的事情。 之前没条件,现在有了,自然不能放过。 “总管大人画图的手法真是我平生仅见,您放心,这个铁锅与水壶,我一天时间就能做好。” “辛苦了,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就多打几个,也许别人也会想要。” “明白明白。” 李铁匠身为李府的老人,自然明白曾继可能是想去送礼,但他实在想不出,哪些贵人会想要这种东西,总之他先自己动手试做了一个,然后就让徒弟上手了。 毕竟对于他们这种连陌刀都能制作的高级铁匠来说,铁锅与水壶这种东西实在没啥技术含量。 从铁匠房出来,曾继又去木匠房那边看了看,如今吴四九,也就是焦县工匠的头目,已经掌握了质检制度的精髓,并且在木匠房这里开始试着推行了。 曾继过来看看,发现没什么大问题后,就放心的离开了。 如今距离李二给的两个月期限还有四十来天的时间,制作500架连弩,完全没有问题。 另外曾继不是那种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人,拥有现代知识的他,很清楚一个人哪怕肝帝附体,也不可能比一群人的干得多,因此如何调动所有人分工合作才是重中之重。 虽然上一世的曾继不是什么老板,也没怎么学过企业管理,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另外相对于心眼多的现代职场人,古代的手工匠人还是很朴素的,特别是像李铁匠这种,本身还是李府的家奴,就更加不会好吃懒做了,因此管理他们相对轻松得多,这也让曾继拥有很多的空闲时间,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看着距离吃中午饭还有两个小时左右,也就是一个时辰,曾继溜出了李府,来到晋阳城的大街上。 晋阳,也就是后世的太原,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算得上是二线大城市,而到了唐朝,因为李家是从晋阳起兵的,所以这里又被称为旧都,地位仅次于长安与洛阳。 繁华的大街虽然不能跟现代相比,但也算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了,特别是到了商铺街之后,各种古色古香的小店,以及路边摆摊的小贩,更是平添了一丝烟火气。 曾继一边逛街,一边寻找着什么,很快他就找到了他今天的目标,一家专门卖鞋的鞋店。 “客官里面请,您有什么要买的尽管跟我说,我们是晋阳最大的鞋店,不论是男鞋还是女鞋,长靴还是马靴,这里应有尽有!” 一个年纪二十岁左右的小二,热情的招呼着曾继。 曾继一边应付他,一边打量店里的鞋,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里的鞋都没有鞋带! 靴子就不用说了,就是一个圆筒,有没有鞋带影响还没那么大,只要大小合适,穿着时应该不至于甩出去。 但像平口的布鞋,由于没有鞋带,更加没有松紧带的关系,一旦鞋旧了,那就跟穿个拖鞋差不多了,甚至还不如拖鞋跟脚。 这恐怕就是古代人,经常丢鞋掉鞋的原因。 “你们这里售买半成品吗?” “何为半成品?” “就是制作好的鞋帮鞋底啥的?” “哦~~有到是有,不过光买这些其实也不便宜的,您还不如直接买成鞋实惠。” 曾继笑了笑。 “这个你不用管,该多少钱,我一文都不会少你的,你去给我拿十个鞋底,从大到小一样一双,顺便再把你们掌柜的找来,我有事问他。” “好,那您稍等。” 小二扭头到后面,很快就抱着十双鞋底走了出来,而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中年胖子。 这个时代,胖是身份与财富的象征,一般老百姓除非得病,全身浮肿,不然的话,恐怕养不出一身肉的。 现代社会人靠衣装,而在古代,一身的肥肉绝对能让别人高看你一眼,估计这就是打肿脸充胖子的由来吧。 “这位爷如何称呼?” “我曾姓,是李府的大总管。” “李府?莫非是太守李大人的李府?” 曾继点头,掌柜的一听,赶紧招呼小二上茶,还将曾继请到后面的雅间上座。 对于隋唐时期的茶汤,曾继喝过一次,差点吐了,因此见小二要去端茶,赶紧让他打住,这都快要吃中午饭了,他可不想影响食欲。 掌柜的姓许,是晋阳本地人,他们许家在晋阳世代经营鞋店,算起来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算是个老字号。 双方闲聊了几句后,曾继问出了正题。 “许掌柜,你们许家有自己的作坊吗?” “当然有,店里所有的鞋,都是出自我们许家的制鞋作坊,靠着精湛的手艺,上等的料子,全晋阳城百姓脚上的鞋,有六成都是出自我们许家。” 许掌柜一脸骄傲,居然扬言晋阳六成的鞋都是他们家出的,虽然这话怎么听怎么在吹牛比,但敢吹这么大的牛比,证明对方是有底气的。 “既然如此,那过几天我可能有笔生意要跟你们合作,到时还要请许掌柜多关照啦。” “生意?是您个人的,还是……” 曾继笑了笑。 “我虽然是李府的下人,大事做不了主,但像穿鞋这种事情,还是能插上嘴的。” 许掌柜一听就明白了,赶忙从袖子里摸出一锭银子就要递过去。 隋唐时代的主流货币虽然是铜钱,但对于有钱人来说,还是用金银的,毕竟大宗交易如果也用铜钱的话,那就太多太重了。 “许掌柜,这钱你先收起来,等我有准确消息后你再送不迟,我今天还有事,先告辞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八章 这里有武功 许掌柜亲自将曾继送了出来,曾继告辞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李府,而是又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一些东西。 就在这时,他看到前边好像封街了,而且封街的那队士兵中还看到了一个熟人。 “王哥,你这是在干嘛?咱们府上出事了?” 王铁牛扭头一看是曾继,立刻走了过来。 “是曾兄弟呀,你误会了,不是咱们府上出事了,而是宋追命那家伙家里闹贼!” “宋追命?这谁呀,名字可够横的!” 王铁牛一脸不屑。 “一个欺软怕硬的马屁精而已,现在是六品振威校尉,昨天晚上这货家里进了贼,还闹出了人命,听说死了十几个,这下到好,我们几个就被抓了壮丁,帮着过来搜查!” “死了十几个?这什么贼呀,也太嚣张了吧,居然敢在城内杀人,还杀官家的下人?!” 王铁牛表情严肃,凑过来小声道:“死的可不是下人,而是晋阳守军!” “嘶~~对方多少人呀?连当兵的都死了十几个,太狠了吧?” “呵呵,听说只有一个人,好像还是个女人。” “什么?一个?还是女的?一对十反杀?!” 这下曾继彻底被震惊了,然而王铁牛接下来的话,直接震得他汗毛倒竖。 “听说昨天晚上,那个女贼潜入了宋府,被发现后被围了,结果女贼光靠手中一把剑就冲了出去,那十几个倒霉蛋,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杀的,呵呵,真要是单挑,估计二三十个都不是对手。” 王铁牛一脸的幸灾乐祸,曾继感觉他与那个宋追命应该有过节,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女人,面对几十个手拿武器的士兵,居然能以少打多,单人独剑杀出重围,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武侠小说里,怎么跑到现实中来了? “难道说,这是大唐双龙的那个大唐?哪怕是现代社会的特种兵王,光靠冷武器恐怕也没办法一挑几十吧?而且对方还只用了一把剑,这就更夸张了,该不会……” 曾继突然变得很激动,将王铁牛拉到一边。 “王哥,我问你件事,你仔细考虑再回答我。” “什么事这么正式?” “王哥,这世上是不是有武功这种东西?就是那种学了后,可以一跳几十米,一掌拍碎岩石,甚至隔空打死牛的那种武功?!” 王铁牛听得嘴角抽搐,伸手摸了摸曾继的头。 “没发烧呀,怎么还说起胡话来了?这世上要是真有那么强的武功,岂不是连皇帝都能刺杀了?” “没有吗?等等……你说没有那么强的武功,也就是说,还是有武功的对吧?” “武功当然有啦,你没看到那边的武馆吗?报名费十贯,钱交够了就可以学。” 曾继一听,赶紧扭头看向王铁牛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一个名为“霍式拳馆”的武馆,甚至隐约间,还能听到里面“哼哼哈哈”的打拳声。 可这种地方,一看就不靠谱。 “你要是瞧不上霍家拳的话,咱们军中也有几门武功,你王哥我就学了一手五虎断门刀,之前在焦县可是杀了八个贼兵的,你没看到?” 一听“五虎断门刀”这个名字,曾继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武功,赶紧打断他。 “王铁,军中的那些武功,能练到那个女贼的水平吗?” “这个嘛……如果你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还是有可能的!” “什么?都万中无一了,还只是有可能?” 普继一脸的瞧不起,王铁牛怒道:“你懂什么?越厉害的武功,修练的难度就越大,相反,修练的门槛就越低,就拿我这手五虎断门刀来说吧,只要你有手有脚,练个两三年就能拥有以一敌三的水平,参军是完全没问题的。” “相反,如果你修练那些厉害的功夫,别说两三年了,就是五六年,也不一定能入门,甚至有可能把身体练废了。曾老弟,你还是别好高骛远,如果你真想学的话,军中的几门功夫都不错的。” “至于说昨天宋府的那个女贼,我没亲眼看到,判断可能不准,但从她单人独剑能在上百人的围攻中突围而出,还顺手宰了十几个当兵的这点来看,她修练的应该是某种厉害的功夫,而且实力最少达到了一流水平!” “一流?也就是说,还有二流三流?一流之上呢?有没有剑圣剑神啥的?” 曾继感觉有点武侠小说的意思了。 “什么剑圣剑神的,一流之上是宗师,放眼整个大隋也没几个,那种人,从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普通人一辈子都碰不上一个的。” 一听还有宗师,曾继兴趣更高了。 “快说说,一流二流是怎么划分的?” “很简单,三流武者拥有一挑三的实力,二流一挑十,一流一挑百,至于说宗师,已经很难用数量去衡量了,除非是陷入乱军之中,不然的话宗师高手一心要走,没有人能拦得住。” 说到这里,王铁牛又摆了摆手。 “当然了,这里所谓的一挑几,是以普通人来说的,并不是士兵,而就算是面对士兵,也分战场与非战场,在战场之上,哪怕是一流高手,一个不小心也会被杀,只有宗师才能全身而退,前题是陷得别太深。” “老弟你的出现,有可能打破这个常识。” “哦?你是说我是万中无一的学武奇才?” 王铁牛再次摸向曾继的额头,看他有没有发烧。 “我是说,你造的那个连弩,完全就是武者的噩梦。别多了,十把那样的连弩组成弩阵,就算是一流高手也只能脚底抹油,溜得慢了,恐怕想走都难了。” 一听这话,曾继内心大大的失望。 感觉又从武侠世界回到正史世界了,堂堂一流高手,连十把连弩都应付不了,如果他将手枪发明出来,岂不是一枪一个宗师?那练武还有什么意义。 本来曾继还以为,这个世界有武功,练了之后不说一骑当千,以一敌百,或者长年百岁也好呀。 但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如果武功真的那么牛比,那个例朝例代的皇帝恐怕早就去练了。 不说别的,就说李世民吧,这货52岁就死了,而且死前跟秦始皇一样,迷信不死药,最终的病因也跟胡乱吃药有关。 如果武功真能长寿的话,李世民也不会那么早就死了。 连王铁牛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护卫头子都会武功,武将出道的李世民应该也会,而且练的应该还是很高级的武功,这样都只活了52,可想而知这个世界的武功,估计也就跟现代社会训练运动员的方法差不多,能提升一定的身体素质,但也仅此而已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在得知了武功的真相后,曾继顿时就没了兴趣,跟王铁牛又聊了几句后就离开了。 在李府食堂中,李铁匠找到曾继,告诉他铁锅已经打好了,水壶还要再等等,随后就将一口直径将近一米的大铁锅摆到曾继面前,曾继敲了敲,相当满意。 “对了,池子里的碎木花泡得差不多了,先弄一锅纸浆,解决一下个人卫生问题好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二十九章 古法造纸 吃完饭后,曾继扛着大铁锅回到自己的小院里,先是用泥块砌了一个简易的灶台,将铁锅放在上面,随后就推着小推车,来到了那个放有大量碎木花的池塘边,将里面数百斤的碎木花都捞上来,分批次送回自己的小院。 这一忙活就是两个小时,累得满头大汗的曾继,感觉为了一批卫生纸,付出这么大的辛苦,好像有点不值。 可一想到痔疮,感染等由卫生引发的疾病,曾继立刻就动了起来。 伸手抓了一把已经充分浸泡的碎木花,稍稍一用力,碎木花就变成了须状的木渣渣。 曾继先是在铁锅里倒水,然后捞了十几斤泡水的碎木花放入锅中,开始煮。 小火煮一个小时后,又捞了出来,如今的碎木花已经变成了一锅粥,只有一些较硬的纤维还保持完整。 曾继又找来了一个石盆,将那些较硬的纤维用木锤一顿砸,这下所有纤维全都碎了。 “不错不错,总算是能制浆了,还真是费时费力,果然这种东西就得大批量生产才能营利,算了,反正只是卫生纸,又不是书写用的宣纸,差不多就得了。” 重新用清水勾兑,然后又加入了用天然材料合成的胶水,稍微一搅拌,一大桶暗黄色的纸浆就完成了。 随后曾继将纸将倒入洗澡用的澡盆里,再用早就做好的纱网在澡盆里一捞。 纸浆中的水从纱网中漏走,只留下一层薄薄的纤维附着在纱网上,曾继将纱网拿出来,在旁边的桌子上一拉一展,一张黄纸就平整的覆盖在桌面上。 曾继将脸贴近,仔细观察纸的表面。 “有破损的地方,看样子胶水还要多加一些。” 立刻调整胶水的比例,在又试了三回之后,弄出来的黄纸已经相当平整光滑了,最关键的是没有破损。 “这样就行了,只要再将它们晒干,卫生纸就做好了。可惜暂时做不出漂白剂,不然的话,就能直接做出宣纸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的宣纸只有皇家以及那些大士族才用得起。” 古法造纸虽然早在汉代就有了,但由于没有化学这门学科,因此古代造出来的纸不仅质量很一般,还费工费料。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正是由于纸的稀缺性,导致纸的价格比布还要贵,因此读书人写字宁可用帛,也不用纸。 而现代人都清楚,纸的造价是远远低于布的,而且原材料的种类很多,木头,芦苇,杂草等等都可以加工成纸。 可古法造纸就不行了,上好的宣纸,必须要用特定的树皮,或者竹子的内壁才行,因为这两种植物本身的颜色就很白,用来造纸也会相对白一些,这是导致纸贵的最主要原因。 “想要大规模的造纸,除了漂白剂外,还要有脱墨剂等数种化学合剂,我虽然知道这些化学合剂的方程式,但从零开始合成可是个大工程,不说别的,光是化学原料就不好找,总不能让我去挖矿吧。” “不过说到化学,古代虽然没有系统的化学专业,但基础化学其实已经在民间出现了,其中研究最深入的应该就是道观里的那些老道了,古代的炼丹术严格来说,就是基础化学的应用,道观里应该能找到不少基础的化学原料才对,有空去转转好了。” 总之这一天,曾继又忙到了后半夜,才将所有的碎木花变成了黄纸,就这还只能算是半成品,想要真正变成可用来擦屁股的卫生纸,还要等它们晒干才行,这两天曾继还得用五姑娘代劳,光想想就有点恶心~~ 至于说为什么不用木块,树叶啥的,一来那种东西根本擦不干净,二来一但劲用大了,那个部位就可能出血,一旦出血,就可能变成痔疮,真要是变成痔疮了,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估计痔疮就常伴余生了。 为了以后不用每次拉屎都见红,这几天曾继只能让五姑娘代劳了。 曾继造纸又是烧水,又是冒烟的,动静弄得挺大,本来就一直让人盯着的李忠,很快就知道了,随后就汇报给了李渊。 “造纸?!他真造出纸来了,只用了木匠房用剩下的碎木料?” 李忠微微点头。 “老爷,其实那些连碎木料都算不上,只是一些碎木花罢了,就是从木头上剥下来的木头皮而已,看样子曾继所掌握的造纸术,对原料的要求很低,这应该可以大大降低造纸的成本。” 李渊当然清楚这些。 “那他造出来的纸质量如何?” “这个嘛……有点黄。” “黄?不是白色的?” 李忠摇了摇头,李渊一听大失所望。 如今的宣纸虽然不像办公用纸那么洁白,但总整上来说也算是白色,可黄纸,除了用来当纸钱烧外,好像也没什么大用了。 “难道曾继这小子造出这些纸,是用来练字的?对了,你见过这小子写字没有?” “这个属下到是没见过,不过从他那新颖的画图手法来说看,应该能写得一手好字。” “那就随他去吧。” 李渊并没有重视曾继的造纸术,毕竟高档的宣纸才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一般的黄纸在他看来根本不能用来写字,纸除了拿来写字作画外,就再没用处了。 连续数天,曾继都是上午去几个工匠房监工,下午回来做自己的事,推进自己的计划。 而经过数天的晾晒,第一批黄纸已经完成,曾继用铡刀将黄纸切成20公分宽近一米长的大小,然后三张纸合在一起,卷成纸卷。 “这样的长度,足够一次大号使用了。” 自己留下两卷后,将晒好的剩余纸片打包,准备送给小婵。 临出门前,他还拎出了四个布包,布包鼓鼓的,里面装着东西。 “快到饭点了,希望小婵那边计划顺利。” 迈步朝小婵的院子而去,快要到院门口时,一眼就看到了守在外面的两个护卫,其中一个正是王铁牛。 “曾老弟你怎么来了?二公子与长孙夫人来了,你还是别进去了吧?” “嘿嘿,我正是要面见二公子与长孙夫人才来的,王哥帮我去通报一声就行了,多谢了。” “好吧,那你先等等。” 王铁牛去里面通报,很快就被获准进入,曾继深吸一口气,准备了数天的计划就要开始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章 计划开始(求收藏) “曾继,吃饭了没,一起吃吧?” “多谢二公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隋唐时期的尊卑本来就没有元明清时那么严重,再加上李世民又是罕见的,能跟手下称兄道弟的君主,所以曾继早就决定走兄弟路线,将自己绑在李世民的战车上。 给长孙无垢见礼后,曾继被安排在下首的位置吃饭。 席间,李世民看到了曾继拿来的那好几卷黄纸。 “这就是你鼓捣出来的纸?看起来到是挺细腻的,但这颜色……” 李世民拿起一卷,展开后仔细摸了摸,发现居然比宣纸还细腻,顿时惊讶不已。 曾继决定试试对方。 “颜色怎么了?二公子觉得这种纸不能用于书写吗?” “在摸到它之前,我的确觉得他不适合书写,但摸了之后又改变了想法,一会儿我看看这种纸的吸墨情况,如果跟宣纸差不多的话,就算颜色不好,也是能写字的。” 曾继暗暗点头,发现李世民果然在接待受新鲜事物方面也不错,换成顽固的,可能连试都不愿意去试。 至于说吸墨情况,当然没有问题,毕竟这种纸是用来擦屁股的,稀的干的都能擦,吸点墨又算得了什么。 再说了,就算眼前这几卷不行,只要调整纸浆的粘稠度,就可以变成符合标准的书写用纸,这对于曾继来看根本不是问题。 “二公子,这几卷纸我是准备送给小婵姐擦……擦口水用的。” “擦口水?” “是呀,李盛少爷现在还没断奶,而且小孩子一般都有吐奶流口水的毛病,如果用手帕来擦的话一来不卫生,二来清洗起来也麻烦,但用这种纸就没问题了。擦完之后直接扔,既卫生又不用清洗。” “卫生是……” “哦,简直来说就是干净,正所谓病从口入,特别是小孩子,如果用清洗不及时的手帕擦嘴的话,那么手帕上的一些细……赃东西就会从嘴巴进入体内,时间长了就会得病。” 在场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小婵更是一脸紧张。 “小季,用手帕真的会让盛儿生病吗?” “也不一定,如果手帕每天用开水煮一遍的话,到也没有问题,但一般来说根本做不到吧?” 李家虽然是大户人家,手帕有专人清洗,但一般来说就是用水洗而已,而且十有八九还是与衣物混合在一起洗,这样就会造成交叉感染的情况,特别是跟内衣裤一起洗,那问题就大了。 别说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很多人洗衣服都是内衣,袜子一起洗,如果袜子的主人有脚气的话,一旦清洗不干净,直接就会让你感受到什么叫烈火煎蛋以及爆炒肥肠。 李世民也许不在乎小婵,但对于自己的长子李盛,他还是很关心的。 长孙无垢见状,赶紧叫来丫头询问手帕都是如何清洗的,在得知只是用水洗洗而已后,也是一脸担忧。 李世民见状立刻下令今后所有手帕,都必须用开水煮过之后再用。 “曾继,病从口入你是在医书上看到的吗?” “哦,是呀是呀,我在未进李府前,曾经救过一个老道,他为了感激我,将自己毕生所学记录的一本医书让我看了一下,病从口入就是医书上写的,据上面所写,天下近八成的病,都是因为吃的不好引发的,特别是小孩子。” “小孩子的体质弱,本身对抗外邪的能力就差,再加上消化……也就是吃饭的能力也弱,三岁之前粗一点的粮食都消化不了,所以说就更加要注意干净,许多人家孩子之所以夭折,就是不注意干净导致的。” 在场众人听完,全都大受启发,毕竟这个时代小孩的死亡率太高了,这也是为什么家家都尽可能多的生孩子。 有钱人更是娶好几个老婆,然后像生育机器一样,不停的生。 为的就是一旦有夭折的情况,还有替代品,不至于直接绝后。 “那本医书……” 曾继一摆手,满脸的嫌弃。 “别提了,那个老道太小气,居然只让我看了一柱香的时间,就把书给收走了。也就是我记忆力还行,记住了三分之一的内容,换成别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全都忘了。” “除了病从口入的防病方法外,还有一些处理外伤的手法,只不过那些手法与传统医术不同,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施展,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机会用,也不知道行不行!” 李世民一听,连连可惜,随后一众人边吃边聊,气氛很不错。 特别是长孙无垢,更是不断搭话,仿佛在打听曾继的家世,曾继以父母很早就过世,许多东西都记不清为由搪塞了过去。 很快,这顿饭就吃完了,曾继将那四个布袋拿了出来,李世民见状笑了笑。 “曾继呀,这才是你让小婵约我们来的目的吧?打开吧,让我看看你口袋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哈哈,二公子果然已经看穿了,让您见笑了。” 李世民轻指了曾继一下,一幅一切都逃不过我眼睛的表情。 曾继打开其中一个布袋,从里面拿出一双毛皮靴,然后递给李世民。 “这是我亲手做的皮靴,号码是从小婵姐这里得知的,应该很合脚,二公子试试看。” “皮靴,你小子还有这手艺?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咦?这两个绳子里干嘛的。” 曾继朝小婵一使眼色,后者乘机走了过来,先是脱掉了李世民脚上的鞋,再亲手将新靴子给对方穿上,最后更是按照曾继事先教的方法,将鞋带系好。 李世民在穿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种靴子的不一般,穿完之后走了几步,顿时就理解了这种靴子的不凡之处。 “二公子,这是我新设计的靴子,鞋帮中间的名叫鞋舌,鞋舌外面的叫作鞋带,配合鞋舌与鞋带,可以将靴子牢牢固定在脚上,在不解开鞋带的情况下,哪怕用力去脱都很难脱下来,如此一来,就可以有效避免跑动之时鞋子自行掉落的情况。” “特别是在战场上,与敌人大战之时,这种靴子可以让主人完全没有掉鞋的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战斗之中。” 说完,又将剩下的三个布袋打开,里面同样是三双靴子,其中两双小号的,是给长孙无垢与小婵的,剩下的一双大号的,则是送给李渊的。 李世民又走又跳,第一次穿有鞋带的靴子,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随心所欲,小婵与长孙无垢也很喜欢,要不是碍于曾继在这里,她们都想现场试穿了。 明明唐朝女人都能在街上穿露胸装,但脚却是不能随便露给外人看的,所以说只能先拿着,等回房之后再试穿。 眼看火候差不多了,曾继又拿出了一双布鞋,同样是有鞋带的,但不论是用料,还是做工,都无法跟前面的四双靴子相比。 “二公子,我这里有门生意,想跟您谈一谈。”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一章 军需生意 “生意?什么生意?” 李世民一脸疑惑,虽然他平时接触的人不少,但像曾继这种张嘴就要谈生意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 曾继可是在职场历练过的人,深知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主动争取,同时也明白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 虽然他已经准备上李世民这辆战车了,但绝对不是去当舔狗的,舔狗不论是舔女神还是舔男神,舔到最后从来都是一无所有,没有意外。 曾继将手中的布鞋递给李世民,李世民看了看,如果在穿上新靴子前,他可能对这种新型的布鞋还感兴趣,但手中的布鞋跟脚上的新靴子一比,无论是用料还是做工,都差了一大截,因此内心毫无波动。 “二公子觉得这种鞋如何?” “还不错,穿上后应该比其它鞋子跟脚,但比不上我脚上的这双。” “哈哈,那是当然的啦,因为这种布鞋是给晋阳府兵们穿的。” “给府兵?你的意思是?” 曾继伸出左手,五指张开。 “二公子,根据我打听到的情报,咱们晋阳的府兵应该有5000余人吧?” 李世民微微点头,这并不是什么军事机密,再加上李府内就有大量府兵,曾继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 “我们就取一个整数,就5000人好了,这些府兵是晋阳的根本,也是防御突厥东入的关键,您身为晋阳的守将,忍心看着这些重要的府兵,穿着随时可能掉落的鞋子上战场吗?” 李世民已经听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将这种新鞋在军中推广?” “没错,我准备先制作5000双军布鞋,送给一众府兵,如果效果好的话,就长期供应,如此一来,咱们晋阳的军事实力也能有所提升。” “话是没错,可是咱们府上并没有制鞋的工匠与作坊呀,5000双布鞋恐怕……” 曾继笑了。 “李府的工匠还要忙着炼铁与制作新型连弩,根本没时间去忙这件事。不过这世上的事情,并不是都要亲力亲为的,如何高效的调动别人为自己服务,才是最理想的手段。” 李世民听得眼睛一亮。 “你想怎么调动别人?” “很简单,外包!” “何为外包?” “简单点说,就是李府派出一个行家负责这项任务,然后花钱请外面的专业工匠来接下这笔订单,完成之后,负责人只需要验收就可以了。如此一来,既保证了质量,又能加快进度,一举两得!” 李世民恍然大悟,虽然“外包”这个词他没听说过,但这种模式他并不陌生,毕竟李府虽然有自己的工匠房,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做的。 一些自己不能做,但又要大批量使用的东西,就是用这种方式采购的。 至于说负责军布鞋订单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曾继了。 “曾继,如果我让你来负责这门生意,你觉得府上要出多少钱?” “二公子,我之前到晋阳城内的鞋店转了转,发现一双普通的布鞋,大都在50文到100文之间,也就是1钱银子。” “咱们这是新鞋,在做工方面要复杂一些,所以取一个最高价,也就是100文一双,5000双军布鞋,就是500贯。二公子只需要给我500贯,我保证一个月之内,将符合标准的5000双军布鞋交到您手上,从而提升咱们晋阳府兵的战斗力,让他们可以在战场上不再有掉鞋的问题。” “好!既然你已经成竹在胸了,那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明天你就去账户去取500贯。” “多谢二公子的信任,曾继保证完成任务。” 顺利谈下了这笔生意后,双方又闲聊了一会儿,在这期间,李世民找来了笔墨,长孙无垢亲自磨墨,然后在曾继带来的黄纸上写了写。 果然吸墨性不错,并不比现如今主流的宣纸差,甚至可以说,除了颜色发黄,显得不够大气上档次,其它各方面都比宣纸要好。 李世民在听说这种纸是用碎木花之类的废料制作的时,立刻让曾继加派人手,尽可能多的生产一些纸,先在李府内部使用。 毕竟这个时代不仅纸是奢侈品,就算是帛的成本也是很高的,至于说更古老的竹简,现在已经没人用了,因为那东西不仅成本高,用起来也不方便,早就被淘汰了。 聊完之后,曾继就告辞了,李世民与长孙无垢很快也走了。 回到自己的住所内,长孙无垢犹豫了一下。 “二郎,今天曾继所说的生意……” “怎么了?你不觉得这种鞋很不错吗?你也快穿上试试,如果不合脚就让他去改。” 李世民一路走过来,越发喜欢脚上的这双靴子了。 “小婵那里有我的鞋码,应该很合脚,只是关于军布鞋的事情。” “5000双军布鞋的确能提高府兵的战斗力,毕竟战场上掉鞋的情况太多了,很多府兵受伤,甚至是死亡,都跟脚上的鞋有关系,特别是一些鞋底受伤的人,全都是因为激战中,鞋不小心掉了导致的。” “我也知道鞋对于府兵的重要性,但关于买鞋的500贯,如果由我来做这门生意的话,一定能将价格压下来一些。” 李世民笑了,长孙无垢与他夫妻连心,一看李世民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看出里面的门道了。 “你是故意不说破的?那可是不少钱呢,曾继这回恐怕要大赚一笔了。” “观音婢,你是不是忘了?现在的曾继已经是自由身了,他当然有权力赚钱。”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也太多了吧,如果他能将价格压到80文一双的话,那就能赚100贯呢。” 现在晋阳百姓平均月收入只有几百文而已,一年下来也就5到6贯左右,100贯就是普通人十几年的收入,哪怕是对于大户人家来说,这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李世民又笑了,然后拿起一卷黄纸,这是他从小婵那边拿的,毕竟在听说了病从口入这件事之后,他已经决定从今往后不再用手帕了。 “你觉得曾继这回带着黄纸过来,真的只是为了给盛儿擦嘴用的?” “难道不是……” “呵呵,曾继这小子自从来到晋阳后,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从推行质量检测制度,到改良炼铁炉,甚至强势用焦炭代替煤来炼铁,哪一件事到最后都取得了巨大成果。” 长孙无垢明白了,顿时瞪大了眼睛。 “你是说,他做这些黄纸,从一开始就是准备当成敲门砖来用的?” 李世民微微点头。 “军布鞋的生意很大,换成谁来负责都能赚到很多钱,哪怕他是这种鞋的发明者,如果没有我作靠山他也守不住。所以他才做了这种黄纸,让我承他的情,不得不将这门生意给他。” 长孙无垢嘴巴微张,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世民伸手摸了摸长孙无垢的脸颊。 “曾继有能力,有见识,暂时看来他对我以及整个李府都很忠心,这样的人我很喜欢。只不过他如果一味的付出,而不计较任何回报的话,那反而让我有些不放心了,如今这样挺好,人如果没有欲望的话,那才是最让人生畏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二章 合作共赢(求推荐收藏) 许氏鞋坊,晋阳城最大的鞋店,曾继再一次光临这里,许掌柜第一时间出来接待,在得知有要事相商之后,将曾继请到了后面的雅间。 曾继也没废话,直接将一双军布鞋拿了出来,递给许掌柜。 许掌柜接过后一看,立刻就被这种新式鞋给吸引了。 “奇妙的设计呀,这两个绳子以及中间这块布……” “那是鞋带与鞋舌。” “哦哦,很贴切的叫法,多了这两个东西,可以将鞋子更紧贴在脚上,有效防止脱落丢失的情况,同时还能通过鞋带的松紧,让鞋子穿着更加舒服,曾总管,不知道这双鞋出自何人之手,简直就是我们这一行的大师。” 曾继笑了笑,端起旁边的一碗水,自从上次来过之后,许掌柜就知道曾继不喜欢喝茶汤,于是就准备了清水。 “这鞋是我设计的,而且已经给二公子看过了,他非常喜欢。” “二公子,莫不是李府二公子!” 曾继微微点头,随后笑着对许掌柜说道:“我已经与二公子商量好了,准备给晋阳的5000府兵一人一双,也因此将这种鞋命名为军布鞋。” “军布鞋!5000双?!这可是笔大生意呀!” 许掌柜立刻就想明白了曾继的来意,不亏是职业商人。 “呵呵,想必你也猜到了,你们许家是晋阳城最大的鞋商,这5000双军布鞋的生意,二公子已经全权委托我来负责,你明白了吗?” 许掌柜立刻起身,从旁边取过一个小盒子,递到曾继面前,随后轻轻将盒盖打开,里面是五锭银子,每锭十两,也就是50两。 按照现如今白银与铜钱的汇率,一钱银子相当于一百文铜钱,一两就是一千文,也就是一贯,这里总共50两,相当于50贯。 (小知识:一枚不等于一文,铜钱也是有面额的,这里的一枚铜钱等于十文,一贯相当于一百枚铜钱) “许掌柜这是何意,我为二公子办事,堂堂正正,这种钱是不会收的,你还是拿回去吧,另外关于军布鞋的事情,我要跟你说清楚,如果你们许家能做到,那生意就是你们的了,如果你们做不到,那我只能再考虑别家。” “曾总管千万不要误会,这只是我个人想跟您交个朋友,与军布鞋生意没有半点关系。” 曾继就当他在放屁,但他早就决定不拿回扣的,在曾继看来,拿回扣这种事情太没档次了,身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是贪,也要贪得光明正大,对此,他早就有方案了。 “行了,这些片汤话你就别说了,先谈谈生意。你们许家的制鞋工匠能不能做出这样的军布鞋?” “能,这虽然是新鞋,但结构并不复杂,我们家的工匠完全没有问题。” “那5000双军布鞋你们需要多久才能做好?” “这个嘛……一个月。” 曾继一听,顿时满脸失望之色。 “一个月?!” “不,二十五天……二十天!暂停普通鞋的制作,全力以赴的话,我们二十天内一定能完成。” 曾继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正当许掌柜以为对方满意了时,曾继却站了起来。 “看样子我高估你们许家的实力了,又或者说,你们许家看不上这笔生意,根本不重视,既然如此,告辞了!” “别别别,曾总管你留步,我们再商量商量,你说几天就几天,哪怕不睡觉,我们许家也一定完成任务!” 这么大的生意要是跑了,许掌柜感觉自己很可能会被东家炒了。 “十天,我只给你十天时间,到时不仅要保量,还要保质,交货时如果质量不过官,那我可不收!毕竟这可是要给府兵们穿的,他们可是要穿着军布鞋上战场的,要是在打仗时鞋坏了,我恐怕要被砍头!” “十天!这太赶了!我们许家所有的工匠就算不吃不喝,也做不完呀!曾总管,您能不能再宽限几天,要真是不行的话,我们恐怕真的接不了这门生意了。” 曾继见状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又重新坐了回去。 “许掌柜,做生意呢,最忌讳就是死脑筋了,我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以你们许家的实力,十天之内可以制作多少双军布鞋?” “这个,最多三千双,再快的话质量就没办法保证质量了。” 曾继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接下三千双的单子,剩下的两千双你可以找其他同行帮忙嘛,你之前说,晋阳城百姓脚上的鞋,有六成都是出自你们许家,这也就是说,还有四成是别家做的对吧,找他们就是了。” 许掌柜一听,脸色变得有点难看,显然其他几家跟许家的关系不怎么样。 毕竟同行是冤家,这个道理古来有之,特别是在同一个地方发展的同行,那几乎就跟仇人似的。 平时见面都是互喷垃圾话,想要合作,那就是做梦! 深知商人尿性的曾继,一眼就看出了许掌柜心中所想。 “许掌柜,你不会觉得这笔生意只是一锤子买卖吧?” “您的意思是?” “鞋,本身就是消耗品,质量再好的鞋,时间长了也会坏,更加不用说这些鞋是要给府兵们穿,他们平时训练的强度那么高,对于鞋子的消耗就更大了,所以说类似的生意只会越来越多,而且随着新鞋的推广,你觉得像你店里这种老式的鞋子,还会有多少人买?” 许掌柜的脸色变了,曾继轻拍他的肩膀。 “所以说,这是笔大生意,可持续发展的大生意,这么大的生意,光靠你们许家一家根本吃不下来。甚至联合全晋阳的鞋商,也不一定吃得下来,合作共赢才是真理,许掌柜,你的观念是时候换换了。” 说罢,曾继再次起身。 “我给你两天时间,你将全晋阳的鞋商,还有下游的原料供货商都召集起来,就说李府要跟他们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一旦这次的生意做成了,那你们所有人,都算是在李府那边挂名了,如果鞋的质量不错,二公子也许会接见你们哟。” 许掌柜像弹簧一样弹跳起身,眼睛里闪着灼热的光。 “曾总管您说得是真的?李公子能接见我们?” “那是当然的了,二公子礼贤下士,只看重能力,不在意出身的,只要你们能做好本职工作,将能力展示出来,二公子当然会重视你们,到了那时,你们再做生意可就有了靠山,平时许多的麻烦就不再是麻烦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三章 你不会看不懂吧 商人这个职业,只有到了工业时代,资本主义萌芽之后,才得到广泛的重视,同时身份与地位才相应提高的。 在封建时代,统治阶层认为商人逐利,品德败坏,再加上商人本身是不生产价值的,所以就是下九流罢了。 士农工商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特别是到了战乱年代,商人不仅地位低,生意也得不到保障。 哪怕是和平年代,衙门里随便一个当差的过来,商店的老板都得笑脸相迎,例如鞋店这种,当差的进来随便拿,然后转头就走,掌柜的不仅不敢拦,反而还得咬牙说一声“欢迎下次再来”。 毕竟这个时代,当差的到青楼玩姑娘都是不给钱的,拿你几双鞋你还想要钱?店不想开了是吧?! 商人想在这个时代经商,有一个官方背景的靠山是极为重要的,当然了,最有地位的是皇商,也就是背靠皇家的商人。 可惜现在大隋朝到处都在打仗,皇商也不好当了。 而对于晋阳的商人来说,最大的靠山当然就是李渊了,身为晋阳太守的李渊,不仅是这里的一把手,还拥有兵权,因此要是能跟李渊拉上关系,那在晋阳这里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不用担心三天两头被大官小吏敲诈了。 因此在曾继抛出李世民这张金字招牌后,许掌柜再无怨言,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当天回到李府后,曾继将一份计划书交给了李世民,李世民扫了计划书的封面一眼。 “关于产业集群对国家实力的影响” 李世民抬头看了曾继一眼,没有说话,随后缓缓翻开计划书,开始阅读里面的内容。 上万字的计划书,全都是用白话写的,完全没有知乎者也之类感叹词,别说是李世民了,就算是一个老农,只要有人将上面的字读出来,他也能听懂。 当然了,只是听懂字面上的意思,至于说具体内容,以及延展到现实中的意义,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而未来的唐太宗,如今的李二公子在读完这篇白话文计划书之后,内心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好像很厉害的亚子” “曾继呀,你这个计划书写得不错,就是书写格式要改进一下,太白话了。” “哈?” 曾继一脸懵,他设想过李世民会大为震惊,又或者一脸疑惑,哪怕对方拍案而起,痛斥他写得狗屁不通的情况都想过,可对方上来就说他书写格式要改进,这是他完全没想到的。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书写格式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又或者说,上不了台面。 毕竟这个时代都讲究知乎者也,全员迷语人的。 他也想附庸风雅一番的,奈何做不到呀。 前世的曾继虽然学过古文,但也只限于背几句诗词,以及朗读《出师表》的水平,恐怕除了攻读古文专业的文科生外,没人会用文言文格式写作文的。 而这一世的曾季就是个手工匠人而已,能写一些常用字已经让他在一众工匠中鹤立鸡群了,用文言文写信,那怕是在做梦。 就在曾继内心吐槽之时,李世民又开口了。 “你的这份计划书写得很有道理,就照着去做吧。” “是,那我先告辞了。” 眼看李世民端起了茶杯,曾继知道对方在端茶送客,虽然还准备给李世民讲解一番的,但现在看来只能先离开了。 出了院门,曾继扭头看了一眼。 “难道他没看懂?不会吧,堂堂唐太宗,有实力争千古一帝的人,不可能看不懂吧?不至于,应该不至于~~” 而此时被曾继寄以厚望的李世民,是真的没怎么看懂,为此,他甚至请出了自己的贤内助长孙无垢出来一起研究。 这个时期的长孙无垢还不是皇后,自然还没有后宫不得干政的忌讳,大大方方看过曾继的计划书之后,后者也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二郎,这份计划书写得很直白,直白到一般的老农都能读懂,而里面的内容也没什么深度,仿佛说了一些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粗看之下没什么,但细读之后却总给我一种很有见地,很厉害的感觉,可就是不知道具体厉害在哪!” “你也有这种感觉对吧?我也有啊,曾继这小子,看样子不只是个人才,还是个大才!算了,还是交给父亲吧。” 李世民只能拿着计划书找到了李渊,李渊之前也收到了曾继经李世民之手,转送过来的新式皮靴,这几天几乎天天穿着。 也因此,让他深刻体会到了鞋带与鞋舌的改动,对于一双鞋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本来他对于曾继就很关注,如今再加上新靴子的加成,自然越发重视起曾继来了。 在读过计划书之后,他同样感到这很厉害,甚至还联想到了几处可以用来治理晋阳的方法,可既便是内政天赋mx的李渊,也没办法完全看懂。 “去把武士彟找来。” 李忠赶紧去叫人,很快李渊手下几大重臣之一的武士彟就到了。 这个武士彟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的亲爹。 商贾出身的他,曾经是大隋朝的大商人,甚至用皇商来形容都不过份,生意做得相当大,用家财万贯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 然而还是那句老话,在封建制度下,再大的商贾也不过是一盘菜而已。 就在一次木材生意中,武士彟不小心得罪了当时权倾朝野的杨素,差点被对方给整死。 最终付出了巨大代价,才保住一家老小的命。 经此一役,武士彟深知商道根本无法通天,于是决定弃商从政。 正巧,赶往晋阳上任的李渊,有一天路过武士彟的家,对于这位唐国公,武士彟是万分崇拜的,于是好酒好菜的伺候着,在酒宴上还旁敲侧击了一番,最终决定举家投靠李渊,一起来晋阳当官。 而李渊早在前往晋阳时,其实就已经准备造反了,而造反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就是兵与钱了。 兵的话他必须到晋阳才能慢慢发展,但钱的话自然是对商人下手了,如今一看武士彟如此上道,自然不会客气,直接就全面接收了。 由于武士彟是商贾出身,因此在投靠之后,李渊还是让他负责商业方面的工作,有点类似晋阳城的财政部长。 如今曾继这份计划书,明显是从商业入手的,因此李渊找来了自己手下最懂商业的武士彟,也就说得通了。 武士彟到了之后,先是粗略看了一遍计划书,一开始还是面露轻视,可看了一遍后,表情立刻严肃了起来,又看了第二遍,这一回他看得很慢,而且边看边研究,一万来字的计划书,他足足看了半个小时! 最终,武士彟一拍大腿,发出清脆的响声。 “奇才!简直是旷世之奇才,唐公!写出这份计划书之人,简直就是汉时之萧何,三国之诸葛!请一定要把他引见给我,我有大把的问题想要请教于他!”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四章 治世之能臣(求推荐收藏) “武大人,你具体说说?” 李世民打断了武士彟的感慨。 “二公子,我能先知道这份计划书出自何人之手吗?” “我府上新上任的主管曾继!” “可是发明了诸葛连弩,并改良了炼铁技术的那个曾继?” 李世民点头,武士彟立刻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李渊看出来了。 “士彟,你早就开始关注这个曾继了?” “唐公,早在连弩出现之后,我就关注了这个曾继,不过与军士们关注连弩本身不同,我更在意他一天之内,制作出连弩的流水线制度。” “哦?那个流水线制度我也知道,的确很有效率,但如果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李渊当然知道流水线的好处,现在只是故意这么说。 “唐公,那您就可小看流水线制度的好处了,我深入研究过它,发现越是复杂的东西,用流水线制度去制作的话,就越会越省时省力。但它也不是没有弊端,就是长此下去,会让手工匠人缺少创新能力,很可能再也做不出更好更实用的东西来了。” “当然了,这只是小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不过仅仅靠流水线制度的话,这个曾继在我看来,也就是一个头脑灵活的工匠罢了,才能有限。可是这个产业集群制度一出,充分证明此人不仅是一个工匠,更是一个拥有治国能力的奇才。” 说到这里,武士彟朝四周看了看,随后谨慎的说道:“唐公,您之前交给我筹备铠甲的任务,我之前预测还需要半年才能完成,但如果采用这种制度的话,不仅时间会减半,甚至还能做出数倍的铠甲,到那时,唐公您手下的兵,将会拥有傲视天下的战斗力!” 李渊一听,双眼变得极亮,就差放光了。 “真有这么大的效果?” “岂止呢,这还只是制作铠甲,如果我们真能像计划书中所说,将所有产业都集成起来,合理调动与支配,到那时粮食,兵器,运输,甚至是练兵等方方面面的效率都能得到质的飞越!” 武士彟是商贾出身,而且他这个商人并不只是中间商,还开过作坊,因此对于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方方面面都很了解。 “唐公,就拿最近府上最受关注的连弩来说,连弩所需要的材料中有木材,铁,皮子等,每一种都需要进行加工才能用。而这些材料在采购时,往往已经被加工过了,但到了府上,肯定还要再次加工,这就出现重复加工的问题,也就是浪费。” 李渊父子两人都是射箭高手,对于弩这种武器非常了解,自然知道弩所用的材料需要很多加工程序,而且因为不同的弩大小不同,用途也有区别,所以在加工这方面的工序非常复杂。 外来的材料是绝对不可能一次加工到位的,因此重复加工绝对算是家常便饭。 “而如果能实现曾继所说的产业集成化,那么就可以从上到下,由我们李府下单,要求下游的供货商有针对性的进行材料的初加工,这些初加工的材料到了我们这里后,再进行深度的加工,如此一来,中途就少了很多没必要的加工程序,同时也减少了重复加工过程中出现的浪费。” “而最最重要的是,这种从上到下的产业链一旦形成,我们就可以控制所有入局的商家与工匠,唐公,这意味着什么您应该想得到吧?” 李渊现在已经听明白了,虽然他对于商道一知半解,但若论政治头脑,在场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如他。 “控制整条产业链!如此一来,不仅抓住了钱袋子,还能限制对方,甚至动摇敌人的商业基础,一举两得,一举两得呀!难怪你之前会说,曾继就是汉时之萧何,三国之诸葛!这评价一点都不为过!!” 李世民听懂之后,也是大为感叹。 “之前我跟观音婢看这份计划书时,就感到它很厉害,只是有些一知半解,如今武大人这么一番解释,让我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二公子过奖了,主要还是曾继的这个想法太过奇思妙想,老夫要不是做了半辈子的生意,经常与各行的供货商打交道,恐怕也看不出来。” 武士彟不仅惊叹于计划书的奇思妙想,还感叹里面许多名词的准确性。 例如“供货商”“销售商”“产业链”等等,如此形象直白的名词,直接降低了计划书的阅读难度,让武士彟有种拿到商业圣经的感觉。 “世民,曾继准备如何推广产业集群战略?” “父亲,他现在正在负责5000双军布鞋的任务,据探子回报,他先是去了晋阳许家,故意将工期压到十天,如此一来,许家就不得不接受他的意见,去找其它同行合作,而最后曾继更是搬出了咱们李府,用来整合一众商人的心。” 李渊哈哈大笑。 “曾继这小子还真会拉大旗扯虎皮!” “唐公,想要产业集群化,就必须有像您这样位高权重的人主持大局才行,曾继这样做才是聪明之举。” “我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感叹曾继这小子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见识与手段,前途不可限量啊,世民,这样的人才你可要好好把握住。” “父亲明见,曾继是小婵的弟弟,两人虽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有这层关系在,我与他早就超出一般的上下级关系了。” 李渊当然知道这个情况,同时也正是知道了这个情况,才没有跟自己儿子抢人。 现在的李渊,还是那个对儿子们一视同仁的好父亲,如果换成玄武门之变前的他,恐怕第一时间就将曾继给调走了。 在李家父子的大加支持下,曾继手中的权力越发大了,再加上武士彟的主动示好,让他正式进入到了李家的核心圈子,还结交了诸如斐寂,刘文静,刘弘基,唐检等晋阳重臣。 对于这几位大唐开国功臣,曾继还是听说过的,这也让他意识到,自己计划的第一步算是迎来了开门红,接下来只要漂亮的做出5000双军布鞋,就能彻底在李府核心圈子立足了。 就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之时,小婵的睡房中,一道黑影轻轻打开窗户跳了进来,随后迈步走向了她的床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五章 奸细在身边 一封没有署名的信,轻轻放到了小婵的床头上,随后这个黑影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的又退了出去,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完成了送信的工作。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床上的小婵,还是睡在婴儿床上的李盛都没有发觉。 第二天一早,小弹被李盛的哭声叫醒,当她起身准备看看儿子是不是尿了之时,一眼就看到了放于床头的信。 一瞬间,小婵就彻底清醒,额头更是冒出了汗。 不过与以往不同,她这回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拿信,反而爬到床尾,掀起帘帐,赤着脚爬了下来。 小婵床头的前方,放有一块毛毯,这是波斯毛毯,是这个时代最有名的进口奢侈品。 李世民现在虽然对小婵的热情已经减退了,但她毕竟是自己长子的亲妈,因此偶尔还是会送些礼物,这块波斯毛毯就是前不久送的。 不过此时小婵却不在意这块毛毯,反而去看毛毯表面。 仔细一看,毛毯表面居然出现了一个脚印,不仅是毛毯上,在毛毯的四周,也有一些脚印,而构成脚印的并不是泥土,而是香灰! “小季的方法果然有用,终于让我抓到你了!” 小婵拿过一张黄纸,小心的将毛毯上的脚印给拓了下来,不清楚的地方,还拿来毛笔描了描。 当然了,受限于时代,所有人的鞋底几乎都是没有纹路的,这些脚印不过是能确认来人鞋码的大小而已,并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缩小嫌疑人的范围却完全没有问题。 拓好脚印后,小婵将所有脚印擦掉,这才拿起信封,将里面的信抽了出来。 “三天之后,让曾继前往西凤楼,将新型炼铁法交出!” 小婵面若寒冰,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一声鸡叫传来,李府上下纷纷醒了过来,其中就包括曾继。 简单的吃过早饭后,曾继来到了马场,开始慢跑! 这是最近几天才开始的,之前他由于练习骑马的关系,每天的运动量并不小。 而现如今他的骑术已成,虽然距离精通还差得远,但已经没必要每天骑数个小时马来折磨自己的屁股了。 因此,每天早上,他都会进行一万米的慢跑,借此提升自己的体能,为未来上战场做准备。 每当他慢跑时,王铁牛都会过来嘲讽几句,说他这种锻炼方法没用,战场上可不是比谁跑得快。 曾继对此毫不在乎,他很清楚,体能是一切的基础,没有体能,任何事情做起来都可能力不从心。 就好像健身,如果你一味的练肌肉,也许可以练成魔鬼肌肉人,但那也不过是五秒真男人罢了。 没有体能,耐力不足的话,上了战场就是一盘菜而已。 而长跑不仅可以锻炼体能与耐力,还能大幅提升人体的心肺功能,除了有点废膝盖外,几乎算是最有效果的锻炼方法了。 当然了,相对于长跑,其实骑自行车更不容易出运动伤,可惜这个时候没自行车,就算有,以这里的道路情况,估计几天下来自行车就散架了,根本起不到锻炼的效果,所以还是长跑最有效率。 至于说军中的武功,在得知这些武功在面对连弩时,根本毫无招架之力后,曾继就彻底失去了兴趣。 长跑之后,曾继回去洗了洗,换上干净的衣服就准备前往工匠房看看连弩的制作情况,然而刚要出门,小婵就急匆匆赶了过来。 一看到她的表情,曾继就知道出事了。 果然,将院门关上后,小婵就拿出了那封信,曾继一看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在打开信之后,脸色立刻变得很难看。 “又是放在床头的?” 小婵微微点头。 “我按照你教的方法,这几天睡觉前都在地毯上撒上香灰,这一回果然起作用了,这是我拓下来的鞋印。” 曾继接过鞋印量了量,发现这个鞋印并不大,一看就是女人或小孩的。 而从事件的性质来看,小孩的可能性不大。 “是个女人?!” “应该是,除非对方警觉到连鞋码都进行伪装,不然的话,这种大小的脚应该是女人的。” 关于地毯撒香灰这招,许多谍战剧里都有,一点也不新鲜。 但在这个时代,还算是很冷门的防贼招式,因此不容易被发现。 “小婵姐,撒香灰这件事都有谁知道?” “除了你跟我,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曾继惊讶了一下。 “连你身边的丫环与下人都不知道吗?” “你之前说过,身边的人也是怀疑对象,所以我连贴身丫环小红也没告诉,别的下人就更不可能了。” 曾继点点头。 “既然如此,那这应该就是对方的真实鞋印了,小婵姐,你能不能通过鞋印,找到它的主人?” 小婵表情严肃的看向曾继。 “小季,你的意思是说,是我身边人干的?” “没错,自从上次之后,小婵姐你已经加大了睡房的守备力度,甚至开除了一些没那么亲近的下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还能摸到你的床头,神不知鬼不觉的放下信,这种行为是外人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 小婵脸色很难看,如果曾继的推测是真的,那就意味着背叛,这是这个时代的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特别是对于下人们来说,他们对于主家的忠诚是最重要的。 有一些例子可以佐证这个观点,例如有些当官的想要造反,当官家的下人去通风报信了,结果皇帝事后不仅没有奖赏下人,反而以不忠为由杀了他。 对于掌权者来说,一个下人连自己的主家都不效忠,也就意味着对方投靠过来后也一定不会忠于自己。 这种出尔反尔,不忠不义之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所以说,下人的背叛,在这个时代是最为人所不耻的行为。 “如果真是我身边人做的,那我一定会把她揪出来,可三天后怎么办?” 曾继接过那封信,看了看上面的内容,冷冷一笑。 “这封信的内容虽然很少,但却已经透露了很多信息,我虽然还不能确定是谁,却已经摸到他的尾巴了,小婵姐你放心,三天后我亲自去会会对方,将这条隐藏在臭水沟里的毒蛇揪出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六章 情报分析(求推荐与收藏) 安抚好小婵后,曾继依然如故的按照平时的作息工作。 上午去工匠房,下午指挥其他人去造纸,同时又制作了一些捞纸浆用的纱网。 直到傍晚,吃过晚饭之后,他才将那封信用一把刀钉在木板上,并将木板挂到墙上。 在信的左边,用毛笔写上“焦县贼兵”四个字,然后又在右边写上“女内奸”三个字,最后才在信的下边写上“炼铁术”这三个字。 “很显然,这是一个隐藏得很深,同时眼线很多的势力,从焦县贼兵的装备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叛军,更加不可能是山贼,会是官兵吗?” 在“焦县贼兵”旁边写上了“官兵”两字,还画了一个“?”在旁边。 眼神落到“女内奸”三个字上。 “之前能传递假信,诓骗小婵离开老家前往晋阳,可见对方早在李府埋下了眼线,而且很可能不只一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传递消息,而不引起怀疑。” “最少也有两个人吧,能将信放到小婵床头,这肯定是身边人,那几个丫环的嫌疑最大。但将信交给她的却肯定是其他人,不然的话,丫环私自离府,是非常容易暴露的。” “所以说,李府内的奸细最少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 最后曾继将目光落到“炼铁术”三个字上,其实这才是最值得分析的一个线索。 “炼铁术,真是愚蠢呀,在你们索要它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暴露了很多东西。” 在曾继看来,炼铁术这种东西其实很鸡肋,因为这种技术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人员配制的话,就算拿到手也影响不了大局。 就好像一个农民,小商人,甚至是老地主得到了新型炼铁术,他们能借此成事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炼铁是需要材料的,不论是铁矿石还是煤,再高明的冶金技术,没有原材料也是白搭。 想要大规模的炼铁,就需要大量的原材料,在隋末这个动乱的年代,这些原材料全都是战略物资,可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对方提出来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炼铁术,可想而知一定是一方大势力,而且是大隋朝廷的可能性极大!” “现如今是大业十二年二月,天下虽然已经很乱了,可造反的大部分都是农民,中国自古以来,真正农民起义成功的只有朱老八,而在隋末这波动乱中,农民出身的起义军,只有瓦岗寨还算有点规模,但也只是有点而已,最终还是失败了。” “而且真要细究的话,瓦岗寨之所以有今天的规模,靠的也不是平民出身的翟让,而是官二代李密!若是这样说的话,瓦岗寨根本就不算农民起义。” 曾继站在情报板前,一边分析一边自言自语。 “隋晚期那些大军阀,例如刘武周,宇文化及,王世充等人,现如今还没开始造反。其余的农民起义,例如魏刀儿,杜伏威,梁师都之流,也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头脑,提前在李府埋下眼线,所以说现阶段最有可能做下这种事情的就是官方,也就是杨广了,会是他吗?” 曾继眉头紧锁,感觉又有些不太可能。 “如果历史没有太大出入的话,现阶段的杨广应该已经开始自闭了才对,他连各路反王都懒得理会,更别说李渊这个表兄了。但历史这种东西不能不信,但也不能全信,万一记载有误,杨广现在还没自闭的话,那么针对李府埋下眼线就有可能了,不对不对……” 曾继摇了摇头。 “如果真是杨广的话,以他那种狂妄的性质,如果真知道李渊手中有新型冶金术的话,直接一道圣旨强要就行了,哪还用这么费劲的发动奸细呀。这么说的话不是杨广?又或者说,是杨广手下的人做的?这到是有很大可能!” “李渊虽然备受杨广猜忌,但说到底他们也是表兄弟的关系,隋朝的那些官员想要整李渊的话,必须要有铁证才行,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是说得通了,而放眼整个晋阳,有这个动机,同时又有实力的人只有晋阳的副太守高君雅了,会是他吗?” 在历史上,高君雅与王威都是杨广安插在李渊身边的眼睛,他们一个是副太守,一个是郡丞,算是晋阳的二把手与三把手。 虽然李渊掌握兵权,但每一次出兵,都要经过高君雅与王威同意才行,说白了,他们两人就是两道防火墙。 一旦李渊想私自动用军队,又或者有任何谋反的意思,高君雅与王威会立刻给杨广打小报告。 在历史上,这两二位是被李渊杀了祭旗,然后就起兵造反了。 “如果历史没记错的话,距离晋阳起兵还有一年时间,而这一年中正是高君雅与王威跳得最欢的时间,会是他们中的某个人吗?不管怎么说,要先锁定目标才行,连目标是谁都不知道,那根本就没办法反击!” 曾继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先确定幕后黑手的身份,再想办法反击。 而被他怀疑上的晋阳副留守高君雅,此时正将手下的头号打手,六品的振威校尉宋追命叫了过来。 “太守大人请吩咐!”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咱们晋阳的太守是李渊,我只是副的。” 宋追命一脸狗腿的贱笑。 “李渊早晚都得滚蛋,到那时这晋阳太守的位置还不是您的?” “哼,废话少说,三天之后你去西凤楼去找一个叫曾继的人,他会有东西交给你,你把东西拿回来。” “曾继?” 高君雅脸上露出一丝不屑。 “李渊府的一个下人,不自量力的小人物而已。” “我明白了,大人请放心,我一定把东西带回来,就是不知道那是什么?” “是什么你不用管,到时他交给你什么,你直接拿回来就行了。还有一点,你去时易容一下,不要被他认出你的身份。” 高君雅眼睛里闪过一丝杀意。 “不该问的不要问,不该看得更加不要去看,不然的话你小命不保!” 宋追命额头冒汗。 “大人放心,不管那个曾继交给我什么,我保证不多看一眼!” “嗯……对了,之前你府上闹贼,人抓到没有?” “还没有,那个女贼身手极好,隐藏能力也有独到之处,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找到!” “一群废物,总之快点把事情处理好,不要为此耽误了我的大事,下去吧。” 宋追命诚惶诚恐的退下,随后在近两百人的护卫护送下离开。 本来以这货的级别,最多带一百人的,但上次的女贼吓破了他的胆,他又增加了一百人,有高君雅当靠山,只要李渊不追究,也没人敢说什么。 而就在街对面,一个阴暗的小巷子里,一双目光如刀般的眼睛,正死死盯着队伍中的宋追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七章 专利费 幕后黑手约定是三天后在西凤楼见面,而两天后就是曾继约鞋店许掌柜,以及一众晋阳鞋商见面的日子。 为了熟悉地形,曾继同样将所有人约到西凤楼见面。 这一次见面,曾继直接包下了整栋西凤楼,同时还将这一次的会议命名为“晋阳鞋业商务加盟会” 由于扯着李渊与李世民的虎皮,因此到会的大小商人全都很给曾继面子,最少表面上是这样,那种无脑的装逼打脸剧情并没有发生,以至于曾继还小小失望了一下,毕竟为了拔份儿,他还特别叫来了王铁牛等四名李府护卫,结果全都没用上。 酒宴摆上后,一众人边吃边商谈,最终敲定了5000双军布鞋的生意。 “很好,既然大家都同意了,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10天之后,你们交付5000双军布鞋,我们李府交付400贯的购鞋款!” “另外交接完毕之后,你们也可以打着李府的旗号售卖同款式的新型鞋子,每卖出一双,都要交纳一成的费用给李府,这点没有异议吧?” 许掌柜等人彼此看了看,随后还是由许掌柜开口。 “曾总管,关于军布鞋的事情我们没有异议了,但关于之后卖鞋抽成这件事,好像没有先例吧?这……” “这样的鞋以前还没有出现过呢,万事万物都是发展的,你们身为商人,要紧跟时代,思想不要被局限住了嘛。再说,抽一成鞋钱也不是白抽的,十天之后,晋阳城除了在场的鞋商外,任何一家鞋店都不允许卖新型鞋,一旦发现,李府就会出手将他们的新鞋没收!” 许掌柜听了,顿时很是震惊。 “没收?真的能做到吗?” “当然,因为新型鞋是李府,或者说是我本人设计的,这是我智慧与汗水的结晶,在座的各位都是做鞋方面的行家,应该很清楚这种鞋的优秀之处才对吧?” 许掌柜等人纷纷点头。 这两天他们已经试着做了一些新型鞋,而且还做了很多款式,他们发现,鞋带与鞋舌的设计看起来虽然简单,却解决了鞋子不跟脚,容易脱落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劳动者来说,穿着新型鞋工作能省不少力气,甚至还能有效避免崴脚,摔跤的问题。 可以说,新型鞋的发明,在制鞋这个领域无疑是一场技术革命 可以预见,随着新鞋的推广,原有的旧款鞋将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取代,而他们作为最先推出新鞋的商家,肯定能大赚一笔。 如果说新鞋唯一的缺点,那就是太容易仿制了,特别是对于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只要买一双新鞋研究一下,一天之内就能山寨出来。 到时各种山寨齐上,他们的优势也就没了,可如果真像曾继所说,李府会去惩罚那些没有得到授权的鞋商,那就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你们大可放心,其它地方暂时没办法,但在晋阳这里,你们觉得以李府的实力治不了那些卖仿造品的鞋商吗?” “那当然不可能,好,我们答应了。” 区区一成收入而已,许掌柜等人还给得起,其实他们平时被各种官吏敲诈,都比这一成的收入多,如今上了李府的战车,一般的小官小吏肯定是不敢来了,光是这一点他们就赚了,如果真能像曾继说的那样,新鞋只有他们可以卖的话,那赚得就更多了。 想明白这些后,与会的所有鞋商全都签下了合同,随后曾继当场将100贯定金交付给众人,剩下的300贯要等到5000双军布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后再给。 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商业会议就这样结束了,很快,会议的内容就经各种渠道传播了出去,其中以李府的李忠了解得最详细,并第一时间通报给了李渊与李世民父子。 与此同时,一直关注曾继的武士彟,也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了解会议的全部内容。 李府,李渊,李世民以及武士彟,一人手中一份合同的手抄本,一字一句的看,一边看还时不时的讨论两句,就像在开读书会一样。 “专利费?!这个点子不错,每卖出一双鞋,都要提一成的专利费,这是一种增加税收的好办法呀!” 李渊是政治专精的人才,一眼就看出这个名为专利费的税种很不错。 多卖多交,少卖少交,不卖不交! 跟这种专利费一比,这个时代强制交纳的土地税简直就是暴政的! 李世民也点头认同,这个阶段的李二虽然在政治方面不如自己的老子,但他毕竟是未来的唐太宗,很快就理解了。 并且认识到了这种收税方式的人性化,以及可操作性。 “这专利费的确收得巧妙,只是没想到那些鞋商这么轻易就答应了。” “二公子,如果我是那些鞋商,同样会立刻答应。因为这是对双方都有利可图的事情,不答应才有鬼呢。” “哦?武大人快说说。” 李世民虽然已经想到了一些,但还是想听听专业人士的看法。 “二公子,首先专利费的税率并不高,只有一成而已,而且多卖多交,少卖少卖,并没有强制性的必交数额,这样的交税方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人性化。其次为了保证专利费的合理性,我们就必须派出人去监督整个市场,一旦发现有不交专利费,擅自售卖新型鞋的商人,就要立刻查没他们的鞋。” “如此一来,就能保证这些交费商人的利益,我们查收的仿制鞋越多,他们的生意就越好,与那一成专利费相比,他们只会赚得更多。” 这两点李世民与李渊都想到了,而武士彟接下来说的,才真正震惊了他们。 “最后一点,也是我最看重的一点,那就是专利费保证了创新者的利益,不知道二公子有没有注意到,这次军布鞋的成交总额是400贯,我之前问过李总管,二公子你支付的钱款总额应该是500贯吧?” 李世民微微点头。 “武大人的意思是,这100贯的差价也是专利费?!” “当然啦,曾继是新鞋的发明者,自然该拿这笔专利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100贯应该算是一种买断形式的专利费。” 武士彟扭头看向李忠,李忠点了点头。 “之前曾继过来上报时,跟我提了一嘴,说他以100贯的价格,将新鞋的专利卖给李府了,当时我还没明白,现在一听武大人的解释这才恍然大悟!” 李渊与李世民一听,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本来两人只以为,这100贯是曾继贪污的,两人都是上位者,对于手下贪污这种事情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 特别是李世民,在他看来,有能力的人贪污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只要最终把交待下来的任务完成了,那就装着没看到。 相反,如果分文不动,两袖清风,反而会让他不放心。 就像这个时代的府兵,府兵上战场不仅没有工资,甚至就连兵器铠甲甚至是马匹都是自备的。 相应的,打了胜仗之后,主官会放任士兵去劫掠,这也是这个时代士兵名声很差的根本原因。 一些要脸的,只会放任士兵劫掠敌人的城池,一些不要脸的,连自己的百姓都劫。 毕竟士兵们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去玩命,你一分钱也不给,要是再不让抢劫,那谁还会给你卖命?当人家是sb吗?! 相较于士兵的劫掠,官员的贪污真的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可如今一听,曾继这不仅不是贪污,反而名正言顺,让他们连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毕竟专利费这事他们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以后还怎么到鞋商那里收?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李渊与李世民父子想明白这点后,大笑之余,又不得不感叹曾继的头脑灵活,连贪污都贪得这么正大光明。 此时武士彟的话又传了过来。 “唐公,二公子,这个专利费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如果我们能将这个制度推广全国的话,甚至可以造就一个盛世!”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八章 炭笔速描 武士彟,这个人最为后世记住的一个身份是武则天他爸,中国历史上唯一女皇的亲爹。 但对于唐初的人来说,武士彟最大的功绩是辅佐李渊建立了大唐帝国,是大唐帝国真正的开国功臣。 光从开国这点来看,他比后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还要牛。 当然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武士彟是纯粹的李渊之臣,并不是李世民的,因此在玄武门之变后,武士彟就被外派了,到死都没有回到长安,也正因为他的死,才让未成年的武则天品尝到了人性的丑恶,社会的残酷,直接造就了后来那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一代女皇。 身为大唐的开国功臣,此时的武士彟是知道李渊想要造反的心思的。 平时在外面还会收着点,到了李府,他说话自然没了顾忌,张口就是全国,闭口就是盛世就可以理解了。 “武大人快说说,小小一个专利费如何开创一个盛世?”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李渊也将目光投了过来,十分关注。 “唐公,二公子,你们觉得现如今大隋的乱相是如何造成的?” “这个……当然是昏君无道,强征高句丽导致的。” 屋里也没有外人,因此李世民说话也很冲,连昏君都叫上了,要知道杨广可是他表舅。 李渊在一旁轻咳了一声,提醒儿子低调一点,现在他们毕竟还没造反呢。 武士彟早就跟李渊穿一条裤子了,这里又没有外人,说话自然也没有顾虑。 “二公子所说的只是表面原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天灾造成的粮食欠收。试想一下,如果昏君出征高句丽时,国内粮食大丰收,百姓没到断粮饿死的地步,那么还会有现如今的天下乱局吗?” “那当然不会,不过这跟收专利费有什么关系?” “士彟,你的意思是说,专利费可以增加粮食产量?” 李渊到底是见识更广,已经想到了。 “唐公英明,专利费的初衷是奖励创新,而创新是方方面面的。就拿现在咱们使用的各种农具来说,几百年前可都是没有的。正是有了无数农民通过实践得到的经验,才改良了各种农具,从而降压了种田难度,间接提升了粮食产量。” “但自古以来就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谚语,这天下最聪明的人都去读书,考取功名了,没有几个聪明人会去从事农业研究,但如果专利费制度能推广开来的话,自然就会有聪明人为了钱而去种田,聪明人多了,自然就能让整个农业进步,进而提升粮食产量。” 武士彟的话,让李渊与李世民连连点头,而他自己则越来越起劲。 “这还只是农业,像手工业就更是技术决定一切,就拿这回的军布鞋来说,靠的就是曾继的一个点子罢了,如果专利费制度推广开来,像曾继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了那时,何愁盛世不来?” 李渊与李世民豁然开朗,之前一知半解,没想通透的地方,如今听武士彟这么一番解说,立刻就懂了。 “武大人目光独道,世民受教了。” “二公子过奖了,我这也不过是就事论事罢了,提出专利费制度的曾继才是旷世奇才,唐公,咱们起事之前能得这样的大才相助,足见大势所向啊!” 李渊哈哈大笑,随后摆了摆手。 “现在一切还在准备当中,还要保持低调。至于说曾继的事情,他的确有大才,不过他也太年轻,资历太浅了,我看就先让他这样干着。世民,你不是已经给了他事情做了吗?不要急,静观其变就行了。” “父亲说得是,现如今曾继手上有两件事,一个是5000双军布鞋,另一个就是改良连弩了。这两件事的进展都不错,等到完成之时,曾继也算是有拿得出手的功绩了,到时我再赏他不迟。” 李渊是政治达人,深知有能力的人不能不用,但也不能过于重用,因为过于重用的后果就是人飘了,而人一旦飘了,那距离犯大错就不远了。 曾继有如此大才,在李渊看来就更需要打磨,因此他决定继续让曾继留在李世民手下做事,不着急给他安排官职。 就在李渊等人继续讨论专利费制度如何推广之时,谈妥了军布鞋生意的曾继,开始为隔天的西凤楼事件做准备。 他到铁匠房找了几块炭,削成小条后,用两块中空的小木条压住,两端用细绳绑紧,制作出了最简陋的铅笔,或者说炭笔更贴切一些。 做完之后,他又将几块质地较硬的黄纸固定在一块平整的木板上,然后拿着这些东西来到了马场。 此时马场上,王铁牛等人正在练习骑射,曾继找了个胡凳坐下,将手中的画板,黄纸准备好,抬头打量坐在马上,弯弓搭箭的王铁牛。 打量了几眼后,手上开始动笔。 “唰唰”声不断,边画边时不时的抬头观察,他这样的举动很快就引起了王铁牛等人的关注,在骑射练习之余迈步走了过来。 “曾老弟,你这是在干嘛,我去!这是我吗?” 王铁牛来到曾继旁边,这才发现曾继在画画,而且画得正是自己骑马弯弓射箭的姿势。 “好像呀!曾老弟想不到你还有这手本事?而且用的还是……炭?画画不是应该用上好的笔墨吗?你这也太随便了吧?不过画得是真像,将我的威武霸气全都展露出来了。” 王铁牛边看边自我陶醉,曾继没理会他,此时他已经不去看王铁牛,而是凭借脑中的记忆在画。 很快,一张素描就画完了,曾继将画好的素描递给王铁牛,然后又看向其他护卫。 其他护卫见状,立刻摆出自认为最英武的姿势。 曾继手中的炭笔上下翻飞,作画的速度越来越快,短短一个小时,就画了五幅! 一众护卫拿着各自的画像在那里连连称赞,而这时曾继终于说话了。 “王哥,我这画功还过得去吧?” “岂只是过得去,简直就像真人似的。” 曾继微微点头。 “那如果我画出一个人的画像,你能不能照着它把人给我找出来,” “那当然没问题呀,只要他没离开晋阳城,就算是藏进了老鼠洞,我也能把他揪出来!” 曾继一听就笑了。 “那我就放心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三十九章 素描VS易容 素描这门手艺,对于手工达人来说,几乎算是必备技能啦。 曾继不仅会,而且水平相当得高,这也就是古代工具不全,不然的话,曾继完全可以化身为人形照相机,靠这门手艺养活自己都完全没有问题。 而素描这招,就是他为明天的西凤楼之约准备的杀手锏。 想要破局,就要先找出幕后黑手,确定是谁在搞事情,而以他现在的身份与手中的权力,完全可以调动李府的这些护卫,甚至是一部分晋阳府兵。 因此只需要知道对方的长相,就可以将对方给挖出来,只要确认了对方的身份,那么就从敌暗我明,变成了敌我皆明,到那时就好解决了。 总之,练习了一个下午,画了几十张素描之后,曾继感觉自己的技术已经恢复到前世的水平,可以用于实战了。 趁着还没天黑,他又做了几根炭笔,完善了一下装备。 “小季,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小婵不放心,在天黑之前又过来找他。 “放心吧,我已经有对策了,小婵姐你那边呢?内奸找到了没有?” 小婵微微摇头。 “小季,我身边真的有细作吧?不可能是外来者吗?” “外来者的可能当然有,但身边人的可能性更大,总之小婵姐你这边不要放松警惕,一切等明天我回来之后再决定下一步,现在你先回去吧,不要被二公子怀疑了。” 小婵暗暗叹了口气,她现在有点后悔把曾继拉下水了,可如果时间能倒退的话,她也没有第二种选择,以当时的情况,曾季是她唯一信任的人,如果随便找个男人的话,恐怕早就暴露了。 总而言之,小婵心事重重的离开了。 曾继虽然也感到这件事隐患太大,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杀掉小婵,甚至是李盛。 可这种亲手杀了前女友,以及亲生儿子的事情,曾继是根本不可能做的。 别说是曾继了,恐怕除了天生冷血的杀人魔外,是个人应该都做不到。 因此曾继现在只好尽量去补救,但同时他也清楚,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恐怕早晚都会曝光,到了那时,他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世界的位面之子李世民了。 “看样子我要早做打算,一旦曝光,最少也要有自保的实力才行,类似李靖、房玄龄那样的死忠路线,恐怕已经不适合我了,最差也要成为长孙无忌那样的权臣才行,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成为封疆大吏,那样就算事情曝光,李二想动我也要掂量掂量。” 虽然小婵的肚子是曾季搞大的,但曾季就是曾继,同样的身体,这口锅他不背也得背,与其无能狂怒,不如尽量自救。 一切准备就绪后,曾继早早睡下。 隔天,当鸡鸣声响起,曾继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开始洗漱做早饭,吃过后又去慢跑锻炼。 然后像平时一样,上午去工匠房转了转,眼看临近中午了,这才将绘画工具装进一个袋子里,迈步出了李府,朝西凤楼而去。 与此同时,被高君雅派来与曾继接头的宋追命,正在自己家里化妆,或者说易容。 化妆术被誉为亚洲四大邪术之一,拥有极为悠久的历史,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化妆风格,但若说到化妆的变种,易容术,那简直可以称之为邪术中的邪术了。 宋追命明明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大叔,常年当兵让他的皮肤又黑又糙,拿根丈八蛇矛的话,不用化妆,直接就能去演张飞了。 可是一番易容之后,直接让这货从一个糙汉子,变成了帅大叔。 不仅皮肤变嫩了,眼睛,鼻子,嘴巴,甚至就连脸型都变了,效果堪比整容! 如果曾继见到这一幕的话,恐怕会直接将手中的素描板砸了,现如今哪怕他画得再像也毫无用处,这根本就是两个人! 靠着这幅画像去找人,怕是把整个晋阳都翻过来也找不着! 而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整个易容的过程,全都是宋追命自己干的,他明明是个武将,居然还有这门手艺,很显然宋追命的出身与来历并不简单,而高君雅也显然知道他这手本事,才会让他去与曾继接头的。 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视,曾继明显要被上一课了。 易容完毕之后,宋追命离开了宋府,几十名护卫同样脱掉官衣,化妆为百姓跟在四周,暗中保护宋追命,不得不说,这货是真的小心谨慎! 然而即便是如此小心谨慎了,还是有一双眼睛发现,并认出了宋追命! 一个胳膊上挎着篮子,篮子里放着几个萝卜的妇人,很随意的走在街上,看起来就像个买菜回家,准备给丈夫做饭的家庭主妇,可如果有人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妇人走路的速度非常快,一步跨出就是三到四米,简直就像三级跳远动运员一样。 而且她的动作很快,如果不是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异常 这个古怪的妇人就以这样的速度远远的跟着宋追命一行人,当宋追命来到西凤楼的楼下,吩咐手下事情时,妇人快走几步,来到西凤楼的侧面,然后趁着四周没人,直接双脚蹬地,像一只灵活的猫一样,平空跳起三米多高,直接跳上了西凤楼的二楼! 然后在二楼上的人发现之前,像瞬移一样,坐到一个角落的位置上。 此时店小二正好扭头,顿时就是一愣。 “客……官您是什么时候上来的?我怎么没看到?” “随便上两个小菜,我赶时间。” 说罢,妇人直接扔给小二几个铜钱,小二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虽然西凤楼都是先吃后给钱,但人家先给他也不会不要,接过钱之后就去张罗了。 此时距离这个妇人不远的另一个座位上,曾继已经到了,而且还点了一盘烤鸡,两个凉菜,边吃边等。 他没有看到妇人跳楼那一幕,但对于一个女人自己一个人下馆子这件事还是有点在意,因此多描了几眼。 “是这个女人?用女人来接头的可能性虽然也有,但相较于男人,女人会更显眼,对方应该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才对。” 瞄了几眼,发现妇人完全没有过来的意思,曾继正琢磨要不要试探几句,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易容成帅大叔的宋追命上楼了。 曾继刚把目光投过去,后者就径直朝他走了过来,这让曾继明白,这个人应该就是幕后之人派来接头的了。 赶紧仔细打量对方的五官,记住特征,事后好进行素描。 可就在这时,几个萝卜突然从旁边飞了过来,径直砸向宋追命的头,在萝卜叶子之间,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像勾魂的锁链一样甩向宋追命的喉咙要害!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章 西凤楼刺杀 易容的宋追命反应极快,萝卜飞来的瞬间就挥动手臂反击。 两个萝卡被弹开,撞到旁边的柱子上,破裂声中,这两个萝卜像两颗炸弹一样,直接在半空中爆开,碎块横飞,其中一块正好击中了曾继点的那只烤鸡,结果烤鸡直接被击穿,里面的鸡骨头都断了! 曾继目瞪口呆,赶紧翻身滚到旁边,像个伏地魔一样蹲在地板上! 此时他才发现,出手的人正是之前他观察过的那个女人,一个女人自己下馆子本来就显眼,因此曾继之前还怀疑她是不是跟自己接头的人,现在看来不仅不是,反而是来杀接头之人的。 “搞什么?难道这里面还有第三方势力,真够乱的!” 吐槽中,西凤楼的二楼整个都乱了,许多食客惊慌大叫,像炸了窝的鸡。 可由于宋追命与女刺客正好堵住了楼梯口,他们根本逃不了,只能像曾继学习,窝在角落里冒充伏地魔。 “砰砰砰砰” 势大力沉的撞击声传来,女刺客与宋追命在眨眼间交手了十几招,动作快得出现了残影。 曾继由于距离最近,不仅看得最清楚,甚至还有3d体感。 凛冽的拳风,吹得曾继的头发乱飞,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 突然,宋追命惊叫了一声,被女刺客一脚踹中了肩膀。 其近二百多斤的身体腾空飞起,旋转着飞出去四五米,然后重重撞在西凤楼的墙上。 “咔” 碎裂声中,墙体出现了网状的裂痕,大量的墙皮直往下掉。 曾继看得目瞪口呆,瞬间就想到了一句话。 “打人如挂画?这大隋朝的武功走的是内家拳路数吗?武力值比我想象中高得多了。” 正在感叹中,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数个提着刀的人冲了上来,正是宋追命的手下。 女刺客右脚猛得一蹬地板,身体像炮弹一样冲过去,手中短剑连劈三下,三颗人头飞了起来,其中一颗正巧落到曾继眼前,而且还正面朝上,死鱼般的双眼圆睁,到死都保持着惊愕的表情。 “卧槽~~” 本来蹲着的曾继一屁股坐到地上,然后双脚连蹬,向后飞退。 与此同时,更血腥的一幕发生在楼梯口,女刺客连斩三人后,手中的短剑已经不能用了,她抬手将其甩出,钉入一个护卫的额头,将其钉死在对面的墙上,随后像个幽灵一样冲入护卫群中,双臂仿佛没有骨头一样,绕过护卫们的防御,摸到了他们的头。 “咯咯咯咯” 连续数声骨头断裂的异响过后,八名护卫的头180度旋转,上演了恐怖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一幕,随后她将这几个护卫的尸体堆在一起,暂时堵住了楼梯口。 又是一声闷响,地板又一次被女刺客踏裂,她仿佛离弦之箭一样冲到宋追命身前。 之前宋追命挨了一脚,一条手臂已经不能用了,而且口吐鲜血,显然已经受了内伤。 如今一见女刺客冲来,他高喊一声,抓起一张桌子砸向女刺客的头。 古时候的桌子可都是实木的,不像现在,大部分都是复合材料,相当得硬。 力气大的人,完全能用桌子把石头砸裂,更别说人体了。 然而女刺客却不闪不避,那看起来也没多粗壮的手臂,此时却像两把锋利的斧头,在让人心慌的破空声中,一击就砍碎了宋追命手中的桌子。 曾继瞪大了眼睛瞧着,正好看到女刺客绕到宋追命身后,提起那杀伤力恐怖的拳头,一拳砸在宋追命的脊柱上。 “咔嚓” 骨头爆裂的声响中,宋追命惨叫一声,瞬间倒地不起。 此时更多的护卫推开了楼梯口的尸体,咆哮着冲过来,女刺客伸手抓着宋追命的后衣领,然后像拎口袋一样,提着他就跳出了西凤楼的窗户。 曾继大着胆子站了起来,朝窗户外面望,发现女刺客提着宋追命这个成年男子,不仅毫不费力,居然还像顶尖的跑酷高手一样,在屋顶与建筑之间飞奔,几个呼吸之后,就已经跑出了视野范围。 宋追命的护卫们咒骂着追了出去,留下了一地的死尸,以及几个惊恐的食客。 看着倒在地板上的十几具尸体,以及三颗血淋淋的人头,曾继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不是说用连弩就能对付这个时代最厉害的武者吗?就这实力,连弩真的有用?王铁牛呀王铁牛,我差点被你带沟里去!” 突然,曾继想到了什么,赶紧在一片狼藉中找到了自己的画板,然后趁着记忆还很深刻,快速将宋追命与女刺客的五官特征画下来,然后在官差到来之前,快速离开了这满地尸体的西凤楼,顺便逃了一回餐。 急匆匆的回到李府,曾继连衣服都顾不上换,赶紧将两张画像画完,随后将它们挂到那块情报板上面。 “从现有的情报分析,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要跟我接头的人,也就是幕后黑手的手下。而这个女的……应该是这伙人的仇家,又或者是这个接头人的仇家,这一次西凤楼袭击是巧合吗?未知的因素太多,暂时不好下结论呀!” 本以为只是自己与幕后黑手两方势力在博弈,没想到现在又杀出了一个女刺客,直接让局势更加复杂了。 曾继抓了抓头发,感觉线索太少,变数太多,光空想根本没有意义,最后只能又临摹了两张画像,拿着它们找到了王铁牛,让他帮忙找到这两人。 由于事先打过招呼,再加上曾继平时跟王铁牛混得很熟,因此对方没多问就答应帮着找人了。 曾继现在只需要等结果,确认接头之人的身份就可以了。 然而仅仅过了一天时间,事情就又出现了变数。 “什么?没办法找人了?怎么回事?” “还不是昨天西凤楼那档子事,现在副太守求到了咱们老爷那边,老爷答应帮助,所以全府的护卫这几天都要上街找人,寻找宋追命那货的下落,真他娘的晦气!” “等等,西凤楼?宋追命?到底怎么回事?!” “你还不知道呢?昨天西凤楼上发生了命案,死了十几个府兵,甚至连宋追命都被刺客抓走,到现在生死不明!” 曾继双眼圆睁,心脏“砰砰”乱跳。 “昨天被抓走的人是宋追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一章 抓内奸 “那个……王哥,那个宋追命长什么样?” “他呀,长得四方脸,黑皮,五大三粗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曾继皱了皱眉,因为这跟他的画像完全不一样。 “昨天西凤楼发生了几起命案呀?” “还几起?就一起,死人之后官差立刻就将西凤楼给封了!好了,我先走了,你找人的事情只能延后了。” 王铁牛急急忙忙的走了,曾继则皱紧了眉头。 “也就是说,昨天被女刺客抓走的就是宋追命,但为什么长相……化妆?!靠~~这回真是小瞧了古人的智慧!” “果然,能提前在李府埋下眼线的势力,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呢,这一回如果不是发生了刺客这件事,恐怕我就自做聪明了。” 拿着那张宋追命的头像,曾继直接就将其扯碎了,随后又拿出女刺客的。 “这个女人应该也化妆了才对,毕竟玩刺杀的,对于身份的保护更加严密。” 想要将女刺客的画像也扯了,但想了想,曾继又没动手。 当天下午,曾继以送黄纸的名义前往小婵的小院,小婵支开了所有下人,两人这才说起正事。 “小婵姐,这一回是我失误了,不过不幸中的万幸,中途又杀出了第三方势力,总之我已经确定幕后的人是晋阳的六品振威校尉宋追命。” “宋追命?” 小婵眉头紧锁,完全不知道这个人,也想不出为什么这个人会针对自己。 “宋追命是高君雅的手下,而高君雅是晋阳的副太守,也就是李渊李老爷的竞争对手。” “小季,你的意思是,高君雅想要挤走我公公,所以才在李府内埋下眼线的?可是……” 聪明如小婵,立刻就发现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看样子小婵姐你已经想到了,没错,表面上看高君雅的确有动机,但往深里想又有些不太可能,两人成为竞争对手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高君雅哪怕在前往晋阳之时就安排这一切,也根本来不及的。” “更何况晋阳这里不仅是大隋的重要城池,还是防御突厥的军事重镇,一旦突厥进兵,这里首当其冲,以高君雅那种从没上过战场的文官,根本担不起晋阳太守的职位。” 小婵虽然对军事方面的知识懂得不多,但读过书的她很清楚一个道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文官死谏,武官死战,这要是反过来,那就天下大乱了。 虽然也不排除文武双全的人,但高君雅显然不是这种牛人。 “那么幕后的人就是那个宋追命?跟高君雅没有关系?” “如果真是那样就好了,但……总之小婵姐,我今天来找你,是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铲除你身边内奸的机会来了。” “什么意思?” 曾继笑了笑。 “如果说宋追命就是这一切的元凶,那自然是天下太平,但这个可能性太小了。如今他被抓走,生死不明,幕后之人没有拿到想要的东西,就一定会再联络我们,所以……” 小婵明白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就今晚吧,今天或者明天这两天,是最有可能的。” “我明白了。” 曾继起身往外走。 “小婵姐,我先回去准备,今天晚上你记得把下人们都支开,给对方提供一个机会。” 交待完毕后,曾继扭头离开,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内。 再一次来到情报板前,曾继伸手想将宋追命的头像取下,但想了想又没有动手,而是拿起炭笔开始写写画画。 最后还在宋追命的旁边,写下了“高君雅”这三个字。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高君雅很可能就是指使宋追命前来接头的人,但高君雅的背后还有没有人,就不得而知了。” “按照现在的线索,高君雅背后还有人的概率极高,他十有八九只是个小头目,如果真是这样,可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真麻烦~~” 自言自语了一番后,曾继用一块布将整块情报板罩了起来,随后就出门朝木匠房而去。 由于已经临近傍晚了,关门之后,屋内变得很黑。 就在万籁俱寂之时,突然一道黑影从房梁上翻了下来,落地只发出很小的声音,有如一只狸猫般。 黑影一身黑衣,连头上都罩着黑纱,完全看不清楚五官,甚至连男女都分不清。 就见黑影走到情报板前,伸手掀开了上面的布,开始打量曾继归纳总结推理出来的情报。 特别是在宋追命与女刺客的画像上,黑影的目光停留了许久。 最终在看完了情报板上的所有内容之后,黑影再一次翻上房梁,又潜伏了下来~~ 晚幕降临,由于古代点灯算是很奢侈的事情,所以除了大富之家外,一般的老百姓天一黑就睡了,就算不立刻睡,也会躺在床上做些运动,毕竟烧蜡烛太费钱了。 小婵身为李世民的小妾,还是母以子贵的代表人物,因此还是烧得起蜡烛的。 而为了充实自己,自从到了晋阳之后,她每晚都会花些时间去读四书五经,甚至是与行军打仗有关的兵书兵策,总之努力培养与李世民的共同语言。 一根蜡烛在小婵的睡房中亮起,她拿起一本春秋开始读了起来。 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蜡烛燃烧过半后才吹灭它,爬上床准备睡觉。 此时其实也只是九点来钟,对于现代人来说,正是开黑打排位的时间,但对于古代的大部分人来说,这个时候已经进入梦乡了。 又过了近两个小时,差不多半夜11点的时候,小婵房间的窗户突然传来一块异响,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一把细长的小刀,从窗户的缝隙伸了出来,随后熟练的挑开了锁扣,将窗户打开。 一个人影翻身进入,一点声音者都没有发出,甚至在起身时,还将窗户关上了,同样没有发出声响。 人影停顿了一会儿,仔细倾听房内的声音,在确定一切如常之后,开始迈步走向小婵的睡床,随后将一封信放到床头。 就在人影准备转身离开之时,黑暗中突然传来吹气之声,随后火光亮起,蜡烛被点燃。 不仅如此,在蜡烛后面还放着一面铜镜,铜镜反射蜡烛的光,形成了一个简易的手电筒,光芒径直打在人影的脸上。 “哇~哇~~哇~~~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小婵姐,我没说错吧?内奸果然是你的身边人,而且还是距离你最近的人,你说是吧小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二章 棋差一招 “小红!你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又哪里对不起你了?之前你父亲去世,还是我出钱帮你办的葬事,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 小婵满脸的震惊,之前他怀疑过身边的所有人,就是没有怀疑小红,不仅仅是因为小红是自己的贴身丫环,还因为自己与她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特别是贫苦出身这点,让两人亲如姐妹。 也正因此,许多事情小婵都没有瞒着小红,其中就包括与曾季通奸,并生下李盛这件事。 甚至于,当初提前生下李盛的药,都是小婵让小红偷偷从外面买来的。 如此亲密的关系,结果换来的却是无情的背叛,小婵一时间无法接受,眼睛都红了。 而背叛者小红此时却表情冷漠,一双眼睛里甚至闪烁着浓浓的杀意,与她平时温顺柔弱的样子判若两人。 “别动,你只要敢动一下,我就射死你!” 曾继举起连弩,对准了小红。 “提醒你一下,我手中的连弩就是这段时间,李府最重视的项目,也就是拥有破甲功能的新型连弩,在这样的距离射穿人体,完全没有问题!” 既然是来抓贼的,那曾继自然是有所准备,此时他手中的连弩,就是利用工匠房那边现成的材料自己组装的。 “小婵姐,你把那封信拿过来,看看上面又下达了什么指示?” 小婵强忍着动手打小红的冲动,将信拿过来,就着蜡烛的光看了一眼。 “上面说,要你三天后,拿着炼铁术去城外的土地庙见面。” “呵呵,还真是贼心不死,高君雅这是想转正想疯了吧?是不是呀小红?你的老板是不是晋阳的副太守高君雅?” 小红依然没说话,但嘴角却微微上扬,流露出一丝不屑的表情。 学过微表情分析的曾继,立刻就判断出对方的内心充满了不屑,轻视与嘲讽。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的话并没说对,高君雅果然不是真正的幕后大佬,最多只是一个小头目罢了。 想到这一点的曾继,暗暗皱了皱眉头,最担心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小婵姐,拿绳子把她绑起来,我们慢慢审她!” 小婵拿起绳子刚要过去,一直沉默不语的小红突然笑了。 “曾季,我承认小瞧了你们,特别是你,自从焦县之后,你好像变了一个人,足智多谋,行事果断,难怪……” “难怪什么?是不是你的上级谈起过我?” 小红冷笑,双手突然张开,两条手臂也微微扬起。 曾继见状立刻将连弩对准了她的脸。 “我刚刚就说过,动一下就射死你,你当我不敢杀你吗?” “嘿嘿,我现在已经动了,你到是射呀?” 一丝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曾继当机立断,立刻扣动了扳机,一支弩箭破空飞出,肉眼完全无法看清它飞行的轨迹。 然而就在曾继以为小红就算不死,也要破相之时,她居然闪电般一歪头,弩箭擦着她的头发飞了过去,然后狠狠钉入后面的墙体,强劲的力道让半支弩箭都进入墙体内部,就如曾继之前所说,真的拥有破甲的能力,然而…… “你会武功?!” “很意外吗?” “意你娘的外!” 曾继快速用压力杆上弦,然后再次开火,前后隔了不到半秒钟。 而且这一回曾继瞄准的是小红的胸口,哪怕她继续用超高的速度闪避,也没办法彻底避开。 再一次的破空声响起,弩箭笔直射向小红的胸口,眼看着已经没办法闪避了。 然而小红却用更快的速度扬起了右手,于半空中抓住了弩箭,将其抄在手中。 “卧槽?!” 震惊并没有影响曾继的手速,他再次拉动压力杆,准备上第三次弦,可小红已经不给他机会了,手臂扬起,之前抓在手中的弩箭,被她当暗器甩了出去,瞬间命中了曾继手中的连弩。 剧烈的劲道传来,曾继感到右手虎口一麻,随后连弩就被击落在地,不等他去捡,整个身体突然失去了平衡,然后重重倒在地板上。 直到后背砸在地板上,曾继才反应过来,是小红高速冲过来,然后以类似摔跤的招式,一把将自己摔倒的。 一只穿着绣花鞋的脚,重重踩在曾继的胸口上,却给曾继一种被大象踩着的感觉,完全无法撼动半分。 “曾季呀曾季,虽然你现在判若两人,但有一点却没有改变,那就是你很弱,特别是在我面前,你就跟一只鸡一只鸭一样的弱小,我用一只手就可以轻松杀了你,至于说你发明的这种连弩!” 小红弯腰捡起曾继掉落的连弩,露出赞叹的目光。 “这种弩很不错,刚刚我也是出了全力才勉强应付,要是换成一个二流,甚至是三流武者使用它的话,那我恐怕只能撤退了,好的兵器只有在强大的人手中才能发挥最大威力,你失败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太弱!” 说罢,小红学着曾继的样子,拉动连弩的压力杆,将弦扣上。 自动箭匣将里面的箭压到弦上,完成了上弦的最后一步,虽然材料简陋,但李府的资深工匠们还是通过自己精湛的手艺,完成了曾继的要求,光是这自动上弦的功能,就领先时代上百年,甚至是几百年! “不要杀他!” 小婵扑过来,挡在曾继身前,不给小红瞄准的空间。 小红则笑了笑。 “小婵,我的好姐姐,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他了?现在他的价值一点也不比你跟李盛少爷低,没有上面的命令,我可是不敢伤他性命的。” 小婵一听,要松了口气,结果小红的话又让她紧张了起来。 “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这就很麻烦,万一你们不听话,那会影响大计的,我不得不动用一些手段,防止你们坏我的事。” 说着小红居然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两颗紫色的小药丸,光从颜色看就知道这准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食心茧,你们吃下去后每七天就要服用一次解药,不然的话,食心茧就会破壳而出,咬烂你们的内脏,啃食你们的心脏,不想肠穿肚烂而死的话,以后就要乖乖听话,来,张嘴!” 小婵与曾继脸色大变,激烈反抗,但面对小红这个武力值逆天的女人,根本毫无意义。 就在这巨大的危机就要降临之时,一道黑影突然从房梁上翻了下来,像个幽灵一样落到小红身后,而小红这个曾继眼中的武林高手,居然完全没有反应!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三章 天外有天(求推荐收藏) 曾继与小婵全都看到了这道黑影,那是一个全身黑衣,连脸上都罩着黑纱的人,完全看不清五官长相,但由于距离很近,两人还是从体型看出这应该是个女人。 小红此时刚要从药瓶中取出食心茧,突然注意到了小婵与曾继两人的表情变化,顿时全身肌肉紧绷,像一根绷到极致的弹簧一样,猛得回身一肘。 凛冽的风声吹得小婵身体后仰,一下子扑到曾继的怀里。 另一边,黑影在肘击发动的瞬间就双脚移动,避开肘击的同时,又一次绕到小红身后,脱离了她的视野范围。 不过在移动的同时,衣角还是被小红给发现了。 小红脸色大变,右手拿着连弩伸手脑后,直接发射了一箭。 破空声响起,结果不仅没有击中目标,甚至连弩箭命中墙体的声音也没有发出,这让她更加惊恐。 一把扔掉手中的连弩,拔出一把短剑,开始疯狂反击。 此时小婵已经扶着曾继退到床边,惊恐的看着缠斗中的两个人。 曾继虽然也很害怕,但他已经认出,这个突然出现的黑影就是在西凤楼中,那个一人斩杀十几名府兵,还一拳击断宋追命脊椎,将其像麻袋一样拎着走的女刺客。 “小婵姐,咱们有救了!” “小季,你认识这个黑衣人?” “不认识,不过她应该就是在西凤楼中抓走宋追命的人,也就是说,他跟小红他们不是一伙的,虽然不一定敌人的敌人就一定是朋友,但最少还是有成为朋友的可能的,总之这是转机!” 就在曾继与小婵交流之时,场中的战斗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之前虐得曾继找不着北的小红,此时满脸冷汗,拼了命的攻击,但女刺客却像一个幽灵一样,不断绕着小红的身体转。 每一次都能避开小红的攻击,并且进入她的视觉死角,虽然从开始到现在,女刺客都没有什么主动的进攻,但却给小红造成了巨大心理压力! 果然,连续的重压,击破了小红的心理防线,就见她厉喝一样,身体腾空而起,双手抓住房梁,双腿像风车一样高速踢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攻击,试图将女刺客逼退。 然而女刺客明显技高一筹,就在小红双手抓住房梁的瞬间,她整个人直接跳到房梁之上,依然处在小红的视野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小红用出来的夺命连环腿,踢了一个寂寞! 小红立刻发现了这一点,立刻就要变招,可惜冒然动用大招,让她暴露了巨大的破绽,女刺客在小红踢腿的瞬间,对准她的后脑就是一拳。 “咔嚓” 头骨破裂的声音响起,剧烈的头疼伴随着洪水般的眩晕感涌来,让她难受异常。 嘴巴张开刚要大叫,整个头就被女刺客抓着,然后重重摔在地板上。 又是一声闷响,实木的地板被压出一个洞,曾继看得后背直冒凉气,感觉小红这回不死恐怕也毁容了。 “外面的人已经听到动静了,回你的小院!” 女刺客用不容拒绝的语气对曾继说话。 曾继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小婵姐,这里你找个理由应付过去,其它的事情交给我!” “可是……” “没关系的,这位女侠如果想杀我的话,一根手指就够了。” 曾继赶紧走过来,看了看躺在地上,已经没有知觉的小红。 “放心,在撬开她的嘴之前,她是不会死的。” “对对对,那……” 曾继犹豫要不要抱起小红,女刺客再次用单手将小红拎了起来,就像前两天拎宋追命那样,看起来毫不费力。 随后两人从窗户离开了小婵的睡房,径直跑到墙边,曾继还在扭头找梯子,结果女刺客的手在他后腰上一托,一股巨力传来,下一秒他就站到墙上了。 “女侠好内力!” 女刺客没说话,拎着小红跳下,然后快速朝曾继的小院跑去。 曾继同样跳下来,紧跟在后面,随即他就发现,对方不仅奔跑的方向分毫不差,而且走的还是最近的路,甚至比他都熟。 “看样子这是提前侦察过,又或者她早就开始监视我了,这可不是好兆头。” 曾继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连弩,这是他在临出屋前捡回来的,甚至还将之前射出去的几支弩箭都捡回来了。 “如果我背后下手,能不能……” 曾继瞄了瞄跑在面前的女刺客,结果对方就像感应到了什么似的,回头看了他一眼,在被目光扫中的瞬间,曾继身体发麻,那种感觉就像是被毒蛇,老虎等致命野兽盯着似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升不起反抗的意识。 当对方将目光收回去之后,曾继发现自己握着连弩的手心已经满是汗水了。 “这就是王铁牛口中,用十架连弩就能杀死的一流武者?操,被这货给忽悠了!” 很快,三人就来到了曾继的小院内,结果根本不用曾继开口,女刺客直接就走进了那放有情报板的房间,这下就更实锤了。 “女侠,您是不是之前来过?” “我昨天晚上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过夜的。” “原……原来如此,您应该早说呀,我还能给您准备张床啥的,哈哈,哈哈……” 曾继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而女刺客则熟练的找到绳子,将小红绑在柱子上,随后扭头看向曾继。 “你来还是我来?” “来?来什么?” “拷问,你不想知道她幕后的人是谁吗?” “当然想,不过拷问这种事情我完全是外行,还是留给您这种专业人士好了。我……在门口等着。” 曾继赶紧跳到门外,随后还将门带上,很快里面就传来女人的惨叫声,但声音却不大,应该是嘴巴里堵着东西。 足足过了两个小时,里面的声音才停,这时房门打开,曾继赶紧起身去看,发现女刺客已经将脸上的黑纱摘下来了,但长相却与之前在西凤楼看到的完全不同。 “对不起,我不小心看到了,您放心,我这个人嘴巴很严,不会乱说的。” “你不用紧张,我之所以露脸,就是想与你合作。” “合作?” “你不是被宋追命他们那伙人威胁吗?正巧,我与他们有深仇大恨,你跟我合作完全没有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你连这词也知道?” 女刺客笑了笑。 “你的那个板子上,不是写满了这种新颖的词汇吗?我只是现学现卖而已。” “您真是冰雪聪明,说得非常好,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敝人名叫曾继,是李府的总管,敢问女侠如何称呼?方便透露吗?” “我叫沈若叶,是个为复仇而活的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四章 你很勇呀 这个自称沈若叶的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甚至可能更小一点,长相很一般,算不上美女,甚至还有些丑,特别是皮肤,又黑又糙,就像在田地里干了几十年农活的老农一样。 唯一让曾继印象深刻的就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曾继在前世看过很多美化过的双眼,美瞳,深眼线,甚至是用软件大眼功能改的眼睛,但没有一双比得上眼前这双。 盯着沈若叶的双眼,会本能的沉迷其中,那就像是两颗黑色的宝石,神秘幽深,眼神深处还有点点星光在闪烁,任何美瞳都没办法与之媲美。 “沈女侠,不知道你问出什么了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 “这个小红受过训练,对身体的疼痛有极强的忍耐力,我拔光了她手指与脚指上的指甲,还用竹签插进去,她也只是痛叫,却半个字也不肯透露,我看还是杀了吧。” 说着沈若叶拔出了一把短剑,正是之前小红用的那把。 曾继本能的后退两步,但随即就硬着头皮拦下了对方。 “不行,小红身后的人绝对不是高君雅,而是更大的势力,我必须知道这个势力才行,不然今后会更加被动,要不……让我试试?” “你?你不是不会拷问吗?” “略知一二而已,就当死马当活马医了。” 沈若叶也没拦着,而是跟着曾继进屋。 刚一进门,曾继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再一看绑在柱子上的小红,此时的样子用凄惨来形容都有些不够。 正如沈若叶所说,她的手指与脚指上都插着竹签,鲜血流了一身,再仔细一看,手指与脚指的指甲全都被拔下来了,光是看着曾继就感到很痛,更别说亲身体会一番了。 看到走进来的曾继,小红突然喷出两颗牙,射到曾继脸上,打得曾继直吸气。 “要杀就赶紧动手,不要让这个废物碰我!” 曾继一听就火了,上去就给了小红一巴掌,结果小红没怎么样,反倒把曾继的手给震得直发麻。 “卧槽~~武者的脸皮都这么硬的吗?简直就像打在树皮上一样!” 曾继一边甩手一边吐槽,而小红则一脸不屑。 “要不还是杀了吧?” 沈若叶替曾继解围,身为更高等级的武者,她很清楚曾继与小红之间肉体强度的差距,因此对于曾继所谓的拷问完全不报希望。 “沈女侠,麻烦解开她,但要控制住她的四肢,不能让她乱动,最后把她平放到地上,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沈若叶没说话,快速上前在小红四肢的关节上各拍了一掌。 在小红痛苦的哼叫声中,她的四肢都脱臼了。 如此快速,凶狠的关节技,看得曾继心里直发毛,再一次感叹王铁牛误人子弟,要是早知道武功这么牛,他哪还会浪费时间去谈生意? 四肢脱臼的小红,低声惨叫着,但眼睛里的对抗意识依然没有消散,反而更加强烈了。 正如沈若叶所说,小红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肉体上的痛苦对于她来说影响并不大。 “别白费力气了,哪怕你将我的四肢都砍下来,我也不会多说一个字!特别是你曾继,你就是个靠女人上位的小白脸,想让我屈服,下辈子吧!” 曾继冷冷一笑,从旁边的水缸里掏了一碗水,然后又跑到别的屋,拿来了一大叠黄纸。 “靠女人上位怎么了?那也是本事,你想用这招还用不了呢。至于说让你屈服,呵呵,我还真有办法。” 说着,曾继故意在小红脱臼的关节处捏了几把,小红虽然痛得五官扭曲,但却毫无惧色,甚至还有些不屑。 “果然是受过训练的,不过小红,你不觉得你这样的身体,已经透露了很多秘密吗?” “试问一下,一般的江湖中人,会专门训练自己忍受酷刑的能力吗?只有那些专门培养细作内奸的组织,才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这也意味着你身后的那个势力十有八九有官方背景。” 小红脸色微变,显然是被曾继人说中了。 “另外我再给你科普一下,人体的确可以通过训练,变得很能忍受疼痛,用你们的话说,就是变得冷血麻木,但其实严格来说这就是一种神经损伤罢了,就我所知,如果可以精准的切断某些神经,你甚至可以丧失全身的痛觉,那时就算是断手断脚,你也毫无所觉,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在医学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什么样的病人都有,其中就包括失去全身痛觉的。 跟那些骨折了还能面无表情,自己接回去的人一比,眼前的小红根本不算什么。 “但有一样东西,是无论如何训练也克服不了的,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小红此时已经收起了轻视的目光,但还是不服气,默不吭声,到是一旁的沈若叶搭话了。 “是什么?” “对死亡的恐惧!” “死亡吗?” 曾继微微点头。 “哪怕是全身痛觉全失的人,也会惧怕死亡,因为这是人的本能,哪怕你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力,在死亡降临的一瞬间,也会本能的畏惧。正所谓死亡能带来大恐惧,在这种大恐惧面前,没几个人能抗得住的,小红,你不是很勇吗?那就试试死亡的恐惧好了。” 说罢,曾继将一张黄纸放到注满水的碗里,全湿之后拿出来盖在小红的脸上,小红想甩掉它,沈若叶在曾继的示意下,按住了她的头。 这时曾继又拿出一张黄纸,重复刚刚的动作。 就这样,一张接一张,当盖到第六张时,小红已经没办法呼吸了,她先是惊恐的大叫,但由于缺氧的关系,没叫两声就没气了,随后就是身体剧烈的抽搐,汗水汹涌的从毛孔中冒出来,到最后甚至都失禁了! 如此夸张的一幕,看得沈若叶目瞪口呆,她太清楚小红的忍耐力了,刚刚两个小时的折磨,小红就像个铁人一样,没有半句求饶,身上虽然不断流血,但却感受不到半点害怕与惊恐,可现在仅仅是几张纸而已,居然把小红吓成这样,简直刷新了她的三观。 眼看着小红身体的反应越来越大,甚至就要被憋死之时,曾继伸手将她脸上的纸撕了下来。 突然获救,小红大口喘气,之前的嚣张与无畏荡然无存,看着曾继的眼神就像见到鬼一样。 “看样子还不够呀,那就继续好了。” “别!!我说,我全说,别再用那该死的纸了,求你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五章 蛇灵 小红的巨大变化,让沈若叶半天才回过神来,随后深深看了看曾继这个在她眼中毫无力量,可以跟“弱鸡”画等号的人。 “说,你到底隶属于哪个势力?跟宋追命高君雅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你们针对我跟小婵到底有何目的?一五一十的全说出来,不然的话,后果是什么你很清楚。” 小红此时眼神中充满了恐惧,自从艺成之后,天不怕地不怕的她,还是首次害怕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毫无武功的人。 这让小红非常气愤,但一想到刚刚那窒息的恐惧,她又不得不屈服! “我们的组织名叫蛇灵,是由一位大统领,以及九位圣使组成的神秘势力,而我是九大圣使中,魔灵使的下属,代号是蛇五。” “蛇灵组织?” 曾继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心中有了一个猜测,但又有所怀疑。 “这么说,宋追命与高君雅也是蛇灵组织的人?” “呵,他们算什么东西,不过是被我们利用的工具罢了。” 小红,或者说蛇五满脸不屑,曾继仔细观察她的微表情,初步判断她没有说谎,也就是说高君雅并不是蛇灵的一员,至于说宋追命就更加不可能了。 “你们的大统领是谁?九大圣使又是何身份?” “这我不知道,我是从小被蛇灵组织培养,到了十岁之后就派到李府潜伏下来,至于说其他人,只有在有任务时才会见面。至于说大统领与九大圣使的身份,我完全不知道。” “不知道?看样子你不老实啊!既然如此……” 说罢,曾继又要去拿纸,小红见状拼命摇头。 “我真不知道,等等……我只听过一个传言,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说!” “在我小的时候,曾经听魔灵使说过,大统领好像有皇室血统,具体是不是真的?到底又是哪位皇室中人,我完全不知道!” “皇室血统?!” 曾继心中不好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已经有了一个怀疑对象。 “那你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要对付我跟小婵?” “我的目的是监视李渊的动向,一旦发现他有造反的企图立刻上报,至于说为什么要针对你跟小婵,哼,还不是小婵那个贱女人自己作的。她为了留在李府,不惜跟你通奸,生下了李盛那个野种。” “这么大的把柄我们当然要利用起来,呵呵!” 曾继怒哼一声。 “怎么利用?” “很简单,就是将你们发展为蛇灵的外围人员,再通过你们打听李府更核心的动向,甚至在必要之时,由你们出手栽赃李渊谋反!反正以我这么多年来的观察,李渊心里早有反意,只是他非常谨慎,一点马脚都没有露而已。” 曾继这下全明白了,针对他们,就是为了嫁祸李渊谋反,历史上由家人举报谋反被抓的人太多了,这其中有真想造反的,但更多的是嫁祸罢了。 相较于小红这么一个小丫环,由小婵这么一个李世民的小妾出面嫁祸,明显更有说服力。 “那宋追命与高君雅是怎么回事?他们也知道我跟小婵的事情?” “宋追命不过是个打手罢了,应该不清楚,但高君雅是知道的,我们与他合作就是看中他想取代李渊的野心,另外这个人志大才疏,他如果当上了晋阳太守,根本没本事造反的。” 一切迷底全都揭晓了,但却引出了更大的麻烦,高君雅果然知道了李盛不是李世民亲儿子的事情,这样一来,就必须除掉他才行! “李府中除了你,还是谁是蛇灵组织的成员?”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每次都是去小门外第三棵柳树下去取任务的,不过我劝你最好打消守株待兔的打算,因为我每一次行动之后,同样要将任务的结果放到那棵树下,如今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了,我们的人早就发觉出问题,他肯定不会再来了。” 看着小红得意的样子,曾继突然杀气腾腾的盯着她。 “你有什么可得意的?难道你不明白,一旦你失去了价值,那这条命就保不住了吗?” “哈哈哈哈,蛇灵成员任务一旦失败,就不可能再活命,我早就料到早晚会有这么一天。更何况我是知道你们秘密最重要的证人,你是根本不可能让我活着的,别假惺惺的充好人了。” 曾继哼了一声,抬头看向沈若叶。 “沈女侠,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沈若叶低头看向小红。 “五年前,黑风山上曾经发生过一场屠杀,当时带队的人是宋追命,你知道这件事吗?” “原来你是那伙山贼的余孽呀,难怪!” “真的是你们做的?” 小红疯狂的笑起来。 “那次行动我虽然没直接参加,但却帮着传递过消息,具体细节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那是高君雅与我们的第一次合作,他想见识一下我们的情报实力,于是就谋划了那么一场剿匪活动,同时也算是增加一下自己的功绩,事后证明,他就是靠着那次剿匪升上去的,最终才有资格成为李渊的副手。” 看着沈若叶眼中仇恨的目光,小红毫不畏惧。 “再给你透露一个消息,那次行动就是魔灵使负责的,我们整个魔灵部都算是帮凶,你如果想报仇的话,那么我也算是你的仇人,动手杀我呀!” 刺激完沈若叶,小红又看向曾继。 “还有你,这一次是我栽了,但魔灵部中人行动一向是不死不休的,你跟小婵那个贱女人逃不了的,我会在黄泉路上等着你们,到时我们主仆三人再相聚,哈哈哈哈!” 看着完全陷入疯狂的小红,曾继抬头看向沈若叶。 “沈女侠,还是你动手吧,虽然她不是主谋,但也算是帮凶,你……” 一声颈骨折断的声音打断了小红疯狂的笑声,曾继低头一看,发现小红由于颈骨折断,没有办法自主呼吸,整张脸迅速变红变紫,很快就死了。 “看样子即便是武者,脖子断了也没办法活命,只不过从之前的体验来看,想要折断武者的脖子,可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这时沈若叶拎起小红的尸体就要往外走。 “我先去处理她的尸体,明天你到主街的牙行找我,把我买入李府。” “买?什么意思?女侠?” 沈若叶早就没影了,曾继再次感叹一声武者的强大后,开始打扫屋内的血迹,一忙连活后,天都要亮了。 曾继也不睡了,迈步走到那块不知道被多少人看过的情报板前,用炭笔写上了“蛇灵”这两个字,随后又在蛇灵的旁边写下了一个人名,那就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六章 神剧联想 “袁天罡” 一个在大唐历史上,相当于活神仙般的人物,其与李淳风一起搞出来的“推背图”,一直被当成预言书来看。 而关于袁天罡的出身,正史上并没有详细的记载,但在野史上却有说他其实是隋文帝杨坚的儿子,也就是杨广同父异母的兄弟。 由于杨坚皇后的嫉妒,袁天罡的母亲被杀,然后孩子被送到了袁家抚养。 可以理解为杨坚养在外面的私生子,曾继之所以怀疑他,因为前世某种个国产神剧中,就有这么一个蛇灵组织,而这个组织的创始人就是袁天罡。 当然了,曾继怀疑袁天罡也不全是因为那部国产神剧,更因为小红透露出来的重要消息。 “蛇灵组织的大统领有皇室血统,这应该是真的,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为了防范李渊造反,而派小红来当卧底了。” “只有同为皇室中人,才会担心大臣造反的,特别是现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杨广这个皇帝都不太关心天下了,其他人就更别说了。也只有同为皇室中人的人,才会关心天下的归属问题。” “其二,这个蛇灵组织怎么看都像明朝时期的锦衣卫,这样的组织必须掌握在皇室中人手中,当皇帝的才会放心,所以说蛇灵的大统领十有八九是有皇室血统的,如此推理下去,有可能是杨坚儿子的袁天罡,就很可能是蛇灵的大统领了。” “当然了,这些只是假设,具体是不是袁天罡,又或者是杨坚其他的私生子,都是有可能的。” 想了想,曾继又将“袁天罡”这三个字给擦去了,这张情报板已经被沈若叶看到了,因此除了两人都知道的情报,其它一切都不能再写。 “关于这个沈若叶,暂时看来她与蛇灵有仇,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应该可以成为盟友。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她是蛇灵中人的可能,毕竟苦肉计这种东西早就被人玩烂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要防一手。” 此时鸡鸣声响起,曾继走出房门,顶着黑眼圈伸了个懒腰。 “真是糟心的一个晚上,虽然事情好像更加麻烦了,但除掉小红这个通奸最有力的证据,也算是能松口气了,之后就是反击,一步步的干掉所有敌人就行了。”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曾继强打精神继续去长跑,然后又去工匠房那边转了一圈,甚至还提出了一个改进方案。 木匠房工头儿吴四九被曾继叫了过来,然后将改良方案告诉他。 “护手?总管大人,弩没必要装护手吧?” 曾继的改良方案很简单,就是在连弩的扳机前方加一块像护手一样的挡板,如此一来,整只手就被遮住了。 “不,非常有必要,你听我的就行了,改!所有连弩都要加装护手,而且这个护手还要将整只手都遮住,绝对不能被正前方的人看到。” 吴四九虽然感觉这是无用的设计,但谁让曾继不仅是李府大总管,还是连弩的总设计师,他让改那就改呗。 其实曾继之所以坚持要加装这个看起来画蛇添足的护手,全都是因为昨天晚上的经历。 当时他拿着连弩在近距离射击,结果却被小红连躲两箭,特别是第二箭,更是被其单手将射出去的箭矢抓住,简直刷新了他的三观,让他一度认为自己所擅长的手工技能,在这个世界的武者面前就是笑话。 但事后想了想,他又感觉不太对劲。 “武者也许拥有超越常人的动态视力,以及肌肉反应速度,但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像快银似的,拥有子弹时间才对。” “昨天小红之所以能躲过弩箭,一来是现在的连弩还是以木头为主要材料,力道不够大,二来就是她可以清楚的看到我扣动扳机的动作,从而提前判断箭矢飞行的弹道,然后从容避开。” 就像很多漫画中描写超凡武者躲子弹的情况一样,他们并不是子弹射出来后才闪避的,而是在子弹出膛的一瞬间,就已经做出了闪躲动作。 而他们闪避的依具,就是枪手扣动扳机的动作,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曾继才让吴四九给连弩加上护手。 有这个护手遮着手,武者们就没办法判断闪避的最佳时机了。 到了那时,他们再想闪避弩箭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不停的高速移动,不给弩箭手瞄准的机会,另一种就是赌自己的神经反应速度与眼力,看看能不能在弩箭飞射出来之后及时避开了。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要困难得多,危险性也更大,相对的,连弩对他们的威胁也增加了不少,这就是一个小小护手起到的作用。 “哪怕他们还能避开,等到我研究出弹性钢材之后,也照样能将他们当成兔子射!” 曾继对自己的手工技能是相当自负的,昨天晚上经历的一幕相当于当面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让他极度的耻辱与不服气,因此才会第一时间思考破解之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武者的实力居然这么强大,看样子要想办法学几招了,军中的那些就算了,一看就没什么逼格,但沈若叶却可以想想办法。” “小红那么厉害,在沈若叶手中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而且之前她还有一个人从上百府兵包围下突围的战绩,她应该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最强武者才对,如果能拜她为师的话……” “看样子要拿出现代泡妞撩妹大法啊,等等,我是拜她为师好,还是泡了她更好?正所谓要想学得会,先陪师父睡,好像这两个选项并不冲突啊,不过她那个长相,我有点硬不起来呀!” 一想到沈若叶那又黑又糙的皮肤,曾继有种下不去鸟的感觉。 “要不到时从后面上?” “玛德,好烦呀~~” 就在曾继苦恼如何攻略沈若叶,从而学到上乘武功之时,时间差不多了。 曾继又交待了吴四九几句,随后带着钱离开李府,朝正街的牙行而去。 所谓的牙行,就相当于中介的机构,不同的牙行从事不同的生意,而他与沈若叶约定的牙行,是从事人口买卖的。 没错,隋唐时期是有人口买卖的,想当初曾继就是通过牙行卖入李府成为家奴的,虽然他卖身的地方不是晋阳,但牙行这种地方也算是熟门熟路,旧地重游了。 正当曾继一边打量牙行,一边思考如何寻找目标时,却一眼就在售卖的女仆中,发现了眼睛格外明亮的沈若叶。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四十七章 大展厨艺 花了两贯钱将沈若叶买走,走在路上,沈若叶一边低着头,一边吃着手上的饼,那张饼是牙行发的中午饭,曾继注意到,就算是掉到手上的渣渣,沈若叶也会仔细的捡起来吃掉,不浪费一丝一毫。 “我说女侠,你藏身在牙行这招是真高明,高君雅以及整个晋阳的府兵恐怕想破头也不会想到,一个能在上百府兵围攻下来去自如的大高手,居然是一个牙行里待售的女仆。” 沈若叶此时刚刚吃完手中的饼。 “你准备把我安排到哪?给你那个红颜知己当丫环吗?正好那个小红没了,让我去顶替她的位置如何?” “那恐怕不行,小婵姐的贴身丫环虽然算不上很重要的职位,但也很受人瞩目,你去的话很可能暴露,我看还是跟着我吧。” “跟你?当你的贴身丫头?” 沈若叶的目光突然变得有点危险,曾继的求生欲立刻发动。 “你想哪去了?我又不是大小姐,怎么可能配贴身丫环呢,我是想让你当给我厨娘。” “厨娘?做饭的?可是我只会做烤肉,与煮野菜汤,其它的……” “这你放心,你这个厨娘只为我服务,而我自己做饭就很不错,所以平时你只需要装装样子就行了,其它的事情交给我。” 沈若叶不置可否,显然是暂时答应了。 而曾继当然是有自己的打算,除了想偷学人家的武功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还不能完全相信对方,对于这样的不稳定因素,自然是留在身边监视最为保险,在确定她无害之前,是绝不可能放到小婵身边的。 “对了女侠,今天是你第一次进府,虽然不能明着庆祝,但咱们还是关起门来小小的庆祝一下好了,你喝酒吗?” “不喝,喝酒误事,我从来不喝酒。” “我也不喜欢喝,看样子我们有着同样的价值观,这是好事。” 曾继没话找话,带着沈若叶到肉摊上买了一只鸡,两斤猪肉以及许多菜,随后还去了一趟药店,买了许多在这个时代还是药材,但在现代社会早就是调料的东西,例如八角,桂皮,香叶之类的。 沈若叶一脸好奇的看着,一幅很感兴趣的样子,曾继暗暗观察她的面部微表情,感觉有戏。 随后两人回到了李府,一番程序走下来,沈若叶就正式成为了李府的一员,还是专属于曾继的厨娘。 再一次回到曾继的小院内,曾继将那口大铁锅搬了出来。 之前这口铁锅一直用来熬纸浆,后来李世民重视起来后,又让铁匠们打了几口铁锅,这一口就闲下来了。 这时曾继重新将其利用起来,先是找来几块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灶台,然后将铁锅架在灶台上,点火,切肉…… 白色的猪肥肉放到铁锅内,为了防止糊锅,曾继还加了一点点水,开始熬猪油。 这个时代由于没有炒菜,自然做油的人也少,因此想要吃炒菜,就必须先炸油,而相较于植物油,从动物脂肪中炸油无疑是最简单的。 随着锅内水份蒸发,猪油开始溢出来,与此同时,还有着浓浓的香气。 虽然这种香气对于现代人来说有些腻,甚至还有异味,但对于平时吃不着肉的大部分古人来说,这香味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沈若叶一开始还没太在意,但随着油香味的飘出,她本能的凑到锅边,那双明亮的眼睛直愣愣盯着锅里面的猪油与油渣,看那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尝一口了。 “女侠,这些猪油不能直接吃,要配合炒菜才能彻底激发它的美味。” “炒菜?那是什么?” “就是一种新型的做饭方法,你看着就好了,以后有外人时,也好装装样子,免得被人发现了。” 沈若叶点点头,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炒菜,美味这件事情上去了。 很快,猪油被熬了出来,曾继将油捞出来,剩下的油渣放到另一个碗里,这些东西对于古人来说,也拥有致命的吸引力,自然不能浪费了。 做好油之后,曾继开始处理那只鸡,先是用快刀将鸡分解,鸡腿与鸡胸分离出来,剩下的鸡架子放到一个砂锅里去熬汤。 而鸡腿与鸡胸则被切成了小块,配合蜂蜜,醋,酱油等调料,炒了一盘简易版的“宫保鸡丁” 当成品装盘,摆在沈若叶面前时,后者的嘴角已经有口水在外溢了。 “女侠你先吃着,我这边还有一道红烧猪肉,另外鸡汤也还要再煮会儿。” 说罢,曾继亲手夹了一块鸡丁,放到沈若叶嘴边。 如此亲密的动作,沈若叶本来是拒绝的,但当那各种调料混合在一起的香味涌入鼻腔时,她内心最后的一丝坚持瞬间土崩瓦解,也不知道怎么的,直接接受了曾继的喂食。 结果这一吃,她立刻就被攻陷了,又滑又嫩的鸡丁仿佛要在嘴巴里熔化,与此同时咸,酸,甜数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鱼香味,也征服了沈若叶的味蕾,再配合生姜与大蒜的香味,真的是无与伦比! 别说是沈若叶这个古人了,就算是现代人,曾继也有自信让他回味一番。 毕竟鸡保鸡丁这道菜普及率那么高,这本身就说明它的优秀了。 眼看计划通,曾继赶紧去做红烧肉,相较于缺少了辣椒的宫保鸡丁,以甜咸为卖点的红烧肉明显更正宗一些。 因此当红彤彤的红烧肉摆在沈若叶面前时,她再一次被征服了,甚至在狂吃的同时,眼泪都流了下来,曾继好笑之余又有些感慨。 他虽然对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特别是在隋唐时代,就算是杨广这个皇帝来了,也得夸他做饭好吃。 但曾继也明白,像杨广这种人,就算觉得好吃,也不会太感动,像沈若叶这种能吃哭的人,明显是平时吃的饭很粗糙简陋,能吃饱就不错了,哪还能奢望味道呢。 “为复仇而活的人,看样子这位沈女侠的生活过得很辛苦呀!” 当最后的鸡汤端上来时,沈若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曾继见状问道:“对了女侠,那个被你抓走的宋追命怎么样了?你从他那里问出了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吗?” “没有,那家伙很硬气,被我抓走后不久就自杀了,正是因为没有线索,我才会去找你,因为当时在西凤楼,他明显是去找你接头的。” “原来如此,那么女侠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沈若叶不舍的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准备去抓高君雅,从他口中打听更多关于蛇灵的线索!” 第四十八章 泡妞撩妹 “抓高君雅吗?那太好了!” 历史上的高君雅是被李渊杀的,而按照时间来算,最少还要有一年左右李渊才会动手。 现如今的晋阳城内,高君雅可以说是对曾继最有威胁的人,如果能提前宰了对方,那自然是最好的。 “女侠,你有把握吗?我是说,以你的身手,单人潜入高府,趁着夜黑风高,一刀砍了他的头!” “没把握,要是有的话,我也不会来找你,直接去找他不就行了?” “哦~~这样呀。” 曾继一脸的失望,不过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代的武者真那么牛的话,那杨广早就被砍死了,哪还会轮到宇文化及他们? “对了女侠,我问件事,你们武者到底有多强?我是说,能不能在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沈若叶一脸无语。 “你这是话本看多了吧?别说是万军了,就算是一千人的军阵,武者进去掀不起多大的浪花就会被杀。” “不至于吧,我见你两次出手,都拥有碾压般的实力,像你这样的大高手也不行吗?” 沈若叶摇了摇头。 “首先,战场与其它地方是不同的,在城镇建筑之间,武者可以借助环境,努力营造一对一的情况,再配合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与耐力,最终做到以少打多。但在战场上,不仅完全没有环境的优秀,反而会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说到底,武者在战场上的表现不一定比得上一名训练有素,懂得合击之术的府兵。” “不会吧?连你这样的大高手也不行?我不信!” 沈若叶看了曾继一眼,仿佛看出了他心中所想。 “我观察过你,发现你早上都会出府去跑步,你是在锻炼身体准备学武吗?” “女侠,你怎么知道我在准备学武,而不是已经开始习武了?” “呵呵,那当然是因为你跑步时完全没有合理的控制四肢与躯干,更别说细致入微的操控肌肉了,如果你已经开始练武的话,哪怕是最弱的三流武功,也应该有基本的规范动作才对,可惜你全然不懂!” “好啦,我今后要住哪?还是昨天的那个房间吗?” 曾继还要多问几句,结果沈若叶明显不想再多说了,曾继明白现在双方的信任还没有建立,所以也不再纠缠,而是带着沈若叶来到曾继睡房隔壁的房间,那里已经收拾出来了。 “这里我本来打算弄成书房的,女侠你来了,自然是优先用最好的房间,如果你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在能力范围内,我一定满足你。” “书房?你有很多书吗?” “我当然没有啦,不过我这里有很多纸,到时只需要从小婵姐那里借几本来抄就行了,另外我自己还能写一些,到时一起摆在书架上,也好充充门面。” 沈若叶震惊的扭头看向曾继。 “你还会写书?” “哈哈,写书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难度,女侠,不是我吹牛,我这个人虽然谈不上满腹经纶,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各种格物之术更是独步天下,要是将我脑中的知识都写成书,这间屋子都不一定装得下。” “是吗?那不如等你有空时跟我说说,也让我长长见识!” 沈若叶现在的微表情明显是有些嘲讽的,显然是认为曾继在吹牛比。 但这正是曾继想要的,熟读各种现代泡妞撩妹套路的他,很清楚一个道理,当你在一个妹子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时,那就算成功迈出第一步了。哪怕这个印象并不好,也远比对你无感,甚至记不住你这个人要有用得多。 所以说,男人在女人面前一定不能沉默寡言,沉默是金在男女交往中是完全行不通的。 当然了,以上所说的一切都只限于古代,现代的小姐姐们一个个套路玩得非常6,就别班门弄斧,直接把银行卡余额展示给人家看就行了,其他的都是白费力气。 将屋子简单收拾了一番后,这时敲门声响起,曾继跑过去开门,随后吴四九带着几名木匠,搬着好几大箱子零件走了进来。 “总管,你要的东西都做好了,我们帮你组装起来吧。” “不用不用,放院里就行了,辛苦了。对了,你们吃晚饭了没?正好我做了一些小点心,你们拿去当零嘴吧。” 曾继扭头跑进新弄好的厨房,不一会儿就端着一个大碗走了出来,一众木匠探头一看,发现碗里放着十几个金黄色的团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今天下午试着做的炸糕,很好吃的,都尝尝。” 众工匠从没听说过炸糕这种东西,试着拿起一个咬了一口,顿时一股软糯的口感传来,随后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低头一看,是煮烂了的红小豆。 “好吃吧?” “好吃,真好吃!又软又糯,还挺甜,总管你还有这手艺,真是太捧了!” “这个是我的,别抢!” “胡说,你已经吃两个了,这分明是我的!” 几个工匠争抢了起来,曾继赶紧又将剩余的炸糕都拿出来,这才平息了这场冲突。 几个工匠欢欢喜喜的离开了,曾继关好门一回头,正好看到沈若叶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正在打量那几个箱子里的零件。 “这是什么?看起来像是某种锻炼用的器具。” “不愧是女侠,一眼就看出来了,没错,这正是我设计的健身械材,我虽然没练过武,但我却听过一句话,练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为了保持女侠你的战力,所以我自作主张造了这些东西,笑纳!” “练武如逆水行舟?!你这是听谁说的,简直一针见血指出了练武的本质,难不成你曾经见过宗师级高手?” “这个嘛,我小时候曾经救过一个老道……” 曾继又一次祭出了老道大法,一番忽悠之下,不管沈若叶信还是不信,总之算是应付过去了。 随后曾继亲自动手将所有零件组装了起来,拼出了五台功能各异的健身器具,有练手臂肌肉的,有练腰力的,有练大腿韧带的,总之就是健身房里常见的一些健身器具。 沈若叶上去试了试,不由得大加赞赏,看着对方眼中的神色,曾继感觉自己攻略她的完成度又提升了几个百分点。 第四十九章 应对之法 泡妞是个长久计划,特别是要泡的人还是沈若叶这种女侠,算是古代杰出女性的女人,就更不能急于求成了。 因此在接下来的数天内,曾继一边以厨艺吸引沈若叶,一边有意无意的在她眼前锻炼身体,准备构建两人的共同爱好。 毕竟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男女双方,是最容易产生超越友谊之情的。 另一边的小婵,在得知沈若叶的一些情况后,也算是放了些心,但一想到有个神秘的蛇灵组织盯上了她跟李盛,她就寝食难安。 “放心吧小婵姐,在我看来,这个蛇灵组织虽然来头不小,做事也很严谨,但这一回却是大意了。” “为什么这么说?” 曾继嘿嘿一笑。 “很简单,因为小红那个贱丫头死了,她可是我们……总之是最有力的证人,她一旦死了,那咱们之间的事情就变成了死无对证,哪怕他们不计后果的到处嚷嚷,李世民也不会当真的,最多是心里怀疑一下而已。” “可是怀疑有时也很可怕啊!” 小婵还是很紧张,曾继当然也明白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早晚会破土而出。 特别是李世民未来还会当皇帝,皇帝心中一旦起疑,那后果会非常严重。 哪怕李世民是历史上少有的明君,但天子一怒,血染千里这种事情也是不新鲜的,更何况杀一个疑似出轨的小妾,就更加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为了自保,曾继唯一能做的就是壮大自己,让李世民不敢动他。 这里就要说一下古代君王制的一个误区了,总有些电影电视剧将皇权说得至高无上,什么金口玉言,说一不二啥的,其实那都是放屁。 古代皇帝与臣子的关系并不是主仆,更像是盟主与加盟商之间的关系。 你把皇帝当成小说中的武林盟主,地方大员以及重臣,当成各大门派的掌门人,这才是真实的情况。 这也是堂堂唐太宗,在当上皇帝之后,还要看五族七望等大贵族脸色的原因,要是真像电视小说中说得那样,天子至高无上,那一句话就能让五族七望的族长自杀了,还发愁个屁呀! 还有所谓的微服私访就更是在做梦,例如某辫子电视剧《康麻子微服私访》那样,皇帝带着一个太监一个和尚就出宫了,到地方上去体察民情,危机时刻,直接穿上龙袍,拿出大印,地方的贪官就吓尿了,这种事情也就只能骗骗小孩罢了。 当皇帝的如果真这样干的话,别说身边只有几个近臣了,哪怕有上百人的天子卫队在,恐怕也会被狗急跳墙的贪官灭了,很多皇帝的政令圣旨,出了首都其实就没那么大效力了。 特别是与地方势力对着干的政令,那根本就推行不开,这也是为什么到了明朝,朱老八会将自己的儿子分封到各地,成为地方一把手的原因。 哪怕有造反的事件发生,最终的赢家也是姓朱的,而不会落到外姓人手中。 而在隋唐时朝,各地的一把手还是各大贵族,在双方不正式撕破脸之前,哪怕是皇帝也不会跟这种大贵族正面冲突,双方更多的是利益交换罢了。 因此想要彻底化解小婵的危机,曾继就要努力成为一名权臣,或者手握兵权的地方豪强,到了那时,在没有铁证之前,李世民哪怕知道李盛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也只能将绿帽子戴着,更何况曾继早就打定主意,不再与小婵发生任何超越友谊的事情。 如今小红已死,最重要的人证消失,李世民就再也找不着证据了。 将这一情况简单跟小婵说了说,后者这才稍稍放心。 “所以小婵姐,接下来咱们的计划就是我努力向上爬,你暗中协助我,只要我拥有了自己的势力,到了那时,你们母子的安全就能得到保障了。” “我知道了,辛苦你了小季,我……我当初真的不该把你拉下水的,唉……” 小婵满脸的后悔,曾继很清楚以当时小婵的情况,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她如果真的随便找个男人生下孩子,恐怕现在的麻烦更大,甚至可能已经暴露了。 安抚好小婵之后,曾继又恢复到了平时的状态,早上长跑锻炼身体,上午到工匠房监工,下午去练习骑马。 在这个过程中,曾继发现沈若叶时不时就会溜出李府,然后又会在饭点时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回来,与曾继一起享用大餐。 总而言之,不管她溜出去多久,从来没有错过一顿饭就是了。 对于她溜出去干嘛了,曾继用脚后跟想也知道肯定是去打探高君雅与蛇灵组织的情报了,这二者中,蛇灵组织过于神秘,在没什么线索的情况下,很难找到线索。 因此沈若叶溜出去的目标,十有八九是高君雅的高府! 在探听消息这件事上,曾继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因此只能让她自由发挥。 转眼军布鞋交货的时间到了,曾继带着人去许掌柜那里接货,在清点完毕后,将尾款付了。 “许掌柜,这一次的货如果能让二公子满意的话,那你们发财的机会可就到了。” 许掌柜与一众加盟商笑脸相迎,其中一些老板还想送礼,却都被曾继拒绝了。 “礼物这种东西以后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产业链的整合,许掌柜,还有各位掌柜,相信你们这十天已经深刻体会到了产业集群的好处,我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将这种制度发扬光大,如此一来,才能吃下军布鞋这笔大买卖,毕竟这一回只是5000双鞋而已,李府再下单的话,恐怕就不会这么少了,你们明白吧?” “明白,我们现在已经有些经验了,下次再合作,一定能让效率大幅提高。” 曾继微微点头。 “除了鞋,还有衣服,帽子,手套等等许多相关的东西,许掌柜,你们可不要只局限于眼前,脑子要灵活一点知道吗?” 许掌柜等人一听就明白曾继这是在暗示他们,以后李府的订单会多种多样,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 清点完毕之后,曾继就让人将5000双军布鞋全都拉走,与此同时,派人去通知李世民。 “对了,通知吴四九,让他将刚刚做出来的50架连弩也一并拿过去,让二公子过目。” 手下人去通知工匠房的吴四九,而曾继则晃了晃自己的脖子,做了几个拉伸的动作。 “今天是个好机会,能不能进入军队系统,就看我的发挥了!” 第五十章 绝地求生 晋阳府兵的兵营内,曾继正在组织人卸货,而军中的后勤人员正在清点。 “已经做好了吗?前前后后只用了十二天,了不起呀曾继!” 李世民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走了过来,伸手从箱子里拿起一双布鞋看了看。 “虽然比不上你送我的那双靴子,但跟一般的布鞋相比,已经结实得多了,很不错。” “多谢二公子夸奖,那些鞋匠一听是为府兵们做鞋,自然是不敢偷工减料的了。况且这一次订单的数量这么大,他们也赚了不少,算是双赢。” “双赢吗?这样的合作方式的确不错。” 李世民这段时间没少跟他爸还有武士彟研究产业集群的好处,如今这5000双军布鞋,就算是这个制度的试水作品,现在看来效果相当好! 此时王铁牛等李府护卫也一起过来了,在李世民的授意下,各自挑了一双合脚的,当场换上。 “哇,又跟脚又舒服,这下不用担心训练时把鞋跑丢了。” 王铁牛在原地又跑又跳,还打了一套拳,虎虎生风的,看得曾继有点眼热。 现如今他对于练武有着巨大的热情,要不是想学沈若叶的高深武功,他早就通过王铁牛,开始学习军中武学了。 “对了二公子,今天我来除了把军鞋交了外,还带着来了五十架新型连弩,它们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具备破甲的能力了。” “哦?已经完成了吗?快拿来我看看。” 相较于军布鞋,李世民明显对连弩这种兵器更感兴趣。 几个李府下人将五个大箱子搬了过来,箱子盖打开,每个箱子内放着十架半米长的连弩,其中用金属打造的部分,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亮光。 李世民惊喜的拿起一架,熟练的用压力杆上弦,随后安装上箭匣,轻轻拉动上面的机关,十只弩箭自动压紧,最下面的一支精准的扣在弓弦上。 “拿块护心镜过来!” 王铁牛立刻拿来一面护心镜,然后将其绑在一个练箭用的草人身上。 “二公子,这种连弩的有效杀伤距离是十丈,只要不超过十丈的距离,完全可以射穿一般的铁甲!” “十丈是吗?我懂了!” 李世民家传箭术几乎算是这个时代的no.1,而身为一个神箭手,目测距离的本事当然极高,他手持着连弩迈步走到五丈的距离,然后几乎瞄都没瞄,抬手就是一箭。 “叮~~” 弩箭几乎在离弦的瞬间,就跨越了五丈的距离,随后精准命中了草人身上的护心镜。 王铁牛立刻跑过去,随后高举右手。 “射穿了!连人带镜子全都射穿了!” 李世民又向后迈了几步,来到八丈的距离,又是瞄都不瞄,抬手就射。 弩箭再一次命中护心镜,这时李世民也不管结果,又退了几步,来到了十丈的位置,也就是连弩最大的射杀距离,又是抬手一箭。 三箭射完,他亲自走到靶子前,察看结果。 就见三只箭全都射穿了那面铁质的护心镜,但效果却不一样,第一支箭不仅射穿了镜面,整只箭只有箭尾留在外面,剩下的大部分箭身都穿过了草人。 而第二只箭的箭头消失在草人内部,威力比第一支弱了不少,而第三箭只是箭头将将击穿护心镜而已。 如果把草人换成真人的话,那么这第三箭最多是让中箭的人流点血,伤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了,这是身着1铁甲的情况下,如果是一般的皮甲,或者连甲都没穿,直接肉体中箭,那肯定是前入后出,不死也重伤了。 “好弩!真是好弩呀!曾继,你干得太捧了,剩下的四百五十架要尽快生产出来,到时我会组建一支连弩队,稍加训练就能在战场上大放异彩!” 王铁牛等护卫也拿起连弩试射了几箭,纷纷大赞这种武器的厉害。 曾继则微微一笑,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二公子是准备在战场上弄一个弩箭战阵吗?” “曾继,你对于战阵也有研究?” “知道一点,我之前救的那个老道好像上过战场,所以……” 遇到解释不通的事情,曾继又将那个传说中的老道搬出来挡枪,李世民虽然感觉这很扯蛋,但他并不在意。 对即将造反的他来说,手下的能人越多,他就越开心,这段时间他除了经常出入军营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结识晋阳黑白两道的江湖中人了,那些江湖中人各种技能都有,论歪门邪道,曾继都要甘败下风。 “按照那个老道的理论,再结合这种连弩的特点,我觉得应该有一套全新的战法。” “全新的战法?那是什么?” 李世民很好奇,虽然他并不认为曾继这个没上过战场的人,能说出什么惊天之语。 但鉴于曾继这段时间频频曝出新奇的理念,因此决定听听看。 曾继拿起一架连弩,目光则瞄向了王铁牛等人。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不如我跟王哥等人来一场绝地求生,二公子亲眼看看就明白了。” “何为绝地求生?” “就是吃鸡~~” “吃鸡?” 李世民满脑袋的问号,曾继赶紧解释。 “是这样的,将几人或几十人放到一个特定的区域内,然后这些人各自为战,进行求生战斗,最终活下来的人就是胜利者,而胜利者可以吃一只烤鸡充当奖励。当然了,吃鸡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战斗,让二公子了解新型连弩的特点,以及全新的战斗方式。” “原来如此,难怪叫绝地求生,真是贴切的名字。” 李世民身为历史上最能打仗的皇帝之一,只在曾继的只言片语间就领会到了绝地求生的本质。 “当然了,我们当然不能真的杀人,所以我建议将所用的武器换成木制的,而连弩的箭头则用没开刃的,如今一来,就能大大降低伤亡程度了。” “嗯,可以。” 李世民很感兴趣,决定促成这件事,顺便看看这个绝地求生到底好不好玩。 “二公子,这第一次的绝地求生,不如就由我以及王哥他们,凑齐十个人,然后找一片树林开始吧?” “曾继,你很有信心?” “曾老弟,你不会以为能打赢我们吧?到时第一个被淘汰,面子上可别下不来啊!” 王铁牛哈哈一笑,显然并不看好曾继的战斗力。 曾继则很有自信,甚至在提出绝地求活之时,他差点说出“我要打十个”的口号,但后来一想,这个世界是有武功的,王铁牛等人是李世民的护卫,本身实力较一般的府兵强了不少,也都练过武。 自己虽然有丰富的真人cs经验,但身体素质差对方太远,靠着全新的战斗理念吃鸡应该不难,但一个打十人那就太托大了。 “二公子,还有王哥,绝地求生是我想出来的,连弩是我造出来的,这可是巨大的优势,这第一次的绝地求生大赛,我可是夺冠的大热门!” “好,那就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实力,铁牛,你们也要认真打,最后胜利的人,我不仅给他烤鸡吃,还赏银百两!” 第五十一章 蛇皮走位 晋阳效外一片树林旁,李世民带着上百名府兵驻扎在树林四周,形成了一个圆环。 此时曾继与王铁牛等十人,每人都穿着一件皮甲,头上还戴着一顶铁质的头盔。 “头盔与皮甲上都涂了一层漆料,只要遭到攻击就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这一回毕竟不是真要分生死,因此一旦要害部位遭到攻击,就自动判定死亡。” 说着,曾继拿起一顶剩余的头盔,用木剑在上面敲了一下,结果留下了清晰的痕迹,擦都擦不掉。 “除了皮甲与头盔外,还有木刀木剑以及连弩可以使用,其中连弩所用的弩箭全都是未开锋的,只要不是射中眼睛之类的要害,就不会受重伤,但造成红肿之类的皮外伤那可就再所难免了。” 曾继在一边介绍,王铁牛等人很快就听明白了。 “二公子,一会儿就由您来决定开始的时间,开始时让人敲一下锣就行了,我们十人会提前站到树林的十个方位,听到锣声后才允许进入树林。一旦有人被淘汰,就要主动退出树林,当九人退出之后,就意味着胜利者出现了,到了那时,二公子您再让人敲三声锣,比赛就正式宣告结束了。” 李世民听得连连点头。 “不错,规则很明确,那你们就开始准备吧。” 曾继将皮甲与头盔穿戴好,然后拿起一架连弩,以及五十支箭,并不是他不想多拿,而是拿得越多,负重就越大。 毕竟这不是电脑游戏,而是真实的绝地求生,并没有二次元口袋,可以不考虑负重尽可能多的携带武器。 “曾老弟,你只拿连弩?” 王铁牛不仅带着连弩,还装备了两把木刀。 “我的近战能力不行,只能玩远距离的偷袭,所以你们想要淘汰我的话,只需要冲到我身前就可以了。” “哈哈,你这是在小瞧我们的箭术吗?” 十个人开启互喷垃圾话环节,随后就骑马分散,前往指定的地点等待。 而李世民则带着其余的护卫,来到附近的一个山坡上,从这里居高临下,可以将整片树林尽收眼底,如果有望远镜的话,甚至能拥有上帝视角。 不过这个世界的李世民是会武功的,而且还是与射箭配套的武功,相对应的,他的视力极佳,哪怕没有望远镜辅助,也能看清树林里的一切。 “他们都就位了,敲锣!” 一声令下,一个膀大腰圆的护卫,挥起锤子,重重敲了一下旁边那直径接近一米五的大锣。 “咣~~~” 震耳的锣声响彻天地,声音传出去数公里,树林中的曾继等人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在锣声传来的第一时间,曾继就像一只猎犬一样,弓着身体就冲进了树林。 在跑出去两百来米后,他看准一棵大树,像只猴子一样爬了上去,站在高处,他将手放进嘴里舔了两下,然后拿出来放到高处,借此来测风向。 测出风向之后,曾继有意识的朝下风的方向前行,又走了几百米后,他突然停了下来,躲到草丛中,并将背上的连弩取下,上好弦。 差不多过了半分钟,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就上风处传来,随后就看到一名李府护卫谨慎的在树林中前行。 走一步,看两眼,显得非常谨慎。 可就在他距离曾继差不多有二十米的距离时,一支弩箭破空飞来,后者完全来不及反应,瞬间头盔中箭,痛叫一声倒在地上。 那个铁质的头盔飞了出去,撞击地面发出声响,不仅如此,中箭的部位向内凹进去一个大坑,就算没有漆料,这也是极为明显的特征了。 大隋版的绝地求生第一战,开局仅仅十分钟就有一个选手被淘汰了,最让后者郁闷的是,他甚至连放箭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干得漂亮!没想到曾继还有这手本事,以前真是小瞧他了!” 拥有超强视力的李世民,即便隔着层层树木,还是看到了曾继出手的全过程。 一个护卫很机灵,赶紧充当捧哏的角色,询问曾继究竟厉害在哪里。 “曾继先是测出了风向,然后故意往下风的方向走,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风提前听到上风处之人的脚步声,近而埋伏对方。而上风处的人正好相反,他并没有注意到风向的影响,导致根本听不到曾继的脚步声,两人的胜负就是这样分出来的。” “没想到曾继居然还懂这些,真是不简单!” 同样是狩猎高手的李世民,自然明白风向的重要性,这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如果换成人与野兽,一旦猎人所站的位置是上风处,那么他身上的气味,会轻易被数里外的野兽闻到,那时猎人别说是狩猎了,十有八九还会成为野兽的猎物。 靠着风向优势,曾继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又连续淘汰了两名护卫,如此一来,光他一个人,就已经淘汰三人了。 其他护卫之间,也暴发了战斗,总结下来,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五人被淘汰。 而剩下的五人,全都是谨慎之人,警惕性非常高,而且也全都注意到了风向。 哪怕是处在上风处的人,也刻意的减少连续移动,尽可能的不发出声音,这下就变成了耐心的比拼了。 由于没有毒圈这一设定,所以真要是碰到了五个伏地魔,那这比赛恐怕比到天黑也分不出胜负。 意识到剩下的几人都是谨慎之辈后,曾继故意暴露了自己,开始频繁的走动,发出声音。 这下子,立刻就引来了两名护卫的注意,其中一人正好是曾继的老熟人王铁牛。 两人相隔五十米,几乎同时发现了目标,王铁牛反应更快,第一时间抬弩便射,而曾继却连躲都懒得躲,径直朝他扑了过来。 结果弩箭在飞出三十米后,立刻变成飘忽,准头全失,最终钉在一棵树上,距离曾继少说还有五六米的距离,毫无威胁可言。 王铁牛这才想到,手中连弩的有效射程是十丈,超出这个距离虽然不一定射不死人,但会准头全失,除非欧皇附体,对方主动撞到箭上,不然的话,是很难命中目标的。 甚至就算射中了,超出有效射程的弩箭也会威力大减,那所谓的强弩之末,就是形容这件事的。 曾继对手中的连弩非常了解,自然知道射程是多少,因此直到进入十丈的距离才抬弩准备放箭。 王铁牛也不是傻子,见状同样抬起了弩,可立刻就发现,曾继在举弩瞄准的同时脚下还在移动,移动的方式就像蛇一样,让他极难瞄准。 弓弦声响起,两人几乎同时放箭,结果王铁牛的箭擦着曾继的肩膀飞了过去,而曾继则一箭命中了王铁牛的胸口,胜负已分,王铁牛被淘汰! 第五十二章 官位到手 通过蛇皮走位,伏地魔,打冷枪等远超这个时代的战术,最终曾继笑到了最后。 当三声锣响之后,曾继扛着连弩,迈着豪迈的步伐走出了树林。 “干得漂亮曾继,你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李世民亲自迎接,相较于商业上的优异表现,现在还没登上皇位,被李渊当成大将军培养的李世民,明显对曾继的战斗技能与理念更加看重。 出来之后,不仅亲自将百两白银赏给曾继,还拉着他一边吃饭,一边探讨刚刚曾继所用的战术。 虽然李世民拥有鹰一样的视野,但那毕竟是树林,有很多细节还是看不太清的。 如今这么一番详谈,不仅李世民连呼高明,就连王铁牛那几个手下败将,这回也是心服口服了。 “曾老弟呀,没想到你这套战法有这么多的门道,我之前败给你还很不服气,认为只是对连弩不熟悉,现在看来,真的是坐井观天了。” 王铁牛的话正好引出了曾继想说的话,不亏是熟人,捧哏已经变成本能了。 “其实在我的设想中,这种战法在多人配合时的威力才是最大的,例如四人组成一个小型的弩阵,四人中一人手持大盾,负责防御远处飞来的流矢,两人用弩负责精准射击,击杀射程内的敌人。剩下的一人则手持长刀,负责抵挡漏过来的敌人。” 曾继一边说,一边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其中这最后一名手持长刀的战友,并不需要斩杀敌人,他只需要短暂的挡住对方,给弩手反应的时间就可以了。在这个四人弩阵中,两名弩手才是杀敌的主力。” “嗯~~有点意思,有大盾防御流矢,有刀斧手抵挡近战敌人,理论上几乎没有天敌了!” 李世民仔细想了想,发现这个小型弩阵的确是有攻有守,毫无弱点可言。 “二公子,其实也不能算是没有天敌,就我所知,有一个兵种是完克弩阵的,只不过那个兵种的成本过高,就算是咱们大隋的天子卫队,恐怕也没办法大面积推广。” “哦?那是什么兵种?” “重装骑兵!也就是装备了全套铠甲,以及全套马铠的骑兵,这种骑兵就是战场上的巨灵神,如果弩手不能在短时间内精准射中骑手的要害,将其射杀的话,那么当重装骑兵冲过来时,无论是大盾还是刀斧手,是根本不可能拦得住的。” 李世民微微点头,同时也明白为什么曾继会说,这个兵种连大隋的天子卫队都没办法大面积推广了。 以当前的冶金水平,三品以前的武将才有资格装备覆盖大部分身体的明光铠,可见铠甲的稀缺性了。 而重装骑兵不仅骑手要装备明光铠,马也要装备全套的马铠,那个的制造成本比明光铠还要高,而且还要有好马。 一般的战马,装备了马铠,以及驮着全套铠甲的骑兵,总负重少说也要三四百斤,是根本跑不快的。 骑兵如果失去了速度优势,连人都跑不过的话,那就是战场上的活靶子,完全发挥不出他应有的威力。 这又是铠甲又是好马的,的确没办法大面积的推广,而除了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外,曾继所描述的弩阵兵,在理论上好像真的没有天敌。 就算是现阶段最强的兵种,突厥的马弓手,面对装备了连弩的弩阵兵,好像也毫无优势可言。 一想到手上可能会出现超越突厥马弓手的兵种,李世民内心一阵火热。 “曾继,你想不想参军?” 曾继说了这么多,又提前几百年,将真人cs展现出来,等的就是李世民这句话。 “二公子,我从小就向往战场,渴望有朝一日可以参军,成为一名驰骋疆场的大将军,只可惜我从小身体就不怎么样,又没练过武,除了脑子好使点外,与我梦想中的大将军相差太远,不知道这样的我有资格在军中效力吗?” “哈哈哈哈,将军打仗不一定非要有强大的武力,一个头脑好的将军,其在战场上的作用远比武力高超的悍将要大得多。” 李世民站了起来,回来走了两步。 “这样吧,我先赏你一个九品校尉当当,然后再分你一百名府兵,而你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将弩阵之法教会他们,让他们成为你口中的弩阵兵,我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后如果他们的战力能让我满足,我会再给你升官,但如果不能让我满意,那你这个九品校尉也别当了,直接滚回去当总管算了。” 不得不说,李世民的激将法玩得挺6,虽然在曾继看来挺幼稚的,但也算是正中下怀了。 至于说为什么条件定得很苛刻,那是因为九品校尉虽然听起来官不大,甚至算是最小的品级了,可那也是官了。 曾继一个从没参过军,没有在战场上证明过自己的人,一参军就当上了一个小武官,肯定会有很多人不服。 因此,李世民才故意弄这么一个赌约,就是在给曾继立功的机会。 一旦那一百名府兵能表现出强悍的实力,那曾继上来就当官就不会再有人说三道四的了,反之,就证明曾继只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罢了。 这样的人李世民看不上,到了那时,回到李府继续当总管,往后成为一个文官,或后勤人员,也算是一条出路。 只不过真要是那样的话,那曾继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就要大大降低了。 “二公子既然如此看得起我,那我自然是效犬马之劳,不会让您的期望落空的。” “好,明天你就到军营里来,我会让人挑一百名身强体壮的府兵给你的。另外,连弩的制作你也不能放下,要尽快造出五百架新型连弩。” “属下遵命!” 一场绝地求生,赢来了一个九品校尉的官衔,对于曾继来看,绝对是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而与此同时,这个消息也很快就在晋阳城传开,特别是军中的一些将领全都知道了曾继与李世民打了个赌,有人羡慕,有人嫉妒,更多的人则是冷眼旁观,等着看热闹。 在这群人中,最重视这件事的就要属许久没出场的长孙顺德了。 在得知曾继成为九品校尉的第一时间,他就找到了侄女长孙无垢,脸色很难看。 “侄女呀,这对姐弟的野心终于显露出来了,你可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