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兵器制造师》 第1章 黎重和重黎 庄周梦蝶的故事,大部分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但是对于事件的当事人黎重来说,相信这绝对称不上什么好的体验。 一觉醒来,恍如隔世,在睁眼的那一瞬间,各种乱七八糟的记忆蜂拥而至,差点儿挤爆了整个大脑皮层,让人恍恍惚惚,分不清楚梦境与现实。 恰巧印证了那句老话,人生就像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 黎重出生在一个武学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在现代科学快速发展,高科技武器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纪,这么说或许不太准确,但事实确实如此。 黎家祖上世代都是押送货物,往来天下的镖师,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刀口舔血,以黎氏宗族子弟们组成的镖局,历经百年的世事浮沉,屹立不倒,在南方诸省市,颇负盛名,直到后来机械工业的兴盛,笑傲了上千年的冷兵器逐渐没落,最后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可即便是在枪炮炸药横行的军工年代,黎氏宗族子弟们依然保持了自小习武的传统。 习武这件事,说起来容易,上下嘴皮子一碰,但实际操作起来,全是流血流汗的苦功夫,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但若是坚持到最后的,必然能成为一代武学大家。就拿黎重的爷爷,黎家的老太爷来说吧,三岁开始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数十年间未曾中断,直到现在将近九十岁高龄了,依然身体硬朗,精神矍铄。 黎重最佩服自家爷爷的,就是老爷子终生以武为痴,心无旁骛,不为外物所动,虔心钻研,几十年的功夫积累下来,不仅仅是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就连拳法也能打得虎虎生风。 黎重小时候最大的爱好便是搬跟小凳子乖巧地坐在院子里,观看爷爷指导他哥哥武艺,虽然这样的场面和机会屈指可数,但却弥足珍贵。 没错,黎重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亲兄弟,同父同母,如假包换的那种。 说起他的哥哥黎单,还有一段不得不为外人道的渊源。 与武学大家黎老太爷不同,黎重的父亲是典型的文人心性,相比于舞刀弄棒,打打杀杀,更喜欢舞文弄墨,吟风咏月,他脑子灵光,书读得也好,是整个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黎重的母亲更是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当年,黎爸爸和黎妈妈可是整个大学里有名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两人本就是同班同学,再加上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大学毕业之后毫无意外地双双进入了国字头的科学研究院,为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复兴添砖加瓦,夫唱妇随,羡煞旁人。 可黎老太爷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欣慰,他还等着这个唯一的儿子继承家业呢,不说将自己的一身武学发扬光大,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几十年的武学造诣后继无人吧,他曾经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寄予了多大的期望,如今就有多大的无奈。因此,对于儿子弃武从文,招呼都不打就擅作主张进了研究所一事,黎老太爷怒不可遏,气得吹胡子瞪眼,差点儿没直接跟这个不孝子断绝父子关系。当然了,最关键的还是,搞科学研究的黎爸爸和黎妈妈常年泡在研究室里,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回家探望老人的时间,也自然不会有跟黎老太爷断绝父子关系的闲工夫。这时候,黎单的出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黎老太爷和黎爸爸的父子关系。 或许是天可见怜,不忍看黎老太爷的一身好武艺就此失传,黎单及时来到了黎老太爷的身边。遗传学这东西其实真的很难三言两语说得明白,黎单确实是一块习武的好材料,根骨奇佳,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他忍耐力极强,不怕苦,也肯吃苦,黎老太爷自然是十分欢喜,再加上本来就是自家孙子,教授起来更是不会私藏,从最初的基本功开始,一招一式,黎老太爷都言传身教,耐心指导,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 说是名师出高徒也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也罢,黎单学得很快,很多兵器一上手之后都能自己揣摩攻击和防御的套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黎老太爷倍感欣慰,觉得自己总算没有愧对黎家的列祖列宗。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黎单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好了,根据相对论和能量守恒的原理,四肢发达的黎单注定了头脑简单,而且是简单到黎爸爸和黎妈妈都痛心疾首,作为那个时代有名的高知分子,他们简直恨不得当自己从来没生过这个不争气的一个儿子,那学习成绩,说出去都嫌丢人。 黎单没有重走自己父母亲的老路,他直接参军去了军队,凭借自己出色的身体素质和武学造诣,从普通士兵一路做到了上尉军官,后来又被征召去了特殊部队,参与的都是些保密级别很高的危险任务,这或许就是黎家人的宿命,先祖们在做镖师的时候,从事的就是刀口舔血的工作,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现在黎单升了军官,也没能摆脱这种在生死线边缘摸爬滚打,艰难求生的宿命。 由于黎单工作的特殊性,国家政策特别允许黎爸爸和黎妈妈生育二胎,在那个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到处狠抓严惩非法二胎的年代,黎重的诞生不在计划之中,也不在计划之外。 那时候,黎妈妈已经四十好几的年岁了,早已不年轻,要是生育二胎的话,绝对是高龄产妇,本来按照黎妈妈的意思,与其自己生那么麻烦,还不如早点张罗儿子的婚事,正所谓,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谁知道这话直接就被黎单给打回来了,他的推脱理直气壮,国家这时候正在大力提倡晚婚晚育,自己身为一名光荣的共和*人,必须以身作则。加之黎单那时候也忙,天南海北地出任务不着家,部队上也有保密原则,黎妈妈连找人都没办法,说了几次,见儿子不听也只能作罢,黎单从小主意就正,再加上多年习武养成了他执拗的脾气秉性,黎爸爸和黎妈妈根本拿他没办法。以至于黎重的意外到来,着实让黎家上上下下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惜,福无双至。 怀黎重的时候,黎妈妈不幸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她和黎爸爸的工作本来就长期处在高强度的辐射之下,身体会发生病变也在情理之中,黎妈妈确实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果断地放弃了化疗,回乡静养。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罹患癌症的黎妈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有接受化疗还能有一线生机,如果癌细胞能通过化疗得到控制,便可以将生命延长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但是接受化疗,就注定必须舍弃腹中的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最后的治疗机会。 黎重未满周岁的时候,母亲病故,唯一留给黎重的遗物,就是一个戴在他左手腕上的玉镯,品质极好,当时的市场售价就在五位数以上,绝对属于奢侈品,黎妈妈生前曾戏称说,这个玉镯子花光了她全部的私房钱,也是她留给小儿子最后的祝福。古人讲究君子比德如玉,玉能养人,由此玉不下身。黎重生下来体质就不好,瘦瘦小小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哥哥完全不同,当妈的看着就心疼得紧,这个玉镯子还是她带着小儿子一起专程去云南购入的,当时玉的价格还没有炒到这么虚高,以现在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看,这种品质的玉镯就是有钱都买不到,不是有价无市,是有市无价。 这玉镯从小戴在黎重手上,陪伴他长大,现在已经取不下来了,而现在,带着两世记忆穿越的黎重,怔怔地盯着仍旧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玉镯,若有所思。 “重黎少爷,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通知大夫人去……” 重黎?是这具身体的名字吗?黎重觉得很无语,重黎和黎重,孰真孰假?又或者,两个都不是真的,说不定等他下次醒来,又换了一个壳子。不过很确定的是,对比仅有的两世记忆,重黎这小少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的钱币是一种用晶石矿物制成的点数卡,每一个差不多巴掌大小,点数卡表面有微弱的闪光,由于晶石的特殊性和稀少性,仿制不易,从根本上就杜绝了□□产生的可能。点数卡的计算单位为十进制,从大到小分为万千百十个,对应的点数卡依次为黑金红蓝绿五种颜色,一眼就能分辨。 重黎从十八岁成年开始,着手改善体质,一个月差不多要吃三份杞骨,十日一次,吊着慢慢调养身体,治标不治本,一份杞骨需要三百二十个点数,也就是说,重黎一个月光是药钱就差不多去了一千个点数,这是什么概念?寻常平民百姓,节省着点过日子,一千个点数虽然吃不了什么山珍海味,佳肴美食,但也能够保证一家三口人整整一个月不用饿肚子。 双亲还在世的时候,重黎从未操心过自己的药钱,他的父亲是护卫内城的近卫队勇士,风光不说,待遇也很优厚,再加上爹爹持家有方,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几个买卖在他的经营指导下都蒸蒸日上,不说日进斗金,最起码供养两个孩子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双亲相继离世,重黎和康回两兄弟只顾着伤心去了,忘了第一时间整理清点父亲和爹爹的遗产,待到处理完爹爹的丧事,一切尘埃落定,大伯一家咬死了不承认,他是家主,红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黑的都能说成白的,重黎两兄弟无依无靠,没办法相争,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了这口气,不仅一点数的钱都没有拿到,反而成了几个堂兄弟口中厚着脸皮死赖在布斯曼贝尔家族吃白饭的拖油瓶。 弟弟康回年纪只比哥哥重黎小两岁,这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半大不小的孩子,但他知道哥哥处境艰难,大伯一家不会舍得继续花大价钱给重黎购买杞骨调养身子。杞骨这味药材保存不易,爹爹临死置备的,也不过十来剂,勉强能撑三五个月的份额,虽说重黎为了不让弟弟担心,笑着调侃过,说自己得的就是富贵病,过过苦日子就会痊愈,这些光烧钱又没明显效果的草药不吃也没关系。康回又不是傻的,他哥哥从十八岁成年开始,十日一剂,不间断地吃杞骨,经过一年多的调养,气色明显好多了,怎么会是没效果呢?想来想去,康回还是舍不得哥哥回到以往那种成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的样子,为了更好的照顾哥哥,康回连学舍都不去了,每天早出晚归,将贵族子弟的骄傲一并舍弃,整个城市到处找活干,脏点累点苦点都没关系,一口一口地省,勉强又给重黎供养了一年的杞骨。 就为了这事儿,既心疼弟弟,又怨恨自己不争气的重黎不知道深夜偷偷痛哭了好几回,他其实也想过一死了之,免得活在世上拖累兄弟,但是转念一想,如果连自己都走了,康回就真的变成一个人孤零零的了,连个真心挂念他的人都没有。 别看康回年纪小,机灵着呢,打零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必须找到能更快挣大钱的方法,穷则思变,康回瞒着哥哥,混在一众奴隶当中,偷偷出城去捡拾海贝壳,这种贝壳能够配合不同晶石的安置使用,发出强度不等的亮光,用以照明,由此极为珍贵,但是这种贝壳数量稀少,本来产于深海,光凭人力根本没办法获取,必须要等到一月一次的涨潮时才会被冲到岸上来,与此同时,各种深海的奇异生物也被混合着冲上岸,其中,有美味的食材,还有不小心卷入海流的凶悍捕食者,每当这时候,密密麻麻聚集在海岸边的人类们总是争分夺秒地翻找目标物,每耽误一秒钟,就错失一线生机,原因很简单,涨潮之后会将深海的鱼类带到岸上来,丰富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前来捡漏的人类奴隶,还会陆续吸引各种猎食人类的凶兽,它们或孤身一人单打独斗,或者三五成群发动进攻,总之一句话,闻风而来,不见血肉绝不撤离。 由此可见,这份工作绝对不是好做的,那些出城搏命的无主奴隶们,每次都死伤惨重,断手断脚还是其次,十个人中能回来七八个都算是好运的,风险这么大,但凡有点儿活路的平民百姓都不愿意去做这么危险的工作,只有那些实在没办法生存的奴隶才会铤而走险,抛去一切去挣这份卖命钱。 听闻自己唯一的亲人竟然偷偷混在奴隶中出城去了,重黎急得不行,只顾着一个劲儿地掉眼泪,急火攻心之下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其实,对于布斯曼贝尔家族来说,重黎和康回的生死都不值得一提,不过榨干最后残余的一滴利用价值还是有必要的,正巧这时候,同为第九区贵族的阿如温查斯家族要给同辈的几位少爷举行婚礼,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 多好的机会呀! 重黎虽然体质不好,但模样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虽然因为体质虚弱的关系看上去病怏怏的,但也不影响他出色的外貌,再加上本身也有贵族血统,倒也和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门当户对,反正布斯曼贝尔家也不指望重黎嫁出去之后能给家族有什么帮衬,早点打发了更好,还能趁此机会侵占一份丰厚的聘礼,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呢。 眼下康回不在城内,重黎昏迷不醒,想怎么摆布都行,白城子地处内陆,远离海边,步行去至少需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往返之间,一个多月就耗去了,等到康回返还,生米都已经煮成熟饭了,不怕这两兄弟再掀出什么风浪来。 趁着重黎意识不清,无力反抗之际,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夫人,也就是重黎的伯母果断吩咐仆人将孕果碾磨成汁,强行给重黎灌了下去,要知道,阿如温查斯家跟布斯曼贝尔家同为9区的贵族,怎么也不会让家中的少爷娶一个不能生养的进门,不然还不知道其它家族的人会怎么编排呢。 重黎一个病秧子,怎么受得了这种折磨,孕果的酱汁灌下去之后,当即七窍流血,硬生生从昏迷中被疼醒了,全身筋挛,不住在地上翻腾打滚,哀嚎不已,惨叫声一夜未止,到后来已经是沙哑艰涩,既刺耳,又难听,直到最后天将亮时才渐渐没了声息。 天光大亮之时,眼睛一闭一睁之间,原来的重黎就烟消云散了,现在的这个是从异世界穿越而来的黎重,也是另一个截然不同重黎。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章 未婚夫 前世今生,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呢? 既来之,则安之。即便内心再不愿意,黎重也不得不学着适应和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从今天起,这异世再没有黎重,有的,只是布斯曼贝尔家族的少爷,重黎。 “重黎少爷,大夫人来看你了……”有仆人在外语调轻缓地平铺直述事实,说完就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重黎可不会傻乎乎地认为这女人是好心前来探望自己的,八成是来探自己的口风,联姻一事,板上钉钉,恐怕不会再有回旋的余地,既然这样,哪怕是豁出去这张老脸,也必须给自己和康回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重黎深呼吸一口气,勉强打起精神来。 “怎么,想通了?终于不再要死要活的了吗?”话音刚落,门外大踏步走进一位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实在称不上好看。 “大伯母。”重黎眉眼低垂,虽未下床行礼,但还是规规矩矩地打了招呼。没办法,好汉不吃眼前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寄人篱下,总得学会认清形势,胳膊拧不过大腿,面对强权,偶尔伏低做小一次也吃不了什么大亏。重黎从小就会看人眼色,颇为识趣,审时度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一套玩得炉火纯青,更难能可贵的是,重黎的每一次低头都不失风骨,他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也能将坚守的信念贯彻始终,所以每一次退让都不显狼狈,风度翩翩。 “重黎哥哥,我也来看你了……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少女莲步轻摇,跟着迈进房中,她是大伯和大伯母视若掌上明珠的小女儿,也是布斯曼贝尔家这一辈唯一的小姐,朵哈。 其实说实话,朵哈长相十分清秀,肤色洁白,身材纤细,上乘的美人胚子,不过她的打扮实在不符合重黎的审美,特别是头上戴着的那朵硕大的白花,太恶俗了,以重黎的审美情趣,根本接受不能,只看了一眼便果断撇开视线,不想自己的眼睛再继续惨遭荼毒。 “原来是朵哈妹妹,难为你还特意赶来看我,哥哥我已经好多了,多谢关心。”不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谁不会啊!看谁最后能恶心到谁。 果不其然,重黎这话一出口,朵哈嘴角控制不住地抖了抖,现任没想到重黎会这么不痛不痒的回话,要知道从前的重黎不善言辞,有什么都憋在心里,就算生气也是如此,朵哈总能三两句话气得重黎面色惨白,浑身直发抖,习惯了重黎不声不响的沉闷性子,现在这样子伶牙俐齿的重黎,反倒让朵哈心里堵着一口气,上不去也下不来,这次倒换成她被气出内伤来了。不过朵哈很快回过神来,控制住面部表情,继续仰着笑脸,缓缓开口道:“话说回来,重黎哥哥真是好福气啊!竟然能嫁进鼎鼎有名的阿如温查斯家,不过可惜了!听说重黎哥哥的未婚夫并不是正儿八经的贵族少爷,而是一个身份尴尬的私生子,还是从小在11区那种无法地带长大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好的教养,呵呵……嫁人之后,重黎哥哥怕是要跟着吃苦了……” “难得朵哈妹妹有心替我探查这些,不胜感激……” 重黎还想拿话刺激朵哈两句,这小姑娘明显是个重度中二病患者,不趁早治不行。可惜,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大伯母满脸不耐烦地打断了:“重黎我警告你,趁早给我收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心思,阿如温查斯家已经将聘礼送来了,联姻已成定局,你就是不嫁也得嫁,安分一点,好歹也是大户人家教养出来的贵族少爷,别给我们布斯曼贝尔家丢脸!” “是。”嘴上乖巧地应着,私心里,重黎的大白眼都快翻到天尽头去了。 “早这么听话不就行了。”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反复叮嘱,确保重黎是真的熄了那些要死要活的折腾想法,中年妇人这才扭着腰,转身婀娜多姿地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扔下一句重磅炸弹:“十日之后,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便会前来迎亲,重黎你好自为之吧。” 十日?这么着急,实在是出乎重黎的意料之外。 待所有人都退下之后,重黎冷哼一声,脸上浮起一个阴冷的笑来,想让自己不好过,哼……那就走着瞧,看谁才能笑到最后。 康回是在重黎醒来三天后急急赶回来的,也不知道他路上从哪儿听来了什么不得了的消息,一进重黎的院门就开始鬼哭狼嚎,大喊大叫。 “哥哥,你没事儿吧?” 随着一声惊呼,康回跌跌撞撞第闯进了重黎的屋内来,看到自己唯一的亲人气息虚浮地躺在床上,面色惨白,一脸憔悴不堪的模样,康回的怒火瞬间被点燃了,咬牙切齿地斥责道:“哥哥,他们强迫你吃了孕果,对吗?” 事到如今,根本瞒不过去了,重黎只能点头承认。 “太过分了!大伯他们怎么能这样做!” “康回,你先冷静点听我说,哥哥没事儿!”重黎还想再劝,谁知康回已经气红了眼,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转身就想冲出去找那些祸害了自己哥哥的罪魁祸首们算账。“康回!你给我站住!” 眼看着康回就要冲出房门,重黎也急了,顾不得自己眼下依然身体不适,坐起身来,开口叫住他:“康回!你给我回来!不然以后你就别再来见我这个哥哥!” 这对康回来说无异于最大的威胁,闻言立刻止住了脚步,呆站在原地,肩膀一耸一耸的,浑身颤抖着,高大的背影看上去隐隐有些可怜兮兮的味道。 “康回,你听哥哥说,我真的没事儿。”重黎早就看开了,不就是嫁人吗?能借此机会离开这个束缚着自己的牢笼,未尝不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和机会。“父亲和爹爹都不在了,我们继续呆在布斯曼贝尔家也毫无意义,早点离开也好。” “对不起……哥哥,都怪我没有保护好你……”康回抽抽噎噎地回过身来,一手捂着通红的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一手紧紧握拳放在身侧,显得很不甘心。 “别说傻话了!”看着这个伤心的大男孩,重黎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只能强硬地扭转话题,道:“这么大的人了还哭鼻子,你让哥哥怎么能放心。” “我能照顾好自己。”康回不服气地小声嘟囔,随即又想到哥哥嫁人之后就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了,情绪瞬间低落下来。 长兄为父,对于这个跟自己相依为命的弟弟,重黎总觉得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再加上康回确实很关心照顾自己,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就此不闻不问,将人继续放养在布斯曼贝尔家。“康回,哥哥正想问你呢,你实话告诉哥哥,你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到底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康回能有什么打算,茫然地摇了摇头,自从双亲走后,他一直跟哥哥相依为命,现在哥哥即将要出嫁了,而自己也就失去了生活的重心和目标。 “哥哥有一个想法,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一下。” 康回点了点头:“哥哥你说。” “我想让你回学舍。”十几岁的时候,正是记忆力和领悟力都最好的时候,太小的孩子没耐心,坐不住,再大一点,思维定式已经形成,再加上要忙于生计,早就不适合学习,这一年多以来,看着康回为了自己四处奔波,重黎心疼得不得了,他想让康回继续上学,多学一点儿东西,虽然听说这里的学舍根本教不了什么有用的,顶多就是一些狩猎和格斗的技巧,但是技多不压身,对于康回这样性格跳脱的人来讲,说不定也有用得上的一天,再不济,就是学来强身健体的也好,免得日后出去被人欺负,要知道这里可是典型的武力至上,强者为尊,重黎可不愿意看到自己唯一的兄弟被人欺辱。 “哥哥……”康回不是不想回学舍,但是一想到自己现在的情况,养活自己都困难,哥哥即将嫁入阿如温查斯家,也不知道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不好相处,康回不愿意给哥哥添麻烦。“学舍去不去也就那样……” “康回!”不等康回说完,重黎一脸认真地打断了他:“哥哥希望你能继续去学舍,认认真真地学本事,以后若是有人欺负我,你也能站出来给我出气,我可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亲人了。” 一听重黎这么说,康回果真不再拒绝了,拍着自己的胸脯一脸认真地保证道:“哥哥你放心,我会认真学本事的。” 重黎欣慰地笑了。 “可是哥哥……” “其它的不用你操心。”重黎当然知道康回在担心什么,不禁暗自感叹,天下间的孩子,哪个不是父母亲捧在掌心的宝贝,本该无忧无虑肆意潇洒的年纪,康回却在为了生计发愁,自己这个哥哥当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都是哥哥没用,竟然还要让你这个弟弟操心这些,放心吧,以后哥哥供你上学,照顾你,你只管安心学习就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章 小试身手 虽然当时在康回面前夸下海口,说自己一定会解决那笔庞大的入学费,但是到底该怎么赚钱,重黎其实一点儿打算都没有。 “哥哥……” 重黎一手托着下巴,一脸愁苦地坐在阴凉处发呆,听见康回的声音,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只见他弟弟背着弓箭,腰挂箭筒,正一脸迟疑地看着自己。 “是康回啊!你这是要出去吗?” 康回点了点头,随及一想,又不放心自己哥哥一个人呆在家里,他也是被吓坏了,现在对整个布斯曼贝尔家的人都严密防范着。 “哥哥,我的弓箭出了一点问题,得去找索法的爷爷修理看看,实在不行,也只能忍痛换一把弓箭了,好在这次出行收获不小,还有富裕的点数。” 一听这个,重黎马上来了兴趣。 “拿来哥哥给你检查看看。”黎重的爷爷是个武学宗师,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在他老人家的耳濡目染之下,黎重从小就熟知各种冷兵器知识,也阴差阳错地认识好几个古兵器复原的制造大师,这些老人家们恃才傲物,脾气古怪,但都无一例外对黎重十分喜爱,甚至抢着要收黎重为关门弟子,黎重那时候小,玩心大,并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学,但是耐不住他天赋好,再加上给他启蒙的都是大隐隐于市的制器宗师,随便站出来一个都是业界鼎鼎有名的人物,名师出高徒,黎重学了这么多年就是再不济也差不到哪儿去。 重黎接过康回递过来的弓箭,本还想着好好露一手,让康回开开眼界,谁知道拿过来一看马上就傻眼了,根本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东西,最简单的制造,简单到让重黎无从下手。 “哥哥……” 重黎叹了口气,道:“算了,这弓箭不够好,就算修复了也不好用,干脆哥哥重新给你做一个吧。走,我今天跟你一起去……” 康回目瞪口呆。 “还愣着干吗?走啊!” 康回瞬间回神,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就往屋内跑,一边跑,一边口齿不清地喊道:“哥哥你先等我一下。” 重黎一头雾水地站在原地,并不明白康回的用意。 好在没过多久康回就回来了,手里捧着一个黑色斗篷样式的麻布衣物,见重黎还在发呆,问也不问直接往哥哥肩上披,还不忘拉起帽子,彻底将重黎□□在外的皮肤遮了一个严严实实。 被年纪比自己小的兄弟这么仔细照顾着,身为哥哥的重黎顿觉哭笑不得。 “嫁到阿如温查斯家之后,哥哥就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了,以后出门一定记得穿上斗篷,不能这么大意了,你身体不好,受不了强烈的日晒,千万得多注意。” 重黎不好意思地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因为带着身体不好的重黎,康回舍不得让哥哥在毒辣的太阳下奔走,狠心叫了一辆人力车。说是人力车,实际上就是身强体壮的奴隶拖着一块简陋的木板子,坑坑洼洼的泥泞道路,颠簸不平,坐上去一点也不舒适,但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很多贵族出行都愿意花钱买这一点体面,再有想要宣告身份和地位的,则是舍弃奴隶,用更为稀少的独角兽来拉车,重黎一开始并不愿意,像他这种破落户,算什么贵族啊!再说这次是去拜访康回的朋友,坐着人力车说不定还会给人盛气凌人的感觉,有些失礼。 “哥哥,你再推辞我就不带你去了,索法他们家在白城子的边缘地带,距离这里很远的,你身体不好,走不了那么远的路,再拖下去天就黑了!” 康回说的不无道理,重黎低头看了看自己弱不经风的小身板,默然无语。 好不容易将重黎扶上了人力车,康回暗暗松了口气,体贴地走在重黎身旁,不时跟重黎说话,还要随时照顾着自家哥哥的身体情况,一路走来,别提有多提心吊胆了。 好不容易走到外城边缘,重黎也说不清楚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各种落后,但毕竟他和康回都是贵族子弟,住得即便不是内城,也在白城子的中间地带,好歹还有石头房子能够容身,哪里像这里,到处都是破败不堪的茅草屋子,中间一条泥泞小路,弯弯曲曲,一眼看不到尽头。 在康回的搀扶下,重黎摇摇晃晃地下了车,即便有斗篷给他遮挡阳光,长时间的烘烤,依然让重黎感觉头昏脑胀,浑身软绵绵的,感觉自己都快要中暑了。 “哥哥,你还好吧?” “没事儿。”勉强回了一个微笑,强打起精神,重黎可不想在接下来在弟弟的朋友面前失态,免得给弟弟丢脸。 “康回,等你老半天,你可总算是来了。” 循声望去,一个跟康回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快步跑到康回身旁,脸上挂着爽朗的笑,亲昵地拦住康回的肩膀,另一只手狠狠地给了好友的肚子一拳,以示不满。 看样子,这两人的感情很好啊!这样重黎就能稍稍放心了,康回这孩子心思太重,少年老成,重黎总担心他不能跟同龄人好好相处。 “嘿!这位小美人儿是谁啊?兄弟,赶紧给介绍一下呗!” “索法闭嘴!”康回瞬间变了脸色,如果不是看在对方是自己好友的份上,就冲刚才那轻佻的语气和态度,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出手将人好好教训一顿。 “没关系的,康回,我不介意。” “哥哥……”康回不好意思地看着自己哥哥,深感抱歉。 索法张大了嘴,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他知道康回有一个哥哥,但是听闻身体不好,不经常出门,所以这还是第一次见,没想到却是这么温柔漂亮的人,对于独自被爷爷带大,并没有兄弟姐妹的索法来说,忽然有些羡慕康回了。 “索法是吧?我叫重黎,我弟弟康回受你照顾了!”重黎可不会跟一个半大不小的毛头小鬼一般计较,笑着揉了揉索法的头,由于两人微弱的身高差,重黎还偷偷垫了垫脚尖。 “重黎哥哥……”索法还是第一次被人亲昵地摸头,顿时不好意思地红了脸,怯生生地打了声招呼,平常调皮捣蛋,到处惹祸的小鬼倒是瞬间老实了。 康回看都没看好友一眼,冷哼一声,上前一步扶着哥哥离开,他跟索法相交多年,两人义气相投,时不时就聚在一起厮混,认真算来,康回对索法家简直比自己家还熟,根本用不着索法引路,当然了,布斯曼贝尔家也不能算是康回自己的家。 “重黎哥哥,你怎么想着到这边缘地带来啊?”索法知道康回的哥哥身体不好,再加上现在重黎全身上下被围得密不透风的样子,想来也是受不了头顶毒辣的太阳,这次突然到访,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 “怎么,不欢迎我吗?” 索法连连摇头,一脸的窘迫:“重黎哥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我很欢迎你来玩,以后经常来也没关系!” 看着这个瞬间红了脸的老实大男孩,重黎不得不收了戏弄的心思,认真答复道:“康回的弓箭坏了,我准备重新给他做一把,听说你爷爷是个手艺人,想来请教一下,顺便购置一点儿材料。” 索*住了,康回的哥哥说要给康回做弓箭吗?真的假的? 很快,他就知道重黎并没有说谎了。 一边走一边聊天,没过多久就来到索法的家门口,索法抢先一步上前,一边伸手推门,一边转头对重黎说道:“重黎哥哥,这里就是我家。” 重黎点了点头,康回站在他身旁,小心翼翼地扶着他。 “爷爷,我回来了。” 随着一阵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屋内走出一个矮小瘦弱的白发老头,佝偻着身子,满脸细密的皱纹,眼睛也是眯成一条线,闪着精光。 “门德爷爷……”康回冲着老人弯腰行了一礼,扶着自己的哥哥没有松手,笑着介绍道:“这是我哥哥,重黎。” 重黎立马打蛇随棍上,学着康回的样子弯腰行礼,待仰起头来时,脸上挂着他一贯的招牌微笑,眉眼弯弯,分外讨喜:“门德爷爷,您好。” 门德爷爷是个看上去和蔼可亲的老头,笑着跟重黎打过招呼,看着康回,开门见山地问道:“原来是康回的哥哥啊!欢迎欢迎……康回小子,平常也不来看看我老头子,这次八成也是为了修复弓箭来的吧,还不快点儿拿过来!” 康回尴尬地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他到现在还不能相信身娇体弱的哥哥要亲手给自己制造弓箭,感觉太不真实了。 看他那蠢样,重黎也不指望了,插嘴道:“门德爷爷,康回的弓箭已经彻底损坏,不能再用了,我打算重新给他制作一把,想在您这儿置购一点材料,希望您能行个方便。” 门德眼中闪过一丝精光,重新审视了重黎几眼,似乎也不相信这个看上去细皮嫩肉的漂亮小家伙会制造弓箭。 “爷爷……”门德打量重黎的时间有点儿久,让索法下意识地认为他老人家不愿意,不禁在旁帮腔。 “我老人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门德低头尴尬地轻咳两声,忽然意识到自己刚才那番瞧不起人的想法实际上很失礼,也就更不好意思了:“重黎是吧?你是康回的哥哥,在我这儿不用这么客气,材料和工具你都可以随便使用,我老人家做主了,不用另外支付点数!” “那怎么行?”重黎想也不想就拒绝,他是来借工具买材料的,不想平白占别人的便宜,更何况这位别人还是弟弟的好朋友,那就更不行了,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重黎还想说什么,身旁的康回偷偷捏了捏他的胳膊,重黎微微抬头,就看到弟弟一脸认真地冲自己摇头,顿时若有所悟。 算了,想来康回有自己的打算,他就不瞎操心了:“那好吧,谢谢门德爷爷了。” 门德这才笑着转身离开了,不过临走前还不忘出言鼓励重黎,道:“小家伙,很期待你能制作出什么样的弓箭。” 听这语气,老爷子此时没带着看好戏的心态,重黎是不相信的,但是他一点儿都不担心,弓箭这玩意他曾经制作过好几次,经验丰富,唯一不确定的因素应该就是材料不知道能不能顺利找齐,毕竟复合弓选材十分讲究,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章 复合弓 门德老爷子家的材料齐全,哪怕有些不是很合适,也能顺利找到替换的材料,倒让重黎省去了不少麻烦。 握着不甚锋利的骨刀,重黎不得不花大力气切割打磨木料,没多久就累得他大汗淋漓,光洁的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看得康回止不住心疼。 “哥哥……” 重黎头都没抬,语气平静地回了一句:“康回,你是我弟弟,身为哥哥,我自然有责任照顾你,尽我所能给你最好的!” 因为当年,黎重的哥哥黎单就是这么身体力行的。 “可是,这么辛苦……”看着哥哥一脸憔悴的样子,康回满心感动,有些说不下去了。 重黎叹了口气,他这个弟弟,长得五大三粗的,实际上心思细腻得不得了,要是放任他继续围着自己打转,只会碍手碍脚,还不如化被动为主动,给他安排点工作,免得他胡思乱想,给自己添乱。 “康回,你要是闲得无聊,就去给我熬树胶去……” 树胶是一种天然的强力黏着剂,重黎刚才测试了一下,效果简直不能太好,比二十一世纪的强力胶还管用,解决了这一大问题,其它的配件只要等雕琢出来组装完毕就好,不用再另外操心。 康回根本没意识到哥哥是在打发自己赶紧走人,他只是看到能给哥哥帮忙分忧,二话不说就冲到院子里认认真真地熬树胶去了。 大太阳底下,烈火熊熊,上面驾着一口大锅,锅内是粘稠的乳白色树胶,以康回的力气,搅拌起来竟然都会觉得份外吃力,康回此时无比庆幸自己替哥哥接下了这份工作,不然小胳膊小腿的哥哥肯定拿这一大锅树胶没办法。 重黎参考了一下手边可用的原材料,毫不犹豫地决定给康回制作一把复合弓。 首先得明白一个常识,弓本身并不能创造能量,只是起到了一个转移能量的作用。用人力拉动弓弦的时候,弓弦和弓身都会发生弯曲,也就是拉弓的力量传递到了弓片上,而弓片的变形则是将拉弓的动能转变为了弓片形变的势能,这时候释放弓弦,弓片所存储的势能又通过弓弦的位移传递给了箭,自然而然地转换为箭飞行时的动能。通过这一系列的能量传递可知,选择一个弓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看这个弓有没有“劲”,其实也就是看弓存储和释放能量的能力。 重黎当初曾跟一个制作弓箭的顶级大师学习过制作复合弓的手艺,最好的复合弓,内胎原料应选用竹,外粘牛角,内贴牛筋,两端安装木制弓稍。不过这里条件有限,重黎没看到竹子这一种原材料,不得不放弃,退而求其次选择木片,牛筋也替换成了一种不知名的兽筋。 复合弓的中部是持弓把握的地方,学名称之为望把,望把的选料也很讲究,是由内部的木质望把木,不知名兽角做的梁子,外部包住的兽筋和橡树皮组成,弓两端介于弓身和弓稍之间被折弯的部分被称为脑脖子,其内侧被称为筋窝子,木制弓梢的头部,配有兽角做的梢头,在梢头和弓梢衔接处,还有凹形口,被称之为扣子,用来挂住弓弦,弓梢外侧还沾有小块的兽角,称之为垫子。制作一个复合弓,所需要的材料繁多,工艺复杂,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一开始,索法还在屋内仔细观察重黎的制作步骤,他看不懂重黎雕琢这些小玩意的用意,但是从重黎连贯而专注的动作中不难看出,重黎实际上对步骤很熟悉,力气虽然小,需要反复磨合,但是每一次下刀绝不迟疑,很奇怪,重黎的手指细长莹白,一看就知道是一双不怎么干活的手,更何况,重黎和康回还是贵族子弟呢,怎么也不像是会干这种粗活的人。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索法脸上困惑的表情更重了。 重黎制作复合弓的过程是枯燥乏味的,索法看了半天依旧不明所以,也就渐渐失了兴致,跟重黎打过招呼之后就主动到院子里帮康回熬树胶去了。 重黎忍不住笑了,一眼看去,院子里两个年纪一般大小的少年围着一口大锅,一人搅拌一会儿,累了就轮换着去一旁大树下的阴凉处休息,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么毒辣的太阳光底下,两个少年一边干活,还不忘打打闹闹,爽朗的笑声不时传入耳中,重黎听了也不禁觉得心情大好。 “哥哥,天晚了,我们该回家了!” 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弄出来的一地原材料,重黎恋恋不舍,根本就不愿意走,这里离布斯曼贝尔家太远了,如果回去的话,每天花在往返路程上就得浪费好多时间,重黎马上就要嫁人了,他可没时间耽搁。 “不用麻烦了,就在老头子这里住下吧!” 门德老爷子的话正和重黎的心意,连犹豫都没有,欣然应允:“那就麻烦门德爷爷了。” 索法是最高兴的,欢呼一声,跳起来就冲进去给他们收拾房间了。 康回看着自家哥哥开心的笑脸,到底也没能忍心让忤逆哥哥的意愿。 就这样,重黎在门德老爷子家住了整整五天,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共制作了三把复合弓出来,成品出来的时候,康回和索法一眼就看呆了,各自抢了一把就到院子里试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不论是复合弓漂亮的流线造型,亦或者是普通弓根本无法比拟的强大射程和杀伤力,都让两个初获至宝的少年惊喜不已,特别是索法,一直在旁不断哇哇大叫。 “这把复合弓的威力真是太厉害了!” “这么漂亮的弓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就连爷爷也一定会惊叹的!” “天呐!好高兴我是第一个试射复合弓的人!” 康回微仰着下巴,一脸的洋洋得意,这把威力强劲的复合弓是他哥哥制作的,是他哥哥亲手给自己制作的,其他人都没这待遇,一想就觉得心里美得不行。 看着康回和索法欣喜异常的模样,作为制作人的重黎大为满意,仔细对比了三把复合弓之后,挑选出了最好的一把递给康回,另外又挑了中等的那把直接送给了这几天一直在旁帮忙的索法。 “重黎哥哥,这……这是给我的?”索法的语气忍不住颤抖,感觉就跟做梦一样不真实。 重黎笑着点头,表情认真,没有半分不舍。 “不,不行!”索法连连摆手拒绝,他其实很心动,自己的好朋友有一把这么漂亮的弓,说不羡慕才是骗人的,但是他多少也知道重黎制作的复合弓价值不小,平白受此大礼,总感觉像是在占好兄弟家的便宜,让他多少有些不自在。 “拿着吧,反正是用你们家的材料,门德爷爷又不肯收我们两兄弟点数,这把复合弓送给你,算是交换另外两把好了。” 有这么吃亏的交换吗?索法又是欣喜又是感动,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高兴过后,康回也在旁劝:“收下吧,别辜负了哥哥的一番心意。” 重黎连连点头,拍着索法的肩膀,笑道:“索法,康回马上就要回学舍了,他耽误了一年,不懂的地方肯定很多,拜托你多照应着点。” 索法忙不迭点头:“放心吧,重黎哥哥,我会的。” 听了重黎的话,康回不置可否,冷哼一声,心里很不以为意,就索法这熊样,等到了学舍,谁照顾谁还不一定呢。 “重黎哥哥,我把复合弓拿给爷爷看去!”说完,也不跟康回打招呼,抱着那把复合弓转身风一样地跑进屋,向门德爷爷献宝去了。 康回回过神来,一个劲儿地看着自家哥哥傻笑,这一刻,哥哥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简直无与伦比的高大,他以前一直将照顾哥哥当成一种责无旁贷的责任,而现在则是在责任当中多了一份敬重,用现代通俗的话来讲,本来就恋兄情节严重的康回瞬间变成了哥哥的重度脑残粉,还是末期,无药可医的那种。 重黎看着自己的弟弟,无可奈何地笑,伸手接过康回怀里的那把弓道:“康回喜欢什么样的花纹?” 康回并不明白重黎的意思,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回答:“哥哥喜欢的就好。” 这孩子还真不讲究,不过这样也好,好伺候。 重黎也不为难他,拿起一旁的骨刀利落地动手,在弓箭的两头都雕刻上了线条简单的祥云纹饰,康回看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哥哥真是太厉害了! 索法出来的时候,康回正按着自己哥哥的肩膀让他坐下休息,自己则蹲下身去收拾地上的碎木屑。 “重黎哥哥,你又给复合弓做了什么改动吗?” 康回得意地一扬脖,将自己的复合弓递给索法看,语气里满是得意:“我哥刚给我雕的,漂亮吧!” 索法眼巴巴地点点头。 “对了,索法,你的复合弓也给我一下。” “哥哥……”康回不甚赞同地看着重黎,轻斥道:“很亏眼睛的,哥哥不能再耗费心神了。” 索法也摇着头不断往后退,他知道自己能得到一把复合弓已是意外之喜,不能再强求了,不然康回非得撕了他不可! “那好吧,我不再给你雕刻纹饰了,不过你还得把复合弓给我一下,我亲自动手做出来的东西,必须得做一下标记。” 这是中国自古流传下来的一个习惯,每一个兵器制造者都习惯性遵守,当年教导黎重的老师傅如此,重黎也不想例外。 想了想,重黎还是决定不再费脑筋设计图案,就用原来的名字,也算是给上一世的自己一个纪念,自己上辈子学了那么多歪门邪道的东西,爷爷还曾怒其不争地骂过他不学无术,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所学竟然都能在这里有用武之地,难不成真是天意如此? 重黎低下头,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在三把复合弓的弓身上刻下了两个端正的楷书汉字,黎重。 是的,兵器制造者,黎重。 康回和索法看不懂重黎刻的汉字,但并不妨碍他们夸赞重黎的好手艺,一人一句,把重黎都快给夸上天了,这两个活宝。 “哥哥,这把复合弓你准备怎么办?” 重黎神色凝重:“哥哥我准备拿去集市上售卖,康回,你的入学费和生活费就全指望它了!” 听了重黎的这句话,康回哀怨地叹了口气,看着那把复合弓的眼神,简直是又爱又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章 售卖 第二天,重黎起了个大早,康回背上背着自己的那把复合弓,胸前还抱着一把,跟在重黎身旁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看顾自家哥哥。 索法昨晚翻来覆去没睡好觉,深觉占了重黎的便宜,很不安心,第二天也起了个大早,准备跟着重黎去市集帮忙,多多少少尽点儿心意。 热闹的集市,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潮。 重黎穿着黑色的带帽斗篷,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由于头顶毒辣的阳光,只顾闷头往前走,康回和索法一左一右将重黎护在中间,还不时伸手扶开挡在重黎身前的人,一路走来,不少人都好奇地朝他们观望。 “你们倆个没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吧!” 康回很慎重地说道:“哥哥,集市上人实在是太多了,要是把你挤散了,我可没办法再找你,你还是再忍耐一下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重黎还能怎么办呢?带自己出门本来就是一个大麻烦,重黎有这个自知之明,还是别给康回添乱了。 选了一个相对僻静的阴凉角落,康回和索法手脚利落地清理出一个干净的地方来,将重黎安顿好之后,康回放下要售卖的复合弓,弯腰对已经累瘫在地上的重黎说道:“哥哥,那边有卖甜甜果的,那东西喝了能解渴,我这就去给你买一个。” 重黎有气无力地点头,他感觉自己就快要中暑了,嗓子也在不停冒烟。 “康回,我也要!” 康回理都没理,就跟没听见一样,转身飞快跑没了影。 索法咬牙切齿地在原地剁脚,眼角的余光中似乎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一闪而过,不由得惊呼出声。 “怎么了?索法。” “重黎哥哥,我刚才好像看见我小叔叔了,我……” 重黎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笑着点点头:“没关系,你去吧!” 索法迟疑地站在原地没敢动,他其实并不放心将重黎一个人留在这里,集市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瘦弱的重黎哥哥要是出了什么事儿,估计康回会活生生撕了他! “没关系的,你去吧,康回应该一会儿就回来了。”重黎曾经听康回说起过,索法从小父母双亡,被门德爷爷抚养长大,他跟门德爷爷其实并没有血缘关系,老人家年纪大了,受不了寂寞,领养一个孩子不过是希望身旁有个说话的伴儿而已,索法还有一个大他十岁的小叔,是驻守9区城门的先锋队勇士之一,待遇优厚,是他资助了索法上学舍,由此可见叔侄俩的感情不错。 白城子一共有12个区,驻扎在最外围,防守各区城门的勇士队伍被称之为先锋队,先锋队的编制很简单,十人一小队,加一小队长,共十一人,十个小队为一中队,加一中队长,共111人,十个中队则是一大队,加一大队长,总编制为1111人,大队则直接以区域番号为标记。 其实,除了先锋队之外,白城子内还有另外两只勇士队伍,分别是专门保护内城贵族上层阶级的护卫队,以及维护整个区域治安的巡察队,这三只队伍是白城子内的贵族们都承认的正当武装。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被贵族阶层承认的,只能暗地里进行工作服务的不正当武装,包括各名门望族偷偷培植的家族勇士队,以及由无主奴隶们组成的佣兵队伍,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看出白城子内的尚武风气,这是个武力至上的社会,强者为尊。 索法的叔叔巴根是九区先锋队的一个小队长,平时驻守城门,不能擅自离开,叔侄俩聚少离多,少有碰面的时候,细想一下,索法跟叔叔确实好久不见了,再加上索法刚得了重黎赠送的一把复合弓,简直等不及想跟小叔叔显摆一下自己的宝贝,这么一想,更觉得心痒难耐。 重黎看出了索法的小心思,再三保证自己会乖乖呆在这里等康回,不会到处乱跑,索法内心斗争良久,到底是小孩子,没能克制住,叮嘱了重黎几句,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日头越来越大了,重黎整个人可怜兮兮地缩在黑色斗篷里,一动不动,尽量减少发热的机会,也避免受到阳光的毒害。 “嘿,小家伙……” 一大片阴影飘落到自己面前,耳边响起一个轻佻浪荡的声音,重黎下意识地抬头,就看到了一张不怀好意的脸,五官俊朗风流,一双含笑的丹凤眼,尽显风流。 “原来还是个小美人儿!”看清重黎的脸,来人一脸惊艳,眼中的笑意不由得更深了。“小美人一个人在这儿干什么?” “做买卖。”这可是第一个上前询问的人,也算是有缘,重黎想将他发展成为第一个顾客,不然才懒得搭理这无礼的登徒子。 “哦,小美人在卖什么?” 重黎懒洋洋地用下巴指了指地上的复合弓,依旧还是那副爱搭不理的随意态度。 “弓?” “这是我制作的复合弓,售价两千个点数,不还价!” 重黎话音刚落,紧跟着就响起了一阵惊呼:“这么贵!你怎么不干脆去抢啊!” “格日乐图,先稍安勿躁!”安抚住情绪明显激动的同伴,转过头再看向重黎时,语气里多了份严肃,也收起了之前的轻佻放肆:“对不起,之前是我们失礼了,请允许我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是9区先锋队的十位中队长之一,我叫麦迪尔,这是我手下的小队长,格日乐图。” 重黎也不说话,就这么直愣愣地仰头看着麦迪尔,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你怎么这么多废话?你到底买不买等不耐烦的情绪。 麦迪尔哭笑不得,他可是人精了,几乎一眼就看出了地上这把复合弓的不寻常之处,这才打着调戏小美人的旗号过来试探,谁知小美人根本不为他的美色所惑,要知道,他麦迪尔可是9番队数一数二的美男子,难道在不经意之间自己的魅力大打折扣了吗?详细地介绍自己的身家背景,麦迪尔也是起了惜才之心,想要挖角,跟小美人进一步接触,没想到事与愿违,反倒让人讨厌了。看来,小美人不喜欢拐弯抹角,还是直来直往,开门见山地交谈比较好:“两千个点数太贵了,能不能再便宜一点。” 穿得倒是光鲜亮丽,没想到又是一个穷逼,重黎都快要对自己惨淡灰暗的人生绝望了。 麦迪尔心里堵着一口气,有口难言。刚才那一瞬间,他发誓从这小美人眼里看到了毫不掩饰的鄙夷,这对从小受尽贵族教育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废话少说,反正我这人就这脾气,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从来不打折,反正我的弓好,不愁卖不出去。”重黎一边摊手,一边无辜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爱莫能助。 “话虽如此,要是遇上一个不识货的,岂不是可惜了,倒不如便宜了我这个有缘人。”麦迪尔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明明就不差这些点数,但偏偏就是想要多撩拨小美人两句,最好还能再问出些什么。 “你这人还真不是一般得烦人!” 重黎语气中满是不耐烦,麦迪尔活到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嫌弃,憋屈得都快吐血了。 “这样吧,打折是不可能的,我另外送你几支我亲手制作的箭矢吧。” “有什么区别吗?” 重黎笑而不语,就在麦迪尔一头雾水,准备开口询问的时候,一声尖锐的破空声传来,凭着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麦迪尔顿时感觉不妙,但他也只来得及拉着格日乐图退后一步,几乎是一瞬间,刚才他站定的脚下就牢牢地插了一支箭,钉入地面。 格日乐图一脸后怕地拍着自己的胸脯,惊讶道:“从哪里射出来的箭啊?” 麦迪尔紧抿着唇,看向了长街的另一头。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长身玉立,迎风站定,张弓搭箭直指他们的方向:“离我哥哥远一点!” “这是你弟弟?”不怪麦迪尔惊讶,单从外表上来看,重黎和康回长得并不像,再加上两人气质截然不同,一个漂亮温柔,一个英俊潇洒,实在很难让人相信。 重黎点头。 “你制作的箭矢也有讲究?” 重黎笑而不语。那是当然的了,这时代的箭矢都是用石头和木头削制而成的,箭头随意打磨尖锐就能使用,而重黎则借鉴了后世兵器制造的力学原理,打磨的是规规矩矩的四面菱形箭头,更具穿透性和杀伤力。 亲眼见识了复合弓强大的威力,麦迪尔心动了:“一把复合弓赠送几只箭矢?” “三支。” “不行,太少了!至少五支!” 重黎怒了:“我最讨厌别人跟我讨价还价!烦死了!爱买不买,再废话就两……” 麦迪尔一听就知道要坏事,不等重黎把话说完,抢先一步说道:“好吧,三支就三支,我买了。” 格日乐图一脸肉痛地摸出两张金色的点数卡,不情不愿地递给了重黎,重黎接过后,朝着远处的康回招了招手,等康回过来时,从他腰间悬挂的箭筒里摸出三支递给了麦迪尔。 “原来如此,你制作的箭头果然很特别。”麦迪尔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将石制箭头打磨成这种模样。 “哥哥,我们走吧。” 重黎点头,在康回的搀扶下准备离开,麦迪尔突然上前一步,想要拉住重黎的手臂,刚一出手,就被康回半途截住了。 “别骚扰我哥哥,不然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像这种见到美人儿就迈不动步子的人康回见得多了,他绝对不会把哥哥交给这种人。 “交个朋友而已,别这么不近人情啊!”麦迪尔还是笑,一脸无害的单纯模样。 康回狠狠地瞪着麦迪尔,目露凶光,大有只要哥哥一声令下,他马上就会冲出去将这个纠缠不清的人好好教训一顿的意思。 “走吧,别闹了!” 重黎无可奈何地笑了,微微侧过身子,向麦迪尔点头示意之后,转身离开了集市。 “该死的索法!”会布斯曼贝尔家的途中,康回一直在愤愤不平地碎碎念,颠来倒去,将索法骂了一个狗血淋头:“下次见面一定要他好看!” 虽然中间出了一些波折,但好在最后的结果还不错,康回的入学费和生活费都解决了,重黎也能稍微松口气,好好应付自己莫名其妙的婚约。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章 出嫁 果不其然,重黎和康回刚一回到布斯曼贝尔家,马上遭到了大伯母尖酸刻薄的指责,那长舌妇人听闻重黎和康回回来了,大老远赶来,堵在重黎的房门外,叉着腰,话不重样地骂了好半天。 康回肺都快气炸了,当初哥哥决定在门德老爹家暂住几日,以便更快地完成复合弓的制作,当时自己就曾亲自回来向大伯说明过情况,免得他们小心眼地以为哥哥偷跑了,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来。大伯听了也没说什么,只叮嘱了自己早点带哥哥回来。康回知道大伯一家收下了阿如温查斯家送来的聘礼,如果迎亲的日子哥哥不在,或是倒腾出什么麻烦来,布斯曼贝尔家可没办法给阿如温查斯家交代,所以哪怕心里再不乐意,表面上对重黎的态度都还算客气。 重黎心里明镜儿似的。找那么多借口,骂骂咧咧地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借机多敲打敲打自己,根本不是想听自己的解释,所以辩不辩解结果都是一样, 看明白这一点之后,重黎更是坦然了,任尔狂风暴雨,我自岿然不动。 不论对方说什么,重黎还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模样,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不顶嘴,不辩解,说什么都点头称是,相比他这个被骂的当事人,反倒是身旁被牵连的康回气得浑身直发抖,要不是重黎暗中拉住他,恐怕早忍不住直接动手了。 一个人唱独角戏,骂得也没什么意思,最后留下一句话之后,大伯母扭着水桶腰,转身婀娜多姿地离开了:“迎亲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你们两兄弟都给我消停点!” “明白。”重黎还是一脸笑嘻嘻的,甚至将人送到门口:“大伯母,慢走。” 妇人冷哼一声,头也不回,趾高气昂地渐行渐远,瞧那得意洋洋的表情,下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回到屋内,一眼就看到康回脸色难看地坐在椅子上赌气。 “怎么,还生气呢?” “哥哥你怎么对那女人那么客气啊!这种人就是欠教训,收拾一顿就好了。” “何必呢,人贱自有天收,天不收也轮不到你来收,顾好你自己就行了,等哥哥嫁出去,你也去了学舍,咱们两兄弟就算是彻底离开布斯曼贝尔家了,到时候也就不用再面对这些讨厌的人了。” 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康回脸色稍缓,终于不那么生气了。 解决了康回入学费的问题,知道自己唯一的亲人有了好的去处,不用像自己一样受制于布斯曼贝尔家族,算是了了重黎的一桩心事。 转眼间,就来到了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前来迎亲的日子。 重黎根本就不在意,但两个家族的联姻是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一大早,重黎就被抓起来了,从头到脚收拾一新,像一颗色彩斑斓的圣诞树一样,全身上下挂满了各种亮晶晶的装饰品,漂亮归漂亮,但是很重啊!特别是那串彩宝项链,压得重黎脖子都快断了。 康回比重黎还要紧张,一直围着自家哥哥打转,将手边的各色漂亮宝石比较来比较去,兀自挑选自己觉得好看地挂在哥哥身上,还不停小声嘀咕。 “康回,我觉得没必要弄得这么花枝招展的,哥哥我脖子都快被压断了!” “哥哥你真是……”康回叹了口气,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家哥哥了:“你以为大伯母是好心给你装饰得这么漂亮吗?这些都是阿如温查斯家送来的聘礼,你佩戴着出嫁是对夫家基本的尊重,大伯一家就算是想侵占哥哥的嫁妆,也不敢在这么明显的随礼上克扣,好歹是两个大家族的联姻,闹出点丑闻来谁的面子都不好看!反正都是你自己的,哥哥你多带一些走,免得便宜这些糟心亲戚,咱们什么都不给他们留!” 真是小孩子心性,重黎忍不住笑了,见康回一脸忿忿不平的样子,重黎也不好意思再多少什么,索性什么都不想了,随便康回折腾。 吉时已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接着就是大伯母身边最得力的仆人慌慌张张地前来汇报情况:“重黎少爷,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前来迎亲了,大夫人吩咐,请您赶紧收拾妥当出嫁……” “知道了,我这就背哥哥出去!”康回的声音不冷不热,重黎坐在窗边,仰头只能看到康回的侧脸,面上的表情并不轻松。 自己成个亲,康回这个局外人反倒比他还严阵以待,至于吗? “别担心,哥哥能照顾自己,倒是你,去了学舍要好好的,出了什么事儿,不论大小,记得第一时间跟我商量。”为了让康回引起重视,重黎故意叹了口气,摆出一脸慎重的模样:“康回,我可就只剩下你一个亲人了!” 康回连连点头:“哥哥你放心吧,我保证有什么事都第一时间通知你。” “不准只报喜不报忧!” “嗯,记得了。” 康回背着自家哥哥,一步步往外走。 布斯曼贝尔家的大门外,只列队站了两排人,人数并不多,也没什么排场,这就是前来迎亲的队伍吗?与重黎事先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啊! 为首的那人骑在独角兽上,虎背熊腰,目光如炬,光是气势就咄咄逼人。 重黎还是第一次看到所谓的独角兽,确实如名字一般,独角四蹄,毛色鲜亮,外形类马,性情较于其它凶兽来说更为温和,数量稀少,不易捕获,但是独角兽极善于驰,所以属于很珍贵的军需物资,是只有中队长以上职位才有资格配备的代步工具。 听闻,他的未婚夫,阿如温查斯家的这位少爷是个出身不甚光彩的私生子,在家族里没什么地位,所以早早脱离了家族庇护,独自在外闯荡,凭借一己之力在9区先锋队谋取了一个职位,现任中队长。 不用说,眼前骑在独角兽身上的高大男子就是今日迎亲的另一位主角了,重黎很认真地打量着对方,五官倒是周正,虽称不上十分帅气,但也意外得挺顺眼。 从康回背着重黎踏出布斯曼贝尔家的大门开始,所有人的视线就集中到了他们兄弟身上,重黎本来就长得好,万中无一的漂亮容貌,足以让人过目不忘,现在略施粉黛,全身挂满了亮晶晶的彩宝,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骑在独角兽上的男子一瞬间就被惊艳了,傻乎乎地看着重黎,要不是他身后的兄弟们开口提醒,他还不知道要发呆到什么时候。 “队长!队长……快去把咱嫂夫人接过来啊!” 慌慌张张地翻身下地,由于走得太急,还差点儿绊了一跤,康回看着眼前一脸傻相的人,心里很不满意,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他哥哥呢?他哥二十岁还不到,正是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年纪,嫁了一个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康回打从心底替他哥哥不值,他的哥哥长得漂亮,性格又温柔,当然值得更好的伴侣。 “你叫康回是吧?我娶了你哥哥,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有什么尽管来9区先锋队找我。”傻乎乎地挠头,笑得一脸憨厚。 康回根本不领他的好意,在他看来,这家伙能娶他哥哥已经是占尽天大的好运气了,不过看在哥哥的面子上,彼此还不能闹得太难看,勉强挂起微笑,公式化地回了一句:“我哥哥以后就拜托你多加照应了。” “不用担心,总归是我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重黎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说话,他还在观察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人打横抱起放到独角兽的背上,他才微微转过头,向着一直站在门外目送他的康回挥手告别。 腰上横着一条胳膊,被人牢牢抱着,重黎有些不自在,不停扭动着身子想要摆脱牵制,反而被更严密地拉近了身后温热的怀抱中。重黎扫了一眼揽在自己腰上的胳膊,暗暗叹气,别人一条胳膊比自己的大腿还粗,就这体格和力量上的差距,以后打架根本不占优势,真愁人! “你叫重黎对不对?我叫蒙塔,以后咱们就得一起生活了,别怕!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怀里的小家伙微微扬起头来,怯生生地看着自己,看得蒙塔心都快软化了,忍不住低头亲吻那光洁的额头,虔心许下永恒不变的誓言。他之前并没有对这场联姻抱有任何期待,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对怀里的小家伙一见钟情了,生平第一次由衷感谢家族里的那些老家伙们,总算是办了一件好事,恐怕他们作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这次娶回来的竟然是个这么漂亮的美人儿,真想看看他们得知真相时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传闻说,布斯曼贝尔家的这位重黎少爷身体不好,病怏怏的,长期卧病在床,甚少出门,更有甚者,直接说这位少爷就是个傻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因为这些恐怖传闻,几个兄弟们全都避之唯恐不及,没有人愿意娶,自己一个在家族里毫无地位的私生子,没有任何发言权,也没人愿意听取他的意见,被强行塞了个兄弟们都不愿意娶的人,一开始,自己也曾有过不满,但是和重黎见面之后,蒙塔所有的不满都瞬间消失了,长这么大,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人,能让自己娶回家简直是占大福气了,如果不是那些传闻,恐怕根本轮不到自己来娶,族里的几个兄弟们早就抢疯了。 一边在心里由衷感谢上苍,蒙塔一边暗暗发誓,一定会好好照顾怀里的人,不再让他受委屈。 “重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重黎被酸得牙疼,他一个大老爷们,有手有脚,顶天立地,才不需要别人来照顾,如果不是现在情况不对,他还真想对天狂翻白眼。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章 这世界疯了 迎亲的队伍并没有回阿如温查斯家,而是直接去了白城子的外城。重黎之所以对这里有印象,还是因为他之前跟康回来过这里,门德爷爷和索法的家就在这附近。 重黎隐约明白了蒙塔他们的目的地。 萧瑟破败的城墙渐渐印入眼帘,荒芜的空地上,间隔排列着几百个兽皮帐篷,中央空地上还零星分布着几个石锅石灶,从这简陋的炊事工具不难看出这里的生活质量有多低下。 重黎都忍不住开始叹气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蒙塔根本没意识到怀中的小妻子正情绪低落,脸上始终挂着爽朗的笑容,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将重黎抱下独角兽,仗着身高的优势,蒙塔微微弯腰,将重黎整个罩在自己怀中,带着炫耀的口吻骄傲地向聚集而来的队员们介绍道:“各位兄弟们,这是我的新婚妻子,重黎,以后会跟我一起在营地里生活,大家都来认个脸。” 善意的哄笑声中,不时传来众人的打趣声:“哇!咱们嫂夫人长得还真是标志漂亮!” 听到手下的队员们夸奖重黎,蒙塔也是与有荣焉,心里骄傲得不得了。 被一群陌生人围观打量,重黎略有些尴尬,但是这些人都没有恶意,他也不好意思直白地表现出自己的不满,只能略带一丝尴尬地微笑,看在众人眼中,却是小美人羞涩时的表现,长得漂亮乖巧,性格又温柔,他们队长真是好福气。 当天晚上,重黎有机会参加了一次简陋版的篝火晚会,整个中队一百多号人,再加两三百号家属围聚在一起,喝酒吃肉,载歌载舞,气氛倒是热情高涨。唯一有所不满的,大概就是这所谓的酒水实在太难喝,又苦又涩,重黎只喝了一口就忍不住吐了,蒙塔还当小妻子是喝不惯酒,接过了重黎手里的酒盅,再有前来敬酒的兄弟们,全都是他代为帮忙喝掉的,一开始,重黎还暗自庆幸蒙塔为人豪爽,很够义气地替自己解了围。酒酣耳热之际,亲眼见证了蒙塔来者不拒的喝酒方式,重黎一个没怎么喝酒的都觉得胆战心惊。蒙塔酒量是好,但架不住前来劝酒的兄弟们人多势众,到后来,蒙塔明显醉得不轻,举着酒盅,大着舌头口齿不清地高喊:“哈哈!今儿我成亲,高兴!大家都别客气啊!吃肉管饱,酒水也请敞开肚皮喝!” 闹了半夜,等到篝火彻底熄灭,帮着将蒙塔弄回营帐,重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大事不妙。 蒙塔喝醉了根本就听不进人话,他力气又大,要对付细胳膊细腿,手无缚鸡之力的重黎简直是手到擒来,根本不用手,小山一样健壮的身子压下来就将重黎死死按倒在石床上,动弹不得。 重黎都快哭了,身下的石床太硬,就算蒙塔事先体贴地给垫了一层柔软的兽皮,依然铬得重黎脊椎骨都疼,再加上蒙塔一身蛮力,整个身子小山一样地压在自己身上,重黎感觉呼吸都快不畅快了,扭动着身子想要摆脱钳制,没想到事与愿违,反而给蒙塔蹭出了一身邪火,激动过头,蒙塔下手更是没个轻重,没多久就在重黎白嫩的身子上弄出不少青紫来,重黎自救不能,简直是欲哭无泪,他那些死命挣扎,在蒙塔看来根本不痛不痒,权且当作新婚夫妻间的小情趣了。 折腾到后来,知道今晚躲不过这一劫了,重黎彻底死了心,破罐子破摔起来,虽不至于自虐到享受这漫长的痛苦过程,但至少也不再激烈反抗,反而开始顺从配合,以期望让自己的身体少受点儿罪。 好好的一个洞房花烛夜,过得实在是惨烈。 第二天醒来,蒙塔一脸的神清气爽,看着被自己两胳膊两腿牢牢锁在怀里的新婚小妻子,容颜恬淡,五官精致漂亮,真是怎么看怎么满意。对于阿如温查斯和布斯曼贝尔两家的联姻,蒙塔一开始根本就不在意,迎亲的时候也是随便叫了几个兄弟就去了,谁知道竟然会对即将迎娶的小妻子一见钟情,他们还真是有缘! 重黎是那种地地道道的美人,一张小脸还没有蒙塔的一个巴掌大,身材才是小小巧巧的,只要蒙塔愿意,能仗着不容忽视的身高优势毫不费力地将小妻子整个罩在怀里,这时候,重黎从他怀中抬头看向自己,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亮晶晶的,看得蒙塔心都要化了。 凑上去又亲了熟睡中的小妻子两口,糊了重黎一脸口水,蒙塔这才恋恋不舍地起身。如果不是营地里积压了一大堆事务等着他处理,他才舍不得离开温柔乡。 重黎被蒙塔折腾了大半夜,临近天亮时才满身困倦地睡死过去,等他醒来时,天已大亮,兽皮帐篷外还能听见孩童打闹的声音。 这地方穷是穷了点,但是生活安宁平和,若是能静下心来生活的话,不难发现,这里其实也不失为一处世外桃源。 醒来之后,重黎一直死鱼一样地躺在石床上发呆,他在很认真地思考人生。他之前考虑不周,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还以为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必定跟他一样,对这桩联姻是不满意的,重黎相信自己的能力,天生我才必有用,凭他的高智商,高情商,总能想办法赚到点数养活自己,供康回上学舍,这是重黎的筹码,他还想着新婚夜跟那个之前未曾蒙面的丈夫好好沟通一下,为了两个家族的颜面,他们可以维持名义上的婚姻,但私下里,两人应该互不干涉,互不侵犯,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事情的发展突然间就开始不受控制了? 去他的洞房花烛夜! 蒙塔显然对他的身子各种满意,从他昨晚分外热情的表现就能看出一二,不是重黎自夸,两世为人,他都对自己的外貌很有信心,他也是名副其实的花样美男子好吗?只是他以前并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这张脸不仅对小女生,对男人也同样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其实这也并没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想了半天,重黎还是觉得这事儿拖不得,得早点跟蒙塔说清楚。 “重黎,你怎么来了?身子还难受吗?在营帐里好好休息就是了,不舒服别到处乱跑。”重黎主动来找自己,蒙塔很意外,但内心又止不住高兴,眼里的笑意一目了然,想了想忽然弯腰凑到重黎耳边,轻声辩解道:“昨晚是我不好,不该那么粗暴,没有节制……嗯,那个,我不是喝醉了吗?有些克制不住自己,不过重黎你放心,下次一定不会了。” 重黎瞪眼,脸上一片绯红色。 蒙塔现在被重黎迷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都挂在他身上,怀中小妻子只是一个娇羞气恼的表情,蒙塔就给撩拨得不行,情不自禁地俯身吻了上去,他还顾念着这里是在外面,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不好意思做得太过,浅尝辄止,偷个香就离开了,一脸意犹未尽的遗憾表情,瞬间让重黎红了脸。 被耍流氓了! 重黎气急,使劲用手擦着唇,那股温润的触感一直残留着,直到现在还让他头皮发麻,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蒙塔,我有事儿想跟你说!” 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蒙塔很自来熟地坐到重黎旁边,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你放手!” “重黎……”感觉到小妻子对自己的敌意,蒙塔有些慌了,该不是自己之前表现得太粗鲁,小妻子讨厌自己了吧? “蒙塔,你知道,我们倆在一起只是因为两个家族需要联姻,其实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打发一个对自己心怀不轨的某某,最好的办法就是宣告自己已经心有所属了。 蒙塔闻言,眉头都快皱到一起去了,想了想,很认真地对重黎说道:“虽说你有喜欢的人这事让我很不舒服,但是重黎,你已经是我的妻子了,从现在开始喜欢我好不好?我保证会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好好照顾你的!” 这话要是对一个女孩子说,效果一定很好,可惜了,重黎是个直男,还是个直得不能再直的直男,所以这话他听了之后只感觉到烦! “抱歉,我想我是不会喜欢上你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重黎可不想自己的拒绝被人误解为欲拒还迎,有心想把话说得更加尖酸刻薄一点,好让蒙塔彻底死心,奈何他本性还算良善,对一个真心爱护自己的人恶语相向,他还真没办法。 “为什么?”蒙塔显然被打击得不轻,任谁被自己喜欢的对象这么毫不犹豫地拒绝,心里都会很止不住难过吧。 我能说是因为咱倆性别不合适吗?重黎真的很想咆哮,好好说还说不听了,真愁人! “重黎,喜欢我好不好?我会对你很好的!”蒙塔厚着脸皮凑上前去,他又想去抓重黎的手了,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那颗不安跳动的心稍微找回一点安全感。 “你离我远点儿!”一边说,重黎一边很嫌弃地往旁边移,很自觉地跟蒙塔隔出了一个安全距离。 被自己刚娶回来的小妻子这么明目张胆的嫌弃,蒙塔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蒙塔心里难过,重黎也是心烦意乱,他一贯是个理智的人,自认为不会被爱情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所左右,感情这东西,说白了就是一种很直观的感受,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做不得假,蒙塔对重黎一见钟情是真的,重黎虽不讨厌这个人,但是并不想跟他有多余的感情纠葛,这也是真的。 “蒙塔,你喜欢我哪一点?我改还不行吗!” “都喜欢,不论重黎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重黎又忍不住叹气了。 “重黎,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想来想去,蒙塔觉得只有这个理由最合适,妻子是娶回来宠的,自己昨晚喝醉了,却对未经人事的新婚小妻子这么粗暴,也难怪他会这么排斥自己。念及此,蒙塔就忍不住想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他倒不后悔,只是觉得昨晚做的时候应该温柔一点,不该让重黎那么难受。他是真心喜欢重黎,一眼就喜欢上了,昨晚缠着重黎要了那么多次,也是因为心里的欲念根本按耐不住,要早知如此,他绝对不会这么粗鲁莽撞。 你说生气就生气吧,重黎已经完全自暴自弃了。 蒙塔厚着脸皮去握重黎的手,毫不意外地被一把甩开了,重黎抬头瞪着蒙塔,眼里满是防备之意。 “重黎你别怕!我答应你,只要你不愿意,我绝对不会再强迫你的!”这是蒙塔能做的最大让步了。 重黎感觉自己的人生简直不能再灰暗!有朝一日,他一个身心健康的大老爷们竟然也不得不开始担心自己的贞操危机了,这世界是疯了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章 醋坛子 主账内。 一群大老爷们正围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吵个不停,闹哄哄的一片,依稀能辨析出几句意味不明的嘀咕声。 “巴根,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假的?这把威力无比的复合弓真的是咱们队长夫人亲手制作的吗?” “这话还能有假?我侄子索法亲口告诉我的,说这把复合弓是他好友的哥哥亲手制作,然后送给他的见面礼,他那个好友我曾经见过,就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名字叫做康回。你们不也纷纷去打听了吗?咱们队长夫人就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而且确实也有个名叫康回的弟弟。”说到这里,明显顿了顿语气,然后再惊喜万分地说道:“大家都知道门德老爹做弓箭的手艺,就连他都赞赏不已,可见这把复合弓的威力。” “没有人会质疑这把复合弓的实力,只是我们猜想不到咱们的中队长夫人会这么厉害?如果是真的,那我们岂不是太好运了吗?嗯……怎么说呢?该是说意外之喜?” 所有人都瞬间沉默了,他们都听明白了所谓的言外之意,如果说队长夫人真有这么厉害的武器制造能力,那他们中队岂不是赚大发了吗? 蒙塔走进主账时,发现在座的几位小队长都情绪高涨,开口疑惑地问道:“在说什么呢?这么热闹!” “队长!” 蒙塔一眼扫过去就看到了巴根手里的那把复合弓,忍不住笑道:“怎么样?找到制作这把复合弓的人了吗?巴根,这毕竟是你侄子的东西,你可别太欺负人了,玩玩就快点儿还给别人!” 听了这话,在座的好几个小队长都炸了,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第一时间站起身来,咋咋呼呼道:“这怎么行?听说麦迪尔他们中队就买了一把复合弓回去,他手下的那小队长格日乐图更是过分,拿着那把复合弓整天在各个中队里面轮流炫耀,那股耀武扬威的嘚瑟劲儿,看着就来气!” “就是就是。”他旁边坐了一个右脸带疤的男子,伤疤狰狞恐怖,从额头一直蔓延到嘴角,此时咬牙切齿地放狠话,随着面部肌肉的运动,那伤疤仿佛也像是活了一般,透着一股咄咄逼人的凶狠劲儿:“昨天格日乐图那小子还跑到咱们中队来炫耀,看到巴根手里的复合弓,脸色那叫一个精彩,发展到现在这个情况,这把复合弓已经成为了咱们中队的镇队之宝,要是还回去了,岂不是从此以后都低了麦迪尔他们中队一等,那怎么行!” 在9番队,蒙塔中队长和麦迪尔中队长明争暗斗了这么久,可不能因为武器装备的问题,这么不明不白地输人。 看着两个愤愤不平的手下兄弟,蒙塔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道:“好了,乌力罕,阿木尔,一人少说两句,你们怎么也不想想,这把复合弓这么珍贵,咱们要是因为一己私利扣下了,巴根回去还怎么跟索法交代,传出去,一个堂堂的先锋队小队长,居然强行霸占自己侄子的东西,岂不是丢人现眼!” 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就是蒙塔口中的乌力罕,虽然长得人高马大,没想到却是口舌伶俐,反驳起来振振有词的:“被人说两句算什么啊!又不少块儿肉!这把复合弓要是我侄子的东西,不管威逼还是利诱,我都一定会想办法搞到手!”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脸上带疤的男子,也就是阿木尔一脸的愤愤不平,瞪着巴根,语带指责地埋汰道:“巴根这小子也真是不机灵!索法说这种复合弓一共就只有三把,只有一把拿出来贩售,怎么就是麦迪尔中队长有这好运气买到了呢?虽然价格是贵了点,但是物有所值啊!现在就是有着大把点数都买不到这种好货了!巴根这小子当时就在那个集市上,竟然眼睁睁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真是气死人了!” 听了队友的指责,巴根倒是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定定地看着他们的中队长蒙塔,疑惑道:“队长,您是真的半点儿都不知情吗?” 蒙塔不明所以,一脸认真地反问道:“啊?什么?” “这种复合弓是咱们队长夫人亲手制造的啊!” 蒙塔傻眼了,一脸震惊的表情,他是真的没想到。他刚娶回来的小妻子一双小手纤细白洁,柔若无骨,十根手指头上连一个茧子都没有,一看就知道是从没干过家务活的,漂亮得不行,想也知道,像重黎这样养在深闺后宅的小少爷,怎么也不像是那种经常干粗活的手艺人。 见蒙塔一副明显不相信的表情,巴根也急了:“队长,我可没说谎啊!这可是索法亲口告诉我的,对了,我那侄子跟咱们队长夫人的弟弟可是好朋友,交情深厚,听说,队长夫人当时就是给了给他弟弟挣去学舍的入学费和生活费,这才制作复合弓去集市售卖的!” 一听还有这种事儿,蒙塔忍不住心疼起重黎来,一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年纪轻轻,不谙世事,为生活所困,不得不抛头露面贩卖手艺,想起那样孤苦的重黎,蒙塔就觉得既难过,又自责。要是他能早一点儿遇上重黎就好了! “看来我得抽空去见见康回了,既然娶了他哥哥,我也算是他的大哥,有责任照顾这孩子的衣食住行,在学舍里的开销可不小……” 蒙塔的思维明显跟手下的几个兄弟们不在同一条线上,眼见话题渐渐偏离到不知道哪儿去了,巴根不得不开口打断蒙塔,道:“队长!人家嫂夫人一把复合弓就卖了两千个点数,不少了!” 这话倒是提醒了蒙塔,难得这一贯散漫的男人瞬间严肃了脸,认认真真地警告自己手下的兄弟们:“到此为止了,这件事以后谁都不准再提!听说,麦迪尔那小子最近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到处打听那位复合弓制造者的下落,你们可把嘴给我闭严实一点,可别让他们中队的人听到半点风声。” 蒙塔其实是有私心的,他和重黎还处在甜蜜的新婚期,按理说正是你侬我侬,蜜里调油的时候,重黎却冷酷无情地给了他当头一棒,宣告他们之间的关系只可能浮于表面,不可能真正交心,蒙塔气都快气死了,忙着跟重黎培养感情都还来不及,可不想在这个时候搅合进别的闲杂事务里。 这一点众人都同意,他们又不傻,当然能看明白重黎的重要性,外面那么多人在虎视眈眈,他们的队长夫人这么有能力,当然得好好藏着捂着,不能让那些心怀鬼胎的人有机可乘! “那,队长,咱们能偷偷去见见嫂夫人吗?这不……那个……嘿嘿……” 乌力罕跟蒙塔可是二十几年的老交情了,只听上半句,蒙塔就知道他下半句要说什么,当即脸色一沉,态度坚决地说道:“不行!不准去!” 乌力罕装模作样地惨叫一声,不过脸上的失望之情,根本掩饰不住。 “你们几个也是一样。”有关重黎的事情,蒙塔总是十分上心:“要是让我知道你们谁敢偷偷惦记我家重黎,别怪我不顾多年的交情!” 这醋坛子! 众人委屈得都快哭了,他们哪儿敢惦记队长夫人啊!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不过就是想凭着交情搞点趁手又好用的兵器吗?都是一个中队的,他们队长大人至于这么绝情吗? 蒙塔千叮咛,万嘱咐,不准手下的兄弟们去骚扰重黎,谁知道偏偏就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触他的霉头,才不过一天的时间,就把自己的交代给抛之脑后,这些家伙还真是胆大包天! 得知巴根已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奔去了自己的营帐,蒙塔的脸色瞬间黑了。 而这时候,蒙塔和重黎住的营帐内,正是非同一般的热闹。 “嫂夫人!嫂夫人救救我吧!拜托你了!” 看着眼前哭得跟个大花猫一样的成年男子,重黎一脸尴尬,来人身材高大健壮,却跟个小孩子一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重黎可没有哄小孩子的经验,手足无措之下,就连被人当面叫嫂夫人这么不伦不类的称呼都让他生不起气来。 “嫂夫人,你可得救救我啊!呜,呜呜……” “那个,麻烦你先别哭了……这……”重黎咬着下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对方还在呜呜呜地哭个不停,吵得重黎心烦意乱,定了定心神,重黎微微叹了口气,道:“那个,你应该是蒙塔手下的小队长吧?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重黎不是很清楚对方的身份,所以说话时显得特别没有底气,轻声细语的,他的声线本来就温和细腻,这样一来,反倒给人一种如沐春风般的温柔感觉。 “我叫巴根!”总算是不掉眼泪了,或许是之前哭得太卖力,眼睛依旧红红的,巴根抽了抽鼻子,一边哽咽,一边厚颜无耻地跟重黎攀交情:“对了,嫂夫人,我是索法的叔叔。” 重黎瞪大了眼睛,一脸意外的表情,惊讶道:“真是太巧了!” “索法那小子承蒙嫂夫人照顾了!” 重黎知道巴根是在说自己大方赠送索法复合弓的事情,这其实算不上什么,顺水人情罢了,矜持地笑了笑,连连摆手道:“这也没什么,小事一桩,你不用放在心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0章 材料 得了消息,蒙塔马上风风火火地赶了回来,刚一进营帐就狠狠瞪了巴根一眼,阴测测地说道:“巴根小队长还真是空闲,训练时间还有空到处乱跑,怎么?手下兄弟们都不用训练了吗?” 自知理亏的巴根不敢回话,规规矩矩地立正站着,心里却将那些陷害他的队友们骂了个狗血淋头!但他确实有求于重黎,不得不继续厚着脸皮死赖在营帐里不走,脸上挂着恬笑,笑声干涩难听。 重黎性子绵软温和,看出蒙塔心情不好,只能主动站出来调节气氛,笑着说道:“蒙塔你回来啦,知道吗?原来巴根就是索法经常挂在嘴边的小叔叔啊!还真是巧!” 再是心情不好,蒙塔也不可能拿重黎来撒气,这可是他恨不得疼到心尖上的人。 “听说康回马上就要去学舍了?”怕重黎自尊心重,会觉得难堪,蒙塔认真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委婉的说法,一脸真诚地说道:“重黎,你是我的妻子,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康回是你的亲弟弟,你想照顾他我不反对,但是能不能也给我一个机会替你分担?我不想看你太辛苦……” 说实话,重黎其实很感动,但是他另有打算,既然蒙塔开口了,面对这么一个处处替他着想的人,重黎也不好再继续隐瞒,直接交了底:“别担心,我正好想趁这空闲想想有没有什么赚点数的法子呢?说实话,我其实并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我这人不贪心,也不求大富大贵,能供康回这几年上学舍就行……” “我还有些积蓄,供康回上几年学舍完全没问题!” 也不知道重黎到底听懂了没有,顺口接了一句:“嗯,我有难处会告诉你的。” 不论重黎做什么决定,蒙塔都是不会反对的,只要确定没有危险,他很支持重黎去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的重黎开朗快乐,是他最喜欢的样子。 一旁自觉充当背景板的巴根很纠结,他整个人都快不好了,听到重黎正在犯愁做什么营生来供弟弟上学舍,他都忍不住快叫出声来了!重黎制作复合弓的手艺这么好,还想那些有的没的干什么啊!就呆在他们中队制作复合弓不好吗?绝对能大卖!要知道,经过这段时间麦迪尔他们中队的大肆宣传,外面早就传得沸沸扬扬,多少人眼巴巴地等着盼着,手里捧着大把大把的点数卡,费尽心思地想找到复合弓的制作者,不就是为了搞到一把复合弓吗?重黎一定是疯了,想挣点数,这不是现成的好途径吗?竟然还在犯愁做什么营生,这不是浪费他的天赋吗!天呐!他都能猜到营帐外偷偷围观的队友们一定跟他一样正在痛心疾首! “嫂夫人啊……”巴根觉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自己不能再磨蹭了,豁出去一般,一口气说道:“听说你会制作弓箭对吗?那你可得帮帮我!不然我可就死定了!” 重黎这才真正明白了巴根的来意,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你找我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是索法告诉你的吧,没错,闲来无事的时候我确实会制作一些小玩意来打发时间,怎么了?不会是索法那把复合弓出什么问题了吧?” 巴根还没说话,营帐外突然乌拉拉冲进来两个人,一前一后,为首的那个大汉身材健壮,满脸的络腮胡子,手里正拿着一把复合弓。 是自己制作的东西,重黎看一眼就知道。 “嫂夫人真是聪明伶俐,一猜就中!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乌力罕。”知道蒙塔现在心里正燃着熊熊怒火,乌力罕刚一进营帐就真心诚意地夸了重黎一句,希望蒙塔看在他们二十几年的交情上,日后报复起来能手下留情一点。 走在后面的男子右脸上有一条狰狞的伤疤,但是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人五官周正,长得眉清目秀的,并不难看,他手臂上挂着一个兽皮包裹,进来后直接自来熟地放到了石桌上,一边打开,一边自我介绍道:“嫂夫人,我是阿木尔!这些是今天才摘下来的甜甜果,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胜在新鲜可口,留着给嫂夫人尝尝鲜,嫂夫人你可别嫌弃啊!” 态度这么热情,反倒让重黎受宠若惊,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重黎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站到了蒙塔身边,总觉得这样才能稍微安心一点。 这个小动作显然取悦了蒙塔,一手揽了重黎纤细的腰身带到怀里,蒙塔转头死死地盯着乌力罕和阿木尔,眼神凌厉,仿佛下刀子一般。 乌力罕和阿木尔继续一脸和善地笑,目光灼灼地看着重黎,对蒙塔的无声威胁不为所动,管他的,死就死吧!只要能搞到一把复合弓,挨蒙塔一些眼刀子又有什么,反正又不掉块肉的事! “嫂夫人……”巴根胆子最小,但他处境最糟糕,不得不站出来战战兢兢地开口:“这把复合弓被我们几个拆坏了,你也知道,这玩意儿结构精巧,我们都是些大老粗,笨手笨脚的,根本组装不回去……还有,那个……其实我跟索法借这把复合弓已经很久了,早就该物归原主的,那小子要是知道我把复合弓给弄坏了,还不得跟我拼命啊!” “该!”难得蒙塔开了金口,但显然语气不善,就一个字都让人听出了杀意。 原来是为了这事,弄明白之后,重黎也不害怕了,很自然地接过复合弓,仔细查看了一番,叹口气道:“嗯……这个有点儿麻烦啊!复合弓基本上是一体成型的,这上面的好些小配件都被你们拆坏了,就算勉强修复好,威力也一定会大不如从前……” 重黎还有一句话没说,这把复合弓一看就知道是被蛮力拆卸的,这些野蛮人估计是想拆下来重新组装一遍,依样画葫芦,偷学他的手艺,也不想想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啊,如果看都能看会的话,自己那几年为了学习冷兵器制造而吃的苦算什么?要知道他黎重可还顶着一个天才的名号呢,不可能混到异世界来丢份。 巴根一脸惨兮兮的表情,鼻子一皱,又要哭了。 重黎最见不得别人在他面前哭,马上说道:“这样吧,我重新给你制作一把还给索法吧。” 说起来,因为原材料不对,重黎本来就对上次制作的复合弓很不满意,来到蒙塔他们中队驻扎的营地,重黎偶然听说白城子外围不远处就有一片竹林,要知道竹子可是制作复合弓最好的原材料,他一直想给康回最好的装备,免得弟弟去了学舍后受人欺负,这次有机会,当然得好好利用一番。不过重黎也知道白城子外面并不安全,这个世界的动植物战斗力都很彪悍,白城子外面可谓是危机四伏,但好在那片竹林离白城子并不远,所以重黎才敢打这个主意。 巴根本来都已经死心了,听了这话马上打起十二分精神来,欢呼一声道:“真的吗?嫂夫人,真是太感谢你了。” 乌力罕和阿木尔都一脸期盼地看着重黎,重黎怎么会不明白他们的意思,笑了笑,道:“其实让我给你们制作复合弓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个条件。” “嫂夫人你尽管开口!”阿木尔脑筋转得快,一听这话马上拍着胸脯表示,看那信誓旦旦的表情,绝对是重黎一句话,他们绝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慎重。 “说来这事儿实在有些危险,你们最好找几个身手好的同伴一起行动,免得出了什么事儿,蒙塔心里怨恨我。”知道这几个人都是蒙塔手下的小队长,重黎忍不住开了一个小玩笑。 三人同时干笑着转头向蒙塔赔罪,背上冷汗都快下来了。 “其实,制作复合弓最好的原材料是竹子,因为竹子具有较好的弹性,用作弓的内胎是最合适的,但是你们也知道白城子内根本没有竹子,所以我之前制作复合弓只能退而求其次,选用了一种不知名的木料,效果不是很好……”重黎说得很平淡,在场的几人却是暗自心惊,就这强大无匹的杀伤力,竟然还说效果不是很好,那真正的复合弓制作出来会是什么样子? 众人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 “要砍竹子是吗?我这就去……”心痒难耐的乌力罕片刻都等不及了,转身就想往外跑,被重黎给及时叫住了。 “乌力罕等一下!你知道该选择什么样的竹子吗?” 乌力罕一脸不明所以的表情,挠了挠头,尴尬地看着重黎,显然是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要那种竹身比较粗壮,至少长成一年以上的竹子,竹身上还不能有虫眼,对了,砍之前记得先敲一下竹子,听它发出的声音是否清脆,越清脆的声音代表竹子本身越好……” “到底要怎么分辨声音清脆与否啊?”太难以理解了,乌力罕眉头都皱到一起了。 重黎也知道自己说得太抽象,但是他没办法更详细的描述了:“要不,我跟你们一起去吧?听说那片竹林离白城子也不远,危险系数应该不大……” “不行!不准去!”蒙塔想也不想就给回绝了。 “蒙塔……”可怜兮兮地哀求。 蒙塔狠下心来不为所动:“说不行就是不行!唯独这件事没得商量。” 重黎竟然会有这么危险的行动意愿,蒙塔越想越生气,再看在场的三位手下兄弟,更是气不打一出来,都是这几个惹祸精的错! 巴根一贯胆小怕事,还不等蒙塔发火他就怂了,生怕事情再生变故,拉着乌力罕和阿木尔就告辞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跟重黎郑重其事地保证:“嫂夫人放心吧,我们一定会顺利将合适的竹子带回来的!” “记得多带一些人去啊!”见蒙塔一脸凝重的样子,重黎也不由得反省,自己是不是将白城子外的世界想得太简单平和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万事俱备 重黎本来还想抽空去拜托一下乌力罕他们,帮忙多带一根竹子回来,他也想顺便给康回再制作一把复合弓,谁知道这几人办事这么有效率,当天晚上就摸黑出了白城子,蒙塔得知后气得脸色都变了,手下十个中队长,有六个人预谋起来瞒着他偷偷连夜出了城,这些人都是9番队里的好手,身手矫健,放眼整个白城子的先锋队也是数一数二的,正因为如此,蒙塔才更生气!这六个人都是跟他有着过命交情的兄弟,彼此交情深厚不说,这六人中没有谁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他们猎杀凶兽的经验也全都很丰富,这六个人,谁不知道入夜之后的城外会有多危险?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佯装不知罢了,怎么也不好好想想,那些凶兽们岂是好对付了,就为了一把复合弓至于将性命都抛却不顾了吗?再是心痒难耐,也得好好谋划一番,深思熟虑,挑个合适的白天再出城去啊! 蒙塔显然是被气得不轻,重黎也跟着心有愧疚,如果不是他的提议,这几个人也不会出城去,从蒙塔一脸紧张的表情不难看出白城子的外面有多危险,这六个人要是出了什么闪失,重黎实在是难辞其咎。 “蒙塔,对不起……” 蒙塔怎么舍得说重黎的不是,闻言叹了口气道:“不关你的事,是这些家伙经不住诱惑。算了,不提这个了,我下去安排兄弟们在城内接应着,希望不要出什么大事。” “我跟你一起去……” “乖!你就呆在这里,今晚不用等我了,早点睡。”蒙塔自作主张将重黎按到床上坐下,弯腰温柔地亲了亲他的额头,安抚道:“等这些家伙把竹子带回来,接下来的日子就要辛苦你了,趁现在有空好好休息,别担心!那些家伙在我手底下做事很多年了,身手都还不错,没那么容易出事的……” 话虽如此,毕竟这六个人还生死未卜,重黎怎么可能安然入睡。 蒙塔陪了重黎一会才离开,他还得去主持大局,要是手下的小队长一下子折损六人,他的中队肯定会元气大伤,到时候那个臭老头又得叽叽歪歪个半天!想起那个老头喋喋不休的啰嗦劲儿,蒙塔就不自觉地感到头疼!还是他们家重黎好,性格绵软温柔,怎么看都不会让他觉得烦。 重黎根本睡不着,从蒙塔离开时他就开始胡思乱想,担心乌力罕他们三人会不会出什么事,要是有生命危险怎么办?要是因伤致残了怎么办?根本不能想象那几个人缺胳膊少腿的样子,随着时间的缓慢流逝,重黎都快被心里铺天盖地的愧疚给压垮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任何一点细微的响动都听得十分清楚。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阵嘈杂的声响,伴随着阿木尔咋咋呼呼的尖叫声,此起彼伏,杀猪一般凄厉:“轻点!轻点!小崽子你下手轻点!都快给爷疼死了!” “快闭嘴吧!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父亲的份上,谁搭理你啊!疼死你算了!” 重黎几乎是下意识地从石床上跳了下来,快步往外跑,由于跑得太急,还差点儿被绊了一跤。 出了营帐,一眼就看到营地中央围聚了密密麻麻的一群人,层层叠叠的好几圈,密不透风,重黎使出全身的力气使劲往圈子里挤,被身旁围观看热闹的人踩了好几脚,有一脚踩得狠了,他没忍住疼一下子叫出了声来。 声音不算大,但是被围在圈子中间的蒙塔一下子就听出了重黎的声音,板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看了过来,被他盯住的几个队员瞬间站直了身子,再不敢乱动。 “中队长……” “谁都不准动!”蒙塔已经看到人群中被挤得东倒西歪的重黎了,忍不住心疼,拨开人群,大踏步走了过去,蹲下身来检查重黎脚上的伤。 “我没事!” 重黎一脸尴尬,高高大大的蒙塔蹲在自己身前,动作温柔地执起刚才被踩的那条腿,小心翼翼地查看,在看到重黎红肿的脚背时,蒙塔脸色一沉,本来就铁青的脸色彻底黑了,而他周围的那几个队员则是瞬间脸色惨白,显然是被吓到了。 “中队长,我们不是故意的……” 当时所有人都挤成一团,踩人的和被踩的都没在意,谁知道会不小心伤了他们中队长的心肝宝贝啊! 整个营地的人都知道,他们中队长特别宝贝他那新娶进门的小妻子,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平时都恨不得捂在营帐里,轻易不肯带出来见人,现在确确实实伤着了,他们中队长还不得心疼死啊!再加上之前又有几个小队长联合起来作死,中队长一直憋着火呢,这前有冤,后有仇的,他们这些小队员肯定会被牵连受罚的。 “我真的没事!”重黎抽回了自己的腿,用力踩在地上,跳了下,看着蒙塔笑道:“你看,没骗你吧,还是能跑能跳的!” 蒙塔被他搞得半点脾气都没有,伸手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看在重黎的面子上,不计较了。 “乌力罕他们几个没事儿吧?” “死不了!”知道重黎这时候过来肯定是一晚没睡,蒙塔心疼得不得了,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伸手揽住了重黎的肩带进怀里,转身就往自己的营帐走去。 “等等……我想去看看他们,不然我不安心,睡不着……”重黎不愿意就这么回去,不亲眼确认那几人的安危,他实在没办法安心。 重黎窝在蒙塔怀里,抬头可怜兮兮地看向自己,无声哀求,整得蒙塔心都快化了,拒绝的话涌到了嘴边,却是怎么也说不出。 叹了口气,蒙塔微微侧过身子,揽着重黎过来慰问伤员。 乌力罕还是那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的粗狂模样,不过他此时的状况并不好,肩膀上一个狰狞的血口子,隐约还能看到森森白骨,在他旁边有两个队员在有条不紊地处理伤口。重黎有些佩服乌力罕了,这才是纯爷们,真汉子,身上带着这么严重的伤,乌力罕却是毫不在意,还能面色如常地跟重黎对话:“嫂夫人,竹子等会就给你送过去啊……那个,之后的事就麻烦你了……嘿嘿……” 在他旁边坐着的阿木尔浑身是血,身上全是细小的伤口,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正臭着脸给他包扎伤口,动作粗鲁,阿木尔翻着白眼,不停扯着嗓子喊疼,重黎就是被他的惨叫声给吸引出来的。 巴根和其他三个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全部都挂了彩,重黎扫了一眼,发现都不是什么致命伤,好好休养一段时日就好,这才放下心来。 “哈哈……想必这就是咱们队长夫人吧……” “这么漂亮的妻子,咱们队长真是好脾气啊,哈哈……” “就是就是,咱们队长夫人一看就知道脾气很好……” 另外三个都是重黎之前从来没见过面的中年人,看到重黎过来,三人齐刷刷笑弯了眉眼,就跟偷着了鸡的黄鼠狼一般,明显不怀好意。 有了上一次乌力罕和阿木尔不请自来的经验后,重黎早就摸透了这三人恭维自己背后的小心思,知道他们估计也是想拜托自己制作复合弓,心里也就没那么紧张害怕了。 “哎呦喂!小崽子你下手轻点啊!” “哼……”小家伙年岁不大,脾气倒是不小,包扎完毕之后果断扔下阿木尔,冷哼一声,一左一右扶着其中一个受伤并不严重的中年男子离开了,看样子应该是父子。 不知道是不是重黎的错觉,总觉得那个被扶着的中年男人离开之前还特意回头看了自己好几眼,眼神别有深意。 “回去休息吧!” 正巧重黎也觉得困了,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乖乖跟着蒙塔回了营帐。刚一沾到石床,重黎就死死地睡了过去,蒙塔知道他肯定累坏了,不然以重黎爱干净的个性,绝对会将自己收拾干净才上石床。体谅重黎一夜未眠的辛苦,蒙塔也没叫他,径直打了水来给重黎净面洗脚,做这些时,蒙塔丝毫没觉得不耐烦,反而心甘情愿,他是真的爱惨了怀里这人,舍不得他吃一点儿苦。 重黎一睡就睡了整整一天,可把乌力罕他们几个给急坏了。 乌力罕伤得最重,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兴奋的原因,他根本静不下心来休养,天刚一亮,乌力罕马上指挥着自己的队员将竹子搬到了蒙塔的营帐外,就等着重黎醒来立马开工,他下定决心,这几天哪儿都不去,就围着重黎打转,在旁帮帮忙,打打下手什么的,直到完成复合弓的制作为止。 隔着一层兽皮帐篷,外面的乌力罕吆五喝六地指挥着手下的队员们干活,动静闹得那么大,蒙塔毫无意外地被吵醒了,看着怀里睡得天塌不惊的小妻子,蒙塔难得没有生气,只是出来冷冷地警告了乌力罕一句:“都给我安静点!重黎昨晚一晚没睡,要是把人吵醒了,当心我一把火烧了你那些破竹子!” 听了这话,乌力罕立马就怂了,细声细语地招呼手下队员们轻手轻脚地干活,自己则乖乖坐到一旁的空地上,安安静静地等重黎醒来。 蒙塔这才满意了,转身回了自己的营帐,抱着容颜恬淡的小妻子继续心满意足地补眠,要知道重黎一开始可是态度坚决地表示要跟自己划清界线,保持距离,就这每晚同床共枕的权利,可是他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不用就白白浪费掉了。 不止是乌力罕兴奋地睡不着,没多久,巴根和阿木尔也来了,三个难兄难弟围聚在一起,哀叹自己命途多舛的同时,忍不住同仇敌忾,你一言,我一语地数落起蒙塔的高压暴政来,难得三人瞬间达成了一致,蒙塔这个有了妻子就忘了兄弟的,真是太过分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送上门来的徒弟 重黎整整睡了一天,等他醒来,天都黑了,外面的乌力罕三人也跟着等了一整天,他们是伤员,有手下的队员们照顾,自然饿不着,但是碍于蒙塔的淫威,哪怕再是心急如焚,他们也不敢进去叫醒重黎,要知道蒙塔可是撂下过狠话,惹怒了他会毫不客气,一把火烧了他们好不容易弄回来的竹子,这些竹子可是乌力罕他们得到复合弓的全部希望,可容不得半点马虎大意。 等吧,反正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好不容易重黎醒了,可是天都黑了,更倒霉的是,这时候蒙塔也回来了,看着乌力罕他们时,眼神阴测测的,暗中威胁的意味不言而喻,三个人白天聚在一起偷偷说了不少蒙塔的坏话,这时候见到背地里议论的对象,难免心虚气短,三人瞬间感觉背上冷汗都下来了。 “还守着呢?” “嘿嘿……队长回来啦?” 这么白痴的问题,蒙塔当然不会回答他,大踏步迈进了营帐内,重黎正好收拾妥当,他白天睡足了,现在的精气神都还不错。 “我去看看乌力罕他们带回来的竹子……” 蒙塔也没阻拦,只不过提了个要求:“吃点东西再去。” 重黎看着蒙塔端来的烤肉,暗暗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吃够这些东西了,但又不好意思跟蒙塔直说,因为他心知肚明,这已经算是整个营地里最好的食物了。 “吃好了!” 勉强吃了几口骗骗肚子,重黎站起身,不等蒙塔开口叫住他,起身就往外跑,蒙塔还在身后扯着嗓子叮嘱:“小心点,别跑太急,当心跌倒摔跤!” 重黎刚一走出来,乌力罕他们三个马上就看见了,火速围了过来,天呐!蒙塔那个大杀器在营帐里坐镇,他们根本不敢进去,只能凄风苦雨地在外面傻等,盼星星盼月亮,就等着重黎赶紧出来,现在如愿看到了重黎,别提有多亲切了。 “嫂夫人,你看!你看……竹子全部在那边……” 重黎走过去仔细检查了一下,确实都挺不错的,一共有十根,竹身粗壮均匀,看上去倒是结实耐用,随便选了一根敲敲,声音清脆通透,很是悦耳。 “怎么样啊?嫂夫人?” “没问题,竹子很不错。” 乌力罕他们这才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今天太晚了,没办法开工,明天开始制作复合弓吧……”见眼前的三人都睁着一双星星眼看着自己,重黎顿了顿,笑道:“如果感兴趣,也欢迎你们过来帮忙,熬树胶可是个体力活,凭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实在干不下来……” 乌力罕他们都快忍不住欢呼了,有了重黎这句话,蒙塔就是想刁难他们都没有办法,这可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消息,值得奔走相告。 “嫂夫人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再过来!” “那个,等一下,还有一件事。”重黎纠结这件事好久了,现在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开口:“你们几个能不能不要叫我嫂夫人啊!听上去很奇怪……” 说这话时,重黎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忍不住咆哮,自己一个身心健全的大老爷们,居然被人开口闭口唤做嫂夫人,天啦噜!根本没办法接受好吗? 乌力罕和阿木尔都是那种直来直往的性子,说白了,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根本弄不明白为什么重黎会对一个称呼这么在意,还一脸郑重其事地跟他交涉,倒是巴根圆滑惯了,打蛇随棍上,张口就来:“没关系,不就是换个称呼嘛,简单,那以后就改口叫,重黎少爷?” 重黎额角跳了跳,表情有些古怪:“你们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 三人却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以蒙塔那么强的独占欲,谁敢这么亲昵地跟重黎拉关系啊!又不是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那就这么定了啊,重黎少爷,明天见!” 话音刚落,三人动作一致地齐刷刷转过身,好像身后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一般,一溜烟跑走了。 第二天,按照约定,乌力罕他们一大早就赶来帮忙,因为昨晚听重黎说过需要熬树胶,所以连夜准备了不少,重黎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摇头。 “怎么了?重黎少爷?树胶有什么问题吗?”乌力罕现在一心记挂着他的复合弓,重黎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都能让他担心好半天。 “问题倒是没有,不过准备得太少了!” 乌力罕眼珠子都快瞪圆了,这些材料足够熬好大一锅了,又不是熬来吃的,至于吗? 重黎懒得跟一个门外汉解释,自顾自地找蒙塔要工具去了,蒙塔虽然舍不得重黎辛苦受这些罪,但看重黎这么乐在其中,自己的几个兄弟也是满心期待,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阻拦,毕竟他也很好奇真正的复合弓做出来会是什么威力。 毫不客气地在蒙塔那儿搜刮了两把还算趁手的骨刀,其实重黎更喜欢另外一把更锋利的,但是蒙塔担心他不小心伤着手,死活不肯借,重黎好话说尽,就差没拍着胸脯向蒙塔保证自己一定会小心,蒙塔态度坚决,始终不为所动,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僵持了好半天,最后还是重黎败下阵来,气呼呼地冲走了。 就因为这事儿,重黎一上午没搭理蒙塔,任由蒙塔围着他殷勤地转了半天,连个好脸色都不肯给。 吃过午饭,蒙塔就被人叫走了,因为前天晚上六个小队长闹出来的风波,9番队里到处都是风言风语,虽然在蒙塔雷厉风行的压制下,除了几个当事人,再没人知道几个小队长大半夜不休息,冒着生命危险私自出城砍竹子的原因,乌力罕他们费尽心思就是为了得重黎亲手制作的一把复合弓,眼见马上就能得偿所愿,自然不会多嘴到处乱说话。9番队里虽然有不少传言,但是蒙塔的中队铁板一块,根本得不到任何有利消息。 可惜,流言蜚语永远不会自动消失,蒙塔用严厉的手段从源头上扼住了真相的传播,但却没办法遏制各种小道消息的扩散和蔓延,蒙塔几乎可以肯定,这次被老头子叫去一定又是一顿臭骂,不过他早就下定决心,不管怎样都要把重黎给藏好,自己如珠如宝捧在手心里的人儿,可不能就这么给推到风口浪尖上来。 蒙塔走后没多久,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两个小孩过来拜访了,重黎一眼就认出他是当晚一起出城的六个人之一,他的两个儿子还是一脸酷酷的表情,当时天色太暗没看清楚,现在一看,重黎突然发现这两个孩子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该不会是双胞胎吧? “重黎少爷,很高兴又见面了,我叫波日特。”说完,一手一个拉过两个孩子来,笑着说道:“顺便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哥哥亚希尔,弟弟亚萨尔……” “你好。”搞不清楚这人的用意,重黎只好笑意盈盈地打招呼,这是在以退为进,静观其变。 “重黎少爷,不瞒你说,我这次厚着脸皮前来其实是有个不情之请。”波日特搓着手,憨厚的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叹了口气才开口认真地说道:“这两个孩子可怜,小小年纪就没了母亲,跟着我这个没用的父亲常年混在营地里,十几年下来,心都野了,除了打架闹事什么都不会,现在他们年纪大了,又不想去学舍,我没办法也没时间管教,想着重黎少爷这么能干,能不能开恩把这两个孩子认在你门下,跟你学点手艺什么的……” 重黎万万没想到是这么要命的差事,当即摆手拒绝,他自己都还是半桶水的货,学得一知半解的,怎么教徒弟啊?这不是误人子弟吗?其实这倒是重黎妄自菲薄了,在冷兵器制造方面,给他启蒙的那些老家伙们都是个顶个的大师,他接受的是最正统,也是最正规,最系统的教育,以重黎的天赋和现在的造诣,完全有能力出师带徒弟了。 波日特知道重黎没那么容易会答应,早就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毫不放弃,再接再厉地继续争取道:“重黎少爷,我知道你们手艺人收徒的规矩大,我这两个儿子不成器,但是绝对尊师重道,要不你先留在身边使唤看看,我也不知道这两孩子能不能成才,就是想给他们找点儿事来做,免得他们成天在外面给我惹麻烦!” 可怜天下父母心。 看着这两个年纪跟康回差不多大的孩子,重黎忍不住心软了,不过刚才听了巴特尔的话,得知这两个面无表情的小鬼其实很难缠,重黎实在很好奇,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们叫亚希尔,亚萨尔对吧?能不能先告诉我,为什么不愿意去学舍!” “烦!” 弟弟亚萨尔很不耐烦地开口吐出一个字,马上被他老爹一巴掌拍在头上,一脸怒气不争地骂道:“你个小混蛋闭嘴!” 亚萨尔满脸的不服气,开口就想顶嘴,被一旁的哥哥拉住了衣袖,示意他不要说话,成功阻止了弟弟犯傻后,哥哥亚希尔这才转头对重黎说道:“学舍里面虽然能学习一些东西,但都不是我和亚萨尔感兴趣的,我们去了没几次就觉得没意思了……” 重黎倒是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这么说,冷兵器制作是你感兴趣的?” 亚希尔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冷兵器,但他还是重重点了点头,看着重黎时,眼睛都亮了,里面满是憧憬,要是让蒙塔看见,估计又得吃味。“那天,索法哥哥带着复合弓来找巴根叔叔炫耀时,我曾有机会上手试过复合弓的威力,射程和杀伤力自不用说,就是那漂亮的外形就让我爱不释手,当时我就打定主意,有机会一定得见见这个制作复合弓的人。” 听到别人亲口表态认可自己的作品,没有哪个制作者会不高兴,重黎也是一样,心里暖洋洋的,忍不住开始逗起小孩来:“现在你见到了本人了,有什么想说的吗?” 没想到亚希尔却瞬间红了脸,低下头去,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索法哥哥说你长得很漂亮,本来我还不信,但是现在我相信了。” 重黎愣住了,面上闪过一丝尴尬来,天啦噜!自己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竟然被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鬼一脸认真地夸奖长得漂亮,这又是什么鬼? “得了得了,既然你们感兴趣,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学吧,我这个人也不怎么会教徒弟,但是既然答应了要教,我也不会藏私,有什么不懂的你们尽管问就是了……” 没想到重黎这么干脆利落地允诺了,亚希尔和亚萨尔喜出望外,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规规矩矩,一丝不苟地磕了三个响头。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别!别!别!快起来啊!”重黎瞬间慌了手脚,他这人可经不得跪,这两个孩子跟康回差不多大,其实也就只比自己小个两三岁的样子,对着自己又是下跪又是磕头的,还一口一个师父,搞得重黎浑身不自在。“你们别叫我师父了!我哪有那么老……叫哥哥,叫哥哥就好!” “那可不行!”波日特极力反对,对于两个儿子有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师父,波日特倒是很坦然,毕竟学手艺嘛,达者为师,没什么好丢人的,再说了,重黎虽然年纪小,但是经不住他辈分高啊!蒙塔有能力,有手腕,又是自己的上峰,自己跟蒙塔平辈论交,两个孩子都管蒙塔叫叔叔,现在叫重黎少爷一声师父,也在情理之中,要真听了重黎的话,改口叫哥哥,那不是乱了辈分吗?估计到时候蒙塔会第一个站出来跟他翻脸!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3章 玲珑球 开工第一天,重黎就莫名其妙地多了两个大徒弟,说实话,这两个小鬼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缠,固执,又认死理,怎么说都不听,重黎认认真真地跟他们解释了好半天,不要叫自己师父,平白把自己都给叫老了,两个小鬼根本不听他的,一口一个师父,叫得别提多认真了,搞得重黎万念俱灰,之前被人张口闭口叫嫂夫人他都没感觉这么心塞! “这样吧,你们两个都别再叫我师父了,改口叫老师吧,反正都是一样的意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重黎觉得自己还年轻,实在没必要这么早就给自己上枷锁,平白背上这么大一个负担,感觉压力山大。 重黎态度坚决,两个孩子没办法,只能不情不愿地应了,那哀怨的小眼神,搞得重黎跟欺负人小孩子一般,心里愧疚莫名。 乌力罕伤得不轻,心安理得地躺在一旁的阴凉地里,懒洋洋地指挥着阿木尔和巴根两个人累死累活地熬树胶,表情惬意而满足。 搞定了两个儿子拜师的事情之后,波日特了了一件心事,走到乌力罕身边,笑道:“借个地方纳凉。” “你小子还真是老奸巨猾!”乌力罕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但是他并不蠢,别以为他没看出来波日特是在撬他们蒙塔中队长的墙角。整个营地的人谁不知道啊!对于这个刚娶回来的小妻子,蒙塔中队长简直宝贝得不行,恨不得能把人藏起来,连跟头发丝儿都不给外人看,现在巴特尔敢不怕死地顶风作案,一口气就送了两个大麻烦过来,看着吧,等会儿蒙塔回来,知道重黎身边从此多了两个甩不掉的小鬼头,一准得发火。 波日特做小队长二十几年了,他可是9番队里的老资格,在蒙塔升中队长之前他们就曾一起共事,蒙塔的性格他当然清楚,但是为了两个孩子的前途,他也不得不豁出去做些不要脸的事来。 乌力罕铁了心想要看蒙塔的好戏,波日特也是个老谋深算的,气定神闲地坐在地上等着蒙塔回来,表面上看可没有半点不妥。 烈日底下,阿木尔跟巴根一人手里握着一根碗口粗的树枝,围着一口大锅不断转圈,满头大汗地熬树胶,两人脸上的表情精彩万分,一会儿兴奋期待,一会儿咬牙切齿,但不管怎样总归是干劲十足的。 重黎是半点儿都受不了烈日炙烤,他的皮肤太脆弱,哪怕是一小会儿也会被晒伤,自从知道了这一点之后,蒙塔就细心地将自己的营帐搬到了整个营地最偏僻的外围阴凉地,为了重黎能住得舒适,宁愿每天顶着烈日穿越大半个营地去主账,重黎一开始并不想给蒙塔添麻烦,想着反正自己都是整日呆在兽皮营帐里,总归有一层兽皮阻隔毒辣的阳光,不用那么麻烦地搞什么大搬家,蒙塔根本不觉得麻烦,重黎越是乖巧懂事,越是为他着想不肯给他添麻烦,他就越觉得愧疚。马上就快到极夜了,整个9番队上上下下都在为了减少损失积极备战,蒙塔身为中队长,有守护的驻地,必须得对手下百十来号兄弟的性命负责,也得为他们先锋队身后所守护的贫苦小村庄负责,蒙塔很惭愧自己不能给重黎更好的生活,天知道,如果不是最近根本抽不出人力和物力来,蒙塔还想斥巨资给重黎修石头房子,好让重黎住得更舒心。 “老师,你看我们这样做对吗?” 重黎不是一个好老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向学生们灌输知识,看着两个孩子充满了求知欲的眼神,重黎扶额叹息,一人扔给他们一块木头,让他们先雕点东西来练手,冷兵器制造考的全是一双手上面的功夫,如果不能让双手达到随心所欲得灵敏,之后打造兵器时只会越来越棘手。 两个孩子学得很认真,单从学习态度上来讲绝对是老师们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既勤奋,又认真,可惜,也不知道是重黎教得太差劲,还是两个孩子确实没天赋,重黎不过是让他们俩凭感觉随便雕一个东西出来看,结果两人都雕得坑坑洼洼的,整个切面跟狗啃过的一般,真是惨不忍睹! 到底是初学者,需要鼓励,可就是这么一个狗都不理的四不像玩意儿,以重黎那精益求精的调性,还真没办法违心说出夸赞的话来。 长叹一口气,重黎随手拿了一块木头起来,三下五除二,手法干脆利落地雕了一个小玩意儿,三层的木质玲珑球。雕刻玲珑球的这一套刀法重黎已经玩得很熟练了,几乎是信手拈来,没多久就大功告成,木质的玲珑球不过一个的巴掌大小,最外面是一层漂亮繁复的镂空花纹,亚希尔和亚萨尔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等他们接过手来才发现其中还隐含着不得了的奥秘,那小小的木质球体里面居然还有两层球体,三层球体每一层都能独自转动,就好像是一个接一个套进去的一般,而且每层球体的表面都有完全不同的漂亮花纹,工艺之精湛,简直让他们赞不绝口。 “师父,师父,这是什么?真漂亮!”亚萨尔到底是弟弟,没哥哥亚希尔那么沉得住气,惊讶之下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看着重黎的眼睛里全是掩饰不了的崇拜之意。 “说了好几次怎么还是记不住,叫老师,不准叫师父!”重黎哭笑不得地看着两个明显兴奋过头的小鬼,认真说道:“这东西叫玲珑球,我小时候学来练习刀法的,现在教给你们,你们没事儿就拿块木头照我给你们的样本来练手,过程很辛苦,也很枯燥,坚持不下来还是早点放弃吧。” 重黎一贯喜欢将丑话说在前头,免得到时候彼此都太难看。这两个小鬼头虽然年纪小,但以重黎正直的秉性,还是不忍心糊弄他们。 这个世界的工具之稀少,没办法偷奸耍滑,制作兵器时只能靠制作者的手艺,因此每一次下刀都显得至关重要,不论是雕刻,还是打磨,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为了避免这么悲剧惨案的发生,必须从基础开始练习刀法。 “要学!我要学!师父你教教我!”亚萨尔早就忍不住开始咋呼了,亚希尔虽然没开口,但他的眼睛里也流露出一丝向往。 “你们知道吗?真正的玲珑球应该是九层,每一层的花纹都远比你们手上的那个漂亮复杂得多,那才是真正的艺术品,至于你们手上的这个,顶多算是个打发时间的玩意儿……”提起这个,重黎就忍不住感慨,往事不可追啊! “师父你会雕九层的玲珑球吗?” “都说了叫老师。” 见重黎马上就要生气了,亚萨尔立马从善如流地改口道:“老师!” “九层的玲珑球我可做不出来!”事实上,在黎重的记忆当中,他也只见过一次真正的九层玲珑球,是一位古兵器复原大师所收藏的珍品,还是极品象牙的,艺术价值极高,可遇而不可求,那老头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饶是黎重在他那儿十分得宠,也只能隔着玻璃展柜远远地看上一眼,连拿到手中把玩片刻的资格都没有,由此可知,这九层象牙玲珑球究竟有多珍贵。“以我现在的技艺,找到合适的材料最多也只能雕到五层,再往下就有些力不从心了,要知道,玲珑球层数越多越不好雕琢,越往里的层数,雕刻难度越大,你们俩个好好努力吧,希望你们以后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两个孩子听得似懂非懂的,但这依然不能打消他们此刻高涨的求学热情,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上挂着同样雄心万丈的表情,看得重黎忍俊不禁。 重黎一直忙到日落时分,蒙塔才踏着夕阳的余晖,长吁短叹地回来了,看到重黎身旁多了两个叽叽喳喳,不停围着打转的半大小子,蒙塔立马垮下脸来,转头狠狠地瞪向一边阴凉处安然不动的波日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快把你的两个小崽子带回去!看着就烦人,赶紧弄走!弄走!” 难得看到蒙塔这么憋屈的表情,乌力罕憋笑憋得伤口都疼了。 波日特笑得一脸老奸巨猾,很遗憾地耸了耸肩,摊着双手说道:“队长,很抱歉,重黎少爷已经收下我的两个儿子做弟子了……” 蒙塔铁青着脸,心里火大得不得了,当下恨不得将这两个烦人的小鬼连同他们老爹一起扔到白城子外面去,彻底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他和重黎可还处在浓情蜜意的新婚,弄这么两个半大小鬼在重黎身边,整天围着重黎打转儿,敢说不是存心来膈应他的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4章 村子 由于这一次制作复合弓的数量太多,工程量实在是过于浩大,重黎加班加点地整整忙了差不多一个月,累得跟条狗一样,好不容易才完工了九把复合弓,十根顶级的竹木,本来应该有十把完美的复合弓成品,谁知道就因为最后关头重黎倦了烦了,想偷懒,最后一把复合弓在组装时,他很不负责任地扔给了亚希尔和亚萨尔,想着这两个孩子最近天天练习雕刻玲珑球,弄得十根手指头全是密密麻麻的伤口,可怜兮兮的,今儿给他们安排轻松一点的任务,算是在繁忙的学习过程中适当放松一下,劳逸结合。 亚希尔和亚萨尔也是自信满满,看重黎做了那么多遍,感觉也不是很难的样子,谁知道等他们真正上手才知道根本不是那回事儿,亚希尔跟亚萨尔第一次上手,也不知道是心情激动还是过于紧张,没把握好手上的力度,他们俩都继承了父亲的好臂力,手劲儿奇大,涂抹树胶的时候一个没注意,两兄弟一左一右,竟然直接就将复合弓的内胎给硬生生折断了!折断了啊! 这俩倒霉熊孩子! 多日来的辛苦瞬间毁于一旦,重黎简直是哭都找不到调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发生这种事儿,一直在旁懒洋洋看热闹的乌力罕简直比重黎更加痛心疾首,瞪着亚希尔和亚萨尔的眼神简直是一路火花带闪电,明显不怀好意。“嘿嘿……这事儿得跟波日特好好说道一番,他两个宝贝儿子弄坏了他的复合弓,估计他得直接气晕过去!” 俩小家伙脸都白了,显然被吓得不轻,都会乖乖叫老师了:“老师,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好了好了,乌力罕,你多大岁数了还欺负人小孩子,有意思吗?”认错态度良好,重黎都不好意思跟俩小孩一般计较了,故作大方地挥了挥手,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笑道:“人有失手嘛,别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反正已经有九八复合弓的成品了,少一把也没什么!” 其实,说这话时的重黎简直是心都在滴血!要知道一把复合弓得花掉他多少精力啊!而且是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简直让他心塞得不行,可是说到底,都是想偷奸耍滑的自己不对在先,他也不能死揪着两个小孩子的过错不放,这样掉价的事重黎根本不屑于去做。 依照一直以来的惯例,重黎照样在每把复合弓的弓身上都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刻下了黎重两个汉字,在雕刻标识的同时,重黎仔细比较了一下九把复合弓的品质,挑选了最好的两把出来,其它的七把看也不看堆在他脚边,招手叫来了一直守在旁边虎视眈眈的乌力罕,笑着说道:“难为你这个月每天都来陪我打发时间,给你个优先挑选的特权,喏,七把复合弓,随便挑吧,绝对都是好东西……” 以重黎在冷兵器制造方面的修为和造诣,能让他开口说一个好字,可见这次的复合弓不论是在射程,还是在杀伤力方面都与之前的那种天差地别。 乌力罕笑得见牙不见眼,激动得手都在发抖,看着地上的七把复合弓,嗯,这一把不错,等一下,那一把好像更好,挑到后来乌力罕差点没挑花了眼,每一把都很喜欢,迟疑半天都下了决心。 就在乌力罕犹豫不决的时候,机灵的亚希尔已经偷偷开溜叫来了自己父亲,跟在波日特身后的是闻风而来的阿木尔和巴根,看着乌力罕一脸纠结的蠢相,两人难得没有嘲笑他,因为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选择难题。 “怎么挑啊?看得出来吗?哪一把更好?” 波日特直接转头询问两个宝贝儿子,想着这两小鬼好歹跟着重黎少爷学了将近一个月的手艺,最起码分辨复合弓好坏的能力应该有吧,谁知道亚萨尔根本不给他面子,直接一个大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我们兄弟俩还差得远呢,要是真能比较得出好坏来就不用在这干瞪眼了!不过,父亲,可以给你一个不成熟的小建议,不用挑了,老师手里的那两把绝对是品质最好的。” 这话说了就跟没说一样,再是没脑子,他们几个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重黎每日起早贪黑,辛辛苦苦了将近一个月,制作出了九把复合弓来,最好的两把单独留下来绝对是要送给最亲近的两个人的,至于那两个幸运儿是谁,根本不用说,一个是丈夫蒙塔,一个是弟弟康回,还有别的悬念吗? 巴根不错眼珠子地盯着重黎干净利落地下刀雕刻弓身上的花纹,他之前曾经听索法提起过,重黎在弟弟康回的那把复合弓上雕刻过用作装饰的花纹,线条简洁又不失大方,他根本想象不出,直到现在亲眼所见,才真的意识到重黎的手艺有多好。 “算了!闭着眼睛随便挑一把,反正都是重黎少爷亲手制作的,再怎么着也都不会差!”乌力罕纠结了老半天都没能下定决心,走投无路之下,才想出这么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这倒是个大实话! 有了乌力罕这个率先吃螃蟹的人,其他三人也火速将复合弓分配完了,巴根手里拿了两把复合弓,笑得后槽牙都能看见了,多出来的那把是重黎应承赔偿给索法的,没想到除了还债的那把,还能得到一把属于自己的复合弓,巴根心里激动得不行,高兴之下,也没工夫羡慕他们中队长的那把复合弓更漂亮了。 “重黎少爷,我先回训练场去了,耽搁了这么久,估计哈迪耶和哈森那两个老小子早就等不及了!”波日特握着自己的复合弓,爱不释手。当时蒙塔正带着整个中队的百十来号人在训练场训练,大儿子亚希尔偷偷跑来向他使眼色打暗号,他一个激动,没跟中队长蒙塔打招呼,扔下队上的兄弟们就跑来了,阿木尔和巴根这两个机灵鬼一看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儿事,二话不说,抬腿就跟着往这儿飞奔,哈迪耶和哈森两兄弟倒霉,他们的小队离蒙塔站的地方最近,刚一有动作就被蒙塔冰冷的眼神给遏制住了,不得不按捺住满心激动,继续心不在焉地进行训练,但是想也知道他们此时的心里有多着急,波日特跟哈迪耶两兄弟差不多岁数,平时相处得也不错,这时候当然很乐意帮这个小忙。 “等一下,波日特,你要去训练场吧,我跟你一起去!” 重黎站起身抖了抖身上掉落的竹屑,亚希尔更细心,听到重黎说要去训练场,马上转身去找了那件黑色斗篷出来给重黎披上,他可记得蒙塔的再三交代,重黎身体不好,皮肤受不得烈日直晒,在给重黎披斗篷的时候,亚希尔几乎可以想象,如果蒙塔看到重黎没有任何防护地跑去训练场,一定会气得直跳脚!他可不想再被那个小肚鸡肠的男人一脸凶相地恶狠狠警告了。 亚瑟尔则自告奋勇地主动上前帮忙抱那两把复合弓,心里也是暗暗羡慕的。 仔仔细细地替重黎收拾妥当,再三检查,确保重黎没有任何一寸皮肤□□在烈日之下后,一群人才浩浩荡荡地往训练场走。 四个小队长在前面开路,身后还跟着亚希尔和亚萨尔这两个营地上有名的捣蛋鬼,在去往训练场的途中,重黎又结结实实地享受了一次被沿途遇上的每一个人疑惑打量时的尴尬。 刚一到训练场,蒙塔就看到了披着黑色斗篷的重黎,赶忙走了过来,脸上挂着浅笑。天知道之前眼睁睁看着波日特他们三个跑了,蒙塔心里有多着急,那可是重黎亲手制作的复合弓啊,就算不是冲着复合弓的鼎鼎大名,蒙塔也想要去亲眼见识一下,但是蒙塔心里清楚,只要自己前脚刚离开,这一百多号人绝对会后脚跟着一窝蜂涌过去,他不想给重黎添麻烦,所以才按捺住满心好奇,扣下所有人继续彼此都心不在焉的训练。 “重黎你怎么过来了?” “有礼物想送给你,听说你在训练场,正好拿过来让你试试手,看满不满意?” 怎么可能不满意?这是重黎亲手制作的,蒙塔恨不得能小心收藏起来。接过亚萨尔递过来的复合弓,蒙塔随意掂了掂,手感不错,再看乌力罕他们手里的复合弓,蒙塔笑得更开心了,明显自己手上这把要比他们的更为美观漂亮,显然在重黎心里,自己的地位要比其他人更高一些,所以给自己制作复合弓时更为用心,仅凭这一点就足够蒙塔没事儿偷着乐了。 看着一脸傻笑的蒙塔,乌力罕几人已经彻底对他们小肚鸡肠的中队长无语了,这点鸡毛蒜皮的事都值得单独拎出来比较,至于吗?懒得跟蒙塔一般见识,乌力罕他们几人商量着,结伴去了训练场的一角,开始张弓搭箭,开始上手练习使用复合弓。 “手艺真不错!”蒙塔发自内心的赞赏,对于自己刚娶进门的小妻子,真是越看越满意。 一旁刚拿到复合弓的哈迪耶和哈森也抽空过来向重黎表示感谢,他们几个小队长都知道,麦迪尔中队长花了二千点数才买了一把复合弓的事,不想让重黎吃亏,也不敢让重黎吃亏,六人纷纷砸锅卖铁,掏出了自己压箱底的家当,每人都很自觉地交了自己的二千个点数,其中巴根更惨一点,他有两把复合弓,在乌力罕和阿木尔的帮助下才勒紧裤腰带勉强凑齐了四千个点数,一共一万四,他们不好意思出面,便委托亚希尔转交给重黎,权且当做此次制作复合弓的报酬。 当时,看到亚希尔毫无预兆地抱了花花绿绿的一大堆钱数卡来交给自己时,重黎整个人都快吓傻了,他可不是为了报酬才给乌力罕他们制作复合弓的,现在这样,搞得他实在是于心难安,这点数卡花花绿绿的看着倒是诱人,但也实在烫手。 重黎这段时间跟着么蒙塔住在营地,亲眼见识了这些人生活有多么不容易,实际上整个外城居住的基本上都是穷苦的平民百姓,属于白城子的最底层,先锋队虽说是贵族们都承认的正当武装,但待遇并不及专门保护内城贵族的巡察队,甚至就连维护白城子内治安的巡察队都不如,先锋队的勇士们,拿着最低廉的薪水,却驻守在白城子的最外围,干着最危险的工作。付出和收入不平等,主要是因为先锋队勇士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实每个小队只有十个人那么少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多了根本养不起。 生活折射出来的个中艰辛,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明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5章 兽皮制服 重黎也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才知道,原来每个中队驻扎的营地后面,都会有几个大小不一的村落依附着营地建立,在这些村子里生活的大多都是贫苦人家,说难听一点,这些村子就是临时搭建的平民窟,这些无权无势又无点数的平民百姓或者是无主奴隶们,为了能在白城子内求得生存的一席之地,不得不依靠先锋队的庇护,相对的,每个村子都会每月按人头给各个中队上交一定的点数,多少则根据每个中队的战斗力,从几十到一百个点数不等,中队收取了村子上交的保护费,自然会在凶兽来袭的时候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不让残暴的凶兽们越过白城子破败的城墙,进来肆虐外城的小村庄。 蒙塔他们中队驻扎的营地后面共有三个小村子,一个赛着一个穷苦,好些村民根本交不齐人头税,蒙塔不是那种唯点数是图的人,不好意思强征,日子过得再穷苦,也是身体力行带着整个中队的人咬牙硬挺着,偶尔遇上一些特别可怜的,还要自掏腰包补贴别人,烂好人一个!不过,幸亏蒙塔为人还算慷慨仗义,手下的弟兄们都很服他,自然也愿意跟在他手底下卖命。 这次借着来训练场的机会,重黎跟蒙塔这个中队的所有队员们都匆匆打了一个照面,发现这百十来号队员当中有好些人都穿得破破烂烂的,乍一看就跟街上的流浪汉差不多,一件看不出本来面目的兽皮衣上居然还带着补丁,这等光景,让一出生就被家人宠着护着,从未在生活上吃过苦的重黎满心不是滋味。 重黎是喜欢钱没错,现在换成了花花绿绿的点数卡,重黎依然喜欢,但是得知了几位小队长都不是身家富裕的人,这次突发横财得来的一万四钱数,重黎就不想要了,可是他退又退不回去,乌力罕几人得了重黎亲手制作的复合弓,都觉得自己占了重黎好大的便宜,认真算起来,如果不是借着蒙塔这层关系,他们就是有钱都买不到这么好的武器装备,先锋队的勇士们干着最危险的工作,在跟残暴的凶兽们搏斗时,好的防身工具自然能大大提高活命的机会,特别是眼下极夜就要来到了,伴随着极夜而来的,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兽潮,到那时,不计其数地凶兽们会前仆后继,发狂一般地冲击白城子残破不堪的城墙,凭着一把好弓,完全可以在关键时刻保存队友的性命,毕竟人命大于天,更何况是整日朝夕相处,生死与共的队友,这根本不是区区几千个点数能冷冰冰衡量的。 当天得了复合弓的六个小队长们聚在一起练习,整个训练场内一片和乐融融,蒙塔还特意介绍了另外四个小队长给重黎认识,重黎能明显看到他们眼中的羡慕,向蒙塔打听之后才知道,这四人都早已经娶妻生子,上有老,下有小,养着一大家子人,压力太大,所以看起来特别显老。重黎略微一想就明白了,这四人应该是明知自己凑不齐那高昂的两千点数,所以才在一开始就主动放弃,没有跟乌力罕他们一起出城砍竹子,重黎顿觉满心苦涩,也体谅到了蒙塔的难处,手下管着一百多号人,还得顺便看顾这一百多号队员们的家属,蒙塔的肩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这一万多的卡数卡拿在手里越来越烧手,退又退不回去,重黎辗转反侧了好几天,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经过亚希尔和亚萨尔的介绍,从三个村子中找来了传闻中最巧手的女人十人,由于不知道重黎到底在打什么注意,亚希尔和亚萨尔找人的时候都特意留了一个心眼,十名女人都是中队里的勇士家属,沾亲带故的,最起码能知根知底一些,减少不安全因素。 重黎亲切地跟这些女人们见了面,慷慨许诺,只要她们认认真真地按照自己的设计图样尽快赶制出两百套兽皮制服来,就每人支付五百个点数,也就是说,制作一件兽皮衣就能获得二十五个点数,这可不少了,要知道蒙塔他们中队庇护的村子每人每个月才上交三十个点数,这些女人们平常也会帮村子里的乡亲们人制作兽皮衣,一件差不多也是十几二十个点数而已,反正就是走几个针线的工夫,乡里乡亲的,又都是穷苦人家,谁的生活都挺不容易,重黎提供的活儿虽然工作量大,但对这些整日在贫穷线上艰难求生的可怜女人来说,已经算是一笔极大的额外收入了。 找来的这些女孩子年岁都不大,十几二十岁的样子,听了重黎的话全都笑开了颜,围着重黎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吵得重黎一头两个大,只能蹲下身来用树枝在地上画简单的草图,一边画,一边耐心地解释兽皮制服上的每一个细节,女人们都听得很认真,在看过重黎画在地上的草图之后,所有人都有了底气,虽然重黎提供的样式复杂了一点,但总归是她们做顺手了的缝缝补补,明白后就发现其实并不难,一件兽皮衣最多也就是两三天的事,兽皮都是现成的,根本不用再另外花钱购买,重黎开得薪酬实在优厚,去别的地儿根本找不到这么好的事。 女人们目光灼灼地看着重黎,显然把他当成了富贵的大主顾。 “重黎少爷,你说的在左胸前缝制标识是什么意思?” 关于这个,重黎决定先跟蒙塔商量之后再决定,这些毕竟都是蒙塔手下的队员,如果自己擅做主张将一切都决定了,难免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虽然知道蒙塔不会在意,但是重黎并不想这样。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女孩子虽然长相平凡无奇,但是心思细腻,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也挺不简单的啊! “重黎少爷,我叫其其格。” “其其格,关于标识的内容,我等得跟蒙塔中队长商量之后才能决定,你们先回去准备下缝制的工具,等我们这边解决了兽皮的问题,马上会派人去通知你的。” “重黎少爷,不是的……”其其格脸都涨红了:“那个,你说的那个标识,我们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缝制啊!” 原来如此。这个时代的针线手艺还停留在最基本的缝补上面,没有漂亮的刺绣,对于重黎所说的缝制,这些小姑娘也根本搞不明白。重黎其实也是个半桶水,他只想着在兽皮制服的留下个人的独特标识,却忽略了这件事的实际可操作性。最后,在小姑娘们热切的视线下,重黎硬着头皮提出了自己关于十字绣的思路,虽然不及古刺绣那么美观,但也不是为了装饰,凑合着用吧。 听明白之后,小姑娘们这才重新展露笑颜。 “其其格,以后这十人小队就归你所管了,出了什么问题,我可是直接找你负责哦!”重黎人本来就长得漂亮,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美艳非常,其其格一个女生看了都忍不住脸红。 “重黎少爷放心吧,我会管好这些人的。” 送走了这些临时招聘来的女工们,重黎穿上斗篷便去主账找蒙塔商量去了。他设计的兽皮制服参考了中国古代游牧民族最常见的兽皮甲,样式简单大方,但又不失英武之气,在普遍还是单肩齐膝兽皮裙的先锋队里,重黎的这种设计绝对是独树一帜,相信蒙塔的整个中队换上之后,定能让人耳目一醒,之后好好操练一番,要不了多久绝对能呈现出装容整洁的效果来。 没错,重黎正是想要借这笔意外之财来给蒙塔的整个中队改头换面,蒙塔手下的一百多人好歹也是正当的武装队伍,却是裝容不整,就算再骁勇善战,有再好的气势都凸显不出来,要是按照蒙塔的那套管理方法,估计他们中队永远都不能富贵起来,重黎决定了,他得先给蒙塔打一个金字招牌出来,让住在外城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蒙塔手下的中队是整个先锋队中数一数二的,先经营出一个好名声,再以此吸引更富裕的村子来投靠他们营地,这不就是现成的生财之道吗?不然就凭现在这三个一个赛着一个贫穷的村子,蒙塔的整个中队迟早得入不敷出。 重黎做事从来都雷厉风行,绝不拖泥带水,打定主意之后,他就绞尽脑汁认真回想了一下曾经的所学所见,当初学习冷兵器制造时,重黎其实也有涉猎有关制造铠甲的知识,但是现在条件不允许,没办法弄到铁,所以不得不趁早打消这个明显不太实际的想法。 由于白城子外凶兽泛滥,一些天性没那么粗暴,皮毛很适合做衣服的凶兽随处可见,到处都是,在白城子内生活不易,经常都会有自由雇佣兵偷偷溜出城去,搞些兽皮回来贩卖,这倒是给重黎的兽皮制服提供了很好的先决条件,他现在手上有一万四的点数,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了,除开预留给其其格她们的手工费,剩下的一万点数应该能在集市上买到不少合适的兽皮吧?重黎并不确定,所以更想要亲自去探探情况。 蒙塔这段时间心情起起起伏伏,一会儿难过,一会儿高兴,全都是因为重黎对自己的态度,说实话,重黎的性格实在太不好懂了,明明很排斥自己,甚至说了那么冷酷无情的话让自己伤心,但偏偏又在不经意间表现出跟对别人截然不同的亲密态度来,这不是更会让他想入非非吗? “蒙塔,你在吗?” 重黎还留着进屋前先敲门的礼貌习惯,但是营帐没办法,只能站在外面高喊一声,等着蒙塔答应。 几乎是重黎的话音刚落,蒙塔就急火火地冲了出来,一把抓了重黎的手就往主帐内走:“这么热的天,重黎你怎么来啦?下次不用亲自跑,有什么事儿直接叫亚希尔过来叫我就行,累坏了吧?” “没事儿,我有事儿想跟你商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6章 荆棘雇佣兵队 “蒙塔,我想去集市逛逛。” 知道重黎成天闷在营地里日子过得很无聊,蒙塔又实在是忙,抽不出时间陪着,只好拜托乌力罕一路随行,保护重黎的人生安全,乌力罕最烦的就是例行训练,有机会偷懒当然是满口答应下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手下的队员扔给阿木尔训练,背着复合弓,屁颠屁颠地跟着重黎走了。 “路上小心,玩够了就早点回来!看到什么喜欢的尽管下手买,不用替我省点数……”蒙塔是真不放心重黎,恨不得走哪儿都跟着。 “嗯,知道了!” 重黎披着黑色的斗篷,从头到脚盖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在集市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货比三家之后,重黎发现,一张完整的兽皮卖得可不便宜,最便宜的一张也要好几十个点数,除开承诺给裁缝们的手工费,重黎只剩下了一万个点数,要买整整两百张兽皮,就得将每张兽皮的价格压在五十个点数左右,这可太不容易了! 在集市闲逛了一圈,重黎还是一无所获,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开时,一个满脸笑容的年轻男子走上前来,挡住了重黎的去路,亚希尔和西萨尔瞬间紧张起来。 这时候,一直默默跟随的乌力罕瞬间走到重黎身前,不动声色地隔出了一段安全距离来,心里做好了最坏的准备,确保等会儿动起手来的时候重黎不会被无辜牵连。 “别这么紧张嘛……”年轻男子高举双手示意自己并无恶意,目不转睛地盯着重黎,笑得一脸温和:“这位小美人,我暗中观察你很久了,你是想买兽皮对吧?” 重黎没有回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对方。 “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叫耶曼,是一个自由雇佣兵。”说这话时,耶曼还转头对一直全身戒备着的乌力罕笑了笑,道:“我认识你,你是9区先锋队的某个小队长吧?我之前好像曾经见过你。” 乌力罕半点都没放松,反而冷哼了一声,语气不善地说道:“既然你曾经见过我,那你应该有印象吧,我和我的小队都隶属于蒙塔中队长管辖,你们荆棘雇佣兵队不是一贯都跟在麦迪尔中队长的屁股后面跑吗?怎么会突然转了性,开始跟我们这些落魄穷鬼们攀谈起来了?” 耶曼仿佛是没听出来乌力罕的话里的嘲讽,无所谓地笑了:“别这么说嘛?我们跟你们一样都是为了生计奔波,做生意嘛,不就讲究一个和气生财?消消气,没有人会跟花花绿绿的点数过不去的。” 乌力罕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显然不是很认同耶曼的这个说法。 耶曼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乌力罕,也懒得花心思讨好他,冲着重黎一脸诚恳地说道:“小美人,日子不好过啊!我们荆棘雇佣兵队可是正儿八经做生意的,虽然挣得都是些卖命钱,不过小美人尽管放心,正因为是刀口舔血的营生,我们更会一板一眼地遵守做生意的基本规矩,跟我们做生意,绝对开开心心,不会让小美人你失望的!” “你知道我就一定会跟你做生意?”说完,重黎嘴角勾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来,故意拿话来吊着耶曼,想搞清楚对方的真实用意。 “小美人长得还真漂亮!”耶曼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嗯,让我来好好猜一下,逛了这么久,小美人的注意力都在各种兽皮上面打转,应该是想要买兽皮吧,而且我猜小美人一次性就想购入很大的数量,所以才会反复比较,一直犹豫不决。”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重黎有些喜欢这个一脸公式化假笑的耶曼了,伸出二根手指头来,重黎眉眼弯弯地笑,全然是一副高深莫测的做派。 “不就是二十张兽皮嘛,这简单,小美人可是大主顾,我也不跟你说那些有的没的了,一张兽皮五十个点数,怎么样?这个价格放眼整个白城子都算是公道的!” “价格倒是还算公道,但……”为了吊耶曼的胃口,重黎故意将话说一半留一半,停在一个不清不楚的位置。 “小美人还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那个,我们还可以商量商量,毕竟买卖不成仁义在嘛?” 重黎突然笑了起来:“耶曼,你弄错了!我要的可不是区区二十张兽皮,我要两百张!怎么样?你们荆棘雇佣兵到底拿不拿得出这么多货来,给个准话,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耶曼一下子就被重黎的气势给震住了,傻乎乎地愣在原地,好半天都反应不过来,开什么玩笑!一口气就要两百张兽皮,基本上就是接近一万个点数了,这是哪家的贵族小少爷啊?出手这么阔绰! “能再多嘴问一句吗?小美人你到底是什么身份?” “怎么,怕我付不出这些点数吗?” 耶曼继续大大咧咧地笑:“小美人说哪里的话?看你的言谈举止就知道出身不俗,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小美人不会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 不愧是生意人啊!天生就长着两条舌头,口齿伶俐,油嘴滑舌,难为重黎丝毫不觉得他讨厌。 “小美人长得这么漂亮,秀色可餐,跟你做生意真是心情愉悦,这样吧,相逢就是有缘,为了小美人我愿意再破例给个优惠,兽皮四十五个点数一张,两百张兽皮,共计九千个点数,如何?看在我这么大方的份上,小美人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 重黎笑而不语,乌力罕却是忍无可忍地开口泼冷水,道:“劝你还是趁早死心吧!这人可是我们蒙塔中队长新过门的妻子!” 耶曼瞪大了双眼,明显不相信的样子。 “乌力罕说得没错,怎么样,还要继续跟我做生意吗?”听刚才乌力罕说的话就知道,这个什么荆棘雇佣兵队一直跟麦迪尔的中队交好,而整个9番队的人都知道,蒙塔中队长跟麦迪尔中队长一贯都不对付,重黎可不想被人误解为代表蒙塔出来撬麦迪尔的墙角,做生意嘛,又不是强买强卖,没必要弄得那么难看。 耶曼从头到脚又认真打量了重黎几眼,聊了这么久之后,好不容易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微笑来:“小美人又在说笑了,我之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没有人会跟花花绿绿的点数卡过不去,这笔生意,我们荆棘雇佣兵队接了。” “好,够爽快!” “小美人,怎么交易啊?” “你知道蒙塔的营地在哪里吧?” 耶曼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知道是知道,但是不瞒小美人说,我们荆棘雇佣兵队跟蒙塔他们中队的人关系并不好,所以一直都没什么往来。” “这你不用担心,回去之后我就会提前跟中队里的人打招呼,只要你们按约定带兽皮来,不暗地里搞什么小动作,我保证不会有人为难你们!”这点小事重黎还是可以做主的。 “有小美人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就这么说定了,给我一天的准备时间,明天的日落时分,我会亲自带队护送两百张完整的兽皮到你们营地去!” “一言为定。”搞定了兽皮的事,重黎心情很好,临走前还不忘好心提醒耶曼一句:“对了,我叫重黎,为了你的生命安全着想,希望你明天见面时不要开口闭口就叫我小美人,蒙塔那个人的脾气可不怎么好!” 耶曼脸上带着笑,静静站在原地看着重黎带人渐行渐远,脑海中不断回放重黎最后说的那句话,有些哭笑不得,这算什么啊!无声的威胁吗? 乌力罕这人直来直往惯了,半点儿都藏不住事,刚一回营地,片刻都没有耽搁,马上急火火地跑去主帐找蒙塔汇报情况去了。 惊天的大消息啊!他们中队长夫人出去一趟,竟然就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成了一笔生意!知道吗?他们这个穷得叮当响的中队竟然也有机会跟那个眼睛一贯长在头顶上的荆棘雇佣兵队做生意了,中队长夫人真是大手笔,一口气就购入了两百张兽皮,那可是将近一万个点数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贵族少爷们做事都这么大手大脚,几千个点数花起来就跟几十个点数一样,眼睛都不带眨的,可怜他一个被迫围观了全程的外人,光是听着那些哗啦啦流出去的点数就心疼得不行! 得知了重黎今天的所作所为,蒙塔竟然一点儿都不生气,乌力罕还以为他会不高兴,至少也会责怪重黎少爷两句吧,点数花起来这么没分寸,他们中队长收入微薄,以后可怎么养得起这么败家的夫人啊! 蒙塔其实一点儿都不介意重黎大手大脚地挥霍点数,哪天重黎要是真愿意花他的点数,他也只会更高兴,重黎事事都独立要强,现在这样,总感觉没把他当自己人。叹了口气,蒙塔挥手打发了乌力罕,回自己营帐找重黎去了。 “蒙塔,你回来啦!” “听说你今天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成了一笔生意?” 知道乌力罕一定去蒙塔那儿汇报过自己的情况,重黎想也不想就点头,笑道:“乌力罕跟你收过了吧,我订购了两百张完整的兽皮,明天日落时分就会送来营地,蒙塔,你有空吗?到时候跟我一起去清点货物吧!” 就算重黎不说,蒙塔也是这个打算,他才不放心重黎单独去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接触,不过他实在很好奇,重黎一次性买这么多兽皮想要干什么? 看出了蒙塔眼里的疑问,重黎笑了笑,一脸神秘地说道:“蒙塔你先别问了,这个容我先暂时保密,到时候给你一个惊喜啊!” 重黎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蒙塔还能再说什么呢,不如用行动表达意愿,一把搂过小妻子按倒到石床上,俯身下去狠狠亲了一口。 “喂!放开我!”重黎瞬间怒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7章 量体裁衣 第二天的日落时分,耶曼如约来了营地,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身强体壮的大汉,一人推着一个独轮车,上面堆满了一张张完整的兽皮。 看到重黎时耶曼下意识地就想开口喊小美人,话都到了嘴边,又想起了重黎那句善意的提醒,耶曼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顶着一旁蒙塔明显带着敌意的瞪视,很识时务地改口道:“重黎少爷……” “耶曼,辛苦你了。” 打过招呼之后,重黎转头向身后的亚希尔使了一个眼色,亚希尔心领神会,马上端出了一早就准备好的一盘甜甜果,不仅是耶曼,就连他身后推着独轮车的两个大汉都有份。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麻烦你们大老远跑一趟,辛苦了!吃点甜甜果消消暑吧,放心,今天才摘的新鲜果子,还没来得及下毒!” 耶曼哈哈大笑,重黎这么温柔体贴,就算是真下了毒的甜甜果,他也吃得心甘情愿。 “重黎少爷,点货吧!” “亚希尔,亚萨尔,你们去吧!” 两个小鬼点点头,一人走到一个独轮车前,认认真真地开始清点起数量来,亚希尔显然更仔细一些,一边数数,一边分神检查起每张兽皮的质量来,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翻到下一张,亚萨尔则是个老实孩子,重黎让他清点数目,他就真的只清点数目,不过这样一来倒是提高了验货速度。 “老师,一车确实是一百张。” 不一会儿,亚希尔也清点完毕了,看着重黎的方向高声回话道:“老师,这一车也是一百张,都没有问题。” 耶曼全程挂着自己的招牌微笑,老神在在的,显然对自己带来的两车货很有信心。 “荆棘雇佣兵队果然是名不虚传!” “重黎少爷说笑了,我就是再不看重荆棘雇佣兵队的金子招牌,也得对我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吧,有蒙塔中队长亲自在旁监督着,谁敢偷偷搞小动作啊!” 蒙塔冷哼一声,置若罔闻。 在重黎和耶曼谈笑风生的同时,刚刚到旁边清点兽皮数量的亚希尔回来了,轻轻开口意有所指地喊了一声:“老师……” 重黎知道亚希尔是在询问自己是否同意支付点数,闻言点了点头,亚希尔这才从怀里摸出了一把花花绿绿地点数卡。 “点数卡有些零散,还请不要在意。” “重黎少爷又在说笑了,点数卡就是点数卡,对我们这些生意人来说,一张黑色点数卡的价值跟一万张绿色点数卡是一模一样的,彼此完全没有差别。” “确实如此。” 清点好点数卡,交易双方都很满意,临走之前耶曼还不忘诚恳地向重黎表心迹:“重黎少爷,跟你做生意真是一个愉快的经历,希望我们以后还有能合作的机会。” “当然。” 送走耶曼之后,重黎看着二百张完好无损的兽皮,开口吩咐道:“亚希尔,亚萨尔,去找其其格,让她明天千万别忘了带人过来开工!” 既然重黎都明确表态了,亚希尔和亚萨尔可不敢大意,趁着天还没黑,赶紧分头去通知那些女人们,要是误了重黎的事,他们两兄弟可担待不起。 “蒙塔,通知乌力罕,明天一早带他的小队来过来量体裁衣。” 蒙塔当然没有意见,说实话,重黎动静搞得这么大,就连他都忍不住期待起来。 蒙塔的命令,乌力罕可不敢不听,一大早就领着手下的兄弟们在营帐外等着,谁知道重黎没等出来,反而等来了十个年岁不大的女人们。 这又是在搞什么啊? 直到亚希尔和西萨尔都来了,重黎才揉着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打着哈欠走出了营帐:“其其格,你们来啦,接下来得辛苦你们了,给队上的勇士们丈量身形,肩宽,腰围,腿长都别弄错了……亚希尔,亚萨尔,你们两兄弟从旁协助其其格,主要是负责登记,一对一的啊!这些兽皮制服做好之后马上得分类入库,等所有的兽皮制服都完工之后,再挑个时间在中队上统一发放,你们俩记录的时候千万仔细一些,如果要是弄错了,发放的时候可是会出大问题的。” 被重黎这么一吓,亚希尔和亚萨尔更是不敢大意了,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小心对待,生怕最后出了什么差池自己没办法交代。 “丈量完所有的数据之后请到那边登记一下名字,其其格,我已经跟蒙塔中队长说好了,早就单独清理了一个营帐来存放兽皮,等会儿就让亚希尔带你们过去,你们可以在那儿领取兽皮,之后赶制好的兽皮制服也得储放在那里,一进一出,全部都有亚希尔负责登记。至于之前我曾经提过的标识,就在每一件兽皮制服的左胸前缝制九番队的编号,另外,在右边胳膊靠近肩头的位置,从上到下依次是中队长的名字,小队长的名字,以及队员自己的名字,这个很重要,千万别弄错了。” 其其格一边听一边点头,这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只是重黎少爷的想法很奇怪,之前还从来没人这么干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深意。 “重黎少爷请放心,这没什么问题。” “工钱按照我之前说的,一人只要做齐了二十件兽皮制服的缝制,就能获得五百个点数,如果家里有特殊情况,急需用点数的,可以根据任务完成的进度,提前支取一部分薪水,这部分由你负责审核,其其格,若是有什么问题,你可以直接跟亚希尔沟通,也可以随时来找我,接下来就得辛苦你们了……” 其其格很喜欢重黎,闻言更是连连点头。 吩咐好每个人的工作之后,重黎就没事干了,他实在是困得不行,扛不住倦意又回营帐去再睡了一觉,留下了明显搞不清楚状况的乌力罕,和他手下的队员们。 从那之后,每隔上个三五天,就有一个小队长带着自己手下的十个队员们来重黎的营帐前接受姑娘们细致地丈量身形,有面皮薄的小年轻还会忍不住脸红,久而久之,整个营地里都在疯传他们中队长夫人之前花大价钱买了两百张完整的兽皮,就是为了给整个中队的勇士们制作新的兽皮衣,而且是大手笔的一人两套,简直令人不敢相信! 各种未经证实的消息越传越是邪乎,还有好事者言之凿凿地说,这次新制的兽皮衣是他们中队长夫人亲自设计的,只此一家,绝无分号,据传会成为他们中队独有的什么制服,所以才会一人两套,一时间,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每天都翘首以盼,暗暗期待着,就等着看最后中队长夫人会发下什么样的东西来。 这段时间营地里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氛围,几个小队长都满心不是滋味,以乌力罕为首,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还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特意跑到蒙塔这儿来告重黎的状:“队长,你说说,咱们嫂夫人是不是很不够意思啊!” “就是!就是!”阿木尔一贯是跟乌力罕一个鼻孔出气,对方说了上句,他想也不想就能接着话头往下说,二十几年的老交情了,默契十足:“队长,嫂夫人当初是计算好了的吧,一共两百张兽皮,手下的兄弟们一人两件那个什么制服,感情我们这十个小队长都是摆设啊!” 蒙塔笑了笑没说话,他知道这几个好友都已经托亚希尔和亚萨尔的关系,在兽皮制服完成的第一天就偷偷去看过了,特别是乌力罕,仗着自己的小队是率先完成制服的,还胆大包天地避人耳目,大半夜偷偷带手底下的队员们一个个去试穿,如果光是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乌力罕这人爱炫耀,一丁点儿小事也能嘚瑟个半天,他手底下的兄弟们也跟他差不多调性,张扬外放,根本藏不住事,不过一夜时间,兽皮制服的事就被完完全全地捅出去了,整个营地里传得沸沸扬扬的,说什么的都有,搞得重黎瞬间人气高涨,颇受兄弟们的爱戴和尊敬,只要他出现在营地上,没多久就会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凑上去向他问好,或者道谢,搞得重黎最近都不敢怎么出门了。更可恶的是,乌力罕这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从那之后,三不五时就有小队长带着手下的兄弟们夜闯储藏制服的营帐,这些大老粗识字识数的并不多,也根本就弄不清楚那么多制服到底哪一件是自己的,但又心痒难耐,看什么都像是自己的制服,有一晚上更是直接将整个营帐的制服给翻了一个底朝天,彻底打乱了本来的分类不说,好几件制服还被弄乱了编号,导致对不上名册了,惹得重黎勃然大怒,发了好大一通火,接连几天都没给自己一个好脸色。最后受累的还是负责登记和分类摆放的亚希尔和亚萨尔,两个小鬼臭着脸给每个中队长都甩了脸色,就连他们的老父亲都没能幸免。 面对这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好友,蒙塔也是憋着一股火的。 “队长!你可得给我们几个小队长做主啊!” “哦?做主吗?想要我替你们做什么主?”蒙塔反问,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没道理手下的弟兄们每人有两件这么好看的制服,而咱们十个小队长却什么都没有,只能眼巴巴地干看着吧,这不公平!队长,你回去可得跟咱们嫂夫人好好说道说道……” “有什么话不妨当着我的面来说!乌力罕,背地里说人坏话,你还真是长本事了啊!”重黎这几天心情很不好,别说是乌力罕了,就算是面对蒙塔他都是想翻脸就翻脸,根本没顾忌。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8章 再生波折 “重黎,你怎么过来了?”蒙塔第一时间迎了过来,将重黎引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连他这个在营地上说一不二的中队长,现在都只够资格蹲在重黎旁边。 “你自己问问他们到底做了什么?真是气死我了!” “别气别气!有什么说出来,我给你做主!”本来还很温柔的语调,转过头来时突然变成了满含杀气的指责,蒙塔这人变脸简直是一绝:“你们几个又干什么了?把我家重黎给气成这样!” 在场的几人表情都不对了,队长,是我们在请你做主啊!拜托你理智一点,不要一被美色迷惑就分不清是非黑白了好不好! 主账里一片诡异的安静,所有人面面相觑,都清楚地感受到了蒙塔暗藏在心里的熊熊怒火,一时间,没有人敢开口触蒙塔的霉头。 蒙塔不耐烦了,危险地眯了眯眼睛:“说话!” 重黎是真的生气了,虽然他之前也有发过火,但都是小打小闹,恼羞成怒什么的,就跟在发小脾气一样,骂过也就算了,不痛不痒,绝没有气成这个样子过,蒙塔简直心疼坏了。 “蒙塔,刚才亚希尔和亚萨尔去储藏兽皮制服的营帐清点过,少了整整二十套!”上次是将营帐翻了个底朝天,现在更好,直接动手抢了,简直是蹬鼻子上脸,老虎不发威,真当自己是好欺负的不成!重黎气不过,这才忍不住跑到蒙塔的主帐来告状了。 “谁干的?”有这种事儿,难怪把重黎给气成这样。 “是我手底下的队员们干的!”顶不住来自蒙塔的强大压力,乌力罕站出来主动承认了,不过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还在振振有词的据理力争:“队长,至于吗?反正制服早晚都要发给队员们的,既然我手下队员们的已经做好了,早点拿回来也没差吧,何必放在营帐里落灰呢,嘿嘿……” 重黎气急,一拍石桌站起来,狠瞪着乌力罕,斥责道:“胡说八道!无组织,无纪律,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蒙塔还怎么管理手底下的这一百多号人,记住,你们是一个团体,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做到上下一致,进退与共,如果不能便是一盘散沙,这样的中队永远都不会有出息!手底下带着这样的小队长,传出去都是给蒙塔丢人!” 领会了重黎的良苦用心,乌力罕羞愧不已,他一向大大咧咧惯了,根本没想那么多,而重黎,之所以会不依不饶,把事情闹到蒙塔这儿来,也是因为担心乌力罕如果不知收敛,继续再这么自由散漫下去,迟早会给蒙塔惹下大祸来。 重黎全身上下都在散发着少爷我现在很不高兴,谁都别来惹我的低气压,连带着看蒙塔都有些不顺眼:“蒙塔,你来给评评理,还是小队长呢,有这么做事的吗?” “重黎说得对!”蒙塔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轻轻捏着重黎细白的手掌,心疼不已,刚才重黎一巴掌拍在石桌上,听声音力道还不小,可别把手给拍痛了。“来,快给我看看,手没事儿吧?” 乌力罕都忍不住开始对天翻白眼了,这动作还是他从重黎身上学来的,学会之后感觉特别好用,特别能表现出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严肃点!我跟你说正事儿呢!”一个两个都这样,重黎给气得不行,难怪乌力罕会这么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原来蒙塔就是个不负责任的主,真是难怪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上司就有什么样的下属! “嗯,嗯,听着呢。”蒙塔一边应着,一边继续捏着重黎的手,手指头都红了,看上去怪可怜的。“乌力罕这次确实是没把手下的队员们管教好,该罚!重黎你觉得呢?” “当然得罚了,他们全队上下,一个都跑不掉!” 蒙塔还是笑,根本没看乌力罕一眼,任由重黎三两句话就决定了乌力罕他们小队接下来的悲惨命运。 “让他们小队的所有人自行安排,每天派两个人去储存兽皮制服的营帐外看守,以后要是再发生这种事,都算是他们小队的责任!” “好。”答应了重黎之后,蒙塔这才转头看向乌力罕,用眼神无声威胁。 乌力罕含泪点了点头,心里一肚子苦水没地方诉说。 乌力罕的整个小队被罚的消息瞬间在整个营地上疯传开来,所有人都在暗自偷笑,更有相熟的队员,碰面之后也会善意都打趣两句,搞得乌力罕十分憋屈,自己这次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最最让他无语的是,当初一起跟他去向蒙塔告状的那几个小队长们没一个靠得住的!竟然眼睁睁看着自己被重黎奴役,说好的一起抗争呢?说好的同进同退呢? 从那以后,乌力罕才真正转变了跟从对象,铁了心跟重黎一起混,他们中队长蒙塔根本靠不住,还不如跟重黎一起混比较没有风险。 拿到重黎新制作完成的复合弓之后,心有愧疚的巴根早就按耐不住,向蒙塔告了假,准备亲自去学舍一趟,将重黎新制作的复合弓赔给索法,重黎想了想,这倒是个好机会,正巧省了自己再多跑一趟的时间,便将准备给康回的那把也给了巴根,让他顺便给康回捎过去。之后,重黎便没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没想到,这次新制作的复合弓最后还是给他惹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迫于蒙塔的淫威,乌力罕不得不每天带着手底下的队员们到重黎那儿报到,早出晚归,任由重黎差遣,每天累得要死不活的,还得忍受重黎时不时阴阳怪气的指责,日子过得简直不能再心塞。即便如此,乌力罕也不得不承认,作为他们的中队长夫人,重黎还是很称职的,长得漂亮,心肠好,这些都自不必说,关键是人家重黎少爷会制作武器,而且为人善良,大方,还会自掏腰包将挣来的点数补贴他们中队,这么好的夫人,也难怪他们蒙塔中队长把人捧到了心尖上。 乌力罕这天没安排,带了手下的两个弟兄到集市上四处溜达,准备买点儿什么新奇玩意做见面礼,虽然现在才想起要讨好重黎稍微有点晚,但不都说嘛,礼多人不怪嘛?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说不定重黎就吃这一套呢? “哟……瞧瞧!这不是乌力罕小队长吗?这时候不训练,是准备去哪儿啊?” 光凭这讨厌的声音乌力罕就判断出在他前面吵吵嚷嚷的是谁?循声望去,果然就见到了带人拦住他们去路的格日乐图。 “格日乐图,好狗不挡道,让开!” 这段时间天天跟重黎朝夕相处,乌力罕的性子也稍稍改变了一些,要是按以往的脾气,能动手绝不吵吵,他和他手下的兄弟们怕是早就按耐不住冲上去了。 “别这么冷淡嘛,好歹我们都隶属于同一个番队。”格日乐图笑了笑,上前一步想伸手搭乌力罕的肩膀,被乌力罕很嫌弃地躲开了。真是给脸不要脸!格日乐图脸色一变,心里将乌力罕骂了个狗血淋头,要不是还想在乌力罕这里套点话,他格日乐图至于跟蒙塔中队上的这些穷鬼们来往吗? “格日乐图,咱们俩互相看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也不用委屈自己跟我装什么交情深厚,平白让人恶心,有话直说吧!” “好,那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们中队竟然也有复合弓,真难得啊!这东西可不便宜,说说吧,从哪儿搞来的?” 就知道是为了这事,乌力罕心里暗暗得意,不用说,经过重黎的改良之后,他背上的这把复合弓绝对远比麦迪尔他们中队的那把更好,在武器装备上压了宿敌一头,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从前段时间开始,麦迪尔他们中队就像是疯了一般,到处打听复合弓制作者的下落,由于当时在集市上跟重黎康回两兄弟有过短暂交集的就只有麦迪尔和格日乐图,麦迪尔身为中队长,事务繁多,根本抽不开身来,找人这工作自然就落到了格日乐图的头上,他们小队也不训练了,成天在集市到处闲逛,就盼着哪天能再得到点什么消息。呵呵,知道麦迪尔他们中队是在打重黎的注意,蒙塔怎么会让他们如愿,重黎给几个小队长们制作复合弓的消息都被他一力瞒下来了。 格日乐图也是走投无路了,病急乱投医,他之前带复合弓去各个中队炫耀的时候,很意外地发现了蒙塔他们中队竟然也有一把复合弓,也就代表着,蒙塔他们中队的某个人说不定就跟那位漂亮的复合弓制造者有过接触,这是格日乐图这段时间获得的唯一有用情报了。 “乌力罕,你们从哪儿搞到这把复合弓的?” “凭什么告诉你啊!”乌力罕心里暗爽,表面上还是一副高贵冷艳的表情。 “你们是不是见过那个制造复合弓的小美人儿了?”格日勒图不依不饶,乌力罕烦了,一把推开他就想走,却被格日乐图带来的人给拦住了:“把话说清楚,不然谁都别想离开!” 什么话?自己不发火,还真当他乌力罕脾气好啊! “格日乐图!你是想打架吗?” “把话说清楚就让你们走!”格日乐图不以为然,还在旁自以为好脾气地解释道:“放心吧,我扣着你们也没用,平白浪费我们中队的粮食!” 都被人欺负到头上了,乌力罕怎么可能忍得了,二话不说,挥拳就开打:“去死吧你!” 格日乐图不闪不避,凌空接住了乌力罕满含怒气的拳头,反手就是一拳回击,两人你来我往,瞬间缠斗在一起,打得不可开交。 队长都开打了,底下的兄弟们也不可能只在旁干看着,大吼一声,纷纷加入战局,整个群架现场一片混乱,打斗声,怒骂声响成一片,没有人手下留情,没过多久,好几个人脸上都见了红。 眼看混战就要升级,就在这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一队有条不紊的脚步声。 “都住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9章 油鸱 好死不死的,来人竟然是麦迪尔,乌力罕知道这事儿怕是没那么容易善了了,整个9番队的谁不知道,麦迪尔中队长护短是出了名的,在这方面,也只有他们蒙塔中队长能够匹敌一二。 “格日乐图,你们这是在干什么?都是隶属于同一个番队的,再没交情也得互相之间给个面子吧,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在集市上开打,不嫌丢脸啊!” “队长!” “赶紧带你的人回去!”就算再不待见蒙塔,同在9番队同事,麦迪尔面子上也不想跟蒙塔闹得太难看,喝止住自己的人之后,捡起了一旁掉落的复合弓,亲手给乌力罕送还回去。 麦迪尔心细如发,这把复合弓一拿到手他就明白了不同凡响之处。第一次制作复合弓,重黎没找到合适的材料,便用了这个世界最常见的木料来制作,而改良之后的复合弓,则是选用了竹木,乍一看似乎没什么差别,但是仔细观察一番就能看出不同,更何况普通木材和竹木之间的重量也有差别,乌力罕这把复合弓明显更加轻便,联想到之前蒙塔手下的几个小队长趁着夜深人静偷偷遣出白城子砍竹子的事件,麦迪尔若有所悟。 麦迪尔精明得跟老狐狸一样,乌力罕知道自己不论是武力还是脑力都不是这人的对手,见格日勒图乖乖让路了,马上就想偷偷开溜,却被一眼看出来动向的麦迪尔给及时叫住了。 “乌力罕,好久没见到蒙塔中队长了,正巧我有事儿找他,我跟你们一起回营地去吧?” 说得比唱得好听,他们两个中队平时井水不犯河水的,也没什么交集,没事儿突然跑去他们营地干什么?绝对没好事!乌力罕长了个心眼,他不好意思明着拒绝,只能给自己的队员暗暗使了一个眼色,想让人先一步回去向蒙塔报个信,提个醒。 格日勒图从一开始加入先锋队开始就在麦迪尔手下做事,对麦迪尔的脾气秉性很了解,见队长突然心血来潮想去蒙塔中队长的营地参观,难不成是收到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消息? “别急着回去通风报信了,大家都是自己人,有什么好藏着捂着见不得人的,对吧?乌力罕小队长……” 乌力罕后槽牙都快给咬烂了,格日勒图这混蛋,他果然跟这个人天生就不对付!麦迪尔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仿佛料定了事情不会再出什么变故。 一路不情不愿地往营地走,乌力罕急得满头大汗。 也不知道重黎的运气是太好,亦或者是太差,就在麦迪尔带着手下队员大摇大摆地来探访时,营地上突然响起了一阵又一阵急促刺耳的号角声。 “怎么回事儿?” 乌力罕大惊,他很清楚,这是特急警报,代表有凶兽入侵,一般来说,在极夜到来之前,确实会陆陆续续有各种凶兽来袭,不过这次来得更早而已,眼前需要弄明白的,就是这次来袭的究竟是什么凶兽? “乌力罕,你怎么还在这儿?”远处突然跑来一个慌慌张张的身影,在看到麦迪尔他们时,明显面色一沉,转头恶狠狠地瞪了乌力罕一眼,目露凶光。 “阿木尔……出什么事儿了吗?”乌力罕问这话时明显心虚气短。 阿木尔根本没搭理乌力罕,望向麦迪尔,一本正经地说道:“原来是麦迪尔中队长,真是稀客啊!难得贵客来访,理应好好招待一番,不过很抱歉,您也亲眼看到了,我们营地现在已经乱成一团了,就不强留麦迪尔中队长了,您请自便吧!” 麦迪尔还没来得及答话,他身后的格日乐图先急了,上前一步说道:“队长,我们还是先走吧。” 他倒不是担心蒙塔他们中队,而是他们中队和蒙塔的中队比邻,如果说蒙塔的中队遭遇凶兽的袭击,他们中队也必然不能幸免。 同样隶属于9番队,又干着同样的职务,麦迪尔当然明白刚才那阵号角所代表的意思,也很明白凶兽来袭会给营地带来怎样的威胁和伤害,眼下,怕是真不能好好跟蒙塔对话协商了,他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也知道审时度势,闻言不在意的笑笑,说道:“既如此,那我们就不多加叨扰了,麻烦代为转达蒙塔中队长,就说今日的时机不太合适,冒昧打扰了,等你们顺利解决这次危机之后,我会再来拜访。” “一定代为转达。”阿木尔回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回答也是滴水不漏地说道。 麦迪尔他们一行人离开之后,阿木尔才一把拉过乌力罕,并没有去外围协防,反而往营地另一边走去:“阿木尔,干什么啊?”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闭上嘴跟我走就是。”因为乌力罕惹来麦迪尔他们这么大一个麻烦,阿木尔对这个一贯没有脑子的队友颇为怨恨,说话也显得很不客气。 乌力罕知道自己这次难逃一劫,忍下了满肚子怨气,没有多话。 阿木尔并不是意气用事的人,一肚子火来的快去的也快,走了一会儿,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向好友解释道:“队长有吩咐,让我们去保护重黎少爷,千万不能让他出事。” 乌力罕其实已经猜到了,认真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同样很了解重黎少爷的重要性。 来到蒙塔中队长的营帐外,正巧看到重黎一脸焦急地跑出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同样慌慌张张的亚希尔和亚萨尔。 “老师,您别到处乱跑,凶兽来袭,外围城墙哪儿肯定是危机四伏,您不能去!” 重黎充耳不闻,直直地往外跑,看到迎面快步走来的乌力罕和阿木尔时,愣了一下,随即马上笑了起来:“乌力罕,阿木尔,你们来的正好!快带我去外围城墙,我要见蒙塔!” “重黎少爷,这恐怕不行,蒙塔中队长特意交代我俩好好看着你……” “我不用你们看着!”重黎一听这话就火大得不行:“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竟然还有工夫在意这些有的没的,不是说有凶兽来袭了吗?怎么回事儿?” “是油鸱。” “油鸱?”那又是什么?重黎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阿木尔叹了口气,表情沉重地解释道:“油鸱是一种吸血的凶兽,原本生活在漆黑一片,甚至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洞穴里,它们成群结队,等级分明,极为擅长团体作战,几百上千只的油鸱聚集在一起,趁着夜色的掩护发动进攻,每次都会给营地带来不小的伤害。” “带我去看看!” “重黎少爷……” 阿木尔还想再劝,重黎急忙插话,止住了他的话头:“既然我住在这里,证明我也是这个营地的一份子,带我去看看吧,说不定我还能帮上什么忙!” 阿木尔还在犹豫不决,他其实也想回去给队友们帮忙,但是他又承担不起后果。蒙塔可是给他下了死命令,一定要保护好重黎,眼下外围城墙那边已经是高度戒备,随时都有可能跟来势汹汹的油鸱们开战,如果把重黎带去,在杀红了眼的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重黎的安全,实在是太危险了! 最后,还是乌力罕做了决定,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重黎有一种近乎盲目崇拜的信任,虽然这位中队长夫人是个文文弱弱的贵族小少爷,肩不能提,手不能抗,但这其实并不影响重黎的强大。“算了,既然重黎少爷想去,那就一起去吧,反正我也不耐烦呆在这里,憋屈死了!兄弟们都在外围城墙那儿浴血奋战,我们躲在这里算什么事儿啊!” “乌力罕你闭嘴!”不帮忙规劝也就算了,尽在旁边瞎添乱,阿木尔恨不得踹他一脚。 “就这么定了,到时候中队长怪罪下来由我一力承当!”说完,也不管阿木尔是什么反应,乌力罕转身冲着重黎,笑道:“重黎少爷,我们走吧!” 重黎笑着点了点头。 阿木尔差点儿没被这不长脑子的乌力罕给气晕过去,回过神来,赶紧提心吊胆地追了上去,这重黎少爷可是他们队长的心肝宝贝,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们可没办法交代。 重黎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情况有这么糟糕,直到真正来带外围城墙,亲眼见到了远方天际黑压压的一片厚重阴影,他才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铺天盖地。 “重黎,你怎么来了?”蒙塔说话的声音都在微微发抖,那是给气得。 情况紧急,重黎没功夫去安抚蒙塔游弋在暴走边缘的情绪,想起阿木尔之前给他普及的知识,油鸱通常都是借着夜色的掩护对白城子发起进攻,眼下日头西斜,天际不安躁动的厚重黑影更是清楚明确地提醒着众人,战事一触即发。 “你来这里干什么?胡闹!赶紧回去!” 重黎看都没看蒙塔一眼,学着乌力罕和阿木尔的样子想要爬上破败的城墙,由于平时缺乏锻炼,重黎爬得很吃力,身子东倒西歪的,远远看去有些滑稽可笑,但这生死关头却没人有心情嘲笑他,最后,还是蒙塔看不下去了,伸手帮了一把,顺利将重黎拉了上去。 “重黎,乖……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听话!快回去!我让乌力罕送你……”看着勉强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妻子,蒙塔瞬间后悔了,恨不得剁掉自己刚才多管闲事的爪子,刚才就不该一时心软将重黎拉上来,应该跳下城墙直接将人送回去才是。 蒙塔说什么,重黎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现在住在这个营地,就和蒙塔他们中队的人绑在了一起,同生共死,事关自己的小命儿,他怎么可能不认真对待。 整个中队的人都到齐了,十位小队长们严阵以待,每人间隔一段不长不短的距离,但毫无例外,全都坚定不移地守在了冲突的第一线上,在他们身后,是同样神情肃穆的队员们,全部一字排开,连成一线,手里握着简易的木质弓箭,腰间插着箭筒,有的甚至还在腿上绑着骨刀,全神戒备,严阵以待。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0章 烟雾战 “重黎!”自己苦口婆心说了那么多,重黎依旧充耳不闻,蒙塔都快要忍不住发火了。或许是蒙塔此时说话的语气太差,重黎这才骤然清醒,转过头来,下意识地冲着蒙塔摆了一个大大的笑脸,顿时把蒙塔哄得没了脾气,上前一步握住他的手,柔声劝道:“乖……别胡闹了,这不是你该来凑热闹的地方,我叫人送你回去好不好?” “蒙塔,你们这样不行!”重黎根本不回话,转而打量周围的局势,一脸严肃地说道:“天际的油鸱大军数量众多,你们这才多少人,双拳难敌四手,正面交锋无异于拿鸡蛋去碰石头,自寻死路!” 乌力罕一听这话,马上就不高兴了,他最恨别人看轻他们中队的实力,如果不是看在蒙塔中队长的面子上,就凭重黎刚才说出的那句话,乌力罕就要好好教训这人一番,让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厉害。“重黎少爷,油鸱不过是一种凶残的吸血凶兽,若是单打独斗,我们队上的勇士们根本不会怕它,它们也就是仗着自己数量庞大来逞威风了罢了,说到底,油鸱大军也就看着能吓唬人而已,其实根本不足为惧!” “你确定真的是这样的吗?”重黎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盯着乌力罕,嘲讽道:“难道你看不出来?眼下油鸱大军明摆着就是以多欺少!就是欺负你们人少!奉劝一句,除非你们脑子进水了,不然最好别意气用事,上赶着去送死!” 被重黎毫不客气地嘲讽脑子进水了,乌力罕又气又急,但不得不承认,重黎说得很对,他本来就不是伶牙俐齿的人,除了气鼓鼓地瞪着重黎生闷气之外,连句辩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又委屈又着急的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 “重黎,你的意思是……我们退而防守?”蒙塔一脸凝重,他倒是听明白了重黎的意思,不过这样做能行吗? “不完全对。”重黎摇了摇头,认真解释道:“油鸱大军数量庞大,来势汹汹,光是靠我们中队百十来人组成的防御线,根本抗不下去,我的意思是,避其锋芒,击其懈怠!” “怎么做?” “你们说油鸱都是借着黑夜的掩护才对白城子发动进攻,只是因为人类在夜间会行动不便吗?可不可以理解为,这种凶兽有其必须在夜间行动的理由,或者说是因为某种缺陷,它们不得不选择在夜间发动袭击。” 听到这里,蒙塔右手边的阿木尔有感而发,插话道:“重黎少爷这问题很有意思,事实上,我们之前从来没仔细想过油鸱总是在夜间发动进攻的原因,唯一清楚的就是,油鸱这种凶兽甚为凶残,它们似乎不吃肉,光靠吸食鲜血为生,另外,油鸱体内还富含了极为丰富的油脂,可以用来炼油,用油鸱练出的油燃点极低,而且保存时间长,很不容易变质!” 重黎暗暗感慨:“原来如此,难怪听说油鸱即将袭击营地,你们中队上上下下却一点都不着急,感情都等着好好狩猎一场,多打一些油鸱来炼油啊!” “生存不易啊!咱们中队装备差,队员们的战斗力提不上去,没办法接私活,只能偷偷计划着不能堂而皇之说出口的小心思,指望在这种危机关头发一笔小财。”说到这儿,阿木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尴尬地转移了话题:“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曾经听过一个很好笑的说法,说油鸱其实根本是一种目不能视的凶兽,哈哈……真是可笑!怎么可能啊!估计油鸱也就是夜视能力更好一点儿吧!如果眼睛看不见,攻击力也会大打折扣,还怎么能称之为凶兽啊!哈哈!” 重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他一下子就联想到了所谓的猫头鹰,昼伏夜出,在狩猎时基本不用眼睛,反而是依靠超声波来判断猎物的方位和距离,油鸱很有可能也是如此,事实上,大部分的夜行动物都是依靠超声波,或者类似的身体雷达系统来狩猎的。 “我觉得很有可能……” “啊?”阿木尔傻眼了,一旁的乌力罕也是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这么莫名其妙的说法,居然还真有人会傻乎乎地相信啊! “告诉你这个消息的一定是位高人,有机会我一定得见见。” “见什么啊见!什么高人,我还矮人呢?那就是个只会沉迷酒色财气的糟老头子,整天不务正业,就知道说些顾做高深的话来装神弄鬼,糊弄小孩子去吧……”说到一半时,阿木尔忽然止住语气,因为他想起来了,似乎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这个糟老头子的身份背景,只是凭着主管猜测就断定了对方是一个虚张声势的糟老头子,阿木尔虽然不知道以貌取人这个成语,但他也知道这样的主观判断其实是很不对的。“队长……” “别这么看着我,我也不知道,认真算起来,我比你们两个还更早离开后街。”即便已经过去多年,偶然想起幼年时的那段艰苦求生的经历,蒙塔还会忍不住觉得感慨。 后街?记得朵哈那个多嘴八婆曾经向自己说明过,蒙塔就是在11区的后街长大的,众所周知,11区是整个白城子的无法地带,里面的秩序简直乱得一塌糊涂,而11区的后街,更是无法地带里的极恶之地,那里宅皂难分,龙蛇混杂,人类社会信奉的所有文明秩序在那片混沌之地都无法正常建立,比如父慈子孝,比如兄友弟恭,比如尊师重道……没有,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单纯的生物本能,简而言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生存!为了活下去,坑蒙拐骗偷,这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重黎没有亲眼所见11区艰苦的生存环境,所以也无法切身体会那里的人心叵测。 一个从小在和平中长大的孩子,和一个从小在战争中长大的孩子,世界观和价值观是完全不同的,重黎应该觉得庆幸,他的父亲和爹爹对他很溺爱,他和康回的童年是真正的衣食无忧,所以才能身心健康地长大成人。 重黎不知道蒙塔一个贵族子弟为什么会从小在11区的极恶之地后街长大,即便是私生子,似乎也不应该沦落至此,但是接人伤疤的事,他做不出来,只是安抚似的握着蒙塔的手掌,无声安慰。 或许是重黎脸上的关切表情太真切,蒙塔瞬间就觉得被治愈了,反手将重黎的手握进掌心里,柔声安慰道:“没事儿,都过去了,我现在过得也算不错。” “蒙塔,趁现在还有时间安排,把十个小队长全部叫过来,我们来开个短会,简单综合一下大家的想法。”重黎很认真地向蒙塔提出自己的建议,不管最后会不会被采纳,最起码得先提出一个思路来,不能就这么束手就擒,坐以待毙啊!重黎给自己的定位很简单,就是抛砖引玉,以达到最后集思广益,想出最终解决办法的目的。 乌力罕和阿木尔点点头,各自转身,一左一右,分别往两个方向跑去。 不一会儿,其余的几位小队长都到齐了。 十位小队长,再加上整个营地的最高指挥者,中队长蒙塔,以及他名义上的夫人重黎,十二个人围成一圈,召开了一次简短的会议。 “我的意思是,用烟雾战!油鸱军团会借着夜色的烟雾发动大规模的突袭,我们营地不过一百来号人,应付起来会很吃力,既如此,干脆一开始就打乱油鸱军团的进攻节奏!”重黎顿了顿:“之前有队员在营地上燃烧训练场废弃的草垛子,那东西的味道我闻过,简直刺鼻,这时候应该能派上用场!” “重黎少爷的意思是,让处在上风口的营地点燃训练场的草垛子,借着风力,将烟雾吹散到我们下风口来,对吗?这样有用吗?”乌力罕他们几人明显不相信。 “可以试一试。”蒙塔倒是很赞同重黎的意见。“乌力罕,派人去通知旁边营地驻守的麦迪尔中队长,就说是我的请求,拜托他尽快召集手下的队员们登上城墙,大范围的点燃训练场上的草垛子,等我们营地解决了眼前的危难,所有损失的草垛子会按市场价一并赔偿。” 麦迪尔?不知道是不是重黎想太多了,总觉得这个名字意外地有些耳熟啊! 蒙塔是整个营地上最高的指挥者,他的话便是命令,必须遵从,阿木尔生怕乌力罕去传话时会因为本身的急性子而再生枝节,主动起身接了这个活:“队长,还是我去吧。” “也行。”蒙塔想了想,阿木尔为人机谨,心细如发,不论说话做事,还是平时的待人接物,都是滴水不漏,确实比乌力罕更为靠谱,便点头同意了:“路上小心点,速去速回。” 阿木尔点了点头,飞身而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1章 口罩 看着阿木尔跑远,重黎忽然想起来了:“蒙塔,你们营地上还有多余的棉麻吗?” “棉麻?要棉麻干什么?”蒙塔大惑不解。 难得看到蒙塔犯傻的样子,重黎一下子笑出了声:“别忘了,我们可是处在下风口,到时候浓烈的烟雾飘散过来,不分油鸱或者我们,都会受到影响。” 在场的其他人恍然大悟,他们差点儿把这么重要的影响给忘了,真是…… “万幸现在还来得及,各位小队长,赶紧去找棉麻来,打湿了水之后,用来遮蔽口鼻,可以适当阻隔烟雾的危害。” 诸位小队长们听闻,连连点头,这就转身下去安排。 不一会儿,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棉麻被呈递了上来,重黎大概扫了一眼,发现各位小队长们交上来的应该都是仔细挑选过的,都很新。 “这要怎么用啊?”乌力罕眉头皱得死紧,他跟重黎不一样,最恨动脑筋的事儿了,对乌力罕来说,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绝不浪费脑细胞,难怪重黎会调侃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很简单的,别担心。”生怕打击了在场各位的工作积极性,重黎温和地笑了笑道:“像我这样,蒙在自己的口鼻上,按照左耳到右耳之间的距离,裁剪成适合自己使用的,规则的长方形……” “重黎少爷,什么是规则的长方形?”乌力罕问得一本正经,重黎却是瞬间愣在原地,哑口无言。 “呃,这个嘛……”应该怎么解释呢,重黎哭笑不得,只能干笑两声,跳过解释的步骤,直接动手制作,让这些人依样画葫芦,跟着他的动作来模仿。 重黎一本正经,放慢了制作棉麻口罩的速度,仿佛慢动作一般,很舒缓,一边动手,一边开口耐心地结说道:“取距离时一定要小心,记得把耳朵完全遮盖掉,别舍不得那么一点棉麻材料,要是取短了会很麻烦的。” 根据重黎的动作,乌力罕也定好了距离,拔出腰间的骨刀,一边笨手笨脚地裁剪,一边小声嘀嘀咕咕:“真麻烦!重黎少爷,我看还是算了吧,这么说,我们还得用一只手来捂住口鼻吗?连张弓射箭都没办法,更是有损队员们的战斗力!” 乌力罕话音刚落,就收获了蒙塔一个凌冽的瞪视,顿时整个后背寒毛直竖,不等蒙塔开口提醒,很识时务地选择了乖乖闭嘴。怎么就忘了呢!他们中队长可是个无条件护短的,特别是一直放在心尖上的小妻子,更是容不得别人说半句不好,乌力罕毫不怀疑,要是他再多说一句废话,蒙塔肯定会不讲情面地收拾他一顿。 “这是口罩,使用很方便的,当然不会阻碍你们的正常行动。”乌力罕的抱怨并没有打击到重黎,无所谓地笑笑,继续:“像我这样,取好距离之后,便是最后的裁剪工序了……哦,对了,你们有剪刀吗?” 听到重黎说马上要开始裁剪棉麻,蒙塔很体贴地递过来一把锋利的骨刀,谁知重黎却没有接,弄得蒙塔一头雾水:“重黎,什么剪刀?” 啊?重黎傻眼了。之前找了其其格她们来给整个营地的队员们制作兽皮制服,因为其其格她们不以为意的轻巧态度,让重黎误以为,就算关于裁剪的工艺不是那么好,至少工具应该不差吧!最起码,基础工具应该是齐全的吧,不是重黎太想当然,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来说,实在很难想象一个连剪刀这种日常生活中都随处可见的简单工具都没有出现的文明,天啦撸!简直要人命!事实证明,确实是重黎太天真了!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最基本的前提,也是最基础的条件,而在这个原始的异世界里,工具材料的匮乏,注定了生活文明各个方面的工艺都很粗糙,一时之间也难以发展进步。想要改变的地方,还有很多,不过现在也不能太操之过急,还是走一步看一步,慢慢来吧。 叹了口气,重黎转头看向蒙塔时,已经又挂上了自己的招牌微笑:“还是给我骨刀吧,一样的。” 蒙塔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那一瞬间,心里涩涩的,有些难受。 重黎没有察觉到蒙塔的失落,低头认真地切割起棉麻来,不一会儿就裁出了一个长方形。重黎是传统的手艺人,根正苗红,从小就接触这些手工制作的活计,对于经验丰富的重黎来说,制作这么一个小玩意儿,简直是信手拈来。 目测好恰当的距离,最后一个手起刀落,在棉麻的左右两边都割出了一条小口子,通过这两条细缝,可以将整块棉麻稳稳当当地挂在耳朵上,很方便。重黎一开始是有想过用细麻绳之类来打结,将口罩制作的更加美观,可惜,现在情况紧急,时间上并不允许,不过这是一个很好的改良方向,等解决这次的危机之后,空闲下来再慢慢琢磨。 “这样就完成了,可以像这样挂在耳朵上,很方便的。” 制作简易口罩的方法很简单,重黎刚刚放下骨刀,就有心灵手巧的队长制作完成了,本来也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东西,队长们制作的口罩虽然裁剪出来的形状起伏不平,看上去有些奇怪,但是以实用性来讲,跟现代的口罩也差不多了。 各位队长们都学得很认真,包括一开始满心不情愿的乌力罕,得知戴上口罩之后并不会影响他使用复合弓,也放弃挣扎了,一板一眼都制作自己的棉麻口罩。 领悟了口罩的制作方法之后,各位队长们起身向蒙塔打了招呼,转身快步离去,他们还得回去负责教导自己手下的队员,不然等烟雾飘散过来,油鸱大军会不会受影响还不知道,自己的队员们要是先忍受不住,发挥失常,那可就丢人了! 看着各位队长离去,重黎也很感慨。 尽人事,听天命,该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接下来就看老天爷肯不肯帮忙了。 蒙塔的口罩是重黎亲手做的,蒙塔根本就不觉得这样偷懒占重黎的便宜有什么不对,重黎是手艺人,一贯信奉能者多劳,反正他有时间,也不麻烦,帮蒙塔一个小忙很正常啊!殊不知,这种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温情脉脉的秀恩爱举动,更是让旁人坚信了他们新婚小夫妻感情很好。 “重黎,接下来呢?我们还应该做什么准备?” “先静观其变吧……”重黎很怕队员们会沉不住气,急忙解释道:“看天色,应该也差不多时候了,等烟雾飘过来,就能知道这一招到底管不管用了!” 重黎完全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来尝试,蒙塔又何尝不是如此,虽说答应了按照重黎的计谋去办,但是另一方面,整个中队的防御也没有完全撤下来,还是按照往常的惯例,一字排开,严阵以待,这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严肃氛围,让重黎也不由得跟着紧张起来。 日头,渐渐落到了地平线以下,天色完全黑了。 与此同时,城墙上驻守的队员们也开始有条不紊地燃气火把,插在城墙的空隙里,远远望去,星星点点的,煞是好看。 借着火把微弱的光亮看去,天际那头的厚重阴影似乎也更深了,油鸱大军们不安骚动起来,发出了一阵又一阵洪亮的鸣叫声,嘶哑,刺耳…… 随着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那强烈的分贝让重黎几乎招架不住,恍惚中,脑海中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自己的耳膜都快要被这高分贝的噪音给震破裂了。 重黎当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就耳膜破裂,他只是潜意识里有些恐惧和害怕,作为一个受过21世纪科学教育的现代人,他很清楚的明白,这种类型的高分贝噪音会对人类的身体产生怎样的伤害,研究表明,一百分贝左右的噪音就能瞬间造成人类的耳膜破裂,油鸱的发声系统也不知道是怎么进化的,叫声响亮刺耳,令人头疼发闷,一只油鸱能发出多少分贝的音量,重黎搞不清楚,但是这么多数量的油鸱密密麻麻地聚集在一起,叫声此起彼伏,互相应和,那简直是一种灾难! 再也忍受不住噪音的折磨,重黎赶紧死死地捂住耳朵,傻乎乎地希望这样就能保护自己,可即便是这样,尖锐的高分贝噪音依然毫无阻隔地传入脑海中,自欺欺人的做法一点效果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太阳穴都开始一抽一抽的疼了…… “重黎,你没事儿吧?”蒙塔一直分心观察着重黎的状况,一见重黎难受地捂住了耳朵,吓得魂都快没了,赶忙上前一步,体贴地将人揽进怀里,柔声关怀道:“很难受吗?都怪我,刚才就该送你回营地中央去的!别怕……” 听了蒙塔满是歉疚的柔声安抚,重黎满心不是滋味,明明是自己耍小性子非得呆在这里的,其实根本就不管蒙塔的事,现在蒙塔却连半句指责他的话都没说,只是一味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这份体贴,令重黎既感动,又惭愧。 “重黎,别怕!再忍一忍,我这就带你回营地去……” 都这时候了,天际的油鸱大军随时都有可能发动袭击,作为整个营地的最高指挥者,蒙塔怎么能擅离职守,重黎绝不允许。 “不要!让我呆在这里,我要看着你们击退前来袭击的凶兽!” 重黎目光坚决,态度强硬,蒙塔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顿时急得满头大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2章 趁火打劫 另一边,麦迪尔他们中队的营地上。 阿木尔还没有放弃,正一脸诚恳地向麦迪尔摆事实讲道理:“麦迪尔中队长,拜托你了,等我们营地度过这次难关,定会全数赔偿你们中队的所有损失。” 不就是一些训练场上的草垛子吗?他们中队虽然穷,但是这些点数还是付得起的。 听阿木尔说完了来龙去脉之后,麦迪尔皱了皱眉,表情凝重,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事态紧急,阿木尔不像麦迪尔那么沉得住气,见麦迪尔半天没有回话,急了,再接再厉道:“麦迪尔中队长,还请你帮忙行个方便。” “也不是说不行,只是……”麦迪尔忽然笑了笑,神情得意,眼神更是意味深长:“阿木尔,你也知道,我们中队并不缺点数,更不会吝啬训练场上的草垛子,虽说大家都隶属于同一个大队,不应该眼睁睁看着你们中队惨遭横祸,但是身为中队长,我也不能意气用事,轻率地将手下全部队员们的性命都赌进去……” 说那么多漂亮话,不就是为了自抬身价,然后以此为条件要挟他们中队吗?阿木尔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偷偷翻了个白眼,在心里不停腹诽,麦迪尔这人果真是表里不一,明明就是趁火打劫,偏生又说得理直气壮,真是臭不要脸!但是不得不承认,麦迪尔这样做很有效,最起码让人挑不出错来。 “麦迪尔中队长不用多言,您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提就是!” “我们当然可以完全按照蒙塔中队长的要求来办,训练场上的草垛子若是不够,还可以去旁边营地上紧急抽调……”麦迪尔一副老神在在的表情,完全不担心,因为他知道,阿木尔这么说,代表着事情至少成了一半,眼见目的达到,麦迪尔心里暗暗松了口气,也不再拿腔拿调了,笑着说道:“我只有一个要求,等这次危机过去之后,让我见见被你们中队秘密保护起来的那位复合弓制造师,如何?” “麦迪尔中队长,你……”阿木尔故作惊讶地瞪大双眼,一副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的无辜表情,心里还想着要不要再嘴硬两句,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营地也没有秘密藏起什么复合弓制造师,但是转念一想,既然麦迪尔中队长会这么确定地开口提条件,定是掌握了什么十拿九稳的证据,容不得他狡辩。现在该怎么做?顺势承认了会不会给重黎少爷带来麻烦?阿木尔迟疑了。 “阿木尔,你也别瞒着了,其实我并没有恶意,你也是知道的,我们中队又不缺点数,为了提高战斗力,花了很大的力气来提升武器装备,说实话,复合弓不论是射程,亦或者是杀伤力都是顶尖的,难得碰上一个这么合心意又衬手的武器,想趁机多搞几把,扩充我们中队的战斗力,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吧?”麦迪尔说得一脸坦然,根本就不以自己趁火打劫的行为为耻,果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麦迪尔中队长说笑了!”阿木尔是真的拿这种臭不要脸的人没办法,他连乌力罕都没办法对付,更不要说段位更高的麦迪尔了。 眼见时机差不多了,麦迪尔顺水推舟,自顾自下了命令,不给阿木尔拒绝的机会。“格日乐图,按照阿木尔刚才说的,赶紧下去安排吧。” “是。”格日乐图点了点头,领命而去。 阿木尔眉头皱得更紧了,赶紧补充道:“麦迪尔中队长,我只能帮忙传话,至于重黎少爷肯不肯见你,这我可做不了主。” “原来他叫重黎啊?好名字。”麦迪尔忽然大笑起来,连连夸道,他对重黎的印象很好,毕竟是美人儿嘛,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自有风情,再加上重黎手艺好,制作的复合弓更是可遇而不可求,这些优点综合起来,怎么不让人心生赞赏? 虽然顺利完成了任务,但是阿木尔心里依旧憋着一股子火,上不去又下不来,别提多难受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这些个小队长都把重黎当成了自己人,不仅仅因为重黎是他们的中队长夫人,重黎对他们队员都很好,费尽苦心制作复合弓,慷慨解囊给全中队一百多号人做兽皮制服,桩桩件件都不是小事,偏偏重黎做得情真意切,丝毫不求回报,蒙塔中队长好福气,才能娶回这么贤惠的妻子,人家新婚夫妻恩恩爱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良人,哪儿还容得了无关外人的插足?麦迪尔脸上贱兮兮的表情,一看就知道是居心不良,这可是真真切切的威胁,以后蒙塔中队长怕是有得烦了。 麦迪尔和阿木尔各怀心思,这时候,忽听天际传来一阵阵洪亮的鸣叫声,沙哑,刺耳…… “糟糕!”阿木尔脸色大变,惊呼道:“油鸱大军开始发动进攻了!” 麦迪尔脸色都没有变,故作平静地站在原地观望局势,不过从他紧皱的眉头来看,似乎也隐隐有些担忧,毕竟,他和蒙塔的中队互相紧挨着,油鸱可是性情残暴的凶兽,不会讲道理,到时候杀红了眼,难保他们中队不会被无辜牵连进去。 “麦迪尔中队长,话已经带到,我就不再多加打扰了,还请您遵守承诺,依计行事,帮助我们中队安然度过这次危机,阿木尔先行谢过。” 麦迪尔点头,说一不二,这点诚信他还是有的,既然答应了,就绝对不会中途反悔。 阿木尔这才转身离开,因为担心营地上的情况,阿木尔不敢耽搁,用了比来时更加迅猛的速度,一路飞奔回去。等他到了外围城墙那儿一看,不由得傻眼了,队员们脸上全都带着一块棉麻,遮住了下半张脸,只露出了一双双闪着兴奋光芒的眼睛,一眼看去,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 “阿木尔你回来啦!” 听声音,阿木尔才知道是巴根,很好奇脱口问道:“巴根,你们脸上戴的是什么东西啊?” 巴根笑了笑,没有解释,依旧站直了身子,高举双臂,张弓搭箭,全神戒备着,天际的油鸱大军越来越近了,他们可不敢大意:“对了,乌力罕给你留了话,让你回来之后马上过去找他,他也给你准备了口罩!” “口罩?”从来没听过的,难道就是队员们脸上戴着的玩意儿? 忙不迭点头,笨嘴拙舌的巴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反倒是他身旁的队员,一脸认真地向刚刚归队的阿木尔普及常识,语气中还透着一股小得意:“重黎少爷说了,等会烟雾飘散开来,或多或少会对我们的那个……嗯,好像是呼吸系统造成影响,若是将棉麻用水打湿之后遮挡在口鼻之上,就不会造成呼吸困难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队员们都随了各自的小队长一起,开始亲切地唤他们中队长夫人“重黎少爷”了,明明就是个尊称,到了他们营地,却在无形中拉近了交往的距离,真是不可思议。 阿木尔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吊起来了,和巴根打过招呼之后,二话不说就跑去找乌力罕。 乌力罕却没他那么轻松,他受蒙塔中队长所托,要拼尽全力保护重黎的生命安全,本想着趁这次危机好好表现一番,让人刮目相看,谁知道还来不及大显身手,就看到重黎捂住双耳痛苦的蹲下了身子,他们蒙塔中队长更是吓得魂不附体,瞬间脸就白了。 “重黎,你没事儿吧?”乌力罕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无往而不利的蒙塔中队长这么惊慌失措,一脸心疼,吓得唇都看不到血色了:“很难受吗?都怪我,刚才就该送你回营地中央去的!别怕……” “队长你冷静点……”可惜,不论乌力罕说什么,已经失了理智的蒙塔都根本听不进去。 “重黎,别怕!再忍一忍,我这就带你回营地去……” 出乎乌力罕的意料,这时候的重黎却表现得很坚决,态度强硬地表态:“不要!让我呆在这里,我要看着你们击退前来袭击的凶兽!” 尖锐的鸣叫声越来越响亮,眼看油鸱大军越来越近,波日特和巴根都忍不住开始动手了,张弓射箭,借着复合弓强大的射程和穿透力,一箭命中,远远地就射中了一只油鸱,只听一声凄厉的悲鸣,一个黑影直直地坠了下去,引来身旁的队员们阵阵喝彩声。 第一箭射出去之后,仿佛是拉响了开战的信号,不等蒙塔下指令,四周开始响起此起彼伏的弓箭破空声,在微弱的火把光亮映衬下,依稀能够看到天空中满是密密麻麻的箭影。 这时候,复合弓跟普通弓箭的差距就能明显看出来了,由于油鸱大军没有一窝蜂地向白城子涌过来,而是前进一点,退后一点,且战且退,总隔着一定的安全距离,慢慢向前推进,似乎还在观望局势。油鸱定下的安全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却是普通弓箭无法抵达的射程和高度,漫天的箭雨,雷声大,雨点小,也就看着能唬人而已,一番交锋之后,来势汹汹的油鸱大军实际伤亡很小,并没受到致命的打击。 所有射中油鸱的箭矢全部出自使用复合弓的几位小队长,哪怕他们再是武艺高强,势单力薄,也不能单靠一己之力来力挽狂澜啊! 随着战况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油鸱冲进了普通弓的射程范围之内,这并不全然是好事,有利有弊,利就是队员们终于有了跟油鸱一较高低的机会,即便使用普通弓箭,也能凭着自身强大的臂力和精湛的技艺杀敌,而弊就是自己随时都会成为油鸱捕猎的对象,短时间的交手过后,已经有好几个队员被油鸱咬伤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3章 死亡漩涡 尖锐的噪音吵得重黎一头两个大,耳朵里回响的全是嗡嗡嗡的杂音,太阳穴也跟着一抽一抽的疼。 此时,油鸱大军已经很近了,重黎甚至能很清楚地看到它们嘴里闪着寒光的尖牙。 要死了吗?我还没活够呢…… “重黎别怕……”蒙塔将重黎牢牢抱进怀里,用身体给重黎做了一面厚实的肉盾,任凭油鸱将自己整个后背撕咬得血肉模糊,依旧死活不肯松手。因为要保护重黎不受伤害,蒙塔连反击都没办法,只能咬牙硬扛着。好在没过多久,一旁的乌力罕总算能腾出手来,握着骨刀几个干脆利落的突刺,将缠着蒙塔它们的油鸱给解决了。 此时的蒙塔后背上已经是鲜血淋漓,没一块好肉了,小个子的重黎窝在他怀里,似乎还能闻到浓烈的铁锈味。 “重黎你没事儿吧?”脱身之后,蒙塔第一时间低头检查重黎身上有没有伤口,确认重黎暂时安然无恙之后,蒙塔依旧满心后怕:“乌力罕,你先顶上去,指挥战斗!我现在根本没办法静下心来……” “蒙塔,你没事儿吧?你的伤也得先处理下才行,医生!医生呢?”重黎可不想因为自己而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哪怕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就是个拖后腿的。 “都是些小伤,不要紧。”蒙塔犹不死心,苦口婆心地劝道:“重黎,听我的话,回去好不好?我保证,有什么情况都第一时间派人通知你!” 重黎很不甘心,他想留在前方阵地,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对阵情况,想要亲眼确认自己的烟雾战能不能收到成效?他那么努力,却不能得到认同,失落是肯定的,哪怕蒙塔是一片好心,但被人这么直白的看不起,重黎还是会觉得难过。 “重黎,别耍小性子了!” 重黎抬头认真地看着蒙塔:“我能保护自己!” “你怎么保护?”蒙塔气急了,声调都高了好几个度,他平时可从没这么大声地跟重黎说过话:“要是受伤了怎么办?” “那也是我自己的事!”重黎越说越生气,据理力争,寸步不让。 蒙塔闻言气呼呼地瞪着重黎,凶相毕露,浑身杀气腾腾,重黎被吓到了,还以为蒙塔会忍不住动手打自己,以他的小身板,估计还不够蒙塔教训一拳的,下意识后退半步,怂了。 重黎眼里不加掩饰的畏惧,唤回了蒙塔脑海深处残存的最后一丝理智,重重叹了口气,蒙塔万分无奈:“重黎,你别怕我!” 蒙塔的语气足够温柔,还是跟往常一样,奈何重黎已经起了害怕了,不论蒙塔说什么都不敢再上前一步,两人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默默僵持着。 “重黎少爷……” 好在这时候,阿木尔回来了,看到重黎时,阿木尔神情很不自在。没办法,他心虚。麦迪尔执意要见重黎,阿木尔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妥协,没有经过重黎的允许,擅自替重黎同意了会面,阿木尔知道蒙塔肯定会生气,但他更担心的是重黎会怎么表态。 简明扼要地向重黎说明了情况,重黎也傻眼了,疑问反问道:“你是说,你们旁边那个营地的中队长想见我?” “嗯。”阿木尔连连点头:“这是他决定帮忙的交换条件。” 重黎眉头皱得更紧了:“麦迪尔,这名字好耳熟啊!” 听了重黎的话,蒙塔的脸色更黑了。 曾经在集市上有过一面之缘的交易对象,既不是熟人,也不是朋友,重黎才不会浪费脑细胞去加深印象,更何况,他对麦迪尔的印象并不算好,为人吊儿郎当,太轻浮了,看上去就不靠谱,有了这先入为主的偏见,估计麦迪尔以后也很难在重黎这儿讨到好。 “快看!有烟雾飘散过来了!” 这可真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一瞬间,所有队员们似乎看到了击退油鸱的希望,全部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浑身精神抖擞。 作为提出烟雾战的首席军师,重黎更是片刻都按耐不住,一个饿虎扑食,直接往前冲,饶是蒙塔眼疾手快,也只来得及单手抱住重黎的腰,根本阻止不了,借着这个向前的冲力,两人都被带到了最前线的开阔位置。 重黎很兴奋,是那种肾上腺素狂飙的兴奋,看着浓烈的烟雾飘散过来,所有队员们都开始屏气凝息,包括他自己,都是不错眼珠地观察着。 油鸱显然是从没见过这种阵仗,阵脚都被打乱了,甚至开始不安躁动起来,好些油鸱甚至放弃了再进攻白城子,而是在天空不断打着圈儿地乱飞,与此同时,嘴里发出的鸣叫更是尖锐刺耳。 “真的假的?真是太神奇了,居然真的有效!” 一片惊呼声中,重黎却丝毫不觉得轻松,油鸱只是暂时放弃了进攻,并没有撤退,说不定还有卷土重来的打算,危险时刻悬在头顶,丝毫不能大意。 显然,突如其来的烟雾迷惑了油鸱,让它们傻傻分不清楚方向,所以才会在天空不厌其烦地打圈旋转,即便丧失了方向感,油鸱也没有撤退,而是继续选择了进攻,可见亡我之心不死,说它们不见棺材不掉泪也好,说它们锲而不舍精神可嘉也罢,被凶兽盯上了,注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死不休! 看了一会儿,见漫天的油鸱都只顾着自己打转,没空来攻击他们,满身是血的乌力罕才一头雾水地跑过来向重黎请教。“重黎少爷,怎么办?就这么耗到天亮吗?” 重黎还没开口说话,蒙塔就狠狠地瞪了乌力罕一眼,他现在正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劝重黎回去,乌力罕这蠢货不帮忙规劝两句就算了,还尽瞎添乱! 乌力罕被警告了,委委屈屈地缩着头,再不敢说话了。 重黎仔细看着天空中的厚重阴影,越是观察眉头皱得越紧,按理说,生物都有趋吉避凶的本能,受惊之后更是应该慌慌张张地抱头逃窜才是,油鸱的反应很奇怪啊!总感觉似乎有什么关键点被忽略掉了。 “重黎……”蒙塔是真的拿重黎一点办法都没有,软的不管用,重黎根本不听,硬的他又舍不得,生怕适得其反,重黎似乎也吃定了自己不敢怎么样,所以才会有恃无恐。 “啊!原来如此,我真是太蠢了!”电光火石之间,重黎瞬间想起了被自己遗忘的关键点,那就是所有群居动物都有的致命弱点,等级制度,绝对的上下级服从关系,不容反抗。 重黎曾经看过一本科学杂志,上面提到过一种很有名的生物,非洲行军蚁。它们的体积比一般蚂蚁大得多,速度快,数量多,还长有一对锋利的钩子,是一种近乎凶残的食肉动物,杂志上记载,非洲行军蚁若是想要发动进攻,不出一分钟,大军过境之后只能剩下一具白骨,连一丁点肉沫都看不到,攻击力之强悍,令人毛骨悚然。 更有趣的是,杂志上还提到了一种现象,科学家将之命名为死亡漩涡。由于非洲行军蚁数量庞大,攻击或者是撤退的命令都必须依照指示来进行,若是负责指挥的领导者突然死亡,或者是迷失了,则会出现死亡漩涡,即所有的行军蚁都会在死亡的指挥领导者周围不断打转,一圈又一圈,永远不会停止。根据科学家的研究表明,这种死亡漩涡是不会被外部条件所影响,也就是说不会自行消失,即便遭遇恶劣天气也是如此,甚至是在大雨停后,太阳一晒,大半非洲行军蚁都已经死亡,仅剩的几只幸存者依然还在蹒跚打转,至死方休。 油鸱现在的情况,实际上就跟负责指挥的领导者突然迷失之后的非洲行军蚁一模一样。 将自己的想法跟蒙塔他们说了,所有人都是一脸似懂非懂的表情,看得重黎忍不住觉得好笑:“蒙塔,你怎么看?” “死亡漩涡吗?”这种说法蒙塔还是第一次听闻。“重黎,你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只要想办法杀死领头的那只油鸱就行了,对吗?” “嗯。”思维简单也有思维简单的好处啊,说话就是一针见血。 “是最中间打转的那一只吗?” “当然了。” 重黎话音刚落,耳边就响起了一个尖锐的破空声,一只箭飞速射了出去,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也眼睁睁看着箭矢接近目标,却在中途因为抵抗不了地心引力坠落地面。 乌力罕很不服气,张弓搭箭还想继续尝试,被蒙塔抬手制止了:“我来吧!” 这是重黎第一次看到蒙塔射箭,姿势很漂亮,力道也足,伴随着破空声,疾驰而去的箭矢在天际划出一道黑影。 可惜,最后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没有人会质疑蒙塔的箭术,如果这点儿实力都没有,怎么可能坐稳中队长的职位,距离实在是太远了,又是在高空中,油鸱还在不断绕着圈子飞翔,单凭复合弓的拉力,好像还是差了一点。 希望来得很突然,消散得也很迅速,明明就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却是无能无力,所有队员们都不禁长吁短叹起来。 “重黎少爷,这又该怎么办啊?”有问题找重黎,乌力罕现在已经是下意识的养成习惯了,重黎聪明嘛,能者多劳,他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4章 弩机 重黎想了想,知道这事儿不能再拖了,谁知道油鸱这种凶兽受这阵烟雾的影响能有多久,要是等它们习惯下来,或者是产生免疫,那可就麻烦了。 蒙塔显然也是这个打算,再拖下去只会横生变故,重黎又根本不听自己的劝,既如此,只能赶紧消灭眼前的威胁才是。 “乌力罕,阿木尔,拜托你们好好照顾重黎!” “队长……” 重黎心里忽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拉住蒙塔,急道:“你要去哪里?” “出城。”蒙塔的想法很简单,距离太远没办法命中目标,那就拉近距离便是,至于离开白城子之后又会遇到什么别的危险,暂时不在蒙塔的考虑范围之内。 “你疯啦!”当时乌力罕他们几人趁着夜色偷偷溜出城去,还没走多远,就去旁边的竹林砍了些竹子,结果全都搞得伤痕累累的,一回想起这些,重黎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没事儿的,乌力罕他们是因为运气不好,在竹林里遇上了正在觅食的红眼妖猪,所以才会伤得那么严重,我会更小心一点,别担心。”难得重黎会关心自己,蒙塔很受用,心理美滋滋的,有些得意忘形了,也不顾在场那么多队友们看着,低头吻了吻重黎的额头,柔声安抚道:“我不会有事儿的,一会儿就回来!我保证!” 重黎心烦意乱,被蒙塔在大庭广众之下占了便宜,他都没工夫计较,死死地拉着蒙塔的胳膊不肯放开。 “你等等!别去!一定还有别的办法……”重黎明显慌了神,也顾不得其它了:“乌力罕,你赶紧回营地去找亚希尔和亚萨尔,让他们带你去我的营帐里找我前两天刚做好的弩,把那东西拿过来!” 本来重黎不打算这么早就让弩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身为一个传统的手工业者,重黎一贯秉承着严谨的态度,不是十拿九稳的情况下,绝对不会滥用自己的兵器,前几天闲来无事时倒腾的小玩意,他还等着做最后的调试工作,想要等到一切都尽善尽美之后才向蒙塔正式介绍,没办法,事态紧急,只能先试着用看看了…… “是新的武器吗?”乌力罕一听这个,眼睛都发亮了。 重黎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快去拿吧。” 乌力罕欢呼一声,转身一溜烟跑走了。 “重黎……”倒不是怀疑,只是看重黎的表情不太轻松,蒙塔就忍不住想替他抚平眉头的褶皱。 重黎暗暗叹了口气,心里有些忐忑,他也不是很确信这个办法是否有用。重黎这次闲来无事倒腾的新武器,仿制蓝本是中国古代的汉弩,这是一种威力强大的远程射击兵器,主要由弓,弩臂,弩机三个部分组成,相较于其它弓箭,力道更为强劲,射程和杀伤力都更强大。 众所周知,中国弩在问世之后的一千多年时间内,能够始终保持着世界领先的地位,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古人们发明了一套复杂而精妙的弩机。有研究表明,弩机在弩的使用过程中起到了绝对关键的作用,这是中国漫长的古代文明历史中第一个能称之为机械的东西,弩机当中各个部件之间的完美配合,将中国古人对于机械制造的理解和设计展现得淋漓尽致。西方世界的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的弩机完全可以和近代的来福枪所媲美,是古代工程技术的杰出成就之一。 重黎对弩机有自己的研究,制作起来并不麻烦,他比较担心的是自己制作出来的弩稳定性如何,因为真正的汉弩在弩机外面还特意多加了一个青铜机匣,名为“郭”。别看这只是一个小设计,作用大了去了,从整体结构上来讲,增加了弩机的受力情况,在实战中,弦可以承受更大的张力,与此同时,箭的射程会更远,杀伤力也会更强。可惜眼下资源短缺,材料匮乏,重黎根本搞不到青铜,只能放弃了那些精益求精的设计。 认真说起来,这把弩,仅仅只是一件半成品。 “重黎少爷……我把东西拿回来了,是这个吧?”乌力罕笑得见牙不见眼,虽是问话,却死死地握着弩不肯松手,男人嘛,似乎天生就对武器有一种莫名奇妙的偏爱。 “是这个。”重黎点头,表情半点都不轻松。 不知不觉间,重黎周围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好几个小队长都按耐不住好奇心围在他身边看新鲜。 “要怎么用?”乌力罕自告奋勇想要尝试,他倒是对重黎很有信心,半点儿都不害怕。 重黎想都没想,脱口而出:“蹶张。” 这两个字刚一出口,在场的所有人都傻眼了,啊?什么?他们根本听不懂啊! “重黎少爷,你把话说清楚点啊!蹶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乌力罕苦兮兮地垮着脸,表情别提多搞笑了。 重黎愣了片刻,才恍然惊觉自己刚才的说法太过理所当然了,不得不承认,哪怕表现得再平静,重黎也是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耳濡目染各种文化,习惯了各式各样的高科技,忽然穿越到一个连冷兵器都没有的石器时代,一时半会儿,重黎还真没办法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好意思,我忘了解释了。因为弩的力道很强劲,单纯依靠双臂的力量根本没办法将其拉开,所以想要使用弩,必须得遵守一套独特的使用方法,这方法就是蹶张。” “原来如此。”阿木尔他们几个小队长都听得很认真,和乌力罕一样,他们都对重黎制作的新武器很有兴趣。 “乌力罕,把弩给我,我给你们示范一遍,什么是蹶张。”重黎接过弩,竖直放在地上,脚踩踏在弩臂两边,一边示范一遍认真解说道:“像这样,双脚踩在弩臂上,双臂上拉,调动全身的力量来将弩弦拉满……” 重黎小胳膊小腿的,手臂根本使不上多大的力,做起来就很辛苦,再加上他身体不好,气虚体弱,不一会儿就已经是满头大汗。 蒙塔看得着急,有心想要帮忙,但是又搞不清楚弩的使用方法,只能干看着,心急如焚。 “重黎,别勉强,实在不行就换我来吧……”蒙塔这话并不是看不起重黎,他只是舍不得重黎吃苦。 重黎暗暗叹了口气,努力了半天,用出了吃奶的劲儿都没能拉满弦,重黎认命了,自己确实不是这块料。直起身来,将弩递给身旁的蒙塔,故作潇洒地说道:“好吧,让你试试看。” 蒙塔笑着接过来,按照重黎刚才所做的动作,依样画葫芦,将弦拉满了。 “像使用弓箭一样瞄准目标物,然后用手指扣动扳机……也就是这里发射……”重黎一脸认真地解释,他知道弩的后坐力很强,对第一次使用的人来说难免会有些不习惯,但是总得来说,弩的使用方法还是很简单的。因为本身的精巧结构,相较于弓箭来说,弩的射击精准度更高,这也极大地解放了人力成本,简单换算一下就很明了了,一个好的弓箭手往往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精心培养,刻苦训练,很多甚至是从小孩子开始,作为彪悍善战的游牧民族代表,蒙古弓箭手一手弓箭玩得出神入化,每一个男孩子出生,其父都会给他亲手制作一把弓,他们几乎都是从刚学会走路开始就练习射箭,长时间的练习,才能达到最后百发百中的高命中率。而在古代军事战争中,一切都讲究效率,这时候机械工业的优点就被着重突出了,现代研究表明,因其使用方法简单,培养一个弩手,仅仅只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就可以,这不得不说是机械工业的胜利。 重黎对蒙塔的箭术很有信心,以他常年练习射箭的经验,要想得心应手的使用弩,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弩的稳定性,希望不会给蒙塔拖后腿。 在所有队员目不转睛地关注下,蒙塔瞄准了很久才颤抖着手指扣动扳机,一是因为漫天的烟雾或多或少地干扰了他的视线,二是因为初次尝试新武器时的紧张,蒙塔知道,在武器制造方面,重黎的手艺很好,正因为如此,他才担心自己会发挥失常,给重黎扯后腿。不得不说,这两人倒是对彼此都有一种迷之信任感。 破空声想起,众人甚至都没能看清楚箭是怎么射出去的,只见厚重的阴影圈中忽然急速坠下一个黑影,落到地面之后还犹自不甘心地挥动双翅,垂死挣扎。 生物求生的本能,令人不忍直视。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重黎才不会产生那些廉价的同情心,只是一想到接下来会面临的灭绝式的大屠杀,还是会觉得有些难过。 果不出重黎之所料,负责指挥的那只油鸱死亡之后,天上成百上千的油鸱们就跟瞬间疯了一般,凄厉鸣叫起来,一个接一个不断往地面俯冲,好些油鸱甚至因为急速下坠的惯性而狠狠砸在坚硬的地面,血肉模糊,开出一朵又一朵鲜艳的血花。 不一会儿,天上的油鸱都放弃了飞行降落到地面,不停围着死亡的头领打转,这是众人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死亡漩涡的诡异。 “别看了!赶紧动手给它们一个痛快吧……”蒙塔下了最后命令,所有人陆陆续续回过神来,张弓搭箭,开始一个个解决地上毫无反抗之力的油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5章 马日拉 “阿木尔,麻烦你再跑一趟,去通知麦迪尔中队长,就说危机已经解除,不需要再燃烧草垛子了,替我谢谢他这次的帮忙……” 阿木尔其实一点儿都不想去见麦迪尔,但是队长都发话了,他也不得不听。苦兮兮地皱着脸,期期艾艾地离开了,光看背影的话,颇有些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感。 有了蒙塔的命令,所有队员们立即行动起来,有条不紊地张弓拉箭。 重黎不忍心再看下去,拉着蒙塔想要离开,正巧这时候,小队长波日特上前来报,同样隶属于9番队的马日拉中队长带领手下队员们赶来帮忙了。 “马日拉来了吗?”蒙塔不好意思地笑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顺利歼灭了油鸱大军,心情愉悦,连带着神情也很惬意放松。 波日特满脸笑意地点头,显然是对马日拉中队长印象不错:“马日拉中队长身后还跟着五位小队长!” 几乎是整个营地近一半的人手,如果不是彼此交情深厚,怕是不可能做到这一步,重黎之前还以为,中队长们都是各自为政,独立发展,互相不管不顾的,马日拉此举,倒是让重黎意外有些感动。 “这个马日拉中队长是你的好友?” 蒙塔点了点头,向重黎耐心解释道:“我们同一时期加入9番队的,交情不错,去年各番队举行比斗大会,我们两个中队还结盟过呢……” 提起当年的英勇事迹,蒙塔不禁有些洋洋得意。 “比斗大会?”这倒是重黎第一次听闻,听起来似乎很有意思的样子。 “重黎感兴趣吗?今年我带你一起去看看吧。”难得重黎感兴趣,蒙塔不介意付出所有讨他欢心,更何况只是协同参加一次比斗大会,又不是什么难事。 重黎连连点头,生怕慢了一步蒙塔会中途反悔。 “现在先别想什么比斗大会了,先跟我一起去见见马日拉吧,他们营地离我们这儿可是很远的,难得他特意过来一趟,哈哈……走!嘲笑他们去!来得这么晚,我们中队的危机都已经解决了。” 蒙塔语气中透着一股善意的调侃,没有那些客客气气的虚话,可见他们俩的交情确实挺不错,应该算是损友之类的吧,可以毫不顾忌地打趣,即便口无遮拦也不伤和气。 千里送鹅毛,情义值千金。 难得别人不嫌麻烦,也没有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袖手旁观,急急忙忙地赶过来帮忙,即便眼下危机已经解除,就冲着这份情谊,也值得蒙塔铭记在心,所以他愿意将自己最重要的心上人介绍给马日拉,这也是一种信任。 马日拉带领手下队员们急匆匆赶来时,正巧赶上了蒙塔命令队员们动手解决满地的油鸱,所有队员们站成一排,不慌不忙地张弓拉箭,动作整齐划一,一箭又一箭射向地面上毫无抵抗之力的油鸱,满地都是油鸱的尸体,所有人都喜不自禁,脸上充斥着满满的胜利喜悦。 马日拉虽然心里很奇怪,但还是命令手下队员们先帮忙再说。趁着队员们干活的功夫,他主动走到了小队长巴根身旁,疑惑地问道:“遇上油鸱大军的突然袭击,你们中队的伤亡竟然如此之小,甚至都没损失一条人命,实在是太厉害了!克敌利器难道就是这阵诡异的烟雾吗?” “嗯,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如此……”巴根不是那种巧如舌簧,很擅长解释说明的人,一把拉过身旁的队员命令道:“我笨嘴拙舌的说不清楚,还是你来给马日拉中队长解释吧。” 人类都或多或少的拥有八卦的爱好,见队长允许了,那被点中的队员便很高兴地宣传起重黎的光荣战绩来,说得那叫一个口若悬河,唾沫横飞。 “蒙塔新娶进门的小妻子这儿厉害?” “你可别不相信,能克制油鸱的烟雾战就是我们重黎少爷提出来的。”巴根受过重黎的帮助,对重黎那可是忠心不二,无条件维护,可容不得别人置疑重黎半句:“我们重黎少爷本事大了去了,你知道复合弓吗?就是我手上这把,这也是重黎少爷制作的!” 拜不肯消停的麦迪尔中队长所致,近来复合弓的名声很是响亮,就连马日拉都早有耳闻,不过他不知道就是巴根手上的东西:“这就是复合弓?” 巴根也不藏着掖着,主动将自己的复合弓递给马日拉看,负责解说的队员马上补充道:“马日拉中队长有所不知,眼下复合弓也不算什么了,你不知道我们重黎少爷又新制作了一种武器,叫弩,射程和杀伤力都远超过复合弓,我们中队长就是靠着弩一箭射下了领头的那只油鸱,锁定了胜局。” “嘿,你这小子!”巴根不高兴了,他还是觉得复合弓很厉害的。 握着复合弓,马日拉跃跃欲试,在征求了巴根的同意之后,亲自上手试了试复合弓的威力,结果让他很欣喜。 “这把复合弓真是太棒了!”马日拉诚心赞美,也瞬间明白了麦迪尔不依不饶,不惜大张旗鼓地到处打探消息,不遗余力也要将复合弓的制造者给找出来的原因。 “那是自然。”巴根一脸的与有荣焉,余光中看到队长他们过来了,不由得笑道:“马日拉中队长,快看,我们队长来了。” 马日拉转头一看,可不是嘛,蒙塔还是那副不怒自威的冰块脸,难得在这个好友眼中看到一丝温柔的笑意,想来也是因为身旁有娇妻相伴的缘故。 “马日拉!好久不见了!” 视线相交后,蒙塔赶忙向前快跑了两步,冲着好友胸前来了一个玩笑似的锤击,马日拉也不生气,礼尚往来地回了一圈,看似凶狠,对两个身强体壮,武力值强悍的中队长来说,实则根本不痛不痒。 “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新婚小妻子,重黎。” 重黎一脸尴尬地笑,有心想要解释两句,又想到他和蒙塔的关系根本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的,木已成舟,自己的解释只会越描越黑,还不如保持沉默呢。 马日拉打量重黎两眼,靠过去跟蒙塔勾肩搭背,一副哥两儿好的样子,打趣道:“你小子好福气啊!娶的小妻子可真漂亮。” 蒙塔咧着嘴憨笑,表情蠢毙了。 “蒙塔,这次阻击油鸱大军的战斗打得这么精彩,你们中队怕是要扬名整个先锋队了!”马日拉爽朗大笑,还不忘善意调侃好友,忽然,马日拉眼光一转,看到了蒙塔手里怪模怪样的东西,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刚才被重点提及的新武器,明知故问道:“对了蒙塔,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 “哦,你说这个啊!这叫弩,是重黎新做的武器,很厉害的。”蒙塔洋洋得意:“就冲咱俩的交情,可以破栗借给你看一眼。” 蒙塔小孩子似的炫耀口吻,把重黎都逗笑了,马日拉显然很受不了,一脸嫌弃,但还是从善如流,很感兴趣地接过了蒙塔递过来的弩。他并不知道弩的使用方法,只是循着本能,下意识地单臂拉弦。 重黎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马日拉真是天生神力,竟然没有遵循惯例,蹶张,而是直接用手臂上的力量拉满了弦。 “你!你……” 重黎很惊讶,马日拉也是一脸兴奋过度的表情,连连赞叹道:“真是太厉害了!这弩够劲儿,好家伙!以我的力气居然差点儿拉不满弦了!” 弩根本就不是靠单臂来拉的好吗?重黎都快无语了。 “好不容易有机会,让我试试看这把弩的威力到底怎么样,蒙塔,借一下你的训练场如何?” 蒙塔根本没有多想就点头同意了。 马日拉大喜过望,转身就往训练场走,他倒是没有半分不自在,就跟在自己营地里一样,在他身后,还跟着不少想要浑水摸鱼跟去看热闹的人,其中还包括了几位小队长。 由于人数太多,蒙塔不得不站出来维持秩序,他不好意思指责马日拉的队员,只能板起脸来训斥自己人,乌力罕他们几位小队长更是首当其冲,被骂了个狗血淋头:“你们几个又想跟着去干什么?成天就知道凑热闹,都不用干活啊!” 乌力罕委屈死了:“不是还有底下的队员们在顶着吗?油鸱都已经解决完了,就剩下回收尸体的工作,根本不用我们盯着啊!” 蒙塔没说话,冷冷地扔过一个眼刀,乌力罕马上就怂了,选择了乖乖闭嘴。 重黎忍不住好笑,他倒是跟乌力罕交情不错,也愿意给他求求情:“蒙塔,就让乌力罕他们也跟着一起去吧,说不定还能集思广益,给弩接下来的改进工作提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 乌力罕不由得感动,他们重黎少爷真是个大好人。 重黎都开口了,蒙塔自然不会再说什么,但是身为中队长,必要的提点还是不能少:“各位小队长们想去训练场观摩也行,但是必须得交代好接下来的工作,你们自行协商,至少得留下两个小队长在这里主持大局,确认没有危险之后,尽快安排队员们出城回收死亡油鸱的尸体,不能懈怠,不然血腥味会引来其它的凶兽!大家务必小心行事!” “明白。”众人一致同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6章 麻烦找上门 “蒙塔,你后背的伤也得赶紧处理一下……”血淋淋的,看着就吓人,刚才是顾念着蒙塔急着赶来见老朋友,别人危难关头紧急赶来帮忙,要是让人久等,很不礼貌,所以重黎才没有开口劝阻,现在马日拉明显对弩更感兴趣,兴致勃勃地去了训练场,一时半会估计回不过神来找蒙塔,正好趁这个时候将蒙塔后背上的伤给处理了,继续拖下去,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遗症。 重黎的担心蒙塔很受用,马上温柔微笑起来,跟刚才板着脸训人时的表情截然不同:“没事儿的,后背上的伤就是看着吓人而已,根本不严重,不用担心。” “你知道什么啊?”重黎狠狠给了蒙塔一个白眼,蒙塔的眼睛又没长在后背上,根本看不到自己后背伤得多么惨烈,血肉模糊不说,整个后背都看不到一块好肉了。“医生呢?去找医生了吗?” 蒙塔被骂了也很开心,笑而不语。 乌力罕他们心都快飞了,一心挂念着训练场上的马日拉,急忙解释道:“重黎少爷,您是说医治伤员的药师吗?已经有队员去找了,放心,一会儿就能到。” 重黎挂着自己的招牌微笑:“别以为就没有你们几个的事了,所有伤员都在这儿给我乖乖等着药师过来,必须得等药师处理好伤口之后才能去训练场!” 又是一片哀嚎惨叫声。 “老师,老师……” 正好这时候,得知队员们成功阻击了油鸱大军,营地转危为安,亚希尔和亚萨尔俩兄弟大喜过望,片刻都没有耽搁地跑过来找重黎,虽然他们都知道有蒙塔中队长全心护着,老师不会有什么事,但就是忍不住担心,非得亲眼确认一下才能安心。 “亚希尔,亚萨尔。”难为这两个孩子还记挂这自己,重黎一手拉过一个,眉眼弯弯地笑了:“你们怎么会过来的?营地上没事吧?大家都还好吗?” 亚希尔连连点头:“多亏了各位队长们,没有一只油鸱冲进营地里,大家都很好,没人受到半点伤害……” 站在他身边的弟弟亚萨尔也不甘示弱,急忙插话道:“老师,老师我们都已经听说了,那个烟雾战,还有那个弩,实战应用怎么样?效果很好对不对?我就知道老师出马绝对没问题……我们中队这次阻击油鸱大军的战斗打得实在是太漂亮了,无一人牺牲,伤者也都是轻伤,没有生命危险,全都得归功于老师的奇谋。” “你小子,油嘴滑舌!可别再给我灌什么*汤了。”漂亮话谁不爱听,重黎很高兴,给了两小鬼一人一个摸头杀,笑道:“走,我们去训练场,马日拉中队长已经拿着弩过去了,我们去看看弩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总结之后好加大力度投入生产,接下来可有得你们忙了!” 亚希尔和亚萨尔听了这话不禁喜笑颜开,当初重黎开始制作弩的时候他们两兄弟就在旁协助,虽然直到最后他们都没能帮上什么忙,但是重黎一直很耐心地教导他们,不厌其烦,他们两兄弟又是惭愧又是感激,说实话,重黎手艺好,他们只有羡慕的份,重黎倒是很亲切地鼓励过他们,勤加努力,日后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是他们两兄弟都有切身的体会,天赋这东西真的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赶超的,好在这两兄弟虽然沮丧,偷偷的还是会觉得不甘心,他们不想给重黎这个师父丢人,所以总是学得很认真。 勤能补拙,重黎相信天道酬勤,不然又没天赋又不努力,他可真没办法教了。 “哦,差点儿忘了。”走了两步,重黎忽然想起来,还有事情没交代呢,一把拉过亚希尔,凑到他耳边小声吩咐道:“在我营帐里还有一把复合弓,那是我弟弟康回托巴根给送还回来的,你知道我把他放在哪里吧?快去!把它拿过来。” “老师……”亚希尔当然知道重黎还有一把复合弓,那是之前给康回量身定做的,后来重黎找到了更适合的原材料,便给康回重新做了一把,还特意让巴根给送去了学舍,康回这小子也很有意思,东西倒是收下了,却多此一举将哥哥之前给他做的那把复合弓给送还了回来,重黎当时可笑得很无奈,这已经不是见外了,有个这么懂事的弟弟,你说他这个当哥哥的还怎么放得下心?同样都是当哥哥的人,亚希尔很能体会重黎的心情,所以当重黎提出将那把小心珍藏的复合弓拿出来时,他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隐含的深意。只是,这样做值得吗? “马日拉中队长不辞辛苦,千里迢迢特意赶过来帮忙,虽然最后没来得及做什么,但是有这份情谊就足够了,就算是看在他和蒙塔多年来的交情上,送点儿见面礼也是理所应当的。” 重黎已经打定主意了,亚希尔知道不论自己再说什么都没用,他并不讨厌马日拉中队长,只是忍不住站在重黎的立场上想问题,总觉得他们老师亏了,实在没必要这么大方的。 殊不知,重黎这个人敌我分明,对自己人一贯如此慷慨。 “快去吧,拿到复合弓之后赶快到训练场上来找我。” 亚希尔应了一声,师命难违,不得不违背本心遵照重黎的吩咐办事。 等亚希尔走后,重黎不放心又转身叮嘱了蒙塔两句,再三交代,不准他和他手下的队员们阳奉阴违,一定要等药师处理好伤口之后才能去训练场,看着众人一副不以为意的表情,重黎冷冷地威胁道:“奉劝各位一句,最好还是听我一句劝,不然的话,后果自负!” 重黎没有讲明会有什么后果,但这并不妨碍众人对这位名义上的中队长夫人心生敬畏,更有心思敏锐的小队长听话听声儿,已经将事情猜了个七七八八。 蒙塔可怜兮兮地看着重黎,重黎不为所动,转身离开了,蒙塔满心苦涩,只能眼睁睁看着心上人渐行渐远,心里有苦说不出。 激战一夜,不知不觉中,天渐渐亮了。 重黎没有跟蒙塔他们一起等传说中救死扶伤,妙手回春的药师出现,而是带着亚萨尔一起,率先去了训练场。 而在训练场上,马日拉正一个人自娱自乐,满怀兴奋的一箭射出去之后,惊讶地发现,训练场另一头的草垛子竟然被弩发射的箭矢给硬生生射了个对穿,这射程和杀伤力,简直令人惊叹。 “马日拉中队长果真是箭术超群!”重黎进入训练场时刚好看到马日拉精准地射出一箭,正中靶心,作为一个初次使用弩的新手,能有这样的好成绩,不得不说马日拉本身也是一个技艺精湛的弓箭手。 “嫂夫人过奖了。”远远地看到重黎走来,马日拉一脸笑意地迎了上去。 “不知马日拉中队长感受如何,这弩可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吗?” 马日拉不好意思地笑了:“嫂夫人可别为难我了,像我这种大老粗,什么都不懂,怎么敢对这等神兵利器胡乱发表意见啊!” 听了马日拉的话,重黎忽然发现他又很想当然地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点,他忘了跟这些使用者们普及弩上最重要的一个零件,望山的使用方法了。 望山,是一种原始的瞄准器械,上面刻有标尺,是弩这种远程射击兵器较高精准度的保证。根据射击过程中的抛物线原理,还有望山上粗陋的刻度和目标物的目测距离来调准弩的发射角度,简而言之,就是利用望山,箭簇部分和目标物体之间三点成一线的基本原理,锁定目标物体,从而大大提高了射击的精准度,这也是让一个箭术不那么高明的新手快速学会并熟练使用弩的小诀窍之一。 蒙塔和马日拉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在使用弩的时候,应该都忽略了望山的功效,而是凭着本身精湛的箭术来射击,命中率这么高,简直牛逼! 两人东拉西扯地说了好半天,彼此都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老师……”亚希尔来到了训练场,直接走到了重黎身边:“我把复合弓拿过来了。” “马日拉中队长,虽然你们是初次见面,但是一见如故,这把复合弓算是见面礼,小小心意,希望你不要嫌弃。” “这怎么行?”马日拉连连摆手,推辞不敢收。 重黎还想再劝两句,远远地看到阿木尔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明显不是他们营地的人,其中有几张似曾相识的熟面孔,也有从来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真的奇怪!麦迪尔他们怎么会在这时候过来?”马日拉说完自己都笑了,惊觉自己实在是问了一个蠢问题,麦迪尔中队长对复合弓的制造者念念不忘,想尽了一切办法到处找人的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重黎少爷,麦迪尔中队长非得在这时候赶过来见您,您看……”阿木尔一脸抱歉,心里有股预感,自己即将大难临头了,引狼入室,还带了个这么大的麻烦回来,一贯小肚鸡肠的蒙塔中队长一定不会放过自己的。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麦迪尔既然执意要见他,想来不会因阿木尔的劝说就善罢甘休,反正都是早晚的事,重黎早做好了心理准备,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来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7章 比斗台 麦迪尔打扮得很骚包,再配上他那副天生风流的桃花眼,未语先含笑,显得很是风流,他确实是一个长相出众的美男子,难怪会那么张狂自恋。 重黎对麦迪尔的印象实在不是很好,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别人来者是客,他也不好意思无事生非,主动找麻烦。 “麦迪尔中队长,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重黎挂上了自己的招牌微笑,礼节周到地打招呼,态度不远不近,让人根本挑不出错来。 “重黎,你可真是让我一阵好找!为了找你,我差点儿没将整个第9区给翻过来……”麦迪尔不是空手来的,手里还抱着一大捧红艳艳的鲜花,是重黎从来没见过的品种,开得倒是挺鲜艳,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重黎做梦都没想到麦迪尔专门带了花来是要送给他的,他活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鲜花。“送给你的,重黎,虽然都说鲜花配美人,但是对我来说,再漂亮的花也不及你美貌的十分之一……” 蛇精病啊! 这臭不要脸的混蛋是在用语言调戏自己吧!重黎瞬间恼羞成怒,如果可以的话,他还真想试试直接将那捧鲜花砸到麦迪尔的脸上。 “真是好久不见了,麦迪尔中队长!” “原来是马日拉中队长,你怎么也来了?”余光中看到了亚希儿手里的复合弓,麦迪尔也不知道联想起了什么,忽然变了脸色。 马日拉面无表情地答道:“我接到了传递消息的信鸽,知道蒙塔他们营地遭遇了凶兽的袭击,带手下队员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哈哈……有重黎在,哪儿还需要我们帮忙。”麦迪尔本身就很看好重黎制作兵器的好手艺,现在得知蒙塔他们中队的抵御凶兽袭击的烟雾战是重黎提出的,更是让他欣喜,不愧是自己看上的人,美貌与智慧并存。 马日拉安安撇了撇嘴,没说话。 麦迪尔知道马日拉一贯是跟蒙塔一个鼻孔出气,跟自己各种不对付,也懒得费心力讨好,客气疏离地打过招呼后,马上将注意力拉回了重黎这边,讨好笑道:“重黎,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请……” 被人强塞了一大捧花在怀里,重黎满脸尴尬,还又还不回去,扔又显得很没礼貌,抱着这么一个烫手山芋,他整个人都快不好了! 好在这时候,蒙塔接到消息,火烧屁股一般慌忙赶了过来,不过脸色并不好看,拉长着脸,眉头皱得死紧,活像别人欠了他百八十万一样。 “麦迪尔中队长来得好快啊!”刚一出现就毫不客气地开口嘲讽来访者,可见蒙塔此时的心情确实很不爽。“我本来还想着,等处理完营地上的事务马上去你们营地拜访,好好跟你道谢的,没想到麦迪尔中队长这么沉不住气,片刻都不耽误地登门了,还真是让我心里过意不去啊!” 麦迪尔就跟没听懂蒙塔话里的嘲讽一般,表情都没有变一下,依旧直勾勾地盯着重黎傻笑。 于是蒙塔的脸色更黑了。 “蒙塔……”相比之下重黎还是更喜欢蒙塔的,最起码蒙塔给人的感觉很正气,说话做事也是直来直往的,不会耍小心机算计他,而不像麦迪尔,说一套做一套,让人根本莫不清楚真实用意。 借着这机会,重黎毫不犹豫地甩锅,将手中的鲜花一把塞到蒙塔怀里,笑道:“给你拿着。” 这下子,麦迪尔的脸色就精彩了,难过和尴尬兼而有之。 握着手里娇艳的花朵,蒙塔心里半点儿怜香惜玉的想法都没有,满心怒火烧得他都快丧失理智了,当下更是恨不得能将麦迪尔连人带花扔出自己的地盘,这混蛋还真是不怕死啊!居然敢大大咧咧地来自己的地盘上勾搭自己的爱人,真当自己是没脾气地不成? 蒙塔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宣誓一下所有权,不然老有人不怕死地惦记重黎,这种心爱之人被觊觎的感觉,让蒙塔万分不爽。 说干就干,蒙塔当即伸手,一把揽过重黎的细腰,低头亲了亲怀中小妻子光洁的额头,一副恩爱非常,亲密无间的模样。 “蒙塔……”重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傻住了。 “累坏了吧?要不我先送你回营帐休息。”蒙塔一边说,一边旁若无人亲昵地揉着重黎软软的头发,笑得一脸宠溺。 重黎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蒙塔这是吃错药了?还是被鬼附身了啊?虽然平日里蒙塔对他也很好,但从未这么肉麻兮兮地跟他说过话,不正常!很不正常! 蒙塔从没像现在这样强烈讨厌过麦迪尔,之前他们俩一直不对盘,但也不过是两个中队之间互不相让,争强好胜而互相看不顺眼罢了,哪儿像现在,蒙塔一见麦迪尔满脸贼笑地盯着重黎,就恨不得把人拖出去暴打一顿,最好还能打得他连生活都不能自理,这样就不会再继续厚颜无耻地出现在重黎身边了。 重黎已经被蒙塔明显反常的行为给弄晕头了,好半天都有反应过来,没反对的话,蒙塔就想当然地认为重黎是同意了,揽着人就想转身离开。 “等等!你们俩……”蒙塔对重黎的独占欲根本不加掩饰,麦迪尔总算是看出问题来了,他心里很不确定,或者说,蒙塔宣示所有权的态度已经足够明确,但是麦迪尔却固执地自欺欺人,不愿意相信而已。 “麦迪尔,我很感谢你的帮忙,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欠你的人情,我蒙塔以后定会找机会还给你!”话说到这份上,蒙塔已经不准备再忍了,毫不客气地警告冒犯者道:“不过,先把丑话说在前头,重黎是我名正言顺娶进门的妻子,我们夫妻感情很好,容不得外人插足,所以你最好趁早收了那些不该有的小心思!要是让我知道你再来骚扰他,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不可能!”麦迪尔根本不相信:“你娶的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那个白痴少爷吗?” 布斯曼贝尔家的白痴少爷?那是在说我吗?重黎表示自己很无辜。 “你说什么?”蒙塔瞬间火大了,他最听不得别人说重黎不好,更何况是这么具有侮辱性的称呼,重黎不生气,但不代表蒙塔也可以无动于衷,当做没听到。 “重黎怎么可能是布斯曼贝尔家的那个白痴少爷呢?”麦迪尔还没缓过神来,傻乎乎地愣在原地自言自语,殊不知,就是这个称呼再度踩到了蒙塔的死穴上,蒙塔瞬间就怒了,也懒得再说废话,直接挥拳开打,半点情面都不讲。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这可不符合重黎的处事哲学,反应过来之后,重黎第一时间冲上去拉架,一边急急劝道:“蒙塔,蒙塔快住手!别打了!” 来者是客,理应好好招待客人的东道主却忽然动手将上门拜访的客人给打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传出去,别人不说蒙塔他们中队就是一蛮不讲理的土匪窝啊!而蒙塔这个中队长,更是别想再有什么好名声了。 麦迪尔只是太震惊了才会反应不过来,等蒙塔开始动手,他挨了几拳之后脑子也跟着清醒不少,开始毫不客气地还手反击了。打架就是这样,越打越火气越旺,到了后来,再是没血性的人也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好在训练场上还有一个够分量的明白人马日拉,要不是他及时出手制止,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将打红了眼的两人给分开来,马日拉仗着自己块儿头大,寸步不让地挡在麦迪尔身前,不准他再往蒙塔的方向前进一步,同时,重黎也死死抱住蒙塔的腰,不让蒙塔再有什么大动作,蒙塔虽然气昏了头,但是最基本的理智还是在的,怕自己收不住脾气,不小心误伤了重黎,不敢再挣扎,只能愤愤不平地瞪着麦迪尔,冷冷地威胁道:“麦迪尔,向重黎道歉!” 说这话时的蒙塔表情凶狠,两人朝夕相处了这么久,重黎还从没看过蒙塔这么凶相毕露、杀气腾腾的样子,他都被吓到了。 “没事的蒙塔,我……” 蒙塔瞪眼,扣住了重黎环在他腰上的纤细手臂,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准说话!” 重黎忍不住笑了。虽然还是觉得蒙塔如此小题大做很没必要,但是不得不承认,被人这么全心全意的维护感觉还不错。 “麦迪尔,你听到了吗?道歉!”蒙塔脸色铁青:“不然我们就上比斗台,赌上生死,一决胜负!” “喂!没这必要吧?”重黎吓到了,至于吗?不就是打个架而已,没必要说得那么严肃吧,还什么堵上生死,一决胜负,开什么玩笑?“蒙塔,别闹了!” “重黎……你真的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 重黎能说自己不是吗?能说自己其实也很不愿意嫁为人妻吗?说了怕是只会让事情更麻烦,看着麦迪尔一脸“我不相信,这怎么可能是真的”的愁苦表情,重黎很残忍地点了点头,顺便给这可怜孩子鲜血淋漓的伤口再度撒了把盐。 麦迪尔感觉自己的人生简直不能再灰暗了,好好的,心上人就成了别人的妻子,现在还被当成勾搭有夫之妇的第三者,随时准备上比斗台一决胜负,关键是这场比斗他太吃亏了,赢了没奖励,输了更难看!偏偏还不能拒绝,不然他麦迪尔中队长的脸可就丢大了,还有比这更憋屈的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8章 交易 “走吧!上比斗台!” 说这话时,麦迪尔其实一点儿底气都没有,垂头丧气,垮着肩膀,活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他是真的很难过,找了重黎这么久,在得知重黎的下落后,片刻都不敢耽搁,急匆匆赶过来,甚至在出发之前,还绞尽脑汁地准备礼物想讨好重黎,麦迪尔很少这么费尽心思地讨好某个人,就连送花也是人生头一遭,他出身不俗,长相也不赖,从来都是美人儿主动投怀送抱,谁知道会遇上重黎这样不按常理出牌的古怪美人。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刚送出手就遭到了爱慕对象的嫌弃,他哪里知道这只是因为挑选的礼物不合重黎的心意,拍马屁正好拍到马蹄子上了,同样的事情若换成蒙塔来做,估计也是同样的遭遇,说不定,恼羞成怒的重黎还会一把将花直接扔到蒙塔脸上。 麦迪尔就想不明白了,自己到底比蒙塔差在什么地方。身家背景?自己也是贵族子弟,还是嫡长一系,血统正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认真算起来,他们克洛维拜伦家可是丝毫不比阿如温查斯家差。再说相貌,那就更没有可比性了,不是麦迪尔自我感觉良好,他可是9区出了名的美男子,甚至都可以说是9番队的门面担当,爱慕倾心他的人多了去了。反观蒙塔呢?说难听点,重黎嫁给他完全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麦迪尔心里各种不服气,他不好受,自然也不会让蒙塔好过。 男人之间的问题,果真还是要靠拳头来解决。 “喂!等等!”重黎傻眼了,事情到底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又不是幼稚园的小孩子,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还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聊聊天了?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稍微成熟一点? 蒙塔和麦迪尔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再看对方,那可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蒙塔觉得麦迪尔轻佻不检点,居然厚颜无耻地跑到自己的营地上来勾搭重黎,其心可诛,不教训他一顿根本不能消除自己的满心愤恨!麦迪尔觉得蒙塔就是傻人有傻福,现在得了便宜还卖乖,简直无耻,如果放任他继续得瑟下去,那自己这个中队长也别混了! “蒙塔,这次比斗如果是我赢了,从今以后,你就不能再阻止我来见重黎。”麦迪尔笑得满脸邪气:“虽然你是重黎名义上的丈夫,但重黎并不是你的私人所有物,你应该知道,重黎有手腕有能力,不可能一辈子被你圈养在家里!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能发展得比你我还要好……” “这不需要你来提醒!”蒙塔彻底被激怒了,不耐烦地打断了麦迪尔的侃侃而谈:“麦迪尔,我知道你千方百计地想要接近重黎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想拜托重黎给你制作复合弓吗?就为了武器装备,枉顾重黎的真实意愿,拿着点微不足道的情分胁迫他!你有问过重黎愿不愿意吗?” “你!”麦迪尔恼羞成怒,涨红了脸,哑口无言。他承认自己一开始接近重黎的目的并不单纯,毕竟像重黎这么有能力的兵器制造师在他们第9区并不多见,麦迪尔一直觉得自己跟重黎很有缘分,重黎第一次出外售卖复合弓就遇上了他,自己识货,一眼就看出了复合弓的不凡之处,对重黎,麦迪尔既有惜才之心,但更多的还是惊艳绝艳之感,重黎外貌出众,能力不俗,他们的相遇仿佛命中注定一般,麦迪尔也一直暗搓搓的庆幸,觉得老天爷给了他一次品尝爱情的大好机会,殊不知,天意弄人,心上人另有归属,一段时间不见居然成了别人的妻子,若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足够优秀,那也就罢了!情深缘浅,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结果偏偏是蒙塔这个麦迪尔从来没看在眼里过的死对头,这让麦迪尔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啊! “好了!都给我闭嘴!”作为事件的当事人,这让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的狗血剧情,重黎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你们两个都是当队长的人,管着整个营地百十来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孩子气!” 蒙塔不服气,刚想还口顶嘴,重黎当机立断,环在蒙塔腰上的手暗中使力,狠狠掐了一把,蒙塔瞬间不敢说话了,他不怕疼,重黎那点气力,对他来说就跟挠痒痒一般,根本无关痛痒,只是重黎下手太黑,让蒙塔误以为他真的生气了,这才是蒙塔怕的,顿时收敛了臭脾气,不敢再意气用事。 “麦迪尔中队长不辞辛苦,特意赶来见我,其用意我大概也能猜出个*分。”重黎有这个自知之明,除了制作冷兵器的手艺,估计自己身上也没其它东西值得别人苦心积虑地算计了:“想要我帮忙复合弓对不对?” 麦迪尔没有说话,他想大声否认来着,但却打从心里觉得心不从心。重黎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跟蒙塔相处时,重黎能毫不顾忌地使小性子,跟蒙塔动手时也是肆无忌惮,根本不介意旁人的眼光,可见他们两人的感情是真的很好,但是面对自己时,重黎永远都是一副客气而疏离的表情,就连脸上的微笑都是很礼节性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了,不是吗?蒙塔再是不如自己又怎么样?自己已经彻底输了。 “麦迪尔中队长,我同意给你制作复合弓。” “重黎……”蒙塔不高兴了,瞬间黑了脸。 重黎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无声安抚。被麦迪尔盯上,短时间内怕是没办法轻松了,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就当是还麦迪尔他们中队的人情了,这次能顺利击退油鸱大军,麦迪尔他们中队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重黎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翻脸不认账的人,不过无利不起早,他也不能委屈自己做白功啊,总得收够报酬才行。“不过我有条件……” “重黎你说吧!” “按我之前卖给你的市价,2000个点数一把,不议价。另外,材料得你们中队自己准备,想必你也已经知道了,经过我二次改良之后的复合弓全都是选择的竹木做原材料,因为竹木的韧性够,制作出来的复合弓射程和杀伤力都能更出众,具体的对比效果可以参考乌力罕他们几个小队长的复合弓,我觉得差距还是挺明显的。当然了,如果你们嫌麻烦,不愿意出城砍伐竹木的话,我也可以用一般的木材给你们制作,不过到时候若是对成品不满意的话,概不负责啊!” “这没问题。”重黎提出的条件根本不算刁难,麦迪尔已经知足了,最起码还能买一批复合弓回去,勉强也算是不虚此行,要是空手而归,既失恋,又失意,人生简直不能再惨淡了!“重黎你近期就打算制作复合弓吗?太好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来拿货?” “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吧,这次准备制作的复合弓数量怕是不小……” 重黎话还没说完,就被麦迪尔急吼吼地打断了,听到重黎说这批复合弓数量不小,他眼睛都亮了:“有多少?我们中队全都要了,点数不是问题!” “你想全包?这恐怕不行呢。”重黎忍不住笑了,转头看向正低头冥思苦想,表情一片凝重的马日拉,道:“马日拉中队长,你们中队需要复合弓吗?看在蒙塔的面子上,我可以特意给你留一批成品,至于价格嘛,我也不多赚你的点数了,就按给麦迪尔中队长的友情价支付,如何?” 本来还以为没自己的事了,谁知道重黎竟然还记挂这他们中队,马日拉不禁喜笑颜开,拍着胸脯道:“当然没问题。难得嫂夫人挂念着,在此先行谢过了。” 说实话,2000个点数的价格确实还算公道,复合弓现在声名在外,外面多的是人捧着点数翘首以盼重黎售卖复合弓,明显的需求大于供应,如果光是比财大气粗,哪儿轮得到自己?自己运气不错,能跟9番队中实力数一数二的麦迪尔中队同一批次拿货,马日拉相信,有了这一批武器装备,他们中队的实力也能更上一个台阶,重黎有一点说得不错,自己这次能抢占先机,完全就是看在好友蒙塔的面子上。 “既然如此,那就这么说定了,订单就按一人一批货算,一批货十把复合弓,一个月后提货。” “才十把?”居然沦落到跟马日拉一个待遇,麦迪尔不爽了:“不行!太少了!重黎你必须再给我加一些,我可以给你另外支付点数……” “麦迪尔中队长,我应该跟你说过的吧,我这人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从来不打折,更讨厌别人跟我讨价还价!”重黎轻描淡写地看了麦迪尔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有件事还请麦迪尔中队长先搞清楚,我并没有义务给你制作复合弓,说白了,这一批货也是人情债,不得不还,不然我才不会浪费时间倒腾这些,你也知道,我现在手里还有一个新的远程射击兵器需要改进,以期尽快投入实战应用当中,哪儿有那么多精力!你要是有所不满,大可以撤单,我想,马日拉中队长一定很乐意接收原本属于你的那一批货。” “当然,我求之不得。”马日拉哈哈大笑,看一向眼高于顶,趾高气扬的麦迪尔中队长吃瘪,滋味实在是太好了。 “好吧,十把就十把。”麦迪尔简直是怕了重黎了,他从小到大也只有在重黎这儿碰过钉子,还不止一次,重黎仿佛生来就是克他的,每次都把他堵得哑口无言,简直不能再心塞。“不过重黎,我也有个条件……哦,不,是请求,请你务必听一听。” 重黎只是笑,眼神清明地看着麦迪尔不说话,硬生生把麦迪尔吓怂了。 “重黎啊,你刚才说的那个新研究的远程射击兵器,有机会也要卖一些给我们中队吧……点数都不是问题,凭咱俩的交情,我不会亏待你的……” 蒙塔一听,这还能忍?麦迪尔都快蹬鼻子上脸了!刚想发火,又被重黎狠狠拧了一把腰,蒙塔浑身一抖,满腔火气顿时消散无影踪。 重黎哭笑不得,心想,这个麦迪尔未免也太会攀交情了吧,他们只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买家和卖家,能有什么交情啊!不过表面上,还是得摆出一副笑脸来,毕竟和气生财嘛:“好的,若是以后真有机会合作,我一定不会忘了你们中队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9章 炼油 送走了麦迪尔之后,蒙塔还在愤愤不平,他很不能理解,为什么重黎要对麦迪尔这么客气,像这种没脸没皮的浪荡子,不用另给好脸色,教训一顿就好了! 息事宁人不是重黎的行事风格,他这人喜欢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但是同样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也是重黎立身处世的准则。麦迪尔虽然嘴贱了一些,招人烦了一些,但是人不坏,重黎虽然不待见他,但也不必要视之如仇寇,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折腾了这么久,天渐渐亮了,整个晚上都处在高度紧张的氛围里,现在忽然放松下来,人自然就开始犯困,抵不住阵阵困意袭来,重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感觉自己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 “重黎,辛苦你了,我送你回营帐休息吧。” 重黎点头,回身招呼乌力罕,问道:“你们也早点休息吧。” “重黎少爷不用管我们,等处理好油鸱的尸体,我们自己会安排休息时间的。”说到这里,乌力罕还拉着阿木尔壮胆,一同向蒙塔求情道:“队长,今儿给我们放一天假呗,队员们都累了一晚上,就别训练了!” 蒙塔想了想,点头同意了,他又不是真的不通情理,队员们跟着忙活了一晚上,估计都累得够呛,是该好好休息休息。 重黎顺口问了一句:“乌力罕,那么多的油鸱尸体,你们准备怎么处理啊?” “当然是炼油啊!重黎少爷不会不知道吧?”难得遇上重黎都不知道的事情,乌力罕很意外,洋洋得意地说道:“油鸱体内还富含了极为丰富的油脂,可以用来炼油,而且,用油鸱练出的油燃点极低,保存时间也很长,不容易变质,在白城子内很受欢迎的,我们中队这次可以小赚一笔了……” “这些我都知道。”重黎皱眉,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乌力罕的侃侃而谈:“我想问的是,你们到底准备怎么炼油?” “重黎少爷真的很感兴趣?”乌力罕挑眉看向重黎,语气中满是不确定:“要不,我带你去炼油的现场看看?” “乌力罕你闭嘴!”蒙塔怎么会不明白乌力罕的意思,重黎一个从小长在后宅的贵族小少爷,就算明白一些人情世故,但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未必就能切身体会,对重黎来说,好奇是一回事,那么血腥残忍的场景,如果真的让他亲眼所见,他未必就能承受得住?狠狠瞪了乌力罕一眼,蒙塔适时插话,转而看向重黎时,表情温柔了不止一星半点:“好了重黎,这次凶兽袭击营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你也别老想着油鸱的事,累了一晚上了,走吧,回营帐休息。” “可是……”重黎的好奇心都被挑起来了,要让他就这么回去,还是有些不甘心。 “相信我,重黎,我不会害你的。”蒙塔叹了口气,换了一个比较柔和的说法来规劝重黎,道:“那场景你绝对不会想亲眼见到的。” “很血腥吗?”重黎其实也能想到,所谓的炼油,在外部条件和操作工具都如此艰苦的时代,肯定不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 “不是血腥不血腥的问题,我们先锋队负责护卫白城子的外围安全,几乎每天都处在杀戮当中,血腥早就见得多了,只是……”蒙塔顿了顿语气,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向重黎解释才好。“该怎么说呢?重黎,我简单跟你解释一下,你也知道,油鸱体内含有极为丰富的油脂,为了将这些油脂毫不浪费地全部炼出来,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后来才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只有将油鸱倒挂起来,用烈火慢慢炙烤,烤上一天一夜,直到油鸱的尸体完全变成一块焦黑的肉块……” 重黎已经听明白了,一晚上没吃东西,顿时觉得胃里一阵恶心难受:“好啦,好啦,你别说了,我听明白了!” 真是既简单又粗暴的方法。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的影响,回营帐的途中,重黎老是感觉营地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烤肉香味,馋得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可是一想起那是用死去的油鸱炼油时散发的香味,胃里又觉得恶心。 因为蒙塔这么一吓,重黎半点食欲都没了,洗漱之后,动作麻利地上了石床躺下,什么都没吃就准备睡觉了。 蒙塔一脸无奈地摇头,放下了手里还冒着丝丝热气的烤肉,笑道:“就说你会受不了,怎么,真的不想吃点东西吗?空腹睡觉对身体并不好。” 重黎一边摇头,一边小声说道:“我没食欲。” “那好吧,你早点休息。”说完,蒙塔捧着烤肉又出去了,既然重黎都说了没食欲,他自然不会故意在重黎面前用餐,况且刚给重黎普及了用油鸱的尸体来炼油的常识,估计重黎还对烤肉这种食物的香气有阴影,还是不要多刺激他比较好。 重黎心里压着事,一晚上翻来覆去,根本没睡好。 迷迷糊糊中,他似乎做了个梦,梦中的场景太过杂乱,又断断续续的,没有一点连贯性,第二天一大早,重黎似乎很早就清醒了,蒙塔一晚上没回来,他都知道,可就是觉得脑子里一团浆糊,身子绵软,根本使不上力来。 “蒙塔……”重黎用尽全身力气喊了一声,殊不知他现在的声音根本就微弱不可闻,自然也不会让营帐外的人听到。 重黎急了,自己的身体很不对劲,联想到之前康回说过的,重黎从小身体就不好,人生的头十几年,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昏迷躺在床上昏睡的时候远比清醒下地的时候多,所以需要长期吃药,慢慢调养!一想到这儿,重黎背上冷汗都出来了,他都快忘了,之前重黎每隔十天的时间就会吃一味名叫祁骨的草药,哪怕后来失去了双亲的庇护,康回一个人四处找零活干,两兄弟寄人篱下,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时,重黎的祁骨都从未断过,后来,黎重穿越而来,霸占了重黎的身体,就误以为身体已经养好了,之后再没有吃过祁骨,除了出门一定会戴上黑色斗篷隔绝日光外,再没有注意过保养身体,直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难道是自己的病复发了吗?一想到自己又会回到那种常年卧病在床的苦逼岁月,重黎就满心惶恐。 “蒙塔……”叫了好半天都没有人应,重黎都快哭了,明明以前都会赶在第一时间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现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形,更是让重黎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营帐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整个9区都在疯传你们营地昨晚遭遇了凶兽的袭击,都快吓死我了!我哥哥他还好吧?” 是康回,是康回来了。 重黎满心欢喜地想要起身,却发觉此时的自己半点力气都使不出来,不仅眼睛睁不开,而且太阳穴也在一抽一抽地疼,脑子里一片空白,难受极了。 “你哥哥没事儿,不过累了一晚上,今天就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别去吵他了。”蒙塔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话虽如此,但这都快一天了,怎么睡这么久?”康回还是放心不下,直接进了营帐内,看到重黎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慌了,直觉感到不妙。“哥哥,哥哥……” “康回,别吵你哥哥休息!”紧跟在后面的蒙塔很不满地开口提醒。 “你懂个屁!我哥哥的状况不太对,赶紧去找药师过来!”康回眼睛都红了,情急之下,对蒙塔说话也很不客气,他既怨恨这个人没有照顾好哥哥,也怨恨自己没本事,让哥哥平白受委屈。 蒙塔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劲,快步上前,绕过康回冲到床边,伸手将重黎抱了起来,触手可及的皮肤温度极高,蒙塔觉得自己的手心都快被灼伤了。 “怎么会这样?”蒙塔吓坏了,他从小身子就健壮,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从来没生过病,所以并不知道生病时一种怎样的感受,但是看重黎一副气若游丝,满脸苍白,毫无血色的样子,他也跟着觉得心里难受。 康回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蠢的人,傻乎乎地抱着他哥哥有什么用,能帮他哥哥减轻病痛的折磨吗?“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找药师啊!” “哦,找药师!找药师!”六神无主的蒙塔这才有了主意,放下重黎起身就往外冲,由于太着急,还接连绊了好几个跟头,康回看着,心里的怒火也稍稍平复了一些。这个人是真的关心挂念着他哥哥的安危,不然不会这么手忙脚乱,可光是关心有什么用,多拿点儿实际行动啊! “哥哥,你别怕!不会有事儿的……”也不知道哥哥能不能听见,康回坐到床边,握着哥哥的手,无声安慰,不过他通红的眼眶也彰显了他此时的担忧。 看着陷入昏睡中的哥哥,康回百感交集,仿佛又回到了他们小时候的时光,那时候哥哥也是常年卧病在床,康回只要一有空,就会坐到哥哥床边,一个人自说自话,给哥哥讲外面发生的有趣的事,他们两兄弟的感情一贯很好,哥哥身体渐渐好转起来,康回真心替哥哥感到开心,他可万万没想到,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不见,哥哥竟然又回到了幼时体弱多病的样子,蒙塔这小子就算不是故意的,也逃不了照顾不力的责任。 没多久,蒙塔带着药师过来了。 整个营帐里的气氛一片凝重。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0章 药师 药师是个年岁不大的青年人,身形修长,面容俊朗,眼睛清澈如水,唯一引人注目的,怕是他那耀眼张扬的满头银发,不知为什么总给人一种历经沧桑之感。 “莱比卜,拜托你赶紧给重黎看看,明明昨天都还好好的,怎么一个晚上就……”重黎又陷入了沉睡中,面色绯红,唇色惨白,浑身热得发烫,还怎么叫都叫不醒,蒙塔急得不行。 “拜托你能不能别吵?”康回也很着急,但他更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样的事情之前已经发生过好多次了,所以康回比初次应对的蒙塔明显更沉得住气。“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影响药师给我哥哥看病!” 蒙塔平时其实都不这样,外人都道9番队的蒙塔中队长是个少言寡语的人,这没什么不对,但是他们都不知道,蒙塔只是感情不常外露而已,对于真正记挂在心上的人,蒙塔其实很温柔,现在之所以这么神神叨叨地一直小声喃喃自语,也是因为关心则乱。蒙塔自认为不会被私情所累,最终影响对事物的判断,实则全是自欺欺人,他几乎不能想象,他这么喜欢重黎,真心想要跟重黎携手走完这一生,要是重黎先他一步离开了,他还怎么活得下去! “蒙塔中队长别着急,先给嫂夫人喂完药下去,别担心,会没事的。”莱比卜一边轻言细语安慰着病人家属的情绪,一边从自己腰间的棉麻布包里摸出一个小木盒来,打开,里面全是黑乎乎的不知名粉末,散发着草药特有的清香。 蒙塔连任何一丝犹豫都没有,一把接了过来,手忙脚乱地到处找碗调兑,康回看着眼前这一幕,有心想要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 药倒是备齐了,可是怎么喂昏迷中的重黎喝下去倒是一件难事,蒙塔关心则乱,又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照顾起病人来难免有些笨手笨脚,在这方面,康回跟蒙塔很不一样,他整个幼年时代看父亲和爹爹做过太多次,已经积累了很多这方面的经验。 “给我,我来吧!”康回暗暗叹气,他哥哥性子大大咧咧的,嫁给蒙塔这么一个笨拙质朴的男人,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康回……康回,你慢一点……”康回那哪儿是喂药啊!半点都不温柔,直接捏着下巴粗鲁地往下灌,其间还撒了小半汤药出来,蒙塔在旁看着,不时发出惊呼声,越看越着急。 康回根本不搭理他,我行我素的,依旧按照自己原来的办法强行将药给重黎灌了下去。蒙塔这蠢货!怎么也不想想,重黎已经陷入了昏睡,根本听不见旁人说话,就算蒙塔再满含神情地凑到重黎耳边呢喃都没用,不用点强硬手段,重黎根本好不了,这时候,那些心软全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屁话! 艰难地喂完了药,康回擦了擦手,根本不介意蒙塔这么大个人就站在自己身边,他还等着找蒙塔算账呢,现在不想搭理他,只能视而不见,径直走到莱比卜身边,问道:“药师,我哥哥他这是?” “应该是积劳过度……”说到这里,莱比卜顿了顿,还是慎重地换了一个更委婉平和的说辞解释道:“不过,病人的身体始终不是很好,其实,像这种从出生时就伴随着的顽疾更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好好调养,不能劳累,如果寻到了根治的方法,更是不能间断平常的用药……” 康回点了点头,心里明白了个□□分,这位莱比卜药师倒是有点本事,应该是刚才把脉的时候摸出了一些端倪,才会推测哥哥之前有吃过一段时间的祁骨,说实话,祁骨是不是真的有传闻中那么神奇的疗效,康回并不清楚,只是他哥哥吃过祁骨后身体确实好了很多,甚至都能下床到处跑跑跳跳了,听说这次还跟着到了白城子的外围城墙,跟着蒙塔手下的队员们一起抗击突袭营地的凶兽,真是好本事啊!康回不想追究他哥哥这么冒险行事就是发自真心愿意,还是迫不得已被胁迫,蒙塔本身都难辞其咎。 “你真的不知道?” 蒙塔都被搞糊涂了,傻乎乎地反问道:“知道什么?” 这下子,就连莱比卜都忍不住暗暗叹气了。这位重黎少爷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怎么就遇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丈夫,什么都不知道就算了,还一脸天真地反问自己应该知道什么,什么鬼!他要是病人家属,估计也会生气,你说,好好一个人交到你手上,你作为枕边人,不多加疼惜也就罢了,连最基本的照顾都做不到,这不是找骂又是什么? 看着蒙塔一脸无辜的样子,康回更是气不打一出来,破口大骂道:“白痴!蠢货!我哥哥身体不好,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吃祁骨来调养身子,难道你不知道吗?” 康回这么生气也是有道理的,他哥哥嫁给蒙塔的时候还精神儿倍好,能跑能逃,结果嫁人后还不到两个月就旧病复发病倒了,你说蒙塔没责任,谁信啊!再说药师刚不是说了吗?他哥哥可是积劳过度,也不知道蒙塔是怎么虐待他哥哥的?一想到这,康回就恨不得暴打蒙塔一顿,以消自己的心头之恨。 被康回毫不客气地指责,蒙塔哑口无言,他是真的不知道这回事儿,从来没人跟他说过。事实上,重黎很少跟他讲自己的事,两人成亲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各忙各的,一开始还能同床共枕,将人揽进自己怀里安然入睡,这还是蒙塔费尽唇舌据理力争,好不容易才劝得重黎松口,讨来的微薄福利,可这根本就不管用啊!两人没有交流,根本没办法了解对方心里的真实想法,蒙塔关心重黎不假,他对重黎的宠溺无度也是众所周知的,但这依然改变不了重黎因为他的疏忽而旧病复发的事实。 “对不起……”蒙塔的道歉分外沉重,他能体会康回的愤怒,也确实明白了自己在这段感情中付出的那些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他自认为已经对重黎很宠溺关爱了,谁知道竟然连重黎必须不能间断吃祁骨都不知道,对比之下,自己之前对重黎那些自以为是的关心,简直不能再可笑! “蒙塔,我们两兄弟的情况你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说来不怕你笑话,我哥哥嫁你完全是权宜之计,以他的相貌和才能,找更好的伴侣也不是难事,你要是嫌麻烦不愿意照顾他,大可直说,就当我把哥哥暂且托付给你一段时间,等我学舍的课程结束之后,马上接他离开……” “重黎是我的妻子,我能照顾好他!” “那就拜托你稍微用点心!”康回捂着自己隐隐抽痛的太阳穴,感觉自己脑袋都快气炸了:“我哥哥从小身体就不好,他这个人既温柔,又要强,什么都藏着掖着,以为自己不说,就不会给周围的人添麻烦,你所谓的能照顾好哥哥,该不会就以为是简单地照顾好我哥哥的一日三餐吧!” 蒙塔被堵得哑口无言,他原本以为的照顾其实就是关心重黎是否吃饱穿暖,但无疑这是个错误答案,说出来肯定又会被康回臭骂一顿,一时间,蒙塔也愣住了。 看那混球的表情康回什么都明白了,他哥哥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遇上这么一个四五六不通的二货,什么都不知道就算了,居然还不知道得一脸理直气壮,气得他连话都不想说了。 营帐里的气氛太过凝重,莱比卜生怕这明显都不是善茬的两人一言不合就打起来,特别是蒙塔中队长,那可不是个能坐下来讲理的主,听闻昨儿还跟前来营地来拜访的麦迪尔中队长大打出手,闹得差点儿上比斗台,要是这时候再闹起事儿来,可没人能制止得了。 轻咳一声,莱比卜故作平静地开口说道:“病人需要静养……” 康回马上就明白了,向莱比卜点点头,径直走到病床旁坐下。他现在算是看明白了,蒙塔这混球根本不靠谱,把哥哥交给他,康回不放心,还是得自己照顾才行。 “蒙塔中队长,麻烦你派手下队员去学舍一趟,给管理员带个话,就说我哥哥病倒了,我不放心,请几天假照顾他,等我哥哥病好了,我马上回去上学。” 蒙塔苦笑着连连点头,心里颇为郁闷。什么鬼!明明刚刚来营地的时候,还一口一个蒙塔大哥的,完全是拿自己当一家人对待,叫得乖巧亲切,蒙塔当时还想来着,有亲兄弟真是一件感觉很奇妙的事情,看在小舅子爷这么上道的份上,蒙塔愿意替重黎分担,供养蒙塔继续上学舍,谁知道还没过多久,康回就翻脸不认人,直接从蒙塔大哥变成了蒙塔中队长,要不要这么打击人啊!这前后不一的态度,就差没指着自己的鼻子臭骂,我就看不起你,我就是觉得你配不上我哥哥! 虽然心里不服气,但是蒙塔不得不承认,确实是自己做得不够好,康回生气倒还在其次,关键是重黎醒来会怎么想?怨恨自己,亦或者是因为万分失望而对自己不闻不问?一想到这两种可能性,蒙塔就觉得心里堵得难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1章 兄弟密谋 重黎再次睁开眼,入目所及的就是两张同样憔悴不堪,不修边幅的脸,眼下全是厚厚的黑眼圈,看上去颇有些可笑。 “哥哥……” “重黎你没事儿了吧?还有哪儿不舒服吗?你等等,我这去叫药师来给你再看看……” 重黎想摇头来着,可他还没来得及回话,蒙塔就转身一溜烟跑走了。 “康回……”重黎勉强笑了笑,开口打趣道:“怎么眼睛这么红,你该不会又哭了吧?” “谁哭了啊!我才没哭呢!”只有在面对哥哥时,康回才会变成这样任性天真的少年郎心性。“哥哥,你以后别这样吓我了!” 片刻后,蒙塔带着莱比卜回来了,一进来就直奔重黎身边,握着他的手坐下,放在唇边吻了吻,笑道:“这位是莱比卜,我们9区很有名的药师,让他给你看看好不好?” 如果不是顾念着还有外人在场,重黎一定会忍不住翻白眼。蒙塔把人都带来了,现在又问自己的意见,自己能有意见吗? 心里腹诽连天,但表面上,重黎还是很大方得体地点了点头。 莱比卜把完脉后,难得露出了一丝笑意:“嫂夫人身体恢复得不错,以后注意别太劳累就是,毕竟身体还是得慢慢调养……” 说完,留下几包药粉就转身走了。 康回向哥哥笑了笑,主动跟上去,借口送药师莱比卜离开,实则是给人小两口留个单独相处的空间。 蒙塔凑近了重黎,握着重黎的手放在唇边,细细吻着,不住喃喃道:“真是吓死我了……重黎,你快吓死我了……” 重黎有些尴尬,用力抽回了自己的手,不敢抬头看蒙塔:“让你担心了,对不起……” 蒙塔略带遗憾地摇了摇头,柔声说道:“没事儿就好,重黎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还不忘给重黎拉好兽皮毯子,俯身亲了亲重黎光洁的额头,转身出去了。 接下来,重黎开始遵照药师的要求安安静静地调养,蒙塔把这事视之为重中之重,认认真真地敦促重黎执行,不容半分懈怠。 一开始重黎还勉强能坚持按时吃药,足不出户,但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安分了没几天,重黎又开始不消停起来,他不敢去找蒙塔的麻烦,最近蒙塔看他看得很紧,不论多忙,必定会赶回来陪他吃三餐不说,时不时还搞突袭检查,看他是否有乖乖呆在营帐里休养,如果没有,蒙塔就会黑着脸亲自来抓人,重黎也不知道蒙塔怎么那么神,不论自己躲藏到哪里都会被抓住。重黎怎么也不想想,整个营地都归蒙塔统领,大家都全都要仰仗蒙塔中队长吃饭,一见队长亲自来找人了,谁敢隐瞒啊!甚至好些人从发现重黎的那一刻开始,就在偷偷密切关注着重黎的动静,生怕把人给看丢了,到时候中队长跑来要人交不出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面对重黎,蒙塔是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但是那臭着脸的表情还是很能震慑人的,最起码,亚希尔和亚萨尔就怕得不行,只偷偷帮着重黎瞒天过海一次,被蒙塔抓包之后领到他们老爹那儿,也不说话,就这么冷冷地看着波日特,把波日特吓得魂飞魄散,再三保证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好话说尽,蒙塔才勉强同意不追究这事了,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对这个他们老爹的顶头上司可是又恨又怕,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再也不敢帮着重黎欺上瞒下了,任凭重黎好话说尽,始终不为所动,把重黎给郁闷得不行。 “康回,你说蒙塔怎么能这样啊!都不让我出去,整天窝在营帐里,我都快要长蘑菇了!” 康回温和地笑笑,他倒是觉得蒙塔这么做很对,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招人嫌的事儿让蒙塔一个人干就行了,他主要就负责在他哥哥面前耍好感度:“哥哥是不是想吃蘑菇了?我上集市转转,看能不能买一些回来吧。” “上集市?”重黎一听,眼睛都亮了。 不等重黎说完,康回毫不客气地打破了重黎的幻想:“哥哥也想去?不行!蒙塔大哥不会同意,哥哥乖乖呆在营地等我回来,好不好?” 完全就是哄小孩子的语气,重黎瞬间怒了:“说什么话呢!你是哥哥还是我是哥哥,有你这么跟哥哥说话的吗?”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康回也差不多摸清楚了他哥哥的小心思,哥哥心里烦着呢,一丁点儿小事都会借题发挥,不依不饶地纠缠个半天,实则是想变着法儿地达成自己的目的,这一点蒙塔大哥就应付得很好,不管哥哥说什么,全都点头称是,根本不跟他哥哥起冲突,一副完全顺从的表现,但是背地里,不论哥哥做什么都不允许,该限制的还是得严格限制,如果哥哥发火,又立马狗腿地凑上来道歉,情真意切,一副已经知错的表情,让人根本挑不出错来,实则根本就不悔改,下次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搞得他哥哥一点办法都没有。 “康回!”居然敢不理自己,这死小孩胆儿肥了啊! “好啦哥哥,你既然都说自己是哥哥了,就有点儿当哥哥的样子,别跟个小孩子似的无理取闹!”康回一边说,一边叹气,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臭小子!我真是白疼你了,过来,让我掐死你!” 两兄弟笑闹了半天,康回不忍心让哥哥太累,好言相劝着,把人哄回了床上,重黎自然不会这么容易就受康回的摆布,只是康回在营地上都住了三天了,重黎知道他因为不放心自己,所以才跟学舍请的假,为了不让康回担心,继续回学舍上学,重黎只能听话一点了。 “晚饭时间还早,哥哥你先睡一觉吧……” 重黎捏着被子,遮住自己大半张脸,只露出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康回,说道:“康回,哥哥没事儿了,你明天就回学舍吧。” 想装可怜博取同情?康回都被他哥哥的心怀不轨给逗笑了。心想,哥哥啊哥哥,你就算这么看着我也没用,我又不是蒙塔大哥,不吃你这套!毕竟这张脸康回都看了十几年了,早就有了免疫能力。 “怎么,哥哥不欢迎我?”康回挑眉笑了笑,眼里带上了一丝邪气:“人家蒙塔大哥都还没说什么呢?哥哥你先别急着不耐烦啊!” “你小子要是始终跟你哥哥我一条心,我犯得着不耐烦你吗!” “我又怎么跟你不一条心了?” 重黎翻白眼,用一副你自己心里清楚的表情淡淡地瞥了康回一眼,道:“你都不愿意带我上集市。” 康回都快崩溃了,就他哥哥这胡搅蛮缠的本事,估计也只有蒙塔能受得了,如此看来,这两人倒是绝配,蒙塔性子木纳沉闷,配他哥的古灵精怪倒是挺好,互相中和,不然换成别的谁,没准儿会直接被他哥给折腾得疯掉。 “康回你自己说,你是不是我亲弟弟?” “是……”怎么又扯到这话上了?康回有种预感,自己已经一脚踩进了他哥精心布置的话语陷阱里,今儿被迫受牵连,承受蒙塔雷霆之怒的恐怕就是自己了! “那你带不带我去集市?” 康回现在忽然想回学舍了。 “说话!” “带你去也不是不可以……”康回还想垂死挣扎一下,给他一贯不安分的哥哥定点规矩什么的,约法三章,免得到时候管不住人。 康回这些小花招都是黎单之前玩剩下的,黎单重黎都不怕,就康回这半生不熟的段数,重黎根本不会看在眼里,不等康回说完,翻身坐起来,反客为主,抢先一步说道:“行不行?就一句话!父亲不是教过你,不论说话还是做事都要像个男人一样吗?婆婆妈妈的,像什么话!” 康回都快哭了,好想去跟蒙塔大哥通风报信啊!快赶回来管管他哥哥吧! “好吧……”不情不愿地开口,康回深深觉得无力,照他的臭脾气,床上坐着的这人如果不是他哥哥,他一定要将人暴打一顿,大招人恨了! “康回,你真是我亲弟弟!”高兴之余,重黎毫不吝啬地给了自己亲弟弟一个大大的熊抱。 瞧瞧这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康回心里更坚定了刚才的想法,如果重黎不是他亲哥哥,他一定要将人暴打一顿,狠狠地暴打一顿,让你压迫我,让你欺负人…… 得了康回的同意,重黎心里暗搓搓高兴,生怕蒙塔中途赶回来查岗,打乱自己的出行计划,片刻都不耽搁,手脚利落地披他的白色斗篷。 这一件白色斗篷是蒙塔新给他置的,原材料是极为珍贵的雪蚕丝,贵重不说,还很不好找卖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重黎一开始不想收下的,太贵重了,总觉得有些于心难安,但是蒙塔很坚持,再加上康回也在一旁劝,说着雪蚕丝制成的斗篷比他之前用的黑色斗篷更能隔绝日光,重黎这人就是典型的享乐主义者,一听还有这功效,马上不坚持拒绝了,从善如流的笑纳。 重黎连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都没通知,只带了康回一个人,蹑手蹑脚地离开了营帐。 “哥哥……” “嘘!”重黎赶忙回身,用一跟手指抵在自己嘴上,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也不管康回看不看得懂,压低声音道:“我们是在偷溜呢!你小声点!” “哥哥,我只是觉得我们可以大大方方地离开营地,你这样偷偷摸摸的,看上去更可疑。” 似乎有点道理,重黎连连点头,搞不好自作聪明反而会适得其反,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不下:“要是有人看到我们离开营地,跑去找蒙塔通风报信怎么办?” 我巴不得有人那么做呢!不过这话康回也只敢在心里偷偷想想而已,让他当着哥哥的面说,他不敢:“哪儿有那么快,这个营地这么大,等蒙塔大哥赶过来,我们早都离开营地了。” 虽然觉得很有道理,但不知道为什么,重黎就是觉得康回这小子的话没那么高的可信度,都怪这小子最近学聪明了,跟哥哥都敢玩小心眼,过分! “好吧,就听你一次。”说到这里重黎还不忘冷笑一声,威胁到:“如果你小子敢玩阴的,哼哼……” “怎么会啊?”康回马上回了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看向重黎,眼神诚挚地表态:“你可是我亲哥哥,咱们兄弟两可是一条心!” 重黎一点儿都不感动,他很无语。 这孩子真是学坏了,居然拿自己的话来堵自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2章 胖老板 集市上,人潮涌动。 脱离了营地的束缚和蒙塔的监控,自由自在地行走在街道上,没人管东管西,也没人对他要做的事情指手画脚,念念叨叨,重黎都快感动得热泪盈眶,回头再看康回时,当哥哥的优越感瞬间燃起来了:“康回,你马上就要回学舍了,还缺什么东西吗?哥哥给你买。” 重黎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富口吻,事实上,他现在也确实很有钱,前段时间刚接下了两个大订单,马日拉和麦迪尔都不可能在这时候拖欠重黎点数,第二天就派人将定金送来了,一共两万个点数,这是重黎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黑色的晶石点数卡,感觉简直不能太棒。 看到哥哥一脸骄傲的小得意表情,康回忍不住笑了,拉了拉重黎的白色斗篷,笑道:“哥哥,先别管我了,你上次给我的点数还够用。” “真的吗?该用的就用,你可别太省啊!” “哥哥……”要说康回最不放心什么,那一定就是他这个不懂得照顾自己的亲哥哥了。“蒙塔大哥管着那么大一个营地,事务繁忙,可能根本顾不上你,你得学着自己照顾自己。” “康回……” 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哭出声来,深呼吸一口气,康回故作坚强地笑了笑,道:“哥哥,我带你去我以前经常买祁骨的那间草药店吧,掌柜的人很好,以后要是蒙塔大哥忘了给你买祁骨,你就自己来买,千万不能再忘了……” 重黎满心感动,又充满了愧疚,康回在学舍已经很忙了,还要让他分神担心自己,真不知道自己这个哥哥是怎么当的? 再那之后,康回再没有说过一句话,一路默默走着,在经过一些标志性建筑的时候,还不忘停下来提醒重黎一两句,帮助他记路。 终于来到了草药店门口,康回并不急着进去,停住了脚步,先在门口喊了一嗓子:“胖老板在吗?” 重黎忍不住笑了,拉了拉康回的袖子,表情看上去颇为埋怨,似乎是再说:好好说话,怎么这样称呼人呀? “在的!在的……”伴随着一叠声地回应,走出来一位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圆滚滚的身材,配上笑起来根本看不见的眯眯眼,整个人显得憨态可掬,一看就让人心生亲近。“哈哈……原来是康回少爷啊!您很久不曾光顾了,想必您的兄长已经完全康复了吧?” 康回侧过身,将重黎拉到自己身旁,笑着介绍道:“许久不来是有原因的,我已经重新回学舍上学啦,哦,对了,胖老板,这位是我哥哥重黎。” “您好,重黎少爷。”胖老板赶忙上前一步,满脸笑容地向重黎行礼。“叫我胖老板就可以了!我经营这家药材店三十余年啦……” 重黎偷偷笑了笑,从善如流道:“很高兴见到你,胖老板。” “重黎少爷,康回少爷,先进店里来坐吧。”说完,侧过身子让重黎和康回进店,店内还站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见他们俩兄弟进来,腼腆地笑笑,并不多说话。“两位,这是我的妻子。” “您好。”重黎赶紧点点头,康回却是连个眼神都没看过去。 “去端两碗甜齿根来!”胖老板说完,直接领着重黎和康回进了一旁的小包间里面,不一会儿,胖老板的女人进来了,端着一个木制托盘,给了重黎和康回一人一杯淡绿色的不明液体。“尝尝吧,两位,这是昨天才从农人手上收来的,很新鲜。” 重黎一脸尴尬地笑,其实他一点儿都不想尝什么新鲜货,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不明的绿色液体很恶心,迷之恶心。 一旁的康回已经端起了杯子,一饮而尽。“真不愧是胖老板极力推荐的好货,果然很美味。” “康回少爷过奖了。”胖老板笑了笑,转头看向重黎道:“重黎少爷不喜欢喝甜齿根吗?” “其实也不是……”重黎一脸尴尬,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怎么说呢?我不是很喜欢喝绿油油的液体,总感觉……” “感觉很恶心?”胖老板主动开口替重黎解围,随后又再接再厉地劝道:“重黎少爷还是尝尝看吧,不要急着排斥新事物!” 重黎愣了一下,心理斗争了好久,还是犹豫着伸出手,小小地喝了一口,很奇妙的感觉,淡淡的一股清香味,有点甜但不浓郁,喝完之后唇齿留香。 “怎么样?重黎少爷。” “味道不错。”重黎由衷赞叹。 胖老板哈哈大笑起来:“重黎少爷先坐一会儿,我出去看看您需要的祁骨包好了没,请稍后片刻。” 重黎点了点头,康回在旁接话道:“胖老板快点儿啊!别让我哥哥久等。” “康回少爷放心吧,误不了事。” 胖老板离开之后,重黎才笑着对康回说道:“胖老板人不错。” 整天将温暖笑容挂在脸上的人,乐天知命,很适合做生意,也很适合做朋友,因为在挫折和低谷的时候会适时伸手拉你一把,有这样的朋友在,才会觉得人生似乎也不是那么困苦和艰难。 康回点头:“是啊,当初我刚出来打零工的时候,没人脉,没门路,一天根本挣不到什么钱,只有胖老板的这家药材店肯让我赊欠祁骨的药钱……” 怕哥哥听了多想,康回点到为止,再不肯多说了。 重黎听得满心不是滋味,当初的日子过得是有多艰苦,他只依稀有点儿印象,但是完全可以想象,康回小小年纪,要供重黎那么昂贵的药费该有多么吃力。 “我不会假惺惺地怨愤自己拖累了你……”重黎一脸没心没肺的笑,眉眼弯弯的:“不过,康回谢谢你。” “我巴不得你拖累我一辈子!谁让我这辈子倒霉做了你弟弟呢,我早就认命了!”康回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转而看着重黎,认真说道:“哥哥,好好照顾自己,别再让我担心了!” “我保证!”重黎举起右手对天发誓,也不管康回到底看不看得懂。 两兄弟默契地相视一笑,一切都尽在不言中。 就在这时候,外面大厅里忽然传来一声暴喝,随即就是一阵阵乒乒乓乓的打砸声音,不时还伴随着胖老板可怜兮兮的哀求声:“住手啊!求求你们快住手!” 重黎疑惑不解:“怎么回事儿?” 康回倒是见惯了这阵势,白城子里最不缺的就是仗势欺人的事,不过这话他可不会说出来让重黎担心,一脸平静地安抚道:“哥哥先坐会儿,我出去看看。” “你自己小心点。” 康回点点头,脚步匆匆地出去了。 没多久,就听到外面传来更加激烈的打斗声,因为挂念着康回的安危,重黎再也坐不住了,也跟着起身走了出去,一眼就傻住了! 原本整齐排列的货柜全部被推到了,地上到处都是散落的药材,好些都被踩踏得根本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整个一片狼藉,最让重黎气愤的还是康回受伤了,眼眶处青了一块儿,帅气的一张俊脸完全毁了,把重黎给心疼得不行。 “怎么回事儿?”虽是问话,但隐隐透漏出的不满还是让康回听出来了,这时候,聪明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他哥哥,免得被无辜牵连。 另一边前来闹事的人看到重黎之后,眼睛都亮了,一脸的痴迷和惊艳,重黎确实是个美人儿,走哪儿都能瞬间吸引人的视线,撇开那臭脾气不谈,光看外表看是很招人喜欢的。 “小美人别多管闲事啊!免得连你也一起收拾!”算是善意的提醒了,不过这话里话外透出的猥琐还是十分刺耳。 动不动就砸人家的店,看来来头不小,重黎正在疑惑,看透了他心思的康回马上走过来,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名叫布喏。” “你们认识?” “认识,但没什么交情。”想了想康回还是又补充了一句:“都在一个学舍上学。” “是你给胖老板招来的麻烦?”重黎算是听出来了,这个布喏跟康回之间似乎有点恩怨,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两人之间弥漫着一种相看俩相厌的气场,想来应该是平时积怨颇深。 康回翻了个白眼,很无语地看着他哥哥:“我是听到外面有人闹事才赶出来帮忙的……” 重黎很不厚道地拍了拍康回的后脑勺:“不过你一露面,这位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就闹腾得更厉害了,对不对?” 全都被重黎言中了,康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无言以对。 “要不找巡察队的人过来,这光天化日之下,还讲不讲道理了?” “最好不要。”康回直接驳斥了重黎的天真想法:“阿如温查斯家有两位少爷都在巡察队做领队,找他们不是自寻死路吗?” “9区巡察队有两位领队?”重黎很意外,不,应该说是太意外了。 跟先锋队不同,每区都只有一个巡察队,统领着手下几百号人,具体数目因各区的地盘大小而异,全部采取两级制,除了领队,就是普通的队员,按理说这也是为了方便管理,毕竟巡察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白城子里的治安,防止有人在公共场合闹事,影响城内居民的日常生活,这还是重黎第一次听说一个巡察队里有两个领队。 “听说是阿如温查斯家的这两位少爷都很优秀,一时半会儿选不出一个更合适的继承人,所以才干脆将两位少爷都推出去,共同管理巡察队。”说到这儿,康回自己都觉得好笑。 神经病啊!一个巡察队有两个领队,那到底要听谁的?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看来阿如温查斯家的这位家主也不是个什么明白人! “哦,对了,巡察队的两位领队是蒙塔大哥同父异母的哥哥。”看他哥哥一脸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康回不得不适时补充一句,免得他哥哥心血来潮,收不住手把事情闹大了,蒙塔大哥不好交代。 “这样啊……”看来,蒙塔倒是个明白人,要是他也跟着他两个异母哥哥一起去巡察队混,那才是真的屈才了,恐怕混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先锋队虽然条件艰苦了一点,但是很有发展空间。“那这位呢?” “布喏?” “蒙塔大哥的某位堂弟吧,具体的我不清楚。” “那就没问题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3章 以暴制暴 他们两兄弟在这边嘀嘀咕咕,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满脸不耐烦地吼道:“你们俩在那儿叽叽歪歪什么呢!康回我警告你,别没事儿找事!看在你那个白痴哥哥勉强也算是嫁进了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份上,这次就不跟你一般计较了,赶紧滚!” 全程躺枪的重黎表示自己很无辜,这是他第二次听到别人说他是布斯曼贝尔家的白痴少爷了,他有这么出名吗?怎么谁都知道!事实上,蒙塔和康回的婚姻已经在各个豪门大族间成了一个笑话,两人都是被家族舍弃的非必要存在,一个是双亲均已离世的药罐子,在家族里无依无靠,一个是出身不甚光彩的私生子,从来没得到过家族的正式承认,认真说来,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良配。 康回最见不得别人说他哥哥的坏话,闻言马上就怒了,上前一步就想动手,被重黎及时拉住了,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 “哥哥……”康回很不赞同重黎的一味忍让,他不爽布喏这小子已经很久了,之前在学舍他们就互相看不顺眼,现在有机会动手一较长短,多么好的机会啊! “你说什么?他是你哥哥!”布喏一副震惊的表情:“你哥哥不是个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白痴?听说他从小身体就不好……” 不等布喏把话说完,康回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无聊推论,他此时肺都快气炸了。“你才是白痴呢!我哥哥好得很!” 重黎笑着拍了拍康回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好啦,好啦,别跟白痴一般见识。” “你说谁是白痴呢?”布喏明显还没从这个惊人的消息中回过身来,瞪着双眼反问时的表情,竟意外地显得有些呆萌。 重黎很无辜地耸了耸肩,装作没听到布喏的问话,微笑着转移了话题:“布喏少爷,说句公道话,胖老板为人和善,几乎从不与人结怨,可能这就是个误会,不如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求同存异,商量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说不定大家还能握手言和。做生意讲究一个和气生财,做人也是一样,何必整天打打杀杀,什么都诉诸武力呢!” 布喏一脸张狂倨傲,口气也很狂妄:“什么误会不误会的,这间药材店卖的药根本没有疗效,不是骗子是什么?还不如全部砸了干净,免得留在这里继续祸害其他人!” 康回冷哼,语气中满是愤怒:“自己要贪小便宜买廉价药材,吃了之后又嫌没效果跑来砸店,布喏,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重黎算是听明白了,果然不论到哪儿都少不了这种极品:“真半点儿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其实也不是没有……”布喏暧昧地朝重黎抛了个自以为很潇洒帅气的媚眼,疑惑道:“你真是康回的哥哥?” “如假包换。”一边说,重黎还不忘挂起自己一贯的招牌微笑。 布喏一脸很不是滋味的表情,也不知道是在愤慨什么,喃喃自语道:“蒙塔那小子运气还真好……” 康回在旁偷笑,不忘凑到他哥哥耳边小声嘀咕:“哥哥,你不知道吧,阿如温查斯家这一辈的少爷们都是在同一天成亲的,听说……布喏那小子娶了一个体型肥硕的超级丑八怪,哈哈……真是报应!” 重黎摇摇头,不禁感到哭笑不得,他这个兄弟啊!看上去挺正经的,不苟言笑,没想到还真有八卦长舌妇的潜质,居然跑去打听别人的后宅私房事,套用现代话来讲,完全就是闲得蛋疼。 “让我不追究这件事也不是不可以,谁让我们好歹也算是一家人呢,不过,我有条件……”说到这,布喏故意顿了顿语气,用一脸欠扁的表情说道:“麻烦嫂子你叫蒙塔大哥亲自来求我!” “你确定?”重黎才不怕他呢,不过他很好奇,布喏到底是哪儿来的底气这么理直气壮,是吃定了蒙塔不敢拿他怎么样吗? 明显意味深长的反问语气让布喏愣住了,他忽然想起,蒙塔现在已经是今非昔比了,听闻他不久前才带领整个中队的人顺利阻挡了油鸱大军的袭击,除了有人给他支招,用了些少不了台面的奇谋诡计之外,招揽了一个很有能力的兵器制造师,制造的兵器杀伤力巨大,在9区先锋队很受欢迎,完全是供不应求,就连麦迪尔中队长和马日拉中队长都不惜花重金从蒙塔手里购置武器装备。现在,9番队的蒙塔中队长俨然成为了9区最炙手可热的人物之一,多少人都盼着能从他手里搞点好处。布喏人不傻,虽然他从小就不大看得起蒙塔,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蒙塔是他绝对惹不起的。 想明白这个道理,布喏更郁闷了,让他承认自己不如蒙塔这个从来没得到家族承认过的私生子,对一向以自己的血统而骄傲的布喏来说简直太难受,心里不舒坦,他自然不会让重黎他们好过,变着法儿地为难人,不依不饶:“嫂子,冒昧问一句,您何必非得管这个闲事呢?咱们好歹也是一家人,您倒好,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家人,莫非是存心跟我布喏过不去不成?” 说对了!如果不是现在时机不对,重黎真想冲着这自以为是的傻逼回一句:小爷我就是针对你!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对付这种仗势欺人的主,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暴制暴! 如果真能看到布喏被自己噎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定会很解气,不过重黎当然不会这么干:“布喏少爷说哪儿的话!看在蒙塔的面上,我也不敢驳了你们阿如温查斯家的体面啊!” 布喏皱眉,乍一听,重黎这话好像没什么问题,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些意味深长。 “布喏少爷,不是我喜欢多管闲事,而是为人处世总得有自己的原则吧。”重黎一脸人畜无害的微笑,明媚灿烂:“我身子不好,定期得吃祁骨调养身子,这些时日以来,全靠胖老板关照,这人情,不得不还!你说胖老板的草药店货品质量不好,很抱歉,我吃了这么长时间一点都没感觉出来有什么问题,都说对症下药,草药可不是能乱吃的,布喏少爷如果觉得吃的药没什么效果,最好还是再找一个好点儿的药师确认下病因才好!” 布喏被重黎堵得半句话都说不出,他现在恨死重黎了,当着那么多人,大半还是自己找来帮衬壮势的好友,就这么半点情面都不讲地让自己下不来台,简直可恶。 “嫂子,咱们明人不说暗话,这事儿您不宜插手,还请您回避一下!” “不好意思,这事儿我管定了!”重黎冷哼:“今儿我和康回就坐在这里,看看你布喏少爷到底能掀起多大的风浪来!” “既如此,嫂子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蒙塔大哥那儿,我稍后就去向他请罪!” 都到了这时候还死鸭子嘴硬,重黎更看不起布喏了,从布喏一而再再而三地搬出阿如温查斯家的大招牌,妄图以那点微薄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家族情分来劝他们赶快离开时,重黎就很明确地看清了布喏的底牌,话说得再狠有什么用,全都是在虚张声势而已,如果布喏真像他自己口头上说得那么有底气,还浪费唇舌跟自己废话干嘛? 想吓唬他,他黎重可是从小被吓大的。 “请吧!布喏少爷随意。”重黎是真的半点都不将布喏咄咄逼人的威胁看在眼里,都倒这时候了还不忘出言刺激他。事实上,重黎此时巴不得把事情闹大点,到时候还说不定能借机将蒙塔从阿如温查斯家脱离出来,重黎有种预感,阿如温查斯家表面上看似风光无限,实则就是个巨坑,蒙塔如果能早点离开倒还好,继续待下去,迟早会被无辜牵连,白白给这个大家族陪葬。 布喏被重黎送到了一个上不去又下不来的尴尬位置,急得脸都涨红了。 光会大喊大叫,实则半点行动力都没有的纸老虎,重黎已经不是单纯的看不起了,对这样的跳梁小丑,任何表现出来的情绪都是浪费。 “布喏少爷不动手的话,那就请回吧。”重黎话说得很不客气,既然已经明着撕破了脸,他也懒得再装什么温良恭俭让了:“慢走,不送!” 布喏气得拳头都握紧了,他现在根本不敢明着跟蒙塔撕破脸,所以,在确定了蒙塔对这位新婚小妻子的喜爱程度之前,他都不敢轻举妄动。布喏应该感谢他此时的隐忍不发,很显然,要是真动了重黎,后果不是严重两个字就能简单形容的。 临走前,布喏狠狠瞪着重黎,眼神中满是恶毒:“我们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4章 地下贫民窟 “重黎少爷,没事吧?会不会给你们惹下麻烦?”胖老板不安地搓着手,刚才他全程围观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很感激康回和重黎的仗义出手,但站在朋友的立场上来讲,也担心他们俩兄弟会因此而惹祸上身,毕竟,阿如温查斯家的这位布喏少爷可是出了名的小肚鸡肠和心狠手辣。 “没事。”重黎无所谓地笑笑,看向康回说道:“对了,康回,虽然我一直都说希望你在学舍好好上学,不要轻易与人结怨,但是这个布喏确实可恶,要是有机会就好好教训他一顿,不用手下留情!” 康回闻言也笑了,忍气吞声从来就不是他的处事风格,不过有哥哥的这句话,至少以后动起手来会更加有底气一点。 “胖老板,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来蒙塔中队长的营地来找我,不用客气。” 康回连连点头,帮着劝道:“哥哥说的是,要不这样吧,反正我哥哥每隔十天就要吃一次祁骨,胖老板要是有空以后就按时给哥哥送祁骨吧,我哥哥大大咧咧的,我总怕他忘。” 这倒是个好主意,一举两得,重黎没意见,胖老板当然也是求之不得,有了9区先锋队的蒙塔中队长做后台,以后他这个小店也不至于三天两头就被人找麻烦。 “当然没问题,以后重黎少爷的祁骨就有我亲自来送。” “那就麻烦胖老板了。” 两人又客套了两句,重黎这才带着康回,告辞离开,临走前,除了买的那份祁骨,胖老板还送了重黎和康回每人一包甜齿根的粉末,康回从善如流地笑纳了,重黎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甜齿根的味道虽然很不错,但是那绿油油的液体实在很难让人心生好感,无奈胖老板盛情难却,他也不好意思拒绝,想着先收下吧,免得驳了人家胖老板的面子,等康回回学舍的时候让他一起带走就行了。 离开了胖老板的草药店,见时间还早,重黎不想回营地,带着康回漫无目的地在集市上逛,远远的,看到街角的尽头蹲着一个身材瘦瘦小小的小男孩,面前的空地上零星摆着几个小玩意儿,看不清楚是什么,重黎来了好奇心,拉着漫不经心的康回走上去瞧热闹。 走近一看,重黎愣住了,竟然全都是用稻草手工编制的小动物,编的很精巧,看起来还挺有意思。 “嗨,小家伙,你卖的这些都是你自己编制的吗?” 小孩闻言抬头看了重黎一眼,眼神木纳,面无表情。“重黎少爷,您最好赶紧离开这里,要是再晚一点,怕您就再也走不掉了!” 这话从一个半大不小的毛头小孩子嘴里说出来,总感觉有些违和。 “哥哥……”康回已经开始紧张了,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在这里,他一定不会这么小心翼翼,正是因为牵扯到他最亲近的人的安危,重任在肩,康回不得不全神戒备,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他提心吊胆,生怕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意外。 人潮密集的街道上,远远地走来一队体格健壮的队员,一边走,一边谨慎地东张西望,其中一人在看到重黎和康回他们时马上大声呼叫周围的同伴,瞬间,一群人都向他们围聚过来。 来势汹汹,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会是什么善茬。 “哥哥,我们快走!”那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正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不论如何,康回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哥哥陷入危险之中。 几乎在同一时刻,蹲在地上的小孩子突然起身站了起来,拉住了重黎白色斗篷的一角,说道:“重黎少爷,如果你相信我的话,请跟我来!” “哥哥……”康回下意识地就想阻止,对不清楚底细的人,他根本不可能交付信任,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小孩子,能不能帮上忙另说,总觉得不是很靠得住。 不过一个愣神,重黎就被陌生小男孩拉着往前走出了好几步,等到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被小男孩握紧了手,一头扎进了密集的人群中。 “哥哥……” 康回刚想追上去,就听到前面跑出去不远的小男孩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康回少爷,我们分开跑!一会儿再到9区的地下贫民窟入口集合!” “你回来!” 已经有队员追了上来,绕过他就想往前跑,目标明确,看来就是冲着他哥哥来的,康回怎么可能让他如意,往前快跑两步拦住了追击者,二话不说就动手开打。 这时候不得不感慨一句康回直觉敏锐,第一时间做出了最正确的敌我判断。 康回在后面阻挡那些不知道来历的追击者,小男孩握住重黎的手,带着他绕过拥挤的人潮,好不容易跑出了集市。 “你要带我去哪里?” “重黎少爷别怕,我对您并无恶意!”小男孩一边急速奔跑,一边喘着粗气回答道:“只是偶然得知了有人想要害你,而我碰巧曾与您有过一面之缘,所以想帮帮忙罢了!请您务必相信我!” 在奔跑中,说话有些力不从心,重黎隐隐感觉有些喘不上气来了。 “重黎少爷,您怎么了?还好吧?”意识到重黎的身体状态不太对,小男孩不得不停下脚步,一边关切地发问,一边全神戒备着四周的情况。 停下来喘了好几口气,重黎才渐渐觉得心里的压迫感没那么重了。 小男孩继续面无表情地看着重黎,不过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中还是流露除了一丝关切之意。 “没事了,我们走吧!” 小男孩点了点头,他们跟康回少爷约好了之后在9区地下贫民窟的入口处集合,不能言而无信,要是去晚了,康回少爷肯定会担心。 “重黎少爷,明知道您身体不好,还勉强您做这么剧烈的运动,我很抱歉。” 重黎摆了摆手,小声问道:“现在我们要去那个地下贫民窟的入口吧,别耽搁了,走吧!” 小男孩又走上前来拉住了重黎的手,两人不急不缓地继续赶路。 一路上,重黎都在想小男孩提及的地下贫民窟,可等他到了目的地一看,还是傻眼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入口,入口只是一个小小的洞口,只能容得下一个人出入。 “这就是你所谓的入口?”光是惊讶两个字已经不能明确表现出重黎心里的震惊了。 小男孩不以为意:“已经很好了,冬天的时候,地下贫民窟里面还有水蒸气可以保暖,总比露宿街头要好得多。” 重黎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或许只是他自以为是的认为别人需要怜悯,实际上别人根本不需要。 “哥哥……” 没多久,康回也慌慌张张地赶来了,一见重黎,明显松了口气:“哥哥,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应付那些小喽啰多花了些时间。” 重黎摇了摇头:“我们也刚到没多久。” “哥哥,我们回营地吧!” “等一下,康回,那个……”重黎犹豫着,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真不愧是同气连枝的亲兄弟,康回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摸出了一张金色的点数卡递给小男孩,笑道:“多谢你帮忙,这个就当是谢礼了。” 重黎忍不住笑了:“你哪儿来的点数卡啊?” 康回也没隐瞒,全招了:“之前蒙塔大哥偷偷给的。” 重黎瞪眼:“你倒是挺不客气的啊!” “蒙塔大哥说了,反正我们都是一家人,点数卡不论用他的还是用哥哥的都一样。”康回答得理直气壮,倒让重黎哭笑不得。 出乎两兄弟的意外,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巨款,小男孩并没有心动,反而仰头直直地盯着重黎,一脸平静地问道:“重黎少爷,要到我家来做客吗?” 重黎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好啊,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哥哥!” “我叫洛奇。” “好的,洛奇,很高兴认识你,感谢你愿意邀请我们兄弟去你家做客,我们走吧。” 重黎一副什么都不明白的天真无畏模样,搞得康回又气又急:“哥哥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要去的是哪里?你疯了吗?地下贫民窟!那可是9区出了名的无法地带,蒙塔大哥绝对不会同意的。” “你要回营地去向蒙塔告密吗?” “啊?”康回明显一头雾水的样子。 “我是说,康回,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跟我一起进去,要不,你就自己回营地去,至于你回营地后要不要找蒙塔告我的状,随便!”重黎说得毫不在意,其实心里还是很紧张的,按照谈判的原则,想要逼迫对手同意自己,无论何时,都绝对不能泄露自己的底牌,对于康回这种脑子一根筋的人,威逼利诱绝对比好言相劝来得更有用。 “哥哥……”康回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心里不停臭骂重黎的同时,也开始暗暗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从小男孩拉着哥哥离开,还定下在地下贫民窟的入口碰头时,康回心里就隐约有股不好的预感,所以在阻拦了所有的追击者之后,他特意绕回到胖老板的草药店,拜托胖老板将哥哥的祁骨给送回营地去,顺便通知一下蒙塔中队长,他哥哥去了地下贫民窟。相信,蒙塔听了之后一定会有动作的,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需要他再操心了。 重黎明显就是一副兴奋过度的表情,连康回此时两手空空,原本提在手里的祁骨消失不见了都没发现,一门心思沉浸在即将开始的地下探险上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5章 孤儿寡母 进入地下之后,鼻息间全是难闻的异味,两旁的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都悬挂着一盏晶贝灯,不过是很廉价的那种,闪烁着微弱昏暗的荧光,更让这地下贫民窟显得鬼气森森。 康回第一时间就受不了了,他从没来过这样脏乱差的地方,自己感觉都不好受,更何况他一贯体弱多病的哥哥:“哥哥,不行,你不能再继续前进了,跟我回去吧!” 重黎摇了摇头,看向狭长的走廊,和站在他前面几步远的干瘪小孩:“父亲总教导我们,做事情要有始有终,既然都来了,就别半途而废啊!” 既然重黎都这么说了,康回还能怎么办,继续走呗。 走在狭长昏暗的走廊上,两边都是一个一个用木板隔开的小单间,重黎一边走,一边分神打量,越看心里越难受,小隔间面积不大,却是好几个人挤在一起,应该是一家人,有老有少,有大有小,看到他和康回这两个穿着打扮都不显不属于这里的外人,都下意识地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很警惕地看向他们,眼中有疑惑好奇,更有惶恐不安。 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了一阵异样的喘息声,重黎正好奇呢,康回已经眼明手快地拉起了白色斗篷的一角,遮挡住重黎的视线。 “哥哥,继续往前走,别偏头看!” 余光中最后看到的,就是一个小小的格子间内坐了好几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围在这些男人中间的,是一个身着单薄衣衫正在搔首弄姿的女人…… 重黎又不是真的未经人事,一下子反应过来,不由得羞红了脸。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康回很不高兴,一边走一边气呼呼地抱怨,随即又吓出了一后背冷汗,要是蒙塔知道他带他哥哥来这种地方,会不会气得直接拆了他的骨头啊!康回忽然觉得自己应该也是离死不远了。 一时间,两兄弟各怀心思,谁都不说话了,只顾低头走路。 走到半途,突然冲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跌跌撞撞地一头撞到了重黎怀里。 康回吓了一跳,他虽然一直防着有人冲出来伤害他哥哥,但却没想是这么一个走路都还打跌的小孩子直接扑进了他哥哥怀里,阻拦不及,只能眼疾手快地出手扶了他哥哥一把,免得他哥哥被这冒冒失失的小鬼给冲撞得跌倒。 “小家伙,你没事儿吧?” 小家伙抬头看着重黎,一眼就傻掉了,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小孩子心思单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心机,想什么就毫不顾忌的脱口而出,问道:“请问你是哥哥,还是姐姐啊?” “是哥哥哦!”重黎也不禁被这小鬼给逗笑了。 “哥哥长得真好看,比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姐姐都还好看!”小家伙倒是真心赞美重黎,说得一脸诚恳,死扒在重黎身上不下来。 “死小鬼!别缠着我哥哥!”康回吃醋了,他都没这么跟哥哥撒过娇,这死小鬼算什么东西!越想越气愤,康回毫不怜悯地伸手捏住这小鬼的衣领,将人整个儿给提在了半空中。 “你是谁?放开我!”小鬼开始死命挣扎起来,康回倒是没想到他力气这么大,一个没注意就被挣脱了,有些意外,随即又觉得丢脸,气呼呼地就想再冲上去给这小鬼一点儿教训,被重黎给制止了。 “康回,别欺负小孩子!” 踏出去的脚步硬生生收住了,一般情况下,康回是不会违背哥哥的意愿,既然有哥哥跟这死小鬼求情,那就算了。 就在这时候,身后的某个隔间里忽然冲出来一个瘦得跟纸片人一样的中年女人来,看得出上了些年纪,却依然是风韵犹存,很有些成熟韵味。女人发丝凌乱,一下子扑倒在重黎身前,抓着重黎的斗篷一角,一边哭泣,一边苦苦哀求道:“大人,大人饶命啊!我儿子不懂事,冲撞了大人,他不是故意的!我道歉!我替我儿子给你磕头道歉!” “你离我哥哥远点!”康回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对着女人就是一脚,将人踹了一个跟头,脑袋磕在地上,顿时显出血红色。 重黎有些生气了,拉了康回一把,斥责道:“康回你干什么?” “哥哥,这女人不干净,你别靠她太近!” 重黎很少听到康回这么不客气地说话,他太了解康回了,一下子就听出了康回话语中隐含的嫌弃和不屑。电光火石之间,他想起来了,这女人他刚才其实见过的,就是某个格子间内,被一群粗野壮汉围在中间毛手毛脚的可怜女人。 “妈,妈妈……”小鬼头快速向女人跑了过去,母子俩抱头痛哭,看上去有些可怜兮兮的。 “你看看你干的好事,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的,你好意思吗你!”重黎满心愧疚,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重黎也不打算追究的,结果被康回这么一闹,感觉跟自己在欺负人似的。 “哥哥,你知不知道这女人是流莺,出卖色相的下贱货,不是什么好东西!” “康回你住嘴!”重黎实在很不能理解:“既然你知道恃强凌弱不对,那你欺负人家孤儿寡母又是哪儿来的优越感?” “哥哥……”康回觉得他哥哥就是从小被保护得太好了,根本不明白人心叵测的道理,他踢的那一脚其实是有留情的,根本不可能造成伤口,还正好伤在额角上,血糊了满脸,一看就知道是为了做效果,博取他哥哥的同情,世上哪儿有那么凑巧的事。以康回的身手,如果不手下留情,一脚下去那女人估计会直接昏死过去,哪儿还有功夫在他哥哥面前作秀演戏。 重黎也知道康回心里不服气,拍了拍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算了吧,何必跟孤儿寡母一般计较,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人必先自辱而后人辱之,确实是这样,但是,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哪个女人愿意这么作贱自己?” 康回不说话了。 重黎走到那对母子身旁蹲下,笑着捏了捏小鬼脏兮兮的脸蛋,摸出了两张金色点数卡递过去,女人一脸惊恐地摇头,死活不肯收。 康回满心感触,一开始他还以为女人故意弄伤自己是为了死赖住他哥哥要赔偿,现在看来,确实是自己误会了,或许哥哥说的没错,女人只是太惊恐了,生怕他们为难自己的孩子,所以才想着用弄伤自己来给他们解恨,希望他们不要再继续追究孩子的过错,可怜天下父母心。 “哥哥,还是我来吧。”康回走过去,蹲在重黎身旁,摸了几张花花绿绿的点数卡递给女人,面无表情地说道:“拿着吧,我哥哥的一片心意,你看你也受伤了,如果你不收的话我哥哥会于心难安的。” 女人抬头怯生生地看着重黎,似乎是在询问他的意见,重黎见状毫不犹豫地回了一个微笑,见推辞不过,女人这才诚惶诚恐地收下了。 重黎也明白了康回的良苦用心,这里是一个有着另一套生存秩序的地下世界,鱼龙混杂,什么牛鬼蛇神都有,有道是财不露白,周围这么多双眼睛看着,若是给这母子俩太多的钱,完全就是在给他们娘儿俩招祸,还不如像康回这样,给一些点数聊表歉意就行了,也不会平白招人觊觎和眼红。 离开了人家母子俩,洛奇带着康回和重黎继续往里走。 “两位大人心肠真好……”一边走,洛奇一边有感而发,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意,看上去总算是有了一丝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有的天真。 “你家到底还有多远啊?”康回不耐烦了。 “前面尽头就是。”想了想,洛奇还是略带无奈地解释道:“越往里,收取的租金越便宜,我父母亲走得早,一个人孤苦无依,想要活下去只能……” 重黎差不多也猜到了,一时间倒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 “重黎少爷,到了。” 哪怕重黎做好了心里准备,等真正亲眼看到,心里还是忍不住觉得难受,狭小阴暗的格子间内,什么都没有,真正的家徒四壁。 洛奇大大方方地搬了一个小石凳过来,放到重黎身前,用手擦了擦之后,才抬头冲重黎说道:“重黎少爷,您坐。” 坐下后,重黎才感觉到如坐针毡,整件格子间里就只有一根石凳,他坐下后康回和洛奇都只能站着,让重黎浑身都不自在。 “哥哥你坐吧,好好听这小鬼把话说完,然后我们就离开这里。”这鬼地方!康回简直是一秒都不想多呆下去了。 听了康回的话后,洛奇低下头去,好半天都没有说话,昏暗中,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洛奇,你请我来,到底是有什么事?”看在洛奇曾经帮过他的份上,重黎很愿意帮他一个忙,权且当做还人情了。 洛奇想了很久,终于还是下定决定,说道:“重黎少爷,我有件东西想给你看,请稍等。” 说完,洛奇转身钻进了石床,他身子瘦瘦小小的,钻入低矮的石床下根本毫无压力,要是换了康回,估计钻到一半就会被卡住,想到康回撅着屁股卡在石床下的场景,重黎就不厚道地想笑。 没过多久,洛奇灰头土脸地爬出来了,手里捧着一个黑乎乎的石块,拳头大小,看上去其貌不扬,就跟外面大街上随意散落的石块一样,但是重黎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块。 “这东西你哪儿来的?”重黎声音都在抖,那完全就是激动的,他根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见到这么宝贵的原材料。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6章 陨铁 “重黎少爷果然认识这东西。”洛奇眼里闪着精光,脸上全是因为过度兴奋而引发的潮红,看上去红彤彤的一片,还挺招人稀罕的。 “哥哥,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这不就是块普通的石头吗?” 重黎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看了康回一眼,接过了洛奇手里的石块扔给康回,道:“你再仔细看看,真的就是普通的石块吗?” 入手之后,感觉更加清晰,康回一下子愣住了,疑惑道:“真是奇了怪了,这么小小的一块儿,怎么会这么沉?” “当然是因为密度大。” “密度大?” 康回根本听不懂,重黎也懒得跟他解释,看想洛奇,认真斟酌着说道:“洛奇,你有什么要求,不妨直说。” 洛奇一下子紧张起来,根本不敢跟重黎对视,扭捏道:“重黎少爷,不瞒您说,我的父亲生前是一个自由雇佣兵,某次出城狩猎时意外发现了这东西,觉得很神奇,便敲下一块儿带了回来……” “等等!”重黎一下子抓住了重点,顾不得礼貌,开口打断了洛奇的叙述:“你是说,这东西还有很多?” 洛奇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似乎是怕重黎不信,还从身上摸出了一小块兽皮,摊开来,指着上面星星点点的记号解释道:“父亲怕以后再去寻时找不到路,回城前还特意画了地图标记好,可惜,之后他的身体却是一天不如一天,直至扛不住因病去世,再也没有了出城的机会……” “节哀顺变。” 洛奇表情坚强地点了点头,领了重黎的好意,认真解释起事情的来龙去脉,道:“重黎少爷,之前我曾经说过,我们有过一面之缘,实际上并不止一次,正确来说应该是两次,第一次,您在这集市上售卖您亲手制作的复合弓,第二次则是向耶曼大人购买兽皮,那时候我才知道您的名字和真实身份的……” “你认识耶曼?” “我父亲曾经是一名自由雇佣兵。” “不会也是荆棘雇佣兵队吧?” 洛奇点了点头。 重黎忍不住感慨,这世界还真是小,走哪儿都能碰上熟人。 “重黎少爷,我请您来,其实就是想给您看看这东西,这东西太奇怪了,光是说的,您未必会信,而且耳朵听到的远不如眼睛看到的那么真实准确,我想着您看过后,自然就会相信我的说法了。” 确实,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话重黎很赞同。 “哥哥,我还是不明白,这其貌不扬的黑疙瘩到底有什么好新奇的?值得哥哥你这么大惊小怪!” 面对自己的亲弟弟,也实在没什么好隐瞒的,重黎想了想,认真组织好语言解释道:“这东西名叫陨铁,数量稀少,极为珍贵,是用来制作兵器的极好材料。”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了对陨铁的记载:从天而下,光耀浊地,声如雷鸣者三,入地丈余……是时火熄,视地中只有一窍如杯大,极深,下视之,星在其中,荧荧然,良久渐暗,尚热不可近,又久之,发其窍,深三尺余,乃得一圆石,犹热,其大如拳,一头微锐,色如铁,重亦如之……削之有屑,击之有声…… 显然,在没办法人工提炼铁的现在,陨铁就成了制作冷兵器极好的原材料。 “哥哥,我不懂……”什么陨铁,康回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问你,康回,你身上带着骨刀对吧?” 康回一边点头,一边从腰间拔出骨刀,不明所以地看着重黎。 “你自己对比看看就知道了。”差别根本不用重黎细说,光凭触感就可以轻易感觉出来:“你们制作兵器的材料太单一了,除了骨头就是木头,这些原材料本身的密度就不够,制成的兵器自然会很脆弱,容易造成损坏,对猎物的杀伤力也不够大。” “可是哥哥,我不太明白,难道说,除了骨头和木头,难道还能用别的原材料来制作兵器吗?”康回很无奈:“我知道有人会使用石制兵器,不过那太重了,根本不利于随身携带。” “当然不是你们所理解的那种未加工的原材料。”翻来覆去想了好半天,重黎都不知道该怎么普及开矿提炼这些常识,因为他自己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在他的有限经历里,冷兵器的主要原材料就是铁,在他的印象中,铁的普及和使用已经是一件司空寻常的事情了,就像是空气,从未刻意探寻过,但是也不会因为某一天突然发现了身边环绕着空气而觉得大惊小怪。 看着康回和洛奇都是一头雾水,明显听不懂的样子,重黎不得不换了种说法做类比:“怎么说呢?就像你们开采晶石一样,铜和铁也是需要开采的原料,其实这么说也并不完全准确,据我所知,晶石开采出来后是不需要二度提炼的,直接打磨加工后就可以使用,对吧?但是铜和铁就不行,因为即便是开采出来的铜和铁,本身也含有不少杂质,必须提炼过后才能作为原材料来锻造成兵器,而陨铁则不一样,本身蕴含的杂质少,纯度高,完全可以直接锻造成兵器。” 康回一脸惊奇:“怎么会这么厉害?” “谁知道呢,硬要说得话,唯一的区别就是,铜和铁都是地下蕴含的矿物质,而陨铁则不同,是天外降下的物质,经过大气层时的高温燃烧……”重黎忽然说不下去了,感觉自己就跟一个装神弄鬼的神棍一样,满嘴胡言乱语说着一些周围人都听不懂的话,解释这些伪科学来欺骗人心,不是妖言惑众又是什么。 康回已经完全被弄糊涂了,根本听不懂哥哥在说什么。 重黎自己也说糊涂了,索性闭嘴,懒得再浪费唇舌跟康回解释这些。 “洛奇,陨铁和那块兽皮地图卖给我吧,你开个价,多少点数我都没意见!”对于这块来之不易的陨铁,重黎势在必得,甚至他已经想好用这块陨铁还做什么了。 “重黎少爷,您误会我了,这东西我不卖。”重黎急了,不死心还想再劝说洛奇割爱,自己拿着陨铁有大用处,谁知这小子忽然话锋一转,道:“我送给你!” 重黎并没有因为忽然的惊喜而失去理智,他深知世上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更何况还是直接掉到嘴里,连伸手接的功夫都免了,洛奇千方百计引自己前来看这块陨铁,没道理这么轻易就转送给自己啊!果不其然,洛奇下一句话就暴露了自己的心思。总归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根本还没学会在谈判的时候沉住气。 “重黎少爷,我只有一个要求。”洛奇似乎是不好意思,根本不敢抬头看重黎:“我想跟着您学习兵器制造,您不用收我为弟子,也不用刻意教我什么,给我个机会,让我跟在您身边自己摸索就行,我这人脑子不笨,也能吃苦……” 自己夸自己果然会让人很不好意思,洛奇红着脸说不下去了。 重黎还当是什么条件呢,没想到这么容易,他已经开始教授亚希尔和亚萨尔两个人,再加一个洛奇似乎也没什么,反正教两个是教,教三个也是一样。 “这没问题,你收拾一下东西跟我回营地吧,我让蒙塔给你安排住的地方。”不管洛奇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放在自己身边看着都是一个比较保险的办法。 洛奇不由得大喜过望,连连向重黎道谢:“重黎少爷,真的吗?真是太感谢你了!” “以后,你就叫我老师吧,不用那么拘谨。”重黎其实还挺喜欢洛奇的,在集市上看到洛奇售卖的纯手工小玩意儿时,重黎就发现这孩子很有天分,心灵手巧,不像亚希尔和亚萨尔那俩兄弟,练习了这么久,雕刻出来的东西还是跟狗啃过的一般,惨不忍睹,一想起那两个麻烦精,重黎就忍不住头疼。 又仔细看了看手里的兽皮地图,确定自己真的一个字都看不懂,什么乱七八糟的鬼画符,重黎叹了口气,万分沮丧地将兽皮地图递还给洛奇。 洛奇摇了摇头,道:“老师您收着吧,这已经是您的东西了。” 重黎想了想,暗下决定,等拿回去之后给蒙塔看看,说不定他能看出点什么门道来。 而这边,脑子稍微回过神来的康回忍不住傻乎乎地问了一句:“哥哥,既然知道地下也有铁的存在,为什么不想办法开采呢?” “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了,就算找到铁矿又顺利开采了也没什么用。”不是重黎没信心,在一无所有的条件下谈这些,根本就是痴心妄想:“要剔除这些杂治,以现存的技术根本就不可能,所以陨铁的存在才会显得极为珍贵。” 洛奇对这些很感兴趣:“什么是二度提炼?” “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楚,以后有机会我再详细跟你说吧。” 洛奇笑着点了点头,回身收拾东西去了,实际上他一穷二白的,也没什么东西好收拾:“重黎少爷,我去跟这儿的管事者打个招呼,把还没了结的事情处理一下。” “去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洛奇点点头,随后转身跑了出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7章 黑幕 康回无所事事地在原地踱着步,小声抱怨:“我真是受够了!这地方我简直一点儿都不想多呆!” 重黎听了满心不是滋味,这地方康回说不想多呆,而洛奇却一个人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孤苦无依,想来自己也算是幸运的,最起码他还有个可以依靠的手足兄弟。 “康回,这地图你怎么看?”重黎对白城子以外的世界一无所知,想着康回再不济也出去过,应该能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康回摇了摇头,脸上也是一片无奈:“哥哥,这地图我根本看不懂,” 重黎皱眉:“那就麻烦了。” 拿着一张根本看不懂的地图,这感觉简直就像是熬夜时肚子饿了,翻遍房间好不容易找到一包方便面,打开才发现里面居然没有调料包,这令人吐血三升的剧情。 外面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重黎少爷在吗?” 在这落后贫瘠的地下贫民窟里居然有人会找他,重黎很意外,刚想出去看看情况,被身后的康回一把拉住了:“哥哥,等在这里,别轻举妄动。” 不一会儿,格子间内走进一个高挑瘦长的身影,重黎一看,不由得惊呼出声:“耶曼,你怎么会在这里?” 耶曼脸上带着笑,看到重黎后,很无奈地叹了口气:“重黎少爷,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才对,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可不认为蒙塔中队长会放心你一个人出现在这地下贫民窟里。” 重黎一脸高深莫测地笑,不说话。 “洛奇那小子跑来说自己要脱离地下贫民窟的秩序,转而跟你学习兵器制造,我还以为那小子是脑子不清楚才会说胡话呢,原来真有这种事。” 什么叫做这种事?难道自己带洛奇回营地学习兵器制造不是一件好事吗?继续留在这地下贫民窟里,这孩子怕是就给毁了。重黎很是奇怪:“耶曼,我不懂你的意思,洛奇一个小孩子,双亲亡故,一穷二白,你们又何必为难他!” “重黎少爷,不是我要为难这孩子,你不妨问问洛奇,当初破例同意他住进来时,他自己亲口答应了什么条件?” 重黎挑眉看着耶曼,表情意外地很平静:“难不成,这地下贫民窟还是只许进,不许出的?” “重黎少爷,之前我们合作得很愉快,说实话,我对你的印象很好,所以特意赶来规劝你,千万不要掺和进这些事情里,对你根本没好处。”想了想,耶曼又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句:“蒙塔中队长一向不掺和这些事情,地下贫民窟有自己的秩序和规则,相信他也不希望重黎少爷无辜被牵连进来。” “洛奇在哪里?” “重黎少爷暂且放心,那小子现在还没事。”这话耶曼倒没有说谎,洛奇这小子倒是很聪明,没有泄露地下贫民窟的秘密,如若不然,不仅仅是自己的性命保不住,估计连得知了真相的重黎都会被牵连灭口。 “我能带走他吗?” 耶曼没有想到,都这时候了重黎还没有死心放弃,不由得笑了:“重黎少爷,你有仔细听我刚才说的话吗?” “我有听啊。”重黎点头,忽然展颜一笑:“你们地下贫民窟的秘密,我不感兴趣,洛奇虽然知道一部分,但也不会故意向外面的人透露,你刚才也知道了,洛奇从来就没有向别人说起过任何有关地下贫民窟的事。” “重黎少爷怎么知道洛奇那小子只知道一部分?” “你们拼命想隐藏的事,为此甚至不惜把控整个地下贫民窟的人,说起来,这里居住的人应该并不少吧?”来的路上重黎就偷偷观察过了,这里狭小昏暗,但是密密麻麻挤了不少人,老老少少,大大小小,加起来少说也有几百上千人,要同时监管这么多人可不容易,除了必要的高压政策外,狠厉毒辣的手段也是必不可少。“如果洛奇那小子真的知道什么了不得的□□真相,恐怕你们早就动手将他灭口了,也不会放任人到处跑,要知道,去集市上售卖小玩意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每天接触那么多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们拼命想隐藏的秘密给捅出去了。” 都这时候了,重黎还不忘打趣调侃他们,耶曼实在是太佩服这个人了,势单力薄进了别人的地盘,生死关头,依然毫不畏惧,如此胆气,实在令人佩服。 说白了,重黎这人就是单纯地不怕死而已。 或许是因为从小长大武术世家的关系,黎重对打打杀杀的事情很习惯,黎家老爷子为人正派,一生习武,能动手绝不多吵吵,信奉的也是一切以实力说话,教养孩子,黎家老爷子从来不用什么孔孟之道,有也是“君子可欺人以方”的那套歪理,如此传统的影响下,导致了黎重天不怕地不怕的劣根性,不安本分,没事儿也得折腾点事儿来。按黎单的话来说,黎重就是那种无理也要搅三分的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指望重黎改头换面,实在是天方夜谭。 “洛奇不过是个小孩子,本来就不知道什么,也根本构不成你们的威胁,你们以此为借口要挟着人不放,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啊!”重黎还想说这群人臭不要脸来着,后来想想,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耶曼对自己算是客气的了,本来他们就没什么交情,特意赶来苦口婆心地跟自己说这么多,也算是一片好心,虽然这好心还得经过时间和事实的检验才能确认真伪,但这并不妨碍重黎对耶曼回报善意。 “重黎少爷,真是不好意思,我们也是照规章制度办事。”如果真的能通融,耶曼早就点头同意放行了,何苦在这儿跟重黎解释半天。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犯不着为此得罪了重黎,对耶曼来说,地下贫民窟住了那么多人,小孩子少说也有百八十个,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不说重黎本身的本事,就是看在他是蒙塔中队长的夫人,耶曼也不想轻易得罪他。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耶曼,不要这么古板,不知变通嘛,好歹你也是个生意人!” 耶曼被重黎抢白一通,顿时哭笑不得:“重黎少爷,这事儿我可做不了主。” “那找做得了主的人过来谈!”重黎一点都不怕,这并不是简单的英雄主义情节在作祟。他是真心欣赏洛奇的,有心想将这孩子带在身边好好教导,更何况,重黎自认为收下了洛奇赠送的陨铁和兽皮地图,拿了洛奇这么大的人情,如果再对洛奇弃之不顾,这行为跟过河拆桥有什么区别,如此令人唾弃不齿的行为,重黎绝对不会这么干。 耶曼愣了一下,满心踌躇,看重黎坚定的眼神,摆明了此事不会善了,耶曼有些后悔了,刚才他就该毫不犹豫地说洛奇那小子妄想逃离地下贫民窟,被手下队员们抓回来打死了,直接断了重黎的念想,也总好过现在这样上不去又下不来。 “哥哥……”一旁默默听着的康回也忍不住开口了,他不赞同重黎的意气用事,更不赞同他为了一个今天才刚认识的小孩子这么冒险。 重黎根本不听,抬手制止了康回的劝说,眼神坚定地看向耶曼,道:“把洛奇还给我,我可以保证,他此生绝对不会再踏进地下贫民窟一步!” 重黎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他说“把洛奇还给我”,而不是“把洛奇交出来”,意思就是提醒耶曼,不带走洛奇自己绝不罢休,以耶曼这么聪明的头脑,当然能听出其中的言外之意。 耶曼还想说什么,外面长廊又慌慌张张地跑进来一个年轻人,根本不管重黎他们,一进门就喊道:“耶曼大人,蒙塔中队长来了,就在上面入口处等着呢,几位大人已经去迎接了,临走前吩咐我过来通知,护送重黎少爷出去。” 蒙塔来了?对重黎来说,一时半会儿还真说不准这到底是个好消息还是个坏消息。 “把洛奇带上,不然我不走!”重黎何等嚣张的人,一听这传话就知道,此时几位管事者都上去迎接蒙塔去了,地下贫民窟内就耶曼一个人稍微能够说得上话,不威胁他,都白白浪费了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耶曼都被重黎气笑了:“重黎少爷还真是不死心,希望你再面对蒙塔中队长时也能这么理直气壮。” “怎么?想告我的状啊?”重黎忍不住笑了,眉眼弯弯的样子,看上去好不无辜:“不是我说你,耶曼,你这人还真是小肚鸡肠。” 耶曼没搭理从里,转头吩咐身旁跑来传话的队员,道:“去把洛奇那小子带上。” “是。”年轻人转身跑远了。 “重黎少爷,我们走吧,上面那么多大人物都等着呢。” 重黎本来还想等着洛奇回来再一起上去的,但看了看耶曼此时黑如锅底的脸色,还是不好意思得寸进尺,不然指不定还会适得其反。想了想,耶曼这人虽然不是很靠谱,但是亲口答应了的事,也不至于出尔反尔吧。 “好吧,我们走,耶曼,多谢你高抬贵手。” 都这时候了,耶曼还能说什么,认识重黎这么个麻烦精,没被他给气死都算自己命大:“重黎少爷若真觉得抱歉,就帮我个忙吧。” “你说。” “听说蒙塔中队长这次迎击凶兽袭击时大获全胜,油鸱大军一个不留地被歼灭了……” 重黎似乎知道耶曼想提什么条件了,耶曼是个自由雇佣兵,兼职到处做生意,极夜马上就要到了,出城狩猎根本不切实际,只能在白城子里到处找生意做,蒙塔现在手里有这么多的油鸱尸体,炼出来的油绝对不少,荆棘雇佣兵队如果能揽下这笔生意,短时间内的生计就不用发愁了。 “如果你想倒卖蒙塔手里囤积的那些油,也不是不可以,我去跟蒙塔商量一下,应该问题不大。” 耶曼不由得大喜过望:“如果蒙塔中队长愿意将手里囤积的油全部卖给我们荆棘雇佣兵队的话,我们可以高价收购!” “你想要独家销售?”看不出来,耶曼还是个有野心的销售员。 耶曼笑而不语。 “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不过什么?”耶曼急了,不带这样的啊!话说一半留一半,想要急死人啊! 重黎笑得一脸狡诈:“我们合作,利润五五分账。”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8章 合作 一路上,耶曼都在回想重黎刚才所说的话,什么叫做“我们合作,利润五五分账”?在白城子,雇佣兵队的存在就像是一头独狼,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这世道就是这样,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没人干,荆棘雇佣兵队也是一样,他们出城狩猎,倒卖一些稀奇古怪的猎物,都是独来独往,从来没跟人合作过,所以并不知道所谓的合作是怎么一回事儿。 耶曼想得脑袋都快爆炸了,重黎才懒得搭理,他现在一门心思在想该怎么应付蒙塔,蒙塔可跟耶曼不一样,随便说两句就能糊弄过去,如果这事儿没处理好,之后蒙塔一定会加大看守力度,把他关起来都有可能啊!那时候就麻烦了。 上了地面,接触到久违的强烈日照光线,重黎下意识地遮了遮眼睛,等他适应后,就看到前方跑过来两个熟悉的声音,不是乌力罕和阿木尔又是谁。 “重黎少爷,你可真是的……”阿木尔堆积了一肚子话想跟重黎抱怨,可一看到重黎满脸无辜的小表情,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乌力罕才不管这些的,竹筒倒豆子一般,也不管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全都一股脑说了:“重黎少爷,你可把我们给害苦了!你说你,没事儿跑这地下贫民窟来干什么!你不知道,听到康回少爷托人带回来的话儿,咱队长气得脸都变色了,现在巴根那小子还在训练场上苦逼地打扫卫生呢,波日特更惨,得了消息后第一时间带着他的两双胞胎儿子开溜了,都不敢跟咱队长打照面,就怕一不小心遭受迁怒,也不知道这不讲义气的胆小鬼什么时候才敢放心回营地来,重黎少爷,这次你可把咱们兄弟们给拖累坏了!队长那儿,你可得负责给他消气啊!” 重黎一脸尴尬地笑,他也想来着,可也得看蒙塔给不给机会啊!自己已经出了地下贫民窟好半天了,乌力罕和阿木尔都跑过来跟自己说了这么久的话,蒙塔一直就站在不远处,根本不搭理自己,连个眼神都没看过来,可见是确实气得不轻,这是在变着法儿地冷淡自己呢,重黎不禁觉得好笑,又不是幼稚园的小鬼,一个不满意就闹别扭互相不说话,至于吗! 不过重黎也注意到,此时蒙塔身边还站着几个从来没见过的老老少少,都是些新面孔,重黎一个都不认识,不过看蒙塔此时一脸不悦的表情,估计谈话并不是很愉快。 蒙塔此时就是个炮仗,一点就着,重黎学乖了,见蒙塔不搭理自己,就乖乖地站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充当人形雕塑,其实这时候,明知道蒙塔正在气头上,就是再给重黎十个熊心豹子胆,他也不敢去老虎头上拍苍蝇,现在示弱,希望蒙塔能看在自己认错态度良好的份上不要跟自己一般计较。 最后,还是蒙塔先忍不住,转身向重黎走了过来。 “重黎,你这样很不乖!”蒙塔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是真的拿重黎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就算明知道重黎是在装可怜博取同情,但还是忍不住觉得心疼,不得不承认,他还就重黎吃这一套。 蒙塔脸色很不好,重黎想要讨好他,不得不摆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来:“蒙塔,我跟你说,我找到了一个好东西,回营地给你看,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蒙塔没答话,表情似笑非笑地看着重黎。 “干嘛这么看着我?”重黎仰起头来,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脸无辜地看着蒙塔,明知故问。 “你见过布喏了?” “嗯。”重黎笑了笑,不以为意地说道:“说实话,你那个堂弟除了长得比你稍微好看一点之外,其它各方面还不如你呢!” 蒙塔挑眉,没好气地伸手揉了揉重黎的小脑袋,语气阴测测的:“开始嫌弃我长得不好看了?” 如果重黎敢说是,蒙塔就把人扛回去关起来,再不让重黎见外人,不安分地到处乱跑,让自己担惊受怕就算了,现在竟然还敢打主意爬墙,这点蒙塔绝对不能容忍。 重黎赶紧辩驳:“怎么会,你人这么好!” 莫名其妙被发了一张好人卡,蒙塔眉头皱得更深了。 重黎又不是傻的,赶紧补充说明:“布喏那小子太可恶了!仗势欺人,还在学舍里欺负康回,这次要不是你不在,不然肯定能打得那小子满地找牙!” 康回很无语,他哥哥又不经人同意,擅自把他推出去当挡箭牌了,其实他很想大声说明来着,凭他自己一个人也能打得布喏满地找牙,不过是看在阿如温查斯家的微薄情面上不好意思将事情闹大罢了,他哥哥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这时候不帮着隐瞒也就算了,还敢在蒙塔大哥这儿挑事儿,要是蒙塔大哥怪罪下来怎么办?不管怎么样,康回还是护着他哥哥的。 “蒙塔大哥……” 康回还想帮着自己哥哥解释一下情况,谁知蒙塔根本不在意,直接告诉他:“康回,如果阿如温查斯家的人再来找你,不用理他们!” “啊!”康回傻眼了,看向明显偷笑的哥哥,一头雾水。 “至于布喏那小子,下回该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不用手下留情!” 跟他哥哥说的一模一样,康回算是明白了,蒙塔大哥跟他哥哥完全就是一条心,自己算是白操心了,看这情况,怕是他哥哥惹下了滔天大祸,蒙塔也只有跟在后头默默收拾烂摊子的份,连怪罪一句都不会。 “对了,蒙塔,你跟我来,我有事儿跟你商量。”重黎拉了蒙塔走到一边,小声商量起刚才跟耶曼说过的合作事宜来。 蒙塔低头看着重黎拉着他的手,眼里满满都是笑意。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听啊!”自己说得喉咙都快冒烟了,蒙塔还是一副明显不在状态的表情,重黎不由得怒其不争来。 “听着呢。”蒙塔嘴角带着笑,真心实意,怎么看怎么欠扁:“重黎给咱们营地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嗯,真厉害!” 重黎气急吼道:“我跟你说正事儿呢!认真点!” 蒙塔笑着回握重黎的手,将人往自己怀里带,一边笑一边问道:“重黎,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为什么选择跟荆棘雇佣兵队合作,我们把货直接卖给他们不就行了吗?” “蒙塔,你忘了一点,你现在还是9番队的中队长,这次我们营地捡了一个大便宜,暗地里多得是人眼红,他们才不会想当初我们击退油鸱大军的袭击有多辛苦,到时候一窝蜂涌上来占便宜,你性格豪爽,必然不会多加计较,可我们又不是做慈善的,凭什么白白当这个冤大头!” “重黎……” “我已经听乌力罕说了,这几天已经有好几个中队长跑来找你买油对吧,你给的什么价位?不管亲疏远近,一律三十个点数一桶?我都不想说你了,这价格就跟白送没什么差别,难怪你们营地这么穷,手下队员们跟着你出生入死,可不是为了白白送便宜给别人占的!” 蒙塔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确实不是做生意的料。 “蒙塔,听我说,按照外面的市场价,五十个点数一桶都不算贵,他们敢按三十个点数支付,不就是觉得你手上囤积的油很多嘛,这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心思,简直不能太不要脸!相信我,这还是第一波,等到了极夜,不能再出城狩猎,大家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到时候会有更多乱七八糟的人跑来找你买油,他们若是厚着脸皮要打欠条赊账,你让还是不让!” 蒙塔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最后还是叹了口气。 重黎把他的性情都摸索得差不多了,一拿捏一个准儿:“我不是让你必须狠下心来做恶人,只是你想想手底下那么多的队员,一味忍让,别人只会当你们好欺负,不会感激你们的。” 蒙塔不得不承认,重黎的话很一针见血。 “听我说,现在跟荆棘雇佣兵队合作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一劳永逸,解决了后续来的所有麻烦,你就按三十个点数一桶全部承包跟荆棘雇佣兵队,先别觉得自己吃亏了,我先跟耶曼提过,利润五五分账,也就是说,除开三十个点数一桶的成本外,我们还能另外再赚一笔点数。” “荆棘雇佣兵队能同意?” “生意是谈出来的。”重黎并不觉得自己有打压到荆棘雇佣兵队的利润,虽然他们分掉了一半,但是提供的量很大,而且保证了荆棘雇佣兵队的独家承包,荆棘雇佣兵队掌握着一手货源,几乎可以垄断市场,完全可以暗中拉抬价格,从而提高自己的利润,而作为合作人,重黎很乐见其成,不过这个恶人不能让蒙塔来当。“全部承包给荆棘雇佣兵队之后,我们中队就不再管这事儿了,再有人来找你买油,也不用顾念那些乱七八糟的情分,全部打发了,让他们直接去找荆棘雇佣兵队。” 这边,重黎还在跟蒙塔做思想工作,耶曼也没闲着,拉了几位荆棘雇佣兵队的管事者商量合作事宜去了,都是刚才站在蒙塔身边的老老少少。 其中一位老者,在听了耶曼的转述后,叹道:“这位重黎少爷还真是心思缜密,看样子,他是想拉拢我们来替蒙塔中队长收买人心了。” 耶曼点点头,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重黎少爷应该是想将蒙塔中队长推出来主事,最近有消息在传,9番队的总队长身体不好,怕是不久之后就会卸任了,蒙塔中队长娶了这么一个贤内助进门,简直是如虎添翼,之后竞争总队长一职怕是罕有对手。” 天地良心,重黎可从来没想过那么长远的事,只不过他看好蒙塔是真的,至于蒙塔最后到底能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重黎只会暗中帮忙,不会妄加干涉。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9章 弩手队 简短的谈话之后,蒙塔他们中队算是跟荆棘雇佣兵队暂时达成了共识,合作共赢。 见事情解决得差不多了,康回才稍微松了口气,但他心里也明白,背着哥哥给蒙塔大哥报信,捎带着背后告状的成分,哥哥刚才只是没来得及处理自己的事,现在反应过来,估计自己难逃一死。 “蒙塔大哥……”康回转头可怜兮兮地看着蒙塔,希望有人能站出来帮自己说话,最起码能分担一些重黎的怒火,自己不至于一个人被骂得惨兮兮的。 “闭嘴!”蒙塔还没准备开口说话,就被重黎甩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这一声“闭嘴”,也不知道是在说康回,还是在说蒙塔。 想了想,蒙塔还是聪明地选择了明哲保身。 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康回才不愿意跟着回去受死,先回学舍吧,等哥哥气消了再说。“蒙塔大哥,我就不跟你们回营地了……” 重黎似笑非笑地看康回,不言不语,若论花样作死的能力,再来两个康回都未必是重黎的对手,不过他们俩还真不愧是一脉同传的嫡亲兄弟,这玩的套路都是一毛一样。 装完逼就跑!好耀眼! “哈哈,蒙塔大哥,我哥哥就拜托你照顾了……”说完,康回转身就大踏步离开了,根本不给重黎叫住他的时间和机会。 重黎冷哼一声,本来还想跟康回算账来着,结果耶曼适时走上前来,打断了重黎的追究:“重黎少爷,你先跟蒙塔中队长离开吧,一会儿我亲自将洛奇送到你们营地去。” 这怎么行!等自己离开了这里,要是耶曼翻脸不认人,自己怎么办?不是重黎不相信耶曼的为人,只是事关自己的小帮手,不得不慎之又慎。 “重黎少爷,相信我!”耶曼目光坚定地盯着重黎,一板一眼地说道:“这么多主事者都在,大家各怀心思,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你带洛奇离开……强行为之,很可能另生变故!” “你一开始就打算骗我?”重黎怒了。耶曼不愧是商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阳奉阴违这一套玩得还挺顺溜的!欺负自己现在不敢跟他翻脸是吧? 见重黎真的发火了,耶曼也着急,凑过来小声说道:“重黎少爷,地下贫民窟牵涉了很多绝对不能外泄的机密,这里居住的人,不论老老少少都是只能进不能出的,之前没有先例,操作起来很是复杂,你得多给我一点时间……相信我,我们都是合作伙伴,您想要带洛奇离开,我既然已经答应了你,绝对会想办法做到,还请你暂时耐心等待,不过就几天时间,稳妥起见,也不用急于这一时吧!” 耶曼信誓旦旦的保证最终还是取得了重黎的信任。 “最多三天时间!”重黎还是妥协了:“丑话说在前面,耶曼,如果三天之内你没有将洛奇完好无损地送回我们营地,可别怪我不念旧情啊!” 回去的路上,蒙塔脸色依旧不算好,有心想要给重黎一个教训,让自己这位刚娶进门的新婚小妻子长长记性,不要太意气用事,但想来想去,又想不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重黎性子张狂,或许是因为本身就是兵器制造师,行事作风也是锋芒毕露,根本不知何为收敛,闯祸闹事的本领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蒙塔想把人好好关在营地里,根本不可能。越想越觉得无奈,蒙塔颇有些底气不足地说道:“重黎,你不是答应了给马日拉中队长和麦迪尔中队长做复合弓的吗?还定下了一个月的期限,这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怎么一点儿都不着急!为了敦促你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从明天开始,不准离开营地一步!” 重黎很不爽,大白眼都快翻到天的尽头去了。是谁说他身体不好,需要多休养几天,短时间内不适宜进行高强度的工作的?翻脸比翻书还快,真是臭不要脸! 蒙塔也知道自己说这话很没有立场,心虚气短之下,根本不敢低头看重黎。 “知道了。” 听到重黎的回话,蒙塔勉强松了口气。 重黎可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蒙塔,强忍住笑意,开口打趣道:“听说波日特队长带着他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偷溜了,你的意思?” 蒙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一脸尴尬:“我根本就不知情……” “谁让你喜欢无辜迁怒于人的!”难得见蒙塔这幅不知所措的模样,重黎觉得很新奇:“蒙塔,随便乱发火可不是个好习惯!” 蒙塔没好气地说道:“如果重黎你能让我少操点心,说不定我还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毫不在意地撇了撇嘴,重黎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笑了笑,眉眼弯弯的,煞是好看。“蒙塔,派人把波日特他们父子三人叫回来吧,接下来的工作,我需要亚希尔和亚萨尔的帮忙。” 朝夕相处了这么久,蒙塔自认为很了解重黎的想法,闻言道:“亚希尔和亚萨尔已经掌握了制作复合弓的方法了?” “不是。”重黎摇了摇头,扔下了一句重磅炸弹:“是弩的制作,我需要他们俩兄弟的帮忙!” “弩?” 别说是蒙塔,就连跟在他们身后一直默不作声的阿木尔和乌力罕也惊呆了,特别是一贯心浮气躁的乌力罕,一个快步上前,瞪大了双眼,冲着重黎急急喊道,声调都变了:“重黎少爷,你不会是想开始大批量的制作弩吧?” “为什么不可以?”重黎当然是这个意思,如果不能保证蒙塔他们中队拥有更好的武器装备,他才不会这么痛快地将复合弓卖出去,不论什么时候,最强最具攻击火力的兵器都必须得握在自己人手里,这叫防范于未然:“这次迎击油鸱大军让我看到了你们中队在远程兵器上的缺失和不足,弩是一种很具杀伤力的远程打击兵器,如果大范围地投入使用,不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都能大大提高队员的生存几率。” 蒙塔听明白了,一时之间也难掩心里的激动:“重黎,你的意思是,你想在我们中队大范围推广弩吗?” “你们中队现在一共有十个小队,按照我的计划,最少得有三个小队的队员们人手一把弩,作为攻击线的最前沿,配合其它队员们协同作战。” “三个小队?”如此大手笔,就连阿木尔都不由得惊呆了:“重黎少爷,那可是整整三十把弩啊!” 重黎很坚定地点了点头:“所以我需要大量的点数,不然我才不会这么急着倒卖复合弓,别看复合弓在远程射击的威力上大不如弩,但若是单论射击的精准度,还是复合弓要略胜一筹。” “为什么偏偏是三个小队?”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重黎最佩服蒙塔的就是这点,眼光独到,一下子就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你们都忘了一点,弩虽然拥有令人惊叹的射程和杀伤力,但是弩的发射速度很慢,并不是人人都有马日拉中队长那么好的臂力,大多数队员们需要通过蹶张这一个动作来使用弩,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在进攻和防守时都会因这不连贯性而造成漏洞。” “分组轮流射击?” “不错。”重黎点头,赞赏地看了蒙塔一眼,真是孺子可教也。“之所以将弩手们编为三组,就是为了采取轮射的方法,第一组瞄准射击,称之为发弩,与此同时,第二组处于待发状态,称之为进弩,第三组张弦,称之为上弩。每当第一组射击完毕,马上转身,退为第三组,第二组和第三组依次往前进,二组为一组,三组为二组,如此循环,周而复始,以此来保持射击的连贯性。” 这确实是最稳妥的解决方法了。 “重黎,谢谢你……”重黎事事都以他和他的中队为优先考虑,蒙塔满心感动,除了道谢之外,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乌力罕和阿木尔也是满心激动,他们都见识过弩强大的射程和杀伤力,知道重黎少爷这次新研制出来的兵器有多么厉害,不说其它,就是拥有一把弩都够他们中队的队员们扬眉吐气的了,现在重黎少爷许下豪言状语,要让三个小队的队员们人手一把弩,作为常备兵器,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砸中他们了,怎么不让人心情澎湃。 这么好的机会,稍纵即逝,当然是先到先得。 就连一贯沉稳的阿木尔都按捺不住了,一边搓着手,一边望着重黎嘿嘿傻笑:“重黎少爷,你说的三个小队,算上我们小队一个,嘿嘿……那个,绝对不糊弄你!我们小队的队员们个顶个都是射击好手,随便拉出一个来都能以一敌十,不信你问队长!” 脑筋没阿木尔转得快的乌力罕一个没注意便落于人后了,忍不住怪叫一声,冲上来箍着阿木尔的脖颈,不服气地喊道:“你们队算什么,要论射击,当然还是我们小队更厉害,别不服气!这是整个中队都有目共睹的!” 乌力罕一边据理力争,一边偷眼打量重黎脸上的表情,心里要比阿木尔淡定一些,他想,自己好歹之前讨好了重黎少爷这么久,重黎少爷不像是不近人情的主,怎么着也应该能给自己行个方便吧。 确实,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乌力罕这含羞带怯的小眼神看过来,重黎就不好意思开口拒绝了,不理会还在互相拆台的乌力罕和阿木尔,转头将难题抛给了蒙塔,道:“我只负责兵器制造,具体的使用和分配,由你们中队长来决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0章 地 自从重黎放话,要在蒙塔的中队里分设三个弩手小队,队员们人手一把弩的时候,整个营地就炸开了锅,队员们都开始跃跃欲试起来,特别是几个跟重黎关系还算不错的小队长,三天两头就往重黎这儿跑,费尽心机想要讨好重黎,端茶递水,嘘寒问暖,那股子热乎劲儿,蒙塔第一个受不了! “你们几个整天没事儿干啊?”蒙塔又开始无辜迁怒了,谁让这些小队长一个比一个清闲,还有闲工夫来骚扰重黎,而自己却为了能让营地更好的迎接极夜到来,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最近更是连陪重黎一起用餐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两相比较之下,差距那么大,他怎么忍得下这口气。看着将重黎团团围住的诸位小队长,蒙塔板着脸恶狠狠地开口,道:“要是真闲得没事儿干,主帐那儿还堆积了一大堆公务,制作好的兽皮制服等着分发,跟荆棘雇佣兵队的生意也需要人帮忙打理……” “队长……”乌力罕闻言吓坏了,让他去处理那些乱七八糟的琐屑小事,既无聊又麻烦,岂不是要他老命吗? 接到乌力罕的求助视线,巴根憨厚地笑了笑,傻乎乎地说道:“队长,重黎少爷这么能干,不如干脆……” 在一旁看热闹的重黎一脸大写的懵逼,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拖下水的,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小爷我忙着呢!” 很显然,对于巴根不长脑子地将祸水东引的做法,蒙塔很不高兴,脸色瞬间就黑了:“重黎没时间,他手里还有马日拉中队长和麦迪尔中队长的两批复合弓要制作,这些你们都帮不上什么忙,就别再来给他添乱了!” 还是阿木尔脑子转得快,一想就明白了,别说制作弩了,就是制作复合弓,其他人都帮不上什么忙,上上下下,全靠重黎一个人支撑,眼下他们最重要的就是不要给重黎添乱。“队长,你放心吧,我们不会再来烦重黎少爷了!” 阿木尔的保证根本不能让蒙塔放心,并不是说阿木尔说话没有可信度,而是乌力罕这小子脑子一根筋,根本就听不进规劝,再加上一个傻乎乎的巴根,俩不长脑子的货凑在一起,还不知道会掀起什么波折来,重黎又是个不安份的,蒙塔一想就觉得头疼。 或许是蒙塔此时的脸色太难看,几位小队长也不敢多呆,赶忙告辞离开了。 重黎这才能静下心来,专心制作手里的复合弓,竹子都是麦迪尔和马日拉精心挑选后送过来的,没有什么折损率,重黎之前已经制作过好几次,手到擒来,并不觉得棘手。真正麻烦的是弩,因为准备大批量制作,所以重黎一早就打发亚希尔和亚萨尔去准备原材料去了,还有些简单的刀法,也得抽空好好教给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不然全靠他一个人忙上忙下,整整三十把弩,估计完工后就是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重黎,注意身体,别太累着自己了!”对于重黎,蒙塔是怎么都不放心,恨不得能将人整天关在营帐里,好吃好喝的供养着,什么活儿都不让他干,但他心里也很明白,这根本就不现实,且不说现在重黎复合弓的名头已经打了出去,多少人捧着大把点数望眼欲穿,就等着购买重黎倒腾出来的兵器,如果重黎忽然宣布不做了,还不知道那些急红了眼的人会做出什么事儿来。再说了,重黎自己闲不闲得住也是个问题,经过这次的事件,蒙塔算是明白了,重黎就是个事儿精,一帆风顺的日子他过不习惯的,就与其整日提心吊胆,怕重黎惹出什么滔天大祸来,不如给重黎适当安排一点工作,分散重黎的注意力,不让他有闲工夫东想西想。 “蒙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因为那个你从地下贫民窟里带回来的小孩?”这事儿蒙塔知道一些,当天耶曼就先跟他通过气,在叙述事情经过的同时,话里话外还透着一丝让自己劝劝重黎不要犯倔的意思,事实上,如果自己说话管用的话,蒙塔也想劝劝重黎,地下贫民窟的事牵涉太大,不仅仅是9区的几个大家族,深究起来,恐怕连内城的贵族都有牵连,荆棘雇佣兵队根本不是地下贫民窟的主宰,认真算起来,耶曼他们不过是被聘请的管事者而已,只负责看守和管理,大事根本做不了主! “他叫洛奇,很聪明的一个孩子。” “重黎……”知道自己说这话重黎不爱听,但为了新婚小妻子着想,蒙塔还是不得不开口劝道:“重黎,听我一句劝,荆棘雇佣兵队根本不足为惧,但是,千万不要试图挑战地下贫民窟的秩序!” 光明和黑暗总是相互依存,共同存在,这道理重黎明白。 “蒙塔,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任性?”这话问得很矫情,但重黎还是想听蒙塔一个明确的答案,他自己是喜欢作死,但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他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提高蒙塔的声望和地位,从而改善整个营地的生活水平,蒙塔是一系列事件的最大受益人,如果他都不能理解自己,那自己岂不是一番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重黎不是什么圣父,他小肚鸡肠着呢,为人处世一贯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还是那种必须得还好几口牙的人,如果自己的付出不能得到相等的回报,重黎绝对会撂挑子走人! 蒙塔无奈地叹了口气,凑上去揽住重黎消瘦的肩膀,将人整个抱进怀里,心里诧异,自己每顿都有按时投喂,怎么就是光吃饭不长肉呢?“重黎,我是在担心你。” 如此暧昧的关怀被重黎大大咧咧地误认为是蒙塔在表现他们哥俩儿好,有些不在意地动了动身子,见实在摆脱不了桎梏,也就算了。“洛奇那小子送了我一块陨铁,这可是个好东西,等我鼓捣出新的兵器来,绝对会让你们这些人大开眼界的!” 此时的重黎神采奕奕,一脸得意的小表情,迷得蒙塔根本移不开眼。“嗯,我相信你。” “洛奇之前帮过我,所以他说想跟我一起学习兵器制造,我想也不想就同意了,蒙塔,洛奇这孩子有天赋,我相信,假以时日,他绝对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兵器制造师。” “那也肯定是因为咱们重黎教得好。”在蒙塔心里,重黎一直都是最厉害的兵器制造师,不管是现在,还是遥远的将来。 赞扬的话谁不爱听啊!重黎笑得眉眼弯弯的,眼睛都弯成同一条线了,一脸骄傲地哼道:“那是,名师出高徒嘛!” 重黎高兴了,蒙塔也跟着乐,忍不住低头亲了亲重黎的额头。 肌肤相亲可不在重黎的意料之外,温润的触感,勾起了重黎脑海深处最不堪回首的那些画面,吓了一跳,重黎想也不想就将蒙塔给推开了。 按理说,以重黎的小身板,根本不可能跟蒙塔相抗衡,如果不是蒙塔没防备,也不可能让小胳膊小腿儿的重黎给撼动。 “重黎……”蒙塔慌了,因为他想不明白重黎为什么会突然生气。 “说话就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的!”重黎没好气地瞪了蒙塔一眼,怒其不争。他想,自己现在也算是拼尽全力辅佐蒙塔了,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不说死而后已,但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吧,蒙塔对自己是不错,要星星不给月亮,但是能不能不要一找到机会就对自己动手动脚,这算是职场性骚扰吧!如果不是因为天意弄人,让他先跟蒙塔剪不断理还乱地纠缠在一起,重黎一定不会选择这么一个色令智昏的人来辅佐,不看好他的能力,反而整天觊觎他的小屁股,简直太糟心了! 蒙塔不知道重黎为什么忽然就生气了,但是先道歉总是没错的。 两人各怀鬼胎,气氛瞬间尴尬下来。 “对了,洛奇说他父亲告诉过他,当初事情紧急,所以只来得及带回一小块儿陨铁,为了以后再回去找陨铁更方便,洛奇的父亲留给他一块兽皮地图,我研究过了,根本看不懂,你拿去研究看看,看能不能找出点什么线索来!” 重黎其实并不想这么早把地图交出来,他原本还想着,等自己先用陨铁制造出一把像样的匕首,让蒙塔他们开开眼界,亮瞎这些人的钛合金狗眼,等这些人都意识到陨铁的好处后,再以利诱之,让他们出城去找陨铁,他们才会更上心。但现在,重黎都快被蒙塔缠得受不了了,他跟蒙塔有事实婚姻,这没错,但重黎从来就没有已经嫁为□□的自觉,哪怕是每晚都跟蒙塔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人也是同床异梦。重黎感觉自己就跟多了一个室友一样,即便有同床共枕的事实,但自己也是个直男,比钢筋还直,直得不能再直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1章 洛奇归来 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蒙塔对自己不正常的占有欲,重黎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是个直男,笔直笔直的那种,穿越之前,也曾谈过几个纯洁得跟白莲花儿一样的小女友,重黎对基佬没偏见,但他自己真不是!哪怕一觉醒来就倒霉催地多了一个未婚夫,哪怕嫁过来第一晚就迫不得已跟人滚了床单,但那都是意外啊!重黎从来没想过跟蒙塔发展什么不纯洁的关系。 一开始,蒙塔对自己言听计从,重黎还以为是蒙塔慧眼识珠,欣赏自己的才能。坑爹啊!原来是在惦记自己的小屁股!感情睡了一晚蒙塔还睡出感情来了不成!重黎想起来就觉得浑身汗毛直竖!他也试着跟蒙塔认真谈过,甚至编瞎话说自己有了喜欢的人,就指望着蒙塔能高抬贵手放他一马,当初他倆那番推心置腹,谈得不算好,但也不是不欢而散,这些日子以来,蒙塔忙着处理营地里的大小事务,整天累得跟条狗似的,抽身不得,很少对重黎动手动脚,也不会整天喜欢啊爱啊地挂在嘴边,重黎还天真地以为蒙塔已经知难而退,不会再骚扰自己了,谁知道根本就不是,他简直是太天真了! 两人照例同床共枕,谁知睡到半夜,蒙塔也不知道是抽什么风,突然开始不规矩起来,动手动脚不说,还喘着粗气咬重黎的耳朵,求欢的意味不言而喻。 重黎当时就被吓醒了,狠狠推开了蒙塔,满脸戒备。“你要干什么?” “重黎……”蒙塔低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重黎,眼里满是翻涌的墨色,小表情委屈得不行:“还是不能接受我吗?” 接受个屁啊!接受! “不是说好不对我用强的吗?”重黎憋屈啊!如果不是因为两人体格差距太大,他也不至于这么低声下气,委曲求全,早把人打得皮青脸肿了,再不济也要先把人一脚踹下床,哪儿会耐着性子这么好言好语地沟通。 “可是……都这么久了,重黎,你都没对我有一点点改观……”说到这儿,蒙塔还有些委屈,他又不傻,当然能摸清楚重黎的小心思,重黎不喜欢自己,也不愿意试着喜欢自己。一开始,蒙塔还能说服自己慢慢来,哄着重黎接受自己,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不难发现,重黎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他对自己好,也愿意尽全力帮助自己,无非是把自己当朋友一样相交相处,其本质跟对乌力罕他们这些外人没什么两样,没有任何情爱的成分,如果自己再不主动一点儿,估计这辈子都别想进一步接近重黎了。想到这,蒙塔深觉自己不能再这么惯着重黎,平时闯祸闹事也就算了,事关自己一家之主的尊严,绝对不能妥协:“重黎,我们已经是名正言顺的伴侣了,你不能总拒绝我!” 滚犊子!感情这位爷还真拿自己当根葱了!重黎一听这话就忍不住火冒三丈,蒙塔是个有主见的领导者,杀伐决断,能担得起事,奈何就是情商太低,跟他较真儿的话自己迟早被气出内伤来。 “我不愿意!” “你跟我试试,我保证……”蒙塔一着急,眼睛的墨色更深沉了,又想向重黎扑过来。 重黎想也不想就踹了蒙塔一脚,心中愤懑之下,半点都没手下留情,导致这一脚的反作用力让重黎自己脚后跟都觉得一阵阵抽疼。 “重黎……”蒙塔也不知道是在装可怜,还是真觉得疼了,委委屈屈地捂着胸口,满眼哀怨地看着重黎,小表情怎么看怎么可怜。 重黎依旧不为所动,他是知道婚内暴力的,也很厌烦蒙塔这样臭不要脸地胡搅蛮缠,他不是那种口嫌体正直的闷骚性子,当他明确说出不愿意这三个字的时候,代表他真的不愿意,才不是什么见鬼的欲拒还迎。 抬头看向蒙塔,重黎一脸认真,一字一顿地表态说道:“蒙塔,你听不懂人话啊!我说,我,不,愿,意!” 蒙塔想问为什么?重黎明明就不讨厌自己,偏偏却不愿意跟自己有更进一步的亲密关系,每天看着却不能吃进嘴里,对蒙塔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甜蜜的折磨。想不明白为什么,但又不敢对重黎用强,最后,蒙塔只能起身下床,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营帐。 侥幸逃过一劫的重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胆战心惊了一晚上都没敢闭眼。天知道重黎完全就是在虚张声势,要是蒙塔用强的,重黎根本没办法反抗,刚才重黎吓得后背都开始冒冷汗了,蒙塔这人简直就是一偏执狂!神经病!简直太恐怖了! 重黎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蒙塔,也不跟蒙塔一起吃饭了,见重黎整天窝在营帐里制作复合弓,还故意装出一副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蒙塔暗暗叹气,主动减少了跟重黎接触的次数,不再成天有事没事地围着重黎打转,不过与此同时,重黎周围再也没有能靠近他的人,就连粗神经如乌力罕,跟重黎说话时也得小心翼翼地保持至少两个人的距离。 “重黎少爷,荆棘雇佣兵队有人来了……” 算算时间,正好是三天期限的最后一天,想起当初跟耶曼定下的约定,重黎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出门迎接贵客。 本以为能看到耶曼那张贱兮兮的笑脸,谁知道,这次耶曼根本就没有露面,一开始,重黎还不禁觉得意外,以耶曼那谨小慎微的性子,这么重要的事怎么可能交托给他人,等真正见到洛奇之后,重黎才恍然大悟,这混蛋,对自己避而不见,感情是因为心虚气短,不敢来见自己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重黎顿时火大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跟耶曼事先说好的事情都会再生波折,洛奇人是给送回来了,但是鼻青脸肿,全身布满了青青紫紫的伤痕,□□在外的皮肤根本看不到一块好肉,显然是在这三天里遭受了严刑拷打。 “亚希尔,快去找药师!” 得了重黎的吩咐,亚希尔不敢耽搁,转身跑走了。而亚萨尔,显然也是被洛奇此时的惨状给吓到了,蹲在洛奇身边团团转,手足无措。 “重黎少爷,耶曼大人有话带给你。” 重黎咬牙切齿,心里恨不得将耶曼给找出来狠揍一顿:“说。” “耶曼大人让我们带话:人已经给您送回来了,希望您能遵守承诺!” 重黎都被气笑了,耶曼这老狐狸简直是太缺德了,洛奇都被打得去了半条命,能不能救回来另说,一而再、再而三地糊弄自己,感情自己就长了一张可以随意被欺负的脸啊! “我好好的一个人被你们带走,送回来的时候就成了这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你们不觉得欠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送洛奇回来的是两个重黎从来没见过的年轻人,看上去跟自己差不多年纪,听了重黎咄咄逼人地质问,还有些不好意思,尴尬地挠了挠头,回道:“重黎少爷,不瞒您说,其实我们俩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耶曼大人只吩咐我们把人送到你们营地,除了刚才转告您的那句话,耶曼大人再没说别的了。” “那他是怎么回事儿?” 两人面面相觑,默契地摇了摇头,再三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这时候,原本处于昏迷中的洛奇幽幽转醒,看到重黎一脸愤愤不平的样子,赶忙开口,忍着身上的剧痛艰难吐字道:“重黎少爷……我,我没事儿!” 洛奇心里明白,以重黎的性子,此事根本没办法善了,但是他不能让重黎因为微不足道的自己而跟荆棘雇佣兵队交恶,耶曼大人说得很对,自己的离开根本不合地下贫民窟的规矩,重黎少爷肯帮自己求情,已经是天大的情分,若这一顿毒打自己抗不过去,那也是命,怨不得其它。 “放心吧,药师马上就来,不会有事儿的。”重黎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一脸坦然,明显已经认命了的孩子。 见重黎一脸关切地蹲到了自己身边,洛奇用身上仅剩的一丝力气,死死地拽住重黎的白色斗篷一角,哀求道:“重黎少爷……算了……不要,不要再追究了!” 重黎狠狠地握拳,心里满是无助,因为他知道耶曼完全就是吃准了自己现在没办法追究,所以才敢这么有恃无恐地对洛奇下死手,重黎气愤,是因为自己没能遵守承诺保护好洛奇,他觉得心里有愧,但更多的,是对耶曼言而无信的愤怒。 爷爷总在重黎耳边唠叨,吃亏是福,重黎深以为然,他也不是那种不肯吃亏的人,但是重黎坚信,吃亏也要吃在明面上,像耶曼这样阳奉阴违地糊弄他,根本就是在打他的脸! “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重黎没有告诉洛奇他的打算,等药师莱比卜赶来之后,将洛奇托付给他照顾,医者父母心,洛奇又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这么重的伤让一贯冷心冷清的莱比卜都觉得满心不忍。 太狠毒了!这么折磨一个小孩子,简直是丧心病狂! 重黎收敛了满心怒火,走向那两个送洛奇回来的年轻人,面无表情地说道:“辛苦二位跑一趟,烦请转告耶曼,洛奇这三天有劳他照顾了!” 送走了客人,重黎暗暗在心里发誓,这件事还没完!洛奇的帐,总有一天他会跟耶曼好好算清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2章 聘请药师 洛奇伤得很重,被送回营地之后,马上陷入了昏迷当中,还整日整夜地发烧说胡话,莱比卜用了不少好药,总算把人给救了回来。 “重黎少爷,该清理的伤口我已经清理干净了,草药也交给了亚希尔,至于洛奇能不能撑过这一晚,全看他自己意志力了……”莱比卜说完,收拾好自己的工具就想离开,被重黎给及时叫住了。 “莱比卜,我有事儿想跟你商量。” “重黎少爷请说。”或许是重黎此时的表情太认真,莱比卜不敢大意,认认真真地听重黎讲话。 在跟莱比卜沟通之前,重黎仔细打听过了,白城子的药师都是自己出外揽生意。生活艰苦,寻常百姓更是看不起病,有什么小病小痛的,死扛着也就过了,最多去草药店抓几味草药来吃,很少去请药师,所以大部分的药师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莱比卜年纪轻,资历不够,那些贵族们身子骨金贵着呢,根本不会请他这种小年轻,不过莱比卜心态好,也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听蒙塔说,教授莱比卜医道的老先生在白城子内很有名望,曾经还在内城服务过,名师出高徒,莱比卜的医术确实不错。几次接触下来,重黎对他的印象还挺不错的。 “莱比卜,我想聘请你做我们中队的专职药师。” 莱比卜傻眼了,不是很明白的重黎的意思,不对,他听懂了重黎的意思,不过是不敢相信罢了,他们就住在蒙塔他们中队庇护的小村子里,离得近,有事派队员们来叫他就行了,来回都方便,重黎突然开口要雇他,感觉就跟做梦一样。 “以后你就住在我们营地,每个月队里会给你五千个点数,这是我能做主的最大点数了!”说完,重黎还善意地笑了笑。 “重黎少爷,您说真的吗?”莱比卜还不敢相信,五千个点数,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出诊一次也就是挣几十个点数,还经常十天半个月都没生意,不然他也不会住在蒙塔他们营地后面的小村庄里,每天掰着点数捉襟见肘地过日子,穷啊! “当然,如果你愿意,以后你就是我们中队的一份子,大家同吃同住,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重黎早就想提高营地的生活水平了,先锋队的队员们干着最危险的工作,领着微薄的薪水,如果连最基本的生存保证都没有,重黎觉得于心不忍。“莱比卜,今后你就专门给我们中队的队员们看病,不要到处东奔西跑了,我会让蒙塔给你安排专门的医务室。” 莱比卜高兴坏了,连连向重黎道谢。 第二天,整个营地就传开了,重黎少爷给他们中队聘请了一个药师,从今以后,他们有个什么大病小痛的,再也不用花钱找药师来了,重黎少爷说了,只要是他们中队的队员,都可以免费去医务室看病,如果是亲属病了,队员们也可以带去给莱比卜看病,只用支付购买草药的那些点数。 现在,蒙塔他们中队的兽皮制服已经全部分发下来了,队员们一人两套,衣服上还有特殊的标识,每件兽皮制服的左胸前都缝制了九番队的编号,另外,在右边胳膊靠近肩头的位置,从上到下依次是中队长的名字,小队长的名字,最后才是队员自己的名字。当初重黎设计兽皮制服,仿照的是中国古代游牧名族的皮袍,样式独特,一眼就能分辨。 为了保证妆容整齐,莱比卜入住营地之后,重黎也叫其其格给他赶制了两套兽皮制服,只是右边胳膊的标志更改了一下,直接署名在了中队长的名字之下,没有小队长的名字,这也是在给莱比卜正名,他不是一般的队员,职位相当于小队长。 捧着兽皮制服的莱比卜感慨万千,久久都没能回过神来。 重黎花那么多点数给营地聘请了一个专属的药师,蒙塔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还是感动的,重黎越是这样,他越是觉得心里割舍不下。 这几天里,重黎一直过得提心吊胆,洛奇一天没醒过来,他就一天放心不下,蒙塔得知重黎好几天没睡好觉了,急得不行,亲自过来看了看洛奇的情况,他本意是来抓人回去休息的,不过在看到重黎一脸憔悴不堪的模样,又不禁心软了,叹道:“重黎,你也要保重身体啊,不然洛奇还没醒过来,你倒先把自己的身体拖垮了,得不偿失。” 莱比卜也在一旁规劝,重黎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是放心不下。 好在洛奇这小子意志力坚强,躺了五天之后,总算是睁眼了,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劝重黎不要因为自己的事小题大做,跟荆棘雇佣兵队交恶更不是明智之举。 看着小大人一样的洛奇,重黎点了点头,嘱咐他好生休养。这孩子太懂事了,没能遵守诺言照顾好他,重黎总觉得心有愧疚。 不过重黎并不打算就这么算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洛奇醒了之后,重黎又恢复了之前一门心思工作的繁忙状态,他还有二十把复合弓需要制作,如果不加把劲儿,就得延误交货时间了,这是重黎第一次跟别的中队做生意,在商言商,他不想给交易的合作伙伴一种不靠谱的感觉。 等到约定时间,马日拉中队长和麦迪尔中队长一早就到了,蒙塔正在主帐接待他们,两人脸上都是按耐不住的兴奋。 “重黎少爷呢?”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麦迪尔已经问了好几次重黎了,自己的新婚小妻子被一个外人这么惦记,蒙塔心里很不爽,但是来者是客,更何况又是重黎的客人,蒙塔再是不满也不好意思口出恶言,只能板着脸,面无表情地说道:“已经派人去请了,麦迪尔中队长不用着急。” 马日拉还算是能沉得住气,不过麦迪尔就不一样了,除了来拿货之外,他还肩负着一件任务而来,他有求于重黎,当然显得更紧张着急。 就在麦迪尔望眼欲穿的时候,重黎姗姗来迟了。 “马日拉中队张,麦迪尔中队长,欢迎,欢迎……”重黎一贯都是这样,笑脸迎人,马日拉他们觉得亲切,蒙塔却很吃醋,看到重黎对外人笑得那么开心,他只觉得满心不是滋味。 “重黎少爷好啊!”站在麦迪尔身后的格日乐图也不甘示弱,主动开口向重黎打招呼,能制作出复合弓,他很佩服重黎,再加上重黎之前大发神威,帮助蒙塔他们中队击退了油鸱大军的袭击,那可是顶难缠的凶兽,交战一番竟然还能无任何伤亡,重黎在格日乐图心里的光辉形象不知不觉又加深了一层。 “格日乐图是吧,我记得你。” 重黎的话简直让格日乐图受宠若惊,顿时笑开了花。 “亚希尔,亚萨尔,给两位队长交货吧。” 亚希尔和亚萨尔点点头,走上前来。 “辛苦重黎少爷了!”马日拉中队长诚心道谢,眼光一撇就看到重黎身后跟着的亚希尔和亚萨尔,还有他们手上的复合弓,笑容顿时更灿烂了。 乌力罕就站在蒙塔身后,看到亚希尔一把将手里的复合弓递给马日拉中队长,不禁觉得一阵肉痛,那可是整整十把复合弓啊!这么多好东西,要是能留给自己的小队就好了。 马日拉中队长一个点头示意,自然有队员上前来小心翼翼地接过复合弓,因为之前重黎曾送了一把复合弓给马日拉,马日拉本来还不好意思收,不过重黎态度坚决,再加上有蒙塔的规劝,盛情难却,马日拉只能收下,自那以后,马日拉就认识到了复合弓的好处,普通弓箭无法比拟的射程和杀伤力,这样的兵器自己能买到绝对是赚到了,难怪外面那么多人等着想结识这位新打出名号的兵器制造师,要不是蒙塔保护得好,重黎还指不定会被怎么争夺呢。 马日拉对这次交易很满意,忍不住赞道:“重黎少爷真是好手艺,这点数,花得够值!” “马日拉中队长过奖了,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 马日拉中队长哈哈大笑道:“如果重黎少爷这么好的手艺都只能混口饭吃的话,那别的兵器制造师就真不用吃什么饭了。” 重黎腼腆地笑,转头看向一旁兴致缺缺的麦迪尔中队长,奇怪,这人今天怎么死气沉沉的:“麦迪尔中队长,可是这复合弓有什么问题?” “重黎说哪里话,你亲手制作的东西,我是一万个放心。”麦迪尔想了想,叹了口气道:“重黎,实不相瞒,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哦?”重黎很意外,他一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文弱小少爷,能帮什么忙? 自家队长都开口了,格日乐图也不再藏着掖着,插话道:“重黎少爷,我们营地遇上了一个麻烦,所有人都束手无策,想来想去,您这么聪明能干,也只有来您这儿寻求帮助了!” 重黎忍不住笑了,他又不是万能的,感情自己运气好击退了一次油鸱大军的袭击,所有人都当他是无所不能的了,真是亚历山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3章 袭击 “麦迪尔中队长说说看吧。”正巧重黎忙完了复合弓的制作,想要休息一段时间。眼下洛奇身上的伤还没有痊愈,光靠重黎一个人,若是制作整整三十把弩,重黎会被累死的,麦迪尔中队长上赶着要给他送乐子,有这机会偷懒,重黎当然偷着高兴。 听重黎这么说,蒙塔就忍不住皱眉,很显然,他才消停了一段时间的新婚小妻子又开始不甘寂寞了,不知道这次又会折腾出什么麻烦来。 “重黎少爷,实不相瞒,我们中队这次怕是遇上□□烦了。”一提起这茬儿,格日乐图就忍不住叹气,满心挫败。如果不是真的束手无策,他们怎么会厚着脸皮跑来找重黎少爷寻求帮助,不是说看不起重黎,而是两个中队的关系一直都不好,格日乐图之前也不怎么看得起蒙塔他们中队的人,现在居然需要到自己一贯看不起的对手这儿来寻求帮助,不仅是格日乐图,就连麦迪尔都满心不是滋味。 在白城子里会遇上什么棘手的□□烦?说实话,重黎是不信的。“到底怎么回事儿啊?一个两个的,都是这么严肃的表情。” “重黎少爷,你若是有空,现在就去我们营地走一趟吧,亲眼见过之后,相信您会有更直观,更准确的判断。” 重黎转头看向蒙塔,其实他是很想去麦迪尔他们中队走一趟的,不说能不能解决问题,就是去逛逛也好啊!毕竟之前从来没去过。 重黎看向自己的眼神太过闪亮,蒙塔根本不忍心拒绝,但是私心里,蒙塔一点儿都不愿意重黎牵涉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自己中队上的那些琐事就够重黎操心的了,哪儿还有闲工夫顾念外人,更何况麦迪尔之前还对重黎心怀不轨来着,重黎现在还没接受自己,蒙塔怎么放心得下这两人有所接触,一想起这儿,蒙塔就不禁觉得心塞。“你真想去?” 重黎忙不迭点头:“蒙塔,可以吗?” “那你等等,我把手里的事务交接一下,我陪你一起。”既然重黎下定决心要去,那蒙塔肯定得寸步不离地陪着,不然他不放心。 蒙塔肯这么爽快地答应,已经远远超过了重黎的设想,只不过是多等一会儿,重黎没意见,麦迪尔他们更是不敢有意见。 转头又嘱咐了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句,拜托他们好好照顾洛奇,重黎这边还在耐心交代呢,就听蒙塔那边传来了争执声。 原来,蒙塔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准备将一些需要赶着处理的事务托付给了阿木尔,怕阿木尔应付起来吃力,还吩咐乌力罕在旁分担一些,谁知话还没说出口乌力罕就摇头拒绝了。 “队长,我要保护重黎少爷,我当然得跟着重黎少爷一起去!” 蒙塔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乌力罕,冷冷地说道:“有我在,重黎哪儿需要你保护!” 乌力罕支支吾吾了好半天,都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但他同样是个不安分的主,立场坚决,就一句话,非去不可,甚至大言不惭地放话,若是蒙塔不同意他跟着去,等蒙塔离开后,他就偷偷跟着,反正绝对不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乌力罕这么做简直是关键时刻撂挑子,见状,阿木尔的不情愿也爆发了,好说歹说都不肯一个人干活,死活非要跟乌力罕共进共退。 蒙塔气得不行,暴揍这两人一顿,打到他们听话为止的心都有了。 最后,还是看不过眼的波日特自告奋勇地揽下了工作,不然蒙塔肯定得活动活动筋骨,亲自动手解决问题。 马日拉全程事不关己地站在一旁看热闹,不时偷偷打量麦迪尔两眼,脸上带着耐人寻味的微笑。 好半天之后,蒙塔才带着人动身。 马日拉中队长也自行离开了。 乌力罕和阿木尔知道自己把队长给得罪狠了,一路上都眼观鼻,鼻观心,安安分分的,别说是插科打诨了,连一句闲话都不敢说。 认识这么久,重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两人凑在一起这么安静,在心里偷笑不已。 一路上,麦迪尔始终面色凝重。 格日乐图顶着蒙塔中队长的骇人视线,厚着脸皮走在重黎身边,小声说明情况道:“重黎少爷,是这样的,昨晚,我们中队有一个队员偷偷溜去了河边垂钓,你也知道,极夜马上就要到了,大家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如果真能钓两条鱼改善一下伙食,大伙儿都偷着乐呢。” 重黎点点头表示理解,听了格日乐图的叙述之后,重黎也渐渐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简单来说的话,就是麦迪尔中队的某位队员昨晚去钓鱼的时候被不明生物给袭击了。众所周知,钓鱼是一个需要耐心的工作,据当事人事后回忆,当时他正昏昏欲睡时,水里忽然跃起一个细长的黑影,凌空一击,直接将他给撞晕了过去。直到今儿一早,有队员去河边洗衣服时才发现他,赶紧找来队友将人送回了营地,经过妥善的救治,虽然命保住了,但是却少了一条腿。 “少了一条腿?” “还有更邪门的呢。”格日乐图一回想起这茬儿,就忍不住头皮发麻:“重黎少爷,那伤口太奇怪了,像是被硬生生咬断的。” 重黎知道麦迪尔他们为什么会这么紧张了,能硬生生咬断一条腿,可见这种生物拥有多么巨大的咬合离,或者说,拥有锋利无比的牙齿,能够造成这么恐怖的伤口。但不论哪一种,都证明了这是一种残暴的凶兽,而在白城子内,原本是不应该会有凶兽存在的。 蒙塔也开始担忧起来。 更重要的是,白城子内就这么一条淡水河,除了内城还有少数几个水井之外,这条河几乎是全城大部分人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来源。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重黎也收了之前玩闹的心情,认真对待起这件事来。 等到了麦迪尔他们营地,重黎亲自去看了那位受伤的队员,在重黎的诚恳要求之下,重黎查看了对方的伤口,很震撼,确实如格日乐图所言,伤口的断裂处呈锯齿状,是被一口咬断的。 麦迪尔还告诉重黎,类似的袭击事件其实不止一起,就在前几天,他们营地有队员去河边洗衣服,同样也遭受了不明生物的攻击,不幸中的万幸是,那名队员反应快,并没受什么要命的伤,但是留下了一个齿痕,跟这个伤口一模一样。 不止一次,那就证明袭击事件不是巧合了。 重黎想了想,还是决定先问问情况再说:“能把那名队员叫过来吗?我想问问看情况。” 麦迪尔当然不会有意见。 不一会儿,人就被带过来了。 麦迪尔站在重黎身旁,一脸严肃地向自己的队员介绍道:“这位是重黎少爷,复合弓的制造者。” 一开始,所有人看到麦迪尔对重黎这么一个文文弱弱的小少爷这么重视,甚至是言听计从,心里多多少少还有些不服气,但一听中队长的介绍,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那位最近风头正盛的复合弓制造者,有名的兵器制造师。 “不用太拘谨,我只是想找你问问当时发生的情况。” “重黎少爷,当时我正在河边洗衣服,忽然感到眼前一黑,一个两米长的黑影就从水面跃了出来,一下子咬到我的手,疼倒是不疼,但是我当时就吓坏了,好在身边的同伴反应快,随手拎起一根木棍就冲着那黑影一顿乱打,没多久,那生物就跳回了河里,再也看不见了……等我回过神来,右手的小指头已经不见了……”说到这里,年岁不大的队员还有些黯然神伤。 “那个帮助过你的同伴呢?” 在他身旁的年轻人闻言站出来,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道:“重黎少爷,当时情况太紧急,那东西长什么样其实我也没看得太清楚……” 这就麻烦了! “重黎,你怎么看?”麦迪尔是全指望重黎给拿主意了,重黎聪明能干,实在不行,帮忙研究一些新兵器来对付这不明生物也好,总好过他们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你若是问我的意见,说实话,有用的信息太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帮忙,不过,顺着道往下游仔细搜查看看吧,说不定还能有什么收获。”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不然重黎也没辙了。 麦迪尔有些犹豫。 重黎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手下队员们的安危,笑道:“这条河关系到全9区,甚至是整个白城子内的安危,我们中队也义不容辞,这样吧,我让蒙塔抽调一个小队,跟你手下的队员们一起行动,怎么样?” 唇亡齿寒,户破堂危的道理,重黎比谁都看得明白,蒙塔虽然不是很乐意帮忙,但是听重黎这么说,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私人恩怨得先放一边。 “乌力罕!” 不等蒙塔吩咐,乌力罕马上拍着胸脯保证道:“队长放心吧,交给我好了。” 麦迪尔这才稍微放心下来:“那就有劳乌力罕小队长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4章 巢穴 乌力罕带领手下小队出任务之前,重黎还不忘细心叮嘱道:“这把弩你带上,万事小心,还有,如果有什么新发现,立即回来报告给我,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有弩在手,乌力罕觉得心里都踏实了,对他来说,重黎说的话简直就是金玉良言,不遵守的话一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听了重黎的吩咐,乌力罕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道:“我乌力罕办事,重黎少爷尽管放心。” 不知道是不是重黎想得太多,他心里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大搜索之后的第三天,乌力罕他们就有了一个不小的收获,他们发现了这种凶兽的巢穴。 白城子内防守严密,竟然有凶兽能够避过所有人类的耳目,偷偷建立起自己的巢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更何况,白城子是人类最后的一块净土,如果这里都被凶兽攻陷了,人类还怎么偏安一隅,安稳稳地过日子? 哪怕是自欺欺人,人类也需要一个盛世太平的假象来活下去。 麦迪尔手下的队员们都很气愤,想也不想就动手砸烂了不明生物的巢穴,泄愤一般,反正没找到罪魁祸首,拿它们居住的巢穴出气,回去之后也能交差了。 “巢?你说它们还偷偷建立了自己的巢穴?”重黎很震惊,水中生物竟然能偷偷在白城子内建立巢穴,简直违背了生物的自然规律,除非这凶兽本身就是两栖生物。 听了手下队员们的汇报,重黎气得肝儿都疼了:“一群蠢货!谁让你们动手砸烂巢穴的?乌力罕,不是让你别轻举妄动,有什么情况都第一时间通知我吗?” 留着那个巢穴用处大了去了,敌在明,我在暗,完全可以利用这个巢穴来制作陷阱,而现在,一切都毁了不说,还会遭道不明凶兽的报复,局势完全被逆转了,你让重黎怎么不生气! 无端端被重黎一顿臭骂,乌力罕也很委屈,又不是他手下的队员们动的手,他能管住自己手下的队员们,可别人的队员又不听他指挥。这黑锅背的,简直不能太心塞! “还觉得委屈了不是!我让你跟着去,又不是让你去凑热闹的,看着别人动手,你不知道劝两句啊!”重黎都被气坏了。 谁说乌力罕没劝来着,关键是劝了别人也不肯听啊! “重黎你先别生气,我去找麦迪尔问问看情况。”蒙塔没有半点偏袒乌力罕的意思,任务没有好好完成,乌力罕难辞其咎,不过麦迪尔那儿也得先过问看看,总不能就这么白白放过他们吧,蒙塔还没那么大度。 重黎没说话,算是应允了,他正准备去找麦迪尔呢。 不一会儿,麦迪尔带着手下队员们过来了,脸上还是一副懵懵懂懂的表情,分外无辜:“重黎,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啊?” “事儿大了!”重黎没好气地应了一句:“听说今儿你手下的队员们大发神威,把那凶兽的巢穴都给捣毁了,是吗?” 麦迪尔没听出重黎话里的诘问,一板一眼地答道:“可不是嘛,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重黎冷笑:“谁准你们擅自行动的?” “啊!”麦迪尔被问住了。 被骂的队员们很不服气,小声辩驳道:“重黎少爷,那巢穴中还有那不明凶兽的卵,一把火烧了还更干净,不然留着等它们繁衍生息吗?” 重黎一开始就知道两个中队的队员们一起行动,多多少少会有些摩擦,毕竟两个中队的关系一直都不怎么好,你不服我,我不服你,有所不满也是正常的。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自己三令五申之下,这些人竟然还敢枉顾自己的命令,擅自行动。 “麦迪尔中队长,如果你们不愿意听取我的建议,一开始就不要来找我们中队进行合作!”重黎想,如果没有这些自作聪明的人帮倒忙,或许他肩上的重担还能更轻一点。 重黎怒气冲冲,麦迪尔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重黎,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生气?捣毁了不明凶兽的巢穴,这不是大功一件啊!” 这又算哪门子的功劳啊?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重黎都快被气出血了。 蒙塔看不过去了,在旁出声提醒道:“麦迪尔中队长忘了吗?我们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凶兽居住的巢穴而已,我们要找出那个到处袭击人类的不明凶兽啊!” “可这两者间又有什么关系呢?”麦迪尔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被眼前的小胜利冲昏了头脑。 “关系大了去了!”重黎一脸怒其不争地瞪着麦迪尔,心里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麦迪尔眼皮子这么浅,他就不该那么轻松地答应跟他合作,自己人动手的话说不定还更轻松:“之前我们就已经分析过了,这凶兽性情狡诈,你手下的队员们捣毁了它的巢穴,它必然会有所警觉,以后我们再想要猎杀它,只会更加困难!” 麦迪尔傻眼了,他也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样。队员们当时气坏了,就想着斩草除根,不能让这凶兽再继续安安稳稳地繁衍生息,没想到这次泄愤放火的举动反而给重黎添了麻烦。 “就因为你没约束好出任务的队员,轻举妄动,我们已经失了先机。”蒙塔早就看麦迪尔不顺眼了,在这情况下,当然不会放弃落井下石的机会,尽情数落道:“重黎原本还打算好好利用那个巢穴,制作个陷阱什么的,现在嘛……” 什么都不用说了,一声叹息足以表达所有的情绪。 “重黎,对不起!”麦迪尔也很抱歉,他不是故意想给重黎添乱的。 “算了算了!”事情已经发生了,重黎也不想再追究什么,当务之急,是好好组织人手:“麦迪尔,听你派出去执行任务的队员们说,巢穴里全是还未孵化的卵?” 麦迪尔点头。这也是为什么出任务的队员们会急着放火捣毁巢穴的原因,毕竟,留着那些卵对生存在白城子内的人类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 “我觉得,要不了多久,这凶兽就会来会报复我们!”重黎叹了口气,不详的预感马上就要应验了。“提醒手下的队员们,外出的时候,特别是靠近河岸的时候,务必得小心谨慎。” 两位中队长都连连点头,很赞同重黎的推论。 果然不出重黎所料,就在巢穴被捣毁的第二天,有好几位去河边洗衣服的队员们都遭受了不明凶兽的攻击,好在麦迪尔和蒙塔都跟手下的队员们再三交代过,河里有残暴的食肉吸血凶兽,不论是谁,靠近河边时都务必小心谨慎。 有了两位中队长的严令警告,队员们都偷偷长了个心眼,所以在遭受凶兽的打击报复时反应很快,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伤亡。好歹他们都是先锋队的一员,常年跟各种各样的凶兽们打交道,战斗经验丰富,如果不是一时的麻痹大意,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轻易吃亏。 不过一天的时间,河里有凶兽出没的消息就跟长了翅膀一样,在9区先锋队里传得沸沸扬扬,各个中队的队员们都人心惶惶。 手下队员们捅了马蜂窝,不论认错态度如何,作为领导,麦迪尔不得不站出来收拾烂摊子,又气又急地到处了解情况,不过一天时间,他们队上就发生整整三起袭击事件,说不是蓄意报复都没人相信。 一时间,整个9区到处都在传:不明凶兽报复袭击,麦迪尔的中队首当其冲。 现在这种情况下,都不用蒙塔和麦迪尔严令禁止,手下的队员们都不敢轻易靠近河边了。 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重黎一咬牙,默默下了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想办法,抓一条起来看看。” “要怎么抓?”对重黎的任何决定,蒙塔都不会轻易反驳,他第一时间想的就是怎么帮助重黎,而不是质疑重黎的决定。 “有网吗?”重黎认真想了想,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在河中设置陷阱,吸引着凶兽过来,然后将它们一网打尽。 听了重黎的计划,麦迪尔一脸的胆战心惊,不是他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办法能行吗?就那种寻常百姓家用来装果子的网,怎么困得住这些残暴的吸血食肉凶兽? 不一会儿,乌力罕将网拿过来了。 “这种不行。”重黎总算知道麦迪尔在担心什么了,这网根本就不用凶兽死命挣扎,以蒙塔他们的力气都能轻易扯烂。“有没有更坚固,不容易撕扯开来的那种?” 乌力罕在旁插话道:“我想起来了,莱比卜那儿还有一种藤蔓,坚固无比,寻常雇佣兵出城时都用这种藤蔓来捆绑凶兽,用来做网应该没问题吧?” 既然能用来捆绑凶兽,想必坚韧性够了,重黎点点头,道:“就用这种藤蔓,你赶快去莱比卜那儿,不论你用什么办法,尽快鼓捣出一张大网来。” 乌力罕点头,转身一溜烟跑开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5章 七鳃鳗 网制好之后,重黎亲自试了试柔韧性,还不错,反正不是那种他一撕就烂的残次品,为了以防万一,重黎还让蒙塔和麦迪尔都亲自上手试了一试,证明确实够坚固,这才铺设下水,在陷阱的四周,重黎还不忘用大块血淋淋的肉片来做诱饵,绝对新鲜,希望能早点儿引猎物上钩。 陷阱造好之后,一连好几天都毫无动静,什么都没有抓到。 麦迪尔有些沉不住气了。 “重黎,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啊?” 这几天重黎都被麦迪尔给烦死了,一有什么问题就跑来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又不是百科全书!他怎么知道为什么! 蒙塔显然也对麦迪尔这么臭不要脸的纠缠很不满,他巴不得重黎不跟外人接触,麦迪尔三天两头就跑来找重黎,美其名曰商量如何猎捕凶兽,但蒙塔就是看不过眼,重黎现在跟麦迪尔相处的时间都比跟自己相处的时间还多。 “重黎,这么干等着也不是办法,你赶紧帮忙想招啊!” 重黎忍不住对天翻了个大白眼,心里明白,今儿要是不给麦迪尔一个说法,这人能寸步不离地缠着他一整天。 “我觉得,这凶兽应该是不吃死肉!”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推论更靠谱了。 “啊!”麦迪尔瞪圆了眼,显然不相信重黎会提出这么残忍的计划来,说话都开始结巴了:“重黎……你!你……你准备用活物?” 用活物又怎么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麦迪尔这么大惊小怪,重黎还挺意外的,光看外表,麦迪尔也不像是优柔寡断、心慈手软的人。 当然,重黎自己也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或许是因为常年跟各种冷兵器打交道,导致重黎想问题的角度都很冷漠,多数时候会被误解为不近人情,事实上,重黎并不是一个感情浓烈的人,他是典型的现实主义者,凡事从实际出发,坚信人性本恶,从来不会去主动试探人性。 经得住寂寞,耐得住诱惑,说起来很简单,真正能做到是圣人,就不是你我这种在滚滚红尘中摸爬滚打的凡夫俗子了。 重黎没有矫情的圣母病,至于众生平等的慈悲心肠,拜托,人都快活不下去了,哪儿还有闲工夫在意这些?古圣人不也说过了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仓禀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若是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了,谈什么礼义廉耻,谈什么慈悲心肠,谁跟你谈礼义廉耻?谁跟你谈慈悲心肠?凶兽吗? 这么多年来,白城子内从来没出现过凶兽,极夜即将来临,若是不能趁早清除白城子内的凶兽,人类连最后一块净土都守护不了,到时候被凶兽内外夹攻,只能眼睁睁走向灭亡。 “这不是没别的办法了吗?”重黎无辜地耸肩,建议是他提的,至于要不要采纳,决定权在麦迪尔和蒙塔两个中队长身上。 麦迪尔还在犹豫,他不是舍不得用活物,好歹他也算是9区先锋队中最富裕的中队长,他只是很意外,重黎竟然会提出这么残忍的方法来吸引凶兽,毕竟在麦迪尔心里,重黎一直都是温温柔柔,人畜无害的天真模样。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重黎也远不像他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天真无邪。 不等麦迪尔说话,蒙塔直接拍板,吩咐手下队员去弄来了五只扁嘴兽,事态紧急,还是在集市上临时买的家养扁嘴兽,个头根本不大,瘦不拉几,一个个都跟营养不良的小鸡仔似的,不过除了重黎,眼下也没人在意这些扁嘴兽是否营养不良。 蒙塔一声令下,五只扁嘴兽被扔进河里,一开始,扁嘴兽们还很惬意,欢快地在河面上游来游去,看上去还挺悠闲。 河面上一片风平浪静。 本来都还好好的,突然间,水面下隐隐约约出现了好几条细长的黑影,来来回回,不断在水中快速闪过,五只扁嘴兽开始慌乱起来,发出惊慌失措的叫声。 站在河岸边的队员们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上了,眼睁睁看着扁嘴兽一只一只不断被拖进水里,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不由得目瞪口呆。 “还愣着干嘛!赶紧收网啊!”重黎急得不行,这群只顾着看热闹的,一个一个,半点儿都不靠谱,要是光等着他们出手,黄花菜都凉了!如果不是身旁的蒙塔死死拉住了重黎,不让重黎靠近河岸,重黎早就按捺不住亲自动手了! 听到重黎气急败坏的呼喊,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赶紧行动,手忙脚乱地把网拉了起来,在这过程中,明显能感觉到网中凶兽的死命挣扎。 “小心一点,别让凶兽溜掉了!”重黎一脸紧张地站在一边,好几次想要突破蒙塔的钳制冲上前,但都被绝对强大的武力给镇压了。 网一收,拉起来一看,号称最结实的藤蔓居然被咬破了好几个窟窿,蒙塔有些不好意思,根本不敢看重黎,就怕受到重黎没好气的责问。 重黎也很紧张,拳头都忍不住握紧了。 “有东西!真的抓住凶兽了!”乌力罕惊喜地喊出声,太过兴奋,就连声调都高了好几度。 重黎暗暗松了口气,刚开始看到窟窿的时候,他差点被吓死了,还以为这一次又要前功尽弃了,不过好在老天爷保佑,犒赏他们这么多天的辛劳等候,果真付出就是有收获的。 网中一共有两条凶兽。 重黎凑近一看,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种生物,像蛇一样的,足足有两米长,浑身滑不溜秋的,没有鳞片,也分不出头尾。 什么怪东西? 经过之前发生的袭击事件,众人都很清楚这种凶兽能一口咬掉人的腿,连肉带骨,攻击凌厉,丝毫不拖泥带水,鉴于生物都有求生的本能,走投无路之下,难免不惜拼杀出一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的局面。为了避免被无辜拖下水,众人都暗暗给自己提了个醒,小心翼翼地站在远处观望,不敢擅自上前一步。 网中央的两条凶兽还在不甘示弱地垂死挣扎,柔软的肢体不断拍打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吵得人一头两个大。 重黎心里烦躁,冲着身后喊了一句:“吵死人了!乌力罕,用弩瞄准射击,赶紧解决它们!” 自从大搜索任务开始之后,重黎就将唯一的一把弩交付给了乌力罕,眼下这种情况,众人都不敢靠近,用弩来进行远程射击,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随着一声凌厉的破空声,凶兽被射了个对穿,垂死挣扎了几下后,瘫在地上不动了。 有了经验之后,乌力罕料理第二只凶兽的动作更加干脆利落。 等两只凶兽都死透了之后,众人才敢上前观看。 “天呐!竟然是七鳃鳗!”一声惊呼,紧接着就是七嘴八舌的议论声:“白城子内怎么会有七鳃鳗这种凶兽?太恐怖了!” 重黎认真回想了一下,他隐约记得之前有看过珍稀动物大百科,上面的资料记载:七鳃鳗,俗称水中吸血鬼,共有有126颗牙齿,一圈一圈呈螺旋状排列,就像水蛭的吸盘一样,吸住猎物之后就不会松嘴,是一种极难缠的吸血生物,另外,七鳃鳗还是一种有脊椎的两栖生物,能够像蛇一样在地面爬行。 不过重黎从来不知道,七鳃鳗竟然还食肉,不是只吸血吗?难道是新的生物变异? 仔细一看,这种凶兽明显比大百科图鉴上的七鳃鳗更长,也更粗,再加上一口锋利的森森白牙,毫不怀疑能一口咬断人的骨头。 重黎总算明白那些锯齿状的伤口是怎么来的了。 这操蛋的异世啊!七鳃鳗长到这么大的个头,光是吸血都已经够恐怖的了,现在竟然变异成肉食性凶兽,一口就能将人连肉带骨地撕咬成碎片,如此凶残的设定,简直是不给人活路。 在场的众人显然都认识七鳃鳗这种凶兽,不安开始蔓延。 蒙塔眉头皱得死紧,疑惑道:“真是奇了怪了,七鳃鳗明明就是海洋生物,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白城子内的淡水河里?” 重黎却在想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白城子号称是人类最后的一块儿净土,为了保证安全,12个区域都有先锋队把守,层层护卫,绝对不会放任何一只凶兽进入,那么,这些七鳃鳗是怎么瞒过9区先锋队的耳目,顺利进入白城子的呢? 重黎心里有了猜测,不过为了避免扰乱人心,他没有当着众人的面说出来。 蒙塔心里有疑惑,问出来也是想询问重黎的意见,重黎不肯开口,显然有其它的顾忌,蒙塔不会追问,他等着重黎主动开口告诉他。 当务之急,是解决河里残留的七鳃鳗,这种凶兽实在是太恐怖了,杀伤力惊人,如果让它们在白城子内大量繁殖下去,简直就是人类的浩劫和末日。 最后,蒙塔下了命令:“封锁河道,除了9区先锋队的队员,不准其他闲杂人等靠近,大家同心协力,务必赶在极夜来到之前将河里的七鳃鳗全部猎杀干净,一条不留!” 麦迪尔也吩咐手下的队员们从旁协助。 直到回了营地,重黎还感觉心里不踏实。 七鳃鳗这种凶兽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白城子里,重黎有预感,这只是一个开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6章 副队长 蒙塔刚一踏进营帐就发现重黎在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连眼神都木愣愣的,迷迷糊糊的样子还透着几分可爱。 “重黎……” “我没事儿。”为了避免蒙塔担心,重黎抬头冲他善意地笑了笑,道:“我就是想不明白,白城子内为什么会有凶兽的出现?” 蒙塔还以为重黎是在担心白城子内的安全,不由得柔声安慰道:“别怕,咱们营地很安全,我也会保护你的!” 虽然重黎不愿意承认,但蒙塔这句话却真的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安心。 “剩余的七鳃鳗处理得怎么样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重黎也不想絮絮叨叨地一遍遍重复,但是眼看着极夜即将到来,白城子内绝对容不下任何凶兽存在,重黎惜命得很,他可不想拿自己的小命来开玩笑。 “还在大范围捕杀。”一提起这茬儿,蒙塔也是一脸凝重,毕竟,整条河几乎蜿蜒贯穿了整个白城子,连接好几个区域,范围太广了,一时半会儿,实在没办法保证能全部清理干净。 “尽力而为吧。” 重黎也明白蒙塔的难处,听说这几天麦迪尔忙得连晚上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不分昼夜,争分夺秒地积极奔走,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到处动员,想尽可能多的联络几位中队长一同处理河中出现凶兽七鳃鳗的事,从这事上不难看出,麦迪尔的人脉确实比蒙塔更广,瞧瞧人家这效率,振臂一呼,9番队的十位中队长就被动员了一半,果然油嘴滑舌的人在交友和沟通事务方面更占优势啊! 能者多劳,重黎可一点儿都不同情麦迪尔。 “重黎……” “嗯,什么事儿?” 蒙塔挠了挠头,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这段时间以来,蒙塔都有意无意地跟重黎保持距离,他还在思考该怎么跟自己的小妻子相处,他们两人年岁相差有点大,蒙塔本来就是不太与人亲近的冷酷性子,重黎看起来很好相处,实际上却是淡漠如水的人,跟谁都能打成一片,但又跟谁都没办法深交下去。两人又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日常相处也是你忙你的,我忙我的,跟之前单身一人过日子时并没什么两样,生活平淡无奇,但正是这种平淡无奇很要人命,按理说,新婚的两个人怎么着也不该过得这么波澜不惊,现在都这样了,再过几年岂不是更枯燥无味?一想到那索然无味的未来,蒙塔就忍不住担忧,到时候重黎肯定更不愿意搭理自己了,没办法,改变从眼前开始,蒙塔也不得不主动跟重黎找话题来聊天:“听说洛奇的伤已经痊愈得差不多了?” 重黎没问答,只是一个劲儿地叹气。 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洛奇被送回营地来的时候,浑身鲜血淋漓,全身上下几乎看不到一块好肉,莱比卜花了大力气,用了不少好药才将命给保住,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是差点儿就危及性命的重伤,按重黎的意思,洛奇最好得好好卧床休养,少说也得躺个十天半个月,但是洛奇这孩子死脑经,知道为了救回自己的性命重黎花了不少心思,不愿意再让重黎担心,能下床走动后就开始想办法给重黎帮忙,根本不听人规劝。 重黎看起来有些不靠谱,但确实有识人之明,他没有看错洛奇,这小子很有天分,心灵手巧不说,还能举一反三,只是在旁看着他制作了一次弩,就牢牢地记住了所有的步骤,明明接触兵器制造的时间还很短,干起活来却比亚希尔和亚萨尔还要从容熟练,重黎体谅洛奇的身体还未痊愈,不能太劳累,从来都不主动给洛奇分配工作任务,但洛奇总能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活儿来干,一开始,重黎还会责问两句,久而久之,重黎都不好意思说了,随着洛奇自己折腾。 懂事儿的孩子总是意外地让人心疼。 一提起洛奇,重黎就忍不住叹气。这么乖巧懂事的孩子,换到现代,这个年纪肯定都还被父母如珠如宝地捧在手心上,洛奇却是孤苦无依地艰难求生,命途如此多舛,只希望洛奇度过了眼下这个难关,能真正否极泰来。 “洛奇现在勉强能下地走动了,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多休息几天。”重黎可不是因为偏袒洛奇才帮他说好话的,病人确实需要休养:“蒙塔,洛奇毕竟是个伤员,你可别强迫人家小孩子卖命工作啊!” 蒙塔被重黎一本正经的警告弄得哭笑不得,自己在重黎心里就是这么不近人情,急功近利的人吗?虽然他确实也很希望洛奇能尽快好起来帮助重黎分担工作,但他也知道养伤这事不能操之过急,不过眼看着夜晚越来越长,极夜马上就要到了,不说他们营地,就是守护各个区域的先锋队都是如临大敌,在这急需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时候,如果能尽早把弩队组建起来,真等极夜到来他们中队也不用因为战斗力不如别的中队而心虚气短了。 两人各怀心思,一时间没人说话,周围的气氛也跟着沉默起来。 就在这时候,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乌力罕慌慌张张的声音:“队长,荆棘雇佣兵队的人来交接工作了,这是最后一批油罐,他们的管事者想跟您商量一下利润分成的问题……” “之前不是说过了吗?利润五五分账,这事没得商量。” “我也这么说,不过他们的主事者一再坚持要见队长你一面,说是还有的商量!” “不见!”蒙塔想也不想就拒绝,他最烦跟这些不干不脆的生意人打交道,磨磨唧唧的,想表达一个意思都得七拐八扭地绕好半天,如果不是重黎坚持,他根本不会搭理荆棘雇佣兵队的人。 “荆棘雇佣兵队来的主事者是耶曼吗?”重黎却很感兴趣,如果是耶曼的话,他无论如何也得去见一面,他们两还有旧账要算呢。 “不是耶曼。”乌力罕无奈地摊手,道:“是一个叫布兰德的家伙,听说还是他们的副队长。” “我一直以为副队长是耶曼来着,难不成耶曼还是总队长吗?”原来不是耶曼啊!重黎有点儿失望,事实上他也想到了,做生意的人最会察言观色了,短时间内耶曼八成都不会在自己面前出现。 “耶曼那小子?怎么可能!”不是蒙塔看不起耶曼,那小子就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如果真让他掌管荆棘雇佣兵队,恐怕没多久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瓜分吞噬掉。 “荆棘雇佣兵队可是白城子的老资格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就是曾经居住在11区老街的时候曾听过一个传闻,荆棘雇佣兵队的创立者是一个流浪旅人,奴隶出身,不过这消息已经不可考了,毕竟荆棘雇佣兵队的总队长几乎没在白城子内出现过,真正见过他面容的人也屈指可数。”想起幼年时曾听说过的传闻,乌力罕还觉得难以置信。 “奴隶?”重黎是知道白城子内有奴隶存在的,而且数量还不少,一般的豪门大户都会饲养一些,说是冲门面也好,说是贪图享乐也罢,这些所谓的贵族们很热衷于通过饲养奴隶来彰显自己的高贵。重黎不想评判,不过他好奇的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竟然能够随意出入白城子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白城子内的防卫确实值得再商榷了。“说起来,你们先锋队负责守卫白城子的外围安全,进出白城子的人难道都不仔细探查清楚的吗?” 乌力罕一脸认真地向重黎解释道:“一般来说,有主的奴隶不奉命是不能离开白城子的,除非是那些被驱逐的无主奴隶,他们在白城子内实在没办法讨生活,只能铤而走险出城狩猎,然后再回白城子内换取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这些奴隶大部分都会加入雇佣兵队,各个雇佣兵队每月也要给白城子上缴为数不小的入住费,所以大家都有这默契,如果有雇佣兵队作保的话,我们先锋队也不能随意刁难的。” 重黎听得很感慨,不吐槽,实事求是的说道:“你们白城子的秩序还真是儿戏啊!” 这一点,蒙塔实在没办法反驳,默认了。 “那个主事者叫什么来着?”重黎认真想了想,还是决定亲自去探探情况再说。 “布兰德。” “对,布兰德,是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吧!”来得既然是这么大的人物,去见一见也没什么吃亏的。“走!我们去会一会他。” 重黎都下定决心了,蒙塔知道自己没办法劝他放弃,索性由他去折腾,反正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也有自己在旁看着,重黎出不了事儿。 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这位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确实跟重黎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7章 懒猴 一开始,重黎还以为这么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怎么着也应该是个狠角色,一脸横肉,眼光凶狠是基本的,还必须要身材魁梧高大,最起码也要像蒙塔这样,让人远远一见就望而生畏。 可是,理想很斑斓,现实很阴暗。 眼前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小少年到底是什么鬼? “布兰德副队长?”重黎感觉自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眼前的少年五官还未长开,青涩稚嫩,带着一股朝气蓬勃的青春,感觉换一身校服马上就能冲出去来一段广播体操,然而,最让重黎惊讶的不是布兰德的长相,而是对方手上抱着的一只小猴子,体积不过拳头大小,长得乖巧可爱,看上去萌萌哒。 “重黎少爷,很高兴见到你。”对面的少年回了重黎一个微笑,意识到重黎看向自己怀里的好奇视线,布兰德主动往前伸手,将怀里的小猴子递到重黎面前,道:“重黎少爷好像对我饲养的懒猴很感兴趣啊?要摸摸看吗?” “可以吗?”重黎一脸星星眼,他从来没见过这种生物,好奇是一定的,更何况小东西长得这么可爱。 “当然可以。”布兰德话音刚落,又把小猴子往重黎跟前推了推。 重黎迫不及待地伸手,却被小猴子灵巧地躲过了,小家伙似乎很不喜欢别人碰他,一个闪身跳到了布兰德的肩头,冲着重黎龇牙咧嘴,无声威胁。 小小的一个肉团子,居然也敢威胁自己?如果说刚才重黎只是好奇的话,现在他就非摸不可了,还得抓住小猴子好好揉捏一顿,他就不信这个邪了! 小猴子尖叫一声,跳到了一旁的树枝上,动作迅捷地上了树,眨眼间,小猴子已经爬到了最高的那根树枝上坐下,矫健的身影和敏捷的动作让重黎目瞪口呆。 “嘿,这个小东西!”重黎忍不住笑。 临到头来小猴子还不忘龇牙咧嘴地向重黎挑衅。 布兰德给气坏了,他敏锐地感觉到了蒙塔周身散发出的浓烈杀气:“重黎少爷,您先别生气,我这就把它给抓下来!” 都说9番队的蒙塔中队长很疼他这个新娶进门的小妻子,看来传言并不假,果然还是得从这里入手啊!几个念头闪过,布兰德心里有了决定。 意识到自己似乎闯下大祸,小猴子几个灵巧的跳跃,消失在密密麻麻的枝条间。 布兰德下意识地就想跟上去,这是他养的,自然知道该怎么抓捕。 “不用了。”重黎及时拦住了布兰德,摇了摇头,没将一只小猴子的挑衅放在心上:“小家伙大概是不怎么喜欢我吧,真是的,我有这么恐怖吗?” 布兰德也跟着无奈叹气:“抱歉啊!重黎少爷,这小家伙被我给惯坏了。” “没事,别放在心上。”重黎不是那么小气没度量的人,要让他跟一只小猴子一般见识,他还真拉不下脸来。 蒙塔全程痴汉脸看着重黎,一句话都没说,眼里却是满满的宠溺,温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这还是蒙塔第一次看到重黎笑得这么真心实意,明明都是差不多的年纪,布兰德就很阳光向上,哪儿像重黎,思虑那么重,整天阴气沉沉的,蒙塔都忍不住担心,他倒希望重黎天真烂漫一点,也不希望重黎这么老成持重,毕竟,重黎嫁给他可不是来吃苦受累的! “它的名字叫懒猴吗?”重黎皱着眉头,小声嘀咕道:“为什么取这么一个怪名字啊?因为它很懒,不爱动弹?” 重黎的问话太过天真,布兰德一下子没忍住笑出了声来,而且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就像是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一般,开心得不行。 爽朗的笑声听在重黎耳朵里,更让重黎觉得莫名其妙。重黎不明所以,转头看向身旁的蒙塔,希望他能帮忙解释一下。 这一次,连蒙塔都没有忍住嘴角的笑意,揉了揉重黎的发顶,轻声解释道:“懒猴可不是它的名字,是它们的名字。” 蒙塔解释得并不是很清楚,但重黎还是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感情自己刚才太想当然了,闹了一个错把冯京当马凉的笑话,好在无伤大雅,不然他都不好意思再继续跟布兰德交涉了,总会觉得突然犯傻的自己在面对这个同龄人时有些底气不足。 “重黎少爷还真是,真是……” 布兰德笑得几乎直不起腰来,重黎脸都快红了,有这么好笑吗?少见多怪!笑什么笑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眼见重黎就要恼羞成怒了,蒙塔果断站出来替他说道:“让布兰德副队长见笑了,我们家重黎身子不好,鲜少出门,更从来没离开过白城子,不认识懒猴也是正常的。” 听不出蒙塔的言外之意布兰德也就不用混了,马上收了笑,一板一眼地说道:“重黎少爷果真是真性情。” 重黎一脸尴尬地笑:“布兰德副队长专程走这一趟,想必是有要事找蒙塔商量,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先行告辞。” 闻言,蒙塔眉头皱得死紧,显然不是很高兴。 布兰德却是若有所思,视线一直追随着重黎的身影。 临走之前,重黎还不忘拍拍蒙塔的肩膀,笑道:“别担心,我不会擅自离开营地的,就在这附近转转,透透气,你们商量你们的正事,不用管我。” 蒙塔忽然明白了,点头道:“别走远。” 向布兰德点头示意之后,重黎转身大踏步离开了主帐。没办法,不走不行啊!这个布兰德可不是好相与的,虽然没说几句话,但是从一进屋开始,自己就被压得死死的,重黎对这种温软无害的白莲花性格根本无力招架,太强硬了感觉自己跟欺负小孩一样,太软弱了又被人明显牵着鼻子走,这种束手束脚的感觉,真是憋屈死了。 不得不承认,布兰德这招扮猪吃老虎玩得简直炉火纯青,还未正式过招,重黎的气势就输了好大一截,再待下去只会给蒙塔拖后腿。 只希望,自己离开之后,蒙塔能够振奋起来,不要吃亏了就好……不过以蒙塔那闷葫芦性子,说好听点叫不近人情,说难听点就是油盐不进,应该也吃不了什么亏吧? 走到外边的营地上,重黎一眼就看到了树上端坐的懒猴。 毛绒绒的,小小的一个肉团子,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正盯着重黎。 这小家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更让重黎感到奇怪的是,此时的懒猴两只手都举了起来,嘴里像是在咀嚼什么东西似,牙齿朝着双手的两边不断去磨磨蹭蹭,像是在舔,又像是在咬什么东西一样。 重黎心里好奇,正准备往前一步看个究竟,就听到身后传来洛奇惊慌失措的大喊:“老师小心!” 下意识的,重黎停住了脚步,没有再继续往前。 此时,重黎和懒猴的距离不过两三米。 洛奇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急得不行,冲着重黎喊道:“老师,别靠近懒猴,也别急着转身,就这样慢慢往后退,动作不要太大了,小心激怒它!” 激怒?重黎不知道洛奇为什么会用这么夸张的字眼,但是洛奇的语气很认真,重黎不得不打起十二分谨慎来小心应付。 难不成,这么一个萌萌哒的生物,激怒它之后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 重黎手脚僵硬,机械式地慢慢往后挪动步子。 不一会儿就退到了洛奇身旁,全过程中懒猴都没有移开过视线,一直死死地盯着重黎,好几次,重黎都以为这小家伙会突然冲自己扑过来。 洛奇也死死地盯着懒猴,全身戒备着,只要对方一有动作,他就算是拼了命也要上去阻止,决不能让懒猴伤到重黎。 “老师,你真是太不小心了!”离开了懒猴的攻击范围之后,洛奇这才向重黎解释道:“别看懒猴长相乖巧,但它的血液和尿液都是有剧毒的,每当懒猴高举双手摆出投降的动作,并且嘴里像是在咀嚼什么东西似的,牙齿朝着双手两边不断去磨磨蹭蹭,这就是一个很明确的攻击信号!” 重黎听得目瞪口呆,感情刚才自己差点儿就被攻击了,亏他还觉得懒猴做这个动作很萌。 洛奇也很无奈,重黎应该是真的不知道,为了避免重黎再犯同样的错误,洛奇不得不认真解释道:“老师,懒猴上肢前臂的腺体,会分泌一种又浓又臭的褐色液体,还有嘴里分泌的唾液,各自分开的话都没有毒,但当懒猴的牙齿去舔上肢的时候,会把上肢前臂分泌的液体混在唾液里,成为剧毒。懒猴通常会将这种液体剧毒粘在牙齿上,若是这时候被咬一口,被立即陷入昏迷,甚至是死亡。” 重黎想了想,洛奇口中的昏迷,应该是所谓的过敏性休克,不过咬一口就能致死,这懒猴的毒未免也太厉害了吧,都快赶上眼镜蛇毒了。 “洛奇,你不会告诉我,懒猴其实也是凶兽吧?” 洛奇不清楚重黎为什么会这么问,很明显不是吗?一般的家禽和动物会有这么恐怖的杀伤力吗?懒猴是凶兽啊!攻击性很强的那种! 重黎瞬间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震碎了,所谓的凶兽不应该是那种满口獠牙,有着血盆大口的怪怪样生物吗?长得这么萌,根本就是犯规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8章 刺橡树 玩笑归玩笑,重黎却仿佛忽然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有什么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迎刃而解了。原来,白城子内竟然是可以饲养凶兽的,如果懒猴这样小型的凶兽可以,那么大型的呢? 想到这儿,重黎不禁觉得毛骨悚然。 “老师……”重黎脸上的表情难得严肃凝重起来,让洛奇很疑惑。 重黎忽然笑了,偏头看了洛奇一眼,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没事儿,我只是很奇怪,白城子内竟然会有人愿意饲养凶兽,真是奇怪的爱好!” 洛奇脸色大变,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瞬间惨白了脸,嘴唇紧抿,再不肯说话了。 重黎正想追问两句,碰巧这时候,蒙塔他们出了主帐,直直地向着他走过来,当下第一要务是应付布兰德,重黎不得不收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挂上了自己的招牌笑脸。 “怎么样,解决了吗?” 蒙塔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板着一张脸,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重黎就能敏锐地察觉到他心情并不好,显然刚才的一番谈话并不是很愉快。 “重黎少爷,真的很高兴认识你。”布兰德笑着走上前来,递给了重黎一截粗壮的树枝。“初次见面,没有什么好东西相赠,这是一点心意,希望你不要嫌弃。”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更何况,送礼有临走之前才送的吗?一般来讲,都是刚一见面就送礼的,布兰德这么做,除了让重黎质疑他不怀好意之外,更觉得布兰德为人处世有些小家子气。看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刚才跟蒙塔的交谈大获全胜,取得了自己想要的好处,所以送东西给自己来弥补安抚蒙塔,毕竟以后还要长期合作的,关系不至于弄得太僵硬难看;而另一种可能,情况截然相反,就是布兰德跟蒙塔谈崩了,两人不欢而散,为了讨好蒙塔,所以大出血一次,迫不得已给自己送了一份厚礼。不论哪一种,自己都成为了蒙塔的附庸,或者是拿捏蒙塔的软肋,这种认知让重黎心里很不爽。 “布兰德副队长送的肯定不是寻常之物,先行谢过了。” 布兰德人精一样,怎么可能听不出来重黎话里话外的调侃之意,不过他并不在意罢了,笑道:“重黎少爷,这是我前段时间出城狩猎时无意中寻获的一节刺橡树的枝干,得闻重黎少爷对兵器制造颇有研究,这刺橡树的树枝留在我这里也是浪费,不如就送给重黎少爷,以尽其用。” “哦?”重黎意味深长地笑,脑海中却在快速回忆,所谓的刺橡树到底是什么东西?总觉得像是在哪里听说过一样,很耳熟。 “重黎少爷应该也听说过,刺橡树将近百米来高,枝叶遮天蔽日,更重要的是,刺橡树很坚固,矗立大地几百年间,再是力量强劲,獠牙锋利的凶兽都奈何它不得。” 听布兰德这么说,重黎也想起来了,当年学习冷兵器制造的时候,曾经听老一辈的手工艺大师讲过,俄罗斯有一种刺橡树,坚固无比,据传说,1696年彼得大帝跟土耳其打仗的时候,大军从水上过来,用火炮攻击,一阵硝烟过后,刺橡树竟然毫发无伤,很难相信吧,木头竟然硬到承担火炮的攻击后毫发无伤,后来彼得大帝因此攻下了土耳其。 传说只能是传说。 由于历史久远,很多文献资料已经不可考了,其真实性如何,没有人敢断言,重黎当时也不相信,直到后来看到资料记载,近代有一位很有名的植物学教授,曾经率领了一个小队专门去研究这种刺橡树,有明文记载,老教授找来了三百片用刺橡树做原材料的木板,排成一排,用机关枪扫射,打了整整三万发子弹,结果出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所有的木板都完好无损,连一发弹孔都没有。 太夸张了吧,简直就跟无聊人士杜撰出来的低劣玩笑一样。 经过研究发现,原来这种树木在受到外来刺激的时候,表面会产生一种分泌物,像薄膜一样,起到保护作用,可别小看这层薄膜,里面含有铜、铬、钴等很珍贵的金属元素。 铬是一种很珍贵的金属元素,相信很多人都曾经听说过,当年秦始皇能统一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归于一统的皇帝,就胜在秦国的冷兵器制造技术远胜于其它六国。秦始皇陵曾出土过一把宝剑,上面就有一层薄膜一样的铬,历经千年而不朽,剑锋凌厉,寒光凛冽,更神奇的是,据负责挖掘的考古学家介绍,当初这把宝剑刚出土的时候,是被压在一尊兵马俑下面,剑身都快弯成了九十度了,没有折断已经算是奇迹,谁知道等兵马俑移开之后,剑身马上恢复原样,连弯折的痕迹都没有,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记忆金属,如果不是铁证如山,谁又敢相信? 这次听到布兰德说起刺橡树,重黎一下子来了兴趣,目不转睛地盯着布兰德派人送过来的一截手臂粗细的枝干。 “这就是传说中的刺橡树的枝干?”显然,蒙塔也曾听说过这种大名鼎鼎的木料的。 布兰德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看着重黎,笑道:“重黎少爷,这截刺橡树的枝干就是你的了。” “那就多谢布兰德副队长了。”既然别人执意要送,重黎也就却之不恭地收下了,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不信邪的,直接伸手,从蒙塔腰间拔出了骨刀,用力戳刺,说来也奇怪,锋利的骨刀却没能在这小截枝干上留下任何痕迹,重黎可半点都没手软,手心都红了。 重黎忽然出手,吓了所有人一跳,以蒙塔的身手,其实完全可以阻止重黎从他腰间拿骨刀,但是他忍心,难得看到重黎一脸兴致勃勃的表情,蒙塔不想重黎难过。 果不其然,没能成功在刺橡树的枝干上留下痕迹,重黎一点都不难过,反而更激动了,两眼放光,招手叫来了乌力罕,直接吩咐他用弩射击,看能不能有什么效果。 乌力罕犹豫不决,他觉得有些可惜,毕竟那可是刺橡树的枝干啊!很不容易找到的,也只有像荆棘雇佣兵队这样的大雇佣兵队,常年在白城子外狩猎,走得地方多了,见多识广,才有可能找到。而且,光是找到刺橡树的所在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得等刺橡树受雷击被劈断枝干,才能顺利拣获,不然光凭他们自己的力量根本没办法弄回刺橡树的任何枝干。 别人垂涎三尺都求之不得的珍宝,重黎毫不费力地就得到了,果真是轻易得来的不心疼,重黎半点都不珍惜,为了印证刺橡树的坚硬程度竟然就想大加破坏,这么不爱惜东西,乌力罕都替他觉得可惜。 “愣着干什么?赶紧动手啊!”乌力罕苦着脸磨磨蹭蹭的动作让重黎很不高兴,不都说送给自己了吗?既然已经是自己的所有物了,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自由,自己都不心疼,乌力罕心疼个屁啊! “队长……”乌力罕惨兮兮地看向蒙塔,希望中队长能站出来阻止,毕竟重黎这么败家,他们中队长好歹也是一家之主,也不能干看着,坐视不理。 乌力罕想得很理所当然,偏偏事与愿违,蒙塔竟然点头同意了。 点头同意了! 同意了! 乌力罕差点儿没被气吐血,果真指望他们中队长就是异想天开,以蒙塔对重黎言听计从的宠溺态度,没帮着重黎搞破坏已经是奇迹出现了。 “乌力罕!你再磨磨蹭蹭地下不了手,就换个人来!” 又被重黎臭骂了一顿,乌力罕气急,这才不情不愿地动手,远远地对着刺橡树的枝干射了一箭,与此同时,乌力罕还在心里默默叨念,千万不要留下痕迹,不然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奇迹出现了。 以弩强大的杀伤力,别说在刺橡树的表面留下穿孔了,居然连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重黎不由得大喜过望。 似乎早猜到了这个结果,布兰德脸色平静,在旁开口道:“重黎少爷不用怀疑,一般的兵器确实没办法在刺橡树的表面留下痕迹,想当初我们还曾将这截枝干泡在水里,整整泡了三年,之后打开一看,不仅没有腐烂,连半点霉菌都没有产生。” 重黎还不死心,直接吩咐洛奇架起火堆来烤。 洛奇不敢拂逆重黎的意思,只能暗暗叹气,转身去搬柴火,不一会儿,洛奇捧着一大堆柴火回来了,身后跟着亚希尔和亚萨尔,他们两兄弟听说了重黎在这边,死活非要跟上来,美其名曰帮忙,实际上就是打着工作的旗号光明正大地看热闹。 果真是小孩子心性,爱玩,爱闹,重黎心知肚明,却很善意地没有拆穿。 就在洛奇他们忙上忙下的同时,没有人注意到,布兰德的视线自始至终一直追随着洛奇,神情凝重,若有所思。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9章 阿如温查斯家 烤了好半天,刺橡树的枝干上连半点黑色都不见,重黎这才服气了,转身看向布兰德,诚心诚意地道谢:“布兰德副队长,那就多谢了。” 布兰德笑:“重黎少爷喜欢就好。”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重黎收了布兰德这么大的礼,现在也不好意思挑别人的错了,腼腆地笑笑,送客人离开。 蒙塔面色凝重,显然不是很高兴。 接下来的好几天,重黎再没有看见过蒙塔,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整天都不在营地里,一开始,重黎也没在意,毕竟极夜马上就要到了,整个白城子人心惶惶,先锋队的各位中队长都跟着如临大敌地,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众人皆忙,如果蒙塔反而闲的话,重黎会觉得更奇怪。 蒙塔不在营地的日子里,重黎难得空闲下来,真正能尽心尽力地教导几个孩子兵器制造的知识,做为练习手艺的最佳道具,重黎决定让他们三人各自独立完成一把复合弓的制作,制作复合弓的方法重黎早就教给他们了,现在最缺的就是练习。 这时候就能看出天赋的重要性了,再是勤奋刻苦,亚萨尔和亚希尔都不及洛奇领悟力强,重黎半点都没藏私,也自认为做到了一视同仁,三个小孩他教导得都很用心,同样的传道授业,同样的练习时间,完成的作品质量却是参差不齐。某位哲人不是曾说过吗?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是,如果没有那百分之一的灵感,世界上所有的汗水加在一起也不过只是汗水而已。经过这次的实践,重黎深以为然。 三把复合弓,除了洛奇交上来的那把还勉强能看,虽然不是尽善尽美,但调试之后应该也能投入正常使用,但亚希尔和亚萨尔的就……重黎不想多说什么了,差距太大,让他都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教学方法有问题,但明明洛奇就发挥得很好啊!因材施教什么的,重黎不是没想过,但他现在实在抽不出时间和心力。 “老师……” “老师,对不起……” 亚希尔和亚萨尔也知道自己交出来的作品很不尽人意,事实上,不用重黎明说,他们自己都不满意,在看了洛奇制作的复合弓之后,自尊心极高的亚希尔更是羞愧到无地自容,有对比才能知道差距,明明他们比洛奇更先接触重黎,也早一步在重黎身边学习,结果交出这么一份答卷来,真是有够丢脸的。 “算了,慢工出细活,求学这事儿也急不得,慢慢来吧。”重黎自己也有在反省,是不是自己的教学方法有问题,不然也不至于差到这种地步,实际上,亚希尔和亚萨尔已经很用功很努力了,作为给他们传道授业的老师,三个学生的努力重黎都看在眼里,所以他才不忍苛责亚希尔和亚萨尔,但正因为如此,更让这两兄弟心里不好受。“亚希尔,亚萨尔,你们两兄弟继续练习复合弓的制造,一次不行就十次,十次不行就一百次,直到做好了为止!” 重黎并不是一个好老师,但他却是一个严格的老师,因材施教什么的,他不会,他信奉就是那套简单粗暴的教学方法,熟能生巧,不怕浪费材料和时间,很多错漏都只有在不断的练习中自我完善,如果不亲手去试,怎么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至于洛奇,从今天开始跟我练习制作弩!” 重黎两句话就决定了三人截然不同的命运,对于重黎的选择,亚希尔和亚萨尔不敢不满,毕竟技不如人,但是眼睁睁看着洛奇后来居上,远远地走在前面,而他们只能望其项背,心里的不甘简直都快将这两兄弟给淹没了。 “你们俩兄弟也不要太失望,冷兵器制造是一门纯手工的活儿,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多点练习对你们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 说完这话,重黎就带着洛奇离开了。被留下的亚希尔和亚萨尔会有怎么的心情,重黎没办法去揣摩,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后,是鼓足勇气继续努力,还是黯然神伤就此放弃,截然不同的选择,自然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收获。重黎不想干扰亚希尔和亚萨尔的选择,如果他们能扛过这一关,重黎才觉得有继续教育的必要。 “老师……”重黎心情不太好,别人看不出来,但是洛奇一眼就明白了,重黎是那种面冷心热的人,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虽然外表不大看得出来。“老师,亚希尔和亚萨尔那儿,我可以抽空帮他们……” “不用你去没事找事!”不等洛奇说完,重黎就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亚希尔和亚萨尔背着我让你帮忙干了很多活儿,你说你是不是傻?当好人不是这么当的,就算你这么任劳任怨地帮忙,别人也只会当你好欺负,不会感谢你的!” 洛奇尴尬地笑笑,他还以为重黎不知道,殊不知他们三人的小争斗,重黎一直心知肚明,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看不惯洛奇,也不知道是嫉妒洛奇天分高,还是鄙视洛奇出身低,所以时不时就跑来洛奇的麻烦,指使人干活什么的,重黎其实都知道,但亚希尔和亚萨尔做得都不过分,再加上洛奇也不在意,重黎笑笑也就算了,当做自己毫不知情,想着这或许是他们师兄弟间联络感情的办法,自己妄加干涉的话,说不定还会加深矛盾。 小孩子之间打打闹闹的,有些不痛不痒的小摩擦,很正常嘛,重黎只有用这个理由来安慰自己。 “你如果真闲得没事儿干,就多努力研究一下弩的制作,我还欠下了三个小队的弩,整整三十把呢!”重黎一想到这庞大的工作量,他就觉得心塞。 “知道了,老师。”洛奇答应的很痛快,但是却没有真正将重黎的话听进心里去,至于他私底下会跟亚希尔和亚萨尔怎么相处,洛奇也有自己的想法。 “重黎少爷,有客人来拜访你……” “谁啊?”重黎很意外。来拜访自己的人不是没有,一般情况下,不重要的都给直接打发掉了,这次乌力罕竟然会特意赶来通知自己,询问自己的意见,可见这人大有来头。 “阿如温查斯家的人。”乌力罕小心打量着重黎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开口,说道:“是布喏少爷。” 真是阴魂不散! 重黎对天翻了一个大白眼,心里很无语,他可不觉得自己跟布喏那小子有什么交情好谈,重黎甚至很不厚道地想,布喏那小子不会是有心为之的吧,故意趁蒙塔不在营地的时候来找自己,算总账吗?“有没有说找我干什么?” 乌力罕摇头,诚恳道:“重黎少爷,毕竟是咱们队长的本家亲戚,携礼前来,指名道姓要拜见你,队长不在,我们也不好意思拒绝啊!” 话虽如此,但重黎还不是想去见,多余的麻烦,当然是能避开就避开,除非他脑子进水了,不然才不会主动往前凑:“蒙塔曾经说过,不用搭理布喏那小子。” “可是,不仅是布喏少爷,考塞尔少爷也来了?” “谁?”之前没听说过的名字,但重黎可以推断出,应该也跟阿如温查斯家有关,不然乌力罕不会这么郑重其事。 “中队长同父异母的两位哥哥之一,也是咱们9区巡察队的两位队长之一。” 重黎想起来了,传闻都说,蒙塔是阿如温查斯家的私生子,他还有两位同父异母的亲哥哥,也就是阿如温查斯家名正言顺的两位少爷,同时接掌了9区巡察队的队长一职,这可是白城子内破天荒的头一回,阿如温查斯家不惜颠覆传统的惯例也要一意孤行,搞出一个不伦不类的双队长,重黎早就对这俩奇葩兄弟很好奇了。 “来的是哥哥还是弟弟?” 乌力罕很奇怪重黎会这么问,有关系吗?不管是哥哥还是弟弟,都是麻烦。 “蒙塔从来都不说自己家里的事,我很好奇。”重黎其实很想问的,但是俗话都说,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重黎不知道蒙塔会不会介意,所以从来不主动发问,现在有机会,当然想问个清楚。 乌力罕叹了口气,解释道:“来的是弟弟考塞尔。” 见重黎确实很好奇,乌力罕又多说了几句阿如温查斯家的八卦。 原来,蒙塔的两个哥哥跟他的关系一直很微妙,哥哥考克布还好,一直不远不近的,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弟弟考塞尔就更难缠一点,性格强势,不知退让,跟自己的亲哥哥都还要卯着劲儿一争长短呢,刁难起蒙塔自然不会手软。 可以想见,如果不是蒙塔早早离开了家族出来单独发展,恐怕不知道还要吃多少亏。 “所以你的意思……”重黎谨慎地征求乌力罕的意见:“这人是来找麻烦的?” “谁知道呢!”乌力罕也很头痛,考塞尔跟布喏两个人凑在一起,完完全全就是麻烦的代名词。可惜现在蒙塔不在营地,没人能站出来挑大梁,乌力罕不敢得罪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两相比较,重黎少爷总归是自己人,只能劝着重黎先见见人再说,有重黎少爷在前顶着,到时候蒙塔怪罪下来,自己也不至于太吃亏。 “这么说我是不是非见不可咯?” 乌力罕点头。 重黎长叹一口气:来吧来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0章 冲突升级 池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 见到考塞尔的第一眼,重黎就只有这么一个感觉,哪儿来的神经病,没吃药就放出来了! 考塞尔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全程鼻子都快翘上天了,从见面开始,别说正常的交际应酬,打招呼了,连个眼神都没看过来!一个两个的,都当自己好欺负的不成!上赶着来给自己摆脸色,那么不乐意,还指明道姓地找自己干嘛!吃饱了撑得慌啊! 考塞尔不说话,重黎也不开口,不就是摆谱嘛,谁不会啊!看谁能沉得住气。 气氛很尴尬,最后还是布喏站出来打圆场:“嫂子……” 先等等!重黎一秒钟都听不下去,赶忙抬手制止,布喏这小子还真是有够臭不要脸的,拉关系的话张口就来,叫谁嫂子呢!谁是他嫂子啊!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有事说事,别浪费大家的时间。”如果不是眼前两个傻愣愣杵在自己面前的蠢货挡了自己离开的路,重黎真想甩头走人。 布喏瞪圆了眼,显然没想到重黎会这么不给他面子,开口第一句话就让他下不来台,可是说实话,他还真拿重黎没办法,再尴尬也只能默默忍受,傻笑着开口继续说道:“嫂子,这是蒙塔堂哥的亲哥哥,考塞尔。”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蒙塔自己都没说过有哥哥,重黎翻着白眼纠正道:“是同父异母的亲哥哥。”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可大了。 “嘿嘿……”布喏觉得自己接不下去了。 重黎也懒得再跟这些无关紧要的人浪费时间,别人来拜会他,他也没拿乔,该见的都见了,奈何别人要给他拿乔摆谱,小爷还不乐意伺候了,爱谁谁谁谁! “乌力罕,我还有事儿,先走了,这儿就交给你解决……” “重黎少爷!” 重黎摆明了要撂挑子不干了啊!乌力罕大惊失色,正准备再好言好语地劝两句,哄着重黎把人打发走,不然就这么扔下客人离开,像什么话! “你先等一下!”重黎当真是说走就走,半点犹豫都没有,考塞尔沉不住气了,他是带着任务来的,要是重黎就这么走了,他怎么办? “还有事儿?” “听说你是一个兵器制造师?”考塞尔被重黎的气势压了一头,心里很不爽,故作沉稳地板起脸来,用一副理所应当的口吻说道:“之前你不是有跟麦迪尔中队长和马日拉中队长制作复合弓吗?也帮我的巡查队制造一批吧!” 凭什么啊?重黎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刚一见面就提这么无理的要求,还要不要脸? “你不愿意?” 居然还好意思问自己是不是不愿意?重黎真想呵呵对方一脸。 “不好意思啊,我现在没有空闲的时间。”重黎耸了耸肩,无辜地摊手,道:“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蒙塔他们中队的情况,穷啊!我还要忙着挣家用,哪儿有闲工夫给你制作复合弓!” 听到重黎的拒绝,一开始考塞尔还很生气,结果听到重黎说明理由之后,考塞尔就有些同情重黎和蒙塔了,好歹也是贵族子弟出身,他这个弟弟却过得这么寒酸,还得靠妻子挣钱来补贴家用,真是…… “其实,我也想给你们支付点数的,只是母亲说一家人谈点数有些见外……”说到这,考塞尔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平常在外也是一掷千金不心疼的人,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从来没有过捉襟见肘的时候,一开始听说蒙塔新娶进门的小妻子竟然是个很厉害的兵器制造师,他们也很意外,但更多的却是感觉机会来了,仗着彼此之间的亲戚情分,当下拍板,决定找重黎订制一批复合弓。按考塞尔的想法,支付给蒙塔一些点数也不亏,父亲也是这个意思,现在最重要的是武器装备,点数什么的,以后还能挣回来,现在心疼点数根本没必要,他们阿如温查斯家好歹也是传承了上百年的贵族大家,克扣孩子的点数简直是小家子气。但是母亲并不这样想,一听说复合弓的价格是两千个点数一把,当下就疯了,死活不同意,甚至还理直气壮地开口说他们都是一家人,兄弟手足,同气连枝,当哥哥的找弟弟要几把复合弓,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了,他们三兄弟现在还没分家,蒙塔不能这么自私,只顾着自己,只有家族壮大了,自己个人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考塞尔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还是母亲有远见,所以他片刻都没耽搁,屁颠屁颠地就来了营地,只是没想到会碰巧赶上弟弟蒙塔不在,而重黎,明显又是一个油盐不进的狠角色。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呵呵……”感情还是来空手套白狼的!重黎连鄙夷都懒得施舍了!蒙塔那么慷慨干脆的人,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一家子糟心亲戚啊!重黎都替他感觉到心累。 俗话怎么说来着?那个,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考塞尔的做法很好地诠释了这句话,重黎无限感慨,他跟蒙塔成亲两个多月了,从来没见过什么亲戚上门拜访,当初蒙塔的营地遭受了凶兽的袭击,听到消息,马日拉队长第一时间就带领手下队员们赶来帮忙,而阿如温查斯家的那些所谓的亲戚们,别说火中送炭了,事后连个关切询问的人都没有。现在听闻蒙塔这里有油水可捞,居然好意思厚着脸皮不请自来,他们又把蒙塔当成什么了?平时不闻不问,发现利用价值后就跟牛皮糖一样缠了上来,甩都甩不掉,都是些什么人啊! 重黎十分庆幸,幸好蒙塔现在不在。 许是平常在家里横行霸道惯了,考塞尔半点都不会看人脸色,这时候都还不忘对重黎说教:“重黎,按理说,你是我弟媳妇,有些话不该我来说,不过我好歹也是蒙塔的哥哥,我有义务替蒙塔告诉你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家规……” “这话等蒙塔回来再说吧!”重黎才不想听什么家规呢!他连布斯曼贝尔家的家规都不想知道,更何况是阿如温查斯家,即便已经跟蒙塔组成了伴侣,但直到现在,重黎还一点儿都没有自己是阿如温查斯家一份子的自觉。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重黎毫不在意的态度显然惹怒了考塞尔,给人气得脸都红了:“蛮不讲理,也不知道尊重人!太过分了!” 重黎的大白眼都快翻到天的尽头去了,貌似他也没义务非得讨考塞尔喜欢吧,他又不是花花绿绿的点数,人人都会喜欢。 “重黎!你什么态度!” 重黎连话都不想跟考塞尔多说,转身就想走,谁知道考塞尔不依不饶,竟然直接上前一步死死拽住他的胳膊,急道:“别说你了,连蒙塔都是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人,你以为自己有权利拒绝吗?” 威胁我?重黎都被考塞尔气笑了:“对你们阿如温查斯家,蒙塔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没!空!” 考塞尔一听这话,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恨恨说道:“重黎,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以为凭你自己,或者你们布斯曼贝尔家就能跟我们阿如温查斯家抗衡吗?” 果真是神经病,考塞尔该不会是被迫害妄想症犯了吧?不过是拒绝制作复合弓,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至于这么上纲上线吗? 重黎不想跟一个神经病交谈浪费时间,死命挣扎着,想要摆脱考塞尔的钳制,谁知道反而被气红了眼的考塞尔用蛮力直接卸掉了一只胳膊。 “奉劝你老实点儿!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疼死了!重黎瞬间勃然大怒,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那是野蛮人才干的事,重黎长这么大,一直过得顺风顺水的,这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大的亏。几乎是下意识的,重黎恼羞成怒,反手就刺了考塞尔一刀,用的就是前段时间洛奇赠送的那块陨铁鼓捣出来的匕首,还未开锋的,自从制成之后重黎就一直偷偷藏在腰间,本来想送给蒙塔的,不过这段时间见不到人,重黎打算随身带着,等见到蒙塔就送给他,谁知道会在这时候发挥效用。 陨铁制成的匕首刀口锋利,重黎不过轻轻一划拉,就在考塞尔的胳膊上留下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众人只看到寒光一闪,吃疼之下,考塞尔放开重黎后退一步,胳膊已经是鲜血淋漓。 所有人都愣住了。 在一直以骨刀和石刀为常用兵器的白城子,陨铁制作的匕首绝对是新奇少见的,纯黑色本就显得很炫酷,再加上漂亮的流线造型,重黎这一出手,不仅令人诧异,更令人惊艳。 “重黎!你找死!” 考塞尔没想到重黎会跟他动刀子,一时没反应过来被伤着了,不禁觉得丢脸,但他更恼火,瞪着重黎的视线几乎是目露凶光。 重黎不甘示弱地回瞪着考塞尔,寸步不让,他这人就是这性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考塞尔先动手了,自己也没必要再跟他客气,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重黎一贯的行事风格。 真正撕破脸后,乌力罕反而不那么怕了,当务之急是护住重黎。刚才考塞尔忽然发难,乌力罕根本来不及阻止,现在缓过神来,乌力罕还觉得满心后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蒙塔对重黎有多重视,不论发生什么,他们中队长都不会允许有人欺负重黎的,现在重黎实实在在的受了伤,还不知道蒙塔会有多心疼。蒙塔一心疼,他们这些小队长绝对会跟着遭殃。 “乌力罕!不要多管闲事!” “考塞尔少爷,你在我们营地上搞事,我不可能坐视不理!”一想到自己会受到蒙塔的迁怒,乌力罕就恨不得将考塞尔扒皮抽筋:“中队长不在,重黎少爷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们可不好交代!” “蒙塔那儿我来交涉!” 到了这时候,考塞尔还不死心,但他却小看重黎对蒙塔的影响力,而这些乌力罕他们都看在眼里,有目共睹,所以绝对不会妥协。 考塞尔捂着受伤的手臂,恶狠狠地瞪着重黎,似乎恨不得将人给千刀万剐。 “对不起了,重黎少爷不能让你带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1章 八臂仙母虫 最后,在乌力罕等人的力保之下,考塞尔还是没能顺利带走重黎,不过他显然是把重黎给记恨上了,临走前还不忘恶狠狠地瞪着重黎,目露凶光。 重黎才不怕他,真正牛逼的人根本不需要到处宣扬自己的牛逼,正相反,考塞尔临走前的一系列作为,包括放的狠话都只能让重黎看穿他的虚张声势。 医疗室内,莱比卜正一脸凝重地给重黎正骨,顺便在红肿处敷上各种味道难闻古怪的草药,重黎全程龇牙咧嘴,疼得满头是汗。 一旁,乌力罕也跟着提心吊胆,看着重黎,语重心长的提点道:“重黎少爷,你这次是真的太过冲动了,队长不在,你就是再不高兴,也不该直接跟考塞尔起冲突啊!布喏那小子就算了,考塞尔好歹也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当家做主的,咱们队长都不敢轻易得罪,重黎少爷这么冲动地把考塞尔伤着了,以考塞尔小肚鸡肠的心性,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来就来!谁怕他啊!”重黎的性子,绝对是不怕死的典型代表。 “重黎少爷,话不是这么说的,队长虽然和考塞尔关系不好,但考塞尔这人不能得罪!” 重黎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回望着乌力罕,表情无辜地反问道:“有什么关系啊?既然蒙塔跟他关系不好,得罪就得罪了,怕什么!” “关系不好是一回事,但是”乌力罕长叹一口气,解释道:“跟其他的大家族不同,阿如温查斯家一直信奉坚守的是精英管理,族中子弟众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左后肩烙印下族徽……” “阿如温查斯家有自己的族徽?”重黎总算抓住重点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还以为这里的大家族都只是人数众多罢了,没想到还多多少少有些历史文化底蕴。 “并不是所有家族都有的,阿如温查斯家只是少数特例之一,他们的族徽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兽,名为八臂仙母虫。” “八臂仙母虫?”重黎皱眉,怎么这么奇怪?“什么东西?” “不是什么东西!”乌力罕都快抓狂了:“八臂仙母虫是上古神兽,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一种生物,顾名思义,拥有八条手臂,外形呈螺旋状。” 听了这叙述,重黎眉头皱得更紧了。果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以重黎单薄的想象力,根本没办法成功还原传说中的八臂仙母虫到底长什么模样?不过话说回来,长得这么奇怪,居然也能被奉为神兽?重黎表示自己根本搞不懂阿如温查斯家的人到底是什么脑回路了! 乌力罕和重黎在说话的同事,莱比卜一直默默进行着自己手里的工作,尽然有序地给重黎上药包扎,手法熟练,听到他们讲八臂仙母虫的事,冷不丁接了一句:“谁说八臂仙母虫是动物来着?那是后来人想当然的解释,毕竟没人亲眼见过,只能根据想象来牵强附会,以讹传讹的说法太多,当不得真。记得当年教我辨识草药的老师傅曾经很明确地告诉过我,最有可能的解释,八臂仙母虫是一种植物,动物哪儿有长那么奇怪的?进食,消化,移动都有问题。” 重黎点头,莱比卜的话很有道理,这么说来,如果是植物的话确实更容易让人接受,动物如果长着模样,应该被归为珍奇异兽类,最有可能的解释,应该是像是虫草这样的动植物加真菌的混合体。 乌力罕很不赞同莱比卜的说法,板着脸,认认真真地辩解道:“照你的说法,既然都没有人亲眼见识过,怎么就这么肯定是植物,万一八臂仙母虫就是长得奇怪点的动物呢!说不定,凶兽也有可能!” 莱比卜懒得跟乌力罕争辩,他刚才就是一时头脑发热,才没忍住开口,也就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至于别人听不听,接不接受,莱比卜才不在意。 乌力罕还等着跟莱比卜好好讨论一番呢,谁知道人家根本不搭理他,不禁也泄了气,垂头丧气地转移了战场,继续对重黎解释道:“阿如温查斯家规矩森严,自古以来,只有真正被烙下族徽的人,才是阿如温查斯家的正统嫡传,包括布喏和咱们队长,阿如温查斯家这一辈的族中子弟少说也有十来人,最终也只有两个人被烙下了族徽,也就是考塞尔和他的哥哥考克布,这两人也是咱们9区巡察队的队长。” 重黎能理解这种靠族徽来巩固自己正统地位的做法,不过他好奇的是,阿如温查斯家是不是一贯都这么作,谁都知道以此自捧两个继承者上位是在给家族的未来挖坑,这不是挑拨人家俩兄弟之间的感情吗?到时候争斗起来怎么办? 一不留神,重黎又不知道想到哪一茬儿去了,看着重黎明显不在状态的表情,乌力罕赶紧开口将重黎的注意力拉回来,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重黎少爷,听我一句劝,在队长没回来之前,呆在营地里不要到处跑,我会另外安排队员来负责保护你的安全,总之一句话,万事小心。” 这就伤脑筋了,重黎本来还有别的打算的。 “乌力罕,给你看样东西。” 重黎看着乌力罕,一脸和善地微笑,眉眼弯弯的样子,水灵灵的眼睛里满是算计,乌力罕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每次重黎露出这种笑容的时候,就代表着他们这批人不久之后就会跟着倒大霉。 不等乌力罕拒绝,重黎直接摸出腰间的匕首,塞给乌力罕,笑道:“这是用洛奇前段时间给我的那块陨铁制成的,远比你们的骨刀和石刀更坚硬,也更锋利,不信你试试看。” “重黎少爷,你不会是想?” 重黎忙不迭点头,一脸认真地说道:“你也知道,洛奇的父亲在世时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常年在白城子外奔走,据洛奇交代,他父亲临死之前曾说过拿回的那块陨铁只是一部分,也就是说,还有很多的陨铁等着我们去……” 话说到这份上,乌力罕怎么可能听不懂重黎的言外之意,但他很艰难地抵抗住了诱惑,言辞拒绝。“重黎少爷,你就歇了这份心吧。” 重黎还想再劝:“为什么?你也看到了,陨铁这东西有多珍贵,要是去晚了,陨铁都被人拿走了怎么办?” 乌力罕摇头反驳:“眼看着极夜就要到了,没人会选在这时候离开白城子。” 作为一个冒名顶替的假货,重黎当然不能体会白城子的原住民们对于极夜发自内心的恐怖,他之前曾跟凶兽有过两次交手,不管是油鸱大军,亦或是后来的七鳃鳗,似乎都不像传闻当中的凶兽那样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重黎少爷,别太小看这些凶兽了……”乌力罕以为重黎是因为从小被养在后宅里,心思单纯无害,不清楚白城子外围第一线跟凶兽战斗的恐怖,也就想当然地跳过这个话题,反正一切等蒙塔回来再说总错不了,他的任务就是保护好重黎的人身安全。 没能成功怂恿乌力罕,重黎就算有百八十个心想要得到白城子外的陨铁也没办法,提议接连被反驳,多几次之后,重黎也就歇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安安分分地呆在营帐里,一边养伤,一边教导洛奇制作弩,偶尔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也会过来帮他干活,但大部分时间是用来练习制作复合弓,三个孩子都很刻苦用功,作为教导他们的领路人,重黎觉得很欣慰。 一晃,蒙塔离开都快一个月了,在乌力罕和阿木尔的联手管治下,营地里还是跟往常一样安宁平和,但重黎作为当事人之一,已经明显能感觉到平静之下隐藏的暗流涌动。 最明显的就是,乌力罕都没空来营帐找他插科打诨了,莱比卜也不在整日整夜地窝在医疗室里,而是跟着乌力罕四处奔走,显然是忙得不可开交。 最近经常听人提起极夜,动不动就是极夜马上就要来临了,要早作准备,做好万全的准备。重黎一直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听进心里去,直到某一天,他亲手指导洛奇成功制作完成了一把弩,用时半天,耗费了无数心血,正想着中午大吃一顿犒赏洛奇和自己时,出了营帐一看,才发现本该光明敞亮的天际已经渐渐出现了夕阳和红霞,重黎才后知后觉,白天已经越来越短了,所谓的极夜,是真的就快要来了。 不管你愿不愿意,极夜马上就要来了。 所有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准备着,但重黎还是能敏锐地感觉到营地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不安氛围,毕竟,作为营地里的领导,中队长蒙塔并不在,众人就像没了主心骨一样,就连重黎都是满心不安,别看他平时嫌弃蒙塔嫌弃得不行,关键时刻,蒙塔这人还挺能镇得住事的。 与此同时,难得被重黎记挂一次的蒙塔也正焦急不安地等待着,和9区先锋队的其他9位中队长一起,十位中队长罕见地聚在一起,摒弃前嫌围着一个圆桌坐下,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整个营帐安安静静的,鸦雀无声,大家都在静静等待着这次会议的领导者,也就是9区先锋队的总队长到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2章 地下斗兽场 现在眼里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抽疯时进的水。 重黎忽然觉得这话说得无比准确,他后悔得肠子都快青了。今儿一大早,被人从营帐里挖出来,说是带他去找莱比卜换药,其实重黎的胳膊已经完全恢复了,但是乌力罕和莱比卜都不放心,三天两头就让重黎去医疗室复诊,重黎推脱不了,也就默默接受了朋友们的好意。这次忽然进来一个从来没看到过的新面孔,但是却穿着他们中队的特制兽皮制服,又是在自己常驻的地盘上,重黎半点提防之心都没有,就这么傻乎乎地跟着人走了,刚一离开营帐,重黎就发觉不对劲了,外面的好几个人都是从来没见过面的新面孔。 “你们到底是……” 更糟糕的是,这时候莱比卜本人竟然找来了,隔着大老远的距离就开始向重黎打招呼,一边挥手,一边咋咋呼呼地喊道:“重黎少爷!” 重黎瞬间醍醐灌顶,一下子意识到了自己情况不妙。 “打发他走!”谎言被戳穿,这些人也不再继续隐瞒了,聚过来将重黎团团围住,直接开口,小声威胁道:“不然我们就杀光这里的所有人。” 重黎四下打量了一圈,快速判断出形势之后,很聪明地放弃了抵抗。敌人显然是有备而来,又人多势重,他们中队的队员们这段时间应该都在白城子外围的城墙边上进行防御工作,留在营地上的都是些老老少少,要是真的发生争斗,根本占不了任何便宜。念及此,重黎笑着回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看得前来偷偷抓捕他的人一脸莫名其妙,生怕重黎没听懂他们话里的威胁之意,刚想再威胁几句,莱比卜已经走近了。 “重黎少爷这是准备去哪儿啊?”看到重黎周围的一圈人,莱比卜忍不住笑道:“乌力罕小队长难得办事缜密一次,这么快就把负责保护重黎少爷人生安全的队员们遴选出来了啊!这样也好,我们多少能放心一点了。” 重黎脸上挂着笑,心里却气得直骂娘!这莱比卜平时看上去挺聪明的啊!怎么关键时候就这么不靠谱,看不出来自己是被胁迫的吗? “重黎少爷……”莱比卜很意外,重黎少爷是心情不好吗?怎么一脸不太愿意搭理自己的表情,他们明明就相处得还不错,要是照以往的情况,重黎早就笑着跟他聊起来了。 身后的绑架犯们似乎意识到了重黎的不对劲,在身后小幅度地推了他一把,示意他赶紧说话,趁早把人打发走。 迫不得已之下,重黎硬着头皮敷衍了一句:“莱比卜啊!特意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不是说好了每天都按时来换药的吗?”莱比卜笑,他就知道重黎一定把换药这茬儿事给忘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他专门过来提醒,重黎绝对不会想起来。 “换药啊!我当然记得,不过现在真的不行,我还有急事要办!你先回去吧,等我忙过了之后再去找你。”一边说,重黎还不忘偷偷向莱比卜使眼色,生怕对方不能体会到自己的良苦用心。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之间的思维方式差距太大,反正莱比卜根本没能听懂重黎的提点,反而很生气地教育他道:“重黎少爷,不过是换一下药,用不了多少时间……” 莱比卜话还没说完,原本站在重黎身后的绑架犯忽然一个箭步上前,趁着莱比卜不注意,凌空一个手刀,狠狠地劈在了莱比卜的后颈。 眼睁睁看着莱比卜身子一软,倒在地上,重黎大惊失色,不由得喊出声来:“喂!你在干什么?” 生怕这些人决定大开杀戒,重黎慌乱地喊出声来,好在这些绑架犯并不愿意在营地里跟无关的闲杂人等纠缠,浪费时间,刚才动手打晕莱比卜的绑架犯更是回了重黎一个冷笑,嘲讽道:“重黎少爷还是先关心关心自己的处境吧。” 听闻这话,重黎反而放心下来,至少证明这些人目标明确,就是冲着自己来的,所以刚才放狠话说要杀光营地里的老老少少应该只是威胁自己而已,他们没这必要,也没这时间来干其它多余的事。 想通了这一点,重黎忽然笑了,笑声爽朗,一脸没心没肺的表情,看得所有人一头雾水,因为实在没有哪个俘虏会有这种反应,一般情况下,早就吓得嚎啕大哭,或者是跪地求饶了。他们不禁怀疑,这人该不会是受惊过度得了失心疯了吧? 其中一人实在忍受不了重黎这副鬼气森森的模样,从后面一个手刀将重黎给劈晕了,失去意识前,重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上面有吩咐,直接把人送去地下斗兽场。” 什么地下斗兽场?重黎一头雾水,恍惚中,感觉自己被人给抬了起来,重黎无数次想挣扎反抗,却感觉手脚无力,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重黎再睁眼时,已经身处暗无天日的地底,入目全是昏黄的微光,映照着周围四通八达,纵横交错的地洞通道,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重黎觉得自己已经开始头晕目眩了。 耳边还不时传来谈话声和猥琐的笑声。 “这次送来的货很新鲜啊!难得能在这鬼地方看见一个这么细皮嫩肉的上等货……” “听说是不长眼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临时送进来的,先别□□熏心急着出手,看看情况再说!要是不小心坏了那些大人物的事,当心你自己的脑袋!” “知道知道!不过说实话,长得这么水灵,送进地下斗兽场里面肯定会引起不小的轰动!不信你就看着吧……” 紧接着又是一阵猥琐的笑声。 重黎捂着阵阵头疼的脑袋坐起身来,看向不远处的两名看守,谨慎地斟酌着措辞,问道:“你们是谁?我这是在哪里?” “哈哈哈……小少爷还没睡醒吧?”明显打趣的声音,透着一股浓浓的嘲讽意味:“居然还问这里是哪里?明知故问吗?” 重黎一脸迷茫地看着他们,表情无辜。 “小少爷,好心告诉你,这里是地下斗兽场。” “地下斗兽场?” “小少爷你犯什么傻呢!你得罪的大人物没告诉过你吗?这地下斗兽场里养着不少凶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而你们这些送进来的奴隶,就是为了好好照顾凶兽的,安分一点干活儿,别动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心思,不然有你们好果子吃!说实话,在这地下斗兽场里面,你们这些奴隶的命还没有凶兽们重要!” 重黎是真的被吓到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在白城子里有所谓的斗兽场,之前的地下贫民窟已经够让重黎震撼的了,没想到竟然还有更夸张的,竟然真有人在白城子里大规模地驯养凶兽!这些人一定是脑子不正常!重黎之前曾经看过一句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以为是古代文人墨客在遣词造句时的夸张矫情,谁知道真实远远比文字更震撼。 观察周围的环境情况,显然已经形成了规模,可见地下斗兽场存在了不短的时间,重黎在意的是,地下斗兽场在白城子内存在了这么久却一直未能被人发现,可见背后的既得利益者有多么大的势力和背景,或者说,能出入这里的人一定非富即贵,才能保护地下斗兽场一直不被人发现。然而更棘手的,是自己现在竟然成了一名奴隶!真是有够倒霉催的,不行!得想办法逃走! 刚想再询问负责看守的人两句,别人已经转身离开了,不过在临走之前,还不忘撂下狠话提点重黎,道:“小少爷,不管你之前是什么身份,进了我们地下斗兽场都得安分一点,但凡你们有任何不安分的小动作,其下场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扔进笼子里喂凶兽!小少爷刚来应该还不知道吧,我们地下斗兽场刚进了一批红眼妖猪,獠牙就有你胳膊那么粗,像你这种细胳膊细腿的估计还不够红眼妖猪塞牙缝的!” 重黎承认,在听到这番话的一瞬间,他感觉到了毛骨悚然的恐怖。 两个看守一前一后离开了,重黎茫然地站在原地,四处打量周围的环境,越看越是心惊,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事情不受控制时的恐惧。 就在重黎茫然无措时,忽然听到耳旁又传来一个熟悉的童声。 “漂亮哥哥,原来真的是你!” 重黎回头看去,借着昏暗的灯光,只能看清一个模糊的身影,不过还是从身形判断出是一个瘦小的孩子,身高不过才到他的腰部。小家伙连跑带跳地蹦到重黎的身边,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角,笑道:“漂亮哥哥,真没想到我们竟然还能再见面,刚才我都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你是……” 小家伙瞪圆了眼睛,急道:“漂亮哥哥不记得我了吗?是我呀,我们之前在地下贫民窟里见过面的,你还给了我和母亲一些点数。” 重黎一下子想起来了,是那个冲撞了他,后来又跟康回起了冲突的小家伙。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3章 毛伊罕 “我想起来了,是你,小家伙。你怎么会在这里?”回想起之前在地下贫民窟见到过的瘦小身影,重黎还觉得很意外,他已经不太记得小家伙的五官轮廓了,只隐隐约约记得,那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小家伙,没有父亲,母亲一个弱女子带着小孩蜗居在地下贫民窟内,出卖身体,艰难度日。 “我是来工作的!”小家伙回答得一本正经,瞪着一双蓝宝石一样水灵的眼睛,抬头疑惑地看着重黎,道:“漂亮哥哥怎么也会出现在这里?” “我是被人抓进来的!”想起这茬儿,重黎就是一肚子火,那几个混蛋的脸他都记熟了,最好求神拜佛不要落到他手里,不然他一定会要他们好看! “被抓进来的?”小家伙满脸惊骇,似是很不能理解重黎的话,在小家伙有限的记忆里,这也算是有史以来第一遭的事:“漂亮哥哥,那位跟在你身边的大人呢?他没有好好保护你吗?” 重黎想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小家伙说的是康回,而不是蒙塔,当初在地下贫民窟里,小家伙不小心冲撞了康回,被康回狠狠教训了一顿,所以才会对康回这个黑面神印象深刻。至于蒙塔,小家伙似乎根本就没见过他的面,当然不会忽然提起这个人,一想起蒙塔,重黎又忍不住觉得心塞,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得知自己已经不见了的消息?唉,该死的极夜啊!搅得一切都乱套了! “你说康回啊!他是我的弟弟,平日里都是要去学舍的,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我到处乱跑!”还有康回,要是得知自己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哥哥不见了,一定会担心吧! “弟弟吗?”小家伙忽然笑了起来:“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们俩长得一点儿都不像!” “咦?”重黎愣住了。 “他才像是哥哥!”小家伙极力忍住笑,解释道:“漂亮哥哥不像是哥哥……” 重黎一下子就被逗乐了,真的吗?康回不过是不苟言笑,为人刻板严肃了一点,有这么老成持重吗?这话如果让康回听到了,一定会气得跳脚。 “小家伙,忘记问你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毛伊罕,我叫毛伊罕。” 好奇怪的名字,重黎心下狐疑,但他也知道,嘲笑别人的名字是不礼貌的,哪怕不说出来,只在心里偷偷嘲笑也很失礼! “我叫重黎!” 毛伊罕从善如流,马上甜甜地喊了一声:“重黎哥哥……” 软萌萌的语调,童声童趣,瞬间把重黎的心都给暖化了。 “重黎哥哥,你先跟我来……”说完,不等重黎反应,牵住重黎的手,一把拉了他就跑。 这时候,重黎的眼睛虽然已经逐渐适应了地底昏暗的光线,但是面对纵横交错的地洞,依然感到辨不清方向,无从下手,只能两眼一抹黑,跟着毛伊罕走。 来到一个狭窄低矮的洞口,毛伊罕将重黎推到唯一的一跟石凳上坐下,笑着解释道:“重黎哥哥,这是我发现的秘密休息地点,你先呆在这里,这里很安全的,不会有人找过来!” “谢谢你!” 毛伊罕不好意思地笑了:“重黎哥哥,你这张脸太引人注目了,我得去找点黑泥来替你遮掩一下,不然在这地下斗兽场里,没人保护,你会吃大亏的!” 重黎满头黑线,心好累,尴尬得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万万没有想到,被人劫掠到这么一个鸟不拉屎,乌龟不落地的鬼地方,他首先应该担心的问题竟然不是如何填饱肚子,而是保住他的贞操吗?真是操蛋! “重黎哥哥,我去去就回!” 重黎点头,目送毛伊罕离开。 百无聊赖之下,重黎开始坐在石凳上左顾右盼,观察四周的情况,可惜,一无所获,他也想过出去探探情况,不过这一念头刚起,就被他理智地掐灭了,现在情况还不明朗,可以知道的是,地下斗兽场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凶兽,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关着,要是他不小心闯入了凶兽的领地范围里,岂不是自寻死路?白白给人送口粮,这么傻缺的事儿重黎才不干呢! 没过多久,毛伊罕就回来了,或许是担心重黎的安危,毛伊罕全程小跑着来回,也不知道他跑了多远,小脸都涨红了,一边说话还一边大口大口地喘气。 “重黎哥哥,我要给你抹黑泥了,你先把眼睛闭上。” 凑近一看,重黎才发现,原来毛伊罕脸上也摸过了这种黑泥,浅浅的一层,不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重黎哥哥,还有什么问题吗?” 又被提醒了一次,重黎才回过神来,闭上眼睛,只感觉到毛伊罕的手不停在他脸上抹来抹去,清清凉凉的感觉,也没什么异味。 “毛伊罕,你说你是来工作的?”闲得无聊,重黎开始跟毛伊罕聊天。 “是的。” 毛伊罕应该是点头了,不过重黎看不见,听到这个回答,重黎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这么个鬼地方,阴暗潮湿,不见天日,有个毛的好工作! 毛伊罕很认真地向重黎解释道:“是的,重黎哥哥,地下斗兽场里有各式各样的凶兽,数量太多,那些看守的人嫌照顾凶兽的工作太脏太累,不愿意干,所以才会雇我们地下贫民窟的人来帮忙!” “不危险吗?”疑问脱口而出,说完之后重黎才反应过来,自己说得全是废话,如果真的不危险,那些看守的人为什么不自己干,要知道,地下斗兽场的存在恐怕就是白城子内最大的秘密之一,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恐怕没人愿意将这个秘密暴露给其他无关人等。 毛伊罕笑了,毫不在意地答道:“重黎哥哥你在说什么啊?在这里工作,一天能赚五个点数呢!而且,地下斗兽场内还有特制的面包出售,每个只要一个点数。” 重黎听得满心酸涩,只要一个点数就能买到的面包,重黎连听都没听说过,想来也不会好吃到哪里去!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乖巧的毛伊罕,实在是让他心疼。 一时无言。 给重黎抹完了黑泥,毛伊罕拍拍手,拉着重黎起身,正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嘈杂声,听动静似乎数量还不小,重黎直觉感到不妙,一把拉过毛伊罕,挡在小家伙身前,全神戒备着。 “重黎哥哥……” “嘘!”重黎侧过身,一把捂住了毛伊罕的嘴,示意他现在不要开口说话。要知道,一般情况下,适应了明亮光线的人类忽然身处地底昏暗的光线下,视力会被大幅度削弱,哪怕是经过特殊训练,人类在地底的视力也不及那些长期在昏暗光线中生活的动物,更何况,这里是地下斗兽场啊!毛伊罕刚才也说了,这里有数目繁多的各种凶兽,随便跑一个出来,以重黎和毛伊罕微不足道的战斗力,估计给凶兽塞牙缝都不够,要是真那么悲催,不明不白死在这里,那重黎可是太冤了! “重黎哥哥……”毛伊罕废了好大力气才挣脱重黎的牵制,忍着笑道:“重黎哥哥你误会了!是懒猴,我负责喂养的懒猴来了!” 重黎又一次被吓到了:“他们让你负责饲养懒猴?” 虽然懒猴长得很可爱,但也是性情残暴的凶兽啊!直到现在,重黎还记得当初洛奇给他普及的常识,懒猴可是身带剧毒的,被咬一口估计就直接一命呜呼了。 这边重黎还在胆战心惊地胡思乱想,那边毛伊罕已经等不及了,熟练地吹了一个口哨,声音清脆响亮,回响声让重黎吓了一跳。 只见黑暗深处的响动声更大了,下一秒,一群毛色鲜亮的懒猴呜啦啦冲了过来,自动绕开了重黎,争先恐后地往毛伊罕身上爬,身形依旧灵巧。 “这……”重黎目瞪口呆,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戏剧性的震撼场面,就跟看马戏团表演一样,震撼人心。 按理说,一个萌萌的小正太,身上挂满了一群拳头大小的可爱小猴子,怎么看都是一副很可爱的画面,但是一想到这群懒猴每一只都身带剧毒,重黎就觉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情不自禁地往旁边退了一步,下意识地想跟这群小毒物们拉开距离。 “重黎少爷,别怕!这些懒猴没有危险的。”感觉到重黎的不自在,毛伊罕抱着一只小猴子凑了过来,耐心解释道:“懒猴会把毒液藏在牙齿后面,这是它们的习性,地下斗兽场的人为了防止懒猴乱咬人,采取了最一劳永逸的措施,刚一长牙就把它们的牙齿给全部拔光了,所以不用担心,它们不会咬人的!其实已经这样了,就算咬了人也无关痛痒……” 最后一句话,透漏出了满满的无可奈何。 重黎如遭雷击般呆愣在当场,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表态,或是安慰,可是细想一下,他又忍不住觉得愤怒。 为了让重黎放心,毛伊罕还小心翼翼地掰开了怀里懒猴的嘴巴,露出那根本看不见一颗牙齿的红色口腔,斑驳淋漓的伤口,令人胆战心惊。 重黎又惊又惧,怎么会有这种事?实在是太残忍了!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重黎一直有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那就是凶兽都是残暴凶狠的,它们攻击人类,将人类赶尽杀绝,不得不困守在这么一方小城里,进退不得。可是现在,地下贫民窟,地下斗兽场,还有这些被圈养虐待的凶兽们,都在不停刷新着重黎的认知,让他不得不重新思考,凶兽真的有那么罪无可赦吗?人类沦落到现如今这一步,难道就不是自己自作自受吗? 什么地下斗兽场,重黎根本想不明白这地方存在的意义!地下贫民窟内有那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内城的那些贵族们竟然还有闲心搞什么斗兽!真想见识凶兽们的厉害,出城去啊!只会躲在安全屋里撑威风,这般下作的行为,实在让重黎所不齿! 那一刻,重黎暗暗发誓,如果他能逃出这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捣毁这个所谓的地下斗兽场,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4章 斗士 “重黎哥哥,你饿了吧,我这就带你去买面包吃……”毛伊罕本来还很开心的,结果越说越小声,情绪也跟着低落起来:“对不起,我现在身上没什么点数,只能请你吃面包……” 重黎哑然失笑,能不饿肚子已经很好了,以他现在的立场,根本没资格挑三拣四,人家毛伊罕一天才挣五个点数,还要分出一个点数来给他买面包,光是这份心意,已经很难能可贵了! “别这么说,正巧我肚子也饿了,能有一个面包吃真是太好了,谢谢你啊,毛伊罕。” 毛伊罕闻言放心了,笑得真心实意,一把拉过重黎的手,兴致勃勃地带着重黎去买面包。 一路穿行在九曲十八弯的狭窄通道里,重黎早就晕晕乎乎了。穿越之前他就是一个十打十的路痴,在拥有明确地标建筑物的同时都辨不清东南西北,更遑论现在这纵横交错的山洞,一开始,重黎还想记一下路什么的,总不能一直麻烦人家毛伊罕啊!结果事与愿违,越走越是晕头转向,重黎也就果断放弃了,两眼一抹黑,乖乖跟着毛伊罕走。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隔着大老远就看见前面排着长长的队伍,全是些瘦骨嶙峋的人,一个个都瘦得跟柴火棍似的,浑身上下都看不到几两肉。 看到前方排队的人群,毛伊罕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咦?真是奇怪!今天人怎么这么少?” 重黎很意外,这还叫人少吗?少说也有七八十人了吧,不过粗略猜想一下地下斗兽场的规模,可能这点人确实只是一小部分。 漫长且无聊的排队时间,队伍里的人都死气沉沉的,都不怎么开口说话,紧张压抑的气氛感染了重黎,让他也不敢随便开口,生怕自己口不择言不小心暴露了什么。 队伍一直在无声地往前进,好不容易排到了他们,毛伊罕甜甜一笑,摸出了两张绿色的点数卡:“请给我两个面包,谢谢。” 卖东西那人没有递出面包来,头都没抬,冷冷地回了一句:“最近是极夜,物资短缺,面包也跟着涨价了,现在要两个点数一个!” “怎么会这样?”毛伊罕大惊,每天五个点数不算多,勉强够他填饱肚子,而且是在吃售价仅为一个点数的面包的情况下,现在又多了一个重黎要养,面包也涨价,毛伊罕根本就不能保证重黎的口粮,事实上,他现在连自己的口粮都要操心了。 “你不知道吗?最近上头刚下来的通知!”买东西的人越说越不耐烦了,抬头狠瞪了毛伊罕一眼:“喂!你到底还买不买啊?不买别堵在这里浪费时间,后面还有一大群人排着队呢!” “要买的,要买的。”毛伊罕很艰难地做了决定:“那就先给我一个面包吧。” 重黎随口问了一句:“极夜已经到了吗?” 殊不知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触了雷,对方理所当然地将他表面无表情的发问看成了挑衅,瞬间凶神恶煞起来:“废话那么多!极夜有没有到来,你不会自己去看啊!” 干嘛这么生气啊?真是莫名其妙,重黎很奇怪,刚想开口顶回去,毛伊罕在旁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使劲把他往后拖,一边还不忘小声提点道:“重黎哥哥,不要跟他们发生争执,会闯祸的!” 重黎不好再多说什么,乖乖噤声了,这鬼地方! 走出好远之后,毛伊罕才拍着胸脯一脸后怕地向重黎解释道:“重黎哥哥,你得好好记住啊!在地下斗兽场里,万万不能跟这些人发生争执或者冲突,如果得罪了他们,他们以后就不会再卖粮食给你了!” 雾草!果真是掌握着垄断资源,这么牛逼! 见重黎有好好地将自己的劝告听进去,毛伊罕很高兴,直接将手里唯一的一个面包递给了重黎,笑道:“重黎哥哥,给!” 重黎愣了片刻,才满心不是滋味地开口问道:“那你呢?” “重黎哥哥你吃吧,我现在不饿!”说完,还仰起头,给了重黎一个大大的笑脸。 那瞬间,重黎难过得几乎要掉下泪来,一个比他小了一大截的孩子,对他各种照顾,还宁愿饿着肚子,也要省下口粮来照顾他,让他在感动的同时,也觉得自己很无能。 “毛伊罕,我们一人一半吧。”重黎不可能一个人吃,他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会抢夺小孩子的口粮,而且是为了满足私欲而让小孩子饿肚子,这更是有违他的处世之道。 接过面包之后,重黎从中间顺手一掰,分成了两半,递了其中更大的一半给毛伊罕,吃人嘴软,况且尊老爱幼是传统的美德。 “重黎哥哥,我真的不饿!”毛伊罕还想再推辞,但是见重黎态度坚决,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坚持,默默接过了。 “你们两个还真有意思!在这地下贫民窟里,多的是人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人活活饿死,有的吃就已经很不错了,你们居然还挑三拣四!” 忽然响起的声音瞬间坏了气氛,毛伊罕吓了一跳,想也不想就挡在重黎身前,偷偷打量来人的表情。而重黎都忍不住想要翻白眼了,这不叫挑三拣四好不好!谦让和爱护幼小都是美德,多学着点吧!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肤色黝黑的少年懒洋洋地站在阴影处,看不清楚表情,不过从他刚才说话的语气来看,来者不善。 “黑哥……”毛伊罕怯生生地喊了一句。 “这人好面生啊!是新来的吗?”来人慢慢走进,凑上前来,仔细打量了重黎两眼,忽然笑了:“毛伊罕,你这爱随手捡东西的毛病还是没变,怎么,这次不捡凶兽,改捡人了吗?” “黑哥,重黎哥哥他不是我捡回来的……他,他是……” 重黎也在仔细打量来人,身材纤细但并不瘦弱,□□在外的胳膊上全是结实的肌肉块,充满了爆发力,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你叫重黎?好奇怪的名字啊!”重黎根本懒得搭理他,拉过毛伊罕,转身就想走,但还是晚了一步,对方一个灵巧的侧身,挡在了他们前面,笑着问道:“别不理人啊!你是新来的对不对?地下斗兽场的奴隶们都叫我黑哥,新人在这里的日子不太好过,不过你别怕,如果你愿意,以后有什么事儿尽管来找我,毛伊罕知道我住在哪里。” 有病吧这人! 重黎没有答话,脸上显出很不耐烦的神色来,来人讨了个没趣,悻悻地离开了。 等人离开后,重黎再也忍不住了,很不爽地嘀咕道:“搞什么鬼啊?” 毛伊罕忍着笑,解释道:“重黎哥哥,黑哥不是坏人。” 这人不坏?重黎觉得自己耳朵一定是出了问题,虽然以貌取人不对,但是重黎毫不怀疑,这种满肚子坏水,又有能力恶作剧的熊孩子简直就是人间一害! “重黎哥哥,相信我,黑哥人不错,从来不欺负弱小,恃强凌弱,所以地下斗兽场里的奴隶们都很服他,有他这句话在,以后你有什么事儿了都可以去找他帮忙,在这里,黑哥说话还是很管用的。” 重黎不说话了,在他的价值观念当中,他一直认为,善良的定义是悲天悯人,侠义心肠,乐于助人之类的,哪知道到了地下斗兽场的秩序里,所谓的善良,就只剩下了不欺辱弱小了吗?真真是讽刺。 “你们都叫他黑哥,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黑哥的名字吗?”毛伊罕低头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似乎也没人知道,黑哥是在地下斗兽场里出生的,从小在这里长大,很熟悉这里的秩序和规则,哦,对了,黑哥还是地下斗兽场为数不多的斗士之一……” “斗士?”听到了新的名词,重黎很好奇:“那又是什么?” “重黎哥哥不知道吗?”见重黎确实不太清楚,但又很感兴趣的样子,毛伊罕理了下思路,很认真地解释道:“这么说吧,地下斗兽场里驯养了很多的凶兽,来这里的贵族们大多都是冲着各式各样的凶兽们来的,他们通过观赏比赛,从中得到乐趣,但是,时间一长,老是翻来覆去地看各种凶兽们互相拼杀,贵族们也有些审美疲劳,所以地下斗兽场里也会不定期开设一些另类的余兴节目,其中最具观赏性的游戏就是观赏斗士和凶兽搏斗!” 重黎听得目瞪口呆,什么乱七八糟的?本以为驯养凶兽,然后利用凶兽们互相搏杀来表演已经够变态的了,谁知道还有更惨无人道的,竟然直接用人类跟凶兽搏杀来娱乐助兴吗? “开什么玩笑!单打独斗?”在重黎的印象当中,凶兽都是很嗜血残暴的,战斗力彪悍,如果单打独斗的话,一般人类很难有胜算的吧。 “是的,一对一单打独斗,但是允许斗士们使用武器,不然根本没办法跟凶兽抗衡,如果刚一上比斗台就被凶兽咬死了,观赏者们也会看得不尽兴。” “比斗台?”重黎曾经听过这个名词,当初麦迪尔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自己,蒙塔很生气,也曾扬言要跟麦迪尔上比斗台一决生死,难道比斗台跟地下斗兽场是一样的吗? “重黎哥哥误会了!”看重黎的表情就知道他在疑惑什么,他脸上根本藏不住事情,真是太好猜了:“其实,严格说来的话,地下斗兽场跟比斗台是根本不一样的存在,白城子内是禁止私斗的,一旦争执发展到无可调和的地步,两方就可以选择上比斗台,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自愿签下生死状,胜者为王,生死各安天命,这样一来,确实牵制了很多胆小怕事的人,他们不敢轻易拿自己的命来豪赌,所以选择了地下斗兽场来发泄……” 这样的做法,重黎很不赞同,通过观赏血淋淋的杀戮来发泄情绪,这是弱者的行为。 “对了,重黎哥哥还不知道吧,地下斗兽场其实就在比斗台的正下方,很隐蔽的位置!”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5章 危险逼近 比斗台的正下方? “毛伊罕,我一直很好奇,地下斗兽场是在第九区吗?” 这倒是给重黎提了一个醒儿,他一直以为自己或许已经离开第九区了,难道说,他现在还在第九区吗?地下斗兽场也在第九区?比斗台也在第九区,这么说,他现在就在蒙塔的眼皮子底下?天杀的!就这样都找不到自己,真是太坑人了吧! “重黎哥哥,你误会了,白城子内一共12个区域,被称之为黄道十二宫,每一个区域内都有比斗台,不过都在靠近内城的位置,而地下斗兽场,确实是在比斗台的正下方!” 重黎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天呐!原来地下斗兽场竟然有这么大的面积吗?靠近内城,连接12个区域的比斗台,这么大的范围内想要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难怪一时半会儿蒙塔找不到自己了!好吧,看在难度系数这么大的份上,就暂时不跟蒙塔计较了,但是等他们重逢的时候一定要狠狠咬蒙塔一口泄愤! 对地下斗兽场越是了解,重黎就越是没有好感,什么乌烟瘴气的鬼地方,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相直接将这里夷为平地! 重黎咬牙切齿地啃着面包,活像是在啃某个把他偷运到这个地方的罪魁祸首的肉,其实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自己这段时间得罪的人屈指可数,稍微一排除下就能知道到底是谁! 王八蛋!明的不行就来阴的,缺德到家了,这傻帽最好求神拜佛不要落到自己手上,不然重黎一定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那,那个……”正在重黎暗暗腹诽罪魁祸首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循声望去,不是那个去而复返的黑哥又是谁?搞毛线啊?“你们两吃一个面包肯定是不够的,我刚才去重新给你们买了一些,吃吧!不用客气!” 重黎皱眉,凭他的直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毛伊罕小孩子,心思单纯,听到对方这么说,早就按捺不住心里的欢喜和激动,欢呼一声跑了过去,拿过面包就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嘴里没闲着,口齿不清地对重黎劝道:“重黎哥哥,你也吃啊!” “吃吧!我没有恶意的!” 盛情难却之下,重黎勉强接过面包咬了一口,不是什么美味的口粮,干涩,味同嚼蜡,重黎情不自禁地开始怀念起当初在营地的时候,蒙塔会不辞辛苦,千方百计地给他做烤肉吃,就为了能让胃口一直不太好的重黎多吃一口,往事不堪回首啊! 不知不觉间,身边多站了一个身形高壮的人。 “先声明,我并非有意冒犯,其实,我一直觉得你的眼睛很漂亮!” 什么鬼?重黎一脸懵逼,满头雾水。 “就是那个啊……”面对重黎疑惑的视线,说话的人忽然不好意思了,原本黝黑的脸上竟然出现了一丝诡异的潮红色。“眼珠的颜色很漂亮,浅浅的棕色,还有眼睫毛,好看……真的!” 越说越说不清楚,到后来,对方自己主动放弃了描述,挫败地垂下头来。 重黎暗自觉得好笑,没想到这黑炭头还挺有意思的!或许交个朋友也不错。 “我叫重黎。”这是重黎第一次的自我介绍,虽然话不多,但也是满含诚意,至少,不再对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陌生人全身戒备,满带敌意了。 “重黎?这名字好奇怪……不过真好听!”黑炭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似是想起了什么,急急忙忙地补充道:“我之前已经跟你做过自我介绍了,地下斗兽场里的人都叫我黑哥,你也可以这么叫我!” “能直接叫你黑炭头吗?” “啊?”黑炭头愣住了,以他单纯的思维,根本反应不过来。 真的挺二的,单纯,做事全凭一时喜怒,不计后果,虽然容易冲动误事,但很意外,重黎其实并不讨厌这样的人:“没有恶意,只是觉得更适合你。” “随便吧!你高兴就好!” 重黎毫不吝啬地展颜一笑,扬了扬手里吃了一半的面包,道:“黑炭头,谢谢你的面包!” 黑炭头更不好意思了,低下头去,好半天不敢抬头看重黎。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旁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埋头吃面包的毛伊罕已经火速解决了自己的口粮,吃得小肚皮都滚圆了,黑炭头惊呼一声,扑过去一看,买回来的一大堆面包已经被消灭殆尽了,而重黎一个都还没吃完呢,这么小口小口地吃东西,旁人看着都替他着急。 “你怎么都吃完啦?重黎还没吃完一个呢……” “黑哥你放心吧,我给重黎哥哥留了三个面包的!” “三个面包哪儿够啊!”说实话,这么点东西都不够塞牙缝的。 “不用了,我已经吃好了……”重黎很感谢他们的好意,但是他真的无福消受啊!他之所以肯吃这么难吃的干面包,一是不想忤逆毛伊罕和黑炭头的好意,给新朋友一种高高在上,不知好歹的感觉,而另一方面则是饥恶感确实上来了,胃都开始一抽一抽地疼,重黎知道,再是不情愿,他多多少少也得必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不然铁定撑不下去,活活饿死这种死法实在是太丢脸了,重黎不愿意以这么悲惨的姿态离开人世,所以,即便明知道这面包不仅干涩难咽,而且还刮嗓子,重黎也艰难咽下了,殊不知,他这般细嚼慢咽看在黑炭头和毛伊罕眼中,更是让他们担忧不已。 “就一个面包能吃饱吗?”黑炭头明显不相信。 毛伊罕再也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过来,将信将疑。 重黎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能不能不要这么质疑他的饭量啊!真是太伤人了!说实话,他现在是真的吃不下了,再吃他一定会吐出来,要知道,改变一个人长时间的习惯是很艰难的,必须得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现在,重黎真不想吃太多干面包进肚子里,荼毒他的胃,即便重黎一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艰难困苦,但是没办法,娇生惯养,享乐惯了的主,哪怕再是心知肚明,意志坚强,也会下意识地想要垂死挣扎一番,人之劣根性就在于此。 吃完了手里最后一个面包,重黎二度真心诚意地表示感谢:“谢谢咯。” 哪怕黑炭头不说,重黎也知道这些干面包花了对方不少点数,极夜马上就要到了,地下斗兽场的人趁火打劫,长了面包的售价,这种情况下,自己的口粮都保证不了,还要多照顾一个拖后腿的,重黎一直以为,这样单蠢的人除了毛伊罕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了,谁知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有更蠢更二的,重黎都不好意思太欺负对方了。 “那个……重黎,我并非有意冒犯,如果说了什么失礼的话希望你不要在意……” 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反而让重黎心里升出一股不好的预感来。 “那,那个……我想摸摸你的眼睫毛,可以吗?” 什么鬼?蛇精病啊!重黎目瞪口呆,眼睫毛要怎么摸?我一根根拔下来再递到你手上吗?脑洞太大了吧,少年!想摸小爷我的眼睫毛,门都没有,毛都不会给你一根! “那个,你别误会啊!只是觉得你的眼睫毛自然卷翘……真的很漂亮!” 重黎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瞪着黑炭头,分外无语,中二病没什么,不就是间歇性犯傻吗?还在重黎的可忍受范围之内,但是脑子不正常的蛇精病,重黎就敬谢不敏了。 黑炭头不好意思了,微红着脸,主动跳过这个话题:“明天我在斗兽场内有一场比赛,你有空吗?过来看看吧……” “可以吗?”重黎很意外,他还以为必须得凭票入场之内的。 “我想办法给你留一个位子。” “毛伊罕你去吗?”重黎转身询问毛伊罕,他想,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去的话,那还是算了吧,自己本来就是个容易招祸的体质,人在家中坐,或从天上来这样的事他再也不想经历第二次了,去看比赛的权贵人物那么多,一不小心就会惹祸上身,重黎认真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处境,还是觉得暂时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毛伊罕摇头,语气很无奈:“重黎哥哥,我还得照顾懒猴呢,哪儿有时间去看比赛啊!” “那我也不去了。”黑炭头一声叹气,明显很失望的样子,重黎于心不忍,赶紧出言安慰道:“别担心,以后总会有机会的嘛,大不了我下次再去看你的比赛就是了,哈哈……” 黑炭头声音很低,如果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如果你能来现场给我加油就好了!” 重黎略带尴尬地笑,他这个自来熟的新朋友实在是太不见外了,该怎么应对他完全没有经验啊!“那个,我之前也没有看比斗的经验,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再说了,我什么都不懂,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说不定还会给你添乱,何必呢!” 重黎苦口婆心地解释了好半天,终于打消了黑炭头邀请他一起去观赏比斗的念头,重黎觉得心好累,太难缠了,是不是所有的斗士们都这么一根筋啊?太恐怖了! “重黎哥哥,我们回去吧,也不知道懒猴们怎么样了?”毛伊罕很担心,重黎也不好意思再浪费时间跟黑炭头胡天海底地扯皮,随便糊弄了两句,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黑炭头,就这样吧,我们先走了!” 重黎头也不回头地离开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告别之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到这么生龙活虎的黑炭头,在地下斗兽场,斗士是一个十分风光的职业,但也随时都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6章 饲料 “重黎哥哥,你先休息一下吧,我去看看懒猴们的情况,还没给它们喂食呢。”毛伊罕笑得很腼腆,还带着一丝不能再继续陪着重黎打发无聊时间的愧疚和不好意思。 “不用担心我,我能照顾好自己。”被一个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孩子如此惦记加照顾,不由得让重黎哭笑不得。 “那重黎哥哥你就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就回来。”临走之前,毛伊罕还不时回头张望,显得很是犹豫,似乎很不放心。 重黎忍不住笑了,主动开口提议道:“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 毛伊罕偏头想了片刻,答应了。 重黎本以为,照顾懒猴,给懒猴喂食不过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饿了找东西吃是生物的本能,毛伊罕给懒猴送吃的东西去,不用费多大的力气,恐怕刚一露面,这些饿昏了头的懒猴就会争先恐后地一拥而上,将他给团团围住,争相祈食,但直到亲眼所见之后,重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毛伊罕先带重黎一起去领了一大桶血淋淋的鲜肉,装在一个漆黑的陶罐里,看上去脏兮兮的,走近之后隐约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腥臭味。 负责分发工作的是一位满头白发,身形佝偻的老头子,脸上全是老树皮一般的褶皱,年纪应该不小了,但是手上很有力气,递陶罐给毛伊罕时手臂举得稳稳当当的,都看不见抖动,重黎暗想,这老头还真是不简单,换了他这个年轻人都未必有如此臂力,不由得暗自佩服。 毛伊罕稍显吃力地将陶罐抱在胸前,重黎见状想要帮忙,谁知手臂刚一伸过去就被毛伊罕闪身避开了,摇头说道:“重黎哥哥,这活计我做习惯了的,不用你帮忙” 重黎一脸囧相,小孩子太过独立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重黎哥哥,我手不得空,你帮我领取一下今天的报酬吧!” 在地下斗兽场里,能被人拜托帮忙领取报酬,这可是被赋予了天大的信任了,如此罕见的事,老头闻言也不禁抬头好奇地看了重黎一眼,眼神意味深长。 “新进来的?” 重黎乖巧地展颜一笑,点了点头。 成长于家教甚严的武学世家,重黎打小就被教导必须要尊老爱幼,而且因为自身特殊的成长环境,重黎始终有一种下意识的直觉判断,似乎所有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是深藏不漏的世外高人,比如他爷爷,比如那些个教导他冷兵器制造知识的老手艺人们,哪一个不是人老成精的主,真要耍小心眼的话,恐怕再来两个重黎都不是他们中任意一人的对手,重黎被他们给整治怕了,所以再面对这些同样上了年纪的老者时,总显得有些底气不足,不像在面对蒙塔他们那般理直气壮。 看样子,老者对重黎的第一印象还挺不错,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调整心态,尽早适应新环境吧,免得日后受罪!” 重黎愣了一下,随后便反应过来,原来是刚才自己闻到血腥味时不自觉的用手遮掩了一下鼻子,就这么一个下意识的小动作,竟然被老者给观察到了吗?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为老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而感到心惊。 “多谢老人家提点!”重黎很感慨,也不管老者能不能看懂,乖巧地鞠躬行了一礼。 老者点点头,示意重黎伸出手来,重黎照做,老者随后便在他掌心放了五张绿色的点数卡,色泽鲜艳,却让重黎满心酸楚,他愁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每天就挣这么少的点数,毛伊罕自己一个人,若是省着点吃,顿顿都买一个干面包果腹也只是能勉强度日,再加自己一个吃白食的,如何生存下去还真是一个大问题。 “重黎哥哥,我们走吧!” 重黎点头,跟着毛伊罕一同离开,临走前似乎还听到了身后的老者在无声叹息。 “这是什么肉啊?”返程途中,重黎按捺不住好奇,随口问了一句。他只是觉得很奇怪,虽说地下斗兽场的管理者们都在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强调,这些凶兽比他们这些奴隶更值钱,但毕竟照顾凶兽都是奴隶们一手包办的,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管理者们嫌脏嫌累,根本不会接手这些活,总是躲得远远的,按理说,没了监督,难道地下斗兽场的管理者们就不怕饿昏了头的奴隶们从中做手脚,克扣凶兽的口粮吗?毕竟,饱暖思□□,饥寒起盗心,奴隶们顿顿仅能用干面包充饥,甚至还常常吃不饱,而凶兽们却能顿顿吃肉,什么鬼道理?这些奴隶们都不会奋起反抗吗? 毛伊罕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声线平稳地答道:“重黎哥哥,用来喂食凶兽的到底是什么肉,从来就没人能说得清楚,可能是比斗时被咬死的其它凶兽,也有可能是” 重黎瞬间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急忙制止了毛伊罕的继续解说:“我明白了,你不用再说了。” 还好他刚才只是吃了一个干面包,若还是像往常一样吃蒙塔给他精心准备的烤肉,他一定会忍不住将胃里的还未消化的食物全部给吐出来,太恶心了! “这些来历不明的肉,除了那穷凶极恶之徒,谁敢冒险尝试啊?还不如安安分分地啃干面包呢!”毛伊罕很是感慨。 丛林法则,归结起来不过八个大字,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重黎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切身处地的认识到现实会如此残酷。 来到懒猴们聚集的地点,一片相对宽敞的空地上,在喂食之前,毛伊罕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 这仿佛就是一个约定好的信号。 哨声刚落,昏暗的山洞里到处都是上蹿下跳的敏捷身影,以重黎的视力,根本看不清楚,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又一个的黑影,不断涌过来,团团围住毛伊罕,打着转的同时,还不时发出阵阵尖锐的叫声,不断在空空荡荡山洞里回响,有一种别样的阴森恐怖的氛围。 毛伊罕似乎对此早就习惯了,无可奈何的喊道:“别抢啊!都有,都有,一个一个慢慢来!” 懒猴们能听懂才有鬼了!暴动似乎就是在一瞬间发生的,重黎看得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毛伊罕被潮水一般涌上前的懒猴们给团团包围了,不多时,毛伊罕□□在外的皮肤,包括手臂和脸上都被懒猴锋利的爪子给抓伤了,形容狼狈。 正准备上前帮忙,毛伊罕注意到了重黎的动作,突然开口道:“重黎哥哥别过来!” “可是……”都见血了,重黎怎么可能放心。 “重黎哥哥,没事的,等懒猴们吃完后就会自行散开了!”被围困在当中,毛伊罕依旧坦然,至少重黎光是听他的声音,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样。“你现在靠近只会被懒猴们当做挑衅,它们会认为你有敌意,不请自来侵入了它们的领地,会对你群起而攻之的!” 一边大声给重黎解释情况,一边还不忘小心翼翼地从陶罐里摸出肉片来扔给围困圈外围的懒猴们,重黎眼睁睁看着毛伊罕被饿昏头分不清轻重的懒猴们给抓伤,疼得小脸都皱起来了,却仍旧强忍着不让自己担心的样子,既心疼,又难受。 因为被地下斗兽场的管理者们给强行拔除掉了所有的牙齿,生物本能的进食行为对懒猴来讲却是难上加难的事,甚至近乎痛苦,但是生物的另一求生本能又会让懒猴们一次又一次飞蛾扑火,哪怕明知道进食会疼,但不进食又会活活饿死,最终导致了懒猴们进退两难,又生不如死的局面。 不难明白的一个常识,咀嚼食物是为了帮助消化,进而更好的吸收,分担胃和其它消化器官的压力,在用餐进食的时候,长辈们老是不厌其烦地教导后生晚辈们,细嚼慢咽,这不仅仅是礼仪问题,从养生的角度来说给,也不无道理。 懒猴们被迫拔除了满口牙齿,哪怕随着伤口愈合,疼痛感有所减轻,但是咀嚼时的疼痛和不适感还是会让它们瞬间陷入狂暴之中,这时候,凶兽嗜血残暴的本能就被瞬间激发了。 在后世,有爱美想要追求好身材的青年男女,会狠心在舌头上缝上一块塑料纱布,这样一来,在进食的时候会给舌头会感受到一种难以名状的痛楚,从而达到压制食欲,减少食物量摄入的目的,效果立竿见影。 重黎曾经看过相关报道,在惊叹人类想象力之丰富,意志力之坚定的同时,也不禁感到毛骨悚然,为人类竟然能对自己狠到如此程度而暗自心惊,一度还差点儿形成了他的心理阴影。 对自己尚且能如此心狠手辣,更何况他人乎? 同情心,悲天悯人的感怀,是人类之所以区别禽兽的最大的不同。 重黎毫不怀疑,如果他轻举妄动,眼前这一大群凶性毕露的懒猴们绝对能活生生撕了他! 爱莫能助,无能为力…… 真是无比惨痛的一段经历。 那天晚上,被强掳来地下斗兽场的第一个夜晚,重黎有生以来第一次失眠了,他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久久难以成眠,一闭上眼脑海中就下意识地浮现出那些血淋淋的肉块,混合着刺鼻的血腥味,仿佛印刻在脑海深处中一样,挥之不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7章 联动防御 重黎一夜没睡,他并不知道,在他失踪之后,营地里可是炸开锅了,以乌力罕为首的几个小队长们全都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茫然且不知所措。 “重黎少爷人呢?”难得看到一向沉稳的阿木尔发这么大的火,赤红着脸,横眉怒目,显然是给气得不轻:“这么一个大活人,不声不响地就消失了,再无踪迹,你们负责巡逻防卫的到底是干什么吃的?长眼睛只是为了好看的吗?” 盛怒之下的阿木尔,没人敢去招惹,就连一向大大咧咧,喜欢随时随地跟阿木尔掐架的乌力罕也不意外。 “都愣着干嘛?”一个两个都傻站着不动,大眼瞪小眼,这算是什么解决办法啊?“赶紧想办法啊!趁着队长还没有回营地,赶紧把重黎少爷给找回来!不然咱们就洗干净脖子等死吧!队长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好好照看重黎少爷,咱们答应得好好的,结果一转眼却把这么重要的人都给队长看丢了,指不定队长一气之下会怎么收拾我们呢!” 乌力罕受蒙塔所托,贴身保护了重黎很长一段时间,自认对重黎很了解,贪玩爱闹,这么偷偷摸摸地离开,不跟营地上的任何人打招呼,其实很像重黎的一贯行事风格,念及此,乌力罕不禁小声嘀咕道:“会不会是重黎少爷贪玩,自己跑出去了啊?” “最好是这样!”阿木尔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如果重黎少爷是自己离开营地的就还好,找到他把人带回来就行,关键是怕有别有用心之人在暗中捣鬼!” “什么意思?”乌力罕一头雾水,明显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如果重黎少爷是被人劫持走的呢?”阿木尔也说不清楚,但他心里总有一股不详的预感,特别是在重黎居住的营帐旁不远处发现了被人敲晕,陷入昏睡中的莱比卜,这事儿就透着一股莫名的诡异了,只是希望这不详的预感不要应验了才好。 “不好了!不好了!”随着一迭声的惊呼,小队长巴根慌慌张张地跑进了营帐,开口便是:“药师莱比卜醒过来了!” 乌力罕闻言大喜,转身就想往外跑,擦肩而过的同时还不忘踹了说话颠三倒四的巴根一脚,一板一眼,大嗓门地纠正道:“胡说八道什么呢!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莱比卜醒过来了是好事,咋咋呼呼什么呢!” “不是说这个!”巴根明显急了:“事情麻烦了,莱比卜亲口说的,重黎少爷是被劫持走的!他亲眼所见!” “你说什么!”好的不灵坏的灵,阿木尔闻言,后背上冷汗都下来了,他几乎可以想象蒙塔中队长听闻这个噩耗时会有多震怒,死定了!“走,我们先去问问情况再说!” 乌力罕下意识地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出了这么大的事,莱比卜作为唯一知情的当事人,怎么都脱不了干系,凭自己一己之力,已经没办法再顺利保全莱比卜了。为今之计,只能配合阿木尔的调查取证,趁早了结这件事。 莱比卜惨白着脸,唇色青紫,精神很不好。 阿木尔也不跟他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好端端的,重黎少爷怎么会被人给劫持呢?” 莱比卜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我本来是准备去叫重黎少爷来换药的,结果刚一到营帐外就发现几个从未见过的生面孔团团围着他,我虽然很意外,但当下并没有觉得很奇怪,还以为是你们新安排的随护队员,也没太放在心上,谁知道后来变故突生,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晕了……” “你还记得那些人的长相吗?” 莱比卜点头。 阿木尔目光沉了几分,开口果决地说道:“来人啊!把全营地的所有队员们都集合起来,一个一个排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乌力罕摇头,道:“别白费力气了,阿木尔,你刚才没听到莱比卜说吗?潜入咱们营地的几个人都是从来没见过的新面孔,根本就不是咱们营地的队员!” 阿木尔仍旧不死心,望向莱比卜,再次确认道:“你可是看清楚了?真不是咱们中队的队员?” 莱比卜又偏头想了想,最终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该死的!” 线索断了! “现在该怎么办?” 所有人都望向阿木尔,指望着他能拿主意,下判断。 事已至此,阿木尔知道瞒不住了,与其隐瞒事实等着蒙塔回来,还不如赶紧派人将此事一五一十地转告,请他们中队长自己拿主意。 “瞒是瞒不住了!赶紧派人通知队长吧!” 那么,派谁去呢?在场的几位小队长面面相觑,默契地缩了缩脖子,保持沉默,这可是个要命的差事,费力不讨好,谁都不愿意去担。 没办法,阿木尔只能咬牙硬着头皮上:“我去吧!听闻大队长正在召集各位中队长们开会,想要共同商讨度过极夜的方法,难得十位中队长们能摒弃前嫌凑在一起,估计这会议一时半会儿也结束不了,这时候去,应该正好能跟队长碰个头……” 只是见面之后的事情就说不准了!极夜马上就要来临了,外敌当前,各个营地都如临大敌,全神戒备着,他们营地却又出了这么大的事,不难想象蒙塔会气成什么样! 念及此,阿木尔不由得苦兮兮地长叹一口气,自求多福吧! 9区先锋队的十位中队长聚在一起可不是什么好事,这些人都不是善茬儿,能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开会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过是碍于大队长的面子,勉为其难地暂且围坐在一起召开所谓的圆桌会议,表面上看似平静,实则各怀鬼胎,暗流涌动。 “各位,好久不见了。”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拄着跟拐杖,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必须有人在旁搀扶着,不过说话的声音倒是挺有精神的,中气十足:“想必大家心里都有猜测,我也就不跟大家再兜圈子了,这次特意把大家召集起来,是为了联和各位的力量,团结一致,共同抵御即将到来的极夜……” 此言一出,在场的十位中队长都吓了一跳。以大队长的声望,不可能拿这么重要的事儿来开玩笑,可是这么多年来,白城子从来没有发生过各中队联动防御的事,所以大家吃惊也是肯定的,毕竟,极夜每年都会按时到来,或早或晚而已,各中队虽然如临大敌,但其实早就不足为奇了,以往都是自顾自的营地,互不干扰,互不帮扶,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怎么这次忽然就提议更改动向呢?实在是有些不合常理! 似乎是看出了各位中队长的疑惑,大队长叹了口气,沉声说道:“不瞒各位,我才从内城回来,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根据大祭司的占卜,今年的极夜会比往年更长,也更难熬!”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大祭司的占卜从来没出过错,如果这次也应验的话,事情就麻烦了。根据以往的经验,极夜每年都会发生,或早或晚而已,为期十日左右,在极夜期间,不会再有光亮出现,整个大地一片黑暗,大批植物枯萎死亡,凶兽们也像是发了狂一般,不要命地冲击白城子,三五成群,前仆后继,每次应付极夜,都是先锋队伤亡最惨重的时候。 好几位中队长忍不住开始交头接耳地小声议论起来。 一石激起千层浪。 整个会场,看似热火朝天,实则隐隐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不安氛围。 好不容易把人聚集起来开会,不外乎是想要求同存异,最好各位中队长都和和气气的,才能更好地合作,要是大家叽叽咋咋地吵起来了,争得面红耳赤,别说是联动防御搞不成,恐怕还会伤了和气。 姜还是老的辣,上了年纪的大队长连表情都没有变一下,任由手下的中队长们吵个不可开交,把话都说开了才好,要是一个个都把不满和怨愤深深的隐藏在心里,就算自己一意孤行,勉强说服了手下的中队长们同意开展合作,相信他们也是阳奉阴违,到时候不在背后耍小心思就算好的了,根本不可能全力以赴,同进同退。 “大队长,联动防御,说起来简单,哪儿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争执了两句,在心里暗暗盘算了一下得失,有中队长坐不住了,率先发言表态道:“我们中队人力不足,武器装备落后,连自保都成问题!细细想来,各中队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就算有力量更强大的,也是勉强能够自保而已,未必就真能分出多余的力量来……” “话也不能这么说!”马上有人站出来反对了:“所谓的联动防御,也不是说非得把人力和武器资源全部集中在一起,要真那样做的话,反而更不好指挥战斗,而是说,各中队在自保的时候多关照一下身边的队友们,不要只顾自己,一方有难,两边的队友们要尽快尽力赶去支援,要知道,一旦防御圈被撕开了任何一个口子,整个白城子就全完了!” 这话倒是说得很有见地,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此远见。 “胡说八道!” “哼!是不是胡说八道,各人心里自有衡量!” 任由周围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蒙塔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他们中队穷,所谓人穷志短,当然不像这些财大气粗的中队长们一般,说话中气十足,人微言轻,说了别人也未必会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与其主动开口,自取其辱,还不如保持沉默。 “蒙塔……”马日拉中队长也是个没主见的,听了一会,也没听明白什么,好像两边都很有道理,反倒让自己先昏头了,不由得凑过来询问好友蒙塔的意见。 蒙塔摇了摇头,道:“先静观其变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8章 英雄迟暮 “蒙塔,你怎么看?” “啊?”蒙塔吓了一跳,明显的受宠若惊,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有朝一日能有荣幸被大队长亲自点名询问意见,而且是当着所有中队长的面,这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你对联动防御怎么看?”大队长年事已高,又常年身居高位,算得上是阅人无数,其实他并不是很看得上蒙塔这样呆头呆脑的人,脑子一根筋,做事直来直往,很容易被人利用,身为领导者,眼光不能这么狭窄,但是没办法,蒙塔运气好,娶了一个能干的妻子回来,还是少见的兵器制造师,先是复合弓,然后又是所谓的弩,这就让人不得不感慨一句,果真是傻人有傻福。 蒙塔面无表情地摇头,语气平缓地答道:“听凭大队长安排,我和我的中队都没意见。” 此言一出,犹如平地一声惊雷,所有人都瞬间安静了,正吵得面红耳赤的两位中队长也变了脸色,不安地看着大队长,一脸后知后觉的惶恐。 “你小子!话说,娶了媳妇儿的人就是不一样,机灵了不少啊!”大队长哈哈大笑起来,眼里满是意味深长的笑意,轻咳两声,不急不换地说道:“我已经老了,以后,这白城子还是得归你们这些年轻人来管理的……谁说看吧,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蒙塔想了想,还是摇头,选择了保留自己的意见,他并不是在摆架子,而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重黎在的话就好了,一定能提出好的意见,不知道为什么,蒙塔就是无条件地信任重黎,不仅仅是因为重黎聪明且有能力,还因为重黎是特别的,蒙塔对重黎满心爱慕,付出信任的同时,也在遇到难缠的问题时,下意识一厢情愿地认为以重黎的聪明才智,定能帮他渡过难关。 这份近乎于盲目的信任,既是压力,又是责任。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用顾虑那么多,在场的都是自己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联想大队长上一句话里隐隐流露出来的意思,这段简单的陈述,简直可以说是意味深长。 除了脑子一根筋,我行我素,说话做事都不过脑子的蒙塔,和一直懵懵懂懂,根本搞不清楚状况的马日拉之外,在场的其他几位中队长个个都是人精一样的人物,听话听声儿,根本不用大队长说明白,他们也会好好揣摩其中的深意。 其实,不用大队长明言,大家都能感觉到大队长话里所透漏出来的无奈,蓦然老去后,那种英雄迟暮却无能无力的孤独和挫败感,曾经骁勇善战,赤手空拳就敢跟凶兽搏斗,而且毫发无伤大获全胜的勇士,现如今,却已经老得连短短几步路都走不稳了,甚至没有旁人的帮扶,坐下后连靠自己的能力起身都没办法,怎么不令人唏嘘。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 大队长的时代已经逝去了,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大队长很有自知之明,他干瘪佝偻的身躯再也扛不起9区先锋队的荣耀,急流勇退,也是为了保持勇士最后的体面。手下的十个中队长每一个都是他亲手挑选培养的,相处的时间也不短,长的近三四十年,短的也有十五六年,大队长一生都在跟凶兽们殊死拼杀搏斗,膝下并没有子嗣,对这些年轻人,他一直都关爱有加,说是当自己的亲生孩子来教养也不为过,蒙塔就是大队长力排众议,亲自从11区的无法地带领回来的,那时候的蒙塔不过也十四五岁,正是桀骜不驯,不服管教的时候,更何况成长于那种鱼龙混杂的环境,人不狠,立不稳。蒙塔脑子太直,说难听点就是蠢,玩不来那些九曲十八弯的阴谋诡计,他和他的小伙伴们只能下手很辣来扬名,其实也是为了自保。敢打敢拼,不怕死,这就是蒙塔的标签,别以为身上有所谓的贵族血统就能在11区的无法地带混得如鱼得水,事实恰恰相反,由于身上一半贵族一半奴隶的血统,蒙塔两头都不讨好,里外不是人,通常情况下,奴隶并不会嫉妒那些常年身居高位的贵族们,他们只会羡慕那些比他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的奴隶,特别是处于同一环境下的奴隶们,互相残杀,拼个你死我活也不稀奇,蒙塔身上留着阿如温查斯家的血,却因为另一半奴隶血统而不被家族所承认,没有家族的庇护,这样的贵族血统只会成为周围人耻笑,甚至是攻击的对象。 私生子,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令人不齿的尴尬存在,哪怕小孩子何其无辜,人性就是如此,总是喜欢在其他人身上找点优越感,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其实过得并不算太惨,自欺欺人的同时,也是一种自我保护,人生实在是太艰难了,何必活得那么明白呢? 强者欺凌弱者,是为了实现自我满足,弱者助纣为虐,则是为了明哲保身,而在这时候,似乎就连同情都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施舍意味,何其讽刺! 11区是白城子内最穷苦的区域,饱暖思□□,饥寒起盗心,无法地带之所以被称之为无法地带,就是因为在这里根本没有所谓的文明世界的规矩,也没有人跟你讲规矩,拳头大,实力强就是唯一的通行证。 大队长第一次遇见蒙塔就是在无法地带,彼时,刚刚经历了一次极夜,凶兽潮虽然被成功击退,但是先锋队依然伤亡惨重,负伤者就不多说了,阵亡的勇士们都占了整个9区先锋队总人数的一半,还阵亡了两个中队长,其中一个更是被攻进墙内的凶兽啃咬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如果不是其手下的小队长带去指认,大队长甚至都分辨不出这是曾经跟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的得力助手。人手不足,缺口还这么大,大队长没办法,只能冒险去了11区,其实,在白城子内,跨区域招收队员是不被认同的,会招致其管辖区域先锋队的驱赶和责问,但是11区跟其他区域并不一样,这里没有负责维护治安的巡查队,至于先锋队,这里根本不需要,11区特殊就特殊在无规矩就是规矩,强者为尊的固定思维让这里的住民一个比一个凶悍,他们不需要向先锋队寻求庇护就可以自己保护家园,由于11区的民风太过彪悍,其他区域的人都将这里的住民视为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久而久之,11区在白城子内自成一系,并不被内城的贵族统治者们所承认,与此同时,11区的暴力土壤也滋生了黑暗的生长和蔓延,无法地带由此产生。 众所周知,11区是所有亡命之徒,走投无路者的天堂,被赶出主人家,无处可去的奴隶,得罪了人,必须隐姓埋名,小心翼翼过日子的罪犯,还有各种各样看似普普通通,实则大有来头的雇佣兵们,这里是内城贵族统治者最不愿意提起的地方,也是自由雇佣兵们的天堂。 9区先锋队在极夜中伤亡惨重,人手不足,大队长思虑再三,找不出更好的办法,竟然打起了11区这些亡命之徒的主意,谁知道刚一来到11区就看到了在其它区域绝对看不到的暴力袭击事件。 光天化日之下,大街上两帮人马打得难分难解,往来的路人行者们似乎都对此习以为常,身形灵敏地躲闪着,脚步匆匆地穿过缠斗的两帮人马,快步离去,头也不回。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好事者忍不住驻足,站在一旁津津有味的观看,指指点点,不时评论两句,或者鼓掌喝彩,完全就是看好戏的心态,看得兴起之时,有摔倒在旁的负伤者就浑水摸鱼凑上去踹两脚,或逮着一个深受重伤,毫无还手之力的人痛殴一顿,酣畅淋漓,痛快至极。除此之外,街道上还有被无辜牵连的小货郎,安安分分地摆摊做生意,谁知道忽然飞来横祸,躲闪不及之下,贩售的货物被凌空袭来的不明物体击中,毁坏,散落一地,小货郎气急跺脚,嘴里骂骂咧咧,但却没敢冲过去理论,受了委屈,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了,蹲下身去一件件收拾。 形形□□的人,身份各异,但都对此并不奇怪,可见争斗在11区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少见的事。 大队长远远地站在一旁,小心观察着两帮人马的实力,其中,他最在意的就是蒙塔,年纪虽小,脸上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稚气,但是意外得出手很辣,拳拳到肉,招招见血,攻击他的人没一个能讨到好处,对战之后,无一例外全都倒在地上哀嚎不止,如果只是能打和够狠,大队长也不觉得有什么,关键是蒙塔表现出来的毅力实在太让人惊叹,选定了对手之后,在把对手彻底打倒,直到再无还手之力之前,绝对不会中途改变攻击对象,就算被多人同时围攻也毫不慌乱,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满脸带血地一个一个将对手击败,犹如地狱里浴血而战的修罗,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大队长当即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个人招到自己的先锋队里,物尽其用。 大队长开出的条件还算不错,入队就是小队长,不用从基层做起,可以自己招募手下的队员,乌力罕和阿木尔这些跟蒙塔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就是这时候入队的,十几年下来,都混得不错,毕竟再怎么说,能进入先锋队都是一个比较体面的工作,总比在11区整日打架闹事,无所事事的混日子强。 蒙塔被阿如温查斯家正式承认,也是在领导手下队员们混出名声之后,那时候的蒙塔年少有为,是9区先锋队最年轻的中队长,手下的小队长更是一个比一个能干,阿如温查斯家顺势而为,承认了蒙塔的身份,与其说是良心发现,不如说是臭不要脸地想往家族脸上贴金,能干的帮手没有哪个家族会嫌弃的,倘若蒙塔还是那个在11区无法地带里打架闹事的小混混,再是能干也不可能得到家族的承认。 大队长曾经对蒙塔为什么毫不扭捏地答应了阿如温查斯家的认祖归宗感到很好奇,问过蒙塔,却没能得到明确回答,直到后来听说蒙塔娶亲了,妻子也来自9区有名的贵族,大队长还忍不住摇头叹气,认为是阿如温查斯家新的拉拢手段,谁知道这竟然才是蒙塔转运的开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9章 情分本分 兵器制造师,在白城子内可是一个新奇稀有的职业,炙手可热,不仅仅受人尊敬,还是各个区域互相抢夺的对象,没有人能想明白,布斯曼贝尔家养了这么一个宝贝,竟然还真舍得嫁出去,八成是脑子进水了,不过联想一下之前说布斯曼贝尔家出嫁的少爷脑子不太正常的传闻,估计也有赶紧把人打发出家门的意味,殊不知,布斯曼贝尔的家主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怪只怪重黎和康回这两小子隐藏得太深,根本就没让整个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看出点有利用价值的苗头来,装疯卖傻了这么久,害得他们看走了眼,白白送给别人这么大一颗摇钱树。现在,重黎已经出嫁,名义上再不属于布斯曼贝尔家的一员,而康回这小子更狠,去了学舍之后,再也没有回过布斯曼贝尔家,就连派去的奴隶都避之不见,显然是打定主意要跟布斯曼贝尔家划清界限,两兄弟同气连枝,根本不给外人挑拨离间的机会,弄得布斯曼贝尔家的人又是着急,又是无奈。 当然,这些豪门大户内的阴私,不足为外人道也,布斯曼贝尔家的主事者也不会吃饱了没事儿干到处宣传,白白让自己难堪,甚至在外人面前,还得替两兄弟多方遮掩,比如借口说康回实在是学业繁忙,抽不出时间常回家看看什么的……免得外人看出来他们一家人其实并不和睦,所以哪怕心里恨得要死,表面上看,布斯曼贝尔家依旧是一团和气。 大队长活了大半辈子,早就看透了所谓的人情世故,蒙塔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自认还是比较了解,老实木讷,推一把走一步,不会过分张扬,但是人很固执,行事作风又是一根筋,认准了一件事,绝对是两眼一摸黑走到底,绝不会畏首畏尾,只是这一次,大队长却有些看不懂了 “让你说就说!扭扭捏捏地像什么话,又不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装什么样!” 话说到这个份上,蒙塔再不好推辞了,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其实,我倒是觉得联动防御挺好的,至少能多一份保障,但是我并不赞成无条件地帮忙,生死存亡关头,没有哪个中队比其它中队更安全,帮忙是要承担风险的,不仅仅是伤亡,还有自顾不暇的危险,危难关头,及时伸出援手救助是看在大家同一个队伍共事的情分,就算袖手旁观,只顾自保也无可厚非,没有谁比谁更高尚,没必要互相指摘。” 大队长一边听,一边连连点头表示同意:“话倒是很有道理。那么,你的意思呢?” 蒙塔早就被重黎提点过了,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再是亲厚的朋友,也得明算账,升米恩,斗米仇,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好心办坏事,所以还是丑话说在前面比较好。“帮忙可以,但是必须收取相应的酬劳……” “什么!要支付点数吗?” 蒙塔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惊一乍地打断了,贸贸然发言的中队长出身并不算好,但是敛财有方,再加上手下的队员们能干懂事,所以其领导的中队其实不算穷困,至少比蒙塔他们中队绰绰有余,但偏偏就是这么一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不得不让人觉得很讽刺。 “要跟我比穷吗?”蒙塔冷笑,心里是有些生气的,如果说真的是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也就算了,但是条件尚算不错,却整天光想着占便宜,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 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生意有人干。说到底,人都是喜欢且善于钻空子、贪小便宜的,蒙塔不愿意事先给自己挖这么大一个坑,所以预先表明立场很重要,不然临到意外突然发生,会被那些别有用心者质疑为冷酷无情,坏了名声不说,以后还会招来很多没必要的麻烦,人性如此,一个坏人如果忽然做了一件好事,所有人都会对此赞赏有加,仿佛他之前犯下的那些罪恶微不足道,但是,若有一个好人迫不得已做了一件坏事,招来的便是毁灭性的打击,蒙塔可不愿意当一个事事都为别人优先考虑的烂好人,特别是在并不知道别人是否会领情的情况下。 “说难听一点,在场的诸位怕是没有人会比我的中队过得更穷困,我都不担心,诸位又是在担心什么呢?” “少说那些有的没的,谁不知道你蒙塔最近在倒卖兵器,趁机大赚了一笔!” “大赚了一笔?谁说的?”蒙塔都被气笑了,除了重黎卖给麦迪尔和马日拉的两批复合弓,他们中队暂时还没有别的收入,退一万步说,兵器制造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吗?这些人还真是听风就是雨,说得轻巧,上下嘴皮子这么一碰,道听途说的谣言张口就来,真当造谣传谣不用负责啊!况且,凭着重黎耗尽心力挣来的点数,要养活整个营地那么多人,哪儿是那么容易的事,蒙塔自认还算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就算真可以靠倒卖兵器赚钱,他也不愿意让重黎这么辛苦。“莫不是各位真以为制作兵器有那么容易啊?” 刚才还咄咄逼人的中队长马上哑口无言,确实,要真有这么容易,兵器制造师也不会这么抢手了。 “闲话暂且不谈,说回到联动防御上来”费力不讨好,蒙塔厌烦了,再懒得跟这些人闲扯胡说,直奔主题。他知道自己的建议有些不切实际,还有一丝趁火打劫的嫌疑,但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严苛,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亲眼见识了诸位中队长自私自利的争论之后,蒙塔更不可能选择牺牲自己的队友来成就别人。若说一开始蒙塔还有些不忍心的话,现在则是完全坚定了立场,半分情面都不顾及了。“这时候还想着占便宜的人可以趁早死心了,生死存亡关头,如果你们自己都不拿自己当一回事儿,别人更不会在乎你们的生死!” “如何收取酬劳?”这恐怕是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了。 “不用做具体的规定,视其情况,可容许队长们自行商量。” “要是有人趁火打劫,胡乱提要求怎么办?” “大队长不是还在这儿吗?” 大队长闻言,不禁哈哈大小起来,其余的中队长们也瞬间醍醐灌顶,了然地笑了。确实,大队长还在9区坐镇呢,如果有人乱来,事后自然会受到严厉的惩戒,毕竟大队长的积威还在。况且,就贪这么一次小便宜,值得吗?大家都同在一个大队共事,抬头不见低头见,坏了名声,以后只会更加孤立无援,等到了下次自己需要救援的时候,就怕是再也不能得到帮助了,这才是真正的自作孽,不可活。只要不是脑筋不正常的,怕是不会有人选择这么干。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各位队长也可以以此来激励手下队员们,不然恐怕没人愿意白帮忙。”至此,蒙塔的立场算是清楚表明了。 大队长对此表示赞同,连连点头道:“蒙塔说得很有道理,利弊你们自己分析,我也就不多说了,想商量也可以,一会儿再统一给我个答案。” 诸位中队长都表示没有意见。 大队长年纪毕竟大了,长时间的久坐讨论对身体是一个极大的负担,精力不济之下,先一步退场休息了。 待大队长离开之后,会议室里又炸开了锅,好几个相熟的中队长们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开了,毫不顾忌避讳。也是,这时候谁都没功夫计较那些有的没的。 “蒙塔,你小子是认真的吗?”认真算来,马日拉的处境跟蒙塔半斤八两,所以他更不能理解蒙塔的建议,何必给自己找这么大的麻烦。 这时候,麦迪尔也坐不住了,凑上来跟蒙塔搭话:“看样子,局势比我预先料想的更严苛,蒙塔中队长,你我的营地相互毗邻,这次怕是得共进共退了!” “正有此意。” 有蒙塔这句话,麦迪尔就能稍微放心了。“听说重黎少爷正着手改造的弩有成效了,怎么样?能不能大批量制造?” 闻言,马日拉也竖起耳朵,目光灼灼地看了过来,显然很有兴趣。 “你消息挺灵通的嘛!” 麦迪尔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以为都像你蒙塔中队长这般好福气,只顾着谈情说爱就行了?” 蒙塔毫不在意,似乎真没听出来麦迪尔是在讽刺他不务正业,这话听在他耳朵里,权且当做羡慕称赞他和重黎的感情好了。“麦迪尔中队长也是知道的,我妻子身体不好,我也不想让他太过操劳。” 麦迪尔怎么听不出来蒙塔这是在拐着弯儿提点自己不要有不该有的小心思,这小肚鸡肠的,果真是不招人喜欢。“重黎少爷身体不好,是该好生修养,不要太劳累。” 蒙塔点头:“不过,重黎最近收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徒弟,在他的帮助下,确实完工了一批弩,重黎亲自测试过,效果不错” 麦迪尔气急,若不是有求于人,底气不足,他都要忍不住骂脏话了。 马日拉率先忍不住,急道:“真的吗?真的吗?兄弟,看在我们多年的交情上,给我留几支啊!” 蒙塔沉吟了半晌,道:“事实上,我确实有这个意思。既然都赞成了联动防御,有这么好的兵器,当然没有我们中队独占的道理” “蒙塔,你不会是想?”马日拉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 “待我回营地去清点一下数量,应该也能给每个中队匀两支弩出来!” 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以期达到效益最大化,如果重黎在场,一定会夸赞蒙塔学聪明了。 这么大的手笔,麦迪尔和马日拉惊得目瞪口呆:“你要给每个中队都分配两支弩?” 蒙塔笑言:“嗯,先借给各中队使用,等极夜结束之后再归还我们中队,毕竟这些都是重黎的私产,我可没权擅自处置。” 麦迪尔得了这好消息,兴奋地跑开了,他得去找其他的中队长告知这事。 蒙塔眼看着麦迪尔走远,这才转过头对马日拉道:“兄弟,别怪我没有优先照顾你,这些人精,一个个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不先给他们一点好处,怕是没办法将人真正团结起来,这两支弩是收买用的,等会散会之后,你先跟我回营地,我给你重黎亲手制造的弩,比给他们的那些射程更远,也更具杀伤力。” 马日拉哈哈大笑,拍着蒙塔的肩膀道:“好兄弟!”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0章 兴师问罪 “蒙塔中队长,你们营地来人了,说是有要事相商。” 蒙塔一头雾水地被叫出了会议室,在看到阿木尔的同时,心里忽然就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你怎么过来了?是营地里出什么事儿吗?” 阿木尔根本不敢直视蒙塔的双眼,颤抖着声线说道:“队长,那个……重黎少爷不见了!” “不见了?”蒙塔愣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或许,他是真的没意识到什么叫做不见了,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这太超乎蒙塔的想象了。 阿木尔哑口无言,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把话说清楚,重黎怎么会不见了?”蒙塔瞬间就炸了,肝火直冒,一想到重黎下落不明,生死未卜,蒙塔心里就堵得难受,也不知道重黎在外会吃多少苦,受多少委屈。 阿木尔估计也是被蒙塔明显魂不守舍的表情吓到了,脱口而出道:“重黎少爷失踪之前,曾经跟考塞尔少爷起过争执!” “考塞尔?”蒙塔眉头都皱紧了:“他又来干什么?” “说是想让重黎少爷给巡查队制作一批兵器,弩不行的话,复合弓也行!” “还真是会狮子大开口啊!”蒙塔都快被气笑了,凭什么这些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能在自己身上占便宜,真当自己好欺负的不成?“重黎答应了?” 阿木尔摇头,不用想也知道重黎少爷是不会答应的。 “重黎做的没错,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没必要给他们脸!”什么家族亲情,蒙塔从来就没有真正看在眼里过,说难听点,那些人加起来连重黎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等等,考塞尔不是那么好打发的人,他没为难重黎吧?” “事实上,重黎少爷确实跟考塞尔少爷起了冲突!” “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不早说?重黎没受伤吧?”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重黎跟考塞尔起冲突不会讨到什么好处,唯一庆幸的是在自家营地上,有阿木尔他们看护着,重黎应该吃不了什么大亏。 阿木尔更为难了,这到底该怎么解释啊? “说话!”蒙塔的耐性都快给磨光了。 “重黎少爷被打折了一条手臂……” “你说什么!”如果说刚才蒙塔还只是生气的话,现在明显就是震怒了:“考塞尔好大的架子啊!专程到我的营地来欺负我的妻子,找死!” 话音刚落,蒙塔已经跑没了踪影,一看就是去找麻烦闹事去了。 “喂!蒙塔,你去哪儿?”出来透口气的马日拉只看到了蒙塔匆匆跑走的背影,哪怕他喊破了嗓子,也根本叫不住明显已经气昏了头的蒙塔,只能眼睁睁看着好友跑远,一头雾水。好在还有一个跑慢了一步的阿木尔,可以及时拉住询问情况:“怎么回事儿?你们队长怎么跟火烧屁股似的!” “马日拉中队长别开玩笑了,重黎少爷失踪了!” “你说什么?”马日拉还没来得及惊呼,带着其他几位队长匆匆忙忙赶过来向蒙塔道谢的麦迪尔先忍不住喊出了声:“重黎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吗?” 对麦迪尔,阿木尔还是带着一丝先入为主的成见,不愿意多说。“马日拉队长,麻烦您给大队长解释一下,我们队长也是关心则乱,不是故意耍脾气先行离开,等解决了这事之后,我们队长一定会第一时间上门来请罪。” 马日拉点点头,目送阿木尔慌慌张张地追随着蒙塔的身影远去,徒留站在原地的几位中队长面面相觑,小声嘀嘀咕咕个不停。 “听说了吗?蒙塔刚娶回家的小妻子不见了!” “那个大名鼎鼎的兵器制造师?” “可不是嘛?”明显压低的声线,故作神秘:“你说,这其中该不会是有什么阴谋吧?会不会是其它区域的队长在搞鬼?” “为什么不说是那些自由雇佣兵们,若是论嫌疑,他们不是最可疑的吗?” “有可能,那些人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这么大一颗摇钱树,得到了就能在短期内积累一大笔可观的点数,谁人能不动心啊!” “就是就是,换了我也得起歹心……” “一人少说两句吧!”从刚才听到重黎下落不明之后,麦迪尔一直心神不宁,现在又听到同僚们这么不痛不痒的调侃,满心不是滋味,斥责道:“有这闲心讨论这些有的没的,不如把心思花在如何更好的进行联动防御上面,别忘了,极夜的日子可是越来越近了。” 刚才还聊得热火朝天的几位中队长马上不吭声了,也不是唯麦迪尔的命令是从,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蒙塔人不错,那么好的装备居然都舍得拿出来,可见其确实有组织联动防御的决心,身为召集人,立场坚定,其他人也会跟着士气大振,在这种情况下,偷偷谈论蒙塔的家务事,确实显得不是那么厚道。 什么厚道不厚道的,蒙塔现在根本没功夫在意,他心里憋着一股气,什么都顾不了了,就今晚,他还非得去找考塞尔问个清楚不可! 蒙塔目的地明确,直奔阿如温查斯家而去。 大半夜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阿如温查斯家的奴隶们都吓了一跳,搞不清楚状况,等他们匆匆忙忙地跑出来开门,一见来人,更是惊讶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蒙……蒙塔少爷……” “让开!”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奴隶,蒙塔根本懒得跟他们废话,径直往内院而去,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大声地喊叫示威:“考塞尔,快给我滚出来!” 有这么跟自己的哥哥说话的吗?简直是没大没小,豪门望族里规矩森严,蒙塔可以特立独行,不在乎礼数,但是这些奴隶们怕啊!主子爷可是会迁怒人的!“蒙塔少爷,都已经这么晚了……有什么话明早再说不行吗?” “不想死就别挡路!”蒙塔一个凶狠的眼神看过去,负责看守大门的奴隶马上就不敢再多嘴了,得了,都是主子爷,他们这些身份低微的奴隶,一个都惹不起。 蒙塔又喊了几嗓子,考塞尔始终没有回应,也不知道是强作镇定,还是做贼心虚。 “考塞尔,你个缩头乌龟快给我滚出来!” 寂静无声的黑夜里,叫骂声显得更是刺耳。 “蒙塔少爷……”一旁的奴隶都快吓哭了。 最后,还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大少爷,考克布受不了了,披了一件外衣,衣衫不整,睡眼惺忪地出门来询问情况:“蒙塔,这么晚了,你找考塞尔有事儿吗?” 毕竟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护短成这样子,短短一句话,三兄弟之间的亲疏远近一下子就划分开来了。 蒙塔冷哼一声,就当考克布真没听出来自己的语气不善:“考塞尔人呢?叫他出来!” 说这话时,蒙塔必须得狠狠地握紧拳头,不然他根本克制不住内心的愤慨。 “这……不太方便吧!” “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就问你一句话,人,你是交还是不交?” 蒙塔表情阴狠,不像是在开玩笑,意识到这一点,考克布顿时收起了一脸和事佬一样的假笑,认真思考起对策来。可以想象,考塞尔必然是做了什么触犯蒙塔底线的时,不然,平时三请五迎都不愿意回家族看看的蒙塔也不会在大半夜里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兴师问罪,虽然心里很埋怨考塞尔,但是表面上,考克布还是跟自己的亲弟弟一条心。更何况,蒙塔都已经这么生气了,更不可能乖乖把考塞尔交出去,不然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不可收拾的矛盾和冲突。 “蒙塔,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难得你回家一趟,喊打喊杀地像什么话,更何况,亲兄弟之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不如坐下来好好说清楚。” “谁跟你们是亲兄弟!”说实话,明明感情就不深厚,还这么厚颜无耻地攀关系,蒙塔真给恶心得不轻。 考克布半点都不见尴尬,仍旧温和的笑,道:“这大半夜的,吵吵闹闹,惊动了爷爷可没办法交代,不如……” “考克布,你不用跟我扯那些有的没的,乖乖把考塞尔交出来,不然我一定让你们阿如温查斯家上上下下都不得安宁!” “孽子!真是反了你了!”随着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内院里缓缓走出一个面容冷峻的中年男子,身上的衣服穿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这大半夜的出来见自己突然上门拜访的亲生儿子,竟然还是这幅不冷不热的打扮和态度,可见其本性难缠。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这贫民窟长大的野孩子就是没规没矩,人家都豁出去不要脸了,你能拿他怎么办?”打扮雍容华贵的妇人,气质高贵,语气却是这般刻薄。 “父亲,母亲……”考布克一声惊呼,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欣喜意味,显然是很高兴父亲母亲愿意及时站出来主持大局。 蒙塔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也没吭声。 “怎么不说话了?刚才不还叫嚣得厉害吗?” 本着不多生事端的处事原则,蒙塔收起了之前跟考布克对话时的咄咄逼人,客客气气地表态道:“我不是来找麻烦的,把考塞尔交出来,我立马就走!” 中年男子勃然大怒,不依不饶地斥责,带着一惯不待见蒙塔的偏见。“这大半夜的!有这么事儿值得这么十万火急,兴师动众的吗?” 蒙塔也怒了,他本就不是好脾气的主,再加上得知重黎失踪,正是心急如焚的时候,能耐着性子跟人解释情况才怪了。 “把考塞尔交出来!” “听听!听听你说的是什么话!” “不把考塞尔交出来,明早我就带领我们中队的人亲自来搜,反正我就是贫民窟里出来的,横竖不怕丢脸,今儿我就把话撂在这儿,哪怕是掘地三尺,我也要把人找出来!看你们能把他藏到哪儿去!” “蒙塔!你……”中年男子气得浑身直发抖:“你个孽子,你到底想做什么!” “你该知道的,我这人向来不喜欢开玩笑!” 最后,还是年纪尚轻,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考克布被吓唬住了,战战兢兢地吩咐一旁的奴隶道:“去把考塞尔叫来!” 奴隶早就被吓破了胆,趁这机会果断开溜了。 中年男子气呼呼地站在一旁,谁也不理,兀自生着闷气,而贵妇人则小心地拍着他的后背顺气,时不时阴阳怪气,意有所指地挑拨两句,数落着蒙塔的诸多不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1章 扰人清梦 考塞尔被带出来时走得还很犹豫,脸色煞白,双手都在止不住颤抖,显然是吓得不轻,听到蒙塔越走越近的脚步声,更是吓得惊声尖叫不止。 “别过来!你别过来!” 蒙塔根本不搭理他,继续面无表情,不急不缓地往前走。 考塞尔吓得屁滚尿流,止不住往后退,一个不小心摔倒在地,一副受惊过度的可怜相,但是蒙塔却一点都不同情他。 “听说你折断了重黎的一只手,真是好本事啊!”虽是赞赏,这话从蒙塔嘴里说出来,却带着一丝咬牙切齿的愤恨,考塞尔都快给吓哭了。 “我不是故意的!” 蒙塔面无表情地看着考塞尔,冰冷的视线在他的两只手臂间来回打量,不动声色地问道:“哪只手?” 考塞尔充其量就是一自命不凡的草包,真遇上事,怂得比谁都快,此时面对明显霸气外露的蒙塔,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不肯说是吧?”蒙塔冷哼一声,快如闪电般的出手,直接抓住了考塞尔的右胳膊用力一折,只听清脆的一声脆响,考塞尔凄厉地惨叫出声,硬生生疼晕了过去。 “蒙塔你在干什么?”所有人目瞪口呆,谁都没想到蒙塔会这么毫无顾忌的行凶,还是当着阿如温查斯的家主的面。 “你个杀千刀的小兔崽子!你快放开我儿子!”眼见自己心爱的小儿子被硬生生折断了手臂,贵妇人尖叫一声,不管不顾地扑了过来,看样子,这是想要跟蒙塔拼命了。 蒙塔不会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但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这个女人欺负到自己头上来,正准备反击行动,没想到,考克布很了解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见自己的母亲失去了理智,赶忙冲了过来,将失控的母亲一把抱住,扯着嗓子耐心劝道:“母亲,母亲你冷静一点!” 中年男子已经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瞪着蒙塔,眼神凶狠。 “考克布,看好你母亲啊!要是像我母亲那样不小心伤着了该怎么办呢?” 贵妇人脸色一变,瞪着蒙塔的眼神仿佛淬了毒一般。 蒙塔毫不在意,小时候在11区的无法地带时他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更何况,哪怕嘴里叫嚣得再厉害,蒙塔心里也很清楚,这女人不过是在虚张声势而已,她要是有这本事弄死自己,恐怕早就忍不住动手了,何必让自己活蹦乱跳地活在世上碍她的眼。 任凭身后的嘶喊吼叫再是难听刺耳,蒙塔始终充耳不闻,专心对考塞尔逼供。 “不会让你这么轻松的!”蒙塔毫不在意,另外抓起了考塞尔的左边胳膊,如法炮制,这一次,可怜的考塞尔又被硬生生疼醒了,杀猪一般凄厉地惨叫起来! “蒙,蒙塔……你个王八蛋!”由于疼痛,考塞尔骂得很没底气。 “看样子是没吃够教训啊!”蒙塔佯装伸手,凌空虚晃一招,考塞尔马上吓得一哆嗦,身子也情不自禁地往后缩,显然是怕得不行了。 “别!别……别打了!”考塞尔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声音都变调了:“蒙塔……你,你别太过分!是你的小妻子先攻击我的,我只是在防卫而已!” 蒙塔故作惊讶,笑道:“别开玩笑了,重黎小胳膊小腿的,真能弄伤了你?” “真的,我说的句句属实!我胳膊上还有未痊愈的伤呢!” 蒙塔很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考塞尔的伤口,愈发疑惑了。 “也不知道你那新婚小妻子用的什么兵器,刀口太锋利了,当时就只见银光一闪,我根本没反应过来,等感觉到疼痛时,已经留下了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到现在都还没能完全愈合!” 听了考塞尔的抱怨解释,关于那个奇怪的兵器,蒙塔心里隐隐有了猜测。 “重黎人呢?” 考塞尔死命抬摇头,表示自己毫不知情。经此一事,他总算是学聪明了,打死也不认账,要是让蒙塔知道自己将他珍爱的新婚小妻子卖到了地下斗兽场去当奴隶,自己铁定会没命的。 “说话!” “我不知道!” “考塞尔,你当我好糊弄是吧?”蒙塔一手拎着考塞尔的衣领,危险地眯着眼睛,语气不善地威胁道:“别以为你那拙劣的演技瞒天过海,重黎在哪里?快说!” “我真的不知道!”考塞尔是真的被吓坏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把蒙塔给恶心得不行。 “不说是吧,我倒要看看,到底是我的拳头硬,还是你的骨头硬!”言毕,狠狠将考塞尔摜到地上,高举起拳头,又要动手。 贵妇人此时已经被蒙塔豁出去不管不顾的狠劲儿吓到了,瘫在地上哭天抢地起来,配合着考塞尔嚎啕不已的哭声,二重奏,吵得不行。 整个内院顿时闹成一团。 “都闹够了没有?”随着一声中气十足的斥责,阴影处渐渐走来一位干瘪瘦小的老头子,满脸都是犹如枯树皮一般层层叠叠的皱纹,看上去更像是瘦得只剩一身皮包骨。这位老人,就是阿如温查斯家的现任家主,也是一个位高权重,声名显赫的人物。“大半夜的,这般吵吵闹闹,成何体统,是诚心想让外人看笑话吗?” “爷爷……”背后撑腰的人来了,考克布总算是找回了消失已久的底气。 蒙塔啐了一口,满脸不甘地放开了考塞尔,他没将那位名义上的父亲放在眼里,但并不意味着不忌惮这位常年身居高位的老者:“老爷子,对不住了,我本不想惊动您老人家,我只是来找考塞尔的!” “不惊动?你就是这么不惊动我的?我看你都快把阿如温查斯家给搅个天翻地覆了!” 蒙塔不置可否。 在两个奴隶的搀扶下,老爷子颤颤巍巍地走上前来,一眼就看到了被蒙塔折断双手,摊在地上哭得凄凄惨惨的考塞尔,既哀其不幸,更怒其不争,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斥责道:“哭?哭什么哭?老头子我还没闭气呢!” “爷爷……” “你闭嘴!”老爷子骂了考塞尔两句,转头看向蒙塔,口气更加严厉:“蒙塔!你看看你干的好事。同气连枝的亲兄弟,竟然也能下这么重的手,蒙塔,我看你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怎么?觉得我这个家主老了,不中用了,再也管不住你了是不是?” “老爷子说哪里话?您也是知道的,我这人不喜欢自找麻烦,一向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初您也说过,我去先锋队发展是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未靠家族帮衬,所以日后是好是坏,家族也不会对我多加要求,妄加干涉,可是您不妨问问考塞尔他又干了什么?居然好意思厚着脸皮去我的营地嚣张放话,厚颜无耻地要求重黎给巡察队制作兵器,真是好大的面子!” 还有这种事?老爷子很意外,又有几分气馁,他一向对两个孙子严加管教,怎么还是教导出这么一个见识浅薄的东西。至于蒙塔,半路认回家的野孩子,脾气古怪倔强,不服管教,老爷子从来就没多用心,谁知道,偏偏是最不上心的孩子最有出息,这还真是讽刺。 “不管考塞尔做了什么,总归是你血脉相连的亲兄弟,怎么,难不成你还想亲手杀了他不成?” 蒙塔冷哼,他可从来没有将考塞尔这个名义上的哥哥放在眼里:“那要看考塞尔的回答和表现了!” “放肆!”老爷子不愧是常年身居高位的主,一举一动都颇有气势,不过这次他面对的是硬骨头蒙塔,这小子从来就不服管教,这次闹出这么大的风波,传出去阿如温查斯家的脸也别想要了!“忤逆双亲,不敬尊长,蒙塔,你到底想干什么?你还有没有将我这个家主放在眼里?” “老爷子,我敬您年事已高,处事也尚算公道,可别以为我年纪轻就好欺负!实话说,若不是我母亲临终前的遗愿,希望我能认祖归宗,不然你们以为我稀罕当什么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 “你……你……”果然是强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蒙塔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家族声望,拿这个来威胁他根本就收不到任何成效。 局势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忽然响起了一阵清亮急促的号角声。 “怎么回事儿?”考克布大惊失色,极夜即将到来,整个白城子的住民们都如临大敌,随时准备迎战,这时候发出号角,而且是在这么深更半夜的时候,可见情况确实紧急。 “队长!” 阿如温查斯家的奴隶们根本来不及汇报,蒙塔手下的队员们已经径直冲了进来,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列队前行,声势浩大。 阿木尔之所以这么晚才赶到,是猜中了蒙塔会上阿如温查斯家来找麻烦,害怕蒙塔孤身面对一大家子人会吃亏,这才会慌忙跑回营地里搬救兵,由于阿木尔太过慌张,话也没说清楚,导致整个营地里瞬间乱成一团,众多队员们都自告奋勇地要来帮中队长撑场子,经过一番紧急协商,为了增强威势,新组建的三支弩手队全部出动,每个人都全副武装,同仇敌忾,看上去就杀气腾腾,气势十足。 “队长!” “阿木尔,把人都带回去,营地里的事全权交给你处理!” “可是队长……”阿木尔很不甘心,好不容易集合了队员们赶来,什么都不做就打道回府吗?重黎少爷可还下落不明呢! “没听到号角声吗?”再是气急攻心,事情的轻重缓急蒙塔还是能分清楚的。“也不知道这次来袭的又是什么凶兽,大意不得!你们回去营地之后,多加小心。” “那队长你呢?” “我留在这里,还有事情要解决!” 事情总得解决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2章 食人魔 没有柔软的床,也没有温暖的兽皮,潮湿冰凉的地面,根本无法安然入睡,重黎娇生惯养了十几年,一朝突变,落到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遇上这么艰苦的生存环境,根本不可能好得了。 有生以来第一次尝试背靠墙壁,双臂环着膝盖坐着睡,其中的苦楚自不用说,重黎一夜都没能睡好,身处阴暗潮湿的地底,也分不清楚白天黑夜,重黎估计自己是快要临到天亮前才迷迷糊糊入睡的,因为感觉自己根本没睡多久,头晕脑胀不说,身体还有一股脱力的虚弱感。 重黎的脸色太难看,青白交加,黑眼圈很深,就连毛伊罕看了都忍不住担心,关切地问道:“重黎哥哥,你昨晚没休息好吗?” 能睡得好才怪呢!不知道为什么,重黎总隐隐有一股不祥的预感,以至于他入睡时一直死死地握着那把不久前才开锋见过血的匕首,这是重黎从小养成的习惯,据那些传授他冷兵器制造的工匠手艺人们所说,手工打造的冷兵器都是有灵性的,特别是见过血的冷兵器,能辟邪,重黎自小就接触这些,所以对此深信不疑,在他小时候,但凡有个头疼脑热,亦或是做恶梦吓着了,再也睡不着的时候,爷爷都会在他的枕头底下放一把匕首之类的镇邪,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这一招对重黎很有效,久而久之,重黎就对冷兵器产生中了一种奇热的依赖感,特别是在这种不熟悉的环境里,手里握着匕首能让他感到安心。万幸的是,劫持他的人也不知道是因为太过慌张,还是根本不认为重黎距离攻击力,所以并没有对他进行身体检查,自然也就没发现重黎腰间还有这么危险的东西。 一把匕首,这是重黎现在唯一拥有的东西,是他的筹码,也是希望。 转身在墙壁上横平竖直地画下了两笔,一横一竖,是正字最开头的两笔,代表这是沦落地下斗兽场的第二天。 重黎打算以此来计算时间的流逝,也是在安抚自己的情绪,鼓励自己无论多么艰难都不要放弃,可以一步步制定计划,总有一天,一定能想出办法逃离这个地下斗兽场。 “重黎哥哥,你脸色实在不是很好,要不今天还是在这儿休息吧,我会给你带干面包回来的!” 重黎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了,他得自力更生,不能再算计一个小孩子的口粮,浑浑噩噩地过日子了,毕竟毛伊罕的日子也不好过。“我没事儿,用不着休息,我可以跟你一起出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找点儿什么事儿来做……”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传来,昨天刚认识的新朋友小黑二度来访了。 “重黎,你已经起来了啊!” “你来干什么?”关键是,这么早?重黎很意外。 “干嘛这么冷淡啊!我是来给你们送吃的的!”黑炭头一边笑,一边热情地扬了扬手里的干面包,献宝一般地凑到重黎跟前,道:“饿了吧?我请客,不用客气,吃吧。” 重黎皱眉,心情很复杂。 “怎么不吃啊?你应该饿了才对,明明昨晚也没怎么吃东西……” 重黎知道,他现在没资格矫情,更没资格挑三拣四,嫌弃干面包不好吃,但是面对新朋友的好意,他还是感觉有些受宠若惊。 “谢谢。”小声的道谢,重黎啃着干面包,吃得满心苦涩,既委屈,又深感无力,莫名其妙地穿越,重黎都没自暴自弃过,因为有康回的照顾和蒙塔的庇护,而现在,重黎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无力。 “不用客气。”小黑笑得很开心,他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面对重黎时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异样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重黎有一双他记忆中的大眼睛,眼神干净温暖的缘故。 相比于重黎的满心纠结,毛伊罕就吃得很开心,他是个易于满足的人,思维单纯,并不会纠结太多,托重黎的福,至少今天早上不用饿肚子了,以往为了省下一个点数,毛伊罕睡醒之后都是饿着肚子直接去工作的,久而久之,也差不多快习惯不吃早餐了。 咽下最后一口干面包,毛伊罕一边意犹未尽地舔着手指头,一边小声询问道:“黑哥,重黎哥哥想在地下斗兽场里找点事儿来做,这里你比较熟,有合适的吗?” 闻言,重黎也抬起头来,目光灼灼地望着小黑。 被重黎这么目不转睛地盯着,小黑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柔声问道:“重黎你擅长什么?” 重黎皱眉认真想了好半晌,很挫败的发现,似乎他就只有制作冷兵器一样特长,在其它方面,自己就是一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弱鸡,关键是在地下斗兽场里,他的能力和本事根本就没有用武之地。 意识到了重黎的失落,小黑很不忍心,拍着他的肩膀安抚道:“没事儿,没事儿,慢慢来吧,重黎,你会做家务吗?” 不会两个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了,最后关头,重黎还是忍住了,认真说道:“如果只是做家务的话,我想我可以学。” 小黑笑着点头,鼓励道:“恩,只是帮忙做一些简单的家务而已,不难。” “做家务?”毛伊罕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面色有些异样。 “怎么,很奇怪吗?”问出口后,重黎才发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帮忙做家务,不就是所谓的帮佣吗?但是,正常来说,在地下斗兽场里,每个人的生活条件都好不到哪里去,怎么会有人请帮佣呢? “不用担心,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同样是个斗士,很强,几乎每天都有比赛,所以挣得多,也因为如此,没有时间打理生活,需要一个人帮他整理房间,准备食物之类的,都是些比较轻松的工作,也不算辛苦,重黎你放心吧,他人不坏的,不然我也不会介绍你过去帮忙。” 有小黑这句话,重黎也能稍微放心了。“那我什么时候能去工作?那个,我现在急需要点数……” “现在你方便吗?我这就带你去见见我那个朋友。” “好啊!好啊!”重黎连连点头,毛伊罕欲言又止,重黎还以为他是不放心自己出去工作,安慰他道:“不用担心,等你工作完回来,说不定我也就回来了。” 重黎最终还是跟着小黑离开了,他是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对此,重黎现在是深有感触。 去的路上,重黎谨慎地向小黑打听情况,想要了解一下未来老板的脾气和秉性,以免不小心踩到地雷:“小黑,你那个朋友……” “别担心,吉拉人不坏的。”不知道忽然想起了什么,小黑忽然住了口,苦涩一笑,指着前面不远处的昏暗山洞道:“诺,我们到了。” 重黎认真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真的比毛伊罕的小格子间“豪华”多了,不仅更宽敞,而且山洞里明显多了盏晶贝灯,这是一种特殊的照明工具,价格不菲,绝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 “嗨!吉拉。” “小黑,你怎么有空过来了?你今天不是有比赛吗?”吉拉看上去跟小黑差不多大,身形也很干瘪消瘦,但是重黎知道,这只是粗略观察所看到的模糊假象,吉拉跟小黑这种,绝对都是穿衣服显瘦,脱衣服有肉的类型。 小黑笑着上前,熟稔地撞了撞吉拉的肩膀,以示亲昵:“比赛时间还早呢,我第三场,你呢?” “别提了!”吉拉没好气地啐了一口,愤愤道:“倒霉透顶!接下来的几天我都不会有场次了。” “咦?”小黑很奇怪,他是知道吉拉的,为了挣点数可谓是拼了命,不可能好几天都不开比赛的。“该不会,你又得要开始准备压轴场了吧?” 压轴场是地下斗兽场的招牌,每隔十几二十天才开一次,没有规律可循,全凭上面的人高兴,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压轴场次都异常凶险,每次拉出来的对战的都是极为强悍的凶兽,再是强悍的斗士上去对阵都不能全身而退,每一次都是非死即伤。 “这次是跟什么凶兽对阵?” 吉拉没有回答,似乎是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转移话题道:“对了,你今天出场对阵的是什么凶兽?” “听说是黄金蟒。” “挺凶险的啊!”吉拉点头评价了一句,马上又不正经起来,调侃好友道:“小心点,可别缺胳膊少腿的回来。” “少诅咒我了混蛋!”小黑也跟着笑起来,想起了自己特意过来是有事拜托好友的,这才转身拉了重黎上前,道:“吉拉你前段时间不是想找人帮你做家务吗?你看重黎怎么样?” 吉拉认真地打量着重黎,忽然笑了,嘴角勾起的弧度显得异常邪恶。“小黑,我敢说你没有跟这个小家伙说过我的事。” 小黑一时哑口无言。 重黎也很好奇,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什么事?” “小黑没有告诉你吧……” “告诉我什么?” 吉拉忽然笑了起来,表情也变得冰冷而邪恶:“小家伙,你知道地下斗兽场里的人都叫我什么吗?” 重黎摇了摇头。 “吉拉,你别吓唬重黎!”小黑忽然急了。 吉拉仿佛没听见一样,旁若无人地开口,一字一顿地说道:“他们都叫我,食,人,魔!” 潮湿阴冷的地底,没有风,重黎却忽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瞬间毛骨悚然起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3章 小罐子 食,人,魔…… 听到那三个字的同时,重黎恍惚间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等反应过来时,他仿佛被人掐住了喉咙一般,根本没办法发出声音,害怕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吉拉,你别吓唬重黎!” 吉拉继续看着重黎阴测测的笑,不怀好意:“我又没吓唬他!” 重黎感觉自己都快疯了,莫名其妙的,谁会吃饱了没事儿干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直言自己是食人魔啊!这神经病! “吉拉!” 小黑又义正言辞地警告了吉拉一次,看着好友一脸认真的表情,吉拉重重叹了口气,耸了下肩膀,无辜地摊手道:“好吧,好吧,我不说这个了……小家伙,你真的愿意来我这儿工作吗?” 重黎吞了吞口水,很艰难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我每天给你十个点数,怎么样?” “请问,我需要做些什么呢?”十个点数,说实话不算少了,毛伊罕工作一天似乎也就五个点数,有这十个点数,够重黎维持基本的生活了。 “帮我整理一下房间就行,对了,你会做饭吗?” 重黎略带尴尬地笑了笑,小声辩解道:“我还以为地下斗兽场里只有干面包呢……” “小家伙,你似乎忘了我还吃人的!” 重黎是真的被这神经病吓倒了,不带这么恐吓人的。 “吉拉……”小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吐槽好友的恶趣味了。 “好,好,好,我再也不说这个了,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重黎。” “恩,好吧,重黎,过来帮我给这些果子剥皮……”吉拉随手一指,重黎看过去,只见角落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不知名红色果实,还有几个零星地散落在一边,围成了一个小山丘,颜色刺目。 这么快就要进入工作环境了吗?重黎转头看了身旁的小黑一眼,得到允许后才听话地上前,清理起角落的红色果实来。 在他身后,听到小黑在跟吉拉聊天。 “重黎是昨天才新来的,还不太熟悉地下斗兽场的环境,麻烦你多看着他一点。” “人交给我,你就放心吧。”吉拉的语气很随意:“你今天不是还有比赛吗?快去比斗台那边准备吧,小心一点!预祝你得胜归来!” “恩。”听声音,两人似乎还击了一次掌。“重黎,我先走了,一会儿再过来接你。” 重黎笑着跟小黑告别,心里还是忐忑的。 等小黑的身影完全消失,重黎还舍不得移开视线,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又开始后怕了,经过吉拉刚才的一番恐吓,他总忍不住胡思乱想。 “重黎……重黎,重黎!”一连叫了好几声,重黎才回过神来,第一天工作就这么心不在焉的,倒是让吉拉哭笑不得。 “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这些果子是用来碾磨成汁的,所以必须得全部仔细剥皮才行。” 经吉拉这么一提醒,重黎才发现因为自己走神的厉害,所以好几个果子根本没剥干净皮,不由得红了脸,小声道歉。 好在吉拉并不是太过苛刻的人,并没有责备重黎,只是又叮嘱了一次希望他做事认真一些。 这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有客到了。 “吉拉在吗?吉拉!吉……拉……” 重黎发誓,他从来没听到过这么寒碜人的声音,沙哑干涩,尾音尖锐还略带上扬,听起来就令人浑身都不舒服。 “鬼吼鬼叫的干什么呢!”有同样感觉的明显并不止重黎一个人,吉拉也很不爽,怒斥道:“都说几次了,别扯着个嗓子叫我,恶心死了!” “嘿,嘿嘿……”又是一阵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笑声,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重黎也看清楚了来人,是个干瘪瘦小的老头,皮包骨一般。“吉拉,你还真找到了愿意来你这儿帮忙的人啊?” “关你屁事!”吉拉没好气地瞪了老头一眼,恶声恶气地问道:“有好货就直接拿出啦,没有就麻利地滚,少在这叽叽歪歪地废话,找死啊!” “好货,当然有好货咯!”老头一副献宝的口吻,从黑色长袍里摸出了一个看不清楚质地的小罐子,直接递给了吉拉,神神秘秘地说道:“昨晚才取到的,新鲜货。” 吉拉眼睛都亮了,抑制不住的兴奋表情,接过小罐子往里看了一眼,忽然伸手进去沾了一点什么,重黎隔得远,看不太清楚,猜测应该是沾了点什么液体之类的,只见吉拉抽回手,放进嘴里舔了一下手指,道:“是挺新鲜的,哪儿来的?” 老头狡黠地笑了:“不知道吧?昨晚白城子又被袭击了,这次是红眼妖猪的凶兽潮,听说先锋队损失惨重呢……” 重黎手一抖,手里的红果子都没握住,掉到地上,汁液四溅,晕开了一个鲜红的图案。 先锋队损失惨重吗?那是肯定的,先锋队就驻扎在白城子的外围,负责最初的防御,每次一遇上危险就是首当其冲的,也不知道蒙塔和他的中队怎么样了?还有营地上的那些人…… “红眼妖猪吗?之前地下斗兽场里也有一只,不过在上一次比赛中被搞死了,趁这机会,上面又送来了不少吧?” 老头叹了口气,略带惋惜地说道:“这一次可不一样,听说为了应付这次的极夜,九区先锋队首次提出了联动防御,手下的几个中队长们都团结起来协同合作了,荆棘雇佣兵队没找到什么合适的机会,损失了好几个队员才活抓了一只红眼妖猪,珍贵着呢,你也知道,活抓凶兽得避着人来的……” 听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重黎一点儿都不同情那些为了活抓凶兽而丧命的雇佣兵,你说,凶兽闯进城来,杀了就得了,竟然还想活捉,这不是明摆着作死吗?只是可怜了地下斗兽场的斗士们,又要多开一次杀戮表演了。 “在众多凶兽当中,红眼妖猪的肉质还算不错,这次先锋队收获颇丰,所以拿出来售卖的也不少,我是直接从荆棘雇佣兵那儿得来的货,所以你尽管放心。”老头还在自卖自夸,重黎越听越反感,至此,他从耶曼那儿得来的对荆棘雇佣兵队为数不多的好感都被消磨干净了。 “行了,别说了,东西我收了。”吉拉很爽快地支付了点数,也没讨价还价,不过让重黎好奇的是那小罐子里的东西竟然值一百个点数,到底是什么东西? 老头卖完东西,拖沓着脚步,心满意足地走了。 吉拉捧着小罐子回来,重黎实在没忍住好奇,走上去询问道:“吉拉,你刚才买了什么?是红眼妖猪的肉吗?” 吉拉正坐在另一边的角落里生活,烟雾燃起来,模糊了他的脸,重黎听到他似乎是在笑:“那么好奇,自己去看看不就清楚了吗?” 重黎也是自己作死,好奇心害死猫,竟然大大咧咧地凑上去仔细查看,小罐子里沉甸甸的,但似乎是水之类的液体,因为端起来的时候明显能感觉到晃动,重黎深呼吸一口气,打开盖子仔细往里瞧,待看清楚之后,差点儿没给吓死,罐子里泡着的竟然是一双血红色的眼珠…… “什么鬼东西!” 重黎吓坏了,手一抖,差点儿没将整个罐子砸到地上,好在一旁的吉拉早有准备,在重黎准备往罐子里查看时就走了过来,及时伸手拯救了他花重金购买的货品。 “眼珠啊!你不会不认识吧?” “是红眼妖猪的眼珠吗?”联想到刚才卖货老头的话,重黎也有了自己的猜测,但是他还是搞不明白:“吉拉,能问你个问题吗?你买红眼妖猪的眼珠子干什么?” “吃啊!”吉拉语气平淡:“不是都说吃什么补什么吗?吃眼珠的话,能让视力变得更好……” “无稽之谈。”对此,重黎嗤之以鼻。“就是因为你老是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以地下斗兽场的人才给你取外号叫食人魔吗?” “开什么玩笑!”吉拉又勾起唇角笑了,那是那副邪恶的表情:“他们叫我食人魔,是因为我真的吃人!” 重黎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因为他忽然深切地感觉到,似乎吉拉真的不是在简单的吓唬他,说不定,这神经病真的会吃人。 “吉拉,我不懂……” “放心吧,重黎你是小黑介绍过来的,我答应过小黑好好照看你,所以不会吃你的!”吉拉的保证半点都没让重黎放松下来,反而快把他吓哭了,好在吉拉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再说了,重黎你年纪太大了,不符合我选择食物的标准!” 这真是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答案,重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脱口问出就问了:“你该不会是只吃小孩子吧?” 吉拉笑而不答,似乎是默认了。 重黎瞬间就愤怒了! “疯子!” “得了吧,重黎,你以为吃人很恐怖?殊不知,在这地下斗兽场里,还有远比这更恐怖的事,等你呆得久了,自然就习惯了!” 习惯个毛线啊!重黎发誓自己一辈子都没办法习惯这些。 “你就不觉得愧疚吗?吃同类,还是小孩子,我真是难以理解……” “愧疚?为什么要愧疚?那些小孩子又不是我杀死的!”吉拉那是那副不痛不痒的表情,仿佛他们谈论的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我也不吃人肉,只吃肝,因为这能让我从中得到力量和勇气,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每次都能从压轴场次里死里逃生……重黎你知道吗?其实取肝是很容易的事,只要在肚子上划一个两刀,一横一竖,再用力踩肚子一脚,肝自己就会跑出来……” 重黎忽然想到了那个他划在墙上的符号,一横一竖,不正是个十字吗?这是向神祈祷时的标志,可惜,地下斗兽场里没有神。重黎终于知道为什么吉拉开出这么好的报酬都没人愿意来帮忙了,这人就是个神经病,跟这种人呆久了,自己肯定也会变得不正常。 “我不干了!”工作第一天就炒老板鱿鱼,重黎觉得自己也是挺有骨气的。 “我倒是无所谓。”吉拉还是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不过,你是小黑亲自交到我这里的,你要离开也行,再多等一会儿,等小黑过来接你,不然小黑接不到你肯定会找我麻烦的。” 重黎没敢说话,关键是吉拉露出的狠劲儿真把他吓住了,所以不敢忤逆他。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4章 生存 神会让人恐惧吗?不,恐惧本身就是神。 跟吉拉的一番谈话简直颠覆了重黎的三观,重黎都快给吓死了,还干毛线的工作啊!他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胆战心惊地缩在小角落里,连大气都不敢出,重黎安安静静地等小黑来接他,再不敢跟吉拉聊天了,生怕这神经病又说什么骇人听闻的言论来吓唬他。 真真假假,重黎已经不想细细去探究了,他怕把自己给吓死! 吉拉升了火,把小罐子架起来煮,顺便扔了几个红果子进去,没多久,一股异香飘散开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重黎的错觉,他总觉得吉拉盯着小罐子的眼睛在闪闪发亮,那种近乎偏执的阴狠视线简直让人直起鸡皮疙瘩,毛骨悚然。 漫长的等待中,重黎感觉自己真是度秒如年。 咕噜,咕噜,咕噜…… 小罐子里冒着袅袅白烟,伴着不断翻腾的水声,简直就是一种精神折磨。 “重黎,你饿了吗?” 听到吉拉这么问,重黎条件反射一般缩起了身子,抱着双膝蜷起来,根本不敢抬头直面吉拉的视线,忙不迭摇头,要多怂有多怂。 吉拉不过是看在小黑的面子上随口问了一句,毕竟小黑把人交给他照顾,要是把人饿出个三长两短来,等交人的时候可没办法交代,不过重黎胆子小,不领情,这就不是吉拉该操心的了。 “好吧,如果你饿了的话,那些小红果子你可以随便吃,虽然味道不是很好……”说到这,吉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能吃得下才怪呢!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火候也差不多了,吉拉手法熟练地熄了火,再没看重黎一眼,开始认认真真享受他的大餐。 那股诡异的香味弥漫开来,浓烈刺鼻,但确实很令人食欲大振,重黎忽然发觉,现在已经差不多是午饭时间了,而他自己,其实早就饿了,不过是在吉拉的强烈威压下强撑着没敢表现出来而已。 重黎偷眼看了看吉拉,发现他正津津有味地吃着大餐,没注意自己,心思马上就活络了,刚想伸手去拿小红果子,可一想到刚才吉拉的自白,重黎就一阵反胃,顿时什么食欲都没有了。重黎暗自担心,估计短时间内,他对所有的肉食类食物都会有心理阴影了。 或许是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用餐,吉拉吃得津津有味,满头都是汗,但不知道为什么,重黎总觉得他很可怜,是可怜吉拉太无知,竟然会相信这些无稽之谈,也是可怜在这个扭曲丑陋的地下斗兽场里艰难求生的人们,愚昧本身没有错,造就愚昧,滋养罪恶的环境才是错。 重黎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救世主,在地下斗兽场里,也根本不需要什么救世主。 丝毫不在意重黎好奇探究的视线,吉拉旁若无人,自顾自地用完了餐,连汤水都没剩下,然后默默收拾好小罐子,动作有条有理,一丝不苟。重黎还发现,吉拉刚才明明就跟自己提起过,这种小红果并不好吃,但是在用餐过后,吉拉却迫不及待地抓了好几个小红果塞进嘴里,是真的塞,囫囵吞枣一般,随便嚼几口就咽下去,由于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咽下的鲜红色汁水就顺着嘴角往下滴,这幅画面闲得异常诡异恐怖。 阴暗潮湿的地底,不甚明亮的微弱灯光,还有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男人,这活脱脱就是烂俗恐怖片的场景啊!要是再配上一段带感的音乐,重黎毫不怀疑自己分分钟就能领便当。 小红果的味道怎么样,重黎并不知道,但是很显然,这种果子有一种很奇异的浓烈香味,浓烈到几乎刺鼻,重黎都不知道吉拉是怎样强忍者恶心将这么多小红果一口气吞进肚子里的,光是闻着那味儿,他都要吐了。 犹豫了好半晌,重黎终还是忍不住问出口来:“吉拉,我还是不明白,你明明就不喜欢吃这些东西,为什么非要强迫自己?” “谈不上什么强迫吧,我想活下去!”吉拉的回答轻描淡写,但是透过这句平淡无奇的话,还是能感觉到吉拉心里深深的无奈。 想活下去,不过如此而已。 “跟你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其中的联系,重黎实在是想不明白。 “你真想知道?” 重黎点头。 吉拉似是叹了口气,走到重黎对面不远处坐下,为了防止吓到重黎,还细心地隔开了一段安全距离,然后才缓缓说道:“跟小黑一样,我也是在地下斗兽场里出生的,不过我运气更差一些,刚出生没多久就被父母给卖掉了,所以,我是跟着养父一起长大的,对了,我的养父也是一位斗士,在地下斗兽场里,很多斗士在小有名气之后都会选择□□,不为别的,只是希望自己残了,或者老了之后能有一个人依靠,我的养父是一个很强悍的斗士,他交给了我所有的格斗本领,养育我承认,但是……” 重黎听得很认真,他忽然意识到,这或许就是吉拉性格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你的养父呢?他怎么样了?” “死了!”吉拉答得轻描淡写,对生死,他早就看淡了。 “对不起。”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人总是要是死的,其实,死也没什么可怕,怕的是生不如死地活着。”这句话,吉拉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吃小孩子的肝能增强力量,这是养父交给我的,一开始,我也觉得残忍,被养父强行喂了一口,刚吃下去就吐了,之后整整一天都吃不下东西,胃里一直觉得很恶心,但是久而久之,我也就渐渐习惯了。” “你相信吗?” 重黎本以为,这个问题,吉拉是不会回答的,谁知道吉拉却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一板一眼地说道:“相信,我当然相信,我的养父,包括我就是这么坚持下来的,这是战斗经验!” 如果可以的话,重黎真想敲开吉拉的脑袋看看,这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脑子里是不是装的豆腐渣,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匪夷所思的想法,而且还言之凿凿,确信不疑。 这是活见鬼! “重黎,其实我之前也没那么坚信这回事儿,直到我养父去世的那一天……”回想从前,吉拉还觉得惨剧犹在昨日:“养父不会亲手杀小孩子,他自认是一个温和善良的人,养育我也很尽心尽力,我跟他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挨过打,这是很多亲生父母都不能做到的,他死的时候,我是真的很难过……” 重黎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作为一个旁观者,他实在没办法对吉拉的悲伤感同身受。 “养父是在一场压轴赛中战死的,在那之前,他本来可以按照惯例吃肝的,但是发生了一点意外,把小孩子送来的父母亲因为是第一次动手,没能真正狠下心来,他们用石块狠狠地砸了孩子的头,血流了满面,小孩子当场昏死过去,父母亲没有经验,以为孩子死掉了,把人送到了养父这里,付了钱之后,正当养父要取肝的时候,小孩子忽然转醒了,既不哭也不闹,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一脸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看着小孩子明亮干净的双眼,养父心软了,下不了手……那一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养父……” 后面的情况,就算吉拉不说,重黎自己也能猜个□□不离十。 “毫无意外的,养父死了,死在了压轴赛的比斗台上,被一只饿红了眼的银腹蜘蛛撕成了碎片,然后被一点点蚕食干净,连一点残肢都没有留下……”说到这儿,吉拉还不无惋惜地叹了口气,下了结论:“真可惜,本来他不用死的,如果他能狠心一点,或许就不用白白丧命了。” “不一定吃了肝之后就能战胜银腹蜘蛛吧?”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重黎更觉得,这应该只是一个巧合,他虽然不知道银腹蜘蛛是一只什么样的凶兽,但是想也知道,能上压轴赛的凶兽,应该不止是凶狠而已,也就是说,就算吉拉的养父在上比斗台之前吃了肝,也未必就能成功扭转自己的命运,这里面,不可预测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 “会的,如果他能遵照惯例吃了肝,一定能打赢银腹蜘蛛,活着走下比斗台,可惜……”根深蒂固的偏见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扭转的,吉拉显然不相信重黎的这套说辞,他从一出生就在地下斗兽场里艰难讨生活,十几二十年下来,养成了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对于重黎自以为是的正义,他嗤之以鼻,也根本懒得辩解:“重黎,反正下午没事儿,我带你去看小黑的比斗吧?” 重黎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吉拉怕是想用血淋淋的杀戮场面来震慑自己,不要妄图用自己虚无缥缈的道德观来衡量地下斗兽场的秩序,换个角度想,道德是用来自律的,哪儿有强加给他人的道理,吉拉是想说自己太过多管闲事了吧?可是说真的,他是真的很讨厌吉拉这样自私自利的人,虽然那些无辜的孩子并不是他亲手杀死的,但每一条鲜活的生命都跟他脱不了干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5章 家徽 对吉拉的提议,重黎根本没办法拒绝,况且私心里,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不跟吉拉独处,重黎还是挺高兴的。 “重黎,地下斗兽场里规矩繁多,主要是因为来这里找乐子的参观者们身份贵重,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非富即贵,你既不是斗士,只是偷偷溜进去看新鲜,可别傻乎乎地做出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情来,不然到时候……” 剩下的威胁自不用说,重黎心里也明白,了然地点了点头。 收拾妥当之后,两人一前一后地动身去了比斗台。 隔着两步的距离,吉拉头也不回地在前领路,一边走,还不忘一边苦口婆心地说道:“重黎,你也别怪我太啰嗦,你是小黑亲手交到我这里来的,要是出了什么差池,我可没办法跟小黑交代!” 重黎不置可否,默默跟在吉拉身后。 千篇一律的地下通道,纵横交错,重黎不止一次感慨,这鬼地方也没什么特别的标示,吉拉他们到底是怎么认路的?在重黎这个路痴看来,这里的路都他妈的长一个模样!一毛一样! 一路走来,也没什么令人眼前一亮的风景,重黎真是受够了,每天就在这些狭小昏暗的地道里钻来钻去,感觉自己好好一个大好青年就要变成寄身阴暗下水道的地老鼠了! “重黎,重黎……重黎!” 忽然意识到身后没有传来重黎的脚步声,吉拉心里惊了一下,慌忙回头,只见重黎仿佛别人给定住了一般,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条通道前,皱眉思索着什么,表情很是困惑。 “重黎,怎么了吗?”吉拉惊讶着,快步走了回来,来到重黎身旁,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好奇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那个图案?” “哦,那个啊!”吉拉看了一眼,了然道:“八臂仙母虫,重黎你认识吗?听说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徽。” 怪不得,重黎心里的疑惑迎刃而解,难怪自己觉得很眼熟,原来真的就是八臂仙母虫的图案。 记得当初,莱比卜和乌力罕还就这个奇怪的生物到底是动物还是植物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论,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乌力罕咬死了不松口,非得说八臂仙母虫是很厉害的上古神兽,而身为药师的莱比卜却对此不以为然,更偏向于认为八臂仙母虫是一种植物,两人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重黎对此不发表意见,光是听莱比卜和乌力罕的对话,全是类似小孩子一般的无用争吵,没什么有用的信息,以重黎薄弱的想象力,他也很难得想象这种造型奇怪的生物究竟长什么模样?毕竟,传说中的八臂仙母虫已经灭绝很久了,似乎在人类退入白城子内生活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这种近乎神奇的生物,细细想来,距今已有数百年了。 数百年啊!这么漫长的岁月,漫长到足够让人怀疑八臂仙母虫存在的真实性了。 现在,通过通道墙上的石刻图案,重黎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了这种传说中的生物,虽然只是冷冰冰的线条,但也让重黎满心震撼。 层层环绕的顺时针螺旋,很难想象,在这个根本没有辅助工具的石器时代,光靠徒手雕刻绘画,竟然能塑造出这么规整的螺旋图案,这手艺简直是巧夺天工。除了绘画技艺方面,整个八臂仙母虫的造型也让重黎胆战心惊,在螺旋图案的四周,按间距排列了八条细长的手臂,向外舒展开来,形成了一个张牙舞爪的狰狞形象,狰狞,就是狰狞! 简单的线条,寥寥几笔,竟然将静态的图案塑造成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足的怪物形象呼之欲出。 透过这副冰冷的石刻图案,重黎竟然恍惚间有种错觉,觉得石刻上的八臂仙母虫似乎活了,正挥舞着手臂向自己咆哮而来。 “重黎,重黎!” “啊!”重黎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满头是汗。 “你怎么了?”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怪怪的。 “没事。”重黎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这八臂仙母虫的图案这么在意,但就是觉得其中大有文章。 “我们走吧,小黑的比斗差不多该开始了。”吉拉重新提醒了一句,希望重黎不要继续傻站在这里浪费时间,重黎听懂了,不过临走前,依然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好几眼,表情很愁苦。见状,吉拉不禁来了兴趣,好奇地问道:“重黎,你对八臂仙母虫感兴趣?还是说,对阿如温查斯家感兴趣?” 重黎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貌似刚才吉拉也说过,八臂仙母虫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徽来着,真是会折腾。 “你也知道阿如温查斯家?” 吉拉笑了,是在笑重黎太天真,竟然问出了这么没常识的问题:“重黎你在开玩笑吗?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阿如温查斯家,在这地下斗兽场里,怕是没人不知道阿如温查斯家吧!” “什么意思?”重黎听得一头雾水。 吉拉笑而不答,只是微微侧过身,向重黎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原来,他们已经到目的地了,隐隐的,似乎还能听到嘈杂吵闹声。 都走到这里了,重黎知道,自己也没理由在这里退缩。 强打起精神,深呼吸一口气,重黎故作镇定,昂首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进,在经过吉拉身边时,似乎还听到了吉拉想要强忍住不笑,最后还是没忍住,不小心发出的轻笑声,让重黎好不尴尬。 “重黎,好好看着吧,这就是世界。”身后的规劝声语重心长,那时候的重黎太过天真,还没听出这句话背后所隐藏的深深的无奈。 这就是世界,这是地下斗兽场里的世界。 伴随着嘈杂的呼喊咆哮声一步步向前,仿佛踏入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那一刻,重黎清楚的意识到,这暗无天日的地下斗兽场里,自己前十几年人生所塑造的三观将全部粉碎。 光线越来越明亮,等穿过这最后一条通道之后,柳暗花明,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纵深开阔的圆形大空地,犹如画册上的古罗马斗兽场一般,四周是渐渐升高的一排又一排座椅,居高临下地将四方形的比斗台围拢在中间,跟重黎想象当中不同,比斗台并不是开放的,而是摆放在一个高台上的木头笼子里,想来也是,来这里观赏比斗的都是权贵人物,身份非富即贵,听说很多还是内城的住民。跟为了生存被迫上比斗台拼命的斗士们不一样,凶兽可是不讲理的,要是忽然发起疯来误伤了谁,那可就麻烦了,为了安全起见,必要的防护措施是很重要的,这一点从地下斗兽场居然花大价钱给比斗台做了笼子就能体现出来,要知道,这笼子的用料可不是一般的木头,如果重黎没看错的话,那是刺橡树,重黎之所以能这么肯定,是因为他碰巧在前段时间刚从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布兰德手里搞到了一块刺橡树,传闻刺橡树的木料坚固无比,一般的骨刀石刀根本不能伤及分毫,只有在雷击之后,才能好运地捡到一截被雷劈断的枝干,可见其珍贵。 当时,为了印证刺橡树是否如传说那般坚固无比,重黎尝试了很多办法,用复合弓和弩远距离设计,甚至是用放到火上炙烤,始终没能在刺橡树上留下任何痕迹,重黎心服口服,印象深刻。没想到在这里,竟然有幸再次见到传说中的刺橡树,而且是这么大手笔的直接造了一个巨大的笼子,牛! “重黎,怎么了?” 眼光一转,重黎又看到了高台侧面的图案,正是刚才在外面通道上看到过的八臂仙母虫,重黎很差异,围着高台转了一圈,仔细观察,果不其然,每一面都刻着生动形象的八臂仙母虫图案。 “怎么了?还奇怪呢?” 重黎想不通,为什么在高台的四个侧面都会刻有八臂仙母虫的家徽,难道说? “重黎,你不会还没想明白吧?”眼见重黎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迷茫表情,吉拉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耐心解释道:“别傻了!地下斗兽场位于内城和外城的交界处,横跨各个区域,是一个完整的,密不可分的整体,包含11区在内,整个地下斗兽场里一共有十一个比斗台,每一个比斗台都由本区域内最有权势的家族全权掌控,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十一个比斗台里能正常运行的只有十个,因为11区内有无法地带,整天打打杀杀,毫无秩序可言,那些自命清高的权贵人物根本不屑于踏足11区,久而久之,11区内的比斗台也就渐渐废弃了,但是最近有传闻,说是11区的比斗台也在偷偷运行,投注观赏的还不少,应该也是本区域内的人自己搞着玩儿的吧……” 重黎听得很认真,吉拉也很有成就感,一股脑地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诉了重黎,末了,还点明了一点:“而我们这里,正好划归阿如温查斯家管理!” 9区内最有权势的家族吗?说实话,从蒙塔身上,重黎根本感觉不到这一点。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6章 灯笼草 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当然不能以蒙塔一个人来代表阿如温查斯家,不过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考塞尔,倒是颇像世家大族的纨绔子弟,就会虚张声势,烂泥扶不上墙。 就在重黎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周围忽然安静下来,那一瞬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怎么回事儿?” “重黎,过来这边!”吉拉板着脸,上前拉了重黎一把,将人带离了比斗台,来到一旁无人关注的小角落里。 “他们是谁?”重黎发现,在他们所有人都下意识地选择躲避时,有两队衣容整洁的人马列靠近了比斗台,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盆造型奇怪的植物,说奇怪,是因为这些植物竟然会自体发光,就像是荒郊野外忽然出现的鬼火一样,散发着淡蓝色的幽暗光线,远远望去,点点星光闪耀,煞是好看。 吉拉面色不变,根本就没将视线移过去,淡然道:“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 “他们手里的花真好看!” 重黎忍不住由衷赞叹,他被人贩卖到这鸟不拉屎的地下斗兽场来,暗无天日,入目全是一成不变的石壁,枯燥乏味,再加上略带潮湿的泥土气息,真是分分钟让人哀叹自己身世悲苦的节奏,在这时候,忽然出现一抹鲜亮的颜色,确实很抓人眼球。 “别羡慕了,那玩意儿叫灯笼草,在地下斗兽场里并不算稀奇,如果你有足够的点数,也可以给自己买一盆来看着玩,不过我不建议你这么干,不划算!”好像生怕重黎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吉拉竟然耐心地跟重黎分析起利弊来:“一盆灯笼草差不多要两百个点数,最重要的是,灯笼草的花期很短,哪怕你护理得再好,它们也是一年开一次花,而且花期只有一天,有那个闲钱,还不如留着给自己改善伙食呢……” 貌似很有道理!作为一个身上半个点数都没有的穷逼,重黎深刻地认识到,这灯笼草也就是看着好看而已,十足的烧钱玩意儿,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觊觎把玩的,还是趁早死心吧。 “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搬这么多灯笼草过来干什么?”装饰会场吗?重黎直觉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大家都是来找刺激的,冲的就是血腥暴力,谁有那个闲心关注会场漂不漂亮啊!又不是真闲得蛋疼。 事实上,关于灯笼草的用途,重黎只猜对了一半。 那些工作人员分散开来,各自走到了几个特定的地点之后,比划了好半天,最终才选定了一个位置,小心翼翼地将灯笼草摆放了上去。 重黎发现,那些摆放灯笼才的地点都围绕比斗台零星分布,从方位和距离来看,应该是最靠近比斗台,视线最开阔宽广的位置,不像后面几排的座椅那样层层叠叠,密密麻麻,正相反,这几个地点一看就知道是特意规划过的,每一个都像是单独隔出来的包间一般,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四方都有空出来的安全距离,不用明说也知道,能在这里入座的八成就是那些内城的权贵们。 “一个灯笼草要差不多两百个点数,这么大手笔,真不愧是活在传说中的内城权贵们……” 吉拉不置可否,指了指另一边,将重黎的视线拉回了比斗台这里:“你喜欢这种会发光的植物吗?等比斗结束之后,可以让小黑给你摘几把发光草,虽然光线强烈刺眼了一眼,但只是用来把玩的话,应该也没什么差别吧。” “发光草?”那又是什么东西,顺着吉拉的手看过去,重黎毫无意外的发现了另一队人,衣着打扮明显不如刚才的两队人员地位高,寒酸不说,还有人穿得破破烂烂的,包裹着骨瘦如柴的细长身躯,显得很是别扭,重黎猜测,他们应该是在地下斗兽场里工作的奴隶,不过更让重黎感兴趣的是这些奴隶胸前正抱着一大捆亮晶晶的草状植物,照吉拉的说法,那应该就是所谓的发光草了。与灯笼树微弱的漂亮蓝光不同,发光草散发的是明亮刺眼的白光,看第一眼就让人觉得眼睛刺痛,但不知道是不是在地下斗兽场里呆了了,重黎就像是着迷了一般,明明发觉了眼睛不舒服也一直死死地盯着那抹光线看。 奴隶们弯着腰,很认真地将发光草密密麻麻地插到比斗台的周围,勘堪围了一圈,瞬间就将这个比斗台的光线给提亮了,不得不承认,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斗兽场里,这确实是一个能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周围环境亮度的简单办法,方便观赏者们更好更清楚地欣赏比赛。 “别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发光草看,会伤眼睛的。”眼见重黎看入了迷,吉拉不由得好笑,果真是新人,根本不明白地下斗兽场的血腥恐怖,看到亮晶晶的小植物就好奇地移不开视线,难怪小黑再三叮嘱要好生照顾重黎,确实,这么迷糊,实在很难让人放心啊。 吉拉伸手挡了下重黎的视线,令重黎很是意外,真看不出来,吉拉原本是个这么温柔细心的人吗? “走吧,我们去找小黑。” “等一等。”重黎摇了摇头,固执地发文道:“吉拉,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那个……等会你们要怎么把那些凶兽弄进笼子里去?” 吉拉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盯着重黎,哭笑不得。 重黎略带尴尬地傻笑,他是真的很好奇,凶兽们有那么听话吗?会就这么乖乖地任人摆布?别开玩笑了,那可是凶兽啊!又不是被人驯服养熟了的宠物。 “你知道小黑等会儿会跟什么凶兽比斗吗?” 重黎点了点头,他之前听吉拉跟小黑聊过这个:“好像是黄金蟒,对不对?” 不错嘛,还不算太笨,吉拉忍不住笑了:“重黎,你还没去参观过地下斗兽场豢养的凶兽吧?” 重黎再度点头。 果然如此,若是重黎参观过,也问不出这么天真无邪的问题来,但是问都问了,吉拉也不能当没听见,算了,权且当做日行一善,耐心地跟重黎普及常识,道:“凶兽们都是单独关押的,因为性情凶狠残暴,关在一起会发生自相残杀的事情,哪怕是同类的凶兽,强行关在一起也会争斗不断,直到最后仅存一只为止,所以,别说是亲近这些凶兽,很多负责照顾它们的奴隶根本不敢太过靠近,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凶兽的口粮,为此,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才会花大力气将这些残暴的凶兽们隔绝开来,除了每日定时投喂,一般都不让人接近。” 从这段话里,重黎听出的潜台词是,凶兽们很危险,负责照顾的奴隶们应该自己多加小心,不然后果自负,当然,如果有奴隶脑子抽风自己作死的话,只会是傻傻的给凶兽送口粮,地下斗兽场不负责,何其不要脸! 当然,这些都是重黎的暗自腹诽,他并没有说出来,因为明知道说出来吉拉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店大欺客本来就避无可免,更何况地下斗兽场里根本就没有任何道德和秩序可言。 “一般情况下,在比斗开始之前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们会给凶兽们喂食一种特殊的植物,有麻醉作用,能让凶兽们陷入昏睡之中,等它们陷入昏睡之中,自然就可以派奴隶去将它们搬运到比斗台上了……” 重黎还是没听明白:“那比斗结束后呢?又该怎么办呢?” “重黎,别犯傻了好吗?”吉拉冷笑出声:“就拿黄金蟒来说,等比斗结束后,只有会两个结果,要么,小黑赢,黄金蟒死透了,根本不用操心善后事宜,但若是黄金蟒赢了,它会将小黑整个一口吞进肚子里去,小黑好歹也是那么大一个人,要完全消化干净得好几天,在这段时间内,黄金蟒会安安分分的任人摆弄,这些都是经过好几次检验的经验之谈,不信你就自己看着吧。” 重黎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吉拉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跟重黎说了多么残酷的事实真相,依旧是那副没心没肺的表情,看到不远处飞快跑来的熟悉身影,笑道:“都怪你一直傻乎乎地站在这儿发呆,引人注目,小黑都过来了,你们好好聊聊吧,我去那边等你……” 重黎闻言回身一看,只见小黑气喘吁吁地跑到他身边,连气息都没来得及平复,开口就问道:“重黎,你怎么过来了?” “我来看你比赛。” 小黑马上转头去看吉拉,用眼神询问,到底怎么回事儿? 吉拉还是笑,熟络地伸手拍了拍小黑的肩膀,满不在意地说道:“别看我,我跟重黎相处得不错,不过看来是你帮忙给介绍的工作实在不合重黎的心意。” 妈蛋!这混蛋实在是太可恶了,居然逮着机会就倒打一耙,关键是重黎还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这锅自己不想背好吗! 小黑无奈叹气,看向重黎,略带无奈地说道:“吉拉性子就是这样,重黎,你别太介意。” 重黎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小脸来,根本不敢表明自己的真实立场,他就是怂,怂得根本不敢跟吉拉这个神经病一般见识。 吉拉向小黑交接了人,识趣地去了另一边,留下一个空间给重黎他们俩。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7章 黄金蟒 “重黎,发生什么事儿吗?你脸色看起来不太好。” 小黑的比斗马上就要开始了,虽然不及压轴场那么危险,但到底是单枪匹马迎战凶兽,想来也不是简单就能取胜的,这时候还让小黑为了自己的事儿分心,重黎心里觉得很过意不去。 “没事儿,不用担心我,你比斗要加油!” 重黎不愿意说缘由,小黑就没有多问,他心里有猜测,但不知道对不对,所以只能旁敲侧击地提点重黎:“重黎,希望你不要误会了,吉拉其实人真的不坏!” 真的吗?对此,重黎保留意见,那个吃小孩子肝的神经病! 重黎的愤怒和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小黑一眼就看明白了,不由得叹气,他能理解重黎初次听到这件事时的气愤,但是他更明白在地下斗兽场里艰难求生的不容易,正因为明白,所以不忍心指责:“重黎,你是不是知道吉拉食肝的事儿了?” 重黎点头,吉拉自己都不否认的事,他干嘛要装作毫不知情啊! “吉拉没有说谎,他从来不杀人,那些小孩子是被他们的父母亲杀掉后送来给吉拉取肝的……” “别给那个食人魔辩解了,如果不是他丧心病狂地要吃肝来增强力量,为人父母的,哪儿舍得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下此狠手……”重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生气,但他就是没有来的觉得愤怒,愤怒得整个人都快炸了! “你真这么认为?”小黑真的很难理解重黎的天真。 “当然,虎毒尚且不食子呢!”重黎很肯定。 “虎毒不食子?什么意思?什么虎?”很有意思的说法,小黑还是第一次听,新奇中,觉得好奇也是正常的。 “老虎,你没见过吗?”重黎想了想,或许是这里遍地都是变异后的凶兽,像老虎这么普通的野生动物已经不能适应这个凶残的世界,在漫长的岁月洪流中被无情淘汰了,那样就能解释为什么小黑居然不知道什么是老虎的疑问了。 “我从一出生就在地下斗兽场里,从来没离开过地底,也没见过你说的老虎?那个老虎,是一种很厉害的凶兽吗?白城子外有吗?” “恩,很厉害,也很凶恶残暴。”没有参照物,当然也没办法比较,重黎只能硬着头皮胡乱吹牛:“但即便是凶残如老虎,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父母之爱,人心所同,天下万物都是一样的,所以吉拉的做法看似很无辜,但实则很残忍,他不该这样做!” “重黎你错了!”小黑一脸认真地反驳重黎的观点,他从小就生活在地下斗兽场里,所以他很清楚,这里到底是怎样的人间地狱:“你说老虎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不知道对不对,但是人被逼急了会干出什么事,我见过太多了……” 重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反驳,哑口无言。 “吉拉不是好人,我知道,但是他本性并不坏,我从小就认识他了,他是个很强悍的斗士,吃肝是他为了给自己壮胆而采取的不是办法的办法,那些被父母弄死送来的小孩子,并不是死在吉拉手里的,重黎,你可以讨厌吉拉,但不应该怪罪于他,这不是他的错……” “小黑,你逻辑有问题,吉拉吃人了,这就有问题,如果他不吃人,就不会有那些无辜牺牲的小孩子,他应该吃了不少吧,不然也不会有食人魔这么一个响亮的外号,还真是威风啊!”重黎愤怒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了,这鬼地方,还有这鬼地方的人,早晚他都要清洗个干净。 “吉拉不吃人就不会有无辜的小孩子?重黎,你太天真了,你要知道,这里可是地下斗兽场啊!除了被父母弄死之后给吉拉取肝,他们还能有更加悲惨的命运,你想听吗?或者,你更想去亲眼见识见识?” “别说了!”一声怒吼,再听下去,重黎感觉自己的三观就要炸裂了,他知道所谓的路西法效应,也知道在极端的环境下不会有所谓的好人出现,全员恶人,说的就是现在地下斗兽场的状况,而自己呢?不过是一个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变坏的普通人而已,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再呆久一点,自己是不是也会变得如小黑和吉拉他们这般冷血无情?重黎不知道,也不敢保证。 “死有什么可怕的呢,怕的是生不如死地活着。” 这句话说那些无辜的孩子,亦或者说被迫转换立场的吉拉都一样合适,小黑无意跟重黎争吵,也不想强迫重黎认同自己的观点,只是他由衷觉得,想要在地下斗兽场里求生存,自欺欺人是没用的,重黎也不能再这么天真下去了。 说了半天没个结果,正巧这时候,有奴隶上前来提醒小黑,道:“黑哥,你准备好了吗?比斗要差不多开始了。” “我马上就过去。”转过头来再看重黎时,发现他还是那副愤愤不平的表情,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不服气,透着几分小可爱,小黑又忍不住笑了:“重黎,我忽然觉得吉拉带你过来看看比斗是对的,通过这场比斗,希望你能……” 感觉到了重黎的不以为意和嗤之以鼻,后面的话,小黑强忍住了没说。 “这个给你。”小黑的好意,重黎心领了。见多了地下斗兽场的黑暗面,反观小黑对自己的态度,还真是没话说,换了自己,也不可能对一个才刚刚认识的人如此关爱有加,重黎决定结交这个朋友,投桃报李,将自己一直随身携带的匕首递给了小黑,鼓励道:“拿着,别在腰间,或者是绑在小腿上都可以,好好打一场,别输……” 输了,就真的没办法再见面了。 “重黎,这是你的防身兵器吗?”小黑很意外,也很好奇,但他还是克制住了,没有伸手接过,摇头道:“还是你拿着吧,不用担心我,我有兵器的,况且,到今天为止,我已经打了十几场比斗了,经验丰富,不会有事的。” 重黎还是不放心:“你的兵器是什么?能拿给我看看吗?” 小黑不明白为什么重黎会对自己的兵器感兴趣,但他并没有问,直接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黑不溜秋的石块来。 什么鬼?重黎傻眼了,这算是什么兵器啊?充其量就是板砖,鸡肋一样的存在,使之无用,弃之可惜,用来偷袭或许还能有点效果,要是激烈的近身搏斗,这玩意根本就没什么用武之地。 “别推辞了,这把匕首你还是拿着吧,等比斗结束之后再还给我。”重黎长叹一口气,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地下斗兽场里的生存这么艰难,而奴隶们却始终任劳任怨,任宰任杀,根本不予反抗了,这么简陋的兵器,带头闹事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小黑还在犹豫,他虽然从没有离开过地下斗兽场,但他并不蠢,没太多见识并不代表根本不识货,重黎递给他的匕首一看就是好东西,太贵重了,反而不敢接。 “小黑……你手里的是……”重黎又仔细看了眼小黑手里的石块疙瘩,越看越觉得奇怪,凭他多年的冷兵器制造经验,不可能会看错的,正因为太确信,重黎反而不敢就此下结论了,总觉得很匪夷所思,在地下斗兽场里怎么可能会出现这东西? “这是我小时候跟你打架时捡到的,比普通石头更重,也更坚硬,抡起来砸击的话很方便,也更省力气,后来越用越顺手,就一直留了这么多年……”小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边说,一边偷偷打量重黎的表情,生怕他会嫌弃自己太孩子气。 谁曾想,闻言重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不会这么巧吧。 这么一会儿功夫,又有奴隶过来催促小黑了:“黑哥……” 时间紧急,重黎不得不暂且按下了心里的好奇,准备等小黑比斗结束之后再跟他好好谈谈,看能不能问出更详细的情况来。 “小黑,加油。”鼓励完,也不等小黑拒绝,重黎直接将匕首塞到他怀里,由于刀口是向着重黎自己这边的,小黑根本不敢大动作拒绝,生怕重黎不小心被隐隐泛着寒光的锋利刀口划伤。 “重黎,你……” “尽量别让自己受伤啊!”小诡计得逞后,重黎得意地笑了,转身向吉拉那边跑去,他知道自己这时候千万不能让小黑分心,跟吉拉待在一起,是最保险,也是最安全的办法。 比斗,马上就要开始了。 周围渐渐涌入了不少人群,重黎大概扫了一眼,大多都是衣着光鲜亮丽的体面人,跟地下斗兽场里衣衫褴褛的奴隶们大不相同,想到这里,重黎又忍不住自嘲地笑了,其实他自己何尝不是那批光鲜亮丽的看客中的一位呢?只是很倒霉催的,经过这两天的摸爬滚打,他全身上下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特别是脸上,涂满了黑黢黢的淤泥,重黎敢断言,现在把他扔进奴隶堆当中,估计蒙塔他们都认不出自己来。 “胡思乱想什么呢?这么开心?”吉拉根本搞不懂重黎的想法,这人似乎总是这样,天真,迷糊,散漫,或者说,是他们这些在地下斗兽场里艰难谋生的人从未见过的善良? “吉拉,你说,小黑这次要比斗的凶兽是黄金蟒是吧?好对付吗?” “别傻了!记住,好对付的凶兽不会出现在地下斗兽场里!”对此,身经百战的吉拉深有感触:“记得就在不久前,有只七鳃鳗发了狂,活活吸干了与它对战的那个斗士浑身的血,之后,尸体虽然被撕成了碎片,但不知道是不是肉不合七鳃鳗的胃口,它一口都没吃,若是感兴趣,等比斗结束后可以靠近点去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些什么残肢碎肉什么的……” 七鳃鳗?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重黎感觉头皮都发麻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8章 普及常识 重黎跑回了吉拉身边,发现这人在观看好友的生死比斗时一脸从容,根本看不出紧张的表情,这心理素质,重黎服了。 “回来啦?”吉拉看着重黎,笑得很是暧昧,重黎无语了,他实在是看不懂这人的脑回路,神经兮兮的。 “不是说比斗马上就要开始了吗?怎么还没看到那个传说中的黄金蟒啊?”重黎的好奇心完全被挑起来了,他倒想要看看,大名鼎鼎的凶兽到底长什么模样。 “急什么?”吉拉又得跟重黎普及常识了:“我们急也没用,得等那些内城的贵族们全部到场之后,比斗才能开始,不然就算是赢了也没点数可拿,地下斗兽场里的工作人员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会做这些赔本的买卖!” 重黎很奇怪:“为什么没有点数可拿?我一直以为你们斗士们都是打一场比斗拿一场比斗的点数。”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点数不是地下斗兽场支付的,而是这些内城的贵族们。” 重黎都被搞糊涂了。 “这么说吧,哪怕是我们9区地下斗兽场的背后主人阿如温查斯家,跟那些真正居住在内城的贵族们们想必,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严格来说,地下斗兽场其实并不属于各区域的大家族,就算家族势力强大如阿如温查斯家这样,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中间人,专门负责给内城的各贵族们牵线搭桥,而我们这些斗士们下场参加比斗,以命赌命,为的是愉悦这些从来没有真正见识过凶兽们的贵族,让他们了解到这个世界的残酷,那些点数,确实是内城的贵族们支付的,是他们在观赏比斗时的游戏赌注,虽然我并不太清楚,但想也知道投注金额很是可观,不然也不会给我们这些身微命贱的人这么诱人的回报,要知道,有段时间内,斗士在地下斗兽场里内可是人人挣着抢着要干的工作,若不是后来死伤太惨重,而且实力相差太大,影响了比斗的观赏性,逼得地下斗兽场里的工作人员一次次拿出更加残暴的凶兽,用血腥来恫吓震慑了不少人,恐怕这股人人上赶着去送死的风气还根本刹不住!” 重黎听后很是感慨,他生长于和平年代,生活富足,从未见识过如此这些,最多也就是在古诗词鉴赏课上听两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是即便已经过了上千年,在另外一个时空,现实也是如此残酷。 那个第一个想出开办地下斗兽场的内城贵族,真是闲得蛋疼! “小小一个白城子,竟然还分什么内城外城,你们也真是……” 穷折腾! 其实,话说回来,分就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了方便管理,不也把整个白城子按黄道十二宫分成了十二个区域吗?但重黎接受不了的是硬将人分成三六九等,那些住在内城的贵族们,未必就真的比其它人高贵得到哪儿去!更何况是在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人类已经被各式各样的凶兽和变异植物逼得不得不偏安一隅,生存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如此作死,简直是目光短浅。 吉拉笑而不答,他在地下斗兽场里出生,十几年来一直在这里生活,从来没有离开过,所以根本没办法理解重黎的想法。 就在重黎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吉拉聊天的时候,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又跑出来耍存在感了。 “你们几个,别在那儿傻站着,偷懒吗?赶紧过来帮忙!” 重黎寻声望去,只见一个尖嘴猴腮的高个青年正对着其他人高声怒斥,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下一秒,两人视线一接触,重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指着鼻子痛骂了。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有胆子偷懒!你活腻味了找死啊!” 重黎指着自己,莫名一秒,是在说自己吗? “就是你!”重黎如此不上道,都这时候了竟然还有胆子装傻,高个青年本来就在气头上,此时更是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升,马上大踏步走了过来。 重黎毫不怀疑这高个青年过来是想暴打自己一顿。 “你!你小子给我过来!” 没隔多远的距离,高个青年两三步就走近了,一把拉住了重黎的胳膊,重黎下意识地死命挣扎起来。 “滚!” 关键时刻,吉拉发话了。 高个青年似乎没想到吉拉会跟自己说话,闻言愣住了,跟重黎一模一样的实力懵逼表情。 “别让我说第二遍,快滚!” “我这就走,这就走!”都这时候了,高个青年还没打算放开重黎,他似乎误会了,以为吉拉生气是因为自己刚才太吵闹,打扰了对方,所以才想要慌慌张张地拉着重黎赶快离开。 “把人给我放开!”吉拉是真的生气了,他还没见过这么蠢的人。重黎虽然经常犯傻,但那是因为太天真,没常识,并不是真蠢,不然吉拉才懒得搭理他,像吉拉他们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艰难讨生活的人,最厌烦的怕就是跟这些蠢人打交道了,没有自知之明,还偏偏耀武扬威的,不自量力。 “吉拉,这人是归你庇护的吗?” 难怪高个青年如此差异,别看吉拉在地下斗兽场里生活了十几二十年,但是他性子古怪,身边的朋友却没几个,更别说好心庇护地下斗兽场里的奴隶了,虽然吉拉并不会主动欺负那些奴隶,但也真没见过他对哪个奴隶青睐有加,多加关照的,像这样多管闲事,怕还真是第一次。 “他确实不归我庇护!”高个青年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吉拉下一句话就把他吓蒙逼了:“按理说,你要怎么收拾他,我确实没义务多管闲事,但是很遗憾,这人是小黑托我照顾的,小黑等会儿有比斗,我带他过来看看,长长见识。你也知道,我这人没什么朋友,不巧小黑算是其中之一,既然是朋友托我照顾的人,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在我面前被人带走,不然等会儿小黑问起来,我又该怎么回答?所以……”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威胁啊!高个青年都吓哆嗦了,瞬间放开了重黎,不住叨扰道:“对不起,吉拉,对不起!我看这人是新面孔,还以为是新来的不懂规矩,在想方设法偷奸耍滑呢,我眼神不好,你别跟我一般计较!” “哪儿能呢,这不也是你的工作嘛,理解理解!”吉拉依旧笑得云淡风轻,仿佛刚才话里话外都透露出威胁意味的那人不是他一样。“地下斗兽场这么大,在这里工作的奴隶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们要管这么多人,着实不容易。” 瞧这话说的,高个青年都快感动了。 吉拉又提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我们一人退一步,如果你有意见,等会小黑结束比斗后可以亲自去跟他说!” 高个青年连连摆手,赔礼道歉:“不用了,不用了,都是误会,误会!不用再麻烦黑哥了!黑哥那么忙……” “不会啊!小黑今天的比斗结束后,能休息好几天呢!” 高个青年都快吓哭了,一边战战兢兢地道歉,一边慌慌张张地跑走了。 重黎没想到,在地下斗兽场里,吉拉他们这些斗士的地位竟然会这么高,不仅仅是奴隶们,就连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们都对他们恭恭敬敬的。也难怪第一天刚见小黑的时候,毛伊罕会再三叮嘱自己要跟小黑打好关系,原来如此。, “蠢货!” 吉拉不屑地骂了一句,重黎忽然觉得他这人实在是很虚伪,既然心里这么看不起,刚才为什么不说出来? “欺负人很好玩吗?”看着吉拉恶趣味地欺负人,重黎感觉自己像是忽然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没想到吉拉会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我可没欺负他,这是他自找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重黎又觉得吉拉的虚伪中透着几分清高,其实细想一下,在地下斗兽场里,明哲保身未尝不是很聪明的做法。 “重黎,你应该感谢小黑,如果不是他愿意护着你,相信我,你这样天真的人,在地下斗兽场里根本活不过一天!” 重黎气急,但又觉得吉拉说得很有道理,他根本无从反驳。 “被这人这么一搅和,我都差点儿忘了我刚才想问你什么了?”重黎很费力地拉回了自己脱缰野马一般的思维:“对了,内城里居住的贵族多吗?” “你怎么会对这些感兴趣?”吉拉很不能理解,在他的认知里,这根本就是没必要知道的,因为知道了也没什么用。 重黎却是很认真地想知道,如果他不弄清楚是那些混蛋把他害得如此地步,他以后还怎么报仇? 被问得不耐烦了,吉拉才不得不开口,道:“具体的数量没人知道,但是据说,起决定作用的是七个家族家族。” “哪七个家族?”重黎不依不饶。 “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居住在内城的贵族,我听到的也都是些传闻,真真假假,当不得真的。” 那可不一定,正所谓,无风不起浪,谁知道在这些道听途说的传言中会不会夹杂着一个两个确定消息。 重黎还想再问,吉拉见势不好,赶紧插话,道:“快看,小黑已经上场做好准备了,看样子,要来观赏比赛的内城贵族们已经到齐了,奇怪,今天来得人不算多啊!” 不算多吗?重黎大概扫了一眼,发现上座率还挺高的,差不多都坐得密密麻麻的,看得重黎密集恐惧症都快犯了。 “那些人根本就无关轻重好久啊!”吉拉又开始跟重黎普及常识了:“你没有发现吗,地下斗兽场的座位虽然是环形排列的,但是越往后,座位越是密集拥挤,那些人是纯粹地来看比斗的,没几个有足够的财力来参与游戏娱乐活动,一场比斗是否受重视,只要看前排的内城贵族来了几个就知道!” 重黎一眼扫过去,果然,前排的座位只零零散散地坐了几个人,好些位子空在那里,称着灯笼草微弱的蓝色荧光,显得鬼气森森。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9章 吞食 在前排的内城贵族专座上,重黎还看到了一个三四岁大的小胖子,打扮很是讲究,头发梳理得服服帖帖,身上裹着华美的兽皮袍子,圆滚滚的一圈,远远看着还透着几分可爱。 如果是在游乐场之类的休闲娱乐地,看到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孩子重黎还不会觉得奇怪,关键是这里是逞凶斗狠的地下斗兽场啊!怎么可以带一个小孩子来看这么血腥的比斗? 重黎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么小的孩子,他的监护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脑子被门挤了不成?难道就不怕对小孩的人生价值观念形成偏差认识吗?想当初,重黎还未苦逼穿越之前,像他哥黎单那么暴躁的人,都不会在他面前喊打喊杀的,就连杀只鸡都会避着重黎,生怕让他看见了血腥心里不适。 其实,像黎单这样矫枉过正也是一个问题,但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最起码代表了监护人教育孩子是否够尽心尽力,在这方面,黎单做的很不错,重黎这颗小树苗十几年了还没有长歪掉,全赖他这个长兄教导有方。 或许是真的被家人保护得太好,重黎想问题一直都是单线条式的,也难怪吉拉会受不了吐槽他太过天真,不谙世事。 小黑已经进了比斗台的木头笼子里了,重黎推测,诸位参观者翘首以盼的黄金蟒差不多也是时候出场了,果不其然,在小黑主动入笼之后没多久,前前后后总共五个工作人员,在全场参观者的起哄声中抬着黄金蟒出场了。 重黎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黄金蟒,虽然是沉睡中失去了战斗力的黄金蟒。 这体积,重黎不得不相信吉拉刚才的恐吓了,身长两米,居然需要五个成年男子才能抬得动,可见确实体积惊人。 粗略比划了一下,重黎惊讶地发现,这坑爹的黄金蟒竟然比他的腰还粗,不用怀疑,这血盆大口一张,还真能将小黑给整个吞进去,都不带吞第二口的,被自己的胡思乱想给吓到了,重黎不禁头皮一阵发麻,都没心思去欣赏黄金蟒身上漂亮的繁复花纹了。 “漂亮吧?” 意识到吉拉问得是什么,重黎很挫败地低下了头,虽然没有明言,但也等于变相地默认了。不得不承认,黄金蟒这凶兽身上的花纹确实很漂亮,金灿灿的,一眼就能吸引住所有人的视线,这视觉冲击是下意识的,等重黎反应过来,他已经不自觉地被吸引住了,至少那一秒钟,重黎没有想到这外形漂亮的黄金蟒其实还是残暴嗜血的凶兽,他忘掉了对自己百般照顾的新朋友小黑还被关在笼子里,必须要跟黄金蟒进行一场生死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可能有一个存活下来…… 重黎惊叹于黄金蟒的美丽,情不自禁地对这种生物产生了同情心,潜意识里,他并不希望这种美丽的生物就此死亡,细细想来,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心思还真有些对不起小黑。 人类天生就是这样,会下意识地对符合自己审美情趣的生物或者事物展现出自以为是的同情心,同样是大自然精心构造的食物链条中的一环,众生平等,但是在人类眼中,死一只可爱的小鹿和死一只丑陋的豺狗,其实是并不等同的,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自以为是的高贵呢。 “他们……都跟你想的一样!”扫视了一圈满场的参观者,吉拉的语气很是嘲讽,这些人特意赶来,花费了价值不菲的点数,只为了看一眼这种美丽的生物是否能顺利活下来,何其讽刺! 关于人类的劣根性,重黎没办法客观评价。 黄金蟒被送进了高坐在比斗台上的木头笼子里,负责运送黄金蟒的五个工作人员犹如逃难一般,动作一致快速地逃离了笼子,众目睽睽之下,木头笼子被关上了,为了避免意外,还在外面用比重黎手臂还粗的藤条反反复复缠了好几圈。 整个过程中,小黑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笼子的一角,闭目养神,不论外界如何嘈杂纷扰,始终不为所动。 看着那副画面,重黎忽然觉得很难过。 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可是小黑明知道会有危险,却不能事先躲避,非得硬着头皮迎难而上,正面斗争,真是何其残忍。 “小黑还在等什么啊?”重黎看着都忍不住替小黑心急:“趁着这功夫,黄金蟒还没有彻底苏醒过来,赶紧上前了结了它啊!磨磨蹭蹭的,眼看着大好的机会就要从眼底下溜走了!” 吉拉嗤笑:“别逗了重黎!你以为这些参观者花了不少点数特意跑到这地下斗兽场来是干什么的?单凭小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斗士,哪儿来的什么号召力!这些参观者们都是专门来看黄金蟒的,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吗?在地下斗兽场里,凶兽比人命更值钱!” 是的,在地下斗兽场里,凶兽比人命更值钱,毛伊罕也跟重黎说过同样的话,小小年纪的毛伊罕,说这话时的语气跟吉拉简直一模一样,当时的重黎听了这话,虽然觉得刺耳,但其实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此时此刻,重黎才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背后所隐含的深深无奈。 “在这比斗台上,没有人会同情一个斗士!小黑既然自己选择了这场比斗,就得认认真真地完成,趁着凶兽还未彻底苏醒,先下杀手,且不说这样胜之不武,会被地下斗兽场的其它斗士们瞧不起,就算是地下斗兽场也不会允许这样的做法!如果小黑真的这样做了,他绝对不可能活着走下比斗台,现场的参观者们就能活活撕了他!” 怎么可以这样?重黎很不能理解,你跟一个不通情理的凶兽讲道理,凶兽们又愿意跟人类讲道理了吗?凶兽不跟人类讲道理,人类不会有怨言,凭什么不跟凶兽讲道理,人类就会咸吃萝卜淡操心地跳出来无端指责,哪儿来的强盗逻辑! 这样坐以待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笼子里的黄金蟒开始动了,全场瞬间安静下来,小黑也像是感觉到危险临近一般,睁开了眼睛,慢慢站起身来。重黎发现,紧急关头,小黑手里握着的,还是他一直用惯了手的那块像板砖一样的黑疙瘩。 别看黄金蟒外表华丽,它可真不是好惹的,恢复知觉之后,第一时间盘起身来,上半身直立,虎视眈眈地对着小黑不断吞吐蛇信子,一副全神戒备,随时准备发动攻击的姿态。 小黑显然很有战斗经验,率先发动进攻,先发制人。这一点重黎是赞同的,他本来就出身于一个武学世家,爷爷自不用说,他哥黎单也是数一数二的搏击高手,招式武功,重黎自小见得多了,当然也能从其中看出点门道来,但凡涉及近身搏斗,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守,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战斗正式打响。 小黑一个箭步上前,快速出手,死死地扣着蛇头下面三寸处,不让黄金蟒突然窜出来反咬自己一口,那蛇毒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被咬一口虽然不会当场丧命,但是毒素进入体内会影响大脑判断,让身体行动变得迟缓,这在比斗中可是致命的。 小黑出其不意的进攻压了黄金蟒一头,但是,黄金蟒毕竟是凶兽,当然不会乖乖地任由小黑摆布,开始死命挣扎起来,与此同时,原本盘着的身子也渐渐舒缓开来,将小黑死死地缠了好几圈,并且不断收缩,妄图将小黑活活给箍死。 小黑一手掐着蛇脖子,一手抡起他的黑疙瘩块,用尽全身力气,一下又一下地死命砸击着黄金蟒的脑袋,这时候,拼的就是耐力了,看最后是黄金蟒先把小黑的全身骨头给勒断,还是小黑先把黄金蟒的脑袋给砸个稀巴烂。 一人一蛇紧紧地缠斗在一起。 比斗至此,已经进入了最精彩的胶着阶段,比斗台四周的参观者们开始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欢呼打气声,有人歇斯底里地吼叫着让小黑赶紧砸烂黄金蟒的脑袋,也有人气急败坏地喊着让黄金蟒再接再厉勒断小黑的骨头。 一片乌烟瘴气! “小黑……”重黎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黄金蟒的缠斗让小黑有些呼吸困难,所以手上越发使不上力,直到最后一击,小黑竟然没握稳,一击之下,黑疙瘩块脱手了,咕噜咕噜地滚到了笼子的一角。 瞬间,小黑就变成了手无寸铁的待宰羔羊。 “结束了……” 冷静旁观了全程的吉拉语气平淡地感叹了一句。 重黎眼睛都红了,只见黄金蟒一个翻身,狠狠地将小黑甩了出去,重重砸在了木头笼子上,小黑显然是脱了力,被砸在地上后好半天都没能缓过气来。 黄金蟒开始享用自己的猎物了,它慢慢向小黑爬去,张开了血盆大口,从头到脚,开始一点一点吞食,没多久,小黑就只剩下一双腿还留在外面了,黄金蟒的肚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膨胀起来。 眼睁睁看着那副画面,却无能无力,重黎感觉自己都快要疯了! “冷静点!”见重黎一副处在奔溃边缘,随时都有可能冲上去捣乱的样子,吉拉赶紧伸手,一把拉住了重黎,不让他轻举妄动。 “吉拉,你不是小黑的朋友吗?你救救他啊!救救小黑啊!” 吉拉无奈地叹气。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0章 衔尾蛇 就在所有人都误以为比斗已经彻底结束时,变故突然发生。 黄金蟒忽然痛苦地在地上打起滚儿来,不断翻腾,鲜红色的蛇信子吞吞吐吐,显得极为痛苦,重黎好怕黄金蟒吐血,因为那会让他分不清楚到底是黄金蟒自己的血,还是被它一口吞下去的小黑的血。 参观者们全都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见黄金蟒在地上越滚越厉害,尾巴不停地抽打着地面,发出清脆的拍打声,不断在比斗台的上空回响,令人心惊。 “怎么回事儿?” 重黎看不懂,下意识地向身旁的吉拉询问情况,谁知道吉拉也搞不太清楚状况,摇了摇头,道:“现在的情况很反常啊!以往黄金蟒进食后会安安静静地趴在原地休息,储存体力消化食物,不会像现在这样” 身经百战如吉拉,面对眼前的反常情况,更是不好轻易下结论了。 “小黑” 重黎心里又升起了一丝希望,嘴里念叨着小黑的名字,不断在心里小声祈祷着,希望会有奇迹发生。 或许是真有神听到了重黎的祈祷,黄金蟒身下渐渐有鲜红的血液渗出来,逐渐汇集,四散蔓延开来,触目惊心的颜色,但却是生的希望。 “小黑!”他真的没死!重黎感动得红了眼,视线也已经被泪水模糊。 “这臭小子!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吉拉目瞪口呆,一脸的难以置信。 现场的参观者大多怀抱着跟吉拉同样的疑惑,以至于他们都忘了起哄,只顾着震惊,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比斗台上的木头笼子,屏住呼吸,静观其变。 血腥味越来越重,黄金蟒似乎已经失去了挣扎反抗的力气,奄奄一息地摊在地上,细看那双竖瞳,早已没有了之前的杀气,光芒都快消散干净了。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最终,小黑握着临开赛前重黎硬塞给他的匕首,浑身是血地从黄金蟒腹内破体而出,匕首的刀锋在发光草的映衬下泛着寒光。 太好了!小黑平安无事,至少从外表上看并没有缺胳膊少腿的,可喜可贺。 重黎总算是能松口气了。 黄金蟒被开膛破肚,鲜血留了一地,浓烈的血腥味不断刺激这重黎敏感的神经,他已经看够了这些,巴不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但是小黑显然不这么想,只见小黑握着匕首,一步步走向了毫无反击之力的黄金蟒,眼里的寒光令人心惊。 “他要干什么?”重黎吃不准小黑的心思,赶忙向身旁的吉拉询问。 吉拉面色平静地答道:“应该是要剥皮吧?黄金蟒的蛇皮很贵重的,听说外面多的是人愿意花一大笔点数购买,特别是那些闲得没事儿干的内城贵族们。” 这算是小黑战斗胜利的特别奖赏吗? 确实如吉拉所想,小黑并不打算放过这个发横财的机会,快步走到了奄奄一息的黄金蟒面前蹲下,狠狠一刀插在了黄金蟒的七寸处,然后认准角度用力往下一划拉。 这,是打算割蛇头了吧? 太血腥了,重黎别过头去,不忍再看。 当着周围众多的参观者,小黑高扬起手臂,利落地手起刀落,狠狠给了黄金蟒几刀,再是坚硬的蛇皮,也抵挡不住陨铁制成的匕首,没几下,黄金蟒就被割下了脑袋,身首分离。小黑还不满意,盯着那截细长的身躯,粗略地估算了一下,拦腰又是一匕首,至此,黄金蟒整个被切割成了不等分的三段。 剥个皮还折腾得这么麻烦,至于吗?重黎在心里暗暗吐槽,不想看到那些血淋淋的剥皮场景,重黎预防性地转移开视线,也就没注意到比斗台上的异常景象。 “天呐!”起因是坐在最前排贵宾席上的一位大胖子瞬间站起身来,用略带颤抖的指尖指着比斗台,惊呼道:“衔尾蛇!这怎么可能?不可能!” 经他这么一提醒,越来越多本已兴致缺缺,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去的参观者们也跟着踮起脚尖往比斗台上看,与此同时,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声此起彼伏。 “衔尾蛇!真的是衔尾蛇!” 一开始,重黎并没有听清楚这些人嘴里到底在说什么,等他也跟着将视线投到比斗台上时,不由得惊呆了。 原来,此时此刻,比斗台上身子已经断成三截,本应该死透了的黄金蟒仿佛活了一般,光秃秃的脑袋一口咬住了自己的半截尾巴,嘴里还在不停蠕动着,想要将尾巴给吞进肚子里去,可是它明明就没有肚子了啊! 小黑显然也被吓到了,目瞪口呆,久久都没有反应过来,他满手献血,正在给那截开膛破肚的身子剥皮,这么一吓,剥皮的动作也不禁停住了。 黄金蟒蛇头犹不死心,狠狠地咬着尾巴,不过短短一会儿功夫,尾巴已经被咬得血肉模糊,鲜血淋漓了,也不知道这条黄金蟒到底想干什么? 贵宾席上的大胖子瞬间慌了神,招呼着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焦急地喊道:“救它!救救那条黄金蟒,那是衔尾蛇啊!不能让它就这么死掉!” 发什么神经呢?先是被开膛破肚,然后又被小黑大卸三块,本来就只剩下半条命的黄金蟒估计早就死得透透的了,就算是大罗神仙来了也没救。 道理人人都明白,但奈何就是有人不愿意死心,亲眼见识了蛇吞尾的奇异景象,贵宾席的大胖子明显坐不住了,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跑到了比斗台旁,使劲儿拽着木头笼子上的藤条,肥硕的身躯小山一样,光是站着就很有压迫感。 “来人啊!快点儿打开!” “别西卜大人,这,这……”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估计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旁人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会有人上赶着往比斗台前凑?更何况,这些内城贵族们不都是厌恶血腥味的吗?这黄金蟒的血都留了一地了,这位大人怎么一点儿都不嫌弃,还真是个怪人! 怪不怪重黎不知道,但是看小黑的表情,明显也是意外至极。 “叽叽歪歪地费什么话,快点打开!” 动静闹得太大,管事者都被惊动了,火烧屁股一般赶过来处理惨剧,在地下斗兽场工作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贵宾席上的客人执意要进入比斗台上笼子里的情况,但是人家是内城的贵族啊!身份尊贵,身为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服务为主,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开吧!” “可是……” “若有什么问题,全部有我一力承担。” 吉拉善意地提醒了重黎一句:“记住这个人,以后见到他躲远一点,别上赶着去招惹,不然就算是小黑也没办法保你。” 重黎了然地点了点头,看来这个管事者的地位不低啊! 工作人员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地解开了藤蔓,大胖子片刻都没等,抖着满身的肥肉,连滚带爬地滚进了笼子里,脸上带着惊喜交加的笑容,此情此景,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诡异。 小黑都被忽然间冲到眼前的肉块儿给吓住了! 只见大胖子连滚带爬地来到了黄金蟒首尾的处,一把扯掉了身上的华美兽皮袍子,重黎清楚地看到,在大胖子的后背上,层层叠叠的肥肉下面,隐约刻画着一个蛇吞尾的图形。 此时的黄金蟒是真的已经死透了,无神的大眼睛还犹自不甘心地睁着,泛着死气。 “衔尾蛇……衔尾蛇……”大胖子嘴里喃喃自语着,竟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开始用黄金蟒的血液涂抹身体,嘴里还在不断神神叨叨地念着什么,隔得太远,重黎一个字都没听清楚,不过从小黑一脸惊诧的表情来看,显然不是什么好话。 “小黑,没你的事儿了,你先出来吧。”管事者大大咧咧地靠近比斗台,没有进入笼子里,但却一脸平静地招呼着小黑退场。 小黑望着手里剥皮剥了一半的黄金蟒身子,眉头皱得死紧,不愿意,他当然不愿意,拼死拼活地忙了半天,好不容易有这意外福利,眼看着就要到手了,忽然来个人横插一杠,能不让人生气吗? “别舍不得了,该是你的没人会跟你抢,一会儿等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毕,会把东西原封不动地给你送过去,放心吧!” 小黑心里清楚,这是在赶他们这些闲杂人等离开,比斗已经结束,自己也不好意思继续霸占着比斗台,更何况,看这情况,地下斗兽场怕是还有得忙。 “黄金蟒的蛇皮很贵重的,你们剥皮的时候小心一点,别给我损坏了。”小黑还要在地下斗兽场里讨饭吃内,不可能把跟管事者的关系搞得太难看,形势不如人,妥协也在意料之中。 “放心吧。”管事者一脸安抚的笑意,伸手拍了拍小黑的肩膀,道:“如果真有人笨手笨脚地给你弄坏了,大不了按价值赔偿你就是。” 小黑没答话,心里却很不以为意。赔偿算个什么鬼?重要的是这东西来之不易啊!地下斗兽场里又不是天天都有黄金蟒出场,就算有也不是每一次都能这么顺利斩杀的,这些人还真是…… “今天辛苦了,接下来好好休息几天吧。” 小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比斗台,在他身后,那个体型肥硕的大胖子还在疯疯癫癫地往自己身上涂抹着黄金蟒的血液,又哭又笑的,神经质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1章 银腹人面蜘蛛 “小黑……”从比斗台下来,小黑的脸色不是很好,重黎有些担心,生怕他留下什么心理阴影,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安然无恙地从黄金蟒的肚子里破体而出。 “重黎。”回了重黎一个大大的笑脸,看样子,小黑的心理素质确实比重黎料想的更好。 “你小子,不错啊!怎么办到的?”吉拉又是高兴又是意外,等小黑走到身旁后,狠狠给了他肩头一拳,由衷赞叹道:“我当了这么多年的斗士,跟各种各样的凶手战斗过,也观摩过不少比斗,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精彩的比斗,你小子还真不赖!” 小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顾着傻笑。 “没受什么伤吧?” “没事儿。”小黑继续看着重黎傻笑,忽然想起了重黎借给他的匕首还在自己这里,赶忙取出来,小心翼翼地从将匕首上的血迹擦拭干净,递还给了重黎。 “这是什么?”吉拉一眼就看穿了这把匕首的不同之处,刚想伸手,重黎仗着自己离小黑更近,先一步出手接过了匕首,熟练地插回腰间藏好,不动声色地拒绝了吉拉的观赏。 这神经病加危险分子,千万不能让他得到这种大杀器,不然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无声的拒绝,重黎自以为做得很云淡风轻,却没想到有对比就有差距,吉拉一眼就看出了重黎对自己的排斥,特别是当着小黑的面,根本就是不加掩饰,吉拉也知道自己不怎么招重黎待见,耸了耸肩,并没多说什么。 “重黎,你饿了吗?我请你吃好吃的。”果然突发横财,挣了一大笔点数的人就是不一样,之前都是吃最基本的干面包来勉强果腹,现在就直接豪气干云地换其他好吃的了吗?也不怕重黎狮子大开口,一顿就把小黑给吃穷了。 说实话,以地下斗兽场里寒酸苛刻的条件来看,重黎不相信这里会有什么好吃的。 摇头表示拒绝,现在连生死都不能保证了,哪儿有闲工夫去想办法满足口腹之欲,事情总得分一个轻重缓急,眼下,重黎觉得自己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逃离地下斗兽场这个人间地狱之上。 奈何小黑很坚决,非得请重黎吃好的,拉了好友吉拉作陪不算,甚至还大方地邀请了毛伊罕一起,这下子,重黎更不好拒绝了。 “走吧,走吧!机会难得。”根本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小黑一把拉了重黎就走,一边走一边跟吉拉拜托道:“吉拉,麻烦你去找一下毛伊罕……毛伊罕你认识吧,就是那个负责照顾懒猴的小女孩……” “小女孩?”重黎吓了一跳,他一直以为毛伊罕是男孩子来着,自己不会眼瞎到这种地步吧,连男孩女孩都分不清楚啦? “重黎你不知道吗?”见重黎一脸诧异的样子,小黑也忍不住笑了:“毛伊罕确实是女孩子啊?” 重黎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的观察力什么时候下降到这种地步了,简直让人哭笑不得,或许是因为先入为主的印象,黑黑瘦瘦的毛伊罕年纪虽小,但是精明干练,重黎就情不自禁地带入他是男孩子的印象了,不是说男孩子比女孩子更能干,而是在地下斗兽场里,男孩子明显比女孩子更容易讨生活,一想到毛伊罕本来应该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却甘愿把自己折腾得灰头土脸,脏兮兮的,重黎就忍不住觉得心疼。 “负责照顾懒猴的毛伊罕,是吧?”认不认识有什么关系,随便找一个奴隶问问不就知道了吗?吉拉实在搞不懂小黑为什么要这么小题大做。 “你可别太凶了,当心把人家小姑娘给吓到。” 这倒是很有可能的,谁让吉拉食人魔的名声在地下斗兽场里太过响亮,很多奴隶父母甚至用吉拉的恶名来吓唬小孩子,不得不说,很有成效。 吉拉不耐烦地翻白眼,毫不客气地说道:“知道了,知道了。” 重黎很不放心,想要跟着吉拉一起去找毛伊罕,可他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小黑不容拒绝地带走了,走在半路上,重黎越想越担心,犹豫了好半天,还是忍不住说道:“小黑,要不我还是跟着去看看……” “毛伊罕那里吗?”小黑很无奈:“重黎你别瞎操心了,吉拉不会对毛伊罕不利的。” 重黎心里不以为意,这可不一定,那食人魔可是个会吃小孩的神经病,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要纠正重黎对吉拉的偏见很难,但小黑还是开口说道:“重黎,吉拉虽然被地下斗兽场里的奴隶们叫做食人魔,但是相信我,他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吉拉吃人是有原则他的,他才不会随随便便就在地下斗兽场里抓人吃,人肉又不是什么美味的东西,他没那么无聊!” 重黎差点儿没被小黑看似云淡风轻的话给吓死,说得那么轻巧,人肉美不美味,小黑怎么知道,难道他也亲口尝试过? 小黑忽然大笑起来:“别自己吓自己了,我可没吃过人肉,但是人肉不好吃是吉拉亲口告诉我的。” 重黎越发搞不懂吉拉的行为举止了,明明就不喜欢,干嘛要勉强自己? “再说了,吉拉是不吃小女孩的,所以毛伊罕很安全……” 还有闲功夫挑三拣四,这食人魔果然是个不可理喻的神经病。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小黑聊着天,两人很快就来到了贩售食材的地方,重黎忽然惊觉,之前毛伊罕好像带自己来过这里买干面包,这里也是他跟小黑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还是那些瘦骨嶙峋的奴隶们在安安静静地排队,不过看到小黑的同时,人群明显嘈杂起来,其中还夹杂着不少赞赏惊呼声。 “黑哥,今天你跟黄金蟒的比斗我们都听说了,真厉害啊!” “就是就是,听说整个黄金蟒都被黑哥给开膛破腹了!” “黑哥你这次能独占黄金蟒的蛇皮吧,估计能卖一个好价钱……” 七嘴八舌的赞赏起哄,其中不无羡慕之意,重黎觉得很讽刺,这些人是真心这么认为的吗?好像人人都觉得当斗士是一件既容易又体面的工作,既然这么羡慕嫉妒恨,干嘛不自己上啊!真以为跟凶兽战斗挣点数很容易吗?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没命的好吗?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小黑安然无恙,全须全尾地回来了,但是多少人曾亲眼看到小黑被黄金蟒生吞入腹,差一点就命丧黄泉? 小黑全程挂着笑脸,显然也是很得意的。 “对了,黑哥,你听说了吗?十天后参加压轴赛的凶兽已经确定了,这次是吉拉下场比斗吧?情况不乐观啊!” “哦,他们选中了什么凶兽?”小黑随口问了一句,事实上,他对好友还是很有信心的,吉拉参与压轴赛的次数也不低,很有战斗经验,一般的凶兽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听说是银腹人面蜘蛛!” 小黑明显愣住了。 重黎也很好奇,银腹人面蜘蛛?那又是什么鬼?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看样子,这个地下斗兽场里还真是卧虎藏龙啊!这么多各式各样的凶兽,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生活在白城子的地底下,无忧无虑,要是让外面的那些拼死拼活想要将凶兽们抵挡在白城子之外的先锋队队员们知道了,又该作何感想? “重黎你想吃什么?” 说实话,重黎一点胃口都没有,摇了摇头道:“随便吧,你自己决定。” 听说吉拉之后要跟银腹人面蜘蛛比斗之后,小黑也没有了庆祝胜利的心情,随便买了一点儿肉,提着就闷头往回走,显得心事重重的。 “小黑,这个银腹人面蜘蛛是什么样的凶兽?很危险吗?” 小黑无奈地叹气:“银腹人面蜘蛛……这次吉拉怕是有□□烦了,难怪他都不愿意多谈……” 重黎此时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看样子,最近又会有一个无辜的孩子要惨遭厄运了。 “据我所知,之前跟银腹人面蜘蛛比斗的斗士们,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小黑越说越生气,都忍不住快要爆粗口了:“地下斗兽场最近是怎么搞的,银腹人面蜘蛛出场这么勤,是想彻底铲除我们所有的斗士吗?” 重黎听出了小黑的言外之意,很疑惑地问道:“怎么,地下斗兽场里养了很多的银腹人面蜘蛛吗?” 小黑点头:“当然,成千上万,多得你根本数不清楚。” “怎么会养这么多?”重黎大惊失色。 “金缕衣。”好在下一秒,小黑就给重黎解开了这个疑惑。“银腹人面蜘蛛所吐的丝是金黄色的,颜色很漂亮,可以用来做衣服,听说很受那些内城贵族们的青睐。” 只是为了做衣服? 这么大手笔,重黎惊呆了。 事实上,真相就是这么残酷,地下斗兽场里养了成千上万只银腹人面蜘蛛,就只是为了给内城的贵族们提供漂亮的蜘蛛丝,用来制作金缕衣,这也是地下斗兽场一开始存在的意义。 一件金缕衣,需要上百个奴隶不眠不休地赶制整整一年,劳心劳力至此,为的也不过是一天十个点数的微薄酬劳。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有人光鲜亮丽,就一定有人满身泥泞。 “事实上,豢养银腹人面蜘蛛根本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些银腹人面蜘蛛生性好勇斗狠,必须分开豢养,如果养在一处它们会自相残杀,虽说其它凶兽也有这么强烈的地盘领域,但都不及银腹人面蜘蛛这么好斗擅斗,光是为了照顾他们,就得需要很多奴隶们了,更麻烦的是,银腹人面蜘蛛性情凶悍,除了结网,它们就只有在战斗的时候才会吐丝,为了清理收集蜘蛛丝,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就会定期安排斗士跟银腹人面蜘蛛比斗,趁着比斗的同时,去银腹人面蜘蛛的巢穴收集蜘蛛丝,同时,在比斗的同时,银腹人面蜘蛛也会吐出一定的丝来,一举两得,而那些被派去跟银腹人面蜘蛛比斗的斗士,距今为止还没一个人能活着回来过。” 小黑还在一本正经地给重黎普及常识,重黎已经快要听不下去了,这些内城的贵族们简直是丧心病狂,恐怕在他们的眼中,人命还远远不及身上的一件衣服重要。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2章 蜘蛛丝 从小黑的描述中,重黎还直觉敏锐地猜出了地下斗兽场执意安排银腹人面蜘蛛跟斗士比斗的真正目的。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蜘蛛丝的强度是钢的五倍,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重黎差点儿没给惊掉下巴,为了证实这一说法,重黎甚至私底下查了很多资料,这才了解到,不仅强度超过钢,蜘蛛丝的柔韧程度也不低。打一个简单的类比,身为现代人,应该都很清楚尼龙绳的柔韧程度,事实上,蜘蛛丝的柔韧程度远在尼龙绳之上,一般情况下,尼龙绳至多可以延展到本身长度的两倍左右,再长一点就会发生断裂,但是蜘蛛丝却能延展到本身长度的十倍有余。 以前教给重黎冷兵器制造知识的老手艺人曾经说过,大自然是人类最好的老师。 确实如此,在日本,就有学者应用蜘蛛丝来成功制作了小提琴的琴弦,并且在大礼堂内演奏完成了世界名曲,音色之优美动听,令人震撼不已,后来,也是这位学者,用蜘蛛丝在自家后院里制作了一个吊床,用来给孩子休息玩耍,这个吊床之坚固,完全可以承受一个成年男子,也就是接近两百斤的重量而保持不断裂,若不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就摆在眼前,谁能相信? 重黎知道这些冷知识,是因为他的授业恩师也曾用蜘蛛丝成功制作了一把复合弓,虽然射程和威力不及用牛筋制成的复合弓,但确实是一次极具突破性的尝试。 这位德艺双磬的老手艺人曾告诉过重黎,蜘蛛丝的用处远不止于此,相比于用作攻击性的武器材料,蜘蛛丝超出寻常的柔韧性应该设计及应用于防御性武器身上,比如说防弹衣什么的,足够轻巧,又有足够的柔韧性,能起到抵挡攻击的作用。 但是最让重黎震惊的还是蜘蛛网,其实,很少有人知道,蜘蛛织网是有学问的,蜘蛛网有好几种不同的丝线组成,起最主要作用的是中央的固定丝和外围的框架丝,然后是数列的纵丝,这三种丝线都不具有粘性,严格说来,只有蜘蛛网的横丝有粘性,因为这是蜘蛛用来捕食用的!而在蜘蛛所吐的丝中,最宝贵的是一种牵引丝,这是蜘蛛用来保命的最后绝招,最为坚韧,一旦蜘蛛遇到危险,会马上用这跟蜘蛛丝快速逃离。 重黎猜想,这种牵引丝才是内城贵族们最想得到的,所以才会在组建底下斗兽场大批量豢养银腹人面蜘蛛,并且定时安排斗士跟银腹人面蜘蛛比斗,以此来刺激银腹人面蜘蛛吐出牵引丝来。 越想越觉得很有道理,重黎将这个猜想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小黑,小黑很是诧异,他不是不相信重黎,只是觉得很奇怪,重黎怎么会知道这些? “重黎,我一直很想问你的,你究竟是什么人?” “啊?”终于有人问这个问题了,重黎很是得意,来了地下斗兽场之后,他的才能根本就没有用武之地,能像现在这样受人尊崇,简直就像是回到了当初在蒙塔他们营地上的日子,让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好怀念啊! “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 重黎从不觉得自己的身份需要掩饰,不论是在穿越之前,还是穿越之后,他都一直以自己的兴趣和坚持而骄傲。“兵器制造师,我是一个兵器制造师。” “兵器制造师?”小黑懵懵懂懂地重复了一遍这个简单的单词,对于他来说,或许还不太明白这个单词背后所爱代表的意义,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理解。“兵器?就像是你之前借给我的那把匕首?” 重黎点头:“不仅仅是匕首,我还会做其它别的兵器。” 小黑眼睛都瞪圆了,很是惊讶的样子。 不知不觉中,在小黑的领路下,两人已经走了回来,远远地就看到吉拉和毛伊罕一前一后地走来。 “重黎哥哥……”看到重黎,毛伊罕仿佛见到了大救星一般,眼睛都亮了,怯生生地喊了一句,绕过吉拉,快步向重黎跑来。 可怜的小家伙,估计被吉拉给吓到了。 毛伊罕死死地抱住了重黎的腰,躲到了重黎身后,任凭重黎怎么劝都不撒手。 见状,小黑忽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自己才刚跟重黎保证过不会有事,也不知道吉拉对毛伊罕做什么,把人家小女孩给吓成这个样子,满心无奈之下,小黑半是严肃半开玩笑地调侃吉拉道:“看把人孩子给吓的,吉拉,你没欺负人吧?” 吉拉连个眼神都欠奉,理都没理小黑。 一想到吉拉马上就要对阵银腹人面蜘蛛,小黑就怎么也放心不下,表情也跟着凝重起来。 “我买了豪猪肉,烤来吃吧,听说味道比红眼妖猪更好!” 吉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有意见。 回了小黑居住的地方,跟吉拉那里差不多,空间宽敞,明显跟毛伊罕所居住的不是一个档次。吉拉显然是熟客了,都不用小黑招呼,自顾自地找地方坐下,小黑也开始忙着生火,一边收拾整理着房间内的杂物,一边找话题道:“听说,压轴赛的凶兽是银腹人面蜘蛛?” “你已经听说啦?” 小黑点头,看着吉拉佯装毫不在意的表情,一时语塞,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银腹人面蜘蛛?”毛伊罕在地下斗兽场工作,当然听说过这种凶兽,闻言脸都白了。 看着小姑娘吓得面无血色的样子,重黎想到了讲故事来安抚她的情绪。 “别怕。”重黎也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拉着毛伊罕坐到自己身边,道:“毛伊罕,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要听吗?” “要听要听!”毛伊罕忙不迭点头,果然是小孩子,没有不喜欢听故事的。 重黎想起之前自己曾经看过的短篇小说,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写的,名字就叫做《蜘蛛丝》。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坏事做尽,死后下了地狱,每天都在地狱里受苦受难,备受煎熬” “重黎哥哥,我听不太懂。”毛伊罕年纪小,还懵懵懂懂的,生死观念或许有,但重黎讲的这些涉及了宗教,远不是毛伊罕这样的小孩子能理解的。 “嗯,怎么说呢?”重黎想了想,改口说道:“毛伊罕,你相信有神吗?” 毛伊罕点头,一脸认真地答道:“他们都说神住在天上。” 重黎从善如流,马上转换思路顺着毛伊罕的话往下说:“没错,神一直住在天上,等人死后,灵魂就会升天,就会回到神的身边去。” “真的吗?真的吗?”毛伊罕眼睛都亮了,兴奋不已。 “嗯。”重黎点头:“但是那只针对善良的人,而那些恶人,坏事做绝的人,是没资格回到天上的,会被神贬到地狱里去受苦!” “地狱?”很新奇的说法,毛伊罕好奇地问道:“地狱很恐怖吗?” “是的,十八层地狱,每一层应对人类的一种罪恶,越往下层,罪孽越深重,比如第一层拔舌地狱,那些生前谎话连篇的人就会被打入拔舌地狱,拔掉他们总是说谎骗人的舌头” 毛伊罕吓得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 “更下面的十七层地狱就不跟你个小孩子说了,反正你记住,地狱不是个什么好去处就行了。” 毛伊罕一脸后怕地点头:“那个大恶人呢?他一直在地狱里受苦吗?” “是的,受苦受难。”重黎揉了一把小姑娘杂草一样的头发,有些心酸:“大恶人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他意识到了自己生前不应该作恶,他反省了,开始向神祈祷,赎罪” “后来呢?” “佛祖”重黎顿了一下语气,道:“哦,对了,佛祖是我们那里某一位□□字。” 毛伊罕点头,听得还挺认真的。 “佛祖是有大神通的,他听到了这个大恶人的祈祷,也了解了这个大恶人生前的所有事情,佛祖发现,这位大恶人曾经也做过一件好事。” “咦?” “某一次,大恶人走在路上的时候,一脚还未踩下去之前,发现了自己前进路上趴着一只小小的蜘蛛,大恶人一念之仁,移开了脚,没有继续往下踩,自然也没有伤害蜘蛛的性命。” “这么说来,这个大恶人也不是很坏啊!” 重黎笑道:“佛祖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特意从宝莲池里取了一根蜘蛛丝出来,用法力垂到了地狱里,让大恶人顺着这跟蜘蛛丝往上爬回到天上,脱离苦海。” “哇!”毛伊罕眼睛都瞪圆了,小声惊叹道:“好厉害!后来呢,后来又怎么样了?大恶人顺着蜘蛛丝爬回到天上了吗?” 说道这,重黎又忍不住叹气了,摇头道:“没有,爬到一半,蜘蛛丝断了,大恶人又自己跌回到地狱里了。” “怎么会这样?”小姑娘很不能理解,闷闷不乐地抱怨道:“一定是因为蜘蛛丝不结实。” “其实并不是蜘蛛丝不结实,而是在天上的佛祖自己剪断了蜘蛛丝” “佛祖为什么要这么做?” 问话的是吉拉,重黎很意外,抬眼看去才发现,不仅仅是吉拉,就连小黑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讲故事,还真当自己是幼稚园老师了啊! “大恶人在顺着蜘蛛丝往上爬的时候,发现在他身后还有不少人都在偷偷跟着他往上爬,他担心纤细的蜘蛛丝承受不了这么多人的重量,便停下来,狠踹身后的那些人,把人再次踹回地狱里去” 吉拉不说话了,或许在他的立场来看,这么做也没什么错。 “一念之仁,佛祖觉得这个大恶人还没有坏得很彻底,至少还有得救,但是一年之恶,又让佛祖发现了这人生性中自私自利的凶残一面,就这样的人,怎么配得到救赎?” 毛伊罕还在天真无邪地发问:“重黎哥哥,蜘蛛丝有那么厉害吗?” 重黎哈哈大笑,他可不想无意间误导小孩子:“是佛祖从宝莲池里取出来的那根蜘蛛丝很厉害嗯,银腹人面蜘蛛所吐的丝,我没见过,所以不知道。”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3章 求死 “豪猪肉得趁嫩吃,烤久了就不好吃了……” 重黎摇头,他现在看见肉就想吐,若真让他吃这玩意儿,难保他不会吃到一半给全吐出来,折腾自己无辜的胃不说,要是坏了其他人的胃口,那就罪过大了。 “重黎你……” “我吃干面包就好,别担心,我只是单纯的没胃口。”重黎也知道自己的解释很苍白无力,但他要怎么说?说恶心地下斗兽场里的食物?得了吧,那些干瘪乏味的干面包,虽然刚开始吃有些难以下咽,但习惯之后,他也吃得挺好的。可见根本不是胃口问题,就是单纯地厌烦食材,鬼知道小黑买回来的是什么肉? 毛伊罕跟重黎不一样,小姑娘一听有肉吃,还是在地下斗兽场里很不容易买到的豪猪肉,眼睛都亮了,真是可怜的孩子,馋肉吃都馋成这副小馋猫的样子了。 最后,重黎将自己的那份烤肉让给了毛伊罕。 吉拉和小黑看上去似乎也没什么胃口,两人看上去都是心事重重的,吉拉有心事重黎还能理解,但是小黑跟着咸吃萝卜淡操心,重黎就觉得他有点儿自寻烦恼了。 各自相安无事地吃完了烤肉,吉拉先行离开,重黎和毛伊罕也准备走,小黑不放心,执意要送他们,被重黎给拒绝了。 “放心,不会有事的,你今天也辛苦了,早点休息吧。” 毛伊罕也在旁边劝,这几顿饭的交情下来,她已经不是那么害怕小黑了,总的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黑哥你不用瞎操心,地下斗兽场我还是很熟悉的。” 既然毛伊罕都这么说了,小黑也不好再坚持,又嘱咐了毛伊罕和重黎几句,目送他们离开。 回去的路上,毛伊罕一脸后怕地跟重黎聊天道:“重黎哥哥,你不知道,吉拉刚开始过来找我的时候,可把我给吓坏了!” “咦?”重黎很好奇:“他吓唬你了?” “不是的。”毛伊罕摇头,偏头想了想,很认真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害怕,或许是吉拉在地下斗兽场的名声太恐怖了,你不知道,他们都叫他……” “食人魔是吗?我知道。”重黎也感觉很无奈。 “重黎哥哥,你知道?”毛伊罕很意外,他以为重黎不知道的。“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敢跟吉拉一起去看黑哥的比斗啊?应该离这么危险的人远一点才对!你都不害怕的吗?” 害怕吗?重黎认真想了一下,不得不承认,第一次听到吉拉那个骇人听闻的绰号时,他是胆战心惊的,即便是现在,一想起自己曾经无知地挑衅过吉拉,重黎还感觉心有余悸,自己曾经好几次对吉拉出言不逊,看吉拉的反应,明明都已经生气了,却没有对自己痛下杀手,现在回想起来,只有两个可能,要不是吉拉脾气不如传闻中那样糟糕,亦或者是看在好友小黑的面子上,不好意思弄死自己,不论吉拉是出于哪一种理由对自己高抬贵手,重黎都觉得暗自庆幸。 “害怕?我当然会害怕,但是害怕有什么用呢?”人啊,总得逼迫着自己往前进。 “重黎哥哥……” 小姑娘年纪还太小,原本就不应该过早地见识这个世界的黑暗,但是没办法,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既然已经身处黑暗当中,就得学着如何保护自己,然后,永往直前,在黑暗中缓缓前行。 当天晚上,重黎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一大早,毛伊罕叫醒了重黎,说自己跟朋友约好,今天要去帮忙,必须得先走一步。重黎没在意,点头应下了,他还记得要去找小黑问问那块黑疙瘩块儿的事,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细细研究,重黎只看了一个大概,凭着多年冷兵器制造的常识,隐约觉得有点儿像铁块,但是重黎并不确定,关键是太稀奇了,如果说洛奇已经去世的父亲能在白城子外面偶然找到天外来的陨铁,这或许没什么奇怪,毕竟是概率大小的问题,但是身处地下斗兽场的小黑竟然能在小时候无意中捡到纯天然的原铁,这就跟中彩票头奖一样,简直不可思议,那就代表着地下斗兽场的某处有一块还未经开发的铁矿! 会有这种可能吗?重黎不是很确定,感觉跟异想天开一样,但是,不管是天方夜谭的胡思乱想也好,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也罢,重黎总得去亲眼确认一下才能放心。 重黎一边自嘲自己想象力太丰富,一边暗搓搓地找出一片寡然无味的干面包吃起来,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毛伊罕又心急火燎地跑回来了,一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一边抽抽噎噎地哭个不停。 “重黎哥哥,重黎哥哥……” “怎么了?”重黎吓得手里的干面包都掉了,正在咀嚼的一口干面包也哽在喉头,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差点儿没把他给噎死。 小姑娘脸上挂着泪珠,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气息都还没喘匀,就拽着重黎的衣角哀求道:“重黎哥哥,求求你帮帮忙,救救萨丽吧?” 重黎很奇怪:“萨丽是谁?” 毛伊罕忽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抽抽噎噎地说道:“萨丽是我的好朋友,她家里孩子太多,马上极夜就要来了,估计养不活,她父母就决定把她卖到花房子里去了,萨丽跟我说,她不要那样,如果沦落成被人□□的玩物,还不如死了算了。但是她就这么死了对家里的几个弟弟妹妹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所以她准备要去求吉拉买下她的肝……” 重黎听得毛骨悚然,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孩子疯了! “吉拉他应该不会这么做吧……”重黎记得吉拉曾经说过,不会自己动手杀人,一般情况下都是父母将孩子弄死之后再送过来,丽萨这么做不合吉拉的规矩,所以重黎才会猜测吉拉不会搭理。 谁知,听了重黎这话,毛伊罕哭得更伤心了:“重黎哥哥你不知道,在地下斗兽场里,吉拉的风评很好,他每次参加压轴赛时都会吃肝,压轴赛的酬劳赏金很高,但是吉拉自己不会收,一般都是全数付给小孩的家属,所以走投无路的人家都愿意找吉拉……” 这么说,食人魔吉拉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大善人吗?在地下斗兽场里,是是非非,善恶标准都被颠倒翻覆,重黎觉得这还真是讽刺。 “既然他们你情我愿的地做买卖,找我干嘛?我又能做什么?”这也是重黎郁闷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其实根本无能为力,人家父母卖孩子,他能做什么?他连自己都养不活? “重黎哥哥,吉拉不吃小女孩的,他都只吃小男孩,我劝过萨丽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萨丽不听,她已经跑去找吉拉了,说是到时候若是吉拉不同意她就一头撞死在那里!” 重黎已经惊呆了:“那小姑娘疯了不成!如果到时候吉拉不认账,她不是就白死了吗?” “我也是这样说的,但是萨丽根本不听我的,重黎哥哥,你去劝劝她吧,你这么聪明,肯定能想出办法来的。” 劝个毛啊还劝!一心求死的人是拦不住的,但鉴于毛伊罕苦苦哀求,重黎也觉得自己就这么袖手旁观,置之不理显得很没人性,只得勉为其难地走一趟了。 毛伊罕一马当先地在前头带路,中途好几次重黎都想转去找小黑出面解决,毕竟小黑跟吉拉感情更好,说话应该更有说服力,但是毛伊罕很焦急,不时催促重黎走快一点,重黎没办法,哪怕心里怕成了狗,也得硬着头皮上。 吉拉的住处重黎昨天已经来过,今儿也不陌生,隔着大老远,就听见了吉拉不耐烦的声音:“你回去吧!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了,我不吃小女孩的……”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你之前又没有吃过!”小姑娘声线清脆,童言童语,听着很是悦耳动听,但一想到小小年纪就要经历这些人世间的残酷,重黎就觉得心里酸涩不已。 吉拉已经快被这小姑娘给缠晕了,正在头疼的时候,听到了脚步声,抬头一看,重黎竟然来了,不由得大感意外:“你来干什么?” 他明明急着,昨天那顿烤肉结束之前,这一大一小都对他害怕得不得了,今儿怎么会主动找上门来? 听了吉拉这么多的事,重黎忽然意识到,这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是真正被这地下斗兽场扭曲了人格的可怜人之一。“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 重黎本想问吉拉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谁知道吉拉还真不跟他客气,顺势说道:“你来得正好,快把这小女孩带回去,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烦死了!” 这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重黎不由得气急。 毛伊罕也在旁劝道:“萨丽,我们走吧,都跟你说过了,吉拉大人不吃小女孩的!” “你少来这添乱!”毛伊罕一片好心,谁知道那位名叫萨丽的小女孩根本就不领情,看都没看毛伊罕他们一眼,转而对着吉拉再接再厉地劝道:“吉拉大人……” “烦死了!”吉拉被吵得一头两个大,本就在心烦意乱的时候,此时更是理智全无,对着萨丽吼道:“滚!别来烦我了!” 小姑娘眼圈都红了,可怜兮兮地站在原地,低头不语,一副受尽委屈的可怜模样。 重黎是最见不得小姑娘哭的,闻言马上开口说道:“小姑娘,你回去吧,吉拉已经不吃肝了,你来求他也没用!” 还是重黎这招釜底抽薪更管用,闻言,小姑娘猛地抬起头来,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重黎。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4章 环首刀 “吉拉大人,真的是这样的吗?” 吉拉没有回答萨丽的问题,反而转头看向了重黎,一脸兴致盎然的表情,问道:“哦?你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你比我还要了解我自己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知人易,知己难!”重黎相信人性本恶,但是跟吉拉相处地这两天,重黎忽然发现,吉拉似乎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虽然他干的都是些十恶不赦的事,但是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若是自己换在了吉拉的立场,他也没办法保证自己就能安安分分地当一个大善人。 吉拉没说话,定定地看着重黎。 “吉拉,别再吃人了,相信我,你信奉的那一套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说实话,吉拉也曾经想过,自己一意孤行是不是在自欺欺人,但是走投无路之下,他实在没办法说服自己放弃这根救命稻草。 “我是个兵器制造师,我能给你打造一把顶级的兵器,能够帮助你在压轴赛上获胜,相信我,你不用靠什么吃小孩子的肝来获得力量……” 重黎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位名叫萨丽的小女孩恶声恶气地打断了:“你又是谁?不用你来多管闲事!” “萨丽,不要这样对重黎哥哥说话!” 好心救你还不领情,重黎都快被气笑了。 “你是兵器制造师?”吉拉根本不敢相信。 “当然,如假包换。”怕吉拉不相信,重黎从腰间摸出了他一直小心珍藏的匕首,直接扔到了吉拉面前,一脸认真地说道:“你仔细看看这把匕首,这是我亲手做的,你可以试试效果,绝对比你们所用的石刀,骨刀更好!” 吉拉是个身经百战的斗士,若论搏斗的经验,恐怕连蒙塔都不如他,所以拿到匕首的同时,他就敏锐地意识到了非同寻常。 凌空挥舞了几下试手感,又往墙上划了几刀测试锋利程度,吉拉惊呆了,这么厉害的兵器,简直让他爱不释手。 “这就是小黑最后能从黄金蟒肚子里破体而出,结果却安然无恙的真正原因吗?有意思。”昨天的比斗结束之后,吉拉亲眼见到小黑归还了一样东西给重黎,但是因为重黎当时有意遮掩,他并没有看清楚,如今亲手尝试了一下,不由得感觉大开眼界。 “其实也算是小黑运气好,从内而外,当然要比从外而内更容易。”亲眼见过小黑给黄金蟒剥皮就知道,黄金蟒的外皮异常坚硬,不是那么容易砍伤的,如果不是被黄金蟒生吞入腹,小黑未必就能赢得这么轻松。 吉拉把玩着手里的匕首,忽然发问,道:“重黎,你有这手艺,应该在哪儿都能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为什么要进地下斗兽场里来当奴隶呢?” 这是吉拉最想不通的一点。 说起这些,前因后果简直就是一把辛酸泪。 “说来话长了,简单来说,我不是自愿进地下斗兽场来当奴隶的,我是被人劫掠贩卖进来的!”重黎咬牙切齿,这个仇,他是早晚要报的。 “有意思!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吗?” 大人物?重黎回想了一下自己曾经得罪的人,想来想去,就只有蒙塔那个同父异母的亲哥哥最为可疑,阿如温查斯家的纨绔子弟,似乎也很符合这个人的行事作风。 “算了,不说这个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早晚会让我等到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那一天。” 吉拉耸了耸肩,不置可否,他的注意力都被手上这把小小的匕首给吸引了,爱不释手,不由得好奇地问道:“锋利倒是足够锋利的了,不过就凭这么一把小小的匕首,似乎还有些不够看!” 重黎没有急着接话,他倒想看看吉拉到底是一个什么心思。 “重黎你应该不知道吧,银腹人面蜘蛛差不多有半人高,体积巨大,你觉得凭这么一把小小的匕首就能轻易斩杀它吗?” 一见这情况,重黎就知道有戏,再接再厉道:“我当然没指望单靠匕首就能战胜银腹人面蜘蛛,小黑曾经跟我提起过,你们压轴赛的对手一般都是大型凶兽,用匕首这种小型兵器来发动攻击实在是有些力不从心,所以我打算重新给你制作一种利于近身搏斗的兵器。” “哦?”吉拉的好奇心被带出来了。“你准备做什么?” “环首刀。”三言两语根本没办法说清楚,重黎也懒得花时间解释了,简单描述道:“很复杂,我没办法给你解释清楚,你得给我点时间,我直接给你看成品。” 吉拉终于还是被重黎说动了,说到底,吃肝壮胆不过是吉拉自欺欺人的一种鼓励行为,类似于自我催眠,增加信心,但这种办法始终是缥缈无依的,怎么抵得过一把称心如意的兵器更让人有安全感呢? “我什么时候能够看到成品?” 这倒是把重黎给问住了,他能说自己现在还不确定吗?环首刀的制作工艺并不复杂,关键是没有合适的材料,这一点,得去找小黑确认之后才能下结论。 “这我得去问问小黑,有些材料必须让他帮忙才行。” 吉拉点头,对于小黑他还是很放心的。“那就这么说定了,这一次我听你的。” 重黎暗暗松了一口气,他还担心吉拉执迷不悟呢,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被说服了,能说吉拉其实也很通情达理吗? “相信我,你一定能战胜银腹人面蜘蛛的。” “承你吉言吧。” 眼见事情再也没有着落,萨丽小姑娘一跺脚,狠狠地瞪了重黎一眼,哭着跑走了。 “重黎哥哥” “去吧。” 得了重黎的允许,毛伊罕不放心地追了上去。 身后,重黎和吉拉相顾无言,两人都是满心沉重,重黎不知道吉拉作何感想,反正看着这么一个花季少女想尽办法一心求死,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作孽啊! 将匕首归物归原主之后,吉拉跟着重黎一起去找小黑,看到这两个人结伴而来,小黑显然很意外:“你们怎么来了?重黎,你找我有事儿吗?” “怎么不问问我是不是找你有事儿?”吉拉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对好友明显的差别待遇嗤之以鼻,差别待遇也可以,但能不能不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啊! “你来找我能有什么事儿?”小黑毫不客气地反唇相讥,能够这么毫无隔阂地互相吐槽,也侧面印证了这两人其实关系不错。 “小黑,我想看看你常用的那个黑疙瘩块儿,可以吗?” 小黑很奇怪,但还是问也没问就拿出来递给了重黎:“有点儿沉的,你小心……” 接过黑疙瘩块儿之后,重黎简直惊呆了,妈蛋的,还真是铁块,要不要这么暴殄天物啊!小黑竟然用铁块儿来当砖头使,简直了! “小黑,这东西能给我吗?”脑子一热话就脱口而出了,话音刚落,重黎又有些后悔,怎么能这么大大咧咧地问别人要东西呢?好羞耻。 谁知道小黑半点都不在意,直接点头同意了。 重黎很受感动,慌忙解释道:“是这样的,小黑,我之前跟你说过吧,我是一个兵器制造师,现在准备用这块黑疙瘩来做一把环首刀,先借给吉拉应付即将开始的压轴赛,然后再还给你,怎么样?” “环首刀?”小黑不是很确定地反问了一句:“就用这块儿黑疙瘩吗?重黎,没那么容易的,我曾经尝试过很多种办法,本来还想把它打磨成更加趁手合适的形状,但都没能成功切割……” “还记得我之前借给你的匕首吗?实际上,它们都是一样的原材料!” 小黑瞪圆了眼,难以置信:“怎么可能?感觉完全不一样。” “相信我,我能办到的。”重黎一脸确信地点头,抱着黑疙瘩块离开了,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脸震惊的小黑跟吉拉面面相觑。 从小黑那里拿回黑疙瘩块之后,重黎就开始研究怎么打磨成环首刀,工艺方面他还算得上熟练,但是目前的技术条件并不允许他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只能怎么简单怎么来。 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熔炉的构建,在打造成形的兵器之前,必须将铁块烧制,经过高温溶解成铁水,然后其它的就好办了,重黎对地下斗兽场不熟悉,熔炉是小黑和吉拉帮忙搭建起来的,而毛伊罕,也帮助重黎寻找能长时间燃烧散热的矿石,给重黎帮了不少的忙。 众人拾柴火焰高。 在所有人的帮助下,重黎的兵器制造工作有序展开了,唯一让他感觉头疼的就是小姑娘萨丽,估计是觉得重黎坏了她的好事,小姑娘三天两头就跑来给重黎捣乱,简直就是一倒霉催的熊孩子,重黎拿这熊孩子根本没办法,看在对方年纪小,又是个小姑娘的份上,只能默默忍了。 几天下来,重黎都被她给折腾烦了。 这一天,萨丽小姑娘又来给重黎捣蛋了,重黎眼神都没错一下,目不转睛地盯着熔炉,谁知道小姑娘几天下来总结出了经验,知道怎么作弄重黎更有效,竟然毫无顾忌地出手了,重黎被小姑娘从身后狠狠推了一把,栽倒在熔炉边上,若不是重黎反应快,在摔倒的同时侧身闪了一下,估计会被直接推进熔炉里面去,那可就不是简简单单的毁容问题了。 毛伊罕吓坏了,惊呼一声,又气又急地质问道:“萨丽,你在干什么!” “我……我……”小姑娘估计也只是想作弄重黎一下,没想过伤人,见重黎差点儿受伤,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连话都不会说了。 “算了吧,反正我也没事儿。”重黎是真的拿这种熊孩子没辙,只能再三叮嘱毛伊罕,道:“接下来的几天会很忙,你看住她,不准她再过来闹事了。” 毛伊罕忙不迭地点头,她也对自己的这个小伙伴很失望了。 萨丽小姑娘哭着跑走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5章 戟 毛伊罕哭着回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小声跟重黎道歉:“重黎哥哥,我替萨丽向你道歉,她不是故意要伤害你的……” “好啦,好啦,我这不是没事儿吗?算了啦。”重黎并不是任人欺辱的包子性格,相反,他小肚鸡肠,有仇必报,但是面对这么一个不谙世事的半大孩子,他还真没办法斤斤计较。 自己的朋友干出这种事,毛伊罕很是自责,重黎好言好语地安慰了几句,谁知道小姑娘哭得更伤心了,搞得重黎一头两个大,早知道就不胡乱开口安慰人了,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擅长这个。 小黑和吉拉过来,刚一进门就听见毛伊罕在哭,忍不住好奇发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了吗?” 重黎正准备开口回一句“无事”,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毛伊罕拉住了衣摆,重黎楞了一下,随机明白了毛伊罕的用意,是怕自己将真相说出来后,小黑和吉拉会迁怒萨丽吧?其实毛伊罕太过担心了,重黎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 “没事儿,刚才被火星溅到了,对吧,毛伊罕……” 毛伊罕忙不迭点头,也不敢看小黑和吉拉的表情,抬手擦干净眼泪,转身跑出去了。 “这小姑娘最近好奇怪啊……” 重黎笑了笑,没说话。“你们怎么过来了?” “过来看看你这儿的进度怎么样了?” “慢工出细活,这事儿可急不得。” 小黑想提醒重黎,吉拉的压轴赛比斗马上就要开始了,他们不急怎么行?总不能到时候空手上吧!给了吉拉希望,然后再残忍地剥夺,岂不是更残忍。 这时候,吉拉倒是比小黑更加冷静,生死有命,他很清楚,不论是小黑亦或者是重黎,帮自己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自己受人之恩,铭记在心就好,怎么能再挑三拣四,指手画脚的呢? “没关系,重黎,你自己也注意休息,不要太辛苦了!”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吉拉发现重黎的适应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悍,明明之前还对自己怕得要死,现在都有胆子对着自己翻白眼,爱理不理的了。 “相信我,来得及的,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重黎自然也明白吉拉的担忧,笑着宽慰道:“我可是个技艺高强的兵器制造师啊!” 夸口说下了大话,一是为了安抚吉拉的情绪,二是为了给自己打气,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斗兽场,想做什么都太难了,因此信心和希望就显得特别重要。可话虽如此,但重黎也有自己的难处,他原本想要制作一把环首刀,但是结果失败了,或许是因为黑疙瘩块纯度并不高的原因,最后在反复折叠锻打的时候根本达不到重黎预想的要求,这样的残次品别说是给吉拉使用了,重黎自己看着都觉得丢人。 反省总结了一下缺失之处,发现可能还是地下斗兽场的环境太恶劣,手边又没有合适趁手的工具,导致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 第一次尝试失败了,重黎不好意思告诉小黑和吉拉,怕动摇他们的信心,但是毛伊罕不一样,或许是感觉到新奇有趣,最近见天儿地围着重黎打转,重黎的灰心和沮丧,当然全部看在了眼里。 “重黎哥哥……” “我没事。”让一个小姑娘为自己担心,真是有够出息的,重黎深呼吸一口气,打起精神来:“大不了从头再来嘛,怕什么!” 看重黎一副瞬间精神抖擞的样子,毛伊罕忍不住笑了,插话道:“重黎哥哥,我一直想问你的,洛奇哥哥现在怎么样了?” “洛奇?”重黎忽然想起,毛伊罕跟洛奇都是在地下贫民窟长大的,两人认识也很正常。“怎么,你很关心他啊?” “洛奇哥哥离开地下贫民窟之前很照顾我的。”毛伊罕红着脸支支吾吾,俨然就是一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看得重黎啧啧称奇。原来看似大大咧咧的假小子毛伊罕,竟然也有如此天真可爱的一面,洛奇那小子还真是好福气。 重黎点头,看不出来洛奇那小子还挺热心的嘛:“洛奇在跟我学习兵器制造。” “好厉害啊!”毛伊罕感慨,语气中不乏羡慕之意。 “这有什么,若是你想学,我也可以教你。”重黎可没有那种什么传男不传女的落后思想,在他看来,有人愿意学习自己的手艺是一件挺有成就感的事情,而教授出一个好的弟子,那种成就感绝不亚于成功制造出一件顶级的兵器。 “真的吗?真的可以吗?” 重黎哈哈大笑起来,揉了揉毛伊罕的头发,道:“当然,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谎话骗你吧!” 毛伊罕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对重黎,小姑娘还是无限信任的。 一番天南地北的聊天后,重黎感觉心情好多了,这才打起精神来,重新思考起怎么利用这黑疙瘩块儿,想要制作环首刀是不可能的,看来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几番比较之后,重黎选择了制作戟。 这是一种中国古代特有的冷兵器,造型独特,实际上乃是矛和戈的混合体,戟存在的历史很久了,据考证,戟最早出现应该是在商代,早先一直都是青铜材质,而到了汉朝的时候,戟首则由青铜发展为铁质,大大加大了杀伤力。 想要了解戟,就必须先了解戈和矛,这两样都是中国古代的传统冷兵器,简单说来,戈可以猛烈地啄、勾对手,矛可以实现刺杀的功能,为了进一步提高兵器的使用效能,古代的兵器制造师大胆创新,将矛和戈渐渐融为一体,变成了一件新的兵器,戟。 黎重的爷爷乃是武术大家,重黎很小就看着老爷子习武,挥舞各种冷兵器,而戟作为最传统的十八般武艺之一,自然是深受各类武术行家的青睐。 古籍《尉缭子》中就有记载:杀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戟也。 由此可见,戟在兵器史上的重要地位。 重黎下定决心改制戟,经过好几天不眠不休的努力,最终不负众望,赶在吉拉比斗开始之前,成功制成了戟首。 后来,重黎又拜托小黑和吉拉去材质坚硬的木料,刺橡树太珍贵,不好寻找,但也不能随随便便用一般木料来滥竽充数,几经挑选,重黎才选中了心仪的木材,完成了戟的制作。 看着重黎手里造型古怪的长棒子,小黑的评价是:“这兵器还真是稀奇古怪!” “稀奇古怪吗?”重黎倒是看习惯了:“管他的呢!能赢就行。” 吉拉二话不说接过了戟,拿在手上凌空左右挥舞了两下,一脸凝重。 送佛送到西,重黎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懂戟的奥妙,赶忙制止道:“等一下,不是这样用的。” 吉拉一头雾水,但看重黎一脸坚持的样子,也没有不懂装懂,很谦逊地将手里的戟递还给重黎,问道:“怎么?这把戟还有什么特别的使用方法吗?” “当然。”重黎忍住了自己想对吉拉和小黑翻白眼的冲动,耐心解释道:“戟的招式变化多样,如果用得好了,那简直就是一件杀伤力巨大的神兵利器,不过我不习武,没办法给你们做更详细的示范,只能简单讲解一下,具体的使用方法,还得你们自己摸索。” 小黑和吉拉都看得很认真。 “一般来说,使用戟有五个基本招数,分别是一刺、二推、三啄、四割……”一边讲解,重黎一边用不甚标准的动作给小黑和吉拉做示范,他也知道自己的示范动作很蹩脚,估计黎单看了也只会摇头叹气,要是他们家老爷子看到了,估计连杀了他这个不孝子孙的心都有了,简直丢了他们黎家的脸。 或许是身经百战的关系,战斗经验丰富,对兵器的领悟力自然更好,重黎不过是做了一遍,吉拉就能领悟到其中的奥义,跟着模仿,几个依样画葫芦的动作下来,身段姿势比重黎这个示范者还要标准。 开什么玩笑这不是欺负人嘛! 重黎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要不要这么打击人啊!奈何吉拉很得意,或许是看到了使用戟的妙处,吉拉整个人都神采飞扬起来,焦急询问道:“还有呢?不是一共有五个基本招数吗?最后一个是什么?” “看好了,像这样,在交战错身的时机,戟可以回手一勾,向后拉拽。”这也是戟最独特的地方,在戟首前端分别有直刃和横刃两部分,可以出其不意地发动进攻,效果显著。 听了重黎的讲解,吉拉彻底心服口服,他现在已经完全相信重黎之前所说的话了,兵器制造师,果然是名不虚传! “戟给你,尽量多练习,务必熟悉这种兵器。”重黎将戟递给了吉拉:“预祝你战胜银腹人面蜘蛛,得胜归来!” 吉拉接过戟,信心大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6章 后生可畏 重黎胆战心惊地迎来了吉拉的压轴赛。 当天一大早,他就被小黑领着去了比斗台,一见之下,更是惊呆了,整个比斗场密密麻麻地坐满了人,比小黑当时的那场比斗多了将近一半的人,特别是前面的贵宾席上,全部都坐满了。 重黎还看到了考塞尔,这小子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前排的贵宾席上,怀里搂着美人儿,嘴里啃着香果儿,一派慵懒闲适。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若不是眼下的时机不合适,重黎还真想冲过去和考塞尔好好理论一番,把自己折腾到这鬼地方来受苦受难,罪魁祸首却吃香的喝辣的,小日子过得倍儿舒坦,他们究竟有什么仇什么怨,要这样陷害自己? “重黎,这边来!” 见身后的重黎好半天都没有跟上来,小黑急了,回身拉住重黎的胳膊往前带,一边走一边细心叮嘱道:“别东张西望的,这些都是大人物,当心冲撞冒犯了他们。” 什么鬼?重黎虽然没吭声,但是心里却是很不服气的。 “你怎么来了?”忽然间听到考塞尔的一声惊呼,重黎循声望去,竟然在贵宾席位上看到了蒙塔,还有他身后一左一右站定的阿木尔和乌力罕。 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先锋队的队员怎么会出现在地下斗兽场里?重黎搞不懂了。 “蒙塔,你过来干什么?”考塞尔就像是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般,一蹦三尺高,跳起来指着蒙塔的鼻子质问道:“地下斗兽场的事不归你负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蒙塔眼皮子都没抬,目不斜视,径直走到考塞尔身边,捡了个椅子自顾自坐下,一脸淡然地开口说道:“以前归谁管我不知道,但是从今天起,地下斗兽场的一应事宜就全权划归我管理了。” “开什么玩笑!”考塞尔涨红了脸,当着众人的面跟蒙塔争执起来:“我从来没听爷爷说过这件事,你又是从哪儿得知的?” 说实话,从考塞尔一直歇斯底里地缠着蒙塔要说法开始,重黎就把这人给看轻了,能动手就别瞎逼逼,这时候,明显是拳头大的人更有发言权啊!纠缠不清,逞口舌之勇,只会让人更快看穿他的虚张声势。 “奉劝你一句,为了阿如温查斯家的名声,你我还是不要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争吵为妙。”蒙塔是不怕丢脸的,关键是考塞尔不要坏他的事儿。 “蒙塔,你不要欺人太甚!”考塞尔终于忍不住对蒙塔动手了,一手拎起了蒙塔的衣领,咬牙切齿地说道:“地下斗兽场一直都是我在管理的!” 蒙塔毫不退让,一把拍开了考塞尔握着他衣领的手,一边整理一边说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从今天开始,这里归我管!” 很少有人能面对仇敌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无动于衷,泰然处之,如果考塞尔能够做到,他就不是一般人,而能成神成圣了。 蒙塔再三语言挑衅,言辞刻薄犀利,丝毫不讲情面,考塞尔被彻底激怒了,他本来还对蒙塔有所顾忌,毕竟两兄弟实力相差太大,争斗起来自己绝对讨不了好,但是现在,显然蒙塔已经蹬鼻子上脸,不打算给他留活路了,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混蛋!去死吧!”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这种无聊的戏码重黎看得多了,他相信,以蒙塔的身手和反应,应该不至于让考塞尔占到便宜。 事实确实如此,蒙塔一个侧身闪过了考塞尔的拳头,表情都没有变一下,冷然发问道:“考塞尔,你想清楚,确定要跟我动手吗?” 蒙塔心里正憋着一股子火呢!重黎失踪的事,不管是不是考塞尔干的,反正蒙塔认定了他脱不了干系,眼下只是苦于没有证据,不然他早就出手教训考塞尔了,哪儿还容得了这人如此猖狂。 “你不让我活,我也不会让你好过!”看样子,考塞尔是打定主意要跟蒙塔同归于尽了,连家族颜面都不顾了,直接大庭广众之下就开打。 “正合我意!”蒙塔正愁找不到借口收拾考塞尔呢,闻言直接站起身来,一边活动筋骨一边说道:“反正压轴赛还有一段时间才开打,要不我们直接上比斗台决斗算了,不论胜败如何,生死有命,谁都不准有怨言!” 听说要上比斗台一决生死?考塞尔马上就怂了,但还是抹不下脸来承认自己胆小怕事,怒吼一声,挥舞着拳头向蒙塔扑去,蒙塔不闪不避,接住了考塞尔的拳头,考塞尔瞬间涨红了脸,拼尽全力,另一只手抓住了蒙塔的肩膀,想要将蒙塔直接摔出去,谁知道力不从心,蒙塔没被摔出去,倒是直接将蒙塔的兽皮衣给撕开了。 蒙塔顿时火大了,这件兽皮衣是重黎亲手设计制作的,他一直都很珍惜,现在被考塞尔这个二愣子给粗鲁扯坏了,怎么不让他心疼。心里有气,下手更是没个轻重,抬腿就是一脚,狠狠将考塞尔踹飞了出去。 看着这一幕,重黎难以置信地捂住了嘴,心里一团乱麻。 怎么会?蒙塔箭头怎么会有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徽?之前明明没有的,重黎跟蒙塔有过肌肤之亲,更何况,蒙塔在他面前从未刻意隐藏过什么,所以重黎自认为很了解蒙塔,不论是身体还是脾气秉性,蒙塔身上有不少跟凶兽搏斗后留下的伤痕,这不假,但是在他记忆力,蒙塔肩头绝对没有什么所谓的纹身,更何况是那么丑陋的八臂仙母虫,如果有的话重黎不可能不知道。 这段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考塞尔被蒙塔一脚踹飞了,跌倒在地时不知道是不是伤到了内脏,狠狠吐了一口血,衬着他惨白惨白的脸,显得有一丝可怜兮兮的味道。 但是重黎一点儿都不同情他,可怜之人必有其可恨之处。 蒙塔显然是正在气头上,快步走到了考塞尔身边,一脚踩在手下败将的胸口,恶狠狠地质问道:“行啊!出息了你!” “蒙塔,你有本事就弄死我,不然……” 年轻人啊!还是不要太嚣张的好。 “你以为我不敢拿你怎么样吗?”蒙塔根本就不吃考塞尔这一套:“地下斗兽场里不是有各式各样的凶兽吗?你喜欢哪一个,我让你自己挑选,如何?够意思吧。” 考塞尔顿时被吓得魂不附体,抖成了一团。“蒙塔!你不能这么做……我是你哥哥……我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是你亲哥哥……” 这时候才来讲什么兄弟手足,血脉情深,简直是一个大写的讽刺。 重黎“噗嗤”一声笑了,殊不知,周围人都在安安静静地看好戏,他这么一笑,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就连蒙塔都忍不住偏头看了过来。 小黑吓坏了,赶紧一把捂住了重黎的嘴,使劲把人往后拖,如果可以的话,他还真想把重黎个挖个地洞藏起来,不让他这么引人注目。 “重黎,你疯啦!”小黑死死地捂着重黎的嘴,小声告诫道:“人家阿如温查斯家的两位少爷争夺家族继承权,我们这些围观者看看热闹就好了,你没事儿添什么乱呢,找死啊!” 重黎不是很明白,蒙塔确实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没错,但不是私生子吗?听说在家族根本就不受重视,怎么可能有资格争夺家族继承权,这不是扯淡吗? “蒙塔肩头有八臂仙母虫的纹身,那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徽吧,这么说,他也是家族的继承人之一吗?” “那个新面孔叫蒙塔吗?我之前从来没看过,之前地下斗兽场是归考塞尔少爷管理的,考克布少爷偶尔也会来视察一番,他们都是巡查队的队长,除了少数压轴赛会出现在现场督战外,平时很少在地下斗兽场露面的。”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跟重黎说了,至于重黎的问题,小黑不知道,也没办法回答,但是他很清楚的一点就是:“身上有八臂仙母虫的人就是阿如温查斯家承认的正牌继承人,这一点是绝对没错的。” 重黎记得阿木尔曾经说过,阿如温查斯家这一辈似乎只有考塞尔和他亲哥哥考克布身上有八臂仙母虫的家徽,蒙塔这小子不错啊,短短时间就混出名堂来了。 说不清楚心里的感觉,但是重黎就是无端地觉得不舒服。 就在阿如温查斯家的两位少爷打得热火朝天,把比斗场的气氛炒得分外热烈的时候,一个脑满肥肠的大胖子晃晃悠悠地走进了贵宾席位,重黎一眼就认出来了,在小黑那场比斗的时候,就是这个内城的贵族疯了一般地冲进比斗场里,神经兮兮地用黄金蟒的血来涂抹身体。 “你们两兄弟啊?这是在给压轴赛暖场吗?阿如温查斯家的负责人还真是有够负责任的。” “别西卜大人……” 如果单单只是内城的贵族,蒙塔不会这么收敛态度,关键是这位别西卜来头不小,是内城的七位大贵族之一,权势惊人,蒙塔一个刚上位的愣头青,还不够实力跟这些大人物正面冲突。 “差不多就得了啊!别不依不饶的,马上压轴赛就要开始了,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欣赏比斗吧……” 蒙塔虽然没有开口接话,但还是从善如流地放开了考塞尔,没有继续纠缠不休,不然以他的脾气,还真指不定会干出什么兄弟相残的事来。 别西卜一脸欣慰地拍了拍蒙塔的肩膀,其实他是很欣赏蒙塔的,后生可畏,假以时日,必然会有了不得的成就。 蒙塔不动声色地走回自己的座椅之前还不忘朝重黎这儿多看了两眼,一开始,重黎还以为蒙塔认出了自己,可转念一想,怎么可能啊!自己脸涂得跟小黑肤色差不多了,乌漆墨黑的一团,五官都看不清楚,估计就是他哥黎单来了都不一定能认出来,蒙塔就更不可能了。 看什么看啊! 重黎不服气地瞪了回去,如此挑衅的动作,小黑都快被重黎给吓死了,赶紧把人拽了回来,不让他再继续面对蒙塔,要是得罪了这些大人物,在地下斗兽场里可就不会再有容身之处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7章 压轴赛 小黑侧身挡在重黎身前,阻隔了蒙塔看向重黎探究的视线,他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但是如果能保护重黎,他还是愿意拼尽全力尝试一下。 蒙塔满心疑惑,那个身材瘦瘦小小的黑小子总给他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说不清楚为什么,明明就是一张从来没见过的脸,真是奇了怪了。 “重黎,你活得不耐烦啦?” 重黎好不容易才从小黑的魔爪下解脱出来,也不管别人看不看得懂,对天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很不服气地嘀咕,道:“有什么关系,反正蒙塔不会在意的。” “你说什么?”音量太小,再加上此时的地下斗兽场人满为患,太过嘈杂,小黑根本没有听清楚重黎的辩解。 重黎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在不舒服个什么劲儿,反正就是很不爽,自己失踪了这么多天,蒙塔不着急不担心自己也就算了,竟然还有闲工夫跑地下斗兽场来看比斗,真是有够悠闲的。 越想越生气,重黎冷哼一声,转过头去,再没往蒙塔的方向多看一眼。 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比斗开始了。 按照惯例,率先出场的还是吉拉。 吉拉在地下斗兽场内很有名望,很多参观者都曾经看过他的比赛,所以吉拉刚一露面,全场就爆发了雷鸣一般的掌声,夹杂着不少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和欢呼,听起来很有气势。 只见吉拉拎着戟,目不斜视,步履从容地进入了比斗台的笼子里。重黎一直密切注视着吉拉,发现吉拉其实也很紧张,虽然从脸上的表情不大看得出来,但他握着戟的右手因为太过用力都隐隐有些泛白了。 “吉拉……加油!”小黑也跟着起哄声向着吉拉的方向大声鼓励了一句,但是重黎也不敢保证,吉拉到底有没有听到,周围实在是太吵了。 重黎最感兴趣的还是今天出场的凶兽,银腹人面蜘蛛,之前听了太多有关于银腹人面蜘蛛的传闻,或真或假,重黎懒得费心思判断,反正马上就能揭晓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跟黄金蟒一样,银腹人面蜘蛛也是被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给七手八脚地抬出来的。 重黎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仔细观察后不难发现,银腹人面蜘蛛还真是名如其实,头部及前胸有类似人脸的图案,五官俱全,栩栩如生,另外,银腹人面蜘蛛体型巨大,重黎相信吉拉所言了,这凶兽简直就是外星来的变异种,站起来的话说不定还真能有半人高。 等待银腹人面蜘蛛苏醒的这段时间甚是无聊,吉拉已经开始忍不住在笼子里走来走去,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关键是吉拉一直在笼子里团团转,看得重黎都感觉头晕,如果可以的话,重黎真想好好劝吉拉一句,稍安勿躁,反正急也没用,不如学学人家小黑,坐下来闭目养神,说不定还能静下心来。 银腹人面蜘蛛尚未苏醒,看台上众多观众的目光全都聚焦到了吉拉身上,蒙塔他们也不意外,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吉拉手里奇形怪状的兵器。 在这个时代,人们习惯于使用骨刀石刀等短小精悍,易于打磨制作的兵器,突然横空出世一把戟,简直是令人搞不清楚状况。蒙塔他们还好,长期跟各种凶兽搏斗培养的战斗思维让他们一眼就看出了戟的不寻常之处。 “那个斗士手里拿的兵器好奇怪啊!”乌力罕状似无意的话倒是给蒙塔提了一个醒,或许他真有什么细节的地方疏忽大意了。 “等会儿把那个斗士叫来,我有事儿想亲自问问他。”重黎是一个很好的兵器制造师,这一点,蒙塔深信不疑,因此,蒙塔对这个职业有一种迷之亲切,也意识到了兵器制造对培养队员战斗力的重要性,不管地下斗兽场的这个兵器制造师是不是重黎,蒙塔此时都有了收拢的心思。既能提高营地队员们的战斗力,重黎又会多个帮手,不至于太辛苦,简直就是一石二鸟的好计划。 蒙塔的决定,阿木尔没有异议,但是心里却在吐槽,他们家队长真是快疯魔了,在这鬼地方看见一个相似的都不放过。 漫长无聊的等待过后,银腹人面蜘蛛终于苏醒了,四周围观的众人瞬间打了鸡血一般,振臂高呼起来,声音之大,可谓是震耳欲聋。 重黎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果然压轴赛就是不一样,这观众的热情都快将比斗场给点燃了。 银腹人面蜘蛛是一种领地归属感很强的凶兽,醒来之后见到了不远处的吉拉,毫不犹豫地就发动了进攻,吉拉不敢大意,小心戒备着,待银腹人面蜘蛛靠近,一个翻身坐到了银腹人面蜘蛛后背上,两手握着戟,狠狠往下一插。银腹人面蜘蛛吃疼,死命挣扎起来,吉拉顺势一抽,将戟拔出了出来,连带着也将银腹人面蜘蛛肚子里的肠子给一块儿带了出来,血流满地。 开门红,见吉拉短时间内就能将戟使用得如此得心应手,重黎放心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场比斗的结果毫无悬念。 “吐丝了……银腹人面蜘蛛吐丝了!”比斗的同时,还有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随时关注着银腹人面蜘蛛的吐丝情况,还真是辛苦他们了。“小心!是牵引丝……小心别损坏牵引丝……” 都这时候了,谁还有闲心关注银腹人面蜘蛛吐出的牵引丝,能不能保住小命儿才是关键。 吉拉的作战方案很鸡贼,并不主动进攻,而是以退为进,匍匐在银腹人面蜘蛛的后背上,稳住身子不让自己掉下来,趁着银腹人面蜘蛛松懈的时候,时不时插一刀,短时间内,快将银腹人面蜘蛛插成马蜂窝了,难怪银腹人面蜘蛛要吐牵引丝逃跑了,换谁遇上这么一个狗皮膏药一样难缠的对手,从来不跟你正面交锋,就知道背后捅刀子,简直就是倒霉透顶了好吗? 最后,银腹人面蜘蛛是被吉拉给硬生生拖死了,真是可怜。 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赶忙上了比斗台剖腹取银腹人面蜘蛛肚子里残余的牵引丝,物尽其用吗?嘴脸还真丑陋。重黎没有再继续关注了,那根金灿灿的丝线,价值连城,对重黎来说却是毫无利用价值。 吉拉站在被鲜血洗礼过的比斗台上,冲着小黑和重黎挥了挥手,脸上是真心实意的笑。 是时候了,蒙塔转头小声吩咐了一句:“去把人带过来!” 阿木尔点头称是。 眼睁睁看着吉拉被阿木尔带头,重黎很不服气,正想冲上去理论,被小黑给一把捂住嘴,态度强硬地拖了回去。 “好啦重黎,不关你的事,相信吉拉,他能自己解决的。” 重黎死命挣扎,内心腹诽不停,他想说的不是这个! 而另一边,吉拉一头雾水地跟着阿木尔去面见蒙塔。 “我叫蒙塔。”蒙塔也没故意拿乔,主动开口自我介绍:“阿如温查斯,蒙塔。” 故意报上自家的姓氏,算是在敲打提点自己了吧,吉拉心里了然,面无表情的行了一礼,一板一眼地说道:“蒙塔大人。” “不用太拘礼,比斗很精彩。”夸奖自己不过是场面话,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没这么闲,特意把自己找来绝对是另有用意,果不其然,蒙塔下一句话就是:“这次找你过来,主要是想问问关于你手上的兵器的事儿!” “这个?”吉拉扬了扬手里的戟,不明所以地看着蒙塔。 蒙塔点头,扫了一眼吉拉手里的兵器,感叹道:“很有意思的兵器,叫什么?” “戟。” 蒙塔笑了:“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能给我看看吗?” 吉拉有些防备,他并不知道蒙塔的用意,也不知道重黎有何打算,认真算起来,戟是重黎制成来送给小黑的,不过是借给自己使用而已,没有这两个人的允许,他没办法擅自决定把戟改借给他人。 “对不起,其实这把戟这并不是我的兵器,是我一位好友借给我使用的,所以……”后面的话虽未说完,但其中的拒绝之意很是明显。 蒙塔并不死心,既然不能拿在手里把玩一番,问问兵器制造师的事儿总没问题吧:“确实是一件好兵器,可惜了……想必,制造这把戟的兵器制造师也是很有名的人物吧。” 吉拉心里咯噔一声,果然是冲着重黎来的吗?他还记得,重黎曾经跟他说过,是因为得罪了某位大人物,所以才被劫掠卖到地下斗兽场的,这么说,是重黎的行踪暴露,导致那位大人物亲自找上门来想要报复了吗? 蒙塔还在盯着吉拉打量,想要从他口中套出话来,谁知吉拉已经有了警觉,顾左右而言他,道:“不过是地下斗兽场里一个默默无名的奴隶罢了,不值得蒙塔大人如此挂念。” 好话说尽,吉拉就是不上钩,后来,蒙塔也没办法了,不得不放人离开。 “队长……” “这人很可疑啊!”蒙塔下定决心,开始从地下斗兽场查起,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重黎不幸真的在地下斗兽场里,就得想办法尽快将人接出来:“找个信得过的人,想办法送他偷偷潜入地下斗兽场去,将这里彻底探查一番!” 阿木尔也正有此意:“重黎少爷不是有个小徒弟是从地下贫民窟里出来的吗?听说这两个地方关联甚密,地下贫民窟的人经常被贩卖到地下斗兽场来当奴隶,我看他的身份就很好……” “是叫洛奇是吧?”蒙塔对这小孩还有些印象,主要是重黎在他耳边絮叨过好几次,说洛奇学习兵器制造很有天赋,蒙塔听久了也就上了心。“派队员回营地去把他给接来地下斗兽场,哦,对了,让洛奇别忘了带上祁骨……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预感,重黎就在这鬼地方,算算时间,也该是服用祁骨的日子了,也不知道重黎现在过得怎么样?真是让人放心不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8章 恐慌 重黎现在过得怎么样?重黎现在好得不得了,虽不至于吃香的喝辣的,但是小黑和毛伊罕一直都对他照顾有加的,而经过研制成功戟之后,吉拉也对重黎刮目相看,佩服得不得了,果然,不论在什么地方,实力决定一切。 “你刚才为什么要拦着我?” 小黑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瞪着重黎,哭笑不得:“重黎,你疯啦!你准备去跟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讲道理,他们会跟你讲道理吗?一个不小心,恐怕你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重黎对天翻了一个白眼,很无语。“你又不认识蒙塔,你怎么知道蒙塔一定会这么不讲道理?” “他们那些个大人物,有几个不是心狠手辣的?”难怪吉拉老是说重黎太天真,这已经不是天真,而是愚蠢了。 重黎不置可否,那些所谓的大人物如何,重黎不了解,不好下判断,但是对蒙塔,重黎自认为还是了解的,根本就不是小黑误解的那样,正想跟小黑理论两句,远远地就看见吉拉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刚一碰面就对重黎提出了警告。 “重黎,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对你有兴趣……” “啊?”重黎懵逼了,这又是什么情况?谁?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是在说蒙塔吗?如果是蒙塔的话倒不用太担心,但就怕是那个纠缠不清的神经病考塞尔。 “傻了啊你!”吉拉比重黎更着急:“我是说,他们这些大人物明显对你制造兵器的手艺感兴趣,重黎,以后你得小心一点儿了!” 重黎点头:“我知道,蒙塔是9区先锋队的中队长嘛,当然需要我帮他制造兵器,这也没什么……” “愚蠢!”重黎话还没说完就被吉拉给打断了:“重黎,别以为你能仗着手艺跟他们提条件,当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现在你是有利用价值,所以他们这些个所谓的大人物才会对你高看一眼,等到你没有了利用价值又该怎么办?” 重黎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者说他自恃交情,认为蒙塔不会干这种过河拆桥的事,殊不知,这种想法其实也有些自欺欺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地下斗兽场里待太久了,重黎的想法也越来越偏执,这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极端自私自利的心态,重黎自己都觉得羞愧。 “好了,不说这个了。”想不明白的事,重黎也不想浪费脑细胞了。“你在实战中使用戟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顺手或者不适应的地方,说出来,我也好改进。” 吉拉忍不住笑了:“只有在这时候,我才会真心相信你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兵器制造师。” “什么意思啊?”重黎心里大大的不满。 “主要是因为你这张脸太没有说服力了!”小黑跟着笑,在旁解释道:“之前我也以为,兵器制造师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大汉,像你这样的,小胳膊小腿,总感觉没什么战斗力。” 这一点重黎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武学世家出身的人,之前黎单就常常吐槽他,手无缚鸡之力,简直是给他们黎家人丢脸。重黎深知自己动用武力不会是任何人的对手,所以才会苦心钻研兵器制造方面的知识,希望以此来弥补自己的不足。说实话,在穿越之前,那个大师云集,民间传统手艺人数不胜数的年代里,重黎顶多算是一个天赋不错的后生晚辈,手艺并不算多精湛,这点自知之明重黎还是有的,奈何这个时代太操蛋,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重黎忽然就成了一个抢手的香馍馍,人人都觉得他手艺高超,重黎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说实话,我觉得这把戟已经很完美了,没什么需要再改进的了。”吉拉给了一个很高的评价,重黎洋洋得意,正想谦虚几句,只见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大汉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气急败坏的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大汉一边跑,嘴里还在不停大声疾呼着。 “大事不好了!大家快逃命啊!” “快逃啊!这里马上就不安全了!” “大家快跑啊!内城的贵族们要毁掉地下斗兽场,我们这些人是白城子的污点,是不可能被接到上面去居住的,唯一的结果就是被消灭……大家快想办法逃命吧!” 这么骇人听闻的说法一传出来,果然引起了地下斗兽场内的恐慌,好些奴隶都聚了过来,凑在一起小声嘀咕个不停。 “天呐!不会吧!这是真的吗?” “别傻了!那个疯子说的话你也信?” “可是……” 眨眼间,大汉已经冲到了重黎他们面前,重黎已经被吓傻了,看见一个小山一样健壮的身影向自己冲过来,下意识地侧身让出一条通路来,生怕自己挡了路被人直接撞飞,谁知道,大汉居然在他们面前停住了脚步,两手按住重黎的肩膀,认真说道:“快逃命吧!不要再待在地下斗兽场了,这里马上就要被彻底摧毁掉了!” “你在干什么?放开重黎!”小黑和吉拉一左一右,仗义出手,及时将重黎从大汉的铁爪之下解救了出来,此时的重黎已经完全呆住了。 “快逃命啊!能逃一个算一个,地下斗兽场被毁掉不可惜,但是我们不能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掉,逃命吧!逃出这里你们就自由了!” 逃出这里,逃出地下斗兽场,这是重黎一直的心愿。 就在大汉大声呼喊的同时,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已经赶到了,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摸出了一根手腕般粗细的藤条,七手八脚地将大汉给绑了个严严实实。 “你们怎么又把这疯子给放出来了!” 吉拉一脸不爽地向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抱怨,对方点头哈腰,一个劲儿地向吉拉他们道歉:“对不起,吉拉大人,这不是稍微看管不严嘛,下次一定会注意的。” 哪怕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大汉仍然不依不饶,继续大声疾呼:“快逃啊!他们满口谎言,不能相信他们……” “吵死了!赶紧让他闭嘴!”为首的工作人员一声暴喝,就有狗腿子走上前来,果断给了大汉一拳,打得大汉偏过头去,都忍不住翻白眼了,可见力道不轻,估计有脑震荡的嫌疑。 哪怕已经失去了意识,大汉还在小声的喃喃自语,仔细听不难分辨,他说的只有两个字,翻来覆去的,但始终只有两个字:“快逃!快逃!快逃……” “这疯子真是让人头疼!” 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们压着壮汉准备离开了,重黎心里忽然浮现出一股不详的预感,忍不住开口拦住他们,脱口而出道:“等一等!” 为首的那位工作人员迟疑了一下,但是碍于吉拉和小黑的颜面,不得不停下脚步,回转身来面对重黎,尽量平和地问道:“还有什么事儿吗?” “他刚才说内城的贵族们要摧毁地下斗兽场,这是怎么回事?”这话不像是随随便便就能凭空臆想出来的,必然是有什么蛛丝马迹暴露,才会被人发现,传出消息来。 为首的工作人员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别开玩笑了好吗?内城的贵族们为什么要摧毁地下斗兽场?有什么理由?” 重黎皱眉,要问他有什么理由?他怎么会知道,这问题不是应该去问那些内城的贵族吗?问他们为什么要折腾出这么一个所谓的地下斗兽场来,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彻底摧毁?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要问为什么,直接问他不就好了!”重黎伸手指了指被五花大绑的大汉,没想到却被周围的人给狠狠嘲笑了。 “那人是个脑子不正常的疯子啊!他说的话怎么能相信呢!” “就是!就是!” “这疯子成天疯疯癫癫的,说话也常常颠三倒四,词不达意,估计这次也是发疯了吧!” 真的是这样的吗? 重黎偏头看向小黑,小黑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重黎,别自己吓自己,地下斗兽场是内城贵族们最后的游乐园,也是这些大家族的私人钱袋子,涉及的利益之庞大,没那么容易会被舍弃的!” 吉拉也在旁给重黎补充说明,经过他的介绍,重黎更加详细地了解了那位大汉的身世。原来,那大汉曾经也是地下斗兽场的斗士,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比斗中伤了脑袋,开始变得神经兮兮的,成天什么都不干,就傻乎乎,漫无目的在地下斗兽场里到处晃荡,饿了就偷别人家的东西吃,名声臭成这样子,他说的话,根本就没几个人愿意相信。 就这样,重黎只能眼睁睁看着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把大汉给带走了,临走前,大汉还老是不消停地回头,艰难地望向重黎的方向,每次回头被旁边押解的工作人员发现,就会狠狠挨一巴掌,但即便如此,大汉依然不死心,三步一回头,看着重黎,嘴唇不停蠕动着,像是在转述着什么。 “重黎,别想太多了!” 此时的重黎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他一直在模拟大汉反复回头对他做的口型,几次下来,忽然恍然大悟,那个口型是在说。 “油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9章 意外收获 没有了制造流言的罪魁祸首,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也渐渐散去,重黎还没从刚才的震惊和恐慌中缓过神来,默默跟着吉拉他们往回走,一路上,始终在琢磨。 油鸱这种凶兽,重黎简直太熟悉了,曾经还住在蒙塔他们的营地上时,重黎第一次直面凶兽,就是浩浩荡荡来袭的油鸱大军,亲眼见识过油鸱的凶残,所以重黎印象深刻。除此之外,油鸱特殊的属性也一度让重黎怀疑人生,他之前可从来没有想过,油鸱体内居然富含了极为丰富的油脂,可以直接拿来炼油,且练出的油燃点极低,能保存很时间不变质,这简直不科学好吗?但事实就是如此,蒙塔还因此大赚了一笔,不仅提高了营地队员们的生活水平,还累积了一笔不小的原始资金以供重黎变着法儿挥霍,当然,挥霍是极少数小队长的说法,重黎可不承认,他又没败家享乐,那笔巨款没一个点数花在了重黎自己身上,毫无保留,全部被用来改进冷兵器制造的设施条件去了,虽然杯水车薪,但是聊胜于无。好在蒙塔并不是小气刻薄的人,哪怕重黎再是大手大脚,营地里闲言碎语一大堆,蒙塔都没有说过一句怨言,这也是重黎很感激,也乐意辅佐蒙塔的原因。试想一下,如果在重黎尽心尽力地想办法提高整个营地的战斗力时,蒙塔不仅不帮忙,还在旁边说风凉话,光扯后腿,想想就觉得心塞,若是如此,重黎才不会这么死心塌地的效忠。 如果重黎没记错的话,当初蒙塔他们中队大获全胜,蒙塔更是神勇,用弩一箭射下了油鸱大军的头领,剩下的油鸱们顿时乱了阵脚,攻势不攻自破,气势汹汹来袭的油鸱大军差点全军覆没,满地都是油鸱的尸体,之后,利用这些油鸱的尸体提炼出了大量的油,货多不稀奇,重黎又不愿意贱卖,好在有荆棘雇佣兵队帮着销售,虽然利益被一分为二,但也算是解决了蒙塔的□□烦。说来也巧,荆棘雇佣兵队管理着地下贫民窟的秩序,而阿如温查斯家又掌握着地下斗兽场的绝对统治权,重黎也是来了地下斗兽场之后才知道,原来地下贫民窟跟地下斗兽场之间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看来当初就算他不认可耶曼从中牵线,凭着这层关系,说不定荆棘雇佣兵队还是会主动搭上蒙塔这条线,而且蒙塔很有可能会答应。 想来就让人丧气,重黎曾经以为自己帮蒙塔做出了一笔大生意,并以此洋洋得意了好几天,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他太高看自己了。 那么,油鸱又代表了什么意思呢?重黎实在是想不明白。 “别再想那个疯子的胡言乱语了,自寻烦恼!”吉拉一番好意,看重黎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很是担忧,他佩服重黎制作兵器的手艺,也真心觉得重黎人不错,虽然天真是天真了一点,但是很机警,不是那种自以为是的傲慢,这一点还是挺招人喜欢的。“地下斗兽场有这种恐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多少人每天都在咬牙切齿地诅咒这个鬼地方早点完蛋,但是事实呢?一直到现在,地下斗兽场还好好地经营运转着……正如我之前所说的,这里是内城贵族们最后的游乐场,是他们消遣娱乐最后的去处,每场比斗,特别是压轴赛,所涉及的赌斗点数之庞大,远不是你我所能想象的。” 重黎听明白了吉拉的意思,严格说来,地下斗兽场就是一个聚宝盆,能日进斗金不说,在人类偏安一隅,被困在这个小小的白城子内不得自由时,这里也是唯一能够找乐子,释放人性的地方。 “地下斗兽场之前也有过这种毁灭流言吗?” 吉拉和小黑相视一笑,道:“谁说没有呢!不信你随便找个奴隶问问,八成他们都巴不得地下斗兽场早点完蛋,但这也仅限于私底下的抱怨,地下斗兽场真要是毁灭了,对他们这些地下贫民窟出生的人来说,才是一场真正的悲剧。” 这一点,重黎深有体会,他曾经去过地下贫民窟,也在那里结识了毛伊罕,说实话,对于地下贫民窟内的恶劣生存环境,重黎之前是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好歹也是大家族出身,后来嫁给蒙塔,去了外围先锋队的营地,感觉生活质量一下子降了一大截,叫苦不迭。但即便是营地的艰苦,相比地下贫民窟,已经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就像毛伊罕自己所说,在地下斗兽场里照顾凶兽的工作虽然又脏又累又危险,但好歹一天还能挣五个点数,总比在地下贫民窟内走投无路的好。 残酷的现实让重黎深感无力。 “重黎,别难过了,这不是你的错。” 是啊!不是我的错,人人都觉得不是自己的错,然后放任这种不公平的差距存在,这种自欺欺人的伪善,不正是万恶之源吗? 为了让重黎打起精神来,吉拉有些不自然地揉了揉鼻子,岔开话题道:“哦,对了……你不是喜欢那些亮闪闪,会发光的东西吗?我让他们给你留了一些发光草……” 谁说自己喜欢亮闪闪,会发光的东西了?重黎哭笑不得,其实,如果可以选的话,他更想要灯笼草来着。看这些发光草散乱零落的样子就知道,绝对是从刚才的比斗台直接取下来的,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强光也弱了许多,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重黎第一次看到这些会发光的,亮闪闪的植物,很新奇,想拿来研究一番,又不是回收废品,拿着半死不活的玩意儿来干嘛! “为什么是发光草?其实我……” 一眼就看出了重黎的不怀好意,吉拉双目圆瞠,断然拒绝:“想都别想,灯笼草一盆要差不多两百个点数!我可没那么大方阔气!” 被吉拉这么一打岔,重黎沉重的心情也缓和了许多,笑着打趣道:“别这么小气!你刚才不是胜了一场压轴赛吗?应该能赢一大笔点数吧!是吧,小黑?” 雁过拔毛,就算是铁公鸡也得要留下点儿铁锈来。 吉拉咬牙切齿,根本就不给重黎趁虚而入的机会:“别惦记我的点数!” “小气鬼!” 小黑也忍不住笑了:“重黎喜欢灯笼草啊?我以为灯笼草都是小孩子才会喜欢的……” 听小黑这么说,重黎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小声辩解道:“我之前从来没见过会自体发光的植物,感觉很新奇……” “那有什么,我让他们帮你留意一下,在下场比斗开始之前,应该能买到。” “真的吗?” “喂!”有对比就有差距,吉拉马上不高兴了:“小黑,你可别这么惯着重黎啊!一盆灯笼草要两百个点数呢,还只能开一晚,你有毛病啊!有那些点数,不如拿来干点什么别的?” “没关系,懒得重黎喜欢……” 小黑还是笑,一副全然不在意自己即将大出血的模样,吉拉一脸看神经病的表情盯着他们,这两人都没救了! “对了,重黎……”说起给重黎购买灯笼草,小黑又想起来了:“我还给你准备了别的礼物,喏,现在带你去看看!” “礼物?为什么给我准备礼物?” “感谢你借给我匕首,不然我就被黄金蟒生吞活剥了,也不可能安然无恙,还有……” 说到这里,小黑顿了顿语气,吉拉适时插话,顺着他往下说,道:“还有制作了这把戟,帮助我打赢了银腹人面蜘蛛。” 其实这也不能全部算作重黎的功劳,小黑和吉拉自身的实力占了很大一部分,所以他们这么一板一眼地认真道谢,反倒让重黎很难接受:“别这么说,是因为你们本身实力强悍,换了我这种,即便用了好的兵器,上比斗台也是送死!” “谁说不是呢!”吉拉毫不客气地吐槽,气得重黎忍不住想打他。 “不管怎样,多谢你的帮忙,所以我跟吉拉商量过了,将我们这次赚的点数都分一半给你!” “啊?”重黎简直是受宠若惊。 “另外,黄金蟒是的蛇皮是意外收获,除开毫无用处的蛇头,身躯和蛇尾两部分的蛇皮,我们一人一份!” 小黑的豪爽大方把重黎都给惊呆了,听说黄金蟒的蛇皮很珍贵,拿出去贩售能卖好大一笔点数,更重要的是,黄金蟒的蛇皮花纹很漂亮,可以用来做匕首的刀鞘,既美观又实用,重黎偷偷垂涎了好久,现在得知小黑要白送自己一部分黄金蟒的蛇皮,对于早就奉劝自己死心的重黎来说,简直就是意外之喜,其惊喜程度就跟天上掉馅饼,且正巧不偏不倚地砸中自己一样。 好想收下啊!但又觉得收下黄金蟒蛇皮的自己有些厚颜无耻,重黎都快纠结死了,如果蒙塔在这里就好了,沦落到地下斗兽场之后,重黎曾经无数次产生过这样的想法,蒙塔于他来说更像是一个随提随取的移动钱包,重黎并不觉得有什么,他为蒙塔卖命,尽心尽力地帮助蒙塔壮大势力,蒙塔则负责给他买这些价值不菲的稀奇玩意,两人各取所需,一向配合得很好。 “别纠结了,喜欢就收下好了。”吉拉也在旁劝:“我这次赚的点数也会分一半给你的,不过你还是别傻乎乎地去买灯笼草了,不划算!有那些点数,不如吃点好的,瞧你一副干瘪瘦小全身都没几两肉的样子,我都怀疑你能不能好好活下去……” “吉拉!”一听这话,重黎还没觉得有什么,小黑先发火了,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 “好,好,好,我不说这些不吉利的了!”见小黑真的生气了,吉拉马上举双手投降。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0章 滥好人 黄金蟒的蛇皮被完完整整地剥了下来,大自然真是巧夺天工的艺术家,再是牛逼的设计师恐怕也设计不出如此漂亮反复的花纹,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重黎白得了一张黄金蟒的蛇皮,爱不释手,小黑却很不满意,不停在旁抱怨,说那些地下斗兽场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剥皮的手艺远不及自己,硬生生毁了这么一张上好的黄金蟒蛇皮,实在可惜。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事。 小黑的抱怨在重黎看来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得了便宜还卖乖,反正不用自己出力,该偷懒就偷懒,差不多就行了。 “这张黄金蟒的蛇皮,你真的要白送给我?” 小黑点头。 重黎瞬间扑了过去,握住小黑的手,一脸兴奋地保证说:“小黑你放心,我会支付你点数的,按外面贩售的价格支付你!” “你有点数吗?”吉拉直接开口,毫不客气地拆台,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人居然好意思说这种答话,是想让人笑掉大牙吗? 重黎恨得牙痒痒的,吉拉这人真是太讨厌了。 “好啦,好啦,别欺负重黎了。”小黑及时站出来当和事佬,要是再放任重黎跟吉拉吵下去,还不知会争执到什么时候。 吉拉在压轴赛中大获全胜,打赢了银腹人面蜘蛛,安然归来,有人欢喜,有人愁,心里最不满的,怕就是曾经上赶着求吉拉吃掉自己的萨丽了。 听毛伊罕说,吉拉接下来的日子会很不好过,她的父母已经决定将她卖到花房子里去了,重黎不知道花房子是什么地方,他没去过,但是光听这个名字也知道不是什么好的去处。 萨丽被送走的前一天,毛伊罕去送好朋友,没多久就哭着回来了,气势汹汹走在她前面的,正是满脸怒容赶来向重黎兴师问罪的萨丽。 “萨丽,你别这样!”毛伊罕一边走,一边不住拉扯好友萨丽的胳膊,哭着劝阻道:“这根本就不关重黎哥哥的事!” 重黎皱眉,知道自己已经遭了萨丽的忌恨,但是站在他的立场,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平白遭人怨恨,也是有够倒霉的。 “我讨厌你!” 如果说刚开始萨丽还只是单纯的讨厌重黎,现在几乎就可以称之为怨恨了,重黎是真的搞不懂地下斗兽场里的小鬼们到底是怎么想的,毛伊罕是个意外,乖巧懂事,但是这个萨丽就不一样了,极端的偏执,神经质,简直莫名其妙。 重黎哭笑不得:“你专门跑过来,就是为了说这个?”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恨不得能亲手杀了你!一刀一刀,把你身上的肉全部割下来!”重黎毫不在意的态度,对萨丽来说,这就是挑衅,联想起自己即将迎来的悲惨命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萨丽越想越不服气,自然而然地将所有怨恨都倾泻在了重黎身上。 亲耳听到这么恶毒的话,重黎心里警觉起来,他很明白,当一个人威胁说想要杀了你,那可不是一时的气话,对方是真的对你恨之入骨,一旦获得机会,绝对会干脆利落地付诸行动,如果自己不小心,恐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毛伊罕也吓坏了,大声叫到:“萨丽!” 或许是这句话换回了萨丽的理性,她虽然很想杀掉重黎,但是在此之前,她还得好好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况且,杀掉重黎之后呢?对自己眼前的困局有任何帮助吗?没有,甚至还有可能连累家人,对于父母亲,萨丽跟他们之间的亲情已经被消磨殆尽了,但是弟弟妹妹们,萨丽还有一丝不忍,她舍不得连累他们因为自己而受苦。 “为什么你要多管闲事呢?”如果自己就这么死掉,让吉拉吃肝,换回一大笔钱留给弟弟妹妹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为什么重黎就不愿意成全她呢? “那么你自己呢?为什么一心求死?”重黎也想不明白:“活着不好吗?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看看地下斗兽场里的其他人,哪个不是在艰难求生?即便是你们羡慕的强悍斗士,也时不时就要上比斗台跟凶兽一决生死,随时都会性命不保,可即便如此,吉拉和小黑他们不也努力向上地活着吗?” 跟吉拉相处越久,重黎越是能体会他的不容易,生存已经如此艰难,想要谋求一条生路,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恶名远播的食人魔,可即便如此,吉拉也没放弃啊!只要有希望,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 “不用你来教训我!” 萨丽说不过重黎,气呼呼地转身跑走了,重黎在心里暗暗记了一笔,将萨丽这两个字放在了危险人物的黑名单上,以后只要看到这小姑娘,他一定会多加注意的。 毛伊罕还在哭,重黎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叹了口气,没说话。 “重黎哥哥……”哭了好一会儿,毛伊罕才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重黎哀求道:“重黎哥哥,就没有办法能帮帮萨丽吗?” “这……”重黎迟疑了,在这件事情上,他一直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局外人的位置,总觉得人家父母亲安排子女的归属,属于别人的家事,萨丽是被卖去花房子也好,亦或者是死在吉拉这里,外人无权干涉,况且萨丽对他还有成见,贸然站出来恐怕只会更招人嫌弃。 “重黎哥哥,求求你……”到底是小孩子,想问题太一厢情愿,这不是天真,只是阅历太少,对人性缺乏认识。“黑哥和吉拉大人不是都会将比斗赢取的点数分一半给你吗?有了这笔钱就可以帮萨丽了!” “毛伊罕,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这是在把重黎往火坑里推啊!”正巧小黑有事过来找重黎,刚一进门就听见了毛伊罕的哀求,不由得有些生气。如果说不了解地下斗兽场的情况也就算了,毛伊罕在这里工作了这么久,不可能不知道地下斗兽场的规矩,明知道不合清理,居然还好意思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难道是觉得重黎单纯善良好欺负吗? “我……我没有……” 小黑板着脸,表情明显不悦:“你以为在地下斗兽场里,滥好人是这么容易做的吗?” 毛伊罕连连摇头,慌忙辩解道:“不是的!” “那好,我问你,重黎跟那小姑娘非亲非故,凭什么出手帮她?况且,你以为只有萨丽可怜?在地下斗兽场里,比萨丽更可怜,更悲惨恐怕不在少数,如果重黎开了这个先例,后患无穷,以后只怕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找上门来,缠着重黎要他帮忙,那时候你要重黎怎么办?帮还是不帮?” “我……” “还有更严重的,花房子在地下斗兽场里地位特殊,盘踞一方,势力庞大,手下打手众多,背后更是有阿如温查斯家的少爷支持,连地下斗兽场的负责人有事没事都喜欢去娱乐一下,那姑娘的父母已经决定将女儿卖进花房子里,必然是有人从中牵线,你现在让重黎大大咧咧地站出来多管闲事,不是明摆着得罪他们吗?你真以为凭我和吉拉两个人,就能保重黎在地下斗兽场里安然无忧吗?太天真了!” 毛伊罕被小黑训斥得哑口无言,捂着脸嚎啕大哭。 重黎有些不忍,拉了小黑一把劝道:“算了,别说了,毛伊罕也是担心自己的好朋友,关心则乱,又不是故意的,你别这么针对小孩子!” “不是我针对他,在地下斗兽场里讨生活,不小心谨慎不行啊!”小黑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揉了揉毛伊罕的头发,叹气道:“毛伊罕,我今天跟你说这些,只是希望你记住,善良是好事,想当好人也没问题,关键是不要一头热地把自己给牵连进去,那样太愚蠢了!” “可是萨丽她……” “你当人家是朋友,可人家有真心拿你当朋友吗?”小黑一剂猛药,直接把毛伊罕给问住了,重黎觉得小黑这种说法太伤人,有挑拨离间的嫌疑,但是小黑不依不饶,继续问道:“那小姑娘通过你找上的吉拉,对不对?你知道他在吉拉那里都说了些什么吗?” 最后,毛伊罕哭着跑走了。 重黎刚想追上去,被小黑一把拉住了:“重黎,不用管,让她一个人冷静一下,免得这么天真,总是被人利用还不知。” “用这种方式逼迫她长大,是不是太残忍了!” 小黑浑然不在意:“残忍就残忍吧!毛伊罕也不是小孩子了,总得学着自己保护自己!” “可是……” 话锋一转,小黑又开始指责起重黎来:“还有你也是一样,重黎,刚才如果不是我及时打断你们的谈话,你是不是就要一口答应了?” 自己的想法有这么好琢磨吗?重黎尴尬地笑,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闭口不答。 “你什么心思都写在你脸上了!”小黑忍不住叹气,重黎和毛伊罕,一个比一个不让人省心。“记住,地下斗兽场不需要滥好人,重黎,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里,如果有一天你能离开,不用挂念,不用回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1章 外界局势 这话题太沉重,太伤感,重黎不想继续聊了,开口转移话题道:“对了,小黑,你和吉拉就从来没想过离开地下斗兽场吗?” “离开?去哪里?”小黑和吉拉都是在地下斗兽场出生、长大的,从有记忆以来,他们就生活在这里,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更没有想象过外面的生活,他们甚至连想象都无从想象。 “当然是离开地下斗兽场啊!”对重黎来说理所应当的事情,在小黑看来却是难以想象的,不得不承认,成长环境的不同会造就截然不同的人生价值观。 “为什么要离开?” 重黎发现他跟小黑的谈话陷入了一个死胡同,他们的价值理念根本就不契合,所以根本没办法达成一致:“那好吧,我换一种说法,你们为什么不愿意离开呢?在地下斗兽场讨生活不是很辛苦吗?时不时就会被安排去跟凶兽们搏斗,你能胜个一两场不足为奇,但是能保证一两百场下来都无一失败吗?不可能吧?比斗台上,一场未胜就会被凶兽生吞活剥,性命不保!你们难道就不怕吗?” 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小黑很不能理解重黎的想法:“之前我们没什么趁手的武器,完全凭着一身蛮力跟凶兽们战斗,不照样没事儿吗?再说了,你不是帮我们制作了戟吗?有了这么厉害的兵器,根本不用惧怕任何凶兽!” “兵器不是万能的好吗?”重黎觉得,小黑这种想法很危险:“如果过分依赖兵器,只会让你失去自身的判断力,小黑……” “好啦好啦,别瞎操心了!”很不耐烦地打断重黎的话,小黑觉得重黎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喜欢担心一些根本就没影儿的事,自寻烦恼,说实话,重黎能把自己照顾好就已经很不错了。 被小黑这么一搅合,重黎原本想说的话也根本来不及说出口,他本来想问小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营地的?小黑在地下斗兽场里常年跟各种各样的凶兽们搏杀,战斗经验丰富,如果他和吉拉都愿意加入先锋队,对蒙塔来说,简直是如虎添翼,蒙塔一定不会拒绝。 “对了,我来找你是想问你什么时候有空,好带你去买灯笼草!” 距离吉拉的压轴赛结束已经好几天了,当时吉拉手贱随便摘了些发光草来糊弄重黎,重黎气不过,才会嘴贱回了吉拉两句,想要从铁公鸡身上拔两根鸡毛下来,没想到却被小黑听去了,当时那情形,重黎认为小黑是为了避免他们俩吵得鸡飞狗跳才站出来充当和事佬,随口应付自己一句,自己和吉拉都好借坡下驴,谁知道小黑竟然玩儿真的。 说实话,重黎一点都不想要小黑大出血,总有一种欺负老实人的负罪感。 “不用了吧,吉拉都说买灯笼草太浪费了!” 小黑忍住笑了:“难得你也有这么听话懂事的时候啊……” 重黎对天翻了个白眼,不要把他当小孩子! “怎么样?什么时候有空?”既然答应了重黎,小黑就不会反悔,再说了,不过是两百个点数的事,又不是出不起。 重黎想了想,道:“明天吧。” “行。”小黑得了准信儿,也没多呆,回去了。 临睡觉之前,毛伊罕终于回来了,也带回来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重黎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洛奇……你怎么来了?” 洛奇瞬间扑到了重黎面前,眼睛都红了,哽咽着说道:“老师……” 重黎伸手摸了摸洛奇的头顶,安慰道:“小男子汉,别再哭鼻子了,也不嫌丢人,当心人家毛伊罕笑话你!” 洛奇抬手擦了擦眼泪,略带尴尬地看向毛伊罕,果不其然,毛伊罕正在捂着嘴偷笑,洛奇顿时红了脸,更不好意思了。 毛伊罕的情绪恢复得还算不错,最起码表面上看不出任何异样来,重黎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能够放一放了,转而询问洛奇,好奇道:“你怎么会出现在地下斗兽场?不会是亚希尔和亚塞尔他们欺负你吧?” “不是的。”洛奇摇了摇头,解释道:“是蒙塔中队长让我来地下斗兽场里找老师的,我已经找了好几天了。” “蒙塔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重黎很意外,几天前远远地见了一面,明明蒙塔就没有认出自己来,怎么转眼就锁定了自己的位置,继而派洛奇下地下斗兽场来偷偷调查,看样子,外面的局势比重黎料想的还要复杂。 “我也不太清楚。”这一点洛奇倒是没有隐瞒重黎什么,他是真的不清楚。洛奇年纪虽然小,但是父母亲离世太早,他很小就开始一个人生活,又是在地下贫民窟这种地方,养成了洛奇敏感细腻的性格。去了蒙塔的营地后,洛奇一直谨言慎行,过得小心翼翼,尽量不给重黎添麻烦,他很清楚自己的立场,因为出身的问题,蒙塔并不信任他,如果不是重黎执意要带他回营地,恐怕他也没机会离开地下贫民窟。洛奇对重黎很感激,所以当蒙塔提出让他偷偷潜入地下斗兽场寻找重黎时,洛奇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对了,老师……蒙塔中队长有叮嘱我一定要把这东西给你!” 说完,洛奇就从腰间摸出了几根用细藤蔓捆绑成一束的祁骨,被削得整整齐齐,看捆绑的方法也看得出用心,重黎满心感慨。 “蒙塔中队长担心您……” “不用再说了,我知道。”重黎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被人担心挂念是一件这么温暖的事,最起码,这让重黎明白了自己并不是孤身一人。 “老师……” 毛伊罕并不认识祁骨,所以自然也不知道祁骨的珍贵,但是她这段时间一直跟重黎朝夕相处,还从来没看见过重黎这么伤感软弱的时候,所以她很好奇。 接过祁骨,重黎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渐渐平复情绪,为了避免自己情绪奔溃,转移话题道:“对了洛奇,外面情况怎么样了?” “不太好。”虽然下地下斗兽场之前蒙塔有再三交代,不要跟重黎透漏太多外面的局势,因为确实不容乐观,蒙塔不想让重黎担心,但是洛奇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不忍心欺骗隐瞒重黎,关键是他也不觉得老师有这么笨,会相信自己的那些鬼话,与其胡说八道,还不如一开始就开诚布公说清楚所有的一切。“极夜已经来了,听蒙塔中队长说,今年的极夜会比往年更长,说不定还会拉扯到一个月的时间,所以大家的日子都会更加难熬。” 原来极夜已经来了,来了地下斗兽场,不见天日,重黎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情况,现在听洛奇这么一说,他也不禁担心起来:“以往的极夜会持续多长时间?” 洛奇想了想道:“通常是十天左右。” 前后相差有这么大?重黎也给吓到了。 “营地里的大家都吓坏了。” “最近有什么凶兽来袭击营地吗?”重黎记得之前地下斗兽场里也在传,先锋队被红眼妖猪袭击,伤亡惨重,重黎这一直很担心,现在好不容易盼来了一个了解情况的当事者,重黎当然想问清楚。 “前段时间红眼妖猪群有来袭击,不过已经被解决了,老师不用担心。”想起那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洛奇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营地伤亡怎样?”虽然洛奇说得云淡风轻,但是重黎还是凭直觉猜出了情况不容乐观,毕竟伤亡惨重的消息都传到地下斗兽场来了。 “据我所知,死了两个小队长,三个小队长重伤,中队伤亡过半……” “蒙塔呢?蒙塔没事儿吧?”重黎关心则乱,倒也忘了几天前他才亲眼见过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蒙塔,看样子应该并无大碍。 “蒙塔中队长没事。”洛奇解释的很详细,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跟重黎说了:“红眼妖猪来袭的那一晚,蒙塔中队长并不在营地里,听说是阿木尔小队长负责指挥战斗的。” 重黎想起了忽然出现在蒙塔肩头的八臂仙母虫家徽,好奇道:“蒙塔是不是回阿如温查斯家去了?” “这我不太清楚。” 重黎眉头皱得更紧了,自从得知阿如温查斯家就是地下斗兽场的真正管理者之后,重黎就对这个所谓的大家族深恶痛绝,他下意识地不希望蒙塔跟阿如温查斯家有所牵扯。 洛奇忽然站直了身子,一板一眼地说道:“老师,我还有事情想跟您汇报。” “想什么啊?干嘛这么认真?” “老师,我现在已经能很熟练地制作弩了,虽然并没有老师制作的好……”说到这里,洛奇还有些不好意思。 “千万别妄自菲薄!洛奇,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你很有天赋。”教出来的学生这么聪明,重黎觉得很骄傲。 “老师,当时情况紧急,营地里的武器缺口太大,所以蒙塔中队长命令我紧急制作一批弩出来……” “先等等!”重黎不是很明白,武器缺口太大?应该不至于啊!蒙塔的中队总共也就一百来号人,就这么点人怎么会武器缺口太大? “不仅仅是我们中队,今年的极夜,9区先锋队的十个中队第一次展开了联动防御。” 联动防御,这又是在搞什么鬼?蒙塔该不会是被人算计了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2章 代言人 联动防御是什么鬼?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主意。 当然,这是重黎下意识地判断,蒙塔究竟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重黎也搞不清楚,但是可以确定一点,相比之前,蒙塔他们中队实力大涨,单是兵器方面,数量可观的复合弓和弩,还有重黎一手带出来的,训练有素的三支弩手队,几乎可以算作绝对战力,这是其它中队无法相提并论的,这时候突然被要求采取联动防御,还真有种被占了大便宜的感觉,令人不爽。 并非重黎小肚鸡肠,斤斤计较,谁不知道这些个中队长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关系并不融洽,联动防御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是一般的难。等真面对大规模的凶兽来袭,若是有中队长沉不住气,临阵脱逃怎么办?亦或者,有中队长枉顾命令,见死不救怎么办?与其操心其他中队的人扯后腿,或是暗地里捅刀子,还不如一开始就清楚地表明立场和态度,各自为战,互不干扰,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免除后顾之忧。 可是转念一想,这样的做法似乎也行不通,刚才洛奇已经说了,今年的极夜比以往更加漫长,各人自扫门前雪,短时间内或许没问题,但是时间一长,必然会出大纰漏,到时候再来想办法弥补,那才是为时晚矣。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真是棘手啊!重黎就差没给愁得掉头发了,他已经有所预感,回了营地之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好过。 看到重黎为了营地的事心烦意乱,洛奇有些后悔了,果然应该听蒙塔中队长的话,不跟老师说外面的局势,免得老师忧心。 当天晚上,重黎睡到半夜,忽然被洛奇给叫醒了。 “洛奇,干嘛啊?”重黎睡眼惺忪,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捂着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这大半夜的不睡觉,瞎折腾什么啊? 洛奇伸出食指抵住唇,拼命摇头,凑到重黎耳边,小声说道:“老师,请不要出声……跟我来!” 什么意思?重黎一头雾水。 见重黎一直都没反应,洛奇坐不住了,一把拉住重黎的胳膊,直接将人往外扯。 重黎已经尽量压低了声音,略带不满地质问道:“洛奇,你要带我去哪儿?” “老师,别把毛伊罕吵醒了啊!” 重黎回头看去,人家小姑娘缩在角落里,蜷成一团睡得正香。这下好了,纵使重黎心里十分想找洛奇问个清楚,这时候也不好意思再开口质问了。 好不容易走远了,重黎再也按耐不住心里的好奇,小声询问道:“洛奇……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地下斗兽场的奴隶和工作人员们都睡了,这一路上根本看不见什么人,洛奇也没隐瞒重黎,开诚布公地说道:“老师,在送我来地下斗兽场之前,蒙塔中队长有交代我每天晚上都去一个固定的地方见一个人,他会将我这边的情况转述给蒙塔中队长,既然已经找到老师了,我想,直接带您过去会比较好。” 重黎担心的却是另一方面:“那个人靠得住吗?” 经过在地下斗兽场这些时日的历练,重黎发现自己的整个思维方式都变了,以前的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洛奇也不敢确定,只说:“是蒙塔中队长亲□□代我的,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重黎心里更没底了,而等到他真正见到那个这些天来一直跟洛奇秘密接头的人,心里更是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 怎么会是他?那个地下斗兽场的直接管事者,也是吉拉再三交代重黎,必须记住这个人的脸,以后如果有机会再见,必须第一时间避开的人。 “洛奇,怎么搞得,今天怎么这么晚?”刚一碰头就用不满的语气直接斥责,话里话外都透出了一股高高在上的傲慢。 洛奇避而不答,没好意思说是因为他叫重黎一直都叫不醒,所以才耽搁了。 “他是谁?” “蒙塔中队长要找的人!” “这丑八怪?” 眼睛都瞪圆了,一脸震惊的表情,重黎敢打包票,这混蛋肯定在心里吐槽蒙塔的审美来着,说不定还将自己一并带了进去。 “你说谁是丑八怪呢?”洛奇不高兴了,他是重黎亲自教养的,跟重黎感情很好,绝对不能容忍任何人说重黎的坏话,振振有词地辩驳道:“不许你胡说八道!我们老师长得可好看了!” 就这黑不溜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的面貌,好看?对方用怀疑的眼神仔仔细细地又打量了重黎几眼,片刻后,一身叹息,摇头移开了视线。 “你!你……”洛奇气坏了,还想上去讨公道,被重黎一把拉了回来。 “算了吧!”重黎对别人怎么评价自己的外貌根本就不在意,他是来找蒙塔的,跟其他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可是……” “别因小失大,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吗?” 洛奇这才放弃了纠缠不休的想法,上前一步,说道:“哈米德大人,烦请你转告蒙塔中队长,我已经找到老师了!” “蒙塔少爷把你送下来找人,不管有没有找到,都不关我的事,同样,如果这人弄错了,蒙塔少爷怪罪下来,我也不会替你担责!” 洛奇点头,心里却在忍不住腹诽,少自作多情了,谁说要你担责啊! 哈米德这才招收叫来一个身形干瘦的小伙子,凑到他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说了什么,只见那个干瘦小伙子一直在点头,等哈米德挥手,示意他可以退下时,转身,来去如风地跑走了。 由始至终,重黎一直远远地站在一边,并不主动靠近,他还谨记着吉拉的告诫,不要接近这个人。 “喂!那边那个小家伙,蒙塔少爷为什么要找你啊?” 那边那个小家伙,说得是我吗?重黎不明所以,循声望去,果然就看见哈米德一脸兴致盎然地看着他。 “没错,说的就是你!” 重黎诧异地用手指了指自己,不明所以。 “小家伙,问你话呢,蒙塔少爷为什么要找你?” “想知道为什么,等蒙塔来了,直接问他原因不就好了。”重黎也是不怕死,张口就来,他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不太了解人情世故,更不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所以吉拉的提醒是很有先见之明的,像哈米德这种地头蛇,最善于没事找事,一句话,或者是一个眼神不对,很容易就会引火烧身,而且以重黎的不谙世故,他绝对不会知道自己已经不经意间把人给得罪了。 就比如现在。 “小家伙脾气挺傲的啊!”哈米德来了兴致,一步步向重黎走来,显然他估算错了一点,低估了重黎的重要程度。“你应该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所以才被送来地下斗兽场管教的吧?让我来猜猜看,该不会,小家伙以前还是哪家的小少爷吧?” 这么无聊的问题,重黎才懒得应和他,遂沉默不语。 “小家伙,蒙塔少爷刚刚接管地下斗兽场,人生地不熟,不会这么犯忌讳,无缘无故就大张旗鼓地在地下斗兽场里找人,说!” 说个毛啊说!遇上这么一个四五六不通的神经病,重黎简直哭笑不得:“你到底想让我说什么?” “别跟我装傻!”哈米德也不蠢,不然也没办法在地下斗兽场混到最上层的管理者位置,关键是他有些太自作聪明了。 “好吧,我告诉你,我确实是大家族出身,我叫重黎,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那个跟蒙塔少爷联姻的家族?” 看样子,哈米德还是对自己的新主子做过一番了解的,竟然知道布斯曼贝尔和阿如温查斯两家的联姻关系,不错,还不算太蠢。 “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怎么会出现在地下斗兽场里,你是在糊弄我吗?”说到这儿,哈米德忽然惊觉自己被愚弄了,勃然大怒之下,竟然想出手教训重黎。作为阿如温查斯家的代言人,直接管理着诺大的地下斗兽场,哈米德在地下斗兽场横行霸道,傲慢惯了,根本不拿这里的奴隶们当一回事,平时就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在地下斗兽场,死几条命是很稀松平常的事,看样子,他是把重黎也当成一般的奴隶了,不然也不会一言不合就想要动手。 问话就问话,居然还想动手动脚,是可忍,孰不可忍,重黎瞬间怒了,拔出腰间的匕首,随时准备防守反击。 “喲!小家伙,不错啊你!”哈米德气得脸都变形了,从他管事以来,地下斗兽场里还没有人敢这么挑战他的权威。 “哈米德大人,快住手!”洛奇根本没搞清楚状况,不过是说了两句话,怎么气氛就剑拔弩张起来了呢?但是不管怎样,老师是一定要优先护住的。“要是伤了我们老师,蒙塔中队长那儿可没办法交代啊!” 洛奇不说这话还好,一提起这茬儿,哈米德更是不可能善罢甘休了,他根本就不相信一个小奴隶会这么有恃无恐,凭什么?:“不就是个出身还算不错的奴隶吗?真要找到的话,地下斗兽场里多的是,比这相貌更好的也不是没有,蒙塔少爷要是怪罪下来,找个更水灵的顶上就是。” 重黎懒得纠正对方,自己才不是什么奴隶,看着哈米德越走越近,重黎握紧了手里的匕首,深呼吸……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3章 重逢 重黎没学过搏击,使用兵器的招式也基本上都是些花架子,只能够虚张声势而已,别说对付哈米德了,就算再来两个重黎,也未必是哈米德的对手,但是重黎有一个优势,就是哈米德的疏忽大意,他见重黎小胳膊小腿,还以为重黎根本不具威胁,大大咧咧地靠近,伸手想拿捏重黎,谁知道就是这么一个不小心吃了大亏,重黎趁哈米德不注意,反手就是一刀,用力之狠,直接将哈米德的耳朵给割下来了,哈米德吃疼,接连往后退了好几部,捂着半边脸,血流了满面。 “耳朵……我的耳朵……” 重黎自己也吓了一跳,他确实是本着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对方长记性的心态痛下杀手,但是没想到效果这么好,甚至有些好过头了。 血腥味蔓延开来,刺激了众人本来就很敏感的神经。 被重黎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奴隶弄伤让哈米德不禁恼羞成怒,他气不过,更是因为没了一只耳朵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想将重黎千刀万剐的心都有了。 闪电般出手,一把抓住重黎的手臂,狠狠摔了出去。 重黎被砸到地上,感觉自己浑身的骨头都快断了,但他心里很清楚,现在并不是喊疼的时候,如果不赶紧爬起来,就只能任人鱼肉,等死了。 “小混蛋!我弄死你!” 哈米德一手捂着伤口,甩了下头,恶狠狠地瞪着重黎,一步步靠近。看样子,他是不打算给重黎一个痛快了,觉得这样实在是太便宜重黎,哈米德准备慢慢跟重黎玩,就像是猫喜欢在弄死老鼠前还要想尽办法折磨一般,哈米德也很享受凌虐对手的过程,特别是对手惊恐畏惧,哭嚎着求饶的表情,更是令人心情舒爽。 但是很遗憾,重黎注定要让他失望了,从决定动手的那一刻开始,重黎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跟哈米德死磕到底。 重黎一个翻身,艰难地爬起来,两手用力地握着匕首,随时准备反戈一击,关键时刻,洛奇也没有闲着,见重黎跟哈米德直接动手了,他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于公于私,洛奇都不会让重黎受到任何伤害,毫不犹豫地上前来帮忙。 洛奇出其不意地发动攻击,一心死盯重黎的哈米德没能预见到,等听到身侧传来的异样声响,再想有所行动已经晚了。洛奇一个猛扑上前,抱住了哈米德的腰,借着往前的冲击了,两人一起跌倒在地,不过哈米德更惨,活生生做了洛奇的肉垫。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重黎看准时机,待哈米德跌倒,马上冲过去补刀,专挑人体最柔软的地方,也就是肚子下手,狠狠给了哈米德几刀,第一刀捅下去的时候重黎还有些心虚,握着匕首的手都在止不住微微颤抖,等多捅几刀,人也就麻木了,再也感觉不到紧张和恐惧。 杀人不过头点地,重黎现在也算是切身体会到了。 当然,哈米德不可能乖乖躺平了任由重黎对自己痛下杀手,拼命挣扎起来,奈何洛奇一直死死地压制着他,跟一直顺风顺水,从来没吃过什么苦的重黎不一样,洛奇是苦出身,从小就在地下贫民窟艰难求生,虽然还在长身体的阶段,但也有了一身好气力,仗着先发制人取得的先机,让哈米德失去了绝对优势,这时候的哈米德再想翻身,难了。 吃疼之下,哈米德嘴里也开始发出意味不明的呜呜声,血喷了重黎和洛奇一身,重黎此时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没注意哈米德在说什么,要不是哈米德的狗腿子们见这边情况不对劲,赶紧跑过来加入战局,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重黎和洛奇拉扯开来,留出了一个安全距离给哈米德,说不定重黎还真能趁此机会弄死这地下斗兽场的一霸。 “哈米德大人!哈米德大人……哈米德大人您怎么样了?” 狗腿子们一阵鬼哭狼嚎,手忙脚乱地给哈米德按压伤口,止血,折腾了好半天,哈米德才渐渐恢复神志,第一句话就是恶狠狠的威胁:“那个,小混蛋……留,先留他一命……我要亲手剥了他的皮!” 一堆人围了过来,重黎双拳难敌四手,被一左一右制住了,动弹不得,原本握在手里的匕首也在众人的推挤中掉了,赤手空拳,以少敌多,重黎更不可能有什么胜算。 重黎不服输地仰着头,狠狠瞪着哈米德,他现在的样子绝对称不上好看,黑不溜秋,涂满了黑泥的脸上还溅了不少哈米德的血,混合在一起,显得鬼气森森。 马上就要死了还敢这么嚣张,某个狗腿子很是看不过眼,骂骂咧咧,扬手就给了重黎一巴掌,用力之狠,打得重黎直接偏过头去,嘴里一股铁锈味,想必是嘴角裂了,不仅如此,就连眼前都开始冒金星,重黎感觉自己脑袋都快炸了。 “这是什么鬼?”打了重黎的狗腿子一头雾水地看着自己的手,意外发现了手上沾染的黑泥,疑惑道:“哈米德大人,这小家伙的脸很奇怪啊!” 遭了!露馅了! 脑海中警铃大作,但是重黎被人牵制住,根本没办法自由活动,只能任由某个狗腿子伸出咸猪手在他脸上擦来擦去,拜哈米德那混蛋的血所赐,重黎脸上的黑泥并不难擦除,三两下,就露出了重黎本来的面目。 周围的人瞬间倒吸一口凉气,惊讶的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完蛋了,长得这么好,恐怕这个小奴隶的身份没那么简单! “哈米德大人……”狗腿子心里一阵后怕,又不敢擅做主张,转身跑去找哈米德汇报情况了,那边,两人交头接耳,小声嘀咕了好一阵,哈米德表情复杂,时不时将视线移到重黎这边来,说实话,让他就这么放过重黎,他还没这么心胸宽广,被重黎割掉了一只耳朵,又给捅了好几刀,哈米德还从来没在同一个人手上吃过这么大的亏,他连弄死重黎的心都有了,但是,现在又弄不清楚重黎跟蒙塔的关系,哈米德也不敢轻举妄动。 “哈米德大人,怎么办?” 哈米德没有回答,心有不甘地走过来,厉声质问重黎道:“小家伙,那个……你说,你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你叫什么来着?” 重黎还没来得及回话,一旁的洛奇就替他回答了,其实洛奇也是一番好意,生怕哈米德一气之下伤害重黎,所以才会搬出蒙塔来,想要让哈米德收敛一点。 “我老师叫重黎……” “问你话了吗?要你多嘴!”哈米德没好气地瞪了洛奇一眼,旁边的狗腿子马上心领神会,反手就给了洛奇几拳,好让洛奇记住教训。 杀鸡给猴看,这是在变相地提点自己啊!重黎咬牙切齿,狠狠地瞪着哈米德,冷冷道:“布斯曼贝尔,重黎。” 哈米德又仔细想了想,好陌生的名字,好像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布斯曼贝尔家有个名叫重黎的少爷吗?”实在想不起来,哈米德转头询问身旁的狗腿子,在问话的同时,哈米德还不忘用手按压着自己的肚子,没办法,已经止血的伤口一直在隐隐作痛,让他根本压不住心底的熊熊怒火,恨不得能将重黎碎尸万段,千刀万剐。 布斯曼贝尔好歹也是9区的豪门大户,即便现在已经没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破船还有三分钉,名声还是有的,虽然不及阿如温查斯家那么鼎鼎有名,最起码在地下斗兽场里,还是有人了解布斯曼贝尔家的情况。 “只听说过有名叫里达、海达和吉达的三位少爷,再然后,好像就是一位名叫朵拉的大小姐,重黎这个名字,还真没听说过。” 傻逼,那是重黎的三个堂兄弟,现在布斯曼贝尔家是重黎的大伯家当家,重黎和康回是故意被家族边缘化的,所以没那三个堂兄弟更有名也属正常。 “臭小鬼!找死!你是在糊弄我吗!”哈米德瞬间怒了,扯着重黎的头发,逼迫重黎仰起头来,重黎还来不及辩解就硬生生挨了一拳。 疼死了! 这一拳正中眼眶,除了疼痛之外,重黎只觉得眼前一黑,等他再睁眼,眼前的哈米德已经变成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虚影。 “这小鬼满嘴胡言乱语,没一句能相信的!”哈米德彻底怒了,心里认定了重黎是个嚣张的骗子,也不打算再相信重黎和洛奇的任何一句话:“我得好好想想该怎么收拾他!是把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呢?还是直接砍断手脚丢给七鳃鳗把全身的血都吸干?亦或者,你有什么更好的死法?” 如果可以的话,重黎真想呵呵哈米德一脸血,谁要选择那么变态的死法啊!留着你自己慢慢享受吧!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割我一只耳朵,我就把你两只耳朵都割下来赔!”哈米德很是得意,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简直棒呆了,正准备动手,只听一声气急败坏的厉喝。 “哈米德!你敢动重黎一根汗毛试试!我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蒙塔终于到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4章 分歧 “重黎,你没事儿吧?”重黎满脸血,脸上红的血和黑的泥混杂在一起,狼狈不堪,可把蒙塔给吓得不行。 重黎没说话,死死地瞪着哈米德,他还记得这人刚才还在大放厥词,说要亲手剥了自己的皮,让自己死得很难看,虽然现在危机暂时解除,但重黎可不敢大意。 走近之后,蒙塔又仔细查看了一下重黎的伤势,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咬牙切齿,气势汹汹地质问哈米德道:“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蒙塔这么生气确实出乎哈米德的意外,一时愣住了,支支吾吾,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对不起,蒙塔少爷,这……” “谁准你对重黎动手的?” “我不知道……这位,小少爷……是什么身份啊!”哈米德也很无辜,在他看来,重黎完全就是自己作死,怪得了谁?如果要比伤情,重黎不好端端的吗?也没缺胳膊少腿,反观自己,不仅没了一只耳朵,肚子还被捅了好几刀,明显是自己伤得更重好不好! 关键是,蒙塔根本就不看这些。 “哈米德,再有下次,当心我把你脑袋拧下来!”蒙塔可不是在开玩笑,要知道,当他看到重黎被人欺辱时,整个人都炸了,理智全无,若不是考虑到现在正是多事之秋,极夜还未过去,自己又是刚刚掌权,手边可以用的人实在不多,不然他早就亲自动手处置哈米德了,哪儿还容得了哈米德这么大大咧咧地站在自己面前蹦跶? 哈米德被吓得一身冷汗,他从来不怀疑蒙塔的心狠手辣,如果没有点手段,一个没人扶植的私生子,怎么凭借一己之力成功在大家族中崭露头角,爬到如今的高位。 “蒙塔少爷请放心,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说完这话,哈米德转身就想开溜。 “站住!”蒙塔忽然叫住了哈米德,微眯着眼,语气平静地问道:“你知道重黎是什么身份吗?” 哈米德就是脑子被门夹了才会说自己知道,就算真知道他也不会说知道,这不明摆着找死吗?使劲摇头,哈米德就差没拍着胸脯保证了:“不知道!这位小少爷也没说啊!不然都说清楚明白了,也不会发生这么大的误会啊!” 一边回答,一边略带尴尬地笑,哈米德心都快提到嗓子眼上了,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把装疯卖傻赌对了没有! 事实证明,他还真赌对了。 蒙塔很满意,点了点头,挥手放行。 就这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吗?重黎眉头皱得死紧,心里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不会让哈米德好过的,见哈米德转过头来讨好地笑,重黎也大大方方地回了一个微笑,然后抬起手,直接在脖颈间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他相信,哈米德一定能看懂,吓不死哈米德也要膈应膈应他。 哈米德果真没让重黎失望,瞬间变了脸色,吓得屁滚尿流,一溜烟跑了。 “重黎……”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的蒙塔哭笑不得,他倒是觉得,差不多就行了,没必要得理不饶人,其实他也看出来了,哈米德显然是被给重黎收拾得不轻,不然也不会这么气急败坏,不管怎么说,重黎没吃亏就好。 重黎没搭理,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蒙塔,走过去捡起地上的匕首,擦干净上面的血迹,放回黄金蟒蛇皮的刀鞘里,然后回转过身,表情复杂地面对蒙塔。 说实话,还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仿佛不过是一段时间不见,重黎感觉自己都快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了。 “蒙塔,我问你,你现在是什么身份?” “怎么这么问?”不知道重黎这么问的用意,蒙塔长了个心眼,没有傻乎乎地直接回答,殊不知,正是这份不经意间的防备伤了重黎的心。 “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对不对?”没由来地感到一阵肝火直冒,重黎声调都高了八度,可见是真的动怒了。 “重黎……” “你想解释吗?”话虽如此,但是重黎心里也清楚,还解释个屁啊解释!身上已经有了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徽,八臂仙母虫,这事儿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了,蒙塔否认了也没用。 果不其然,蒙塔一言不发,默认了。 重黎也说不清楚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有一种卯足了劲儿,最后却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的挫败无力感,他又能怎么办呢?蒙塔现在的作为,跟重黎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谁都知道,阿如温查斯家是地下斗兽场的□□,重黎在这里呆了一段时间,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深恶痛绝,无论如何,他是一定要摧毁这个罪恶之地的,而现在,蒙塔却忽然成为了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两人的利益直接冲突,之后蒙塔也必然会阻挠影响重黎的计划,而重黎在一开始制定计划的时候,就已经将蒙塔纳入了考量范围之内,他想要借助蒙塔及其手下先锋队的实力,和平解放地下斗兽场,现在看来,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那好吧,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现在地下斗兽场归你管辖?” “是。”重黎这种自觉跟蒙塔划清界限的态度很让蒙塔受伤,更让蒙塔难过的是,他甚至不知道重黎为什么会这样?“重黎,爷爷已经开了口,正式承认我是阿如温查斯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对此,蒙塔是很高兴的,有一种自己终于熬出头的扬眉吐气之感,他也想让重黎跟他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试探着开口,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踢到了铁板,对重黎来说,这些琐事根本就不是重点好吗?重黎想知道的是,蒙塔掌权之后对地下斗兽场会采取怎样的立场和打算。 “蒙塔,我问你,你现在全权负责管理地下斗兽场的事务?” 蒙塔点头,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对蒙塔来说,这反而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是自己开始掌握绝对权利的象征。 蒙塔接管地下斗兽场,这已经不是秘密了,蒙塔自己亲口承认的。当天,考塞尔和蒙塔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大打出手,半点兄弟情谊都不顾了,可见他们阿如温查斯家族内部权利斗争到了何其严重的地步,重黎想不明白,蒙塔明明已经混出了自己的路,不用再仰仗什么家族扶持,又何必多此一举,跳进去趟这趟浑水呢?说实话,重黎从一开始就不看好阿如温查斯家族,一个小小的巡查队都搞不定,互相妥协,搞出一个史无前例的双队长,互相监督,互相掣肘,什么鬼?这时候就应该壮士断腕,态度强硬地推一个人出来主持大局,什么双队长,这不是埋下了一颗□□吗?蒙塔也是蠢!在旁坐山观虎斗也就行了,有考塞尔和考克布两兄弟你争我夺,他等着坐收渔翁之利就好了,何必横插一脚,分担这两兄弟的攻击火力呢?毕竟,人家两兄弟才是同父同母,从小一起长大的,有蒙塔这个外来者的威胁,指不定一个想不通就秘密联合结盟了,一致对外,到时候,蒙塔双拳难敌四手,很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半点好处都捞不到。 说了这么多,最重要的还是重黎看不起内城的贵族们如此作践人命:“你知道内城的贵族们在地下斗兽场豢养各种凶兽吗?” 蒙塔略带尴尬地笑,怎么可能不知道?就算一开始不知道,正式接管地下斗兽场之后也该知道了,甚至某些不该知道的也全都知道了。 “你知道他们在地下斗兽场里养了成千上万的银腹人面蜘蛛,借由血腥的生死比斗来刺激它们吐丝,从而制作金缕衣吗?” “重黎!” 很多事,还不是现在的他们能够随意指摘、妄议的。 重黎算是看清楚蒙塔的态度了:“蒙塔,你就不觉得气愤吗?内城那些所谓的贵族们,瞒着白城子的居民,偷偷设了地下斗兽场,豢养银腹人面蜘蛛,就只是为了收集蜘蛛丝制作漂亮的金缕衣?什么鬼!先锋队的队员们拼死拼活把凶兽们挡在白城子之外,结果他们却干出这种事儿,简直臭不要脸!” “地下斗兽场已经存在好些年了,这些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说这话时,蒙塔自己都感觉到底气不足。 “你忘了之前在各个营地里引起恐慌的七鳃鳗了吗?”重黎忘不了营地上那些妇女儿童惊慌恐惧的眼神,号称绝对安全的白城子内竟然会有凶兽出没,之前谁又能料想得到?“各中队花了大力气解决这些横空出世,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凶兽,脑袋都大了,结果罪魁祸首根本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蒙塔,地下斗兽场的事如果传出去,你让日日夜夜护卫城墙,跟各种凶兽们抗争到底的先锋队队员们怎么想?你怎么跟你手下的队员们交代?” “他们不会知道的这些的!” “你准备瞒着他们吗?那地下斗兽场你准备怎么解决,就这么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吗?”重黎惊呆了,蒙塔竟让还想维持地下斗兽场的运转,这鬼地方不是应该尽早清理干净,然后将地下斗兽场的奴隶们和平解放,带领他们重见天日,融入地上住民们正常的生活当中吗? “地下斗兽场有自己的规矩,我也不方便干涉!” 借口!都是借口! “去他娘的!”重黎都忍不住爆粗口了,如果蒙塔一直都是这个态度,那他们之间根本没办法谈下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5章 各退一步 “蒙塔,地下斗兽场是个大问题,虽然棘手,但是你迟早都得解决,放任自流,坐视不理,只会让这个问题越来越棘手……”照重黎的想法,这时候就该壮士断腕,快刀斩乱麻,长痛不如短痛,还等着干嘛? “怎么好好的忽然说起这个来了?”蒙塔并非不愿意解决地下斗兽场的问题,只是那办法未必就是重黎想要的解决之策,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蒙塔唯一能做的就是拖,拖到重黎渐渐淡忘这件事,对地下斗兽场没这么上心为止。“这些时日,让你受苦了,跟我回营地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显然,蒙塔低估了重黎的决心,面对蒙塔伸出的援手,重黎不为所动,反而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跟蒙塔之间的距离。 “重黎!”蒙塔瞬间黑了脸,怒气值飙升,但还是极力克制着不要对无辜的重黎发火,他们好不容易才能见面,不是用来吵架的,伤感情。 见蒙塔真的有动怒的迹象,重黎也不敢直接忤逆他,慌忙解释道:“不是现在!至少我现在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啊……” 怎么能就这么一声不响地一走了之呢?虽然在地下斗兽场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这里有重黎一心相交的朋友,毛伊罕,小黑,吉拉,他们都对重黎很照顾,重黎不可能就这么没心没肺地离开,至少,也得跟朋友们好好告别一下吧。 蒙塔很不赞同,地下斗兽场是什么地方?岂是一般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他现在敢欺上瞒下,偷偷将重黎带出来,无非是仗着自己刚刚接手管理地下斗兽场,以权谋私,偏偏重黎还不领情,这怎么不让蒙塔生气? 解释了蒙塔又不肯听,重黎也来气了,能不能讲点道理? “要走你自己走!”不过才说了几句话,蒙塔就生气了,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重黎也憋着一肚子火,愤愤不平地瞪着蒙塔。 蒙塔长叹一口气,颇有些无力地问道:“重黎,告诉我原因,不然我就直接用强,扛了你回营地去!” 跟重黎成婚这么久,蒙塔也算是摸透了重黎的性子,小脾气有,但并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如果不是太无理,他还是愿意遵从的。 “你!”重黎气得想骂娘,但他心里也明白,蒙塔绝不是在跟自己说笑,这野蛮人还真能干出这么粗野无理的事来。 “说吧,我听着呢……”一边说,蒙塔一边笑着往前迈进,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得不怀好意,那一瞬间,重黎真恨不得能扑上去撕烂那张伪善的脸,太可恶了! “在地下斗兽场的这些时日,我交了几个朋友,他们一直都很照顾我,现在要离开了,总得跟他们告别一下吧,就这么一言不发地走了,他们会担心的。” 很合理的借口,蒙塔根本没办法拒绝。“那好吧,我再陪你呆一晚上,等你跟朋友们好好告别之后,我们就离开地下斗兽场。” 自顾自地下了决定,都不用问自己的意见吗?重黎简直目瞪口呆。“喂,蒙塔……” “怎么,不愿意?”说这话时,蒙塔已经走到了重黎身旁,二话不说,果断出手揽了重黎的腰就往自己怀里带,搂得密不透风。 重黎吓了一跳,跟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瞬间炸毛了,开始在蒙塔怀里不安分地扑腾起来:“蒙塔,你放开我!说话就好好说话,你规矩点!别动手动脚的!” 蒙塔不为所动,依旧搂得紧紧的。 体型和力量悬殊太大,重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挣扎,看在蒙塔眼里也不过是小打小闹,这残酷的现实,简直让重黎心塞。既然动手不行,那就玩阴的,恶心不死蒙塔。重黎咬牙切齿,故意拿话来膈应蒙塔道:“喂!蒙塔,我都好几天没洗澡了!估计身上一股味儿,你都闻不到吗?” “放心,你是我妻子,我不嫌弃你。” 真是厚颜无耻,重黎真想呵呵蒙塔一脸血,臭不要脸的老流氓! 蒙塔还真是心大,半点都不介意,反倒是重黎,自己说完后就受不了了,之前倒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却感觉浑身都难受。 “瘦了好多……”本来就没什么肉的,现在更是骨瘦如柴一般,抱着都嫌铬手,蒙塔都快心疼死了。 或许是有人关心的时候根本没办法佯装坚强,蒙塔语气里满满的心疼,让重黎止不住鼻子发酸,没管住嘴,下意识地脱口而出:“我在这里根本就吃不饱……” 话说到一半,重黎忽然回过神来,羞愤交加,恨不得能扇自己一巴掌。他怎么会跟蒙塔说这种话?怎么听都有一种撒娇的味道,简直羞耻。其实,就算是面对亲人长辈,重黎也很少有这么感情外露的时候,反而在面对蒙塔时,很奇怪,明明就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外人,却总是能让自己在不经意间放松情绪,完全无戒备,全心全意地信任着,重黎自己也觉得很神奇。他跟蒙塔,明明就是一种略带尴尬的暧昧关系,现在这样,反而让重黎更加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跟蒙塔接下来的关系。 “怪不得都瘦成这样子了……”一边说话,蒙塔一边用下巴轻抵重黎的头顶,就差没拍着胸脯给重黎下保证了:“都怪我不好!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重黎你有什么想吃的吗?回营地之后我马上就让队员给你准备。” “长耳兔!”重黎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他是真的快被馋死了,来了地下斗兽场之后,几乎顿顿吃干面包,他都快吃吐了。 “好,好,长耳兔,我亲自给你烤!”蒙塔一口应下,都不带思考的,也不想想,这可是极夜,又不能擅自离开白城子,哪儿去找长耳兔?就算有,按照现在的供需关系,物以稀为贵,恐怕价格也不便宜。重黎不清楚一只长耳兔背后所代表的艰难,蒙塔却是信心勃勃,他刚刚才正式成为了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之一,名正言顺了,再加上有亚希尔亚萨尔两兄弟制作的复合弓,还有洛奇制作的弩,有了重黎的名气,这三人制作的兵器也都变成了白城子内的抢手货,价值不菲,蒙塔他们中队现在可谓是财大气粗,炙手可热。 看在即将到手的美食的份上,重黎心情不错,摸出了腰间的匕首,直接递给了蒙塔,笑道:“喏,给你量身打造的匕首,之前一直都没机会给你……” 蒙塔接手的匕首已经比重黎刚开始制作完成时美观大方了许多,毕竟,有了小黑赠送的黄金蟒蛇皮做装饰,在刀柄上,重黎细心的包裹缠绕了一圈,再加上拜托毛伊罕缝制的刀鞘,整把匕首金灿灿的,浑然一体,上面还有黄金蟒本身漂亮的天然纹饰,这种繁复的几何体花纹是大自然最美好的馈赠。 “这就是匕首?用洛奇给你的那块儿陨铁做的?” 重黎点头,在制作匕首之前,重黎曾经跟蒙塔提过有关的设想,没想到蒙塔居然记住了,明明这人当时根本就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很轻巧实用的兵器……”蒙塔接过匕首后,拿来手里试了一下手感,下了评论:“但是总感觉杀伤力不是很大的样子,会不会……” “不喜欢还我!”叽叽歪歪的,废话怎么那么多? 蒙塔当然不会再还回去,对于蒙塔来说,这把匕首不仅仅是一种新奇的兵器而已,这更是重黎亲手制作来送他的,意义重大。 “重黎,谢谢你!” 重黎不好意思了,偏过头去,不敢再看蒙塔的眼睛,小声说道:“别忘了我的长耳兔啊!我要吃一整只长耳兔,不准跟我抢肉!” “保证不抢,整只都是你的。”把玩着匕首,脑海中灵光一闪,蒙塔忽然想起了之前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戟,凭着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蒙塔察觉到了那把兵器的不寻常之处,既然兵器制造师就在自己的怀里,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好奇发问道:“对了,重黎,忽然出现在地下斗兽场的那把戟,也是你制造的吧!” 虽是问句,蒙塔却说得很肯定。 重黎得意地笑,一脸自豪的小表情:“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 “当然,我们家重黎可是鼎鼎有名的兵器制造师,整个白城子内都出了名的好。” 如果重黎有尾巴的话,这时候一定都已经翘到天上去了。 “戟这种兵器很特殊啊!第一眼见我就觉得不一般,但是那个斗士吉拉,对了,他是你朋友吧?” 重黎点头。 蒙塔一副了然的样子:“他很小心谨慎啊!都不肯借我看那把戟,也不肯告诉我你的事情,估计是误会了什么?” 岂止是误会,简直误会大了去了。小黑和吉达都误以为蒙塔是那个把自己折腾来地下斗兽场的大人物,如今是来寻仇的,小心隐瞒自己的消息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主动告诉蒙塔真相?但是这话说出来,估计蒙塔又会小心眼地记恨半天,还不如不说。 重黎心里一阵偷笑,故意装傻,没有点破。 “蒙塔,吉拉对阵银腹人面蜘蛛的那场压轴赛,你也在现场,怎么样?亲眼见识了戟的杀伤力,有什么想法?” “很厉害。”蒙塔大言不惭,好不谦虚地说道:“但如果换了我使用戟,应该能更干脆利落地解决。” 真是臭不要脸。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6章 道别 重黎本来就打算在蒙塔的中队里大力推行戟,跟弩配合着使用,一个远程设计,一个近身攻击,可以想象,到时候这两种兵器搭配着使用,相辅相成,战斗力一定会大有提升。 蒙塔明显对戟很感兴趣,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直接跟重黎说,还是重黎好心,看他为难直接一口答应了下来:“不用担心,我本来就打算给你们中队配置戟的,等把原材料搞到手,之后的一切都好办……” 蒙塔不由得大喜过望:“还需要什么原材料?” “陨铁啦……”说到这里,重黎才忽然想起他忘记问小黑关于那个黑疙瘩块的来历了,如果地下斗兽场里真的隐藏有一个铁矿,那么蒙塔简直就跟中头奖了一样,太好运了。 蒙塔很疑惑:“陨铁不是在白城子外吗?你们怎么搞到手的?”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得先问问小黑才知道……”重黎还在打小黑和吉拉的主意,如果他们愿意跟自己一起离开地下斗兽场就好了,去了蒙塔他们中队,对蒙塔来说,真正的如虎添翼。“对了,蒙塔,如果我的朋友们愿意的话,他们也可以跟我一起回营地去吗?” “地下斗兽场的那些人?”蒙塔表情复杂,一副不是很愿意的样子,这倒是大大出乎重黎的意料之外。 “怎么,很为难吗?” “当然不是。”重黎难得开口跟自己提什么要求,就冲着这一点,蒙塔也不可能直接开口拒绝:“你的朋友们我当然欢迎。” 听了蒙塔的保证,重黎这才放下心来,杂七杂八全都一股脑跟蒙塔说了,包括毛伊罕对他的照顾,还有小黑和吉拉,这两个地下斗兽场声名赫赫的斗士:“蒙塔,我跟你说,吉拉和小黑真的很厉害,要是他们都能到我们营地来就好了……” “重黎,这件事我们就先聊到这里,你是我的妻子,我可不想再从你嘴里听到任何别的男人的事。” 什么跟什么嘛?这明明就是两回事儿。 重黎跟蒙塔一起回了毛伊罕的住地,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一脸焦急地准备出来找重黎和洛奇,看到蒙塔这个生面孔时,吓了一跳,正想说什么,被洛奇一把拉住了,两人走到角落里小声窃窃私语起来。 “这些日子你就住在这里?”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蒙塔心里止不住发疼,重黎小少爷出身,从小到大应该就没吃过什么苦,嫁给自己以来,即便营地里的生活条件再恶劣,蒙塔想尽办法给重黎的也是最好的,衣食住行无一例外,结果就是这么一个不小心,结果却让重黎莫名其妙地来了地下斗兽场吃苦,怎么不让他心生愧疚。 “还好啦,毛伊罕和小黑他们一直都很照顾我,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难过的。”重黎现在是不遗余力地在帮他的新朋友们刷好感度,希望蒙塔能看在自己的情面上,不说多加照顾,做起码不要放任手下的队员们太欺负人,他是知道营地里有欺负新队员的传统的,小黑和吉拉从小在地下斗兽场长大,很少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重黎怕他们受不了这些。 “都说暂时不提这个话题的……”又来了,重黎的小心思蒙塔很清楚,但他也有自己的立场,所以不敢随便下保证,只能含糊着绕过这个话题,含笑捏了捏重黎的鼻尖,揽了人到角落休息。 重黎是睡到一半被洛奇给叫起来的,折腾了半天,早就困了,现在身边多了一个温暖的肉垫,比之前直接睡冰冷潮湿的地面好多了,睡意袭来,重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跟蒙塔道了一声晚安,闭上眼睛之后,没多久就睡着了。 蒙塔心情复杂,搂紧了怀里的人,默默地把玩着重黎新送给他的匕首发呆。 毛伊罕一直在偷偷打量蒙塔,对蒙塔,她是好奇的,特别是在听洛奇讲过蒙塔的真实身份之后,她更是惊呆了,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地下斗兽场新上任的管理者,不论哪一个都足够让地下斗兽场的人高看一眼。 意识到毛伊罕毫不顾忌的打量视线,蒙塔冲她点了点头,算是勉强表露了一丝善意,听说,这个小姑娘是在地下斗兽场里第一个向重黎伸出援手的人,就冲这一点,他也应该感激。 毛伊罕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再也不敢明目张胆地盯着蒙塔看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小黑急匆匆地跑来找重黎,满心小雀跃,他们约好了今天要一起去买灯笼草,很难得能送点小东西讨好重黎,小黑是半点都不心疼点数的,结果没想到,刚一进门就看到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陌生人揽着熟睡的重黎坐在角落里,毫不避讳的亲昵姿态。 “你是谁?”小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生气,感觉满腔怒火都压不住了。 其实蒙塔早就听到了小黑匆匆而来的脚步声,只不过怀里的重黎睡得太香,蒙塔不忍心吵醒,也就没轻举妄动,面对小黑明显不带善意的责问,蒙塔只是微微挑了下眼角,面无表情地反问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又是谁?” 气氛瞬间降至冰点。 毛伊罕生怕这两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到时候重黎哥哥夹在中间会难以处理,赶忙站出来劝和,拉住了小黑的胳膊,带到一旁,小声解释道:“黑哥,蒙塔大人是9区先锋队的十位中队长之一,更是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 后面的话毛伊罕虽然没有明说,但也希望小黑能够听明白,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不是重点,关键是地下斗兽场现在就是由蒙塔大人直属管辖的,小黑若是聪明,就不应该这么挑衅地跟蒙塔大人说话。 “我知道他是地下斗兽场的新管理人,但是他跟重黎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还跟重黎这么亲密……”心里想知道的问题太多了,如果重黎醒着,他一定会一股脑地全问出口。 毛伊罕跟小黑还在这边小声的窃窃私语,而重黎早就被他们给吵醒了,毛伊罕住的这地方也不大,任何一点儿轻微的响动都很影响睡眠质量。 “怎么?吵醒你了吗?” 重黎憋着一肚子的起床气,勉强没有发作出来,没好气地瞪了蒙塔一眼,转而面向小黑时,挤出了一个得体的微笑,道:“小黑,这么早啊!” “什么这么早?”小黑顿时不高兴了,急道:“我们昨天不是已经约好了吗?今天一起去买灯笼草的,重黎,你不会忘了吧!” 重黎哑口无言,事实上,他还真把这事儿给忘得差不多了。“那个,也没必要了吧……” “怎么会没必要,你不是一直很想要的吗?”小黑据理力争。 一旁的蒙塔听不下去了,也不看场合和气氛,直接插话,道:“重黎若是喜欢,我自然会买给他,不用你操心。” 小黑脸都黑了,不过他肤色一直很黑,不大看得出来。 “你闭嘴!”重黎也不知道为什么蒙塔会对初次见面的小黑敌意满满,看样子,小黑也不是很欣赏蒙塔的个性,真伤脑筋,他还希望这两人能好好相处呢。暗暗掐了蒙塔一把,不准他乱说话,重黎起身走向小黑,一脸认真地说道:“小黑,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真的不能跟你一起去买灯笼草了,蒙塔来接我了,我得跟他回营地去,本来昨晚就该走的,可是我想,我至少得跟你们这些朋友们告个别……” “你要离开这里吗?” 听了小黑的问话,毛伊罕都忍不住哭了,她舍不得,舍不得重黎,也舍不得洛奇。 “重黎本来就不属于地下斗兽场,他会出现在这里是一场意外。”蒙塔还对此耿耿于怀,小黑死捏着这一点不放,简直就是公然叫板,蒙塔怎么可能忍得了。 “都说了让你闭嘴!”重黎简直弄死蒙塔的心都有了,怎么这么多废话。 “重黎,他是谁?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终于问到重点上了,蒙塔表面上洋洋得意,心里却还是忐忑不安的,他跟重黎的关系,说实话,恐怕重黎都没认真考虑过。 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一次重黎竟然坦然承认了:“蒙塔是我丈夫。” “怎么可能?”小黑感觉自己被重黎狠狠地欺骗了,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重黎是铁了心要让小黑死心,豁出去了,将所有的一切都和盘托出:“我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我跟蒙塔也是刚成婚没多久,至于那个把我折腾到这里来的罪魁祸首,真的不是蒙塔啦……” 怎么可能会是自己?蒙塔也觉得好无辜,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算了,当下拍着胸脯向重黎保证道:“重黎你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查清楚,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算了,不说那个了!”解释清楚之后,重黎希望小黑能跟蒙塔好好相处,开口相邀道:“小黑,我要走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离开?当然,毛伊罕和吉拉也可以一起。” 小黑没有回答,红着眼看了重黎好半天,不发一语。 重黎还想再劝,小黑却不给他机会了,忽然伸手抱了重黎一下,笑着说道:“之前我都不知道,其实你长得还挺好看的……” “小黑……”这是在怪自己往脸上抹黑泥,隐藏本来面目的事吗?重黎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但即便是那个乌漆墨黑的肤色,小黑也夸过他眼睛好看,重黎还暗暗高兴过。 “重黎,你照顾好自己……”小黑恋恋不舍地放开了重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强颜欢笑道:“我不会离开地下斗兽场的,至少不是现在!” “为什么啊?”重黎不是很明白。 小黑没有回答,又叮嘱了重黎几句,转身垂头丧气地离开了。 看着那个黯然神伤的背影,重黎满心不是滋味,心念一动,已经冲着渐渐走远的小黑喊出了口:“小黑,我就住在9区先锋队蒙塔队长的营地里,如果你离开了地下斗兽场,一定要记得来找我啊!” 可惜,永远不会再有这个机会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7章 大清洗 这是重黎最后一次见到小黑。 就在跟小黑告别之后,蒙塔态度坚决,不容置疑地将重黎带离了地下斗兽场,临走之前,重黎还不忘过问毛伊罕的意见,要不要跟他一起离开,小姑娘哭着摇了摇头,说已经跟好朋友萨丽约好了,过几天要去花房子看她。 重黎都对毛伊罕的烂好心无语了,明明那个萨丽就是不怀好意,不论是接近毛伊罕也好,利用毛伊罕也罢,都是别有用心,像这样心肠歹毒的人,毛伊罕还能不计前嫌地来往,重黎真佩服这小姑娘有如此肚量,反正换了他绝对做不到。 但是既然毛伊罕都这么说了,重黎也不好意思强迫她离开,只是许下约定:“以后我会让洛奇来看你的,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来我这里,这次,换我来好好照顾你!” 毛伊罕一边哭,一边连连点头:“重黎哥哥,以后我还能跟你一起学兵器制造吗?就跟洛奇哥哥一样?” “当然可以。”重黎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洛奇也在旁插话,道:“毛伊罕,如果你要跟老师学兵器制造,就不能再叫老师哥哥了,得跟我一样,改口叫老师,不然听起来好奇怪。” 关于称呼什么的,重黎倒不是很在意,不过现在听洛奇这么一说,似乎还真有些颠三倒四的味道。 听了这话,毛伊罕终于破涕为笑。 “重黎,该走了!”蒙塔早就等得不耐烦了,说好了道别,结果却因为些鸡毛蒜皮的事碎碎念个好半天,至于吗? 重黎离开了地下斗兽场,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是重黎第一次感受到极夜,即便是在白天,依然看不见一丝光亮,到处漆黑一片,更恐怖的是,整片天空仿佛被一块大大的黑幕给遮蔽了一般,就连一丝星光都看不见。 不喜欢,重黎本能的不喜欢极夜。 回了营地之后,亚希尔和亚萨尔第一时间扑过来,抱着重黎哭成一团,当时重黎忽然失踪,整个营地乱成一团,他们俩兄弟也给吓坏了。 “好啦,好啦,别哭了,我这不是安然无恙地回来了吗?” 而另一边,阿木尔也慌慌张张地上来向蒙塔汇报情况:“队长,别西卜大人来过好几次了,催您赶紧执行计划,已经拖得太久了!” 蒙塔点了点头,悄声吩咐道:“可以动手了。” 阿木尔领命而去。 “重黎,你先回去休息吧,我跟几位小队长还有事情要商量。” “你忙吧,不用管我。” 蒙塔还不放心,轻轻抱了重黎一下,柔声道:“答应你的长耳兔,我不会忘记的,等我回来。” 重黎对天翻了个白眼,他才没有念念不忘长耳兔好不。 蒙塔离开了,重黎带着三个小的回了营帐,跟兴奋得不行,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亚希尔和亚萨尔不同,洛奇一直显得心事重重的。 “老师,这段时间您去哪儿了?” 重黎也没隐瞒,直言道:“地下斗兽场。” “地下斗兽场?那是什么地方?” 亚希尔心直口快,刚问出口,就听一旁的亚萨尔抢着答道:“地下斗兽场?我知道,我知道,听说里面豢养了各种各样的凶兽,成千上万,根本就数不清。” “啊!”亚希尔吓了一跳,居然就在白城子里豢养凶兽,那怎么行,如果让这些凶兽们逃脱,白城子岂不是完了吗?到时候他们又该怎么办? 一开始,重黎还没意识到不对劲,可随着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越说越多,透露的信息越来越让重黎不寒而栗。 “哥哥你别瞎操心啦,地下斗兽场的问题,蒙塔中队长会解决的。” “怎么解决?”两兄弟竟然吵起来了,这倒是大大出乎重黎的意料:“地下贫民窟的问题都还没解决,又来一个地下斗兽场,真是……” “你们怎么会知道地下斗兽场的事儿?”重黎好奇的是这一点,不是说地下斗兽场的存在很隐蔽吗?怎么会忽然暴露的? 谁知道,不过是随口一问,竟然问出了让重黎心惊胆战的真相:“听父亲说的,地下斗兽场的人太坏了,养着各种各样的凶兽,无恶不作,内城的贵族们放话了,要先锋队全面出动,把地下斗兽场清洗干净,还好蒙塔中队长及时把老师给救出来了,不然……” “你说什么!”清洗地下斗兽场,有这样的事儿,蒙塔根本就没跟自己提过。重黎大惊,转头望向地下斗兽场的方向,只见浓烟冉冉升起。 重黎心里忽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这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会有浓烟升起?” 重黎明显生气了,音调都提高了好几度,亚希尔和亚萨尔吓到了,好半天没敢开口说话,反倒是一直咬牙隐忍着的洛奇忽然间嚎啕大哭起来。 电光火石间,重黎忽然想起了被人再三提醒的两个字,油鸱。 是了,地下斗兽场的面积那么大,要进行大清洗不容易,贸然进入还会因为不熟悉地形而吃亏,只有放火燃烧才是最保险的方法,而那些用油鸱提炼的油,就是最好的辅助工具。 重黎自己都被这种推论吓到了,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油鸱提炼的油已经被全部运往地下斗兽场了吗?蒙塔才刚接手管理地下斗兽场,他又知道吗?还是说,默许了这一切呢? 不是重黎要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蒙塔,在地下斗兽场,小黑和吉拉教会了重黎,不要太天真,蒙塔的态度,实在没办法让重黎相信。 “老师,老师你去哪儿啊?” 不顾三个小鬼的呼喊,重黎用尽全身力气往地下斗兽场的入口处飞奔,烟雾越来越浓烈了,距离越近,鼻翼间越能感受到那股燃烧的气味。 远远地就看见地下斗兽场的入口处围了一大群人,全都是蒙塔手下的队员,以阿木尔和乌力罕他们几个小队长为首,各自带队,全副武装,带着复合弓和弩,严阵以待,而蒙塔,就表情严肃地站在一旁的高地上,指挥作战。 “你们在干什么?” 看到重黎,蒙塔明显也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砖头吩咐一旁的阿木尔,道:“带重黎先回去。” “原来传言都是真的,你们竟然真的用油鸱提炼的油来焚烧地下斗兽场……” “重黎,你先跟阿木尔回去,这事儿我之后再跟你解释!”蒙塔脸色都变了,带着一丝被重黎戳破伪装后的恼羞成怒。 “死那么多人命,你根本毫不在乎对不对?”重黎不依不饶,今天他非得从蒙塔嘴里问出个结果来,他不能接受,自己尽心尽力辅佐的人是这么一个冷血无情的魔鬼。 “重黎,这事儿不是我们能决定得了的,内城的贵族们觉得很有必要将地下斗兽场清理干净,里面的凶兽太多了,单是银腹人面蜘蛛就有成千上万只,若是扩散到白城子里,必然会引起恐慌的!” “这难道不是内城的贵族们一手造成的吗?”重黎之前从来没想过,精明强悍的蒙塔会是这么冷酷无情的人,甚至连最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一把火倒是烧得干干净净的了,可那些无辜的人呢?你知道里面都有多少人吗?” “重黎!”不想看重黎继续钻牛角尖,蒙塔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让他们住手!” “重黎,别闹了!这事不是我能……” 就在重黎和蒙塔爆发激烈争执的时候,入口处忽然一阵骚乱,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拉了过去,好几个队员举着弩,瞄准等待射击。 没过多久,就看见一个浑身燃着火的人影从入口处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皮肤都已经烧焦了,根本辨不清本来的面目。 阿木尔一声令下,弩手队的队员们整齐划一地发动进攻,箭矢齐刷刷地奔着目标而去,无一虚发。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重黎整个人都崩溃了,他制作的兵器,是用来攻击凶兽,保护人类的,结果呢?这些人却用来屠戮同胞,这又算什么! 重黎的呼喊根本就制止不了这些人,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好不容易逃出生天的人瞬间被射成了刺猬,直至再也支撑不住,猛然栽倒在地。 更让重黎难以忍受的是,那人忽然从怀里摸出了一盆还未开放的灯笼草,用沙哑含糊,根本辨识不清的声音喊道:“重,重黎……” 重黎心里一惊,仔细看去,发现了来人手里死死握着的戟,恍然大悟,小黑?竟然真的是小黑。 不顾蒙塔的阻拦,重黎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小黑身边,待他看清楚小黑现在的惨状时,更是一下子摊到在地,他想伸手去拥抱小黑,可面对一个浑身燃着火的焦黑躯体,根本无从下手。 重黎瞬间泣不成声,他救不了小黑,救不了任何人:“小黑,小黑你撑着点儿……” “我可不是小黑……”已经到了这时候,即便是在生命的尽头,吉拉还不忘打趣重黎:“重黎,这是小黑托我带给你的,灯笼草……” 什么灯笼草,现在根本就不重要了。 眼睁睁看着朋友一点一点耗尽生命力,渐渐死去,那种无力感压迫着重黎,使他几乎不能呼吸,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把灯笼草交给重黎后,吉拉好像是完成了任务一样,松了口气,对着重黎喃喃自语道:“重黎,你说一念之恶,一念之仁……我这一生……没做过什么好事,但是坏事似乎也没做过,哈哈……重黎,你说我还能……” 重黎正准备回答,就看见吉拉的瞳孔逐渐散开了,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重黎,重黎……我不想死……” 吉拉不想死,事实上,吉拉比任何人的求生信念都还要浓烈,不然也不会拼着被烧成一个火球也要突围离开地下斗兽场,然后,即便是吉拉,最后也没能侥幸活命,小黑他们就更不用指望了。 抱着那盆灯笼草,重黎咬着牙,默默掉泪。 “重黎……”蒙塔不知道该怎么安抚重黎的情绪,难过是肯定的,但他相信,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毕竟都是些认识没多长时间的朋友,伸手想将重黎拉起,却被狠狠地拒绝了。 “别碰我!”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8章 分道扬镳 对地下斗兽场的大清洗还只是第一步,更残酷的还在后面,不仅仅是地下斗兽场,就连无辜的地下贫民窟也没能幸免,在同一天的时间内,全都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亲眼见识过那么残酷的杀戮,重黎行尸走肉一般回了营帐,洛奇一直在哭,也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重黎已经哭够了,此时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哭是没有用的,他无力改变蒙塔的决定,这些人我行我素惯了,根本不会听他的。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既然不能改变现状,重黎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到不同流合污。 一整天,外面到处浓烟滚滚。 惨状让重黎不忍直视,只能自欺欺人地窝在营帐里,抱着小黑送他的那盆灯笼草发呆,这恐怕,是地下斗兽场留存在世上最后的一丝证明了。 “蒙塔中队长……” 忙了一天,蒙塔一脸疲惫地回了营帐,看到重黎默默坐在角落发呆,洛奇瘫坐在地,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眉头一皱,道:“麻烦你们三个陪着重黎,时间不早了,都回去吧,今天营地里可有好东西哦。” 亚希尔和亚萨尔互相看了一眼,没说话。 洛奇现在对蒙塔怕得不行,或许还带着几分怨恨恼怒的情绪,二话不说就翻身爬起来,招呼都不打就跑出去了。 重黎吓了一跳,正准备追出去,被蒙塔一把拉住了。 “你干什么?” 蒙塔摆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半是诱哄,半是调笑地说道:“乖,听说你今天一整天都没吃东西,饿了吧?我给你带了只长耳兔回来……” 重黎是真的很佩服蒙塔,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依然可以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若无其事地继续跟自己谈笑风生,厚颜无耻到了如此境界,重黎自愧不如。 “放开我!” 重黎的厌恶如此直白,不加掩饰,蒙塔也跟着黑了脸,但是顾念着周围还有外人在场,强忍着没有发作。 “重黎,听话……你别闹!”完全就是哄小孩子的语气,或许在蒙塔心里,抹掉一个地下斗兽场一个地下贫民窟,死那么多人,根本就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去你的! 重黎火大了,甩手想要摆脱蒙塔的牵制,却被蒙塔更用力地拉扯进怀里,重黎正在气头上,当然不会让蒙塔如愿,死命挣扎起来,气氛瞬间降至冰点。 亚希尔和亚萨尔如坐针毡,再也待不下去了。 “老师,还是我和亚萨尔去吧,有我们照顾洛奇,您不用太担心……”亚希尔说完,拉了弟弟亚萨尔一把,两兄弟火烧屁股一般,慌慌张张地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闲杂人等都离开之后,蒙塔长叹一口气,心里百感交集,说实话,他不怕重黎跟他争执,安安静静的重黎反而更让人担心。 “重黎,你先听我解释……” 解释?还解释个屁啊!耍嘴皮子是最没用的,话说得再漂亮有什么用?那些死去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再活过来! “蒙塔,说实话,你的所作所为真让我恶心!” 听了这话,蒙塔的脸色彻底黑了,一派隐忍暴怒的表情,重黎都好怕下一秒蒙塔会忽然动手暴走自己一顿。 “恶心?”为了一群毫不相关的人,重黎就要跟他反目成仇吗?蒙塔气得是这一点。“重黎,你知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天真!清洗地下斗兽场的命令是内城贵族们下的,不过是刚好分派到我手里而已,今天就算不是我们中队,先锋队的其他中队长,巡查队,亦或者是自由雇佣兵,多的是人愿意接受这个任务!就如你所说的,地下斗兽场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白城子的安危,早点儿解决……” “少装无辜了!”强词夺理,真是胡说八道,重黎听不下去了:“诚然你因为自己的立场不能加以援手,但也没必要上赶着往前凑,做那个挖坑填土的人吧!蒙塔,我从来没要求你接受我的价值观,但是同样的,别再强词夺理,洗白你的罪恶行径了!你的所作所为,跟那些内城的贵族们没什么差别,甚至比他们更恶劣!” “你以为我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难不成,你想说是为了我吗?”重黎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蒙塔,你太看得起我,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重黎!”蒙塔承认,重黎是他努力往上爬的动力,他想给重黎最好的一切,但是付出了这么多,重黎却半点都不领情,这才让他生气,但他知道重黎正在气头上,不论自己说什么都听不进去的,转而长叹一口气,识趣地跳过了这个话题,求和道:“重黎,我们不吵了好不好?你不是说想吃长耳兔吗?我给你带回来了……” “我们这叫吵吗?”根本吵不起来好不!重黎从来没觉得过命运有这么造化弄人,他曾经理直气壮地规劝过吉拉向善,结果呢,想要改过自新,重头来过的吉拉死了,就死在重黎的面前,重黎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蒙塔并不无辜,但是他充其量就是一个刽子手,并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重黎怨恨世道不公,却根本无力改变这种现状,以此倒推蒙塔的决定,才让重黎感觉到真正的绝望。“蒙塔,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了解你!” 听了这话,蒙塔明显愣住了,不知道该从何辩驳,他也曾经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足够了解重黎,结果到头来,却发现他们之间的差距岂止是天差地别。 “以后慢慢了解不就好了……” 重黎没回话。 就在气氛万分尴尬的时候,亚萨尔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回来搬救兵,刚一进营帐就急火火地喊道:“老师!老师……大事不好了,洛奇被阿木尔小队长他们给抓走了!” 重黎闻言只是抬头淡然地看了蒙塔一眼,语气出乎意料的平静:“这也是你授意的?” “重黎,对不起……地下贫民窟的人跟地下斗兽场牵涉太多,不能有活口留下来……”这算是勉强给出了一个解释吧,但是重黎并不能接受。 曾经确确实实存在过的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单凭这么一场大清洗,就妄图能完全抹去存在吗? “蒙塔,你最好能把洛奇救回来,不然你们中队损失更大!”既然没有了交情,那就直接谈利害关系吧,不涉及私人感情,单纯的利益往来似乎也挺不错。“我不会再给你们制作兵器了!永远不会了!至于戟的制作方法,我已经教给了洛奇,不用怀疑,除了我之外,洛奇现在是唯一会制作的戟的人……” “重黎,你……”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重黎抬头看着蒙塔,很认真地表达态度:“蒙塔,保住洛奇,你们中队才有……” 蒙塔这次是真的生气了,走到这一步,他跟重黎之间再不可能回头。“如果这是你的决定,重黎,我希望你不要后悔!” 说完这话,蒙塔转身怒不可遏地离开了营帐。 重黎暗暗松了一口气,还以为这次交锋自己稍微占了上风,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洛奇确实是被救回来了,但也只是勉强保住小命儿而已,重黎根本想不到,蒙塔会以这种方式来向自己威吓。 洛奇被割掉了舌头。 听说,还是蒙塔亲自动的手,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洛奇是地下贫民窟出身,为了不让他泄露任何有关地下斗兽场的事情,不得不出此下策。 偏执狂!神经病! 对蒙塔这个人,重黎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怖,那种毛骨悚然的压迫感,比当初在地下斗兽场听闻吉拉是杀人不眨眼的食人魔更甚。 蒙塔没来见重黎,重黎不觉得他是不敢,相比之下,重黎更愿意相信,蒙塔是在变相地提醒自己,不要太拿自己当回事儿,如果要治自己,他多的是方法。 这种推论让重黎浑身直冒冷汗。 “老师,您别太担心了,洛奇已经被送到莱比卜药师那儿去了,莱比卜大人还让我转告您,会好好照顾洛奇的,希望你放宽心。”也不知道是不是蒙塔下的命令,亚希尔和亚萨尔跑来陪着重黎,跟他汇报情况的同时,也不忘小心翼翼地安抚他的情绪。 重黎神经紧绷,一整晚没睡,他想了很多,这日子没办法过了,他要走!跟这么一个神经病偏执狂生活在一起,他早晚也会变得不正常。 就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蒙塔不会让重黎离开的,他还需要自己帮忙制作各式各样的兵器,拉高中队的战斗力,若是以前,重黎会很乐意帮忙,但是现在,说实话,重黎不愿意,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已经彻底放弃跟这群人为伍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9章 心好累 第二天,重黎起了个大早,收拾妥当之后,急火火地出门,想要去莱比卜那里查看洛奇的伤势,没想到却在营地里看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内城贵族,别西卜。 重黎真心不想跟这些所谓的内城贵族们打交道,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低着头,匆匆而过,没想到却被别西卜给叫住了。 “那边那个小家伙……” 你大爷的! 重黎整个人都不好了,要不要这么倒霉啊?还有,什么小家伙,这些人怎么总是爱叫他小家伙,明明他不小了好不! “别西卜大人……”蒙塔也不情愿,眉头都皱紧了。 别西卜爽朗大笑,伸手拍了拍蒙塔的肩膀,道:“听闻蒙塔中队长的夫人是个鼎鼎有名的兵器制造师?老头子对兵器一向很感兴趣,想要结识一下……别这么紧张,老头子我虽然好美人儿,但是有主的花,我是绝对不会招惹的。” 蒙塔苦笑连连,话都说到这份上,他还能怎么拒绝? 重黎抬头看了看蒙塔,见对方保持沉默,没有帮自己说话,纵使心里万般不情愿,也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前。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重黎……” 蒙塔很是担忧,重黎还在跟他怄气,心里有所不满,如果一时气不过,冲撞冒犯了内城来的大人物,那可就麻烦了。 重黎才没这么蠢,回了蒙塔一个大大的笑脸,经过昨天的事,重黎已经学聪明了,不会轻易在蒙塔面前表露情绪,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一切都得从长计议,不就是演戏嘛,重黎敢保证,自己现在的笑容绝对看不出破绽来。 重黎主动对蒙塔释出善意,蒙塔颇感意外,他以为重黎肯定还在生自己的气,昨晚担心了一整晚,睡都睡不好,现在看来,重黎的表现就跟平时别无二致,蒙塔也暗暗松了口气,不管怎样,气消了就好,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哄人。伸手揽了重黎入怀,蒙塔一脸骄傲地对别西卜介绍道:“别西卜大人,这是我妻子,重黎。” 重黎配合着点了点头,没说话,回了别西卜一个善意的微笑。 “尊夫人这么漂亮,蒙塔中队长还真是好福气啊!”别西卜仔细打量了重黎几眼,对这位白城子内近日来声名远播的兵器制造师又有了一番新的认识,看来,不仅仅是手艺高超而已,外貌出众至此,难怪把蒙塔中队长给迷得神魂颠倒。 重黎举止大方得体,大大给蒙塔长了脸,心里得意,脸上的笑容也就愈发灿烂:“别西卜大人过奖了。” 重黎全程安安静静地当花瓶,听着蒙塔和别西卜你一言我一语,互相吹捧,心里可乐得不行。 “尊夫人的手艺真让人叹为观止,我这一辈子,见过的兵器也不少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合心意的,蒙塔中队长,你那把匕首真的不能割爱吗?需要多少个点数,尽管开价!” 蒙塔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别西卜大人别强人所难了,不是点数多少的问题,那把匕首可是重黎亲手给我做的,我可舍不得转卖他人。” “原来如此,真是太可惜了……”别西卜忍不住叹气,道:“其实,喜欢那把匕首倒是其次,关键是尊夫人用来装饰匕首的黄金蟒蛇皮,这玩意可不好弄到手!” “别西卜大人似乎对黄金蟒的蛇皮感兴趣啊?”重黎一直觉得很奇怪,从第一次见到别西卜开始,这位内城来的贵族似乎就对黄金蟒这种凶兽情有独钟,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重黎想知道。 “我并不是对黄金蟒的蛇皮感兴趣,甚至都不是黄金蟒……”或许是重黎的相貌气质合了别西卜的眼缘,亦或者是单纯地看在蒙塔的面子上,别西卜对重黎还算客气,重黎的问题,也很认真耐心地解答了:“我们家族的家徽是衔尾蛇,简单来说,就是一只吞吃自己尾巴的蛇,首尾相衔,代表了生死往复,循环不止……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一直以为这个家徽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图案符号而已,没想到,就在前段时间,我去地下斗兽场看了一场比斗……” 重黎瞬间明白过来,别西卜所说的,就是小黑对战黄金蟒的那场,当时确实发生了令人大跌眼镜的一幕,被小黑活生生开膛破腹的黄金蟒,明明都已经身首异处了,孤零零的头颅却忽然回转过来啃咬自己的尾巴,咬得血肉模糊也不肯罢休,此情此景确实令人惊骇,重黎还记得,当时别西卜就跟疯了一样,威逼利诱哈米德,死活非要上比斗台的笼子里,就为了用黄金蟒稀薄的血液来涂抹身体,众目睽睽之下,半点内城贵族的架子和威严都不顾了,行为举止堪称疯狂。 “在地下斗兽场,我亲眼见识到身体已经断成三截的黄金蟒,仍然能用孤零零的头颅吞噬自己的尾巴,那场景太神奇了!简直就跟我们家徽上标示的衔尾蛇一模一样……”别西卜越说越激动,情绪高涨,脸都涨红了。 重黎很不能理解别西卜对衔尾蛇的这种狂热,细想一下,不就是一个家徽吗?蒙塔身上也有阿如温查斯的家徽,八臂仙母虫,但是蒙塔就表现得很淡定,在此之前,重黎一直认为,家徽不过是一个身份标识,大家族喜欢设立自己独一无二的标志,以此来凝聚族中子弟,但是显然,家徽的作用并不止于此,不然别西卜也不至于看到一个偶然发生的现象就牵强附会,如此狂热。但是话又说回来,似乎这些个大家族都喜欢用些神神鬼鬼的生物来做家徽,不论是八臂仙母虫,亦或者衔尾蛇,都是只存在传说中的生物,鲜少有人得见,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如此。 “那个斗士解决了黄金蟒,我本来打算直接收购黄金蟒的蛇皮,可惜对方另有打算,不论我开价多高,死活不肯答应出手,可惜了!现在那张黄金蟒蛇皮估计也随着地下斗兽场化为灰烬了,真是可惜!” 听了这话,重黎如遭雷击一般傻傻地呆愣在当场,原来还有这样的事儿?小黑从来没有跟重黎说过,如果早知道黄金蟒的蛇皮有这么贵重,重黎一定不会心安理得地收下。 蒙塔比谁都清楚这张黄金蟒蛇皮的来历,重黎的难过,看在蒙塔眼里更是满心不忍。 “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别西卜万分感慨,眼珠子一转,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改口道:“蒙塔中队长,要不这样好了,黄金蟒的蛇皮可遇而不可求,我也就不瞎指望了,但是,尊夫人手艺这么好,委托他再给我制作一把匕首,这总不成问题了吧?” 蒙塔还是摇头,委婉拒绝了:“别西卜大人,真是不好意思,重黎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受不得累。” “蒙塔中队长一直在推三阻四,莫不是看不起我吗?”别西卜脸色微变,蒙塔这一而再,再而三的,该不会是故意跟他作对吧。 蒙塔也知道自己的拒绝太不近人情,叹了口气,诚恳说道:“别西卜大人,实不相瞒,我跟重黎近期准备生小孩,为了小孩子好,重黎也不能太劳累不是?” 原来如此,若真是如此,倒也情有可原了。别西卜爽朗一笑,给了蒙塔一个你我心里都明白的眼神,八卦道:“蒙塔中队长才刚成婚没多久吧?” 蒙塔楞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这位别西卜大人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忽然关心起自己的生活琐事来了,真是有够闲。 “有一段时间了。” “蒙塔中队长跟尊夫人感情这么好,也是时候养育个小孩了。”说到这里,别西卜忽然笑了,拍了拍蒙塔的肩膀,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地说道:“趁着现在还年轻,多努力一把,争取三年抱俩儿,阿如温查斯家就更有指望了……” 重黎目瞪口呆,三年抱俩儿,就他跟蒙塔?开什么玩笑,根本生不出来好吗?蒙塔脑子被门夹了?他是认真的吗? “别西卜大人别拿我们来打趣了……”话虽如此,但不得不承认,别西卜的话倒是给蒙塔提了个醒,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三年抱俩儿,重黎给他生孩子,或许就没工夫整天胡思乱想了,有了小孩子,他们的关系也能更进一步,说不定重黎也会就此安安分分地静下来跟自己过日子。 蒙塔的想法太天真,重黎一点儿都不觉得这主意有什么好,正相反,听了蒙塔的话,他心里膈应得不行。 察觉到重黎现在的状态不太对劲,蒙塔更加用力地将人揽进怀里,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重黎点头,遇上这么个神经病,心好累:“我想去看看洛奇。” 这一次,蒙塔没有阻拦,大方放行了:“去吧,晚点儿我再回来陪你。” 重黎心事重重,临走前还不忘拜托蒙塔道:“蒙塔,我想康回了,你能派队员去学舍,请康回来一趟吗?”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蒙塔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好,我会让乌力罕派人去的。” 重黎回了蒙塔一个大大的笑脸,转过身来,笑容瞬间消逝,眼里一片冰凉。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0章 火鼠 洛奇的状况不太好,相比于身体上的创伤,精神上的打击更为致命,重黎不知道洛奇能不能顺利挺过来,可是挺过来之后,等待他的也只会是更加残酷的未来和命运。 莱比卜还是第一次看到重黎这么苦恼,他是重黎亲自聘请的,下意识地会更亲近重黎,而且,在莱比卜搬来营地之后,重黎一直对他照顾有加,总的来说,两人关系处得还算不错。 “重黎少爷,别太担心了,洛奇伤得并不重。” 莱比卜的话并没有安慰到重黎,反而让重黎更心塞了,洛奇可是蒙塔亲自动手弄伤的,怎么,现在还要感谢蒙塔手下留情吗? 这个话题根本碰不得,重黎摇了摇头,自动过滤掉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莱比卜,内城的贵族来我们营地干什么?之前好像可没有先例。” 重黎不知道,在清洗地下斗兽场这件事上,别西卜是否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很显然,蒙塔现在想要结好别西卜,其中涉及的利益关系,不言而喻。 这是第一次,内城的大人物屈尊就卑来先锋队驻扎的营地,而且是在极夜这么危险敏感的时间段,怎么不引人注目?事出反常必有妖,说这两人私下里没有勾连,鬼都不信! “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听乌力罕说,别西卜来人好像是来视察的。” “视察?”视察什么?重黎觉得太好笑了,白城子的最外围,鸟都不拉屎的鬼地方,有什么好视察的? “重黎少爷还不知道吗?”莱比卜很意外,重黎的地位很特殊,既是中队长的夫人,又是营地的兵器制造师,很受队员们的尊重,蒙塔中队长也很看中重黎,事无巨细,两人都有商有量的,从未有所隐瞒,按理说,这么重大的安排,重黎不可能不知情啊。 “知道什么?我才回营地,蒙塔还没跟我细说。”实际上是因为刚回来没多久就发生了火烧地下斗兽场的事,重黎跟蒙塔大吵了一架,蒙塔虽然没多说什么,但无疑心里是有所不满的。重黎猜想,蒙塔估计是觉得自己太小题大做,又在耍小性子了,也不怎么搭理自己,拜蒙塔所赐,心烦意乱的重黎也着实清净了一阵。 “原来如此。”莱比卜还不知道重黎跟蒙塔大吵了一架的事,从头到尾,将详情都跟给重黎说了:“外围盯防的队员们汇报说,白城子外有大量的火鼠聚集,已经好几天了,越来越多,随时有可能冲击白城子,队员们现在都处在紧急备战状态,蒙塔中队长研判,这是个大好机会,主动邀请别西卜大人这时候来视察的……” 火鼠?重黎仔细想了想,他似乎对这种凶兽没什么印象,也谈不上了解,不过蒙塔脑子是被门夹了吗?凶兽来袭,不忙着组织队员们防御,叫别西卜来视察?搞什么鬼?重黎实在是搞不懂。 “重黎少爷不知道火鼠吧?”重黎一脸迷惑的小表情,看得莱比卜暗自好笑,解释道:“重黎少爷,火鼠可不是一般的凶兽。” 经过莱比卜的解释,重黎总算是听明白了。 原来,火鼠可不是一般的凶兽,这种凶兽耐热喜热,通常生活在燃烧的森林里,体型巨大,每只差不多有一百来斤,光是肉就够让人眼馋心热的,除了肉之外,火鼠的毛也很珍贵,一般来说,火鼠的毛长接近一米,细如丝,见水即化,用这种毛可以制成一种名为火浣布的东西,最神奇的是,火浣布脏了之后不用水洗,直接用火烧一烧就能变干净,简单实用,所以很受白城子居民的喜爱。 “就为了火浣布?”重黎忽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讽刺,内城的贵族们为了金缕衣,偷偷建立地下斗兽场,大肆豢养银腹人面蜘蛛,搞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事情来,白城子的普通居民没那种势力和实力,但也不甘示弱,积极奔走,就为了一块火浣布,至于吗? “重黎少爷,火浣布很珍贵的。”莱比卜很激动地辩解道:“一般来说,火鼠不会主动攻击白城子,它们是一种喜热耐热的凶兽,平日都居住在天火引燃的森林里面,逐火而居,这次若不是蒙塔中队长一把火烧了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火鼠也不会……” 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莱比卜慌忙闭嘴,吐了吐舌头,偷偷打量重黎的表情,还好,没什么变化。 “重黎少爷,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没事。”重黎勉强扯出一个微笑,也怪不得莱比卜,事实确实如此。蒙塔放火烧了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巨大的热量吸引了大规模的火鼠聚集,随时都有可能冲击白城子,明明就是引火烧身的不利之举,却被蒙塔拿来大做文章,解释成天赐良机,还可以趁此大发一笔横财。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往的极夜,人类都只能龟缩在白城子里,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数着手指头过日子,兽潮本来就是人类最恐惧的灾难,结果现在,情势完全被逆转了,先锋队的队员们甚至是怀抱着欢欣雀跃的心情,等着下一波的凶兽来袭。 上一次的红眼妖猪,重黎不在营地,但从旁人的转述中,也能感受到那场战斗的惊心动魄,蒙塔的中队伤亡过半,十个小队长当中,两个战死,重伤了三个,现在还躺在床上修养,根本不能行动,就凭着剩下的一半战力,还敢信心勃勃地邀请内城贵族来视察,蒙塔果真是脑子被门给夹了。 重黎是越来越搞不懂蒙塔了,在他看来,现在的蒙塔就像是一个杀红了眼的赌徒,不管不顾,拼上全部身家也要赌这么一把,值吗?要知道,蒙塔豪赌一场,赢,也不过是得一些火鼠,就算能做火浣布,那又能怎么样呢?再拿去换点数吗?有点数拿,但是却没命花,不是更可悲可怜吗? “就算火浣布很珍贵,但也不至于惊动内城的贵族亲自下第一线视察吧?”看别西卜那个体型就知道,平时是有多么得缺乏运动,不然也不至于养成这么庞大臃肿的身材,别说为了火浣布就值得别西卜这种大人物亲自前来,重黎不相信,内城的贵族们都有了金缕衣了,应该不至于还惦记着火浣布。 “其实,听乌力罕说,别西卜大人这次主要是为了求购兵器而来的……”说这话时,莱比卜还不忘偷偷打量重黎的表情,毕竟,不论是复合弓,亦或者是弩,都是重黎制作出来的,现在蒙塔中队长越过重黎,自作主张往外贩售,也不知道重黎会不会生气。 重黎才没那么小心眼,贩卖兵器重黎没意见,现在亚希尔和亚萨尔制作复合弓的手艺已经很成熟了,制作的复合弓就连重黎都挑不出毛病来,如果贩售,应该也能大赚一笔。想到这里,重黎忽然恍然大悟,原来蒙塔对洛奇手下留情的原因在这里,因为要往外贩卖武器,兵器制造师是少不了的,亚希尔和亚萨尔能制作复合弓不假,但是相比洛奇的手艺,那可就差远了,况且,洛奇还会制作弩,这是亚希尔和亚萨尔目前还未完全掌握的,所以无论如何,洛奇不能死,就算重黎不口出威胁,说自己教会了洛奇制作戟,蒙塔也不会要洛奇的命。 念及此,重黎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冷汗直冒,一脸憨厚的蒙塔竟然是城府如此深的人吗?能算计人心到如此地步?重黎越想越觉得后怕,他太小看蒙塔了,单凭一脸憨厚的外表就判断蒙塔心无城府,是个好相与的人,难怪吉拉总说他太天真。 “蒙塔想把兵器卖到内城去?”重黎想要知道,蒙塔到底在做什么? 莱比卜点头,见重黎确实没有生气,这才开口,详细解释了一番来龙去脉:“其实,也不仅仅是往内城贩售,蒙塔中队长想的是其它区。” 重黎从来不知道蒙塔原来是一个这么野心勃勃的人,其它区吗?胃口这么大,也不看看现在的自己能不能一口吃下,要知道,一口可吃不成大胖子,吃太急了不仅容易消化不良,而且吃相太难看,不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之前,重黎推测,蒙塔是为了名正言顺地继承阿如温查斯家,所以才会这么积极,火烧地下斗兽场也好,清洗地下贫民窟也罢,都是为了讨好内城的贵族们,拉拢他们的扶持,事实证明,蒙塔这一步棋走得不错,顺利获得了别西卜的青睐,从9区先锋队的一众中队长中脱颖而出,再下一步,应该就是坐稳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一位,反过来,对比蒙塔那两个不争气的亲兄弟,高下立判,阿如温查斯的家主就非蒙塔莫属了……现在看来,一个阿如温查斯家算得了什么,蒙塔的真正目标应该并不止于此。 重黎叹了口气,登高易跌重,也不知道现在的蒙塔能不能听进去,但是不论如何,重黎不愿意做这个直言进谏的人了,若是以前,重黎还愿意帮蒙塔出谋划策,毕竟大树底下好乘凉,借着蒙塔的势,自己也算是有个安身之地。互相依存的关系,只有蒙塔发展好了,胳膊粗拳头大,重黎的小日子才能过得更滋润,但是现在,还是算了吧,重黎都计划好找准时机跳船了,哪儿会在意蒙塔这个船长行驶的方向是否正确。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1章 暗自准备 当天,营地里热热闹闹地开起了宴会,听说是为了招待别西卜,这么热闹的事,蒙塔当然不会漏掉重黎,特意派了队员来请,但是被重黎婉言谢绝了,借口身体不舒服,一个人窝在营帐里,蒙塔到底是心疼重黎的,听说重黎不舒服,还派了亚希尔和亚萨尔过来陪着。 重黎发现自己越来越受不了蒙塔的好意,他会忍不住胡思乱想,比如现在,蒙塔特意叮嘱亚希尔和亚萨尔过来陪自己,他会怀疑蒙塔是不是别有用心,让亚希尔和亚萨尔监视自己?防止自己偷跑,可是蒙塔又怎么知道自己存了逃离的心呢,说到底,还是重黎在自己吓自己。 “亚希尔,亚萨尔,外面开宴会呢,你们俩也不用陪我了,出去玩吧。”到底是小孩子,天性就是爱玩爱闹,坐也坐不住,看这两兄弟一副火烧屁股的模样,重黎也不忍心拘着他们,大方放行了。 亚萨尔欢呼一声就往外跑,亚希尔还在犹豫,重黎又劝道:“去玩吧。” 亚希尔这才一路小跑着离开了。 重黎一个人待在营帐里,忽然感觉到有些寂寞,外面再是热闹,再是人声鼎沸,可这些热闹,与他无关。 在极夜里开篝火宴会,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听起来还真有几分诗情画意,但不可否认,浪漫的背后就是血淋淋的杀戮,见不得光。 当天半夜,蒙塔喝得酩酊大醉,跌跌撞撞地闯进了重黎的营帐。 “重黎……重黎……重黎……” 重黎用兽皮毯子将自己从头到脚裹了一个严严实实,对蒙塔的深情呼唤充耳不闻,奈何他想要做缩头乌龟,蒙塔也不可能让他如愿。 “重黎……”营帐并不大,一个大活人躺在那里,再是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也不可能瞬间变成透明的,蒙塔扫视一圈就发现了目标,直奔重黎而来,扑上去一个熊抱就将人死死地揽进了怀里,口齿不清地说道:“重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营地要扬眉吐气了,别西卜大人答应从中牵线,以后,我们的复合弓,还有弩,都可以转手卖到其它区去!” “哦。”重黎兴致缺缺,语气表情里没有半点兴奋,难怪蒙塔会这么激动,原来是要发财了,真是应该恭喜。 蒙塔也是醉得厉害,根本就没意识到重黎的不对劲儿,还在兀自兴奋地转述:“重黎,以后我们会有很多很多的点数,你想要什么,我通通买给你!” 重黎想要什么?重黎什么都不想要,唯一希望的,就是蒙塔能离自己远一点,不要来没事找事,他看着烦! 然而更惊悚的还在后面,蒙塔下一句话,一石激起千层浪。 “重黎,我们生个孩子吧!” 重黎瞬间汗毛直数,翻身爬了起来,一把将蒙塔推出去好远,惊道:“蒙塔,你认真的吗?” 蒙塔醉得厉害,被重黎推了一把,差点儿没一头栽倒在地,但是他身体反应快,再是晕头转向,也不忘凭着本能反应往重黎身上靠。 “重黎,好不好?重黎……” 重黎气得连话都说不出,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暴走蒙塔一顿,以消心头之恨,但是理智上,重黎也知道这么做没有半点好处,如果真惹恼了蒙塔,自己以后行事会更加不方便。 心头有火发不得,真是憋屈死了! “你容我再想想。” 没有拒绝,重黎竟然没有拒绝,对蒙塔来说,这还真是意外之喜,甚至蒙塔都做好了跟重黎好好讨论一番的准备,谁知道重黎竟然愿意考虑,蒙塔觉得自己有种苦尽甘来,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痛快感。 “好,我等你。”蒙塔那么久的苦日子都熬过来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能跟重黎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才是真。 伸手揽了人入怀,蒙塔低头温柔地吻了吻重黎的额头,一阵柔情蜜意。 同床共枕,同床异梦。 这怕是重黎有史以来最难熬的夜晚了,特别是蒙塔紧紧环在腰间的手臂,还有不时打在脖颈间的沉重呼吸,都让重黎浑身汗毛直竖,如果天天都要过这样的日子,提心吊胆,重黎干脆不活了! 第二天,康回接到重黎的传话,请了假来营地看哥哥,重黎一连两个晚上都没睡好,面色憔悴,眼下浓浓的黑眼圈,别说蒙塔了,康回看着都心疼。 “哥哥,发生什么事了吗?你气色不太好” 当着蒙塔的面,重黎不好多说什么,勉强对着康回笑了笑,转而询问蒙塔今天的计划安排。 按理说,内城的贵族来了营地,蒙塔正在努力抱大腿的时候,怎么着也不可能放着人不管吧,果不出重黎所料,眼下正是多事之秋,蒙塔恨不得一个人拆成两个人来用,就算想要跟重黎好好培养感情,也是有心无力,但是他很有自知之明,对自己整天忙得脚不沾地,抽不出时间陪伴重黎很是歉疚,临走前还不忘信誓旦旦地下保证,道:“重黎,等忙过这一阵,我一定抽时间好好陪陪你……” 重黎也只是笑,并不答话。 蒙塔又叮嘱了康回几句,这才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确定蒙塔真正离开后,重黎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变脸之快,看得康回目瞪口呆:“哥哥,你……” “我受不了了!康回,蒙塔那神经病要让我给他生孩子,可是我根本就生不出来啊!”重黎正处在气头上,说话颠三倒四,也不管康回听不听得懂。 “哥哥”这一秒钟,康回是有些怨恨蒙塔的,再是宠爱有什么用?把他哥哥逼到了如此痛苦的地步,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蒙塔根本没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康回叹了口气,上前一步,揽住哥哥的肩膀,小声安慰道:“好了,没事儿了,哥哥,说实话,蒙塔大哥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哥哥若真不想生,好好跟蒙塔大哥说清楚就行,也不用” “康回,你根本没听懂我的意思对不对?这日子我过不下去了!我要跟蒙塔拆伙!”没错,一拍两散伙,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谁也不欠谁! “哥哥”有这么严重?康回吓了一跳,这么闹下去,事情就大条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蒙塔大哥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不过,重黎反应这么大,确实很出乎康回的意料之外,在康回印象当中,重黎一直都是温和如水的,就算偶尔会耍小性子,但也懂得分寸把握,绝对不会无理取闹,或者得理不饶人,可以想象,重黎确实是对生孩子这件事有心里障碍,不然也不会反常的暴躁:“哥哥你先冷静一下……” “我不是你哥哥!”重黎早就下定决心,他是一定要走的,为了跟蒙塔撇清关系,他宁愿不做重黎。 “哥哥,你说什么?”康回猛得站起身,死死地盯着重黎,道:“哥哥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你现在正在气头上,不论我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我不跟你说了,你先自己冷静一下,我明天再来看你!” 说完,康回转身就要走,重黎怎么可能让他如愿,赶忙伸手,一把拉住了康回,急道:“别装傻了,康回,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重黎就是莫名地有种直觉,这一切的一切,康回其实都清楚,只是聪明地没有点破而已。 “哥哥,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音调高了几分,但是声音越大越显示出康回的心虚,甚至,在答话时康回都不敢直视重黎的眼睛。 “康回,你应该知道的……我不是你哥哥……” 康回呆呆地现在原地,面对态度这么果决的重黎,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康回,你的哥哥,布斯曼贝尔家的重黎已经死了!”某种意义上讲,重黎并没有说谎:“你哥哥身体不好,你也是知道的,在那种情况下,他还能熬得过吃下孕果后的副作用吗?别傻了!重黎已经死了!在嫁给蒙塔之前就已经死了!” 康回头疼,一边叹气一边揉着自己的额角:“哥哥……你准备用这种说法来糊弄蒙塔大哥?你觉得,单凭这样,蒙塔大哥会傻乎乎地相信?这是在挑起两个家族的争斗啊!” 重黎发现,康回好像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他本意是想将自己的身世和盘托出,包括自己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只是一缕幽魂,莫名其妙地占了重黎的身子罢了,但是经康回这么一解释,重黎发现这个说法似乎更加可靠,只要康回愿意帮忙,应该能确保万无一失。 很认真地点了点头,重黎将自己的计划事无巨细全部告诉了康回,重黎知道自己是在剑走偏锋,所以他更需要康回的帮助,而康回,也是现在的重黎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事实摆在面前,由不得蒙塔不信!” 康回还是觉得这计划行不通,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蒙塔中队长对他哥哥的执念有多深,哪儿是这么三言两语就能撇清关系的?再说了,这消息一捅出去,布斯曼贝尔家恐怕就大祸临头了,涉及家族颜面的事,阿如温查斯家的人不会就这么算了的,就算蒙塔大哥好脾气地不予追究,阿如温查斯家也不会善罢甘休,康回不知道他哥哥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非得做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哥哥,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听起来就漏洞百出,蒙塔大哥不会相信的,再说了,阿如温查斯家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康回比重黎看得更明白,换了别人也就算了,现在的重黎可是白城子内炙手可热的兵器制造师,手里掌握着这么好的人,阿如温查斯家怎么可能轻易放过,本想好好劝劝哥哥,让他不要太冲动,意气用事,没想到重黎却忽然发火了。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不愿意做阿如温查斯家的傀儡,蒙塔愿意是他的事,我,不愿意!” “哥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2章 金缕衣 重黎的坚决最终打动了康回,临走之前,康回答应重黎会从中斡旋,不过他也有自己的担心,所以还不忘再三嘱咐重黎沉住气,不要意气用事,毕竟这涉及到两个家族的争斗,一定要小心处理,不然很容易两头都不不讨好,若是以前也就算了,真要闹到事情一发不可收拾,又没了蒙塔的庇护,康回很担心重黎能不能同时应付得了阿如温查斯家和布斯曼贝尔家的刁难。 “哥哥,你的计划我都清楚了,你想做什么,做兄弟的当然全力支持,反正我也不靠布斯曼贝尔家的势力发展,只是……”康回最担心的还是哥哥最终能不能得偿所愿,如果说,付出这么大代价,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对重黎的打击才是致命的。 重黎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想离开这里,甚至是逃离白城子,在此之前,必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蒙塔,以及他背后的阿如温查斯家撇清关系,不然一定后患无穷。 “哥哥,你别轻举妄动,等我的消息。” 现在,康回是重黎唯一信任的人了,除了相信康回,重黎也不知道单凭自己的力量能做到什么地步。 “我知道。”重黎点了点头,欲速则不达,他有耐心去等一个揭开真相的好时机。“反正这段时间蒙塔也忙,我们还有时间好好谋划安排,慢一点也没关系,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 康回也是这么想的,本来还担心哥哥会沉不住气,谁知道哥哥早就把这一切计划好了,既然如此,康回也只能舍命陪君子,放手一搏了,不过他很好奇,明明哥哥跟蒙塔大哥处得还不错,真就这么拆伙了,哥哥不会舍不得吗? “哥哥,你不会后悔吗?” 重黎不是很明白康回的意思:“后悔?为什么要后悔?为什么而后悔?” “蒙塔大哥对哥哥一直很不错……” 如果是这一点,重黎倒想好好反驳一下,两个人能不能相遇,主要看缘分,但是能不能长久地相处下去,就要靠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三观不同,不能相融,蒙塔这次对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痛下杀手,不仅让重黎看到了蒙塔的杀伐决断,更让重黎心生恐惧:“蒙塔要的,我给不了,我要的,蒙塔并不愿意拱手相让,既然明知没办法求同存异,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看样子,这事儿是真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康回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开。 蒙塔并不知道重黎的打算,还在满怀期待地等着他们的孩子降临人世,甚至,蒙塔等不及将孩子的名字都取好了,看着这样的蒙塔,重黎有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太残忍,不过是要了一个口头承诺,八字还没一撇的事蒙塔都能准备得这么认真,真的等到真相揭开的那一刻,蒙塔怕是会恨死自己了。 “重黎,我希望我们的孩子长得像你,要是不小心像我就麻烦了,不过,我也会好好教导他的……重黎,重黎,你有在听我说话吗?”又走神了,蒙塔忍不住伸手捏了捏重黎的脸颊,笑道:“最近有什么烦心事吗?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重黎回过神,抬头就是一个招牌微笑,这副表情他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了,保准蒙塔看不出破绽来。 蒙塔果然被蒙混过去了,伸手揽了重黎入怀,小声嘀咕道:“都这么多天了,怎么感觉肉一点都没补回来,重黎,你有好好吃饭吗?” 重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对了,差点儿忘了,重黎,我给你准备了礼物。”蒙塔松开了手,重黎趁机后退一步,拉开了跟蒙塔的距离,谁知道蒙塔根本不介意,转身拿了礼物过后,照样亲昵地靠过来,献宝一样,抖抖手臂,直接在重黎面前展开了。 金灿灿的光,差点儿没耀花重黎的眼。 “好看吧?”蒙塔洋洋得意,他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很适合重黎,所以不惜花费重金买下来,就为了讨重黎欢心。“这是金缕衣,是用银腹人面蜘蛛的牵引丝所制,珍贵非常,要不是多亏了别西卜大人帮忙,恐怕我根本就买不到。” 重黎只能苦笑了,蒙塔这二愣子还不知道自己想拍马屁却拍到了马蹄子上,展开金缕衣,急火火地往重黎身上拢,重黎眉头都皱紧了,情不自禁地感觉厌恶。 说是金缕衣,实际上却跟一般人平时所穿的衣服并不一样,严格来说,更像是斗篷或者披风之类的,说实话,重黎对金缕衣没有偏见,只是知晓了内城贵族们为了金缕衣而偷偷在地下斗兽场豢养银腹人面蜘蛛的来龙去脉,重黎很难做到平常心对待。 “蒙塔……” “恩,怎么了?” 心太大也是个问题啊!就蒙塔这情商,实在令人忧伤。 重黎叹了口气,为了避免让自己太心塞,主动开口转移话题道:“白城子外围不是有火鼠大量聚集吗?情况怎么样了?” 提起这个来蒙塔就觉得生气懊恼,见重黎询问,忍不住开始大倒苦水:“说来也奇怪,火鼠们虽然越聚越多,但是却不主动发动攻击,我们都观察好几天了,一点进展都没有,这么僵持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兑现那些答应进献给内城贵族们的火浣布……” 活该!重黎能说蒙塔这完全就是自作自受吗?谁让他胡乱答应别人的,也不先预判一下情势,踢到铁板了吧!不过,对于火鼠们的动向,重黎倒是有自己的看法,本来火鼠就不是会主动攻击白城子的凶兽,现在大规模聚集,应该也是暗中等待时机。 “沉住气,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轻举妄动。”毕竟还是一起相处了这么久,眼见蒙塔这么苦恼,重黎还是颇为好心地给他提了个建议。 有了重黎的安抚,蒙塔就跟被顺毛的野兽一样瞬间安分下来:“重黎,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接任9区先锋队大队长一职不会有意外了……” “是吗?恭喜你。”升官发财,确实是值得道喜。 蒙塔也是一脸喜色,他苦心积虑地谋划了这么多年,终于达到目标,怎么不让人快意:“爷爷说,想以阿如温查斯家的名义召集9区的各大家族,风风光光地筹备一次宴会,就在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本家大院里。” “哦。”重黎心里很清楚,这事情是早就定下的,不过是通知自己一声罢了,自己的意见根本就不重要。 “重黎,到时候,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说完,蒙塔低头,目光灼灼地盯着重黎,大有重黎不同意就一直劝到他松口才罢休的趋势。 “你希望我去吗?” “当然。”蒙塔忙不迭点头,他的一切都是跟重黎共享的,如果这么荣耀的时刻重黎不在身边,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好吧,我会去的。”不过去了之后,局势会怎么发展就说不准了,反正不会是蒙塔想要的那般和和乐乐。 蒙塔很高兴,发自内心的高兴,正想再跟重黎黏糊一会儿,忽然听到营帐外面传来了阿木尔焦急的呼喊声:“队长,火鼠那边有情况!” “怎么搞得?”谈情说爱的时候三番五次地被打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很多时候,蒙塔都严重怀疑手下的这些个小队长是不是计划好的,不然干嘛专挑最关键的时候跑出来捣乱? “中队长,火鼠们退了……” “这不可能?”蒙塔一愣,下意识地就觉得不可能,准备了这么多天,磨刀霍霍,满怀期待,就等着猎物自投罗网来着,现在忽然告诉他,肖想已久的猎物们竟然准备撤离了,这不是开玩笑嘛?“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最外围负责探查的队员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态,这才慌慌张张地回来通知队长的,现在,整个营地就等着队长拿主意了,您看怎么怎么办?” 蒙塔也不敢轻易下决定,道:“走,先去看看再说。” 说完,也没跟重黎打招呼,带着阿木尔大踏步离开了,被独自一人留在营帐的重黎,低头看了看身上的金缕衣,苦笑连连,不过也多亏了这些火鼠,给他帮大忙了。 火鼠们的忽然撤退杀了蒙塔一个措手不及,整个营地现在炸开了锅,争论的人主要分为两派,一部分队员觉得,好不容易等来的猎物,不能让它们就这么溜了,既然山不来就我,那换我去就山,主动出击,趁着火鼠们忙着撤退,杀它们一个措手不及。而另一部分队员则认为,事出反常必有妖,火鼠们慌忙撤退,必然是感知到了更为强大的威胁,亦或者,就是在诱惑他们出城,现在可是极夜,非常时刻,大意不得,更是应该小心为妙。 隔了一个白城子,人类们计划着狩猎火鼠,说不定,火鼠们也在想办法狩猎人类。 两派人各说各的理,吵得不可开交,谁也劝服不了谁,蒙塔被吵得一头两个大,烦透了!队伍越大越不好带,若不是职责所在,他还真想甩手不干了。 “先静静!大家都冷静一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3章 杀鸡儆猴 这一次极夜,9区先锋队有言在先,要实行联动防御,各中队长也都同意了,换句话说,现在的9区先锋队不分营地,就是一个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蒙塔的营地受到凶兽的袭击,自保无力,旁边的中队必须要遵照约定,及时派出手下队员援救,那么,问题来了,若是蒙塔的中队主动出击,甚至是离开了白城子去追击凶兽,这种情况是否也在协约的保护范围之内? 摆在蒙塔眼前的无非两条路,一是放弃追击,眼睁睁看着火鼠们逃之夭夭,这是万全之策,但是也有缺点,这些日子,队员们都翘首以盼,就等着火鼠们主动送上门,结果到头来不过是空欢喜一场,到嘴的肉都飞了,队员们不一定能忍得下这口气!一旦营地里人心浮动,队伍就散了,况且,蒙塔马上就要升任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这个中队,是他的嫡系,必须选一个心腹中的心腹来带才能放心,但是显然各小队长都不是愿意屈居人下的主,有蒙塔在,尚且能压制一二,一旦蒙塔升迁,还不得斗个你死我活啊!看现在吵得不可开交的局面就知道了。 当然,蒙塔还有第二个选择,那就是主动出击,追击火鼠,但是这么做的风险也很大,毕竟现在是极夜,凶兽们都很不安分,随时会引发大规模的兽潮,离开了白城子的庇护,先锋队的队员们更不可能跟凶兽们正面交锋,那是在找死! “阿木尔,你怎么看?”严格说来,阿木尔和乌力罕都是蒙塔心腹中的心腹,但是相比于性格大大咧咧,做事经常顾头不顾尾的乌力罕,阿木尔更为沉稳,也更顾全大局,这也是蒙塔属意阿木尔继任他中队长一职的原因。 阿木尔偏头想了想,道:“风险太大,不宜贪图小利,对火鼠穷追不舍!” “阿木尔!”听了这话,好几个小队长都表示不服气,其中就有跟他关系一贯不错的波日特,也就是亚希尔和亚萨尔这对双胞胎兄弟的父亲。论资历,波日特可比蒙塔还要资深,以前听从蒙塔的调遣也就算了,毕竟一切凭实力说话,但是现在,凭什么听阿木尔的?“阿木尔小队长看不上这点小利,无所谓,不去争夺也就是了,阻止别人算怎么一回事儿?手下兄弟们的日子确实是越过越好了,但也有队员们每天都在守着点数紧巴巴地过日子,这送到嘴边的肉,怎么就不能吃了?” “就是就是!”另外几个上了年纪,也是拖家带口的小队长马上连声附和起来。 阿木尔孤身一人,很艰难地维护着自己的立场:“现在是极夜,且不说白城子外安不安全,你们全都出城追击火鼠去了,若是有别的凶兽来攻击白城子怎么办?我们能保证守得住?” “我们不会走远!”凶兽来袭的事,谁也说不准,波日特也不敢担这么大的风险:“不过是在门口宰几只火鼠,速去速回,有这闲工夫跟你争辩,队员们说不定都已经满载而归了,以前总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现在好不容易苦日子熬到头了,还不准队员们补贴家用,这又是什么道理?” 阿木尔态度坚决:“不能因为某些人的贪心而连累整个中队跟着遭殃!” 波日特也寸步不让:“这怎么又叫做连累整个中队了?” 眼见争吵即将进一步升级,蒙塔不得不站出来主持大局,仔细权衡了一下利弊,最终,蒙塔拍板定案,谁都不能离开白城子去追击火鼠!否则严惩不贷! 有几位小队长不服,还想继续申辩,蒙塔根本就不给任何说话的机会,转身离开。 火鼠们急匆匆来,又急匆匆地退去,不过在白城子外聚集了几天,好像是来参观人类最后的安身之地一般,目的达到了,毫不留恋,潮水一般地退去。 队员们眼睁睁看着到嘴的肉都飞了,捶胸顿足,悔恨非常,但是碍于蒙塔历来的威信,队员们再是心痒难耐,也不敢明知故犯,或者说,是没有人愿意站出来当那个吃螃蟹的第一人。 白城子外围聚集的火鼠数量庞大,想要全部退去也得花上好一段时间,一开始,队员们还能沉得住气,但是眼见火鼠越开越少,渐渐的,就有心思活络的队员按耐不住了。 “我说,这即将到手的猎物,咱不能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溜了啊!” “你想干什么?蒙塔中队长有令在先,不准任何人擅自离开白城子,否则严惩不贷,明知故犯,你这是在找死啊!” “偷偷溜出去,杀两只火鼠再溜回来,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有人知道的。” 抱着侥幸心理的还不止一两个,有人起了一个头,马上就得到了周围好几个人的热烈响应。 “你们都别犯傻了!那么多双眼睛看着,真以为能瞒得住?再说了,就因为是否能出城追击火鼠的事,波日特小队长才跟阿木尔小队长吵了一架,在这关头,我们小队带头闹事,传出去不止是咱们,恐怕波日特小队长也得跟着遭殃!” “你这种胆小鬼还是窝在白城子里挨饿受穷吧!等我们满载而归的时候,有你眼馋羡慕的份!”带头的一声号令,四五个人跟着起身,简单集合了一下,组织人手,分配任务,拎着复合弓就准备出发了! “喂!你们是认真的吗?” 没有人回话,只剩下一连串的脚步声越来越越远。 蒙塔中队长严令禁止,还有队员敢明知故犯,公然违抗,秘密集结偷偷溜出城去,消息传到蒙塔那里,蒙塔顿时怒不可遏,马上派人叫波日特和阿木尔来询问情况,却被告知,两位队长早就已经吵起来了,如果不是有乌力罕和巴根这些小队长在旁劝着,这两位火气上头的小队长很有可能会因此大打出手。 真是岂有此理! 蒙塔气得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他到要看看,当着他的面,这两人还能不能真打起来。 阿木尔跟波日特的冲突吸引了不少队员们围观,两位小队长不和,甚至随时都有可能大打出手,为的还是近来营地里最受关注的火鼠事件,事情最终会往哪个方向发展,这是营地里的众人最关心的焦点。 远远地,蒙塔就看见前面围了不少队员,中间正在爆发激烈争执的两人,不是阿木尔和波日特还是谁。 “阿木尔,你什么意思?” “蒙塔中队长有言在先,不准任何人擅自离开白城子,否则严惩不贷!难道你当时没听见吗?”阿木尔不急不缓,面无表情,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波日特自知理亏,但他也是不服气,不愿意就这么认错,绠着脖子回道:“蒙塔中队长是说了严惩不贷,但也没明说违抗命令会有什么处分,你凭什么来做这个主?又凭什么收缴我手下队员们的战利品?” “战利品?”这种颠倒黑白的说法,阿木尔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抗令在先,没治这些人的罪你们就应该偷笑了,还好意思理直气壮地说这些火鼠是战利品,你们还真是不知羞耻!” “阿木尔!你……”是可忍,孰不可忍,波日特一个健步上前,直接拎起了阿木尔的衣领,另一只手握紧成拳,高高举起,眼见一场拳脚冲突即将上演。 紧要关头,蒙塔终于到了。 “吵什么吵!手下队员们都不用训练啊!” “蒙塔中队长……” “中队长……”看到蒙塔,波日特还是惭愧的,毕竟是他没有管教好手下的队员,但是阿木尔的态度也实在是让人生气。 “怎么回事儿?”蒙塔到场后,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瞬间平和下来,所有人都在静等着蒙塔裁决定夺。 阿木尔一把拍开了波日特的手,一边平静的整理衣服,一边简单叙述了一下情况,蒙塔全程面无表情地听着,看不出喜怒来。 “蒙塔中队长,号令在前,明知故犯,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不严加惩处不能警戒其他队员,要是队员们争相效仿,出城捕杀火鼠,引发伤亡还是小事,号令不从,乱了规矩,我们中队的人心就彻底散了!此风不能长!” 波日特也是嘴上不饶人的主,阿木尔话音刚落,马上开口抢话道:“所以说,直接放开权限,允许队员们出城狩猎火鼠不就行了,至于限制那么多条条框框吗?一个极夜就把你吓成这样,阿木尔,我看你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蒙塔听了只觉得好笑,问阿木尔道:“事情已经很明了了,阿木尔,你的惩处办法就是收缴了私自出城的队员们好不容易捕获的白鼠?” 阿木尔点头,他觉得很有必要。 “还给他们!”蒙塔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转身就走,不过扔下的话却让在场的所有人惊骇不已:“凭自己劳动所得,没有任何人有权收缴,不过,在我的队伍里,不需要不服从命令的队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 什么意思?蒙塔中队长这是在赶那些犯事的队员们离开先锋队吗?不过是出城捕了几只火鼠,至于这么严厉惩处吗? “队长,不要啊!” 回过神来的几位当事人痛哭流涕,哀嚎声响成一片。 “波日特队长,你去帮我们求求情吧,我们真的知错了!”没有人愿意离开生活了这么久的先锋队,大家伙同生共死这么多年,每天吃住都在一起,感情深厚,眼见着中队的日子越来越好,自己却被驱逐了,怎么不让他们伤心? 波日特也是惊呆了,完全想不到蒙塔会下这么不近人情的命令,但是,要他眼睁睁看着手下兄弟们黯然离开,他是绝对做不到的:“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跟蒙塔中队长求情的!” 犯事的几个队员感动不已,但是心里也明白,波日特队长的求情未必管用,但即便是只有一丝希望,他们也要拼力一试。 别说波日特了,就连从小跟蒙塔一起从11区的无法地带打拼出来的阿木尔也是目瞪口呆,蒙塔这么做太绝情了,实在超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波日特忙着安抚手下的队员们,还不忘见缝插针地讽刺阿木尔,咄咄逼人地质问道:“阿木尔,这下你满意了?” 阿木尔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4章 铺路 “所以说,你们俩兄弟就跑来找我了?”听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重黎根本是哭笑不得,自己这算不算是无故躺枪啊,明明就不关自己的事。 “老师,老师,你就去帮叔叔们求个情吧,好不好?”到底是小孩子,亚萨尔想的也很简单:“只要您开口的话,蒙塔中队长一定会听的。” 所以说,亚萨尔这毫无道理的自信心是从哪儿来的啊?如果蒙塔真有那么好说话,洛奇也不会差点儿小命不保,现在还躺在床上修养。 “老师,拜托你……”亚希尔也帮着求情,他们两兄弟跟着重黎学兵器制造的时间不短了,很了解重黎的脾气秉性,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太无礼的要求,重黎都会帮忙,只是这一次,注定要让亚希尔和亚萨尔两兄弟失望了。 撒娇也没用,重黎叹了口气,道:“这件事我也没办法啊。”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蒙塔这是在杀鸡儆猴,要怪也只能怪这几个队员太不会看眼色,什么时候作死不好,偏偏选在这么一个敏感的时候,试想一下,蒙塔想要权利安稳交接,必然会采取严厉的手腕来处理,打压一切反对声音,很不巧,这几个队员的所作所为直接挑战了蒙塔的权威,俗话说,人走茶凉,现在蒙塔还没离开营地呢,这些队员就不把他说的话当回事儿了,蒙塔怎么能容忍。 “老师,拜托你,成与不成,您好歹也试试啊!”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重黎也不好意思再推辞,正如亚萨尔所说的,好歹试一试,至于成不成,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亚希尔和亚萨尔护送着重黎去找蒙塔,重黎心情沉重,感觉就跟上刑场一样,说实话,他一点儿都不想主动去跟蒙塔打交道,但是亚希尔和亚萨尔怎么说也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学生,第一次开口请他帮忙,直接拒绝难免过意不去。 就这样,重黎怀着异常沉重的心去了蒙塔办公的主账,刚一走进,马上就听到里面传来了谈论自己的声音,说话的人正是蒙塔。 “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总觉得重黎这段时间心事重重的,有些担心……” 对话的人是乌力罕,咋咋呼呼的声音太有辨识度了,根本不用重黎费心思去猜:“重黎少爷有心事也是正常的吧,毕竟,他的朋友们都死在地下斗兽场里,虽然这不是队长的错,但是两相对比,难免会有迁怒。” 蒙塔跟着叹气:“你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讨重黎的欢心吗?” 乌力罕一口回绝:“我怎么会知道!” “你跟莱比卜不也都开始商量婚期了吗?” “队长!你怎么会知道的?”乌力罕大声惊呼。 “得了吧,就你们俩那黏糊劲儿,整个营地怕是没人不知道你们俩的关系。”蒙塔的口气酸溜溜的,其中不乏羡慕嫉妒恨的成分。 “嘿嘿……”乌力罕跟着傻笑出声,道:“我觉得吧,队长你应该试着多跟重黎少爷交流交流感情,那个,上次给你出的主意怎么样?有效果吗?” 不提还好,一提这个蒙塔就来气:“什么馊主意!重黎根本就不关心,不在意,我跟他商量孩子的名字,他总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不论我说什么都点头,虽然他没明说,我也看得出来重黎很烦我跟他讨论这些,就这样,你还觉得能促进我们的感情?” 乌力罕略带尴尬地笑:“这个也得分情况吧……重黎少爷确实不像莱比卜那么……” “喂!”蒙塔不高兴了,抱怨归抱怨,但蒙塔可受不了别人当着他的面说重黎的坏话,当然,背后说更不行! 原来那个馊主意是乌力罕出的,怪不得,蒙塔这么粗神经的人竟然会考虑到这么细枝末节的事项上来,说没人在背后给他支招重黎都不信。 “老师……老师!”重黎半天没动静,来了之后也不进去,只顾着站在门口发呆,这可急死亚希尔和亚萨尔俩兄弟了。 被亚萨尔一叫,重黎才猛然回过神来,下意识地喊了一句:“蒙塔,你在吗?” 事实上,在亚萨尔说话的时候,主帐内的蒙塔和乌力罕就发现外面有人了,瞬间警觉起来,等听到重黎的声音,蒙塔更是第一时间迎了出来。 “重黎,你怎么来了?找我有事儿吗?”这点自知之明蒙塔还是有的,他现在跟重黎的关系不咸不淡,正是最冷漠的时候,若不是有事,重黎绝对不会主动来见自己。 “你现在忙吗?我有事儿想跟你商量。” “当然可以,进来说!”一边说,蒙塔一边侧过身,主动给重黎让出一条通路来,重黎回身看了亚希尔和亚萨尔一眼,谁知道俩兄弟口径出奇地一致,都果断摇头,坚决不肯踏足蒙塔的主帐。没办法,重黎只能一个人上了。 乌力罕很有眼色,看到重黎进来,马上起身告辞:“队长,我还有事,先撤了,你跟重黎少爷好好谈。” 最后的那句话,怎么听都有些意味深长。 蒙塔还是老习惯,迎了重黎进来后,直接让重黎坐在他的位置上,自己就蹲在重黎的面前,一副伏低做小的态度,以往,重黎还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重黎简直如坐针毡,怎么都不对劲儿。 “那个……”重黎想要起身,面对面站着跟蒙塔说话也好,最起码也要平起平坐,不然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没事儿的,重黎。”蒙塔一把按住重黎交叠放在双膝上的手,不让他起身,从这个角度,能更清楚地观察重黎的表情,蒙塔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你要跟我商量什么?” 重黎想将自己的手抽回来,使了使劲,没成功,反而被蒙塔更用力地回握住了。 “重黎……” 重黎暗暗叹了口气,放弃挣扎了,果然跟蒙塔没办法讲道理,但是他也没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亚希尔和亚萨尔托我来跟你求情……” 蒙塔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重黎你会赞同我的做法。” 重黎能理解,但是说赞同就扯了,他并不赞同蒙塔用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来树立威信,毕竟蒙塔之前的风评一直不错,不然也不会招募这么多死心塌地的队员,现在中队的日子好过了,而且是暴发户一样的突然发迹,点数大把大把地赚,名声也算是有了,难免会有队员人心浮动,可是重黎始终相信,这些跟着蒙塔一路走来的队员们都是真心敬佩蒙塔,想要跟着他好好干的,单单以一次不服从命令就直接驱除,还真有几分不近人情。 “都说一个巴掌一个甜枣,恩威并施,才能收拢人心,如果只是一味施威,你觉得就能掌控手下的队员们吗?他们早晚也是会跟你离心离德的。”重黎是想好好劝劝蒙塔,不能只顾眼前,要以长远的眼光来看问题。 “重黎,你能跟我说这些,我很高兴。”最起码,这证明了重黎至少还是关心自己的,知道这一点蒙塔就觉得很满足了:“并非是我要树立威信,营地需要一个新的中队长,我属意阿木尔,但是我也知道,手下队员当中不服气的大有人在,如果我不这样做的话,他们永远都不会拿阿木尔当回事儿!” 重黎也知道蒙塔属意阿木尔承继中队长一职,阿木尔确实不错,但是问题的重点在于,其他小队长会不会有想法,队员们不服气,根源也在这里,毕竟,若是自己的小队长升职了,自己的地位也会跟着水涨船高,搞不好也能混一个小队长当当不是? “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做的话,其他小队长会怎么想?” “其他小队长的想法应该由阿木尔去安抚解决,我能做的不过是在离开之前给他铺好一条路,至于未来该怎么走,由阿木尔自己决定。” 重黎发现,蒙塔真的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关键时刻也懂得取舍,他能成功上位,不仅仅是运气好而已。 “这事就真的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了吗?”重黎替那些被驱逐的队员感到委屈,不是说不该罚,只是罚得太重了,有些冤。 “怎么这么笨啊你!”看重黎一脸苦恼的小表情,蒙塔忍不住笑了,伸手捏了捏重黎的鼻尖,道:“犯了错受罚是应当的,谁都不冤,若是那些被驱逐的队员们真舍不得离开中队,你可以让亚希尔和亚萨尔转告他们,极夜过后,我们中队会在9区招募新队员,到时候再报名申请就好了。” 重黎怎么会忘了这一点呢,上次红眼妖猪来袭,蒙塔的中队伤亡惨重,等熬过极夜,补充新鲜队员是绝对会的,有这个机会,重新加入也就行了,既没有违抗蒙塔的处罚,也给了阿木尔一个收拢人心的机会,一举两得。 “我去通知亚希尔和亚萨尔。”得了准信,重黎片刻都不愿意多呆,起身就想告辞离开,却被蒙塔一把拉住了。 “等等!重黎,我们好久没一起……” 不管蒙塔想说什么,重黎都毫不犹豫地表示拒绝:“可我答应了洛奇要去看他。” “晚一点儿去不行吗?”重黎不说话,摆明了不愿意,蒙塔无奈,叹了口气道:“那好吧。” 重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徒留蒙塔一个人站在原地,一脸挫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5章 猴脸兰花 有蒙塔站出来背书,重黎还以为这件事就应该算是圆满解决了,事实证明,重黎还是太天真,就在犯事队员被驱逐的第二天,营地里又来了一群不请自来的客人。 大名鼎鼎的荆棘雇佣兵队。 亚希尔和亚萨尔跑来跟重黎说这个消息的时候,重黎自己都吓了一跳,太意外了! 荆棘雇佣兵队这时候又来干什么?重黎想不明白,关键领头的那人还是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布兰德,一想到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是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小少年,重黎就觉得满心感慨。 无事不登三宝殿。 荆棘雇佣兵队跟蒙塔的中队一向没有什么牵扯,唯一的一次合作还是前段时间勉强达成的协议,贩售油鸱提炼出的油,但是后来细想一下,重黎很怀疑这次合作到底进行到了什么地步,有没有认真落实。要知道,蒙塔手段狠辣,雷厉风行地清洗了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不说完全相通的各区地下斗兽场,单单是地下贫民窟的面积就不算小,要在短时间内清理干净,防火焚烧是最简单快捷的方法,但也必然需要耗费大量的油,这些油是哪儿来的? 别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很有先见之明,提前囤积了一大堆的油就等着这时候给蒙塔上位扫清障碍,他们没那么好心,也没那个闲工夫,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蒙塔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有意扣下了一部分油,从一开始,蒙塔就没有将营地里的油全部委托给荆棘雇佣兵队贩售,结果碰巧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呵呵。 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重黎觉得以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红字大写加粗的傻叉!自以为是就算了,还他妈蠢得无可救药! “老师,他们都说荆棘雇佣兵队是来找蒙塔中队长申请出城的……” “现在申请出城?”重黎大为好奇,眼下不是极夜吗?选在极夜申请出城?真不知道该夸赞荆棘雇佣兵队一句艺高人胆大,还是嘲笑他们找死没商量。“极夜也可以申请出城吗?” “老师你想多了,白城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禁止我们在极夜出城,反而是我们为求自保,不愿意在极夜出城,外面凶兽那么多,极夜又是它们的狂暴期,离开白城子,那才是真真正正的找死!” “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出城是想干什么?” “为了火鼠啊!”提起火鼠,亚希尔和亚萨尔就忍不住心疼,这到嘴的肉都吃不下肚,太憋屈了。“那么多火鼠,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跑了,心疼得可不止我们中队的队员,听说,白城子里好些雇佣兵队都按耐不住,开始蠢蠢欲动了,不过荆棘雇佣兵队实力更强,所以率先展开行动而已。” 若真是如此,重黎也能猜出布兰德他们专程来找蒙塔的原因,除了跟这位负责白城子外围防护的先锋队中队长打声招呼,恳请在必要时候多多关照之外,最重要的,应该还是为了武器装备问题。 众所周知,现在蒙塔他们中队手里掌握了整个白城子最好的武器装备,且不说质量如何,但是数量就足够外人心生艳羡。亚希尔和亚萨尔都是重黎一手教出来的,虽不及洛奇有天分,但是经过长时间的反复实践和练习,现在已经能独立制作复合弓。 亚希尔和亚萨尔的父亲波日特比蒙塔更早加入先锋队,与蒙塔一起共事十几年了,亚希尔和亚萨尔也算是在营地里出生,在营地里长大的,蒙塔很信任他们兄弟倆,提供材料和工具,放手让他们制作复合弓,直到现在,蒙塔的中队基本上是人手一把复合弓,别说在9区先锋队了,就是在整个白城子也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另外,弩的储备也很惊人,早在重黎在失踪之前,三支弩手小队就已经组建好了,后来洛奇接手了制造弩的工作,虽不及重黎有效率,但这些时日以来,还是小有成效,完成了不少成品,不然蒙塔也不敢豪言壮语地提倡联动防御,而且主动出借兵器给其他中队,拉拢人心。 关于出借兵器装备这一事,重黎并不是很赞同,这种事有一就有二,东西借出去容易,要回来就难了,而且重黎并不觉得蒙塔做这种损己利人的事会有什么好处,费力不讨好。 与其说是借,还不如大大方方地说送,说不定还能博一个好名声。 “亚希尔,亚萨尔,你们倆个别只顾着看热闹,聊八卦了,接下来可有得你们忙的。” 亚希尔和亚萨尔面面相觑,都不是很明白。 重黎笑而不答。 没过多久,果真就听见外面传来波日特呼喊两个儿子的声音,人还未进营帐,声音已经传了进来:“重黎少爷,亚希尔和亚萨尔在您这里吗?” “老爹,我们都在呢……” 亚希尔偷偷翻了个白眼,下一秒,波日特大踏步走了进来,语焦急地说道:“两个小兔崽子,到处找你们都找不到,果然是在重黎少爷这儿。” 亚萨尔很不高兴,开口顶嘴:“不是说好今天休息一天的吗?老爹这么急火火地找我们干什么啊?” “本来是准备让你们好好休息的,但是情况有变,需要你们赶紧制作一批复合弓出来,所以……” 亚希尔和亚萨尔都很不高兴,表情臭臭的。 重黎也觉得于心不忍,亚希尔和亚萨尔都是半大小孩子,正是玩儿心大的时候,却被强迫要求赶制复合弓,总给人一种压榨童工的错觉,重黎觉得蒙塔这么做实在有些过分了,正准备开口求情,就听波日特劝俩个儿子,道:“你们也别不高兴了,我问过蒙塔中队长,他答应再找几个跟你们差不多大的孩子来学习制作复合弓,你们俩个好好教,等教会他们之后你们俩就能轻松一些了……” 亚希尔想也不想就开口拒绝:“那怎么行!老师的手艺怎么能交给那些根本不清楚底细的人呢?要是他们别有用心怎么办?” 波日特倒没想过这个,被儿子一问,呆在原地,尴尬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自己的手艺被什么人学去重黎倒不是很在意,他能理解亚希尔和亚萨尔俩维护他的心意,也很是感动,但是说实话,蒙塔肯定也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所以根本不用担心,担心也没用。 “好啦,这些事儿就不用你们俩个小孩子操心了,蒙塔让你们怎么做,你们遵从就是。”况且,多几个人给亚希尔和亚萨尔分担一下也挺好的,不然这俩个小孩子也太辛苦了。 “老师……”虽然重黎不在意,但亚希尔和亚萨尔还是不愿意,他们觉得这样做老师太吃亏了,反倒宁愿自己辛苦一点。 “别傻了,给你们创造偷懒的机会都不愿意,这种时候就应该高高兴兴地接手啊!”重黎摇了摇头,忍不住笑道:“你们俩个不用替我瞎操心,早点教会了那些新人制作复合弓,你们也能空出时间来我这里学别的,可别因小失大。” 亚希尔和亚萨尔这才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同意了。 波日特很感激地向重黎道别,带着俩个儿子离开了重黎的营帐。 送走了那父子三人,重黎起身简单收拾了一下,准备去看看洛奇,这几乎成了重黎每天的必修课。 营帐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重黎少爷在吗?” 重黎正忙着收拾东西,一时没想起这熟悉的声音究竟是谁,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请问哪位?” “重黎少爷,是我,耶曼。” 重黎跟耶曼也算是老交情了,虽然上次因为洛奇的事闹得有些不愉快,但对比一下蒙塔更为狠辣的行事手腕,重黎也能理解耶曼当初的决定了。 走出营帐,一眼就看到耶曼捧着一盆怪模怪样的植物站在外面,行迹诡异。 “耶曼,好久不见了。” “重黎少爷才是,别来无恙啊!”笑着跟重黎打完招呼,耶曼直接将手里的植物塞到重黎怀里,笑道:“老朋友见面,我可不好意思空手而来,这是见面礼,一点儿小心意,重黎少爷可不要嫌弃啊!” 看了看硬塞到自己怀里的见面礼,重黎哭笑不得:“这又是什么东西?” 耶曼也没有卖关子,直接给重黎交了底。“猴脸兰花。” 原来如此,重黎恍然大悟,仔细看,这盆植物的花芯就是一张龇牙咧嘴的猴脸,露出一口白牙来,周围还有一圈白色的细微绒毛,丑萌丑萌的,很招人喜欢,难怪会被叫做猴脸兰花,真是物如其名。不过,最让重黎惊奇的是,猴脸兰花本身竟然能散发出一种类似柑橘的清香,闻起来令人心旷神怡。 太神奇了。 看到重黎喜欢,耶曼暗暗松了口气,笑道:“重黎少爷喜欢就好,不过记得养一段时间后就把它处理掉,烧掉,或者直接掩埋都行。” 重黎不明所以。 “重黎少爷不知道吧,猴脸兰花虽然本身能散发清香,但是一到繁殖季节,就会转而散发一种类似蘑菇腐烂后的恶臭味道,我想,那种味道,重黎少爷应该不会喜欢的……” 重黎闻言,眉头都皱紧了,他确实很不喜欢。不过,这份见面礼倒是很合重黎的心意,至少,耶曼摆明了自己有求而来,一脸坦然的态度让重黎很受用,总比那个布兰德一开始什么都不说,后来才不情不愿地拿出刺橡树来糊弄自己好,既然收了耶曼的礼物,重黎也不会那么不识时务,开门见山地问道:“耶曼,见面礼我就收下了,你有什么想说的,直说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6章 交易 “我能进营帐说吗?”耶曼看着重黎,满脸笑意,但是重黎怎么看都觉得他像是一只不怀好意的笑面虎。 还真是不客气啊!咱俩有那么熟吗?偷偷在心里腹诽了一句,但是表面上,重黎还是带着和善的笑意,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收了别人的见面礼,重黎也不好意思连要求都不听就直接将人拒之门外,这不是重黎的待客之道。 笑了笑,重黎侧身让耶曼进了营帐。 “请!” 进了营帐之后,耶曼忍不住好奇地打量起四周来,很简单的布置,并不花哨,整洁有序,但是仔细观察不难看出细节处的用心。最让耶曼震惊的是,重黎的营帐里竟然还挂着一件金缕衣,这么珍贵的东西可是有点数都不一定能买到的,而重黎竟然舍得就这么无遮无挡地挂在营帐里,如果不是很了解重黎的本性,耶曼一定会误认为重黎此举是在炫耀。 重黎抱着刚刚到手的猴脸兰花,直接放到角落的石桌上,和唯一的一盆灯笼草放在一起。 “原来重黎少爷也有在养灯笼草啊!”耶曼很惊奇:“真稀奇,现在灯笼草可是不太容易找到的!” “一个朋友送的,闲来无事,养着玩玩罢了。” 故人已殁,重黎不过是想留个念想。 “重黎少爷,灯笼草可不好养啊!”难得知道了重黎的兴趣爱好,耶曼当然想借此跟重黎拉近关系,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道:“据说,灯笼草只能在没有光亮的地方才能更好地生长,发芽开花,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重黎少爷这盆灯笼草怕是还没开过花的吧?” 重黎点头:“不是说灯笼草的花期只有一夜吗?” 开过花的灯笼草,自己也就没办法继续养着了吧。 “确实如此,看来重黎少爷事先了解过啊!” 重黎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心里感慨万千。那个喜欢跟他普及常识的吉拉已经不在了,再也没有人会用一脸嫌弃的口吻埋怨自己太天真,也不会有人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向自己解说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未来的路,重黎得一个人摸索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进。 曾经,重黎很不喜欢吉拉,更厌恶吉拉的自私自利,冷酷无情,但等到吉拉活生生被烧死在地下斗兽场的出入口时,重黎却哭得比谁都伤心,吉拉死的时候面目全非,身上全是被弩射中的箭矢,还有临终前那一句句不甘心的呢喃,全都是重黎一辈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说到底,吉拉也是一个可怜人。 耶曼不知道重黎为什么会对一盆灯笼草这么上心,但这并不妨碍他跟重黎交流经验。“幸好现在是极夜,反正都不见阳光,对灯笼草的生长也没什么影响,但是等极夜过了,重黎少爷就得想办法将灯笼草移到暗处了,最好是不见天日的阴暗之地,相信我,越是潮湿阴暗的地方,灯笼草反而长得越好。” 重黎也是第一次养灯笼草,没有经验,只能耶曼说什么信什么:“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之前养过灯笼草吗?” 耶曼哈哈大笑,很得意的样子:“我见多识广啊!虽然我没养过灯笼草,但是在我们地下贫民窟里,有一个腿脚不灵便的老奶奶很喜欢养一些稀奇古怪的花花草草,灯笼草算是很寻常的,很多植物我都叫不出名字来……”说到这里,耶曼忽然叹了口气,惆怅道:“可惜,如果在之前,说不定还可以带重黎少爷去见见那位老奶奶,不过现在……” 后面的话耶曼不说重黎也听得明白,经过那场彻底的大清洗,地下斗兽场和地下贫民窟怕是再也找不出一个活口了。 “耶曼,也别站着了,坐!”说完,重黎率先在耶曼对面坐下,顺手给耶曼倒了杯水。“有话直说吧,找我有什么事儿?” “重黎少爷应该也听到风声了吧,我们荆棘雇佣兵队是来向蒙塔中队长申请出城的。” “为了火鼠?”说实话,这么冒险的行事重黎并不赞同,极夜还敢出城,嫌命长了吧! “当然。”耶曼很爽快地承认了,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那么多火鼠,说不觊觎才是骗人的,不止是荆棘雇佣兵队,白城子内蠢蠢欲动的人多了去了,眼下不过是等着看谁敢先一步行动而已。 “找蒙塔有什么用?他一个先锋队的中队长,与你们井水不犯河水,按理说,蒙塔并没有立场阻拦你们离开吧?只要你们愿意,随时都可以出城啊!”其实,重黎已经隐约猜到了耶曼的用意,不过是想再确认一下罢了。 “就凭我们荆棘雇佣兵队现在的实力,在极夜出城那可是明摆着找死!” 原来,耶曼也有这自知之明啊。 重黎笑了:“既然如此,何必……” 不等重黎说完,耶曼就抢着说道:“我们愿意将此行的收获分一半给蒙塔中队长。” 这么大方? 天下可没有掉馅饼的事,重黎才不会被这种虚无缥缈的许诺所迷惑。 “条件呢?” “蒙塔中队长需要给我们荆棘雇佣兵队提供兵器!复合弓,或者是是弩,至少人手一把,管够!” 在重黎看来,耶曼的条件开得很诱人,但是他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来找自己做说客?天知道,他重黎还真没这么大的面子,蒙塔也未必会听自己的。 “为什么找我?直接跟蒙塔商量不一样吗?说实话,耶曼,你们荆棘雇佣兵队开出的条件不错,蒙塔又不是傻的,光是给你们提供兵器,其它什么都不用干,坐着就能有一笔不菲的点数入账,如果我是蒙塔,会认真考虑的!” 耶曼摇头,哪儿有那么简单:“重黎少爷,蒙塔中队长不会信任我们荆棘雇佣兵队的人。” 荆棘雇佣兵队跟蒙塔他们中队早先有过嫌隙,彼此互相不待见了好长一段时间,前段时间因为重黎的关系,勉强有过一次合作机会,但是很显然,蒙塔始终不信任荆棘雇佣兵队,那次合作也没能有什么进展,这一次,若不真的无计可施,耶曼也不会厚着脸皮来向重黎求情。 蒙塔岂止是不信任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蒙塔根本就是不信任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要我帮忙从中牵线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有条件。” 耶曼大喜过望,只要重黎肯答应帮忙,这事儿就算是成功了一半。 重黎起身,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略显破旧的兽皮地图,这是当初洛奇亲手交给重黎的,据说洛奇的父亲在这张兽皮地图上标示出了最初发现陨铁的地方,简单抽象的符号,小孩子涂鸦一般的简笔画,重黎研究得脑袋都快炸了,依然没能从这张兽皮地图上看出个所以然来,而且,重黎还曾拿给蒙塔看过,可惜蒙塔也看不懂,无计可施之下,重黎只能选择广撒网,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们常年在白城子外狩猎,对这周围的地形很熟悉,给他们看,说不定能从中看出些门道来,这也是重黎仅剩的希望了。 “我想请你们顺便帮我找一找这块兽皮地图上标示的地方,当然,也不一定非得这次,等极夜过后再帮我找也行。” 耶曼接过了兽皮地图,随意看了看,问道:“重黎少爷是想找什么东西吗?” 重黎点头。 “这地方我没去过。”耶曼仔细想了想,确实毫无印象:“不过重黎少爷放心,我拿回去问问队上的人,说不定就有知道的,你等我的消息吧。” 知道耶曼着急,达成协议之后,蒙塔二话不说,直接起身去找蒙塔,一路上,重黎都在暗自思考,该怎么劝蒙塔松口答应荆棘雇佣兵队的交换条件。 耶曼比重黎更紧张,一脸凝重的样子,看到耶曼都这么提心吊胆,重黎反而放松了。 “重黎少爷来啦,找我们中队长吗?” 少见的,蒙塔的主帐外竟然会有队员们把守,重黎来了这么多次还是第一回看到,点了点头,直接问道:“蒙塔在吗?我有事儿找他商量。” 负责看守的队员看了重黎身旁的耶曼一眼,有些犹豫地开口,道:“重黎少爷,中队长正在跟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商量事情……” 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那不是布兰德吗?原来,在耶曼过来找自己的同时,布兰德已经跟蒙塔牵上线了,既然如此,耶曼还多此一举地来找自己干嘛?转头去看耶曼,发现耶曼也是一副明显搞不清楚状况的表情,重黎更迷惑了。 “不能通传一下吗?” 负责看守的队员一脸为难,蒙塔中队长可是再三交代过,事关重大,不论发生什么,都不准打扰,他们也是被蒙塔前段时间不近人情地行事作风给吓到了,有血淋淋的前车之鉴,谁还敢违令不遵,等着被驱逐出中队吧! “重黎少爷……这……” 看样子是不能通融了,重黎转头看向耶曼,双手一摊,问道:“怎么办?” 耶曼眉头都皱紧了,若有所思。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 “糟了,布兰德这个笨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耶曼忽然脸色大变,还不等重黎反应,耶曼人已经大踏步跑了过去,不顾守卫队员的阻拦,执意往主帐里闯,重黎都傻眼了!这又是在演哪一出啊? 负责守卫的队员当然不可能让他如愿,一下子涌过来好几个队员,将耶曼团团围住,不让他继续往前突围。 “布兰德,你疯了不成!”见硬闯不成,耶曼马上改变了策略,大声喊出了出来:“队长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交易的!你清醒一点!” 重黎一头雾水,根本搞不清楚状况。 或许是因为耶曼实在太吵了,已经影响了主帐里的人商量事情,没过多久,里面派出人来干涉制止了,巧了,还是最近在营地上风头正盛的阿木尔。 “重黎少爷?”看到重黎,阿木尔明显很意外,眼睛都瞪圆了。 重黎有些尴尬地笑,道:“我来找蒙塔,有事商量。” “队长正忙着跟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协商……” 话还没说完,又被耶曼的吵闹给打断了:“布兰德!你赶紧清醒清醒,队长不会允许你这么胡来的!你听到没有!赶紧给我停止!” 不制止不行了,阿木尔抱歉地对重黎笑了笑,转而向耶曼走去,开口劝阻道:“你叫耶曼是吧?荆棘雇佣兵队对外事务的联系人?” “阿木尔小队长……”蒙塔中队长心腹中的心腹,或许也是这个营地的下一位中队长,派他出来劝阻自己,是不是得说这些人很看重自己?耶曼一把甩开了钳制他的看守队员,道:“我不知道布兰德跟你们许诺了什么,但是,我们荆棘雇佣兵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就能作数的!” “他不是你们副队长吗?” 耶曼不以为意,直接顶了回去:“副队长说了就能作数吗?我们队长还在呢!” 阿木尔目瞪口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重黎都快被他给蠢哭了,耶曼这话本来就是在偷换概念,细想一下根本毫无道理,如果副队长说了都不作数,那么耶曼又是以什么身份来质疑的呢?难道他就能直接代表荆棘雇佣兵队队长的意见?阿木尔也是太老实,像这种毫无道理的质疑,直接怼回去就行了,竟然还傻乎乎地让人牵着鼻子走,是不是傻? “让我进去!事关我们荆棘雇佣兵队所有队员的利益,我不能让布兰德一个人胡来!”这一次,阿木尔没来得及阻止耶曼强硬突围。 有人在前头开路,重黎当然乐得浑水摸鱼,跟着进了主帐。 主帐里人不多,一左一右坐着两个人,蒙塔和布兰德,然后,在蒙塔身后,乌力罕一脸懒洋洋地站着,再次印证了一点,乌力罕和阿木尔这两个人,果真是蒙塔最为信赖的心腹。 布兰德此时的表情可不算好看,一脸凝重,反观蒙塔,倒是一副游刃有余的自在模样。 看到重黎进来,蒙塔第一时间站了起来,疑惑道:“重黎,你怎么来了?” 重黎正想要回答,却瞥见耶曼疯了一样向布兰德扑过去,揪着布兰德的衣领,大声质问道:“布兰德,你疯了不成!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布兰德也恶狠狠地瞪着耶曼,寸步不让:“我当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别以为我疯了,我清醒得很!” 如此执迷不悟,耶曼听不下去了,直接抡起拳头,重重给了布兰德一拳,打得布兰德偏过头去,嘴角马上见了红。 布兰德也不客气,马上还手反击,两人你来我往,下手之狠,拳拳到肉,毫不留情,拳拳到肉,眼睛都打红了。 这好好地商量个事儿,怎么一言不合就大打动手,就不能坐下来好好商谈吗?重黎也是很无语。 身为营地的主事者,有人在自己的地盘上闹事,蒙塔比重黎更头痛,眉头轻皱,毫不客气地呵斥,道:“你们两个都快住手!这是在干什么?合起伙儿来在我面前演戏吗?” 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阿木尔跟乌力罕对视一眼,默契地同时上前,一人一个将还在互相殴打地两人拉扯开来。 “你们倆个都给我适可而止!”听这口气,蒙塔是真的生气了。“布兰德,你们荆棘雇佣兵队到底是怎么搞得?交易还要不要做了?出来一个能主事的说话!” “当然作数!” “不作数!” 布兰德和耶曼同时开口,给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 别说重黎傻眼,就连蒙塔也是搞不清楚状况,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发问:“能不能给个准话!” “布兰德,你疯了不成!队长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你清醒一点!” “我很清醒,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日后若是队长要追究责任,由我一力承担!”不论耶曼如何苦口婆心地劝说,布兰德依旧坚持己见:“别忘了,有队长在,荆棘雇佣兵队才会存在!” “你!” 眼看着两人又将开吵,蒙塔没耐心了,直接走到重黎身旁,牵起重黎的手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回头说道:“你们要吵就好好吵个明白,但是别太久,我没什么耐心,成与不成?记得最后给一个明确的答案!” 说完,蒙塔还不忘给阿木尔递一个眼神,提醒阿木尔留在主帐中观察情况。 阿木尔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重黎莫名其妙地就被蒙塔带了出来,旁边没了外人,蒙塔也卸下了一脸的伪装,没有再板着脸装深沉。 “重黎,怎么忽然过来了,找我有事吗?” 重黎本来想直接跟蒙塔提耶曼的交换条件,不过他忍住了,转而问道:“布兰德副队长在跟你商量什么?你们中队跟荆棘雇佣兵队准备要开始新的合作了吗?” 蒙塔倒也没隐瞒,一股脑全都跟重黎坦白了:“也不算是什么合作,不过是一场交易罢了。” 重黎才不相信是什么简单的交易,不然耶曼也不会这么惊慌失措,强烈反对。 “荆棘雇佣兵队常年在白城子外围狩猎,他们的兵器装备并不算好,但是却能无往而不利,收获颇丰,重黎,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重黎摇头。 “我也不知道。”蒙塔笑了,很是得意的样子:“所以我跟布兰德开出条件,如果他愿意告知原因,我会考虑出借兵器给荆棘雇佣兵队出城捕捉火鼠。” 说实话,蒙塔这种趁火打劫的做法,重黎很看不上眼。 察觉到重黎情绪不对,蒙塔忍不住出声问道:“重黎,怎么了?” “我只是觉得这么做似乎不太好……”说难听点,这已经不是见死不救了,根本就是落尽下石,趁火打劫。“咱们中队都不用出力,不过是提供一下兵器,借给荆棘雇佣兵队的人使用,就这样便能白得一半的猎物,很不错了,没必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吧!” 蒙塔不以为意,伸手捏了捏重黎的鼻尖,笑道:“重黎你别多想了,这你情我愿地做交易,我又没逼迫他们,是布兰德自己愿意跟我们做交换的。” 可是趁人之危,这跟胁迫有什么区别,蒙塔居然还大言不惭,理直气壮,重黎也是服,气的! 荆棘雇佣兵队在白城子外面讨生活,要面对的都是残暴的凶兽,处处凶险,想要守护一个不为人知的保命小秘诀,重黎也能理解,反观蒙塔,这么步步紧逼,实在很令人一言难尽。 如果是重黎,遇上这么一个蹬鼻子上脸的合作伙伴,绝对会趁早撇清关系,还打个屁的交道啊!试想一下,大家合作都是为了双赢吧,没有人会大公无私到尽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吧?人都有利己心,这也能理解,关键是既然选择了合作,哪儿有人成天惦记着从合作伙伴身上掏好处,一点都不替别人考虑的?蒙塔这种做法,是吃定了荆棘雇佣兵队不敢反抗,或者是眼下无力反抗,总之,有恃无恐,可劲造,太缺德。 重黎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他想劝蒙塔来着,不过看蒙塔一脸便宜占大发了的得意表情,重黎心里明白,自己说了也是白说,蒙塔不会听他的。 荆棘雇佣兵队的妥协,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布兰德出来跟蒙塔交涉的时候,耶曼垂头丧气,仿佛一只斗败的公鸡,脸色异常难看,看到重黎,勉强勾起一个微笑,却是一副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重黎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心虚地将注意力移回蒙塔那边。 “蒙塔中队长听说过见血封喉树吧?”布兰德语气平静,不急不缓地问道。 “有所耳闻。” 好霸气的名字!重黎仔细回想了一下,有些熟悉,似乎曾经在哪儿听说过。 “难道说,你们荆棘雇佣兵队得到了克制见血封喉树毒液的办法了吗?”蒙塔很惊奇,传说中的见血封喉树,生长在白城子外,不论树叶、树干,还是树枝,全部都含有剧毒,碰之即死,更甚至,连见血封喉树附近的土地是都寸草不生,这么毒的植物,白城子内的人谈之色变,荆棘雇佣兵队竟然知道克制的办法? 布兰德点了点头,道:“见血封喉树的毒液并非不可解,白城子内的居民都说见血封喉树剧毒无比,周围寸草不生,这是以讹传讹,我们队长是第一个发现的,其实在见血封喉树的周围有长一种其貌不扬的草,很不起眼,需要用心去找,队长给取名为红背竹竿草,用这种草,可以有效克制见血封喉树的毒。我们队长发现了这一点,成功提炼出了见血封喉树的毒液涂在刺橡树制成的箭矢上,狩猎凶兽,事半功倍。”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 “红背竹竿草吗?”蒙塔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些不敢相信,倒不是怕布兰德骗他,而是见血封喉树在白城子的威名实在太盛,传闻中的七上八下九倒地,意为中了见血封喉树的毒,走上坡只用七步,走下坡八步,但是不论怎么走,第九步一定都会倒地,一命呜呼,这么厉害的毒,白城子内的人都是谈之色变,现在却被告知其实是有克制的方法,蒙塔怎么不惊奇。 重黎却深信不疑,布兰德没有说谎话欺骗蒙塔的必要,况且,万事万物,相生相克,很简单的道理,既然红背竹竿草能依附着见血封喉树生长,必然是有抗体的。 “既如此,你们荆棘雇佣兵队有储备见血封喉树的毒和红背竹竿草吧,分一部分给我们中队。”蒙塔没有指明要多少,也是想先借此来测试一下布兰德所言是否属实。 “这个没问题,相应的,我们队要二十把复合弓,还有弩,至少五把!”算不上狮子大开口,但是开口就要这么多,难免会让人心生不快。 蒙塔可没那么好心,复合弓和弩都是他们中队的制胜利器,不可能一口气白送出去,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二十把复合弓可以给你们,但是弩不行,我们中队都不够用了。” 洛奇还在养伤,重黎是明确表示过自己不会再制作任何兵器了,蒙塔也不舍得为难重黎,现在就剩了那么几把弩保命,出借一把少一把,极夜的局势这么不明朗,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要把决定权握在自己手上更好。 条件不可谓不苛刻,布兰德想了想,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即便重黎都忍不住替他们荆棘雇佣兵队感觉不值,可是不同意又能怎么样呢,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布兰德将见血封喉树的毒和红背竹竿草双手奉上:“千万注意,小心不要碰到眼睛,不然会有失明的危险,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 得了见血封喉树的毒和红背竹竿草,蒙塔喜不自胜,得意洋洋,感慨道:“想当初,白城子把见血封喉树的毒传得神乎其神,更有甚者,现身说法,言之凿凿地表示,见血封喉树的毒无药可解,触之即死……” 就这样摸一下就会中毒?没那么邪门吧。重黎猜想,应该是见血封喉树的汁液沾染到伤口,通过血液才会中毒,也就是说,没有伤口的话触摸八成就没关系,很多神经毒素都是这样,一旦伤口碰到了,毒素马上经由伤口侵入,造成肌肉松弛,血液凝固,渐渐的,心脏也会停止跳动。 推论毕竟是推论,无法证实,重黎只猜测了一下就没有再深究了。 耶曼垂头丧气地坐在地上,看不清楚表情,重黎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走上前去,小声说了句:“对不起,也没能帮上什么忙……” 听到重黎走来的脚步声,耶曼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笑道:“哪儿的话,重黎少爷愿意帮忙我就已经很感激了。” 说完,回了重黎一个善意的微笑,转身离开。 荆棘雇佣兵队是直接带了要出城的队员前来谈判的,为的就是不浪费时间,领了兵器装备之后立即动身。 看着布兰德渐行渐远的背影,重黎满心感慨,甚至都不知道他们此去能不能安然无恙地归来。 事实证明,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要是再晚个一时半会儿,他们就出不了城了。 就在耶曼和布兰德他们离开后没多久,负责外围勘察的队员慌慌张张来报:“队长,大事不好了!剑齿兽,是剑齿兽袭来了!” 前来汇报的队员神情慌张,脸色惨白,可见事态确实很严重。 彼时,重黎还未从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交易中缓过神来,莫名其妙跟着蒙塔回了主帐,昏头昏脑地听着蒙塔跟手下的小队长们商量该如何用见血封喉树的毒和红背竹竿草再发一笔横财,忽然听闻有剑齿兽来袭,作为潜在的受害者,重黎也下意识地多长了一个心眼。 要知道,剑齿兽可不是一般的凶兽,喜食人脑,残暴嗜血不说,有毒的獠牙和锋利的爪子更是增强了剑齿兽的攻击性,再加上狡猾的性格和明显快于其它动物的行动速度,使剑齿兽成为了最危险的凶兽之一。更要命的是,眼下可是极夜,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兽潮,在此情况下,剑齿兽也不会单枪匹马来攻击挑衅白城子,必然是大规模进犯。 整个营地都陷入了恐慌当中。 “难怪火鼠们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撤离了!遇上剑齿兽大规模进犯,火鼠给它们塞牙缝都不够!”乌力罕咬牙切齿,话里话外还透着一股浓浓的不甘。“早知道就不借给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复合弓了!” “现在说什么早知道有个屁用!早知道?早知道就直接扣下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这时候还能多几个帮手助力……” “都别说废话了,想想现在该怎么办吧!” “看这情形,剑齿兽毫无疑问就是冲着我们八、九、十这三个区而来的,队长,我们该怎么办?要请求其他区的先锋队支援吗?” “别傻了!”阿木尔还算是比较清醒的:“若是有好处,这些人闻着腥味儿就来了,根本不用派队员去请,现在这种危难关头,他们躲都来不及,不会理的,派队员去求援只会自取其辱,别白费功夫了。” “队长……”眼下,所有人都指望着蒙塔拿主意了。 “吩咐外围负责探查情况的队员们,加强警戒,营地里的队员全部提高到紧急备战状态,随时准备迎战剑齿兽。”简单地下了命令,也不管主帐里的小队长们是何种反应,蒙塔拉住重黎直接回了营帐,一边走一边不放心地叮嘱道:“重黎,情况有变,这段时间我没办法时时陪着你了,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 重黎乖巧地点头,他还没那么不懂事,不会在关键时刻给蒙塔添乱的。 当晚,剑齿兽大规模来袭。 局势的发展比重黎预想中更加不可控,这时候,重黎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极夜的恐怖,或者说,兽潮的恐怖。 除了先锋队的队员之外,营地里的所有人都被聚集起来,随时准备撤离,据说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外围的先锋队队员守不住,亦或者是不小心让剑齿兽侵入进白城子的话,营地就会被理所当然地舍弃。 人心惶惶,营地里的人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老师,我有点怕……”即便是在营地生活了十几年,亚希尔和亚萨尔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以往的极夜,再是危险,蒙塔中队长都没事先做这么坏的打算,由此可知,眼下的局势确实很不乐观。 一手一个,重黎笑着揉了揉两个小鬼的脑袋,安抚道:“别怕!不会有事儿的!” 洛奇全程面无表情地跟着重黎,一脸坦然,对于生死,他早就看淡了,现在的心理素质比莱比卜还要好,莱比卜此时都已经被吓得面无血色了。 “哥哥……” “康回,你怎么来了?” 康回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样子,要在这么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找重黎,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剑齿兽大规模来袭,整个白城子都被惊动了,学舍放假了,我担心哥哥,所以过来营地看看。” “我还用你担心吗?顾好你自己吧!”说到这儿,重黎忽然意识到不对劲,不是很确定地反问道:“康回,你过来不是想监视我吧?” 康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上带着一丝被揭穿伪装的尴尬。 “你觉得我会在这么混乱的局势下浑水摸鱼?”虽然重黎巴不得早点跟蒙塔撇清关系,但是他也能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才不会这么不负责任。 “哥哥……” “算了算了,既然你都过来了,拜托你一件事。”在重黎脚边摆着两盆植物,一盆是吉拉好不容易带出地下斗兽场的灯笼草,还有一盆是耶曼赠送的猴脸兰花,当时情况紧急,重黎什么都没顾得上,只抱了这两盆植物就匆匆赶来集合。弯腰抱起猴脸兰花递给康回,小声嘱咐道:“之前拜托你的事搞定了吗?” “嗯。”康回点头。 “后来我又想了想,光是造新坟还不够,蒙塔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一定会起疑心,说不定还会直接起坟,亲眼确认真伪……” “不会吧,蒙塔大哥会做这么犯忌讳的事?” 重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跟蒙塔相处的时间不算短,自认为比较了解蒙塔的处事风格,在蒙塔心里,只有能不能做,才没有什么犯不犯忌讳的事! “我也不确定,还是预先准备吧,有备无患。”这么可爱的猴脸兰花,重黎还是有些舍不得的:“记得埋深一点。” 康回点头应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家 一夜苦战。 蒙塔现在几乎是头昏脑胀,眼下即将面临的是接手中队以来最大的挑战。 好不容易打退了剑齿兽的第一波进攻,稳住了外围阵线,蒙塔身心疲惫地转战后方,稍事休息。 局势还很紧张,片刻都大意不得。 重黎亲自给蒙塔烤了肉,蒙塔受宠若惊,接过来后狼吞虎咽,也顾不得抱怨重黎手艺不佳,肉烤得半生不熟的。别说这还是重黎亲手烤的,就算是只过了一下重黎的手,蒙塔也能吃得很开心。 吃完了烤肉之后,蒙塔随意擦了擦嘴,紧挨着重黎坐下,头一偏,亲昵地靠在重黎身上,道:“重黎……” 看着蒙塔那么疲惫的模样,重黎也不好意思在这时候拖他后腿,笑着安抚道:“苦战了一夜,估计你也累了,先睡一觉吧,有事我会再叫你……” 这么温柔好说话的重黎,蒙塔还是第一次看到,一身的疲累,瞬间就被治愈了。 “你在笑什么?”重黎想不明白,局面都已经这么紧张了,蒙塔还能笑得出来吗?疯了吧! “重黎……”蒙塔半个身子都靠到了重黎身上,重黎感觉有些不自在,但他忍住了,没有开口表示不满,只听蒙塔在耳边感慨,道:“重黎,有你在身边,我觉得挺安心的……” 这又是什么鬼? 蒙塔伸手环住了重黎的腰,把人牢牢抱进怀里,下巴抵着重黎的发顶,笑道:“辛苦奋战了一天,回来就能看到你,感觉再辛苦也值了!” 难得两人能这么安安静静的呆着,重黎也觉得很感慨,细想一下,他跟蒙塔已经很久没好好聊聊天了,这种氛围还挺令人怀念的。 “重黎,之前在外围迎战剑齿兽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要是我们输了,营地保不住,我就不能践行诺言好好保护你了,所以我一直不断告诉自己,不能输!绝对不能输!” 不用蒙塔说,重黎也能想到这场仗蒙塔他们打得有多辛苦,对于这些奋战在第一线的先锋队队员,重黎是打从内心佩服尊敬的。如果没有他们,别说营地保不住,如果放了任何一只剑齿兽进入白城子,所有人都逃不了好,被猎杀是一定的。 “好在我们守住了!” 重黎点头附和:“你们今天守住了,以后也能保护好营地的!” “重黎……”若说蒙塔心里没有担忧,那是不可能,直到现在,蒙塔心里都还有疑虑:“重黎,其实我也在想,要不要先送你回布斯曼贝尔家去住一段时间,最起码靠近内城,比我们营地更安全……” “你想送我走?”重黎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蒙塔这是哪根筋儿不对了才会提出这么不切实际的方法来。 意识到重黎的不悦,蒙塔慌忙解释道:“不是的,只是去住一段时间,等极夜结束,我马上去接你回来!” 重黎都被蒙塔的天真给惊呆了:“我一个出嫁了的少爷,现在又被送回去家族去,你觉得布斯曼贝尔家的人会怎么看我?” 蒙塔倒没想过那么多,他只是单纯地不想让重黎待在营地这么危险的地方,他又不能时时陪在身边,保证重黎的安全,而阿如温查斯家,蒙塔一开始就没考虑过,要是重黎去了那里,蒙塔反而会更担心。 “重黎,你跟布斯曼贝尔家的人关系不好吗?”蒙塔也在反省,他似乎从来都没问过,看重黎跟康回的关系处得很好,就误以为他们两兄弟也跟布斯曼贝尔家的人关系紧密,看来这种理所应当的思维方式得推翻重建了,而那些布斯曼贝尔家家主厚着脸皮来讨的好处,蒙塔也不打算再兑现了,以前是他没搞清楚状况,白白被占了好些便宜,最终还没能讨好到重黎,亏死了,这种赔本的买卖,蒙塔打死也不干了! 布斯曼贝尔家的事,重黎不想谈。 “那这样好不好,我托人去向别西卜大人讨个人情,给你在内城找个住处怎么样?”蒙塔其实也不想跟重黎分开,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不得不承认,送重黎去内城是最保险的办法。 重黎冷哼一声,不表态,既然蒙塔都嫌他是个麻烦,自己以后就别让他操心就好了,实际上这也是重黎目前正在着手做的。 “重黎……重黎你生气了吗?” 怎么?我现在连生气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正想开口反唇相讥,就听小队长巴根慌慌张张地跑来汇报消息,也是急得一头冷汗。 “队长,8区有居民逃难到我们区来了,请求庇护,人数还不少,要开放接收吗?” 不祥的预感应验了。 “8区失守了!” “什么!”蒙塔大惊,如果8区没保住,下一个跟着倒霉的一定是紧挨着的9区和7区,7区倒还好,一面迎战,专心对付可能会从8区越境攻击的剑齿兽就好。而9区就倒大霉了,既要应付围墙外围的剑齿兽,同时还得小心提防旁边沦陷失守的8区会有剑齿兽攻来,两面受敌,处境会越来越艰难。 “队长,怎么办?这些难民要接收吗?” 重黎觉得乌力罕问得都是废话,经过一晚上的苦战,8区已经沦陷,现在,幸免于难的8区居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难道蒙塔要狠心将这些人拒之门外吗?那是在直接推他们去死啊! “蒙塔……” 蒙塔知道重黎心软,叹了口气,嘱咐巴根道:“此事全权交由你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吧。” 听了这话,巴根顿时手足无措起来,让他处理?那他该怎么处理啊?“那个……队长,听说7区先锋队明确拒绝了接纳8区逃难的居民……” 这样的情形蒙塔早就猜到了,7区先锋队的队长可不是个善茬,心狠手辣着呢,眼下只是见死不救,还是在为了避免引火烧身的局面下,这么做是在不稀奇:“10区的情况怎么样了?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传消息过来?” 蒙塔也是心累,旁边的两个邻居,一个已经确定彻底沦陷了,另一个局势尚且不明,但是八成也凶多吉少了。总得分析,9区处在正中间,处境可谓是步履维艰,一个不小心就会变成被剑齿兽们三面夹击,到时候别说是接纳难民了,就是蒙塔他们中队也自身难保。 “蒙塔,把人接收进来吧,现在营地正是缺少人手的时候,这些人加入进来,指不定还可以动员起来保护我们区!”已经是这局面了,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蒙塔考虑了片刻,点头同意了。重黎的话点明了蒙塔现在的为难处境,营地里人手不足,光是要对付9区外围的剑齿兽已经显得捉襟见肘了,这时候跟8区接壤的地方再被撕开一个口子,光靠蒙塔手里的这些队员是绝对应付不来的,吸纳新鲜人手,快速补充队员,无疑是蒙塔眼下必须要优先考虑的。 “先把人接进来再说,把营地里储存的食物和饮水分一份给他们应急,对了,别忘了给他们分发兵器,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9区先锋队人手不足,没办法分派人手保护他们,他们必须自己武装起来,对抗剑齿兽!”乍一听,蒙塔这种说法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是不得不承认,这已经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了,如果一开始就夸海口,许下承诺,到时候却不能遵守兑现,反而会埋下祸根,招来祸端。“还有,8区先锋队的队员有撤下来的吗?” 巴根摇头:“据我所知,没有……这些逃难的人应该都是普通居民……” 应该佩服8区先锋队的队员们,毕竟他们顽强抵抗到了最后一刻,也保证了这些人能顺利逃难到9区来,不然,如果负责最外围防御的先锋队不抵抗,只顾着逃跑,那么8区的沦陷速度会更快,蒙塔估计,根本就不可能撑过一夜。 “可惜了!8区先锋队的队长倒是个有意思的家伙。”蒙塔本还想着,等自己当上了9区的先锋队队长,两个区域还能加强一下合作什么的,谁知道变故会来的这么快,真是世事难料,不过眼下并不是蒙塔感慨的时机,如果不想办法应付失控的剑齿兽群,下一个被灭的就是他们9区先锋队了,而蒙塔的中队首当其冲,是第一个,根本跑不掉。 “队长,麦迪尔中队长派队员来求救,他们快要撑不下去了!” □□烦还没解决,小麻烦接连不断地来了,蒙塔几乎可以预见,接下来各中队一连串的救援消息都会不断传来,只是因为麦迪尔的中队跟他们相邻,所以消息才会来得比较快。 “让他们死守!撑不下去也给我咬牙硬挺着!”蒙塔下了明令死守:“告诉他们,8区已经沦陷了,我们中队还要想办法应付8区内的□□烦,没工夫腾出手来,现在整个9区先锋队就我们中队负担最重,让他们各个中队长好好想想吧,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解决不了也得给我想办法拖下去,如果不想跟8区落得一个下场,全部人都给我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队长……”蒙塔的说法,阿木尔很不能苟同,这么说,会不会很打击其它中队的自信心啊?这也跟说好的联动防御不一样啊! 蒙塔却是铁了心要一意孤行,也不怕这么干会不会落人口实:“让他们都好好想清楚,我们究竟要不要落得跟8区一个下场!” 阿木尔还想再劝,蒙塔却不打算听了,转身就走,直接去了外围最前线,说好的休息也就这么泡汤了。 局势,愈发焦灼紧张。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 惊闻隔壁8区沦陷,重黎胆战心惊了一整夜,好在之后蒙塔亲上火线,说是退下来休息,结果却连合眼的功夫都没有,又直接去了最外围的城墙,及时遏制住了营地的恐慌,稳住了9区先锋队最外围的阵线,也算是虚惊一场。 但让重黎料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一大早,8区逃难来的居民竟然派了代表来向重黎道谢,说实话,这简直让重黎受宠若惊,他何德何能,当得起这一声感谢?重黎不知道,这些人是真的很感谢蒙塔和重黎在危难关头及时伸出援手,挽救他们免于剑齿兽的攻击,事实上,在此之前,蒙塔的名声并不显,他带领的中队,实力不强,再加上蒙塔的为人也是中规中矩,所以在9区先锋队中也并不是最富有名望的那一位,之前传出消息,说蒙塔很有可能继任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其他区的人也是既震惊又意外。蒙塔是谁?大部分人之前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这次蒙塔慷慨接纳8区的难民,很大程度上扭转了外人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重黎也得承认,蒙塔真的是如有神助,不管怎样,经此一事之后,蒙塔的好名声算是传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如何应对剑齿兽的攻击浪潮变成了当务之急。 营地里的众人团结一致,跟8区的难民们一起,咬牙熬过了剑齿兽疯狂的反扑攻击,具体的战斗过程,重黎不想再过多回忆,全是些鲜血和尸体,极夜的恐怖之处就在这里。 不过也有好消息,经此一战,蒙塔不仅在整个9区广受爱戴,名声更是响彻白城子。 遭受剑齿兽攻击的三个区,8区惨遭沦陷,只有少数居民历经千辛万苦逃了出来,10区虽然勉强保住了,但也是靠着隔壁11区的大力协助,是的,就是在白城子内恶名昭彰的11区,说来也是讽刺,剑齿兽来势汹汹,锐不可挡,10区先锋队的大队长见势不妙,第一时间向11区无法地带的自由雇佣兵们开出了优厚的条件,雇佣他们协助保护10区,通过大出血,及时稳住了10区的陷落趋势,不得不说,这一招很有效,但是相比之下,蒙塔的个人能力也就被变相衬托了,以一己之力,独自扛下了剑齿兽的攻击,还慷慨接受照顾了落难的8区居民,这时候再有蒙塔继任9区先锋队大队长的消息,旁人也不会觉得意外了。 极夜终于过去了。 蒙塔顺利接手了9区中队长的位置,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在重黎看来,虽然最近的蒙塔很受人尊敬爱戴,但是综合一下9区各位中队长的实力,蒙塔还算不上实至名归,更重要的八成还是因为身后有别西卜在做推手,其他中队长也就懒得再发表意见,多说无益,有那个打嘴炮的闲工夫,还不如趁着新的大队长刚上任,赶紧抱大腿,多捞一点好处。要知道,蒙塔已经不是以前的蒙塔了,哪怕在极夜里损失惨重,但是声明在外,后续补充新鲜血液很容易,就冲着复合弓和弩的储备量,毫无疑问,现在蒙塔他手下的中队已经是9区先锋队最强的战斗力了,经过极夜之后,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熬过了漫长的黑夜,天,终于亮了。 营地里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所有队员都长须一口气,暗暗庆幸着,兴高采烈地准备迎接新生活。 重黎一个人坐在营帐外,微眯着眼,傻傻地看着天尽头的一抹光亮发呆。 兽潮退了,极夜也结束了,可是光明呢?能如约而至吗? 卸下了满身疲惫,蒙塔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坐到重黎身旁,顺手将手里的雪蚕丝披风盖到了重黎的身上,笑道:“重黎,为了庆祝我顺利接掌9区先锋队大队长一职,阿如温查斯家有发邀请函来,邀请我们回本家一聚……” 重黎暗暗觉得好笑,阿如温查斯家还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庆祝蒙塔顺利当初9去先锋队大队长?有没有搞错啊!就算是要庆祝,也应该由蒙塔来做主导,这是整个中队的荣耀,又关阿如温查斯家什么事儿?前期没有一点帮扶,这时候又想要跳出来收割胜利果实,阿如温查斯家这么蹬鼻子上脸的做法,蒙塔居然也能容忍?重黎算是服气了。 蒙塔不是在容忍,这不过是变相交换后的妥协,蒙塔要的,不只是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一职,还有阿如温查斯的家主之位,甚至更多。 “重黎,跟我一起出席吧。”蒙塔知道重黎不喜欢这种人多热闹的场合,但这是他迈向人生巅峰的第一步,如果重黎不出席,外界还不知道会怎么乱猜测他们夫妻俩的感情,这才是蒙塔不愿意看到的。 好说歹说,重黎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勉强同意了跟蒙塔一同出席庆功宴会,蒙塔大喜过望,当即抱着重黎狠狠亲了一口,眉眼间全是按耐不住的温柔笑意。 阿如温查斯家作为召集人,大宴9区的豪门大户,就连内城的贵族们也收到了邀请函,而作为最有权势的内城贵族代表,别西卜第一时间表示会如约出席。 消息传出,蒙塔在白城子的风头更盛。 布斯曼贝尔家的人这时候来拜访,重黎并不觉得意外,但是带头的竟然是跟他们两兄弟一贯不合的主母,还有唯一的大小姐朵哈,这就让重黎摸不着头脑了,这是想干嘛? “大伯母,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体格壮硕的中年妇女还是记忆中那般模样,脑满肥肠的恶毒面相,麒麟臂,水桶腰,大象腿,多看一眼都觉得倒胃口,不是重黎肤浅地只看外表和身材,以貌取人,而是他十分反感这个恶毒女人,如果不是她利欲熏心,强行喂重黎吃下孕果,重黎也不会死,而黎重更不会莫名其妙开始接受这个命运。 想来想去,这女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带着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重黎实在很难对这一家人生出好感来。 “重黎,确实是好久不见了……”出乎重黎意料之外,这一次,中年女人看到重黎后并没有继续板起一张死人脸,反而笑得跟朵灿烂的野菊花似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出嫁之后也不知道回家来看看,我和你大伯还不知道有多担心你……如今亲眼见到你过得还不错,我跟你大伯也就能放心了,在此之前,你大伯一直都在担心,就怕你出嫁后过得不好,那我们可怎么跟你去世的双亲交代啊!” “呵呵……”重黎无语了,明明都已经撕破脸了,这时候还跑来装什么感情深厚,这蛇蝎心肠的女人要是真有那么好心,重黎会相信才是活见鬼了!“大伯母百忙之中抽空前来,是有什么事儿想跟我商量吗?” 重黎一句话,直接堵死了女人心里一早规划好的寒暄和客套,跟这虚伪的一家子也用不着假意维持表面关系,重黎倒还真希望他们能有话直说,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中年女人一见重黎这态度,心里也明白了几分,重黎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声不响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但实际上却并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与其虚伪地客套应付,不如直接挑明利弊,说不定重黎还更能听进去。意识到这一点后,中年女人长叹了口气,以一副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地说道:“重黎,大伯母知道以前对你们兄弟俩并不好,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是来帮你的……” 重黎挑眉,前面就说了,他能相信这女人才是活见鬼了,不过,前后态度转换这么快,重黎倒想看看这女人想玩什么把戏,所以谨慎地保持了沉默,静等着对方出招。 “你跟蒙塔大队长成婚已经这么久了,依然没有孩子……”说到这里,语气顿了顿,见重黎脸上并没有明显不悦的表情,这才继续说道:“我在想,是不是因为你身体一直不好,所以才会很难受孕……” 我屮艸芔茻!重黎心里一群草泥马呼啸而过! “不过重黎你也不用担心,总归我们都是一家人,为了布斯曼贝尔家族,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失宠不是……” 重黎都惊呆了,这女人又是从哪儿脑补得出自己快要失宠了的结论啊?如果真如她所猜想的,蒙塔不再对自己步步紧逼,重黎才是真谢天谢地。 “所以呢?”重黎脸上带着迷之微笑,静等着对方提出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来:“大伯母是想怎么帮我呢?” 听到重黎这么说,中年女人眼睛都亮了,一把拉过了身后默默跟随的小影子,笑道:“蒙塔大队长以后可是要当阿如温查斯家主的人,没有亲身血脉的继承人怎么行?重黎你也不是这么目光短浅,心胸狭隘的人,对吧?” 二话不说先扣一顶高帽子下来,堵得重黎哑口无言,心里也是哭笑不得。 顺势将视线移到了中年女人的身后,只见十四五岁的少女垂首站着,肤色洁白,身材纤细,凭良心说,朵哈长得还算不错,上乘的美人儿胚子,但是看了这么久,重黎还是不太能接受朵哈的审美,头上那朵大白话是什么鬼?简直污染眼球。 “不是我自夸,你朵哈妹妹相貌也是一等一的好,若是她有这福气跟你一起伺候蒙塔大队长,以后也能在阿如温查斯家帮衬帮衬你不是?” 这女人是不是傻?还是说,这女人真当他重黎是个脑子缺根弦的,自己有那么好糊弄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03章 城 阿如温查斯家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人,热热闹闹,显然,9区先锋队改选大队长的事很受人注目,9区叫得上名字的豪门大户几乎都派了人来祝贺。 不服不行啊!巡查队的两位队长,再加上先锋队的大队长,全部出自阿如温查斯家,9区现在几乎是被阿如温查斯家一手掌控了,可以想见,以后阿如温查斯家在9区先锋队的统治地位会更加稳固。 “蒙塔中队长,哦,不,应该叫蒙塔大队长了,恭喜恭喜……” 蒙塔面无表情地点头示意,带着重黎一路往里走,既不寒暄问候,也不没完没了地闲话家常,看不出亲疏远近,对所有前来道贺的人都一视同仁,挺聪明的做法。 越往里走,人越来越少。 “蒙塔大队长,恭喜恭喜……” 一路走来,重黎听着耳边接连不断的道贺声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身为今晚宴会的主角,蒙塔有必要到处去露个脸,见见各大家族的家主,这也是为了以后顺利接手阿如温查斯家铺路。 刚开始,重黎还能强忍着不耐烦陪着蒙塔到处刷脸,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花瓶,可随着时间越拖越久,不断反复的没营养对话也显得越来越枯燥乏味。 蒙塔一直分神观察着重黎的情况,意识到重黎的不悦,马上弯腰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是不是累了?要不我找个地方让你休息一下?” 重黎点了点头,求之不得。 虽然答应了给重黎找地方休息,但是以重黎现在的身份,宴会开到一半就中途退场可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再说蒙塔还想把重黎介绍给阿如温查斯家的现任家主,也就是自己的爷爷认识,所以只能暂时委屈一下重黎了。 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把重黎安顿好,临走前,蒙塔还颇不放心地交代重黎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么热闹嘈杂的场合,再忍一忍,等见过爷爷之后我就派人送你回去,好吗?” 说实话,重黎更想现在就走,但是他也明白,这已经是蒙塔能做的最大让步了,自己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无奈地点头。 “蒙塔中队长,恭喜……” 抬头一看,竟然是好久不见的麦迪尔中队长。 “重黎少爷,好久不见了。” 好歹也是见过好几次面的熟人,重黎笑着应了一句:“好久不见。” 蒙塔皱眉,心里很不爽,他不怎么放心重黎一个人跟麦迪尔这小子独自呆着,正想找个什么借口把麦迪尔支开,就听重黎笑着赶他走了:“蒙塔,你还有事忙吧,不用管我了,我能自己照顾自己。” “蒙塔大队长放心吧,我会照顾好重黎少爷的。” 听了麦迪尔这句话,蒙塔更不放心了,还想再叮嘱重黎几句,就听另一头有人在扯着嗓子大喊自己的名字,无可奈何之下,蒙塔也只能暂时放下重黎这边,赶忙跑过去查看情况。 待蒙塔离开后,重黎一手撑着下巴,偏头打量麦迪尔:“蒙塔心里肯定得意得不行,你不知道刚才你道贺的时候神情有多不自然。” 麦迪尔闻言愣住了,随即尴尬地笑了笑,大大咧咧地坐到了重黎身旁。 “很明显?” 重黎点头,反正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其实,我觉得吧,既然不服气,那就别勉强自己笑着道贺了,口服心不服反而更让人瞧不起!” “也不是不服气,蒙塔大队长的实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只是……”说到这,麦迪尔忽然叹了口气,开诚布公地说道:“重黎,这话我也只能跟你说了……我只是很意外,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们克洛维拜伦家族才是9区数一数二的家族,没想到,内城贵族们暗中属意的竟然是阿如温查斯家……唉,地下斗兽场的事,我之前竟然从来没听说过……” 地下斗兽场五个字就是横亘在重黎心头的刺,提起来就觉得难受,不过对麦迪尔的迷惑,重黎倒是有自己的看法,内城那些个贵族们在打什么算盘其实很好猜,地下斗兽场的存在不宜让太多人知晓,阿如温查斯家掌控了9区的底下秩序,为了掩人耳目就必须另外在明面扶持一个家族,至于为什么选择克洛维拜伦家族,其中深意,重黎就不得而知了, “就算曾经听说过地下斗兽场又能怎样?”重黎很清楚,地下斗兽场的命运早就已经决定了,麦迪尔现在觉得不甘心,无非是因为还没能顺利进入权利中心就被判定出局吧。 “算了,不说这个了。”麦迪尔不是来跟重黎抱怨的,把气氛闹僵就不好了,无奈地笑笑,主动换了一个话题,说道:“重黎少爷听说了吗?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出城狩猎火鼠,现在已经回来了,说不定一会儿也会派代表来阿如温查斯家向蒙塔大队长庆贺。” “我听蒙塔说过了。”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麦迪尔顿了顿,似乎是在组织话语:“我听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在白城子外找到了一个流浪旅者……” “流浪旅者?”重黎很意外,不是说白城子外危机四伏,到处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吗?还有人能安然生存? 麦迪尔点头:“可不是吗?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人能在白城子外独自生存,本来还不相信,后来听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说,这位流浪旅者能独自一人干掉一只发狂的地火炎兽,这么强悍的战斗力,难怪不需要依附我们白城子!” 一个人干掉一只地火炎兽?重黎目瞪口呆,这战斗力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么厉害的人,有机会的话还真想见一面。” “我也想。”麦迪尔也附和着点头:“听说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布兰德有邀请人来白城子做客,说不定等会儿就有机会了……” 说曹操,曹操到,就在重黎跟麦迪尔闲谈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重黎少爷!” 循声望去,重黎马上愣住了。 前方不远处,耶曼满脸带笑地向他挥手,笑得一副傻样,不过更让重黎震惊的是他身后的两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正垫着脚拉着一个满脸不耐烦的青年人的衣袖,满脸兴奋地说着什么,没错,就是衣袖,因为那个青年穿的是迷彩服,重黎看了十几年的穿着打扮,不可能会认错的。 “哥……” 话音刚落,青年马上往重黎这个方向看了过来。 果然是黎单。 重黎下意识地站起身来,眼睛都红了,黎单更是大喜过望,快步跑上前来,狠狠抱了重黎一下,咬牙切齿地说道:“小虫子,你可真是让我好找!” “哥……” 重黎窝在黎单怀里,偷偷把眼泪鼻涕往黎单身上蹭,没等实施就被黎单发现了,直接拎开,右手握成拳,轻巧重黎的小脑袋瓜子,抱怨道:“你个小兔崽子!快把左手伸出来,让我看看妈给你的手镯还在不在?” “喂!”重黎不高兴了,什么意思!好不容易才见到失踪依旧的亲兄弟,黎单这是什么态度:“黎单你脑子进水啦!你弟弟我还没一个手镯重要吗?” 黎单根本不管,直接钳住重黎的左手腕拉到眼前,仔细辨别了一下手镯,这才松了口气,笑道:“虽然一看你这蠢样就知道是我那个不争气的笨蛋兄弟,但是为了避免认错,还是要再亲眼确认一下。” “黎单!你去死!”被黎单这么一搅合,久别重逢的感人气氛瞬间烟消云散,重黎气得牙痒痒的,看着黎单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忍不住跳起来拽黎单的头发。这是重黎多年来的习惯,跟黎单动武自己绝对不是对手,也只能靠这一招来发泄怒火了,可惜,两人身高差距有点儿大,再加上黎单一直是清爽干净的板寸头,所以这一招实际上收效甚微。 黎单从容地偏头避开,一伸手,按住了重黎的小脑袋瓜,居高临下,轻而易举就压制住了重黎的反抗。 “重黎少爷……” 全程围观了这两人打闹的其他人目瞪口呆,被人一喊,重黎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太得意忘形了,他跟黎单全程都在用这些人听不懂的普通话交流,估计麦迪尔他们都是一头雾水吧。 “忘了跟你们介绍了,他是我哥哥,黎单。” 听了重黎的介绍,麦迪尔跟耶曼更是傻眼,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了,重黎少爷怎么会有一个流浪旅者的哥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能理解麦迪尔和耶曼的疑惑,但是重黎暂时不想解释,转而询问黎单道:“哥,你怎么会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在一起?” “还不是为了找你!”黎单又忍不住敲了下重黎的小脑袋瓜,没好气地抱怨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些人说的又是什么鸟语,听都听不懂!见鬼了!” 听着黎单的抱怨,重黎满心不是滋味,自家哥哥是什么德行重黎很了解,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当初光是学abcd就能学得黎单要死要活的,用黎单自己的话来说,脑子不够用,根本没有学语言的天赋,现在忽然来了这么一个语言不通的地方,肯定是各种不适应。 “哥……”本来都以为自己回去无望了,没想到哥哥竟然不辞辛苦跑来找自己,重黎感动得不行,一把抱住黎单,哽咽着保证道:“哥,我保证以后会听话,再也不惹你生气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重黎!” 听到蒙塔阴测测,强忍不满的声音,重黎吓了一跳,赶忙从黎单怀里挣脱出来,转过身,果然就看到蒙塔面色阴沉地大踏步走来,眉头皱得死紧。 “跟我来,爷爷要见你。”蒙塔没问黎单的事,拉过重黎的手,转身就走。 意识到对方来者不善,黎单毫不犹豫地出手,只见寒光一闪,□□已经出鞘,直奔着蒙塔而去。 重黎很清楚,凭他哥哥的能力,这么近的距离,要取蒙塔的性命轻而易举,就算蒙塔能侥幸躲过致命的一击,也绝对讨不了好,不由得惊呼出声:“哥,快住手!” 黎单皱眉,但还是及时收了攻击,单手把玩着□□,熟练地挽出一个花儿来,问道:“你朋友?” 算是吧,重黎点了点头,笑道:“哥,我一会儿就回来。” 既然黎重都承认了是朋友,黎单只能不情不愿地点头放行,道:“去吧,自己小心。” 看着黎单手里的□□,蒙塔面色凝重,若有所思。 “蒙塔,走吧。” 蒙塔还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拉着重黎往前走,一边按耐不住心头的好奇,追问道:“那个人是谁?” “我哥哥。” 蒙塔很意外:“你有哥哥?” “恩。” 蒙塔还想追问,可惜现在不是时候,他们已经到了。 “爷爷,我带重黎来跟您问好了。” 在重黎对面,一群人围着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子,满脸都是犹如枯树皮一般层层叠叠的皱纹,看上去更像是瘦得只剩一身皮包骨,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 规规矩矩地问了好,就听老人轻声说道:“本来小辈的事我不应该多言,但是蒙塔,你若是想接我的位子,继承人的事就得先考虑好。” 蒙塔更用力地揽了一下重黎,若无其事地笑道:“爷爷放心吧,我跟重黎不还年轻嘛,不用太着急。” “本来还想趁着你各位叔伯都在场,让你相看一下各大家族的小姐,若是有中意的,也可以商讨一下联姻的事儿,现在看在,你怕是没那个心思了……” 蒙塔脸上挂着笑,并不否认。 围观的其他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更有相熟的长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打趣蒙塔,气氛一片和乐。 重黎旁观者一样地傻站在旁边,说不清楚心里的感觉,阿如温查斯家的人简直是欺人太甚,既然他们一开始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自己也不用跟这些人佯装客气:“机会难得,蒙塔,要不你就趁机相看一下吧,万一有钟意喜欢的呢。” “重黎!”蒙塔瞬间变了脸色,揽在重黎肩头的手也更用力了几分,把重黎都掐疼了。 “我说错什么了吗?这不正是个大好机会?”重黎挑衅地回看了蒙塔一眼,满眼笑意,表情坦然,根本看不出一丝不悦。 “你认真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看着重黎,似乎是在确认他话里的真实性。 “当然。”重黎感觉蒙塔的爪子都快嵌进他肩膀里了:“布斯曼贝尔家的朵哈小姐也有意想……” “重黎!”蒙塔咬牙切齿,用仿佛要吃人一般的凶恶目光瞪着重黎。 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不愧是人老成精的人物,短短几句话中就听出了不对劲,好奇地问道:“布斯曼贝尔家的朵哈小姐?不是你表妹吗?” 众人奇怪的是,这俩表兄妹感情有这么好吗?一家前后嫁两个人进阿如温查斯家,就不怕互相争风吃醋? “我哪儿这福气!”说这话时,重黎根本不敢转头去看蒙塔的表情,想也知道,蒙塔现在怕是恨死自己了,但是重黎已经下定决心,再加上黎单来接自己了,重黎更不可能退缩:“我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真正的布斯曼贝尔,重黎已经死了,这一点,康回少爷可以作证。” 重黎一番解释,满场皆惊。 “布斯曼贝尔家为了能跟你们阿如温查斯家联姻,强行喂重黎吃了孕果,重黎身体不好,没能扛过来,大出血死了……” “重黎!”胡说八道,全是在胡说八道,蒙塔气得面部五官都扭曲了,认识这么久,重黎还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怒火中烧的模样,这是第一次。 “对不起,蒙塔……”重黎真心实意地道歉,不管蒙塔愿不愿意原谅他,自己有错在先,伤害了别人的感情总归不对。 “那么,你又是谁?”老人面色平静,看不出喜怒来,重黎猜想,对方心里指不定正在偷着乐呢,自己主动把位置让出来更好。 “我叫黎重,是康回的朋友,重黎少爷死后,康回怕布斯曼贝尔家的人不依不饶,继续拿重黎少爷的死来大做文章,所以才让我出面,帮忙蒙混过关……你们也亲眼看到了,我跟重黎少爷确实长得很像。” 重黎还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又坑了布斯曼贝尔家一把,这下子,阿如温查斯家和布斯曼贝尔家的梁子算是结大发了。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吗?”毕竟,这么重大的事可不是黄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能轻易下判断的。 说到这,重黎就觉得自己运气实在是有够好,一开始,他只想死咬着重黎已经下葬,死无对证,自己只要咬死了不承认,就没人能认定自己是重黎,可是现在,老天爷都站在他这边,黎单出现了,对白城子的人来说,黎单就是最好的人证。 “极夜的时候,荆棘雇佣兵队出城狩猎火鼠,遇见了一位流浪旅者,并且邀请了人来白城子做客,这位流浪旅者,是我哥哥!” 能在白城子外独自生活的流浪旅者,没有人会质疑他的实力,这下子,重黎说的话大家都信了七八成。 再继续让重黎胡闹下去,事情就没办法收拾了,蒙塔深呼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招呼都不打,拽着重黎离开了。 “蒙塔!” 老人略带不满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蒙塔就跟没听见一般,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找了一个无人途经的僻静角落,蒙塔一把将重黎推到墙上,按住重黎的肩膀,咬牙切齿地问道:“重黎,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都说了我不是重黎……” “我才不管你到底是谁!”那些破绽百出的鬼话,蒙塔根本就不信:“重黎,我问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重黎真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又能怎样?蒙塔根本就不在乎,他喜欢的是重黎这个人,与这个人到底是谁没关系!关键是重黎的态度,说实话,这事重黎不说根本就没人知道,为什么重黎要当着各大家族的长辈们说出来,而且挑在这么敏感关键的时刻,上赶着把自己跟别人送作堆,想跟自己撇清关系?没那么容易! “我哥哥来接我了……” 蒙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重黎说他哥哥是流浪旅者,这么说,他们兄弟俩是想离开白城子吗? “你想走?” 重黎点头,蒙塔此时的气势太恐怖了,重黎根本就不敢抬眼直视蒙塔的目光。 “我不同意!”蒙塔突然伸手抓住了重黎的手腕,恶狠狠地说道:“不管你是谁,重黎也好,黎重也罢,你是我名正言顺娶进门的妻子,你这辈子都别想跟我撇清关系!” “放开我!跟你有婚约的是布斯曼贝尔家的重黎,我跟你没关系!” 重黎这么自欺欺人的说法蒙塔根本不能接受,毫不费力地制止了重黎的挣扎,强忍着不对重黎发火,伸手将人揽进怀里,柔声哄道:“别闹了好不好?” 蒙塔放软了态度,主动求和,没有那么咄咄逼人的气势,重黎才感觉他们之间还有交流沟通的必要:“蒙塔……我有好好教洛奇制作戟,也给了荆棘雇佣兵队的耶曼兽皮地图,只要他们找到了陨铁,洛奇就可以给你们中队批量制作戟……” 蒙塔冷笑:“所以呢?” “虽然洛奇确实是地下贫民窟出身,但是你已经处置他了,洛奇不能,也不会到处宣扬那些你们费尽心思想隐瞒的事……” “重黎,你非要把我想得这么十恶不赦吗?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一个这么不通情理的人?”蒙塔知道重黎还对地下斗兽场的事耿耿于怀,甚至对自己心有怨恨,但是自己已经一退再退了,重黎为什么不依不饶?蒙塔更不能原谅的是重黎自作主张,这么重大的事,为什么连跟他商量一下都不愿意。 面对蒙塔的质问,重黎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那么信任蒙塔,事事都会跟蒙塔商量的自己却忽然转变了态度,不是不想信任,而是不敢信任。 “你以为,你真能离开白城子吗?重黎,我不会让你走的!”蒙塔低头吻了吻重黎的额头,强硬地下了决定:“我先派人送你回营地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我跟你一起去。” 重黎目瞪口呆,这又是在搞什么鬼?“别开玩笑了,蒙塔,你想跟我们一起出城?你不要命了!会被黎单打死的!” 一提到黎单,蒙塔就发觉自己左肩的伤口在隐隐作疼,这是他有生以来栽得最大的一个跟头,颜面尽失不说,连重黎都失去了,这些账,他全部都要算在黎单头上,早晚会找机会跟黎单清算。 “不用担心,相关事宜我会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 “等一下!”重黎都快被蒙塔搞糊涂了,谈,谈什么谈?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不如说又是一次威胁恐吓,9区先锋队是什么实力,荆棘雇佣兵队又是什么实力?情势不如人,如果蒙塔开口,耶曼怎么敢拒绝? 果然不出重黎所料,蒙塔不过是透露一下自己想要一同前往的意愿,耶曼就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连考虑的时间都没有。 蒙塔嘴角含笑,得意洋洋地看着重黎,一副,你看吧,我说得没错的样子。 重黎见状,马上知道事情麻烦了,要是知道蒙塔会跟着一起同行,黎单那里绝对会炸,该怎么安抚住黎单的情绪,这才是重黎眼下的当务之急。总不能队伍还未出城就爆发内乱吧,那出城之后怎么办? 转身走回黎单身边,重黎仔细想了想,未必避免荆棘雇佣兵队的人难看,也要体谅黎单的心情,换了一个折中的,比较能接受的说法,道:“哥,9区先锋队跟荆棘雇佣兵队是长久以来的合作关系,嗯,这次也会跟我们一起出城……” 虽然重黎经常嘲讽黎单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是仔细看不难发现,黎单其实是大智若愚,很多时候不是他不懂,而是装作听不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可是,事关底线问题,黎单才不会这么容易就被重黎给糊弄过去,一眼就看到了问题所在,一针见血地说道:“9区先锋队跟荆棘雇佣兵队是不是你所说的长期合作关系,估计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黎重,你不用再给他们涂脂抹粉了。” “哥……”难得看到黎单说话这么不客气,敌意满满的样子,显然对蒙塔是成见颇深,重黎真的很担心,如果同行,他们两人到底能不能和平共处。 当然,黎单是一个很成熟的社会人,懂得进退,当然不会像重黎这样天真,伸手揉了揉重黎的小脑袋瓜子,笑道:“黎重,告诉耶曼,不用顾虑我,没关系。” 不管蒙塔想做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黎单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准备接招。 重黎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要不要这么争锋相对啊?不是说白城子外各种凶兽和变异植物,处处危机四伏的吗?既要应付这些外在危险,还得提心吊胆随时戒备着自己人不要背地里捅刀子,他哥哥真是太辛苦了。 针尖对麦芒,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很少有能共同获利的,重黎想,他得跟蒙塔好好谈谈了。 先向耶曼转达了哥哥的意思,明显看到耶曼松了口气,一副侥幸逃过一劫的表情,搞得重黎满心不是滋味,强权啊!不论在哪儿都是一样,拳头大就代表了绝对的真理。 就在重黎跟黎单商量的这段时间,蒙塔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耶曼身旁,重黎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交流,或者达成什么共识,反正在面对自己的时候,蒙塔嘴角一直噙着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高兴什么。 “蒙塔,我哥哥虽然同意了你们一起同行,但是……”重黎顿了顿,义正言辞地表态:“别没事找事,动那些乱七八糟的歪脑筋,你们9区先锋队一定要跟着我们出城,无非是想要陨铁,那本来就是洛奇的东西,现在洛奇就住在你们营地,陨铁归你们所有也无可厚非,我哥哥对陨铁毫无兴趣,不会跟你们争夺。” 听了重黎的话后,蒙塔其实很意外,既然对陨铁毫无兴趣,干嘛非要带着重黎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甚至不惜离开相对安全的白城子,隐隐的,蒙塔对重黎他们俩兄弟离开白城子的真实目的产生了怀疑。 该说的,不该说的都交代清楚了,重黎毫不犹豫地回了黎单身边,这也是在表达自己的态度,他是跟黎单站在一起的。 蒙塔无奈地耸耸肩,虽然脸色不好看,但也没多说什么。 这时候的蒙塔已经正式接手了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一职,他的位子则交给了手下最得力助手阿木尔,这一次,为了保证在白城子外面也能很好的统筹协作,蒙塔只带走了三个战斗力最强悍的小队中的两个,小队长分别是巴根和乌力罕。 对比来看,荆棘雇佣兵队此行有十人,蒙塔带的人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一倍,实力差距就更明显了。 黎单毫不在意,从一开始他就没把蒙塔看在眼里,以至于后来不小心着了道,阴沟里翻船,也是他太过轻敌大意造成的。 协商完之后,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离开了白城子。 刚开始都还很正常,没遇到什么特别的情况,赶了一天的路后,大家都又渴又饿又累,特别是重黎,感觉身体被掏空,两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路吊着黎单的胳膊,一边走一边抱怨连天,想叫黎单不要这么拼命赶路,最起码也给点休息时间啊。 理智上,重黎很理解黎单想要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迫切心情,但是现实是,这么盲目地赶路,自己真的吃不消啊! 黎单仔细观察了一下队伍的情况,发现除了自己这蠢货兄弟之外,其他人脸上虽然都有疲态,但都不像重黎这么要死不活的样子,看样子,拖油瓶这个称呼还真没委屈黎重。 “真的走不动了?” 重黎忙不迭点头,一脸期许地望着自家哥哥。 黎单皱眉,偏头想了想,道:“要不,我背你?” 重黎想也不想就拒绝黎单的建议,不要!太丢脸了! “我想趁着天黑之前再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山洞什么的,好方便大家休息,不然,太危险了!” 黎单有自己的考量,但是重黎也不是嘴上随便说说而已,他也考虑过这些现实因素,据理力争道:“哥,要是继续往前走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休息呢?到时候大家都累得一塌糊涂,连动一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做好夜晚的防御?还不如趁现在大家还勉强保有些体力,就地安营扎寨,布置好防御工作,今天毕竟是第一天,大家还需要慢慢适应,没必要一开始就上这么高强度的工作,当心过犹不及。” 虽然听上去有几分胡搅蛮缠的味道,但是不得不承认,重黎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再看队伍里的人,确实都已经很疲惫了。 “那好吧。”黎单终是被重黎给说动了。“黎重,你去转告大家,就地扎营,做好防御工作,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 重黎很高兴地点头,转身跑去向耶曼和蒙塔转达情况了。 没多久,耶曼带了两个队员过来,说要去狩猎今天的晚餐,黎单不放心,跟着他们一起去了,临走前还不忘叮嘱重黎,虽然这里暂时安全,又有一大堆荆棘雇佣兵队和9区先锋队的队员在,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最重要的前提是,重黎别整什么幺蛾子,到处乱跑。 重黎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可是等黎单走后,一转身,重黎急火火地跑去找蒙塔,一副处心积虑,创造条件干坏事的模样。 “蒙塔,蒙塔……” 蒙塔此时正忙着跟手下的队员们拾掇周围的枯树枝和干草,准备稍晚一点的时候烤食物的时候用,看到重黎一脸兴奋地跑来找自己,稍微愣了一下,已经记不得有多久,重黎没跟自己这般亲近过了。 “蒙塔,你现在忙吗?我有事想请你帮忙?”刚一见面就送了蒙塔一个大大的笑脸,重黎的语气不急不缓,说得很诚恳。 “不忙的……”重黎来找自己帮忙,蒙塔怎么可能会拒绝,直接放下了手里的工作站起来,向身边的巴根交接了工作,大踏步走到了重黎身边。 重黎很高兴,一把拉了蒙塔的胳膊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激动的说道:“你知道吗?我刚才在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超大的蜂窝,里面一定有蜂蜜,走,我们去搞点回来!” 蒙塔眼睛都瞪圆了,什么超大的蜂窝?什么搞点蜂蜜回来?“重黎,要不我们还是别去了,太危险了……” 谁知道重黎很有信心,道:“别担心,我有办法,不会有危险的。” 蒙塔彻底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劝重黎打消这么危险的念头,就在他迟疑的功夫,重黎已经拽着他来到了那个挂着蜂窝的大树地下,蒙塔一看更是头皮发麻。 居然是玄蜂。 重黎不知道玄蜂的恐怖之处,但是蒙塔心知肚明,玄蜂,是一种体型巨大的蜂,腹部跟壶一样大,攻击力极强,不仅会蜇人,而且有剧毒,这种毒甚至能在瞬间置人于死地。 重黎这是在上赶着找死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腐败,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再这么淡定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发|表 “大伯母的意思是,你想让蒙塔顺便娶了朵哈?来一个借腹生子?”这么狗血的剧情,也亏得这老女人想得出来,女儿是亲生的吗?就这么不值钱,毫不留情地往火坑里推? 中年女人得意洋洋,似乎自己真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重黎都无语了,直接询问朵哈道:“你想嫁给蒙塔吗?” 朵哈这么骄傲的人,难得听了重黎的问话没有立马尖酸刻薄地反唇相讥,脸上带和迷之娇羞的微笑,小声答了一句:“也不是不可以。” 重黎更是无语了,这叫什么回答?就不能给一个确切意愿吗?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什么叫做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代表可以咯? “大伯母……”重黎之前并不知道,原来蒙塔这二愣子竟然还是个抢手货,是因为最近升官了吗?所以就连自己的身份都跟着水涨船高?若真是如此,那还真是十足的讽刺,自嘲地笑道:“蒙塔的事儿,我可没办法做主,不过我听懂你们的意思了,放心吧,我会跟蒙塔说的……” 重黎的意思很明白,不会主动介入蒙塔的私事,爱娶谁就娶谁,他都要跟蒙塔一拆两三伙,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哪儿还有闲工夫去管蒙塔枕边人的事。 看出了重黎的兴致缺缺,中年女人立马慌了手脚,急道:“重黎,你可别担心朵哈嫁进阿如温查斯家后会分了蒙塔中队长对你的宠爱,其实大家都能看得出来,蒙塔中队长对你也是上了心的……” “多谢大伯母提点。”重黎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他跟蒙塔之间的私事轮得着外人来指手画脚吗?神经病! “重黎,你朵哈妹妹也不是没眼力劲儿的人,不会跟你争宠的……” 重黎越来越听不下去了,什么叫不会跟自己争宠,自己才没那个闲工夫计较好吗?如果朵哈真有那本事吸引蒙塔的注意力,把蒙塔迷得魂不守舍,重黎绝对会第一个送上祝福,他们两个和和美美就好,不要再什么都带上自己,自己还乐得轻松。 “大伯母您多虑了,朵哈妹妹若真有心,我倒是很愿意从中牵线。”重黎可不是在说气话,他很认真的。 “我就知道重黎你是个懂事的。”有了重黎这句话,中年女人也就放心了:“其实大伯母也是为了你好,你现在还年轻,并不会觉得,但是如果一直都不能有孩子,蒙塔中队长早晚会有意见的,阿如温查斯家也不可能不要继承人吧,与其硬扛着等问题逐渐暴露,坏了你和蒙塔中队长的感情,倒不如早作打算不是。”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重黎点头,嘴角挂着自己的招牌微笑,听着对方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大伯母也不是没有私心。”既然已经跟重黎取得了共识,接下来,重黎开诚布公地谈也没问题:“我就朵哈这么一个女儿,当然希望她能嫁一个好人家……蒙塔中队长以后会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说不定还能成功入主内城,朵哈跟着你们,日后就不用再发愁了……” 说实话,对这一句重黎持保留意见。自从双亲去世之后,自己跟布斯曼贝尔家的人越来越不合,这些人哪个是见得他们俩兄弟过好日子的,知道自己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估计暗暗气得牙痒痒的吧,现在又来拉拢自己,还想把从小就跟自己不和睦的朵哈安□□蒙塔身边,真不怕自己暗中使小绊子,不让朵哈好过吗?还是说,这母女俩真的对未来的处境很有信心,吃定了自己和蒙塔,所以才敢这么有恃无恐吗?她们又是从哪儿来的自信心。 就在重黎强忍着不耐烦应付这两个女人的时候,蒙塔回来了。 “重黎,你看我跟你带什么回来了……”进了营帐,发现还有外人在,蒙塔很意外,马上收起了跟重黎独处时才会有的不正经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有客人在啊?” “蒙塔,你来得正好。”总算可以把这个烫手山芋交出去了,重黎真是受够这两个女人了,想跟蒙塔牵上线,想爬蒙塔的床就果断上啊!找自己干嘛!神经病啊! 蒙塔满脸笑意地走了过来,很亲昵地揽住重黎的肩膀,笑道:“打扰你们聊天了吗?” “没有。”在对面两个女人殷切的眼神中,重黎笑着跟蒙塔介绍道:“这是我大伯母,我表妹,朵哈。” 蒙塔闻言点了点头:“难得布斯曼贝尔家有人来看你,一起吃个饭吧。” 重黎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意见。 那母女俩当然是求之不得,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重黎偷眼观察了一下朵哈的表情,一脸娇羞地低着头,脸颊绯红,全程都没有抬头看蒙塔一眼,有意思了,看样子应该是有意愿的。 “重黎,给你准备的礼物。” 说完,蒙塔献宝一样地将手里的东西塞到了重黎的怀里,软绵绵的柔和手感,毛茸茸的,重黎低头一看,又是一件斗篷披风。 一眼就认出了重黎手里那件披风的材质,朵哈眼睛都瞪圆了,惊呼道:“天呐!是火浣布制成的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火浣布吗?重黎也很惊奇,他之前也没见过什么火浣布,只知道这种布料很珍贵,是用火鼠的毛制成的,不用水洗,脏了直接用火烤一烤就会变干净,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重黎还在猜想这么神奇的布料会长什么样?没想到拿在手中感觉就跟普通的兽皮差不多,只是更轻薄一点,不过也很幸运了,毕竟火浣布可是很难看到的。 “你从哪儿搞来的火浣布?”电光火石之间,重黎什么都想起来了,脱口而出道:“等等!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来了吗?” 重黎可没有忘记,以耶曼和布兰德为首的荆棘雇佣兵队就是出城去狩猎火鼠的,如果现在蒙塔手里有了火浣布,那也就意味着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城了,这倒是一个好消息。 果不其然,蒙塔点头直接承认了重黎的猜测。“耶曼让我转告你,他们都很好,也没受什么伤,不用担心。” 应该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运气好吗?一路追着火鼠而去,反而成功避开了迎面冲着白城子而来的剑齿兽,侥幸逃过一劫,不然这些人估计就直接葬身剑齿兽腹内了。 “那就好。”重黎总算能松口气了,天知道,在剑齿兽大规模袭击白城子的那段时间里,重黎有多提心吊胆。 “我也有邀请荆棘雇佣兵队参与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宴,到时候你们就能好好叙旧了……”说这话时,蒙塔还带着一丝不太痛快的小情绪,说实话,他并不希望重黎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走得太近。 “重黎哥哥……” 朵哈一声装腔作势的娇俏呼喊,惊起了重黎一身鸡皮疙瘩,循声望去,只见朵哈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火浣布披风斗篷,重黎不由得好笑,大大方方地递了过去,笑道:“喜欢吗?送给你了!” “重黎……”蒙塔一脸不是很乐意的样子。 “真的吗?”朵哈惊呼一声,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生怕晚一会儿重黎就会反悔,等拿到这么珍贵的火浣布披风斗篷,朵哈展颜一笑,还真有几分娇俏可爱的味道。 “朵哈,还不快谢谢蒙塔中队长。” 得了母亲的提醒,朵哈恍然大悟,怯生生地向蒙塔道谢。 蒙塔还能怎么说呢?重黎都已经开口送人了,蒙塔再是不乐意也不能拆重黎的台,随意挥了挥手,不再多言。 重黎一脸准备看好戏的表情,搞得蒙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偷偷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感觉你心情不错?” 确实,有热闹看了,心情怎么会不好。 “你觉得朵哈妹妹怎么样?”重黎很感兴趣,蒙塔到底是怎么看的,如果知道对面这两个女人是来送投名状的,又会作何感想。 “什么怎么样?”蒙塔一头雾水。 重黎偏头看了朵哈一眼,发现朵哈的脸更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自己跟蒙塔的悄悄话:“你觉得朵哈妹妹怎么样?漂亮吗?” 蒙塔也没多想,傻乎乎地点了点头。 那就行了,这郎有情妾有意的,临分手之前,还能跟蒙塔牵一条红线,促成一段良缘,重黎自己都想给自己颁一个热心公民奖。 “大伯母的意思是,让朵哈妹妹也嫁进你们阿如温查斯家去,你觉得怎么样?” 蒙塔皱眉,不甚赞同地看着重黎,小声说道:“重黎,你别开玩笑了,我们阿如温查斯家可没有适婚的族中子弟了。” “你呢?” “我?”说实话,脑子一根筋的蒙塔根本没想到这两位不请自来的客人是在打自己的主意,被重黎这么一问更是搞不清楚状况。“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重黎对天狂翻了一个白眼,直截了当地说道:“大伯母想让朵哈妹妹嫁给你!” 蒙塔吓坏了,连连摆手,解释道:“重黎,你别误会,我从来没想过再另娶他人,我妻子有你一个就够了!” 误会个鬼呢!重黎都快被蒙塔蠢哭了,说到底,这又关自己什么事儿啊!这么说搞得跟自己小心眼,吃醋,不愿意让朵哈嫁进阿如温查斯家一样,想想自己还真是苦逼,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摘干净,蒙塔又来往他身上泼脏水,看对面那俩母女阴沉的表情,估计已经在心里暗戳戳地记了自己一笔,这又叫什么事啊! “重黎,你是不是生气了?”重黎好半天不说话,蒙塔更是摸不准重黎的心思,急得抓耳挠腮:“我真没那心思……”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22|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22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07| 再让蒙塔继续说下去,估计那俩母女会更记恨自己,念及此,重黎偷偷拉了蒙塔一把,手忙脚乱地拉着蒙塔走到一旁,小声说道:“蒙塔,我没跟你开玩笑,大伯母有意将女儿朵哈嫁给你,顺便巩固布斯曼贝尔和阿如温查斯两家的关系。” 后面半句话,重黎没有说,他已经不打算做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了,如果蒙塔想通过联姻来巩固地位,继续维持两个大家族之间的友好关系,朵哈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重黎,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蒙塔也急了,他摸不准重黎说这话的用意,只以为重黎听了外人的挑拨,生气了,所以才故意拿话来刺自己,慌忙解释道:“重黎,我从来没有过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你相信我!” 蒙塔显然搞错了,不是重黎相不相信他的问题,而是重黎真的打从心里觉得,蒙塔跟朵哈成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更利于自己抽身而退。 “蒙塔,你不也觉得朵哈挺漂亮的吗?”而且,人家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名正言顺的大小姐,嫁给阿如温查斯家未来的家主,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重黎!”蒙塔皱紧了眉,如果一开始消息来得太突然,他脑子还有些转不过弯儿来的话,重黎一而再,再而三地旁敲侧击,蒙塔也能听出些不对劲来:“重黎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你若是真娶了朵哈也不错……” “胡说什么呢你!”蒙塔忽然生气了,直接开口打断了重黎的胡说八道,自从跟重黎成婚以后,蒙塔还从来没有过另娶他人的想法,他是喜欢重黎的,更是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跟重黎携手一生,白头到老的准备,朵哈这个之前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小姑娘,蒙塔毫无兴趣,更不可能自找麻烦娶回家。“重黎,别胡思乱想,我有你一个人就够了。” 信誓旦旦的蒙塔,无动于衷的重黎,截然不同的诉求,这还真是一个死结。 “蒙塔,你没明白我的意思……”虽然打定了主意要跟蒙塔拆伙,但是如果可能的话,重黎不想跟蒙塔闹得太难看,能好聚好散最好。“布斯曼贝尔家……” “布斯曼贝尔家的事我会处理解决,你不用担心。”蒙塔误以为,重黎是受到了布斯曼贝尔家的压力,所以才会劝自己娶朵哈,但这是没必要的,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以前,他也不曾将布斯曼贝尔家看在眼里,布斯曼贝尔家算什么啊!蒙塔可不认为自己连这么一点小事都搞不定,笑着揉了揉重黎的头发,安抚道:“重黎,以后若是再有人跑到你面前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直接打发了就是,要是碍于情面不好处理,推给我也行……” “不是的!蒙塔……”蒙塔明显没搞明白自己的意思,重黎急了,正想开口好好解释清楚,就被蒙塔毫不客气地打断。 “好了,好了,这事儿没得商量。到此为止!”重黎竟然会提出这种说法,蒙塔也是哭笑不得,同时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这段时间太忙了,没有多少时间陪重黎,才会导致重黎这么不安,整天胡思乱想。 “继承人呢?” “什么?” 重黎抬头死死地盯着蒙塔,一脸认真,一字一顿地问道:“蒙塔,继承人的事,你准备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蒙塔忍不住笑了:“别胡思乱想了,我会成为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未来阿如温查斯家的继承人,一定会是我们的孩子,也只能是我们的孩子。” 听了这话,重黎满心不舒服,忍不住皱眉道:“如果我生不出来呢?” 蒙塔愣了一下,忽然笑了,他总算是知道重黎为什么执意劝他娶朵哈了,是在担心这个吗?根本没必要。“重黎,别傻了,我们还年轻。” 重黎可不这么觉得,再说了,他也根本就不愿意,气急之下,脱口而出道:“我不愿意!” “重黎……” “我说我不愿意!”重黎越说越来气:“你爱跟谁生跟谁生去,关我什么事儿啊!凭什么来强迫我!” “我没有……”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重黎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直接跟蒙塔摊牌了:“蒙塔,你应该知道,自从我明说不会再跟你们营地制作兵器之后,我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彻底跟你撇清关系,你说你这么自欺欺人地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有意思吗?还是说,你真以为我们还能回到以往那种亲密无间,互相信赖的关系?” 蒙塔闻言瞬间变了脸色,定定地看着重黎,黑着脸问道:“重黎你到底想说什么?” 或许是因为蒙塔对重黎一直好得没话说,相处了这么久,别说是责骂了,连重话都没有一句,才会导致重黎根本不怕蒙塔,哪怕明知蒙塔已经处在震怒的边缘,也敢硬着头皮去抚蒙塔的逆鳞:“我说我不想再继续跟你搅合下去了,咱们一拍两散伙,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互不相干……” 随着重黎越说越过分,蒙塔的脸色也越来越黑,后来更是直接钳住了重黎的肩头,咬牙切齿地说道:“收回去!重黎,把刚才那些话收回去!” “放开我!”神经病啊!重黎都快无语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哪有再收回来的道理,况且,他是铁了心要跟蒙塔拆伙了,才不会这么简单地退缩。 “重黎,把你刚才说的那番话收回去,我就当从来没听说过……” 重黎不说话,目光坚定,毫不退让地回瞪着蒙塔。 蒙塔已经快抑制不住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了,重黎怎么可以?他怎么能这么绝情?什么互不相干,不可能! 重黎才不怕蒙塔的威权呢,他倒想看看,如果自己据不妥协,蒙塔还能拿自己怎么办。 “重黎,我相信你是因为太生气了才会说胡话,你再好好想想……”说这话时,蒙塔放软了语气,几乎是语带哀求了。 可惜重黎依旧不为所动,想也不想就开口道:“蒙塔,你应该知道,我是很认真的!” 蒙塔忽然笑了,伸手将重黎抱紧怀里,温柔地吻了吻重黎的额头,道:“你今天情绪不太对,我不跟你争辩……” 这又算什么?当自己是无理取闹的小孩子吗?重黎可是很认真地在跟蒙塔谈话,蒙塔这种随意敷衍的态度,重黎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一把推开蒙塔后,重黎抬头,看着蒙塔认真辩解道:“蒙塔,我是说真的……” “营地里还有事务要处理,我先走了。”蒙塔握紧双拳,说完这句话后,再不看重黎一眼,转身就走,经过朵哈那俩母女的身旁时,还不忘提点她们道:“不好意思,重黎他身子不太舒服,今天就不多留二位了,慢走,不送!” 朵哈睁大双眼,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迷惑表情,半晌反应不过来,不是说好今天有机会一起吃饭的吗?她还准备借此机会好好跟蒙塔培养一下感情,这又是什么意思? 美人儿楚楚动人地看着自己,换了一般人,肯定早就把持不住了,可惜蒙塔并不是会怜香惜玉的人,再加上他现在正在气头上,能忍住不发火,好言好语地送客已经很不错了。 “失礼了!” 蒙塔已经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朵哈她们母女俩也不可能再厚着脸皮死赖在重黎这里,一脸悻悻然地离开了。 显然,蒙塔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记在了朵哈母女俩身上,所以才会毫不掩饰地表达自己的厌恶,连最基本的礼节都不顾了,更不会在乎以后跟布斯曼贝尔家的关系。 待所有人都走后,重黎一脸挫败地敲了敲脑袋,无声叹气,蒙塔比他想象中更固执,更难沟通,看样子,如果不采取点非常手段,自己别想安然离开了。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从那之后,重黎再没见过蒙塔,他知道蒙塔是在故意躲,如果这时候见面,很有可能再爆发争吵,倒不如保持距离,彼此都能冷静一下。但是很奇怪,重黎本以为朵哈她们母女俩会再来找自己,结果却一直都没动静,重黎还不知道,不是她们不想来,而是来了后都被挡住了,蒙塔现在对这两个没事儿找事儿的女人恨得牙痒痒的,将所有的一切都怪罪迁怒到了她们头上,重黎好心办了坏事,现在蒙塔对朵哈的印象差得不行,别说是让他娶朵哈了,现在光是听到朵哈这两个字他都觉得烦。 好不容易等到了阿如温查斯家举办家宴的那天,一大早,蒙塔心情忐忑地来找重黎,生怕重黎临时反悔,不愿意陪自己回阿如温查斯家,到时候就麻烦了,正想着该怎么劝重黎听话,却发现重黎已经早早收拾妥当了,蒙塔不由得暗暗松了口气。 “重黎……” “蒙塔,早,我们走吧。” 该来的还是来了,今天,一定要把所有的一切都解决掉。 “等一等!” 重黎闻言愣住了,眼看着蒙塔慌慌张张地走了过来,手忙脚乱都往自己身上挂那些亮晶晶的五彩石头,默然无语。 重黎发现,白城子这些人的审美还真是肤浅,不论是康回还是蒙塔,在参与重大活动的时候,都喜欢在自己身上挂满五颜六色,亮闪闪的漂亮石头。注意,不是他们自己本人挂,而是全部挂在重黎身上,重黎感觉自己就跟一颗移动的人形圣诞树一样,简直不能再心塞了。 算了,反正只有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随蒙塔高兴吧。 “重黎,可以了,我们走吧。” 抬头回了蒙塔一个大大的微笑,重黎点了点头,道:“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03章 城 阿如温查斯家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人,热热闹闹,显然,9区先锋队改选大队长的事很受人注目,9区叫得上名字的豪门大户几乎都派了人来祝贺。 不服不行啊!巡查队的两位队长,再加上先锋队的大队长,全部出自阿如温查斯家,9区现在几乎是被阿如温查斯家一手掌控了,可以想见,以后阿如温查斯家在9区先锋队的统治地位会更加稳固。 “蒙塔中队长,哦,不,应该叫蒙塔大队长了,恭喜恭喜……” 蒙塔面无表情地点头示意,带着重黎一路往里走,既不寒暄问候,也不没完没了地闲话家常,看不出亲疏远近,对所有前来道贺的人都一视同仁,挺聪明的做法。 越往里走,人越来越少。 “蒙塔大队长,恭喜恭喜……” 一路走来,重黎听着耳边接连不断的道贺声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身为今晚宴会的主角,蒙塔有必要到处去露个脸,见见各大家族的家主,这也是为了以后顺利接手阿如温查斯家铺路。 刚开始,重黎还能强忍着不耐烦陪着蒙塔到处刷脸,尽职尽责地当好一个花瓶,可随着时间越拖越久,不断反复的没营养对话也显得越来越枯燥乏味。 蒙塔一直分神观察着重黎的情况,意识到重黎的不悦,马上弯腰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是不是累了?要不我找个地方让你休息一下?” 重黎点了点头,求之不得。 虽然答应了给重黎找地方休息,但是以重黎现在的身份,宴会开到一半就中途退场可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再说蒙塔还想把重黎介绍给阿如温查斯家的现任家主,也就是自己的爷爷认识,所以只能暂时委屈一下重黎了。 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把重黎安顿好,临走前,蒙塔还颇不放心地交代重黎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么热闹嘈杂的场合,再忍一忍,等见过爷爷之后我就派人送你回去,好吗?” 说实话,重黎更想现在就走,但是他也明白,这已经是蒙塔能做的最大让步了,自己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无奈地点头。 “蒙塔中队长,恭喜……” 抬头一看,竟然是好久不见的麦迪尔中队长。 “重黎少爷,好久不见了。” 好歹也是见过好几次面的熟人,重黎笑着应了一句:“好久不见。” 蒙塔皱眉,心里很不爽,他不怎么放心重黎一个人跟麦迪尔这小子独自呆着,正想找个什么借口把麦迪尔支开,就听重黎笑着赶他走了:“蒙塔,你还有事忙吧,不用管我了,我能自己照顾自己。” “蒙塔大队长放心吧,我会照顾好重黎少爷的。” 听了麦迪尔这句话,蒙塔更不放心了,还想再叮嘱重黎几句,就听另一头有人在扯着嗓子大喊自己的名字,无可奈何之下,蒙塔也只能暂时放下重黎这边,赶忙跑过去查看情况。 待蒙塔离开后,重黎一手撑着下巴,偏头打量麦迪尔:“蒙塔心里肯定得意得不行,你不知道刚才你道贺的时候神情有多不自然。” 麦迪尔闻言愣住了,随即尴尬地笑了笑,大大咧咧地坐到了重黎身旁。 “很明显?” 重黎点头,反正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其实,我觉得吧,既然不服气,那就别勉强自己笑着道贺了,口服心不服反而更让人瞧不起!” “也不是不服气,蒙塔大队长的实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只是……”说到这,麦迪尔忽然叹了口气,开诚布公地说道:“重黎,这话我也只能跟你说了……我只是很意外,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们克洛维拜伦家族才是9区数一数二的家族,没想到,内城贵族们暗中属意的竟然是阿如温查斯家……唉,地下斗兽场的事,我之前竟然从来没听说过……” 地下斗兽场五个字就是横亘在重黎心头的刺,提起来就觉得难受,不过对麦迪尔的迷惑,重黎倒是有自己的看法,内城那些个贵族们在打什么算盘其实很好猜,地下斗兽场的存在不宜让太多人知晓,阿如温查斯家掌控了9区的底下秩序,为了掩人耳目就必须另外在明面扶持一个家族,至于为什么选择克洛维拜伦家族,其中深意,重黎就不得而知了, “就算曾经听说过地下斗兽场又能怎样?”重黎很清楚,地下斗兽场的命运早就已经决定了,麦迪尔现在觉得不甘心,无非是因为还没能顺利进入权利中心就被判定出局吧。 “算了,不说这个了。”麦迪尔不是来跟重黎抱怨的,把气氛闹僵就不好了,无奈地笑笑,主动换了一个话题,说道:“重黎少爷听说了吗?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出城狩猎火鼠,现在已经回来了,说不定一会儿也会派代表来阿如温查斯家向蒙塔大队长庆贺。” “我听蒙塔说过了。”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麦迪尔顿了顿,似乎是在组织话语:“我听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在白城子外找到了一个流浪旅者……” “流浪旅者?”重黎很意外,不是说白城子外危机四伏,到处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吗?还有人能安然生存? 麦迪尔点头:“可不是吗?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人能在白城子外独自生存,本来还不相信,后来听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说,这位流浪旅者能独自一人干掉一只发狂的地火炎兽,这么强悍的战斗力,难怪不需要依附我们白城子!” 一个人干掉一只地火炎兽?重黎目瞪口呆,这战斗力实在是太强悍了。 “这么厉害的人,有机会的话还真想见一面。” “我也想。”麦迪尔也附和着点头:“听说荆棘雇佣兵队的副队长布兰德有邀请人来白城子做客,说不定等会儿就有机会了……” 说曹操,曹操到,就在重黎跟麦迪尔闲谈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重黎少爷!” 循声望去,重黎马上愣住了。 前方不远处,耶曼满脸带笑地向他挥手,笑得一副傻样,不过更让重黎震惊的是他身后的两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正垫着脚拉着一个满脸不耐烦的青年人的衣袖,满脸兴奋地说着什么,没错,就是衣袖,因为那个青年穿的是迷彩服,重黎看了十几年的穿着打扮,不可能会认错的。 “哥……” 话音刚落,青年马上往重黎这个方向看了过来。 果然是黎单。 重黎下意识地站起身来,眼睛都红了,黎单更是大喜过望,快步跑上前来,狠狠抱了重黎一下,咬牙切齿地说道:“小虫子,你可真是让我好找!” “哥……” 重黎窝在黎单怀里,偷偷把眼泪鼻涕往黎单身上蹭,没等实施就被黎单发现了,直接拎开,右手握成拳,轻巧重黎的小脑袋瓜子,抱怨道:“你个小兔崽子!快把左手伸出来,让我看看妈给你的手镯还在不在?” “喂!”重黎不高兴了,什么意思!好不容易才见到失踪依旧的亲兄弟,黎单这是什么态度:“黎单你脑子进水啦!你弟弟我还没一个手镯重要吗?” 黎单根本不管,直接钳住重黎的左手腕拉到眼前,仔细辨别了一下手镯,这才松了口气,笑道:“虽然一看你这蠢样就知道是我那个不争气的笨蛋兄弟,但是为了避免认错,还是要再亲眼确认一下。” “黎单!你去死!”被黎单这么一搅合,久别重逢的感人气氛瞬间烟消云散,重黎气得牙痒痒的,看着黎单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忍不住跳起来拽黎单的头发。这是重黎多年来的习惯,跟黎单动武自己绝对不是对手,也只能靠这一招来发泄怒火了,可惜,两人身高差距有点儿大,再加上黎单一直是清爽干净的板寸头,所以这一招实际上收效甚微。 黎单从容地偏头避开,一伸手,按住了重黎的小脑袋瓜,居高临下,轻而易举就压制住了重黎的反抗。 “重黎少爷……” 全程围观了这两人打闹的其他人目瞪口呆,被人一喊,重黎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太得意忘形了,他跟黎单全程都在用这些人听不懂的普通话交流,估计麦迪尔他们都是一头雾水吧。 “忘了跟你们介绍了,他是我哥哥,黎单。” 听了重黎的介绍,麦迪尔跟耶曼更是傻眼,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了,重黎少爷怎么会有一个流浪旅者的哥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能理解麦迪尔和耶曼的疑惑,但是重黎暂时不想解释,转而询问黎单道:“哥,你怎么会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在一起?” “还不是为了找你!”黎单又忍不住敲了下重黎的小脑袋瓜,没好气地抱怨道:“这是什么鬼地方!这些人说的又是什么鸟语,听都听不懂!见鬼了!” 听着黎单的抱怨,重黎满心不是滋味,自家哥哥是什么德行重黎很了解,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当初光是学abcd就能学得黎单要死要活的,用黎单自己的话来说,脑子不够用,根本没有学语言的天赋,现在忽然来了这么一个语言不通的地方,肯定是各种不适应。 “哥……”本来都以为自己回去无望了,没想到哥哥竟然不辞辛苦跑来找自己,重黎感动得不行,一把抱住黎单,哽咽着保证道:“哥,我保证以后会听话,再也不惹你生气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重黎!” 听到蒙塔阴测测,强忍不满的声音,重黎吓了一跳,赶忙从黎单怀里挣脱出来,转过身,果然就看到蒙塔面色阴沉地大踏步走来,眉头皱得死紧。 “跟我来,爷爷要见你。”蒙塔没问黎单的事,拉过重黎的手,转身就走。 意识到对方来者不善,黎单毫不犹豫地出手,只见寒光一闪,□□已经出鞘,直奔着蒙塔而去。 重黎很清楚,凭他哥哥的能力,这么近的距离,要取蒙塔的性命轻而易举,就算蒙塔能侥幸躲过致命的一击,也绝对讨不了好,不由得惊呼出声:“哥,快住手!” 黎单皱眉,但还是及时收了攻击,单手把玩着□□,熟练地挽出一个花儿来,问道:“你朋友?” 算是吧,重黎点了点头,笑道:“哥,我一会儿就回来。” 既然黎重都承认了是朋友,黎单只能不情不愿地点头放行,道:“去吧,自己小心。” 看着黎单手里的□□,蒙塔面色凝重,若有所思。 “蒙塔,走吧。” 蒙塔还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回来,拉着重黎往前走,一边按耐不住心头的好奇,追问道:“那个人是谁?” “我哥哥。” 蒙塔很意外:“你有哥哥?” “恩。” 蒙塔还想追问,可惜现在不是时候,他们已经到了。 “爷爷,我带重黎来跟您问好了。” 在重黎对面,一群人围着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子,满脸都是犹如枯树皮一般层层叠叠的皱纹,看上去更像是瘦得只剩一身皮包骨,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 规规矩矩地问了好,就听老人轻声说道:“本来小辈的事我不应该多言,但是蒙塔,你若是想接我的位子,继承人的事就得先考虑好。” 蒙塔更用力地揽了一下重黎,若无其事地笑道:“爷爷放心吧,我跟重黎不还年轻嘛,不用太着急。” “本来还想趁着你各位叔伯都在场,让你相看一下各大家族的小姐,若是有中意的,也可以商讨一下联姻的事儿,现在看在,你怕是没那个心思了……” 蒙塔脸上挂着笑,并不否认。 围观的其他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更有相熟的长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打趣蒙塔,气氛一片和乐。 重黎旁观者一样地傻站在旁边,说不清楚心里的感觉,阿如温查斯家的人简直是欺人太甚,既然他们一开始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自己也不用跟这些人佯装客气:“机会难得,蒙塔,要不你就趁机相看一下吧,万一有钟意喜欢的呢。” “重黎!”蒙塔瞬间变了脸色,揽在重黎肩头的手也更用力了几分,把重黎都掐疼了。 “我说错什么了吗?这不正是个大好机会?”重黎挑衅地回看了蒙塔一眼,满眼笑意,表情坦然,根本看不出一丝不悦。 “你认真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看着重黎,似乎是在确认他话里的真实性。 “当然。”重黎感觉蒙塔的爪子都快嵌进他肩膀里了:“布斯曼贝尔家的朵哈小姐也有意想……” “重黎!”蒙塔咬牙切齿,用仿佛要吃人一般的凶恶目光瞪着重黎。 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不愧是人老成精的人物,短短几句话中就听出了不对劲,好奇地问道:“布斯曼贝尔家的朵哈小姐?不是你表妹吗?” 众人奇怪的是,这俩表兄妹感情有这么好吗?一家前后嫁两个人进阿如温查斯家,就不怕互相争风吃醋? “我哪儿这福气!”说这话时,重黎根本不敢转头去看蒙塔的表情,想也知道,蒙塔现在怕是恨死自己了,但是重黎已经下定决心,再加上黎单来接自己了,重黎更不可能退缩:“我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真正的布斯曼贝尔,重黎已经死了,这一点,康回少爷可以作证。” 重黎一番解释,满场皆惊。 “布斯曼贝尔家为了能跟你们阿如温查斯家联姻,强行喂重黎吃了孕果,重黎身体不好,没能扛过来,大出血死了……” “重黎!”胡说八道,全是在胡说八道,蒙塔气得面部五官都扭曲了,认识这么久,重黎还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怒火中烧的模样,这是第一次。 “对不起,蒙塔……”重黎真心实意地道歉,不管蒙塔愿不愿意原谅他,自己有错在先,伤害了别人的感情总归不对。 “那么,你又是谁?”老人面色平静,看不出喜怒来,重黎猜想,对方心里指不定正在偷着乐呢,自己主动把位置让出来更好。 “我叫黎重,是康回的朋友,重黎少爷死后,康回怕布斯曼贝尔家的人不依不饶,继续拿重黎少爷的死来大做文章,所以才让我出面,帮忙蒙混过关……你们也亲眼看到了,我跟重黎少爷确实长得很像。” 重黎还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又坑了布斯曼贝尔家一把,这下子,阿如温查斯家和布斯曼贝尔家的梁子算是结大发了。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所说的话吗?”毕竟,这么重大的事可不是黄口白牙,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能轻易下判断的。 说到这,重黎就觉得自己运气实在是有够好,一开始,他只想死咬着重黎已经下葬,死无对证,自己只要咬死了不承认,就没人能认定自己是重黎,可是现在,老天爷都站在他这边,黎单出现了,对白城子的人来说,黎单就是最好的人证。 “极夜的时候,荆棘雇佣兵队出城狩猎火鼠,遇见了一位流浪旅者,并且邀请了人来白城子做客,这位流浪旅者,是我哥哥!” 能在白城子外独自生活的流浪旅者,没有人会质疑他的实力,这下子,重黎说的话大家都信了七八成。 再继续让重黎胡闹下去,事情就没办法收拾了,蒙塔深呼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熊熊燃烧的怒火,招呼都不打,拽着重黎离开了。 “蒙塔!” 老人略带不满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蒙塔就跟没听见一般,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找了一个无人途经的僻静角落,蒙塔一把将重黎推到墙上,按住重黎的肩膀,咬牙切齿地问道:“重黎,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都说了我不是重黎……” “我才不管你到底是谁!”那些破绽百出的鬼话,蒙塔根本就不信:“重黎,我问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重黎真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又能怎样?蒙塔根本就不在乎,他喜欢的是重黎这个人,与这个人到底是谁没关系!关键是重黎的态度,说实话,这事重黎不说根本就没人知道,为什么重黎要当着各大家族的长辈们说出来,而且挑在这么敏感关键的时刻,上赶着把自己跟别人送作堆,想跟自己撇清关系?没那么容易! “我哥哥来接我了……” 蒙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重黎说他哥哥是流浪旅者,这么说,他们兄弟俩是想离开白城子吗? “你想走?” 重黎点头,蒙塔此时的气势太恐怖了,重黎根本就不敢抬眼直视蒙塔的目光。 “我不同意!”蒙塔突然伸手抓住了重黎的手腕,恶狠狠地说道:“不管你是谁,重黎也好,黎重也罢,你是我名正言顺娶进门的妻子,你这辈子都别想跟我撇清关系!” “放开我!跟你有婚约的是布斯曼贝尔家的重黎,我跟你没关系!” 重黎这么自欺欺人的说法蒙塔根本不能接受,毫不费力地制止了重黎的挣扎,强忍着不对重黎发火,伸手将人揽进怀里,柔声哄道:“别闹了好不好?” 蒙塔放软了态度,主动求和,没有那么咄咄逼人的气势,重黎才感觉他们之间还有交流沟通的必要:“蒙塔……我有好好教洛奇制作戟,也给了荆棘雇佣兵队的耶曼兽皮地图,只要他们找到了陨铁,洛奇就可以给你们中队批量制作戟……” 蒙塔冷笑:“所以呢?” “虽然洛奇确实是地下贫民窟出身,但是你已经处置他了,洛奇不能,也不会到处宣扬那些你们费尽心思想隐瞒的事……” “重黎,你非要把我想得这么十恶不赦吗?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一个这么不通情理的人?”蒙塔知道重黎还对地下斗兽场的事耿耿于怀,甚至对自己心有怨恨,但是自己已经一退再退了,重黎为什么不依不饶?蒙塔更不能原谅的是重黎自作主张,这么重大的事,为什么连跟他商量一下都不愿意。 面对蒙塔的质问,重黎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那么信任蒙塔,事事都会跟蒙塔商量的自己却忽然转变了态度,不是不想信任,而是不敢信任。 “你以为,你真能离开白城子吗?重黎,我不会让你走的!”蒙塔低头吻了吻重黎的额头,强硬地下了决定:“我先派人送你回营地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蒙塔……” 被蒙塔拽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走,正想劝蒙塔先放手,就见蒙塔忽然停住了脚步,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前方,挺直的脊背,微微前倾的身子,不难看出防卫戒备的意味,只是即便如此,死拽着重黎胳膊的手依然半点都没放松。 “哥……” 黎单举着枪缓步走来,看着蒙塔的眼里满是敌意:“黎重,告诉他,再不放手我会一枪打爆他的头!” “哥,不要!”难怪麦迪尔说黎单能以一己之力轻松迎战地火炎兽,冷兵器跟□□,杀伤力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差距那可是显而易见的。 来不及思考黎单手里为什么会有枪,这不符合常识啊!事实上,黎单这时候出现在白城子里,已经彻底把重黎给搞糊涂了。 “黎重!” 黎单真的生气了,为了避免蒙塔跟黎单的冲突进一步升级,重黎不得不站出来调节,先要稳住黎单,不然黎单真一枪爆了蒙塔的头,事情就麻烦了。 “蒙塔,你先放手!” 重黎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蒙塔马上就炸了,不顾重黎的死命挣扎,顺势将重黎拉到自己身后挡住,向前一步,满脸挑衅地看着黎单。 这简直是明晃晃的找死! 黎单也懒得再废话,二话不说,抬手就给了蒙塔一枪,打在左肩,是黎单手下留情了,故意避开了要害,不然蒙塔绝对当场一命呜呼。 枪声响起,整个会场都骚乱起来。 “黎重,过来!” “哥……”随着时间的拉扯,黎单越来越不耐烦,枪口直指蒙塔的头,随时都有可能开枪,重黎大惊失色,慌忙扑上前用自己的身子挡住蒙塔,摇头恳求道:“不要!” 黎单放下枪,无奈叹气,转过身去不看这糟心的场面,眼不见心不烦。 蒙塔一脸生无可恋的模样,重黎第一次在他眼中看到了慌乱,估计他根本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受伤的,等回过神来,只感觉到肩头一阵刺痛,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伤口冒出,根本止不住。 重黎满心愧疚,想要帮蒙塔处理伤口,却被蒙塔一把抓住了手腕,小声哀求道:“重黎,不要走……” 经此一事,蒙塔算是认清楚现实了。这个来历不明的流浪旅者太强大,还没交手自己就受了伤,实力差距太大,自己根本没办法阻止重黎离开,更悲哀的是,蒙塔自己都忍不住开始动摇了,哪怕明知道重黎的说辞漏洞百出,但是这位流浪旅者却是侧面印证了重黎的话,白城子从开没有过手艺这么高超的兵器制造师,如果重黎真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他不可能会跟一个从未踏足过白城子,语言也毫不相通的人有交情。 蒙塔脑子笨,想不通的事也懒得再费脑筋纠结,重黎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不在乎,也不想浪费精力去弄清楚,他喜欢的是重黎这个人,跟重黎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根本没关系。 最后再不放心地交代了几句,重黎感觉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回去找莱比卜处理伤口的时候,记得一定得先把子弹头取出来,明白吗?不然伤口会感染的。” “重黎……”蒙塔死拽着重黎不肯松手,心里有预感,这次放重黎走后,他们就再不可能回头了。 “好好照顾自己。”说完这句话后,重黎不顾蒙塔的苦苦哀求,狠心挣脱了蒙塔的手,转身离开。 “重黎!”蒙塔急了,正想起身拦阻,无奈伤势太重,根本没办法起身,只能眼睁睁看着重黎被人带走。 重黎要走,蒙塔不可能会同意,这时候,蒙塔手下的几个小队长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站出来,想要阻拦重黎离开。 “重黎少爷请留步!” 不管是乌力罕,亦或者是阿木尔,当初在营地的时候,重黎受了他们不少的照顾,但是这一次,不论是谁都不能改变他的决定。 “蒙塔的伤拖不得,失血过多可是会危及生命的,快带他回营地去,如果是莱比卜的话,应该有办法帮蒙塔处理伤口。” “那么重黎少爷打算怎么做呢?” 重黎没有回答,一言不发地往前走,正是黎单的方向。 答案不言而喻了。 阿木尔皱眉,小声道:“既如此,重黎少爷,得罪了。” 话音刚落,乌力罕跟阿木尔同时出手,一左一右从两个方向发动进攻,想要抓住重黎,不管怎样也不能就这么放任重黎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离开,直接带回营地再说。 重黎几乎是黎单一手带大的,就在黎单眼皮子底下,黎单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欺负自家兄弟,敢老虎头上拍苍蝇,那可是找死。 电光火石间,黎单也跟着出手了。 果断上前一步,一个擒拿手扣住了阿木尔的手腕,侧身微微使力,一个干脆漂亮的过肩摔,直接将阿木尔重重砸在地上,好半天都没能爬起来。乌力罕的待遇也差不多,一个晃神的功夫,重黎甚至都没看清楚黎单是怎么出招应付对手的,就见乌力罕捂着肚子半蹲在地上,满脸痛苦,黎单估计也是打上火了,不依不饶,面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乌力罕和阿木尔还想动手教训,被重黎及时制止了。 “哥,别打了。” 不是重黎自夸,他们黎家可是武学世家,黎老太爷擅长八极拳,并且刀枪剑戟斧钺勾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他哥哥黎单,从小就有武学天赋,从小练到大,不说尽得黎老太爷真传,在格斗方面也是鲜少有对手,就算是赤手空拳,不使用任何兵器,这些人也根本不会是黎单的对手。 恃强凌弱,有违黎家的家训。 黎单对这个唯一的兄弟很是宠溺,基本上,只要不涉及原则和立场的问题,重黎讲话黎单还是会听从的。 黎单露了一手,成功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情况陡然变化,所有人都被黎单的强势给惊住了,只顾着目瞪口呆,好半天都没能反应过来,任由他们两兄弟一路通行无阻,大摇大摆的离开,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阻拦。 离开阿如温查斯家后没多久,荆棘雇佣兵队的人面色慌张地追了出来,领头的耶曼更是一副大开眼界的模样,对黎单的强悍实力崇拜得不行。 “重黎少爷,哦,不,黎重,你哥哥真是太厉害了。”赤手空拳,毫不费力就能解决掉两个小队长,这实力简直令人不服不行。“虽然之前曾经看到过你哥哥迎战地火炎兽,但是没有对比根本感觉不到实力的差距,太厉害了!” 那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也是一脸崇拜地看着黎单,眼睛都亮了,嘴里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全是夸赞的话。 重黎忍不住笑了起来,欺负他哥哥听不懂。 叽叽喳喳的,实在是烦死了,黎单正想好好质问一下自家弟弟的事,这些听都听不懂的噪音更是让他满心不耐烦:“吵死了!黎单,让他们闭嘴。” 既然哥哥都开口了,重黎可不敢违抗,如实开口转述道:“哥哥说你们实在是太吵了!” 经重黎提醒,耶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尴尬傻笑。 “耶曼,我哥哥麻烦你照顾了。” “没有的事儿。”耶曼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敢当,黎单这么强悍的实力,肯接受荆棘雇佣兵队的邀请来白城子做客,算是很给面子了。 “黎重……”近距离围观了全程的黎单一直黑着脸,活像别人欠他百八十万没还一般,看着自家兄弟的眼神也是恨铁不成钢,怒其不争。 “诶,在呢。” 听到黎单这不冷不热的口气,重黎下意识地戒备起来,一般来说,黎单很少会用这种质问的口气跟自己说话,如果真用上这种不咸不淡的语气,可见黎单是动真格的了。 “之前那小子真是你朋友?”黎单心里一百个不相信,黎重这小子翅膀长硬了,居然敢睁着眼睛说瞎话,忽悠自己没长眼睛吧。 应该怎么说呢?重黎犯难了。他跟蒙塔的关系,真正应了那句话,剪不断理还乱,对蒙塔,重黎是心有愧疚的。 “哥,其实我这身子跟蒙塔是有婚约的……” 黎单目瞪口呆,黎重这傻孩子到现在还认为自己鸠占鹊巢,占了别人的身子吗?蠢成这个样子,黎单都不想承认这是他亲兄弟了。 无奈扶额,黎单真替自己感到心累:“黎重,我强烈怀疑你根本就没搞清楚状况。” “啊?”重黎一头雾水。 “你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吗?” 这算是问到关键点了,重黎其实并不太明白,好像从莫名其妙地接手了别人的身子和命运后,重黎就一直在随波逐流,得过且过。 “有个这么不让人省心的兄弟,做哥哥的还真是头疼。”黎单也在反省,是不是把黎重教养得太听话乖巧了,随遇而安是很好,但是太过随波逐流就实在很让黎单接受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你平时看起来不是挺机灵的吗?怎么关键时刻就不多动脑子想想呢?”摊上这么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兄弟,黎单觉得好心累:“在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前,你在做什么?还有印象吗?” 重黎一头雾水。 “仔细想想……”黎单循循善诱:“有什么特别的,值得注意的地方?” 什么都想不起来,重黎只记得自己莫名其妙地来了这里,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状况,又稀里糊涂地跟蒙塔成了婚,再到后来,因为地下斗兽场的事跟蒙塔心有隔阂,想要跟白城子彻底划清界限,黎单就及时出现了。 巧合吗?恐怕不单单是巧合两个字就可以概括的。 “哥,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蠢死了!”黎单都快气得跳脚了,明明平时那么聪明机灵的人,怎么偏偏在这关键时刻智商掉线呢。“欧阳公子家……” 经黎单这么一提醒,重黎马上想起来了。好像是这样的,他哥哥出任务时受了伤,躺在重症加护病房,昏迷不醒,生死未卜,所以自己才会去找欧阳公子,希望能跟哥哥祈福。 “对了,哥哥,你的身体现在没事儿了吧?” 黎单闻言愣住了,没想到重黎回想起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第一件事竟然是关心自己的身体,他这个兄弟还真是没白疼。 “放心吧,早就没事了。”黎单满心感动,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重黎的小脑袋瓜,佯装生气地吐槽道:“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重黎缩了缩脖子,疑惑道:“可是哥哥,一觉醒来,我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呢?” “你还想不起自己误碰了什么东西吗?” 重黎皱眉,脑子一片空白,仔细回想了一下,才模模糊糊想起来,好像是在欧阳公子家拜访的时候,他意外发现了一个造型古朴大方的青铜树摆件放在正中央的红木书案上,心里好奇,才会凑上去观赏。 “树,一个青铜树……”重黎什么都想起来了。那个造型怪异的青铜树差不多有半人高,上上下下一共三层,每层都有三根树枝,环形分布,形成一个三围立体的雕塑。每根树枝上都雕琢着密密麻麻的花朵,或含苞待放,或完全绽开,不尽相同,不一而足。并且,每根树枝的尖端处都各自站立着一只神鸟,九只神鸟立于枝头,造型完全不一样,或引颈而歌,或低头整理翎毛,细节刻画栩栩如生,令人叹为观止。而在青铜树的下半部分,也就是树干上,同样雕刻着一条蜿蜒盘桓的龙,龙头朝下,龙尾在上,夭矫多姿,威风凛凛。 “哥哥,在见欧阳公子之前,我好像碰了摆放在中间的青铜树……” 黎单无奈叹气,真是好奇心害死猫,他这个蠢弟弟估计根本就不明白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那不是什么青铜树,欧阳家的人称它为,世界树!” 重黎更不可能明白了。 “一花一世界,你懂吗?” 重黎怎么可能会知道,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果断摇了摇头,一副懵懵懂懂的迷糊模样。 黎单不由得乐了,手法粗鲁地揉了揉自家兄弟的小脑袋瓜,没好气地解释道:“世界树不过是一个抽象而模糊的概念,简单来说,在世界树上,每一朵花就代表了一个世界,你个蠢货观赏的时候没能控制住自己不要手贱吧?大大咧咧地伸手触碰,还不小心被青铜树细小尖锐的枝丫给划伤了,对不对?” 被揭穿的重黎马上转变态度,一脸讨好地傻笑,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希望哥哥高抬贵手,不要过多追究。 每次面对自家兄弟这副满脸无辜的小表情,黎单心头再大的火也都发不出来了:“你个蠢货没注意,把自己的血沾染在了其中某一朵花上,还好死不死的正巧是阳气最重的中指的血,所以才会被牵扯进这一连串的事件当中。” 啊!重黎大惊,不会这么倒霉吧? “你近距离观察过应该知道,世界树的每根枝头都栖息着一只神鸟……”重黎连连点头,确实如此,当时看得时候可把他惊呆了,说是叹为观止也不为过。“每只神鸟都代表了一个太阳神,我们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传说,天上一共有十个太阳,那你知道为什么全知之树上却只有九个神鸟吗?” 重黎乖乖摇头,虚心受教。 “世界之树只是太阳神的暂时栖身之地,每天太阳都会照常升起,落下,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但是剖析开来看,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每天也都只会有一个太阳升起,其余的九个太阳神此时会栖息在世界之树上,等待自己的下一次升起。” 原来如此,这么说的话,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哥哥,那我们该怎么回去原来的时空呢?” 重黎好奇的是,他和黎单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这也是黎单头痛的。“欧阳公子说,世界树维持着各个时空间的平衡,想强行破开各个时空之间的壁垒,必须在神鸟位置交接的时候。” 听了黎单的解释,重黎好像差不多听明白了:“是说,现在我们只要安静的等待时机就行了?” 重黎想法这么天真,黎单真不知道该如何吐槽。“别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你知道欧阳公子是怎么称呼你不小心掉落的这个时空吗?” 重黎摇头。 “欧阳公子说这里是,死神遴选之地。”提起这个说法,黎单就忍不住浑身直冒鸡皮疙瘩,跟重黎一醒来就呆在相对安全的白城子不一样,黎单在白城子外独自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亲眼见识过各种各样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所以很清楚这个时空的凶险之处,死神遴选之地,听起来或许有些耸人听闻,但是绝对名副其实。 “哥哥……”重黎知道,黎单绝对不会故意夸大其实,小题大做,他既然这么说,必然有这么说的理由。 “别担心,我一定会带你回去的。”黎单信誓旦旦地向重黎保证,他也有这个信心。 黎单接受了荆棘雇佣兵队的邀请来白城子做客,这几天一直借住在荆棘雇佣兵队的地盘,借着这层关系,重黎也有幸能进一步了解荆棘雇佣兵队的情况。 “耶曼,我一直想问你,明明蒙塔开出的条件那么苛刻,你们为什么要答应?”虽然是布兰德一手主导的,但是看得出来耶曼也有妥协,不然蒙塔绝对不会点头。 “我们也是没办法……”提起这茬,耶曼就忍不住叹气:“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我们荆棘雇佣兵队的创立人是一位奴隶……” 重黎点头,确实有听过这样子的传闻,不过到现在为止来未经证实,难不成,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传言是真的。”事到如今,耶曼也不打算再隐瞒了,因为根本没用。“我们队长是一位从内城逃出来的奴隶,他曾经服侍的主家正是内城七大家族之一……” 不都说,英雄不问出处吗?即便如此,那又能怎么样呢?天真如重黎,根本就没意识到身为奴隶叛逃主家在白城子是多么严重的罪恶。 “就在极夜之前,我们队长被他曾经的主家给抓住了,带回了内城,现在还生死未卜……” “怎么会这样?” “我们绝对不会让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胡来的,不论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救队长出来。” 不仅是耶曼,整个雇佣兵队的队员们都是同样的斗志满满,唯一的差别在于,耶曼是温和渐进派,而布兰德则属于狂热激进派。 彼时的重黎还没意识到,随着这一系列事件的发酵,白城子的局势会更加动荡不安。 当晚,蒙塔拖着伤,带了大队人马去了布斯曼贝尔家,不顾布斯曼贝尔家的人如何哀求,一意孤行,把重黎和康回曾经居住过的小院子里里外外都挖掘了一遍,如果不是康回及时赶回来,恐怕蒙塔还真打算把整个布斯曼贝尔家给拆个一干二净。 折腾出这么大的阵仗,布斯曼贝尔家彻底乱成了一团,女眷们互相抱在一起,嚎啕大哭的有,小声啜泣的也不少,而男人们,在家主的带领下默不吭声地站在一旁,面对明摆着是来找茬,如此强势的先锋队大队长,敢怒而不敢言。 “蒙塔大队长,我们布斯曼贝尔家和阿如温查斯家好歹还是联姻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吧!” 蒙塔一直铁青着脸,不发一语,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蒙塔即将暴怒的征兆,作为牵扯出一系列事件的罪魁祸首,阿如温查斯家当然是首当其冲,第一个倒霉。失去理智的蒙塔第一时间找上了布斯曼贝尔家,将重黎和康回曾经居住过的小院从上到下给翻了个一塌糊涂,却是一无所获。 “蒙塔大队长,你到底想要找什么?不如大大方方地直接告诉我们,说不定我们还能帮上什么忙?” 可惜不论阿如温查斯家的人如何低声下气地哀求询问,蒙塔始终一言不发,脸色也跟着越来越难看。 就在蒙塔准备进一步扩大搜查范围的时候,康回接到消息,及时赶回来收拾残局。 “蒙塔大队长……” 总算来了一个靠谱的,蒙塔放弃了全面排查那种费时费力的办法,语气不善地质问康回,道:“你哥哥埋在哪里?” 康回也没遮掩,直接带蒙塔去了。 这一次,蒙塔没劳烦旁人,亲自动手开挖。 “蒙塔大队长,我知道你很难接受事实,但请你做好心里准备。”说这话时,康回心里还在止不住打鼓,生怕事情暴露。 蒙塔一声不吭挖掘土壤,没多久,就闻到潮湿的地底有一股刺鼻的腐臭味传来。 “蒙塔大队长,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见时机已经差不多了,康回上前一步,按住了蒙塔的肩膀,想要制止蒙塔继续深挖,不然露馅了怎么办? 蒙塔脸色铁青,狠狠一把推开了康回,转身就走,临走前撂下一句狠话:“从今天起,在第9区,我要让你们布斯曼贝尔家再无安身之地!” 此言一出,满场皆惊。 “蒙塔大队长……”布斯曼贝尔家的人都慌了,谁都能看到,蒙塔绝对不是在开玩笑,而以蒙塔现在的身份和地位,要做到这一点,简直是易如反掌。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家 康回虽然并不在乎布斯曼贝尔家的兴旺盛衰,但是显然,如今的9区经不起这么大的折腾,布斯曼贝尔家再是不争气,也不是一个说灭就能灭的小家族,诚然,如今继任先锋队大队长的蒙塔大权在握,不仅背靠内城贵族别西卜,而且还有阿如温查斯家现任家主的全力支持,若是蒙塔一意孤行,非摧毁布斯曼贝尔家不可,也不是办不到,只是那时候,9区的局势就更加不明朗了,毕竟现在极夜才刚过,8区被剑齿兽给折腾得一塌糊涂,迫切需要复建,10区的情况稍微好点,但也差不多快变成废墟了,遭受剑齿兽袭击的三个区,只有9区幸免于难,没有遭受毁灭性的打击,由于地缘关系,蒙塔一手掌控的9区是唯一能够伸出援手的,旁人自然而然会对他有所期待。 好不容易打听到重黎现在暂居在荆棘雇佣兵队的地盘,康回急急忙忙地去找重黎转述最新情况,跑得一头汗,心急如焚,他都快被重黎折腾死了,不声不响就搞出这么大的阵仗,现在好了,又该怎么收场? 听了康回的转述,重黎忍不住笑了。 “我当是什么要紧的事儿?你急什么?”任凭外面的局势乱成一团,重黎还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淡定模样, “哥哥,你知不知道事情闹得多大,蒙塔大队长这次恐怕是真的气糊涂了,居然放话要让布斯曼贝尔家在第9区再无安身之地,如果是真的,那么9区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平衡和秩序就会被彻底被打破!” 就算如此,重黎也不觉得有什么,以白城子现在的情况,推翻现有的腐朽制度,重新构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哥哥,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康回不赞同的也是这点,有秩序总好过没秩序,要是最后真的回归一片混乱的局势,未必就比现在更好。 “那么,康回,你来跟我说这些,是想让我做什么呢?”重黎很好奇,以他现在的身份,又能做什么呢? “哥哥,你不是也说过吗?得饶人处且饶人,好歹也是一个家族出来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不搭理这些人就是。” 重黎算是听明白了,感情康回是来做说客,让自己出面协调蒙塔和布斯曼贝尔家的矛盾吗?开什么玩笑!重黎才没那个闲功夫牵扯进布斯曼贝尔和蒙塔的恩怨纠葛里,或者说,从重黎的立场来看,布斯曼贝尔家根本就是咎由自取,毕竟这些人直接害死了这个时空的重黎,这是不争的事实。 “康回,布斯曼贝尔家的事我管不了,你也别管了,能抽身而退就尽早抽身而退吧,反正那个所谓的家族现在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那我呢?” “啊?” “哥哥,我也不值得你留恋吗?” 重黎一头雾水,根本没搞明白康回的脑回路是怎么长得,为什么突然跳到了这个话题上? “康回……” 话刚一说出口,康回就后悔了,不好意思地用手背遮住下半张脸,但还是能隐约看到飘散在脸上的红晕。 到底还是小孩子,由于缺乏安全感,所以随时随地都在争宠。 重黎忍不住笑,站起身,给了康回一个大大的拥抱,诚恳道:“康回,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是我血浓于水的亲兄弟,这一点绝对不会改变,我保证!” 康回眼睛都红了,略带哽咽地喊了一声:“哥……” 重黎也是满心感动,聪明如康回,肯定早就发现了自己的种种不对劲,但是本性善良温柔的康回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一如既往地默默陪伴在自己身边,就连自己执意要跟蒙塔一拍两散伙,最后搞得阿如温查斯家和布斯曼贝尔家的关系急转直下,依然不忍苛责自己这个冒牌哥哥。 就在倆兄弟亲亲热热地联络感情的时候,耶曼进了暂时给重黎安排的营帐。 “重黎少爷,哦,不对,应该要叫你黎重了……”说到这,耶曼忍不住小声抱怨道:“都叫顺口了,一时要改口还真不习惯。” 重黎耸耸肩,无所谓地笑,不管是重黎也还,黎重也罢,他并不在意。 “耶曼,你急急忙忙地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哦,对了。”耶曼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差点儿把正事儿给忘了,蒙塔大队长派人来给你送东西了。” 送东西?把话全部说开,彼此之间都已经搞得这么难看了,蒙塔竟然还想着给自己送东西,还真是心大。 “我干嘛要收蒙塔大队长的东西?”重黎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让他们拿回去吧,我不需要。” 耶曼有些为难,蒙塔他们是得罪不起的,而黎单两兄弟也是他们极力想要拉拢的对象,夹在中间,荆棘雇佣兵队很难做人啊! “可是蒙塔大队长说,这些本来就是你的东西,现在送来,不过死物归原主,黎重,要不你就收下吧,何必纠结这些小事呢……” 不等耶曼说完,就被重黎毫不客气地打断了:“耶曼,刚才你不也说了吗?那些东西都是属于重黎少爷的,跟我没关系!” 早知道重黎就是一个这么固执的人,耶曼也没打算三言两语就能说动他,不过,在这么人人押宝,选边站的关键时候,纵然很不情愿,他也要代表荆棘雇佣兵队站出来声明立场。 “要不,你还是渐渐蒙塔大队长派来的那些人吧,听说他们都是你一手带出来的学生……” 听了耶曼这话,重黎眉头都皱紧了。 确实,如果说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人,除了康回之外,就只剩下那三个不让人省心的小鬼了。其中,亚希尔和亚萨尔还好,重黎最挂心的还是洛奇。 “见见吧,我去叫他们进来。”说完,耶曼就转身出去了,也不给重黎拒绝的机会。 重黎忽然坐立不安起开,莫名感到有些胆怯。 “老师……” “老师……” 一前一后,两个蹦蹦跳跳的人影动作迅猛地扑到了重黎怀里,由于动作太大,差点儿没把重黎给扑一个大跟头。 “好啦,好啦,你们倆个……”太好了!重黎满心安慰,亚希尔和亚萨尔还是老样子,丝毫不跟他见外,关系依然亲近。 “老师,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们营地啊?” 这个问题,重黎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亚萨尔先声夺人,抢占了先机,亚希尔也不甘示弱,急急忙忙地插话道:“老师,你真的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重黎少爷吗?” “不是哦。”这个倒是可以很干脆利落地否认,重黎弯腰,揉了揉亚希尔和亚萨尔的头,笑道:“我也不是你们白城子的人……” 亲口听到重黎这么说,亚萨尔眼睛都亮了,重黎也搞不清楚他们倆兄弟在兴奋什么。 “真的吗?真的吗!老师,你和你哥哥真的是流浪旅者吗?好厉害,我之前从来没听说有人能在白城子外面生活……” 重黎满头黑线,要是让黎单知道自己还有两个这么狂热的小粉丝,估计会很困扰吧,毕竟他哥那人最怕麻烦的了。 “老师,老师,能介绍我们见见你哥哥吗?听说他好厉害的,就连蒙塔中队长都不是对手!” 重黎还不知道,经此一事,他们倆兄弟在白城子的名声更响亮了,别看蒙塔现在看上去很风光,重黎和黎单先后都狠狠打了蒙塔的脸,蒙塔这一个跟头,栽得既狠,又难堪。 “当然可以,一会儿我就带你们去找他。” 听了重黎的保证,亚希尔和亚萨尔倆兄弟对视一眼,大声欢呼起来。 搞定了这两个缠人的小鬼,重黎将目光移到了怀抱着一个大包裹,一直安安静静呆在一旁,几乎都快没有存在感的洛奇,温和笑道:“洛奇,不来给老师一个拥抱吗?” 洛奇闻言马上红了眼眶,轻轻放下了手里的大包裹,快步跑上前来,紧紧抱住了重黎。 “好啦,好啦,没事了,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有什么好哭的?”笑着打趣,但是重黎知道,自己不声不响地跟蒙塔拆伙,从此离开了营地,洛奇肯定是最不安的人。 洛奇被重黎说得不好意思了,他之前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爱哭鼻子的软弱的人,但是显然,之前之所以能佯装坚强,只是因为还未到伤心处而已。 “不好意思,让你们担心了……” 洛奇连连摇头,他有好多话想跟老师说,也想问问看老师今后的打算,可惜,他发不出声音来。一想到这里,洛奇又忍不住想掉眼泪了。 “别担心我……”感觉到洛奇的关心,为了打消他们的不安,重黎故作轻松,洋洋得意地自夸道:“我哥哥可厉害呢!一个人就能干掉一只发狂的地火炎兽!怎么样?厉害吧!” 果不其然,听了这话后,三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鬼头都瞪大了双眼,一脸崇拜的模样。 “怎么,不相信?”重黎忍不住笑,直接带了人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道:“走!老师我今天就带你们去见识见识,什么叫做活着的传奇!” “相信!相信!”老师说的自然没有假,更何况是就连蒙塔大队长都打不过的流浪旅者,无形之中,三个小鬼头已经把黎单捧到了一个超神的高度了。 看着这师徒几人都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康回无奈摇头,他哥哥就是有这本事,再是伤感难过的场合他也有办法转悲为乐,不过,对于那个所谓的流浪旅者,康回其实很感兴趣,所以也跟着重黎他们去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黎重,你个蠢货,你以为你哥哥我是马戏团耍猴戏的吗?”得知了重黎的来意后,黎单气得吹胡子瞪眼,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带人来,还大言不惭地提要求,能不能要点脸,如果对面站的不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他一定会打得对方连亲娘都认不出来。 “有什么关系嘛?”重黎一脸讨好地笑,诱哄道:“你不是很擅长玩这些奇技淫巧的东西吗?随便露一手,让他们开开眼界嘛。” 黎单气急,恨不得能给自己这个亲兄弟几拳,好打散他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 “哥!” 黎单被重黎给缠得没办法,再加上旁边三个小鬼一直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眼里闪着兴奋的光,纵使满心不情愿,黎单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妥协了。 摸出随身携带的,最擅长也最常使用的兵器,一个甩手亮出带着寒光的刀锋,瞬间吸引了三个小鬼的注意力。 “那是□□……”重黎适时解释道:“跟我之前教给你们的制作匕首的工艺完全不同,□□是一种可折叠的小型兵器,结构比匕首更加复杂,你们仔细看,那两个被轴承固定柄脚上的刀柄,其实是可以经由旋转而成为收纳刀片的刀鞘的,当关闭时,刀片隐藏在凹槽内,打开后则能以刀柄夹住止刀柱,因此使得整个兵器的结构非常坚固,而且便于携带,我哥哥手上的那把□□则是精品中的精品,独一无二。” 可怜重黎苦口婆心地说了一大堆,三个小鬼头根本就没听进去,他们都被黎单眼花缭乱的手法给迷住了,不时惊呼出声。 只是简单地把玩,卖弄一些炫技的手法,让刀在手里不断挽出花儿来,黎单就收获了三个小鬼满满的崇拜和尊敬。 “哇!好厉害!”亚萨尔兴奋地脸都红了,咋咋呼呼地喊道:“教教我,教教我,我想学!” 这么热情,倒是出乎黎单的意料之外。 谁知道更热情地还在后面,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惊奇,想要亲自把玩一番,亚萨尔竟然凭着一股不管不顾的冲劲向黎单扑了过来,想要出手争抢,好在黎单身手不俗,及时避开了,不然很有可能会不小心伤到亚萨尔。 “小鬼!”面对这么一个熊孩子,黎单可是毫不客气,侧身的同时伸手一抓,死死地扣住了亚萨尔的胳膊,然后就势往后一扭,牢牢地制住了亚萨尔的所有反抗。“你家里人都没有告诉过你,小孩子不能玩危险刀具的吗?” 见势不对,重黎本想跟亚萨尔求情来着,但是一听黎单这么说,就没有再开口了。 “老师,老师救我……”死命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没能摆脱黎单的钳制,亚萨尔吓坏了,也瞬间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太得意忘形了,能在白城子外独自生存,一个人就能干掉一只发狂的地火炎兽,就连蒙塔大队长都打不过的人,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这么挑衅的动作啊!自己这次怕是死定了!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双胞胎兄弟,亚希尔实在是太了解亚萨尔了,脑子一根筋,直来直往,说话做事常常都不过脑子,刚才的动作也是,绝对是下意识地扑过去的,根本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老师……”亚希尔也慌了手脚,黎单说什么他们都听不懂,只能下意识地转头向重黎寻求帮助。 重黎笑着拍了拍亚希尔的肩膀,安抚道:“别怕。” “老师,救我!”亚萨尔都快被黎单给吓哭了。关键是黎单还用一只手毫不费力地将亚萨尔给提了起来,被不上不下地吊在半空中,就如亚萨尔此时忐忑不安的心情一样。 “哥,你把人吓到了!” 黎单挑眉,满脸嘲讽地咋舌道:“怎么胆子这么小!” 明明是你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太恐怖了好吗?他这个哥哥还真是会推卸责任,重黎不禁感到哭笑不得。 “黎重,告诉这小鬼,别再抖了,我又不会拿他怎么样。” 重黎对此表示怀疑,但是黎单说的话,重黎不敢质疑,乖乖向亚萨尔翻译道:“亚萨尔,我哥哥说了,不会伤害你的,你别怕!” 谁知道这话一点儿都没安抚道惊恐中的亚萨尔,听了重黎的翻译,亚萨尔挣扎得更厉害了。 “哥,你都一把年纪了,何苦跟小孩子一般见识,看把人小孩吓成什么样子了,快把人放了吧!”黎单这么做就跟欺负弱小没什么差别,重黎有些看不下去了。 黎单没有回答,忽然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看得周围人毛骨悚然。 “小鬼……” “老师救我……” “哥,你别闹了!” 谁知黎单根本不听重黎的规劝,直接拎着亚萨尔转身走一旁的大石头上,按着亚萨尔乖乖坐到地上,一手按住亚萨尔的手腕,一手高举起手臂,阴测测地笑道:“黎重,告诉这个小鬼,不要轻举妄动,不然小心自己的手指头!” “哥!”重黎总算知道黎单要玩什么了,不甚赞同地皱眉。 “转述我的话就是了!”看样子,黎单是打定主意要好好捉弄亚萨尔一顿了,重黎无能无力,只能在心里替这可怜又无辜的孩子默哀,祝你好运。 “亚萨尔,我哥哥说要跟你玩个游戏,放轻松,别怕,不会有事的……” 察觉到情况不妙,亚萨尔一边死命摇头,一边费尽力气想要将摆脱黎单的魔爪,可惜,始终是力不从心。 “黎重,你告诉这小鬼没?让他别乱动哦!”黎单玩心大起,看着亚萨尔惊慌失措的模样,兴致盎然,真是恶趣味。 “老师救我!” “亚萨尔,如果你害怕的话,记得把眼睛闭起来,不用担心,一会儿就没事儿了……” 重黎话音刚落,黎单已经按耐不住动手了,狠狠一刀扎了下去,正正扎在亚萨尔微微合的指缝中,嵌入大石头里,只露出了一小截刀柄,可见这把兵器的锋利程度。 亚萨尔脸都白了,颤抖着唇,连求救讨饶的话都说不出来。 别以为这么简单就结束了,黎单可没那么好应付,故意慢动作拔出了刀,在亚萨尔惊恐不安的眼神中再一次高举手臂。 这简直就是充满恶趣味的猫鼠游戏,重黎看不下去了,出声制止道:“哥,差不多就行了,别玩了!” 黎单没听,一意孤行地动手了,几个手起刀落,干脆利落的精准狠刺,每一击都正正插在亚萨尔的指缝间。 亚希尔面无血色,尖叫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而此次事件的当事人亚萨尔,早就被黎单吓晕过去了。 黎单嘴角含笑,收起了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从容容地站起身来,一脸还没有玩够,兴致缺缺的表情。 亚希尔第一时间跑过去观察自家兄弟的情况,万幸,十根手指头都完好无损,不然他还不知道回去该怎么向老父亲交代。 “真恶劣!”重黎对黎单刚才的一系列作为下了评价。 这个说法黎单可不接受,他也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振振有词地辩解道:“给不怎么听话的熊孩子一个教训,不然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天高地厚。” 对此,重黎保留意见。 “亚希尔,亚萨尔没事儿吧?”重黎对自家哥哥还是有信心的,不是那种下手不知道轻重的人。 果不其然,亚希尔也是一副松了口气的表情,答道:“老师不用担心,亚萨尔只是昏过去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都跟你说了,我有分寸,不会胡来的!”黎单还在不服气地小声嘟囔,康回总算找到合适的机会上前介绍自己了,主动向他们靠拢过来。 “哥哥,不跟我介绍一下吗?” 重黎一拍脑门,后知后觉地说道:“哥,差点儿忘了跟你介绍了,这位是康回,是我这个身子的亲弟弟……” 看在重黎的面子上,黎单的态度还算和善,主动伸出手。 康回一头雾水,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尴尬地笑,略带尴尬地看着重黎,迫切地希望哥哥能站出来帮他解答疑惑。 见状,重黎才笑着解释道:“这是我们的习俗,简简单单,握个手就行。” 既然哥哥都这么说了,康回也只能半懂不懂地伸出右手,面带微笑,友好地跟黎单握了个手,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结了,谁知道黎单下一句话就是问重黎:“在这个时空,你们一般是怎么打招呼的?” 重黎愣了一下,随机反应过来他哥哥的一番好意,怕是为了不让康回尴尬吧,忍不住笑了:“康回,我哥哥也想学你们白城子内的打招呼方法,你先做一个吧。” 听了这话,康回也愣住了,若不是重黎又拍了拍他的肩膀,怕是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过神来。 直到此时此刻,康回才有感觉,这人跟他哥哥实在是关系匪浅,就连这出人意表的行为方式都一模一样。 虽然心里腹诽不断,但康回还是老老实实地按照重黎的说法去做了,右手握拳抵在胸口,弯腰鞠了一个躬,这是白城子内最常用的表达尊敬的打招呼方式。 黎单一直仔细地观察着康回的动作,有样学样,一丝不苟的照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发|表 看得出来,黎单对康回的初次印象很不错,所以没有像之前面对蒙塔时那样满含敌意,就连表情神态都缓和了好多。 人和人的气场还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比如黎单和蒙塔,第一次见面就互相各种看不顺眼,特别是黎单,简直恨不得能一枪结果了蒙塔了事,而康回则不同,感觉没什么威胁,也没有什么让人看不顺眼的地方,所以黎单也能平常心看待,甚至在重黎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已经不知不觉地拉近了跟康回的距离,一个高兴,黎单甚至还毫不见外,饶有兴趣地传授了康回几招八极拳法,可把重黎给惊呆了,要知道,八极拳虽然不稀奇,但是黎单教的那几手可是黎家老爷子自创的绝学,一向是不传外族人的,黎单肯为康回破例,可见黎单对康回的印象真的很不错。 即便语言不通,不能沟通交流,但是黎单和康回还是能以武会友,相处得其乐融融,颇有几分相见恨晚的味道。 见状,重黎也就放心了,转头去找耶曼,本来打算让耶曼帮忙把亚萨尔给抱回营帐去,结果人家耶曼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目不转睛地盯着黎单的示范动作,认认真真地模仿学习,那副一丝不苟的表情,重黎还真不好意思打扰他。 找不到人帮忙,重黎犯难了。 “老师,我和洛奇也能行,没关系的。” 重黎表示怀疑,不是他有意要看不起人,关键是这么俩个干瘪瘦小的孩子,让他们干活,重黎总会忍不住生出一种剥削未成年儿童的罪恶感,不过也好在有洛奇和亚希尔在,两人一左一右,同心协力,好不容易才将昏迷中的亚萨尔给扛回来了营帐。 亚萨尔昏得有够彻底,说是昏睡也差不多,凑近了还能听见他打小呼噜的声音。 身为哥哥的亚希尔不放心,害怕弟弟继续呆在这儿会打扰重黎休息,小声道:“老师,今天能见到您,我们真的很高兴……” “你们都是好孩子,我很为你们骄傲。”要离开白城子了,若说重黎最后有什么放不下的,估计就是这三个孩子了,亚希尔和亚萨尔还好,有他们父亲照顾,可洛奇就不一样了,本来出身就不够好,无依无靠,又因为有地下贫民窟的事,重黎很担心他以后在营地会吃亏,趁着现在亚希尔就眼前,不放心地叮嘱道:“亚希尔,我知道你一向很懂事,洛奇我也只能拜托你多加照顾了。” “老师,您真的不会再回营地了吗?”说到这里,亚希尔眼睛都红了,他舍不得。 最舍不得重黎的还是洛奇,听了这话后,不管不顾,一头扑进了重黎的怀里,死拽着他的衣角不肯松手。 受此气氛的感染,亚希尔也忍不住哽咽起来:“老师为什么要离开呢?” 轻拍着洛奇的后背,重黎也是满心无奈,总不能说自己跟蒙塔没办法继续凑合着过日子了吧,再说了,大人之间的事,也没必要一股脑地讲给小孩子听。 “好啦,好啦,小男子汉们都别哭鼻子了!”重黎想来一个开开心心的分别,笑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早晚都会分别的,别难过了。” 洛奇还是死拽着重黎的衣角不肯松手。 亚希尔毕竟比洛奇年长一些,更乖巧懂事,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小声问道:“老师,我们以后还能再见到您吗?” 就连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重黎都没办法回答,因为他真的很不确定。 “老师……” 重黎无奈地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哦,对了,让我看看蒙塔大队长让你们给我带了些什么东西吧?辛苦你们了,大老远给我送过来……” 亚希尔低垂着头站在原地,半晌没动。 “怎么,都不想搭理我了吗?好难过啊……”重黎自嘲地干笑两声,很快就闭嘴了,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笑声这么干涩难听。 事实证明,真正懂事坚强的还是洛奇,在洛奇心中,重黎不仅仅是他的救命恩人,还是尽心教导他的授业恩师,不论重黎做什么决定,他都不会让老师为难。 偷偷擦干净眼泪,洛奇很懂事都跑去帮重黎收拾包裹。 等包裹在重黎面前打开,重黎不由得愣住了,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件造价不菲的金缕衣,金光闪闪,差点儿没耀花重黎的眼,不仅如此,除了金缕衣外还有火浣布的斗篷披风,重黎很确信,这是蒙塔另外购置的,因为之前那件已经被他当做顺水人情送给布斯曼贝尔家的大小姐朵哈去了,本来还以为自己走前能撮合一桩良缘,谁知道偏偏适得其反,而现在蒙塔又送自己这么贵重的东西到底是何用意? “不行!这些都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们还是拿回去吧!”都已经一刀两断了,重黎本来就不打算再白收蒙塔任何的东西,更何况是这么贵重的,简直是烫手山芋。 “老师……”亚希尔他们是奉命来的,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回去后还怎么交差:“老师,在来之前,蒙塔大队长有交代过我们,这些本来就是您的东西,我们给您送来不过是物归原主,再说了,这好歹也是蒙塔大队长的一番心意,您就收下吧……” “别胡说八道了!”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重黎心里很明白,本来他跟蒙塔的关系就够复杂的了,如果还毫无顾忌地收下了这么贵重的礼物,那就更是扯不清楚了。“亚希尔,你回去转告蒙塔,就说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不怪他,人都得往前看,不要……” 重黎话还没说完,亚希尔忽然爆发,招呼都不打就转身跑出了,搞得重黎目瞪口呆地傻愣在原地,好半天反应不过来。 洛奇也是一脸强忍难过的表情,隔着一定的距离,向着重黎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还不等重黎说什么,也跟着快步跑出了营帐,在门口,还很不巧地跟结伴回来的黎单和康回撞了个正着,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停下脚步。 “怎么搞得?一个俩个都跟红眼睛兔子一样……”康回的小声嘀咕,听在重黎耳中更是满心不是滋味。 不愧是跟重黎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人,黎单只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一针见血地说道:“不是都说长痛不如短痛吗?你毕竟是会离开这里的,再是舍不得,他们早晚也得学着接受这个现实。” 话虽如此,但重黎还是会忍不住觉得难过。 康回听不懂黎单的话,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感知重黎此刻的心情:“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啊?” 重黎勉强回了康回一个微笑,默然无语。 “这些都是什么鬼东西?”营帐里金光闪闪的金缕衣一下子就吸引了黎单的视线,好奇地走了过来,一把拎了起来,奇怪的手感,更是让黎单大为好奇:“好奇怪的材质,没想到这么轻薄的材质竟然会有如此韧性,真是神奇。” 看着黎单毫不在乎地对珍贵无比的金缕衣下死手摧残,重黎心情很复杂,要是让黎单知道了手里东西都来自蒙塔,估计他的脸色一定会很好看。 “白城子的人叫它金缕衣,是银腹人面蜘蛛的蜘蛛丝制成的……” 听了重黎的解释后,黎单明显来了兴致,一脸兴味盎然的表情。 “蜘蛛丝吗?” 重黎点头。虽然白城子内的人都说银腹人面蜘蛛是凶兽,但应该也能算是蜘蛛的同宗同族吧?重黎其实不是很确定。 “牵引丝?” 重黎再度点头,这倒是能确定的。 只见黎单忽然从腰间摸出了□□,对着金缕衣狠狠就是一刀,重黎吓了一跳,几乎是下意识地想扑上前去制止,被黎单一把给推开了,末了,还冲着他这个没脑子的亲兄弟狠狠骂了一句:“找死啊你!干什么呢?” 重黎是真急了,不然也不会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往前扑,连危险都不顾了。“哥,我才想问你干什么呢!” 黎单对天翻了个白眼,彻底无语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值得你这么大惊小怪,咋咋呼呼的?” 重黎不占理,被堵得哑口无言,他又不敢理直气壮地告诉黎单,这是蒙塔强行送来的,自己还在考虑要不要收,要是损坏了怎么办? 黎单最后还是给了重黎解释:“我只是想试试看这玩意儿的坚韧程度,能不能像报告书里写的那样起到完全保护的作用,白城子外实在是太危险了,各种残暴凶狠的野兽和变异植物,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柴火身材,别说是被凶兽咬一口,估计只是轻轻撞一下,你这小身子骨就粉碎性骨折了,我现在是越来越就没有信心,早知道就带一件质量好的防弹衣过来了……” 自己才没有那么弱鸡好不好?虽然很不满意黎单的评论,但是不得不承认,黎单的判断很中肯,跟战斗力强悍,经历过大大小小各种野外生存训练的黎单相比,自己在白城子外能存活的几率实在是太小了。 “如果这牵引丝制成的金缕衣真有这么好的防护效果,那可就帮大忙了……”一边说,黎单一边毫不手软地一刀刺了下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4|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 退一万步说,金宋两国再是世仇,也应该在这时候摒弃前嫌,同仇敌忾,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永远都只有□□裸的利益二字,金,宋,夏三国,犹如汉末时的魏,蜀,吴三国,三足鼎立,各自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百姓们也能安居乐业,还有什么可不满的?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一将功成万骨枯,平民老百姓的生计,那些位高权重的当权者们是否又真的在乎呢?宋国上下整天叫嚣着要北伐,收复幽云十六州,复往昔之疆域……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我跟你一起去。” 重黎目瞪口呆,这又是在搞什么鬼?“别开玩笑了,蒙塔,你想跟我们一起出城?你不要命了!会被黎单打死的!” 一提到黎单,蒙塔就发觉自己左肩的伤口在隐隐作疼,这是他有生以来栽得最大的一个跟头,颜面尽失不说,连重黎都失去了,这些账,他全部都要算在黎单头上,早晚会找机会跟黎单清算。 “不用担心,相关事宜我会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 “等一下!”重黎都快被蒙塔搞糊涂了,谈,谈什么谈?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谈不如说又是一次威胁恐吓,9区先锋队是什么实力,荆棘雇佣兵队又是什么实力?情势不如人,如果蒙塔开口,耶曼怎么敢拒绝? 果然不出重黎所料,蒙塔不过是透露一下自己想要一同前往的意愿,耶曼就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连考虑的时间都没有。 蒙塔嘴角含笑,得意洋洋地看着重黎,一副,你看吧,我说得没错的样子。 重黎见状,马上知道事情麻烦了,要是知道蒙塔会跟着一起同行,黎单那里绝对会炸,该怎么安抚住黎单的情绪,这才是重黎眼下的当务之急。总不能队伍还未出城就爆发内乱吧,那出城之后怎么办? 转身走回黎单身边,重黎仔细想了想,未必避免荆棘雇佣兵队的人难看,也要体谅黎单的心情,换了一个折中的,比较能接受的说法,道:“哥,9区先锋队跟荆棘雇佣兵队是长久以来的合作关系,嗯,这次也会跟我们一起出城……” 虽然重黎经常嘲讽黎单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是仔细看不难发现,黎单其实是大智若愚,很多时候不是他不懂,而是装作听不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可是,事关底线问题,黎单才不会这么容易就被重黎给糊弄过去,一眼就看到了问题所在,一针见血地说道:“9区先锋队跟荆棘雇佣兵队是不是你所说的长期合作关系,估计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黎重,你不用再给他们涂脂抹粉了。” “哥……”难得看到黎单说话这么不客气,敌意满满的样子,显然对蒙塔是成见颇深,重黎真的很担心,如果同行,他们两人到底能不能和平共处。 当然,黎单是一个很成熟的社会人,懂得进退,当然不会像重黎这样天真,伸手揉了揉重黎的小脑袋瓜子,笑道:“黎重,告诉耶曼,不用顾虑我,没关系。” 不管蒙塔想做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黎单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准备接招。 重黎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要不要这么争锋相对啊?不是说白城子外各种凶兽和变异植物,处处危机四伏的吗?既要应付这些外在危险,还得提心吊胆随时戒备着自己人不要背地里捅刀子,他哥哥真是太辛苦了。 针尖对麦芒,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很少有能共同获利的,重黎想,他得跟蒙塔好好谈谈了。 先向耶曼转达了哥哥的意思,明显看到耶曼松了口气,一副侥幸逃过一劫的表情,搞得重黎满心不是滋味,强权啊!不论在哪儿都是一样,拳头大就代表了绝对的真理。 就在重黎跟黎单商量的这段时间,蒙塔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耶曼身旁,重黎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交流,或者达成什么共识,反正在面对自己的时候,蒙塔嘴角一直噙着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高兴什么。 “蒙塔,我哥哥虽然同意了你们一起同行,但是……”重黎顿了顿,义正言辞地表态:“别没事找事,动那些乱七八糟的歪脑筋,你们9区先锋队一定要跟着我们出城,无非是想要陨铁,那本来就是洛奇的东西,现在洛奇就住在你们营地,陨铁归你们所有也无可厚非,我哥哥对陨铁毫无兴趣,不会跟你们争夺。” 听了重黎的话后,蒙塔其实很意外,既然对陨铁毫无兴趣,干嘛非要带着重黎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甚至不惜离开相对安全的白城子,隐隐的,蒙塔对重黎他们俩兄弟离开白城子的真实目的产生了怀疑。 该说的,不该说的都交代清楚了,重黎毫不犹豫地回了黎单身边,这也是在表达自己的态度,他是跟黎单站在一起的。 蒙塔无奈地耸耸肩,虽然脸色不好看,但也没多说什么。 这时候的蒙塔已经正式接手了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一职,他的位子则交给了手下最得力助手阿木尔,这一次,为了保证在白城子外面也能很好的统筹协作,蒙塔只带走了三个战斗力最强悍的小队中的两个,小队长分别是巴根和乌力罕。 对比来看,荆棘雇佣兵队此行有十人,蒙塔带的人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一倍,实力差距就更明显了。 黎单毫不在意,从一开始他就没把蒙塔看在眼里,以至于后来不小心着了道,阴沟里翻船,也是他太过轻敌大意造成的。 协商完之后,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离开了白城子。 刚开始都还很正常,没遇到什么特别的情况,赶了一天的路后,大家都又渴又饿又累,特别是重黎,感觉身体被掏空,两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路吊着黎单的胳膊,一边走一边抱怨连天,想叫黎单不要这么拼命赶路,最起码也给点休息时间啊。 理智上,重黎很理解黎单想要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迫切心情,但是现实是,这么盲目地赶路,自己真的吃不消啊! 黎单仔细观察了一下队伍的情况,发现除了自己这蠢货兄弟之外,其他人脸上虽然都有疲态,但都不像重黎这么要死不活的样子,看样子,拖油瓶这个称呼还真没委屈黎重。 “真的走不动了?” 重黎忙不迭点头,一脸期许地望着自家哥哥。 黎单皱眉,偏头想了想,道:“要不,我背你?” 重黎想也不想就拒绝黎单的建议,不要!太丢脸了! “我想趁着天黑之前再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山洞什么的,好方便大家休息,不然,太危险了!” 黎单有自己的考量,但是重黎也不是嘴上随便说说而已,他也考虑过这些现实因素,据理力争道:“哥,要是继续往前走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休息呢?到时候大家都累得一塌糊涂,连动一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做好夜晚的防御?还不如趁现在大家还勉强保有些体力,就地安营扎寨,布置好防御工作,今天毕竟是第一天,大家还需要慢慢适应,没必要一开始就上这么高强度的工作,当心过犹不及。” 虽然听上去有几分胡搅蛮缠的味道,但是不得不承认,重黎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再看队伍里的人,确实都已经很疲惫了。 “那好吧。”黎单终是被重黎给说动了。“黎重,你去转告大家,就地扎营,做好防御工作,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 重黎很高兴地点头,转身跑去向耶曼和蒙塔转达情况了。 没多久,耶曼带了两个队员过来,说要去狩猎今天的晚餐,黎单不放心,跟着他们一起去了,临走前还不忘叮嘱重黎,虽然这里暂时安全,又有一大堆荆棘雇佣兵队和9区先锋队的队员在,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最重要的前提是,重黎别整什么幺蛾子,到处乱跑。 重黎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可是等黎单走后,一转身,重黎急火火地跑去找蒙塔,一副处心积虑,创造条件干坏事的模样。 “蒙塔,蒙塔……” 蒙塔此时正忙着跟手下的队员们拾掇周围的枯树枝和干草,准备稍晚一点的时候烤食物的时候用,看到重黎一脸兴奋地跑来找自己,稍微愣了一下,已经记不得有多久,重黎没跟自己这般亲近过了。 “蒙塔,你现在忙吗?我有事想请你帮忙?”刚一见面就送了蒙塔一个大大的笑脸,重黎的语气不急不缓,说得很诚恳。 “不忙的……”重黎来找自己帮忙,蒙塔怎么可能会拒绝,直接放下了手里的工作站起来,向身边的巴根交接了工作,大踏步走到了重黎身边。 重黎很高兴,一把拉了蒙塔的胳膊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激动的说道:“你知道吗?我刚才在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超大的蜂窝,里面一定有蜂蜜,走,我们去搞点回来!” 蒙塔眼睛都瞪圆了,什么超大的蜂窝?什么搞点蜂蜜回来?“重黎,要不我们还是别去了,太危险了……” 谁知道重黎很有信心,道:“别担心,我有办法,不会有危险的。” 蒙塔彻底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劝重黎打消这么危险的念头,就在他迟疑的功夫,重黎已经拽着他来到了那个挂着蜂窝的大树地下,蒙塔一看更是头皮发麻。 居然是玄蜂。 重黎不知道玄蜂的恐怖之处,但是蒙塔心知肚明,玄蜂,是一种体型巨大的蜂,腹部跟壶一样大,攻击力极强,不仅会蜇人,而且有剧毒,这种毒甚至能在瞬间置人于死地。 重黎这是在上赶着找死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蒙塔都快给吓死了,谁知道重黎还一副信心勃勃的样子,轻手轻脚地准备上前,被蒙塔一把拉住,小声劝道:“重黎,太危险了……” 说完,还不忘耐心地反复跟重黎普及玄蜂的恐怖之处,重点突出玄蜂的攻击性很强,很毒,如果不小心被蛰一下,那就彻底没救了。 听了蒙塔的解释后,重黎很无语,对天翻了个白眼,答道:“笨死了你!谁让你跟玄蜂正面冲突的,你不知道迂回着来吗?” 怎么迂回着来?蒙塔根本搞不明白。 “笨死了!”重黎一边吐槽,一边挣脱了蒙塔死死抓住他胳膊的手,向着他伸出右手,问道:“你带打火石了吗?先借我用一下。” 蒙塔不明所以,但还是听从重黎的话,摸出了一直随身携带的打火石,与此同时,重黎也看到了蒙塔别在腰间的匕首,黄金蟒的蛇皮刀柄很是吸人眼球。 “重黎……” 被蒙塔提醒,重黎这才忽然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眨眨眼,一副胸有成竹的小得意表情,道:“看着吧,一会儿就让你大开眼界。” 重黎握着打火石,正准备上前,又被蒙塔一把给拉住了,到了这时候,重黎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叫蒙塔这家伙一起,是为了让他跟来帮忙的,结果没帮上忙不说,竟然还扯自己的后腿,简直不能再心塞,重黎很不高兴,回头不耐烦地质问道:“你又想干嘛?” “重黎,你要干什么?还是直接告诉我吧,换我来,我实在是不放心。” 重黎愣了一下,心里满满都是感动,但还是嘴硬说道:“谁要你瞎操心了……” 蒙塔好脾气地笑,不作解释。 重黎被蒙塔彻底打败了,这种默默无声的反抗最让人无从招架,重黎没扛多久就举双手投降了:“好啦,好啦,怕了你了。” 一把将打火石塞回蒙塔手里,重黎很认真地跟蒙塔交代道:“很简单的方法,先去找一堆枯树枝或者干草,抱到蜂窝下面点燃,记住,一定要准备足够多的枯树枝或者干草,不然都烧干净了,玄蜂还没有完全被熏出来蜂窝,那可就麻烦了。” 蒙塔很认真地点头,握着打火石,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大树下,弓着腰开始手机枯树枝和干草,即便可以放轻了手脚,在重黎这个旁观者看来,动作幅度还是太大了,搞得重黎一直胆战心惊,偷偷在心里替蒙塔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蒙塔不愧是战斗经验丰富的老手,一丝不苟地完成了重黎交代的任务。 用打火石点燃了枯树枝和干草堆之后,蒙塔跑回重黎这边,半信半疑地跟着重黎蹲在灌木丛里,远远地观察着情况。 没多久,滚滚浓烟燃起来了。 重黎满心期待着,一只,两只,三只……随着烟雾越来越浓,越来越多的玄蜂从蜂窝里飞了出来,围着蜂窝不停地来回打转,形成了一片黑压压的阴影圈,看上去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蒙塔也是大吃一惊,虽然乖乖按照重黎的要求去做了,但是在此之前,蒙塔可从来没想过这一招会真的有用,不过是放纵重黎胡闹而已。 重黎激动地抓住了蒙塔的胳膊,很紧张地盯着对面玄蜂群的动静,随时准备上前接收胜利的果实,蜂蜜啊,蜂蜜,想象就让重黎流口水。 一开始,玄蜂群还不停围着蜂巢打转,但是没有用,这只是在垂死挣扎而已,随着时间越拉越长,反而被熏死了很多玄蜂,不过一时半会儿的功夫,地上到处是密密麻麻的玄蜂尸体,认识到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再磨蹭不舍下去就是全军覆没,蜂王一声令下,带领着玄蜂飞离了这里。 飘散在空中的黑点渐渐消失不见,在这当中,有好几次重黎都按耐不住想要冲出去收割胜利果实,都被蒙塔给死死拉住了,只要尚且存在任何一丝危险,蒙塔都不会让重黎冒险胡来。 直到周围再也看不见一只玄蜂的踪影,蒙塔才放开了扣住重黎胳膊的手,得了自由之后,重黎第一时间飞奔过去,查看自己战果如何。 这是重黎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玄蜂,果然跟蒙塔说的一样,玄蜂跟一般的蜜蜂马蜂长得根本不一样,体型更巨大,如果说体型跟战斗力成正比的话,这些玄蜂简直就是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 满地的玄蜂尸体,密密麻麻,看得重黎密集恐惧症都快犯了,更恐怖的是,还有好些玄蜂还没有彻底死透,在地上不停挥舞着翅膀,或是扭动身体垂死挣扎,蒙塔走上前来,直接一脚踩下去,这下好了,直接变成了一滩烂泥,死透了。 重黎把注意力拉回到树上挂着的蜂窝上,正准备动手摘取,蒙塔抢先一步出手,仗着绝对的身高优势,摘下了蜂窝,剥夺了重黎享受收割胜利果实的权利,搞得重黎很不高兴。 “别不高兴了!”蒙塔也是为了重黎着想,如果蜂窝里还有未离开的玄蜂,伤着重黎就麻烦了,为了安全起见,自己不得不站出来当这个恶人。“玄蜂很危险的,这个蜂窝我们必须敲开检查一下才能带回去。” 重黎点头表示理解。 得了重黎的同意,蒙塔暗暗松了口气,他就怕重黎这时候还跟他耍小性子,那就有得自己头疼的了,好在重黎还是颇识大体的,没有胡搅蛮缠。 用匕首敲开了蜂窝,除了满满的蜂蜜外,还有不少蜂蛹,想着玄蜂毕竟有毒,这蜂蛹可没人敢吃,蒙塔就将蜂蛹全部跳出来,全部扔进了那堆草木灰里。 重黎在旁看着,暗叹可惜,明明炸蜂蛹可是很好吃的,现在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蒙塔糟蹋食材,不过话又说回来,抱怨归抱怨,重黎没有阻止蒙塔就说明了一点,他还是很赞同蒙塔的做法,毕竟,玄蜂可是有毒的,要是吃了这些蜂蛹中毒了怎么办?虽然满足口腹之欲很重要,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保住小命啊,不然就太不值得了。 处理干净整个蜂窝之后,蒙塔和重黎才回了驻扎的地盘,这时候,黎单和耶曼他们几个去狩猎晚饭食材的人已经回来了。 重黎暗叹不好,被抓包了!自己绝对免不了被盛怒中的黎单收拾,碎碎念一顿都是轻的,指不定还会被变着法儿惩罚。 不行,得先下手为强,重黎一把抢过蒙塔手里的蜂窝,端着快步向黎单跑去,还不忘挂上大大的笑脸,讨好地说道:“哥,你看我找到什么了?蜂蜜耶!” 黎单皮笑肉不笑地看着自家的蠢货弟弟,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蒙塔,气得牙痒痒的。 “哥,你们猎到什么食材了?”重黎继续狗腿地讨好黎单,笑得脸都快僵硬了:“今晚吃烤肉吗?还别说,烤肉之前先刷一层蜂蜜味道会更好,不信你试试……” 黎单听不下去了,他这个蠢货兄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长记性,不要这么傻白甜,那个蒙塔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善茬,黎重不跟这么危险的人物保持绝对安全的距离,早晚被吃干抹净,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来。越想越生气,黎单直接伸手,左右开弓,使劲捏重黎的脸颊上的肉,把重黎脸都捏变形了:“你个蠢货真是气死我了!跟你说了多少遍不要到处乱跑,你听进去了吗?” “挺盗了……”重黎口齿不清地答话,一副可怜兮兮的小表情,但是丝毫没有打消黎单心头的怒火。 最后,还是耶曼看不过眼,走过来岔开了话题,拍了拍黎单的肩膀,指了指随意丢弃在地上的剑齿兽,示意黎单该怎么处理。 黎单叹了口气,认命地跑过去处理食材,生气归生气,但是赶了一天的路,他不可能让自家那蠢货兄弟饿肚子,要骂要罚,都得等到填饱肚子再说。 暂时逃过一劫的重黎还来不及庆幸,黎单走后,蒙塔又来了,看到重黎鼓着脸,一副不高兴的小表情,主动伸出手掌,温柔地揉重黎的小脸蛋。 “还疼不?” 重黎浑身不自在,想要扒拉下蒙塔的手,蒙塔这才是在上赶着找死,这一幕要是让黎单看到了,绝对会恨不得剁下蒙塔的爪子来。 蒙塔才不在乎黎单怎么想,重黎越是闪躲,他越是要死缠着重黎不放,使劲扳正了重黎的头,甚至把自己的脸凑了上去。 重黎脸色通红,紧张得呼吸都要停止了,那一秒钟,他真以为蒙塔会凑过来亲吻自己。 事实上,蒙塔也正有此打算,他已经很克制了,奈何重黎仰头回望着自己,水润清澈的瞳孔里满是自己的身影,那副画面太美好了,勾得蒙塔心痒难耐,如果不随心而动都是在委屈自己,正当蒙塔鼓足勇气准备吻下去解解馋的时候,黎单的□□直接飞了过来,目标直指蒙塔的头。 蒙塔眼疾手快,一把抱住重黎,小心翼翼地护在胸口,同时敏捷地往后退了一步,勘堪闪过,凌厉的刀锋几乎是擦着蒙塔的鼻尖划过去。 避过危险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询问怀里的人:“没事儿吧?” 重黎脸色微红地摇头,一把推开蒙塔,跑去捡回了黎单的□□,然后转身,低头快步跑回了黎单那里,在经过蒙塔的身边时,没敢抬头再看蒙塔一眼。 “哥……”双手毕恭毕敬地奉上,物归原主,重黎可没忘记自己是来向黎单认错的,只希望黎单看在自己认错态度还不错的份上,从轻发落。 黎单冷哼一声,收了兵器,继续埋头处理晚上的食材,心里不断反复告诉自己,民以食为天,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有什么都等填饱肚子再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家 “你笑个屁啊!”蒙塔的笑,在重黎看来就是幸灾乐祸,气急之下,重黎直接鞠了一捧水往蒙塔身上浇,想看自己的笑话啊?门都没有! 蒙塔闪躲不及,被浇了满头满脸的水,却根本不生气,反而很享受重黎这么毫无芥蒂地跟自己打闹,在他看来,这是重黎主动退让,跟自己缓和关系的第一步。毫不在意地一把抹掉脸上的水珠,蒙塔还是笑,看着重黎的眼中满是宠溺。 “真没劲儿……”蒙塔这呆子傻乎乎的,连个反应都没有,捉弄他也没什么意思,重黎背过身去,再没搭理蒙塔。 事实上,自从决定跟黎单离开之后,重黎又抽空重新检视了一遍跟蒙塔的关系,不得不承认,蒙塔对自己很不错,即便蒙塔的有些做法并不完全符合重黎为人处世的标准,但是蒙塔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这也是重黎一直心有愧疚的。 “蒙塔,对不起。”说这话时,重黎一直心虚地低着头,甚至不敢去看蒙塔此时的表情,他心里很明白,一句轻描淡写的道歉根本就没有什么用,蒙塔肯定恨死自己了。 “重黎……”轻声唤着重黎的名字,蒙塔忽然侵身附了过来,捏着重黎的下巴往后抬起,狠狠吻了下去。 重黎稍微愣了一下,心有愧疚,没好意思拒绝,随即顺从地闭上眼,乖乖接受了这个不算温柔的亲吻。 蒙塔简直是欣喜若狂,心里飘飘然,乐得都快找不着北了。重黎不喜欢自己,更不愿意跟自己亲近,蒙塔一直都知道,但是现在,重黎冷冰冰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是不是代表了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有机会了? “重黎……”从始至终,蒙塔对重黎的称呼就没改过口,哪怕重黎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他叫黎重,是一个流浪旅者,从来都不属于白城子,也不属于阿如温查斯家,更不会属于他蒙塔,但是蒙塔从来没有气馁,该是自己的,自己一定会尽全力争取,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从自己手里溜走。 温柔地亲吻着重黎精致的眉眼,唇齿相依,唇舌交缠,心里满满都是窃喜和小庆幸,但是与此同时,蒙塔也第一次恨透了自己的笨嘴拙舌,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这份喜欢的心情,他确实想要好好传达给重黎。 不求任何的回应,只是希望心上人能够知晓。 “喜欢你……” 低沉的声线,沙哑的嗓音,就在耳畔响起的轻声呢喃,不过简简单单的三个字,重重砸进了重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从此落地生根。 这不是蒙塔第一次向重黎告白,可能是因为心境大不相同,这一次听在重黎耳中,效果完全不一样。 那一刻,重黎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完了!就算之后顺利离开了这个时空,他也忘不掉这个男人了,更忘不了现在听到的这句饱含深情,又小心翼翼的告白,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触摸到了爱情,炙热的,令人心潮澎湃,仿佛一个戒除不掉的心魔,不断引诱着他堕落,沉沦。 “喜欢你……重黎,我喜欢你……” 鼻翼间一阵酸涩,重黎死死地闭着眼,咬牙强撑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心已经被迷惑了,但是理智还在脑中反复拉扯,不断提醒着重黎,不能往前,不能放纵,不能迷失自己。 温柔地吻掉重黎睫毛上沾染的泪珠,蒙塔直接伸手把重黎从溪水中抱了出来,轻轻放到溪边的青草地上,侧身而躺,一手撑在重黎耳边,把心上人整个罩在了自己的阴影范围之类,柔声问道:“重黎,喜欢我好不好?” 从重黎的角度,能清楚地看到蒙塔眼中的忐忑和不安,在他宽厚的肩膀后面,是宽广无垠的夜空,星辉朗耀。 不知道是不是微凉的夜色让人感到寂寞,重黎第一次萌生出了想要亲吻这个男人的念头,重黎也确实这么做了,轻轻的一个吻,没有令人血脉喷张的唇舌交缠,却还是让蒙塔差点儿没感动得哭出来。 “重黎?” “谢谢你。”谢谢你一直不厌其烦地满足我各种无理取闹的要求,谢谢你这么长时间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也谢谢你的一片真心。 不过是轻轻的一个吻,却勾得蒙塔心花怒放,心潮澎湃,心底蛰伏的野兽被完全唤醒了,叫嚣着,怂恿着蒙塔狠狠占有身下的人。 “重黎……我,我想……”吞了吞口水,蒙塔语塞了,发现自己竟然会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他真的太喜欢怀中这个人,生怕自己会不小心做出伤害到心上人的事。 “可以哦。” 蒙塔傻了,第一次见到重黎对自己笑得这么灿烂好看,特别是在经过清洗地下贫民窟和地下斗兽场的事情之后,重黎更是很少对自己展露笑颜,失而复得的美好,蒙塔想抓住,也一定要抓住,他不会再让重黎离开自己身边了,绝不。 蒙塔伏低身子,整个人压在重黎身上,埋首于重黎颈项间,小声倾诉道:“重黎,我真的好喜欢你……” “我知道。”重黎笑了,伸手抱住了蒙塔宽厚的后背,天上的星星那么明亮,万籁无声,天地间仿佛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真好。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以下省略xxxxx个字。) 一番抵死缠绵过后,蒙塔用自己的兽皮大衣仔细将陷入昏睡中的重黎裹好,抱着人缓步走回了营地。 看到自家那蠢货兄弟一副被□□过度的模样,昏昏沉沉地被蒙塔抱了回来,黎单气得眼都绿了,正想上前找蒙塔算账,就看到蒙塔小心翼翼地将重黎放到了厚厚的兽皮毯上,末了,还不忘给重黎遮盖好,从始至终,脸上都带着满满的宠溺和温柔,那一刻,即便是黎单这个外人看了,也不得不承认蒙塔对自家那蠢货兄弟用情之深,不然绝不会对一个昏睡中的人露出这么温柔的神情。 唉……都已经决定要离开这里了,竟然还弄出这么一笔风流账来,黎单搞不懂他家那个蠢货兄弟到底要做什么了。 事实上,正是因为自己就要离开这个时空了,重黎才鼓足勇气最后放纵一回,不然,等他回去后,却发现这段时间自己其实什么都没留下,只是在虚度光阴,重黎又怎么能接受? 黎单不知道自家那蠢货兄弟跟蒙塔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现在,黎重已经睡了,显然问不出什么来,跟蒙塔,黎单可不觉得有什么好说的,不管怎样,只要是黎重做的选择,无论好坏,黎单都会尊重,就让黎重先好好休息一晚吧,有什么话都等第二天再说。 怀着父亲嫁女儿的复杂心情,黎单叹了口气,满心纠结地躺回去睡了。 就这样,蒙塔侥幸逃过一劫,不明所以地看着黎单的方向,他还以为自己肯定会被狠狠教训一顿,甚至都做好了绝对不还手的觉悟,毕竟是他自己先忍不住对重黎出手,黎单身为自己心上人的兄长,当然有权利教训自己,没想到怒气冲冲的黎单最后竟然放过了自己,蒙塔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运气太好,不管怎样,蒙塔还是开心的,重黎就安安静静地躺在自己怀里,睡颜乖巧,真不容易,时隔这么久后,自己又能揽着心上人睡个好觉了。 蒙塔是真的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这里可不是白城子,片刻的马虎和大意都是会要人命的。 半夜,所有人都被忽然响起的一声惊叫给吵醒了。 黎单第一个翻身爬起来,直接跑到了惊声尖叫的那个队员面前查看情况,一看,不由得心凉了半截。 一个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正一手捂着自己的右耳朵,满脸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嘴里不断发出骇人听闻的惨叫声。 周围看不到任何的危险,没有残暴的凶兽,也没有古怪的变异植物,所有人都是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也正是因为这种未知,才更让人毛骨悚然。 重黎也毫无意外地被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惊醒了,睁眼就看到蒙塔小心翼翼地抱着他,一脸关切的模样:“吵醒你了?” “怎么回事儿?”重黎动了动,刚想起身,就感觉自己整个人像是被拆散了重新组装过一般,全身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不舒服,特别是身后那个难以启齿的部位,火辣辣的疼,这酸爽的感觉,真是见了鬼了! 重黎皱眉的小表情看得蒙塔心都快化了,用力将人揽进怀里,轻声安抚道:“你别担心,好像是荆棘雇佣兵队的某个队员出了什么状况,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具体的缘由,但是耶曼和你哥哥已经赶过去看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出来。” 而蒙塔,之所以这么心安理得地躺着不动,主要是放心不下重黎的安危。重黎现在身子不舒服,行动也不便,要是自己不在身边,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啊? 蒙塔是一心一意地为了重黎着想,奈何重黎挂念太多,听到队伍中的同伴叫得这么惨,于心不忍,非要过去看看情况,蒙塔无奈,劝了重黎也不听,只好答应。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重黎态度坚决,蒙塔没办法,只得扶着重黎走过去查探情况。这时候,重黎才深刻明白了什么叫做不作就不会死,纵欲一时爽,后果就是现在每走一步都感觉自己像是踩在刀尖上一样,疼得他都快忍不住骂娘了,该死的蒙塔,知道节制两个字怎么写吗? 在心里将蒙塔给骂了个臭头,愤恨地瞪着蒙塔,如果可能的话,重黎简直恨不得从蒙塔身上咬下一块肉来,也让他尝尝自己的痛苦。 “要不,重黎,我抱你吧?”尴尬地揉了揉鼻子,蒙塔也是脑子缺根弦,提出这么一个不靠谱的方法来,重黎听后更生气了,也不说话,暗暗掐了蒙塔一把,蒙塔倒不觉得疼,只是很奇怪,怎么重黎忽然又生气了? 重黎知道蒙塔很蠢,但是没想到蒙塔竟然能蠢到这种地步,无语了,懒得再搭理,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黎单他们围聚的地方。 隔得大老远就看到所有人围成了一个圈,将当事人围在中央,里面还有荆棘雇佣兵队的耶曼,还有黎单。 走近之后重黎才发现,当事人已经喊得快没力气了,脸色青紫,唇无血色,仰躺在地上,双目无神,只是右手还死死地捂着右耳朵。 耶曼正焦急地蹲在他身边,嘴里翻来覆去地重复着安抚的话,不时询问一句:“到底怎么了?你哪里疼吗?说话!” 也不知道那人是不是疼得失去意识了,不管耶曼说什么,始终没有反应。 黎单面色凝重,盯着当事人仔细看了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变了脸色,拉着耶曼往后退了一步,轻声道:“有些不对劲!” 重黎还傻乎乎地往前凑,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变故突生,只见地上躺着的那人忽然四肢抽搐起来,一个翻身狂吐出一口黑血,匍匐在地上,颤抖着手想要抓住耶曼,七窍流血,痛苦地喊道:“耶,耶曼,救救我……” 毕竟是长期以来生死与共的队友,耶曼心急如焚,眼睛都泛红了,不顾黎单的阻拦,执意上前安抚,可真等他蹲下后,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惊悚的画面,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脸都白了。 “耶曼……”重黎不放心地喊了一声,顺着耶曼的视线看去,惊讶地发现那个当事人的右耳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正在一点点被腐蚀掉,不过短短的时间,伤口已经完全发黑腐烂了。 重黎是真的被吓到了,蒙塔抱着重黎,都能感觉到重黎在微微发抖。 “没事了。”蒙塔有些心疼,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更用力地抱住了重黎,一边小心戒备着周围的情况。 关键时刻,还是黎单当机立断,亮出□□,快步走上前去,一刀割下了那人的右耳,这时候,当事人已经彻底失去知觉了,并不觉得疼,也没有任何的反抗。 黎单收回了刀,不敢大意,借着月光仔细看了看刀锋,想要辨别一下有没有沾染上什么奇怪的毒,不是黎单太小题大做,除了毒之外,他实在想不明白,什么东西会造成这么恐怖的腐蚀效果。 也就是在这时候,仿佛回光返照一般,当事人整个从地上弹了起来,耶曼很担心,正想上前扶队友一把,却被狠狠地推开了。 “喂!你怎么了?” “走开!”那人双手捂着头,满脸痛苦地大喊道:“离我远点!都离我远点!” 耶曼双目含泪,死命摇头。 “救回队长!小心……” 话还没说完,只听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再度响起,所有人都只能眼睁睁看着当事人直直地倒了下去,眼睛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不只是挫败,更让人如芒刺在背。 耶曼瞬间哭出了声,正想扑上去抚尸痛哭,还没来得及迈步被黎单一把拉住,不顾他的反抗直接把人拽着往后退了好几步。 本来耶曼还很不高兴,想甩开黎单的手,没成功。 所有人都看到,原本已经死掉的人面部表情忽然变了,紧接着下一秒,从他右耳朵里忽然爬出了一只毛茸茸的节肢动物。 蜘蛛,红色脑袋的蜘蛛。 “大家小心,是红头甲壳蜘蛛。”黎单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因为他比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种蜘蛛的恐怖之处,被咬一口就完蛋了。 其实根本不用黎单提醒,刚刚才失去了一个同行的同伴,大家都亲眼看到了红头甲壳蜘蛛的恐怖,但是更让他们震惊的是,红头甲壳蜘蛛并不是只有一只,就这么一时半会儿的功夫,又有好几只红头甲壳蜘蛛从当事人口鼻中爬了出来。 “不好了!大家快撤!”火速下了命令,也不管周围的人听不听得懂,黎单转身往重黎这边跑来,他是想着,现在局势一片混乱,大家逃命要紧,重黎必须得跟着他才能放心,谁知道蒙塔根本就不打算让重黎离开自己的视线,一个打横将人拦腰抱起,转身就跑,黎单急匆匆地赶来也只是扑了个空,又是生气,又是无奈。 “巴根,乌力罕,组织队员们有序撤离……”在经过巴根和乌力罕身边时,蒙塔还不忘下命令,安抚人心。 耶曼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现在撤离,不是他不怕死,只是想妥善处理好队友的尸体,不能就这么让队友暴尸荒野,成为其它凶兽的口粮,但是事与愿违,红头甲壳蜘蛛们很快聚集了起来,来势汹汹,再不撤,估计就只能留在这里跟队友们陪葬了。 “耶曼,撤退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在其他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们的合力劝阻下,耶曼才咬牙下定了决心,跟着蒙塔的9区先锋队撤离了这里。 前方打头阵的是野外生存经验极为丰富的黎单,即便如此,面对这个时空如此稀奇古怪的残暴凶兽和变异植物,他也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大意。他是来接自家那个蠢货兄弟回家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太不值了。 蒙塔抱着重黎紧跟在黎单后面,一丝不苟地跟着黎单的脚步走,虽然黎单和蒙塔彼此都有一种互相看不顺眼的感受,但是他们都是承认对方实力的,特别是蒙塔,黎单还是他在心里偷偷设定的,想要打败,一雪前耻的敌手,心上人有这么一个强悍的哥哥,自己想要抱得美人归还真是辛苦。 “重黎,抱紧我!” 重黎很听话地抱紧了蒙塔,顺便偷偷观察身后的红头甲壳蜘蛛有没有追上来,一看,不由得惊呆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的数十只红头甲壳蜘蛛扩大成了鲜红色的一片,密密麻麻,紧追着他们不放。 万幸的是,除了一开始死掉的那位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其他人都跟上来了,巴根和乌力罕带着9区先锋队的队员们殿后,一边跑,一边下着各种命令,组织着所有人有序撤离。 看着身后紧追不舍的鲜红色浪潮,重黎头都打了。 “别怕!”一边逃命,一边还不忘观察重黎的状况,蒙塔也是为重黎操碎了心。 重黎满心焦急,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面对这种大军压境的袭击,最可行的其实是分散撤离,一是人少方便逃,而且如果红头甲壳蜘蛛也跟着分散了,就可以分而击之,逐个击破,但是显然,这样做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大家分开之后没办法再重新聚集了,恐怕这也是蒙塔迟迟不下令各自奔逃的原因。 “蒙塔,这样做不行!不能让红头甲壳蜘蛛继续追着我们!”这种红头甲壳蜘蛛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兴奋剂,变异过头了,爆发力惊人,竟然能跑得这么快,即便现在9区先锋队和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们全力奔跑下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但是随着时间的拉长,体力不支,就很有可能被红头甲壳蜘蛛狩猎。 “黎重,问问他们谁身上带着火折子之类的?” 对啊!重黎一拍脑门,自己怎么会忘了呢,如果不是黎单提醒,他都没想起来其实可以用火攻,烧得这些红头甲壳蜘蛛们上西天。 “哥,蒙塔身上有打火石……” 向黎单汇报了情况之后,重黎招呼都不跟蒙塔打一声,直接伸手进人家怀里摸来摸去,蒙塔吓了一跳,差点被自己给绊个跟头,好在他及时稳住了身形,深呼吸一口气,把持住了自己,哭笑不得地看了怀中的重黎一眼,正巧迎上了重黎笑意吟吟地看向自己的眼。 “扔给我!”黎单一边跑,一边回头向重黎使了一个眼色,道:“我去前面做一个陷阱,你让他们先带着红头甲壳蜘蛛往另一个方向跑,等陷阱完成后,点烟为号,到时候你们再循着方向过来,明白吗?” 重黎不放心黎单一个人,但是他也明白,这已经是眼下为稳妥的办法了。 在把打火石扔给黎单之前,重黎还不忘抬头询问蒙塔,道:“蒙塔,你有带用油鸱提炼的油吗?” 蒙塔想了想,道:“我没有带,不过巴根身上应该有。” 重黎马上冲着巴根大喊:“巴根,把你身上带的油全部扔给我。” 巴根也是个没心眼的,也不管重黎有什么用,听到重黎的话后马上照办,下一秒,一个兽皮袋子破空飞了过来。 重黎伸长手臂,很精准地接住了。“蒙塔,我哥说要去前面布置一个陷阱,你们先把红头甲壳蜘蛛往另一个方向引,等会儿我们直接一把火把这群烦人的红头甲壳蜘蛛全部烧干净。” 蒙塔点头同意了。 把打火石和兽皮袋子扔给了黎单后,重黎不放心地提醒了一句:“哥,你小心。” “顾好你自己吧!” 黎单翻着白眼快速消失在了重黎的视线当中。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再这么淡定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22|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2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家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0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11|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19发|表 重黎稀里糊涂地被黎单拉着往神庙走,直到这时候,重黎才发现不仅仅是他和黎单,周围还有不少生物也在跟着他们一起往神庙涌进,仿佛朝圣一般,所有生物都在往神庙聚集。其中,有五颜六色,巴掌大小的箭毒蛙;有长得像猪,四肢却长着带有锯齿状爪子的狸力;还有外表长得像老鼠,浑身却长满尖刺的刺毛兔,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生物,很多重黎之前根本甚至都没见过,听黎单说,这些都是存在于远古神话传说中的怪兽,他第一次见的时候也很吃惊,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不过是长得奇怪了点,见怪不怪。 不得不佩服黎单的傻大胆,至少重黎就习惯不了,再让他看几次,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物,他也习惯不了。 “哥……” 重黎战战兢兢地跟在黎单身后,不断往前走的同时发现在他们旁边不远处,竟然有一大群黑压压的不明生物在跟他们齐头并进,重黎不过是大概看了一眼,密密麻麻一大片,吓得有密集恐惧症的他三魂七魄都快飞了。 “哥?” “别怕!”黎单拉着重黎,继续勇往无前地往神庙走,不过脚步快了很多,以重黎的小胳膊小腿,黎单快走的话,他就必须得小跑才能跟上。 “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虽说暂时他们和这种不明生物的前进方向都一样,看似毫不冲突,但是这些黑压压的不明生物从另一面急速围聚过来,密密麻麻,铺天盖地,指不定没多久就会阻挡到他们前进神庙的道路,到时候怎么办?直接挽起袖子开干吗?就算是要打,也得先跟自己说明清楚,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吧?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是吗? 重黎再三追问,黎单想了想才抽空给他解释道:“是泽巨蚁,一种变异凶兽,含有剧毒不说,听说骨骼坚硬如铁石,很难完全杀死。” 这些黑压压的一片都是蚂蚁聚集而成的吗?重黎不由得感到头皮发麻,背上冷汗都冒出来了,即便如此,黎单还在唯恐天下不乱地吓唬他,道:“泽巨蚁好食血肉,如果群起而出,铺天盖地,即便是再凶猛的野兽也没办法阻挡。” 听了黎单的解释,重黎更是吓得不行,他之前曾经看一本相关杂志,知道在非洲有一种行军蚁,以速度快,数量多闻名于世,这种非洲行军蚁还长有倒钩,是凶狠的食肉生物,它们几万几十万地聚集在一起,密密麻麻,如果有任何生物阻拦到它们前进的道路,非洲行军蚁会犹如大军过境一般,横扫一切障碍物,将阻拦它们的生物蚕食殆尽,滴血不留,片肉不存,如果有生物惹恼了非洲行军蚁,被群起而追之,那就只剩下死路一条,即便是跳到河里也没用,因为非洲行军蚁会有组织地集合,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钩子勾住钩子,铺成一条像毯子一样严丝合缝的渡河工具,后面的大批非洲行军蚁会跳到这条同伴们用身体做成的毯子之上,组织严密地迅速过河,行到水中央,下层勾钩子的行军蚁宁愿被水淹死也绝对不会放开钩子,直至最后成功渡河为止。 如此纪律性,如此强悍的战斗力,一度给重黎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现在看到这么多的泽巨蚁,重黎一下子就回想起来了当初被非洲行军蚁所恫吓的恐惧,听闻,非洲行军蚁大军过境后能将一只犀牛硬生生啃成森森白骨,看不到任何一丁点的肉沫。听黎单的解释,泽巨蚁比非洲行军蚁还要恐怖,重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哥……” “别怕!我们马上就能进入神庙了。”黎单狠狠拽了拽重黎的胳膊,不让重黎继续左顾右盼,自己吓自己,都这时候了,与其担心那些周围的不明生物,倒不如赶紧往神庙里跑,除了进入神庙,周围不可能会有更安全的地方。 重黎被黎单带着往前跑,渐渐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体力不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重黎被吓到了,因为他亲眼见识到了这群泽巨蚁的恐怖之处。 之前跑在他们前面不远处的刺毛兔很多都被泽巨蚁卷了进去,就像是往幽深的海底扔下一块小石子一样,不过是溅起了一朵小水花,等涟漪散开后,就再也没了动静,这些刺毛兔也一样,被卷进泽巨蚁的黑潮里面,连朵浪花都没溅起,很快就平息了。 重黎吓得不敢再看,咬紧了牙关,埋头跟着黎单一路狂奔。 好不容易踏上了神庙的台阶,黎单抬手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倒不是很累,他完全是被重黎给吓得,而重黎呢,早已体力透支,死鱼一样摊在神庙的台阶上,五体投地。 说来也奇怪,这些稀奇古怪的生物虽然都是往神庙这个方向而来,但是除了黎单和重黎这俩兄弟之外,其它的生物都没有踏上神庙的台阶,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禁忌或者忌讳?越想越感觉到后怕,重黎赶紧询问黎单,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其中缘由黎单也说不清楚,不过看神庙附近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泽巨蚁给侵占了,之前那么多的生物,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只还在垂死挣扎,但是依旧抵挡不住泽巨蚁的浪潮,浮浮沉沉中被吞噬殆尽。 “哥……”重黎回身看了看台阶下黑压压的一大片泽巨蚁,头皮发麻,赶忙又往台阶上爬了几步,生怕这些天杀的泽巨蚁一个想不开杀上神庙的台阶上来,到时候以他的小身板,估计都用不了几秒钟就会变成一堆白骨,黎单的身板要更壮一点,皮厚肉实,就算多个半分钟好了,依然不够看。 “我们进去吧,放心,这些泽巨蚁不会让台阶的。” 见重黎一脸后怕的表情,黎单忍住笑,一把拉了重黎的胳膊,连拉带拽地把人往神庙里拉,重黎还没缓过气来呢,被拽着身体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进入了神庙。 神庙的结构其实并不复杂,没有墙,只有八根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大柱子,简单支撑着庙顶,重黎注意到,柱子上和庙顶都雕刻了线条简洁的几何图案,充满了后现代的艺术感,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刻凿刻而成的?这么前卫。 正中央是一个刻意搭建起来的长方形石台,黎单径直走过去,开始一本正经地鼓挠起来,重黎无所事事,则开始漫无目的都四处看。 神庙的规模不算很大,但是端庄大气,四面通风状况良好,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特殊的聚音效果,站在神庙里,能很清楚地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海浪声。 “黎重,快过来!” “哦,来了。”这神庙奇异的,有一种能让人缓和心境的作用,被黎单一叫,重黎赶忙跑回来,只见黎单已经将石台给清理好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石台上一块又一块的深色斑总给重黎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哥……” “躺上去!” “啊?”重黎吓了一跳,如果不是很确定眼前这位真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重黎真要怀疑对方是不是不怀好意,想拿自己来搞献祭了? “让你躺就躺!废什么话!”没好气地瞪了重黎一眼,黎单也懒得再说废话了,直接伸手抓了重黎把人往石台上推。 “诶……”重黎还没反应过来,黎单已经抓着他的左手腕往石台上磕,重黎下意识地想挡,却没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左手腕上的玉镯磕在石台边缘,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响声,然后,玉镯碎了,零零碎碎的掉到地上,一地残渣。 重黎马上急红了眼,这是他母亲留下来的遗物,对重黎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黎单又不是不知道,竟然这么做,简直…… 刚想质问黎单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股奇异的芳香传来,吸入体内之后,重黎瞬间感觉脑袋发晕,浑身无力,反倒是黎单,好像根本没受影响,依旧是一副精神百倍的样子。 “哥……”动了动嘴唇,重黎还是想好好问个清楚,可惜,黎单却不肯多说,叹了口气,一把抱起浑身绵软无力的重黎平放在石台上。 重黎睁大双眼看着自己的哥哥,眼里有惶恐,有不安,还有疑虑。 “别怕!”黎单照例伸手揉了揉重黎头顶柔软的发,笑着安抚道:“闭上眼睛安安心心地睡一觉,等你醒来,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真的是这样吗?真有这么简单吗? 仿佛看出了重黎双眼透出的疑虑,黎单胸有成竹,嘴角带着一抹微笑,柔声道:“相信哥哥,我总不会害你的。” 重黎这才慢慢闭上了眼睛。 黎单一手按在重黎的右手腕,一手拿着□□,在手心里把玩,深呼吸了好几口气,这才颤抖着手狠心割下第一刀。 在这过程中,重黎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石台上,仿佛睡着了一般,呼吸声都微不可闻,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还在证明这是一个大活人。 滴答,滴答,滴答。 鲜红色的血液顺着石台上的沟槽缓缓流入神庙地底,渐渐与这片土地,这个时空融为一体,密不可分。 重黎昏昏沉沉,但也能清楚地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流逝,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黎单紧紧握着他的右手给他加油打气,重黎一点都不害怕,相反,他觉得很安心,因为他相信哥哥不会骗自己,等睡醒过后就能回家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临死前的幻听,重黎恍惚中竟然听到了蒙塔撕心裂肺呼喊他的声音。 “重黎,留下来好不好?” “重黎不要走!” “重黎!” 听着听着,重黎忽然觉得好难过,眼泪忍不住滑落。他想回家,他想离开这个操蛋的时空,但是临到头来,真正要离开了,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会舍不得,这不是很讽刺吗? 看着自家那不争气的蠢兄弟,黎单无奈叹气,又不得不出声安抚道:“睡吧,黎重,睡醒了就没事了。” 真的是这样吗?难道说,这个时空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梦而已吗?重黎不知道,但是他很确信,如果是梦的话,请让他赶紧醒过来。 失去最后的意识之前,重黎唯一记得就是,耳边越来越清晰的海浪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24| “我灵愁苦,要发出言语,我心苦恼,要吐露哀情……” 耳边,有人在轻声吟唱着不知名的词句,声音婉转悦耳,令人不知不觉沉醉其中,忘却一切烦恼忧愁。 “小虫子,该起床了。” 黎重一睁眼,发现哥哥黎单一脸欣慰地坐在他身旁,一手握着他的手腕,一手很贴心地擦拭他脑门上的汗珠,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怎么,还难受吗?有没有感觉哪里疼?” 黎重眉头紧皱,一副不舒服的样子,看得黎单心疼死了,他就这么一个弟弟,黎家妈妈生下黎重没多久就去世了,父亲常年困在研究室里搞科学研究,可以说黎重就是爷爷和哥哥联手带大的,两兄弟年纪差得太远,黎单都可以给这个弟弟当爹了,所以自然是要星星不给月亮地宠,两兄弟的感情也一直很好。 看着平日里精细呵护的弟弟平白受着这么多罪,黎单是又心疼又恼怒,憋着一肚子火,都快把自己给憋出内伤来了。 “哥……我头疼……” “没事儿,没事儿,估计是睡太久,休息一下就好了。”黎单大大咧咧地笑,安抚自家蠢货兄弟情绪的同时,也在偷偷打量黎重的神态表情,确认没什么异常后,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别看黎单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办起事来那是相当靠得住,虽然黎重也经常吐槽他哥哥各种不靠谱,但是不得不承认,黎单这人口风一向很紧,只要是他打定主意隐瞒黎重的,黎重这辈子都别想知道。 “哥,我是不是睡了很久?” “谁说不是呢。”黎单笑着捏了捏黎重的鼻子,道:“还说来欧阳公子这里给哥哥我祈福,谁知道却不小心闯进了人家屋子里睡着了,如果不是我过来叫你,还不知道你这只小虫子要睡到什么时候去了。” 是这样的吗?黎重不好意思地笑了,转头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正笑意盈盈地倚在门边,一身的书香气,文质彬彬,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真正应了那句古话,君子端方,温润如玉。 “欧阳公子……” 黎重想起来了,这位气质内敛的年轻人就是本城大名鼎鼎的阴阳师,欧阳九思,别看人家年纪轻,又生得白白净净,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这人可是个惹不起的狠角色。听哥哥黎单说,欧阳公子年纪虽然轻,但是辈分可不低,认真算起来,估计还是他们爷爷辈的人物,这让黎重怎么不胆战心惊,面对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辈分却硬生生压了自己两头的长辈,黎重生怕自己有什么礼数不周的地方,到时候不说欧阳公子怪罪,自家爷爷也会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欧阳九思轻摇纸扇,眉眼弯弯地笑,一脸和善:“人没事就好,要是真在我这儿出了什么事儿,黎老那儿我还没办法交代。” 重黎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这才想起来,他是在一位老手艺人的介绍下,特意过来给哥哥黎单祈福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在人家屋子里睡死过去,想来还真是失礼。越想越觉得丢人,黎重不好意思地偷偷拉了拉哥哥的衣袖,躲到黎单身后,红着脸,低头小声地跟欧阳九思道了歉:“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无碍。”欧阳九思淡淡一笑:“黎单,看样子你弟弟已经没有大碍了,领他回家去吧。” 黎重刚刚醒来,还有些懵懵懂懂的搞不清楚状况,当然也没听出这句话所隐含的言外之意,只见黎单很郑重地点了点头,扶着弟弟起身,告辞离开。 回去的路上,黎单开着车,黎重就坐在他旁边的副驾驶坐上发呆,望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黎重忽然产生了一种陌生的不适应感,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哥,我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梦……” 黎单佯装镇定,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认真开着车,状似不经意地反问道:“哦?很有意思的梦吗?要不要讲给哥哥听?” 黎重用手揉着太阳穴,一脸很苦恼的表情:“我记不太清楚了。” 黎单这才松了口气,要是黎重还记得那些,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忘了就忘了吧,一个梦而已,既然记不得,可见你的大脑潜意识觉得这个梦无关紧要,忘了也好……” 车内一片安静,再没人说话了。 当天晚上,月黑风高夜,欧阳九思这里又迎来了另一位很特别的客人。 “早就猜到你会过来。”欧阳九思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大半夜的被人打扰,表情却没有半点愤懑和不满,仿佛是早就料到了一般:“把你奶奶生前寄存在这里的木雕带回去吧,不过提醒你一句,总归是帮你挡过煞的东西,如果不想供养起来,也别乱丢,找个地方烧成灰烬后再深埋地底吧……” “欧阳公子……”来人支支吾吾了好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说道:“欧阳公子,我知道我之前对你很不尊敬,奶奶生前叮嘱我的那些,我都当是封建迷信,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从来没放在心上过,可是这一次,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人,真的有所谓的前世今生吗?” “谁知道呢?”欧阳九思忽然笑了:“毕竟我又没经历过?” 来人皱眉,顿时不说话了。 欧阳九思暗暗叹了口气,转身走进了屋内,只听到一阵翻找东西的声音,半晌过后,欧阳九思走出来,手里已经多了一个木盒,打开后,只见内里衬着鲜红色的绸缎,中间平放着一个巴掌大小的人形木雕,雕刻得栩栩如生,仔细观察木雕的面目造型不难发现,正是对面不请自来的客人。 “拿回去吧,现在总算是物归原主了。” 对面的客人没有伸手,仿佛雕塑一般定住了,眼神木纳地盯着盒子里的人形木雕,好半晌才开口道:“好奇怪,我竟然能听到他在哭……” 欧阳九思没有答话。 不请自来的客人还在小声喃喃自语:“是真的,他在哭,我能听见他在哭……” 除了叹气,欧阳九思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 欧阳九思用扇柄撑着下巴想了想,转身走回他放置文房四宝的书案前,轻轻放下了右手的折扇,提笔写下了一串地址和一个名字,交给了对面一脸痛苦的男人:“解梦这事我一点儿都不懂,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解梦高手给你认识,拿着吧,这是地址,你去找这个女人,告诉她是我介绍你来的,她应该能帮你解答不少疑惑。” “谢谢。”对面的男人站起身,忙不迭道谢,仿佛被打了鸡血一般,瞬间恢复了精神,感激不尽地向欧阳九思行礼,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抱起木盒,右手紧紧地握着那张薄薄的纸条,快步离开了。 庭院内,月上眉梢。 欧阳九思转身走进了屋内,借着不甚明亮的月光,依稀能看见他从袖口摸出了一小块木牌,用红布仔细包好,然后一圈圈缠上红线,最后才放入了抽屉当中。 木牌上,是用毛笔手书的娟秀小楷,两个字,林森。 蒙塔跟重黎,情深缘浅,就看林森跟黎重,是不是也是有缘无分了? 林森拿着从欧阳九思那儿求来的地址,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门,四处打听,辗转了好些地方,废了老鼻子劲,终于找到了纸条上标明的目的地,说实话,他从小在这个城市长大,竟然不知道这座高速发展的现代化文明城市里还有这样格格不入的地方。 这是在城市最外围,跟郊区接壤的地方,一条幽深偏僻的糊涂,外面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走进去之后,豁然开朗,才能发现这里面是真的别有洞天。 一条很长的队伍,男女老少都有,全部规规矩矩地站好,安安静静地排着队,没有一个人说话,周围一片安静,气氛显得很是凝重诡异。 队伍的尽头是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其貌不扬,一扇看起来就很厚重的铁门,锈迹斑斑,还上了锁,将排队的人群隔绝在外。 林森心里虽然很奇怪,但还是从善如流地排到队伍的最后面。 没多久,小房子里走出一个驼背老太婆,满脸皱纹,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好不容易伸手打开了铁门上的锁,随着一声刺耳的门响,铁门外排第一个的人片刻都没耽搁,避开老人,赶忙冲了进去,身形矫健,看得林森啧啧称奇。与此同时,小房间里跟着走出一个容貌姣好的年轻女子,手里握着一团纸巾,妆都已经哭花了,脸上还有未擦去的泪痕。 联想到自己,林森顿时感觉心情沉重。 排了大半天的队,好不容易轮到林森了,林森很紧张,在他前面的那些人,每当铁门打开后,都是一副急不可耐地样子,瞬间冲了进去,但是出来时,少见有欢喜的神色,大部分人脸上都带着泪。 进入小房间一直往里走,周围尽是昏昏暗暗的烛光,大大小小,星星点点,交相辉映,虽没有电灯那般明亮,但是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走廊尽头有一个黑色的屏风隔着,上面绘着一只林森从来没见过的怪兽,张牙舞爪,威风凛凛,黑色屏风两旁各有一个小香炉,里面燃着不知名的熏香,能看到袅袅的轻烟,闻起来令人心情舒畅。 “请进。” 听到黑色屏风后传来的声音后,林森这才恍然回神,继续往前。 绕过屏风,林森吓了一跳,听声音,林森还以为屏风后面的是一位上了些年纪的中年妇女,谁知道竟然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身黑,长长的黑袍,戴着黑帽,帽子上还有能遮住大半张脸的黑纱,看不太清楚容貌,林森也是根据身形来判断对方年纪的。 黑袍姑娘端坐在一张长方形桌子后面,面对着林森,在她的桌子对面,还有一张空椅子。 “请坐。” 林森更确定了,完完全全就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的声音,跟对面黑袍小姑娘的形象一点都不符,即便心里很狐疑,但林森还是没忘记自己此行来的目的,客随主便,从善如流地坐下。 “殷姑娘,我叫林森,是欧阳公子介绍过来的。” “欧阳公子还是会给我找麻烦啊!”黑袍姑娘说完,伸出双手在桌面上细细摸索起来,林森这才发现,原来这黑袍小姑娘眼睛看不见,难怪会带着黑纱。“你说你是欧阳公子介绍过来的,可有什么信物?” “啊?”林森傻眼了,都什么时代了,谁还用信物这种鬼东西。“欧阳公子没给我什么信物啊!哦,对了,除了这张纸条。” “纸条给我。” 林森将纸条递到了黑袍姑娘的手中,只见对方接过后直接拿到鼻下闻了闻,然后又拿到了旁边的烛台边点燃,一瞬间,火苗蹿起。 “没错,纸和墨都是欧阳家独有的。”黑袍姑娘挥了挥手,把即将燃烧殆尽的纸条扔进了脚边的纸篓里,看得林森很不放心,生怕火苗没完全熄灭会引发火灾。仿佛看出了林森的担忧,黑袍姑娘亲切地笑了笑,安抚道:“林先生请放心,我的鼻子可比你们灵敏得多,在我的小店里,是不会发生像是火灾之类的天灾*的。” 被人看穿了心思,林森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有劳殷姑娘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林森现在是有求于人,当然得放低姿态。 黑袍姑娘一边笑,一边从桌面下捧着一个硕大的水晶球来,轻轻放到桌子中间,固定住,要求林森把双手都放上去。 “林先生有宗教信仰吗?” 林森摇头,忽然想起对方看不见,遂低声答道:“没有,我这个人从小就比较傻大胆,不信邪,不怕鬼。” 黑袍姑娘轻笑:“那是好事,老话不是说嘛,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 林森附和着傻笑,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听明白,一脸的莫名其妙。“殷姑娘,我想问的是姻缘。” “我知道。”黑袍姑娘笑意吟吟,嘴里念念有词,什么岁月之手,时间之风,林森一句都听不懂,顿时感觉头都大了。 好半天后,黑袍姑娘才让林森收回了双手,把水晶球抱回怀里,拿着一张白色的绢帛,仔细擦拭着,利用这空隙,跟林森闲聊道:“林先生想问的姻缘,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林森急了,什么又是天边,又是眼前的,根本听不懂啊。“殷姑娘,还请明示。” “林先生,凡事有因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因果就是最终的历史,曾经欠了的,负了的,始终得还给人家,这是自然规律,谁都否定不了。” 林森似懂非懂。 黑袍姑娘想了想,又解释了一句:“林先生,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听了这话,林森马上不淡定了:“我不信什么命中注定,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相信我们能重新来过。” 黑袍姑娘轻声笑着,道:“既然林先生下定了决心,那就请从身边的人开始找起吧。” 身边的人,这就是近在眼前的意思吗?林森不是很明白,还想继续追问,黑袍姑娘已经笑着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林森不得不起身,正想从裤兜里掏钱包,只听对面的黑袍姑娘笑着说了句:“不用了,既然是欧阳公子介绍来的,这个人情,我自然会去找欧阳公子讨,林先生,走好。” 既然对方都已经这么说了,林森想要掏钱付账的做法也不得不作罢。 兜兜转转,耽误了大半天的时间,最后得了这么一个不清不楚的消息,林森也很无奈,要是以往,他绝对不会相信这么迷信的话,但是现在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不然茫茫人海,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底细的人,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身边的人?”林森又仔细想了想,发觉他身边接触最多的还是基地里那群兄弟们,为了方便,干脆摸出手机来,编辑了一条短信,内容很简单,就一句话:“你们认不认识一个叫黎单的人?” 也不怪林森,他唯一能确认的就是黎单这个名字,不从这里入手,他还怎么找人。 点击群发,没多久回信就传来了。 一条条点开,大多都是表明不认识的,还有几个跟他关系不错的队员们在揶揄,开玩笑,问他怎么忽然想起找这么一个人,是敌是友? 林森气得牙痒痒的,一边咒骂这群不靠谱的猪队友,一边一条条删除短信,忽然,其中一条短信引起了林森的主意。 “黎单?咱们基地新调过来的队长里不有一个就叫这个名字吗?队长,你要不要去确认看看。” 林森顿时大喜过望,直接按着回拨过去,详细问明了情况,确认他们基地新调来的队长里真有一个叫黎单的,这才放心了。 “对了,那这位新调来的黎单队长是不是有个兄弟啊?” “队长……”被问的队员满脸黑线,他们队长竟然有闲功夫关心别人家的*,没吃错药吧:“这就不太清楚了,要不明儿去给您打听打听。” “好兄弟。” “队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挂了电话后,林森兴奋得一晚上没睡着,着手开始四处打听,搜寻黎单的资料,搞得周围人都紧张了,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林森其实也没想干什么,不过是想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人,这都是一条可巡的线索,况且,根据他之前几次的失败经验来看,深觉黎单这个人不好对付,不先搞定黎单,后面的事只会更棘手, 到了第二天,林森天不见亮就回了基地,直接去了指导员办公室,准备先以权谋私一把,先调查清楚黎单的底细,没想到老天爷帮忙,在门口就跟黎单面对面相遇了。 果然是同一个人,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林森大喜过望,主动上前打招呼,谁知道黎单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就走,一副嫌恶的表情。 林森毫不气馁,快步追了上去。 “黎哥……黎哥……” 黎单其实也认出林森了,那张可恶的脸就是化成灰他都认识,不想这人接近他们家蠢货兄弟,黎单故意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警惕地保持距离,没想到这人这么臭不要脸,竟然好意思追上来,黎单气得牙痒痒的,他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脸色铁青,停住脚步,咬牙切齿地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 “那没关系,现在认识不就行了。”林森一脸憨厚地笑,极力想要跟黎单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不先搞定黎单,还怎么勾搭黎单的兄弟。“我叫林森……” “林队!”林森有意装傻,黎单懒得跟他虚与委蛇,开口毫不客气地说道:“不管你打什么主意,别接近黎重!” “黎重……”林森轻声念着这个名字,感觉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了,重新恢复了生机:“黎哥,我就一个要求,让我见见他。” “滚蛋!不可能!”如果可以的话,黎单会尽一切力量,好好保护黎重,林森这个明显不怀好意的家伙,当然得小心防范着,不准他接近黎重。 林森毫不气馁,继续相求:“黎哥,你让我见他一面……一面就好,求你了!” 黎单懒得跟他废话,转身就走,林森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纠缠不休,黎单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直接被惹怒了。 当天,小道消息传遍了整个基地,队员们私下里讨论得热火朝天,新来的黎单队长跟林森队长一言不合就干了一架,林森队长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光挨揍不还手,如果不是旁边人见势不妙,主动上前劝架,林森队长估计得直接进医务室去。 经此一事,林森讨好黎单的计划彻底宣告失败,别说是从黎单口中套出黎重的消息,现在就是偶遇碰面,黎单都是装作看不见这么大一个活人,搞得林森别提多挫败了,林森也想过要不要迂回包抄,绕过黎单,想办法直接去跟黎重接触,可惜,黎单把他们家兄弟保护得太好,林森跑遍了整个基地到处找人打探情况,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竟然没一个人知道黎单家是什么底细,或者说,就算有知道的,也不愿意透露给他。说来也对,干他们这一行的,所有资料都是绝对保密的,林森太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太低估了黎单的本事。 就这么拖了十天半个月,林森都快要绝望了。 终于在某一天,手下队员给林森送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队长,咱们基地的卓队要结婚了,就在这周末。” “我知道,红包都已经送过去了。”林森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心里嘀咕,别人结婚关自己什么事?想想自己,凄凄惨惨戚戚,念及此,林森顿时没精打采起来,事实上,他这段时间的训练状态一直都不好,为此还挨了好几次批评。 “队长,黎队已经请假条交上去了,要去参加卓队的婚礼,这可是大好的机会啊!”林森手下的队员们都知道,黎队是他们队长抱得美人归的头号障碍,看着他们队长这段时间一直无精打采,魂不守舍的,众人都很着急。 林森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 “队长,你怎么还不明白啊!黎队请假去参加卓队的婚礼,证明他们俩交情不错,我都打听过了,听说黎队和卓队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家还是世交……” 听到两家是世交,林森这才恍然大悟,这么说来,黎单会请假出席卓队的婚礼,是不是代表着黎重也会去?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林森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瞬间精神抖擞了:“干得好,兄弟,搞得哥哥我的后半生幸福后,一定请你喝酒。” “队长,加油!替我向咱嫂子问好。” 林森爽朗大笑,片刻都没耽搁,马上转身跑回去写请假条了。 婚宴当天,林森收拾得人模人样,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比新郎官还要更兢兢业业地站在门口迎宾。 出于黎家和卓家几代人的交情,黎单来得很早,下车后,看到站在门口迎宾的林森,连带着坏了好心情,咬牙切齿地拱手道贺:“卓越,恭喜!” 新郎官一脸莫名其妙,靠过来一把拦住黎单的肩膀,笑着打趣道:“哥们今结婚,你搞什么呢你!” 看着林森又是着急,又是热切地四处张望,黎单顿时感觉气不打一处来,直接问道:“这家伙怎么来了?” “你说林森啊!这小子人不错,主动要求过来帮忙的。” 什么主动要求帮忙,黎单才不相信。 林森找了一圈都没看到黎重,心下着急,主动过来询问黎单,道:“黎哥,黎重呢?怎么没看到他?” “关你什么事儿!”一提黎重,黎单更是火大,这不要脸的小王八蛋,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可恶! 没再搭理林森这个不要脸的小王八蛋,黎单气呼呼地走进了礼堂。 “黎重今天不来了吗?” 林森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看上去倒是有几分招人同情,搞得人新郎官都不好意思了,出言安抚道:“你说黎重啊,刚才打了电话,说是学校里还有事,要晚一点儿才能过来。” 听了这话,林森眼睛都亮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森终于等来了黎重,看着那个从出租车上下来的人,身影既陌生又熟悉,仿佛穿越了千年的时光再一次向自己走来,时光之手,岁月之风,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林森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张脸。 “卓越哥哥,祝你新婚快乐。” 跟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声音,清脆悦耳,林森痴痴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黎重,几次想要鼓足勇气,上前打招呼,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他紧张,紧张得不知道该如何组织语言。 “卓越哥哥,我哥来了吗?” “在里面。” “那我先进去找他。”黎重轻声笑着,熟络地跟周围人打招呼,目光掠过林森时,虽然不认识,但还是善意地点了点头,笑意吟吟。 林森握拳给自己打了打气,在心底重新组织好语言,正准备上前向黎重做自我介绍,黎单忽然气呼呼地从内堂冲了出来,一把拉住黎重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急道:“给你打了那么多电话,为什么不接?” 黎重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无辜表情,委屈道:“可能是没听到吧,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手机一直放书包里。” 黎单气得吹胡子瞪眼:“谁让你个蠢货调成震动的?” “那不是上课嘛。”黎重不服气地小声辩驳,但是抬头看到哥哥脸色不善,马上乖乖闭嘴了,从小到大的经验告诉他,千万不要招惹盛怒中的黎单,那真是老虎头上拍苍蝇,找死。 “先回去!”黎单生气,更多是因为担心林森贸然闯入黎重渐渐恢复平静的世界,自己不能继续保护黎重,他就这么一个手足兄弟,容不得半点儿闪失。 “哥!哥……” 黎重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委委屈屈的小表情,看得林森止不住心疼,果断上前,拦住黎家两兄弟的去路,还来不及说话,就被黎单一把推开了。 “滚开!别挡路!” 黎重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家哥哥这么蛮横粗鲁的模样,心里很奇怪,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到底做了什么,惹得黎单这么生气? 黎单板着脸,表情不善,一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恐怖表情,再加上刚才跟林森的言语冲突吸引了不少周围人的关注,新郎官都被引过来了。 “卓越,我先带黎重回去。” 新郎官也不是很明白眼前的状况,貌似是林森跟黎单不知为何起了冲突,诧异地看了林森一眼,搞得林森有苦说不出,他也很冤枉好不好,明明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 跟新郎官打过招呼后,黎单继续拉着黎重往外走。 “哥……”黎单的情绪很不对劲,感觉像是在极力克制着,随时都有可能全面爆发,这样很危险。 黎单没说话,直接把重黎塞进了车里,然后绕到另一边的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启动发车,就在这时候,谁都没想到有人会忽然冲过来,直接挡在黎单的车前。 “哥,有人!小心!” 黎单脸色很难看,林森这不要脸的小王八蛋,是吃准了自己不敢开车撞人吗?想拿命来威胁自己吗?来啊!谁怕谁!看看这个胆小鬼游戏,到最后会是谁先退却。 开足马力,车辆犹如离弦的箭矢一般,飞速开了出去。 黎重吓得三魂七魄都快飞了,大声惊呼道:“哥!” 黎单没踩刹车,林森也没让步,相撞的同时,黎重清楚地听到一声巨大的撞击声,前面的挡风玻璃都被撞碎裂了。 “哥,你到底在干什么?快停车!” 黎单狠狠砸了方向盘一把,踩了刹车,车刚一停好,黎单赶忙跑下去查看情况,只见林森满头满脸都是血,正晃晃悠悠地从地上爬起来,唯一庆幸的事,人看上去应该没什么大碍,不过保险起见,还是得去医院检查一下才行。 “你没事儿吧?” 听到黎重关怀自己的声音,林森心里一阵暗喜,胡乱擦了擦满脸的血,笑得很爽朗:“不用担心,我皮糙肉厚的,不碍事,再说了,黎哥刚才有手下留情,偏移了角度,不然我就直接滚到车轮子底下去,直接被碾成一滩烂泥了,现在根本不可能完好无损。” 都已经是这幅模样了,竟然还有功夫耍嘴皮子,重黎也是服了。该说这人果然跟他哥哥黎单一样,艺高人胆大,不按常理出牌吗?勇气可嘉,不过也稍微考虑一下他这个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旁观者啊,都快给吓死了。 “我叫林森,林是两个木头的林,森是三个木头的森,这是我的电话,你叫黎重对不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想请你吃饭,地点随你定。” 这人还真有意思,黎重忍不住笑了,好奇地问道:“你认识我?” “当然。”林森忙不迭点头:“你是黎队的弟弟嘛,我知道你的,很早就知道你了。” 瞧这话说得,黎重忍不住轻笑起来:“请问,我们之前见过面吗?总觉得很熟悉……” 听了这话,林森也是感慨万千,但他还是摇头,坚定地说道:“我之前并没有见过你,你也没有见过我。” “这样啊……”黎重笑了笑,主动伸出手道:“那么,很高兴认识你,林森。” 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细白手掌,林森下意识地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掌,这才伸过来跟重黎握手,搞得黎重这个当事人都不好意思了。 本来很普通的握手,谁知道林森傻了吧唧的,握着根本就不松手,一开始,黎重还能继续保持微笑,可到后来也难免觉得有些尴尬。 而另一旁,已经下了车的黎单早就看不下去了,林森这小王八蛋简直是蹬鼻子上脸,他对黎重那不怀好意的心思,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再放任下去,自己养得好好的小绵羊兄弟就要被大灰狼给叼走了,这怎么不让黎单痛心疾首?可再是不愿意,黎单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阻挡不了了,林森为了认识跟黎重有一个简单的会面可以连命都不要,这么震撼的初次见面,黎重想忘也忘不了,以后,这两个人的交集和牵绊只会越来越深。 他大爷的!千防万防,养得白白嫩嫩的小白兔还是被大灰狼给叼走了。 “走了,回去了……” “哦。”黎重点头,临走前还不忘嘱咐林森道:“你记得去看看伤啊,当心别感染了。” 黎重要走,那怎么可以?林森犹不死心,慌慌张张地追过来,死扒着车门不放手,焦急地问道:“黎重,黎重,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我不会经常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骚扰你的,就是想留一个联系方式,以后也好方便联系什么的……” “喂!差不多就行了啊!你到底还想怎样!”黎单觉得自己都快气爆肝了,这什么人啊这!不要脸也得有个限度,有这么上赶着问人要电话好吗的吗? “黎哥……”要追人不就得比谁脸皮更厚吗?林森一点也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相反,最后能抱得美人归才是真本事。“黎哥,就一分钟,拜托再给一分钟。” 见哥哥都忍不住要动手了,未免人家婚宴上闹得太难看,黎重从一旁的书包里摸出了手机,直接递给林森,笑道:“拨一下你的手机号码。” 林森喜不自胜,乐颠颠地按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听到电话铃声响起,这才将手机递还给黎重,还不忘叮嘱黎单道:“黎哥,你开车小心点。” 没办法,自己未来媳妇儿还坐在车上呢,能不担心吗? 黎单气得嘴角直抽抽,这小王八蛋! 回家的路上,黎重好奇得问哥哥,道:“哥,你干嘛老是针对人家林森啊?我觉得他挺有意思的,除了脸皮厚一点,似乎也没那么讨厌嘛。” “你可别被这憨厚的外表给骗了,那小王八蛋最擅长扮猪吃老虎了。”看自家那蠢货兄弟一脸天真无邪的表情,黎单痛心疾首,对林森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自从顺利搞到了黎重的手机好吗过后,林森彻底改头换面,整个人都大变样了,果然是爱情的滋润啊。 平安夜,林森跟黎重发了这么一条短信。 “有空吗?想请你吃饭。” “今天平安夜耶,不去陪女朋友吗?” “没女朋友,不过最近打算找个男朋友。” 这边,黎重接到短信后差点儿没把手机给摔出去,正在苦恼该怎么回复,第二条短信紧跟着发送过来。 “黎重,我挺中意你的,要不你也考虑考虑我?” 这tmd就尴尬了,该怎么回? 在线等,挺急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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