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和我有仇》 第1章 第1章 南方的冬天就是冷。 戚榆在简洁得只有蓝白格子的棉被里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抵不过寒冷,在柔软的床上躺了好一会儿,终于缓了过来。 当然,还是没有起来。 她伸手拔出充满电的手机,又迅速把手抽了回去,在被窝里打开了手机。 十二点四十五 今天是大年初一,也没人来叫她,就这样任由她睡到了日上三竿。 虽然她平时的作息也不太规律,但却很少像昨天晚上那样玩手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睡前 她大概看了看时间,似乎也是十二点半左右。她不大记得有没有关灯了,也有可能那位老是操心她的老爹进来帮她关灯充电的。 戚榆就是这么任性、孩子气,从小就被两个三观不歪的父母教育着,二老不怎么管这个独女,一直秉持着放养型家庭教育,最终还是把戚榆生生惯成了个好像什么都不会又好像什么都会一点的伪千金。 说她会吧,她生活中又缺少常识,说她不会,她也不算笨,至少什么事都能帮着点,算是个难以界定的人物,但这么多年了,她的性子还是一点没变,没心没肺,始终对未来充满希望。 戚榆的手机是指纹解锁,她的手刚放上去,手机就自动给她解锁了,页面还停留在昨天晚上和何言一的聊天记录上。 “七七?小榆?明晚咱高中同学聚会,在江边的假日酒店,好多海归都回来了,你也六年没来了,来看看吧。” 说实话,经过一晚上的过渡,她还是没反应过来,甚至都没数过,原来已经毕业六年了。 六年,四次同学聚会她一次都没去。 也不是说不想去,而是她大学毕业之后一个人跑去了南京,靠着自己精彩履历,在南京最大的游戏公司里当了个美工师,原本是看着专业对口又是自己喜欢的事才去试了一下,结果刚去应聘,别人就问她,有没有玩过游戏。 戚榆是个游戏渣,没技术也没兴趣,只能讪讪的说了句没玩过,她记得当时跟她一起应聘的那几个人听到答案都一脸诧异地望了过来,确实,不玩游戏还跑来游戏公司应聘,看起来是有那么一点傻。 应聘结束后,她还当自己没戏了,就在家瘫了一天,准备第二天再去其他地方看看,没想到瘫着瘫着就收到了那公司发来的短信:亲爱的戚榆小姐,恭喜您,您已成功被我公司录用。 看到短信时戚榆都懵了,恭喜啥,她不是不玩游戏吗? 打电话过去一问,别人就需要一个不玩游戏的美工师,理由如下:当一款游戏的美工能做到吸引其他不理解游戏,或者从未接触过游戏的人群时,才叫做真正的成功。 尽管戚榆对这个公司的套路感到无比心塞,但被录用了还是异常高兴的。 就这样,她在南京安稳了下来。 以至于都分散在老家附近的高中同学聚会时,她都在南京加班或者被派去总部学习。 这样说来,确实是好久没见过他们了,听何言一说这次聚会的人特别齐,也许是有了召集的人,原本大家都在外奔波,也因为这个聚会让大家想起了高中一起度过的青葱岁月。毕竟年纪大了,大家也会开始回忆自己的年少时光。 戚榆退出了聊天界面,叹了口气,终于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那头蓬乱的乌发,掀开被子随意地套上了拖鞋,扯过扔在一旁的宽大的深栗色针织毛衣开衫,洗漱完才不慌不乱地走下楼吃饭。 戚家没什么规矩,过个年也不讲究,家里亲戚交往得不密切,关系也挺生疏的,一年年下来便省去了走亲戚这一环节,年夜饭也就叫上堂哥那边一起在家吃了顿饭就没了。 戚然也就比戚榆大了个三岁,书倒是比她读快了一年,考了个985,本科毕业时才二十一岁,后来又考了研也就没读了,跑出来工作,读的土木工程,刚工作那会儿天天要往工地跑,什么女朋友都被他折腾没了,今年二十七了还孤零零地单着。 现在,这个二十七岁的男青年正在一边看电视,一边舒舒服服地侧躺在沙发上,完全没有一点给爷爷奶奶抱曾孙子的自觉。 大概是听到了她的拖鞋声,戚然伸长了脖子回头看了眼,开始了他一贯的毒舌:“老妹儿,舍得抛弃你的大床了啊,刚刚婶婶以为你不下来吃了,还说省了一顿呢。” 戚榆懒得理他,白了他一眼,转身泡了杯白咖啡,慢慢坐到了他旁边的沙发上。 戚然不依不挠:“还真不吃啊?减肥?够胖了别减了。” 戚榆:??? 这是什么逻辑? 戚榆没搭理他,看了会儿电视上的春晚直播,才缓缓开口:“今晚我高中同学聚会,你跟他们说别备我饭了。” 戚然轻飘飘地瞥了她一眼:“你居然舍得出门,当初我去南京找你,你还死活不肯出来跟我吃顿饭。” 对于这个死宅堂妹,戚然可是见识过了。前两年听说戚榆在南京找到了工作,他在单位累死累活的,好不容易才跟领导求了两天假,大老远的从北京飞过去,想让她做一回导游带他玩玩,结果一通电话打过去,被对方冷冷告知:“哥,我今天交稿。”最终闷得他当晚又飞了回去,完了还被领导调侃了半天。 戚榆有点心虚,“呵呵”笑了两声,尴尬地又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打开电脑查了下邮件,又下载了最近新出的几款游戏的,了解了一下画风,看看表,已经四点多了,她进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再瞎捣鼓了会儿,终于熬到了天黑,她给自己套了件黑色的宽松卫衣,阔脚浅色牛仔裤里塞了条黑色打底裤,本来是懒得化妆的,但后来想了想,还是给嘴唇上了层不明显的豆沙色。 出门时,她看着一鞋柜的篮球鞋和滑板鞋,才发觉自己的品味居然和高中时没有太大的区别。 “老妹儿,你不行啊,这么多年你的女人味还是没有提上来,看来学计算机的妹子真的难脱单啊......”不知道戚然从哪冒出来的,看着她穿上那双在男生堆里抢得火热的乔丹,嘲笑着感慨。 “滚,你们土木的就好脱单。”戚榆懒得理他,抓了间厚到看不出原型的过膝黑色羽绒服套上,“啪”地一声关上了门,留给戚然一脸寒冽。 每年春节路上总是特别堵,戚榆也就省了开车回来的力气,是坐高铁回来的,在家没车不方便,就向戚远借了家里的一辆车,那本积了灰尘的驾照终于有了点用处。 戚榆没有立刻去假日酒店,而是开车到了一个偏郊外的小区,找了处停车位把车停了,随后从后备箱拿了一袋水果走到了一间没有挂招牌的店面前,轻轻敲了敲门,然后推开。 一股清新的书墨气迎面而来,犹如浸润在空无一人的竹林里,耳边只有竹叶的刷刷声,鼻尖满是带着水雾的泥土气息。 一位老人弓腰坐在茶几前,从容地泡着茶,见到门开了,抬眼看了过来,似乎对来客并不惊讶,继而又低下头持续手上的动作。 “来了。”老人没有起身迎接,只淡淡道。 戚榆放下手里的袋子,径直走了过去,坐下,“是啊,来探望一下您这个寂寞老人。” “哼!”老人突然耍起了小性子,“你还知道来看我,不就为了我写的那几张对联吗?” 戚榆的小心思被点破,也不尴尬,还是嬉皮笑脸的,在这挂满了书画的工作室里翘起了二郎腿。最后挣扎了一下,还是给了个解释:“那不是您写的对联比较值钱吗,不然我能等到过了年三十再来拿吗,我自己也能写啊......” 这个老人便是戚榆的书画的启蒙恩师,大名徐临之,在书画界也算享有盛名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也是写的遒劲有力,胜似龙凤。 其实戚榆小时候的字也不算丑,但也算不上好看,但戚爸爸认为书法能陶冶情操,便强硬地将女儿塞到了徐临之这里,一学就是十年,也成为了徐老人的半个孙女了,所以戚榆每年春节回家都会借着要对联的名义回来探望老人,徐临之也习惯了,就是见到还是会念叨她几句。 不大的工作室,被戚榆身上的鲜活气息给烘热了,这一老一小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几乎忘了时间。 “行,我等下还要去参加个同学聚会,您要保重身体啊。”戚榆站起身来,也没有再多说点什么,见老人摆摆手,也推门回到了车上。 晚上七点,陆陆续续地也坐满了,大家许久不见,却也没失了那份熟络,依然没分寸地开着玩笑,但在各自的眼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忘却了。 “戚榆又没来啊?”不知是谁突然问了句,大家才注意到,那个消失了六年的人依旧不在现场。 有人问道:“何言一,你通知她了吗?” 何言一有点懵,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打开手机又拨了个电话过去,还没开口就听见那边说了句“来了来了”就把电话给挂了。 何言一看着屏幕上大大的“通话结束”,拉开椅子,走到大门口,看见一个臃肿的黑色身影半走半跑地迎着她扑来。 对方一上来就抱住了她,声音掩饰不住喜悦:“何言一你白了!” 何言一被压得喘不过气,对于这句酷似赞美的话不置可否。 也没有浪费时间在叙旧上,就雷厉风行地扯着戚榆向宴会厅去了。 戚榆穿的很厚,看起来就象只笨重的大粽子,她被何言一扯着往里面走,看着这金光灿灿的酒店,内心惊叹是哪位大老板出的大手笔,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到了一堆人头。 原本闹哄哄的会场一瞬间静了下来。 一 二 三 “靠,榆哥你可来了!” “怎么六年不见,一点变化都没有。” ...... 戚榆没说话,只笑着,面对着一张纸熟悉的面孔,她居然还有点想哭。 气氛因为她的到来又热烈了些。 记得高中那时,戚榆便是班里比较特别的那类人,跟男生玩的好,跟女生也说得来,却又有自己的想法。 这样好相处的一个人,却独独栽在一个人身上。 其实一进来,她就看到他了。 他似乎和从前一样,依然是被一群男生围着,只是过去,他们围着一个圈看同一部手机, 而现在,围成一个圈,喝着同一杯酒。 虽然她来晚了,但是大家也不怎么在意。 何言一给她留了个位子,她就跟着她坐了下去,屁股还没坐热,她才发现这张桌子的气氛莫名诡异。 抬头一看,巧了。 戚榆挑了挑眉,在桌布下打开微信。 戚榆:【怎么回事???】 何言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知道】 戚榆瞟了眼回复,瞪了眼跟她隔着一个位置的何言一。 唉,刚好又是正对面。 戚榆整个吃饭的过程都没敢抬头,只低着头转着转盘,在这种场合,她宁愿做个小透明。 可是天偏偏不如她意,就在她再一次转转盘时,突然发现,转盘卡住了。 戚榆下意识地抬头扫了一眼,却对上了一双明亮的眸子。 任世冕恰好在同一时间,反方向地转动转盘。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章 第2章 虽说过去了这么多年,戚榆早该忘了那种感觉,可偏偏,她的身体还是那么诚实,手像摸到了烫手山芋般瞬间弹开,惹得隔壁正专心吃饭的女同学不明所以地问了句。 戚榆摆摆手,满不在乎道:“没什么,手一时抽筋罢了。” 女同学也没说什么,继续夹菜,戚榆才发现,任世冕居然也松了手,那双黑色眼睛里平静无波。 何言一端着碗,一双大眼望了望任世冕,又望了望戚榆,在堆满了菜的的碗的遮掩下,瘪了瘪嘴。 一顿饭总算吃过去了。 在一桌子残筵下,大家聊起了现状,聊到了谁跟谁成了一对,谁跟谁分了,还有谁走上了 成功的道路,一桌子苦逼人在酒精麻痹下疯狂吐槽,不敢表白的趁机吼了一嗓子,场面几度失控。 戚榆看着这些老同学,顿时觉得物是人非。 到了最后,大家竟出奇地平静了下来。 依然无可避免的,还是戚榆失联的六年。 “戚榆,这六年你去哪儿了,怎么都没来过同学聚会?”一个玩得还不错的女同学好奇地问了句,一下子把全场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是啊是啊,我跟你大学一个城市,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你。” “我搬到了南京。”戚榆对着那么多双眼睛,感到一丝不自在,却还是说了出来。 为什么不愿意说呢? “真的吗?我有个朋友也去了南京!她在......”某某同学开始了她的唠嗑模式。“你们是不知道,南京那一块的楼价特别高......” 然后话锋一转,她又把头转了回来,真诚地盯着戚榆,问:“你现在在哪工作?” 那语气,不容拒绝。 “啊,我在S公司,做美工师。”戚榆忍下内心的不耐,挤出一个微笑。 然而,这位不懂事的同学非常锲而不舍地继续这个话题:“那样应该只能租房吧。”说完 为了证实,还向戚榆投去一个自信的眼神。 戚榆:...... 其实,她靠写文赚的钱再加上自己的工资,看起来还是十分可观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并不想说。 尤其是当着任世冕的面。 据说高中毕业后,任世冕就出国了,虽然不知道去了哪个国家,读的是什么,但总归是在不同的世界了。 高中的时候大家讨论的最热烈的是八卦和成绩,进入了社会大家讨论的最热烈的是八卦和地位。考上名牌大学的人会显摆,拿工资拿的多的也显摆,反正有资本的都拿出来显摆了。 戚榆其实挺不愿意在这呆着的,总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她叹了口气,趁大家没注意,拿起包轻手轻脚地走去了门口,刚跨出门,她便看到了一高瘦的身影倚在门边的墙上,眉头微皱,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好久不见。”任世冕的语气里听不出一丝情绪。 戚榆觉得挺尴尬的,但也还是礼貌地说了句:“好久不见。” 她也不知道找什么话题,便等着他回应,结果站了半天,两人依旧沉默。 最终还是他开了口:“你......最近怎么样?” 戚榆莫名其妙地感觉有点紧张,但还是尽量缓和了一下内心的起伏,平静道:“我一直都挺好的。” 任世冕“啊”了一声,也没有什么能问的了。 戚榆觉得他们两个这辈子能讲的话似乎都讲完了,也没有再留下了浪费时间地必要了,留下一句“我先走了”便毫无留恋地迈开了步伐。 像是想到了什么忘了说,突然间的一个回头让任世冕措不及防,这一神情落入了戚榆眼中,她隐去眼底那一抹阴暗,抬眸道:“以后不要再轻易给人许下承诺了。” 任世冕嘴巴微张,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她已扬长而去。 戚榆走去等电梯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串有序的脚步声,非常有节奏,回头一看,果然是何言一。 高中这么多同学里面,她和何言一不能说是最聊得来的,但却是最能理解对方的,从高二 下学期一直到高三毕业,两个人一直都是同桌,无论是谁去小卖部买零食都会给对方买一份。 戚榆是那种口不对心的人,嘴上说着拒绝,心里却老是过意不去,脾气还很不稳定,而何言一又恰恰相反,起码嘴巴和身体是一致的,再加上能忍的了戚榆的暴脾气这一点已经非常难得。 原本俩人在班里完全不熟,一个话痨中二病,一个伪大家闺秀,不同宿舍不同圈子,交集可想而知。 但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到了最后却演变成,只要有戚榆在,何言一就别想学习,俩人呆在一块就是放弃学业。 一直到高考前两个月,刻薄的班主任已经投诉了戚同学无数了,还专门教育戚同学能够管好自己的嘴巴,不要影响何同学考重本,戚同学屡教不改,把何同学从重本拉下了二本。 而这样的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反而加深了两人的感情。 可见这两位同学得的都是同一种病。 到了俩人同桌后期,许多同学已经跟当事人反映了何言一已经不再大家闺秀了,戚榆还会很自豪地说:“是我发掘出了她的另一面。” 但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的学霸、大家闺秀,却在高中毕业后毅然决然地进了部队,熬了两年。 所以戚榆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高中能遇到这么一个同桌,把她也带上了领略祖国大好山河的正确道路。 “但你这兵当得真不亏,居然还考了个公务员。”戚榆真心佩服她,当年高考报志愿,这妹子被调剂到了冷门专业,一看真不知道未来去哪就业的,当了个兵回来,还顺带撂了个铁饭碗,真挺划算的,现在的大学生就业多困难啊。 何言一傻笑了两声,突然想起了刚刚的那一幕,马上收回了笑容:“我看到了,任世冕。” 戚榆看起来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淡漠地点了点头。 “他真是越看越不顺眼啊,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怎么现在看起来好像想挽回啊?”何言一一直都很看不惯任世冕,当初他背着戚榆跟别的女生在一起时,何言一就不爽了很久。 戚榆本来也不想说什么了,但过了这么多年再看见他,再回想起当年的事,也觉得他确实挺渣的。 说起来,当年任世冕的渣也算不上真正的渣,也就是在大家都觉得任世冕和戚榆俩人快成的时候,突然间又来了个程咬金,硬生生地把戚榆挤了出去。当时的大流就是大家都在批判那个女生横刀夺爱,但事实上只有在任世冕也对对方有意的情况下,这个罪名才算成立。 在此之前,戚榆也看过不少这种题材的狗血小说肥皂剧,每每总爱吐槽女主为什么不反击,但当这种事真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她居然觉得自己还有那么一点可怜。 “管他呢,反正我过完这个年也回南京了。”戚榆刚说完这话,电梯门便徐徐打开了,两个人走进电梯,按下了负一层。 “这么快啊,这几年才见一次的,感情都要生疏了。”何言一忍不住抱怨。 “你可以过来南京玩。”戚榆眼睛一直盯着电梯上的数字,看着它从2变成1,电梯门打开。 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站在电梯口,身上一条正红色紧身裙十分合身地贴在她凹凸有致的身体上,肩上松垮垮地搭着一件白色皮草,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显得她比例极好,女人很高,即使不穿高跟鞋也应该有175,整个人看起来都极富女人韵味。 靠,极品。 戚榆表面看着正经,内心实则非常粗俗,如今为了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情绪波动,十分习惯性地在心中默念了脏话。 她甚至不用看何言一的脸都知道,那女人也看呆了。 只是这脸...... 怎么有点眼熟? 那女人对着她们俩微笑着点了个头,优雅地走了进来,戚榆和何言一两个很不合时宜的穿了平底鞋,站在一位一米八几的美女旁边,连别人的下巴都看不到。 对比感太鲜明,俩人忍辱负重走出了电梯。 “我受到了刺激,要减肥。”戚榆立誓,“从明天起,我要去锻炼!” 何言一也十分坚决地附和道:“我也是!” 然而第二天下午,两个毛绒绒的脑袋在各自被窝里钻了出来,俨然已忘了昨日晚上的话。 许是昨晚大家再次相见又找回了高中时的回忆,戚榆一打开微信,就见到班群里热热闹闹的,消息已经达到了99+,甚至还多了几个来加她好友的,虽然说不上熟,但出门在外,多几个人认识的人也不是件坏事,她想了想,还是按下了同意。 再点开朋友圈,看到不少人发了昨晚的合照,从前满脸青涩稚嫩的脸庞都被时间磨出了棱角。 往下翻了翻,似乎都是千篇一律的内容,戚榆也没了看的兴致,起身下楼吃午饭,果不其然,又在沙发上看到了懒洋洋翘着二郎腿的戚然。 “醒了?”戚然捧着手机,专心盯着手机上游戏页面,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跳跃,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二十七岁的男青年。 戚榆应了声,顺手捞了饭桌上还留有余热的面条坐到了沙发上,侧过身去瞧戚然玩游戏, 虽然她本人是游戏渣,但在公司耳濡目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随口指点了下:“这里,攻。” 戚然不疑有他,按照她说的点了下去,意外地减了敌人一半血,吓得他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惊喜道:“可以啊我妹!” 戚榆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觉得这称呼怪怪的。 戚然下一步猛攻,拿下了人头,赢了一把,结束后一掌拍到戚榆背上,一个没掌握好力度,把正在吃面的戚榆呛了呛。 戚榆没忍住,骂了句:“靠,你大爷的,会不会怜香惜玉?” 戚然笑嘻嘻地帮她抚了两下刚刚打下去的地方,一脸讨好道:“不好意思啊老妹儿,哥未来的游戏生涯就全靠你啦!” 戚榆正想着怼他,却发现这位兄弟又开了一局,这次居然连了麦。 “开了开了准备,这把谁带队?”戚然盘着脚坐在在沙发上,柔软地塌陷进去了一块。 戚榆慢慢地又吃进去了一口面,突然听见一道低哑沉闷的男声,有着独特音色却富有磁性,短短的两个字却勾人心魄。 “我来。” 一下子,让她嘴里的面都“啪嗒”掉回了碗里。 这声音,太他妈好听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章 第3章 戚榆自认不是声控,但好听的声音总是格外吸引人,也让平时不太注意这方面的她无意中竖起了耳朵。 戚然心大,心思全在游戏上,见戚榆汤汁溅了一脸,忍不住嘲笑了她两句:“吃个面都能糊一脸,你可真行。” 因为连着麦,声音也传到了其他人那,一起组队的另一个哥们儿没反应过来,还以为在跟他说话,愣愣地回了个“啊?”戚然迅速把头转了回来,解释道:“没事儿,我说我妹傻。” 那哥们儿也挺好说话的,羡慕道:“真好,还有妹,我家就我哥,不会疼人,还有事没事把我拎起来打两顿。” 戚榆在一旁听着,忍不住笑出声,真是够惨一哥们儿。 几个大男人也没再说什么,直接就游戏上见了,戚榆碗里的面已经快见底了,却一直磨蹭着最后那几口不肯吃完,直到戚然一局游戏打完,她才默默端着空碗去厨房洗了。 “哥,刚刚跟你玩那几个是你朋友吗?讲话挺有意思的。”戚榆不动声色地问了句,微翘地睫毛动了动,眼底有些心虚。 戚然没注意,答道:“不认识,就一起玩游戏,不过这几哥们儿性格挺好的,技术也不错。”他脑子里就那两样东西,工作和游戏,其他什么都懒得去想。 戚榆莫名有点失望,只“哦”了声就上楼了。 这次春节戚榆的假不多,年初四就要坐高铁回去了,趁着下午的功夫,就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 她的东西不多,也就几件衣服,叠好整齐地放在行李箱后,她看着自己的衣服,陷入了沉思。 几乎都是暗色系的。 她又想起了高中那时,在街上见到别的女生都穿着亮眼的颜色,她却没有尝试过那种大胆的穿衣风格,偶尔心血来潮买几件亮色衣服或保守的裙子,试了半天买回家后依然没有穿过出去。 也是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尝试过了。 都说年轻时敢尝试,是勇敢,而再过几年尝试,却是挥霍,从前的她没踏出那一步,今天也不会。 脑海里又浮现出昨晚见到地正红色倩影,就像活在聚光灯下一般,精彩而绚丽。 她用力盖上了行李箱,把两边的拉链都拉上,隔绝了一切想法。 第二天,何言一知道她要走了,提前发了微信:【一路顺利!】 她简单地回复了个好,嘴角微微上扬。 戚远把她载去坐高铁,一路上也没说什么,但毕竟是养了这么久的女儿,想着说多了怕她嫌烦,就只嘱咐了几句自己在外面生活要照顾好自己注意安全什么的,反而是她一路上叽叽喳喳地讲个没停,这几天一直没有什么时间跟他聊聊,开了话头就没停下来。 戚远静静地抓着方向盘,黑发中夹杂着少许斑白,脸上已经有了几道沟壑,眼窝下陷进去了一块。 戚榆安然望着他开车的样子,突然想起了上学那时,戚远也是这样送她回学校,送她回家,她也是这样放松地跟他闲聊,有时吐槽一下学校的糟心事,有时又得意洋洋地跟他炫耀自己考试有了进步,仿佛永远不会长大一样。 “爸,”车里放着张国荣的歌,一句一句温柔地唱着,戚榆喊了他一声,没忍住跟他撒起娇来:“我会想你的。” “想我干嘛,顾好自己就行。”戚远早就习惯了这个不省心的女儿,就算长大了出去工作了也还把她当成小孩子一样看待。 父亲们总是那么宽容,把疼爱孩子的话都留给了妈妈们说,而自己永远站在他们身后,默默地伸出手在背后支撑着他们前进。 到了高铁站,他也依旧没说什么,只摆摆手,让戚榆快走,见到女儿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内,兀自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火光窜了窜,点燃,眼圈却渐渐濡湿。 旁边一个男人凑了过来,借了火,随意地搭起了话:“你也是来送女儿啊,唉,就算知道我女儿在外面过得挺好的,我这心里也总是不大踏实,空落落的,再怎么说也是养了这么多年,每次看着她走我就特舍不得。” 灰白色的烟圈从干涸的唇缝中钻出,两个萍水相逢的老男人对视一眼,互相看到了理解。 戚榆拉着贴满了贴纸的黑色行李箱,往12号车厢走去。 那里已经站了一个人,一身黑色,上半身套了件挂着大大的耐克logo的连帽卫衣,下半身是同牌子的运动裤,脚上踩了一双小闪电,一个大大的黑色背包,要不是它鼓起来一块,戚榆几乎注意不到他还背了个包。 男人专心的看着手机,鸭舌帽低低的压下来,长长的刘海也顺势遮去了他大半张脸,即便是这样,也挡不住他那片阴影下的高挺鼻梁和殷红的薄唇。 身材是真的不错,起码比例很好,皮肤也保养得很好,上镜。 戚榆眯着眼打量了一下,内心已经对他的形象做出了评价,在她严苛的标准里看来,已经是九十分的高分了,最起码这么多年,也只有几个公认的颜值界的扛把子爱豆才能达到九十多分。 碍于是在公共场合,她不能表现得太明显,视线只短短地停留了几秒,便依依不舍地收了回去。 叶珩直直看着手机屏幕的眼睛在戚榆收回了视线后斜斜地看了她一眼,刚刚他就注意到了这个穿搭随意的姑娘,一身松垮垮的,没有刻意的打扮,一张脸素面朝天,丝毫没有化妆品的痕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透露出精致的气息,看起来十分颓废。 真是想不到世界上居然会有女人懒得打扮自己。 那姑娘一站到他旁边,就开始打量他,从头到脚每个部位的停留时间都很平均,然后果断地移开视线。 怎么回事儿这姑娘??? 不是应该多看看我的脸吗? 叶珩心里有些烦躁,但依然保持着脸上的平静,但底下的各种想法已经打得不可开交了。 两个人站了没多久,车就来了,列车玻璃上映出两个人等待的样子,女人把手搭在行李箱的拉杆上,重心放在左脚,很随意地站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站着的大个子,而男人比女人高了接近一个头,直直地站着,眼睛盯着手机心里却在胡思乱想。 很快,车就开始减速,慢慢地停了下来,车门打开。 戚榆用了点力气把行李箱提了上去,放在了座位后面的空地上,按着车票上的号码找去。 06 F 戚榆又低头核对了一遍信息,确定是自己的座位,正准备坐进去,突然一愣。 叶珩也没想到她会坐在自己旁边,两个人无意中对视了几秒,最终又装作无事般移开了目光。 因为是二等座,自然也没有一等座那么舒服,戚榆坐在中间的位子,感觉行动有点僵硬,右边的位子还空着,她心里多出了一个想法。 要不,等会儿没人坐的话我就先坐一站? 可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掐灭了,一位中年妇女裹着厚厚的玫红色羽绒服,自然地坐了下来,见到戚榆,露出了和善的微笑。 这阿姨也太客气了吧。 戚榆也回给她一个微笑,然后把整个人的重量压在靠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最终从包里掏出电子书,又点开了刚刚还没看完的小说。 还没看两下,她就看不下去了,旁边的妇女开始嗑瓜子,满车厢都是她毫不遮掩的瓜子声。 可是影响她的不是声音,是味道。 怎么炒的,炒得这么香。 戚榆忍无可忍,掏出耳机,点开了歌单里的一首英文歌,没想到,自己竟然忘了把耳机插进去,顿时音乐前奏在静得只听见嗑瓜子声的车厢里骤然响起。 一些乘客已经睡着了,被这不知道谁放的音乐吵醒了,难免会有些起床气,纷纷转过头来寻找罪魁祸首。 戚榆只能沉重地闭上眼睛,把手机扔到了左边人的怀里,也同那些愤怒的乘客一起,转过头瞪着他。 叶珩原本是打算睡觉的,谁知道刚闭上眼睛,隔壁就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随后就有一个坚硬的物体被扔到自己怀里,屏幕上英文歌的封面还在悠悠转动着,接着就看到了一对愤怒得不能再真了的眼睛正盯着他。 “没看到大家都在睡觉吗?放什么音乐!”一个看起来就很凶的大叔见放音乐的是个长相帅气的小伙子,立即破口大骂。 叶珩马上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淡淡地说了句“对不起”,纤长的手指点下暂停键,下一秒屏幕便静止了。 众人见“肇事者”态度诚恳,就算有火气积在心中,也不好意思再追究,索性扭过头自己消化,然后继续去找周公。 叶珩手里握着微微发热的手机,微微侧过头,一记目光投了过去。 “......真是对不起,这位大哥,我给您赔笑道歉。”戚榆眼疾手快地从他手里把手机夺了回来,尴尬地笑了笑,对上他的眼神,却莫名坠入他眸中那一潭深水中。 叶珩没吭声,嘴巴动了动。戚榆立即眼疾手快地把耳机插入了耳机孔,不等他说话,便闭上了眼睛假装睡觉。 叶珩莫名其妙帮别人背了黑锅,嘴唇微抿,面对这个做事不按常理出牌还胡乱坑人的姑娘,心里已经将她按在地上抽了几十遍。 戚榆原本只是想装睡,没想到一闭上眼就真的睡了,醒来时刚好有乘务员推着小车过来问需要什么饮料。 她要了杯纯牛奶,热热的捧在手中,隔壁的妇女不知什么时候磕完了瓜子,此刻正闲着,就拉着戚榆聊天解闷。 “小姑娘,在南京工作吗?”妇女笑眯眯的,看着就热心肠。 戚榆点了点头,没说话。 “那这春节假可真够短的,我儿子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他的假期都比你多两天呢。”妇女道。 戚榆苦涩地笑了笑,唇齿留有一片奶香:“老板不仁慈啊,假请多了还要扣工资,典型的苦逼打工族。” 妇女笑了笑,“姑娘,我看你也别抱怨了,这男朋友都跟着回家了,还有啥不高兴的,男朋友对你这么好,我连儿媳都没见着呢。” “男朋友?”戚榆傻了眼,她男朋友难道在肚子里吗? 妇女的眼珠子转向了最左边,一脸心知肚明:“刚刚那音乐是你放的吧,一到关键时刻, 男朋友二话不说就揽了下来,多实诚的一个小伙子啊,我还想着姑娘你没有男朋友就把我儿子介绍给你呢,现在看来是我儿子没那福分!” 这......怕是掉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吧? 戚榆把那句“他不是我男朋友”吞进肚子里,呵呵笑了两声,把身子坐正,不再敢回过头。 那妇女只当是小姑娘害羞,也不甚在意,又跟旁边的人攀谈起来。 戚榆有点心虚,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叶珩,见他脸色如常,虽然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但一想到出了这列车,大家就只是各自漫长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线头,剪掉了就没了。 整整五个小时的车程,戚榆如坐针毡。 终于,等到了那声终点站请下车,戚榆兴奋得三个座位连着一起震了震。 叶珩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一下子刷新了他对女性的认知。 下车时,因为叶珩是坐靠窗的位置,所以出去的时候要等戚榆出去了他才能出。 戚榆的动作还是挺快的,因为要拿行李,就在人群中挤出了一条道。不知道是谁,把她的箱子推到了边边夹着,愣是拿不出来。 老娘还就不信抽不出来了。 戚榆心里默念了一句脏话,摆开打架的架势,两只手抓住行李箱的拉杆,用力一抽。 叶珩刚好走到她身后,因为她摆的架势太足,占了一个通道,他只好站在原地等她把行李箱拿出来。 没想到一个力度没控制住,行李箱生生地被甩了出去。 顶角的地方恰好砸到了叶珩两腿中间的某隐私部位。 叶珩的脸色瞬间变了,原本冷淡无起伏的眼瞪大了一倍,眼中包含着各种复杂情感,一时什么话都被噎在嘴边。 戚榆也没想到会砸中他,双手还保持着刚才的动作,脸上也是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过了两秒,叶珩听到了面前这女人小声地问了句:“你......还能传宗接代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章 第4章 叶珩的脸黑了下来,冷冷丢下一句“用不着你操心”,随后迈开长腿径直走出了车厢。 戚榆一脸懵圈:怎么回事儿?怎么还突然生气了呢? 她并不知道,质疑男人这种事是不能在公共场合随便提出来的。 她仔细想了想,这一打击,对男人来说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是一次强烈的刺激,他一定是通到了极点忍不下去了才会这么慌忙离去吧,结果越想越觉得抱歉。 算了,不要想了,人都走了。 戚榆强迫自己把刚刚那件事给忘了,却突然想起了另一件事,刚刚那个男人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 从他说对不起的时候她就这样觉得了,可是碍于他说话的字数有限,就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了,结果刚刚那一句话又把她遗失的感觉找回来了。 也许只是比较像吧。 戚榆回到家后,洗了个热水澡,把身上那股混杂了各种味道的高铁气息洗去,惬意地躺在床上。 凌乱的发丝还带着潮气,如瀑般在床上铺开,她穿着纯棉的深蓝色睡衣,两颊还留有刚沐浴完从浴室出来的红晕,两眼直直盯着天花板。 躺了一会儿,她就有了睡意,强大的意志最终战胜了要睡觉的决心,她起身把行李箱清空,又给自己泡了杯白咖啡,坐到了电脑桌前,终于把那篇拖了一个礼拜的稿子交了上去。 从小,成为一个作家就是戚榆的梦想。 但越长大她越发现,文学道路越来越难走了,仅仅靠写作在大城市里立足是件不现实的事,所以在高考报志愿时,她毅然决然地填了个计算机专业,利用大学的空余时间写小说,虽然有时候为了赶稿子日夜颠倒,但依旧乐此不疲,如今在文圈也算是小有名气。 赶完稿,已经七点了,戚榆点了份外卖,草草吃了几口便又坐在电脑前空想起来。 上一篇稿子是她写的第三本小说的最后一章,每次一结束一个故事,她都会感觉到无尽的空虚,她太感性了,很容易在自己的世界里入戏太深,然后就会很难走出来。 很多作家会在写完一本小说后迅速开始寻找新的素材,抑或同时进行多本小说的构造,可戚榆比较纯粹,只为了写故事而写故事。 她把空白的界面关闭,又点开网页登陆账号,下面又多了很多条新评论,全都是几分钟前留下的。 【啊啊啊啊大结局了啊不舍得!】 【又是一篇意难平......】 【还是我们七老师一如既往的be】 ...... 戚榆滚动着鼠标,看着大家的反馈,心里有种自己的作品被别人认可的喜悦,尽管偶尔会翻到几条恶评,但她也不甚在意,毕竟键盘在她这,有人喜欢就会有人不喜欢,她只要把自己想写的东西表达出来就好,没有必要讨好所有的人。 评论一直在更新,她看了几页后便退了出来,继而点开邮箱,却发现了一封三天前发过来的邮件正静静地躺在那。 戚榆点开,内容却让她大为震惊。 她等了多年的影视改编,终于来了。 几乎是看完后的同一时间,她马上打开了微信,找到了清瑶的微信发了几个大大的感叹号过去。 清瑶几乎是立刻就回复了。 【你大晚上的瞎高兴什么?】 戚榆:【我的玉公子要在电视上出现啦!】 清瑶那边先是沉寂了几秒,然后迅速爆炸了。 【卧槽真的?!!!!!】 【老娘爱死小玉了!】 【快给老娘往死里拍!】 ...... 清瑶是戚榆在文圈的好姐妹,比戚榆大一岁,定居上海。两人在一本热门书的评论下面结识,当时戚榆还是个天天追文幻想着玛丽苏剧情的小姑娘,不知被谁安利了一本狗血的主要讲了豪门财富争夺的都市文,戚榆花了一天一夜把这本长达一百多万字的书看完了,还很认真的写了一篇一千多字的差评,批判了作者笔下女主的三次堕胎,一次流产,几乎婚内出轨,被绑架,被强......的一系列冲击三观的剧情设计,言辞激昂,文笔犀利,愣是在一对“大大写的真好”中脱颖而出,当时的清瑶也是个小白,出于对这本书的热爱,每晚更新后都会仔细翻看别人的评论,某一个晚上突然刷到了戚榆这篇毫不吝啬的恶评,居然还耐着性子从头到尾看完了,看完后只有一个感想:这特么写得太对了! 于是在戚榆这篇同样恶评满满的恶评下,多了一个大肆赞美她的小马甲,结果不用想也知道,清瑶的马甲也受到了其他粉丝的攻击。 于是在惺惺相惜中,两人认识了,之后便一同探讨了各类小说,发现两人的兴趣爱好都十分投机,在互相的鼓励下,两个人都开启了自己的文坛之路。 甚至也可以说,清瑶才是戚榆的死忠粉,不离不弃的那种。 戚榆的处女作是一本叫《醉今朝》的古言,女主玉焚是穷人家的孩子,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又好赌,很快就没了家底,便把玉焚卖到了京城最大的青楼——今朝阁里,从那 以后她便成为了今朝阁里的一名艺妓。 玉焚卖艺不卖身,可偏偏长得花容月貌,许多来今朝阁的客人都盯着她馋了嘴,在一次演奏结束后,李尚书的二儿子将她骗到了房里想把她强要了,玉焚不从却无法向外呼救,只是一个小小的艺妓,有谁会为了她得罪尚书之子呢? 就在她肌肤裸露,再也挣扎不动,欲以死结束这屈辱的一生时,一长身玉立的公子一脚踹开了门,固自走了进来。 轻佻带有一丝妖气却异常漂亮的眼睛让玉焚一时忘了自尽,他容颜胜玉,一身华服,如雪般白皙的修长手指抵着一折纸扇,褐色的眼眸中透出一丝寒意,开玩笑般望了过来,戏谑道: “哦?李二公子,你可知道,小美人是要被捧在手心里的?” 李二公子的神情突然变得难看极了,狰狞地瞪着他,问:“你是谁?你可知道本公子一刻春宵值多少钱?” “鄙人姓白,名冠玉,李二公子可记得?”他似笑非笑,那双精致得像一件艺术品般的桃花眼流转着,尤有千波万浪向玉焚侵涌而来,覆住了她冷硬成石的心,柔情地温暖了她。 李二想起父亲的嘱咐,也顾不上怀中的温香软玉,胡乱套了件衣服便出了今朝阁。 玉焚衣衫凌乱,眼前被水雾蒙住了眼,却彰显出千娇百媚的女儿态,她觉得自己格外的肮脏,在这个高不可及的男人面前。 她把头压低,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涌。 白冠玉弯下身,修长的食指微曲,勾着她尖俏的下巴强迫她把头仰起来,两行清泪挂在她皎洁的两颊,眼中暗藏了说不出的倔强。 “小姑娘,好好活下去。” 月白色长衣带走了淡淡的脂粉味,也带走了玉焚的心。 在这里,公子白冠玉真是揽尽了所有纨绔的特点,逛青楼撩尽姑娘芳心却又从不负责任,他外热心冷,这条路上他一直是孤零零,却未曾想,自己无意中救下的姑娘真的因为他的一句话好好活了下去,还因此把他从冷清的世界里拉了出来。 但在《醉今朝》的结局里,玉焚没有如愿以偿地与白冠玉一生一世一双人,白冠玉最终还是与门当户对的千煦公主成了亲,而玉焚也不再眷恋这位从不属于她的男人。 当时结局一出来,很多读者都为玉焚感到不值,却又深深地陷入白冠玉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惋惜遗憾,意难平。 但戚榆其实写得很得劲,在她的认知里,最浪漫的往往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稍纵即逝的遗憾。 就比如她和任世冕。 偶尔她也还会怀念一下,怀念那种感觉,不是那个人。 这次提出买《醉今朝》版权的是已经成功翻拍了很多本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清晨影视,是娱乐界一家独下的叶氏企业旗下的,叶氏企业以叶氏为名,并不是因为这家企业是由叶家人一手创办的,只是因为叶氏企业的最大股东是叶家。 总的来说,能和叶氏企业合作,前景可观。 戚榆几乎不费任何时间去思考到底卖不卖版权,毕竟她也只是个打工的,也需要钱来维持生活,虽说写作的初衷是因为兴趣,但到了最后,多少还是带了点现实色彩,人在社会走,怎能不庸俗? 戚榆按照邮件上给的号码打了过去,听到了一个中规中矩的男声:“你好。” 戚榆也打了个招呼:“你好,我是木七榆。” 那男人反应很快,瞬间接上了话:“是《醉今朝》的作者木七榆是吧。我是清晨影视的刘凯,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看中了《醉今朝》这本小说,认为它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我相信您也仔细看过邮件了,我也就长话短说了,您是否有意将《醉今朝》的版权卖给我们?” 他似乎很笃定戚榆会答应,事实上戚榆也确实没有拒绝的理由,这通电话主要是想询问一些细节,例如什么时候才能把签约合同寄过来这些琐碎的问题。 刘凯很耐心地一一解答,让戚榆不由惊叹驰骋商业圈的老油条的强大业务能力。 通话最后,刘凯再一次跟她确认道:“木小姐您没有其他的问题了吧?” 戚榆在心里斟酌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出来:“那个......我还有一个要求。” 刘凯似乎是笑了,她在电话里听得出,他的声音带有一丝笑意:“您请提。” “电视机开拍的时候我能不能去现场看啊?”戚榆问道,像是怕他拒绝,又补充道:“那个,我最近在构思一部以娱乐圈为背景的小说,我就是想去了解一下。” 刘凯突然哈哈笑了两声,似乎她的要求跟那些小孩子要去玩泥沙一般轻而易举,他想都没想便应允了:“当然可以,您可是小说的作者,您当然有权利加入这部剧的改编,甚至还能给编剧或者导演一些意见,这样我们也能够更好地将剧中的一切还原,做到令这部剧的口碑更佳,对我们公司来说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他说了很长的解释,似乎是看出了她内心的顾虑,倒也有效,他把这个要求转化为合理的解释后,她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刘凯又问了一次:“这下没有别的要求了吧?” 戚榆非常认真地回答道:“没有了。” 刘凯直到最后还是一副业务人员的语气:“好那您就等待我们把合同邮寄过来再确认一次,没问题就签字。” 正事说完,他就挂了电话,又打了另一个号码。 “刚刚那位作家联系我了,她答应把版权授予我们了。”刘凯轻松地完成了一个任务,心情也变好了不少。 叶珩点了点头,“那就行,她有没有提别的要求?例如钱太少什么的。” 刘凯笑得更为肆意,“看来我们俩果然是一类人,我一开始也以为她会提什么刁钻的要求,结果人一小姑娘就问了句能不能到现场看看,还怕影响我们工作,我就给她现场扯了几个理由,我刚刚还后悔我把别人看庸俗了呢。” 叶珩轻笑了声:“那是你把别人看庸俗了,我跟你可不一样。没加钱也好,反正公司没那么多钱给她了。” 刘凯调侃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吝啬啊。” “承让承让。”叶珩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章 第5章 戚榆挂了电话之后,加了刘凯微信,又把地址发给了他。 刘凯很快就回复了她:【你也在南京xx区?】 戚榆觉得他有点大惊小怪的,回复了句:【是啊,怎么了?】 刘凯回复道:【我们公司有个分部就在你那个区,刚好这段时间我在那边有工作,要是你不介意露脸的话,我们可以直接在线下签合同,顺便也能多沟通一下。】 似乎还不错。 戚榆没拒绝:【行,可是我要上班,只有休息日才有空,或者等我下班。】 过了几分钟,刘凯才回复:【那就定在周六下午两点吧。】 戚榆把脚缩上老板椅,把身子转向电脑桌左侧,翻了一页已经过去的日历,随手拿了一支笔,把某个日期圈了起来。 第二天,戚榆就开始正常上班了。 果然,还是她熟悉的工作模式,每天被强迫着看动漫找灵感,这怕是游戏史上最奇葩的工作了。虽然她从自己被录用的那一刻已经隐隐感觉到了这公司不太正常。 怎么说呢,是那种从上而下都散发着“我们公司是个有着自己独特方式的大公司,不屑于跟你们瞎逼逼”的气息,这直接导致戚榆的同事也不太正常。 一个只有磕着瓜子才能高效写代码的未婚男青年,一个热衷于约炮却恐惧相亲的未婚男青年,一个天天跟自己的妈妈煲电话粥,几乎跟妈妈共享秘密的未婚妈宝男...... 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特点,但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未婚。 戚榆刚在这里待了两个月就知道了,这间公司的脱单率是业内所有公司中最低的,并不是公司限制了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而是大家在这里呆久了,会产生一种“这样佛下去也挺好的,一辈子这样过我也行”的神奇想法。 起初,戚榆并不能理解他们这种“放弃追求,一路放飞”的养成体系,但在这待久了,她也跟着大队伍一起“能过一天是一天,人生苦短何处不作乐”了。 所以回家过节,一桌子亲戚都在问她什么时候带男朋友回来,计划几岁结婚要不要介绍相亲对象的时候,她表面上对每个人都微笑以对,内心却是一潭死水,上面放了一只咸鱼。 但很稀奇的是,那位总约炮不相亲的同事居然一回来就宣布,他找到生命中的真爱了。 戚榆本也打算去吃瓜,奈何人墙堵得她连点风声都听不到,只好等到事后,把那位嗑瓜子的同事拉了过来,问了个仔细。 那位同事算是很有兴致了,跟她讲的时候还一边笑着磕,名副其实的“吃瓜群众”了。 但她总算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总的来说就是,约炮同事春节被他妈扯去了相亲,然后惊奇地发现,这位相亲的女士居然是和他有过“一炮之缘”的炮友,不聊不知道,一聊倒发现他们俩的三观竟十分契合,也对于打炮那夜的事情不甚在意,就这样,一次莫名其妙的相亲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听完后,戚榆倒是有一个疑问。 到底是为什么,春节还要去相亲? 但终究她还是没问出来,这也真是太不好意思了,问多了别人也会不愿意说的。 她进休息室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左手端着杯柄,右手轻轻地拈着小小的汤匙在盛着浅褐色的液体的杯子里顺时针转动,浓郁的香气熏得她更精神了。 她抬脚坐回了自己的座位,戴上耳机,在电脑上按下了空格键,暂停的画面一下子又灵动了起来,流利的日语钻进了耳朵。 就这样看了一下午。 戚榆揉了揉疲惫的眼睛,呼了口气,在座位上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时间,五点,还有半个小时就可以下班了。 本来打算修一修图的,才刚打开页面,一个黑色的身影映入眼帘。 宽肩窄腰,一身黑色的西装穿在他身上极为合身,手腕上低调的手表彰显出他的权势,再往上便是一张极其冷漠的俊脸,那人来到她的办公桌前,眼睛都懒得垂下,冷冰冰地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去应酬。” 这个看样子也不过三十多的男人,就是戚榆的老板,江绪。 放在商业圈,江绪的名头不算大,但把他老子拎出来,那可就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江绪的管理能力不及江老,但也不差,但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人不免染上了些二世祖的毛病,刚接手他爸的产业时,人那是一个嚣张跋扈,以至于原本他爸为他打下的江山几乎拱手送人。 好在他后来敛了性子,老老实实地抽出一部分钱开了这家游戏公司,这才能面前分点心去顾其他几家公司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江绪开公司也真的够怪的,招的几乎都是男员工,这么大的公司上百号男的,也就十多个女的,其中还包括了搞清洁的阿姨,整个一和尚庙似的。 而是十多个女人里面,也只有戚榆长得还算能入江绪的眼,其他的他不是嫌太胖就是太瘦,不是太白就是太黑,就连江绪自己的秘书他都嫌她气场太强,会吓到别人。 所以江绪每次带着秘书去应酬时,都觉得很不满意,所以他十分厌恶应酬这项工作,直到戚榆入职后大概半年,一次偶然,他办公室里的饮水机坏了,他走出来装水,一眼就瞥见了那个从容地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呼的小姑娘,扫了眼她挂在胸前的工作牌,然后又迅速地打量了眼,这姑娘个子一米六五左右,身材比例大约四六分,骨架不大不小,能撑起气场十足地职业装,再看看脸蛋,很有亲和力,但眼神中透露出底子里的一股坚韧劲,真的很适合应酬。 “会喝酒吗?”没来由地被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提问,戚榆觉得有些怪异,但还是狐疑地点了点头。 江绪似乎也不没打算跟她解释,又问道:“能喝多少?” 戚榆当时只是上楼来交个资料,也不知道自己会遇到大老板,权当是热心的同事好奇问下,便也老实回答了:“不多,两斤白的吧。”似乎觉得不够详细,又补充了句:“不过我喝酒上脸。” 江绪眼中掠过狡黠的光,他眯了眯眼,一脸称心如意,把自己的杯子装满热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休息室。 戚榆:“......” 那时她好像还挺忙的,没过一会儿就把这个小插曲给忘了,直到第二天,江绪的女秘书走到她桌前,通知她等会儿负责陪江总去应酬时,整个部门都投来探究的眼光,她本人更是不知所以然,刚想问清楚,那位秘书小姐已经踩着细高跟鞋高傲地离开了。 于是她谨遵通知,准时地上了车,看见江绪那张冰冷的脸,恍然大悟。 不过她向来不喜欢穿高跟鞋,那天就也是踏着球鞋去的,结果一上车就被江绪从头到脚地鄙视了一遍:“你就打算这样去?”然后什么也没说,就让司机把车停在了某奢侈品牌的大门前,挑剔地给她选了条白色露肩长裙和一对简约的黑色高跟鞋,才把她带去应酬。 自那以后,她的抽屉里就随时备有一套应酬专用衣服和一对至少有七厘米高的高跟鞋,外加一套齐全的化妆品。 今天也不例外,江绪刚通知完她后,她就马上拉开抽屉抱着一大堆东西奔向女厕所。 刚把门关上准备换衣服,就听见了门外水龙头哗哗的水流声。 大概是世界上有些东西,她躲不开却非要来。 “刚刚美工部那边有人说了,江总又叫那女的陪他去应酬了。”女人柔软却锋利的声音传进戚榆的耳中,让她呆滞了一下。 “果然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那女的也就一张脸能看的进去,真搞不懂江总这么好的资质,怎么会跟一个小职员谈恋爱。”另一个女人也附和道。 两人稀稀疏疏又聊了会儿便走了,戚榆面不改色地换好衣服,踩着高跟鞋出去补了个妆。 从隔离眼影到口红,一个都没漏,还稍微把眼线画上了点,一改平日里的随意慵懒,这样一打扮,确实有了几分职场女精英的模样。 望着镜子里不熟悉的样子,她突然想起了刚刚那两个女人说的话。 其实她跟江绪并没有除了应酬以外的联系,这个每天就是一张扑克脸的老板,出了饭桌就不会对她多说一句话,好在她也不是什么喜欢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也就应酬时摆出一个标准的微笑,再替他多接几杯酒,最后再收下他每次应酬完都会给的“补偿金”,也算是无意中达成了某种合作。 但人在岸边走,怎能不湿鞋。 你一好了,身边说闲话的人就多了,他们内心的好胜心作祟,见不得原本比他们差或者处在同等地位的人突然比自己好,便开始在其他方面做手脚了。 戚榆叹了口气,对着镜子再一次检查无误后,走出了卫生间,楼下一辆喷着发光黑漆的奥迪正停在大门口,戚榆熟练地绕到了左边的车门,拉开坐了进去,江绪冷漠地抬了下眼皮,眼睛连扫都没扫她一眼就由盯回了平板屏幕。 戚榆突然觉得他们真是高估她了,这样一尊大佛,她可应付不来。 司机是个四十出头的和蔼男人,叫王叔,早就熟悉了这俩人的相处模式,见她上车了,从后视镜里对着她笑了笑,然后启动车子。 这次应酬安排在了一间私人会所,戚榆一下车就撞入了满目金黄,倒不是说会所真的那么有钱用黄金来装修,只是里面装满了大玻璃吊灯,在橙黄色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加上地板是略带反光的,戚榆只觉得自己像误闯了宫殿的冒失平民,一不小心就跌入了奢侈的漩涡中,迷失了方向。 江绪这个人似乎是不带有任何情绪的,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便独自走在了前面。 戚榆却在他扫过来的那一眼中看到了嘲笑。 ??? 没见过世面很丢人吗? 她只敢在心里大骂特骂,面上却还是镇定地跟上了江绪的步伐。 这里的服务员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面容和身材都无可挑剔。给他们带路的那位小哥哥也是这样,看着似乎跟她差不多大,长得却比她搞了一个层次,关键是笑着时还露出八颗大白牙,一下子便缩短了距离感,戚榆盯着他看了好久,直到套房的门被打开了,她才依依不舍地收回了目光。 江绪似乎一直都很看不起她,这次又借机嘲弄她:“怎么,看上了?” 戚榆这次没掩饰地翻了个白眼,回怼道:“这要算看上了的话,那我得上多少男人。” 意料之外的坦诚,倒让江绪一下子没话说了,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再找她的茬。 俩人一前一后走进去时,人已经到齐了,江绪忙谦卑地跟每人都握了次手,戚榆跟在他后面,脸上也挂上了一贯的假笑,一个顺时针过去,刚好又回到了刚进来时的位置。 两个人从容地坐了下去,饭桌上就开始商业互吹了。 坐在江绪对面的一个秃顶男人突然开了口:“江总,你这一迟到可错过了许多好戏啊,刚刚叶总还夸你年轻有为想给你介绍好姑娘呢。” 江绪面上依然没有一丝慌乱,浅浅的笑了道:“李总,你说笑了,我可没那么厉害经得起叶总的赞美。” 戚榆默默地看了眼那位李总,秃顶,小眼,长得还有点憨厚老实,要不是他说的奉承话太过明显,她也许真的会被他的表象所蒙骗。 “江绪你小子,表扬你是看得起你,怎么,现在长大了,长能耐了?”一个老人的声音从戚榆对面传来,不怒自威,一听就知道不是一般人,戚榆在心中隐隐猜测,看来这就是那位叱咤商业圈多年的叶氏集团最大的股东——叶临。 江绪皱了皱眉,一点也不畏惧地回道:“您老人家就消停消停吧,阿珩那小子都被您逼得跑出去了,您还想把我也赶出去不成?” 叶临似乎也不恼,只冷冷地“哼”了一声,“你们俩一个德行。”老人家不知怎么的,突然注意到了戚榆,打趣道:“怎么,今天这谈工作的,还把女朋友带来?” 戚榆原本就打算做个小透明混迹在各位商业巨头堆里,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一个场景,她措不及防地抬起头,发现整个饭桌的目光都停留在她身上。 江绪淡淡地解释道:“她不是我女朋友,只是我公司的一个小职员。” 叶临表情古怪地看了眼江绪,突然变得十分亲切地问了戚榆一句:“小姑娘,有男朋友了吗?” 戚榆呆了一秒,马上摇了摇头。 叶临十分满意,又问道:“我有个孙子,叫叶珩,今年二十六了,还单着,人品样貌绝对是有保证的,要不哪天介绍你们俩认识认识?” 咋回事? 怎么还突然相起亲来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章 第6章 戚榆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反复思考着这话该怎么接。 江绪估计是看出来了,不露声色地回道:“阿珩那小子现在还没定型,现在给他找女朋友还太早了。” 叶临大概也知道自己孙子那德行,也不再勉强,谈话开始向着工作方面深入话。 直到应酬结束时,叶临还不死心地扯着她说了好一通自己孙子的好话。 最后还是江绪看不过去了,把戚榆从老人家眼前带走了。 一上车,戚榆长呼一口气,总算摆脱了。 王叔还是按照惯例,将她送回了家,然后载着喝了不少酒的江绪驶回了他的豪宅。 戚榆带着一身酒气,回到了家,洗完个热水澡出来才觉得头上的晕眩缓解了些,她翻开冰箱,拿出一瓶牛奶加热,直到一瓶见底,她才觉得胃里的翻云覆雨得到了抚慰。 可酒后的不适感依然存在,她整个人蜷在被窝里,玩了会儿手机。 刷完朋友圈后,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好久都没打开微博了,直到输入密码时,她还想了好久密码是什么,历经艰难地登回了自己的账号后,才发现自己的上一条微博居然是在去年夏天。 天哪,她居然整整半年都没上过微博了! 这半年,她的微博粉丝升了不少,陆陆续续也攒了二十多万了,虽然比不上那些大明星,但对于她来说,够了。 她翻了翻自己的微博,发现那条已经更了很久的微博底下多了很多评论,比往常的多出了几倍,便点了进去,发现挂在最上面的清一色是要求大大更新的评论。 【我感觉七七已经忘记了一个叫微博的软件了......】 【大大你快把密码想起来!!!】 ...... 戚榆向下翻了翻,发现大家都很期待她的新坑,正准备关掉评论时,突然刷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 【不知道我是不是个邪教分子......我居然有点想看七老师写现代,别打我。】 这条评论下面也有不少人说支持,不少人说期待,毕竟她连着三本小说都是古代言情,虽然故事内容都有着很明显的不同,但总有人希望她能够突破自己,尝试一下新的文路。 如果说让自己写现代言情,她似乎是不抗拒的,甚至还有些跃跃欲试。 戚榆顿在空中的食指没有再点下去,手机屏幕从亮转暗,整个房间,只剩一盏床头灯亮着,支撑着一间屋子的黑暗。 要不,真的去试试? 戚榆重新打开手机,解锁,返回微博的主页面,在右上角按下了加号。 几分钟后,每日翘首以盼的粉丝们等来了半年后的第一条微博:【某不知名女作家的转型?这到底是人性的丧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戚榆很满意地看着这条微博,关掉手机和床头灯,钻进了被窝做起她的春秋大梦。 第二天一早她依旧是赶早去上班,然后又像往常一样回到家,到了夜晚城市的灯火通明时,又是她的自由时间。 她一天都没怎么看手机,结果一打开微博,看到评论点赞那里居然一下子多出了上千条。 清一色的【呜呜呜呜太感动了,有生之年居然还能等到七七更博......】 【您老人家终于记得微博密码了!】 【七七是打算写新的题材吗!!!!!】 ...... 戚榆笑了笑,点开私信,有不少粉丝留了言,她也耐着性子一一点开了,还有个别的发来了语音,光是听着就感受到说的人的兴奋样子。 唉,妹子的声音就是甜,软软糯糯的,突然就很想吃糯米糍...... 等等,声音? 戚榆突然想到了上次戚然玩游戏时配对到的男声,看不到样子,只听到他磁性低沉的嗓音,尽管如此,也阻挡不了一个合格的玛丽苏作家对他的幻想。 如果两个人的故事是这样开头的,那样无论结局是好是坏,起码都曾美好过吧。而且自己就是在游戏公司做的,有什么不懂也能问问其他同事啊。 以往她都是写别人的故事,站在上帝视角目观全局,这一次,她想写写自己的故事,幻想一下自己的未来。 第二天,她起晚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她在被窝里挣扎了一下,觉得脸上有点痒,用手挠了两下,掀开被子赤着脚走到卫生间。 却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满脸通红的女人,披散着头发,双目无神,身上的睡衣松垮垮的,模样竟有些可怖。 人生无常,不知道是昨天吃错了什么,她居然过敏了。 想起来,她昨晚才梦到了自己吃糯米糍,不会连做梦都会吃到过敏源吧? 下午还要去签合约,怕是来不及先去医院了。 戚榆轻叹了口气,洗漱完换好了衣服,在衣柜里随便拿了一个口罩戴上,披散着头发往头上套了顶黑色鸭舌帽便匆匆出门了。 刘凯一接到电话就下楼去迎接了,起初他以为自己见到的会是一个优雅端庄的淑女,毕竟木七榆写的是古言,她的作品里面的很多词藻都特别华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种很有气质很有韵味的穿着旗袍的女人,在内心里也多了一丝丝期待。 但一看到前台旁边的沙发上瘫着一个戴着鸭舌帽戴着口罩,穿着一条裤脚微宽的浅色牛仔裤,上面松松地束了一件白色的针织毛衣,外面罩着一件看起来很暖和的黑色大衣,脚上很随意地套了双欧文5的女人时,感觉她的样子和自己的想象有很大的出入。 女人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的,帽子下的一片乌发从脖子以下呈大波浪状曲卷,白皙的颈部勾出明显的线条,慵懒得像一只在晒着阳光的猫。 刘凯不太相信地走到她面前,略带犹豫地问了句:“木七榆小姐?” 戚榆原本还拿着那张公司简介在发呆,听到有人喊了自己一声,倏尔抬头,见到了一张儒雅的面孔,内心惊叹道人不可貌相啊,明明是个老油条,却长了一张亲切至极的脸,这世道真是不公平。 刘凯也没想到她会突然抬起头来,蓦然掉入了一双极致好看的眸子里,说不上精致,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真是一个矛盾的女人,骨子里是向往华丽完美的,外表却看上去随意淡然。 毕竟是做生意的,刘凯很快就进入了状态,做了一个“请”的姿势,然后便迈出长腿在前方带路,戚榆也用手支着起了身,不紧不慢地跟在了他后面。 大约是出于从小到大的良好教育使然,刘凯在带路时不动声色地放慢了步伐,也一下子让戚榆对他多了不少好感。 电梯上了九楼,一走出电梯,戚榆很明显地感受到了不同于一楼大堂的空旷,一个妆容精致的小姐姐从前台站了起来,对着她甜甜一笑,让她错怔了一下,随机也对着小姐姐礼貌地点了点头。 走了几步,她没忍住问了刘凯一句:“这一层是不是什么领导办公室啊?好少人。” 刘凯见她一脸好奇又带点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却还是温煦地回答道:“这是我们小叶总的办公室,他要亲自跟你签约。” 小叶总?莫不是叶氏集团的宝贝孙子叶珩?也就是那天应酬时叶临说的他的人品样貌都很有保障的叶珩? 戚榆露出了一个复杂的表情,但出于一点点的八卦心理,还是加快了脚步。 果然是领导的办公室,装修都高了一个档次,想想自己那个拥挤的七人办公室,再看看这里一层楼都属于一个人的,戚榆顿时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玻璃门自动移向两边,映入眼帘的是北欧风格的办公地方,纯白的瓷砖,黑色斑驳大理石贴着的墙,正中央是卡其色的软沙发,靠着明亮落地窗的是简洁的黑色办公桌,上面放了一台大屏的苹果台式电脑,似乎是因为这样的摆设太过于冷清,办公室的主人还在各个角落里摆了几个盆栽,看起来是多了那么一点生气。 真是够资本主义的。 戚榆被刘凯请到了沙发上,前台的漂亮小姐姐也十分周到的给她装了一杯水,大冷天的,有杯热水捧在手里确实暖和多了,戚榆轻轻地道了声谢,便开始细细看起刘凯递给她的合约。 她虽然不太懂法律层面的东西,但好歹也签过几次合同,这也算一回生二回熟了,大致地 扫了几眼,觉得该有的都提到了,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 刚抬起头想跟刘凯说声看好了,却发现对面赫然坐着一个男人。 明眸皓齿,朗目剑眉,一对眼睛似是会说话般眨了眨,饱满的唇部透着鲜红的颜色,男人把额上的刘海碎发梳了上去,露出白到几乎透明的光洁额头,一身纯黑色的西装并不贴身,穿在他身上显得整个人越发削瘦。 叶珩来了好一会儿了,见她正专心看着合同,也就没有打扰她,等到她注意到他时,他才缓缓开口:“看完了吗?” 我靠,这不是上次那个坐高铁被我坑了两次的男人吗???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命运要如此虐待我? 戚榆真的没有想到他就是叶珩,此刻心中不仅仅有些紧张,还有点尴尬,不敢出声,只重重地点了点头。 叶珩笑了笑,把笔推到了对面,透过鸭舌帽冒烟,戚榆瞥见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指甲修得很完美,透过皮肤微微能看到他青色的血管,修长而干净,好看得令人移不开眼球。 真是引人犯罪啊。 戚榆一边想着这双手真是完美,一边又想到上次坐高铁时那意外的一幕,脸蹭的一下便热了,忙把头埋了下去,把合同翻到了最后一页签字。 因为不愿意暴露个人信息,所以她签名的时候还是签的笔名。刚写到“七”字,头顶幽幽传来了一句:“木小姐,在室内也要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吗?” 抓笔的手顿了一下,戚榆内心忐忑着,他不会认出我了吧,但还是保持着表面的平静慢慢地把后面的“榆”字签了下去。 “我的脸过敏了,还有点感冒,怕吓到别人。”戚榆把声音压低了,浓厚的鼻音盖住了她原本的声音,应该能混淆视听。 “哦。”叶珩不疑有他,拿走了其中的一份合同,把另一份留给了她,站起身来。 戚榆收好了自己的那一份合同,也缓慢地站了起来,便见到对面的高个子男人伸出了他白净的手,带着笑意道:“合作愉快。” 戚榆心想,签完这次合同,下一次应该再也不会遇到他了。便也伸出自己的手,轻轻覆上了那片白皙,两只手轻轻交叠在一起,互相温软的□□隐隐传递出热量,戚榆像触到了烧得发红的烙铁一般,不自然地把手抽了回来。 叶珩望着突然离去的温暖,一瞬间失了神。 原来女人的手,这么软。 他的视线移向了眼前这个矮他几乎一个头的女人,虽然看不清容貌,但那件黑色大衣下的身体,抱起来应该很舒服吧。 想着想着,他忽然觉得喉间有些干燥,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量将他的理智一丝丝抛开,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戚榆不愿再跟他接触太多,朝他胡乱点了一下头,便慌乱着小跑到了电梯门前,急切地按下了向下的箭头。 等待的过程尤其煎熬,戚榆紧紧盯着橙红色的数字从1开始,心慢慢被揪到了一块,她怕被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抽掉她的伪装,说她其实是个喜欢袭击别人生殖器官的变态女色狼,那样也太丢人了。 哪料天不遂人意,一阵脚步声在身后响起。 戚榆顿时浑身发麻,她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汗毛在一根根竖起来。 她认命地闭上眼,双手在长长的衣袖里用力握成了拳头,指节发白。 这时,男人开口了。 “木小姐,不知道是否方便,互相加个微信呢?以后有空出来吃个饭什么的。” 什么鬼? 戚榆突然搞不清楚状况了,但还是颤颤巍巍地转过身说了句“好啊”,然后从衣袋里掏出 那部包着透明手机壳的手机,点开微信,打开了二维码。 直到双方的微信置顶都是同一句话后,叶珩才微笑着说了句“谢谢赏脸”然后迈开他的长腿走回了办公室。 戚榆松了一口气,转回身,发现电梯门刚好打开。 她快步走了进去,指尖触到冰冷的按键,轻轻往前一推,才在封闭的电梯间内放空了自己。 这一天,可真是折寿啊。 谁能想到,自己的金主竟然是自己袭击过的男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章 第7章 当她和何言一说起这件事时,对面很不给面子的发了好几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过来。 没过几秒,那边便已迅速地拨了个电话过来。 戚榆面无表情地按了接听,就听到电话里传来何言一急切的问句:“你有什么想法?” 戚榆完全能通过她语气中的幸灾乐祸想像到了她那张生动的脸,挑了挑眉,问:“什么有什么想法?” “你们这段孽缘,你当然得有点什么想法啊!”何言一痛心地批评着这位单身了二十四年的女青年,居然一点觉悟都没有。 戚榆似乎已经揣测到了她内心的想法,通过电话传过去一阵重重的呼吸声,“我能有什么想法?我用行李箱打了他那里!那里啊!你知道那里对男人来说有多重要吗!” 不大不小的声音,加上她有些崩溃的情绪,使得经过她身边的人将这段话听了个一清二楚,纷纷回过头来对她露出了引人深思的表情。 我靠。 戚榆赶紧把头低下,迅速离开了清晨影视的大门口,一边快步走一边对着电话那边小声地说:“妈的我刚刚说的那段话被别人听见了。” 何言一在电话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但声音里依然带着嘲笑:“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好笑,做什么都让别人对你印象深刻的。” “要不你来?”戚榆翻了个白眼,一步一步走向了公交车站,把手揣在兜里,静静地等车。 “那我可不要,太丢人了。”何言一十分干脆地拒绝了,突然,电话那边有人喊了她一声,戚榆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女音稀稀疏疏地跟她说了点什么,过了一会儿就听见何言一收起了玩笑,匆忙地跟她说道:“诶我这边还有些事儿,等会儿再打给你啊。” “好。”戚榆挂了电话,把微微发烫的手机放回了衣袋,两只脚伸直了,看着一辆公交在她面前停住,又开走,刚送走了一波人,又来了几个。 其中一对小情侣格外显眼,他们身上还穿着简单的蓝白色校服,应该是刚放学的高三学生,两个人牵着手,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微笑。 年轻真好。 其实戚榆这个人,给自己的安全感特别足,而且因为太宅了少出门,所以基本上没怎么感觉过有孤独感这回事。也就偶尔只有在一个人走在这个诺大的城市时,看着别人都是成群结队的,那股子热闹气息才会更加映衬出自己的孤单。 这件事,她也从来没有跟家里人说过,只有跟何言一相互倾诉的时候,两个人才会感同身受。 何言一在自己读大学的那个城市安居了下来,还和朋友一起合资开了间咖啡店,虽然每天都活得很充实,但难免会有想家的时候。 戚榆默默地看着那对小情侣,突然瞪大双眼,映射在她瞳孔中的那两个身影的头部碰到了一起,吻得忘情,还不时发出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声音,让一个单身二十四年连初吻都没献出去的老阿姨听得面红耳赤。 天哪,现在的年轻人这么奔放的吗? 小情侣似乎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着,回头望了望,戚榆立马心虚地别开了眼。 后来走的时候,她隐约听到了那个女生向她男朋友嘟囔了句:“老处女,连接吻都没见过......” 处你大爷的,老子看偶像剧接吻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戚榆愤恨地吸了一口气,重重地把整个人砸在了公交车的椅子上。 车开走的时候,她还隔着车窗瞪了他们一眼。 谈过恋爱了不起啊。 清晨影视的工作效率确实高,签了合同后没几天就已经组织了许多新生代演员来试镜。 当时刘凯还发了条微信过来,问戚榆有没有空来一起筛选一下,戚榆想着版权已经交出去了,就让他们按照感觉来找就行,自己也不太在意。 但刘凯很尽责,选出了男女主角后,还将两个人的照片一起发给了她,她看过了,都长得很清新,倒是有几分符合原著。 很快,就到了开拍的日子。 因为是第一天,而且第一个镜头是在南京明孝陵取景,戚榆便跟江绪请了两天假,简单收拾了两件衣服,也打车跟着去了。 一来到片场,便有人迎了过来直接带她去见导演。 导演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一身职业装,浑身上下散发出镇压全场的气场。她之前拍过几部较火的古装剧,在这一片也算有点名气,大家都有点畏惧她,所以连戚榆见到她也忍不住矮她一个头。 没想到这导演对着戚榆倒是很好说话,一见到她来就让她坐在一边看着,还笑着说有什么不对的跟她指出来。 戚榆受宠若惊,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导演似乎看出了她的窘迫,亲切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道:“我很佩服你的才华,当时我一看到你的这本书,就有了想把它呈现出来的欲望。” 戚榆张了张嘴,木木地点了点头。 开拍时,她一直坐在导演身边,没有吭声,看着演员们专业地用肢体、神情把书中的场景还原出来,心里头没来由地被感动到了。 导演很严厉,光是一个特写镜头便拍了整整一个小时,等到这一段彻底拍完时,天已经黑了。 第一天剧组的人还不怎么熟,便有人提议去聚个餐让大家熟络熟络,导演点了点头,拨了个电话出去,然后在群里发了个地址,戚榆也被叫着一起去了。 一大群人热热闹闹地来到了聚餐地点,菜还没点就点了一堆酒,大老爷们儿坐到了一块,相拥着互相灌酒,很快,菜也端了上来。 戚榆看着大家都没什么顾忌地大口吃饭,也放下了架子。 刚夹起一块排骨往嘴里塞,就听到有人惊呼了一声:“等下小叶总要来!” 戚榆一惊,排骨倏地掉进了嘴里,滚烫的油滋到了她的嘴唇上,过高的温度让她一个没忍住把排骨吐了出来。 是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种劲爆消息的? 不知道这样会吓死人吗? 戚榆悲惨地摸了摸被烫肿的嘴唇,突然有点心疼自己。导演见到她被烫到了,给她倒了杯凉水,关切地问了句:“没事吧?要不要涂点药?” 戚榆喝了口水,摇了摇头,跟她说道:“导演,我吃饱了,我先回房了。” 这次聚餐刚好在住的酒店附近,走两步路就到了,导演见她刚刚吃了很多,也不多想,就放她走了。 戚榆点点头,大家都还在兴头上,没注意到她这个偷偷溜出来的小透明。 离开了人群,顿时便感受到了寒气,戚榆跺了跺脚,摸了摸跟外边空气有着强大温差的脸,指尖的触感有些粗糙,从袋子里掏出一顶鸭舌帽,盖在满是静电的头发上,又把手上的围巾放在脖子上卷了几卷,直到呼出的暖气扑在围巾上,才觉得自己的脸舒服了。 戚榆掏出手机,见到清瑶刚好更新了一章,便点了进去。还没看两行字,便撞上了一个结实的胸膛。 “对不起。”戚榆低着头,声音透过围巾显得模糊不清,她没看到来人是谁,只透过一条缝看到了一双球鞋。 我的妈呀,这可是限量版。 戚榆盯着那双鞋一动不动,完全忘记了自己刚刚撞到了别人。突然听见男人玩味的声音慢慢地在耳边响起:“好看吗?” 一股热血冲入戚榆的大脑,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居然还很认真地点了两下头,“这鞋很贵啊......” 你在说啥呢你?你说鞋子干嘛? 刚出口她就后悔了,恨不得马上抽自己几个耳光。 叶珩看着女人的帽檐,嘴角微微扬起。 其实刚刚准备进门的时候他就已经看到她了,依旧是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的,还一脸专注地看着手机,他就想看看她到底有没有看到他,便故意迎了上去,没想到这小姑娘真没瞧见他,倒真撞上来了,还反应很快地说了声对不起。 他突然觉得她有点意思。 原以为她会抬头,可没想到她却一直盯着他的鞋子看,叶珩隐隐推断,这女人跟他一样,也是个球鞋控。 戚榆认出了叶珩的声音,不敢抬头与他对视,只抬起眼,两个人之间几厘米的距离让她措不及防,她看到他的喉结动了动,鬼迷心窍地也咽了口唾液。 鸭舌帽被撞歪了,叶珩笑了笑,伸手帮她扶正,向侧边移了一步走进了餐厅,身上淡淡的衣物清香残留。 “下次记得看路。”他弯起唇。 这句话如同一个魔咒,在她的耳边回响。 戚榆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蹦出来了,忙捂住胸口,想要抑制它的跳动。 妈呀,太可怕了吧。 戚榆站在原地缓了很久,终于抬脚踏出了门。 戚榆在酒店洗完澡,打开微信,发现这个剧组的人真不是一般的疯,刚吃完饭就又结伴到楼下的KTV嗨去了,副导演还趁机拍了不少视频发上了群。 戚榆一时来了兴致,逐个逐个点开来看,有的群魔乱舞,有的搭着肩一起唱,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的嘴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扬了起来。 刷着刷着,她的手就停了下来。 视频里男人挺拔地站着,不知什么时候脱下了他的那件卡其色大衣,只穿着一件纯黑的卫衣,手里端端正正地握着一个麦,俊美的脸因MV的色彩变幻而迷离,在这黑暗的环境下更显得轮廓清晰,不知是喝了点酒还是心情很好,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 背后是那群特能闹腾的剧组里的人,他们一齐大声地喊着“小叶总”,像是约好的一样,前奏刚结束,满屏倏静,只留下音乐伴奏的潺潺声。 失去了热烈的应援,画面像是转换了一个画风一样,叶珩认真地看着歌词,眉目间是说不出的柔和,旋律娓娓道来,他的声音似乎带着光环,净化了每一个音符。 无可辩驳的是,戚榆确实被他吸引了。 她似乎也更加确信,那个声音,就是他。 那一刻,她拿起了笔,把这一瞬间记录了下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章 第8章 一夜狂欢后,爱岗敬业的导演还是硬逼着全剧组的人早上八点前赶到了片场,不少人来的时候还是打着哈欠的。 戚榆来到片场的时候,没有看到叶珩的身影。 她随手抓了一个人问,那人便说叶珩一大早就走了。 戚榆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却又莫名有些失落,一下子没忍住掏出了手机给他发了加好友以来的第一条微信。 【你回去了?】 一发完,她就立刻关掉屏幕,把手机塞进了兜里。 一分钟还没到,她又把手机拿出来,打开,发现他并没有回复,便把手机重新塞了回去。 又过了十五分钟,她再次把手机掏出了,发现页面上依旧是空白一片。 他是不是在忙? 不会是不想理我吧?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戚榆再次关掉手机,平静地坐回了座位,就这样度过了枯燥的一下午。 原本她以为剧组的工作是很有意思的,不会像她那样一天到晚坐在办公室无所事事。而到了今天她才真正见识到了一个分镜都要NG十几次的剧组生活。 看了一个下午,戚榆终于熬不住了,整个剧组都有事做,就她一个人在这里无所事事的,就和导演说她要走了。 她把行李收拾好后跟剧组的人道别,导演见她一个女孩子,这天也快黑了,怕她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就随便喊来了一个腼腆的小助理开车送她回家,说这孩子老实,不敢欺负她。 小助理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小男生,叫陈朔,戴着很普通的那种黑框眼镜,长得还算清秀,平时也很少话,但脸容易红,戚榆也就跟他说了几句话,他就已经满脸通红地不敢回头了。 戚榆也就不逗他了,一路上很安静地听着歌,看看外面的风景。 陈朔是个死心眼,不送到她家楼下不罢休,戚榆推脱不来,也就让他开了进去,直到下车后,陈朔才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跟她说了句:“榆......榆姐,你自......自己小心。” 戚榆回过头对他笑了笑,他一愣,随机很快地一踩油门,留下了一道疾驰的痕迹。 真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戚榆拎着包走到家门口,突然感觉到手机震动了一下,她左手拿着钥匙开门,袋子吊在手肘的位置,右手掏出手机,突如其来的强光刺到了她的眼睛,她眯了眯眼,指纹打开了页面,只有一条短短的微信回复躺在那里。 叶珩:【嗯】 嗯? 你给我嗯? 戚榆一下子没了脾气,进屋的时候顺带用脚狠狠一甩,门“啪”的一声划破了楼道中的寂静。 哼,死直男,老娘才不稀罕你。 收到这样效果的戚榆心里憋屈,又找不到地方发泄,所以造成了当晚更新章节后,评论区都是一连串的问号。 【怎么回事?今晚的绪爷怎么如此犯贱?】 【七七你今晚的表现,是想把男主变成渣男吗?】 但不爽当事人压根就没看评论,反而在后面几天里让男主原本光辉的形象一下子堕落成了死渣男。 兴许真的是有些事你不想它自己就淡了,那天之后戚榆再也没有找过叶珩,原本还很纠结要不要再找他搭搭话什么的,但后来由于她每次看到那个聊天框都很窝火,索性就直接把它给删了,省得自己看见心里不平静。 没想到这样做的效果居然特别好,没过几天她就把这个人给忘了。 再次记起叶珩是在她去银行办事的时候,原本也就是些小问题,但当她经过那几台机器的时候,还是停住了脚,返回去查了一下存款。 原本不太相信叶氏集团财大气粗的戚榆同学,在看见自己的存款数字时,惊得用手擦了好几次眼睛,还很不可置信地把头凑过去数了好几次,最终深深地屈服在金钱之下。 事后她很严肃地跟何言一说:“我怀疑叶总是真心想让他孙子包养我。” 何言一一懵,本能地说了句:“你没病吧?” 戚榆便把金额跟她提了提,果不其然,何言一果然炸了:“这么多!那你怎么还不嫁过去啊?你不嫁过去我从哪捞钱啊?你可是我未来孩子的干妈呢!” 呵,女人。 戚榆干脆利落地挂断电话,拔出了那张沉重的银行卡。 《圣经》里说得没错,金钱乃万恶之源。 好景不长,这样的平静日子没过几天,戚母那边便传来了噩耗。 “小榆啊,那个周末有没有事啊?”戚母笑盈盈地问了句,语气中处处透露着阴谋的味道。 “妈,您是不是有什么企图?”戚榆跟家里很少联系,大概是因为初中高中都是寄宿学校,长期以往便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姑娘,所以当时她跟家里提出要一个人去南京打拼,家里人也没什么大意见。 总的来说,没事是不会打电话的。 果然不出她所料,戚母铺垫完了就是要进入正题的:“是这样的,妈妈有个好朋友,很多年前嫁去了南京,然后呢生了个儿子,年龄嘛比你大四岁,也是学计算机的,在Z公司上班,人家一个月的收入都顶的上你半年的收入了,关键是顾家孝顺疼老婆,前几天他回老家被我见着了,长得可真是一表人才啊......” 戚榆很快就听懂了,一语点破:“妈,您就是想让我去相亲是吧?” 不出所料,戚母停止了她对别人家儿子的赞美,小心翼翼地问了句:“那......你去不去?” 戚榆突然觉得头有点疼,右手抓着电话,左手用两指揉了揉鼻梁骨。 她突然想起高中毕业之前,她每次放学回家,戚母都会找尽各种机会给她洗脑不要早恋,最严重的那段时间,她一在外面待到八点,戚母就会十分准时地打电话过来,还会锐利地问一句:“跟哪个同学出去啊?”为了让她放心,每次打电话的时候,她都会捎上跟她一同出街的 那个同学。以至于高二时她约任世冕出去看电影都得掐准时间,整得跟偷情似的。 但高中毕业后,戚母不知怎么转性了,那个无所事事的暑假,戚母一直催着她约男同学出门,整的她一回家就锁门,隔开了戚母的夺命连环催。 本以为戚母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就再也不会管她的终身大事了,但没想到的是,现在又找上门了。 “妈,我现在没那个打算。”戚榆无奈,只好实话实说。 哪知戚母不依不饶,“戚榆!你今年二十四了,连一个男朋友都没谈过,方阿姨的女儿都结婚了!” 这女人的气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在戚母一番软磨硬泡后,她终于妥协了。 不就是吃个饭吗,有什么难的。 正如戚母所言,对方名叫许懿,是个踏踏实实的IT男,老实憨厚是他的本性,有房有车,地段还不错,年龄比她大四岁也还可以接受,就是长得怎么样嘛,戚榆无从得知,说是男方那边要保留惊喜。 呵呵,什么惊喜,估计是长得太残变成惊吓了吧。 戚榆这个人看起来还是蛮乖巧的,但却是一个直肠子,对于自己不太乐意做的事,难免在心里吐槽几句,高中的时候也只把自己当成精分少女任其发展,谁能想到这一精分就精分到了现在。 虽然对这位许懿同志的颜值还有待考察,但戚榆好说歹说也是个向往玛丽苏的脑残写手,对这种条件较好的男士一般都是“表面毫无波动,内心跌宕起伏”地保持了自己的良好形象。 同时也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戚榆还是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 到了那天晚上,戚榆按照约定好的地址找到了那家餐厅,一推开门,她就已经感受到了上流社会的奢靡生活日常。 这间餐厅建在29楼,立于一堆高楼大厦中,又恰好能将底下的夜景收入眼底,如此一来,确为这间餐厅烘托出了几分浪漫而静谧的氛围。 戚榆今天穿了件深蓝色的小西服,还特意给自己上了全妆,提着手包不紧不乱地走了进来,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顺带细细观察了一下这间餐厅的布局,随后,她才发现,这间餐厅呈U型设计,有两个门口,而两边的结构是完全对称的,只不过中间立了一根大大的木柱,里面似乎是一道楼梯,直通向厨房的。 她确定许懿还没到,便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我坐在门后靠窗,穿着蓝色西服。 许懿估计是被堵在路上了,他很快就回复了句:好,我马上到。 叶珩今天有点烦躁。 他开了一天的会,被一群老头指指点点,压抑的情绪憋到心底快要喷涌而出了,结果又有一通电话打来说是一个叶总的关系户想跟他吃顿饭。 叶珩向来讨厌跟生人打交道,尤其是这种抱有不纯目的的生人,但碍于他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叶临,便只得不情不愿地应允了下来。 因为是平常的吃顿饭,不像平时应酬般比较严谨,助理便给他挑了一套深蓝色的西服,搭配了一条黑红色的领带,再将头发梳上去,整个人都容光焕发了。 由于他的职业道德要求,叶珩比约定的时间来早了半个小时,便整个人懒洋洋地翘起了二郎腿,点了一瓶红酒独自品尝。 他不笑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冷漠的感觉,似乎眉梢都有了冻结的霜花,眼神犀利使人不敢与他平视。 叶珩晃了晃杯中浓稠的暗红色液体,余光瞥见了一个眯着眼睛,不太确定地往他这边看过来的男人,慵懒地向他招了招手,在他慢慢走近时,眼睛从上到下细细扫了一遍。 这个男人有着一张好皮相,五官都很小很精致,大眼睛虽然有些往内凹陷,却忽闪忽闪的,再配上他那张泛着樱桃般粉红光泽的薄唇,让人完全没有抵抗力。客观来说,无论是男人看来还是女人看来,都很容易被他那张纯良的脸迷惑。再加上他一身正装,更衬得整个人衣冠楚楚,叶珩扫了两眼他身上衣服的材质,绝非普通人能买到的,看来这个人在公司里的地位不低。也许是因为同性相斥的原因,叶珩对眼前这个从外貌到修养都无可挑剔的男人并没有产生一丝好感。 这个男人似乎近视很深,他凑近看了两眼叶珩,最终不太确定地拉了叶珩对面的那张椅子坐下,还不时抱歉道:“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叶珩抬了抬右眼皮,在生意上,他向来是雷厉风行的,现在也不是谈生意,便也懒得跟他废话,直接进入了正题:“这顿饭,我本来不打算吃的,但是碍于长辈的面子,我才答应了。我过来呢,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说一声,以后在外人面前不能随意声张我们俩的关系,有什么需求,你就直接找我,我都尽量满足你各方面的要求。”还特意加重了“各方面”。 对面的男人似乎十分惊讶,脸涨得通红,刚想解释点什么,又被叶珩打断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用说,我都懂,这顿饭你随意点,结束后你记在我账上,虽然这是长辈要求的,但我答应了就都会做到。” 语罢,便站起身来理了理西服外套,随后抬脚走出了大门。 余留下男人一脸的欲言又止。 戚榆坐了好一会儿,发现许懿依旧迟迟未来,打开手机页面,全是发给他的问号,原本还挺淡定的一下子开始烦躁起来。 什么男人,居然不守时。 戚榆火气顿升,当场就给戚母打了个电话:“妈,你找的是什么人啊?我等到现在都没看见他的人影。” 戚母觉得奇怪:“半个小时前你许阿姨才跟我说,她儿子到了,怎么会没来呢?要不你再等等,有可能是路上出了什么意外。” 戚榆原本就对相亲这事反感,如今是更甚,直接丢下一句“不等了,我走了”便掐断了电话,兴许是戚母也知道戚榆的性子,后来也没有再打电话过来。 穿着蓝色西服的女人将桌上的咖啡一饮而尽,从包包里掏出一张钞票,连带着账单一起扔给了柜台前结账的小姑娘,气质冷艳地说道:“不用找了。”随后便踩着那双细高跟,带着一身“抓小三”的气场扬长而去。 小姑娘望着这个很有性格的主,咂了咂舌。 但这种气场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一走出餐厅,戚榆的火气便被自己的生理需求给生生怼了下去,一阵火急火燎地冲到了厕所。 刚刚为了等许懿,她生生憋了一个多小时,如今一下子被释放了出来,顿觉一阵畅快。 正当她刚按下水闸,想要开门出去时,她听到了男人的声音。 “你那妹子居然还嫌你短?你把男人的颜面都丢尽了。” “你看看现在谁更短?” ...... 戚榆突然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一个二十四年间从未遇到过的十分严重的问题,她居然走进了男厕所。 而最尴尬的是,她现在出不去。 叶珩刚上车,便接到了叶临打过来的电话,一接通,便遭到了老头子劈头盖脸的一顿骂:“臭小子你是跟我有多大仇?我叫你今天去跟别人吃个饭你居然跟我玩爽约,钱不想要了是不是?还是想造反啊?” 叶珩不明所以:“我刚刚见过他了。” 叶临不知道真相,还以为叶珩在糊弄他,又骂了他一顿:“好小子啊,你爹也真不是个省心的,居然把你教成这德行,还学会撒谎了,你现在马上给我回去,把那顿饭吃完!” 叶珩觉得头疼,但听到叶临的语气,也知道他这次是真的动了怒,不想再因为这点小事把他送进医院,便应了下来。 仔细回想了一下刚刚的那一幕,那个男人除了一开始那句,后来几乎是没有任何插上话的地方,再根据他的面部表情来判断,很明显的,是他认错人了。 那番话,说给一个不知情的人听,似乎很容易就会被歪解成别的意思。 没办法,叶珩只有再厚着脸皮重新上了楼,进去之前,想去厕所洗个脸,这时叶临又打了一个电话过来。 “臭小子,你上去了没?” “等会儿行吗,我很快就到了,老年人要不要这么心急啊?” “那就好,这次你别给我耍什么把戏。” 叶珩收了电话,无奈地摇了摇头。 戚榆在厕所里咬着手指,无力地蹲了下来,她是真的没有料到,男厕所是这么的络绎不绝,刚走了两个,又来了两个,过了整整十分钟,她都没有找到一个闲暇的时间段,反而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被迫听了十分钟的“男人之间的谈话”。 救命。 戚榆绝望了,刚想在百度、知乎、贴吧等各大平台搜索关于走错厕所如何能不尴尬地走出去的方法时,她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救星! 就像溺水的人无意中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她突然想向叶珩求救,但似乎无论她如何暗示,叶珩都不会理会,而且事后他兴许还会抓着这件事作为她的把柄。 这样可不行。 戚榆站起身来,皱着眉头,想了想。 大不了就同归于尽吧。 像是去奔赴刑场般,她猛地打开门,冲了出去,奔向那个手持着电话的蓝色身影,将头狠狠地栽进他的胸膛,埋在了他的衣服里。 叶珩完全没有料到,厕所隔间里会突然冲出来一个女人,而且这女人现在还在死死揪着他的衣服,把头埋到他胸前。 一时间,整个厕所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两位正在释放自我的兄弟也一脸茫然的望着这对交叠的身影,大脑一片空白。 寂静中,只听见女人娇滴滴的声音:“你怎么才来啊,我等了你好久了。” 叶珩:??? 俩兄弟:??? 戚榆没给叶珩辩解的机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扯着叶珩走出了男厕所,走之前,还对着那俩茫然的男人说了句:“兄弟,您继续。”随即,“嗒嗒”的高跟鞋声便消失在了男厕所里。 俩人刚一出门,男厕所里便传来了鬼哭狼嚎的声音。 戚榆羞愧万分,放开了抓着叶珩衣服的手准备迅速离开,刚一松手,便被一掌宽厚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腕,男人似笑非笑的声音在头上响起:“用完了就想跑?不该对我负责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章 第9章 戚榆一回到家,便瘫到了沙发里,抓着抱枕一阵发疯。 她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么尴尬的事。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打开微信,跟某个老是蹲在她聊天置顶的女人阐述了这个晚上的奇妙心路历程。 何言一总是很适时地狂笑了几分钟,最终发来了总结得很到位的三个字:“孽缘啊。” 戚榆懒得回复,她又发了一大段语音过来:“我看你和这个小叶总真的是很有缘分啊,第一次在高铁上遇到你打了别人的‘兄弟’,第二次见到你跟别人签约,第三次就稍微有那么一点儿浪漫,结果第四次就变成了扯着别人一起出男厕所,哈哈哈哈哈哈哈......” 结果还没完,她又继续嘲笑道:“我看你跟别人的‘兄弟’就特别有缘分。” 戚榆开了扬声器模式,何言一那不经修饰的声音在屋子里被放放大了几倍,惹得她情不自禁地翻了一个白眼,她没跟何言一说其实她第一次认识叶珩是在戚然玩游戏的时候,叶珩的声音把她迷住了,因为后面几次见面都十分的惊险与尴尬,要是再跟她说其实自己一早就喜欢上叶珩的声音了,那还得了。 “你烦不烦啊,我觉得我今晚真的是太倒霉了。”戚榆心烦地往腿上的抱枕重重地打了一拳,随后整个人陷进了沙发里,一头乌发糊了自己一脸。 何言一依然保持着“看戏不嫌事大”的良好心态,善解人意地安慰道:“别啊,你以后倒霉的事还多着呢。反正你这次还拉了小叶总下水嘛,怕什么。” 戚榆叹了口气,还拉他下水,我被他逼的差点跳河。 回想起男人见到她时装出一脸惊讶地说着“怎么是你?你怎么会走去了男厕所?”的样子,她就想一拳打过去,将他打个终身残废。 但她没有,她还哈哈笑了两声,回道:“真是好巧啊,在厕所也能遇到。” 这句话刚说完,她就想啪啪打自己两个耳光。 怎么你每次都能说出这么傻逼的话?戚榆自己都快疯了。 最终在叶珩那一脸看笑话的注视下,她深深地表达了对他的歉意和谢意,然后逃一般的跑了。 真是越想越羞耻。 戚榆被这件事冲击到了,一晚上心情都异常亢奋,直到凌晨一点,她还是睡不着,便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码字。 这是一篇新文,名字叫《迷途知返》,自从上一次聚餐回来后就开坑了,讲的是在游戏公司里做美工师的女主林溪在一次偶然的帮好友开黑的过程中,遇上了一个温柔的男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地陷入了他的声音,还特意开了个游戏id苦练游戏技术,成功从一个游戏渣变成了大神,但那个令她心动的声音却再不见踪迹。 林溪在虚拟世界里苦苦守候,逐渐心灰意冷,最终却在现实世界中碰到了那个声音。 其实这篇文还是挺励志的,加入了一点戚榆本身对游戏情缘的幻想,但大多数还是编造的。 她写的时候,感觉跟前三部都不太一样,前三部的体验都像是面对可望而不可即的白月光,而这一部的女主林溪却很有代入感,从遇到男主乔绪到他消失再到失而复得这一系列的心境,都像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样。 乔绪在小说里是个家庭遇到巨大变故的富二代,从落魄到东山再起,都是靠着自己那身硬骨头,可以说是个很有韧性的男主角了。 直到后来《迷途知返》完成时,何言一才给出了准确的答案:“林溪是你,乔绪是叶珩,你这是完全入戏了。” 但现在的她还不知道,只是看着屏幕上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充盈了整个页面,内心也渐渐平复了下来。 直到她在一晚上写完了两章她才发现,她更到十八万字了。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写着,没想到已经写了这么多了,再看看日期,距离《醉今朝》开拍竟然已经过了快两个月了,还记得当时导演跟她说《醉今朝》的拍摄时间在四个月左右,这么想来居然也已经拍了一半了。 她关了电脑,揉了揉发酸的眼角,顶着刚升出来的的大太阳,钻进了被窝。 同一时间,叶珩正悠闲地翘着腿在候机室看着一大早传过来的邮件,看累了就把平板搭在大腿上,用那白皙修长的右手按了按太阳穴。 坐在一旁的刘凯侧头看到了他这一动作,劝了劝:“叶总嘱咐过我,要照顾好你的身体,你可别给我搞垮了。” 叶珩眯着眼,手上动作不断,低声应了句:“就你话多。” 刘凯笑了笑,继续盯回自己的手机。 突然,几声微信的通知音不间断地响了起来,叶珩皱了皱眉,从外套夹层中掏出了通体漆黑的手机,点了进去,发现是陈朔发过来的。 【哥!你有没有看榆姐新写的那本《迷途知返》?】 【太好看了!】 【要不你去签了拍下来吧!】 刘凯听到声音也凑过头来看,见是陈朔,马上把头扭了回去,还不屑地嗤了声“小屁孩”。 陈朔是叶珩的表弟,从小就是个捣蛋鬼,不爱学习,喜欢的东西都是跟学习毫无关联的,也只有三分钟热度。当初他说喜欢拍电影时,全家人都以为他跟以前一样,说说就完事儿了,没想到这小子认真了,跑到叶珩面前死皮赖脸地讨来了个进剧组的机会,虽然只是个小助理,但是他做得还挺欢的,大家索性也都不管他了,但从那以后,这小子就特别粘叶珩。 作为叶珩从小到大的兄弟,刘凯自然是知道陈朔的性子的,但他倒是没料到,陈朔会这么喜欢叶珩。 叶珩看了几眼,没看懂,回过头问刘凯:“《迷途知返》是什么?” 刘凯依然在手机上戳了几下,却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迷途知返》啊,是上次你签的那个作家写的新小说,现代的,讲的是打游戏的。”突然他停了下来,望向叶珩,看了几秒,又说道:“那男主性格跟你挺像的。”自恋又闷骚。刘凯默默地在心底补充道。 叶珩没想到连刘凯都知道:“你怎么也知道?” 刘凯拿起手机,在他面前晃了晃:“因为我也在看啊,还挺好看的。” 见叶珩没吭声,他又自顾自地说道:“上次签约之后我就开始关注她了,其实她的作品要是都签约的话,应该还挺有市场的。” 叶珩从微信界面退出,点开浏览器,打下“迷途知返”四个字,下面马上就有了“迷途知返小说”“木七榆”“林溪乔绪”等等结果,叶珩想都没想就点了进去,便瞥见了文案上那一行字。 “把自己绑在十字架上的,不会是别人,只能是自己。 所以莫以爱之名,把自己束缚在爱以外的框架里。” 戚榆是个理想主义者,倒不是针对于她有什么特殊信仰,而是她内心对于人性本真以及世人向善的一种渴望,从小就活在自己构造的美好世界里,过滤了一切现实的阴暗面,尽量的保持自己精神世界的纯净。 所以她一直都认为,爱一个人抑或是恨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事情,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了她精神世界的纯净,即使是有人来走过,也只会是按照她的想法一样路过。 而任世冕便是那样的代表。 很多时候她也不太懂自己写的是什么,但就是一味的相信世界上会有纯洁到无瑕疵的感情。总的来说,她希望得到这样的感情,但又觉得这样的感情对她来说是奢侈,所以她就把这种幻想寄托在文笔中,以此找到更多的共鸣者。 叶珩从小到大都没有言情类文学,更别提耽美了,所以他点进去的那一刻,他都怀疑自己鬼迷心窍了,但也不知道是什么驱使着他,他居然很认真的看了下去。 直到上了飞机,他才将手机关机,双手揉搓了下酸涩的眼睛,长期的过度使用眼睛让他感到一阵晕眩,他闭上眼轻寐,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刘凯从包里拿了本杂志出来看,桌上的咖啡空了,正想叫空姐过来续杯,却一眼瞥见叶珩安安稳稳地在位置上睡着了。 这小子,真不让人省心。 刘凯像个老妈子一样扯出毯子,轻手轻脚地盖在他身上,怕打扰他的清梦,随后心满意足地退回自己的位置。 刚坐下,就见到坐在斜下方的一个七八岁左右大的小孩正望着他,一脸不屑。 刘凯最看不爽小屁孩对他做出这种表情,马上假装恶狠狠地恐吓道:“看什么看,再看告诉你家长听!” 谁知那小孩根本不怕,对他做了一个鬼脸,随后扭过头“哼”了一声。 现在的小孩,真难管。 刘凯无力地摇摇头,不再搭理那小孩。 叶珩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中有一个美艳的女人,依偎在一个年轻男人的怀里,男人外貌俊朗,体格宽厚,两人旁若无人般公开调情,时不时还会说到几句少儿不宜的甜言蜜语。 梦里叶珩站在那里看了很久,还看到那男人不老实的手偶尔碰到女人的敏感部位。 突然,女人望向他这个方向,却依然从容地笑着叫了他一声:“是阿珩啊。” 是阿绪啊。 两个声音渐渐重合,回荡在他的脑海中,久久未曾消失。 叶珩几乎分不清到底自己到底是叶珩还是乔绪,只能深深坠入更远的时空。 刘凯在一旁看到叶珩额头上突然冒出了一层薄汗,可当事人依旧沉沉睡着,眉头紧皱,丝毫没有醒来的意思。 刘凯觉得有些不妙,用力推了他两下,见叶珩眼皮抬了起来,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叶珩左脸抽搐了一下,用手撑着两边的扶手坐起来了一点,缓了缓才挤出一句话:“我怎么了?” 刘凯递过去一包纸巾,示意他擦擦汗,才坐下来低声说道:“没事儿,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又做梦了?” 叶珩抽出一张纸巾,往额头一抹,密密麻麻的水珠很快就浸透了白色的纸面,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又梦到她了。”叶珩脸色发白,浓密的睫毛微微垂下,疏松间只露出了一半的黑色瞳孔亮得惊人。 沉重的氛围下,刘凯想不到什么能安慰到他的话,只能干看着。 突然,广播响起,他们抵达了目的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0章 第10章 当戚榆收到何言一的消息时,她的内心是拒绝的。 【这周六来捧场。】 这就意味着,她的钱包又要空掉不少。 何言一很早就跟她提过要跟朋友在广州开间咖啡店,只不过近年来网红奶茶店火爆,相较下咖啡店的生意就冷冷清清,再加上咖啡豆的价格并不亲民,所以咖啡受众面其实很小,只有少部分人才能从咖啡中品出不一样的滋味,这年头能长期经营好一家咖啡店的是少之又少。 可以说,咖啡店并不是一个卖咖啡的地方,而是一个开店的人赚取生活情趣的另一种途径。 起码何言一从高中嚷到了现在,总算是梦想成真了。 无奈之下,戚榆只好跟江绪请了个假,说到请假,戚榆便想起江绪那个古怪的表情。 一般情况下,上司了解一下员工的动向是很正常的,就比如这次,江绪还是习惯性问了句去哪。 戚榆想都没想就答了广州。 “广、州?”江绪的咬字格外清晰,像是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般,脸上还露出了一个不可言喻的表情。 戚榆狐疑地点点头,觉得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但江绪也没说什么,就是默默地把字签了。 戚榆提着行李箱到达广州的白云机场,这里的环境对她而言并不陌生,因为她的家乡也是在广东。 这个季节的广州已经开始有些闷热了,但因为春雨常下,空气中明显地带了一丝燥热。戚榆穿了件白T,外套了件薄薄的蓝色刺绣短袖衬衫,束着一条合身的阔腿裤,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肌肤,纯黑色的袜子盖住了骨感的脚踝,脚上那双爆款芝加哥的鞋带正松垮垮地散在两边。 她把重量压在黑色喷漆的行李箱上,在机场出口的风口处等车,额头上沁出一层薄汗。 戚榆用手抹掉,贝齿咬住发绳,往头上随意扎了个丸子头。 “啪!” 这一声混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门口,就像一根针掉入海里一样,因为机场里什么声音都有,戚榆也没理会,抬起左手看了看时间,大概估算了一下何言一的速度,然后习惯性地把手伸向 包里掏手机,盲摸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手机的踪影,这时她开始有些慌了。 她的手机没在包里。 戚榆急忙站了起来,在原地转了一圈,每个人都神色平常,完全看不出任何端倪。 突然,毫无预兆地,戚榆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猛地踹向了一个正在行走的中年男人,力度之大,位置精准,隔了这么远戚榆都能感受得到那一脚下去的疼痛。 随机她便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围观,还有很多个声音在说: “天哪,这小伙子什么仇什么怨啊,下手这么重。” “都没有人来管管的么?” 望见此情此景,戚榆不禁摇头叹气,这么好看的人居然也是隐藏的暴力分子,真是造孽啊。 想着想着,她又想起了自己的手机,莫名觉得那部手机有点可怜。 当她准备回过身看看何言一到了没,却看到那位狠人大哥一步一步逼近那位被踹倒在地上的中年男人,在他身上摸了几下,然后就有保安走了过来,把倒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拉走了。 什么剧情大反转? 戚榆还在一头雾水,那位狠人大哥便已经抬脚向着她的方向走来了。 他不会是来踹我的吧? 戚榆揣揣不安,狠人大哥的大长腿已经迈到她面前了,在距离她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是你的吧。”骨感的手伸了过来,宽厚的大掌上静静躺着她的用牛油果色手机壳包着的手机,戚榆突然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别人帮她把手机抢回来,她居然还怀疑别人是什么暴力分子。 惭愧又自责,她默默地拿回手机,声音轻的跟蚊子似的:“对不起。” 那位“狠人大哥”原本也只是见义勇为,他闲来无事站在那四处瞧,无意中瞥到了一个中年男人在偷一个小姑娘的手机,想也没想就冲过去把别人踹翻了,结果把手机给别人送来,那小姑娘居然跟他说了句对不起。 “狠人大哥”好像不怎么喜欢说废话,看到她拿回了手机便径自离开了,戚榆望着他削瘦的背影,莫名地肃然起敬。 倒也很巧,“大哥”刚走,何言一就发微信过来了,是个语音。 “你在哪啊?我给你发了无数条消息你都不应!” 戚榆给她报了方位,没过多久,她就看到一辆小巧的白色本田停在了门口,右边的车窗被摇了下来,何言一坐在驾驶位上,单手抓着方向盘,向她侧了侧头。 戚榆把行李扔到了后备箱,然后拉开后侧车门,整个人舒舒服服地躺了进去。 何言一见她坐稳了,很快就驶出了机场:“你刚刚干什么去了,怎么不回复我微信?” 戚榆双脚蹭着脱了鞋,用手垫在脑后,翘着个二郎腿,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我手机被人偷了。”刚一说完,她就意识到何言一听到这句话会炸,果不其然,何言一深吸了一口气,刚准备说话,戚榆便立马坐了起来,截断了她后面所有的话:“然后就有个非常好心的小哥哥帮我追了回来。” “那那个小偷还挺好运的,要遇上我他怕是得先卸只胳膊。”何言一沉默了几秒,随后恶狠狠地说道。 “那他岂不是为了一部手机失去了两条手臂?”戚榆附和。 两个人心照不宣,同时笑出声来。 何言一的店在一堆的办公大楼附近,下午经常会有很多职员经过,估计以后还不至于每天都亏本。 那间店的名字很有意思,直接就两个字,“意思”。 门口非常的小清新,虽然是原木风的,但是门口摆了一排盆栽,很有日系书店的感觉,一推门进去就发现堆在两边的书,是给在咖啡店呆无聊了的顾客消遣的,戚榆还很感动地发现了摆在正中间的她的小说。 “哇何老板,你居然还记得我。”戚榆非常虚伪地做出了哭泣的样子,紧紧地抱住了何言一,还很不要脸的用胸蹭了蹭,恶心得何言一使出浑身力气挣开了她。 “你现在是越来越能恶心人了。”何言一翻了个白眼,拿了个餐牌递给她,“看看想喝点什么,免费弄给你。” 叶珩接到电话时,正坐在车后排玩着游戏,一身正装却坐得像个十七八岁的男生一样,两只脚敞开,弯着腰把头埋在手机屏幕上。 突然蹦出来的号码让他好不容易熬到的最后一关完美地卡住了。 叶珩没有立刻就接,他用手搓了把脸,清了清嗓子,随后把身子坐直,郑重地按下了接听:“喂,爷爷。” “臭小子,听江绪说今晚的酒会你没带女伴去?”老人家一上来就开始审问,完全不给叶珩思考的机会。 又被江绪那小子坑了。 叶珩咬住下唇,诚实道:“是。” 叶临原本收到江绪的消息时还不信,还说叶珩怎么会在这么重要的酒会连个女伴都不带,但一听到他本人直接承认了,原本就急性子的他顿时暴跳如雷:“什么?你知道这次酒会有多少大人物去吗?最有名的导演都在那!你居然还给我一个人去?你都多大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谈过已经够让我被笑话了现在还嫌不够丢人是吧?” 说起这事,叶珩就更头疼了,也许是家庭的影响,从小到大,他都不喜欢跟女生接触,即使是很平常的对话,他都吝啬每一个字,所以跟男生在一起的时间会比较多。 但在校园,恋爱气息如此浓郁的环境下,叶珩这样皮相好,抗拒美女,又跟男生走得近的便很容易被人误会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校园里说他其实喜欢男人的八卦被传得沸沸扬扬,弄得最后叶临都差点信了,要不是因为叶珩妈妈的事,恐怕叶临真的会以为叶珩是喜欢男人的。 但后来这事不知怎么的传到了商业圈里,原本就模棱两可的事情,再加上一些有心人在旁边煽风点火,从最初的“叶珩喜欢男人”到后来一系列演变,近几年居然还有人传出了“叶家无后”这一说法。 以往参加一些重大场合,需要携带女伴的,叶临都自己去了,但这几年因为老人家的身体状况明显下降,又不能坐飞机又不能喝酒的,叶珩也看不下去,便挑起了大粱,有些活动能推就推了,但有些无可避免地就自己去了。 但对于这次酒会,叶珩是真的没有办法,有好几个对头都来了,他不得不去。 叶珩看着窗外的景物,无论是建筑还是树木,都在迅速地往后移动。 突然司机在前面问了句:“叶总,前面那段路有点堵车,要不要换另一条?” 叶珩点了点头,又继续跟电话里那个固执要面子的老人僵持道:“爷爷,你知道我不喜欢那些女人贴着我的。” 叶临似乎也料到了,长叹了一口气,“我知道,自从你妈走后,你就再也没跟我说过有哪个女生是你特别喜欢的,可是阿珩啊,你这样下去,爷爷也会担心啊,爷爷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多长时间,爷爷想在走之前,看到你完全地解开心结。” 叶珩沉默了。 车里放着悠扬的华尔兹乐曲,可谈话的气氛却与之完全不搭。 “停车!”似是看到了什么,叶珩突然喊了一声,吓得司机立马踩住了刹车,跟在后面的车似乎也被这没有任何预兆就停下来的车子吓到了,等换条道经过他们旁边时,车主还摇下车窗异常愤怒地用粤语骂了他们一句:“会不会开车啊?神经病!” 而叶珩丝毫没有被他影响到,只是静静地透过车窗看出去。 “爷爷,我找到了。” 他的目光所及处,是一间叫“意思”的咖啡店,通过宽敞的落地窗,能看到一个扎着有点散的丸子头的女人正慵懒地抱着一本书,微微犯困地挤了挤眼,明明是这么的不修边幅,却让 叶珩没忍住笑了出来。 “我的女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第11章 叶珩觉得眼前这个女人真的很有意思,每次都是在很特别的场景下见面的。 当他推开挂了铃铛的木门向她徐徐走去的时候,他很仔细地将她抬头看到他那一瞬间惊吓的表情收入了眼中,整个人的心情都放松了一圈。 戚榆再看到叶珩向她走来的那一刻充分理解了江绪听到她来广州时的心情,她本人也很崩溃,恨不得拿手中的书挡住自己的脸。 何言一没有见过叶珩,此刻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男人进来,心底深深埋藏的花痴因子也不小心泄露了出来,非常甜美地说了句“欢迎光临”。 可这男人看都不看只往前走,眼里只有一个目标。 “真有缘分。”叶珩问也不问就直接在戚榆对面坐了下来。 这缘分,真不想要。 戚榆内心无限抗拒,干笑了两声,眼神忍不住瞥向站在一边看戏的何言一,眼中是满满的求生欲。 何言一原本是不想理会她的求助的,但碍于是自己开的店,而且今天还是开张第一天,不好让店里出现什么命案,便小碎步走了过去,很随便地问了声:“喝点什么?” 戚榆的那句“我要喝最贵的”都快说出口了,坐在一旁的叶珩反而替她答了:“不用了,我一会儿就把她带走。” “去哪?”戚榆下意识地问了句。 “带你去参加一个活动。”叶珩说。 “我跟你又不熟,不去。”戚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是自己的未来金主。 叶珩突然一脸玩味,阴阳怪气地说了句:“怎么不熟,我们可是在厕所......”后面那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戚榆一手捂住了口。 “再说我就不去了。”戚榆威胁地瞪着他,却还是服了软。 带着书上凉意的手心触到了男人柔软的唇瓣,冷热分明,他唇上的胡茬微微刺到了她细腻得没有一丝老茧的肌肤,为这一暧昧不清的动作增加了几分实感。 戚榆后知后觉,立马把身子缩了回去,干咳了几声掩饰尴尬。 但何言一还没走,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几百瓦的大电灯泡,在这对暧昧期的男女旁边闪闪发光。 叶珩见她答应了,也很识趣地起身,只留下一句“我在车里等你”便迈着大长腿出去了。 见他的背影消失在外面那辆黑漆宾利后,戚榆骤然想起要跟何言一说一声,一回头对上了 何言一考究的眼神,不由心虚道:“那个......我等会儿出去一趟。” 何言一点点头,“他就是你上次说的那个姓叶的对吧?长得还不错,可以考虑。” 戚榆没忍住翻了个白眼:“不用考虑了,我要走了。” “注意安全!晚点回来没事!”何言一笑了笑,别有深意地暗示了她一番。 说实话,这是戚榆第一次坐上江绪的车以外的豪车,一进去第一感觉就是有钱。 但也许是这个环境对她来说太过陌生,所以一路上她都不太敢放松下来,全身紧绷着,连头也没敢回,就这样死死地盯着窗外,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 开了很久,她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们现在要去哪?” 叶珩在一旁坐着假寐,他似乎很疲惫,卸下了全身的防备,整个人倚在车窗边上,右手撑着额头,头也没抬:“去酒店。”声音里是掩不住的倦怠。 “去酒店?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去酒店?”戚榆不解,终于把头给扭了过来,不知道是光线太暗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她总觉得叶珩的状况怪怪的。“你没事吧?” 叶珩抽了抽鼻子,左手用力把越瘫越往下滑的身子撑了起来,声音越发低哑不清:“我没事。” 他把头枕在座椅后边的枕头上,又抬起右手搭在额头上,车里没放音乐,刚刚他嫌聒噪就叫司机把音乐停了,开着点冷气的车里一片寂静,他的呼吸声也愈发清晰。 戚榆又安安静静地坐了会儿,才明白了叶珩的异常。 她突然把屁股往右边挪了一大块,扭着身子将叶珩搭在额头上的右手推开,将自己的右手心覆了上去,在叶珩一脸错愕下,伸出左手也覆上了自己的额头。 她明显地感受到了两只手心里传来的不均等的温度。 她刚刚在咖啡厅里就应该看出来的,他发烧了。 叶珩没有反抗,他反而觉得女人微凉的肌肤贴上来还挺舒服的,那对眸子如一潭幽泉般,在无形中揪住了戚榆,让她动弹不得。 戚榆松开手,坐回自己原来的位置。 “你发烧了,需要去医院看看。”戚榆其实并不想管那么多,但是她怕他烧坏了脑子,自己以后就再也找不到这么眼瞎的金主了。 而且从小到大,她的父母都教育她,做什么事都要以健康为底线,所以这么多年了,她都没亏待过自己的身体,她以为世界上不会有舍得虐待自己的人。 现在看来,她还是见人太少,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舍得虐待自己。 叶珩想都没想,果断地拒绝了:“不用去医院,随便买点药就行。”他的脸已经开始泛红了,即使是在车里,戚榆都能看出他两颊的红晕。 “可是你看起来不太好。”戚榆坚持了一下。 叶珩见她一脸紧张,故意打岔道:“我病死了你不是更开心?那样就没人把你那堆糗事说出去了。” 病成这样还有闲情开玩笑,怕不是已经烧傻了吧? 戚榆白了他一眼,掏出手机不再理他。 两人都不再说话。 “师傅,等会儿你在前面那个路口停一下,我下去买点东西。” 司机应了声,在前面那个路口乖乖把车停了下来。 戚榆说了声“谢谢”,便打开车门冲了下去。叶珩微微抬起左眼皮,瞥了眼那个空荡荡的位置,莫名心底有些失落。身上的温度越来越高,困意如海浪般猛然来袭,席卷了叶珩的最后一丝意识。 再次醒来是在听到车门被打开的时候,不知已经过去了多久,只见到戚榆提着一个黑色袋子,手上还拿了一个保温瓶,不紧不慢地坐了回来。 叶珩语气里带了丝不爽,嗓子却还是哑的:“去哪了?这么久才回来。” 戚榆没搭理他,开始翻袋子里的东西。 “喂,怎么不说话。”叶珩见她回话,当下一急用手推她了一把,没想到她这么不禁推,整个身子往左边倾倒过去,头撞到了坚固的车窗上,发出了一声闷响。 “你有病啊?”这个举动激怒了戚榆,她没忍住骂了出来。 叶珩盯着她的手,没吭声。 手背上刚被热水烫到了,一片通红。 戚榆看他病恹恹的样子,终究还是软下心来,她从袋子里拿出体温计,递给他让他自己计时夹了十分钟后拿出来,结果放在手上看了半天也不会看。 “那个......你自己看吧。”戚榆不自然地把体温计塞到叶珩手里,故意把头瞥了过去不看他那一脸嘲弄的样子,确实,二十四岁了还不懂怎么看体温计是挺丢人的。 叶珩也没说什么,默默地放到眼前,晃了两下,才说出一个数字:“38.7。” 似乎是提前有了心理准备,戚榆也没觉得有什么,把温度计拿回来盖好盖子放好,然后又把退烧药从黑袋子里拿了出来,强制性摆到他面前,一脸正色道:“吃药。” 叶珩抬头看了看她,静止了几秒,最终乖乖的拿起那颗药,塞到嘴里,就着热水吞了下去,那样子,出乎意料地温顺。 还以为是个难缠的主儿,没想到这么听话。 戚榆一下子气消了一大半,开始了老妈子式念叨:“等会儿你得多喝热水,别喝酒,油腻的东西也不能吃,等会儿那活动结束了你得再量一次体温,看看还烧不烧,烧了就再吃一次药。” 叶珩“嗯”了声,垂着耳朵听她讲完,视线始终留在她身上没动。 其实他一直都很好奇那种有人在自己身边念叨着一些琐碎的小事的感觉,奈何家里只有爷爷一个亲人,老人家也不太管他,所以身边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很少会有这种鲜活的时候,他甚至有时觉得自己是没有温度的。 可到了今天,他才明白,他不是没有温度的,而是缺少温度的。他一点也不反感她生气时担心时说出那一大堆的废话甚至是狠话,相反的,他很享受。 他也有对温暖的渴求,比如,她。 面前这个女人,正翻着手里的药看着说明书,很认真地在叮嘱他一切注意事项,额前的几缕碎发因为她刚刚的忙前忙后掉了下来,她身上似乎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来的东西,长得不算特别出众,穿的也很随便,内涵嘛也不像有的样子,但他从来没有在她眼里看到过对生活失去向往的眼神。 至少,她觉得自己活的这么多年,都不亏。 叶珩顺手帮她把那几缕碎发撩到了一边,动作浑然天成,似乎曾经做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一样。 戚榆被他弄得恍惚了一下,最终愠怒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自己不爱惜一下自己的身体吗?” 叶珩罔若未闻,不再看她,环抱着胸闭上了眼。 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刘凯似乎已经等了很久了,一见到戚榆,什么话也没说就拉着她上去换衣服。 刘凯似乎没认出她来,神情淡漠。 到了某间房前,刘凯直接扔了一个袋子给她,就干脆地走了。 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刘凯......好不适应。 戚榆打开袋子,里面有一条裙子和一双高跟鞋,裙子是很简约的白色,有点像蛋糕裙,大大的百褶从腹部持续到膝上二十公分,而且是长袖的,一点也不暴露,鞋子是白色系带的细跟凉鞋,总体看起来还是很搭的,本以为这样的裙子会跟她有极强的违和感,但不仅不然,还生生给她拉出了点端庄大方的气质。 戚榆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最终觉得将头发放了下来,也许是丸子头被扎了一天的原因,她的一头直发变成了卷发,不过看起来不难看。 戚榆再整理了一下,抬脚出门。 但她没想到刘凯居然没走,一打开门的时候被站在门口的人影吓了一跳,刘凯看了她一眼,眼神中带了丝惊艳,但也没说什么,又带着她去了化妆间。 女化妆师一见到刘凯,便满脸笑意地迎接他,戚榆望着她的脸,觉得好像在哪见过。 她想了想,好像是那天剧组里给演玉焚的女明星化妆的那个,不过也不出奇,清晨影视这么大,请一支造型团队也很正常,但令她惊讶的是叶珩出来参加个活动居然还把化妆师带来了。 虽然有点怪,但她还是很敬业的,粉刷一上手,整个人神情都变了,好像她的脸是什么艺术品一样,随手在上面作画。 戚榆从不怀疑化妆的重要性,但她不会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她会被化妆这门技术改头换面。 当她睁开眼看到镜子里那个连眨个眼都一闪一闪勾人心魄的女人时,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那是她自己。 化妆师似乎也十分满意:“你这底子其实很不错,一上妆就是个美人,我看你平常应该不化妆吧,皮肤保养得很好。” 戚榆在镜子里对着她笑了笑。 那个化妆师愣了愣,“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啊?” 你笑啥啊笑,都快露馅了! 好在刘凯即使走了进来,催着她出去了,戚榆走之前还很欢脱地跟她摆了摆手,笑得一脸灿烂。 叶珩坐在休息室,趁着戚榆去收拾自己,也走去厕所洗了把脸,吃了药之后身上的不适感明显削弱了,他随手抽了张卫生纸擦干手上的水珠,扔到了一边的垃圾桶,慢慢走出卫生间。 只见到一个窈窕的身影站在刘凯旁边,一头垂下的长发微微遮住了她的侧脸,女人不经意间用手一撩,将耳侧的的发丝拢到了耳后,灯光下,她脸上的绒毛被映得格外清晰。 叶珩走了过去,戚榆刚好回过身来,他才发现她化了妆,眼角被铺了一层闪闪的眼影,看起来甚是可爱,唇上水嫩光泽,泛着一点诱人的粉,像一个小小的果冻一样晶莹透亮。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女人被打扮了之后会是这个模样。他突然很难想象她平时是怎么穿上那些随随便便套上的衣服的,这样的她实在是太有反差感了。 大约是刘凯跟她解释清楚了这次的酒会有多么重要,戚榆很自然地就挽上了他的手臂,叶珩身子一僵,动作有些细微的不自然。 走之前,叶珩突然想起了一个从来没问过的问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戚榆抿了抿唇,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认真地答道:“戚榆,戚戚然的戚,桑榆的榆。” 叶珩点了点头,为了配合她的身高,微微低下头,一脸诚挚地跟她说:“嗯,我叫叶珩。” 眼里像承载了万千星辉,温柔而细腻。 戚榆眨了眨眼,睫毛被掀起而后又被盖下,他们这个认真的发自内心的自我介绍,好像隔了一个时空,漫长深远。 似是有着神奇的魔力一般,戚榆觉得他们两个似乎重新认识了,也仿佛是正式认识了,不是那个东躲西藏的小作家,也不是游戏里朦胧的一个声音,而是在现实中,第一次这样面对面地跟对方说着自己的名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第12章 当他们俩手挽手,一脸假笑地进场时,戚榆才意识到这个大活动是有多大。 倒是不是说这里人山人海,而是来这里的人排面都很大,甚至有好些一线明星都来了。 她和叶珩一走过去,就有很多气场很足的人走过来打招呼,举手投足间非常有涵养,让她这个连走路都走的扭扭歪歪的人自惭形秽。 叶珩感受到她手上的力度明显加大了些,低下头安慰性地拍了拍她的手,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柔和:“放心,我罩着你。”随后又抬起头与过往的人点头打招呼,似乎刚刚那一句话完全是她的幻觉。 没过多久,叶珩便被一堆什么总的人拉过去探讨商业问题了,戚榆也便很识趣地一个人到处逛逛。 正徘徊在一堆糕点前,戚榆突然听到了很有节奏的高跟鞋的声音,敲在地板上格外动听,随后那声音越来越近,最终在她的身后停住了。 戚榆回过头,见到一张巴掌大的脸,五官精致,嘴唇上涂着大红色口红,眼角被黑色的眼线勾了起来,凹凸有致的身材被抹胸的红色小礼服包裹着,再配上她的大波浪长卷发,实在是明媚动人。 这张脸怎么有点眼熟啊? 那女人见戚榆脸上没有露出惊喜的表情,也不尴尬,非常大方地笑了笑,伸出那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纤细的手,十分知礼地介绍道:“你好,我是路珈,是个演员。” 她刚说完戚榆便想起来了,路珈是最近人气火爆的新生代演员,据说她是因为喜欢挑战不同类型的人设而出名的。 “你好,我叫戚榆。”戚榆握住了她的手,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但她没说自己的职业,毕竟能在这里站着的,都不是简单的人,她那点东西实在是不好说出来,不然丢的还是叶珩的人。 好在路珈也没在意,转到了另一个话题:“第一次来这种活动吧?” 戚榆点了点头,内心狂想:是不是我的乡巴佬气质已经溢出来了? 本以为会遭到路珈几句嘲讽,没想到她不但没有嘲讽,还感同身受了起来:“你不用担心,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 戚榆了然地点了点头:“怪不得你会走过来和我搭讪,原来是同道中人。” “我也不想来,但是我的经纪人死命儿催,说来到这里会见到很多知名的导演,让我找机会套个近乎,但这种事我做不来。” 路珈像是倒苦水一般跟戚榆讲了很多,这一点戚榆倒是没想到,她忍不住问了她一句:“你跟我说这么多,不怕我随身带着录音笔什么的回头把你给爆料了吗?” “我好歹也在娱乐圈混了这么久,会连点看人的眼色都没有吗?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了,你不是该在这里呆着的人。”路珈倒是很轻松地回答了,说完还从服务生那顺来了一杯香槟,下颚微扬,还冒着气泡的黄色液体顺着杯壁流入她的口中。 真是个潇洒的女人,戚榆想。 “我能看出来你是个有故事的女人。”戚榆突然说道。 “嗯?”路珈挑了挑眉,“怎么看出来的?” 作家的,“直觉。”戚榆没把前面那三个字说出来。 路珈空出一只手揉了把她的头发,一副大佬的语气说道:“小姑娘,不简单啊。”她们俩都穿着高跟鞋,路珈还是比她高出了半个头,按这样算来她的净身高大概有一米七几,再加上路珈的气场很足,一下子戚榆也搞不懂她有多少岁了。 “你也没比我大多少吧就叫我小姑娘。”戚榆倒不是反感别人把她叫小,只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路珈跟她差不多大。 “那你猜猜我多大。”路珈又拿了一杯酒,握在手中晃了几下,也不着急喝。 戚榆一下子也猜不出,就说了一个大概的数字:“二十三?” 路珈笑而不语。 没猜中,戚榆再接再厉:“二十四?” 路珈摇摇头。 “二十五?” “二十六?” “不会二十七吧?” 路珈笑着点了点头:“怎么样,猜不出吧。” 我靠,怎么保养的?怎么可以看起来比我还小? “不过你上网搜的话,我的年龄会比这个小两岁,但我真实年龄是二十七。”路珈云淡风轻地说道,仿佛这只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戚榆内心惊叹,两个人又在那聊了会儿,刚交换了联系方式,叶珩就一脸冷淡地走了过来。 “走了。” 叶珩跟路珈互相点了个头,两个人便分别别开了头。 戚榆笑着向路珈摆了摆手,然后便跟在叶珩身后走出了会场,一出门,她才觉得自己整个人放松了下来。 “你不用再多呆会儿吗?”戚榆有些好奇,忍不住凑过头去问。 “走个过场而言,谈生意都不在这谈的。”叶珩说。 “那你们谈生意都在哪谈的?”这样一来反而勾起了戚榆的好奇心,她得寸进尺道。 叶珩顾自在前面走着,语气有些暧昧:“在男人喜欢的地方谈。” 这不是开往幼儿园的车...... 戚榆一边在脑子里胡思乱想,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 “你朋友家在哪,我叫司机送你回去。”叶珩突然回过头来,惊得戚榆没反应过来,差点又撞上他,不过这次穿了高跟鞋,她已经能平视他的嘴唇了。 戚榆猛地向后退了一步,说:“不用了,我打电话叫她来接我就好了。” 叶珩也不强求,挑了挑眉,迈开长腿准备上楼。 “等等!”戚榆突然想起一件事,叶珩的脚步一顿,停下来回望着戚榆。 她解释道:“我衣服还在上面,你也没量体温呢。” 瞎操心。 叶珩没回话,扭过头走向电梯,听不到身后有高跟鞋的声音,便又停了下来,说道:“还要我背着你才走吗?” 戚榆后知后觉地小跑过去,没注意到男人脸上嘴角微扬。 又回到了刚刚的那个房间,只是多了一个男人,这气氛就不那么纯洁了,总觉得房间里莫名流动着一股燥热。 戚榆伸手把温度计递了过去,看了看时间,叮嘱道:“你自己看十分钟,我先去换个衣服。” 叶珩安静地坐在床上,床单因为重量陷进去了一块,白与黑的强烈对比下,叶珩的存在更是无法忽视,见他点了点头,戚榆才放心地进了卫生间,把那件白色小礼服换了下来。 她顺便把地址发给了何言一,然后理了理衣服上的褶子才打开门出去。 本以为出去跟叶珩面对面会挺尴尬的,没想到她走到床边才发现,叶珩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腋下还夹着温度计。 这才几分钟啊就睡着了,这人上辈子不会是猪吧...... 就这样夹着温度计睡觉可不行啊,万一压爆了怎么办,水银有毒的啊...... 戚榆站在他床边,一只手环胸,一只手放在嘴边,思考着如何拿出温度计。 因为不知道叶珩有没有起床气,她不太敢直接把他叫醒,因为她自己有点儿起床气,每次被人叫醒语气都很不善,所以她能很深刻地理解被扰清梦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要不......把他衣服脱了拿出温度计然后再帮他穿回去? 真是个好主意。 戚榆比较了一下两者的危险系数,最终选择了后者。 今天叶珩穿的是西装,就是一件白衬衫加一件外套,外套跟领带他刚刚一进房就脱了,所以不用戚榆操心,最主要就是那件白衬衫了,不知到他是不是什么禁欲系动物,居然把扣子系到了最上面。 一下子戚榆竟不知从何下手。 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像一个初到屠宰场的小萌新,对着一只鸡束手无策。 早死早超生。 戚榆两眼一闭,双手合十,做了个祈祷的动作,然后撸起袖子,小心翼翼地弯下腰,颤抖着将手伸向他最上面的扣子,解开。 这个过程,像是超越了生死,令她心跳加速,整个人亢奋了起来。 都说万事开头难,戚榆解了第一个就能够解第二个,等到她解到第三个的时候,已经开始顺手了,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她把扣子都解完了...... 然后,就要撩开他的衣服了。 这时候,问题又来了。 他把温度计放到了哪一边? 这次她想了几秒,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所以这一次,她没有多加思虑,直接上手,将他的白衬衫撩到了两边。 男人健硕的肌肉顿时暴露在空气中,线条流畅而令人赏心悦目。叶珩平时看上去略显削瘦,没想到他的身材居然能保持得这么好,居然还有八块腹肌...... 戚榆看得傻了眼,一时竟忘了去拿温度计,就这样干巴巴地盯着他腹部的位置,没动弹。 “好看吗?”清冷的声音响起,带了一丝调笑。 但这句话怎么感觉似曾相识? 戚榆把目光从那里移开,慢慢地往上移动,发现两人对视的距离竟近到不超过十厘米,叶珩不知什么时候就醒了,一直没吭声,怕是把她盯着他腹肌看的样子都记住了。 戚榆不敢回答那个暧昧的问题,把脑袋缩了回去,才问了句:“你什么时候醒的?” 叶珩没有把衣服穿回去,反而任它敞着,一脸嘲弄道:“我没睡。” !!! 戚榆内心有数万只草泥马奔过。 那不就意味着她的心怀不轨都被他看在眼里了吗?! 虽然知道自己的形象已经挽救不回来了,但她还是于事无补地帮自己澄清了一下:“那个,我是想拿温度计出来的,我怕你睡着了把它弄破了......” 叶珩听着这个仓皇的理由,伸手从左腋下拿出了温度计,似乎不把她弄死不罢休:“拿温度计需要把衬衫扣子全部解掉么?” 见到她一脸想死的表情,叶珩觉得很满意,他把手中的温度计晃了晃,看清楚示数后说道:“三十七度,没发烧。” 戚榆点点头,拿起包走到门口,然后又想到了什么,折返了回来,手中多了几颗药和一杯水。 “你喉咙有点发炎,还是要先把药给吞了。” 叶珩抬眼看她,戚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贯的较真。 他起身,接过药,一股脑倒在嘴里,就着她的手把药吞了下去。 戚榆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再次走到了门边,走前不忘叮嘱:“晚上不舒服记得要去医院看医生,不要一个人逞强。” 直到那道门啪的一下关上了,她的声音似乎还在房里回荡。 叶珩盯了良久,最终笑出声来。 戚榆走到酒店门口时,刚好撞见了刘凯,想着叶珩自己应该不会按时吃药,便叫住了他:“那个,叶珩他今天发烧了,刚刚把药吃了,但他喉咙还有点发炎,你记得叮嘱他按时吃药。” 刘凯大为震惊。 “他刚刚吃药了?”刘凯问。 戚榆点了点头,“我让他吃的。” 刘凯三观俱崩:“自我认识阿珩以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药。” “一般都是他半夜昏迷了,我打电话他不接,然后再把私人医生叫到他房间里给他输液的。” “可以说,这是他第一次吃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3章 第13章 回去之后,戚榆一直都想不明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生病不吃药还能活下去的。 当她向何言一提出这个问题时,何言一也大为震惊。 俩人盘腿坐在床上,把灯关了,捧着一堆零食对着屏幕上正在放映的电影说着八卦,不知怎么的突然聊到了路珈。 “路珈在娱乐圈的风评不太好,大家都说她人太傲了。”何言一说着便把另一部电影切了上去,女主角正是路珈。 “但她换男朋友的速度也快,三个月一换,别人换衣服都没那么勤。” 戚榆没说话,默默地看着屏幕,开场便是女人深夜里的凝望,只一个眼神,便表达了一切无言的感情。 演技是真的没话说。 电影结束后,戚榆便去码字了,这次来广州她没带电脑,便借了何言一的电脑,一开始敲着键盘还有些不习惯,但一路打下去也便顺手了。 不知是今天心情起伏较大还是其他的因素,她觉得今晚的感情特别丰富,不知不自觉地故事中的两个主角的感情线也逐渐明朗了起来。 在这一段情节里,她只需要把一个吻戏的片段补全就可以了。 以往,她写的吻戏都只是浮于表面,蜻蜓点水的擦唇而过,也许是因为她有少许的感情洁癖吧,从小就对两个人忠贞不二的感情特别向往,老是幻想着能谈一次精神恋爱,无关□□,无关□□。她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想法代进了笔下的人物里,以为这样的柏拉图式恋爱才是真正的恋爱。 但后来有读者告诉她,要是两个人爱到了骨子里,便不会只停留在精神层面的感情交流,而是会想方设法地把对方融为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 那段话不长,甚至到了后来她连原话都记不太清了。 但那段话传达给她的意思,她却一直惦记着。以至于她现在对吻戏这一段无从下手。 她不知道那种吻是怎样一种吻,带着如何炽热的感情,抑或是两个人是出于怎样的感情,才会吻到一起。 她停了下来,看了下表,再憋了一会儿,发现自己打打删删,最终依旧没能多写半句话, 何言一刚好洗完澡出来,用浴巾包着湿发从浴室走了出来,见她正对着电脑发呆,问了句:“怎么不写了?” 戚榆白了她一眼,把电脑上的文档页面关了,抽出U盘,撒手道:“不写了,没劲儿。” 说完,便把U盘扔到了包里,然后一个翻身,整个人滚到床上和被子缠到了一块。 何言一坐到床边,问:“是什么让灵感不断的你卡文了?” 戚榆在被子里挣了一下,把脑袋扯了出来,趴在床上,两只手托着腮帮子,一脸认真的问:“你说,为什么人类要用接吻来表达互相的爱恋呢?身体有那么多个部位,为什么非得是嘴呢?” “这你可难倒我了,我也没谈过恋爱。”何言一被她这么一说,还真开始认真思考了起来。 “其实我刚刚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的,”戚榆坐了起来,对上何言一投过来的目光,“因为嘴是唯一能够互相交换的部位,就是听着有点恶心。” 何言一身子颤了颤,点头赞同:“是有那么一点恶心。” 那天晚上,戚榆的《迷途知返》没有更新,她发了条微博解释:【最近卡文,不定期更,望见谅。】 她莫名其妙地被自己给难住了。 第二天她睡到了中午才迷迷糊糊地醒来,刚洗漱完何言一就带着午饭回来了,是很简单的一份海鲜炒饭,但因为加了点辣椒使得戚榆胃口大开,吃完,嘴上泛着油光,原本很浅的唇色变得鲜红。 她再整理了一下自己,便跟着何言一上了车。 到了机场,俩人也没有很不舍的道别便分开了,随后戚榆便提着行李箱上了飞机,然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盖着毯子睡着了。 一切都很平静。 期间她还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自己戴着口罩,以木七榆的身份去跟叶珩见面,结果刚走到他面前,他便一把扯下了她的遮掩,一脸嘲讽地说道:“果然是你。”随后一刀捅了过来,她低头一看,整个腹部都是血。 最后那一声冷笑,生生把她从梦境里推了出来,她猛地一惊醒,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整个人都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不过很快便缓了过来,倒是坐在她旁边的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反被吓了一跳。 “搞什么啊,要吓死人呀?”那女人用勾着黑色线条的眼鄙夷的望了她一眼,最终轻蔑地转了回去。 戚榆张了张嘴,刚想说句对不起,触到她的眼神,马上又吞了回去,空气中飘着她身上廉价的香水味。 戚榆有轻度的鼻炎,嗅了嗅觉得鼻子有些不适,却还是强忍着鼻尖的酸意将头扭向了另一侧,这一举动引起了空姐的强烈关注,好几次经过都会问她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这让戚榆有点感动。 一时闲来无事,戚榆便瘫在椅子上,揣摩着怎么进行下一章的描写。想着想着,便从包里掏出一本笔记本,用牙齿咬着笔盖,开始想象。 转移注意力确实能让她忘记一些东西,比如那股味道。 待她写了满满三页纸时,才后知后觉地吸了吸鼻子。 她在座位上打了个哈欠,然后手脚拉直伸了个懒腰,还没来得及收回去,就听到一声温柔的女声:“亲爱的乘客,您所乘坐的xx号航班因天气原因,将在杭州......” 戚榆顿时懵圈了,还没搞清楚状况,便被赶下了飞机。 她跑去看了一下航班信息,发现今晚和明天杭州飞南京的航班都被取消了。 据说是南京突然来了场大暴雨,所有飞南京的航班都被取消了。 戚榆找了个地方坐下,打开微信点开了那个不常打开看的公司群,见所有人都在兴致勃勃地说着家中惨状,不止家里停水停电的,连楼下都被水泡的不敢下楼。 戚榆看着他们生动形象的描写,情不自禁的笑了。 看到你们都这么惨,我就放心了。 她锁了手机屏,扫了一眼四周,许多人都堵在机场里,还有些人索性在地上打个地铺直接睡了,鱼龙混杂,实在不适合过夜。 戚榆便计划着出去找间酒店将就一晚。 不料刚出门,便看到了那浩浩荡荡的一群人。 能在这里看到他们并不意外,毕竟昨天才刚碰过面。 在那堆人里,叶珩的高个子尤为显眼,他今天没有穿着正装,只是随便地搭了件白色的套头卫衣,下身依然穿着纯黑的运动裤,束着的裤脚包裹着他的小腿肌肉,露出骨感的脚踝,配上那双黑白椰子,大大的纯黑色双肩包被他斜斜地挎着,格外的具有少年感,完全不像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更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 此刻夜色已入幕,堆积了路上尘土而发着隐晦黄光的路灯暗暗在他的脸上投下阴影,她仿佛看到了他眼神中无意泄露出来的柔和。 她突然有种冲动,想更深入地了解这个男人的内心,剥开他坚硬的外表进去探一探,然后写下他的故事。 戚榆并不打算跟他们碰面,一是不熟,二是她更喜欢自己走。 她刚把目光从叶珩身上移开,正打算绕开他们自己去打车时,叶珩像有预感般回过头,捕捉住了她残留的视线,刘凯见叶珩突然侧头,顺着他眼睛盯着的方向看过去,非常不合时宜地惊呼道:“那不是那个谁吗?”他并不知道戚榆的名字,但那天晚上她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他实在是无法忘记她。 刘凯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所有人都听到了,戚榆本能一回头,却对上了一群人探究的目光。 好尴尬啊...... 戚榆干巴巴地笑了笑,不太愿意多待在这,拉着行李箱继续走,突然手上一重,叶珩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单手扯着她箱子的拉杆,整个人懒懒的站在她身后,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急什么,我还会把你吃了不成?” 戚榆用力扯回了行李箱,非常客气地回答道:“不是,我是怕麻烦你们。” 叶珩任由她使力,手一松,没有继续纠缠。 “不麻烦,我只是觉得你一个女孩子,这人生地不熟的,明天赶不回来坐飞机。” 这句话刺激到了戚榆的自尊心:“不劳您费心,我一定能赶回来。”言罢,便气冲冲地要往外走。 叶珩勾了勾唇角,故作不在意地在她身后说道:“那就好,我还想着你是不是怕半夜会对我做出不轨之举,就不敢跟我们同路呢......” 谁看得上你啊?! 戚榆脚步一顿,立马转身,摆出一副笑脸:“哪能啊,我可不敢觊觎您,要是您不嫌麻烦 我当然乐意上您的车。” 叶珩收回了笑容,扬了扬眉,一脸云淡风轻地回过身,脸上却莫名多了分笑意。 同行的一群人见到他们的小叶总居然亲自去找一个女人搭话,而且回来的时候居然把别人都带回来了,整个人都不淡定了,望向那缓缓走过来的一对男女的眼神都变了。 眼前的女人穿着纯黑的宽松长袖,长长的衣摆遮住了臀部,下面的浅色牛仔裤贴着竹竿一样修长的两条腿,抢眼的AJ1愣是将她这样随意的搭配提高了一个档次,穿搭上倒是很学生气,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步入职场的女性。 戚榆这人还是挺懂礼貌的,远远地就和他们招了招手,他们也十分热情地回应,虽嘴上不说,但心里却对这个女人生出了几分好感。 想不到小叶总喜欢的是这种类型,众人心知肚明,却不敢多说半个字。 很快,车便来了,是辆七座的越野,戚榆独立惯了,自己把行李扛上了后备箱,然后径自上了车。 叶珩不喜欢跟别人挤在一块,坐上了副驾驶,其他人便欢欢乐乐地堆在后排开始聊天。 团队里年龄最小的小姑娘好奇,见戚榆笑眯眯的,一脸的好相处,便羞涩地问了句:“姐姐,你跟我们小叶总是什么关系啊?我看到你们俩好像很熟的样子,是认识了很久吗?” 其实这个问题大家都好奇,只是没人敢问出来,如今有人打了前锋,他们八卦的本能都被激发了出来:“是啊是啊,你们好像很熟!”连那天的化妆师也把头凑了过来。 戚榆通过后视镜看了眼装睡的叶珩,然后故意压低了声音回答道:“我跟你们小叶总啊是在高铁上......” 结果话没说完,就被好面子的叶珩打断了:“戚榆!” 车里突然一安静,一排人齐刷刷地望向副驾驶座。 “昨晚累坏了吧?” ...... 大家的眼神暧昧不清,都在互相使着眼色。戚榆看不到他的正脸,但单凭语气就能够想象到叶珩窃喜的样子。 不就是想让大家误会吗,我偏偏顺着你的意思来。 戚榆仅仅错愕了几秒,便回应道:“还好,多亏了叶总听话,我还能保留一些力气。” 重磅消息啊! 被夹在中间的几个多余的人开始默默掏出手机,手指迅速切换着给某个群里发消息:【震惊!小叶总的正牌女友出现啦!听说昨晚两个人还在同一间房里......】 马上便有一群人回复:【卧槽真的?他不是不碰女人的吗?】 【原来小叶总不是不行啊,居然藏着掖着这么久了。】 ...... 一堆人燃起了比工作时多出一倍的干劲,啪啪啪地八卦起了小叶总的私生活,一时群里吵得火热。 作为当事人的叶珩自然还不知道,面对这意料之外的回复,一时竟不知如何把话接下去。他理清了思绪,淡定地说道:“那就好,希望你以后再接再厉。” 怎么感觉这场谈话在往某个少儿不宜的方向发展着? 戚榆想着不能在气势上输了,笑盈盈道:“我会的,希望你也要加把劲才行。” 叶珩被噎得说不出话来,自讨苦吃的闭上了眼,坐了一会儿发现完全没有睡意,便掏出了手机玩游戏。 员工群里还在热烈讨论着小叶总的“女朋友”,有人问这位老板娘长什么样,一个小姑娘悄悄瞥了眼戚榆,见她正翘着个二郎腿挑着眉专注地看着电子书,靠着街上的灯光,隐约能看到女人清秀的瓜子脸,她斟酌了一下,借着光偷偷拍下了这一幕,发到了群里。 群里再一次炸了。 突然,一个陌生的头像弹了出来,语气冰冷,不容置疑。 【再吵扣工资。】 ...... 发照片的小姑娘突然觉得浑身僵硬,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赶紧把聊天记录往上滑,迅速地按了撤回,然后灰溜溜地把手机塞了回去。 没有人知道叶珩是什么时候在群里的,更不知道他们在背后说他那些坏话有没有被他听到,一个个都胆战心惊起来。 而这个看上去刻薄的男人,却敛了眉目,望着屏幕上女人的照片,无声地笑了出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4章 第14章 刘凯早就安排好了酒店,现在加上戚榆,也不过是多订一间房而已,但戚榆还是觉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坚持要自己给钱。 刘凯刚要拒绝,便见到叶珩朝他摇了摇头,他只好为难的应道:“好吧。” 拿到房卡后,大家也各自回房了。 后来他们说要出去吃夜宵,还来敲戚榆的房门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戚榆想着大家也没熟到那种程度,便说自己不太舒服拒绝了。 那一群人也没被影响到,很快就又说又笑地出去了。 戚榆躺在床上玩了会儿手机,便收拾了衣服准备洗澡,一进浴室,打开花洒,毫无准备地被水滋了一脸。 戚榆真的没想到,她这个房间的花洒居然是坏的,刚打开水压巨猛地乱喷,然后就没水出来了。 ??? 她赶紧打电话给前台说明了情况,很快就有人上来了,看了半天,结果很为难的跟她说现在太晚了,短时间内修不好。 她打算换个房间,前台又跟她说因为去南京的航班被取消了,所以今晚的房间已经被订满了。 所以说,她这是要去别的房间洗澡? 戚榆叹了口气,拿着房卡出门,敲了住在她旁边的那两个女生的房门,半天也没有回应,她才想起了他们去吃夜宵了。 她失望地走回去,突然停在了门口。 对面住的是叶珩。 他应该不会跟他们一起去吃夜宵。 碰碰运气吧。 戚榆的脚转了个方向,向前迈了两步,停在了叶珩的房门前,手顿在门铃上,犹豫了一会儿,按了下去。 叶珩刚洗完澡,正坐在床上用毛巾擦着头发,突然听到了门铃声,以为是服务生来推荐夜宵,没想到一打开,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戚榆。 穿着人字拖,头上戴着毛绒绒的白色发带,怀里抱着换洗的衣物,他隐约猜到了她的意图。 “那个......我房间的花洒坏了,能不能借你的浴室洗个澡?”戚榆有点紧张,毕竟这是她第一次跟一个男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叶珩把毛巾搭在湿发上,只穿了件黑色短袖和一条运动裤,身上满是沐浴露的味道。 “嗯。”他只用鼻子发出一个音节,便又走了回去,宽厚结实的背部被头发上滴下来的水珠打湿了,看着竟有种说不出来的性感。 戚榆吐了吐舌头,把门带上,一进去就感受到了温暖的湿意,旁边的衣架上还挂着男人刚换下来的衣服。 眼尖的戚榆立刻注意到了那里露出来的...... 内裤的一角。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应对? 戚榆纠结了一会儿,决定无视它。 浴室是半透明磨砂的,门是没有锁的那种,戚榆刚撩起衣摆,便有一个黑色的身影猛地推门而入。 戚榆一时竟忘了手上的动作,背部对着门口,侧着脸望了过去。 叶珩估计也是没想到她在脱衣服,右手还抓着门把手,半只脚踩进了浴室,眼都呆了,薄唇微启。 俩人面面相觑,时间定格了几秒,像是约好一样,戚榆转过头把衣服放了下去,叶珩马上撒手,眼睛移向了其他地方,两颊挂上了可疑的红晕。 “我、我来拿点东西。”叶珩尴尬地开口,舌头打了个卷。 “啊,你拿吧,我出去等你。”戚榆感觉自己的脸已经烫得不像样了,避开他的视线,从他身边擦过,逃一般地出了浴室。 叶珩见她背过身,很快地从衣架上把衣服抽了出来,揉成一团放在身后,像螃蟹一样横着走了出去,直到把衣服扔进了行李箱盖上时,才干咳了一声表示自己拿完了。 戚榆红着脸再一次进去。 这个澡洗得两个人都很不自在。 叶珩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没来由地感到心烦意乱,脸上的滚烫感越发明显,他把两只手放到两边的脸上,感受着热意。眼角瞥见了放在桌上的矿泉水,想都没想就直接拎起来一仰而尽,指尖一用力,塑料瓶子立刻凹陷了进去。 叶珩往后一仰,手腕做了一个投篮的动作,手中的瓶子划出去一个漂亮的弧度,最后稳稳地正中垃圾桶。 也许是刚刚洗完澡,地板上留下了水迹,叶珩脚下一滑,整个人扑通一声坐了下来。 戚榆刚好穿完衣服,一头长发湿漉漉地披了下来,突然听到房间里有重物跌落的闷响,头也没顾上擦便冲了出来,很轻松地就看到了坐在地上发愣的叶珩。 “你没事吧?”戚榆走到他身边蹲了下来,关心道。 叶珩还没彻底回过神来,傻傻地回了句:“没事。” 戚榆正想扶他起来,但一看到他那一脸灵魂出窍的样子,没忍住笑出声来,不知不自觉也坐在了地板上。 叶珩有些害羞地用手抓了把头发,再挠了挠鼻尖,完全像个大男孩。 “你怎么摔的?”戚榆突然有点好奇。 叶珩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就扔个垃圾,脚下一滑......” “没想到你还有点可爱啊。”戚榆笑着,用右手食指戳了一下他的右脸颊,见到那一块凹陷下去,兴致一来,又戳了几下。 但后面几下还没戳下去,右手手腕便被覆上了一片温热,叶珩白皙的手握住她纤细的胳膊,眼中带有危险的意味。 “你这个女人,”他的嗓子有点哑,发出来的声音格外的低沉,“很得寸进尺啊。” 戚榆一急,想把手抽回回来,没想到叶珩加重了力度,扯了半天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动作。 “后悔了?”叶珩挑眉,嘲讽道。 她确实后悔了,不该把一个男人当成孩子看待。 戚榆抿住唇,一言不发。 “阿珩,要喝酒吗?”刘凯的声音突然响起,拯救了两个处在暧昧气氛中的男女。 准确来说,是拯救了戚榆。 戚榆挣开他的束缚,从地上爬了起来,抱着换洗的衣服,走到门边打开房门,在刘凯诧异的注视下踩着人字拖匆忙抽出了自己的房卡,手忙乱脚地开门,脸上还是粉扑扑的。 刘凯思考着是不是自己来的不是时候,打扰了别人的你侬我侬,叶珩已经走过来了,对着对面刚打开门准备进去的戚榆说道:“下次别乱进男人的房。” 戚榆回头瞪了他一眼,立马关上了房门,过了一会儿,房间门口的勿扰模式便被打开了。 叶珩抱着手臂,脸上挂着得逞的笑,他的头发懒懒地耷拉着,眉目间皆是柔软。 这个样子让刘凯联想到了高中时用幼稚的把戏去捉弄喜欢的女孩的少年,脸上也是这样,露出春风得意的笑容。 果然还只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刘凯将手里的白色塑料袋举到叶珩眼前,袋子里隐约透出了啤酒的logo,外边挂着水珠,一看就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进来吧。”叶珩看了他一眼,走了进去。 大半夜的,两个大男人各自拿着一听啤酒轻轻碰撞了一下,仰头把那一股冰凉灌进了喉咙,喉结一动。 酒过三巡,见叶珩上了脸,刘凯也借着酒意,斗胆问了句:“你不会,真对那女人上心了吧?” 叶珩的眼神有些迷离,飘忽不定的。 “你说,会不会有人同时喜欢上两个人?” 刘凯一惊,酒都差点没拿稳:“你......你还喜欢上谁了?” 叶珩没说话。 “我靠,兄弟你好渣啊。”刘凯又给自己灌了一口酒,眉头微蹙,像个大哥一样把手撑在膝盖上,开始给这位没谈过恋爱的兄弟提出人生建议:“这种事情吧,也不是没发生过,但你总不能脚踏两只船对吧,这样容易翻船。” “你得在这两个人之中选出一个,不然这恋爱没法谈啊。” 大半夜的,刘凯一个经历过一次失败感情的老男人硬是拉着叶珩讲了大半小时的“感情讲座”,说着说着又想起了他的前女友,便直接赖在叶珩身上涕泪横流地发泄。叶珩没办法,只好亲自把他送回了房间。 把刘凯送走后,叶珩迟迟没有入睡,他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翻着《迷途知返》的页面,已经两天没有更新了,文案上那句话就像一个魔咒一般烙入他的脑海。 他是不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么纯粹的感情的。 至少在那个狠心的女人离开后,他就没相信过。 他对那个叫乔绪的角色总是带有莫名的同情,或许是出于同样的处境,又或许是因为弱者之间总能惺惺相惜,他在不经意中,把时间投给了这本小说。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明明身上满是酒气,他却愣是闭不上眼。 他又点开了微信,看着置顶的那个聊天框,点进去,只有短短的两句话,一下子,又舍不得退出来了。 戚榆刚查完南京的天气预报,正趴在床头看剧,突然弹出来的微信信息把她吓了一跳,连人带被地从床上蹦了起来。 叶珩:【睡了吗?】 这人有病吧,大半夜的问别人睡没睡。 戚榆点进去,很快地回复了句:【睡了。】 她特意等了几分钟,可那边又没动静了,刚想爆句脏话,结果手机响了一声。 叶珩:【睡了是谁在回复我?】 戚榆翻了个白眼,啪啪打字:【是我的意识的游丝。】 刚发出去,就听到门外一声微信音。 她心里冒出一个猜测,把微信提示音关了,翻身下床,赤着脚走到了门边,背靠着木门,顺着滑坐了下去。 她又发了一条消息:【你找我想说什么?】 果然如她所料,门外再一次响起那个声音。 叶珩倚站在她的房门口,背靠着门,单手握着手机,大拇指在亮着的屏幕上移动:【现在单身吗?】 收到消息的戚榆怔了怔,点击发了三个问号过去。 叶珩:【我只是想知道,会不会有人同时喜欢上两个人。】 戚榆心想:虽然我没谈过恋爱,但是理论上分析应该不难。 于是她便回复道:【这样也许说明,你对这两个人都不是真的那么喜欢,只是好感而已。】 叶珩:【那我要是选择一个去喜欢呢?】 我的妈,这消息这么劲爆的吗? 戚榆的八卦内心又出来了:【我能不能问一下,你喜欢谁啊?】 几乎是同一时刻,他的消息瞬间闯进了戚榆的脑海,打破了她的心防。 【你】 没有任何的标点符号,只有一个字。 这次,她是真的懵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5章 第15章 戚榆屏住呼吸,将手机攥在胸前,瞪大双眼,门外也没有动静,瞬间安静得像就连空气也静止了一般。 然而她还愣着,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她把手机背过去,过了挺久才拿起来看。 一盆冷水泼了下来。 叶珩:【听说女生都特别喜欢这种情话,我找你试试看是不是真的。】 呵呵。 你大爷的。 戚榆把这辈子能想到的脏话都在心里过了一遍,最终带着十万分的礼貌回复道:【亲,我们这边不建议尝试这种自杀行为哦~】 【你后面那句话要是发给女生看我保证你能立刻死去。】 【追女生要走心啊不能老是用套路。】 戚榆像个老妈子一样千叮咛万嘱咐,手指不停地打字,她这个人一管起闲事来没完没了,有时候何言一还调侃说她很适合去做那些包办婚姻、一条龙服务什么的。 叶珩看着满屏的白色框,唇角微扬。 叶珩:【你很有经验?】 戚榆开始感到心虚了:【当然有啊。】 怎么说呢,虽然她一直单身,但好歹也是受过不少男生搭讪的,基本的情商还是具备的。 怕没有说服力,又补充了一句:【你不会一直都没谈过恋爱吧?】 叶珩刚想回复,结果那边又发来了一句。 【哦,我忘了,你不喜欢女人。】 叶珩:【......】 戚榆:【我看你也不像喜欢男人的样子。】 戚榆:【你不会重口味到喜欢人兽杂交吧?】 戚榆:【呵呵,真看不出来。】 一连串出乎意料的话反而让叶珩生不起气来了,他头往后仰,后脑勺贴在门上,尽量让自己保持舒服一点的姿势。 指尖不停道:【不愧是写小说的。】 【某方面的事想得都比一般人要多一点。】 ??? 戚榆隔着一扇门给他翻了个白眼,终于没好气地打道:【所以你问我睡没睡是专门来给我添堵的吗?】 叶珩才终于认真了起来:【不是。】 【我们来谈一谈合作。】 戚榆疑惑:【醉今朝不是合作中吗?】 叶珩:【我看上了你那部迷途知返了,希望能拍出来,但因为你还在连载,所以会先官宣帮你攒攒人气,怎么样?】 戚榆想了会儿,最终慢慢打道:【这件事,你要给我时间考虑一下。】 叶珩也很爽快:【好。】 戚榆:【没别的事我就去睡了。】 她确实是困了,毕竟现在已经凌晨一点多了,她已经困得眼皮都快打不开了。 叶珩又发了一句话过来:【还有件事。】 戚榆:【什么?】 打这两个字的时候,她已经控制不住睡意了。 叶珩:【想跟你一起看个电影。】 翌日早,戚榆自然地醒了。 她按亮了手机屏幕,才八点半,整个人放松地陷入柔软的被铺里,回想起昨天的场景,似乎还是一场梦。 叶珩他们还有事,走得早,走之前几个小姑娘还很大方地跟她拥抱了一下道别,叶珩倒是没什么反应,依旧是一脸事不关己地倚在墙边,玩着手机。 下一秒,戚榆便感受到了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幸好昨晚就把手机调了静音。 戚榆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眼叶珩,见他神色如常,并没有瞧出什么端倪,才暗暗松了一口气,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有另一个身份,还是专门赚他钱的,他不狠狠坑自己一笔才怪。 再说,戚榆本身就不喜欢把自己的二次元和三次元混在一起,私事和公事她还是分得很清的,所以她宁愿一直切换着两个身份去和叶珩相处,也不愿意用戚榆的身份去和叶珩谈工作。 回到南京后,因为请假和暴雨,一堆工作压得戚榆几乎喘不过气来,再加上叶珩也不是一个清闲的人,俩人也不常聊天。 没过几天,她已经把这件事忘了。 待到某一天,叶珩突然来找她了:【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戚榆还在赶稿子,没时间跟他闲聊,就回了个:【啊?】 叶珩看起来有点失望:【你果然忘了。】还在后面加了个委屈的表情。 戚榆不由有些心软:【不好意思啊......我最近在赶稿子,老是忘记东西:(】 叶珩其实是有些不高兴,但看她这么辛苦也不再为难她:【那你还有时间跟我看电影吗?】 对啊! 戚榆突然记了起来,怪不得她这几天老觉得有什么事情忘了做,原来是没有去看电影。 趁她还在发愣,叶珩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那明晚?】 戚榆翻了一下月历,明晚要跟江绪去应酬,估计是要喝酒的,便有些为难的回道:【明天晚上......估计不行。】 叶珩:【后天晚上?】 后天晚上是截稿日!不行! 见她迟迟未回复,叶珩还以为她是不想去,态度便有些强硬了:【我就这两天有空了。】 唉,没事乱答应什么?遭到报应了吧? 戚榆一咬牙:【那就明晚吧,不过我可能要晚点才到。】 叶珩:【好】 叶珩握着手机,脸上露出得逞的笑。 可这边,戚榆望着屏幕上大大的“好”字,一下又犯了头疼。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她不知发了什么神经,居然答应了叶珩的约会邀请。 这次不再是以戚榆的身份面对他了,而是那个永远充满着神秘感的木七榆。 想到这,她又考虑到了一个问题。 第一次是过敏,第二次是有围巾,那这一次总得找些什么借口把脸挡住吧? 这个突如其来的约会让戚榆伤透了脑袋,她在厕所换衣服时,还一直思考着怎么穿。 江绪看见她愁眉苦脸了一路,难得垂眸提醒道:“等会儿记得微笑。” 戚榆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把头脑里的想法驱赶了出去,整理了一下妆容,挂上了礼貌的职业笑容,跟在江绪身后进了包厢。 这次他们来得最早。 戚榆和江绪坐在了靠近门口的两个位置,这是一间中国风的包厢,进了红木门还要绕过那扇刺了美人图的屏风,戚榆背对着屏风,只听到背后传来男人的交谈声。 江绪闻声站了起来,系上了西服扣子,长腿直立。 戚榆也跟着起身,低马尾,黑色职业装,浅栗色高跟鞋,看起来干练十足。 她低头弯腰,始终保持着谦卑的姿态,等待着那一群人全部进入包厢。 很快,一群人便把包厢坐满了,而正对着门口的那个位置,也就是戚榆对面的那个位置,始终空着。 “各位久等了。” 带着一丝轻佻笑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戚榆放在膝盖上的手在那一瞬间攥成了拳头,而她自己却毫无察觉。 直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她的视线,娴熟地在对面绕了一圈,客套了几句后在她的对面入座。 两个约在电影院相见的人毫无预兆地在一次应酬上会面了。 叶珩很有默契的和江绪对视了一眼,目光不偏不倚,刚好没有看到缩在一边的戚榆。 他们两个打小就因为父辈之间谈不完的生意而玩到了一块,也算是生活在相似环境下惺惺相惜的玩伴,再加上他们有些生意上的想法不谋而合,故两人也在十多年岁月中产生了革命友谊。 叶珩和江绪也有段时间没见到了,但碍于这个场合太过正式,两人也不方便聊私事。 “关于我们公司的下一次合作,相信在座的各位也早有耳闻,”叶珩很快就进入了正题,“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对于我们叶氏集团来说,也是一次新的尝试。” 他十指并拢,搁在下巴上,眼神顷刻严肃起来:“各位都是游戏界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代表,我也能从各位眼中看出你们对这次合作的重视,但是,我们只需要一间最能够还原原著的公司来合作。” 他停顿了一下,笑了起来:“当然,实力也要具备。” 戚榆来之前听江绪说过,这次饭局主要是谈IP改编,而取景需要在游戏公司进行,而他们公司很荣幸地入选了。 取景还是次要,主要是,这次拍摄还能帮助游戏的宣传,无论是手游还是网游,对于受众面较小的游戏业来说,每个跨界合作都是一次非常必要的宣传机会,更何况是和影视界最有名的叶氏集团合作。 戚榆悄悄扫了眼在作人的表情,发现他们也在互相打量,眸中泛着狡黠的光。 江绪倒是没什么大反应,也懒得去看别人,只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像一尊佛。 真是一只表面看起来与世无争,内心却不知在计划着怎么暗算别人的老狐狸。 这种很多人虎视眈眈着同一个目标的氛围下,戚榆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这江总在这,我们这些小公司哪有胜算啊。”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男人谄媚道。 江绪闻言侧了侧头,唇角微微勾起:“不敢当,吴总,我这是背后有靠山呢,哪像您白手起家,钱都牢着呢。” 吴总顺着他的意思回了句:“那可说不定,江总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菜便在他们一桌人的商业互捧中被端了上来,戚榆百无聊赖地戳着碗中的芋头,愣是没听出来哪里谈了合作。 江绪瞥了眼她那碗被戳成烂泥的芋头,脸上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 “诶,江总,这是你的小秘书啊。” 戚榆突然被喊到,默默地抬起头,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眯着眼睛看过来,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戚榆心道不好,果然,下一秒那个人便一手拿酒,一手举着酒杯走了过来。 “江总前途无量,让这位小秘书喝一杯呗。”他边说边把酒杯往戚榆脸上凑。 江绪习惯性地护着她:“李总,她就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喝不了多少酒,让我来吧。” 戚榆没阻拦,她原本想着是今晚能少喝就少喝,她可不想带着一身酒气去见叶珩,这样容易穿帮。 可那位李总明显是喝多了,脚步虚浮而凌乱,身上酒气浓郁,他站到了戚榆和江绪的位置中间,身子微微前倾:“江总咱不急,你也有得喝!” 然后又嚷嚷着叫服务员又拿了一个酒杯过来。 实在是“盛情难却”,戚榆不得不一杯白酒下肚,很快便感受到了胃中一片火辣。 李总见状很满意,还想拉着戚榆接着喝,却被一道男声打断了:“李总,喝酒伤身,健康最重要啊。” 戚榆束手无策地端着酒杯,一听到这个声音,酒杯中的液体很明显地晃了一晃。 她看向那个笑着的男人,却没想到对方也在看着她,两只眼睛,直直的,毫不避忌地望向她。 李总虽说喝的猛,但最起码的理智还是有的,面对这种从小就混商业圈的公子爷,无论他再怎么不学无术,也是不能掉以轻心的,更何况像叶珩这样有些手段的,就更不能轻视了。 “是是是,小叶总说的是。” 叶珩咧开嘴,露出八颗大白牙,笑得像个单纯的大男孩:“体谅体谅老人家,应该的。” 李总脸色有些难看,却还是强撑着笑容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戚榆看见他那猪肝色的脸,心想他的酒气都要被这句话给气散了。他刚落座,叶珩就站了起来,说还有急事要走了,关于生意上的事却只字未提。 他一起身,大家就都坐不住了,纷纷挽留:“小叶总,这不时间还早着吗,有什么事让底下的人去做就好了。” “是啊是啊。” 叶珩已经走到门口了,他停下脚步,做出一副很苦恼的样子道:“怎么办,这件事底下的人做不来。” “啊,那可真遗憾,只能下次再聚了。”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也没人再敢干涉了,怕说多了就触碰到叶氏集团的机密。 只有戚榆一个人知道,他口中说的只有他一个人才能做的事,其实只是一次约会。 他们两个人的约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6章 第16章 那股奇特的亢奋感又上来了。 每次他听他说一些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的话时,她就会莫名心动,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叶珩走了,这个饭局也就没意思了。 江绪也不爱留在这,说了声“先走一步”也带着戚榆离开了。 戚榆突然想起刚刚叶珩走的时候,也没跟江绪打招呼,要不是她知道他们俩是发小,一般人恐怕真的以为他们两个不认识。 戚榆跟江绪坐在车后排,不相互干扰。 戚榆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离他们的电影开场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了,而她还在回家的路上。 突然,一阵熟悉的铃声响起。 戚榆还以为是自己的手机,低头看了眼,发现屏幕还亮着,停留在锁屏的界面。 她把头转了过去,见江绪面无表情地按下了接听,冷冷地问了句:“什么事?” 不知道电话那边说了什么,但从声音听得出来,这件事很急,江绪的脸色都变了,但他向来沉着冷静,脸上始终没有露出半分急躁,只跟王叔说:“现在马上赶去医院。” 王叔了然,头也不回地回了句“好的”,便一踩油门冲去了医院,似乎也知道事情的紧急性,所以王叔开得特别猛,差点没把戚榆晚上吃的东西都给吐出来。 到了医院住院楼的门口,江绪什么话也没说,车子还没停稳他就已经打开门下了车,火急火燎地赶了上去。 戚榆没有他的吩咐,也不知道现在是该走还是不该走,便也跟着下了车,在门口徘徊。 戚榆很少来医院,因为从小到大身体都很健康,也没怎么生过病,就算生病了也只是轻微的感冒发烧,自己买些药吃了就能好了,所以在她的印象中,对医院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些打屁股针的凶神恶煞的医生那里。 门口总是有人来往,每个人都是一脸倦容,大概是因为家中有病人要照料,所以她在门口站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在门口干站着的年轻女人。 要是放在平常来说,站半个小时她是不会觉得很累的,但放在今天,她穿着七厘米高的高跟鞋,效果就不一样了。 戚榆蹲下来,右手收成了拳头状,用力锤了锤小腿紧绷的肌肉,在医院惨白的灯光下,慢慢点开了小说页面,一点一点地划下去。 正好看到“她蹲在角落里,颤抖着拉开窗帘的一角,慢慢地将身子探过去,往外面一看——一双眼睛也正好透过窗子,看向里面......” 突然,手机屏幕最上方弹出了一条微信。 戚榆心一紧,差点把手机扔了出去,好在她反应快,赶紧又用手接住了。 她骂咧咧地点进去一看,瞬间安静了下来。 老板:【上来六楼,601病房。】 陶渊明可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但她不可以。 戚榆站了起来,脑袋因为长时间蹲下来微微有点晕眩,她适应了一下,才抓着手机走去搭电梯。 住院楼一共就六层,而六楼刚好是享有特殊待遇的单人间病房。 戚榆第一次来到如此高大上的地方,每一步都走得无比的小心翼翼,生怕自己高跟鞋的声音惊扰到了病人们的休息。 这里实在是静得可怕,戚榆一路屏着呼吸,放轻着脚步,却还是引起了别人的关注。 经过某几个病房时,有些坐在外面的病人家属听到她的脚步声,还会不悦地抬起头看她几眼。 一路走得艰难。 601刚好在走廊的尽头,戚榆走到病房门口才发现,这边也有一部电梯。 早知道就在这部电梯上来了。 戚榆有些后悔,瞟了两眼那部数字在变换的电梯,眼中满是遗憾,这时她才注意到,病房前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身形有点熟悉,但她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男人抬头望向她,那张脸,差点让戚榆喊了出来。 刘凯听江绪说了待会儿还会有人上来,便坐出来等,但他没猜到这个人居然会是戚榆,一下子也愣住了。 “他们在里面。”刘凯说。 如果是刘凯在这,那住在这间病房的人就很有可能是叶珩。 想到这里,她不由有些担心,因为之前刘凯也说过,叶珩这个人不喜欢倾诉,即使病了也不会主动说出来。 戚榆点了点头,伸出手在浅色木门上敲了两下,然后抓着把手顺时针转了圈。 推开门走近了两步,她看到了站在床边的江绪,还有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并没有看到叶珩,心下的不安感越发强烈。 江绪没有主动走过去,而是看着她,等着她自己过来。 戚榆走了过去,只见那位医生正附身帮躺在病床上的人输液,宽大的的白大褂恰好挡住了病人的脸,身后的名牌露出了一个“叶”字。 她的心一下子沉入了海底。 要不是她答应了他的邀约,他也不会躺在上面。 戚榆登时不知该做什么,只呆呆的站在那,一动不动。 就在这时,厕所的门开了,叶珩手上抓着一把纸巾,一边擦干手上的水珠一边慢悠悠地走出来,绕过戚榆走到江绪旁边,问道:“高医生,老爷子好点了吗?” 戚榆反应过来,伸长脖子去看病床上的名牌,果然,上面赫然写着“叶临”两个大字。 原来不是小叶总,是老叶总啊。 高医生把手塞进衣兜里,眼镜镜片有些反光,“放心吧,就是血压高了,老人家都有的毛病。这段时间注意不要让他吃高蛋白的食物。”高医生嘱咐完注意事宜,便带着小护士走了,从戚榆身边经过时,还不忘调侃道:“这你女朋友啊,真罕见。” 叶珩没解释,眉毛不经意间挑了一下,见到高医生和小护士出去了,才对着江绪问道:“你把她带来干嘛?” 江绪还没开口,老人稍带有怒气的声音便响了起来:“是我让江绪把她叫上来的,你别扭个什么劲?” 叶珩转过头去,用眼神询问江绪:“真的?” 江绪点头。 看到叶珩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叶临的心情反而畅快了,他一高兴,就把戚榆叫到病床边,拉着她讲了好一会儿话。 趁着这一老一小说话的间隙,江绪也把叶珩拉到了病房外说了起来:“老爷子跟我的员工在一次饭局上见过面,他特别喜欢这个小姑娘,上次还说要给你们两个安排相亲来着。” “真是爱多管闲事。”叶珩一听到相亲就头疼,想到自己每次被逼着去相亲时女方一脸嫌弃的样子,再看到江绪人畜无害的脸,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这么有空,怎么不帮你物色物色啊,你可比我老多了。” 江绪:“我不喜欢办公室恋情,而且我只比你大两岁。” 说完又补了句:“小屁孩。” 叶珩:“......” 戚榆从小就很有长辈缘,她自己也知道,但对于像叶临这样待她如己出的长辈,她实在是受宠若惊。 “叶总,您身体好点了吗?”按照叶临的吩咐,戚榆拉了把椅子,坐到了床边。 此时的叶临身体还有点虚弱,诺大的病号服套在身上,显得他整个人瘦如竹竿。 老人笑了笑:“好多了。” 他们不太熟,戚榆也不知道老人喜欢什么,便就着这个话题关心了几句,聊到了后面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其实不太懂叶临为什么偏偏把她叫过来聊天。 叶临不愧是在商场混的,一眼便看出来戚榆还有话没说,笑道:“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突然得到了批准,她觉得有些突然:“我没什么......” “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这么平凡的一个人,长得普通,家世也不优渥,也没说特别聪明,您为什么会记得我呢?” 她其实不太期待答案。 但她确实也很不解,自己身上到底是有什么光芒。 不知是因为生病还是病房灯光的原因,今天的叶临显得格外的柔和,一眼看去就是一个岁月静好的老人家,完全想象不到他曾经在商场上如何叱咤风云。 “记得你,并不是和你那一面之缘让我印象深刻。”叶临静静地陈述。 “你可能不知道,阿珩那小子从很小就开始,因为家庭原因,从小是被我带大的,不懂得如何体恤他人,对异性也十分抗拒,长这么大,也没跟谁谈过恋爱,是个死心眼的孩子。” “后来我听刘凯说,他跟一个女作家加了微信,然后还特意跑到片场去假装偶遇。我就在想,阿珩这小子,脑袋可算是开光了。” 戚榆有种原形毕露的感觉,头微微往下低了点。 “我很高兴,但也很担心。我就这一个孙子,我怕他付出的真心被辜负了,怕他这单纯的孩子被坏人利用了,就偷偷的叫人调查了一下,却意外的发现,这个女作家是在江绪那小子公司工作,我就寻思着是哪个姑娘,本性好不好,一着急就打电话给江绪问了问,才知道,原来是你。” 叶临说得很平静,脸上始终挂着浅浅的笑,那种笑容,像是为白昼做收尾的霞光,莫名的让人心酸。 或许这就是人到晚年的特质吧,每个老年人都在期待着也许不属于自己的明天的同时,为自己的今天做一个终结。 老人握住她的手,眼中隐隐透出希望:“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刘凯也跟我说过了,阿珩在广州生病那次,是你照顾的他。虽然他看上去不太靠谱,内心也还不成熟,但我希望,你至少是真心待他的。” 或许是老人说得太过于令人动容,戚榆的感觉子有点酸,似乎有什么在眼眶里打转,对上叶临浑浊的眸子,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老人似乎很是疲倦,聊了一会儿便睡了。 戚榆轻手轻脚地把椅子搬回原位,踮着脚走了出去。叶珩和江绪停止了谈话,背过身来。 叶珩问道:“爷爷睡着了?” 戚榆对着他点了点头,随即向江绪询问道:“老板,我能下班了是吗?” 江绪颔首。 戚榆向两人道了别,按下了电梯键。 走之前还特意回头看了眼他们,发现他们两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去了,整个走廊除了几个病房前的家属坐在门口休息,只剩下她一个人。 电梯门打开,她走了进去,在数字变成1之前,一直想起叶临对她说的话。 突然,衣兜里震了震,戚榆掏出手机,发现是叶珩发过来的微信消息:【不好意思,我有事去不了了,你没等我吧?】 戚榆打字回复:【没关系,我今天也刚好有事。】 刚发出去,她便想起了老人家对她说的话:“你是那个女作家的事,我不跟阿珩说。但是我认为,你需要自己向他坦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7章 第17章 叶珩躺在从医院借来的折叠床上,身上浅浅铺了一层薄被。 他今天接到助理的电话的时候,是真的害怕了。 发自心底的那种。 他怕这个唯一愿意陪伴他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 病房里,洒入了满地月光,还有一部分倾泻在他的脸上。叶珩侧过头看了眼病床上一起一伏的身影,陷入了沉思。 戚榆刚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便看到了几分钟前叶珩发来的微信。 【睡了吗?】 她回道:【还没。】 叶珩似乎是一直等待着她回复般,刚发过去没多久,他就又发了过来:【今天我爷爷住院了。】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即将失去一个至亲的恐惧。】 戚榆想了想,打道:【对你来说,你的爷爷一定很重要吧。】 叶珩凝视了很久,才慢慢回复:【我是被他带大的,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没有父母的陪伴。】 【每次老师讲到父爱母爱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有父母,而我没有,但后来,我发现爷爷给我的跟其他小朋友拥有的并不差多少。】 【你能理解我的,对吧?】 戚榆一直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她很清楚亲人存在的意义,是背后无条件的支持,也是人生前进的无限动力。 【嗯,我理解你。】 她走到厨房,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听冰啤酒,然后绕回客厅,盘腿坐上了沙发。 食指勾起啤酒罐上的铁环,“啪”一声开了,开口处冒出了一些白色泡沫,戚榆忙用口去接,吮了一口遗漏在瓶口的啤酒。 刚喝到一半,便有一声微信通知音响了,戚榆差点被呛到,她把身子探向前,将啤酒罐放在桌面,打开手机一看,是叶珩。 【你怎么理解?】 戚榆很认真地回答道:【很简单啊,虽然你只有爷爷一个亲人但我的家人都还健在,但如果哪一天,我想到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自己,他们都相继离去了,我肯定也会害怕的。】 【但害怕是一回事,面对又是一回事,没有人会在人生这条路上等你。】 见叶珩久久未回复,戚榆便问道:【认识宫崎骏先生吗?】 叶珩愣了一下:【嗯,怎么?】 戚榆回复:【宫崎骏先生说过一句话:“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告别。】 【你看,我们俩就在某一站遇到了,无论最后要不要下站,这也算是一种缘分。】 【你很幸运地遇到了爷爷这样愿意不求回报对你好的人,至少你二十六年的安逸能证明,这个人确确实实存在你的生活中。】 【你的回忆就是最好的念想。】 叶珩右脚微曲,一只手垫着后脑勺,任凭屏幕上的光打到脸上,包裹心中那片柔软的防备瞬间被卸下。 【谢谢。】 良久,他又缓缓打下:【晚安。】 到了后来叶珩也不记得那天晚上他是怎么睡着的了,只记得醒来的时候他的手里还紧紧攥着手机,而他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没电了,黑色屏幕中白色的闪电标志尤其显眼。 他把手机插进去充电,看向窗外。 天才刚亮。 叶珩瞥了眼墙上的电子钟,才六点多。 他去厕所简单洗漱了一下,看到老人家还没醒,就跑到楼下买了早点,回来时叶临刚起床,他又扶着叶临刷了牙洗了脸,看着老人把白粥吃进肚子里,才放心离去。 结果掏衣袋掏了半天也没找到车钥匙。 这才想起昨天晚上江绪陪着他在医院蹲到很晚,所以就让王叔先下班了,结果走的时候,把他的车钥匙给顺走了。 所以他现在没有车。 他拿出手机给江绪发了个微信,没想到刚发完,手机又黑屏了。 他侧过头看向刚刚手机充电的位置,发现数据线靠近插座那处有一块不明显地断了,露出了里面的金属线。 手机压根就没充着电。 叶珩下楼打了辆的,直奔这江绪的公司去了,这个点,员工才刚上班。 戚榆因为昨晚喝了罐啤酒,所以睡得特别好,一个梦也没做,今天一早便带着笑容来上班了,路上碰到好几个同事都说她像有什么好事发生了一样,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没错,今天又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想到这,她的脚步又轻快了不少。 一进公司大堂,她掏出员工卡刚准备过机,一只手硬生生就把她往后扯了去。 “谁啊?”戚榆突然有些不悦了,不知道是谁这么一大早的坏人心情。 结果一回过头,就看到了叶珩那张脸。 “我来找江绪,然后我没有员工卡,借你的给我用用。”叶珩的手还死死地抓着她的胳膊,惹得她一阵生疼。 戚榆不禁有些好笑,伴随着一丝莫名其妙的怒气,反问道:“你没有员工卡,就让我们老板给你啊,我又没入股找我干嘛?”说着就要掰开他的手,没想到他还挺使力,她扯了几下都没扯开。 叶珩不依不饶,挑眉道:“我要是能找到江绪,还用得着找你?” 说完他又想到了另一种可行性:“要不,你帮我找到江绪也行,不然我是不会放你走的。” 戚榆心想:感情你是找不到江绪啊...... 她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想法。 戚榆举起那只被叶珩抓着的手,眼珠子转向他爪子放着的地方,“你要想我带你进也行,那你也得表示出一点诚意吧。”见叶珩毫无反应,又用眼神暗示了几下。 叶珩将信将疑,慢慢把手松开。 谁料下一秒戚榆便对着他身后大喊道:“保安!这里有耍流氓啊!”随后趁叶珩还没反应过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了员工卡,跑了进去。 刚好电梯门打开,她跟随着人群塞进了拥挤的电梯里,走之前还对着外面目瞪口呆的叶珩做了个鬼脸。 叶珩还没回过神来,只瞪大双眼,手脚任凭保安摆布,呆呆地被拖了出去。 “你们公司那个员工怎么回事啊?”叶珩气愤地一掌拍了下去,桌面发出了一声巨响。 他像触了电一般把手缩了回来,用另一只手搓了搓发红的手心,又继续愤怒道:“叫什么来着?戚榆!对就是她!她明明知道我是谁,居然还叫保安把我赶了出去!” 看着叶珩像只猴子一样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乱窜,江绪有些无奈:“那只能怪你这人太讨人厌了。” “行,我知道你爱护员工,但我这么一个大活人无缘无故被赶出去,你这兄弟当得是不是有点不合格啊?”叶珩被气到了,反而冷静了下来。 想到刚刚他来到S公司时,放眼过去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却在某一瞬间突然看到了戚榆,本以为是救星,结果居然是个灾星,不帮不说还倒打一耙,结果害得他在外面顶着大太阳站了半天,才看到江绪的秘书姗姗来迟。 这话问得江绪疑惑了:“你姓叶,我姓江,我们俩怎么是兄弟?” 叶珩被噎到了:“你......” 江绪笑了笑,换了个话题:“对了,刚刚打你电话怎么不接?” 叶珩才想起来:“手机没电了,借你的充电器来充充。” 江绪拉开抽屉,拿出充电器,没直接递给他,而是一手扔了过去,白色的硬物撞到了叶珩的后背,随后顺着他的脊滑到了地上。 叶珩:??? “我要去开个会,你自己在这坐会儿。”江绪没看他,只一手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外套,推开门径自走了出去。 S公司叶珩也来过几次,不过次数不多,而且都是跟着江绪来的,所以这里对他来说不算陌生,他想着再过半个多小时就要回公司一趟,这时间不长不短,也就坐了下来。 手机充了会儿电,终于亮了。 叶珩输入密码,发现微信多了一条未读消息。 点进去一看,是戚榆发来的:【你昨晚睡得怎么样?】 他如实打道:【托你的福,一夜无梦。】后来想了想,又把整句话给删了,重新打了句:【不怎么样,没梦到你。】 突然,外面传来了一声微信提示音。 就是他刚按下发送的下一秒,那个声音便响起了。 叶珩觉得有些奇怪,但又说不出是哪奇怪。 戚榆原本也只是过来找江绪拿份文件,没想到刚出了电梯,手机就响了,她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叶珩回复了。 又想到刚刚那个场景,叶珩被几个保安拖出去的样子,一脸的生无可恋。 再次联想到那个画面,戚榆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抱着一沓文件往江绪办公室走去,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却在推开门的那一刻,表情凝固了。 叶珩怎么在这? 便情不自禁地脱口问道:“你怎么上来的?” 叶珩原本也只是听到声音才抬头,没想到一看过去,就看到了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微笑着走了进来,在看到他的那一刻脸都僵硬了。 这种莫名的快感是怎么回事? 叶珩笑着看向戚榆,看的她心里发毛。 只见叶珩缓缓起身,两手插兜里,不急不慢地朝着她走来,那种威逼感越来越强烈。 “我怎么上来的?你说我怎么上来的?” “叫保安?” “耍流氓?” “还叫我放手?” 叶珩的鼻息在她的耳边若影若现,像是下一秒他的嘴唇就会覆上她柔软的耳垂般,搅得戚榆心痒痒的。 眼看着叶珩的身子就要压上来了,她眼睛直视着他那滚动的喉结,整个人紧绷了起来,一时忘记了自己该怎么移动。 她很快背过身去,抓住门把手,还没拧开,就被叶珩生生扳了回来,他用强健有力的臂膀将她禁锢在自己怀里,垂下眸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的窘迫。 “刚刚不是很嚣张?” 戚榆被他刺激到了,在这有限的空间里倔强的把头仰了起来,对上他的视线。 “江总,这里有......”门突然被打开了,他们两个如同一盒被保鲜膜包裹住的新鲜水果,突然间暴露在空气中,静止的暧昧动作落入了开门进来的女员工的眼里。 那位女员工显然也没没想到,结结巴巴地说了声:“不......不好意思!”然后便冲了出去。 戚榆刚想抓住她解释,而门已经被紧紧地关上了。 她瞪了还在幸灾乐祸的叶珩一眼,用力把他推开了,随后也开门冲了出去。 瞬间安静下来的办公室,余留下叶珩的轻笑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8章 第18章 回到自己的座位,戚榆就把头磕到了桌子上,像是要把脸埋进去的节奏 来往的人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她,仿佛在看一种变异生物。 “你听说了吗,刚刚技术部的小赵进去江总办公室,一打开门就看到一个男人在壁咚我们公司的一个女员工!” “啊?不是说两个人在接吻吗?” “不知道啊,但那个女员工是谁啊?听说那个男人是小叶总呢!” “不知道是谁这么好命......” 短短一个小时,这个八卦便传遍了整个公司。 大家都在猜测那位勾搭上小叶总的神秘女人是谁,一堆人围在一起将公司内仅有的女员工都摆了出来,一一排除。 最后只剩下戚榆了。 其中,一个男同事向大家使了个眼色,一排人头齐齐望向脸色与平时无异的戚榆。 虽然没有明着说出来,但心里都是一样的想法:不是吧?她不是江总包养的吗?怎么突然又跟小叶总扯上关系了? 人有多险恶,总能将白的颠倒成黑的。 虽然戚榆很早便已经看清了职场的丑陋面目,但此刻被众人用带着有色眼镜的目光注视着,还是觉得很不舒服。 后来不知是谁咳了几声,这个圈子才慢慢散了。 好在后来叶珩也没来找她,她才能尽量让自己的生活远离是非一点。 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一切都只凭借着小赵的一面之词和各个同事的猜测,对戚榆的指控也只是大家私底下认准的,所以很多事情也没有摆到明面上来说。 原以为这件事情才刚消停一点,至少也能封住大家的嘴巴,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不会掀起什么风浪,但令戚榆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又是另一件事情的开端。 第二天一早,戚榆到公司去上班,却很敏锐地感受到周围人略带恶意的目光。 凡是她走过的地方都会自动让出一条道来。 她不觉得这是偶然了。 她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见到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若有若无地望向自己这边。 这时,她的手机震动了好几下。 戚榆垂下眼看清那人的名字,抬起头,将视线投向了某个角落。 那位约炮找到真爱的同事对着她笑了笑,随后有不着痕迹地低下头去做回自己的事情。 她有些意外,把头低了回去,点开。 是一篇热帖。 标题是“一脚踏两船?年轻女员工同时攀上两名商业新秀!” 戚榆的大脑里敲响了警钟,但她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继续将页面往下翻。 继而便是几张她从江绪车里出来的照片,以及她从江绪办公室进去后再出来的监控,最后 便是她和叶珩在大堂拉扯的照片和一前一后从江绪办公室出来的监控。 露脸的部分都被发帖人打了码,虽然看不清正脸,但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能认出来是她。 两个监控视频都隔了很长时间才出来,其实放在平常来说,都不算事儿,但这样一放在一起,整件事就变味了。 戚榆之前不是没预感,她知道公司里看她不顺眼的人很多,只是不知道原来那个人还藏了这么一手。 她不禁有些感谢,居然还有人肯告诉她这个消息。 她给那位同事发了条微信:【谢谢你,不过你为什么要帮我?】 他很快便回复了:【我在医院见过你们三个在一起。】 戚榆突然就懂了,那天在医院六楼,病房外坐着几个病人家属,见到她这样一个格格不入的人走来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当时她的高跟鞋声音很大,她便自然而然地以为是她吵到别人了,这样想起来,他在那几个人中间也不足为奇。 她又发了句“谢谢”过去。 直到屏幕自动熄灭,她才把手机放回桌面上。 戚榆想了想,还是拿起手机把这篇热帖发给了江绪。 几分钟后,江绪很简短地回复了句:【好,我知道了。】 不过半个小时,贴吧上再也找不到一点消息了。 戚榆不由感叹江绪的能力。 这个帖子一删,办公室里议论的人明显地消减了热情,大多都猜到了是江绪找人删的,尽管面上不显,但戚榆看得出来,大家的目光总会是不是黏在她身上,脸上是一贯的不屑与讥讽。 戚榆把自己的事情做完了,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拿着水杯起身去接水。 刚靠近休息室门口,便听到几个声音在议论着什么。 她抓着杯柄的手一紧,手上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这不像你啊,你怎么不上去把他们狠狠地骂一顿?”当晚她就去找何言一诉苦了,对方一听,语气便激动了起来。 “跟女人吵架很没劲。”戚榆懒懒道。 “说的好像你不是女人一样。”何言一嗤笑。 两个人有随便扯了些别的事情,突然便陷入了沉默。 何言一先开口:“戚榆,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戚榆“嗯”了一声,“你说。” “那个......”一讲到关键部分,何言一就变得支支吾吾的, “前几天我不是受伤了嘛,就一个人去医院挂号,然后轮到我的时候,我就拿着表准备进去,结果没看路,撞到了一个医生的身上!” 戚榆第一反应:“那医生帅吗?” “特!别!帅!”何言一整个人沸腾了,“他穿着白大褂,身高一米八以上,就那样斜斜地看了我一眼,感觉太美好了!” 不知道是何言一的描述太容易使人产生画面感了还是她曾经见过这种类型的男生,戚榆在听到开头的时候就立马在脑海里脑补了一篇二十万字的都市言情小说。 “那你的手还好吧?” 何言一完全被这场邂逅冲昏了头脑,已经忘记了自己受伤的手了:“当然!我还得感谢它,不然我就遇不上徐医生了。” 可戚榆的重点却不在这句话上:“姓徐好,很有小说男主的感觉。” 何言一:“......” 跟何言一聊完了她久旱逢甘霖的感情生活后,戚榆觉得心里好受多了。 那天晚上她睡了个好觉,第二天精神饱满地回去上班。 中途遇到一个同事的椅子坏了,她帮忙去后勤部保修,刚好遇到小赵,两个人便一边闲聊一边等电梯。 突然门开了,只见江绪的女秘书抱着一箱子的东西,独自站在电梯间里,低着头,满脸憔悴。 一抬头,看见戚榆,她的眼神便变阴鸷了。 戚榆不明所以,定在了电梯口,小赵似乎知道点什么,也没有去拉她,两个人就这样干站着,电梯门缓缓关上。 直到电梯到了下一层,小赵才抓住她的胳膊道:“吓死我了!” 戚榆疑惑:“怎么了?” 小赵一脸意外:“不是吧?你还不知道啊?” 这下戚榆更懵了:“什么?” “就上次那个帖子啊,是她发出来的!”八卦果然是女人的天性,一说到这件事,小赵便话多了起来:“听说是因为你来抢她饭碗,她嫉妒,就偷偷跟踪你然后诬陷你,结果事情做得不干净,被江总查出来了,你说她也真是够傻的,咱这是游戏公司,什么网络人才没有......” 后来小赵说的话她也没再听进去了,只觉得很多事都在一念之间,远远不在她自己的控制范围内。 一个月后,《醉今朝》正式杀青,也是在这几天左右吧,《迷途知返》也完结了。 一下子解决了两件大事,戚榆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她坐在老板椅上心情愉悦地转了几圈,突然手机响了一声。 她伸手拿了过来,一看到发送人,有点意外。 居然是路珈。 【戚榆,这周我在南京有个拍摄,有空出来约一下?】 戚榆想了想,当是给自己放个假,就答应了。 约的时间也照顾了一下戚榆这种上班狗,选在了周末,因为路珈的知名度高,不适合人多的地方,戚榆便想到了有处度假村的私汤很出名,路珈也同意了。 那天下午,戚榆一接到电话就蹭蹭下楼了,一打开楼道大门,便看到一脸火红的保时捷停在门口。 驾驶座上的女人摇下车窗,偌大的能遮住她半边脸的黑色墨镜从鼻子上滑了下来,一双极其好看的狐狸眼在黑色眼线的勾勒下更显秋波动人。 路珈嚼着口香糖,朝着她吹了个泡泡。 戚榆愣了愣,把装着衣服的袋子扔到了后排,然后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刚系上安全带,车子便飞了出去。 戚榆之前没坐过路珈开的车,此时坐在副驾驶座,只觉得提心吊胆。 她的车技和她本人一样,张扬而不知收敛,完全不计后果地在马路上疾驰。 戚榆整个人死死地贴在座椅上,眼睛盯着前方,看着她一辆辆地超越,心里在想:她的生命会不会就这样在马路上终结了? 余光一瞥那个还在嚼口香糖的女人,她还浑然不知,脚上力度又加重了几分。 一路惊险,红色保时捷终于稳稳地停在了度假村内。 戚榆神色恍惚地下了车,抓着车门缓了好一会儿才直起身来。 路珈顶了一下大墨镜,从后排拿出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扔给了戚榆,随后便踩着高跟鞋进了度假村。 路珈来之前跟经理打好了招呼,所以她们两个进去后就直接被带着进了一处私汤。 一路走去,长廊两旁设立了多个独立包间,每个包间的的门口都挂有一个小灯笼,上面写着这个包间的名字,入目皆是舒服的木色。 包间内又是与外边完全不同的一片光景。 蒸汽腾腾,氤氲了来者干涸的双目,附上几竿清竹映在水中,倒真有仙境之境。 泉的中间横了一块厚重的长木板,边角被打磨过,抚上去并不觉粗糙,上面摆了几壶清酒和些许吃食。 两人换了衣服,将身体没入水中,只觉皮肤毛孔瞬间被打开,身上筋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缓。 “你怎么会突然想到叫我出来啊?”戚榆抿了口清酒。 “觉得你特别合我眼缘,反正我也没几个朋友,就把你叫出来了。”路珈卸了妆,烫了大卷的头发被盘了起来,露出雪白纤细的脖颈,虽不似平日那般明艳,但她本身底子就好,单看那紧致的肌肤和微微湿润的锁骨,便已能使人失神半晌,更何况还有那若影若现的深沟。 戚榆低头看了看自己干瘪的身材,长叹了一口气。 路珈微醺,脸上浅红,望着戚榆的小动作,调戏般笑了笑:“急什么,以后有得你长。” “我才不急!”戚榆被点破了,恼羞成怒。 但内心还是有隐隐的挫败感。 泡到戚榆觉得有些头脑发胀了,她们才穿好衣服往外走,准备走去餐厅吃晚饭。 路珈依然戴着那副大墨镜,因为穿着高跟鞋,而且占据了身高上的优势,往外走的时候,她顺势把手搭在了戚榆的肩膀上,看起来就像一个混社会的大姐大。 戚榆也懒得挣扎,便任由她搭着。 快到门口时,刚好遇到一对情侣挽着手恩爱地走进来,男人高大挺拔,女人身姿窈窕,风情万种,真是一对壁人。 戚榆很快就被他们的身影吸引了。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郎才女貌,而是那个女人实在长得太引人注目。 那个女人也注意到了戚榆的目光,停了下来,回望着她。 这一对视,两个人都愣住了。 “好久不见。”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9章 第19章 路珈也闻声望过去。 见到那人的模样,她单手拈下了墨镜,插在衬衫的开口处,眯着眼开始打量。 眼前这个女人,穿着合身的黑裙,曼妙的曲线,细眉大眼大红唇,一头黑发柔顺地拨弄到一边,看起来妩媚妖娆又可人。 路珈本身就很高,可她的身高更甚,两个如油画般浓艳的女人暗自较起劲来。 或许是女人之间特有的默契,路珈只看了她一眼便体会到了危机感,揽着戚榆的手也更用力了。 戚榆觉得脖子一硬,偏头一看,路珈已然挑眉看向对面。 苏晴并不在意,只对着戚榆浅浅一笑,两个酒窝格外明显。 “这是我未婚夫。”她介绍了一下她身边的男伴。 戚榆礼貌地朝他点了点头,“你好,我是戚榆,苏晴的高中同学。” 他长得很温润儒雅,一看就是性格很好的那种男人,也微微躬身道:“陆杭。” 戚榆没有介绍路珈,只简单地说了句“这是我朋友”,以免引起更多的事端。 因为各自都是携伴而来,所以两个人也没有闲聊太久,但分别前,苏晴笑着邀请戚榆晚上在酒店三楼的咖啡厅叙旧,戚榆答应了。 路珈本能地对苏晴没有好感,大约是处于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理吧。 事后,路珈贴着戚榆的耳朵,苦口婆心道:“你的高中同学危险系数很高啊,这个样子的女人最吸引男人的目光了,你可要看好小叶总啊。” 戚榆虽然很赞同她的说法,但对于那句“看好小叶总”她实在是担不起,便没好气道:“我和叶珩是清清白白的好吧?” 路珈一脸玩味:“哦,是吗?” 戚榆干脆不理她,自己走在前面。 路珈不依不饶:“你真的对小叶总一点感觉都没有啊?” “没有。”戚榆懒得跟她废话。 路珈在一旁演起戏来:“我觉得小叶总很不错啊,有颜有财,还不用考虑婆媳关系,最主要是够专一,我觉得以我的条件,倒是可以考虑考虑他......” 到了夜晚八点半。 戚榆在酒店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准备下去。 刚套上鞋子,就遭到路珈的嫌弃:“我原来真不知道,你的品味居然这么有问题。” 戚榆一头雾水,走到镜子前转了一圈,又低头看了看,“没问题啊。” “这样穿还没问题啊?”路珈的声音里掩不住惊讶,“你在酒会的那一套,不会是小叶总给你准备的吧?” 戚榆点了点头。 “天,你男人的眼光都比你好。” 路珈敷着面膜,跪在床上,一步一步移到床边,踩着酒店拖鞋走到她旁边,拈起她的衣角,过了几秒又很嫌弃地放手道:“唉,别人穿的都是小短裙,细高跟,大红唇,你这......真看不出来你们俩是同龄人。” 蓝白条纹衬衫,深色牛仔裤,白色板鞋。 说实话,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戚榆吐了吐舌头,对着镜子摆了一个自信的pose,“我是个讲究内涵制胜的女人。” “我看你是没救了。” 戚榆白了路珈一眼,干脆不顾她反对的目光,径自拉开门走了出去。 她进去时,苏晴已经到了,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悠悠地搅拌着热咖啡,白皙手腕上挂着的纯银手链尤为显眼。 见到戚榆进了门,她热情地朝戚榆招了招手,如同久别重逢的好友一般,尽管她们已经好久都没有联系了。 戚榆笑着在她对面坐下,只要了杯水。 “真没想到,你也在南京。”戚榆率先开口。 苏晴笑了笑,纤手将碎发别到了耳后,“是啊,上次同学聚会也没能正式说上几句话,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看来我们两个还是挺有缘分的。” 说到缘分,两个人便共同联想到了一件事,心照不宣地抬头看了一眼。 “不过你说那位是你未婚夫......”服务员把水送了过来,戚榆喝了口,问道。 “噢差点忘了说,下个月我就要结婚了。”苏晴侧过身在黑色包包里翻了一下,最后掏出一张硬质卡纸,放在桌上,指尖稍稍用力,推到了戚榆面前。 戚榆微怔,轻轻拿起来,打开。 黑底金字,QingSu & HangLu。 照片上的一对男女额头相抵,眉眼弯弯,笑得正甜蜜。 “恭喜你啊。”戚榆一时竟说不出别的话,只发自内心地祝福。 苏晴的脸上洋溢着从未有过的暖意,“谢谢。” 戚榆是真的为她感到高兴,她把那张结婚请帖收了起来,又问了几句她的近况。 由谈话中,戚榆得知她和陆杭是大学里认识的。 陆杭对她一见钟情,追她追得猛烈,她原本并没有打算在大学里找男朋友,但到了最后还是被陆杭的真心所感动,便打着相处几天再看看要不要继续的想法答应了他的追求,没想到这一走就走到了现在。 两个人并不是奔着结婚去恋爱的,但相处久了,也觉得到结婚的时候了。况且双方父母都很满意,所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们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 因为苏晴总是很引人注目,所以她的女人缘很差,而她和男人很难发展成纯友谊,所以男人缘也不太好。 但陆杭跟她相反,两边都相处的很融洽,所以为了方便陆杭,婚礼的举办地点定在了南京。 苏晴先前通知了不少高中同学,但因为大多数人的工作地点都在广东,很难脱身,再加上机票也不便宜,所以能够到场的人寥寥无几。 “其实之前我就听他们说过你在南京,但是一直没找到你的联系方式,我还想着怎么通知你呢,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了,正好,也把请帖给你。” 戚榆受宠若惊:“其实我去不去都没有关系的......” 苏晴摇摇头,耳垂上沉甸甸的珍珠耳环也跟着晃了晃:“那可不同,我很早之前就想过了,我结婚的那天,一定要请你到场。”她默了会儿,又补充道:“即使结婚的对象不是他。” 这个他,即使不说出名字,两个人也心知肚明。 “当年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你应该很生气吧。”苏晴眼里满是真挚,却又不带一丝留恋。 戚榆想了想,生气?其实没有生气吧,那时候的感情大概是后悔,一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说,渐渐地变成后悔遇到这个人。 “过去太久了,我都忘了。”戚榆说了实话,“不过我尊重他的选择。” “其实我想过要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他,是不是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那些事情了。” “但现在我还挺感谢遇到他的,让我变成了更好的自己,毕竟他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戚榆平静道。 “我们两个这算是冰释前嫌了吧?”离开前,苏晴站了起来,问道。 “当然。” 戚榆也站起身来,和她握了握手。 曾经多么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在如今看来不过是小孩子玩过家家一般,青涩而稚嫩,却又有值得回忆的部分。 苏晴结婚那天,戚榆很准时的去了。 当时苏晴还邀请了路珈,但碍于路珈是个公众人物,而且她的性子太张扬,戚榆就拒绝了,甚至连提都懒得跟路珈提。 戚榆到场时,出示了请帖,被人领去了女方这边。 不过这次她来早了,场内的座位才刚坐满一半。 戚榆闲着无事,便拿起两根筷子开始敲杯子,敲着敲着会场的灯就变暗了,她才反应过来,婚礼要开始了。 她把筷子放回原位,随着全场人一起把身子转向大门口,看着聚光灯在紧闭的大门停留了十几秒,然后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声潺潺响起,伴随着优雅而古典的旋律,年轻的女人挽着陪她度过整个青春的父亲出现在大门后。 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刻是在她穿婚纱的时候。 戚榆这次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她亲眼见证了苏晴穿着抹胸鱼尾白婚纱,捧着殷红的玫瑰,一步一步踩在见证了她美好婚姻开始的红毯上,朝着眼里只装得下她一个人的男人走去。 两个男人的交接,是一个女人的一生。 苏晴挽着陆杭,慢慢地走完了红毯。 走红毯,一个庄重的仪式。 接下来便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宣誓和交换戒指,大家如愿以偿地看到了这对新人虔诚的接吻。 到了最后一个环节,在宾客们的起哄下,新娘娇羞地念起了婚礼前准备好的稿子。 “今天,我很感谢我的先生,将我这个麻烦精收入囊中。” “我跟他认识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就在这样不长不短的三年时光里,我们依赖彼此,信任彼此,用各自身上的光环填补了彼此残缺的灵魂,我们相信我们是幸运的。” 最后,苏晴以初恋,结束了这篇稿子。 下台之前,戚榆真切地看到苏晴对着她的方向无声地说了句“谢谢”。 她们经历了同一个青春,却又拥有着不一样的感受。 就像一群人享用着同一桌子的菜,而宴席结束后,每个人口中余味却不尽相同。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回忆青春的每一个点滴。 戚榆久久未能平缓过来,久到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旁边的空位置坐了一个人。 戚榆从来都不相信命运,她相信一切事物都是有科学依据的。 但当她回过头,看到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时,她似乎又相信了命运。 她在苏晴的婚礼上,遇到了他。 任世冕。 脑海里,一段长达两年的回忆翻涌而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0章 第20章 分班后的第一个月,班里来了一次大换位。 当时的戚榆很满意自己的位置,从后面数来第二排,这个位置可以完美挡住老师的视线,更方便像她这类没有上进心的同学尽情地开小差。 戚榆刚坐下来就和她的同桌混熟了。 同桌是个朴实的女生,高个儿,细眉大眼的,长得好看,而且聊天很放得开,两个女生没多久就聊到了一起。 但愣是坐在她前面的那个男生,换座位换了三天了,除了传卷子,就从来没有回过头。 戚榆有点纳闷。 终于在第四天,那个男生往后面传卷子的时候,她没有伸手去接。 男生拿着卷子的手顿在半空中好一会儿了,意识到后面没人接,才后知后觉地回过头,只见坐他后桌的女生一脸正色,直直地盯着他。 他脸上露出一丝不耐烦,“怎么不接?” 随后可以说是毫无风度地把卷子往戚榆脸上扔。 没错,是扔。 戚榆本想借着这个机会跟他熟悉一下,这个举动让她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 随后的一个星期,戚榆都在跟她可爱的同桌吐苦水,把这位讨厌的前桌往死里踩。 关系得到改善是在一次物理课上。 教物理的老师是个十分偏心的男人,他最喜欢那种态度好还聪明的学生,最讨厌态度不好或者不聪明的学生。 而戚榆的这个前桌很明显就是前面这个。 物理老师在上面声情并茂地讲着自由落体运动,一声不明显的打鼾声混杂在了他的讲课声中。 只见讲台上的人皱了皱眉,停下来听了一下,发现并无异常又继续讲课。 打鼾声又响了起来, 老师深吸了一口气,酝酿了一下,最终“啪”地一下把课本甩到讲台上,愤怒地扫了教室一圈。 最终将视线定在了戚榆的方向。 戚榆顿时感到心虚,忙低下头望着课本。 这才发现,鼾声从自己的正前方传来。 只见前桌的男生整个人靠在椅背上,双手环胸,忘我地睡着。 这人怎么回事啊? 戚榆在心里纠结了一下,随后在课桌的掩护下,把右脚伸直,探到前桌的椅子下面,狠狠地往上一踢。 那男生一个激灵,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任世冕!”老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终于喊了一次他的名字,“你给我滚去后面!” 男生抓了一把他凌乱的头发,缓缓地从位置上站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慢悠悠地转身走向后面。 经过戚榆旁边时,还不冷不热的瞥了她一眼。 “你给我等着。” 顺便,留下了一句话。 那时候的戚榆还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少女,她非常不解自己这助人为乐的一脚为什么会招来仇恨。 一时想不开,便焦急地等到下课铃一响,冲到了后面,扯着男生的校服衣领,质问道:“你刚刚说让我等什么?” 一米六出头的矮个子对上近乎一米八的高大男生,由于身高差距太大,戚榆不得不踮起脚壮壮气势。 任世冕懒懒的站在那,双手插兜,垂下眼睛打量眼前的小个子。 “第一次见到人上门找揍的。” 他冷冷道。 戚榆不服气,死死地瞪着他。 课间,教室总是格外热闹,男男女女互相追逐打闹也是常有的事,不知是谁在背后挤戚榆了一下,她整个人往前面倒去,原本隔着一掌宽的少年少女,一下子缩短了距离。 年轻的躯体贴合在一起,热血膨胀。 教室里开始起哄。 而两个人罔若与这样的热闹隔绝开来,如同触电般分开了。 但身体却滚烫了一个上午。 而后任世冕往后传卷的态度都变了,从原来的不爱搭理,转变成了挠着头,有意无意地找话题。 望着少年清瘦而宽厚的后背,少女总会撑着下巴望得出神,脑海里总会浮现出一些从未有过的联想。 “那个......” 某天周六中午放学,少年红着耳朵回过头。 “什么?”戚榆正在收拾书包,她赶着回家。 任世冕咬住下唇,手不自在地抓了一把头发。 “你再不说我就要走啦。”戚榆提醒了他一次,拉上书包拉链。 “你明天......明天下午有空吗?一起看个电影吧。”少年终于问出口。 “明天下午?下午不是要上学了吗?”他们高中是住宿的,学校离市区还特别远,因为坐一趟车就要二十多分钟,所以到了后来,学校就把回校时间改成了周日下午。 任世冕没放弃:“可以看完就回来啊。” 戚榆想了想,“好吧。” 第二天下午,两个人穿着校服在车站相遇了。 戚榆有点心虚,她第一次为了跟男生出来看电影跟戚远撒谎说,想早点回学校。 虽然在学校也天天见,但第一次在外面碰面,两个人还是傻笑了半天。 两个人站在那等了半天也没等到车,眼看着电影就要开始了,任世冕只好忍痛掏出钱包打了车。 才刚到商场门口,电影已经开场了,两个人抓紧书包带,较劲般冲上了电影院,站在门口喘了半天才拿着票进去。 他们俩看的第一部电影,其实内容特别励志。 但戚榆只记得在电影的最后,两个人激动地在位置上击掌的模样。 看完了电影,两个人站在商场门口等公交车回学校。 其实他们两个也没怎么搭过公交,平日里都是坐着私家车上学的,所以理所当然地一看到有车到学校的就跳上去了。 结果坐到一半,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这辆公交车绕了比平常多两倍的路。 望着窗外一片金黄麦田,戚榆有些绝望。 但更绝望的是站在戚榆座位旁边的一对情侣,两个人身高差不多,在摇摇晃晃的公交车里,上演了玛丽苏戏码:男生将女生锢在怀里,双手抓着戚榆座位上的把柄,两个人扭扭捏捏的,实在是让人无法忽视。 戚榆努力地让自己看向窗外。 突然书包震动了一下。 她从里面掏出手机,看到一条任世冕发来的短信:【过来坐我旁边。】 戚榆抬头看向他坐的方向,发现他已经站起身来,空着自己的位子,示意她过去坐。 戚榆站起身来,扶着把手慢慢走过去,坐在了他的位置。 任世冕低头看着她,单手扯下自己斜斜挎着的书包,扔到了戚榆怀里,“帮我拿着。” 随后少年漫不经心地站在她旁边,单手撑着她椅子上的扶手。 那时候的戚榆觉得,就算迟到也值了。 但事实是,他们确实迟到了,两个人前脚跟着后脚进门。 但好在两个人坐得靠后,回来的时候,只有苏晴悄悄凑了过来,八卦道:“你们俩出去偷情了?” “不是!”戚榆红着脸避开了。“别吵我,我要写作业了。” 苏晴知趣地把身子缩了回去。 安静的教室里,很不明显地可以看到,两个假装埋头苦写的少年少女,耳尖是红着的。 那次电影后,班里又多了一对追逐的男女。 在班里,时常能听到戚榆恼羞成怒地喊道:“任世冕,你把东西还给我!” 然后就能看到任世冕坏笑着躲到了一群男生后面,朝着她做了个鬼脸。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了无止境的打闹。 还有一次,令戚榆印象格外的深刻。 那是一节语文课,虽然平时戚榆也不怎么听语文,但那一次她实在是困极了,连样子也懒得装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还没下课,她一睁开眼,就看到任世冕整个人坐得直直的,后背紧紧贴着椅背,就像认真听课的小学生一样,仿佛下一秒他就会举起手回答问题。 戚榆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便用笔戳了戳他的后背,低声问道:“你怎么回事?” 听到她的声音,任世冕像突然被抽离了重心一样软了下来:“你终于醒了,我为了帮你挡老师,这样坐了半节课了。” 这是戚榆意料之外的回答。 但也意外地,她的心暖了起来。 戚榆很天真的以为,这样的关系可以一直维持到他们毕业,甚至是毕业后。 但现实并没有这么饱满。 他们要面临又一次换位置。 换位的前一天,戚榆有些沮丧地戳了戳他的后背,问:“你说,换了位置后,你会不会不跟我玩了?” 任世冕不解:“换了位置怎么就不能一起玩了?” 戚榆鼓起两个腮帮子:“你都有新的后桌了呀!” “不会的,”少年浅笑着,许下了诺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要说戚榆是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确定她对他的感情的话,她大概会说,是在他说那句话的时候。 在她的定义里,那句话不仅仅只是起到了安慰她的作用,而是在戚榆未来的日子里,让她清晰地记得,她曾拥有过那个少年。 换位置的那天,她并不难过。 因为任世冕的后桌,是苏晴。 是一个她很放心的人。 所以她也很放心地拉着苏晴一起去看任世冕的每一场球赛,拉着苏晴讲着她和任世冕之间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苏晴对她而言,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所以,她把心里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包括她喜欢他。 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戚榆也记不清了。 只记得任世冕进了球之后,看的不再是她的方向,每次吊儿郎当地从教室外面进来时,眼睛都会不由自主地转向苏晴那边,下课后也不再主动找她,总是会和苏晴两个人并肩去同一个地方。 到后来有一天,一群男生在班里起哄说任世冕周末要请一个女生去看电影。 戚榆下意识地扭过头去看,只见他被围在中间,笑如星月交辉。 美好得让戚榆自己都开始期待了。 她终于熬到了周末,放学回家的时候,她特意磨蹭了一会儿,等到人都走了大半,才缓缓起身。 却见到任世冕的位置,早就空了。 整个周末,都过得平淡无奇。 一回到班,她就听到了几个同学聚到了一起,小声议论着任世冕和苏晴约去看电影的细节。 一看到她回来了,其中一个同学使了个眼色,谈话戛然而止。 那一刻,她从他们的眼睛里读出了同情。 戚榆突然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无声无息地在里面腐烂了。 也许是早有预感,所以在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后,戚榆并没有觉得很伤心。 只是有一股热流不受控制地一直往外涌,她手忙脚乱地在脸上抹,却总也止不住。 她觉得这样卑微的自己很难堪,可奈何教室里光芒太盛,她竟无处可遁。 最后,她一个人躲在黑暗处,哭出了声。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1章 第21章 眼前的这张脸和六年前的那张脸重合在了一起。 大体看上去没怎么变,但过去的少年感已不再,转而是被时间磨出来的棱角。 说实话,过去这么多年,戚榆还是很难正常地跟他交谈。 此刻坐在任世冕的旁边,她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她站了起来,移开椅子,正准备迈开脚往外走时,任世冕叫住了她:“你去哪?” “卫生间。”戚榆小声回着,脚下生风般逃出了宴会厅。 直到看不见任世冕的身影,她才松了一口气。 戚榆将手按在胸口,慢慢地往大门口走去,这才发现自己只拿了部手机出来。 不是吧......又得回去面对那个死也不想见到的人...... 戚榆再次绝望了。 她决定寻求外援。 “老何,我在苏晴的婚礼现场看到了任世冕!而且!他还坐在我旁边!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她给何言一发了一条语音过去。 过了几秒,对面回复了。 【?】 算了。 这人靠不住。 戚榆收起手机,在外面又晃了会儿,又靠回了宴会厅的门口。 叶珩到的时候,婚礼已经进行到一半了。 上个月月末,陆杭突然通知他说要结婚了,还特意到他公司楼下把结婚请帖给了他。 叶珩和陆杭是高中同学,那时候他们两个人还有点混,什么往老师水杯里扔粉笔头,接着上厕所的名义逃了一上午的课,或者中午不睡觉去篮球场打球等事全被他们做了。 但碍着叶珩的家世显赫,老师也不好惩罚他,便把过错都归咎到陆杭头上了。 “我到了。”叶珩见门口没人,便拨了个电话给陆杭。 “等等,我让轶承去接你啊。”陆杭那边声音有些嘈杂,毕竟是新郎官,也就今晚最忙了。 叶珩挂了电话,选了个角落站着,掏出手机一边看一边等。 过了几分钟,一个身影从里面冒冒失失地闯了出来。 叶珩以为是宋轶承出来了,熄了手机屏,双手插兜,抬起头。 意料之外地看到了戚榆。 只见这姑娘穿着小香风的白色连衣裙,踩着一双不太搭的白色板鞋,长长的袜子没过脚踝,一头长发简单地披在肩上,看背影完全不像一个已经踏入职场的女人。 戚榆没看到他,一直在原地急得跺脚。 她又往宴会厅里头探了探,发现已经开始上菜了。 然后便见到一个男人飞一般的从里面冲了出来,她下意识一躲,才发现那是一个长得很阳光俊朗的男人。 宋轶承出来的时候,看到边边正躲着一个小姑娘,长得白皙清秀,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原本还想上前搭讪要个微信的,但这个想法在他望见后面站着的叶珩时被彻底打消了。 “阿珩,你可算来了,你不知道陆杭那小子娶的老婆有多好看!看得我都想去娶个回来了。”宋轶承是个话痨,高中时就被人冠上了“人狠话又多”的称号,虽然打架打得狂,但因为话太多,所以生生拉低了他在学校里的校霸威严。 总的来说,他曾经是个很亲民的校园大佬。 叶珩看了眼这个几乎没变过,还更傻缺了的大男人,突然不太想理他。 “你见过有人嫁给哈士奇的吗?” 宋轶承愣了几秒,最后炸毛:“叶珩你小子什么意思啊!你可别忘了当年我可是校霸!” 傻里傻气的。 叶珩笑了笑,走在前面,随后宋轶承也追了上来,一手揽住他的肩膀,一起往里面走去。 途中必然又经过戚榆。 宋轶承特意戳了戳叶珩的手臂,附耳道:“那边站着的那个妹子,白裙子那个,看到没有,不知道他有没有男朋友。” 叶珩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随后凉凉地扫了一眼宋轶承。 宋轶承浑然不知,还在自言自语:“要不要上去要个微信呢......” 丝毫没有意识到叶珩眼底冷了几分。 戚榆已经在外面站了将近十分钟了,这上厕所上得再久,也不会在里面蹲十多分钟吧。 她还在想着怎么找借口离开,一转过头便看到了叶珩。 她刚想去打声招呼,便看到了他的旁边站着一个笑得像个智障一样的男人,哦,就是刚刚那个长得挺好看的“飞人”。 叶珩也注意到她了,眸中闪烁着不明意义的光。 这......都共患难这么多次了,也不差这一次吧。 戚榆想。 于是,她在叶珩和宋轶承快要进去的时候,一把将叶珩扯了过来,“不好意思,借用一下。” 然后不顾宋轶承呆滞的目光,将叶珩拉去了她的那张桌子。 宋轶承:? “等一会儿你什么都不用说,话都让我来说,你就安安静静坐在那吃饭就好了!”戚榆拉着他一边走一边说道,脸上全然一副即将赴死的表情。 “我好像没答应要帮你吧。”叶珩停了下来,挑了挑眉。 “江湖救急,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戚榆双手合十,闭上眼恳求。 叶珩注视着她的脸,这似乎是第一次,这么细致地去看她的脸。 睫毛很长,微翘,脸很白,两颊带了点浅粉色,看起来特别可爱。小巧的樱桃唇似乎被主人上了点色彩,泛着诱人的水光。 戚榆见他半晌没有反应,小心翼翼地睁开了一只眼睛。 “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戚榆不由分说便握住了他的手腕,把他带到了一张空了一个位置的桌子那里。 其实整张桌子都是戚榆的高中同学,但大多数都是不太熟的,所以戚榆一个人坐着还是挺尴尬的。 “这是我男朋友,坐在这不介意吧?”戚榆询问了一下他们的意见,见他们都不吭声,就从旁边拉了一张空椅子塞到了她和任世冕的位置中间。 叶珩倒是没发表什么意见,长腿一迈,便坐了下去。 戚榆长舒一口气,也坐了下去。 果然,叶珩一来就感觉好多了,他整个人往那一坐,就把任世冕给完完全全地挡住了。 菜陆陆续续地摆满了整个转盘。 戚榆虽然不太吃得下去,却还是夹了几筷子。 但后来,她发现整张桌子的人脸色有点怪异地看着她旁边的方向。 戚榆扭过头看了眼。 发现叶珩面前的餐具动也没动过,端端正正地放在那里。 她好像有点理解,他们为什么这样看着他了,叶珩就像来走个过场的一样,低头看着手机,脸上不带一丝表情。 他压根就没打算来吃饭。 戚榆心想着,装也得装出个样子来嘛,这也太不敬业了。 于是她暗暗地将左手伸到桌子下,掐了一把叶珩的大腿上的肉,没想到,叶珩的大腿格外结实,戚榆没摸到一丝赘肉。 叶珩感觉到有什么温软物体爬上了他的大腿,侧头看了眼,发现戚榆的动作有些诡异,于是压低了声音问道:“你想干嘛?” 戚榆收回自己的手,向他这边靠近了一点:“你不吃吗?” 叶珩淡淡道:“来之前吃过了。” 这确实是实话,他来之前还约了人,就在那边吃了,本来也是打算过来走个过场的,所以他连筷子都懒得动。 “要不你再吃点?”戚榆觉得自己把“男朋友”扯了过来,不吃饭干坐着好像不太礼貌,只好硬着头皮说道。 叶珩没说话,嘴角牵了牵。 戚榆顿时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要不,”叶珩说,“你喂我?” 戚榆懵了,只觉得脑子里有无数只草泥马在转圈圈。 这是,叶珩把身子凑了过来,对着她的耳朵,轻轻说道:“不是男朋友么?喂口饭很正常吧。” 一股特有的男性气息扑鼻而来,戚榆只觉得耳朵痒痒的,像是被烧起来了一样。 “你又不是真的......”戚榆有些心虚,故意避开了他的视线。 叶珩关了手机收了起来,虽然是那样说,但他也没打算真让戚榆喂他吃。 修长的手指轻轻握着筷子,叶珩随意地扫了一眼转盘,顺便看了眼戚榆的碗,手臂一伸,从她的碗里夹起了一只剥好的虾,放到嘴边,一口咬了下去。 戚榆目瞪口呆,眼睁睁地看着叶珩把虾放到嘴里嚼了两下,然后吞了下去。 “你......”她顿时语塞。 谁知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居然还说了句:“女朋友给男朋友剥虾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戚榆刚散发出来的火气又被自己给憋了回去。 行,我有求于你,你就是祖宗。 她把转盘猛地一转,把那一盘虾转到自己面前,在叶珩监督的目光下装了满满的一碗。 然后又把一个女服务员叫了过来,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过了几分钟,一碗虾剥好了,女服务员端着一叠面上漂着一层麻油的红色酱料过来了。 “男朋友,你不是喜欢吃辣吗?看看我多为你着想。”戚榆笑得善解人意,手微微一倾,一叠辣椒油尽数淋在那一碗晶莹发亮的鲜虾上,空气中弥漫着麻与辣的味道,刺激着人的唾液腺,让人食欲大增。 叶珩面上开始挂不住了,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眼神开始飘忽不定。 戚榆笑着将碗递了过去,一脸期待地看向叶珩。 “要吃得一、个、都、不、剩、哦。” 叶珩生平第一次这么讨厌咬字清楚的人。 “辛苦了。”他咧开嘴强颜欢笑,最终面不改色地将整碗虾吃了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捉弄完叶珩后,戚榆的心情反而畅快了很多。 一张桌子,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周围一群人完全被忽视了。 新郎新娘来敬酒的时候,整张桌子的人都站了起来,苏晴看到任世冕的时候,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但很快又切换了回去,笑得明媚动人。 陆杭在来之前已经喝了好几杯了,看到叶珩从这张桌子站起来的时候,愣是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叶珩也没解释,跟他碰了碰杯壁,便又坐下去了,仿佛他本来就是女方这边请来的一样。 戚榆举着酒杯跟苏晴碰了下,正准备一饮而尽,却看到任世冕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 她抬眸,也将手伸了过去。 玻璃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隔着叶珩,两人对视了一眼,最终收回了视线。 “你赶时间吗?”见陆杭和苏晴又端着酒杯走向下一桌,戚榆扯着叶珩的衣袖问。 男人懒懒地倚在椅子上,歪着头道:“不赶。” 叶珩是看出来了,她迫切地想离开,但这种情况下,他不走,戚榆也走不了,索性就赖在这了。 戚榆是真没想到叶珩居然这么难搞。 “不,你赶。”她现在只想快点离开。 “我不赶。”叶珩看来是要和她争执到底了,他挑衅地向她扬眉一笑,清俊的脸带了几丝痞气,活像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少年。 戚榆忍无可忍:“你到底想怎样?” 叶珩笑意更深。 两分钟后,服务员端来了一碟鲜绿色的、散发着刺鼻气味的酱料。 戚榆指着那一坨东西,一脸的不可置信:“你让我吃芥末?” 唯有叶珩温柔地抚了抚她的发丝,轻声哄道:“乖,女朋友喜欢吃芥末,男朋友当然要记得啊。” 若是无视那盘芥末,看起来他们两个就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 “我谢谢您。”戚榆恶狠狠道。 下次死也不要见到他。 戚榆认命。 握起筷子,伸向那坨绿色物体。 “逗你玩呢,走吧。” 头顶传来男人清冷的声音,他宽厚的大掌轻巧地握住了她的手,将她整个人带了起来。 “我们还要约会,先走一步。”叶珩帮戚榆移开了椅子,头也不回地拉着她走出了热闹的宴会厅。 戚榆傻傻地跟在他身后,突然觉得这个人也没有那么讨厌,顿时将他刚刚让她吃芥末的事情抛之脑后。 “好了,你摆脱了你的前男友了。”走出了酒店,叶珩才放下她的手。 “他不是我前男友。”戚榆解释道。 “不是你还躲?”叶珩嘲笑道,“怂不怂?” “你都没喜欢过别人吧,还笑我怂。”戚榆不服。 叶珩挑眉:“那又怎么?” “你脸皮可真厚。” “还行吧。”叶珩满不在乎。 两个人在门口站了会儿,叶珩便掏出了车钥匙。 刚刚陆杭来敬酒的时候,他以开车为由,一口没喝。 “上车吧,我送你回家。”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2章 第22章 戚榆把小区地址告诉了他。 叶珩没说话,只是打开了音乐。 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 过了一会儿,戚榆才偏过头问:“你是不是故意的?” “这首不就是我在高铁放的那首?”她有点恼。 叶珩眼睛依然注视着前方,不置可否,“你不是挺喜欢这首歌?” 喜欢是喜欢,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听回去总觉得怪怪的。 戚榆“呵呵”地干笑两声,不再开口。 本以为叶珩不会找话题。 “今天那男的,”男人扯了扯嗓子,声音在窄小的车身内更显得低哑深沉,“你还喜欢他?” 戚榆没想到他会问的这么直接,甚至都没注意到他把任世冕很不礼貌地喊作那男的,一时之下怔了怔神,将脸面向车窗,轻轻道:“早就不喜欢了。” 叶珩余光瞥了她一眼,没再往下问。 “你知不知道,”戚榆问,“其实他是今天新娘子的前男友。” 这他倒是不知道。 “高中那时,我和苏晴两个人同桌,关系特别好,但没想到,后来竟然因为一个男生决裂了。”戚榆自顾自地说着,讲到最后笑了出来。 “但我却说不出任何责怪他的话,反而迁怒于苏晴。” 她神色如常,语气中不带丝毫感情,如一泓清水,干净而无色。 叶珩若有所思,手指轻轻敲打着方向盘,“对于太过在乎的人,是舍不得把过错都推到他身上的。” 戚榆忍不住侧目去看他,只见男人剑眉微蹙,薄唇抿成了一条线,在夜色留给他的阴暗下,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面部色彩忽明忽暗,凌厉得像他脸上的棱角一般。 让人忍不住想一探他心底的故事。 “你不会是追过女孩子,被拒绝多次后总结出来的心得吧?”戚榆佯装轻松道。 “不过看你这副命比天高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没女生喜欢你。”她佯装嘲笑,却又很适时地止住了打探。 没有音乐声,弥漫着一股莫名好闻的男人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的车里,戚榆隐隐能听到两个人平缓的不同节奏的呼吸声,还有车载空调里传出来的运作声。 也许因为是夜晚,城市的灯火看起来尤为柔和,这刚刚好的二十五摄氏度也变得分外迷人。 戚榆突然觉得,在这个呆了两年却依然陌生的城市里,似乎多了一丝归属感。 身旁这个和她只见过寥寥数面的男人在此刻,给予了她很奇妙的安全感。 车子在街道上兜兜转转,终于开到了戚榆住的小区。 这个小区在当地来说算是不错的了,房价比起一般的小区来说是高了一点,但治安和交通都是好的没话说。 叶珩睨了一眼,眼神变得意味不明。 照理说,一个普通的游戏公司员工是不可能在这种小区里住的。 要不就是这姑娘的家境殷实,要不就是她还有另一种赚钱途径。 叶珩在心里猜测。 一个不太好的想法冒了出来。 “你开到前面的23栋下面停就可以了。”戚榆没有注意到他的变化,见他把车子开进了小区,也索性麻烦到底。 叶珩没吭声,但手上的方向盘却很听话地打了一圈,转到了23栋的楼下。 戚榆解开安全带,开门下车,临走之前还不忘道谢:“几天一天都谢谢你了,你开车回去小心点啊。” 她很有礼貌地朝他摆了摆手,脸上挂着明媚的笑意,身上一袭裙子洁白无瑕。 怎么看也不像被人包养了。 叶珩微微颔首,目送着眼前的女人转过身在门口的机器上输入了六位数密码。 他走出驾驶座,慢慢地从西服暗层里掏出了一个烟盒,叼在嘴边,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徐徐吐出一个眼圈。 年轻的男人,用娴熟的姿势,抽完了一根烟。 太久没抽,手有点生了。 叶珩掐了烟头,仰起头,心里默默数着数,视线所及处,灯亮了一会儿,又暗了下来。 直到七楼最左边那个房间的灯突然亮了起来,叶珩久久凝视的目光方收了回来。 嘴角难以察觉地扯了扯。 原来是住在七楼,和她的名字倒挺配。 良久,车子启动的声音才响起,地上只留下淡淡的烟蒂。 叶珩回到家就直接瘫在了床上。 他今天早上刚赶着飞机从北京飞了回来,就被扯去和崇光娱乐谈了个合作,刚出门就又马不停蹄去了陆杭的婚礼现场,连续几天的紧密行程压得他都没睡过一个好觉。 一贴近那柔软熟悉的被窝,眼皮更是扯不开了。 就在他睡意浓厚,就快要睡着的时候,陆杭的电话打了过来。 “你不用洞房?”一接通,叶珩便不耐烦地问了句,也许是太困了,声音里难掩疲惫。 陆杭没料到他居然在睡觉,愣了愣。 “什么事?”大概是注意到自己的语气有点冲,叶珩用手撑着床垫坐了起来,缓和了一下问。 陆杭作为新郎累了一天,本想着结束后再找他和宋轶承两个叙叙旧,谁知一问宋轶承就被告知叶珩跟个妹子跑了,还坐去了苏晴的高中同学那桌,原本他还不信,敬酒的时候一看,叶珩像个大爷一样坐在那,俨然不像一个来祝福的宾客。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无端端听说你多出来一个女朋友,过来八卦一下。”陆杭坐在床上,单手扯下了领带,随后开始解衣扣。 叶珩嗤笑:“你放着好好的新娘子不管,倒来管我的事,闲的?” 陆杭跟他三年同窗,也是对他知根知底的,“从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你的身边就没有一个雌性动物。” 叶珩轻哂。 “行吧,我也懒得问。”陆杭见他一副不上心的样子,索性把电话掐了。 叶珩盯着屏幕,挑了挑眉。 戚榆回到家后收到了清瑶的微信。 不过内容倒是让她有些意外。 一开始她还以为清瑶又是来找她吐槽哪本无厘头小说的,结果一打开便愣住了。 竟然是她等了四年的梦回书香会要举办了。 戚榆在文圈呆的时间长,自然也明白梦回书香会的意义。 回想起高中那会儿,她疯狂地迷恋上文圈一姐步烟的文,整天没日没夜的看,就像陷入初恋的少女般浑然忘我。 那段时间,她就像个网瘾少女一样,每晚都把头埋在被窝里刷着文圈圈友们的微博,顶着大大的熊猫眼跟这群志同道合的小姐妹们激情地聊着小说情节,骤然一翻到步烟会出现在梦回书香节与读者们见面,她惊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那个她望尘莫及的人,她终于有机会见到她了。 可偏偏,这样一个小小的心愿还是抵不过书山题海。 那一年戚榆记得很清楚。 那一届的梦回书香节,步烟宣布了她的收官之作。 从此,戚榆与偶像失之交臂。 也是从那以后,梦回书香节成了她的一个小小的目标。为了弥补曾经的遗憾,她想要站在步烟站过的地方,看看她曾看过的光景。 清瑶刚说完没多久,又有另一个人找了过来。 猪鞭:【恭喜你,可以在梦回书香节签名了。】 木七榆:【哦。】 猪鞭:【你怎么这么冷淡5555555555555555】 木七榆:【...】 说起这位主编同志,戚榆更是一言难尽。 主编叫青子衿,化用了曹操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明明已经是个三十多岁有一双儿女的大老爷们,每天在微信上都是“亲~您的稿子还有待修改噢”这样的语气,要是不知道他本人的模样还好,但自从戚榆见过他本人后,整个人脸色都变了。 本以为是个青铜,没想到是个王者。 本以为是个萝莉,没想到是个大□□萌妹。 也怨不得戚榆面对他这样自然的撒娇还能面无表情地回复了。 不管怎么样,她的心里还是喜滋滋的。 青子衿很快就把电子门票发给了她,戚榆一打开来便感受到了那股磅礴大气向她喷涌而来,她定睛一看,屏幕上铺上了一层赏心悦目的粉荷,在清一色的荡漾水波中各领风骚,有含苞待放的可爱,但更多的是不遑多让的怒放。 可重头戏却并不是它们,这样生动的一株株清莲,却只是用力点缀中间那遒劲有力的几个大字的临添一笔,一看便知道下笔之人笔锋不凡,只是简简单单的梦回二字也能让他写出一番生机来,似是能将人勾入前朝千日旖旎的梦。 戚榆自是看出来了。 这是她的老师,徐临之的字。 她扫了眼举办地址,果真如她所料。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这一转却又转回了她熟悉的地方。 广州。 徐临之这位老人,虽然从来没提过,但他对广东这片土地有着格外深厚的感情,或许是曾在这里邂逅过他那位逝世已久的夫人,所以他笔下的一草一木,都只从广东取景。 戚榆曾经也很不明白,为什么老师要将自己一身的才华都困在同一个地方。 但或许对于他来说,一个地方的故事远比才华要重要。 戚榆似乎又从这里看出了老人家的心血。 这次的设计实在是过于精美,无论是拿一个细节,都让戚榆一个半桶水的徐大师弟子深深地嗅到了专业的味道。 以至于她看的时候直接忽略掉了挂在徐临之大名旁边的那个熟悉的标志。 不过这次她又得请假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3章 第23章 广州的六月不同于南京,已经开始闷热了起来,街上不再是穿着薄外套的行人,清一色的短袖短裤,再配上头顶大大的日光,才让人切切实实地有了夏天的感觉。 此时,以白色为主色调的倾斜式设计的展馆门口,排了长长的一条队伍,排队的人大都撑着伞举着小风扇,耐着性子等着入场。 戚榆今日破天荒地穿了条白色短裙,清清爽爽的蓝色短T再斜挎了个白色帆布包,格外的学生气。 她用手挡了挡太阳光,一路小跑到展馆入口,在众目睽睽之下出示了她那张特别的门票,在门口检票的工作人员一看,便让出了一条道来,戚榆轻车熟路地走了进去。 展馆内开了冷气,戚榆原本是汗意涔涔,在里面不过呆了几分钟,便通身干爽了起来。 通道的两边挂上了畅销书的宣传海报,戚榆边走边看,很快便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纸面上的红衣女子潇洒肆意,正维持着一个踢腿的动作,摇摆的裙裾随着这一幅度绽开,如一朵浸润在殷红鲜血处的海棠,妖艳而又颇具几分江湖味。 她的发丝如重墨渲染过一般,长长地披散着,任由它在风中凌乱,甚至还有几缕额发垂下来掩了女子半边眉目,那眼底的戾气也减轻了几分。 但最为耀眼的是她手上的那把利剑,样式并不常见,却也说不上精致,但剑柄上流畅的线条还是能依稀辨别出,那是一轮新月。 红衣女子的旁边,赫然印上了几个烫金的大字——作者:木七榆。 戚榆这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真的来了。 她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走进了展馆最里面。 清瑶早就到了,来之前她就跟戚榆说过要穿着汉服来,当时戚榆想着天气这么热,她肯定受不了,也就没放在心上,如今一看,那位长袖翩翩,与旁人攀谈正欢的不正是清瑶? 戚榆抬脚刚想走过去,便看到了站在一旁穿着衬衫戴着黑框眼镜的青子衿,她突然就想起了上次青子衿跟她说小说里有处尺度较大的戏需要修改,但她没听,反而在下一章发表的时候,在后面吐槽几句。 青子衿这人这么记仇,戚榆已经预想到自己脑门被爆开的场景了。 她只觉额前青筋一跳,登时想调头往回走。 而青子衿完全不给她这个机会,隔着老远就喊住了她:“小榆!” 戚榆一咬唇,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便见到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朝她迎面走来,扯着她的衣袖愣是将她摁到了椅子上。 事毕还笑眯眯地看着她。 果真是她的克星。 她一脸警惕地看着青子衿,正想说出狗血电视剧里的台词“你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报警了”,青子衿就被人叫走了。 戚榆才松了口气,开始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桌上的笔。 为了这次书香会,赞助商看来是下了血本,不仅借用了北欧风格的展馆,还聘用了画师制作了如此吸引人的海报,现在,连签名用的笔都是镶金的。 清瑶原本在和工作人员聊着天,见到戚榆来了,便立马转过身和她打招呼。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没过几分钟便开场了。 戚榆坐在位置上,单手托着腮,见到有人从门口开始进来了,才抓起放在一边的口罩和眼镜戴上。 毕竟写小说这件事她从来没跟亲戚们提起过,要是一个不小心被传到了那群七大姑八大姨那里,逢年过节见到他们就一定会被数落一通,说什么不务正业,整天搞些有的没的。 况且像写文画画这些跟艺术搭边但又不稳定的职业,对自己来说是追求梦想,但放到别人嘴里就成了不三不四的职业,比起铁饭碗,它们一文不值。 戚榆也没想到自己的人气居然还挺高的,她刚戴完,一抬头便看到一个脆生生地小姑娘睁着大眼睛看向她,怀里紧紧攥着三本书。 她对着小姑娘自认和善地弯了弯眼睛,伸出手刚接过小姑娘怀里的书,便听到面前的人尖叫一声,逃了出去。 戚榆:“......” 旁边的清瑶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你说你是长得有多吓人啊,居然把自己的书迷给吓跑了。” 戚榆也是一脸懵。 直到后来她再次见到那位小姑娘的时候,她还特意问了句:“我长得很可怕吗?” 没想到人小姑娘当场就哭了出来,肩膀一抽一抽,看起来楚楚可怜。 戚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顿时手足无措。 直到有工作人员赶来,还以为是两个人起了什么争执,结果一问,小姑娘抹着眼泪回答道:“我太喜欢七老师的书了,今天终于能看见她真人了,我好开心......”说着说着又抽泣了起来。 戚榆顿时哭笑不得,摸着她的头安慰了好一会儿,还写了好长一句话,她才吸着鼻子离开。 她笑着转过身,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却看到原先自己坐着的椅子旁立着一个穿着正装的男人,正皱着眉头盯着她桌面上随手涂鸦的画纸。 男人的头发没有高高梳到脑后,乖乖地耷拉下来,掩了他脸上的几分不近人情,看起来意外地乖顺,配上这一身黑色西服,更是将他那两条大长腿拔高了不少,像两根竹竿子一般又长又直,大高个加上长得清冷俊秀,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突出。 戚榆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叶珩。 这个傻子怎么在这? 她想了想,突然像是反应了过来,扭过头去看挂在后面那张巨大的海报。 赞助商:叶氏集团。 戚榆:“......” 她突然又想到了自己刚刚在纸上乱涂乱画的东西,后悔莫及,望向叶珩的目光带了些许挣扎。 叶珩原本是可以不用过来的,但他暗藏了私心,想借着这个名义来看看木七榆。 对于木七榆,他其实有点复杂。 他是很欣赏她的,她能够将乔绪位于那个处境时候的感受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所以他相信她是能够理解他的立场,就像理解乔绪那样。这也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想要主动找一个人倾诉。 但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却始终不肯露面。 在这一点上,他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基本的尊重。 上次约她看电影,他就是希望,在黑暗的环境下,她能够卸下防备,双方坦诚的交流沟通,没想到却遇上了老爷子住院,才被耽搁了。 这一次,听说她也来了,他才推掉其他的行程,大老远地从南京飞过来广州。 他第一次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解开自己的心结。 当然,这种迫切的心情还带了点少年般的美好幻想,这种幻想也会出现在他日常的空闲时间里,从她的文字里,他能感受到对方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拥有活力的女子,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真实模样,但他感觉他能想象出一个大概的轮廓,是个脸上总是带着笑意的人。 但当他进来时,却发现她并不在位置上,一问旁边的工作人员才知道她去找自己的书迷了,便站在原地等了会儿,发现她的桌面上,放了一张纸。 没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叶珩把头凑过去瞥了眼。 差点没吐血。 上面画了许多个小人,均以不同的姿势扭曲着,有“些许”的不雅。 而在画纸的最上方,有一行非常工整清秀的楷书写道:古代房中术。 戚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跟叶珩见面都会伴随着像今天这样不可描述的尴尬事情。 刚刚清瑶突然问她,写闺房□□需要用到哪几种姿势,毕竟这年头作家也是够难的,开点车吧还要被封,不开吧书迷有不满意,大尺度情节写的不好又会被人说,实在是太难了。 而清瑶也是够苦恼的,听说前几天她写到关键的部分,居然被人投诉说写来写去就这几种姿势,都快看腻了,清瑶也不是什么身经百战的人,看到这条私信脸一红耳一热的,今天又见到了戚榆,两个人趁着空闲时间使劲想,一边想一边画下来,于是便有了那张图的诞生。 要是她过去了,那可真是跳进死海也活不来啊。 万一叶珩拿着这张纸给她做文章,说一些像“你一个女孩子家的,怎么老是有些不干不净的想法”抑或是“看来你是阅人无数啊”这样的话,那她干脆学屈原去投江得了。 但是,离梦回书香节结束还有一个多小时,她总不能中途离场,这样也太不负责任了,但她又怕被叶珩发现了回去跟江绪告状。 真是进退两难。 戚榆在原地咬着手指,正在思考对策。 眼睛一扫,发现场中不少的女生都悄悄从包里掏出小镜子检查妆容。 现在是正是炎热的六月份,不少人在场外等了许久,脸上的妆都融了大半,她突然想到了办法。 戚榆冲到场边,找了一个女工作人员,向她讨了一套化妆品,那个工作人员认得她,狐疑地从包里掏出一个粉红的化妆袋来,戚榆咧着嘴道了声谢,想也不想地接过,然后往卫生间冲了过去。 “诶你......”工作人员还没把话说完,眼前就不见了人影,只能默默地把剩下那句“小心着点”吞进了肚子里。 女厕所里排了长长的队,戚榆穿过,迈了进去,一进去,便一股脑儿地把化妆包里的东西倒了出来,看也没看就往脸上抹。 戚榆本身长得白,这个粉底液比她平常用的暗了一个色号,涂在她的脸上显得有些古怪,她为了不露馅,把脖子也抹了。 涂完了粉底液,她又从那堆瓶瓶罐罐里捡出了眉笔,把眉毛涂得黑黑的,看起来带了几丝煞气,显得面相凶了几分。 她突然有点不忍直视。 但革命仍需继续。 戚榆又用眉笔在两颊上点了几点,在脸上戳出了一堆黑色的斑点。 她对着镜子扯了两下脸皮,两边的苹果肌也跟着动了动,脸上的斑点像跳舞般在脸上移动。 她自己对着镜子做鬼脸是没问题,但这是在公共厕所,还有这么多人在外面排队,戚榆对着镜子扭曲在一块的脸突然静止,透过眼角的余光,她仿佛看到了多道鄙夷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 大家看着站在洗手台前行为怪异的女子,对着这一系列的骚操作非常不解。 戚榆干咳了一声,把脸上的表情收了回去。 白皙的手指触到冰冷的眼影盘,在九宫格里流连了一会儿,终于心一狠,往眼睑上戳了黑乎乎一片,看起来很有几分深山老妖的邪魅,再配上大浓眉,居然也没那么违和了,就是整个人看上去像一个三十五六岁还在混夜店的社会姐一般,化着大浓妆试图遮掩脸上的皱纹,却弄巧成拙把自己整得丑态横生。 但似乎还差了一点味儿。 戚榆又调了支正红色的口红,将薄唇涂得满满当当的,甚至还特意出了界,显得嘴唇更加丰厚饱满。 镜子里活脱脱一个丑女样。 戚榆满意地转了两下脸,低下头把东西一支不漏地收了回去,刚好有人从厕所出来,盯着她的脸嫌弃地打开水龙头,刷刷洗了两下便抽了张纸巾走了出去,直到走出门口才一脸无可救药地摇了摇头,叹息道:“这世道真是什么人都有。” 戚榆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但她得忍! 于是,她昂首挺胸,自信地走了出去,找到那个工作人员。 那工作人员没认出她来,以为她是来询问的,十分有礼貌地问了句:“请问您需要什么?” 戚榆错愕了一秒,立即反应过来,把化妆包还给她。 工作人员看着手上的化妆包,又抬起头大量一眼她的衣服,才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戚榆善解人意地笑了笑,拍拍她的肩膀,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清瑶在签名,头也没抬,只见到自己熟悉的身影从旁边掠过,便低着头说道:“你可算回来了,有个男的找你......”她刚想给戚榆指指是哪个男的,便看见一个穿得跟戚榆一模一样的陌生女人站在她旁边。 “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清瑶立马低下头。 戚榆预料到了她没认出她来,便也懒得解释,倒是清瑶自己想到了什么,惊叫了一声:“你......” “待会儿跟你解释。”戚榆凑到她耳边留下一句,随后转过身面对着叶珩。 尽管脸上有一层伪装,但她依然心虚得很。 叶珩早就注意到她了,正垂下眼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人,似乎是没想到她会长这个样子,叶珩一时也说不出话来。 倒是戚榆,非常大方地先跟他打了招呼:“你好啊,叶总,好久不见。” 叶珩不知为什么,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复杂。 沉默良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句:“木小姐......你的年龄比我想象中还要......”后面半句他没说出来,但她也猜到了他原先要说什么。 戚榆哈哈一笑,不知从哪冒出一句:“是啊,我儿子都五岁大了。” 刚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到底讲了些什么。 但,已经收不回来了。 只见叶珩的脸色变了变,沉了下来,似乎是为了避免尴尬,他还扯了两下嘴角,想要做出一副笑的样子,但很显然,这个笑容极其敷衍。 叶珩突然被自己之前的想法恶心到了。 他曾经! 居然! 还对她有好感! 对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 一个已婚妇女! 而且还是这样一个顶着大浓妆却穿得很少女的女人! 看上去还比他大了那么多岁! 身为一个有精神洁癖的人,叶珩自己都无法忍受自己居然有过那样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的内心在崩塌,美好的幻想在一步步瓦解。 他梦想中的灵魂伴侣居然是这样一个人。 叶珩闭上眼。 他的幻想。 破灭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4章 第24章 清瑶在背后惊诧地盯着戚榆的背影,完全不知道她在搞什么。 戚榆讪讪一笑,没有注意到叶珩的脸就像七彩的调色盘,一直在变幻。 作为一个纯洁的大男孩,尽管外表包装得如何的成熟,但他的内心到底也是个不谙□□的小屁孩。 他此刻的感觉就像是网恋奔现后,发现对方是个抠脚大汉但他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戚榆似乎是故意要惹他讨厌一样,咧开嘴笑了笑。 嘴唇本就覆上了一层鲜红,此刻看上去就像一只露出獠牙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往猎物身上凑。 叶珩有点看不下去,默默地别开眼。 他的鼻尖充斥了戚榆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殊气息,淡淡的栀子花香夹杂着淡淡的薄荷味,使他的大脑彻底地松懈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股味道能让他感到心安。 他又轻嗅了两下,想要把这股特殊的味道收入肺中,但碍于种种原因,他不好再与她贴近,悄无声息地往后挪了挪。 见到他半天没有反应,戚榆抬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叶珩早已回过神来,眸中闪烁的光芒已然平静,如一潭秋水般定定地望了过去。 “等会儿结束,我们聊聊?”叶珩礼貌地问。 戚榆呆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签约的事,后知后觉地点了下头。 突然一阵突兀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戚榆下意识地看了眼自己手里抓着的手机,发现了无声息,才听出来声音是从对面传来的。 “地址我待会儿发你。”叶珩这人天生摆着公子哥的架子,话都没说完就抬脚走了,走的时候还是单手插着兜,另一只手不紧不慢地从西服暗层里掏出手机,点开,接听。 戚榆单是看着他的背影就能想象得出来,他在跟人谈话时的样子,严肃凌厉而又游刃有余。 明明是一副老成的做派,偏偏又带了丝少年的血气方刚。 不知不觉间,戚榆盯着男人离去的背影,发了好长时间的呆。 清瑶悄咪咪的看在眼里,直到叶珩走出了视线范围内,她才暗暗戳了一下戚榆的腰腹,惊得戚榆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整个人弹了起来。 她愠怒地瞪了恶作剧的人一眼。 清瑶了解她,对她的眼神充耳不闻,反质问道:“你不解释一下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吗?” “哦,还有你什么时候生儿子了,我怎么不知道?”她火上浇油,又补充了一句。 戚榆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这件事情说来话长......过程以后再说,反正结果就是,我现在顶着两重身份在和叶珩打交道。”戚榆坐回了自己的座位,面对着清瑶。 “你这样玩他,被他知道了肯定饶不了你,他那么好面子一人,要是知道了自己一直在被同一个人耍了这么久,要是你俩闹掰了,你在这行也混不下去了。”清瑶啧啧两声,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呵呵,我也知道。”戚榆对着她翻了个白眼,要是她平常那个样子就算了,但如今配上她那个丑陋的妆容,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目。 清瑶用手挡住她的脸,一阵干呕,阻止了她:“你别拿这张脸对着我了,我不是小叶总,没那么大忍耐力......” 戚榆没忍住又翻了个白眼,但她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有多丑,也没再找清瑶的茬,只是默默地从旁边拿了眼镜和口罩,再一次把自己全副武装了。 后面一个半小时她基本都没抬起头过,来找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她酝酿了许久的膀胱都有些憋不住了。 戚榆按亮了手机屏幕,看了眼时间,距离结束也差不多了,但后面还排着长长的队伍,叶珩也没来信,她心底莫名的焦虑了起来,手上的动作也随之加快,但这么大的工作量哪能一时半会儿就结束?戚榆叹了口气,心里琢磨着估计着还得拖很长时间。 当她匆忙赶到和叶珩约好的地方时,他已经点了杯咖啡坐在位置上打着游戏了。 还是和戚然一起打的那个。 不过这次他没带队,估计只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全程他只动了两下手指,丝毫没有竞争的激烈感,看得戚榆也觉得索然无味。 叶珩挑的位置正对着大门口,他趁着打游戏的闲暇时间,还抬了两下眼皮扫了眼门口进来的客人,发现没有熟悉的身影后,又把目光放回了手机屏幕上。 但戚榆是从侧门进来的。 她盯着男人的背影,一步步靠近,凑过头去看他手上的动作,一不留神就看他打完了一局。 特别不走心。 叶珩估计也是等得有点无聊了,刚刚那局游戏也没把他的兴致提上来,便索性锁了屏,将黑色砖块扔到了桌面上,转了转颈椎。 戚榆还是有点抱歉的,让他等了这么久。 便悄无声息地从他背后绕过,走到对面坐了下来。 叶珩身子微微坐正,身上那股子慵懒意味愣是被他的一脸正色给驱逐了出去。 一秒切换角色。 这变脸速度比京剧还快。 戚榆淡定坐下。 “喝点什么?”叶珩看了她一眼,用手肘撑着扶手,双手交叠在一起。 戚榆原本想说不用点了,但她刚开口说了一个“我”字,便感受到了自己喉咙的干涸,便扫了眼餐牌,点了一杯西瓜汁。 叶珩盯着她的脸,突然觉得跟刚刚在展馆里看到的她有点不一样。 脖子那一块沾了点汗,仔细一看居然比脸上的颜色还要白些。 似乎瞧出了一些端倪,但他依然不动声色。 西瓜汁端来后,杯子还没放稳,她就急着抿了一口,待那冰凉的甜丝丝的感觉浸润了整个喉咙,她才像终于活了过来一般,整个人往后仰。 这个动作似乎不该出现在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身上。 不过戚榆很快就进入了状态,直接问道:“这次是找我签约的?” 这次她直接开门见山,半分钟都不想再耽搁。 叶珩反倒不急了,他向前靠了靠,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两只手肘撑在桌子上,脸上又挂上了那个似笑非笑的笑。 戚榆特别讨厌他这个样子,总是让人内心极度不安,那一瞬间她想到了一个成语。 笑里藏刀。 但这次他没有再继续卖关子,而是压低了声音,问道:“这次不是想跟你谈合作的。” 戚榆听到了意料之外的话,内心满是疑惑。 那你把我叫过来干嘛??? 虽然她很想走人,但面上还是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应声点了点头。 叶珩没看她,继续道:“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 不想听。 不想听。 不想听。 不想听无效。 戚榆笑得僵硬:“好啊。” 叶珩倏尔抬眸,对上了她的眼睛,开口:“有一个女人,她拥有着世界上最幸福的两样东西,一个是家庭的和睦,一个是虚荣心的满足。” 他停顿了一下,继而垂下了眼帘,“她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一个她爱的并且爱她的儿子,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久,这样的平静也维系很久。” “但在某一天,这家人出了意外。这个女人的丈夫在一次空难中死了,很快,他的公司便变得岌岌可危,可他的儿子还不足十周岁,无法继承他的公司替他管理。” 叶珩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让人快怀疑他的心脏是否已经停止了跳动。 戚榆也没有说话,但桌面上的那杯西瓜汁却再也没有动过。 “这家人因此失去了一个顶梁柱。” “你是不是以为,故事的走向会是这个女人孤身奋战,带着儿子在商场的尔虞我诈中活下去是吗?”他突然问了她一句,但又似乎没有在问她,直接自己回答了那个问题:“但并没有,在丈夫死去后,女人回家的次数少了,到了后来,总会有形形色色的男人在屋子里进进出出,每一次,都会在房间里谈话。” 说到了这里,戚榆猛地一震,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似乎猜到了什么。 “因为每次谈话都搞得神神秘秘的,她的儿子就更加好奇,究竟能在里面聊什么,需要这样遮掩。” “于是,在她又一次将男人带进房间的时候,她的儿子提前拿到了房间的钥匙,打开了门。” “然后就看到了他未来都不想再看到的画面。” 犹如一根针掉在了地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戚榆不知道一个孩子的性教育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但她知道有些伴随一生的阴影是在小时候就形成的,尤以家庭环境的影响为主。 这会儿她倒忘了自己还有个五岁孩子妈妈的身份了,直接问了出口:“那你......只是单纯的想找我倾诉吗?” “不,”叶珩说,“这个故事还没完。” “这家的儿子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主动找过任何一个女生,甚至说是抗拒。” “但若干年后,他第一次遇到了他想靠近的女人。” 戚榆原本用手托着下巴,认真且严肃地在听他讲话,突然发觉对面的男人正一动不动地看了过来。 “呵,你知道最神奇的是什么吗?”叶珩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最神奇的是,他同时喜欢上了两个女人。” 戚榆听得莫名心惊,似乎有什么在喉咙里呼之欲出。 “最后,他发现,这两个女人,其实都是一个人。” 叶珩的眼神变得有些吓人,近乎逼问道: “戚榆,我倒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变成孩子他妈了?” 此刻的戚榆,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我靠,我掉马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5章 第25章 戚榆整个人陷入了“怎么办被认出来了”“我好慌我是不是该逃”的状态,完全忽略掉了刚刚叶珩说的那番话。 半晌,她也只能挤出一句话:“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 叶珩那对好看的眸子里不带有一点情绪,“刚刚。” 戚榆:? 叶珩便把他和刘凯的聊天记录翻了出来,直接一个手机扔到她面前。 聊天记录如下: 刘凯:【我突然发现一件事。】 刘凯:【之前签约那作家,木七榆。】 刘凯:【跟上次你带去酒会那妹子的名字好像。】 叶珩:【哦。】 刘凯:【要不要这么冷漠啊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刘凯:【图片】 刘凯:【这是她家地址!我们可以去突袭她!然后扒下她的伪装!】 叶珩:【...】 叶珩:【脑残。】 刘凯:【你怎么可以嫌弃你这么热心贴心暖心的助理?】 叶珩:【呵呵。】 刘凯:【你呵呵什么你呵呵,要不是你是我老板我就......】 刘凯:【爱上了你了!】 (接下了就是刘凯一大堆的废话,直接省略。) 看完整个聊天记录,戚榆从头到尾只有一个感觉:刘凯真恶心啊。 以至于她都快忘了自己已经掉马了。 叶珩把手环在胸前,整个人惬意的往后靠去,翘着一个二郎腿,一脸“我看你怎么解释”的表情。 戚榆脸色僵硬,支支吾吾道:“你不会不跟我签约了吧?” 叶珩只笑,不说话。 “那你不会让江绪炒我鱿鱼吧?”她大惊失色。 叶珩还是笑了笑。 戚榆灰败:“你到底想干嘛......” 叶珩才敛了嘴角,面色有些阴沉:“我说。” 戚榆闻声抬头。 “我说的话可不止那一句,你是不是得把前面的也回答了?”他的眼睛里好像装满了星星,正灼灼看向她,与以往的不同,这一次,立马似乎承载了一些曾经没有的东西,比如,说不出口的深情和温柔。 她突然想起了叶临在医院对她说过的话。 那个不懂得体恤人的,死心眼的叶珩。 但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敏感,都要脆弱,因为人心可畏,他甚至都不敢向别人伸出手,因为比起得到,他会更害怕失去。 就在他等她答案那段短暂的时间,她的脑海里滤过了他们两个人的每一次相遇。 似乎......并没有那么讨厌他...... “你刚刚......是在表白吗?”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