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老师角色混合同人]面面回家记》 第1章 第一章 第一章疑似重生 沈巍用尽力气将夜尊再度封印,在识海中,沈巍恢复成小鬼王的样子,说“我们回家吧。” 可夜尊还恨着呢,能不恨吗?明明上一刻还在说“哥一步也不会离开你”,而他再醒来的时候,哥哥却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一个凶巴巴的大叔说自己被抛弃了:“从你抛弃我的那一刻,我就没家了。” “你错了,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你。”沈巍一直不明白夜尊为什么这么恨他,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夜尊是误会了,还误会了一万年那么久。“当初,我被那人丢下山崖,好不容易爬上来,却不见你的身影,我沿着脚印找了好久,可是越到山林深处脚印越留不住,所以我没找到你。” 小鬼王看上去面色平静,眼睛却是泛着红,他伸出手,说:“我们回家吧。” 夜尊看向哥哥伸出来的手,又是哭,又是笑。哭的是自己恨了哥哥一万年,浪费了一万年的时光;笑的是哥哥没有抛弃自己,还可以拥有手足之情。他把手搭在哥哥的掌心,轻轻的,慢慢的,仿佛试探一般,生怕自己的手一搭上去,这一切便会如水中月一般破碎。 小鬼王握住他的手,微微一笑,拉起他,朝天柱走去。 但是这里是夜尊的识海,夜尊被困在天柱上万年,他识海中的天柱又怎么可能是真的家呢?只不过是再度被封印了而已。这一次,和他一起封印的还有小鬼王,他的哥哥,沈巍。 后来,赵云澜点亮了镇魂灯,让四圣器的力量融合,强大的能量让地星恢复光明,同时也打开了虫洞,所有的事物在虫洞的影响下有所变化,天地万物变得扭曲,所有的生命体时间停止,继而逆时针扭曲变成旋涡。赵云澜最后的记忆停留在虫洞中,他好像见到了沈巍,沈巍告诉他,一定会再相见的。而赵云澜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却是在他接任特调处处长的前一天。 赵云澜,懵了。 海星鉴的高部长站在办公桌旁,用手在赵云澜眼前晃了晃,大喝一声:“赵云澜,你发什么愣呢!” 赵云澜反射性的打了个冷颤,快速的眨眨眼,结结巴巴的喊了声“高部长”,然后左右看了看,一脸茫然,他以身祭镇魂灯,已经死了才对,怎么会在这?瞥了眼墙上的数字电子钟,这明明是当年接任特调处处长一职的前一天,高部长叫他过来谈话,告诉他任命书明天就会送到,今天则是跟他讲讲注意事项。 “我……”赵云澜的脑子还在暂停状态,没组织好语言,不知道说啥,好在高部长并不是真的要他回答什么,而是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你呀,小年轻的担此重任,难免会有所紧张,但是你也别太焦急,组织上信任你,所以才会让你担这样的担子,你也要相信组织的安排。” “地星的资源越来越匮乏,移民到海星的人越来越多……” 高部长还没说完,赵云澜又懵了:“等等,移民?”这地星人和海星人井水不犯河水,各在各的地方生存,纵然有些地星人会来到海星,但除了沈巍作为黑袍使长居海星之外,其他的地星人基本上是“偷渡”的,若是伤害了海星人,是要被强制遣返的,啥时候还有“移民”这种说法了呢?! 高部长假咳一声以示威严,赵云澜心领神会,抬头挺胸闭嘴站好。 “你呀,回去好好补补历史吧,这地星和海星已经和平共处一万年了,怎么就不能移民了。”高部长踱步坐回自己的老板椅,继续说:“地星的移民人员你必须做好登记,并且定时监督,切不可发生伤及海星人的事件,若是有犯罪事件发生,必须联络地星的摄政官将其遣返,并依法处置。其他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也不多说,你回去吧。” “是。”赵云澜面上已经恢复平静,略微僵硬着身子走了出去。他的心里可不像表面上啥事儿没有,满脑子刷屏似的想着一件事:联系摄政官?联系摄政官?联系摄政官?黑袍使呢?黑袍使呢?黑袍使呢?…… 他迫不及待想见到沈巍,所以,他第一时间跑去了龙城大学,可是,无论是问老师还是问学生,都不知道有沈巍教授这个人,他甚至连校长都找了,校长也不知道这个人,只说最近确实打算聘用一位教授来生物工程系任教,但是还在物色人选,甚至还告诉赵云澜,如果可以,希望他能介绍这位沈巍教授来学校任教。 赵云澜别过校长之后,来到小公园海星与地星唯一的连接点,这里和之前不太一样,之前是冷清的,还附有隐藏阵法,藏得很严实,而现在这里几乎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人出现,可能是地星人,也可能是海星人,有的是学生,有的夹着公文包抱怨着出差不给报销费用,还有少部分地星人见到他会恭敬地喊一声“令主大人”。 赵云澜轻车熟路来到地君殿,却只看到了被迫不知疲倦办理公务的老地君以及和印象中一模一样的摄政官。 见到赵云澜,摄政官挂着一丝微笑迎接了他:“令主大人,好久不见,突然到访地星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好给您做个向导。” “沈巍呢?”赵云澜没空和他叙旧,着急忙慌的问。 摄政官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我是说黑袍使。” “黑袍使大人啊,他一直都在天柱里呢。” “为什么他会在天柱里?天柱里封印的不是他弟弟夜尊吗?!”赵云澜吓了好大一跳,抓着摄政官的衣领大吼。 摄政官慢悠悠的把衣领收回来,疑惑地望着赵云澜,后退了一步,朝左右喊了一嗓子:“来人,把这个假冒的镇魂令主拿下!” 一圈人呼啦啦把赵云澜围了个结实,赵云澜又急又怒,青筋都冒出来一条:“你干什么!” 摄政官慢斯条理地说:“地星人刚出生的小孩儿都知道的历史,你居然一无所知,不是假冒的是什么?” 赵云澜突然想起来,这不是他祭祀了镇魂灯的时空,而是一个新的时空,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和原来不一样,那摄政官会以为他是假冒的也在所难免,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确实是假冒的。当然,这不能承认,赵云澜拿出自己的枪,那是专门克制黑能量的枪,是他的父亲传给他的,这柄枪只有赵云澜才有。 “再说我是假冒的,信不信我让你吃一记枪子儿验证一下。” 摄政官看到枪,也不知是怕了,还是真的认出来那柄枪的独一无二,挥挥手让周围的人散了:“嘿嘿,这不是因为你的问题太难以置信了么。走吧,我带你去天柱。”摄政官一直觉得赵云澜是第一次来地星,去哪儿都得有人带着,否则容易迷路。 只是,此云澜非彼云澜,站在这里的赵云澜来地星都不知道多少次了,去天柱的路他更是熟悉得不得了,“不用了,我自己过去。”说完就走了。 摄政官捋了捋胡须,看着转眼就没的赵云澜摇摇头,感叹:“年轻人就是火力旺。” 赵云澜是一路小跑过去的,他印象中的天柱,阴森鬼气,寂静得蚊子都不敢往这边飞,凡是往这边来的人,都逃脱不掉被夜尊蛊惑或者是被夜尊吞噬的命运,只是这一次来天柱却完全不同,来往天柱的人虽然说不上多,却也和阴森鬼气,静默寂寥搭不上边,赵云澜到这里的时候,看到天柱的塔尖笼罩着一层金光,他都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了,之前来天柱的时候有这个金光吗?没有的吧?!再一想这个不是他曾经生活过的世界便释然了。 天柱前,有一家三口双手合十跪地祷告,他们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赵云澜能看得出他们的虔诚,就在他们睁开眼睛的瞬间,身上泛起一层金雾,金雾星星点点向上蒸腾,进入到天柱顶端的金光中,金光一闪,又恢复到原本的状态,似平静,似流转。 困着天柱的锁链一共有四条,每一条都是悬空的,锁链的尽头是凭空出现的,仿佛是从异世而来。锁链是纯粹的黑色,却也泛着金色的光晕,金色光晕流转一下,锁链尽头就会闪一下,就是这一闪,赵云澜发现了镇魂灯,镇魂灯的灯芯是亮着的。他依稀记得,在自己接任特调处处长的时候,他给特调处做过一次大扫除,没了芯儿的镇魂灯应该是让他塞到图书馆的某一个角落里去了,而现在,镇魂灯却在这里,芯儿还亮着。 赵云澜哭笑不得,当初夜尊之所以有机会逃脱出来,就是因为镇魂灯的灯芯缺失,四圣器能量不足导致散落各地,缺少了四圣器的镇压,天柱的威力日渐减弱,最后还让夜尊借着功德笔的力量逃脱了出来,导致了一场大战。而如今,四圣器完好无损,镇压的人居然是沈巍。赵云澜靠近天柱,抚摸着当初沈巍被锁的那个位置,喃喃的喊着沈巍的名字,泪湿了眼眶。就在他整个掌心都贴在柱壁上时,赵云澜仿佛听到了天柱里的声音,那是呼吸声,平稳有力,悠远绵长,这样的呼吸声令他感到愉悦,好似置身自家的床上,天蒙蒙亮时睁开眼睛,看到沈巍在帮他叠衣服,沈巍沐浴在阳光下,嘴角微微带笑,颇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赵云澜闭上眼睛感受这样的美好,却被旁边那一家三口打断了,这才回过神,看着自己的掌心,再看看天柱,他问男主人:“这到底是……” “令主大人,您也听到黑袍使大人的呼吸声了?” “真的是他的呼吸声吗?”赵云澜有点激动,这个呼吸声跟他想象得不太一样,不像是被镇压,像是在睡觉。 “是的,虽然我们没见过黑袍使大人,但是我们都知道他活着,是他结束了战争,带来了和平,只是他用尽了力气陷入沉睡,沉睡了一万年都还没有醒来。”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不知道,只听祖辈们说,昆仑大人要我们在天柱前用心祷告,祈祷黑袍使早日苏醒,这样可以给黑袍使传递一点能量,只要补足了他所需要的能量,他就会醒过来。” “昆仑……”赵云澜记得,当初自己穿越到万年前,冒充了一段时间的昆仑,却不知这个昆仑是他赵云澜,还是曾经真正的大荒山主“昆仑”。 一家三口拜别赵云澜,赵云澜席地而坐,他面向着天柱,对着镇魂灯说:“镇魂灯啊镇魂灯,好歹我也曾经以身祭祀过你,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他叹了口气,再一次把手贴在沈巍曾经被锁的那个地方,想要再听一次他沉睡时的呼吸声。 赵云澜本就有激发四圣器的能力,而灯芯又确实是赵云澜所化,自然认他为主,听到赵云澜的呼唤,镇魂灯与其他三大圣器相互呼应,开启了虫洞,赵云澜被吸入虫洞……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章 第二章 第二章万年之前 当初赵云澜以身祭祀镇魂灯,令四大圣器力量融合,世间万物皆扭曲变换,沈巍和夜尊被送回了万年之前,因为沈巍和夜尊是带着记忆被送回去的,所以事情有了变化,也因此影响到了万年之后。 夜尊被送回去的时候正是他误以为被哥哥抛弃的时间点,他当时病得很严重,咳了几下之后感觉喘不上来气,直接昏倒了,虽然身体动不了,耳朵却能听到外部的声音,他听到哥哥护着他,让那个奇怪的大叔不要靠近自己,也听到奇怪大叔掐着哥哥的脖子,把哥哥扔下山崖,他知道哥哥不会有事,甚至还得了一把武器“共工长刀”,可他就是心急如焚,担心哥哥会受伤,会喊疼。 只是,他动不了,费劲力气睁开了眼睛,轻轻地喊了声“哥哥”便没了力气。 奇怪大叔揪着他的衣领,说:“你哥已经抛弃你自己走了。”说完,把他抗在肩上带走了。 小小的夜尊动弹不得,他多想现在就吃了这个家伙,可是没有力气,异能也还没有觉醒,在颠簸中,小夜尊又晕了过去,他发着高烧,时而清醒,时而迷糊,他知道自己被贼酋扔在山洞里自生自灭,凭借一定要活下去的、一定要找到哥哥的信念,他挺了过来,恢复清醒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七天,这时候,哥哥应该已经跟丢了脚印,没能追得上来。 小夜尊唾弃了自己一下,如果当时不那么虚弱,留下一点线索,说不定就不会跟哥哥失散了。 白天的时候贼寇不会太多,贼酋带领着手下搜刮物资去了,小夜尊躲着人悄悄跑出山洞,找了条小溪拾掇一下自己,然后沿着小道准备下山,只可惜还没走远就被贼寇发现,几个大人抓一个大病初愈的小孩,那叫一抓一个准,小夜尊跑了半天,到底还是让人扔回了山洞,晚上,贼酋回来知道这小孩要跑,一巴掌扇了过来,小夜尊哪里是这人的对手,直接被掀翻在地:“你已经被你哥哥抛弃了,你以为你还有地方去?” “才没有,我哥是被你扔下山崖的,我要回去找他!” 贼酋运起黑能量,在小夜尊的头顶一扣,冷冷地说:“我说你是被抛弃的,你就是被抛弃的,废物。” 这句话如雷贯耳,映刻在小夜尊脑海中,他想反抗,却只觉得身体发僵,手脚冰凉,最后,只剩下自己一声呆滞的“是”在耳边回响。 小夜尊呆滞了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根本就是一具傀儡,山上的小孩子见着好玩,便更加肆无忌惮的打他骂他,还会赌谁能让他有表情,谁就是老大。有一次,一群孩子们玩疯了,直接把他从坡上推了下去,他滚落的过程中撞到了头,这一剧痛让他恢复了意识,但是还没有拿回身体的控制权,他只能看着自己被人欺负,被人控制去做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他尝试拿回身体的主动权,却总是容易前功尽弃,次数多了才知道,原来,贼酋的异能是“蛊惑”,他可以让别人心甘情愿听他的话,甚至可以控制别人,小夜尊就属于被控制的那类人。小夜尊慢慢品出什么样的人容易被蛊惑,什么样的人容易被控制,他在成长过程中,被控制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当他能完全抵御被控制被蛊惑时,又是五个年头过去了。 他对比了一下上一世跟哥哥见面的时间,大约还有四年,这四年,他不知道去哪里找哥哥,如果往外走,说不定会错过跟哥哥见面的机会,所以他安心呆了下来,和上一世一样,时不时出些鬼点子,时不时对“哥哥的抛弃”表达一下恨意,贼酋觉得自己把夜尊完全掌握在了手中,纵然看不起他,却也因为用着确实顺手而没有扔了他。 对于夜尊来说,除了哥哥,其他的任何人都是沙粒芥子,他不在乎自己的手上有没有沾染献血,也不在意被自己背叛的人是什么样的想法,他只想快点过完这四年,然后与哥哥相见。哦,对了,在与哥哥相见之前,他还得靠贼酋帮他觉醒异能,顺便吞了这个害他与哥哥分离十来年的家伙。 终于到了贼酋让他去拿四圣器的日子,他记得当初是拿回四圣器之后才在贼酋的逼迫下觉醒的异能,所以这一次纵然知道哥哥就在地星人的领袖当中,他也没有前去相认,只是远远的望着他:“哥,等我,等我觉醒了异能就去找你。” 这时候的沈巍还是黑袍使,本来的面貌是一个嫩嫩的小鬼王,因为打仗的时候会害怕,所以给自己戴上了一个丑不拉几的面具,嗯,是在赵云澜眼里那个面具丑不拉几的,对于小鬼王和其他人来说,挺帅的。 在三方联盟的本部,也就是海星最高据点中,他见到了他的救命恩人赵云澜,当然,对嫩嫩的小鬼王来说,救命恩人的名字叫昆仑,是他仰慕已久的大英雄,而黑袍使,现在才正式拥有了名字——沈巍。 夜尊带回四圣器,贼酋已经等得不耐烦,他接过装有四圣器的箱子,一脚踹向夜尊的肩膀,夜尊顺势倒地,面具挡住了他敢怒不敢言的表情,他在忍,必须要忍,忍到异能觉醒的时候。 贼酋为无法激发四圣器的能量而烦躁不已,夜尊让他注入黑能量试试看。说起来,在夜尊的记忆里,每次用黑能量去激发四圣器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不好的事,比如能量失控爆炸啦,比如虫洞打开啦,比如一颗子弹击中眉心啊之类的。 贼酋仿佛看透了夜尊的坏心眼,扫了一把黑能量过去,夜尊假装被控制住,听话地退到一旁。贼酋把黑能量注入四圣器,可四圣器不为所动,反而出现了排斥反应,反弹回来的能量让贼酋后退了好几步,他呵斥夜尊,并打了他一巴掌:“都是你出的馊主意,废物!”,一巴掌打过去连夜尊的面具都给打掉了,可贼酋还是觉得不解气,反手又甩了一巴掌过来,继续怒喝:“不愧是全家死光还被亲哥哥抛弃的废物!” 两巴掌下来总算是稍微解解气,拍了拍夜尊的肩膀,乐呵呵地说:“不过你别担心,不管你那个亲哥哥跑到哪里去了,我都会帮你找到他,将他碎尸万段,千刀万剐。然后,再轮到你。”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表情变得狰狞。 夜尊的软肋就是哥哥,听到贼酋这般说话,恨得牙根痒痒,双眼犯红,他右手死死抓住贼酋的手腕,大吼:“住口!” 贼酋的力气可比他大多了,一甩手便挣脱了出去,夜尊的速度却是更快一些,他双手掐住贼酋的脖子大吼:“我的哥哥只有我能欺负!”他用尽了力气想去杀死贼酋,可毕竟异能还没觉醒,仅凭□□的力量,着实不是贼酋的对手。 贼酋单手掐着夜尊的脖子,黑能量流转在手中,夜尊整个人被提起,就剩脚尖还能微微着地。贼酋的手越来越紧,夜尊只觉得自己眼前发黑,呼吸困难。此时,他觉得从喉咙的地方隐隐有黑能量在波动,一些能量往下走入腹中,一些能量正在往外溢出。夜尊知道,在这生死关头,他的异能终于要觉醒了。他拼命的呼吸,溢出去的黑能量正在被他回收。贼酋察觉到不对劲,松开了手,但是强大的吸引力令他无法离开这个位置,只能眼睁睁看着夜尊吸光自己的能量,最后自己的身体也化成黑能量被夜尊吸收。 外部的能量与自身的能量相斗,改造了夜尊的身体,使他的头发瞬间变得花白,也标志着,以后每吸收一个人,那个人的异能就能为夜尊所用,而这个人的某些特质会改变夜尊的身体,除非夜尊强大到不惧任何能量的反噬。 吸收完贼酋,夜尊全身脱力,他单膝跪地,随后连跪的力气都没有,直接坐了下来,喉咙传来火辣辣的感觉,吞咽困难,呛得他咳嗽了好几下才算是缓过气来。掌中的黑能量如烟雾中带着闪闪雷电之光,夜尊能清晰的感受到黑能量的流动,他不由得笑了出来,终于,让他等到了异能觉醒的这一天,可以去找哥哥了。 第二天,夜尊让一群喽啰带着四件圣器前往海星最高据点,本意是想认亲并归还四圣器的,可惜,哨兵误会是来打仗的,于是通知各处戒备,在进入联盟区域的时候,黑袍使和昆仑出现,实施以抢回四圣器为主,打架为辅的政策,拿了圣器就跑。夜尊见到哥哥非常激动,一时只顾着挡招式,忘了喊声“哥”,等他们速战速决撤退的时候,四圣器被拿走了,哥哥也没认成,夜尊迁怒,表示这事儿必须得怪赵云澜。嗯,昆仑用的是枪,夜尊知道这个昆仑就是赵云澜。 对于赵云澜,夜尊是排斥的,一是因为哥哥明显跟赵云澜关系很好,愿意为他挡伤;二是因为哥哥竟然与赵云澜共享了生命链接,从无所不能的鬼王变成和赵云澜一样的普通人类。最重要的是,共享完生命链接之后,赵云澜没有觉醒任何异能,只不过是和他哥越发的心有灵犀,这简直是要气死他。该跟哥哥心有灵犀的不应该是身为双生弟弟的他吗?! 夜尊怒气冲冲地追了上去,看到他们打开了盒子,四圣器一一摆放整齐,似乎只要有点动静就能被激发。这次他学乖了,上前第一件事就是喊“哥哥”。 黑袍使和赵云澜听到夜尊的喊声纷纷抬头,赵云澜还能举起枪做一下防备的姿势,黑袍使却是愣住了,看着面前白衣白袍的人摘下面具,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除了他弟弟不会有别人。 黑袍使摘下面具,帽子也随着他的动作缓缓落下,和对面那张脸一模一样,说也奇怪,明明他才是哥哥,可是看上去却要比弟弟稚嫩一些。小鬼王眼睛湿润了,弟弟这得是受了多少的苦啊,看上去才会比自己更成熟,连头发都变得花白,这是要当哥哥的心疼死啊。 赵云澜吞了吞口水,有点僵硬地笑了笑。来到这里的赵云澜,依旧是当初那个以身祭镇魂灯的赵云澜,他见过夜尊摘下面具的样子,也早就知道夜尊和沈巍长得一模一样,只是这两张脸放在一起看时,冲击力真挺大的,他觉得,不看他个十次八次,他是不会习惯这两张脸摆一起时的效果的。不过,即使知道是夜尊,他也没放弃戒备,毕竟夜尊曾趁着他们不注意暗算了小鬼王,赵云澜知道,小鬼王还不是一万年后的沈巍,所以更是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在夜尊想要暗算小鬼王的时候给他一枪,嗯……朝身体打会被他吸收,要朝脑门儿打。 “弟弟……”小鬼王难以置信的问:“你竟然是反抗团的首领?” 夜尊委屈巴巴的回答:“我没有,是那个贼酋控制了我,让我为他卖命。”他和当初一样跪了下来,这一次,他没有再想什么要杀哥哥之类的事,只想握着哥哥的手,好好的哭一下,然后跟着哥哥回家。 “对不起……”小鬼王单膝跪地,握着夜尊的手,能够再次见到弟弟,这绝对是老天爷的眷顾,“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知道,当初我病得不轻,那贼酋也不是什么好人,不可能为我治疗,若不是我命大,我也活不下来。哥,我好想你……”夜尊的眼泪滴在小鬼王的手上,小鬼王只觉得烫手。他帮夜尊擦了擦眼泪,笑着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说着扶起夜尊,拉着他的手朝赵云澜走去。 赵云澜懵了,怎么和之前不一样?夜尊居然没黑化,没有暗算沈巍?觉得别扭的不止赵云澜,夜尊也觉得浑身难受,下意识地捂了一下额头,一脸嫌弃地看着赵云澜。 赵云澜秒懂:“啊——你也是——”一万年后回来的! 夜尊听见这话就明白了,这个赵云澜是带着记忆回来的,他和自己一样,重生了。 小鬼王倒是被他们弄愣了:“你们俩认识?” 赵云澜和夜尊齐摇头,用生命表达“不不不,我不认识他。” 小鬼王被他们逗笑了,这同声同气同动作的默契劲儿,说不认识谁能信? 这边气氛轻松,那边四圣器的能量被激发,四圣器凭空而起,每件圣器都自内而外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刺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圣器的力量聚集在天空中,晴朗的天空聚集起乌云,面积不大,刚好是四圣器围成的圆那么大,云层中还带着闪电,云层越来越厚,黑压压的,好像天空开了开了一个大大的黑洞——是虫洞。 闪电越发明显,不再局限于在云层内闪烁,紧接着两道闪电劈下来,一道落在小鬼王脚边,一道落在小鬼王身上。小鬼王猝不及防被雷电击中,直接昏迷倒地。 “哥哥——”夜尊慌了神,想要扶起哥哥,随即被巨大的吸引力定在原地。他伸出手,想要向哥哥求助,哥哥却面色苍白的躺在地上,人事不省。夜尊对着四圣器大吼:“为什么!我只是想和哥哥回家,为什么还要镇压我!”巨大的吸引力让他几乎无法保持身体的站立,脚下所踩的地面也承受不了重压裂出几道缝隙。缝隙越来越大,夜尊直接掉了下去,他用手攀在裂缝的地方,不停地喊着“哥哥,救我。”他所攀着的地方也裂开了,碎掉的石块跟着夜尊一起往下掉,夜尊绝望极了,难道重活一世,依然要孤寂万年吗? “弟弟——” 小鬼王从雷电的重击中苏醒,醒来的时候不是万年前的小鬼王,而是万年后说要带弟弟回家的沈巍。沈巍苏醒时看到弟弟已经往地底掉落,他只匆匆忙忙看了赵云澜一眼,然后跟着弟弟一起跳了下去。 沈巍很快就握住了夜尊的手,夜尊难以置信,他以为这一次又要与哥哥分离万年:“哥?” 沈巍将夜尊拉近自己怀里,一手护着肩膀,一手护着头,他让夜尊的下巴垫在自己的肩膀上,自己偏头,低声说:“弟弟,我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被封印,这一次,我陪你。” “哥……你……你也回来了?” “嗯,一回来就看到你要被镇压。上一次我没握住你的手,这一次,我和你一起。”沈巍一听弟弟那个“也”字就知道,弟弟比自己回来得还早,既然如此,说不定又失散了十年,让他多吃了十年的苦。 “不……哥哥……”夜尊开始挣扎,可沈巍不容他反抗,死死的把他扣在怀里。“哥,我不要你跟我一样被镇压万年,我不要你跟我一样孤寂万年,一万年很长很久,会寂寞得让人疯狂!” “有我的地方就是你的家,我们两人一起,不会孤单寂寞的。” “我不要你这么做!”夜尊大吼,哥哥是他的逆鳞,他想要把所有的美好都放到哥哥眼前,又怎么能允许哥哥因为自己而成为万年的囚徒。他不自主的运起异能,吞噬天地间的能量,四圣器能镇压他一万年,可想而知能量有多庞大,这根本不是他个人能承受得住的。他的身体逐渐崩裂,血花四溅,可他感觉不到痛,他要吸光所有的能量,这样,哥哥才不用被镇压。 “弟弟,住手,不要再吞噬了,你的身体承载不了这些能量的!” “哥,也许这就是天意,上天注定我们兄弟无法一起生活下去。”只要能让哥哥好好活着,粉身碎骨什么的,根本无需在意。 “闭嘴,哥要你好好的。”沈巍的异能是学习,凡是看到过的异能他都学得会,“治愈”是他学会的第一项异能,他很擅长。 于是,夜尊一边吞噬能量,身体崩坏,沈巍则学习着如何吞噬能量,再释放出去给夜尊疗伤,如此一来一往,这些能量竟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运转模式,能量急速飞快的运转,突破了空间的限制,开启了虫洞,夜尊只顾着吞噬,沈巍却是发现了虫洞的存在。虫洞可以连接别的时空,或许,让夜尊去往别的时空能够避免再次被镇压。沈巍笑了,他觉得老天爷真的很眷顾他,因为在他用尽能量,连吞噬都没力气的时候,给了他一条生路,可以让他救最重要的弟弟。 “弟弟,虫洞开启了……”沈巍的声音越发低沉无力,夜尊顿感不妙。他挣脱了沈巍护着他的双手,看到沈巍面色惨白,“哥!你怎么了?!” 沈巍把夜尊身上最后一道伤口治愈完毕,将他推了出去。夜尊难以置信的看着哥哥,难道,自己这次真的要被抛弃了?随后,他被卷入另一个吸引力的旋涡,兄弟两人隔在不同的旋涡里,沈巍往下坠,夜尊悬在半空,半边身子成沙粒状,那是即将进入时空隧道的特征。 “弟弟,哥等你……回来找我……”沈巍用最后的力气说完这句话,随后闭上眼睛陷入沉睡。 “沈巍!!——” 夜尊听到了赵云澜的声音,那种哀恸他竟然完全能体会,因为眼下,夜尊也是用着这样的声音,这样的语气喊着“哥哥”。 夜尊终于知道,他不是被哥哥抛弃了,而是哥哥为了救他用尽了力气,虫洞一旦开启,谁也不知道会被送入何方,从此,他和哥哥天各一方。哥哥没有了能量,不知道会落到哪,也不知道会落到什么时间,更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身份。 夜尊决定,一定要找到哥哥,然后,跟哥哥回家。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章 第三章 第三章来到异世 夜尊的身体已经完全沙化,虫洞卷走他后就关闭了,沙化后的身体没有五感,也不知道能量的走向,更没有时间的概念,他的意识是在落地之后恢复的,只不过再度跟哥哥失散这件事让他特别沮丧,所以落地之后也没有第一时间就起来,而是就着地面上干巴巴的,但是铺得很厚的稻草闭目养神,屏蔽掉耳边嘻嘻索索叽叽喳喳的声音,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面……啊……面……”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孩子指着夜尊呀呀的叫唤,这孩子估计一岁多不到两岁,正是学语言但又不明白语言是什么的时间段。抱着这个小孩儿的是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儿,一边轻轻摇晃小孩儿,一边轻言轻语地哄孩子:“对,面面,白色沙沙沙往下落的是面面。” “止墨哥哥,你说,这个人是被抓进来的,还是来救我们的呀?”另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儿拽了拽八九岁男孩儿的衣角,怯生生的问。 “他出现的时候像个仙人,应该是来救我们的吧。”一旁的小胖墩插了句嘴,顺便拽了几根稻草出来放在屁股下,试图让地面变得柔软不硌得慌。 “他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惊慌失措,想必,不是被抓来的,也许真的是来救我们的呢。”八九岁男孩儿,也就是止墨,满怀希望的说。 “如果是来救我们的,那……那张床就让给他睡吧,我……我挨着小胖睡。”小女孩一脸嫌弃的说。女孩子不能与男孩子离得太近,否则就是失了清白,会被赶出家门的,可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睡得好更重要啊。 止墨也哄着小孩儿,希望他能早点睡:“小煌儿,睡吧睡吧,已经很晚啦。”可是小孩子还震惊于,或者说是兴奋于夜尊的出现,嘴巴里“SaSa SaSa”的学着夜尊出现时的声音,根本没有半点睡意。 止墨虽然在几个孩子当中是最大的,可也还是个小孩儿,忍不住打了几个哈欠,继续哄着小孩子,不停给孩子唱着摇篮曲: 宝贝快睡,明天再见,别睁开眼,虎姑婆会来身边; 宝贝快睡,我们明天再见,当睁开眼,世界会变得新鲜; 你,是我今生的一切,而我,会爱你到永远; (——摘自5566歌曲《宝贝快睡》) 循环了几次之后,屋里的大宝贝小宝贝胖宝贝们全都睡着了,孩子们的睡眠就是好,虽然地面太硬太凉太不舒服,可只要睡着了,就啥破事儿都没有了。 第二天早上,夜尊是被周围一圈咕噜噜肚子饿的声音给吵醒的:“谁啊,咕噜噜吵得人烦死了。”夜尊皱眉,睁开眼睛一看,半晌没缓过神——我是谁?我在哪?他们要干什么? 夜尊辨认了半天才认出来,他是落在了一个石屋里,石屋很结实,还很高,夜尊觉得,这屋子即使没有天柱那么高,估计也有半个天柱那么高了。密不透风不说,连光都不大能透得进来,因为窗户都只有一个——屋顶,天窗,还很小,连屋里最小的小煌儿都过不去的那种。他再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石屋里什么都没有,除了他身下的稻草堆之外,其他地方都冰凉得很,他一个大人把稻草堆压得严严实实,其他几个小孩子连缝隙都挤不进来。夜尊难得的有点点脸红。他故作镇定地走到一旁,假咳一声,问:“这是哪里,你们是谁?” “我叫止墨,这是我弟弟小煌儿。” “我叫胭脂。”小女孩儿也乖巧地回答。 “我是小胖。”小胖墩揉了揉肚子,就属他的咕噜声最大。 几个孩子介绍完自己的名字,止墨接着说:“我们是被拐来的,大哥哥,求你救我们出去吧。” “对啊对啊,我是商家的孩子,只要大哥哥救了我,爹娘他们一定会重重有赏的!”小胖墩天天听老爹说“重重有赏”四个字,所以他也学会了。 胭脂则细声细语地说:“我是官家小姐,家中长女,若能得恩人搭救,家中必然感激不尽。” 夜尊自问不是什么好人,但对孩子们也起不了什么坏心眼,他思考了一下,说:“让我救你们也行,你们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另外两个孩子正要点头答应,止墨拦住了他们,并代替他们回答:“只要不违背良心,不违背道德,只要我们做得到,我们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夜尊是又好气又好笑:“你小子,让我救人还那么多要求。” “若有违背天地君亲师,宁可不生。”止墨抱着奶孩子,说出来的话却让人觉得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反差萌让夜尊有点感兴趣。 夜尊摸了摸嘴唇,笑得很恐怖地说:“敢这么跟我说话的,你还是第一个,信不信我吃了你。”夜尊的异能是吞噬,天地万物,无不可吞。 止墨显然是被吓到了,抱紧孩子,硬着头皮回答:“只要你救了大家,我随便你吃!” 夜尊被取悦了,他特别喜欢别人这种害怕他但是又拿他没办法的感觉。说起来,这孩子有点像郭长城,明明怕得要死,但是一身正气竟然能让夜尊的“蛊惑”异能都失效,后来若不是郭长城过度使用异能露出了破绽,连夜尊都不一定能控制得了他。 “行吧,我救你们出去,你们得帮我找一个人。”夜尊懒得跟他们废话了,因为他们肚子的咕噜咕噜声实在太大了,吵得他似乎都有“肚子饿了”的感觉了,天知道他作为沈巍的双生鬼王,根本不会觉得肚子饿。 “你要找谁?” “我要找我哥哥。”夜尊没带面具,所以他只是蹲了下来,让孩子们能看得更真切,“我哥哥跟我长得一模一样,以后,只要你们遇到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你们就得告诉我。” 几个孩子齐刷刷地点头,表示“明白了,一定完成任务。” 重生后的夜尊没有吞噬过太多人,会的异能不多,几乎就没有能用于攻击的,但架不住他的“吞噬”异能太逆天,右手一伸,黑能量聚集在手中,那如烟如雾又带着闪电之光的能量看得孩子们张大了嘴巴,又是惊讶又是感叹又是激动。手一挥再一抓,石屋的门开始松动,紧接着细细碎碎落下点尘土和碎石,下一刻,石屋的门化为齑粉最后化成黑能量直接被夜尊吸入口中。 止墨、胭脂和小胖大张着的嘴巴彻底合不拢了。 “大哥哥,你是怎么做到的啊!”止墨一脸崇拜的看着夜尊。 “我的异能是‘吞噬’,等你们以后觉醒了异能就能做到了。”夜尊很享受别人崇拜他的感觉。 “什么是异能啊?”“异能是干什么的呀?”“从来没听过啊!”“能吃吗?”“我爹娘都没有异能,我们能有吗?”“异能好厉害啊,教教我们吧!”“大哥哥你收我做徒弟吧。”“大哥哥我嫁给你,你能教我异能吗?”“大哥哥你的武功为什么要叫异能啊,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三个孩子七嘴八舌的问,问得夜尊都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了。夜尊懒得理他们,迈开大长腿往石屋外走去。 孩子们得不到答案也不闹,跟着夜尊就往屋外走,出了屋子就把刚才那些话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出了石屋,只见一群人围在门口,手里拿着武器,摆好了攻击的姿势。为首的是个虬髯大汉,眼睛比一般人要深邃,眼珠的颜色是蓝色,应该是个异乡人,身高比夜尊还高出一个头有余,隆起的胸肌和上臂无不彰显着男人的孔武有力:“小子,哪条道上的,报上名来。”他的声音浑厚低沉,看着没用多少力气,但就觉得他的声音仿佛是贴在自己耳边说出来的。 虬髯大汉给人的压力很大,夜尊也很多年没见过这么有压迫性的人了,哪怕当年控制了自己的贼酋都没法与之相比。 不过,夜尊不怕他。 夜尊的嘴角抹过一丝优雅的微笑,双手交叠,礼貌性地鞠了一躬,说:“在下夜尊。”抬起身来的时候,直勾勾的盯着虬髯大汉的眼睛,邪魅一笑。 虬髯大汉没有丝毫闪避,只是把大刀横在自己胸前,做好防备的姿势:“兄台来意不妨直说。” “纯属路过,顺便看上了几个小孩想要带走而已。”夜尊说的是实话。当然,虬髯大汉这帮人是不会相信的。 “我这万葬峰连飞鸟都飞不进来几只,看你也不像轻功高强的样子,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路过,莫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虬髯大汉不知道,他猜到了真相。 夜尊无辜的耸了耸肩,再摊了摊手,然后又点了点头。 大汉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眼睛一瞪,二话不说冲上去直接开打。 说实话,夜尊是真不喜欢近身战,用异能的时候直接远距离攻击就行了,能不动就不动,何必浪费力气呢?夜尊抿嘴笑了笑,歪歪头,在思考是要玩一会儿还是直接甩异能把他吃掉。就在他思考的时候,大汉已经来到夜尊身前,眼见着大刀就要砍下来。 “大哥哥!”几个孩子们大声喊,胭脂的眼泪已经收不住了,闭着眼睛大喊“救命”。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夜尊决定跟大汉玩一玩的时候,一支箭破风而过,正好射在刀身前方,大刀偏了方向,大汉也踉跄了两步,不过大汉还是有两把刷子,刀依然稳当当的握在他手中,半点没松开。而后,一个黑衣黑发带着黑色面罩的人出现在夜尊身旁,他把夜尊拉到自己身后,再借着夜尊的手臂为支撑点,踢了大汉一脚,大汉后退了几步,刚好拉开了他与夜尊之间的距离,让夜尊离开了危险区域。 这个人的莫名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汉和他的属下也都反应了过来,没说废话,直接围了上来。夜尊和黑衣人的武功都不弱,小孩子中,止墨竟然也会点功夫,只不过小煌儿依旧睡得很香,止墨也绝不放下他,在退敌上不是什么战斗力,但保护另外两个小孩却是刚好够用。 黑衣人有意识的拦下扑向夜尊的山贼,抢了一个山贼的剑之后再一脚踢出战斗圈,那一脚正中心窝,那贼人躺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黑衣人用轻剑挡住虬髯大汉的大刀,脚尖点地,以脚带动腰部的力量,整个人带着剑旋转着向虬髯大汉劈去。大汉用刀挡住了落在肩膀的剑,但这一招竟然沉重得根本无法全部抵挡,还是让黑衣人的剑入肉三分,伤了肩膀。 黑衣人伤了大汉之后,换了动作,一脚踢在大汉受伤的肩膀上,大汉后退几步,吐了口血,而黑衣人则是借着这个动作落回地面,旋身,站定。这一瞬间,那动作和眼神像极了沈巍。 “哥哥……”夜尊愣住了,喃喃低语。 黑衣人看夜尊呆呆的站在那里,喊了一句:“发什么愣啊?带上孩子们快走!” 夜尊眨了眨眼,回了神,转头往几个孩子身边跑,顺便再干翻几个小喽啰。往外跑了没几步,就听到大汉召唤更多的喽啰往这边来。夜尊听到黑衣人的呼吸声加重,知道他已经体力不支了,当下也没了玩一玩的心思,直接把黑衣人吸过来,扔到孩子们身边,说:“我吃了他,来多少吃多少!” 黑衣人被吸过去的时候还纳闷,这是什么武功?然后就想:这人不厚道,功夫这么厉害,刚才干啥假装挨打?他却忘了,夜尊没假装挨打,大汉还没打着呢,是他先出手救人的。 等等,吃了他? 黑衣人还没反应过来,孩子们已经在欢呼了:“吃了他吃了他!” 黑衣人嘴角抽搐,在心里大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吃了他”是什么意思?! 夜尊双手运转黑能量,如烟雾般的能量覆盖住一片山贼,黑能量的吸力很强,大部分人都扛不住,直接被同化成黑能量,继而被夜尊吸入腹中,只有虬髯大汉还能保有一丝清明,用刀钉在地面上,不至于被吸走。只可惜,夜尊最主要要吸食的就是他,没坚持多久,也化作黑能量被吸入腹。 被大汉叫上来的一群喽啰看到这一幕,第一反应是要杀了夜尊给老大报仇,而夜尊眼光一扫,所有人都定在原地不敢动弹。夜尊抹了抹唇,做出一副“很美味”的样子,咧开嘴笑着问:“你们确定要上来送死?” 虽然不见什么血光,可在那群喽啰眼中,这就是血盆大口啊。顿时被吓得动也不敢动,浑身抖得像鹌鹑一样。 真、真真真、真吃了?! 黑衣人腿一软跌坐在地上,看了眼欢呼中的小孩们,顿感不妙。 看到和哥哥很像的这个人跌坐在地上,并没有露出“事情已经解决了”的安心感,反而带着惊恐,夜尊觉得有点委屈,微微皱眉,撇撇嘴:“你干嘛这么看着我,把这些人解决了不好吗?” 黑衣人是带着面罩的,所以其他人看不到——他面罩下的嘴巴已经张到很大很大,大到不能再大的地步了。黑衣人觉得,这个人愿意救小孩,也愿意救他,起码是带着善意的,于是吞了吞口水,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吃人是不对的……” 夜尊总觉得这个人像哥哥,于是撅了噘嘴,说起话来也不自觉带着点撒娇:“可是这些人好讨厌。而且,不吃了他们,我们也打不过呀……” “可……可以交给官府……”黑衣人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说话还是有点打结。 “那我把他们吐出来?”夜尊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吐出来之后还要再打一场,那就闹心了,他现在没心情玩了。 “还能吐出来啊?” “嗯,还没消化呢,能吐出来的。” “那就……吐出来吧,以后也别随便吃人啊……” 夜尊想了想,吃了能更省事儿,不吃顶多费点事,既然和哥哥很像的人这么说了,那他听着就是了,“其他人我能吐出来,但是那个大汉我是一定不会吐的,消化了他,我应该会得到新的异能。”说完,双手黑能量运转,覆盖住的地方不一会儿出现了“扑通扑通”重物砸下来的声音——喽啰们都被吐出来了。 黑衣人又长大了嘴巴,这就吐出来了?这么好骗?他却不知,不是夜尊好忽悠,而是夜尊觉得他像哥哥所以才这么听话。 喽啰们刚才在夜尊腹中的时候其实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的,但是互相的声音能传递,知道自己是被人吞进肚子里了,一朝得以重见光明,顿时跪地求饶,哭喊声一片。 “闭嘴,吵死了。”夜尊揉了揉耳朵,“再吵,都吃了!”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 夜尊在一群喽啰面前来回踱步,问:“拐卖幼童,不外乎是贪财,对吧。”一群喽啰们小鸡吃米式点头。有稍微大胆一点的喽啰诉苦:“我们也是没办法,我们是异乡人,在这里受到歧视,生活不下去,自然要找些赚钱的法子。” “胡说,有手有脚功夫也勉强够用,难道还找不到镖师之类的营生吗?肯定是你们四肢不勤又贪恋钱财,才做出拐卖幼童这样的勾当!”黑衣人站了起来,大义凛然地说,他生怕夜尊心软被骗了。 “我们……”喽啰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是被夜尊打断了:“好了,我没兴趣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拐带幼童,但是,你们老大现在在我肚子里,四舍五入一下,我就是你们的老大,以后要奉我为尊,叫我老板,听到了吗?” 啊? 黑衣人和喽啰们都没反应过来。 夜尊用黑能量把衣服上的尘土都清除掉,在说话的时候有黑能量若有似无地在喉咙流转,若是沈巍在,他一定能看得出夜尊这是使用了“蛊惑”异能:“欲得光明,先尊黑夜,我会带着你们过上好日子,而日后,你们要为我所用,明白了?” 喽啰之所以是喽啰,就是因为他们的意志并不坚定,再加上夜尊的异能加持,黑压压一群人齐刷刷地高喊:“是,老板。” “欲得光明,先尊黑夜。” “欲得光明,先尊黑夜。” 口号喊得极为响亮,夜尊听得极为舒心。享受了一下众星拱月的感觉,然后挥了挥手,让喽啰们各自退下。 黑衣人的嘴巴是彻底合不上了,他还以为这人很容易被忽悠呢,这分明是忽悠人行业里的扛把子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章 第四章 第四章花府二少 在黑衣人震惊的时候,止墨怀里的小煌儿终于睡醒了,看到止墨和其他还在围着夜尊叽叽喳喳表达着感谢激动与崇拜,他也乐呵了起来,两只小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笑得像观音座旁的福气娃娃,嘴里还吱吱呀呀的学着话:“面……啊~~” 止墨颠了颠怀里的孩子,让自己抱稳一点,然后笑呵呵地逗他:“小煌儿,睡醒啦,昨晚睡得好吗?” 小煌儿似乎能听懂他说话,举起一只小手,“呀~”了一声,表示睡得很好。 止墨摸了摸他的头,笑得一脸满足。然后让他面向夜尊,说:“来,向大哥哥道谢,谢谢大哥哥救了我们。” 小煌儿抬起头,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面……面……”,两只小手又拍到了一起,“啊~”了一声代表谢谢。 止墨被小煌儿逗笑了,轻轻颠了一下小煌儿的脸颊,颠起一小坨肉,嘟嘟的,还略带弹性,“对,就是这样,谢谢面面哥哥。” 胭脂和小胖也觉得叫“面面哥哥”比较亲切,也大声喊了一嘴“谢谢面面哥哥。” “为什么突然叫我‘面面哥哥’?”夜尊问。 这下可戳中了孩子们的兴奋点,尤其胭脂和小胖,俩娃娃眼睛都亮了,顿时化身两只小狗崽,支棱起耳朵,尾巴摇得就剩残影了,围着夜尊嗷嗷嗷汪汪汪,觉得自己的语言不够清晰明确,还用上动作来凑,连小煌儿都在帮着配音:“SASA、SASA、SA…” 夜尊一开始看得有趣也就没有阻止他们,不过他根本就听不清胭脂和小胖在说啥,看了一会儿之后就让他们保持安静,看向止墨:“你来说。” “当时是空中漏了一个洞,然后有白色的粉末‘沙沙沙沙’的往下落,就像面粉一样,面粉落完你就出现了。” 像、面、粉、一、样! 夜尊觉得大受打击,他堂堂反派大BOSS居然沦落到“像面粉一样”。 一旁的黑衣人咳嗽了几声,试图掩盖自己忍不住笑出声的事实。夜尊没空理他,弯下腰对小煌儿说:“我叫夜尊!” 小煌儿没听懂:“面……?” “叫我夜哥哥、尊哥哥、老板都行!”夜尊又靠近了一点,长长的头发刚好落在小煌儿眼前。 小煌儿捞起夜尊花白的长发拽了拽,软绵绵地喊:“面面~”可能是叫多了,发音都顺畅了。 夜尊气结,抢回自己的头发,凶巴巴地说:“不叫夜哥哥不给玩头发。” “面面……”嘟嘴,眼红,要哭了。 夜尊如同受到会心一击,蹲了下来,递上“白旗”,嘴里嚷嚷着:“好好好,怕你了,我认输。” 黑衣人又咳了几声,可惜,还是没忍住笑,索性不再忍耐,哈哈哈笑个不停。 夜尊横眉冷眼扫过去,意思很明显:你要再笑我就吃了你。 黑衣人又笑了几声,在夜尊越来越严厉的目光中终于忍住了,对着孩子们说:“走吧,我带你们下山。”黑衣人笑眯眯的,蹲下来帮孩子们擦了擦小脸蛋,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示意孩子们和夜尊跟他走。 他走在前头,夜尊跟在后面若有所思。其实,除了刚才退敌的那一瞬间黑衣人有点像哥哥沈巍之外,到目前为止,也就“温柔”这一项能和沈巍略有相似,但是,沈巍的“温柔”是内敛的,表面上看他是一个知性温和的人,待人亲切,可事实上,他习惯了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待人平和好说话也不过是因为他懒得计较什么,以他的强横实力,想要什么都可以凭自己得到,而凭自己也得不到的东西,那只能说是天命如此,计较也没有用,再加上也没什么人愿意去研究他在想什么,所以,他的温柔也只有少部分人能看得见,而但凡看得见的,都是被沈巍放在心尖尖上疼的人。眼前这个黑衣人却不一样,他的温柔清晰可见,哪怕是带着面罩,也遮挡不住此人偏于柔软的气质,而且,就冲着刚才那一阵停不下来的“哈哈哈”就看得出,和哥哥沈巍相比,眼前这人真的活泼太多了。 到底是不是他哥呢?夜尊在心里犯嘀咕。 考虑到因为虫洞的关系,沈巍没有了能量,不知道会落到哪,也不知道会落到什么时间,更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身份,夜尊觉得,还是看脸比较靠谱,只要脸和自己长得一样,那多半是哥哥,没跑了。 夜尊悄悄的靠近他,想要出其不意把他的面罩摘下来,刚靠近了两步,还没来得及抬手,黑衣人就转过身来对他说:“夜兄……”话还没说完,夜尊迅速伸手拽面罩,可惜黑衣人更快,护住面罩还退开两步,站稳之后问:“你干嘛!” 夜尊邪魅一笑:“当然是看看你长什么样子咯。” “我拒绝!”不仅拒绝了,还把面罩紧了紧又系了个死扣,然后继续说:“夜兄……” 话没说完,又让夜尊打断了:“我姓沈,我哥叫沈巍。”夜尊是想借这个名字试探一下,看他对这个名字熟不熟悉。只是黑衣人噗嗤一声笑出来,然后又是几声咳嗽——不是掩饰笑声,而是被口水呛到了。 “你又笑什么?” “沈夜尊这个名字好奇怪啊,不如以后叫你沈面面吧。” “你!”夜尊气结,只能吓唬他:“你敢这样叫我,我就吃了你!” “不敢不敢。”黑衣人打着哈哈,“那个,下山之前,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孩子们肚子饿的声音越来越像打雷了。” 听到吃东西,小胖子第一个举手响应。 万葬峰的小厨房刚做好早饭,看到夜尊和其他几人,看着十分恭敬的把饭菜递到他们面前,但是吧,黑衣人怎么看都觉得他们很呆滞。 “早上打架的时候不是很正常么?怎么一下子就傻了?”然后他转头看向夜尊,问:“你吓的?” “我的异能是蛊惑,他们意志力不强,被我控制了。”夜尊不需要吃东西,但是看小胖子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他有点好奇正常食物是什么味道。 “异能?”黑衣人一边撕着馒头,一边掀开面罩一角把馒头送进嘴巴里,一边问道。 “为什么你也这么问,难道你们这没有异能的吗?” “没有,我们这只有武功。”说着,黑衣人放下馒头,认真的看着夜尊,把夜尊看得有点发毛了:“你干嘛?” “我们这里没人有‘异能’,只有一部分人懂得武功,大部分普通人连武功都不会的,至于蛊惑,控制这类的功夫,只有心术不正,修炼邪术的才懂得。”黑衣人坐正了身子,继续说:“我看你五官端正,眼睛有神,对孩子们也很和善,不像是邪恶之人,日后行走江湖,切莫跟人说这是你的异能,只说是‘武功’即可。” 黑衣人认真而严肃的说话让夜尊愣了一下,这是在关心他吗?夜尊把手放到脸颊边,下意识地想扶一下自己的面具,扶空之后才想起自己没带面具。他眨眨眼,啥都没说,拿起桌上的馒头也吃了起来,嗯……有点甜。 美美的吃了一顿之后,孩子们雷鸣般的“咕噜咕噜”声终于变成了打嗝的声音。黑衣人摸了摸止墨的头,说:“这次例外,下次可不许一下子吃这么多了,小心撑坏了肚子。”止墨乖巧地点点头,给小煌儿擦了擦嘴角。小煌儿还小,这里没有母乳,就只给他喂了点米汤,止墨怕一会儿下山的时候饿着小煌儿,找了两个水袋装了两大袋子米汤背在身上。 “面面,赶紧让你的属下把登云锁链放下来,咱们下山去。”黑衣人觉得皮一下很开心的。 夜尊无奈,他现在觉得黑衣人不是他哥哥的几率比较大,毕竟,他哥没这么皮。夜尊招了招手,喊山贼的人放下登云锁链,那锁链每一根都如之前的山贼首领手臂那么粗,中间只够一人通过,左右需要二十人才能拉动锁链使之下放或回收。另外,这条登云锁链并不是直接通到山脚,而是万葬峰到万葬山这一路,从万葬山下来,如果没迷路的话,大概还需要个两天。所以,万葬峰的这一票山贼基本很少下山,因为下山太费劲,而一旦下了山,那肯定是干一票大的,黑衣人能混上万葬峰,一是轻功挺好,二是运气也挺好。 四个孩子,夜尊是一个都不打算背的,他宁可先下锁链帮上面的人兜底。他直接叫了两个轻功比较不错的下属背着胭脂和小胖,几个人一起下了锁链。顺带一提,黑衣人背着小煌儿,止墨自己爬锁链。止墨有功夫底子,最特别的是,他的轻功明显比他的武功更好一点。 一开始往下爬的时候,他们能看到云彩就在自己脚下,往身后看,则是一片云海,漫无边际,偶尔有一些鸟在飞,胭脂感觉新奇,兴奋地“哇”了一声。再美的风景看久了也就习惯了,她闲得无聊,开始数那边有多少只鸟,大约十多只,一开始看还是一些小黑点,等数完第四遍已经能看得到羽毛颜色了——黄褐色的,又过了一小会儿,连头上没毛都看见了。 “面面哥哥……”胭脂有点发抖了。 “怎么了?” “那边的鸟……凶巴巴的往这边飞呢。” 夜尊和黑衣人顺着胭脂指的方向望去,夜尊对这种鸟不熟,但看外表,确实挺凶:“没事,一会儿我吃了它们。” 黑衣人无语:沈面面的思维方式真的好单纯,一言不合就要吃掉。 “你先别着急吃啊,那些鸟可能不是冲我们来的呢。” “何以见得?” “那种鸟叫高山兀鹫,主要以腐肉和尸体为食物,一般不攻击活的动物,只要咱们别惹它们,它们就不会主动攻击。”说是这么说,但他还是给大家提了个醒:“万葬山之所以叫万葬山,就是因为这里埋葬的尸体特别多,万葬峰地势极高,一般人上不去,所以高山兀鹫在峰顶找不到吃的,一般不会上去,但是万葬山地势虽高,却也是只要做好准备就能爬上来的地方,之所以葬身在此,多数是因为在密林中遭遇不测或其他人为的原因,越靠近万葬山越要小心。你们注意了,遇到鸟蛋或者尸体腐肉什么的,绝对不要碰,用最快的速度通过。” 爬山的几个人纷纷点头表示一定严肃对待。 大约是过了未时①,几人终于爬到了云雾之下,云雾之下清晰可见郁郁葱葱的密林,不过,他们距离密林还有山顶到山腰那么长的一段距离,他们的目的地是山顶的洞屋。 洞屋是万葬峰的山贼们挖的,以山体为主,将中间挖空,再设计了一些机关,既隐蔽又保暖。之所以如此精密设计,一是为了放哨,二是为了招待买孩子的客户,三是为了自家人休息,因为要爬上万葬峰顶,除了轻功好体力佳之外,还得等万葬峰放下登云锁链。这堆山贼当中,只有一个人是不需要锁链就能登顶的,他是山贼中的二当家,也是负责在各地方拐带孩子回来的那个人,因为他轻功极高,拐了孩子就跑,哪怕是被看到也抓不住他,当初小煌儿就是这么被他抢回来的,只不过止墨是小煌儿的贴身护卫,他抱着小煌儿死不放手,最后被二当家拎了回来。 没错,止墨不是小煌儿的亲哥哥,是护卫哥哥。 太阳西下时,他们终于到了洞屋,夜尊懒得废话,直接动用了异能,让留守的山贼乖乖听话,奉上大餐不说,还给收拾出来两间上房供他们休息。 “我这边的床大,止墨和小煌儿跟我睡,胭脂和小胖跟你睡。”黑衣人把止墨和小煌儿推进自己的房间,随后对夜尊和胭脂小胖道了声“晚安”。 “急什么,那么累吗?”夜尊吸收过四圣器融合的能量,能量四溢皮开肉绽的痛苦难以言表,只是因为被沈巍治愈了,四溢的能量反而与血肉融合,因此,单论身体强度,没人能比得过他。只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好好内观自己的能量,所以不知道这事儿,只是觉得这里的人身体都好弱,这么点累都受不了。 进了屋的黑衣人依然没有把面罩摘下来,虽然石屋一关门基本等于密室,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地盘,谁知道会不会存着密道或者机关之类的东西可以让人看到密室之内的情况,若是摘了面罩,极有可能被别人看到真面貌。不过,这并不影响止墨辨认出这人是谁,止墨保住黑衣人的腰,脸埋在他肚子上,闷闷的喊了一句:“无谢哥哥。”声音很低也很含糊,除了黑衣人其他人根本听不到。 止墨认识黑衣人,在他帮自己擦干净脸颊的时候认出来的,因为在被拐走之前也有人这么帮他擦过脸颊——花府二公子,花无谢。 半个月前宫中大宴,倾城公主呆得无聊跑到御花园玩风筝,别人家孩子是自己放风筝,这个倾城公主却是把自己当风筝放。正常人都飞不起来,倾城公主半点武功都不会,自然也飞不起来,当风筝一时高兴,谁曾想下一秒风筝线就断了,倾城公主从半空中掉了下来。 花无谢自幼喜欢公主,看公主无聊跑到御花园,他也就跟着出来了,正好在公主掉下来的时候飞身解救,公主这才安全无恙。 花家是神京四大家族之一,花家长孙花满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已是上过战场、战绩显赫的大将军。 花无谢是排行第二,活泼洒脱,又不失佳公子风范,公主口中的他是个混世魔王,但在神京城老百姓口中,他当得起一句“翩翩公子,绝世无双”。 花家老幺叫花飞扬,人如其名,是个特别欢脱的孩子,不考虑地位问题的话,他是神京城最高的人。 花家三位公子皆是能文能武的杰出人才,花满天因上过战场,功夫更为扎实,他最擅长的是箭,其次是枪,最后是剑。花无谢天资极高,上有哥哥所以性格洒脱,下有弟弟所以极有担当,他最擅长的是轻功,其次是枪,不过因为他没上过战场,枪法只和大哥练过,最常用的是剑,最弱的是箭。花飞扬擅长双剑,整体来看要弱于花满天和花无谢。 止墨有记忆开始他就一直在练功,他也知道进宫是要保护小皇子,只是他很清楚自己年纪小,若是单学武功,怕是在力量上会吃亏,因此他一直苦练轻功,并且很想见见花无谢,希望能得到他的指点。宫宴上小皇子跟在母妃身边,他作为年幼的护卫不需要贴身跟着,所以他来到了御花园,之后便看到了花无谢救公主的那一幕。 公主离开之后,止墨大着胆子叫住花无谢,因为太紧张摔了一跤,小脸灰扑扑的。花无谢扶起他,微笑着帮他擦了擦脸颊,两人聊了一会儿,无谢告诉他,他的轻功在同龄人中算是不错的了,不用太过于着急。后来天色渐晚,宫宴结束,花无谢跟着家人离宫,临走时给了止墨一个口诀,说这是他练轻功时的秘诀。再后来,贼人技高胆大,硬是在皇宫中抢走了小皇子,止墨抱住皇子不放,被二当家拎回万葬峰。 “无谢哥哥,你怎么会来?”止墨悄声问道。不算今天,止墨和小皇子已经被拐走七天了,他知道这里难上难下,只想着凭自己的力量一定要找机会带小皇子出去,只要能下山,自己就有希望。没想到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花无谢已经登上万葬峰顶来救他们了。 “小皇子失踪这么大的事根本瞒不住,我听说一起失踪的还有你,我很担心。”花无谢拍了拍止墨的后背,悄声安慰着:“小皇子是倾城公主最重要的弟弟,你也算是我半个徒弟,于公于私,我都得出来。”花无谢被家人保护得很好,他要想出门干点啥,不跟老祖宗和爹报备一声是不行的,可是,若是让家人知道他是冒着生命危险出来找倾城公主的弟弟和护卫,那别说老祖宗了,老爹第一个不同意。所以他跟老祖宗和爹娘等人撒了个谎,拽着弟弟出了门,让弟弟找一个和自己身形相似的人一起出去旅游几天,美其名曰“游学”。 花飞扬也是个爱闯祸的,不过跟哥哥们感情好,一听说花无谢是要去干危险的事情,立马把“游学”的事交给属下去做,自己在万葬山山脚下找了个地方猫起来,等着哥哥下山,顺便给了哥哥一个烟花,叫他危机时就放烟花,自己带人冲上去救他。 “止墨,我就送你们到山脚下。”花无谢拿出一个小竹筒,飞鸽传书用的那种,“这里有地图,到了山脚之后你们去找皇宫的侍卫带你们回宫。” 止墨拿着竹筒,激动得泪眼朦胧的:“无谢哥哥……我都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 “想谢我啊?那就把轻功学好,把武功练好,以后再有这种事儿,带着小皇子立马就跑。” 止墨被无谢逗笑了,笑完之后又严肃认真地点点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5章 第五章 第五章再遇人贩 第二天清早,被控制的山贼们最先睡醒,按照各自平时的分工砍柴的砍柴,生火的生火,做饭的做饭,准备好一切之后端着粥和馒头以及咸菜站在夜尊和花无谢的房间门口,傻愣愣地说:“老板,早餐做好了。” 看着白白胖胖的大馒头,夜尊觉得尝一尝也好,昨天的馒头吃起来挺好吃的。他拿起一个馒头,一口咬了下去,嗯……味道不错。 “面面哥哥,我想洗漱。”胭脂红着小脸蛋娇滴滴地说。 夜尊看了眼山贼,山贼了解了他的意思,继续傻愣愣地说:“我去准备。” 等解决完民生问题,时间已是日上三竿,花无谢要了个下山的地图,还要了点吃的喝的,带着夜尊和孩子们迈上下山的路。 万葬山地势陡峭,山顶到峰顶的难度自不必说,山顶到山腰草木相对少一些,视野能广一些,但是山路狭窄,高低不平,有些地方还出现了沙化,看着是块石头,其实一踩上去就变成了沙子,极易失去平衡继而摔下山去。越往下走草木越多,山腰到山脚的密林里毒物很多,因为这里埋葬的尸体太多形成了瘴气,而瘴气又导致各种生物无法继续生存从而死于此地,如此形成一个循环,能在此生存的动植物都是带了毒的。 止墨把小煌儿固定在自己胸前,解放了自己的双手,一手扶着墙壁,一手用剑当拐杖稳定身形,他前面是花无谢,负责开路和带路,他身后是胭脂、小胖,末尾殿后的是夜尊。山路崎岖狭窄,却终究是比上山容易,一路上小心谨慎的行走,也没遇上什么大乱子,偶尔遇上个和山体一样颜色的蜘蛛,却是还没来得及动手防御就被别的生物吃掉了。 “大家小心,刚才吃掉蜘蛛的虫子叫做蚰蜒,有毒,被咬了要不了命,却也难以忍受。”花无谢小心提醒着,并且四下留意是否还有那种虫子,若是有,则用剑挑起扔到崖下。 孩子们都很听话,不吵不闹,渴了就喝口水,然后跟着花无谢继续走。 夜尊是觉得,这时候的黑衣人着实很像他哥哥,知识渊博,聪明又可靠。他试探性地喊了一句:“哥?” 花无谢反应慢了一拍,因为花飞扬一般都叫他“二哥”:“你喊我?”花无谢笑了一下,当然,面罩外面来看,只能看到他微弯的眼睛——仿佛闪着光。事实上,花无谢觉得沈面面看上去要比他年长,但是在场的人里,能被沈面面称之为“哥”的,貌似只有自己一个,他总不至于称呼几个孩子为“哥”吧? “你的眼睛,和我哥哥好像。” 花无谢笑容不灭:“多谢夸奖。” 唔……其实,也不完全像。沈巍平日里是没有那么多表情的,就算是笑,多数也是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所以,沈巍的笑容像正午的太阳,美丽又耀眼。而眼前这个人,虽然面罩挡着,可气质却挡不住,他更像是朝阳,纯粹又明亮,温和又不刺眼。 夜尊皱着眉,略有些烦躁,扶了一下面具……好吧,扶空了,他现在没有面具可以带,还是搞不清楚这人到底是不是哥哥——还是把他的面罩吃掉吧,看到脸应该就能确认了。抬起手运转能量,刚有一点吸引力就被花无谢误会了:“起风了,大家小心点。”说着伸手就把能触摸到的止墨护住,再一步一步往前走。之所以如此小心,是因为这里势高路窄,地势高则风大,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吹跑,尤其是在脚下的山路还暗藏沙化的情况下,大风是很危险的存在。 夜尊收回手,莫名有一种“别添乱”的心情。 大自然的风声传来细微的“哒哒”声,好像孩子哭,又好像是凄厉的惨叫,听得人心里发毛,胆子最小的胭脂哆哆嗦嗦地问:“面面哥哥,黑衣哥哥,你们听到凄厉的惨叫声了么?” “是风声吧。”沈面面不置可否,他刚才在神游,啥也不清楚。 花无谢仔细听了听,除了风声没别的:“没有。你听到什么了?” “你们仔细听,细细的,‘哒’‘哒’的。”胭脂四处看了看,生怕是什么蛇虫鼠蚁藏在山石砂砾里,“像冤魂的惨叫声!” “你一个小姑娘还知道‘冤魂’呢?”花无谢觉得有趣,“是不是戏本子看太多了?” “我曾祖母讲给我们听的,她说晚上听到这样的声音就要赶紧回家睡觉,不要打扰冤魂聚集。”胭脂一脸认真,她是真的相信有“冤魂”存在。 花无谢轻笑了一声,摇摇头,他是觉得,这分明就是长辈吓唬小孩儿的、骗小孩儿乖乖去睡觉的话:“现在是白天,冤魂都在睡觉呢。” “哦。”胭脂知道“冤魂”白天是不出来的,所以就相信了无谢的话,继续乖乖的跟着走。 风中的“哒哒”声愈渐清晰,胭脂耳朵灵巧,再次示警:“面面哥哥,黑衣哥哥,我又听到了,从前面传过来的,一下一下的。” 此时的花无谢和夜尊也听到了声音,花无谢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又再仔细辨认了一番,发现声音是从前方传来,那正好是他们下山的必经之路:“不像人的声音,具体是什么无法确认,不过,那个方向是咱们下山必须走的地方,大家做好警戒,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不多时,几人找到了“哒哒”声的声源——竟是一只小猴子,皮毛被风沙吹得有些发灰,但也看得出底色是金黄色的。它发出“哒”“哒”的声音,声音还拐着弯,既像哭声,又像惨叫声,它眼里蓄满了泪,前爪的毛被泪水打湿成一绺一绺的,还流着血,后爪也被血液染成黑红色,它的尾巴被压在巨石之下,血肉模糊,看着就疼。 “这是……”花无谢辨认了半天,终于在脑海中找到相关的信息:“据书中记载,在石山连绵、山峰挺拔陡峭,悬崖绝壁、岩溶溶洞处居住着一群从上古时期活下来的物种,此物种性情机警,十分活泼、好动,极善跳跃,可在树林中或陡峭的绝壁上跳跃自如,嬉戏玩耍,因喜食嫩叶枝条,且成年后头部与肩部毛色发白,故名为白头叶猴。” “这个小家伙,是白头叶猴的幼崽啊!”花无谢惊讶了,“白头叶猴喜群居,可集群数也少,最多不超过二十只集一群,一只幼崽那是被整个猴群保护的,怎么会落单在这儿?还被砸得这么可怜……”花无谢说着就走上前想摸摸小猴子,可是看到小猴子又是防备又是乞求的眼神,竟不知从何下手。 胭脂见花无谢示意其他人这只小家伙没有危险,便走进了一些,她躲在花无谢身后探头看着小猴子,眼里也滴溜溜转着泪珠,仿佛是伤在自己身上。 “黑衣哥哥,小猴子好可怜,救救它吧……”胭脂特别同情这只小猴子。 “是啊是啊,它好可怜啊,救救它吧。”小胖和止墨也跟着点头,连小煌儿都皱着小脸“啊啊”的叫个不停。 “我也想救啊,咱们得想个法子啊。”花无谢身上倒是有金疮药,可是,那也得洒在伤口上才行啊,小猴子被压了个结实,伤口都在巨石底下呢。 花无谢仔细观察了一下巨石,靠近山体的部分比较低,大概到花无谢肩膀那么高,越靠近悬崖边就越高,最高的地方在崖边陷落三寸后也有两个花无谢那么高。他敲了敲巨石,发现除了边缘部分有些沙化之外,其他地方都是正常的石头,也对,如果不是正常的石头,也不能把小猴子压得这么惨。 “黑衣哥哥,能不能挖个洞把小猴子的尾巴拿出来啊?” “很难,小猴子的尾巴比它的身子要长一倍多,你看现在压得就剩个尾巴根了,估计还没等咱们挖对地方,小猴子就要被疼死了。”花无谢有点为难。 “要不我把石头吃掉吧,这样最省事了!”夜尊咧开嘴笑了一下,怪恐怖的。 闻言,花无谢撇了他一眼:“你别乱吃东西,我们这的人不吃石头也不吃人!你要入乡随俗!” 夜尊耸耸肩,不置可否,反正着急救小猴子的不是他。 花无谢叹了口气,喃喃道:“要是能把这石头抬起来就好了。”当然,这只是想想,根本办不到的。 “抬起来就行了吗?”夜尊耳朵尖,听到他的低语确认了一下。 花无谢点点头,然后反应过来:“你干嘛这么问?你能抬动?” 夜尊邪魅一笑,轻悄悄得近乎是用气息在发声:“看着。”说完,黑能量聚集在掌中,黑色烟雾中带着的闪电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他把手放在适合使力的地方,气息一沉,牙根一咬,巨石慢慢离开地面,落下一些沙粒碎石。 花无谢和几个孩子都看傻了。 “你们愣着干啥,快把小猴子抱出来!”夜尊吃力的说。他是能抬动,可是不代表他能一直抬着,再不把猴子抱出来,他就要吃了这石头,省得费力气! 花无谢小心翼翼地把小猴子抱了出来,小猴子似乎知道这群人是在救它,也丝毫没有反抗,只是牵动到尾巴的时候“哒”“哒”“哒”叫个不停。 看小猴子安全了,夜尊松了一口气,想抽回手,花无谢倒是反应得快,赶紧说:“轻拿轻放,轻拿轻放,否则山体震动很危险的。” 夜尊没有回话,已经半松力气的手却是又绷直了,慢慢把巨石给放了下来,只扬起了一丝灰尘,山体完好无损。 “沈面面,你太了不起了!”花无谢笑眯了双眼,“你怎么做到的?” “那个虬髯大汉让我消化得差不多了,你们这的人虽然没有黑能量,但血肉之躯蕴含的能量不比黑能量差,吸收之后一样能为我所用。这虬髯大汉一身力气异于常人,被我消化吸收后再通过黑能量释放出来,能力放大数百倍。” 花无谢无语了,他都忘了,眼前是个吃人的主儿:“你的意思是说,即使我们这的人没有异能,但只要是异于常人的能力,也能被你消化吸收然后为自己所用?” “对啊,只要力量没我强就不会出现反噬。” “反噬是指……” “比如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原本是黑色的,当初觉醒异能的时候就是因为吸食的第一个人能力比我强,出现反噬,所以头发变成现在花白的样子。” “那个……”花无谢想说点啥,但是又不知道该说啥。 “我知道,不要乱吃东西嘛,以后你吃什么我跟着吃什么,可以了吧?”沈面面这么说是有自己的小九九的,因为,一旦花无谢答应下来,那他就有理由跟花无谢回家,然后就有机会见到花无谢的真容了。 花无谢眨了眨眼没有回话,只是低头找金疮药。他被挡在面罩下的嘴角微微上扬:夜尊这个人看着邪气,而且还吃人,却对自己极为和善,而且思维方式颇为单纯,对于他来说,吃人就跟生气了去吃顿大餐消消气没有什么区别。自己是有弟弟的人,夜尊又总是把自己误认成他哥哥,这让花无谢觉得不能就这么放任他走上邪路,至少要教会他明辨是非,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才不枉“兄弟”缘分一场。 兄弟?自己是把他当兄弟了?呵,谁是兄谁是弟还有待商榷呢——花无谢始终觉得沈面面比自己年长。 小猴子的尾巴几乎是被砸扁了,血肉里混杂着沙粒与碎石,花无谢简单的吹了吹浮灰,微微皱眉。 “怎么了?”夜尊看出了花无谢的为难。 “砂砾太多了,现在上药对它的伤口没有帮助。” “那我把砂砾吃了?” “你别乱吃东西。”虽然情况不太妙,但花无谢还是希望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沈面面能有“吃”以外的解决办法。“就……就……就把砂砾吸走,吸到别的地方去,能做到吗?” “当然能!” 沈面面运转黑能量对着小猴子的尾巴就吸了起来,他还没试过吃掉一部分留下一部分这样的操作,所以只能暴力吸收,小猴子被吸引力拉扯得连“哒哒”声都发不出来了,摊在地上喘着气,豆大的眼泪吧嗒吧嗒直掉,一看就是疼得恨不得把尾巴斩断了才好。花无谢一边摸着小猴子,安慰它“别怕别怕”,一边对着夜尊嘱咐“轻点轻点”。 被夜尊暴力清洁的尾巴都快看到骨头了,说来也算幸运,小猴子的尾骨并没有断,还连在身上,这可谓是奇迹中的奇迹。 花无谢把金疮药洒在尾巴上,接着撕下衣摆帮小猴子把尾巴缠了起来,小猴子疼得全身脱力,软踏踏的摊在地上,呼吸轻微且急促。包扎完毕,花无谢给小猴子清了清爪子,有些伤痕,却是比尾巴轻多了,他把沾在伤口上的沙粒都清干净,又撒了一点点金疮药上去。他把剩余的金疮药简单的包了一下挂在小猴子身上,然后抱起小猴子,跟大家说:“我们把小猴子带上吧,一会儿遇到树木较多的地方再放下它。” 夜尊无所谓,小孩子们都很同情小猴子恨不得把它带回家,自然也不会反对,于是,他们下山的路上暂时多了一只金黄色的小猴子。 小猴子伤得很重,抱着花无谢的脖子昏昏欲睡,也不知是疼的还是不安心,始终没有真正的睡着,偶尔还会提醒一下花无谢哪里有蛇虫鼠蚁,哪里的石头比较坚硬适合行走,看得胭脂和小胖惊讶不已,连连喊“这小猴子好聪明!” 小猴子带给他们不少欢乐,下山的路也变得不那么艰辛。 越往下走植被越多,有的植物就生长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花无谢摘了跟枝条递到小猴子嘴边,让它吃点东西补补体力,其他人也顺势原地休息,除了夜尊并不感觉饿之外,孩子们也纷纷吃着下山时带着的粮食。 正吃着,小猴子突然“哒哒哒哒”地叫了起来,大大的眼睛看着天上,花无谢第一时间顺着小猴子的视线望去,着急大喊:“快离开这里,有山体掉落!” 孩子们当中止墨反应最快,他一手护着怀里的小煌儿,一手护住离得最近的胭脂往下山的方向跑,跑到相对平坦,周围又有草木护住的地方停了下来,确保巨石不会砸到自己,也不会因为巨石掉落时产生的震动而失足落到崖下。 夜尊离小胖比较近,他拉起小胖往上山的地方跑,花无谢抱着小猴子跟在他们身后。巨石重重的砸了下来,落地的瞬间溅起的飞石若是砸在人的身上,那必然会血流不止甚至殃及生命,山道在巨石的重击下裂了几道缝,稍有不慎便会往下掉落。 大约是过了半盏茶的时间,震动与飞沙走石稳定下来,花无谢等人这才发现,巨石上竟然还有人站着,那人的穿着与万葬峰顶的虬髯大汉有点相似,身形却是比他瘦小得多,也比那个大汉更吓人,倒不是说他很丑,单论脸来看,他属于清秀甚至是阴柔那类型的,但是因为太过于“阴”柔,显得眼睛浑浊一片,看上去灰突突的。他看人的时候好像是在看死人,被看的人都有一种背脊发凉,直打冷颤的感觉。他双手手臂上缠着长鞭,鞭头是数片刀片组成的菱形,一鞭菱形收紧锤在身旁,令一鞭嵌进山壁固定身形,他环顾了一眼四周,阴惨惨地对着孩子们说:“你们是我抓过的,最调皮的一批小孩,竟然都跑出来了……”说完盯着小猴子,眼里戾气更重,咬牙切齿地说:“连你都活着。” 小猴子被吓得把脑袋埋在花无谢颈窝里,手脚并用抱紧花无谢,浑身发抖,发出“哒”“哒”的气声。 “你是谁?”花无谢拍了拍小猴子以示安慰,然后看着阴柔的男人问。 来人阴森森一笑,灰突突的双眼:“呵,我还想问你们是谁。”他甩了甩鞭子,他站着的那块巨石被削掉了一块,“敢来我的地盘撒野。” 小胖小声说:“就是他把我们抓来的。”停了一下,又继续说:“他是山寨的二当家,专抓小孩,拿到赎金后还会杀了他们,穷苦人家的孩子被抓就会被卖掉。” “哼哼,你们也是运气好,我刚从皇宫抢回来俩小孩,兴奋至极,否则……”说着,瞬间把头转向止墨和胭脂躲着的地方,死死盯着他们说:“你们谁也躲不掉。” 止墨虽然是躲着,可来人的眼光似乎能穿透石头一般,止墨总觉得自己与他对视上了,对方灰突突的眼睛散发着寒气,阴冷阴冷的,仿佛刚从墓地里爬出来似的。止墨被冻了个透心凉,身体微微发抖,出来也不是,继续躲着也不是。 “你为什么要如此仇视小孩?连猴子的幼崽都不放过?”花无谢想要吸引来人的注意。 “我恨小孩!”二当家大吼,眼神愈发阴冷刺骨,面部也扭曲起来,“是一个孩子,害我母亲下堂;是一个孩子,害我全家被灭口;是一个孩子,害我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这些事明明是你父亲找人干的,小孩子是无辜的,依我看,就是你没本事,只能拿孩子泄愤!”花无谢拿话激怒对方,同时握紧手里的剑。 二当家果然被激怒,青筋暴起眼球突出,看着更瘆人了,白瞎了一张好看的脸蛋,他一甩手,长鞭带着碎石呼啸而来。 花无谢提剑而上并嘱咐止墨赶紧离开,止墨放心不下花无谢根本不敢离开,花无谢提醒止墨,要照顾好小煌儿,他才咬着下唇狠心离开,离开的时候也不忘记带走胭脂。 胭脂虽然年龄小胆子小,却也初现大家闺秀的风范,她不哭不闹乖乖跟着,并暗自许诺:救命之恩,以命相报。 二当家的长鞭好几次要抽在花无谢身上,都被他用灵活的身法躲了过去,二当家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有胆子闯我万葬山,这一身轻功在江湖上也算排得上名号的了。”说完又恨恨地说:“只可惜,比我差远了!”似是在嫉恨对方不需要吃跟他一样的苦就能习得如此高深武功。不过他还是很骄傲,毕竟,他受了非人的待遇,得到的结果也非常之美好,论轻功,无人能出其右。 二当家的轻功和他的鞭子是相辅相成的,毕竟,轻功再卓越没有个支点也是不行的,无论飞多久,总归有下落的时候,这时便需要用鞭子当做支点,再次起跳,进行下一次的飞跃。所以,二当家的鞭法也出神入化,难以琢磨。花无谢凭借轻灵的身法躲过大部分攻击,却仍然是有几鞭子甩在了手臂上,黑色的衣服瞬间撕裂,裂口处只能看到鲜血淋漓。 见了血,夜尊的戾气也藏不住了,作为一个能搅得地星与海星天下大乱的反派大BOSS,他绝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只不过“被哥哥抛弃”的这个心结解开之后,他的脾气也平和了许多,把大部分心力都放在了“寻找哥哥”这件事上。但现在,有人在他面前伤了疑似“哥哥”的人,这让夜尊怎么忍得住?他谨记“不乱吃东西”的承诺,释放黑能量直接掀翻了二当家所站着的巨石,巨石倾翻引来山体再一次震动,山路的裂缝更大了些。 二当家还是第一次见到除大当家之外的人有如此大的力量,一时有些诧异,这一瞬间的空隙被花无谢捕捉到,他放下小猴子,飞身上前,一剑刺中二当家右侧的肩胛骨。与此同时,夜尊也没闲着,黑能量运用纯熟,一吸,一拉,一推,二当家受伤的肩胛骨重重的砸在巨石上,骨头碎裂的声音清脆得连小胖都能听到。二当家一口血吐出,恶狠狠地看着夜尊,他发现夜尊对他的威胁最大,便不再与花无谢纠缠,脚尖点地,人竟然飘了出去,没受伤的手甩出鞭子,鞭头那菱形的金属刀片张开成爪状,像蛇一样朝夜尊抓去。 重活一世的夜尊还没来得及吸收“瞬移”异能,身法不够快,躲不开这一抓,金属刀片形成的爪一下就包住了夜尊的手,卡在他的小臂上,小臂瞬间被割出几道刀口直到刀片停留在手腕的部分,这些刀口才没有越撕越大。 皮开肉绽的痛苦夜尊尝过,在吞噬四圣器能量的时候他的伤比这严重得多,正是因为承受过而后又被沈巍治愈,所以他的肉身吸收了四圣器的能量,这才无比强悍,才只受了这么几道伤,若这铁爪抓在花无谢手臂上,他的手臂已经断掉了。 花无谢可不知道夜尊的□□有多强悍,他一看夜尊受了伤,当下用剑劈向鞭子,鞭子没断,却是在夜尊的手腕上又添了几道伤,花无谢“啧”了一声,回身对着二当家完好无损的那只手又是一剑。 二当家受伤之后鞭子脱了手,铁爪也失了抓力,夜尊把铁爪扯了下来扔到地上,丝毫不在意因为这个动作而增添了的新伤。他不懂得治愈,只是用黑能量把自己被血染红的衣袖给清洁干净,只可惜血一直流,衣袖也始终清洁不干净。 另一边,受伤的二当家凭着一股韧劲抱住花无谢的腰,脚尖一蹬,两人迅速往崖边掠去,再一用力,山路裂缝的地方逐渐下沉,就在两人掉落悬崖的时候,山路也跟着塌陷了一部分,夜尊忍不住喊了一声“哥哥”。 失散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自己在边上傻傻地看着哥哥下沉,沉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他不想再眼睁睁看着哥哥被黑暗吞噬,于是掌心的黑能量肆虐,疯狂的吸食着周围的东西,企图把花无谢吸上来。二当家感觉到自己正在被往回扯,所以放开手,一脚踢向花无谢的胸口,把他踢得更远。夜尊加大了吸食力度,周围的山石风沙卷成一片,一息之间全部化为黑能量被夜尊吞噬,二当家被夜尊掐着脖子,而花无谢却没能被吸回来。 二当家声音嘶哑的笑着,对自己的杰作极为满意。 夜尊气红了眼,越气,他越想笑。他咧开嘴,压低了声音,用阴冷瘆人的气音说:“你该死。” 二当家打了个冷颤,这声音他太熟悉了,那是从亡魂聚集地里爬出来的人才有的声音,若说自己是鬼,那眼前这个人就是鬼王。 夜尊张开嘴,吐出黑能量将对方包裹,当对方化成黑能量之后,双手将这团黑能量推回口中,吞了下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6章 第六章 第六章毒素反噬 吞噬前杀气有多重,吞噬后夜尊的眼睛就有多空洞,再一次失去哥哥的踪迹,这件事让夜尊难以承受,哪怕还不能确认那人到底是不是沈巍,对夜尊来说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夜尊已经没有力气思考,脑袋一片空白,黑能量肆虐,异能下意识运转着,周围的一切都被黑能量包围,小胖在之前打斗的时候躲在夜尊身后不远处的石头那里,他看不见夜尊的表情,却也能清晰辨认出夜尊现在的状态极为恐怖,他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被吸向夜尊的方向,敌人被吃他会很开心,自己被吃那就十分恐怖了。他急中生智,大喊:“面面哥哥,崖下有声音!” 夜尊僵住了,微微侧头倾听崖下的声音。他似乎真的听到有“碦”“碦”的声音在响,他立刻稳住异能,收回黑能量,仔细听着崖下的声音。 “沈面面,拉我上去!” 夜尊眼睛一亮,回头和小胖对视了一眼,小胖也很惊讶,这次,他真的听到声音了:“是黑衣哥哥!” “黑衣,是你吗?”夜尊的声音有点发颤,其实,他更想喊:哥哥,是你吗? “是我,快拉我上去!”花无谢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刚才被踢的那一脚似乎对他没有造成伤害。 “你在哪?” “往下看!” 夜尊低头向下看,挑了挑眉毛——猴子? 那是一只健壮的猴子,目测有夜尊一半高,手脚几乎与身体等长,不仅结实有力,看上去比夜尊的手臂还粗,身体的毛色黝黑发亮,头部,肩部和尾巴是雪一样的白色,头顶还竖起来一撮白毛,像盖了顶帽子似的。 猴子发出低沉又短促的“碦”“碦”声,好像是在催促夜尊赶紧拉它一把。 夜尊沉默,略有点不知所措。 “你想什么呢,快拉我上去!”身形稍瘦又穿了黑衣的花无谢被大猴子挡了个严严实实,以至于夜尊完全没有看见他。 夜尊回过神,直接将大猴子吸了上来,这才看见被猴子拽着的花无谢,他除了衣服有点脏之外看上去没啥事,连面罩都还牢牢的绑在脸上,完全没有掉落的迹象。盯着那个面罩,夜尊莫名觉得失望,要不要趁机把面罩给摘下来?说动手就动手,夜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魔爪伸向了面罩,花无谢正左右晃着脖子松着筋骨,夜尊伸手过来的时候他正好晃到另一边,躲开了,夜尊的手扑了个空,不自主“啧”了一声。 花无谢乐了,笑眯了眼睛,说:“你就放过我的面罩吧。”不摘下来当然是有原因的,他也不想带着面罩影响呼吸啊,唉。 “我看到你刚才被那人踢了一脚,你没事吧?”夜尊担心的问。 “没事。”花无谢对着大猴子双手抱拳,规规矩矩地鞠了一躬,“多谢猴前辈出手相救,无……我感激不尽。”他是想说“无谢感激不尽”来着。不过现在还没到爆身份的时候,所以就用了“我”来代替。 大猴子“碦”了一声,攀下山崖,飞跃几下跳到远处的一棵树上。树上还有一只娇小的母猴和金黄色的小猴子在等着它。大猴子抱上小猴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小猴子面向花无谢“哒”了几声,还摆了摆手,似乎是在说再见。 “我以为你死了。”夜尊眉头微皱,带着说不上是委屈还是害怕的情绪。他猛然想起之前沈巍也说过同样的话,当时,他的心情和现在的自己是不是一样呢?恨自己没用,恨不能以身相替。 “本少爷吉人自有天相,哪那么容易死。”花无谢其实是没啥大感觉的,因为当时事出突然,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拖下去了,然后还没等他来得及害怕就被猴子给救了,当时那位二当家是要踢他的,只不过踢的时候只蹭到了他的衣服,他其实是被猴子给拽下去的,之后就被猴子给抱着在峭壁上来回飞跃躲避下坠的山石。看到母猴抱小猴的姿势时,花无谢觉得,这大猴子是把自己当猴崽子了。 “你的手给我。”花无谢又拿出一瓶金疮药,然后撕下一块衣摆,准备给夜尊包扎一下手臂上的伤口。 夜尊伸出右手,手臂完好无损,袖子也完好无损,顶多有点灰。 “另一只手。”当时情况紧急,花无谢已经不记得夜尊受伤的是哪只手了,不过,看袖子也知道受伤的不是右手啊。 夜尊伸出左手,手臂完好无损,袖子破破烂烂,还有血迹。 手臂完好无损? 花无谢看着修长有力光洁无暇的手臂,有点质疑自己的记忆力:“我记得你的手受伤了啊,伤呢?” “好了。” “啊?”花无谢惊讶,一双桃花眼瞪得溜圆。 “我的情况特殊,身体恢复得比正常人快。”能不特殊么?四圣器的力量镇压了他一万年,若不是靠着功德笔他还出不来呢。而这一次他吸收了四圣器的力量还活着,其身体强度远非常人可以想象。 花无谢松了口气:“那就好。”他对于刚才让夜尊伤上加伤的事很在意,嘴上松了口气,心里却是决定以后要对沈面面好一点,毕竟,伤好得再快,疼还是会疼的嘛。 夜尊拿过药和撕成条状的衣摆,拽起花无谢受伤的手臂,学着他给小猴子包尾巴的样子,一圈一圈的给花无谢包扎伤口。包伤口这种事,夜尊还是第一次做,笨手笨脚的,速度奇慢无比。 花无谢又是感激又是好笑又是无聊,突然想起来自己这么狼狈的原因,问:“那个二当家呢?”看了看狼藉一片的山路,总觉得自己已经猜到了答案。 “吃了。”夜尊说这话的时候,周身的气压明显低了许多,空气都变冷了不少。 花无谢无奈地说了一句:“都叫你别乱吃东西了……”这句话他说得有点没底气,毕竟他这次吃人是误以为自己死了嘛,虽然这人看着比自己年龄大,但是被这样的人当哥哥还是……挺值得期待的呀。 夜尊咧开嘴,似笑非笑,露出十颗洁白的牙齿理直气壮地说:“他不是东西。” 花无谢被噎住了,这要他怎么回答?说他是东西,对方明明是个人;可要说他不是东西……对方贩卖杀害虐待孩子的恶性也确实不是个东西。花无谢眨眨眼,妥协了:“好吧,你赢了。” 夜尊笑了,这是他第一次单纯为了表达“开心”而展露笑容。 喜悦是可以被传染的,花无谢觉得,当这个人的“哥哥”,似乎也不错。 休息够了,几个人也该往山下走了,只是刚站起身就遇到了困难——山路塌陷,下山的必经之路断了。 “咱们要怎么过去啊?”小胖问。 夜尊看向花无谢。 “这个……”花无谢也犯难,塌陷的位置距离他们所在的位置说远也不算太远,可又不是花无谢凭轻功就能过去的距离,“要是有绳子或者树藤什么的就好了。”周围的东西几乎都被夜尊给吸光了,花无谢看看仅存在于遥远峭壁上的树藤,问夜尊:“那边的树藤你能吸过来么?” 夜尊撇了他一眼,说:“刚才吞进去的那个人,他的鞭子我还没消化,要吐出来给你么?” 花无谢翻了个白眼表示“嫌弃”。 至于花无谢在不甘不愿情非得已的情况下使用了夜尊吐出来的鞭子继而顺利上路的事咱们不多加赘述,总之,几经波折之后,花无谢等人总算是在入夜后追上了止墨和胭脂的步伐。 其实,是胭脂一路往回走遇到了花无谢他们,胭脂哭到直打嗝,眼睛红肿得快眯成一条缝了,见到花无谢和夜尊的时候,直接抱住夜尊的大腿嚎啕大哭。 夜尊不想让她的鼻涕眼泪擦在自己身上,于是蹲了下来把胭脂推远了一点,与之平视,说:“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 胭脂抽泣着摇摇头,拉着夜尊的手臂就想往密林里跑,可是夜尊那里是她一个小姑娘能拉得动的?胭脂拽不动夜尊,只能可怜巴巴地对花无谢说:“止墨和小煌儿快死了。” 花无谢瞬间就白了脸,抱起胭脂往密林里跑。胭脂一边哭,一边指路,一边道歉:“都是我不好,如果我没有被吓到,那条蛇就不会咬到小煌儿了……” 止墨带着胭脂离开的时候花无谢正和二当家打斗,山路塌陷时的震动也影响到了止墨他们,山体的震动让他们脚下一滑,顺着斜坡就往下滚,止墨把小煌儿抱在怀里护了个严实,胭脂没人照顾摔了个结实。好在越往下植被越多,滚下坡的时候被草和藤蔓垫着,除了点擦伤之外没出啥大问题,没有遇到坚硬的石头或者是树木,真的是运气极佳。不过,滚下来的时候好多东西都被蹭掉了,他们身上的干粮、水和剑都丢了,只有一个火折子和一把匕首还卡在腰带里。哦,对了,还有花无谢给他的竹筒。 没有了花无谢的地图,他们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也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知道哪个方向的密林毒物少些,哪个方向的密林毒物多些,只希望控制住下山的大方向没变就行。天色越来越暗,孩子们又渴又饿,便寻了个山洞住了进去,山洞不深,一眼能望得到边,够四五个大人躺得进去,止墨、小煌儿和胭脂住这里足够了。止墨四处寻了些干的枝条升起火,让胭脂用附近的藤蔓将洞口掩盖以保障安全。 这个活儿对胭脂一个小女孩来讲实在是太重了,尤其是没吃没喝的情况下,胭脂根本就撑不住,只是良好的家教以及现实环境让她喊不出“苦”。生好火之后,止墨告诉胭脂,让她先去休息,他来守夜,胭脂累坏了,也没有推辞,便准备回山洞,刚走出几步路,抬眼就看到一条翠绿色的蛇直勾勾的盯着她,细长的蛇眼泛着凶光,似乎是把胭脂当成了猎物。那蛇在藤蔓上盘了两圈,有她一条手臂那么粗,大蛇“嘶”了一声,舌头在胭脂的脸颊上舔了一下。胭脂吓坏了,“啊”了一声跌坐在地,蛇以为胭脂是要攻击它,便“嗖”一下蹿了出来,胭脂吓得直抱头,那三四米长的大蛇擦着她的手腕越了过去。 止墨一看有蛇袭击,拿着匕首便冲了上来,他知道“打蛇打七寸”的道理,便一直在寻找机会争取一刀了解这条大蛇,只是大蛇异常灵活,匕首太短,还来不及靠近大蛇,匕首就被大蛇用尾巴抽脱了手。战斗并没有持续多久,止墨捡起一根点着火的树枝,以大树为支点,用轻功跃到旁边的大树上,此刻,大蛇卷在第一棵大树上,正好是侧对着止墨,止墨像发了狠的小狼崽,一只手护着怀里的小煌儿,一手用点着火的树枝刺向大蛇的眼睛。 树枝点着火后会比较脆弱,只刺进眼睛并没有穿透,好在火的杀伤力比较大,大蛇的头部被火烫伤,重重地跌到地面上。 止墨想趁着大蛇疼痛不堪的时候杀死它,他怕血会溅到小煌儿,所以解下怀里的小煌儿交给胭脂,自己捡起掉在一旁的匕首往蛇脑扎去。 大蛇意识到匕首的威胁性,奋力挣扎,它身子蜷缩,尾巴再次将匕首抽飞,张开大嘴见人就咬,胭脂在它的视线范围之内,它第一个冲向了胭脂,胭脂也是急中生智,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大蛇速度太快来不及变换方向,直接把四颗蛇牙印在了大树上,拔不出来,也合不上嘴。 止墨趁此机会拿起一块比较大的石头狠狠地砸向大蛇。 一下接一下,大蛇的头部已经血肉模糊,几乎没了声息。止墨以为大蛇已经死了,便停下来没有再继续,谁曾想大蛇竟然也会回光返照,它利用最后一点力气把牙拔了出来,一口咬在了小煌儿的手腕上,胭脂没反应过来,止墨也没反应过来,大蛇就这么咬着小煌儿死去,他临死前所有的毒液都顺着牙齿注入了小煌儿体内。 小煌儿不过是个婴孩儿,哪里受得了这种毒素,不过须臾,小煌儿的脸色由白变黑,手臂流出来的血也有红变黑,愈发粘稠腥臭。止墨掰开大蛇的头丢在一旁,自己替小煌儿吸毒,只是毒素太强,小煌儿呼吸微弱,止墨自己也中毒昏迷。 胭脂把路上的遭遇断断续续的讲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所幸运气不错,不仅遇上了花无谢和夜尊,还没有指错路,在止墨和小煌儿还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赶了回来。 “吞噬我在行,我来帮他们把毒素吸出来。”夜尊又要乱吃东西了,花无谢却不知道如何阻止,如果阻止了,止墨和小煌儿就没命了,可是如果不阻止…… “你怎么办?” “放心,消化掉就好了。”夜尊说完在止墨的颈部划出一道口子,黑色的血液顺着颈部的伤口缓缓流出,带着粘稠和腥臭。 夜尊的初始异能就是“吞噬”,可他从来没试过“只吞一点”这种操作,他双手运转黑能量,黑色烟雾中的闪电进入到小煌儿和止墨的伤口里,不仅要试着分离血肉和毒素,还要压抑住“吞噬”的本性,只吞噬剧毒,不吞噬正常的血肉。 夜尊从来没有如此精细的操作过黑能量,这让他体内的黑能量消耗得非常快,正常情况下以他的身体素质根本不惧怕毒素的侵蚀,只是黑能量的消耗比想象中还要巨大,当夜尊把全部的毒素都吸入自己身体的时候,他体内的黑能量已经消耗得没剩多少了。 夜尊从一开始的游刃有余到后来的满头大汗再到收功时的面色惨白,花无谢看着这一过程也知道毒素的吞噬并不容易,小煌儿和止墨的脸色与呼吸都归于正常,流出来的血也变回正常的颜色,夜尊则一个踉跄,身子往后倒。 花无谢即使扶稳夜尊,担忧地问:“你怎么样?” 夜尊笑了,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状似轻松地说:“我需要消化吸收一下,一会儿就好。”话音刚落,微笑回收,头一歪,窝在花无谢胸口睡着了。 花无谢心跳停了一拍,差点以为沈面面这是停止呼吸了。还好他反应快,及时发现夜尊虽然面色惨白,但是呼吸平稳,确实是在睡觉,这才松了一口气。 花无谢给夜尊当枕头不敢走开,招呼胭脂和小胖给止墨和小煌儿撒上金疮药,然后让两个孩子先去睡觉,自己一边当枕头一边守夜,顺便心里暗叹一声自己的聪明伶俐,带了三瓶金疮药在身上,一瓶给了小猴子,一瓶掉崖的时候漏出去了,还有一瓶卡在腰带中间保存住了,要是只带了一瓶金疮药,估计还不够给小猴子用的呢。 夜尊说的“一会儿”足足用了一整夜的时间,天色渐亮,林中的鸟鸣声逐渐响起,花无谢似睡非睡,鸟鸣响起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清醒了。同时清醒的还有胭脂,她觉得是自己太胆小造成了小煌儿的受伤,所以睡得不安稳,鸟鸣声一响,她就睡不着了,她看了眼小煌儿,见小煌儿脸色正常,伤口也没有继续流血,心口的大石头才算落了地。 胭脂走到花无谢身边,说:“黑衣哥哥,我想去找点食物给大家,你告诉我哪些东西能吃好吗?” 花无谢不放心胭脂自己去找食物,所以只告诉胭脂周围这几棵树,树上的果子和鸟蛋可以吃,树下的蘑菇也可以吃,胭脂可以收集一下树下的蘑菇,并且不要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此时的夜尊也有点睡不安稳,他嗓子沙哑,不知道呢喃着什么。 花无谢低头查看,吓坏了:“啊——妈呀——”他发现夜尊的一缕头发正在由原本的花白变得纯白,“怎么头发都变白了呢?!”他没指望谁能回答他,倒是突然想起来夜尊说过的反噬,现在这种情况,应该就是他能量不够,被毒素反噬了吧。 “沈面面,你快醒醒!”花无谢并不知道被毒素反噬代表着毒素已经消化吸收得差不多了,他担心头发会一直白下去,所以只想叫醒夜尊,期望夜尊清醒后反噬能够停止。 夜尊呢喃着,一会儿喊“哥哥”,一会儿喊“水”,花无谢四下探看都没有看到水袋,倒是看到了掉落在不远处的匕首。他叫胭脂拿来匕首,一刀划破自己的手掌心,鲜血汩汩而出,他以血代水喂入夜尊口中。大约一盏茶时间,血液起到了解渴的作用,夜尊不再呢喃着想喝水,头发也只纯白了那么一缕,并没有再增多,花无谢总算放下心来。 胭脂担心得眼圈发红,不知所措,又不敢哭,花无谢却是温柔轻笑,面罩外看不见他苍白的唇色,只能看见他微弯的眼角。他让胭脂快点收集蘑菇,一会儿大家醒了还能烤烤蘑菇当早餐。胭脂听话点头,在树下采着蘑菇,顺便爬上几颗较矮的树木掏了鸟蛋,大家闺秀算什么,生存面前,啥都得干。 一阵清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花无谢因失血而变得迟钝的大脑越发感到困倦,他甩甩头,低头看了看夜尊,夜尊依然在沉睡中,相比昏睡前的惨白,他现在已经恢复正常的肤色,不过他的皮肤本就偏白,恢复血色之后称得上是“白里透红”,看上去挺无害的,一点也想象不到他竟然是个会吃人的狠厉角色。 清风卷起夜尊已经变得纯白的那一缕头发,仿佛是发出一声叹息。 花无谢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争取让自己保持清醒,没注意自己掌心的鲜血滴在了夜尊那缕纯白色头发的发梢上。正迷糊着呢,他感觉自己的手被小旋风包裹住,清清凉凉的,像是放在了溪水中似的,定睛一看,掌中有带着闪电的黑色烟雾若隐若现,像立在风中的小火苗,一会儿燃着,一会儿熄灭。花无谢脑袋放空了一下,后知后觉的辨认出这种带着闪电的黑色烟雾是黑能量,他眨了眨眼睛想再看仔细些,带着闪电的烟雾消失了,他下意识握了握手,连清清凉凉的感觉也消失了。花无谢歪了歪脑袋,困顿的大脑没有办法思考,只能望着掌心那浅浅的、粉红色的疤痕发呆。清风拂过耳边,“呜”的一声轻响,也不知是耳鸣了,还是幻听了,花无谢觉得有人在他耳边低语: ——谢谢你照顾我弟弟。 清风散尽,树叶不再沙沙作响,鸟儿们依旧啼鸣,阳光透过树叶斑驳而下,花无谢用手挡了挡阳光,感到一阵晕眩,随后再也支撑不住,身子向后一歪,靠着身后的大树昏睡过去,清风也好,低语也好,掌心浅浅的疤痕也好,统统变成了一场梦境。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7章 第七章 第七章瞬移恢复 小胖是被自己饿肚子的声音叫醒的,止墨、小煌儿和夜尊也陆陆续续被糊蘑菇的香味叫醒,胭脂仔细观察止墨、小煌儿和夜尊,发现这三个重伤患者的脸色都很正常,不像是受过重创的样子,胭脂抽了抽鼻子,感动得想哭。 “你们没事,真的是太好了……”胭脂眨巴眨巴眼睛,只是没有逼回眼泪,反而还让它流了下来。 “胭脂,你别哭啊。”止墨和小胖有点慌乱,这女孩子哭了,该咋办? “我……我好担心你们就这么死了……”越是被人安慰,越是难以抑制自己的眼泪,“要是我再胆子大点,没吓到那条蛇,你们就不会中毒了……” “胭脂,这不怪你,不管你吓没吓到,蛇都会吃我们的。”止墨说。 “如果不是你带路,说不定等我们赶到的时候,他俩已经没气了。”小胖说。 “真的吗……”胭脂打了个嗝。 止墨和小胖齐刷刷点头:“真的真的。” 小煌儿一直盯着夜尊那缕纯白的头发,被发梢红色的血渍所吸引,他动了动小短腿,从止墨怀中挣扎了出来,止墨虚扶着他,护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晃到夜尊身边。夜尊因祸得福恢复了“瞬移”异能,心情颇佳,所以弯下腰摸了摸小煌儿的头,一弯下腰,小煌儿正好能拽住夜尊那缕纯白的头发,小煌儿捏着发梢的部位玩儿了起来——发梢往摇一摇,小煌儿往左歪歪脑袋;发梢往右摇一摇,小煌儿往右歪歪脑袋;发梢甩一甩,小煌儿用另一只手撩拨一下;右手要撩发梢,左手不让右手撩头发…… 不亦乐乎。 夜尊把头发收回来,直起身子,哭笑不得地说:“别人是逗猫,你是把自己当猫逗呢!” 小胖哈哈大笑,止墨也想笑,想到小煌儿好歹是自己主子,这才忍住了。 胭脂也捂着嘴笑着,听到小胖笑声太大,“嘘”了一声:“你小点声,黑衣哥哥还没醒呢。” 花无谢还在昏睡,面罩外看不到他苍白的脸。 夜尊问:“他怎么这么累?昨晚一夜没睡吗?” “面面哥哥,黑衣哥哥这是失血过多了。” “失血?为什么?”夜尊把花无谢当哥哥一样护着,一听到他失血过多,顿时冷下脸来。 胭脂被夜尊忽然的冷脸吓到了,她看了眼花无谢,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实话:“天刚亮的时候,面面哥哥你睡得很不安稳,一直喊口渴,咱们这没有水喝,所以黑衣哥哥划伤了自己的手掌,用血代替水给你解渴。” 夜尊震惊地看着花无谢,整个人僵直得像是镶嵌在石头里一样,嘴唇不自主地颤抖,明明想要说点什么,可话到嘴边就散了,他知道人类最重要的就是一身的血液,血液没了,人也没了,尽管如此,这个人还是愿意用血来代替水,就为了让自己解渴,究竟是为了什么? 夜尊蹲下来,颤抖着手想要摘下花无谢的面罩,可手伸到他耳边,夜尊却胆怯了,如果这个人和自己长得不像怎么办?如果这个人不是自己的哥哥怎么办? 他自幼乖张狠厉,除了哥哥他谁也不认,没有人愿意对他好,他也不屑与人为伍,哥哥就是他的全部,只要有哥哥在,他什么事情都不在乎。所以,当他以为自己被哥哥抛弃的时候,他才会疯狂得想要毁灭,毁灭所有的一切——我失去了所有,别人也别想得到一切。 所以,如果这个人真的不是他哥哥,那该怎么办?除了哥哥,没有人对他好过,他不知道怎样对待对他好的人。 毁天灭地的大反派夜尊害怕别人对他好,这找谁说理去?他却不知,若非他一开始就对花无谢释放了善意,花无谢也不可能愿意把他当兄弟。夜尊不知怎样回报对他好的人,这正证明了他并没有自己认为的那样狠厉无情,相反,他极为看重情义,这才生怕自己不能回报其万分之一。 夜尊到底还是没胆量摘下花无谢的面罩,“啧”了一声暗骂自己胆小,转而查看花无谢受伤的手掌,假装自己是在担心他的伤势,当然,他确实挺担心的。 花无谢的右掌带着血污,夜尊清除污迹后清晰的看见了那淡淡的、浅红色的伤痕,伤痕贯穿整个手掌,看得出当时他是狠下心要取自己的血,可是那浅浅的伤痕又昭示着伤口的愈合,难道,他把伤口划得很浅,所以从天色渐亮到天色大亮这么一点功夫,伤口就愈合了? “咦?黑衣哥哥的伤口愈合得好快啊!”胭脂是亲眼见过花无谢的伤口有多深的,所以她特别惊讶,在她的认知当中,那么深的伤口不应该好得那么快。 “他的伤口……很深吗?” “可深啦。” 夜尊仔细查看伤口,在掌中发现一丝黑能量一闪即逝,他暗自震惊,能用黑能量治愈伤口的人虽然不少,可是在这个完全没有黑能量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用黑能量来疗伤?最关键的是,这个能量波动他太熟悉了,在吞噬四圣器能量的时候,他浑身皮开肉绽,是沈巍在不断的用这股能量帮他疗伤。 “难道,黑衣真的是我哥哥……”夜尊喃喃低语。 沈巍因能量消耗殆尽而陷入沉睡,虫洞开启后不知道沈巍会被送往何时何地,也不知道沈巍会醒着还是继续睡着,最坏的情况是,兄弟俩被送到了不同的时空,如此一来,无论夜尊在这里怎么找,都不可能找得到哥哥。鉴于种种的不确定,夜尊不想放过任何一种可能性。所以,他还是向花无谢的面罩伸出了魔爪:只要脸长得像,基本就可以确定是哥哥了! 不过很遗憾,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找不回来,刚才因为胆怯没有摘面罩,现在想摘也摘不掉,因为花无谢醒了,睡眼惺忪的花无谢看到夜尊伸过来的魔爪,他立刻用两只手捂住面罩,嗓子有点沙哑,又好气又好笑地说:“你就放过我的面罩吧,它是无辜的。” “那你摘下来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 “现在不行,改天再给你看!” “为什么?!” 花无谢双手按住夜尊的肩膀,看着夜尊的眼睛,郑重其事的回答:“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你没见过我,我、也、没、来、过!” 止墨拽了拽夜尊的袖子,补充道:“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夜尊愣了一下,消化吸收了一下花无谢和止墨的话,半晌才反应过来:“你一直带着面罩不肯摘下来连名字都不肯透露是为了假装自己没来过?!!!” 花无谢严肃又认真地点了一下头。 夜尊深吸一口气,翻了个白眼,气笑了:这货绝对不可能是我哥,我哥没这么奇葩!他留下一句“我去找水”,直接运转“瞬移”异能,身形顿时消失不见,只留下一缕青烟缓缓消散。 花无谢和孩子们都被他的突然消失吓了一跳,不过他们已经习惯了夜尊经常性的神来一笔,所以也只是吓了那么一会儿,随后便恢复了正常。花无谢猜测,应该是夜尊消化了二当家后得到的新能力,因为二当家的轻功无人能与之匹敌,消化之后通过黑能量释放,能力放大数百倍,于是有了“立刻消失不见”的效果。他告诉孩子们,这事儿一般人做不到,不要告诉给别人听,孩子们听话点头,尤其是止墨,他深知皇宫之险,与众不同的事儿绝对不能说,以免给救命恩人惹麻烦。 夜尊冷静下来之后寻了处水源,却发现没有可以装水的容器,他思考了一下,决定回去接人——费力气把水装回去,还不一定够大家用,倒不如把大家接到这里来,乐意怎么用就怎么用。说干就干,夜尊又是一个瞬移回到花无谢身边,花无谢感觉到阳光被遮挡住了,反射性回头一看,看到夜尊悄声无息的站在他身后,吓了一跳,手里的蘑菇差点脱手而出,哭笑不得地说:“你走路怎么都没声音的!”腾出一只手拍了拍胸口,突然出现可比突然消失吓人多了。 夜尊笑露十颗牙,轻轻的“哼”了一声,回答:“我故意的。” “假装自己没来过”这么奇葩的理由都说得出口,不吓吓你怎么对得起自己憋的这一肚子气? 花无谢被噎住了,指了指夜尊,啼笑皆非,最终只能感叹一句:“你呀!”熊! 孩子们觉得两个大人的互动颇为有(you四声)趣(zhi四声),嘻嘻哈哈地笑话了他们好一阵子。夜尊跟孩子们玩闹了一会儿,告诉他们:“把东西都收拾好,我找到了水源,带你们瞬移过去。” 一听到“瞬移”,孩子们立刻热闹了起来,刚才看夜尊顿时消失不见,他们好奇极了,想知道“瞬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孩子们拿蘑菇的拿蘑菇,拿鸟蛋的拿鸟蛋,花无谢抱了一捆干燥的枝条留着生火用。夜尊释放黑能量将大家包裹住,花无谢只觉得眼前一花,眨眼的功夫眼前的景象就完全变了,高山上瀑布倾泻而下,在地表形成河流,又再往下游流淌,瀑布的轰鸣声和孩子们的惊笑声汇聚成动人的歌声,四周是一片青翠之色,无论是参天的大树,还是遍布峭壁的藤蔓,又或者是点缀着绿色草丛的朵朵小花,都散发着生命的气息。一路下来,看惯了山石飞沙,都快忘了世间还有缤纷的色彩。孩子们笑闹着,惊起飞鸟一片,听着花无谢“不要往深处去”的嘱咐,把脚腕埋进水里,一边打水仗,一边搜寻小鱼小虾的痕迹。 花无谢轻笑,伸了伸懒腰:“有一种‘活过来了’的感觉。”他看向夜尊,眼里带着赞赏:“你真了不起。” 夜尊有点不好意思,抬手想扶一扶面具,掩饰一下自己的害羞,手抬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没带面具,甩了甩手,又放下了。当初是为了不看到跟哥哥一模一样的脸才戴上面具的,没想到摘了面具之后这么不习惯,出去后还是得找个面具戴上。 花无谢生好了火,孩子们也真的从河里找到了些小鱼小虾,小胖拿起食材,得意洋洋地说:“下面,我来给大家露一手!” 小胖和胭脂差不多,都是五六岁大,但是小胖之所以胖,就是因为一家子都是吃货。好吃的人不一定都会做饭,但小胖家是经商出身,富裕了之后对吃食更为挑剔,有时候厨娘做的食物不合口味,为了吃到美食,小胖的家人就只能自己动手,久而久之,连年仅五岁的小胖都能露一手。 花无谢和胭脂都是富家子弟,厨艺方面用不上他们,自然水平有限,止墨是皇家侍卫,习武护主的时间都嫌不够,哪有时间习厨艺?夜尊和小煌儿就更不用说了,夜尊吃东西从来不需要“厨艺”这种东西,小煌儿身为皇子,饮食有专人负责,再说了,他一个小婴儿,还能指望他会做饭不成? 这么一圈下来,竟然是小胖的厨艺最高。 小胖俨然成了大厨,除了鱼鳞剃不明白之外,蘑菇啊,鸟蛋啊,小虾啊,都让他给处理得明明白白的。夜尊的黑能量覆盖整条鱼,本能反应就想将鱼吞噬掉,花无谢眼睛快,嘴巴也快,告诉夜尊:“沈面面,你把鱼鳞吸走就好,别生吞了鱼啊!” 夜尊委屈巴巴的“哦”了一声,开始处理鱼鳞。好在经过了帮小猴子清创和帮止墨他们清除毒素的事,他对于黑能量的运用越发精细,不至于连磷带肉都吸走,好歹留下点薄薄的鱼肉。 花无谢准备给大家摘些果子,止墨知道花无谢失血后定然极易疲乏,于是把小煌儿固定在自己怀中,追着花无谢摘果子去了。 “无谢哥哥,下山后,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宫吗?皇上肯定会问细节情况,知道我们是为人所救,定要论功行赏的。”止墨腰间还揣着花无谢给的竹筒,那里面是让他去寻找皇家侍卫的地图。皇上要论功行赏,这是天恩,但如果有人不想得这天恩,却也是不行的,因为人情债最难还,皇家欠下的人情债,若不及时偿还,这会让部分皇家的人认为,有人想要挟恩图报,反而会引起无端的猜疑。 花无谢摸了摸止墨的头,说:“我不想让家人担心,就不跟你们回去了。”花家一共有三个孩子,花无谢排行第二。一般来说,排行第二的孩子最容易被人忽略,因为上有老大继承家业,下有老三年幼好玩,排行第二的孩子要么调皮捣蛋试图引起家人关心,要么异常懂事不让家人烦心。花家却不一样,排行第二的花无谢是最受宠的,他既是个小辈能逗老祖宗开心,又是个兄长能照顾幼弟,还是花家长子的左右手,能替他扛一点肩上的担子。他是花家的开心果,也是花家的熊孩子,没有他,花家会少很多欢声笑语。家人爱他,所以他也非常爱他的家人,他知道这次出来极为凶险,连三弟都因为不放心而在山脚待命,若是让家人知道他冒着生命危险来这种地方,非把老祖宗吓病了不可,估计爹娘的板子也得噼里啪啦的砸在身上。 他来这一是想让公主不那么忧心,能够展露笑容,二是放心不下止墨,毕竟也算是半个徒弟,如今止墨安全了,等他带着小煌儿回去了,公主自然会开心起来,那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没有必要为了领赏而让家人后怕一场,所以他在这些人面前坚决不肯露出容貌,也坚决不肯吐露姓名,就是要让这些人都认不出他来,这样他才能假装自己没来过—— 我没来过,我没干过危险的事情,我只是出去游学了而已。 这是独属于花无谢的温柔,蠢萌蠢萌的。 花无谢和止墨摘完水果回来的时候,小胖他们已经做好了美味佳肴,除了烤鱼烤虾烤鸟蛋烤蘑菇之外还有鲜美的鱼汤,花无谢又惊又喜,竖起大拇指夸奖小胖:“小胖你好厉害啊,连鱼汤都能做出来!” 其实,做鱼汤不难,难的是没有锅,他们这一行人,连装水的容器都没了,更别提是一口锅。小胖他们倒是聪明,利用石头砂砾和水里的泥沙打了一个简易的锅台,再用水草叶子等东西当做锅底,保障不往下漏水就行,然后往“锅”里倒上水,下面点着火,再把处理好的鱼往里面一放,不多时,鱼的鲜香美味扑鼻而来。除了没有调味料,味道有点寡淡之外,不失为一顿丰盛的早餐,额,或者说是上午餐? 吃饱喝足之后,一行人总算恢复了体力,花无谢没有着急让大家启程,却是打起了夜尊的主意。 “沈面面~”花无谢的声音带着可疑的小波浪,他靠近夜尊,眼睛里满满的“不怀好意”。 夜尊不自觉往后退了退,略带防备的问:“干嘛?” “你的瞬移异能这么厉害,不如,你送我们下山?” “送就送,你笑得那么阴险干嘛?”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也顺便送孩子们回家呗?”花无谢双手合掌,做出“拜托拜托”的手势,撒娇似的。 “那你去哪?” 花无谢“嘘”了一声,悄声说:“我自有要去的地方。” “你答应过改天给我看你长什么样的,我去哪里找你?”夜尊可不想吃亏。 “嘿嘿。”花无谢笑着把止墨推给他,没说话。 夜尊盯着止墨看了半晌,终于反应过来,张嘴就想喊:原来你俩认识啊!不过花无谢眼疾手快,直接捂住了夜尊的嘴巴,他这句话含在嘴巴里说不出来,小胖和胭脂只能听到夜尊“呜呜呜”的声音。 两个小孩子觉得两位大人之间的互动很有(you四声)趣(zhi四声),胭脂故作深沉地感叹:“你们这些大人啊!” 小胖接了句:“就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胭脂的意思。 玩闹了一会儿,夜尊用黑能量覆盖住花无谢和几个孩子,大家眼前一花,下一瞬眼前又换了个景象,他们好像是站在山坡上,远处有座村庄,身后是密林,他们回头望去,万葬山在遥远的地方,万葬峰藏在云朵里已经看不见了。 “哇啊!”花无谢感叹,“我还以为我们今晚还要在山上过一晚呢。”拍了拍夜尊的肩膀,笑眯眯地说:“你真厉害!” 夜尊笑了笑,这是花无谢第二次夸他了,真心的夸赞总归是会让人心情愉悦的,夜尊这个作天作地的大反派也不能免俗。 “沈面面,谢谢你,如果没有你,说不定我们都要交代在那座山里了。” 夜尊微微有点脸红,花无谢给他的夸奖,比他一万多年来收到的夸奖都多:“你好啰嗦,我走了。”说着,卷着孩子们消失不见了。 花无谢知道夜尊是在害羞,哈哈笑了几声,也离开了这个地方。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8章 第八章 第八章各回各家 从万葬山山脚到村庄的距离并不算太远,花无谢猫着腰选了个没人看到的地方翻进驿站二楼正中央的房间,那里有花无谢的三弟花飞扬在等候。花飞扬一听见动静就拿起双剑防御起来,不过他一眼就认出来人是自家二哥,立马放下双剑,上前帮花无谢拍拍身上的灰尘,嘴里还一边念叨:“二哥你终于回来了,要不是怕跟你错过了,我昨天就跟暗卫一起上山找你了。” “暗卫上山了?” “嗯,昨天山体塌方,我担心你,便叫上暗卫去查看,暗壹说怕跟你错过,所以叫我在这里等。”花飞扬费劲力气才把花无谢打了死结的面罩解开,看到花无谢的脸,吓了一大跳:“哇!二哥你的脸怎么惨白惨白的?!”说着拍拍花无谢的身前身后和大腿,搜身似的,慌张地问:“哪儿受伤了?!” “我没受伤。”花无谢不想让花飞扬担心,假装自己没事。 “还说没受伤!”花飞扬指着花无谢包扎得松一圈紧一圈的手臂,气不打一处来,说话声都高了一个八度:“这不是伤,难道是我的幻觉啊?!” 花飞扬把乱七八糟的布条松了下来,看到那长长的伤口隐隐觉得自己的手臂也好疼,皱着眉头说了一句:“我去找大夫。” 花无谢及时拉住他:“别去。” “二哥……” “把暗卫们叫回来,让暗壹帮我包扎就行。” 花飞扬皱眉:“二哥,伤了就得治啊!” “放心吧,就是皮外伤,这事儿可别告诉家里人,省得她们担心。”花无谢脱了黑衣随手丢在一边,嘱咐花飞扬:“我要休息了,没事别叫我。”思考了一下,嘿嘿一笑,补充了一句:“只要不是老祖宗来了,有事也别叫我!” “知道啦,你好好休息,我去叫暗卫回来,然后帮你买点药。”顺便再弄些吃食。 花无谢睡得很熟,连暗卫帮他换药这么大的动作都没弄醒他,花飞扬弄了个小炉子把饭菜煨在上面,等花无谢醒的时候饭菜还是温热的,睡了一觉之后,脸上恢复了血色,看上去比刚回来的时候好了很多,简单做了一下清洁,花无谢开始填肚子。 花飞扬坐在旁边的座位上,问:“二哥,你这次去都遇到什么了啊,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花无谢一边吃,一边断断续续给他讲一路上发生的事,最后做了个结论:“我这次真的是运气好,竟然能进入到贼人的老巢,而且还遇上沈面面,否则啊,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二哥,你就这么把孩子们给那个沈面面了?你不怕他是骗你的啊!毕竟是从人贩窝里出来的人。” 花无谢微微一笑,带着自信:“这群孩子里,有皇家护卫止墨,有潇洒王爷的独女红胭脂,有我□□第一皇商金家独子金月半,别看他们年龄小,他们可比一般的大人聪明多了。”说着,扫了一眼自家弟弟,点了点他的额头,揶揄了他一把:“尤其比你聪明!”皇子的贴身侍卫,光有身手是不够的,脑子不灵活,怎么随机应变,怎么护卫主子?但又不能过于聪明,因为怕这人把小聪明用在皇子身上,埋下隐患,所以,皇子的护卫定然是千挑万选选出来的;潇洒王爷是一个只有名字没有权利的王位,世袭制的,据说其祖上是先皇的叔父,因只对潇洒人间感兴趣,从懂事开始就没在皇宫呆过,一直在游历□□的大好河山,江湖上他名声极大,先皇也说他是一位大智慧之人。潇洒王爷过世后,王位世袭,无论男女,只要是家中长子或长女,便能继承王位,到了胭脂这一代,其父母带胭脂走过的地方估计比神京城老百姓走过的大街小巷都多;□□第一皇商的名头不是白叫的,金家的敛财能力那叫一个目瞪口呆,也是在先皇那一代,因财富过于丰厚被敌手打压,向先皇投诚之后获得皇家庇护,这才一路做大,当初投诚的条件就是,我家的钱就是国家的钱,平时由金家掌管,一旦国家需要,金家的财库双手奉上。最关键的是,家庭条件如此之好,孩子们还没有被养成纨绔,这些孩子的父母可见不是简单人物,这些孩子们,未来可期。 花飞扬傻呵呵一笑,也不在意,他更想听故事:“别闹,继续说继续说!” “这几个孩子都很依赖沈面面,说明他对这些孩子是没有恶意的,我相信这些孩子的判断,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我不仅没有恶意,还抱有极大的善意。”花无谢顿了顿,吃掉最后一口饭,然后接着说一路上发生的事,“他是来寻找哥哥的,他觉得我跟他哥哥十分相似,所以才对我抱有极大的善意,而且说也奇怪,他的相貌确实与我有几分相似,只是看上去比我年长罢了。” “哇,你这么一说,我挺想见见他的。”花飞扬特别好奇那个人到底和二哥有多像。 “会让你见到的,沈面面这个人啊,看着脾气不好,但是发起脾气来又有点孩子气,力大无穷,轻功冠绝天下,总之,是个很有趣的人。” “二哥,你对他评价挺高啊!”花飞扬眼睛一转,坏笑着说:“那他要是真的骗了你,我一定去把他打个落花流水,为你出气!” 花无谢气笑了:“你志向还挺远大的啊?!”说着,抬起手就想往他肩膀上拍,“让你乌鸦嘴!” 花飞扬看到花无谢抬起了手,立刻就跳得远远的,躲过了这一拍,还站在角落颇为嘚瑟地喊:“打不着打不着。” “站住,我保证不打疼你!”花无谢顺着花飞扬的逃跑路线就追了过去,兄弟俩嬉笑打骂好不热闹。 为了能让自己看上去健康一点,花无谢没有第一时间回花家,而是和花飞扬真的出去游学了一番,一路上的见闻再加上派下属去游学的见闻,足够回花家逗老祖宗开心的了。 另一方面,夜尊因为害羞卷了孩子们就跑,没留意距离,等他冷静下来,才想起来要先找个没人的地方落下来。这一次的瞬移时间稍微有点长,孩子们都觉得头晕眼花,一落地,几个孩子都站不住,齐齐跌坐在夜尊身边。 “头……头好晕……”小胖觉得自己眼前在冒金星。 胭脂“嗯”了一声,整个人晃晃悠悠的,看来是得缓一阵子了。 止墨有轻功底子,症状比其他人都好一点,只是眼下也闭着眼睛摇摇脑袋,希望能清醒一点。倒是小煌儿,干脆就睡着了,口水都流出来了。 “你们在这里歇一会儿不要乱走,我去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夜尊说着朝人多热闹的地方走去。他走出来的地方是一条小巷子,两边都是四层以上的楼,所以巷子里晒不到太阳,很是阴凉,走出巷子是人来人往的街道,周围的小摊贩特别多,有的吃食,有胭脂水粉,有木雕竹刻,道路两边客栈居多,也有成衣布匹店,稍微远一点有当铺,药铺,首饰店,钱庄。 这里似乎是集市,生活中能用得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能买到。 孩子们见夜尊走出了巷子,心中略感不安,反正没刚才那么天旋地转了,干脆就都跑出来围着夜尊,猫崽子撒娇似的粘着夜尊不放。 胭脂是第一个认出这里是哪的,因为她之前和爹娘来过这。 “面面哥哥,面面哥哥,我知道这是哪啦!”胭脂拉着夜尊的手跑到首饰店,指着首饰店,兴奋地喊:“这里是乌镇,这里是乌镇!只有乌镇的流云首饰店才有我娘最喜欢的步摇!”她娘喜欢,她自然也喜欢咯。 胭脂高兴得眼泪都停不下来,乌镇距离她家不算远,快马加鞭半天就能到她家。小姑娘的声音把店里的老板娘吸引了出来,一看到胭脂,眼泪哗一下就流了下来。 “胭脂?!真的是你啊!”老板娘微胖,三十左右岁,皮肤白里透红,眼角还有一颗泪痣,看着颇为勾人,她的双手保养得非常好,修长如青葱,指甲不算长,但也不是齐根的短,光洁透着粉红,光看手的话,完全想象不到老板娘竟然是个身材丰腴的人。 “云姨……”看到熟悉的人,胭脂扑上去细声抽泣。老板娘云瑶是胭脂她娘从小一起长到大的闺蜜,胭脂见得最多的人除了爹娘就是她。 云瑶是看着胭脂从长大的,从她还在娘胎里时就看着,所以当胭脂丢失的时候,她的难过与担心不比她闺蜜少。她一边哭,一边安慰胭脂不要哭,一边又因为胭脂回来了而不停的笑,忙坏了。门口的喧闹声引得掌柜连忙出来查看,看到媳妇又哭又笑的,掌柜的赶忙安慰。 “当家的,你别管我,赶紧把彩儿和王爷叫回来!胭脂回来啦!” 掌柜的点头称是,把众人迎进后堂,交代伙计照顾好店铺,挂上了“东主有喜”“今日半价”的牌子,又安排了下人招待客人,之后亲自潜了信鸽飞往无垢山庄,向潇洒王爷和夫人报信去了。 无垢山庄是江南第一世家,家主连城璧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青年才俊,其妻沈璧君乃是天下第一美人,夫妻琴瑟和鸣,江南百姓无不羡慕。上一任潇洒王爷是位女子,巾帼不让须眉,闯荡江湖时结识了连城璧的母亲白红莲,并以姐妹相称,因两家离得及近,故而关系要比很多江湖朋友好上许多,潇洒王爷夫妇尊白红莲为长姐,也把连城璧当弟弟看,连城璧虽然只在胭脂刚出生的时候见过几次,但也不算是陌生人。此番胭脂失踪约十日,潇洒王爷夫妇倾全家之力却遍寻不着,只好上无垢山庄求助。乌镇距离无垢山庄不过一天的路程,潇洒王爷夫妇离家已经有两天,若是无垢山庄答应帮忙找人,夫妻俩此刻应该还在无垢山庄。 鸽子的速度比人快多了,不过半日,胭脂的父母已经回信说立刻动身回乌镇。胭脂的家住在乌镇东边一处邻水的小山上,整座山都是她家的,距离乌镇不超过三十里,云瑶知道胭脂着急想回家,只是抱着胭脂,拍拍她的背,安慰着,等父母回来,让父母带她回家。 小胖很羡慕胭脂找到了家人,想起自己家生意做得大,问掌柜的:“掌柜叔叔,咱们镇里有金家的店铺吗?” “当然有,出门往左,最大的那家钱庄就是金家开的。”平日店里要兑个碎银啊整银什么的,都是去那里的。 小胖高兴坏了,拉着夜尊就往门外跑:“面面哥哥,我能回家啦!” 夜尊回头看看胭脂,确定胭脂回到了自己熟悉且安心的地方,于是不准备再等胭脂的父母回来:“胭脂,我送小胖和止墨回去,你在这等你爹娘吧。” “面面哥哥,你别走,等我爹娘回来,他们肯定要好好谢谢你的。”胭脂拽着夜尊的衣袖,舍不得他离开。 夜尊端详着胭脂,见她是真的舍不得自己,不由得笑了:“别忘了我们的约定。” “我记得的。”胭脂重重点了点头,又问:“我怎么找你呀!” 止墨及时插嘴:“神京城,花家。” 胭脂歪着头看了看夜尊,表示确认一下。夜尊点点头,表示可以去那里找他。事实上夜尊也不知道那个神京城花家是哪里,不过止墨既然这么说,那接下来止墨应该会给自己指路。 从首饰店出来,小胖拉着夜尊直奔左边的钱庄,金家的钱庄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门框必须是金色的,而且店内必须有一副名家的山水画。小胖一看到招牌,乐了,确认这里确实是自己家的店铺——那个“金”字刻画得极有特色,外面是一个圆圈,里面把“金”字刻画得既像房屋又像元宝,是自己家的风格。 小胖一进门,大喊:“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咋一听还以为是砸场子的来了。 掌柜的倒是就在店里,看到“砸场”的是一个胖娃娃,耐着性子,笑眯眯地问:“小娃娃,我就是掌柜的,有何贵干?” “我是你们少东家金月半,麻烦掌柜给我爹娘传个话,告诉他们我平安回来了。”小胖抬起小胸脯,自豪的说。那神色,分明就是在显摆,我能从那么惊险的地方回来,你们快夸我! 掌柜的大惊失色:“这……这……是真的?!”说着,走到财神爷神像旁边,揭下一副画走到小胖面前,左右对比一下,发现,眼前这小孩儿和画像中相差无几,深吸了一口气:“真的是少东家!” 小胖骄傲地点点头。 “二两,快,快联系总掌柜,让他赶紧联系东家!” 被点名的伙计应了一声,钻进后院放信鸽去了。 掌柜的把小胖和夜尊等人迎到三楼专门招待贵客的雅间,沏上一壶好茶,小心伺候着。夜尊没什么耐心品茶,但现在没什么事,也不在意好好品品以打发时间,他本是注重形象之人,自然也不会学普通人牛嚼牡丹似的喝茶,他先是闻闻茶香,清香怡人,似乎四肢百骸都能放松下来,之后将一盏茶分三口细细品啜,嘴角一丝浅笑,微微点头:“不错。”端的是优雅闲适,再加上他本就不俗的容貌,掌柜的只想呐喊“惊为天人”。 总掌柜负责管理江南一带的各店掌柜,直接面向金老板讲话,每一年都要留出来一个月的时间向金老板汇报账务,他是见过小胖的。开春的时候刚向老板汇报过上一年的账务,现在刚回江南一带巡视各店。总掌柜接到掌柜的传信,立刻快马加鞭赶了过来。乌镇地方小,用马匹跑还不如用走路快,总掌柜进入乌镇人流量较多的地方之后翻身下马,一路小跑,在夜尊和小胖无聊到快睡着的时候呼哧带喘抵达钱庄。 小胖趁着总掌柜的大喘气的功夫吃掉了两块定胜糕,等他喘匀了气,笑呵呵地喊:“彭掌柜,好久不见,嘿嘿。” “少东家,真的是你啊!”彭掌柜有五十出头,看小胖就跟看孙子似的,激动得连连合掌拜神:“谢财神老爷保佑,谢财神老爷保佑。” “彭掌柜,都是财神老爷保佑,我才能遇到面面哥哥,是面面哥哥和黑衣哥哥救了我们。”说着,小胸脯一挺,自豪的说:“我也很厉害,我没哭也没闹,回来的时候还帮大家做饭,让大家没有饿肚子!” “哎,少东家最聪明最厉害了!”彭掌柜竖起了大拇指。“我已经飞鸽传信给东家,告诉他你回来了,可是……东家不一定能收得到啊。” “为什么啊?”小胖不解。 “自从您失踪后,东家费尽人力物力财力终于打听到您被拐到万葬峰,万葬峰地势凶险,鸟都不一定飞得过去,东家思来想去,便去了大漠边城寻人求助去了。” “大漠?他去那么远找人求助,等他回来,说不定我已经变成别人锅里的肥肉了……”小胖越想越伤心。 “少东家,听闻江湖上有一前辈名唤李寻欢,他的徒弟叶开,轻功是近八十年来的这个!”说到“这个”的时候,彭掌柜竖起俩大拇指,“若说有人能上得了万葬峰,估计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了。” “真的假的啊,拐走我们的贼人就说他自己的轻功是天下第一,那个叫叶开的大侠,真能比那个贼人还厉害吗?”小胖有点不太相信。 “东家也不敢确认到底是真是假,但是又不愿意放弃这个希望,所以就亲自跑了一趟。”彭掌柜叹了口气,继续说:“边城地处偏远,又位于大漠,风沙极大,信鸽不一定飞得过去,好在东家因为与大漠无名居的老板有商业往来,早就驯养了骆驼和鸵鸟,现下,东家和老板娘应该身在大漠啊。” “为什么一定要去大漠找人啊……”小胖好担心,没去过沙漠也听人说过沙漠很危险啊! “因为,据传,叶开少侠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大漠的无名居啊。”彭掌柜也很担心,毕竟那可是金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去的大漠啊,这两个人若是有什么闪失,那影响的可是全国的商业体系啊。 “面面哥哥……怎么办呀……”小胖拧了拧手指,烦恼得又吃了一块定胜糕。 夜尊本来就是应了花无谢的要求送孩子们回家,胭脂的父母很快就回来,她算是到家了,小胖的父母远在大漠,把他留在这里不如直接送他去大漠找爹娘,于是,他问彭掌柜:“有金老板碰触过的物品么?” 彭掌柜愣了一下,说:“哦、哦……有。”他从后腰拿出一根毛笔,说:“东家用这支笔记过账。”说完,双手递上那只笔。 夜尊用黑能量覆盖住整支笔,感受了一下,然后用黑能量覆盖住小胖和止墨与小煌儿,说:“我带小胖去大漠。”不等彭掌柜反应,夜尊带着孩子们消失了,徒留一缕带着闪电的青烟慢慢消散。 消失得突然,彭掌柜受到极大的惊吓,脚一软跌坐在地上,一旁的掌柜也吓傻了:“消……消失了?” “掌柜的,流云饰品的掌柜来访。”一名伙计上楼通报。 两位掌柜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哎”了几下,然后强作镇定下了楼。楼下云瑶夫妇俩带着胭脂一家三口站在钱庄里,他们道明来意,主要是想见见胭脂的救命恩人——夜尊。 “那……那位夜少侠……”彭掌柜惊魂未定,结结巴巴的说:“他们……消失了!突然一下就消失了!” 胭脂一听就知道夜尊是带着小胖他们瞬移走了,撅着小嘴,略显失望:“他们已经走了呀……” “走了?可是刚才没见到有人出去啊,是在我们来之前走的?”胭脂的家人明显没搞清楚状况。 彭掌柜终于找回了流畅说话的能力:“不是,我下来之前还在楼上呢,他说要带我们少东家去找东家,然后就消失不见了,突然一下子消失不见的!” 胭脂知道夜尊的异能不能往外透露,于是只说:“面面哥哥轻功极好,他肯定是带着小胖他们飞走了。” “轻……轻功?”这位少侠姓“叶”,难道他就是东家找回来的叶开少侠? 这可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9章 第九章 第九章论功行赏 胭脂不知道彭掌柜误会了此“夜”非彼“叶”,自然也不会去解释夜尊其实不姓夜,他应该跟他哥哥一样,姓沈! 没见到夜尊,胭脂一家人自然也没有多呆,寒暄了几句之后就回去了。胭脂跟着父母回了家,撒撒娇,洗洗澡,饱餐一顿,再睡一觉,待到第二天她才窝在母亲怀里,将被拐走这段时间的经历娓娓道来。彼时,夜尊已经带着孩子们找到了小胖的父母——□□第一皇商金老板。 浩瀚的大漠四周景色都一样,若不是夜尊能够借着毛笔感应到金老板所在的位置,哪怕他有瞬移异能都不一定出得了沙漠,毕竟沙漠里很难分得清方向。 小胖一家人都很胖,老板娘加小胖加止墨再加夜尊大约就是金老板的分量,金老板是个十分感性的人,夜尊带着小胖站在他门前的时候还能听到金老板哭着对老板娘说:“娘子啊,咱家胖胖身上肉那么多,你说那些山贼上下山一趟不容易,会不会饿极了就把胖胖吃了啊?” 老板娘小声抽泣着安慰:“你别瞎说,胖胖这么胖,山贼要是有一丁点商业头脑就该知道,论斤卖比吃了划算,别吓我,啊!” 夜尊低头问小胖:“你们这也有‘吃人’的习俗?”夜尊一直认为“吃人”应该是他的专利,没人会才对。 小胖严肃地摇摇头,说:“我们这的人不吃人。” 只听金老板继续哭哭啼啼地说:“山贼可不就是没有商业头脑么,要是有,早成第二皇商了。” 老板娘也很淡定:“那帮山贼应该没那么大食欲,不然长胖了无法上下山,这山贼头子岂能养吃闲饭的?” 金老板恍然大悟:“娘子说得有理。” 夜尊推开门,里面的金老板和老板娘坐在桌子旁,看到有人不敲门就进来了,齐齐回头望去,这一望,呵呵,一瞬间空气仿佛凝结成固体——夜尊是被那满桌子鸡鸭鱼肉吓的,金老板夫妇是看到儿子难以置信的。 金老板第一个反应过来,掐着自己肥肥的爪子问:“娘子,疼不疼?” 老板娘呆呆地回答:“不疼。” 下一秒金老板又哭了:“娘子呀,我想我儿子啊,我都出现幻觉了啊!” “我也出现幻觉了……”老板娘眼泪婆娑的看着小胖,哪怕是幻觉,她也挪不开眼。 小胖见到爹娘以为自己是幻觉,瞬间什么感动啊喜悦啊都没有了,确认过眼神,是亲爹亲娘,“爹,娘,我回来了。” 老板娘掐了一把金老板肥肥的爪子,还拧了一圈,问:“相公,疼么?” 金老板呆呆地回答:“疼。” 老板娘喜出望外,一把捞过小胖抱在怀里,亲他一个满脸:“哎呀,真的是儿子呀!”金老板的眼泪又飚出来了,上前一把熊抱把妻儿拥在怀里,感动得又哭又笑。 夜尊轻叹一口气,轻得连离他最近的止墨都没有感受到,他想他哥哥了。他低头对止墨说:“止墨,咱们走吧。” 止墨点点头,把花无谢给他的地图交给了夜尊,说:“我要去这里。” 地图并不精细,出发点在万葬山山脚,夜尊带着止墨和小煌儿瞬移了许多次都没能回到山脚,后来他们寻了处驿站休息了一晚,第二天继续出发。 “面面哥哥,咱们吃饱喝足还睡了一晚上,不给银两不好吧……”止墨有点心虚。夜尊的瞬移可以让他们不用退房就离开,不退房就不会碰到掌柜要求给银两。 “你有银两吗?”夜尊凉凉的问。 “我……没有……”止墨低头。 “我也没有。”夜尊习惯了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并没有什么太高的道德标准,毕竟,谁也不能指望一个曾立志毁灭世界的人遵守世界的道德规范。 “但是……这么做是不对的呀……”止墨很纠结。 “你可以记住这家店,等有了银两再给送回来。”在夜尊看来,这都不是事儿。 止墨眼前一亮,舒心一笑:“面面哥哥,您说得对!”随后一愣,问:“这是哪?” 夜尊沉默了,因为他不也不知道。不过,夜尊有他自己的办法,他把黑能量注入在房梁内,说:“我做了标记,日后可以瞬移回来。” 止墨看着他的操作,一脸崇拜:“面面哥哥,你好厉害!” 夜尊摸了摸止墨的头,笑露八颗牙,看上去整个人都温暖了许多,他说了一句“走吧”,然后带着止墨和小煌儿开始瞬移,当天夜里,他们总算是来到了地图所示的地方。 夜尊等人是忽然出现的,因为天黑,夜尊又穿着一身白衣服,突然现身可谓是让个别侍卫吓破了胆,幸好巡逻的侍卫都是九人一组,吓坏了三个胆小的还有六个胆大的。 其中一个较为年长的侍卫拔出刀横在胸前,大声问:“来者何人。” “在下小皇子贴身护卫止墨,奉命带小皇子回宫。”止墨护着怀里的小煌儿,上前一步,“我要见禁卫统领秦大人。” 几个侍卫一听是小皇子,顿时乱做一团,年长的侍卫示意他们不要慌乱,并让其中一个侍卫立刻通报禁卫统领。 他们所在的位置并不在皇宫附近,是在神京城东门,小皇子被夺一事禁卫统领难辞其咎,被皇上罚俸并被安排在此守门。此人为人正直,不参与各党派斗争,只听命于皇上,所以把小皇子交给他带回皇宫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事,而且,当初止墨能够进皇宫,还是秦大人引荐的,所以花无谢才会让止墨来找秦大人,因为只有把小皇子交给这个人他才放心。 秦大人今晚正当值夜,一听到通报立刻就下了城楼,见到止墨抱着小皇子,当下哈哈大笑起来:“止墨,真的是你,好样的!” “秦叔……”止墨见到熟悉的人,忍不住热泪盈眶。止墨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和秦大人是老乡更是邻居,秦大人成为禁军统领之后也不忘回乡照顾父老乡亲,当初听皇上说要给小皇子找一个贴身侍卫,秦大人立刻就想到了止墨,他推荐止墨进京,但也仅仅是推荐而已,若非止墨争气,贴身侍卫也轮不到他。止墨则认为,若非秦大人有心帮扶,他肯定不可能成为皇家侍卫,不可能让一家人生活得很好,所以,秦大人之于他可谓是救命恩人再生父母那般重要。他单膝跪地,微颤着声音说:“秦大人,属下幸不辱命!”是激动是感动也是自豪。秦大人拍了拍止墨的肩膀,把他扶了起来,语重心长地说:“止墨,辛苦你了!” 两人叙了一会儿旧,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止墨给秦大人介绍:“秦大人,这位是面面哥哥,哦,他叫夜尊,就是他和黑衣哥哥救了我们。” “夜少侠,多谢!”秦大人双手抱拳,行了个恭恭敬敬的鞠躬礼。 “秦叔……”止墨拉了拉秦大人的衣角,“面面哥哥姓沈。” 秦大人愣了一下,哈哈笑着道歉:“沈少侠,抱歉抱歉。” 夜尊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回了句:“没事,叫我‘夜少侠’就好。” “多谢。” 秦大人领着夜尊和止墨还有小煌儿回了自己的府邸,差下人收拾好两间客房,还叫厨房做上一桌好菜给他们解解乏:“夜少侠,多谢你救了止墨还有小皇子,老秦我先干为敬!” 夜尊能分辨得出来秦大人是真心实意在向他道谢,甚至还带着一股子如释重负的意味,可见止墨和小煌儿对他有多么重要。夜尊不敬重天地鬼神,也足够乖张狠厉,但自从解开“被抛弃”的心结之后,对于那些对他释放善意的人而言,他还是很好相处的,他拿起酒杯,说了一声“干”,然后一饮而尽。 “止墨,今日天色不早了,若是今晚告诉皇上你们回来了,皇上怕一晚上都要睡不好了。今晚你们现在我这里歇息一晚上,换身干净衣服,明天一早,我带你们进宫。” 第二天清晨,皇上收到了秦大人的传信,得知小皇子已经带回,他强忍激动上了朝,一番政局之事后,皇上按奈不住,直接宣秦大人觐见,太监那句例行公事“有事起奏,无事退朝”没来得及喊,所以皇上不是在御书房接见他们,而是直接在朝堂之上,可见皇上这是有多急切。 秦大人带着止墨、小煌儿和夜尊来到朝堂之上,夜尊出色的容貌和花白的头发引起一众大臣的窃窃私语,尤其是花无谢的父亲花尚书以及花家死对头司马丞相,他们怎么看夜尊怎么觉得眼熟,花尚书倒是认出来了,夜尊与其二子花无谢有几分相似,却是看上去比无谢年长,司马丞相虽然认不出这人究竟在哪里见过,但他看花尚书也盯着夜尊看便明白,这人估计与花家有点关系,司马丞相眼睛转了转,暂且按耐下想要利用夜尊打压花家的想法——这个人得好好利用。 “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秦大人和止墨如礼参见,夜尊却是不了解这些礼节的,站在一旁没有动。 一旁的太监看夜尊没有动,尖声呵斥:“大胆,你是何人,为何不跪!” 夜尊还是第一次听见太监的声音,细细尖尖又不似女声,着实是不习惯,掏了掏耳朵,微微皱眉,说:“你的声音好难听,别吵。” “大胆,你……”太监话还没说完,就让皇上给打断了。 “好了,朕不想听这些,快将皇儿给朕带上来。” 止墨抱着小煌儿上前交给太监,皇上也坐不住,直接站了起来,没让太监多走一步便抱过小煌儿,感受着孩子偏高的体温,皇上才终于有了孩子失而复得的真实感。 “小煌儿,叫父皇。”听淑妃说小煌儿已经会叫她母妃了,可还没来得及叫一声“父皇”孩子就被贼人抢走了,抱着怀里的孩子,皇上眼角湿润。 小煌儿笑得像个天使,吱吱呀呀喊着:“父……父……啊……” 皇上听懂了小煌儿是在喊他“父皇”,感动坏了。不是第一次当人家的父皇,但孩子的第一声“父皇”总归是值得激动的。皇上拍了拍小煌儿的后背,就这么抱着他坐回龙椅,平复了一下心情,问:“止墨,这几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回禀皇上,当日贼人艺高胆大,从皇宫中抢走小皇子,臣下①作为小皇子的贴身护卫,自然有责任保护小皇子的安全,但能力有限,未能夺回小皇子,反而被贼人一同掳走,还请皇上恕罪。”止墨双膝跪地,恭敬地低着头。 小皇子都平安回来了,皇上自然不会怪罪:“平身,你继续说吧。” “贼人轻功极高,他把我们掳到万葬峰顶,凭臣下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下山,所幸贼人因自皇宫中掳人成功而情难自禁,下山寻快活,这才使小皇子以及另外两个被掳的孩子幸免于难,使面面哥哥,咳,使沈大侠和另一位黑衣大侠有机会解救我们,带我们下山。” 夜尊听惯了孩子们叫他“面面哥哥”,如今突然喊他一声“沈大侠”他好不适应,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向来不会委屈自己,直接在止墨额头上敲了一指头,说:“叫面面哥哥。” 止墨觉得脑门一疼,抬头看了眼皇上,他之所以改成比较正式的“沈大侠”这种叫法,是怕在朝堂上失礼,皇上见止墨怯生生地望了他一眼,倒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嗯”了一声表示准奏。 之后,止墨把下山这一路上的事逐一道来,但一些不便透露的细节他并没有说,比如山贼首领被沈面面吃了,比如山贼喽啰被沈面面收编了,比如沈面面有异能啦,再比如黑衣人就是花无谢等等他都没说,说到被蛇咬的时候,皇上震怒,一拍龙椅,刷一下站了起来:“什么?!中毒?!”皇上突然的怒吼吓到了小煌儿,小煌儿吸了一口气,要哭不哭,脸色却是煞白,呼吸急促,显然是吓得不轻。见状,皇上立刻喊宣了太医,并让太监把小煌儿带回淑妃娘娘的寝宫。 “止墨,你继续说!”皇上气得脸都黑了。 止墨跪地请罪:“止墨护主不利,请皇上降罪。” “平身吧,此事容后再议,继续说这一路上还发生了什么事!” “当时,臣下为了给小皇子吸出毒素也中毒昏迷了,所以并不知道毒素是如何清除的。”虽然当时不知道,但胭脂和小胖都告诉他了,是夜尊用异能吞噬了毒素,夜尊还因此遭到毒素反噬,头发变白,但是,这话他不能说啊,只能故作不知了。 皇上看向夜尊,夜尊咧嘴一笑,把锅甩给了不知道是谁的“黑衣大侠”,他记得花无谢说过,不要跟别人说自己有异能的事儿,看在那个人疑似哥哥的份上,他决定听话。 皇上自然看得出夜尊和止墨是有所隐瞒,沉了沉声音,问:“那黑衣大侠是何人?” “那人黑衣蒙面,连吃饭喝水时都不肯摘下,我们一直不曾见过他的真面目。”止墨倒是没说谎,花无谢为了“假装自己没来过”这样一个蠢萌蠢萌的理由,当真蒙着面一直没摘下来过。 “若是还能再见那个人,你可能认得出来?” 止墨又跪下了,开着点紧张:“皇上恕罪,臣下不确定是否能认出。”倒也不算说谎,毕竟,如果不是因为擦脸颊的动作认出对方是花无谢,止墨真的认不出来人是谁。 “沈少侠,你和那黑衣大侠是否认识?”皇上调了调坐姿,情绪沉淀下来,不似最开始时那般激动与震怒。 “在下不识。”夜尊耐着性子听他们一来一往讲述之前的事情,要不是好奇止墨说的“神京城花家”是个什么地方,他早走了。 皇上“哦”了一声,又问:“那为何你会与那黑衣人一同上山救人?” “我本来就在山上,是黑衣上山救人,我顺便跟着下山而已。” 闻言,皇上坐直了身子,眉眼一凛,不怒自威:“你跟山贼是一伙儿的?” 夜尊愣了一下,咧开嘴一笑,露出十颗大白牙,若不是没有攻击的想法,估计他已经瞬移到皇帝身边儿去了,只听他轻声说:“你猜。” 众臣哗然。 皇上顿时大怒:“大胆!没人敢这样跟朕说话,不要以为你是小皇子的救命恩人我就不敢动你!” 止墨知道夜尊这是不耐烦了,经过几天的相处,他也看得出来夜尊不是那种特别有耐性的人,只是没想到他发作得这么快。止墨拉了拉夜尊的袖子,悄声说:“入乡随俗,入乡随俗。”这话还是花无谢说的呢,止墨是觉得夜尊既然总把花无谢当哥哥,那拿他的话来点一点夜尊,他应该会听的。随后止墨低头请罪:“皇上息怒,面面哥哥自幼与兄长在山上长大,此番下山就是为了寻找兄长,他只是寻兄心切,并无不敬之意,请皇上恕罪。”不说他自幼长在山上,难道说他是从空中的黑洞里像面粉一样飘洒下来的吗?止墨不在意夜尊的来历,可是皇上未必不在意。 皇上一摆手,冷静了下来,他权当夜尊是江湖中人,有些怪脾气罢了,“止墨,你平身吧。” “谢皇上。” “朕想知道,皇家的这位救命恩人,是不是‘贼喊捉贼’,毕竟,你与那掳走小皇子的人太像了。”皇上是见过二当家的,当初掳走小皇子顺便拎走止墨的时候,皇上就在旁边被侍卫们保护着,那个贼人看似柔和,实则阴狠毒辣,因轻功高绝,视皇宫如无人之境,眼前这位“沈少侠”也有类似的特质,容貌不俗,实则冰冷狠厉不好相与,能从万葬峰救下几个孩子,其轻功必是不弱,若是贼人有心算计皇家,皇上不得不防。 “回皇上,臣下可以作证,面面哥哥确实与掳走小皇子的贼人无关,请皇上明鉴。” 皇上低声沉吟,思考着夜尊是否可信。此时,太监在皇上耳边低语几句,告诉皇上,小皇子已经恢复平稳,手里拿着一个面具要见夜尊。皇上深知小孩子是极为敏感的,如果夜尊真是掳走小皇子的人,小皇子不可能对他如此亲近,于是心下有了决断。 “也罢,小皇子安全归来,沈少侠到底是功不可没,朕心中有数。”之后,转头面向一直低头不语的秦大人:“秦爱卿。” “臣在。” “皇子被夺,你难辞其咎,朕罚你看守东门,如今你带小皇子安全回宫,朕也允许你官复原职,你可有异议。”看似问句,其实根本商量的余地。 秦大人本就因没出什么力而感觉心中有愧,如今皇上愿意不计前嫌将其官复原职,他已觉得这是莫大的恩赐。秦大人双膝跪地,手心朝下,重重磕了个头,带着颤音高喊:“谢皇上。” 皇上允许秦大人平身之后问止墨:“止墨,你可有想要的赏赐?”止墨年龄小,却一路护主直至安全带回,功不可没,自然不能随便赏赐,总是要问问止墨的意见。 “臣下护主不利导致小皇子身中剧毒险些丧命,臣下不敢居功,只盼皇上念在止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让臣下继续护卫小皇子。”在止墨看来,能够安全回来全靠花无谢和沈面面,他自己是没有什么功劳的,所以他只希望继续护卫小皇子,不要被调走。 止墨的谦逊令皇上龙心大悦:“切莫妄自菲薄,若是一路上你没有好好照顾小皇子,只怕小皇子也不能像现在一样有活力,你就继续护卫小皇子吧,另外,再赏银五百两,布匹二十匹。” “谢皇上。”止墨如秦大人一样恭恭敬敬行了个跪拜礼。 “沈少侠,你呢?” “我在找我哥哥,不知皇上是否能帮得上忙。”夜尊自称“尊”,与沈巍并列双生鬼王,活了一万来年,再怎么“入乡随俗”也不可能像止墨那样恭恭敬敬的。 皇上没纠结夜尊那不够尊敬的态度,“朕可以派人去找,你且说说你兄长的特征。” “我哥叫沈巍,我和他是双生子,长相相同,他性格比我温和,学识渊博,所以看上去更像我弟弟,不过……”夜尊显然不能说关于虫洞的事,“我跟我哥失散的时候,我受了重伤,我哥为了救我,耗尽了力气,现在,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身份,更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记得我……”一想到虫洞带来的影响,沈面面就难过得不能自已,恨不得时间再回一次当初被镇压的时候,他宁可自己再被镇压一万年,说不定自己若是老老实实被镇压,他哥还能在天柱外陪他说说话,也好过像现在这样天各一方。 “沈少侠,照你这番话,要确认你哥的身份实属不易,唯独样貌这一项尚可作为参考。” 沈面面点点头,轻叹了口气:“确实如此。”因思念哥哥而略显沮丧的沈面面说话语气都比刚才平和了许多。 皇上察觉出他的变化,心下暗自好笑,看来,刚才确实是他多心了,此人足够孤傲,但脾气秉性也是一眼就能让人看穿,不像是能干出“贼喊捉贼”这等极有心计的事情,而且,此人能够从极险之地救下几个孩子,想必武功不俗,这等人物估计是不屑功于心计的。“说到样貌,朕确实觉得你很眼熟,可是,你与那掳朕皇子的贼寇也只是气质相似,样貌却完全不同,朕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你这张脸呢……”说到最后,皇上几乎是在自言自语了。 “启禀皇上。”花正坤上前一步行了个礼,表示有事启奏。 “花爱卿?” 若不是夜尊出现,花正坤都快忘了花无谢不是花家亲子这件事。花家和萧家与谢家历代交好,当年萧家被灭门,花正坤夫妇为保萧家血脉,把萧家一子一女带回花家抚养,分别起名为花无谢和花无颜,取花娇绝百黛,花开永不谢之意。他分明记得当时萧家只有一子一女,并没有双生子存在,可眼前这口口声声寻哥哥的人又是与花无谢如此相似,倘若此人真的是萧家血脉,花正坤是必然得将之护在羽翼下的。可老好人花尚书哪里知道,这个夜尊来自异世,怎么可能与花无谢是血亲?他只知道,在确认夜尊和花无谢的血缘关系之前,不能让这人乱跑:“启禀皇上,其实,微臣也觉得此人颇为眼熟,像是……” “像谁?” “此人与微臣二子花无谢有七分相似,皇上见过犬子几次,想必皇上是因此才觉得沈少侠极为眼熟。” 皇上无声的“哦”了一下,手指虚点花正坤,恍然大悟:“对,难怪朕总觉得眼熟,确实是与花无谢相似极了。”忽而失笑,发觉一件事:“这花无谢性情温和又不失洒脱,博学多才聪慧过人,看着也比你年轻许多。”这种巧合确实不多见,只是皇上答应了以“代为寻兄”作为赏赐,他自然不可能阻止夜尊前去确认花无谢是否真的是其兄长,所以只是提了个醒:“花家的三个孩子自小与公主一起长大,恐怕,你会失望啊。” 夜尊笑了笑表示不在意。虫洞本就是时空与时空的交界点,虫洞里并没有时间的概念,出来之后,虫洞把哥哥送回二十年前,把自己送到二十年后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兄弟俩失散时沈巍能量全失,会不会因此回归幼生期谁也说不准,万一回归了呢? “启禀圣上,微臣有一想法。” “花爱卿但说无妨。” “沈少侠刚刚下山,想必还没有住宿的地方,不若就让他在微臣家住下吧,一来他可以确认他失踪的兄长是否就是犬子无谢,二来,即便不是,他们小年轻的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花正坤是想把人留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这样,确认他是不是萧家血脉也能方便些,若是,势必要护在身下;若不是,只要其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也就当做是孩子交的朋友来串门玩儿了。 皇上对这个想法非常满意,象征性地问了问夜尊:“沈少侠,你意下如何?” 夜尊一听是让自己进入花家,眼睛都亮了。别看夜尊平日里也会装模作样的说一句“在下夜尊”,看似斯文有礼,实际上倨傲得很,尤其是在重生前,他的礼节并不是建立在对对方的尊重上,而是建立在对蝼蚁的施舍上,对,就是蝼蚁,他看世间万物都是砂砾芥子不值一提,所以,他的礼节是在彰显自己的尊贵。不过,现在,当下,他把皇上当做值得以礼相待的平辈,他双手平伸交叠,笑露八齿,微微鞠躬,极为郑重地回答:“求之不得。” 皇上满意地笑了,大手一挥,定下了给夜尊的赏赐:“沈少侠护送小皇子回宫功不可没,现赏纹银千两,布匹百批,因你寻兄心切,朕特派三人去民间寻访你兄长下落,待你兄长画像完成,沈少侠便可前往花家暂住,住到何时由你二人自行商议。沈少侠,这样的赏赐可合你心意?” 夜尊再次行了个鞠躬礼,笑得那叫一个风华绝代:“多谢皇上,极合心意。”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0章 第十章 第十章初见无谢 下了早朝,皇上让太监先领夜尊来御花园,小煌儿恢复平静之后一直吵着要见夜尊,夜尊作为男子自然不能前往淑妃娘娘寝宫去看小煌儿,所以由宫女带着小煌儿来到御花园。皇上和夜尊与止墨抵达御花园的时候,小煌儿已经坐在凉亭里了,身前的石桌上摆着茶、水果、糕点,还有一副金色的面具。面具上有藤蔓一样的花纹,看着和夜尊常带的那一副极为相似。 皇上等人进入凉亭,小煌儿蜷了蜷小短腿,然后站在石凳上:“父……啊~”这是在跟皇上打招呼,皇上走到小煌儿左边的石凳上坐下,随后赐座夜尊。止墨是小煌儿的贴身护卫,作为下属,他是没有资格与主人共桌的,所以他安安静静站在小煌儿左后方——左边是心脏所在的地方,必要时,用身体挡住左后方的袭击。 “小煌儿,为何这么着急要见沈少侠啊?”皇上逗弄了一下小煌儿,然后问。 小煌儿指了指桌上金色的面具,流利地喊了一声“面面”,意思是给面面哥哥一副面具。 夜尊好歹也跟小煌儿相处了几天,倒是明白了小煌儿的意思:“给我的面具?” 小煌儿重重点了一下头,“啊”了一声。 夜尊本来就打算去打造一副面具,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如今小煌儿竟然会送个他一副面具,这倒是令他十分意外,当然,也十分窝心,他伸手摸了摸小煌儿的头,顺便用眼神杀退了旁边正待表示不赞同的宫女:“小煌儿,你怎么会想到要给我一副面具啊?” 小煌儿顿时脸颊泛红,他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左右晃晃,扭了扭小屁股,小猫咪似的“呀~”了一声。 这动作太高级,夜尊解读不出来,不过小煌儿的动作太有趣,夜尊失笑,连说话都带着笑意:“你一个男孩子,这么娇羞干什么啊?” “面~面~” 那可疑的小波浪,像猫崽子撒娇似的,又软又嫩,挠得皇上心痒痒,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有这样有趣可爱的一面,皇上慈爱地摸了摸小煌儿的头,想着日后要常去看看他。 小煌儿说不出太流利的话,没办法表达自己想说什么,只能转头看向止墨,止墨不负所望,翻译出了他想说的话:“面面哥哥,小煌……子是觉得您很漂亮,美丽的人就应该拥有一副面具。” “漂亮?美丽?”夜尊的笑容僵硬了,这两个词是用了形容男人的吗?就算他被镇压了一万年,他也知道这两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夜尊深吸了一口气,优雅地端起茶杯,优雅地喝了下去,冷静了一下,抛给止墨一个眼神,端的是优雅魅惑迷人,纠正道:“请说我高贵或者是帅气!” 止墨忍不住一笑,要不是相处了几天他都习惯了,说不定他就要被这双眼睛给捕获了,这是一双让人舍不得挪开视线的眼睛,无论是平静澄澈时还是狂风暴雨时,都让人迷醉,忍不住深陷其中。 “你笑什么?”夜尊的魅力和传统的阳刚型男完全不同,他把自己活得很精致,力量与敏捷并存,儒雅又不失霸气。 “没笑什么,就是觉得您说得对。”止墨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护在小皇子两边,避免乱动掉下石凳,然后继续解说,“淑妃娘娘之前跳过一曲踏雪寻梅,和我们第一次见面面哥哥时的情形很像,淑妃娘娘摘下面具后那惊为天人的容貌着实是震惊了当时在场所有的人,所以,小皇子才会认为,美丽的人就应该有一副面具。” 夜尊嘴巴微张,惊讶了:“小煌儿就那么一个动作,你竟然能解读出这么多内容?!” 止墨无奈一笑,微微脸红:“毕竟照顾小煌儿这么久了,他那看人先看脸的习惯我太了解了。”不是他想说小煌儿坏话,实在是他身边随侍照顾的人样貌都不差,长相稍微平凡一点的都照顾不了小煌儿,因为他会哭个不停。 夜尊哈哈一笑,忍不住又虎摸了一下小煌儿的头:“没想到你还是外貌协会的啊!” 小煌儿歪着脑袋,没听懂夜尊的话:“啊?” 不止小煌儿没听懂,止墨和皇上也没听懂,皇上插了句嘴:“这……何为外貌协会?” 夜尊在海星晃荡的时候听海星的年轻人们提起:好看的人叫做颜值高,不好看的人叫做颜值低;只看颜值不看其他,叫颜值即正义,这类人是外貌协会的主要成员。 夜尊心情好,给皇上和止墨科普了一下什么叫做外貌协会,一时间气氛融洽,宾主尽欢。临近午时,皇上带着小皇子回淑妃娘娘寝宫用膳,他命太监在养心殿偏殿收拾出来一间房给夜尊住,这是皇上在表达对夜尊的重视。皇宫里不留宿客人,哪怕是外宾,也有专门的国宾馆可供住宿,养心殿是皇上临时歇息的地方,在偏殿留宿夜尊,这足以证明夜尊是皇上非常重视的贵宾。 当天下午,皇上命画师前来偏殿为夜尊的兄长画像,两个人鸡同鸭讲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由夜尊打扮成沈巍的样子,然后由画师仔细作画,不过,当画师知道这幅画的作用大概只有十之一二时,他是相当崩溃的,但是,不画还不行。夜尊为了让画师能够顺利画出沈巍的细节,不得不当了几天不能动的“人偶”,几天之后,画师的“沈巍”新鲜出炉,他一共画了两幅画像,一幅是作为黑袍使的沈巍,长相与夜尊相同但略显稚嫩,手中拿着一副黑色的带着藤蔓花纹的面具,另一幅画是画师纠结了好久才画明白的,因为画师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形象,短短的头发不需要系发带也能整整齐齐,三七分的头发和鼻梁上的金边眼镜让他看上去比第一幅画庄重成熟了许多,不知道他是在看着谁斯文浅笑着,若是真人在这里,这温文一笑不知道要掳走多少神京城少女的心。 皇上派出的三名龙卫,一人拿着原画,另外两人拿着拓本,离宫寻访去了,三名龙卫本来还想着再多了解一下关于沈巍的情况,比如失散的地点啊,失散了多久啊,失散的时候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啊之类的,可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夜尊都没办法细说,三人只能带着画卷空无线索寻访民间。 彼时,花家已经收拾好了别院,把皇上赏赐的东西放进了别院的库房,就等着夜尊入住了。 花无谢早就已经回到了花家,把一路上的见闻讲给老祖宗听,逗得老祖宗笑声不断,有时候还会画几幅公主的画像,这小日子可谓是滋润极了,尤其是听父亲说家里会暂住一位贵客时,他就知道是沈面面要来了,他期待得不得了。只不过,还没等到夜尊,便先得了公主掉崖的消息,他自幼喜欢公主,一听公主掉崖,什么画像什么沈面面全都抛在了脑后,直接就冲了出去,一众丫鬟小厮根本拦不住,后来,一个大丫鬟使出杀手锏:“二少爷,你不能去,你再去我就告诉老爷啦!” 花无谢一听,来气了,看着不在意,但心里还是有点打怵的,转身就对着丫鬟说:“别说是老爷了,就是老祖宗来了我也要去!”其实,也就是自己给自己打打气。 丫鬟们正要继续阻拦,抬眼就看到了花正坤缓步走来,丫鬟们互相看了眼,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叫了声“老爷”。 花无谢以为俩丫鬟是吓唬他的,端起小主子的架子,开始训人:“你们还来劲了是吧,告诉你们,你们还真别拿老爷来吓唬我,切。”傲娇的一转头,准备继续朝外头冲,前脚刚走出一步,就看到花正坤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本来心里就打怵,猛一下看到老爹站在眼前,这根本就是做坏事被当场抓包了啊,花无谢吓得后退了两步,脑子一片空白,反射性抬手行礼,跟丫鬟们一样喊了声“老爷”。话音刚落,脑子恢复知觉,这才察觉到自己喊错了口,随后更正过来,喊了声“爹”。如果不是场合不对,花正坤真的很想哈哈大笑出来。 花正坤双手背在身后,强忍着大笑,憋出来两声假笑,一本正经的明知故问:“呵呵,你这是又要干什么去呀?”前几天出门游学也不知道干了啥,以为回来时伤好了,我就看不出来你受过伤是吧,臭小子,你不说我也不说但是不代表我不知道,这才养了几天啊,好容易养回来个唇红齿白的俊俏模样,又想跑出去闯祸了? 花无谢告诉花正坤,是因为知道公主坠崖了,所以他才要出去找公主,可花正坤却认为,找公主有花家长子花满天就够了,不需要花无谢一个受伤初愈的人跟着受累,所以他坚决不同意花无谢出门。 作为家长,花正坤显然是心疼自家孩子的,可花无谢作为一个恋爱中的男人,自然更关心心上人多一点,于是父子俩就“我要去”“不许去”“我非要去”“就是不许去”“为什么不许去”“因为我不允许”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角逐,最后,花正坤采用“暴力”解决问题,直接让小厮控制住花无谢,把他拖回房。 花无谢武功不弱,可是也不好意思对着自家家丁施展,眼睛左右瞄了瞄,顿时有了主意,他捂着肚子唉唉叫了两声,让丫鬟小厮们离自己远点。 “少爷?你怎么了?”丫鬟小厮都慌了。 “突然肚子好疼,你们离我远点。” 丫鬟小厮自然不敢离得太近,纷纷退后了两步,花无谢左右一看,起身就跑,他本就轻功绝佳,这一跑,丫鬟小厮根本拦不住他。花正坤远远看到这一幕,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摇摇头感叹:年轻真好。 花无谢跑出家门,花飞扬自然也坐不住,他带着两个小厮追了上去,一边跑,一边喊着:“二哥,等等我,我也去!” 花无谢还在跑,但是稍微放慢了脚步,一边高喊:“你快点儿!” 不多时,兄弟俩来到了公主坠崖的地方,悬崖虽高,但和万葬山甚至是万葬峰相比,这里只能算是山谷,周围高,中间低,植被茂盛,像花无谢这等轻功高手并不担心这里有多险峻,只是公主和一同掉崖的谢家千寻却没有丝毫武功,不一定能毫发无伤。 “我要是能够看到全谷的概冒,说不定就能帮上大哥。”花无谢左右查看,希望能想出来办法。此时,他看见一只鸟飞过,想起之前公主把自己当风筝放的事,公主为了飞上天特地找工匠做了一个能够支撑人飞起来的风筝,在花无谢救了公主之后,公主就把这个风筝送给了花无谢,想起公主,花无谢开心一笑:“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花飞扬问。 花无谢让小厮把风筝给他取过来,顺便回答花飞扬:“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花飞扬完全听不懂花无谢的意思,他哪里知道,这句话是公主把自己当风筝放的时候喊出来的,其本意应为自己到处漂泊像什么呢?就像天地间的一只孤零零的沙鸥。但是在从未出过皇宫的公主看来,她更愿意解读为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如同自由飞翔的鸟儿。花飞扬不懂其中含义,花无谢也不想给他解释,他更想把这样的公主放在手中呵护,放在心中珍藏。 小厮把风筝取了过来,花无谢调整好风向,退到远处,助跑之后,在悬崖边用脚一蹬,借着轻功与风力,风筝飞出很远一段距离,高空之上,他看见了山谷的地貌、植被的走向以及环谷的湖泊。 高空所见的景色令人心旷神怡,花无谢高兴地大喊:“我看见啦!” “你看见什么啦?”花飞扬问,不过花无谢越飞越远,没听见花飞扬的话。花飞扬见花无谢越飞越低,深吸了一口气,心脏砰砰砰乱跳,果然,风筝晃了两下没稳住,伴随着花无谢“啊——”的惨叫声,风筝越滑越低,然后直接翻转过来,像鱼儿翻肚了一样,花无谢枕着风筝从空中摔了下来,好在有风筝垫底,又摔在了树上,树枝和树叶一层层接住他,以此为缓冲,花无谢连人带风筝带树枝树叶重重摔在了地上,没受什么外伤,连皮肤都没擦破,就是摔得腰疼屁股也疼。 花满天听见声音急忙赶来,看到摔得可怜兮兮的二弟无语凝噎,又着急又无奈的问:“二弟,你怎么会来?” “当然是来找公主了!” “这里很危险,我没法照顾你。”公主坠崖固然与他花满天有一定的关系,可若非死对头司马清风搅局,公主和千寻都不会有事,谁知道这里是不是还埋伏着司马家的兵马,毕竟他们最擅长干表面冠冕堂皇、背地暗箭伤人的事情。花满天虽然是刚出征回来,但他也看得出来二弟之前受过伤,甚至,以他的眼力,能清晰看到花无谢右手掌心那道愈合得只剩浅浅淡红的伤痕,不过,花无谢不说,他们也就不明着问,只要他现在健健康康能跑能跳的就行。花满天还觉得奇怪,以爹的性子,怎么可能让花无谢跑出来。 “你们怎么都这样啊,说得我好像一无是处一样,我不管,我一定要去找公主,你带不带我去!” 花满天没说话,无声的表示拒绝。他算是知道为啥花无谢会在这了,估计是爹拦了,但是没拦住,还是让他跑出来了。 花无谢看花满天没反应,气鼓鼓地说:“你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了啊!”说完扭头就走,才走出去三步,四周看了看,发现对这里的地形完全不熟悉,根本不知道朝那个方向走,他微微扭头向后看看花满天,见花满天完全没有阻拦他的迹象,就大声提醒:“我自己去了啊!”不过,他压根就没迈开腿,而是仔细听后面的声音,见花满天还是没反应,又再大声提醒了一句:“我真走了啊!”花满天还是没反应,花无谢面子上挂不住,迈开腿往前走。当然,他不可能自己真走,他捂着腰,假模假样的“啊”了两声,企图引起大哥花满天的同情心。 听他那中气十足还带拐弯的声音,花满天自然知道他是装的,可是,即使是装的,他也舍不得听弟弟喊疼,叹了口气,招小狗似的把花无谢招了回来:“行了!来来来!” 花无谢嘴角微微一勾,然后压下笑意,一脸傲娇走了回去,那表情明显就是在说“不是我要回来,是你让我回来的”。 花满天一边帮他摘掉还黏在身上的树叶,一边无奈地嘱咐:“好了,你就留下来。但是呢,一切行动都要听我的,知道吗!” 目的达到了,花无谢也不端着傲娇的小表情了,痛快的回了一声“好”,高兴得那叫一个笑容灿烂笑靥如花。 夜尊赶来时看到的正是这样的场景,花满天又无奈又心疼的帮花无谢摘掉身上的树叶,厚实的大掌伸向花无谢的头,花无谢觉得眼前阴影遮住了视线,下意识地偏了偏脑袋,抬眼看到是花满天的手,便保持着偏头的动作不变,由着花满天把自己头发上的叶子摘下来丢在一旁,那无辜的小眼神,可爱极了。 夜尊坐在树上,看着花飞扬与大哥二哥汇合,目送他们远去,自己愈发感到迷茫,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花无谢,其长相确实与自己有七分相似,灵动得好似会说话的眼神,像极了在万葬山上相处了几日的黑衣,如此看来,花无谢是黑衣这件事毋庸置疑,但花无谢与沈巍又相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到底是不是哥哥沈巍,还有待研究。 夜尊仔细想了想,他之所以会觉得黑衣像哥哥,主要是因为第一次黑衣救他时,那落地的一瞬间,无论眼神还是动作都与哥哥沈巍极其相似,而后,大概也只有偶尔一两次,尤其是在危机时他非常像沈巍,其他时候,他看不出黑衣与沈巍哪里相像,但因为都穿着黑衣带着面罩,他总会有一种哥哥就在身边的错觉。 可现在,真正的花无谢与哥哥如此不同,印象中,他哥哥向来是稳重成熟内敛的,从来不会跟人撒娇,对,花无谢刚才肯定就是在跟他的哥哥撒娇,但换一个角度来讲,他与哥哥之间已经错失了一万多年,有没有可能,花无谢就是他的哥哥,只是有着他所不知道的一面? 夜尊扶了扶面具,叹了口气,随后释怀一笑:无论是不是,他都有的是时间去确认,还是先去花家等花无谢回来吧。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1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入住花家 八天后,花家三兄弟带着公主和谢千寻回来了,一番梳洗过后,花满天带着公主和谢千寻回宫复命,花无谢和花飞扬没有官职,未经传召入不了宫,只能在家干坐着,大约是在申时,花满天带着谢千寻回了花家,告诉老祖宗,皇上的旨意是让谢家女眷在花家为奴,男子发配边疆。谢千寻虽然是花家大小姐,但遭人陷害,家道中落,以至于也只能以奴婢的身份入住花家,不过谢千寻并不能算是普通的丫鬟,一来她在坠崖之前与花无谢有点交情,花无谢让她住在自己的院子里,丫鬟的活计自然不需要她来干,二来谢千寻与花满天自小青梅竹马,早已互许终身,花满天又怎么舍得让心爱的女子受委屈?所以,谢千寻虽然是以奴婢的身份住进来的,但事实上,除了花家老祖宗,没有谁会把她当成真正的奴婢。 花满天凯旋归来之后就一直在忙着各种各样的事,都没来得及好好接风洗尘,老祖宗见公主坠崖的事已经尘埃落定,花家一家人也全都回来了,于是让厨房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做家宴,把花家一屋子人聚在一个桌上,老祖宗以及和她同辈不同龄的老姨奶奶、花正坤和他夫人、花家三兄弟、花家三姐妹以及夜尊都在,另外留了两个丫鬟伺候。 老祖宗是特地邀请了夜尊来参加家宴的,夜尊是个贵客,不能怠慢,一定得让全家人知道家里有这样的人,需要注意不能失礼。 大家坐稳之后,丫鬟们布菜斟酒,老祖宗趁着大家还没动筷,笑眯眯的说了几句话,慈祥又和蔼:“难得今天大家都在,咱们一家子整整齐齐的,真的好久没有过这样一场家宴了。”确实很久了,别说花正坤一天忙到晚,也别说花无谢出去“游学”小半个月,单单是花满天就已经上战场一年了,回来之后还一堆乱七八糟的事要处理,哪有心情在家吃晚饭? “是啊,上一次人这么齐全还是去年过新年的时候。”花正坤也跟着感叹。 花满天自知自己离家日久,端起酒杯向长辈们赔罪:“老祖宗,爹,娘,满天不孝,累你们操心惦念,孩儿先干为敬以表孝心。”说完,杯中酒下了肚。 “傻孩子,慢点喝。”老祖宗心疼了一下,“战场杀敌为国尽忠这是好事,老祖宗支持你,你呢,也一定要勤练武艺,勤学兵法,好好在战场上立功,平平安安回家,知道吗!” “老祖宗放心,孙儿省得。” 老祖宗又一一关心了花家三姐妹,然后让一家之主花正坤隆重介绍一下夜尊。 “这几天家里事多,也没跟大家正式介绍一下。”花正坤正了正身子,开口说道,“这位是夜尊,沈公子。” 全屋静默,这句子怎么那么奇怪呢?一般来说,不是应该介绍为“这是夜尊,夜公子”吗? 夜尊察觉到大家的尴尬,微笑着解围:“你们可以唤我沈面面。” 全屋依然静默,沈面面和沈夜尊这俩名字半斤八两。 夜尊继续说:“我送小煌儿回来的时候,和我一起的黑衣还有孩子们都这么叫我,我也听习惯了。”说到“黑衣”的时候,夜尊还一直盯着花无谢看,仿佛是在暗示“黑衣”就是花无谢一般。 花无谢被他盯得有点心虚,下意识扒了一口饭。花正坤立刻严肃批评:“无谢,老祖宗还没动筷子呢,你怎么能先吃呢,太失礼了!” 花无谢本来就心虚,被花正坤这么一吼,呛到了,咳个不停,还泪眼汪汪的,吓坏了一桌子女眷,还是老祖宗反应快,赶紧说:“飞扬,快,快给他拍拍背!”随后就骂花正坤:“你怎么就不等他把饭吃完再骂呢,看把孩子吓的!合着呛坏了你不心疼是吧?!” “我……”花正坤语塞,他哪知道这臭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 花无谢渐渐顺过气儿来,咳嗽也平缓许多,这时候老祖宗才又问:“无谢啊,你这是怎么了?突然就魂不守舍的?” 花无谢又呛咳起来,老祖宗这话一下子问到点子上了,花无谢哪里敢说实话,只能“咳遁”,他借着花飞扬给他拍背的动作,拉了几下花飞扬的衣摆,示意他赶紧说几句话帮他解围。 花飞扬知道二哥的意思,绞尽脑汁临时想了一个借口:“二哥……二哥就是太好奇沈面面的长相了!”说完觉得自己这借口想得太精明了,赶紧确认一下:“对,就是太好奇了!爹说过二哥和他长得很像!”其实吧,是他自己很好奇沈面面的长相。 “胡闹!”本想着让家人重视这位贵客,哪知道熊孩子太跳脱,又是好奇人家长相又是直接叫人家昵称的,你们有那么熟吗?! 花正坤无意中说中了真相,花飞扬听花无谢提过好几次“沈面面”,确实对这个称呼更为熟悉,所以张口就说“沈面面”,没有半点压力。 花正坤教训花飞扬,花飞扬插科打诨,一时间,席间好不热闹。花无谢趁机瞪了夜尊一眼,微微皱了皱鼻子:你啊!熊!——奶凶奶凶的。 夜尊微抬起下巴,挑了挑眉毛:谁让你假装不认识我来着,哼!——傲娇傲娇的。 花满天喝了口酒,当做没看见花无谢和夜尊他俩无声却默契的互动。事实上,他真的很好奇,这个夜尊到底是怎么和花无谢认识的,是二弟“游学”时认识的,还是夜尊救了被拐卖的孩子们认识的?花满天暗地里叹了口气,十有八九,这“游学”和“救人”是同一件事。 不得不说,花满天这个大哥还是挺合格的,哪怕一年没见弟弟,也依然能推断出弟弟能干得出什么样的事儿。 老祖宗乐呵呵地发话:“好了,你们别闹了,菜都要凉了,赶紧吃饭吧!”说完,她拿起筷子吃了第一口。 老祖宗先吃,然后其他小辈才可以动筷子,这一规矩是□□自古就有的,放在花家就是在表达对老祖宗的尊重,放在普通人家也代表着对长辈的尊敬与孝顺。同类的规矩还有食不言寝不语,食不言是让大家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以免有碍消化,寝不语则是让人睡觉的时候不要说话,以免影响睡眠;不过花家并不常遵守“食不言”这样的规矩,顶多是能做到嘴巴里有食物时不说话,毕竟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热热闹闹也挺好的。 夜尊喝着酒,时不时品尝一下菜肴,难得没有觉得这份热闹吵得他脑仁疼。其实,被关了一万来年,虽然很享受被众星拱月的感觉,但总体来说,他还是偏好喜静的。花正坤也会时不时跟夜尊说说话,既不会冷落他,让他觉得有陌生感,也不会过于热络,让他难以招架。 反正,宾主尽欢。 第二天,花正坤和花满天上朝去了,没有官职闲人一个的花飞扬带着一脸坏笑来到别院,他手里拎了一篮子糕点,问夜尊:“面面哥,带你去个好地方呗!”说完把篮子递了过去,似乎是说收了我的糕点就是我兄弟得跟我去好地方。 对于夜尊来说,花飞扬就是个只看见过背影的陌生人,他完全不能理解花飞扬为什么如此自来熟,不过一想到他是花无谢的弟弟,倒是少了几分排斥,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下一秒笑开嘴,干脆利落的答应下来:“好。”他也不问去哪,反正就算花飞扬说了他也不知道是哪里。 “好什么呀?”花无谢也进来了,他只听到夜尊说好,却是不知道花飞扬说了什么值得夜尊叫“好”的事。 “二哥,你也来啦,我正打算带面面哥去个好地方呢!”花飞扬乐呵呵地说,“你也去呀!” “去哪啊?” “嘿嘿,醉、芙、蓉、楼!” 醉芙蓉楼是神京城里有名的茶馆,主要就是品茶和看戏,一楼面向普通百姓,就是十来桌四四方方的桌子,每个桌子再配上四条长凳;二楼面向贵族子弟,半开放式,每个房间都是隔开的,互不相通,但前方并不是一堵墙,而是一个围栏,可以清晰的看见戏台;三楼才是醉芙蓉楼收入的主要来源,这里只接待出得起钱的人,只有六个包厢,每个包厢的隔音效果都非常好,而且可以自己选择门窗的开口方向,想看戏台看戏台,想看风景看风景,如果都不想看,可以全封闭起来秘密谈事情,三楼的这六个包厢承担着醉芙蓉楼七成以上的收入。 醉芙蓉楼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养着专门的戏班子,大部分的戏班子都是天南海北到处跑的,唯有醉芙蓉楼的戏班子是固定的,每天都有不同的节目,偶尔也出去给达官贵人们场一台专场,花飞扬平时没事儿就喜欢来这,要么坐在一楼和一群人听戏,要么和兄弟们上二楼谈谈心说说话顺便听听戏,久而久之,戏班子的班主就认识花飞扬了。 “班主说今天给准备了惊喜,让我一定过去,二哥,面面哥,反正你们今天也没事儿,就一起去呗。” 花无谢看了看夜尊,问:“你要去啊?” 夜尊喝了口茶,吃了个糕点,说:“去呗,闲着也是闲着。” “那我也去。”花无谢不是特别喜欢看戏的那类人,但也不排斥,只要别让他自己一个人去看戏就行。 三人来到醉芙蓉楼的二楼,进了班主给专门安排的包间,左右听不到别人讲话,但戏台子看得非常清楚,台上唱戏的声音和十分清晰。正在唱戏的是一位老生,长得不好看,声音也不悦耳,花飞扬听得十分烦躁,喊了班主过来发了顿牢骚,但是被班主给稳住了,告诉他,惊喜在后头,让他别着急。 花飞扬对“惊喜”十分好奇,还是坐下来继续往下听,可听了没几句实在耐不住性子,干脆找两位哥哥攀谈起来:“二哥,面面哥,这个一点也不好听……” “还不是你非要来。”花无谢凉凉的说,花无谢不常听戏,但也分得出好听不好听,这位老生唱得确实很让人昏昏欲睡…… 夜尊倒是觉得很新奇,因为他没听过。 “面面哥,我听二哥说你跟他长得特别像,是不是真的啊?”花飞扬终于把憋在肚子里的好奇给说出来了。 “有几分相似,并不完全相同。”跟他长相完全相同的只有哥哥沈巍,但那是一万年后,一万年前的沈巍看上去还是较自己嫩的。 “这么说有点失礼,但是你让我看看呗?”花飞扬讨好似的笑让夜尊勾了勾嘴角,然后花飞扬给茶杯里倒满茶,敬了夜尊一下:“我以茶代酒自罚三杯赔罪!”这是完全不给夜尊拒绝的机会,为了能满足好奇心,他真的是豁出去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奇?”夜尊没忍住“呵”了一声。花无谢看得出来,他不是生气,而是无奈中带着一种无措,夜尊似乎很少跟花飞扬这种孩子心性的人交流。 “因为我二哥啊,把你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而且听说你们俩还长得特别像,我当然好奇啦!”花飞扬直接把亲哥哥卖给了新哥哥。 夜尊咧开嘴邪魅一笑,瞄了一眼花无谢,“哦?”了一声。花无谢被看得寒毛直竖,哭笑不得地问:“有话就说,别吓人行不行。” 夜尊还真就说了:“你不是说你要‘假装没来过’吗?为什么还把那时候的事告诉你弟弟!”既然能告诉弟弟,那为什么还要假装自己没去过万葬峰,还把自己包裹得那么严实,都不让我们看你长什么样,害得我想摘你面罩想得牙痒痒。 花飞扬插了句话:“二哥是不想让家人担心才这么做的,我一开始就知道他要去万葬峰,我就在山脚等着接应他呢,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对没有其他人知道!”说到最后,直接掌心朝前指尖顶天发起誓来。 夜尊盯着花飞扬好半天,然后把目光挪到花无谢身上,他靠近花无谢,轻声问:“真的?”颇有一种你敢说“假的”我就吃了你的意味。 花无谢连忙说:“真的,我发誓!”他也学着花飞扬抬起右掌,指尖顶天。夜尊看到他掌心横跨整个手掌的淡红伤疤略有所思,压下心中说不上是心疼还是生气还是其他什么的沉重感,收敛了刚才吓死人的气息,弱弱的问:“你的手掌怎么还没好啊,都十多天了吧?” 花无谢看了看掌心,不确定的回答:“可能是已经痊愈了,只是留了道疤痕而已。” 夜尊歪歪头,呢喃了一句:“是吗?”他记得很清楚,花无谢手掌的伤是沈巍的黑能量治好的,被沈巍黑能量治好的伤根本就不会留下疤痕,看上去就跟没受伤的时候是一样的,为什么单单花无谢这里留下疤痕了呢?是沈巍能量不足没法治愈吗?这个,貌似有可能。但是,也算过去十多天了,这么浅的疤痕,靠人类的自愈力足够痊愈了吧,为什么那道疤跟离开万葬山时的一模一样,不见丝毫变化呢? 花飞扬见夜尊眼睛发直呆那了,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面面哥,你想什么呢?”他知道花无谢此次前去万葬峰救人可谓是九死一生,手掌的伤痕和手臂的伤痕相比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他一直以为掌心的伤只是普通的小伤,不深不疼自然也不担心,更加没发现夜尊是看过掌心伤痕之后才变得不对劲。 夜尊回过神,看了一眼花无谢,花无谢一脸讨好的看着他,问:“还生气呐?那我以茶代酒向你赔罪?”花无谢当日失血过多,脑子不记事,根本不记得自己的手掌伤得是深是浅,反正都很疼,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掌心的伤已经只剩下浅浅淡淡的红痕,反正都愈合了,也没把这伤当回事。 花无谢拿起茶杯,准备以茶代酒赔罪,夜尊握住他的手腕,说:“不许再假装不认识我!”花无谢顺势把茶杯放下,笑眯眯的回答了一声:“知道啦。” 花飞扬吃着茶点眼巴巴地望着夜尊,眼里“摘下面具让我看看吧”都快化成实体的了,夜尊轻笑了一下,问:“真这么好奇?” 花飞扬快速点头,身后仿佛有一条摇得像扇子一样的尾巴。 夜尊说了一声“好”,摘下自己的面具。他很少摘面具,因为好奇他长相的人一般都有两把刷子,能把他的面具打飞掉。像花飞扬这样不带一点敌意只有满脸“好奇”的人着实很少,这算是夜尊的一种新体验。 随着面具从面部放到桌上,花飞扬秉着呼吸看着夜尊气质上的改变,若说带着面具的夜尊是神秘的尊贵的,那摘下面具的夜尊就是邪魅的优雅的。花飞扬微张着嘴巴,半天没合拢。 夜尊看花飞扬一脸呆样,笑弯了眼角:“吓傻了?有那么像吗?” 花飞扬吞了吞口水,感叹:“哇塞,若是我二哥再成熟一点,估计就跟你一模一样了啊……”花无谢和夜尊坐在一起,花飞扬作为旁观者,他更能体会到两张一样的脸带来的冲击力,他们确实是只有七分相似,但不相似的部分只体现在衣着、发型和气质,夜尊的气质明显偏成熟一些,带着点沧桑,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故事的人,花无谢看上去则年少单纯许多;若单论五官,相似度太高了,假如花无谢再年长几岁,多经历点风雨,估计也就长夜尊那样。 话虽如此,花无谢却不知道花飞扬是怎么个想法,他往花飞扬嘴里塞了一块茶点,问:“什么叫我‘再成熟一点’,我很幼稚么?!” 花飞扬一边吃着茶点,一边用眼神问夜尊:都往我嘴里塞茶点了,他还不幼稚啊?!只可惜夜尊不是花无谢,没和他建立心灵通道,完全不知道花飞扬在说什么。他淡定的把面具重新戴上,又恢复最初神秘尊贵的样子。 花飞扬如梦初醒,长舒了一口气,对愿意满足他好奇心的夜尊特别感谢,他这个人讲义气,便问:“面面哥,听说你下山是来找哥哥的,你哥哥长什么样,你说出来,我帮你找!” 夜尊扫了他一眼,笑问:“就你?能行吗?” 花飞扬拍了拍胸脯,骄傲地说:“神京城里还没有我花家三公子办不到的事儿!” 花无谢喝了口茶,递给夜尊一个“请多包容”的微笑,这少年人有心气儿是好事,就别打击他了。 夜尊倒是看明白了花无谢的意思,顿时觉得这兄弟俩感情之好令他羡慕。夜尊描述了一下沈巍的样貌以及脾气秉性,并告诉花飞扬,因为某些特殊情况,这些细节的东西可能都派不上用场,所以,最好是遇到和自己长相相似的人就个告诉他,由他自己去确认是否是兄长。 花飞扬仰了仰头,自信地说:“交给我了!” 直到他们吃饱喝足,班主说的“惊喜”也没上来,他们也懒得继续等,刚下到一楼准备回家时,“惊喜”出来了,那是一位妙龄女子,画着旦角儿的妆容,身形婀娜多姿,声音如百灵鸟一般清脆动听,花飞扬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花无谢和夜尊兴趣缺缺,问花飞扬:“你要再听一会儿吗?” 花飞扬望着漂亮旦角儿眼睛都直了,头也没回,答了一句:“啊,我再听会儿。” “那我们先走咯。” 告别了花无谢和夜尊,花飞扬就近坐了下来,此时的他还没有想到,这个旦角儿日后会成为他一生难以忘记的女人。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2章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连理之喜 倾城公主自回宫之后性格大变,不再如以往那样熊孩子似的娇蛮任性,反倒是斯文恬静了许多,还多了个头疾的毛病,太医说是落崖时伤了头部,颅内有积血所致。许是积血的影响,倾城能记得的事情越来越少,直至某一天凌晨,她自梦中惊醒,之后头疼不已,却是再也记不起过去的事情。 皇上和太后心里焦急,催促着太医让他赶紧给公主治病,两位太医商量出结果之后,其中一位太医恭敬谦卑地回答:“回皇上,公主颅内有积血淤堵导致血行不畅,继而出现头晕头痛记忆缺失等症状,微臣给公主开一个活血化瘀的方子,待积血散去,公主自会恢复如常。” 皇上一边给太医施压,一边等太医写方子,一边自责,若不是他执意让公主去和亲,也不会害公主掉落悬崖,更不会重伤失忆。另一旁,太后坐在倾城公主床边,一手握着倾城公主的手,一手用帕子擦了擦公主额头的薄汗,轻声问:“倾城,皇祖母这么疼爱你,你连皇祖母也不记得了吗?” 倾城把手抽回来,往后退了退,抱着自己的膝盖,把自己蜷成一个球,她不住地摇头,不停的呢喃着“你是谁?我是谁?”倾城对“皇太后”这三个字没有半点印象,陌生得彷如第一次听见这个称呼。 皇上和皇太后自幼娇惯着倾城长大,尤其是皇太后,她疼了倾城公主十多年,这一夜之间祖孙情同陌路,皇太后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但是她只能强作镇定,哄着惊吓过度、颤抖得如同小兔子一样的倾城睡下。 天色大亮,皇上下朝的时候和皇太后又来到倾城公主的寝宫,发现倾城虽然已经稳定下来,却是对凌晨所发生的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记得贴身随侍的孙姑姑,也不记得皇上和皇太后,皇太后以为是孙姑姑照顾不周,稍加提点了一番,直到第二天他们发现倾城公主又把昨天发生的事情给忘了,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 太医们及时修改了药方,总算是稳定住公主的病情,又过了四天,公主的记忆力逐渐稳定下来,不再出现忘记昨日之事的问题,眼下,除了记忆还没有恢复之外,她已经没有其他的症状了。 “倾城啊,最近好些了吗?”皇太后来看望倾城公主,拉着她的手问,“怎么又消瘦了不少?还有没有头疼啊?有没有想起皇祖母啊?”皇太后眼里含着泪,问题一个接一个的,其实她没指望倾城能回答,不过是不问心里就不舒服。 这一次,倾城公主并没有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而是握住皇太后的指尖,给自己一点温暖,也给了皇太后一点慰藉:“皇祖母,倾城虽然尚未恢复记忆,但也听孙姑姑告诉我,皇祖母是最疼爱倾城的,是倾城不好,让皇祖母担心了。” 皇太后听完此话,心里又是一阵酸楚:“哎呀,这场大病,让你跟换了个人似的,这番话说得更让皇祖母心疼啊。” 倾城抿了抿嘴,怯生生地问:“皇祖母,倾城以前……很顽皮吗?” 皇太后又“哎呀”了一声,说话都带着点颤音:“还真是什么都忘了,连自己都给忘了。”皇太后有点着急,问:“那还有什么人或是什么事是你还有印象的?” 倾城想了想,回答:“我只记得花满天这个名字,还记得……我很爱他。” “还有吗?你记得与他之间发生过的事情吗?顺着这个想想,或许能想起更多的事。” 倾城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想得越久,头就越疼,她抱着头,拼命低吼:“我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 皇太后心疼极了,她抱着倾城,用手护着她的头,安慰着:“好好好,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啊。”等到倾城公主稳定下来,皇太后扶着她,郑重其事地说:“你放心,皇祖母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皇太后做主的结果就是,皇上不仅打消了送倾城去和亲的想法,还给倾城指了婚,让她可以嫁给她最爱的且唯一记得的花家大公子花满天。 皇上派连公公前来宣旨,花正坤作为花家大老爷,自然是要亲自迎接的,他将连公公迎入前厅:“连公公,请坐。”随后嘱咐管家赶紧上茶。 连公公见接旨的人都还没来齐,便坐了下来,花正坤一边与之寒暄,一边让下人通知花满天前来接旨。花满天听下人说有圣旨到的时候正和两位弟弟以及夜尊在一起,夜尊一听是要接圣旨,连忙问:“是要下跪的那种接旨吗?” “是啊。”花无谢回答。 “那我不去了!”夜尊回身往桌子边一座,倒了杯茶,“这里的人可当不起我一跪!”这是把皇上也算进去了,意思是就连皇上都当不得夜尊一跪,更别说来的人还不是皇上了。 “啊?”花飞扬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连忙“嘘”了一下,悄声说:“面面哥,这可是大不敬之罪,以后可不能这么说了啊!” 夜尊与沈巍乃是天生地养的双生鬼王,如无意外,他们可与天地同寿,当然,天地的力量还是要远大于夜尊与沈巍的,否则用陨石力量锻造而成的四圣器也不可能镇压了夜尊一万年。人类不过区区百年光阴,以夜尊那天上地下为我独尊的性子,怎么可能向人类下跪?但这话还不能说与花飞扬听,所以夜尊喝完这杯茶,运起“瞬移”异能,说了句“我不去!”,留下一团黑烟消失了。 花飞扬盯着那已经消散了的黑烟说不出话来,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似乎是快要掉地了。 花无谢托着他的下巴往上一用力,花飞扬那合不拢的嘴算是闭上了,不过,闭上了也没用,花飞扬又张开嘴大声嚷嚷:“他他他他他……他怎么消失了?!!!” 花无谢淡定的回答:“他那不是消失,是用轻功飞走了!”花无谢早在体验“瞬移”这项异能的时候就想好了,以后谁要说夜尊“消失”了,他就说夜尊是“轻功好”。 “可可可……可是他留下一团烟雾啊……”花飞扬受到了惊吓。 “那是残影!”花无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是……是吗?……” “嗯,这代表他离开时你的肉眼跟不上他的速度,还以为他仍在原地,这就是残影。”花无谢快编不下去了。 “二哥,你轻功也挺高的,没见你有这种情况啊?……”花飞扬动摇了,但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所以说,沈面面的轻功比我高。”呵,轻功再高也比不上瞬间移形换位啊,这话没毛病。 “这……这样啊……”花飞扬被说服了,然后就一脸崇拜地看着夜尊离开前所坐的位置,“太厉害了,二哥诚不欺我也!”他记得二哥说过,沈面面力大无穷,轻功绝佳,看似喜怒无常其实简单好懂,是个很有趣的人,这才相处了几天呀,他真心觉得沈面面是个很有趣的人啊! 在下人的催促下,兄弟三人快步去往前厅,连公公见人都到齐了,先向花满天道了声喜,花满天大惑不解,忙问:“连公公,何喜之有?” “自然是你和倾城公主的连理之喜。” 和连公公的笑容满面相比,花满天的脸色可不那么好看:“不可能……公主明明答应过我……她答应过要成全我和千寻,她怎么可以……” 连公公可没理会花满天的喃喃自语,在他看来,能当驸马那可是天大的喜事,哪有不能接受的,花公公站高一个台阶宣读圣旨:“花满天接旨!” 除了花满天,其他一众人等全部跪下接旨,连公公看花满天还没有跪下,皱了皱眉,示威似的“嗯”了一声,说:“花满天,还不跪下接旨!” ———— —— 夜尊出了花府之后不知道要去哪好,干脆在街上闲逛荡,他平时瞬移惯了,也没怎么好好感受一下烟火气息,反正现在没事,他索性放慢步伐一个摊子一个摊子走过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现在是集市的时间,街上人很多,难免会首尾相碰,夜尊不喜与人接触,便往人少的方向走。最先路过的是一个小吃摊,主要卖的是胡麻(芝麻)制品,摊主是个和蔼可亲的老婆婆,看到夜尊路过她的小摊子,热情招呼了起来:“小伙子,来来来,坐坐坐,尝尝老婆子的芝麻糊和芝麻糕。” 老婆婆没碰到他,夜尊也闲来无事,便顺着老婆婆的动作坐在小摊前,老婆婆热情地介绍:“这胡麻又称芝麻,可补心脏,益气力、填脑髓、长肌肉、久服强身,被称为八谷之冠;取油以白为胜,服食以黑为佳,小伙子,老婆子这胡麻摊子可是神京城一绝,从种植到榨油到制成各种小零食,都是老婆子一家人手把手弄出来的,老婆子还添加了一点自家祖传秘方,你来尝尝看,好不好吃!” 夜尊端起碗,拿起勺,盛了一勺黑芝麻糊尝了尝,浓稠细滑的口感带上清新扑鼻的油香,甜而不腻,稠而不焦,甜食本就能带给人幸福的感觉,夜尊也被这芝麻糊的美味虏获,嘴角勾起一丝甜甜的笑。夜尊其实是个爱“笑”之人,上一世误以为被哥哥抛弃,因不想看到那张跟哥哥一样的脸所以常年带着面具,别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也没兴趣去研究他的喜怒哀乐,他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但是他却希望所有人都害怕他,因此他只能通过笑容来表达自己的情绪,诸如冷笑、暗笑、奸笑、嗤笑、狂笑、皮笑肉不笑等等他“笑”了个遍,反倒是这一世心结解开了,还来到异世,没人认识他,他也懒得与人为敌,发自内心去笑的次数却是多了不少。 “阿婆,味道确实很好,帮我再装一碗,我带回去给哥哥吃。”虽然是疑似的哥哥,不过,姑且当他是真哥哥吧,反正还没找到新的疑似对象。 “行,这就给你装。”老婆婆一边装,一边念叨夜尊:“小伙子啊,这胡麻呀补肝肾,益精血,最适合须发早白的年轻人食用啦,你也别因为头发花白就不敢见人,非得带个面具,你天天到老婆子这里来,婆婆天天给你盛一碗糊糊,保管你三个月就变回黑发,脱了面具找媳妇!哈哈哈。” 正在吃芝麻糕的夜尊呛着了,他嘴角抽搐,原来这老奶奶是以为他生病了不敢见人才这么热情的啊?这叫什么?母性大发? 老奶奶完全没察觉到夜尊的尴尬,把打好包装的芝麻糊递给夜尊,笑眯眯地说:“小伙子,明天记得来啊。” “呃……”夜尊犹豫了一下,还没等他拒绝,老奶奶又继续说:“一碗糊糊一文钱,一盘芝麻糕三文钱,你要是天天来,老婆子算你一盘芝麻糕的钱,再送你一碗糊糊,这么俊的小伙子,可不能像老婆子这样暮气沉沉的哦~保管你吃上三个月头发又黑又亮找漂亮媳妇!” 您这要是暮气沉沉,那世上估计就没有朝气蓬勃的老婆婆了。 “我……”夜尊是真不想来,但拒绝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他无奈一笑,答应了下来:“好吧。”夜尊的思维方式其实很简单,不想来是因为老奶奶的热情吓着他了,他向来不喜与人亲近,能和花家大少与三少平和的交流那还是因为有花无谢这个疑似哥哥的人做缓冲,但是面对这个老婆婆,既然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他也不准备为此而纠结,拒绝不了那就接受,什么时候不愿意来了,他自然不会委屈自己往这边跑。 夜尊一翻手掌,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出现在他手中,这是花无谢给他的,皇帝赏赐了千白银,他拿出两锭给打成了碎银子,最大约有指甲盖那么大。夜尊觉得这么一大包拿出去有点不太方便,就直接给吞下了肚,需要用的时候再吐出来,竟然完全没想到其实他可以只拿几锭碎银子出门。他拿出其中一块碎银子交给老婆婆,老婆婆拿在手里一掂量,连忙说:“哎呀小伙子,你给多了啊,太多了太多了。” 夜尊不在意这些,直接说:“那就留着慢慢吃。” “行,老婆子给你记着账!” 夜尊拿着打好包装的那碗芝麻糊,拎着钱袋往没人的地方走——他要把钱袋重新吞噬掉,不然拿在手上太麻烦。刚走出没几步,又遇到了别的小吃摊,茯苓饼、蜜饯、麦芽糖、驴打滚……总之,当他走出人群最多的那条街时,手里已经捧了许许多多的小吃了。终于走到了无人的小巷子,他终于想起来可以拿出几块碎银子放在腰间,他选了大中小三块碎银子放在腰带中间,然后把钱袋化成黑能量吞噬下肚,最后从巷子的另一边走了出去。他没注意到,在巷子外有个乞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离去。他来到一间尚算清净的小酒馆,点了一壶酒慢慢品尝起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清净的小酒馆喧闹起来,似乎是在谈论皇家的八卦,倾城公主横刀夺爱啦,花将军和她的青梅竹马被拆散啦,青梅姑娘跑去找倾城公主算账反而被打啦之类的,有人说是倾城公主不该夺人所爱,有的人说青梅姑娘不该大闹皇宫给花家添麻烦,夜尊对这些八卦不感兴趣,但是对谢千寻给花家添麻烦这件事很在意,主要是他担心花无谢会不会因此而受到牵连,所以,他喝完最后一口酒放下一锭碎银子就走了,直接回了花家。 回到花家时,花无谢正在练武场练习射箭,他表情很严肃,射箭都射得带着股狠劲儿,箭“铎铎铎”扎在箭靶的中心处,箭尖都弯了。花满天把箭靶上的箭拔了下来,往花无谢身边走,花无谢却一把扔掉了手中的弓,理都没理花满天,转身走了。 “二弟!”花满天快走了几步,想要叫住花无谢。 夜尊看得出他们兄弟在闹矛盾,也看得出花无谢现在不想见到花满天,于是直接把花无谢吸到自己身边来,花无谢突然失重,忍不住“啊”了一声,随后,夜尊拉着花无谢的胳膊瞬移走了,徒留一缕青烟给花满天。 夜尊随便找了个屋顶落脚,拽着花无谢坐了下来,问:“你怎么了?看上去要哭出来了。” 花无谢快速眨巴眨巴眼睛,把眼中的水雾给逼了回去:“我才没有。” 夜尊没说话,静悄悄地看着花无谢逞强。过了好一阵儿,夜尊想起来自己买的那一大堆小零食,他把这堆小零食一股脑塞到花无谢怀里,然后把芝麻糊端到花无谢面前,小心翼翼地说:“这个挺好吃的,你尝尝?” 花无谢撇了夜尊一眼,心里想着,这时候应该喝酒。不过,想是这么想,身体倒是老老实实的接过碗和勺子,浅浅地抿了一口。甜而不腻的糊糊带着芝麻的清香,倒还真让花无谢心情好了一点点,他嘴角微微一勾表示确实好吃,然后静静喝着芝麻糊,吃着芝麻糕,心情逐渐平复下来。吃完之后,他有气无力地说:“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特别佩服和敬重我大哥,把他当成是自己的榜样……”话锋一转,变得悲愤且哀伤:“可为什么,娶公主的人是他?他想当太阳,可以,可为什么让我做他的影子?!” 夜尊从来没听过别人的心事,也不懂得怎么安慰人,只能干巴巴问一句:“要不……我送你去问问他?” 这神奇的脑回路逗笑了花无谢,却也让他知道自己是钻牛角尖了。 “二弟。”背后传来花满天的声音,他就站在房屋下。 花无谢一顿,暂时还没有勇气面对花满天。 花满天也不逼他,看似平静地说:“做影子,或许不会轻易被人注意到,但是却活得轻松自在,因为无论太阳如何灼热,前面都有个身体替他挡着。” 花无谢又红了眼,水雾再次聚集在眼眶中,他想起小时候大哥教他射箭时候的事,心里那点悲愤彻底消失无踪,他跳下屋顶,站到花满天面前,脸上满是愧疚:“对不起……对不起大哥,我不该那么说。” 花满天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地笑了笑。 “其实我明白,这场婚姻不是你想要的。你是花家的长孙,花家一切荣辱兴衰都要有你来承担,你不像我,每天可以无忧无虑的,游手好闲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越是明白花满天的重担,道歉的话就越是说不出口,花无谢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弥补自己的口不择言。 花满天释怀一笑,整个人比刚才轻松了不少:“二弟,今天就暂时抛开这些身不由己的事情吧,跟大哥去比比箭法怎么样?” “嗯!”花无谢点点头,然后转身对夜尊说:“沈面面,你也来啊,我教你射箭!” 夜尊看了看屋顶上散落的一些小零食,鬼使神差地答:“有地方放零食我就去!” “好,给你备张大桌子!”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3章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满天大婚 谢千寻听闻花满天和倾城公主的婚事之后去找倾城公主大吵了一场,被皇太后以不敬之罪给打了个通透,她一娇弱女子哪里经得起这般磋磨,昏昏沉沉的病了好几天,花满天去看过她好几次她都没有醒,花满天只能心疼地握住她的手,低声呢喃着一些心里话,带着无法言说的遗憾。 花家是神京城的大家族,也是深得皇上信赖的大家族,老祖宗更是皇上的姐姐,她不会允许花满天抗旨不尊,只要花满天还在乎花家,还在乎老祖宗,还在乎对朝廷尽忠,他就不可能违抗圣旨,更何况,当日谢千寻闹事挨打,若非他答应娶公主,这谢千寻非被皇太后打死不可,所以,这位倾城公主,花满天不娶不行。 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谢千寻与花满天注定要错过彼此,一直昏睡不醒的谢千寻在花满天成婚这天终于清醒过来,若是她在花满天成婚之前醒来,说不定还能争取一把,可她却是在成婚当天才苏醒,甫一醒来就听到花满天成婚的消息,谢千寻大受打击,根本难以置信,她跑到喜堂门口,叫嚷着要进去,要见花满天。 喜堂里说热闹也热闹,但还没到听不见谢千寻声音的程度,谢千寻的声音与喜堂的热闹相比明显不够和谐不够友爱,夜尊耳力比普通人好,听得自然更为清晰,他微微皱眉,暗自沉吟:“好吵。” 花无谢前去查看,看到家丁推搡着谢千寻,抬起手就要打她。谢千寻是他院子里的丫鬟,更是大哥的心上人,也是与他同病相怜的可怜人,花无谢自然不忍心家丁欺负她,顿时端起主人的架子,喊了一句:“住手!”花无谢上前走了几步,来到谢千寻身边,然后对家丁怒目而视,教训道:“大哥和公主在里面拜堂成亲,你们在外面胡闹什么呢!” 一个小丫鬟大着胆子回话:“是谢千寻胡作妄为,惊扰了婚礼。” 花无谢哪能不知道谢千寻因为什么而惊扰婚礼?他深吸一口气,依旧端着架子:“我知道了,谢千寻我自会处理。谢千寻,跟我走。”说完他就要走,可谢千寻却立着不动。花无谢拉着谢千寻的手,想要带走她,他是一番好意想要保护她的安全,可谢千寻却不领情,她重重甩开花无谢的手,固执地说:“我不走,我要去见他!”说完又要往喜堂里冲。 花无谢端不住架子了,直接上前拦住她,双手扣住她的手臂,硬是不让她进去:“千寻姐姐,事已至此,你进去还能有什么用?你扰乱婚礼,顶撞公主,最后不还是自寻死路吗?” 谢千寻低头垂泪,却越发倔强,再次甩开花无谢的手,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哎——唉……”花无谢知道她是想自己静静,也就没追她,后来再仔细一想觉得不对劲,还是追了上去。 屋里的夜尊把外面发生的事听得清清楚楚,对这谢千寻愈发不喜起来,他不懂爱情,无法体会谢千寻失去挚爱的心情,他只觉得谢千寻两次拒绝花无谢的好意,这简直是罪大恶极。不过他毕竟也在花家呆了好一段时间了,还是能控制住脾气的,这点小事不需要他现在出手,以后随便找个机会膈应膈应她就行了。 没多久,谢千寻叫上谢家的女眷往喜堂这边来了。花无谢一看她这是又要找倾城公主打一架啊,立马拦住她:“千寻姐姐,我不让你去!公主大婚乃是皇上钦赐的,你现在去大闹婚场,不就等于是抗旨吗?而且你们谢家众人本来就是戴罪之身,难道你不要命了?” “对,我是不要命了,关你什么事,你给我走开!”谢千寻推了花无谢一把,只可惜力道不够,推不开她,自己反而退了一步。 花无谢指着她身后的谢家女眷问:“那她们呢,难道你也不顾她们的死活了吗?”见谢千寻有些动摇,花无谢继续劝导:“千寻姐姐,你要三思啊。” “什么三不三思的,我告诉你花无谢,从小到大,我就没受过这样的委屈,更没有我担不了的事!”谢千寻的倔强超出了花无谢的想象,他明明记得刚入花府尚未坠崖时的谢千寻是个恬静文雅的大家闺秀,因着谢家的冤案所以更为沉稳一些,怎么坠崖一趟性格变了这么多,像换了个人似的? 此时,花家老祖宗带着丫鬟家丁走了出来,外面太吵,里面的人都热闹不起来了,气氛特别尴尬,她作为花家最年长的长辈,自然是要出来料理一下的。夜尊也出来了,外面太吵,他在里面待不下去了。 谢千寻看着正在发呆始终不肯让道的花无谢,喊:“我的事不用你管!”然后又推了他一把,企图让他让路,这一推却是把花无谢给推醒了,他拉着谢千寻的胳膊,严肃而坚定地说:“不许去。” 夜尊瞪大了眼睛,呼吸顿了一下——此时的花无谢,像极了沈巍。 谢千寻怎么可能会听?她第三次重重甩开花无谢的手,大喊:“你放开我!” 夜尊看得分明,她甩的是花无谢的右手,是花无谢划破掌心留下伤痕始终无法痊愈的、以血代水喂给自己解渴的右手。这一甩等同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夜尊的怒气值顿时直达顶峰,他瞬移到谢千寻身边,死死扣住她的脖子,全身上下散发着杀气:“本尊都不敢这样对花无谢,你算是哪根葱敢甩他的手?还甩了三次!”夜尊越生气就会越冷静,他靠近谢千寻的耳朵,看似在笑,实际上是用阴冷瘆人的声音悄悄问道:“谁给你的勇气?” 夜尊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吓了在场所有人一跳,但经过这么些日子的相处,大家都从花无谢嘴里得知夜尊“轻功”奇高,若不是情况不妙,怕是要鼓鼓掌以表惊奇。 花无谢离夜尊最近,还跟他相处了那么久,自然知道每当夜尊笑露十颗白惨惨的精钢大牙,这就是代表他动了杀心,很有可能下一瞬就把人给吃咯,他连忙安慰:“沈面面,冷静,冷静!你……你放开她吧,你快掐死她了。” 夜尊眉头紧皱,气得都快冒烟了:“她要伤害你,你还帮她说话?!” 谢千寻窒息得脸都憋红了,花无谢抓住他的手腕,试图让他不要那么用力:“千寻姐姐半点武功都不会,而且还大病初愈,就她这娇弱的小身板怎么伤害我?” “而且,她不是要伤害我,她是因为我大哥成亲,心里难受,所以才这么激动的,你就放开她吧。” “你大哥成亲关你什么事啊,为什么对你发脾气……”夜尊完全忘记自己也是迁怒于人那一伙的。 “哎呀,生气的时候难免会伤及无辜,她伤害不了我,我也没受伤,你就放开她吧。” 花无谢的好言相劝总算是把夜尊的火气给降了下去,夜尊松开手,谢千寻捂着喉咙咳嗽了几声,拼命大喘气,缓了一会儿之后,银牙一咬,又要往喜堂那边冲。夜尊眼明手快擒住了她,他可不似花无谢那般不忍伤她,夜尊紧紧扣住她的手,无论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挣脱不开,她像只受伤的小豹子对着夜尊大吼:“你放开我,有本事你杀了我!” 若不是带着面具,花无谢肯定能看清夜尊额头“突突突”冒起的两根青筋,这下夜尊连冷笑都懒得笑了,手一拉,把谢千寻拉得一个踉跄离他近了两步,然后手起手落,直接一掌劈晕了谢千寻,随后松开了刚才擒住她的那只手。 花无谢看夜尊松了手,直接接住了晕倒的谢千寻,避免她跌倒在地,被夜尊赏了一个大大白眼,那分明是在表达“恨铁不成钢”。 老祖宗本想自己料理此事,没想到让客人给代了劳,一是觉得自己被谢千寻下了面子,二来又对夜尊极为欣赏,尤其他之所以代劳是为了给花无谢出头,花无谢可是她老人家的心头肉,对夜尊道了声谢,让两个小厮把谢千寻给架了起来。 “老祖宗,您切勿伤了她。” “没想到这丫头性子还这么烈呢。”老祖宗无声的“哼”了一下,对谢家的女眷们说:“你们都给我听着,公主大婚,如果有什么闪失,我绝不轻饶她。”然后又对着自家小厮下了命令:“把她给我带走,送到西郊去,不许有人跟着。如果有人告诉了花满天,让他知道她关在哪儿,我,我就赶他出府!”老祖宗本身是个很慈祥和蔼的人,下命令落惩罚都不好意思重罚,只能说句赶出府了事,不过,后面这句话重点还是说给花无谢听的,只是花无谢担心谢千寻的伤势,压根就没听到老祖宗在说什么。 老祖宗见花无谢没反应,转头看向花无谢:“嗯?” 花无谢后知后觉地回答了一声“好”。 没有了谢千寻的捣乱,花满天和公主的大婚又恢复了正常,喜庆又热闹。礼毕之后,倾城公主被送入洞房,花满天留在席间招待宾客,大部分人都看得出花满天板着脸,但没有人会深究他为什么在大喜之日如此压抑,毕竟他娶的人是当朝公主殿下。 花无谢没有进入宴席,而是拉着夜尊央他带自己去西郊,他想去看看谢千寻。 夜尊不解:“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谢千寻?”夜尊是非常不喜欢谢千寻的,吵吵闹闹扰人清净不说,听下人们闲聊的时候才知道,这谢千寻刚入府第一个麻烦就是让老祖宗把一院子的谢家女眷买进花家当丫鬟;第二个麻烦就是混入公主的送亲队伍被死对头发现,害得公主和她一起坠崖,花满天可是送亲队伍的统领,要是公主有事,花满天第一个逃不掉;第三个麻烦就是根本没把自己当成丫鬟,丫鬟的事情从来不做,有一次和花满天亲亲我我被老祖宗看见了,要不是花无谢和花飞扬及时解围,说不定那时候就被赶出府了,哪有这第四次麻烦,惊扰公主大婚。 “她是我大哥的心上人,差一点就成为我嫂子,如今大哥为了花家不得不娶一个他不爱的人,我自然得照顾好她,也好给大哥一个交代。” “我不懂。”夜尊摇摇头,更加疑惑不解了,“不管有什么样的苦衷,总归是你大哥负了她,需要你交代什么?” 花无谢低头浅笑,没再往深了回答:“你就当我和她两个同病相怜的可怜人一起抱团取暖吧。” 夜尊向来只在乎自己的哥哥沈巍,其他人怎样他一概不理会,所以对于人情世故等等更加不了解,而且因着强横的实力,他也懒得去理解这些东西。自家人知自家事,夜尊也知道哪怕是花无谢解释了他也听不懂,所以没再刨根问底,直接确认好方向瞬移了过去。 花无谢眼前一花,眨眼功夫就来到了西郊宅子门口,夜尊不打算进去,只花无谢自己推开了宅门。 西郊的宅子是一座废弃的宅子,年久失修,杂草丛生,比柴房还破,花无谢打发了看守的小厮走进房间,看到谢千寻脸色苍白躺在稻草堆上,她捂着脸,也不知是冷了还是热了。 花无谢被扑鼻而来的灰尘呛得咳嗽了几声,夜尊听到咳嗽声,立刻瞬移了进来,问:“怎么了?” “没事,这里灰尘太大,呛着了。”花无谢以手为扇在鼻前扇了两下。 谢千寻昏睡着,脸色潮红,说着梦话,汗水沾湿了额头和脸颊,花无谢上前几步蹲了下来,他用手往额头上一探,体温明显比正常人高,他叹了口气,自语:“这大哥要是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他得有多心疼啊。” 听谢千寻捂着脸呢喃着“天哥哥,我不是千寻”,花无谢愈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这是要烧坏脑子了啊!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想找点什么东西来给她降温,可只看到了稻草和破烂的桌子,花无谢皱了皱眉,哪怕谢千寻可能听不见,他也还是温柔的低声安慰:“不行,千寻姐姐你再忍耐一下,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出去的。” 夜尊带着花无谢瞬移回了花家,临走之前他听到谢千寻在梦呓“父皇”,夜尊知道,“父皇”这个称呼应该是小煌儿和小煌儿的姐姐才能叫,为什么这个谢千寻会喊出这个称呼呢?可是他看花无谢半点反应都没有,以为这没什么了不起,于是也懒得多问。他哪里知道,花无谢是根本就没听到这声“父皇”。 回了花家,花无谢带着花飞扬前往老祖宗房里请安,又是倒茶又是捶腿又是甜言蜜语的,说得老祖宗心花怒放,花无谢见气氛差不多了,便想请老祖宗放了谢千寻。这话一出可不得了,气氛顿时冷了下来,花无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都没说动老祖宗,反而被老祖宗误会了小年轻有私心:“你这小兔崽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对公主的那点私心,但是我告诉你,那个谢千寻是断断拆散不了他们的,你就死了对公主的这条心吧。” “老祖宗,我没有,我……”他真的只是不希望大哥的心上人受这样的折腾,而且,他也见不得女孩子在他眼前受折磨。说起来,这还是因为花家女眷众多,所以他才自小就养成了尊重女性这样的习惯。 老祖宗不想再听花无谢啰嗦了,直接打断了他:“我告诉你,我关着她自有关着她的道理。”说话速度都比平时快了一点,一听就是生气了,也没给花无谢继续插话的机会,说了一句“我累了”之后,就让花无谢和花飞扬退下了。 花无谢出师未捷,只能另想办法了。他招来小厮,给谢千寻带了桌椅被褥和一些洗漱用品,因为东西太多,花无谢也不好意思让夜尊带他瞬移。 夜尊本来就不喜欢谢千寻,而花无谢竟然还特地带了好些东西去看她,夜尊在心里头生闷气,丢下花无谢自己上街去了,正好今天还没去找老婆婆要零食呢。 夜尊今天没有把那满满当当鼓鼓囊囊的钱袋子放在身上,只揣了几块碎银子,照例在老婆婆那吃了一盘糕点一碗糊糊再外带一碗,细嚼慢咽顺便听着老婆婆唠唠叨叨,难得夜尊没有感觉厌烦,吃饱喝足之后他带着一堆小零食慢慢往花家踱去。 他习惯走人少的地方,今天也不例外,正在一边走一边盘点今天的小零食装了多少样,一个小乞丐扑了过来,他以为是小乞丐摔倒了,顺手扶了他一把,没曾想,居然没扶起来,小乞丐死死抱住他的腰,手指扣进他的腰带里,这哪里是不小心摔倒了?分明是有意识的要偷银子啊!只可惜小孩儿业务不熟练,没办法做到瞬间就把银子偷走的程度。 “小孩儿,胆子挺大啊,偷到我身上来了。”夜尊把小孩儿从自己身上撕下来,咧开嘴,嘴角恨不得开到后脑勺,在小孩子眼里,那就是血盆大口啊。 “我……我……”小孩儿吓坏了,跌坐在地上,不过他还是握紧了拳头,手里攥着刚才偷到的一块碎银子。 夜尊可不是什么有同情心的好人,眼前这小孩儿又不是可爱到会把自己当猫咪逗的小煌儿,他才懒得理会小孩儿哭不哭笑不笑。他连蹲下来的动作都不愿意施舍给小孩儿,直接用黑能量把小孩儿的手吸了出来,迫使他松开手,拿走了手中的银子。 夜尊把银子塞回腰带,转身就走。 小孩儿鼓起勇气,最终还是抱住了夜尊的腿,哭着大喊:“求求你,把银子借给我吧,我做牛做马也一定会还给你的!”小孩儿的声音太大,周围虽然人不多,却还是惹来了一些闲言碎语。夜尊耳朵灵,知道他们是在议论这个孩子,多数人是唏嘘不已,少部分人觉得小孩儿是在骗人。 夜尊没有第一时间踢开他,这给了孩子继续哭喊的勇气:“我哥哥要病死了,需要银两治病,大哥哥,求你了,把银子借给我吧,我可以卖身给你还债,求你救救我哥哥吧!”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小孩儿的哥哥已经病了好几个月了,四周的邻里街坊都借了个遍,他哥哥却是一日不如一日,所以最近已经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了,当初借出去的银两也没指望他能还。 夜尊自己是个兄控,现在已经严重到听别人喊“哥哥”都会心下一软的程度,夜尊双手环胸,思考了一下,颠了颠脚尖,说:“起来,带我去见你哥哥,如果你没骗我,我就把钱借给你。” 小孩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特别狼狈,听到夜尊松了口,立刻站起身拉着他就往一个小巷子里跑。 夜尊一边跟着跑,一边嫌弃他的鼻涕眼泪,一边用黑能量清洁衣摆。他们来到一个破烂的慈幼局,一座平房,一个院落,一口井,一堆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过也仅此而已,只能说住在慈幼局里的孩子饿不死,至于冷不冷,热不热,饱不饱什么的就没办法讲究了。 慈幼局就一座平房,屋里三分之二的面积用来摆放床铺,另外三分之一用来摆放日常用品,根据碗筷的数量,这大约二十平的面积里至少住了六个孩子,只是现在都不在,估计是出去找吃的或者是赚钱去了。床上一个十一二岁的男生平躺着,呼吸轻浅,好像随时都要断气了似的。 “躺在床上的就是我哥哥,他叫鹰準,射箭的功夫一级棒,村里最厉害的猎人都比不过他。”小孩儿说道,然后扁扁嘴,又哭了:“可是,自从生了病,眼睛慢慢就看不见了,也拿不动弓箭了。” 夜尊仔细观察了一下鹰準,忽的夜尊眼睛大睁,瞳孔缩小,发现一件不得了的事,鹰準之所以卧床不起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不是因为生病或受伤,是因为他的黑能量在四散啊! 夜尊试探地问了小孩儿一句:“你……看不见他的黑能量在向周围四散吗?”手指画出来一个弧度,那是黑能量四散的轨迹。 小孩儿茫然的看着夜尊的手指,摇摇头,问:“黑能量是什么?” 自从来到这里,夜尊就没见过谁拥有黑能量,但黑能量并不是无形的,是可以被看见的,可眼前这孩子,黑能量虽不似夜尊那般犹如墨色的烟雾中带着蓝色的闪电,却也淡如轻烟足以肉眼可见,而这个小孩儿却视而不见,这是为何? 最重要的是,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黑能量存在的,那眼前这个孩子的黑能量从哪里来?莫非是从地星带来的? 该不会…… 这个孩子才是他一直要找的哥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4章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满天遇刺 夜尊心脏怦怦乱跳,以为自己是找到哥哥了,他盯着鹰準看了半天,最后确认这个肯定不是沈巍,一来是因为失散时沈巍的黑能量已经耗光了,哪里还有黑能量让这个小孩子往外散啊?鹰準都病了几个月了,估计能量也散了几个月了,若是有这么多能量可以散,一开始他也不会和沈巍失散了。 二来是因为长相,沈巍的脸型偏长,一万年前略显稚嫩的时候还有点圆,一万年后算是瓜子脸,因为他俩是天生地养的鬼王,所以皮肤十分光滑平整,肤色也较正常人白皙一些。而鹰準是个标准的农家娃子,国字脸,皮肤略黑,脸上还带有雀斑。 虫洞的影响在于时间和空间,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会产生不同的身份,却不会影响到一个人的长相,所以,只要长相不同,基本就可以判定不是他要找的人。 夜尊松了口气,抹了一把不存在的冷汗,比起这个十来岁的小孩,他更希望花无谢是他哥。 那这孩子的黑能量又是怎么回事呢?从哪来的?为什么会四散?他的弟弟为什么会看不见呢? “大哥哥,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啊?”小男孩儿小心翼翼的问。 “我叫夜尊,你可以叫我面面哥哥。你呢?”因着“哥哥”这样的缘分,夜尊并不排斥小男孩儿叫他的昵称,主要是听习惯了。 “我叫黑白,我的眼睛只能看见黑色和白色,所以叫黑白。” 所以,小孩儿之所以看不见黑能量,是因为他分辨不出来哪些是黑能量,哪些是真正的烟雾?似乎……极有可能…… “黑白,你和你哥哥是亲兄弟?” “是啊,同父同母的亲兄弟。”黑白握住夜尊的手,再次央求道:“面面哥哥,你借我钱让我给哥哥治病吧,日后我做牛做马也会还钱给你的,若是还不了,我任由您差遣。” “这里的大夫,恐怕治不了他。” 黑白一脸难以置信,因为夜尊说中了,基本上,他去过的医馆请过的大夫都会说治不了,与其说治不了,不如说他们根本就找不到病灶在哪,甚至有一家黑心医馆吞了他不少银两,若不是借钱给他的人发觉不对,他恐怕还把那家黑心医馆当成救命稻草呢。 难道,哥哥的命就这样了吗?救不回来了吗? 不对,面面哥哥既然这样说,那一定还有其他的办法。他望着夜尊,眼里带着希冀:“面面哥哥,你有办法的对不对?” “我要先确认情况,看他的体质是不是跟我一样。”说是一样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能跟他体质一样的只有双生哥哥沈巍,不过因为他们一直以来都生活在地星的领域,所以在体质上与地星人无限接近,若是鹰準是地星人小孩,他倒是还能想个办法。 “我们家住在关外的一个小村落里,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里,听爷爷说,我们家每隔几代就会出一个天才,但是从曾祖那一辈开始就几乎没再出现过天才,我哥哥是我们这一代的天才,也是曾祖那辈到现在唯一的一个天才,他刚出生的时候和普通小孩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他的眼睛比普通孩子更炯炯有神一些,听爹说,我们家的人眼睛都又黑又大又亮,唯独我哥哥的眼睛像黑曜石,黑得仿佛能让人陷进去。” “我哥哥五岁那年,第一次展露了他的天赋,他射中了我们村神射手大叔都射不中的箭靶,听神射手叔叔说,那是村长爷爷给年轻一辈新开的试炼场,还没建好,没投入使用呢。而我哥哥却说,他想射的是比射中的那个还要远的箭靶,只是人小力气也小,箭出弓之后力道不够,没射过去。” “之后,我哥哥就是村里重点培养的人,他今年才十一岁,可是他已经是我们村顶顶有名的最佳猎手了,我是听着我哥哥的故事长大的。我自幼只能看见黑色和白色,所以我特别羡慕哥哥,眼睛好,箭术也好。不像我,只能射中十步之内的固定靶。”黑白自嘲。 “我哥受伤,纯属是受了鱼池之殃,几百年前,我们家出了一位名匠,制造了闻名江湖的割鹿刀,据说得到割鹿刀的人能功力大增六十载,哼,以讹传讹传了几百年还真有人信。”黑白不屑一顾,完全不想承认或者是不相信割鹿刀是自家祖先制造出来的,“割鹿刀一直保存在沈家,半年前,它成为了沈家大小姐沈璧君的陪嫁,当时,沈家派人护送割鹿刀入关,江湖上的人蠢蠢欲动,当四大高手路过我们村子的时候,抢夺割鹿刀的人一茬一茬的来,村子被破坏得都快成平地了,我哥哥为了保护我,被刀气所伤,奇怪的是,哥哥没有丝毫外伤,别说流血了,连皮都没擦破,可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哥哥愈发变得容易疲倦,眼睛也不如之前那般清明,村里的孩子都说我哥哥要化成烟飞走了,可是我不信,我带他出村子寻找大夫,一路走一路找,最后听人说神京城里有御医,御医是天下间最好的大夫,所以带他一路来到神京城,可是,到了神京城才知道,御医是给皇上看病的,我们根本见不到……” “身上的盘缠没有了我就乞讨,遇到好心人我也会问清楚名字,我一直记得都有谁对我有恩,日后我定会一一报答的!” “唔……”夜尊消化了一下黑白的话,他觉得,黑白的祖上说不定真的是地星人,但是这里的人并没有黑能量,所以地星人与普通人结合的时候,血脉的传承会逐渐减弱,黑能量也会渐渐减少,地星小孩会在五岁那年觉醒异能,鹰準的异能估计便是“鹰眼”,主要体现在视觉以及专注力上,所以在射箭方面的天赋普通人拍马也比不上。 那个割鹿刀是黑白祖上所制,有可能割鹿刀蕴含着极强的黑能量,所以在伤及鹰準的时候造成了极端的能量碰撞,鹰準并不知道黑能量的存在,也不知道如何去把控与应用它,所以才造成能量四散这种情况。 “面面哥哥……”黑白一脸乞求地看着夜尊,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夜尊的手指划过嘴角,邪魅一笑:“看我的。”夜尊并不懂得如何治疗,但是自从帮小煌儿和止墨吸出毒素之后,他懂得了探查,他把四散的黑能量吞噬掉,然后放出一丝黑能量进入鹰準的眼睛,找到藏于眼睛的黑能量中心点,黑能量的中心点像一个旋涡,按照正常情况,旋涡应该是有着自己的运转规律的,只是割鹿刀的刀气带着极端霸气的黑能量闯入他的身体,如果他不能把外来的黑能量转化为自己的能量,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夜尊帮鹰準把霸道又多余的黑能量给吞噬了,又把吞噬的黑能量按照鹰準本身的运转规律给慢慢释放出来,又干了一把如此精细的活儿,夜尊觉得自己的耐性又一次得到了升华。 不过,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夜尊花了几天的时间帮鹰準梳理好黑能量,还教导他如何使用黑能量,顺便提醒了一下鹰準,黑白估计也是有黑能量的,只不过能量太弱小,只能刺激记忆力,让他的记忆力比普通人好。 鹰準和黑白感恩戴德的拜别了夜尊,带着夜尊给的盘缠踏上了回关外的路。 ———— —— 是夜,花满天例行巡逻,巡逻到四角楼的时候发现当值的士兵全部被杀害,正当疑惑之际,四角楼的楼门被锁住了,随之而来的是带着火的箭矢破窗而入,乱箭齐飞,幸亏花满天功夫了得这才没有被箭矢所伤,可燃烧的火焰让屋内的气温持续上升,烟雾呛得花满天呼吸困难,他寻了处相对安全的地方伺机突围,却不知这个位置是刺客特地留给他的,当他站在这里的时候,毒烟被释放出来,花满天顿时全身乏力呼吸不畅,眼前一黑,倒在滚烫的地上,迷迷糊糊中看到几个黑衣人拿着刀慢慢靠近他。 花满天的侍卫肖谦益寡不敌众,只好在乱箭之下打出一条路,跑回花家搬救兵。当时花家的人都聚集在前厅闲话家常,肖谦益一身狼狈的跑回来,着实吓坏了花家女眷们。 “老祖宗,老祖宗!” 花无谢和花飞扬离他最近,一人扶着他一只手,着急的问:“肖谦益?你怎么回来了?大哥呢?” “快,快去救大少爷!”肖谦益把花满天遇刺的事简明扼要给说了一遍。 倾城公主和谢千寻也在现场,一听花满天于此,异口同声的惊讶道:“天哥哥有危险?!” 老祖宗和花夫人着急想了解花满天的情况,却也知道事情紧急,立刻派人去接应花满天,花无谢与花飞扬对视一眼,默契地说:“走。” 花无谢轻功最佳,第一个冲了出去,花飞扬紧随其后,肖谦益虽然狼狈,却尚有一战之力,自然不会留下来。 女眷们着急心焦,尤其是谢千寻,直接冒出来一句“我要去救天哥哥”,然后也跑了出去。眼见着倾城公主也要往外跑,老祖宗立马让花家三姐妹拦住了她,谢千寻倒是无所谓,倾城公主可不能有闪失。 夜尊回来时谢千寻刚跑出门没多远,看她慌慌张张的,夜尊用手指勾住她的衣领,硬生生把她给拖住了,问:“慌慌张张的干嘛去?” “天哥哥遇刺了,我要去救他!”谢千寻是个不会武功的娇弱女子,哪里挣脱得了夜尊的手,挣脱不开时性子一急,威胁道:“你再不放开我,我就喊非礼了!” 夜尊嗤笑:“你?非礼?你喊啊。”夜尊并不是不懂得什么叫“非礼”,他只是“不吃硬”而已,“你半点武功都不会,跑过去能救得了谁?” “我不管,我要去救天哥哥,你放开我!” 夜尊又嗤笑一声:“你就老实在这呆着吧,省得还得让花满天分心保护你。” “我才不用他保护!”谢千寻力气没夜尊大,眼睛滴溜一转,说:“花无谢也去救人了,你难道不过去帮忙吗?” “无谢也去了?”夜尊知道花无谢武功不弱,不过多少有点不放心,于是撇下谢千寻找花无谢去了。 谢千寻本来是想让夜尊带自己过去的,没想到夜尊速度太快,她还没反应过来夜尊就没影子了,气得她一跺脚,继续往四角楼那边跑。 夜尊赶到的时候,花飞扬和肖谦益已经救下花满天,扶着他往花家跑了,花无谢武着□□断后,只见花无谢以脚为中心,以腰为支点,从左边开始画出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圆,把围在他身边的刺客拦在枪圈之外,腰身直到手腕的劲力瞬间迸发,离得近的刺客只觉虎口一痛手臂一震,武器纷纷脱手,更有甚者直接重伤倒地。花无谢的枪法快捷而迅猛,很快就让花满天等人离开了包围圈,于是他丢下□□追了上去。 还有力气的刺客们准备追击,夜尊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一愣,然后不管不顾就要往前冲。 夜尊笑呵呵地说:“你们最好退下,否则……”夜尊欣赏着自己修长如青葱白玉的手,黑能量在掌中若隐若现。 刺客们哪里知道夜尊的厉害,带头的人一声令下,刺客们迎头对上夜尊。 夜尊也不在乎他们人多还是人少,对着旁边的建筑物一顿猛吸,左手边的酒馆和右手边的桂花楼基本都是木质材料,在强大的吸引力下根本没支撑多久就散了架子,还没来得及化成黑能量被夜尊吞噬,夜尊便收了手,建筑材料失去了黑能量的牵引,直接掉落地面,砸得那群刺客唉唉直叫。 夜尊心情很好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然后往花满天他们撤退的方向走。跟花满天等人汇合之后,夜尊发现花无谢揉着自己的肩膀和谢千寻有说有笑的,谢千寻眼里噙着泪,看着花无谢一脸关切。 “无谢,你肩膀怎么了?”夜尊愣了一下,问。 “没事,刚才一不小心让刺客踢了一脚。” “什么时候被踢的?”夜尊明明记得,刚才他抵达的时候花无谢还好好的。 谢千寻弱弱地说:“他是为了救我……” 夜尊顿时冷了脸:“不是让你好好待那么?为什么要跑过来?”紧接着就冷了声音:“不是说不需要保护么,为什么还让无谢因你而受伤?” “我……”谢千寻本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但夜尊的杀气太重了,让她又想起来被夜尊扣着喉咙时的恐惧,她求助似的看向花满天,希望他帮忙解围,然后又向花无谢道歉:“对不起啊……” 花无谢倒是没在意肩膀的事,他更在意谢千寻这求助一样的眼神特别像倾城公主,小时候他们兄弟俩跟公主一起读书,公主答不出问题的时候就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花满天——花无谢总是看着公主,而公主的视线却总是在看着花满天。 想法只是一瞬间的事,花无谢温柔浅笑安慰谢千寻:“我没事,你别放在心上。”然后又安慰夜尊:“我真的没事,让你担心了,谢谢你,沈面面。” “你又帮她说话。”夜尊这个气啊,他看得出来谢千寻一门心思扑在花满天身上,而花无谢偏偏要跟她一起抱团取暖,花无谢难道就看不出来,谢千寻不准备和人抱团取暖,她是准备找机会把花满天抢回来? 谢千寻趁着花无谢安慰熊孩子的空档,跑到花满天面前搀扶着他,担心地问了一连串问题,花正坤带着兵收拾善后,那被烧的四角楼和莫名其妙被拆的酒馆和桂花楼着实让他头皮发麻了一阵子。 回了花家,花家一屋子人都集中到花满天的房里,老祖宗早就请好了大夫前来诊治,夜尊更关心花无谢,所以在大夫诊治完花满天之后把他请到花无谢屋里。大夫为花无谢检查过后,告诉他们不必担忧,只是皮外伤,留下一罐药就走了。 夜尊凉凉地看着谢千寻,把药罐子递给她,意思很明显:给花无谢上药。 谢千寻拿着罐子,虽然知道帮花无谢上药是应该的,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夜尊是在命令她,令她极为不爽。 花无谢趴在床上,露着肩膀的淤伤,静静地看着夜尊和谢千寻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看着就好,千万不要插话。 瞪眼游戏以谢千寻落败告终,她是在夜尊那犹如实质般“你弄伤他你负责”的眼神中落败的,自己也知道花无谢是为了救自己而受伤,看花无谢“乖巧”的趴在那,不由得心下一颤,不行,这人太好看了,若非自己喜欢的人是花满天,她都要动心了。 谢千寻打开药罐,沾了一点膏药往花无谢肩膀上抹,花无谢半真半假的喊了两声,也不知是不是真的那么疼,反正青筋都冒出来了。 “哎!!你能不能稍微轻点!”夜尊和花无谢异口同声的喊。 谢千寻涂药的手稍微停了一下,借着继续用同样的力道涂药,用眼神挑衅着夜尊:你来涂啊! 没等夜尊反应,对花无谢说:“天哥哥伤得比你重,都没有你这么吃痛。”说话的功夫,药已经涂好了,然后她拍了一下淤青的肩膀,说:“你不就是被踢了一脚么。”别看她这话说得漫不经心,其实她可担心了。 这一巴掌可是真拍疼了花无谢,他“嗷”一嗓子坐了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笑眯眯的抱怨:“你怎么下手那么重啊,我是真疼!再说了,你喊救命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啊,现在说我怕疼。” 正常情况下,一听花无谢喊疼,夜尊肯定是要教训一下让他“疼”的那个人的,不过谢千寻下一句话倒是让夜尊收了手,暂时和谢千寻站在了同一阵线。 “以后,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了。”谢千寻一脸担心的看着花无谢,心有余悸的嘱咐,“那些人可是不要命的!” “不要命的怎么了,我怕他们呀?”花无谢一脸满不在乎,“我告诉你,你下次要是遇到危险了,我还敢上去救你!” 谢千寻“哼”了一下,说:“你以为那些人敢伤我?我可是金枝玉……”叶字没说出来,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连忙换了词:“玉龙护体!” “玉龙护体?”花无谢一脸茫然,啥意思?有什么特殊的讲究? 谢千寻吞了吞口水,连忙转移话题:“不过说真的,你的武功没有天哥哥高,你下次就不要再逞能了知道了吗?” 花无谢毫不在意的“切”了一下,丝毫没把这句话当回事,是不是逞能他自己知道,关键还是在于,他不忍心让谢千寻受伤——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舍不得她受伤。因为谢千寻是大哥的心上人,还是因为……谢千寻像公主? 上完了药,夜尊把谢千寻给拎了出去,谢千寻挣扎了半天挣脱不开,只能嘴里嚷嚷:“喂喂喂,夜尊,沈面面,你好大的胆子,知道我是谁吗,竟然敢像拎小鸡似的这么拎着我?!” 夜尊嗤之以鼻。 把谢千寻扔出门之后,夜尊对花无谢说:“看你受伤我很难受,你以后不要再受伤了。” 花无谢难得看见夜尊这么柔软的一面,不管自己是不是他哥哥,他都觉得很感动,穿戴整齐后他笑眯眯的安抚:“这次是我大意了,我保证,下次绝对不会轻易让自己受伤!” 夜尊眉毛一凛:“还有下次?” “不,没有下次了!”花无谢噗嗤一笑,这时候的夜尊好像炸了毛的猫。 “都这么晚了,你穿戴这么整齐干嘛?” “千寻肯定也受惊了,我去小厨房给她弄点汤压压惊。” “你为什么对她这么好啊?要不是她非要跑出去,能受惊么……”夜尊愤愤不平,明明是谢千寻害他受伤的,可他怎么就放不下谢千寻呢? 花无谢思考了一下,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想对她好。” 夜尊无语,反正,他更讨厌谢千寻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5章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老姨奶奶 花满天修养了几天已然大好,花无谢那点淤青也早已消除,老祖宗心里高兴,请来了戏班子热闹热闹。谢千寻本来不想过来听戏,但花无谢非拉着她过来,她半推半就的也就来了。不过,戏没听明白,倒是发现了一对儿苦命鸳鸯——老姨奶奶嫣然和花满天的侍卫萧鹏举。 嫣然的年龄并不比花满天大多少,有可能比花满天还小一点,可她的辈分却和老祖宗差不多,老祖宗是花家老太爷、也就是花正坤父亲的正妻,嫣然是妾,按辈分,除了老祖宗,嫣然的辈分最大。当年花老太爷病重,十七岁的嫣然家中贫寒,被卖进花家冲喜,可惜的是,花老太爷在大婚一个月后还是走了,而嫣然却从此留在这深门大院之中。 谢千寻了解到,嫣然和萧鹏举从小青梅竹马,在嫣然冲喜之前两人已是一对神仙眷侣,没曾想嫣然被卖入花家,萧鹏举也只好想尽办法进入花家,只求远远的能见她一面。 当夜,花家进了刺客被萧鹏举发现,萧鹏举为了保护嫣然而受伤,嫣然因不能照顾负伤的萧鹏举而心伤,谢千寻物伤其类,脑袋瓜一转,想了个主意。 每逢初一、十五老祖宗都要到祠堂上香,过几天便是十五,谢千寻找了根稥做了点手脚,十五这天,老祖宗上完稥,正当跪拜之时香突然折了,嫣然借此挣得一个在祠堂诵经祈福的机会。 入夜后,谢千寻蹑手蹑脚来到祠堂,她拿了两件连帽披风,进入祠堂之前还左右看了看。确认四下没人,她蹭蹭蹭蹿到嫣然面前,小声说:“老姨奶奶,我来了!” “千寻。”嫣然盼了好久,她终于来了。 谢千寻把其中一件披风交到她手上,告诉她天亮以前一定要回来。嫣然连忙答应,披上披风戴上帽子,挡好自己的脸就走了。谢千寻像祠堂内的诸位老祖宗们告了罪,披上另一件披风跪在蒲团上,冒充嫣然诵经祈福,诵着诵着,就把自己诵进了梦乡,送上了周公的茶桌上。 初一、十五的宗祠祈福是老祖宗一直在做的事,只有花家辈分最高的这三位女主人参与,花无谢并不知道老姨奶奶在祠堂诵经祈福的事情,他在外头玩了一天,回来的时候路过宗祠,看见谢千寻冒充的嫣然睡得跪不像跪躺不像躺,东倒西歪的,不过他看不见正脸,就是看衣服和背影有点像老姨奶奶便上前询问:“老姨奶奶?是你吗?” 谢千寻瞬间惊醒,跪直了身子,脸上的表情在说“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 “老姨奶奶,您怎么在这?是不是老祖宗又罚您了?我去帮您求个情吧,这更深露重的,怎么能让您一个人在这跪着。” 谢千寻学着嫣然说话的方式,让花无谢别过来,也别去找老祖宗求情,那声音虚的呀,一听就知道不对劲。花无谢自然也听出不对了,突然出手把谢千寻给拉了起来,待看清此人是谁,花无谢惊讶万分:“千寻姐姐?!”声音大得祠堂里都快有回声了。 谢千寻本就心虚,一听花无谢这声音这么大,立马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前:“嘘——小点声!”说着还四处瞄了瞄,看看有没有人被吸引过来。 花无谢压低了声音,轻声说:“你胆子也太大了,敢装成老姨奶奶跪在祠堂里边,你知不知道我们花家的祠堂是不允许下人进来的。你这要被老祖宗知道了,你可就完蛋了。” 谢千寻可怜巴巴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我这也是有苦衷的啊。” “什么苦衷?” “我不能说,你就别问了!” 花无谢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那好吧,我就不为难你了。”然后眉毛一挑,露出一丝坏笑:“我去问老姨奶奶。”说完转身就要走。 “哎哎哎——”谢千寻着急了,连忙把花无谢叫回来,她把老姨奶奶和萧鹏举的故事告诉了花无谢,还让他发誓绝不透露半句。 花无谢也很同情老姨奶奶和萧鹏举的遭遇,大腿一拍,决定留下来陪谢千寻一起等老姨奶奶回来:“今晚我留下来陪你,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我还能给你打掩护。” 俗话说“一语成箴”,说的就是花无谢啦,昨晚还说出点事给打掩护,今早上就真出点事——老祖宗来啦。 花无谢和谢千寻相互依靠坐着睡了一晚上,清晨,天色大亮,老祖宗感念老姨奶奶为花家诵经祈福,特地来看看她,另外还让丫鬟准备一碗参汤给她房里送过去。花无谢和谢千寻一听老祖宗来了而老姨奶奶还没回来,吓得方寸大乱,耳听老祖宗离宗祠越来越近,花无谢让谢千寻自己想办法,然后出了屋迎上老祖宗,想方设法拖住她。 “拜见老祖宗,拜见娘。”花无谢施礼。 “咦?”老祖宗看到花无谢十分惊讶,“一大早的,你跑这儿来干嘛?” 花无谢笑得一脸无措,说话都有点结巴:“对啊,我、我……我在这儿啊,我……”花无谢四处乱看,脑筋飞速运转,终于想出了一个借口:“我听说老姨奶奶在祠堂诵经念佛,为花家祈福呢,我想我身为花家的子孙,我也应该为花家做点什么呀,于是我就来了,我也来祈福来了。” 老祖宗听了十分高兴,笑呵呵地对花夫人说:“这孩子现在懂事儿啦。”说完,就往祠堂里走,花无谢哪能让她进去呀,拦住了她,绞尽脑汁又想出来一个拖延的借口:“老姨奶奶她已经念了九遍金刚经了,还差一遍就念完了,我们不好去打扰她。” “没事儿,我们只是进去看看而已。” “不行,老祖宗,我们现在进去打断老姨奶奶念诵经文,那佛祖会不会怪罪啊?” “哎呀,只差一遍就念完了,佛祖啊,了解我们花家的诚意,佛祖不会怪罪的。”老祖宗慈爱地看着花无谢,真心觉得这孙子没白疼。 老祖宗招呼自家儿媳进了宗祠,见到嫣然正诚心诵经,喊了她几声没反应之后,她也没再多加打扰,只是站在一旁稍加等候,片刻之后,跪着的人摘下兜帽,向老祖宗请安。 花无谢一看,竟然是老姨奶奶——嫣然。心口的大石放下了,随即又提了起来,谢千寻呢?趁着嫣然和老祖宗谈话的功夫,花无谢四下探看,发现谢千寻正躲在佛案下面,他不动声色站到佛案前,挡住了谢千寻的手。老祖宗和花夫人完全没发现异常,和老姨奶奶一同出了祠堂。花无谢目送几人远去,确认老祖宗不会再回头,赶紧把谢千寻从佛案下招呼了出来。 “快快快,快出来,老祖宗走了。” 谢千寻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脚都麻了,两人靠在佛案上长舒了一口气,大清早就跳到嗓子眼的小心脏总算落回了胸腔里。 谢千寻心有余悸地说:“刚才,幸亏沈面面把老姨奶奶带了回来,不然……”拍拍小胸脯,“吓死我了……” “沈面面?”花无谢往旁边看了看,正好看到夜尊就在旁边,花无谢不负其名笑开了花,问:“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等老姨奶奶回来!” “我来找你喝酒,正好看到她躲在一旁,我看你一直在拖住老祖宗就知道跟那个人有关,所以就送她进来了。” “沈面面,你太体贴了!”花无谢和谢千寻异口同声的赞美,脸上的笑都是同一个弧度。 夜尊皱了皱眉,他一点也不喜欢看到谢千寻与花无谢之间那种无意识的默契,会让他想起讨人厌的赵云澜,他哥共享了生命链接的人。 “谁让你叫我沈面面的,我们不熟!”夜尊目露凶光。 有花无谢在,谢千寻岂会怕他?谢千寻把花无谢推到夜尊面前,炫耀似的说:“他让我这么叫的。”哼,气死你! “你!”夜尊果然气结。 花无谢挡在两个人中间哭笑不得:“好了好了,你们不要闹了,我请你们喝酒好不好。” “好哇!”夜尊和谢千寻同时回复道。听到对方与自己回复了相同的话,两人又掐了起来,针对去哪喝酒喝什么酒带谁去喝喝多久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讨论。 花无谢无奈了,他推着两人出了宗祠,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你俩慢慢讨论,我回去睡个回笼觉。”说完就走了。 谢千寻见花无谢走了,连忙跟上去,威胁他必须要跟自己一起帮助老姨奶奶,不然以后就不理他了。夜尊见谢千寻居然威胁花无谢,又像小鸡仔似的拎着她的衣领,把她扔到一边,威胁她不许靠近花无谢。几个人吵吵闹闹没来得及去喝酒,后来就被一些杂事给打断了,这顿酒到底还是没喝上。 之后的两个来月,老姨奶奶在花无谢和谢千寻的帮助下,互通书信和互相见面方便多了,嫣然得以照顾受伤的萧鹏举,萧鹏举也一解相思之苦,若是遇到了容易被拆穿的时候,夜尊也会来帮个小忙,打打掩护,直到某一天,嫣然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说得好听一点那是与人有染,说得难听一点那叫与人私通,哪怕他们是真心相爱,一个已经嫁了人的女子都不应该怀有身孕,花家是大家族,这关乎到花家的脸面,若是被老祖宗知道,嫣然怕是要一尸两命了。 谢千寻得知此事小小的惊讶了一下,随后出了一个胆大包天的主意:私奔。 她很清楚仅凭自己是没法做到让这对苦命鸳鸯私奔的,于是她去找了花无谢,又是夸奖又是威胁的让花无谢不得不选择帮忙,他们想了好几个办法都觉得不可行,其中一条就是让夜尊直接送他俩走,可是花无谢并不想暴露夜尊“瞬移”的事情,想了个借口岔过去了。最后,花无谢想了个办法,就在祭祖那日实施。 和每逢初一、十五的祠堂上香不同,祭祖是花家一年一度的大事,整个花家的人都要参加,花家的主人们进宗祠给祖先上香,下人们不得进入宗祠所以在外面跪拜。 花无谢上完稥,觉得是时候了,便捂着头,痛呼了一声:“啊。”然后假装自己没站稳踉跄了一下。 “二弟/二哥!”离他最近的是花满天和花飞扬,一看花无谢情况不对,连忙上前扶住他:“怎么了?” 花无谢站起来,说了句“我没事”,可话音未落便晕了过去,吓坏了在场的一大家子。花飞扬赶紧去找了常给家里人看病的大夫,老大夫可没那么好的体力能跟得上花飞扬的步伐,夜尊知道这是花无谢和谢千寻鼓捣出来的事儿,所以就没瞎掺和,只作壁上观。 老大夫给花无谢把了脉,捋了捋胡子,心下了然,大家族的事情他没见过也听说过,所以,看破不说破,给老祖宗和花尚书夫妇见了礼,开始汇报花无谢的情况:“老夫人,从脉象上看,二少爷并无大碍,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昏迷不醒啊。”说完,老大夫再次见了礼,拿起药箱告辞了。 此时,嫣然给老祖宗出了个主意:“姐姐,无谢是在祭祖大典上晕倒的,到现在还没醒,该不会是中邪了吧?” “啊?”老祖宗吓坏了。 花夫人也吓坏了,连忙问:“那……这该……如何是好啊?” 花正坤作为当家男主人自然不会像女眷们这样相信玄学,说:“不如,我们再换个郎中试试吧。” 老祖宗想了想,说:“也好,无谢若是明天再不醒来,我们再找个巫医来试试吧。”然后一家子人分工合作,老祖宗带着老姨奶奶和自家儿媳妇去了祠堂诵经念佛,祈求菩萨让花无谢快点醒来,花正坤则着小厮再去叫几个郎中来。 不管是哪个郎中都告诉他们花无谢并无大碍,花正坤的心算是放下了一点点,至少孩子的身体是没有问题的,看来,真的只能指望巫医了。 没有人能叫得醒装睡的人,在花无谢这里这句话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整整一天,凡是大夫、下人、家人来看,花无谢都是那一个姿势,直到天色暗了,他屋里才算是断了人。确认屋里没人了,花无谢大喘着气,一脸生无可恋地坐了起来——一天没吃东西,饿死他了。 花无谢一会儿舔舔嘴唇,一会儿揉揉肚子,胃都饿疼了。实在饿得不行,干脆拿起茶壶灌起了水。 “饿了?”夜尊的声音从花无谢身后传来,吓了花无谢一跳。 花无谢回头一看是夜尊,拍了拍胸脯:“差点被你吓死。”又灌了一口水,问:“好饿,带吃的了吗?” 夜尊把一碗芝麻糊递给他,花无谢高兴坏了。还没等接,门外传来声音,花无谢小声让夜尊躲起来,自己蹿回床上盖好被子,继续装晕。 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谢千寻,她大摇大摆的拿着个食盒走了进来,猛地一拍花无谢:“喂,别装了,是我!” 花无谢睁开一只眼睛,一看是谢千寻,松了一口气:“是你啊千寻姐姐,嗨,吓死我了。” 谢千寻举起食盒,炫耀了一下:“你看,我给你带了吃的。” 一听到吃的,花无谢眼睛都亮了,连忙坐起身,拿起一块糕点就吃,因为吃得太急,糕点卡在嗓子里咽不下去,他敲了敲胸口,谢千寻看他那动作就知道是要干啥了:“水?”看似问句,实则陈述句。 花无谢连忙点头。 谢千寻从屏风外面拿了水进来,发现床边多了一个人,吓了她一跳:“沈面面?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夜尊很傲娇的没有理她。 “给,芝麻糊和糕点,还有什么想吃的吗?”夜尊问花无谢。 “我饿得胃都疼了,还想吃点粥,热乎乎的那种!”花无谢也不跟他客气。 夜尊一点头,身形顿时消失不见。 谢千寻第一次看见夜尊瞬移后留下的青烟,手指着青烟合不拢嘴:“这……这……” “这是残影。”花无谢再次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花无谢一边吃糕点,一边喝水,一边吃着芝麻糊,那叫一个心满意足,肚子里没那么空荡荡的,他总算有力气吐槽了:“我告诉你千寻姐姐,我在这儿躺了一天了,又累又饿,我跟你说,这装病啊,比真病还难受。”他敲了敲胸口,边吃边说话,又噎着了。 谢千寻又给他倒了一杯水,笑意盈盈看着他:“哎,你说你到底积了什么德啊,我这辈子都没有伺候过人呢。”谢千寻本就是大家闺秀出身,所以他这番话也没让花无谢往别的地方想。正打算再跟她发几句牢骚,屏风外传来开门的声音。 花无谢和谢千寻一听有人来了,吓坏了,拼命找地方藏食盒,藏完食盒找地方藏谢千寻。谢千寻慌乱之下直接躲上床,盖着花无谢的被子,把自己藏了起来,花无谢愣了一下,眼见着屏风外的人就要走过来了,他赶紧躺回床上,盖上被子假装昏迷不醒。 丫鬟们端了餐盘进来,见花无谢依然昏迷没有办法进食,只好端着餐盘又出去了。花无谢听着声音知道她们走远了,拍了拍谢千寻,告诉她可以出来了,谢千寻从被子里钻了出来,舒了一口气,吓坏了:“哎,你说,这太危险啦!” 花无谢转头回应:“是啊……”这一转头可不得了,谢千寻精致的脸庞距离他顶多三指远,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谢千寻呼吸出来的热气。 和其他女子的柳叶细眉不同,谢千寻的眉毛略粗略平,显得她带着普通女子没有的英气,但睫毛微翘,以及不知是不是姿势的关系,眼睛偏长,看上去又带有女子应有的柔软魅惑,她皮肤很白,很光滑,因着离得近,花无谢能闻到她脸上那胭脂的香味。 谢千寻也在打量花无谢,她知道花无谢长得好看,没想到离近了之后更让人移不开眼,好看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尤其是那双桃花眼,眼里倒映着自己的面容,仿佛他的全世界只有自己一般。这个认知让谢千寻忍不住脸红,紧接着她回过神来,一脚把花无谢踢下了床——她喜欢的是花满天,不能因为花无谢长得好看就移情别恋啊! 花无谢被踢下了床,这下可算是醒了过来:“你干什么啊!” “什么干什么,那,你愣什么愣啊!” “我……我什么时候愣了我。” “哎呀,不跟你说了,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呢。”说着跳下床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往外走。还没走出屏风就被夜尊卡住了脖子,她忍不住“啊”了一声。 夜尊拿了粥和菜回来发现谢千寻把花无谢一脚踹到了地上,顿时火冒三丈,掐着谢千寻的脖子问:“花无谢到底和你什么仇什么怨,让你又是甩他手又是踢他下床?” 谢千寻被夜尊卡着脖子,有话也说不顺畅,花无谢一见夜尊的动作和眼神就知道夜尊是又动了杀心,连忙解释:“沈面面,沈面面,你别这么激动,刚才我和千寻姐姐靠得太近了,她害羞而已,我……我也害羞了所以才没防备掉下来床,跟她没关系的!”花无谢紧紧握着夜尊的手腕,生怕他再用力。 夜尊倒是没再继续用力,他第一次甩开了花无谢的手,不算重,但那“啪”的一声也让花无谢感到不安。 “我替你出头,你却总是帮她说话。”夜尊嗤笑了一下,“或许你真是我哥……”夜尊转头看向花无谢,他的眼睛有点泛红,不是在传达生气,而是在传递更为复杂的情绪:“你跟我哥一样,外人永远都比我重要。”话音未落,身影消失,徒留一缕青烟。 花无谢不知道是掌心还是心口一阵刺痛,他仔细想了想,好像确实如此,因为夜尊足够强大,怕他伤了弱小的谢千寻,所以每当夜尊可能会伤及谢千寻的时候,他都会下意识站在谢千寻这边。 花无谢呆呆地望着夜尊那已经消失的“残影”,无意识地捂着手。谢千寻被掐得呛咳了好几声,又嘟囔了一句“好危险”,算下来,她已经被夜尊掐了两次了,谢千寻天不怕地不怕,被掐了两次她唯一想做的就是一定要找机会报复回去。顺了顺气,她看见花无谢莫名其妙捂着右手,她把花无谢的手摊开,吓了一跳:“花无谢,你的手怎么在流血啊?!”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6章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离开花家 “花无谢,你的手怎么在流血啊?!”谢千寻惊讶的问,连忙拿出自己的手帕给花无谢擦拭血迹,擦干净之后,她把花无谢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疑惑地问:“没有伤口啊,哪来的血迹?” 花无谢回过神,看了看自己的右掌,掌心除了那道一直没消的淡淡红痕之外,完好无损,什么事都没有。红痕?花无谢右手握拳又张开,重复了两三次。 “你在干嘛?” “我手掌心的这道红痕好像短了。”花无谢不太确定的说。 “短了?” “好像是,我记得握拳的时候能看到这道红痕的,可是现在握拳的时候看不到红痕了。”花无谢又握拳张开重复了两次,确认了一下。 “为什么啊?如果是他划伤了你,你手上应该有伤口啊?为什么你手上不仅没有伤口,反而还旧伤愈合了呢?”谢千寻一脸懵圈,“难道这血不是你的,是他的?” “不可能的,他的身体强悍得很,一般人伤不了他。”正因为一般人伤不了他,所以花无谢才总是下意识的站在谢千寻这边,生怕夜尊伤了她。 想到夜尊,花无谢一拍脑门:“糟了!”赶紧穿上鞋子往外跑。 “怎么了?” 花无谢扣着谢千寻的肩膀,着急的说:“我得赶紧去找沈面面,晚了要出大事的!你帮我打掩护啊,我走了!”说完推开门,四下看看确认没人,一提气,运起轻功就往屋顶跳。 “哥哥”是沈面面的逆鳞,他刚才拿“哥哥”来说事儿,心情肯定是差到了极点,这时候要是不看着他,估计得有人要到沈面面肚子里去游一圈了! 花无谢估计得没错,夜尊现在的心情糟糕极了,他瞬移出去之后直接落在了小酒馆,酒馆的人忙着喝酒,也没留意到他是突然冒出来的,眼睛最尖的店小二也是在夜尊落座后才看到他。 夜尊要了两壶酒,也没用杯子,就这么对着壶喝,以他的体质做不到“一醉解千愁”,但好歹能做到“借酒消愁”。他就那么安静的喝着酒,对外界的声音充耳不闻,与小酒馆里或是嬉笑或是怒骂的氛围格格不入,他自成一个小世界,不仅没人打扰他,还成了小酒馆里的一道风景线——花白的长发,米白的长袍,修长的身形,白皙的皮肤,骨节分明的手指,从没带面具的下半边脸就能看出此人相貌不俗,而带着金色面具的上半张脸不知吸引了多少人或好奇或羡艳的目光。 酒馆里最不缺的就是喝醉酒的人,酒馆外最不缺的就是喝醉酒的流浪汉。醉酒的流浪汉看谁都像媳妇,事实上,这个流浪汉的媳妇早八百年前就跟别的男人跑了,原因就是他爱喝酒,一喝酒就乱认媳妇,糟蹋了不少好姑娘。 夜尊端坐的位置靠窗,流浪汉从窗外看到夜尊,一眼就相中了,想要抢回家当媳妇。酒馆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这种人进来叨扰客人呢?所以醉酒的流浪汉发着酒疯,酒馆的小二拼命把醉汉往外赶。不过醉汉的力气特别大,三两下就把小二给掀翻在地,夜尊本来就心情不佳,见这个醉汉一脸猥琐的朝自己走来,不禁露出一抹嗜血的笑——自己送上门来的食物,不吃白不吃。 醉汉踉跄了几步来到夜尊桌前,说着些胡言秽语,夜尊扣着醉汉的脖颈,把醉汉给扔出窗外,醉汉重重的砸在地面上,酒馆内的人仿佛听见了肋骨折断的声音。夜尊走出去,拎着醉汉往无人的小巷子里走。 “大……大侠……你……你还没结账!”一个店小二大着胆子说。 夜尊扔了块碎银子在他手里,边走还边说:“敢拿我当媳妇,那我就好、好、伺、候、伺、候你。” 店小二拿着银子,吞了吞口水,这位少侠好恐怖,看他那样子哪里是要“伺候”人?分明是要吃人啊!然后就用“求表扬”的眼神看着酒馆的掌柜,看他从这么危险的人手里要到了酒钱,值得涨工钱不? 没多久,从不远处的巷子里传来醉汉凄凉的惨叫声,酒馆里的人纷纷摇头表示惋惜,如果他们脸上不带着笑的话,这个“惋惜”说不定还能真实点。 花无谢找到夜尊的时候,夜尊正死死掐着醉汉的脖子,把他化作黑能量吞了下去。花无谢捂着胸口,干呕了好几下。 夜尊一方面担心花无谢为什么会干呕,一方面又觉得花无谢是因为他吃人而觉得恶心,这是准备和自己划清界限了吗,之前他吃人的时候,花无谢没这么大反应的。夜尊站在黑暗中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花无谢,没有走,也没有靠近他。 花无谢干呕完,咳了几下,问夜尊:“我记得你说过,我们这的人没有黑能量,所以普通人身上一些特殊的能力也会为你所用的,对吧?” 夜尊点头。 “那个醉汉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又脏又臭又丑,你说这些特殊的地方万一也被你所用了怎么办?” 夜尊微微皱眉,自己的能力自己知道,这种不算特殊“能力”,不可能被他所用,但花无谢一说出来,他又觉得花无谢说得很对,这个醉汉的脏臭丑确实是非同一般。 “而且那个醉汉,身上的酒味浓得我都能闻到,又被你狠狠打了一顿,你把他吃下肚,万一他吐你肚子里了怎么办?”花无谢被自己的脑补给恶心到了,又干呕了两下,眼泪都出来了:“你说,这么个玩意你都吃,你哥要是知道了,他还能认你不?” 夜尊也被花无谢给恶心到了,他捂着喉咙,也有点想吐。夜尊运转黑能量,把醉汉给吐了出来,甩到墙角。醉汉在昏迷之前还吐了一地,这味道,那叫一个酸爽。夜尊嫌弃的“啧”了一声,吸了点瓦片啊稻草啊树叶啊箩筐啊什么的丢到醉汉身上,企图眼不见心不烦。 花无谢怕夜尊掩耳盗铃完就瞬移走了,赶紧道歉:“沈面面,对不起,这次是我不对,不该忽略你的好意,下次我保证不再犯!” 夜尊看了他一眼,问:“真的?” “真的!我保证!”花无谢举手发誓。 夜尊吸过来一块砖头往醉汉肚子上砸:“我不信。”实属迁怒。 “我要是再干这种事,就罚我讨不到媳妇!” 夜尊轻笑:“好吧,原谅你了!” 花无谢见夜尊心情恢复了,胆子也大了,他跳上夜尊的背,唠唠叨叨的说让夜尊养成“挑食”的好习惯,别谁送上门都吃,万一吃了个歪瓜裂枣的让夜尊给学了去,那形象就全毁了。夜尊郑重其事的答应了,他下定决心以后吃人得看着点,这一次心理阴影太大了,本来就爱干净的他一想到有人可能会在他肚子里吃喝拉撒睡,他就浑身不对劲,实在不行,吃完之后还是运功强制消化吧,省得他慢慢消化还容易在体内留下垃圾。 花无谢见夜尊听进去了,在心里给自己一个爱的抱抱,他终于把夜尊爱乱吃人的毛病给板正了,以后他应该不会一言不合就吃人了,总会考虑几分的——做正常人,从不吃人开始! 夜尊带着花无谢瞬移回了花家,花无谢的房门被打开了,谢千寻正在拼命东拉西扯力图让老祖宗等人不要进来看花无谢。老祖宗本就对谢千寻不喜,她这一拦,老祖宗走得就更快了。 谢千寻一看没拦住,悄咪咪往门外挪,希望老祖宗看到花无谢不在床上时自己能逃得快一点。不过想象中的怒火没有出现,这让谢千寻有些意外,她又悄咪咪挪回屋里,看到花无谢正好端端的躺在床上睡着。谢千寻松了一口气,然后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回来了也不告诉她一声,一会儿一定要找他算账! 老祖宗来看看无谢之后就走了,临走前让老姨奶奶记得请巫医。 谢千寻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敲醒花无谢跟他算账,花无谢大呼冤枉,他们刚回来就看见老祖宗进来了,哪里有时间告知她?闹了一阵,谢千寻打着哈欠也回了房,花无谢屋里总算恢复了安宁。 夜深人静的时候,花无谢喊了声“暗卫”。 不知道从哪道影子里跳出来一个黑衣人:“二少爷。” “别让那个醉汉死了,尤其不能让别人以为他死了。”花无谢吩咐。自己闯的祸就得自己收拾,若是让政敌比如司马家的人知道了,估计又得一番折腾。 “二少爷放心,暗六已经去处理了。” “很好,下去吧。” “是。”暗卫退回影子里。 第二天清早,老姨奶奶请了个巫医回来,是个道士,那道士已经让谢千寻收买了,他一本正经的开坛做法,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儿。道士舞着自己的桃木剑,嘴里念念有词,念完最后一句,他点燃一张符纸放进水里,说也神奇,入了水的符纸居然还在燃烧,燃烧完后,道士把水搅浑,符纸融入水中,只浑浊了那么片刻便恢复清澈,若不是花家人亲眼看着,她们都难以想象那里面曾放过被火燃烧过的符纸。 道士把符水含在口中,对着桃木剑前后一喷,然后挽起一个漂亮的剑花对着花无谢的方向猛然一刺。最后一刺时道士发出了声音,看上去像是在施力,事实上这是在给花无谢信号,意思是可以醒过来了。 花无谢“啊”了一声,装作被惊醒的样子。 花夫人看花无谢动了,立刻喜笑颜开:“醒了。”他扶着花无谢坐起来,关心的问:“你没事吧?” 花无谢捂着额头,微微皱眉,回答:“我没事,就是头还有点疼。” 老祖宗也舒了口气,从花无谢昏迷到现在,她好像就没顺畅喘过气:“无谢啊,你,你终于醒啦!哎呦,吓死祖母啦。” “老祖宗,对不起啊,无谢让您担心了。”花无谢低头道歉。病是假的,可家人的担心是真的,他为了不让家人担心,搏命的事都不敢告诉家人,如今装病害家人担心,他心里的歉疚之深可想而知。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老祖宗见孙子醒了过来,心里高兴极了。随后,她转头问道士:“道士啊,我们家无谢,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道士一脸淡然又不失礼数,回答:“回老夫人,二少爷这是犯了煞气。” “煞气?”花夫人担心的问:“这好端端的,怎么会犯了煞气?现在,没有大碍了吗?” 道士掐指一算,故作高深地说:“要想完全祛除二少爷身上的煞气,只需要花家在祭祖店里之后寻找一位阳年阳月阳日出生的女子去看守祖茔七日方可。看守祖茔的人还得是花家辈分最大的。” 老祖宗点点头,在心里思考究竟谁是符合条件的。 老姨奶奶此时发话了:“姐姐,嫣然便是阳年阳月阳日生人。” 嫣然的辈分比花夫人都大,照理说是不应该抛头露面的,经过一番讨论,最后决定让花无谢陪着嫣然去看守祖茔。 借着看守祖茔的功夫,花无谢和谢千寻安排好车马行李以及银两,他们目送老姨奶奶和萧鹏举离开,心中无限满足。为了给嫣然和萧鹏举他们争取离开的时间,花无谢堵住了所有下人的嘴,然后结结实实守了祖茔三日,第四日,花无谢和谢千寻回到花家,编了个借口结实了老姨奶奶的离开。花无谢说,守祖茔的时候来了个道姑,说老姨奶奶尘缘已了,让她跟着自己去修仙,还说他眼看着老姨奶奶和道姑就在一丈之外,却怎么追也追不上。 老祖宗惊讶了,问:“连你都追不上?”老祖宗虽然不知道花无谢轻功绝佳是厉害到了什么程度,可也知道以花无谢的轻功,一丈之外的人肯定不至于追不上。 “是啊,怎么追都追不上,他们越走越快,越走越快,越走越快。突然!她们就消失不见了。” “这可真是奇怪了,那老姨娘就没有留下什么话吗?”花夫人问道。 花无谢想了想,编了一套嗑:“老姨奶奶最后跟我说的是……”他学着老姨奶奶说话的方式,“无谢,我尘缘已了,切莫强求。” 花夫人还有所怀疑,而老祖宗作为修佛之人倒是更容易相信一些,她本就心善,不欲追究,便叹了口气,下了定论:“也罢,嫣然受苦啦。如果真的羽化成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老祖宗抬起手让丫鬟扶她回房:“我也累了,扶我回房吧。” 嫣然的事算是告一段落,花无谢和谢千寻在屋顶喝酒庆祝。花无谢叫上了夜尊,谢谢他没有把他们的计划说出去。因着谢千寻和夜尊都是吃货,花无谢还准备了几串烤串拿着。 屋顶上,已经有点微醺的谢千寻找花无谢和夜尊碰杯,哦不,碰酒壶:“来,干!”三人都碰了一下酒壶,碰撞之间的叮当脆响还挺好听的。 “花无谢,我好开心啊!这是我进花府一来,做得最伟大的一件事儿!我居然成全了一对有情人!”想一想就觉得好开心啊,“哈哈哈哈。”简直乐开了花。“愿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谢千寻大喊。 夜尊在一旁静静地听谢千寻发疯,时不时揉揉耳朵,恨不得把耳朵堵上,要不是想跟花无谢一起喝酒,他才不来呢:“这女人好吵,你不管管吗?” “自从我大哥成亲一来,第一次看她这么开心,就让她疯一会儿吧。”花无谢自己都没发现,他的笑容里带着宠溺。“想来,她是物伤其类吧。我们的爱情已经凋零,至少希望我们身边的人能好好的在一起。” 夜尊打了万年的光棍,完全不懂得什么叫□□情,更弄不懂他们为何如此高兴。他弄不懂,也没兴趣弄懂,反正有酒就喝,看在花无谢心情不错的份上,他可以忍受那嘈杂的声音。 就在花无谢和夜尊聊天的时候,谢千寻又喝光一壶酒,醉得更大发了,一会儿幻想着自己能和花满天长相厮守早生贵子,一会儿幻想着自己像一只鸟,可以自由自在的飞翔:“花无谢——你看我现在像不像一只鸟啊!” 谢千寻大喊:“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哈哈哈!” 花无谢的笑容收敛了,他想起了公主,倾城公主也是这样,幻想着自己是一只鸟,可以无拘无束,自由的在天空翱翔。随后自嘲了一下,现在公主和大哥已经成家,自己还胡思乱想些什么呢:“你要不是长着千寻的脸啊,我还真的把你当公主了。” 谢千寻轻“哼”了一声,不屑一顾:“哼,谁稀罕当公主啊。”大口撸了一把串,带着难以觉察的伤感:“我现在这样,不是很自由,很开心吗!”和刚才那种“哈哈哈”的开心相比,现在的开心明显是注了水的。谢千寻喝高了,在屋顶上跳来跳去一点都不安分,花无谢看顾着她,偶尔和夜尊碰碰酒壶,若是拿谢千寻当成戏来看,夜尊竟然也能接受她的吵吵闹闹。 正喝着酒,一只鸽子扑棱着翅膀落在了屋顶上,它踱着步,咕咕的叫着。花无谢眼尖,看到它腿上绑着一个小竹筒,上面是胭脂留给夜尊的字条:无垢山庄连盟主与面面哥哥长相相似。 “无垢山庄?连盟主?”夜尊好像在哪听过这两个词,但是想不起来了。 花无谢问:“你认识吗?” “听过,没印象了,我先去找胭脂问问吧。” “也好。”花无谢点头,“你准备什么时候去?” “明天吧,现在去估计胭脂也该睡了。”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不知道,确认身份估计得需要一段时间。”确实是挺费时间的,因为直到现在,他都还不能确认花无谢到底是不是沈巍。 “那房间我给你留着,你随时都可以回来。” “嗯。”夜尊和花无谢碰了一下酒壶,把最后一口酒喝掉。 屋顶上的吵吵闹闹引来了老祖宗和花夫人,看他们站得那么高,老祖宗生怕他们不小心掉下来。谢千寻是喝醉了胆子大,不仅没理会老祖宗让他们赶紧下去的那番话,还招呼老祖宗也一起上来玩。花无谢没喝醉,他抢走谢千寻的酒壶放在烤羊肉串的旁边,就这么个空档,一个没看住,到底让谢千寻从屋顶上掉了下去,好在下面一众丫鬟小厮接住了她,否则非摔坏了不可。 老祖宗要问责谢千寻,偏生谢千寻喝醉了酒口不择言,不敬老祖宗不说,还把老姨奶奶和萧鹏举私奔的事儿给抖了出来,她在大堂上侃侃而谈,气得老祖宗和花夫人脸色铁青,花无谢作为同谋自然是要帮着谢千寻说话,如此也少不了被老祖宗一顿数落。 本想明天才走的夜尊扶额,还是今天走吧,这两个人,真的是蠢、透、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7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无垢山庄 夜尊把从鸽子腿上拿下来的纸条丢给花无谢,瞬移走了。现在夜色已深,胭脂估计已经熟睡,所以他准备先去探探无垢山庄,虽然他不知道无垢山庄在哪,但是他可以打听啊! 夜尊又去了小酒馆,因为那里打烊晚,消息灵通,经过引导,他果然听足了无垢山庄和江湖第一美女沈璧君的八卦。 听鹰準和黑白说,割鹿刀是沈璧君的嫁妆,那割鹿刀现在应该是在无垢山庄吧,他对能搅乱鹰準黑能量运转规律的割鹿刀非常感兴趣,不知道是不是来自地星的圣器,如果是的话,说不定他以后都不用害怕镇压他一万年的四圣器了呢。 无垢山庄是连家祖上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耸立在群山之中,其巍峨挺拔非言语所能描述,只知她见证了朝代更迭、江湖恩怨三百余年,她代表的侠与义令无垢山庄的人无论去到哪里都备受尊敬,而无垢山庄的人也从不负众人所望,一直都那么仁义、担当。 夜尊不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夜晚必须睡眠,所以漫漫长夜,不想找地方睡觉,那就只好找地方玩咯。他是在后半夜找到无垢山庄的,除了值夜巡逻的守卫还醒着,还能说说话之外,山庄里安静得很。偶尔会有鸟鸣声或者是夜行鸟儿从空中划过,夜尊还会好心情地抓住一只鸟儿看看其脚上有没有绑着竹筒什么的。 他瞬移进山庄之后,随便找了个地方落脚,漫无目的的逛着,像逛街一样,若是遇到守卫巡逻,他就会直接瞬移离开。他对自己落在哪里并不感兴趣,只知道别让自己突然一下出现在人前就行。他再次落脚的地方似乎是女子闺阁,空气里弥漫着胭脂的香味,一名紫衣女子坐在梳妆台前,从铜镜里能看到,女子的左脸受了伤,毁了容,右边脸完好无损。紫衣女子拿起一片……夜尊不怎么认识那东西,似乎是能敷在脸上的东西,五官的位置开了孔,女子把它敷在脸上,平整铺开,然后,脸变成了另一个人,皮肤光滑完整,颜值比之前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夜尊在记忆里搜寻了一下,这玩意好像是叫□□吧?他被关了一万年,天天净想着怎么毁灭世界了,上一次见到这么个东西好像还是上辈子呆在贼窝里的时候。这玩意的用途和他的面具类似,都能遮挡本来面貌,她脸上的那个显然更高级一些,还能变成另外一个人。 看了一场活人变脸的大戏,夜尊心满意足地走了,夜间“逛街”就是这点好,能看到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他自己都没发觉,原来他也有一颗八卦的心。 瞬移离开女子房间,又随意找了个地方落了脚,这次落脚的地方应该是藏书阁,屋里摆满了书架子,不同类型的书分门别类的摆放整齐,有的书落满了灰尘,有的书被翻看得起了毛边,还有的书已经泛黄发脆,看书的人为了保护书籍誊抄了一份,不过,只誊抄了一半,另一半还没抄完。夜尊上前读了读文字,似乎是一本教导“袖中剑”的秘籍,他看了两页就没兴趣了,觉得太难学,有练袖中剑的功夫都够他吃掉好几个人了,消都消化完了。 从藏书阁出去,他落在一个摆满了兵器的地方,这些兵器横七竖八的摆放着,跟刚才那堆书相比,这些兵器显然并不得主人欢心,满是灰尘不说,有的还是断的,甚至是锈的,只有一件武器被摆放在高处,那是一只银钩,钩体像两把小斧子嵌在莲花格中,钩柄像是连接着莲花的花茎,银钩本该是如月光般皎洁明亮的,可这柄放在高处的银钩像是从火场中刨出来,唯独这一把兵器被束之高阁纤尘不染,这把银钩对其主人来讲想必是重要至极的。这下夜尊又搞不懂了,若是如此重要,怎么会和这些破铜烂铁放在一起呢?难道这些破铜烂铁是从同一个火场里刨出来的? 夜尊摇摇头,想不明白就不想了。他仔细查看了一下这里的刀剑,想找一找其中有没有“割鹿刀”,割鹿刀作为兵器,应该能和这堆兵器们放在一起吧,找了半天都没有看到一个类似“割鹿刀”的东西,倒不是因为他认得割鹿刀,而是他觉得能破坏鹰準黑能量运转规律的兵器,不该是这堆破铜烂铁的凡兵模样。 找了半天没看到一款令他感兴趣的兵器,夜尊瞬移离开再去逛逛别的地方。他顺着酒香味落在了一座凉亭的尖顶上,下面有两个守卫边喝酒边聊天,夜尊瞧两人喝得醉醺醺的,大发慈悲帮他们把剩余的酒吸了上来,他拿着酒壶,在亭顶的斜坡处侧躺下来,一手枕着头,一手拿着酒壶往嘴里倒酒,端的是潇洒自在。 楼下的人也是在聊八卦,聊的还是关于他们主子的八卦。 “哎老舅,你说,咱们庄主今晚能入得了洞房不?”稍微年轻一点的守卫一脸猥琐的问。 “要我说啊,玄!”年长一点的守卫一脸不看好。 “哎老舅,你说,咱们这庄主夫人到底是咋想的,嫁给咱们庄主都九个月了,还不肯入洞房呢,难道,她是要给萧十一郎守身?” “她都不记得萧十一郎了,守什么身?” “哎老舅,你说,咱庄主是不是不行啊?不然放着那么漂亮的媳妇咋就不肯碰呢?” “庄主那叫尊重,他是真的爱夫人,所以他不愿意夫人有半点不开心。”老一点的守卫叹了口气,其实他多少有点为庄主不值,“你说这夫人,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还总是回来撩拨咱们庄主,那萧十一郎也不是个好东西,夫人不记得他了,他就再追一遍媳妇呗,我就不信这萧十一郎和庄主夫人第一次见面,人就能喜欢他,爱上他。他不再追一次,却非要把媳妇送给别的男人,窝囊不窝囊?”人上了年纪,就容易多说话,尤其是一喝酒,话就更多了。“可怜我们庄主,沉浸在红颜伴身旁的喜悦里,愣是看不见夫人对他只有亲人之谊,唯一值得庆幸的呀,是夫人自己都以为自己爱的是庄主,估计也是这样,庄主才分不清夫人眼里的爱到底是亲情还是爱情吧。天可怜见的哟。”拿起酒壶,灌了一口酒,醉醺醺的他完全没发现这酒壶是空的,他刚才压根就没喝进去东西。 “哎老舅,你说,我咋也没看出来夫人对庄主到底是啥感情呢?” “因为你蠢呗。” “哎老舅,你说,庄主到底行不行?” “嗯?你老问这个干什么?” 年轻守卫“嘶溜”吸了一口口水,闭着眼睛抱住自己,幻想眼前有位美丽女子,说:“嘿嘿,我行啊!” 年长的守卫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年轻人的额头和凉亭里的石桌来了一次亲密接触,抬起头的时候,额头红肿了一大块,这一巴掌,两个人的酒都醒了大半。 “说你蠢你还真蠢,你想死别连累老子。”年长的守卫捞起蠢外甥,“收拾收拾,赶紧回去值夜,别让人发现你偷懒。滚。” 八卦听完了,夜尊也喝完了酒壶里的酒,他看得分明,方才年轻守卫大言不惭的时候,在假山后有人给了年轻人一石头,若不是年长的守卫那一巴掌力道大,打得年轻人偏离了原本的位置,那一石头原本是可以打中年轻人颈椎的,颈椎是人体极为重要的部分之一,根据被击中的程度不同,起到的效果也不一样,轻则呕吐,重则没命。 他相信躲在假山后面的人看到他了,不过对方没有理会他,这倒是引起了夜尊的好奇,对自己不感兴趣,说明这人不是无垢山庄的人,有可能跟他一样,也是外来户,潜进来“逛街”的,看他对年轻人如此不客气,有没有可能,那个人就是年长守卫口中的“萧十一郎”呢? 这是一个合理的猜测,之所以不猜假山后的人是山庄主人,是因为没啥必要,因为看到守卫偷懒、喝酒、还对庄主夫人出言不逊,身为主子的山庄主人是没必要藏头露尾的,他大可以直接站出来呵斥两人,甚至直接杀了都有可能。同时,山庄主人十有八九是以剑闻名,假山后面的那个人,背上明显是背了一把大刀啊。 而根据刚才的八卦内容,对庄主夫人不敬,能惹怒的除了庄主,自然就是另一个男人“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不是无垢山庄的人,所以即使看见夜尊这个外来人也不会惊动其他人。 夜尊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对不对,于是跟了上去,发现对方轻车熟路躲开正在巡逻的守卫,他的目的地很明确,显然是要去庄主夫人那里,刚走到一半,一名红衣女子走了出来,她一手拿着食盒,一手拿着灯笼,灯笼光映照着她的脸庞,那种朦胧美足以迷倒世间众生。背着大刀的那名男子显然是看痴了,至于夜尊,呵,他就是个不解风情的货,能分得清美丑已经很不错了。 背着大刀的男人跟着红衣女子走了,在路过夜尊时,夜尊明显感觉到了黑能量的波动,可是再仔细探查时又感觉不到有黑能量的存在。难道,那把刀就是割鹿刀?夜尊顿时升起兴致。他靠近背大刀的男人,难得对陌生人露出一抹表达善意的笑。 背大刀的男人确实是萧十一郎,那把大刀也确实是割鹿刀,他察觉不到夜尊的恶意,便也没在意他跟在身侧。事实上,如果此人有恶意,若是离自己近了,自己说不定还能迅速做以反映。 萧十一郎跟着红衣女子来到书房,以夜尊所在的位置,他只能看见书房里有个人在挑灯夜读,至于这个人长得什么样子他是看不见的,不过夜尊有预感,这个男人就是他想找的“连盟主”,那个和他长得很像的、疑似哥哥的人。 红衣女子把灯笼放在一边,把食盒放在书桌上,笑着问:“城壁,你怎么还不回房休息。”她的声音柔和动听,仿佛轻纱拂面,又彷如棉花糖,甜进了心坎里。 “我在等你。”连城璧放下手中的书,看见沈璧君,他是真心欢喜,连声音都轻轻柔柔的,生怕吓到她。他起身来到沈璧君身前,帮她缕了缕其实并不散乱的发丝。 “等我?”沈璧君“噗嗤”一笑,“想见我直接回房就好了,何必等到这么晚?”沈璧君帮连城璧整理了一下衣襟,让他看上去更整洁精神。 “碧君,今天是我生辰。” “生辰?哎呀,我……我不知道……”沈璧君慌了,“我没有准备礼物。” 连城璧摇了摇头,握住她的手说:“不,你已经给我准备了礼物。” “你说的是这盒点心吗?” 连城璧笑了,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鼻梁,抱住了她:“你能来找我,让我在今天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这便是我最大最好的礼物。” “城壁,生辰之日如此重大,为何庄里上下没有看见为你庆贺的布置?”作为山庄主母,这本该是她的责任,可是她竟然完全不记得有这么回事,她心里特别不好受。 “因为……再过两天便是中秋之夜,是我娘的忌日。” 沈璧君轻呼了一声,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我提起你的伤心事了。” “所以,碧君,我没办法庆祝我的生辰,可是我又期待能收到礼物,这才这么晚都还没有回去,就是期望你能来寻我。能在生辰这一天看见的第一个人便是你,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连城璧吻上沈璧君的额头,沈璧君快速的眨着眼睛,略微害羞。可是当连城璧吻上她的唇的时候,害羞变成了僵硬和排斥,连夜尊都能看得出沈璧君的僵硬与推拒,更别说离她最近的连城璧了。 连城璧到底是没舍得强迫她,不再继续亲吻她,而是把自责不已的她拥在怀里安抚。 “对不起……对不起城壁,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我……”沈璧君已经忘记了萧十一郎,可她就是有一种不能靠连城璧太近的感觉,一旦越距,她便会产生强烈的排斥感,心底仿佛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这么做不对,一旦这么做了,她会辜负某个人,后悔终身。 躲在暗处偷看的夜尊闻到了血腥味,看了看身边的萧十一郎,发现他紧紧握着拳,满手是血。他的痛苦连夜尊都能感受得到,只不过夜尊并不理解他为何如此痛苦,若此人真的是萧十一郎,那不是他亲手把沈璧君送给连城璧的吗,他为什么还如此难过呢? 夜尊又感受到了黑能量的波动,确实是萧十一郎背上的那把大刀释放出来的,夜尊刚想说一句“你背上的是割鹿刀吧”,才说了一个“你”字就被连城璧给发现了。 连城璧冲着窗外夜尊他们所在的地方,喊:“什么人?!”他一手把沈璧君护在身后,一手抽出自己的剑横在胸前。 夜尊还想现身去打个招呼,顺便看看连城璧到底长什么样,萧十一郎却是动作奇快,拽着夜尊的手腕跳到另一个房顶上飞奔而去。夜尊对割鹿刀感到好奇,所以没有反抗,任由萧十一郎拽着他走,山庄的守卫可不像连城璧那样耳聪目明,萧十一郎带着夜尊跳了几个房顶然后隐藏于树木之中,不过几息功夫便甩开了守卫,趁着守卫回去向连城璧请罪,萧十一郎甩开夜尊,自己走了。 夜尊看着自己手腕上,尤其是袖子上那鲜红的、还带着手指印的血迹,气得青筋都冒出来了,他瞬移到萧十一郎身边,拽住他,不顾萧十一郎的惊讶,指着自己手腕上的血迹说:“你得赔我。” 萧十一郎师承司空摘星,司空摘星有两个本事最为出名,一是轻功,二是易容,这两个本事都是为了他的“神偷”事业服务的,不过很遗憾,萧十一郎在轻功和易容方面都没学明白,只能堪堪称之为学到点皮毛,可就这点皮毛,也让萧十一郎成为了闻名江湖的“侠盗”,可以说,只要他想跑,没人能抓得住他。这一次居然被夜尊抓住了,萧十一郎惊讶之余倒是起了挚友相交之心。 萧十一郎向来是潇洒爽快的,既然起了相交之心,自然也就顺着夜尊的话来说:“怎么赔?” 夜尊很满意他的上道,说:“要么帮我洗衣服,要么让我看你的割鹿刀。” 想看割鹿刀的人萧十一郎见多了,想夺割鹿刀的萧十一郎也打退不知道多少茬了,但因为“不给洗衣服”这种原因要割鹿刀的,萧十一郎还是第一次见,他觉得此人甚是有趣,挑了挑眉毛,说:“你能跟得上我,我就考虑考虑!”然后纵身一跃,人已经在一丈之外。 夜尊糊涂了,他要考虑什么?洗衣服?还是给他看割鹿刀?以夜尊的能力,无论他跑多远夜尊都能跟得上,所以,夜尊为了让游戏更有趣,特地在萧十一郎行走路线的前方等着他,无论萧十一郎走到哪,换成什么模样,夜尊都能笑呵呵的敬他一杯酒,顺道在问一句:“给我洗衣服还是给我看割鹿刀?” 萧十一郎自然是两个都不选啊,所以每次喝完酒都会说一句:“等着!”然后又跑了。 如此一来一往十来次,萧十一郎累了,也没那个耐性跟夜尊玩捉迷藏,喝完酒,哈哈大笑:“我真是服了你了,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这还是第一次有陌生人主动对夜尊说要和他交朋友,夜尊心下略有触动,不过他不是那么容易被收买的人,抬了抬下巴,傲娇地问:“怎么,要帮我洗衣服了?” 萧十一郎偏头笑了一声,莫名有种面对熊孩子的无奈感。他解下身后的大刀拍在桌上直奔主题:“给你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8章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滴血认亲 夜尊凭本事让萧十一郎心甘情愿把割鹿刀拍在桌上,大大方方的让夜尊涨涨见识,他却是没考虑,如果夜尊抢走了割鹿刀,以他半吊子的轻功是追不上的。不过,就算考虑到了他也不会有所顾忌,被夺走了就再抢回来,抢不回来他就落个清闲,不会再有人找他要割鹿刀。 夜尊拿起刀仔细观赏,对,就是观赏,在他异能没觉醒的时候,他主要是靠出馊主意在贼窝里站稳脚跟的,平时顶多练练拳脚功夫,哪怕是见过刀枪棍棒,那也是普通的凡兵,没有什么出奇,觉醒异能之后,他的异能是吞噬,单凭这一点,打架的时候他就不需要用到兵器。算下来,他见过的神兵满打满算也就两个,一个是哥哥沈巍的共工长刀,一个是赵云澜那把专克地星黑能量的枪。至于四圣器,与其说它们是兵器,不如说是护盾,它们并不负责征战沙场,而是负责守护和平。 他看见的第三把神兵就是这把割鹿刀,割鹿刀刀身由精铁所制,吹发即断,刀格是龙头的形状,刀身嵌在刀格中,仿佛金色的龙喷出了火焰一般,刀柄设计得也十分精妙,是按照手部拿刀时的施力点来设计的,拿起刀的时候十分的省力气,刀柄的缠绳紧紧贴服刀柄不会令刀因汗渍而滑脱,哪怕不考虑防滑的问题,单看缠绳的花纹也是简约大方又漂亮。 夜尊手掌抚摸着刀身啧啧称奇,满目欣赏,除开刀的外观不说,割鹿刀内确实蕴含着极其浓郁的黑能量,难怪江湖传言拥有割鹿刀就能拥有六十载功力,黑能量如此充裕,若是收为己用,确实能功力大增。不过这里大多数人都没有黑能量,所以,能够真正人刀合一的怕是百年难得一见。 也不知其铸造师是如何将黑能量锁死在割鹿刀内的,几百年过去,其中的黑能量还是浓郁到夜尊忍不住感叹一句:“哈,这么充足的黑能量,不挥霍一下,有点浪费啊。”能量充裕是充裕,和四圣器相比却差远了,虽然没办法对抗四圣器,但吞噬一点补补能量还是可以的——他并不缺能量,就是“吞噬”的瘾上来了,想解解馋。 萧十一郎没有听懂他的意思。 夜尊把刀还给萧十一郎,神神秘秘地说:“你可知道,这把刀还缺了一把钥匙?” 萧十一郎摇头,不过他并不在乎这些,他之所以留着这把搅得江湖腥风血雨的刀,是因为这把刀是他的父亲留给他的,增不增长功力倒还在其次。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夜尊的心情美丽极了,还有闲心听萧十一郎和他搭话。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轻功是怎么练的?”“你和我师父比,谁的轻功比较厉害?” 夜尊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倒是没有反感萧十一郎的自来熟。和夜间那个为情所困到只能弄伤自己的萧十一郎相比,正在跟夜尊套近乎的萧十一郎显然更好玩一些,也不知道这人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反差好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性情中人”? 熬了一整夜的萧十一郎在酒精的作用下呼呼大睡,夜尊伸了个懒腰,受不了太阳直射的他果断选择在萧十一郎屋里补个觉,嗯,他不困,只是瞌睡会传染。萧十一郎被夜尊挪到桌子上,他平躺在桌子上,两条大长腿快踩到地了,估计醒来之后第一个感受就是疼——头疼,腰也疼。 夜尊眯了一觉之后觉得神清气爽,看了眼自己的袖子,他都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血迹清掉的,见萧十一郎还在呼呼大睡,也不理会他,径自瞬移走了。 他来到胭脂家,一见到他,胭脂立刻扑过来抱住夜尊的大腿:“面面哥哥,胭脂好想你!” 夜尊和胭脂虽然久未相见却不生份,摸了摸胭脂的头,说了声“好久不见”。 “面面哥哥,你不抱抱我吗?”胭脂张开双手大胆求抱。她表达亲昵的方式着实令潇洒王爷夫妇惊讶了一下,因为他们立志把胭脂培养成大家闺秀,而他们的培养也不负所望,胭脂小小年纪已然大方得体,礼貌周全。也因此,胭脂受到的教育有极其严格的行为约束和礼教规范,像当众求男人抱抱这种事,是绝对不可能做的,可胭脂偏偏就这么干了,这跟她以往接受的教育极为不同,平时在家也没见胭脂如此失礼,今天是怎么了? 其实,胭脂的胆子不算大,普通女孩儿怕的东西她都怕,但是,她也并没有像她父母所想的那样性格和善,任何事情都要发乎情止乎礼,从不逾矩,只不过她知道父母对她期望很高,所以她也乐意当个乖小孩,在被绑架和被救的那段时间,胭脂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所以在夜尊等人面前也释放天性,没像平时那样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子。这一下是看见夜尊太兴奋,一时没绷住,露了本性而已。 夜尊没反对她的提议,抱起她颠了颠,开玩笑说:“嗯,胖了!” 胭脂也没生气,反问他:“你跟谁学坏了?都会开玩笑了!” “黑衣呗!” 胭脂乐坏了:“你跟黑衣哥哥有联系啊,他到底是谁啊?” 想起临走之前花无谢面临的情况,夜尊无奈地“呵呵”了两声,表示不予置评。 夜尊和胭脂叙完旧,胭脂给他介绍了自己的父母,潇洒王爷红焘,其夫人宁彩儿。宁彩儿对夜尊比较热情,因为他救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潇洒王爷则冷淡一点,夜尊甚至看到他眼底一闪而逝的敌意,倒不是对夜尊抱有恶意,而是因为自家女儿和自家媳妇都对这个男人有好感,潇洒王爷吃醋了。 夜尊懒得去研究潇洒王爷在想什么,想着问完关于“连盟主”的事他就走。 潇洒王爷吃醋归吃醋,遇见女儿的救命恩人自然不能让他连口饭都吃不上,于是这一家三口硬是把夜尊留下来吃了顿午饭,好生答谢了一番。茶余饭后,夜尊总算有机会询问关于“连盟主”的事情。 “面面哥哥,其实,不是我认出来城壁哥哥跟你相似的,是云姨认出来的。”胭脂捋了捋思路,把前因后果娓娓道来:“我家与连家是至交,城壁哥哥带着他夫人出来散心正好顺道来看看我们,我娘喜欢云姨家的饰品,便带了他们夫妻俩去了云姨的饰品店,云姨见过你的样貌,看到城壁哥哥的时候辨认了半天,还以为是他救了我呢,所以我才知道城壁哥哥和你很像。” “胭脂,你应该也见过他,为什么反而是你云姨先认出来?” “因为我不觉得像啊。” “啊?”夜尊懵了,这到底是像还是不像啊? “爹娘,你们觉得呢?城壁哥哥和面面哥哥长得像吗?”胭脂觉得,这有可能是看人的角度不一样导致的,因为她还小,只能抬头看连城璧,相貌方面自然没有云瑶那般直观。 潇洒王爷夫妇没有见过夜尊的真容,当然无从分辨,夜尊摘下面具,潇洒王爷夫妇俩才迟疑地说:“乍一眼望上去确实不像,可是越端详越觉得有几分相似。”他们俩是看着连城璧从少年人长成青年人的,看着夜尊的脸,越看越觉得熟悉。 “连城璧……是个什么样的人?” “连家家世显赫,但是城壁的父亲背负污名自尽身亡,导致了连家虽有超然的地位,却蒙上了污点,无法服众,城壁自幼丧父,发誓要洗刷父亲的污名,重振无垢山庄,所以他勤学苦练,小小年纪便在江湖中展露锋芒,他天资聪颖,文武兼备,待人事物斯文有礼,少年时期的他,可谓是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同辈分的少年人中,有六人为当世楷模,城壁便是这六君子之首。”宁彩儿一直在强调夸他的少年时期,可见是相当喜欢这时候的他了。 潇洒王爷不喜欢宁彩儿夸奖别的男人,“哼”了一声。 宁彩儿听见相公吃醋的哼哼,手挡着嘴,轻轻笑了笑,赏了他一个眼神,意思是“别闹”。潇洒王爷见妻子看他了,心情顿时好转,立刻接过话茬,继续讲关于连城璧的事:“他自己也争气,为了重振连家的名声做了不少好事,江湖人都夸他‘侠义无双’,连当时的武林盟主沈飞云都愿意把女儿嫁给他,沈飞云可是个奇女子,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又当武林盟主,把家里家外摆弄得明明白白,不过可惜,不知道是谁一把火烧了沈家庄,莲姐姐,哦,就是城壁的母亲殒命沈家庄,沈飞云下落不明,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城壁和原来不一样了。” 潇洒王爷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 夜尊在小酒馆里打听过连城璧的事,不过小酒馆里的人对连城璧多数是夸赞和羡慕,少部分人是轻视,对于性格和行为举止等倒是没有潇洒王爷夫妻俩说得详细:“哪不一样了?”。 宁彩儿补充:“我们也说不上来,就是觉得他一夜之间成熟了许多,他还是和原来一样温文有礼,却是多了一份距离感,刚以为他要与我们疏远,他却又和以前一样待我们,似乎从来没变,我们也说不好是个什么样的变化,总之,他比之前深沉了许多,我们看不透他了。” “也有可能是当了武林盟主之后,不得不做出的改变,毕竟,太容易被人看透的话,他武林盟主的位子坐不长久。”潇洒王爷一个大老爷们,心思不如女性细腻,他觉得经历了丧母之痛,连城璧的性格有所改变可以理解,又接了武林盟主的担子,自然不可能跟少年时期一模一样。 “说不上这个改变是好还是不好,只觉得心里慌得很。”宁彩儿绞了一下手帕,略感不安。 夜尊细细品味了一下关于连城璧的信息,有了决断:“温文尔雅,侠义无双,深藏不露,武林盟主,都能跟我哥的性格和行为习惯对应得上,有必要当面接触确认一下。” 宁彩儿知道夜尊是想要确认连城璧是不是他哥哥,但是…… “我们认识连城璧的时间也不短,没听莲姐姐说,城壁有失散的兄弟啊……” “就是因为希望渺茫,所以才要一个线索都不错过!” 潇洒王爷夫妇也看得出夜尊的决心,也只能做个中间人送夜尊进无垢山庄,当天下午,夜尊终于看见了连城璧的脸,他略微有些失望,若说花无谢与他尚有七分相似,连城璧则与他大约只有五分相似,不过正如他所说,正是因为寻到兄长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才不能错过任何一条线索,近期,他决定在无垢山庄住下,好、好、观、察! 连城璧和萧十一郎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类型,萧十一郎自来熟,连城璧则从不失礼于人,看在夜尊是潇洒王爷夫妇送来的人,他自然也不会把人往外撵。不过还是趁着接待潇洒王爷夫妇和夜尊的时候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疑惑:“我确认我没有兄弟姐妹,这点焘哥和嫂子应该了解,为何……” 夜尊摘下面具,直面对他,连城璧“啊”了一声,觉得这个人长相颇为眼熟,他看向潇洒王爷,潇洒王爷为他解惑:“沈兄一直在寻找其双生兄长,但因某些原因,他不能确定兄长现在身在何方,是何身份,所以遍寻不着。无意中得知你二人长相有几分相似,沈兄不希望放弃一丁点线索,故而希望在你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确认一下。” “住在无垢山庄倒是无妨,不过,用滴血认亲的方法不是更快吗?”连城璧多问了一句。 “滴血认亲?”三人异口同声的重复。 潇洒王爷夫妇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夜尊却是对此没有概念,他从有意识开始就知道沈巍是他的哥哥,在这天地之间,他们是彼此的唯一,可是一万年前,他以为哥哥抛弃了他,这才动了毁天灭地的念头,继而重活一世来到这里,他和沈巍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兄弟,是以他并不了解“血脉相连”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多么的重要且神圣。 “沈兄,不如就试试这个方法吧?”潇洒王爷建议。 “滴血认亲是什么样的方法?” 连城璧给夜尊解释了一下什么是“滴血认亲”,夜尊迟疑了一下,点头同意,不过直觉告诉他,滴血认亲这招对他恐怕不起作用。 宁彩儿比较细心,看出夜尊的不太确定,问:“怎么了?有何不妥?” 夜尊带回面具,弯弯嘴角,说:“在□□质特殊,滴血认亲在我这怕是起不了太大作用。” “这是为何?” “还不能确定我的想法是否准确,不如,先试试吧。”夜尊对滴血认亲不了解,对自己的血液是了解的,他体内蕴藏着四圣器的能量,那可是天地的能量,任何东西在天地能量面前都只有被包容的份,所以,理论上来讲,他的血应该能和任何人的血都相融。 连城璧命下人准备一碗清水,夜尊却告诉连城璧多准备几碗,准备几碗都是准备,连城璧便叫下人照做了。 连城璧划破手指,在第一碗清水里滴了一滴血,当这滴血和夜尊的血液相容时,连城璧脸都白了,他以为夜尊是他父亲的私生子,可转念一想,父亲与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怎么可能会有一个看上去跟他差不多大的私生子呢? 夜尊一脸淡定,招呼潇洒王爷夫妇在另外两只碗里都滴进去一滴血,果然如夜尊所料,他的血与潇洒王爷夫妇也相容。后来,夜尊又招来两名下人,他的血依旧与之相容。夜尊感叹:“果然如此。” 连城璧镇定下来,问:“这是为何?”自从他当了武林盟主,也算是见识过不少稀奇东西,夜尊这样的却是头一次见。 夜尊张开手掌,当着他们的面划出一道口子,还没等宁彩儿惊呼出声,伤口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宁彩儿用手捂着嘴,惊讶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潇洒王爷感叹:“这样太不可思议了。” “我体质特殊,伤口恢复得极快,所以,我的血液包容性极强,无论是和谁滴血认亲,我的血液都能与之相容。”他想起之前沈巍给赵云澜共享生命链接的事,沈巍的血应该也是能与所有人的血相容的,这样给赵云澜共享生命链接的时候才换掉了一身的黑能量,变成与赵云澜一样的人类,因为能量不同,在能量爆发的时候才能带着他一起同归于尽,他们兄弟俩也算是同生共死了吧。 连城璧见滴血认亲不管用,也只能招待夜尊住下:“也罢,沈兄便在我无垢山庄安心住下,若是有什么地方在下可以效劳的,沈兄尽管提出便是。” 夜尊施了一礼,表示感谢。 安顿好夜尊,潇洒王爷夫妇连夜返家,胭脂一直在家等着爹娘回来,连忙问:“怎么样怎么样?城壁哥哥到底是不是面面哥哥一直在找的人?” 潇洒王爷夫妇也乐得跟女儿多亲近,把滴血认亲的事儿跟胭脂仔细说了一通,胭脂觉得好玩,撒娇让爹娘抽空一定要带自己去无垢山庄找夜尊,她也想试试自己的血能不能跟夜尊融合。夫妻俩答应倒是答应了,至于什么时候带她去,那可就两说了。胭脂不知道父母是在哄自己玩,心满意足的睡下了,一夜好眠。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19章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一屋奇葩 夜尊在无垢山庄呆了几天,与连城璧相处时,他觉得连城璧是温和平静、礼貌斯文的那种类型,从不大声说话,脾气也好到几乎不懂“愤怒”为何物的地步,这天,夜尊听说连城璧正在书房发脾气,他便想过去见识见识,可能还是因为他与连城璧接触较少的缘故,所以才会出现判断误差,不过,连城璧确实堪称温和,夜尊真的很想知道能令他发脾气的事是什么事,又或者说,他更想知道,他发脾气的样子会不会与沈巍相似。 夜尊在无垢山庄被奉为上宾,无垢山庄上上下下都知道有一个跟自家庄主长得相似的人住在庄里,在前往书房的路上,大部分人都对夜尊无比恭敬,因为他们猜测夜尊可能是庄主的兄弟;也有的人对夜尊则充满了敌意,因为他们认为夜尊是要学习庄主的一举一动然后凭借相似的容貌取而代之,当然还有一小部分人无动于衷,因为他们只效忠于连城璧,对其他人一概不理,其中一个人就是冰冰,冰冰就是之前夜尊夜探无垢山庄时那个贴了□□的紫衣女子,因为贴面具前后颜值差距太大,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距离书房还有一道长廊,在长廊那一侧,冰冰端着托盘站在门外,她后腰别着两柄短剑,这算是又当丫鬟又当护卫的架势。长廊这一侧,夜尊听到几个丫鬟正在讨论冰冰,她们一方面羡慕冰冰懂得武艺,虽然在很多武林高手看来,她的武艺不过是三脚猫功夫,却也实实在在能派的上用场,至少,冰冰是连城璧的心腹。另一方面她们也嫉妒冰冰,因为冰冰总是若有似无地用狐媚子般的眼神看着连城璧,她们都知道冰冰是在勾引庄主,可她们却不好多说,因为她们是下人,而冰冰是他的心腹。最主要的是,她们也想引起庄主的注意,哪怕是当个小妾,她们的日子都能比普通人好上许多,可庄主对庄主夫人的感情有目共睹,她们也不敢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们更讨厌冰冰了,因为,她们着实害怕冰冰能将庄主勾引到手,同样都是下人,凭什么冰冰能上位?她们嫉妒着嫉妒着,都忘了冰冰现在还没有上位呢。 夜尊听了一耳朵八卦,装作什么也没听见,路过几名丫鬟朝长廊那头走去,也因为她们的话,他多看了冰冰两眼,他发现,冰冰看向连城璧的时候,确实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这就是那些丫鬟们所说的“勾引”吗?夜尊想起了沈巍,他记得沈巍在看向赵云澜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眼神,难道说,沈巍是在“勾引”赵云澜吗?夜尊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坏了,他最讨厌的就是赵云澜,如果沈巍真的在“勾引”赵云澜的话,万一勾引成功了,赵云澜岂不是成他嫂子了?太惊悚了,简直骇人听闻! 不行,他得加快进度了,必须得在赵云澜“上勾”之前找到沈巍,否则,一旦赵云澜成了他嫂子,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夜尊快走几步来到书房门口,顺手牵走冰冰手上的托盘进了屋,连城璧拍了一下桌子,书桌对面或站或跪的两人都抖了抖身子,显然是被吓到了。夜尊可不怕他,虽然他生气的样子的确有一点点像沈巍,但就与沈巍相似这一点而言,他的相似程度还没有花无谢高,他与沈巍相似的只有身为上位者的威压而已,夜尊最不怕的就是这个了。他把托盘往桌上一放,倚着书桌,回头问连城璧:“怎么这么生气?” 连城璧看了夜尊一眼,示意他看向一跪一站在书桌前的一对儿父子俩,冷哼了一声:“这对父子俩,根本就是盐做的!”咸(闲)的! “盐?”夜尊思索了一下,“腌的?” 父子俩咳嗽了两声,哪个男人愿意听人家说自己是腌(阉)的啊! 连城璧和门外站岗的冰冰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书房的气氛一下子好了许多。夜尊不懂他们在笑什么,又问了一次:“发生什么事了?” “你们自己说。” 站着的人较为年长,头发花白,高高的发髻只有一条发带系着,身着一袭青袍,宽大的袍子衬得他越发干瘦,猛地一看,还以为是一根晒着衣服的竹竿。跪着的年轻男子比较壮实,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肌肉突出,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子。他穿着红色的练功服,衣服还是丝制的,天气闷热时极为凉爽,仔细一看,练功服上还用金色的丝线绣着花纹,按理说,金色是皇家的颜色,一般人都不会用这个颜色的线绣衣服,以免犯忌讳,而此人不仅绣了,还大大方方的穿出来,可见根本不担心“犯上”这种事,练功服外还披着外袍,有这层袍子,练功服可以当成正常的衣服来穿,而去了这身袍子,那便是行动轻便的练功服。从外观衣着来看,这父子俩不太可能是平民老百姓。 年长的青袍竹竿率先开口:“老夫青牛,这是长子青虎,此次前来是想请连盟主给主持公道。”青牛做了个揖,介绍起自己的情况:“老夫家住靑牙子山,祖上师承青山派,因居所遥远,与世隔绝,犬子青虎有拜得青山派掌门为师,出了青牙子山见过市面。自从武林正道与逍遥侯一战结束后,江湖上再无大事发生,老夫便操心起儿子的婚事来,长子青虎已有定亲对象,幺儿青鱼却是……唉……” 青虎接过话茬,一脸痛心地说:“小弟青鱼自幼体弱,十里八乡的村民们都知道小弟手不能挑肩不能提,别说习武,连行走坐卧都困难,我们家在青牙子山也算是大户人家,若不是家里好吃好喝吊着命,估计也长不到现在这么大。青鱼与我是双生兄弟,可能是我在娘胎里抢了他的东西,让我生得如此健壮,却让青鱼受了这么多苦。” 夜尊点点头,表示知道他们的背景故事了,所以,这跟“盐”有什么关系? “青虎跟随师父走江湖的这短时间,听说外面的人有‘冲喜’的说法,若是有人嫁给青鱼,青鱼的身体就能好起来。但是我们又不知道具体怎么操办,于是就去找了茶馆听评书。” “评书?”夜尊惊讶,这评书里讲的大多是故事吧,真真假假假假假假之类的。 “为了确保自己得到的操办流程准确无误,我们听了上百场评书,提取了共同点之后,我们确认,第一,‘冲喜’的新娘得是买来的!” 夜尊点头,这个他知道,愿意给人“冲喜”的新娘,其家里多数经济拮据。 “第二,‘冲喜’的新娘年龄越小越好!” 夜尊歪歪头,思考了一下,好像确实如此,“冲喜”的新娘大多数都比丈夫小好多岁,因为需要“冲喜”的男人多数都是病了甚至是老了,年轻的新娘子有活力有朝气,确实是比较受欢迎。 “第三,‘冲喜’的新娘子最好是别人家的媳妇!” 夜尊茫然,这是从哪得出来的结论?夜尊回头看连城璧,连城璧扯出一个微笑,表示他也不知道,第一次听说。 “所以,我们就去买了个新娘子会来给青虎冲喜。” “等等,你们真的买了个别人家的媳妇回来?”夜尊反应极快,立刻就联想到了关键点。 父子俩异口同声的回答“是的”。 夜尊无语了,连他都知道别人家的媳妇不要碰,这父子俩怎么想的? “那小娘子只是和她相公考虑了一下,就收了我们一千两银子嫁过来了,嫁过来之后就照顾了小弟一天,小弟就卧床不起了,连神智都没了,隔天那小娘子就回了自己相公家,还硬说自己没有冲喜,没嫁进我们家,不认识我们。” “我们自然不能干啊,于是我们又去听评书求解法,又听了一百多场,总结出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夜尊问。 “像我们这样的大户人家,必须得人财两得。” 夜尊又茫然了,人财两得他能理解,但是跟“大户人家”和“必须”有什么关系吗?他又回头看了眼连城璧,意思很明显,连家也是大户人家,他应该能理解什么叫“因为是大户人家,所以必须人财两得”吧。连城璧明白夜尊的意思,回给他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表示他也不懂。 夜尊没得到答案,只能接着问:“后来呢?” “我们把小弟妹抓回来了,让她必须照顾我弟弟。可是她之前的相公去官府告状,说我们强抢民女,官府来走了个过场,之后就一直拖着不给判决,后来我们才知道,官府怕我们以武犯禁,又怕不管我们会令他们失去民心,干脆就表面上相信我们是花钱买的弟媳妇,背地里让人说我们坏话,让老百姓都相信我们是人面兽心的畜生。” “我们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到青山派的荣誉,也担心自己赔了弟弟又折了银子,所以去听评书,看看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又听了一百来场是吧?”夜尊都知道他们要说啥了。 “这次没到一百场,听了五十场,场场都是我们家欺善怕恶的事,要不是我家人少干不了那么多事,我都要相信了。”青虎叹了口气,“然后,听到第五十一场的时候,说评书的老师傅说,平民百姓找官府,武林人士找武林盟主,于是我们就来了。” 青牛深深的鞠了一躬,青虎三声扣头,齐声喊:“求盟主为我们主持公道。” 夜尊消化吸收了一下这事,他算是明白了连城璧说的“盐”是怎么回事。这根本就是咸(闲)出来的祸端啊,明明是只要找媒婆问一下就能解决的事,他们非要去听评书做总结,而且还总结不到正题,若不是无事可做,估计他们也不会想到要去听评书,哪怕直接问青山派弟子都不至于闹成现在这样。 有了夜尊这个缓冲,连城璧的火算是降下来了,其实,也是因为他把这父子俩当成武林人士,归属于他管辖范围,所以他才会发火,若是普通老百姓来,哪里见得到他的面呢? 不过,自从逍遥侯死后,江湖上确实太平到无聊,连城璧也想借此机会带着沈璧君出门走一走,他知道沈璧君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没事的时候都会带着她一起出去,要么去她想要去的地方,要么去他觉得很美丽的地方。 青牙子山离江南远得很,沈璧君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一听连城璧此次出门准备带她一起去,她就觉得自己更爱她的丈夫几分。她的母亲沈飞云是上任盟主,她一个女人又当爹又当娘把沈璧君拉扯长大,沈璧君被看管得极严,连笑都不许肆意的放声大笑,甚至在与连城璧订婚的当天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家门,所以她渴望自由,渴望着未知的世界。 当夜尊知道沈璧君的想法之后,他沉默了,因为,他所求的和沈璧君所求的完全相反,他所求的是一个家,上一世,他以为自己被哥哥抛弃了,所以他没有了可以回去的地方,于是他想要毁灭世界,重新建造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也能够接受自己的容身之处;而这一世,确认了哥哥没有抛弃他,可是他却失去了哥哥的踪迹,所以,他拼命寻找,也要找到哥哥,然后一起回家。 他永远也无法理解沈璧君渴望自由的心情,他觉得这就是仗着自己有个家,有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如果连可以回去的地方都没有,她又要如何被偏困一隅渴望自由呢? 且不管夜尊怎么想,深爱她的连城璧可是想尽了一切办法为她实现心愿。这次的青牙子山之行,连城璧是为了公事,沈璧君本不应该跟去,可连城璧却觉得,这恐怕是沈璧君唯一一次能去到那么遥远的地方,毕竟,不是时时都能有这么好的机会,既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又不用担心事情紧急。 夜尊为了要确认连城璧是否是沈巍,他是肯定要跟着去的,沈璧君作为女主人,身边自然少不了随行伺候的人,盘点来盘点去,最后跟着一起去的有三架马车,最大的那架坐着连城璧夫妇和随行的丫鬟,中间那架坐着夜尊,最后那架坐着青牛青虎父子俩。因路途遥远,除了青牛青虎父子俩时不时跟家里飞鸽传书一下表达心焦之外,一行人并没有太过于着急赶路,在路过沈家的产业时,连城璧还会告诉沈璧君,这个是沈家的产业,前任盟主离世后产业就摇摇欲坠,自己接任武林盟主后就把沈家的这些产业也接管了过来,所以每天都很忙,有时候如果冷落了她,请她不要介意,他是在为了这个家辛苦着。 沈璧君总能看到那些店铺里或是络绎不绝的客人,或是人声鼎沸的喧闹,无一不昭示着店铺的生意兴旺,沈璧君心里甜滋滋的,为自己能有这样的丈夫而感到高兴。可是一个转身,当她看见一个背着大刀、正在喝酒的男人的背影时,她下意识地捂着心口,她自己也说不上来自己是怎么了,只是突然觉得,身边的连城璧再好,却总是缺了一点什么。 天色将暗,连城璧选了沈家的一家驿站歇了下来,他们此时已经离住所很远了,虽然还在江南的地界,可是风景和特色皆有不同。晚饭时分,连城璧开了两个雅间,天字间给主人家和贵客,地字间给随从们。店小二不认识连城璧等人是东家,却认得出这些人不平凡,于是卖力的介绍当地的特色。 “各位客官,来到咱们大溪的地界,那第一个一定得是认识认识我们‘香澜水榭’,我们驿站秉承让诸位客观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三大原则,将本驿站分成三大区域,第一区域就是饮食区域,我们聘请了八十一位大厨,无论您想吃□□哪个地方的特色菜系,我们都能给您做出来,让您身在外地也能吃到家乡的菜肴。” “如果我们不想吃家乡菜肴呢?”连城璧问。 “那就更好了,八十一位大厨,至少八十一道拿手好菜,样样都不重,您放开肚子吃!”店小二大手一挥,还挺有那么一股豪侠的范儿。 沈璧君乐了,她完全想象不到彬彬有礼的连城璧“放开肚子吃”的画面。随后,她开始对其他区域感到好奇:“那住宿区域又有什么特色呢?” “根据诸位客观的喜好和需求,本驿站提供三种住宿,一种是普通住宿,和普通驿站一样屋子是屋子,床是床!” 沈璧君歪歪脑袋,连夜尊也升起了好奇心,难道,还有不是屋子不是床的住宿场所?有意思! “第二种是静态特色住宿,我们将房间隐藏在本驿站的自然景观之中,并且寻到了透明的材料可以让客官如同置身自然之中,感受大自然的浩瀚无边,这种住所可以让客官忘记疲惫忘记忧伤!” “第三种是动态特色住宿,当你住进去的时候会发现,每隔一段时间,您所看到的景观是不一样的,每一次睁开眼睛都让您眼前一亮!” 夜尊一边吃着桌上的小食,一边定下来自己要住什么样的房间:“连兄,我要住透明墙壁那个,好像很好玩。”之所以不选第三种,那是因为夜尊本身就有“瞬移”的本事,他习惯了一睁眼就是不一样的景色,对他来讲第三种住所不算稀奇。 沈璧君则更喜欢第三种,连城璧自然是顺着她的。 对于“玩”的特色他们倒是没有多问,连城璧是想着等回程的时候再来一趟,看看哪里好玩,让他能只带着沈璧君去玩,不让旁的人跟着。 沈璧君明白他的想法,脸色微红,有点害羞,心底觉得这么麻烦他实在是不好意思。所幸连城璧并不知道她的这个想法,若是知道了,指不定得有多恼怒呢,他是她的丈夫,做些事情让她高兴那是理所应当的,可她却跟他如此生分。 夜尊作为旁观者,他总觉得沈璧君和连城璧两人之间相敬如宾到不像是夫妻俩。他再不懂得感情之事,也是见过花正坤和花夫人之间的相处的,打个比方,真正的夫妻相处就好像是鹰準的黑能量旋涡,向着同一方向匀速运转,形成一个圆;而沈璧君和连城璧的相处却像鹰準被割鹿刀误伤之后,旋涡还在,却总是有黑能量在往外散。 或许这就是人家夫妻的相处之道呢? 夜尊有个好习惯,想不明白就不想了,继续吃着新端上桌的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0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靑牙子山 入夜后,随从们住在普通的屋子里,连城璧和沈璧君住在会移动的屋子里,夜尊则跟着店小二来到一个竹林,这处的客房讲究的就是与自然贴近,所以在外观上完全看不出哪里可以住人,店小二把夜尊带到地下,然后开了个房间给他,一看到是地下,夜尊的青筋就冒出来一根,他讨厌地下,他被镇压在天柱里一万年,天柱就在地下! 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睁眼与闭眼没有任何不同,闻不到任何气味,尝不到任何味道,甚至,因为他被镇压的时候化作了能量体,他甚至连碰触天柱的柱壁、感受天柱的冰冷都做不到,他的能量体在无尽的黑暗中漂浮着,似乎没有边际,实际上他只存在于那么一小块地方。唯有听到天柱外的声音才会让他觉得自己是还活着,他有时候会想,如果天柱连声音也无法传递会不会更好,这样他说不定会因为五感的缺失而忘记自己还活着,说不定还会在一万年后觉得自己是天柱的柱灵。 可是没有如果,天柱隔绝了他的视觉嗅觉触觉味觉,独留听觉,他应该感谢第一个在天柱旁说话的那个人,若不是那个人,他不会想起来自己还活着,不会想起来自己是被镇压着,不会想起来自己被哥哥抛弃了,不会想起来要破了天柱报复哥哥。 店小二开了房门,夜尊紧皱的眉头却舒展开了,他眨了眨眼,难以相信这里是在地下。这里并没有黑到伸手不见五指,而是养了许多萤火虫,萤火虫自带的荧光让这里充满了柔和的光晕,不仅不黑,还能看得清屋里的一桌一椅。萤火虫不知道被什么东西隔着,在萤火虫的光晕之外,夜尊竟然能看见竹林,如同隔着雾隔层纱一般并不那么清晰,但却奇异的连竹节上的水珠都能看见,视线下移,还能看见一颗嫩嫩的竹笋破土而出。再往上看,看到的是浩瀚的夜空,星星点点,如梦如幻。这里打破了他对“地下”的认知,他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不再如刚才那般焦躁。 夜尊问店小二:“这真的是在地下吗?” 店小二脸上挂着笑,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那当然!为了这个效果,我们掌柜的可是费了不少力气呢!” “行了,今晚我就住这了,你出去吧。”夜尊摆摆手,让店小二离开。 店小二退了出去,夜尊坐了下来,一边给自己倒上一杯酒,一边看着夜空,他在想,如果当初在天柱里能够看到这样的夜空,自己会不会更为平和一点,不要想着报复哥哥,如果不报复哥哥,自己现在是不是就不用和沈巍失散,也不用这么四处找他。这种想法刚冒出点苗头,他就自嘲了一下,不可能,如果当初被镇压在这片星空下,那自己只会更快崩溃,更加疯狂,因为这美丽的星空会无时无刻提醒着当初的他,他是被抛弃的。 夜尊对着夜空发呆,连酒都忘了给自己续上,直到听到“叩叩”的敲门声,夜尊才回过神来,就是猛一回神,他还没搞清楚声音是从哪里传过来的。 “沈兄,睡了吗?”是连城璧。 夜尊并没有告诉连城璧自己的昵称是“面面”,且不说以连城璧的性格能否唤得出这个名字,哪怕他唤得出,夜尊也觉得他和连城璧也不是那种熟悉到可以互唤昵称的关系。 夜尊回了个“还没”,找到声音传来的方向,给连城璧开了门。连城璧是自己过来的,沈璧君已经睡下了。 “连兄,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夜尊给他拿了个酒杯,准备给他斟酒。 连城璧抿嘴一笑,阻止了夜尊。他抬手晃了晃手里的两个酒壶,微微一笑:“我猜到你会独自饮酒,所以送来这里的特色佳酿。” 夜尊接过其中一壶酒闻了闻,竹叶的幽香包裹着药香,和之前喝过的酒香味都不一样。 “怎么还有药香?”夜尊第一次喝这样的酒,还挺好奇。 “这是竹叶青,除了常规的工序之外,还添加了竹叶和十数种药材酿制而成,据掌柜的说,这种酒最初是酒家的小厮无意中酿造出来的,经过不断改良,有了现在这种口感。我也是在接手了沈家的产业之后才知道有这种酒的,味道不错,尝尝。”连城璧举起酒壶敬了夜尊一下。 夜尊回敬,尝了一口酒,入口甜绵微苦,回味无穷,夜尊又喝了一口,赞道:“好酒!” 两人静静地喝了几口酒,连城璧率先打开了话匣子:“这里,真的很不可思议。”他抬着头看着轻轻摇曳的竹叶,闭上眼睛,仿佛在感受风的存在。 夜尊看了他一眼,总觉得这句话好耳熟,却是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你不知道这里有如此特色吗?” “我接手沈家的产业还不到一年,只知道有这些特色,却从来没有亲自体会过,今天亲身体验一下,确实很了不起。” 夜尊点点头表示同意。 “当初焘哥和嫂子来庄里,希望我帮忙寻回胭脂,我还没来得及派人出门便听说你已经救了胭脂并把她送了回来。可否跟我说说当时的情况?”连城璧只见过胭脂几次,但他哥红焘以及宁彩儿的关系还算不错,所以他对胭脂也算关心,虽说事情过去很久了,但连城璧还是想知道这些人口贩子还有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若是有,他不介意出把力气以绝后患。 除了一些关键的东西不能说之外,夜尊把万葬峰和万葬山这一路的事大致上给说了一遍,连城璧啧啧称奇,感叹他们这一路的艰辛,又代潇洒王爷夫妇再次谢过夜尊。 “沈兄,你下山日久,那帮人贩子可还会奉你为主?” 夜尊想了想,蛊惑异能需要不定时加以蛊惑,才能起到一直控制对方的效果,一开始蛊惑他们主要是为了行动方便,如今有好几个月没去施以蛊惑异能,怕是他们已经都清醒过来了。 “估计……不能了。” “若是沈兄不介意,可否由我派人前去接收这些人?” “怎么接收?”夜尊不解,“那里离江南远得很,而且不是轻功高手根本就上不去,怕是连面都不一定能见到。” “若是要接收这些人,自然不能放任他们留在那里,他们能驻扎在那么高的地方,可见功夫不错,若是能做些正经的行当,想必能帮助很多很多人。当然,还要看他们的心性如何,若是心性不佳,我也不能留着,势必要除掉的。”说到“除掉”的时候,连城璧可没有平时那般温和有礼,那略带冷意的声音让夜尊楞了一下,酒壶就在嘴边却没送到嘴里。 看到夜尊楞了一下,连城璧歪头看了他一眼,抿嘴浅笑,略带抱歉地说:“怎么?我吓到你了?” 夜尊回过神,轻“呵”了一声,灌了一口酒,回答:“吓到倒不至于,只是,你刚才的样子有点像我哥。” “哦?” “我哥跟我不同,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抱有极大的善意,但是,若有人碰触了他的底线,你就会看到他狠厉的一面,他的狠跟你刚刚一样,冷冷的,却又都是对更多的人抱着善意的。” “不过……”夜尊却觉得,比起沈巍,他更像当初第一个把声音传进了天柱的那个人。 连城璧见他又发呆了,便开口询问:“不过什么?” “你……可曾去过天柱,跟里面的人说过话?”夜尊试探着问。 “天柱?”连城璧摇了摇头,“没去过,更不曾听过。” 夜尊自嘲地喝了一口酒,点头称是:“也对,是我糊涂了。”那个人应该是他被镇压了一千多年的时候出现的,是第一个称他为“老板”的人,最初的时候他只是迷路了,然后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话,后来夜尊发现自己的声音能够传递给他,这才在交谈中恢复了“夜尊”的意识,继而从五感丧失的混沌中苏醒过来。 有了这一层熟悉的感觉,夜尊和连城璧之间的生疏感逐渐化解,现下两人虽然还是互称“兄”,但那只是连城璧的礼节使然,而非初见时的陌生。两人秉“烛”夜谈了许久,天南海北的聊着天,顺便还解决了万葬峰上那群人贩子的去处,直到后半夜连城璧才回了自己的客房和衣而卧,沈璧君迷迷糊糊地看着他,笑着呢喃了一句:“你回来啦。”眉眼弯弯,笑得极为幸福,没等连城璧为吵醒她而道歉,她带着笑意又睡着了。 连城璧抚摸着她满怀笑意的嘴角,自己也忍不住笑意满面,他帮沈璧君盖好被子,目光留恋在她脸上,最后抵不住困意沉沉睡去。 从香澜水榭出来之后,一行人继续往靑牙子山出发,走了大约有半个月总算是抵达了青牛和青虎所在的靑牙子山,这里距离出关仅有一步之遥。 靑牙子山的山路很难让马车经过,于是除了必要的几个随侍之外,连城璧让随从们都在山下的驿站里等候,连城璧等人准备先在驿站里喝口茶歇歇脚,然后再进山,却是没想到,连喝口茶都不得安生——两个地痞流氓吃完东西不给钱,还要让掌柜的女儿倒贴钱。 “你们这东西这么难吃,我兄弟一吃完就肚子疼,你们得赔我们医药费!”一个流氓拉扯着掌柜女儿的头发,硬生生把她拉进自己怀里。那女孩儿大约也就二八年华,身材初现曲线,光滑的小脸白白嫩嫩,虽称不上是绝色佳人,却也是清秀无双,和村里大部分女子相比,她这算姿色不错的了。 女孩儿吃痛,脸上泛起红晕,一层薄汗附在额头上,嘴里不停的呼救,看着煞是可怜。 旁边的客官一部分躲闪开来,一部分在远处看热闹,只有青虎气得脸都红了,上前几步死死扣住流氓的手腕,流氓的手使不上力气,松开了女孩儿。女孩儿得救了之后直接躲到掌柜的身后去了,掌柜的也护着女儿,还顺道算了把账:“你胡说,你们兄弟俩点了一斤牛肉和两壶酒之后,又添了六道炒菜一道汤,还加了四斤牛肉四壶酒,要是不好吃,你们能点这么多吗?!一共三两银子,你们别想赖账!” 流氓被青虎抓着手动弹不得,地痞想要上前帮忙,可惜的是功夫不过关,直接被青虎给踹在了地上。借着踹人的动作,流氓的手被弯成了一个不自然的弧度,流氓痛得唉唉叫,嘴巴上还不忘呈呈威风:“哎哎哎哎,格老子的,你知道老子是谁吗,你赶快松手,不然老子找人废了你全家!” “不知道!”青虎手上一使劲,流氓的手松垮垮的耷拉在身侧,手臂的疼痛让流氓站都站不住了,他跌坐在地上,一会儿用手捂着受伤的那只手,一会儿用手指着青虎放狠话:“老子的东家是青牙子山第一大户的继承人,青虎,我可是他最得力的住手,有本事你报上名来,我们一定搅得你家宅不宁!” 青虎一听这人冒充他家搞事情,又重重踢了他两脚,打得他眼冒金星,然后一只脚踩在流氓的脸上:“本大爷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青虎是也!” “青虎是吧,你等着,老子一定让东家待人拆了你!有种别走!”流氓呲牙咧嘴的放狠话,完全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倒是一旁没怎么挨打的地痞听明白了,死命拽着流氓的衣服试图提醒:“老大,老大,这个是青虎!” “青虎怎么了,老子不怕他!” “青虎!青虎!”地痞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只能拼命提醒这个名字。 四周围观的人早就听说了青家人仗着一身好武艺欺男霸女的事了,尤其打着他们名头出来闹事的平均一天能见上一次,可是现在看来,这俩地痞流氓分明不认得青虎是谁啊?四周的窃窃私语让流氓察觉事情不对劲,青虎收回了脚双手环胸站在一旁,流氓在地痞的搀扶下站了起来,颤颤巍巍的向地痞确认:“青青……青虎?” 地痞点点头,一脸哭丧样:“啊,青虎。” 青虎给了流氓肚子一拳,问:“怎么,自己的东家不认识了?还要找人搅得我家不得安宁?” 地痞流氓眼看事情败露,立马跪下求饶:“哎呀,青大爷,都都都……都是有人给我钱让我这么做的呀,不关我们的事啊!” “谁让你们这么做的?”青虎大喝。 地痞流氓互相对了对眼,地痞犹犹豫豫不敢说:“这……这个……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们也不好透露客人的身份啊……”流氓则一脸谄媚的笑:“要是能……”他做了个手势,意思是想要银子。 青虎哼了一声,松了松筋骨,手指和脖子甩得噼里啪啦直响:“要钱没有,要拳头,倒是能给你几个。”说着,作势要打。 流氓地痞抱头鼠窜,也不端着了:“我们不知道啊!” “不知道?!那为什么让你们败坏我们家名声?!” “这……我……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让我们这么做啊,反正我们平时就这么混日子,这次有人给我们钱,还让我们干跟以前一样的事儿,我们也没啥必要反对啊!” “那人每次来找我们的时候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好像是怕被我们认出来,大概是村里人吧。” “不知道是吧?那就跟我回家,我们会好好招待你,直到你想起来的!”青虎是故意这么说的,他知道官府的人不可能为他们正名,所以也不可能把他们扭送官府。但眼前这地痞流氓应该不是官府派出来的人,因为,他们之前之所以知道官府故意抹黑他们的名声,就是因为官府派出来的人会特地说上几句官府的好听话,让人们误以为官府是白,青家是黑,而且几乎也都只是口口相传,并没有真的出现欺男霸女的现象,而眼下这地痞流氓的做法,显然跟官府之前的做派大不相同,因此,青虎怀疑还有别的人在浑水摸鱼。 连城璧示意随从递上一根绳子把地痞流氓给绑上,青虎把人死死绑上之后丢到青牛身边,然后自己站到掌柜身前,带着点憨,甚至还带着点谄媚,轻声问:“未来岳父大人,小花她没事吧?” 掌柜的心里明白,哪怕不是借着青家的名头,这地痞流氓想欺负人也还是会欺负上来的,若不是有青虎,自家姑娘怕是真的要被欺负了,掌柜的拍了拍青虎的肩膀,叹了口气:“受了点惊吓,已经没事了。” “未来岳父大人,您放心,只要有我青虎在,谁也不能欺负小花,我一定会好好护着她的!” 女孩儿躲在掌柜身后,听见青虎这么说,探出头来:“虎哥,我就是吓了一跳,已经没事了,你放心。”她是商女,也算是见过场面的,所以心情平复得很快。 青虎看见女孩儿不仅没责怪他带来祸害,还安慰他,让他放心,顿时乐傻了,嘿嘿一笑:“哎!” 女孩儿看青虎那傻样,羞红了脸,转身离开大堂,回后厨催菜去了。 青虎目送女孩儿离开,看着女孩儿的背影舍不得离去,青牛咳嗽两声,青虎总算是回过了神,看向欺负了女孩儿的地痞流氓,拽着两人的绳子就往外走,嘴里还念叨:“欺负我媳妇?哼!” 青虎那股虎劲一上来,谁也拦不住,他甚至忘了身后还跟着连城璧这等贵客,只想着赶紧把这地痞流氓送回家去好生招呼,等恢复名誉之后,他好找爹跟人姑娘家里定日子!青虎牛气轰轰的走了,青牛向连城璧致歉:“盟主,小儿莽撞,请盟主见谅。” 连城璧并不动怒,相反,他对这极爱护自己妻子的人十分欣赏:“是个性情中人,无妨。”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是非曲直(上) 连城璧一行人定居在青家,青家的人不算多,仆人主子就三个,青牛、青虎和青鱼。几年前,青牛的妻子只来得及给青虎物色到一户好人家的闺女,定了亲,还没来得及给青鱼找个好媳妇便撒手而去,青鱼遗传了母亲的家族疾病,所以身体极弱,他自己也不想拖累人家姑娘,所以一直不同意娶亲,偏偏,这一家子脑袋灵巧的也只剩一个青鱼,所以青鱼病重的时候青牛和青虎出了个馊主意,不仅没冲成喜,反而还让青鱼病得更重了。 青牛和青虎去请连城璧主持公道的这短时间,冲喜的小媳妇回了自己家,没了她在一旁“照料”,青鱼的精气神倒是好了不少。青鱼很瘦,也很白,虽然体弱,但第一眼看见他时并不会觉得此人是个病人,他也喜欢穿着青色的袍子,和青牛那竹竿晾着青袍的视觉效果不同,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文弱书生,胸中沟壑,竟是一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模样,和青牛青虎这等凡夫俗子完全不同。 “爹,大哥,是青鱼不好,让你们担心了。”晚宴上,青鱼以茶代酒敬了父兄一杯,又倒了一杯茶感谢连城璧的到来:“连盟主,多谢您远道而来为青家主持公道,青鱼自幼体弱,不得饮酒,在此以茶代酒敬您一杯,失礼之处还请海涵。” “相逢即是有缘,青公子不必见外。”连城璧回敬一杯。 宴席上,青鱼向连城璧介绍了青家的情况,在这远得不能再远靑牙子山一带,青家确实是大户人家,但若是和正常县市人家相比,他们家根本称不上大户,顶多称得上自给自足而已。青家三位男主人,只有身体最弱的青鱼智商和情商在线,所以当家做主的其实是青鱼。青牛沉迷道术,日常就是打坐练字画符;青虎沉迷武学,混了个青山派弟子当当,哪怕连城璧是武林盟主,在此之前他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门派,听青虎说,这个门派小到从师父到徒弟到杂工,全部加在一起一共才五个人。除了三位主人之外,还有十个下人,分别负责三位主子的饮食起居、维护宅院以及农活;还有一位大夫住在青家,这位大夫负责照看青鱼的身体。所以,他们家的人不算多,各有各的事情要做,平日里跟乡亲们接触得少,根本不可能去搞什么欺凌百姓、鱼肉乡里的事。 连城璧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之后也简单介绍了一下沈璧君和夜尊,并声明,既然是要来这里明辨是非,便不会只听青家人一面之词,所以,他们还要去村里走一走,了解一下那个家庭的情况。 青鱼表示理解,不仅赞成,还特别欣赏连城璧这般公事公办的做法。双方相互了解完之后,这顿晚宴便只是给青牛青虎以及连城璧一行人接风洗尘了,都是闲话家常,没有再提其他的事情,第二天早饭过后,连城璧带着沈璧君和夜尊一起去村子里走一走。 村子不大,村民数量顶天了也不超过四百,穿着都不算太好,多是粗衣糙布,房子大多是木屋,像青家那样一砖一瓦堆砌起来的屋子特别少。居家用品也多数都是就地取材徒手制作,因此这个村子的大部分人都有一手绝活。村里只有一口井,除了青家自己打了水井之外,全村的人都靠这一口井来供水,看见村民都自觉的排队取水,取出的水还几乎没撒到外面,这让连城璧和沈璧君啧啧称奇,要知道,哪怕是再小心,那水桶总归是要放入水里才能取得到水的,照理说,把水桶拎上来的时候,桶上沾的水肯定会滴得满地都是,可这个村子的人愣是能做到几乎不撒一滴水,那是相当厉害了! 走了一上午,连城璧对这里只有一个字的评价:穷! 这个村子大部分的村民是十分友善的,待人也很热情,有一些小贩完全不懂得什么叫“欺生”,见到是外乡人来了,卖东西都是半买白送给连城璧的。这里的东西很不值钱,有时候甚至会花铁币,十铁币等于一文钱,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子,连城璧买东西,尤其是给沈璧君买东西,最低不会低于十两银子,所以他看到有人还在用“铁币”着实是不太适应。夜尊对这些没什么概念,所以也没怎么感慨。 他们似乎没有记账的习惯,卖了多少花了多少赚了多少都没有详细的记录,难怪青家人给了冲喜小媳妇一千两银子都没有个凭证,连告官都告不明白。说也奇怪,在这么穷的地方,青家人竟然拿得出一千两白银。 他们又有意识的打探了一下关于“小媳妇”的事,小媳妇陈何氏和她的丈夫陈愣子是土生土长的村里人,基本就没下过靑牙子山,夫妻俩皆是父母双亡,吃村里的百家饭长大的,因为乡亲们多数都很友好,所以夫妻俩也没有长歪,在有能力自给自足之后,只要谁家需要帮个忙,找他们就准没错,哪怕他们帮不上,也会告诉事主找村里哪户人家可以解决问题,所以,这对夫妻俩在村子里的口碑非常好,相比较关上门自己过日子的青家,小媳妇陈何氏夫妻俩显然更值得村民们相信。所以,当陈何氏说自己没有拿青家的一千两冲喜银子的时候,没有人站在青家这一边,毕竟青家比他们富有,在他们看来,大户人家没有不欺男霸女的,尤其他们硬抢陈何氏时乡亲们是亲眼看见的。也因此在有心人的引导下,青家的名声越来越坏,甚至上升到在靑牙子山待不下去、给门派、给江湖人抹羞的程度。 回到青家后,连城璧问青鱼:“青公子,靑牙子山的居民这么穷,你家为何能拿得出一千两银子那么多?”夜尊还是因为救了小皇子才得了一千两的赏赐。 “还不是因为家父与家兄……”青鱼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青家祖上积德,几代人攒了一辈子的积蓄,都在那一千两里面了。那时我病得厉害,家父家兄怕打扰我休息,硬生生把成亲的事情给满得滴水不透,我是在看到家父与家兄送进来一位新娘子才知道当晚竟然是我的洞房花烛夜。新娘子问我,既然她已经嫁进来了,什么时候可以把说好的一千两聘礼给她,我当晚就吓傻了,一千两,那可是我们青家几代人的积蓄,是我们青家唯一的财富。” “在下本来就病得不轻,一听这消息,立刻怒急攻心昏迷了过去。醒来之后才知道,父兄硬让陈何氏回青家照顾我惹了众怒,于是又一病不起。”青鱼面带忧色,又是羞愧又是满足地说:“若真的是抬了一千两白银进陈家求娶,怕是乡亲们也不会认为我们是强取豪夺,可我们祖上认为换成银票比较好保管,所以祖父曾祖父等人都会在临终前把积攒的银两换成银票,继而放在仓库里锁好,每一任家主都要负责确认当时存放银两的钱庄还在不在,幸运的是,一直到我这一代,这些钱庄都还好好存在着,银票都依然可以用。可能是我确认银票的时候被他们看到了,家父家兄不懂持家,他们或许知道一千两很多,可在他们看来,在下比一千两更重要,所以才会闹出这场事端。” “青虎兄,你们找陈何氏回来时,没有查看她家里有没有一千两银票吗?”连城璧问。 “没有啊……银票都给她兄弟了,肯定在她家啊。”青虎挠挠头,有点不知所措。 “兄弟?我们在街上打听她家情况的时候,没人说她还有个兄弟啊?”连城璧还在思考陈何氏是否有个兄弟,沈璧君已经反应过来了,这个“兄弟”说不定就是突破口。 “兄弟?”陈家的邻居一脸不可思议的问。 夜尊看着有趣,问:“怎么了,你的表情怎么这么奇怪?” “嗨呀,要认真算,我们村三百多口人,各个都沾点亲带点故,都是兄弟姐妹!”邻居小哥摆弄着自己手里的雕刻,一边打磨一边说,“我们村离县城远,哪怕是去山脚下的那个村都嫌费劲,所以啊,定居在这里的人基本都是表亲堂亲组成的家庭,若要细算下来,家家都有血缘关系,所以啊,除非是一母同胞,我们也不怎么注重这些亲缘关系。倒是陈何氏,她眼角有颗痣,慈幼坊有个小女孩儿眼角同一个位置也有颗痣,所以她总觉得那小姑娘跟她有血缘关系,把她当亲妹妹看,陈愣子对媳妇好,看这小女孩儿也顺眼,所以也把她当亲闺女,如果你们要问兄弟的话,陈家也就这么个小姑娘可以沾得上边了。” 小姑娘平时跟陈家人住,算是陈家人收养了的,陈愣子和陈何氏上山干活的时候她就回慈幼坊帮忙打下手,比如养养蚕,织织布,照顾照顾新入坊的孤儿。 沈璧君是第一次来到慈幼坊这样的地方,知道这里住着的都是没有父母的孩子之后,恻隐之心升起,问连城璧有没有办法可以帮帮这些孩子们。 连城璧不忍叫她失望,握着她的手轻轻拍了拍,说:“你放心,我来安排。”沈璧君回了他一个甜甜的笑,美得让连城璧移不开眼睛。 夜尊没兴趣看这夫妻俩你看我我看你的瞪眼游戏,走到一个正在吃东西的小孩身边跟他交谈起来。 陈家的养女叫荷花,今年六岁,是慈幼坊最大的孩子,她就像个大姐姐,不仅看顾着孩子们的衣食住行,还负责教导孩子们掌握生存的技能,当然,因为她自己也懂得的不多,所以,她所能教导的也就更少了,好在有她在,慈幼坊的管事也算是有个帮手。 在连城璧和沈璧君眼神交流的时候,荷花正帮管事晾衣服,小孩儿们的衣服并不沉,可荷花却莫名其妙的昏倒了,沈璧君看到荷花倒在地上,连忙蹲了下去,她轻轻拍了拍荷花的手臂,荷花悠悠转醒,此时慈幼坊管事拿了一片叶子小跑过来,让荷花把叶子含在舌下。 “管事,她这是?……” “老毛病了,这孩子总是动不动就晕倒,刚发病那时候愣子和他媳妇,也就是这孩子的养父母为了她的病花了不少钱,现在好多了,吃了刚才的那片叶子就能好。”管事是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没有自己的小孩,所以对这些孤儿极为照顾,把他们当自己家孩子照顾。“你们看着像外乡人,从哪里来的?” 连城璧只说他们是有意照顾慈幼坊,希望能给孩子们一点帮助,并没有多说自己的来历,管事一听有人想出钱照顾孩子们,顿时手足无措起来,一方面她希望有人能照顾这些孩子,另一方面她又不好意思让陌生人出钱,因为这里太穷了,照顾孩子们的钱肯定是有进无出的,她活了五十来年,自然知道不可能有这么好的事。 沈璧君扶荷花起来,一脸担心的问:“你没事了吧?” 荷花看这个大姐姐面善,小脸一红,拍了拍身上的土,蹭蹭蹭跑回房间拿了方手帕又噔噔噔跑了回来帮沈璧君擦了擦手,然后才回答她的问题:“我没事了,谢谢大姐姐关心。” 沈璧君见这小孩如此懂事,心底更喜欢她了,第一次有了“要个孩子”的想法,她也想有个如此伶俐懂事的女儿。 “荷花,你爹娘对你好吗?” 荷花歪歪头,不明白沈璧君为什么要这么问,不过孩子的心性比较直,有问就有答:“姐姐姐夫对我很好,这辈子我只认他们为我亲生爹娘!”陈何氏把荷花当亲妹妹,所以荷花叫她姐姐,叫陈愣子姐夫,不过陈愣子是因为陈何氏对荷花非常关爱,所以把荷花当亲闺女,荷花虽然叫他们姐姐姐夫,事实上是把他们当成亲生父母看待的。 沈璧君能感受到她小小身体里爆发的认真与坚定,摸了摸她的头,眼里嘴里满是赞扬:“真乖!” “你生了什么病?为什么刚才会昏倒呢?” “我也不知道,大夫说我是风邪入体,然后……”小丫头眨巴眨巴眼睛,努力思考大夫的话,“什么什么化火,然后……呃……高热神昏,抽风啥啥啥的……”荷花想了半天没想明白,记得多少就说多少。 沈璧君不懂医术,荷花说了啥她干脆一个字都没听懂,她一脸迷茫,荷花也一脸迷茫,一大一小两人茫然对视了一小会儿,哈哈笑了起来。 连城璧和管事确认完自助慈幼坊的事情之后,朝笑得极为开心的两人走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沈璧君见连城璧过来了,站起身来,因为蹲得有点久了,站起来的时候脚麻眼花,一个没站稳差点跌回去。连城璧快走两步接住了她,两个人的距离一下子拉得很近,连城璧担心地问:“怎么了?没事吧?” 沈璧君摇摇头,察觉到满院子的人都在看着她,她俏脸一红,把头埋进连城璧怀里。连城璧只觉得怀里满满的,心里也满满的。 临近傍晚,陈愣子夫妻来慈幼坊接荷花回家,见到有外乡人在与荷花说话,便把荷花招呼回来,带着点防备也带着点善意跟连城璧等人打招呼。 连城璧道明来意,陈何氏的脸色顿时苍白了起来,她把荷花护在怀里,陈愣子把她和荷花护在身后。陈愣子并不愣,据说是他学说话学得晚,他父母以为他是愣子所以才给取名叫陈愣子的,刚出生没取名字那阵,他家人都是用瓜娃子来代替名字的。 “你们有钱就了不起吗?穷人也是有尊严的,你们用一千两来买我媳妇,把我媳妇娶走了却不给银子,我媳妇回来有什么错?!”陈愣子嗓门大,一席话把周遭的邻居都给喊出来了。周围的邻居对连城璧等人指指点点,嘴里说着人不可貌相,看着是个好人谁知道人品这么差之类的闲言,有的小贩还说后悔给他们半买半送这样的话。 连城璧和沈璧君都是见过市面的,夜尊不在意这些,所以三人的面色都没有什么异常,这坦坦荡荡的表情倒是让乡亲们觉得事情可能和想象中不太一样,叽叽喳喳了一会儿之后也静下心来,慈幼坊的管事刚从连城璧那里得了银两给孩子们添伙食,所以也不好干看着,站出来帮连城璧说话:“愣子啊,你先别急,大家伙都站这呢,把话说开了也好。你跟大家说说,这前因后果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们……”陈愣子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陈何氏,拿不定主意,事实上,他是十分羞愧的,若不是家里需要钱,他也不会答应把媳妇嫁进青家冲喜,这证明了他没有办法给媳妇好日子过,是对他的侮辱。 陈何氏并不认为自己的丈夫有什么不好,若不是她一心想要治好荷花的病,他们也不会出此下策。现下,乡亲们为证,他们把苦楚说出来,说不定可以大家伙一起想想办法。她并不愿意麻烦乡亲们,可是荷花就是她的命根子,哪怕她再不愿意麻烦乡亲们,也不得不向乡亲们求助了。 “荷花,大人们要谈事情,你先带孩子们去村里玩会吧。”陈何氏慈爱地抚摸着荷花的头,想要把荷花支开,她不想让荷花有心理负担。 荷花却是有预感此事跟她有关,抱紧了陈何氏的腰,仰头看她,似撒娇似成熟:“姐姐,我知道事情跟我有关,您别避开我。” “荷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是非曲直(中) 小孩子都是敏感的,更何况被视为母亲的陈何氏莫名其妙另嫁他人,荷花怎么可能不知道家里出事了?这样的变化来自于自己生病之后,所以荷花很肯定这件事跟她有关。 陈何氏与陈愣子对视了一眼,见荷花并非小孩子似的撒娇胡闹,所以也还是决定不瞒着她。陈何氏摸了摸荷花的头,抱着她,把事情娓娓道来。 事情的确跟荷花有关,那是挺久之前的事了,那是荷花第一次病发,在跟村里的小孩玩的时候突然发病,昏倒在地还不自觉的抽搐,小脸铁青,吓坏了跟她一起玩的孩子们,孩子们求助了当时路过的大夫,大夫用一片叶子救活了荷花,从此被陈家人奉为上宾。 大夫说他是青家的人,负责青鱼少爷的医治和疗养,陈家人见那大夫的衣着打扮和行为举止确实像大户人家出来的人便不疑有他,一直请这位大夫为荷花治疗,同时,也确实因为他的治疗,荷花发病的次数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但因为对方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大夫,诊金着实贵得让陈家人难以接受。这个村子有多穷,看他们还在花“铁币”就能想象得出来,可大夫的诊金却是从最初的一两银子到十几两银子一直在往上涨,后来大夫说,若想完全治好荷花的病,他需要去山下买一种非常珍贵的药材,本来他们还想着什么药材如此珍贵,不如让他们去山上采,大夫说这里采不到,得去雪山上才行。别说去雪山了,他们这辈子连见都没见过雪山,怎么去啊?夫妻俩开始为了药材而犯愁。后来,大夫说,这种药材非常珍贵,也非常稀有,价格不便宜,大约一百两银子一克,但是,若能有这样药材,只需要十克,荷花的病就能痊愈,再不需要其他。 陈氏夫妇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决定凑一千两银子,可问题是,他们要怎么凑一千两银子呢?也就在此时,青家来人说要买下陈何氏冲喜,陈愣子本来是不同意的,可陈何氏硬是觉得若能因此给荷花带来活命的希望,她愿意。她好说歹劝,总算是让陈愣子点头同意了,没隔几天,大夫说青家同意给一千两银子当做聘礼,但需要要让陈何氏先嫁过去然后再给银子。照理说,聘礼应该是嫁人之前送到女方家里的,可陈何氏是出嫁过的妇人,哪怕不按常规走他们也说不了什么,毕竟把夫家当娘家再出嫁一次的女人,无论是什么原因,说出来都不好听。 婚礼并没有大办,陈何氏穿好嫁衣之后是在傍晚村里的人回家吃饭的时间坐着轿子来到青家的,所以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陈何氏出嫁,出嫁当晚,她问青鱼,她已经嫁过来了,那一千两银子什么时候可以给她,结果青鱼当场昏迷不醒,吓坏了陈何氏,第二天她就跑回陈愣子这里。几天之后,青家来抓她回去,非说她收了青家一千两银子,可陈家人连个银子的影儿都没见着,怎么可能跟他们回去呢?结果事情越闹越大,最后全村人都知道了,因为青家人和村民们不亲和,也因为村民们亲眼看见青家人霸道抢人,所以才不相信青家是出了一千两银子买的媳妇,甚至,贫穷的他们都想象不出一千两长什么样子,只觉得不可能有人能出得起一千两。 “事情就是这样了,我们真的没有收青家的银两。” “青家的大夫?”夜尊觉得奇怪,这大夫是住在青家的,算得上是青家的人,他为什么要让青家掏这笔钱呢?有仇?“青家人和你们并不亲和,你为什么这么相信青家的大夫?” 陈何氏一听,以为夜尊是认为她在说谎,顿时又急又怒,红着眼眶喊:“对,就是青家的大夫!若不是我们村里只有青家住着一位大夫,我们怎么会病急乱投医相信了他!” “自从我媳妇回来之后,那年轻大夫出现过一次,他给了我们几片叶子,让我们在荷花发病的时候喂她含在舌下,还说既然青家不仁义,不给我们银子,那为了荷花着想,他要去山上采点药材回来。” “那……那位年轻大夫回来了吗?”沈璧君问。 陈愣子摇摇头:“还没,他没说什么时候回来。”现在想来,估计那位年轻大夫是不会回来了。 “年轻大夫?”连城璧若有所思。 沈璧君见连城璧面色不似平常,轻声问:“城壁,怎么了?” 连城璧温柔回应:“青鱼说过,青家的大夫是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就住在青家了,这样算来,青家的大夫至少住了有十年以上,按年龄,少说也该有三十岁,甚至是四十岁都有可能,怎么样也没法用‘年轻’来形容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沈璧君和夜尊都恍然大悟地点点头。与之相反的是陈何氏与陈愣子,他们脸色发白,气得嘴唇都在发抖:“你们不是来主持公道的,你们是来寻个合理的理由给我们定罪名的?!” 围观的乡亲们哗然,不知道到底该相信谁。 夜尊不耐烦地笑了一下,抬起双手做了个往下压的姿势:“不要吵了。”他用手掌对着连城璧做了个“请”的姿势,连城璧站了出来,继续说:“你们是否说谎,连某自认分辨得出来。连某是怀疑……” 陈何氏和陈愣子眼里出现了希冀。 “青家人说的‘兄弟’与你们口中的‘年轻大夫’是同一个人。” “城壁,你是说,青家人和陈家人都没有说谎,而是有第三方介入?”沈璧君此时也反应过来了。 连城璧抿嘴一笑,点了点头:“嗯,别忘了,从一开始就有第三方介入,只是我们没觉得他们的介入有任何不对罢了。” 沈璧君思索了一下,眼前一亮:“官府!” “对,这里地处偏远,平日里能用得上官府的不外乎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官府有什么必要用诋毁青家的方式去树立自己的威信?” “如果是做了亏心事想要赶走青家,那就说得过去了。”夜尊点点头表示了解。 “不过此事还有待考证,咱们先去青家看看青家的大夫到底是何模样吧。”连城璧对陈家夫妇说道。 陈何氏点点头,在丈夫肩头靠了一下,似乎是要从丈夫这里寻求点安慰。陈愣子也拍了拍她的头,再紧紧抱了她一下。他们现在的心情十分复杂,说不上自己真正的想法,究竟青家的大夫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个人好,还是非同一人好? 来到青家门前,连城璧和陈家夫妇发现青家的大夫与他们想象中都沾点边,但又都不对,因为青家的大夫是个妙龄少女,在陈家夫妇印象中,那年轻大夫是名男子,性别绝对不会记错,所以,青家的大夫年轻是年轻,可性别却对不上;而连城璧判断青家的大夫因为给青夫人看过病,所以从年龄来判断应该是名青壮年甚至是中年男子,却单单忽略了,给青夫人看病的,能在青家住下的,怎么可能是名男子?妙龄少女的母亲就是给青夫人看病的那位大夫。 如此一来,基本可以判断青家人和陈家人都是着了人家的道!至于是谁划下的道,那就要看谁是得益的那一方了,初步判断,是官府。 在连城璧的劝说下,陈家与青家坐到了一起,连城璧把他的想法重申了一遍:“你们两家都不是直接面对面交谈的,青家是认为是陈何氏的兄弟代表了陈何氏,陈家则认为是青家的大夫全权替青家发声。你们两家各执一词,在下自认能够看得出你们都没有说谎,所以,我需要你们把那个人画出来,看看你们两家所遇到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陈家和青家都为难了:“我们……也不会画画啊……” 连城璧低头浅笑,在桌前铺开笔墨,他清了清笔尖的杂毛,说:“你们说,我来画。” 沈璧君不好在连城璧处理公务的时候打扰她,于是她负责陪荷花一起玩。和村子里的小门小户相比,青家算是挺大的了,荷花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地方,开心极了,她们跑到一片花圃,哦不,应该是药圃,因为里面种植的花花草草全部都是可以入药的,这里应该是青家那位住家大夫种下的。果然,靠近了之后就看到一位妙龄女子正一边修剪枝叶,一边把修剪下来的东西放入背后的竹篓里。 荷花跑上前问:“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子蹲下来与荷花平视,笑眯眯地说:“我是妮儿,你呢?” “我叫荷花。”荷花脸色微红,拧了拧自己的袖口,给妮儿鞠了个躬,说了声“对不起”。 妮儿哭笑不得地扶起荷花:“你这是干什么?” “都是因为我的生病了,才让妮儿姐姐被误会是骗子,我向妮儿姐姐道歉,您别生我姐姐和姐夫的气。” 妮儿捏了捏荷花的鼻子,脸色半点没有被误会是骗子的愤愤之色:“你个小鬼灵精。”妮儿拍了拍荷花的小脑袋瓜,安慰她:“我没生气,放心吧。” “谢谢妮儿姐姐,你人真好!”荷花见妮儿是真的没有生气,顿时笑容满面,随后大着胆子问:“妮儿姐姐,你能不能教我学医?” “我生病了,所以姐姐才会被骗子给骗了,如果我学会了医术,以后我姐姐就不会因为我生病而遇到骗子了。”荷花的声音还很稚嫩,说出来的话却让两位大人一阵心酸,这件事终究还是给荷花带来了影响,不过还好,这孩子知道感恩,相信她会用感恩的方式去化解心中的愧疚。 妮儿并没有什么悬壶济世之类的想法,她学医只是因为母亲是大夫,而她自己愿意学医是为了要好好照顾青鱼的身体,如今有个人愿意跟她学医,她是很乐意教的。 荷花见妮儿答应了,立刻跪了下来给妮儿磕了三个响头。沈璧君见荷花那迫不及待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她告诉荷花:“拜师是很神圣的事,可不能随便磕个头就完事,一会儿别忘了给妮儿敬拜师茶啊。” 荷花和妮儿一脸崇拜地看着沈璧君,脸上明晃晃地写着“你懂得好多”几个大字。 沈璧君被她们看得都有点害羞了,转头看向药圃,指着里面的草药一一问:“这是什么?” “这个是天南星,那个是黄精,左上角的是丹参,右边的防风和桔梗,再远一点的那片是白术。” 沈璧君随着她的手指一个一个望去,她不懂药材,却也看得懂植物是否精气饱满:“你怎么认识这么多药材啊!而且……”她是想说,而且都还养得这么好,可话还没出口,她就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她似乎问过类似的问题,说过类似的话,当时回答她的是……谁呢? 妮儿和荷花看见沈璧君莫名其妙发起了呆,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沈姐姐,你怎么了?” 沈璧君回过神,脑子里有个人影一闪而过,只是她没抓住,不知道对方是谁。 两大一小三名女子在后院玩得开心,前院连城璧的画像也画得差不多了,他根据陈家和青家的叙述画了两幅画,画完之后给他们仔细看了看,陈家和青家均连连赞不绝口,称连城璧画技一流,画出来的人跟真人相似极了。 “既然你们都说像,那两幅画对比一下看看吧。”连城璧把两幅画放在一起,青家和陈家顿时傻眼了,这两幅画上的人,除了衣着不一样之外,真的是太像了,不过还有一个特征不太一样,所以他们吃不准这两幅画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这幅画上的人眼角没有痣,当初我们就是看这颗痣与陈何氏几乎长在同一个位置,才觉得他真的是陈何氏的兄弟。”青牛说。 陈家则是因为对方带着竹篓而且浑身淡淡的药草香才毫不怀疑对方大夫的身份,因为村子里只有青家才有大夫,尤其这位大夫只负责给青家人看病,村子里没有人见过。 “点一颗痣很容易,去掉那颗痣也不难,有了画像,想找到这个人并不难。” 果然,没超四天就抓到了那个骗子。他的确是官府的人,或者说官府的县老爷是他家的远亲,县老爷住在县里,他的远亲则住在另一个县,花了四天的时间找人,其中有两天是在一来一回的路上。只是他死活不承认自己骗了一千两银票,县太爷又是站在他那一边的,再加上他住得远,连城璧想搜屋子都搜不了,不过,明着不行那就暗着来呗!夜深人静的时候,连城璧穿上一袭黑衣正准备出门,夜尊堵住了他:“我速度快,让我去吧。” 连城璧并不清楚夜尊有“瞬移”的能力,但是他知道夜尊的轻功快得让人难以置信,所以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夜尊。他告诉夜尊需要找的东西:“首先要找的是银票在哪里,其次要确认哪些银票是属于青家的,不能和他自己家的银票弄混了。如果找不到银票,可以观察一下他习惯把银票放在哪里,或者调查一下银票有没有被兑换成银两。” 夜尊点点头,一个旋身人就不见了,因为天色暗得很,村里入夜就睡了,没有点灯笼的习惯,连城璧没看到夜尊离开时留下的一团烟雾。下一瞬,夜尊已经来到另一个县那个骗子的家里。这里毕竟是属于县城,不像靑牙子山那么偏僻贫困,青家之所以大是因为占地面积大,房间没多少,主要是耕种的地方多,骗子家大概有半个青家那么大,因为多数都是屋子,所以夜尊得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去找银票藏在哪,好在他有瞬移异能,还能利用吞噬异能的特性把屋子里堆积的杂务都吸出来,不过他没那个耐性帮人收拾屋子,所以东西吸出来没看见银票之后他就把东西丢到一边,没给人塞回原位。找了几个房间之后,夜尊终于看见了银票,正准备把银票揣回去给连城璧的时候忽然想起,连城璧告诉他要确认银票是不是青家的。夜尊拿着银票辨认了半天,他也没认出来到底是不是青家的银票,因为光听完注意事项就走了,完全没想起来要确认一下青家的银票是什么样。要不,揣回去给连城璧和青家的人看一眼,如果不是他再给送回来? 正犹豫着,夜尊听到“咔哒”一声轻响,这声轻响不会比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更大,若不是夜尊体质特殊,估计他还真听不到。 来人头发略卷,背上背着大刀,虽然他蒙着面,但夜尊还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他是谁——萧十一郎。 “萧十一郎?你怎么在这?”夜尊疑惑的问,手里还拿着银票,并没有想好是要放回去还是要拿回去。 萧十一郎看到夜尊也是极为诧异,他明明记得夜尊现在应该在靑牙子山,怎么晚上他就来到隔壁县了呢?萧十一郎最近也在靑牙子山附近,因为沈璧君在这,他跟着连城璧的人找到骗子的时候并没有跟着骗子一起回靑牙子山,而是在这县里住了下来,他是想把银两找到,一来是侠盗的“侠义之心”发作,看不得小女孩儿受苦,二来是想帮连城璧省点事,这样才有时间能好好陪沈璧君。他知道沈璧君怕寂寞,所以连城璧如果能好好照顾她,萧十一郎纵然心痛,却也不会多加打扰。 “我还想问你呢,你不是在靑牙子山吗?怎么在这?”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是非曲直(下) 萧十一郎知道夜尊轻功高,但大半夜的在另一个县看到夜尊,他对夜尊轻功之高的认识又刷新了一个高度,殊不知此轻功非彼轻功。 夜尊甩了甩手里的银票,依然拿不定主意:“我来找青家的银票啊,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张。” 萧十一郎把挡在眼睛前面的刘海拨开,给了夜尊一个坏笑:“嘿,我也是来找银票的。” “你知道青家的银票是哪几张吗?” “我虽然不知道他们家银票是哪几张,但是我可以确定你手上这几张肯定不是!”萧十一郎作为一个侠盗,他干的事就跟“盗”有关,若是手上没两把刷子,哪能盗得了真金白银去劫富济贫还不被捉拿归案? 夜尊对这些并不了解,反正现下夜深人静,没人关注这一边,既然眼下无事,他很乐意听一听萧十一郎给他普及一点常识:“怎么说?” “这里地处偏僻,银两流通极少,银票流通得就更少了,但你看你手上的银票很新,想来应该是近期刚兑换的银票。青家的银票是祖宗几代积攒下来的,绝对不可能这么新。”萧十一郎把银票那了过来展示给夜尊看,还让他闻了闻,连墨香都没散,当真是新的不能再新了。“而且,这些银票的面值最多的也才一千文,相当于一两银子,这几张银票加在一起都不到十两银子,和青家被骗走的银票相比,面值差距太大了。” “还有一点,哪怕是同一家钱庄,不同时期的银票肯定存在着差异,你看这几张银票除了面额不同之外其他基本一模一样,肯定是同一个时期出来的银票。青家的银票是祖上几代人积攒下来的,票面肯定不同。” 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夜尊连连点头,觉得自己涨见识了:“那这些银票就给他留下吧,他会把青家的银票藏在哪呢?” 萧十一郎思索了一番:“骗走了银票势必是要兑成银两来用的,但钱庄的人都知道银票是青家的,他们贸然去兑肯定兑不出来,所以他们得把青家赶走,给银票过一个明路。而要想给银票过明路,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官府一点好处,甚至有可能,官府占大头。”萧十一郎眼睛一转,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去探探官府?”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主意不错,他最喜欢夜探官府了,每次去都会有点收获。 夜尊歪歪头,好像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兴奋,不过还是应了下来:“走吧。”抓着萧十一郎施展瞬移异能,好在他还足够冷静,没一下子瞬移到位,而是一点一点移,给萧十一郎营造了一种轻功卓绝的氛围,他还有心思思考到底是他师傅轻功高还是夜尊轻功高。对比了一下之后,他分辨不出来,跟这两位相比,他的轻功属于“可怜巴巴”那一级别的。 夜尊控制着速度,在打更人打到三更的时候回到了靑牙子山所在的县,摸进了县衙。县衙比普通居民住的地方要大多了,但因为是在县城里,在占地面积上并没有青家那么大。三更天是大部分人睡得最熟的时候,夜尊本想去找县令的房间看看银票藏没藏在他贴身的地方,萧十一郎则拉住了他,又给他普及了一个小知识点:“贴身藏着的叫私房钱,连他媳妇都不能知道的那种,藏也藏不了多少钱,咱们去银库,那是专门放银子的地方。”论轻功萧十一郎比不过夜尊,论找银子,夜尊拍马也比不上萧十一郎。 夜尊也没多说废话,跟着萧十一郎直奔银库,银库自然是有人把守的,不过本来就不富裕,把守的人也没怎么看重,现在正打盹呢。为了避免看守的人醒来,萧十一郎直接打晕了他们,顺便把他们的姿势摆得跟刚才站着打盹时一样,然后三下五除二开了银库的锁,大摇大摆进了屋。 关上门之后,萧十一郎巡视了一下银库,他见过的银库太多了,眼前这个真不值得他放在心上,不过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密闭空间,连个机关都没有,估计是太穷了,连小偷都懒得做这里的生意。 萧十一郎翻找起来,顺便告诉夜尊:“开始找吧,可以是先找带盒子的,最好盒子里面是旧银票的,如果带盒子的里面没有就找至少有十五张银票捆在一起的银票卷。” 夜尊照着萧十一郎所说的特征去找,倒是找到了两个疑似对象,一个是盒子里装了一堆泛黄的旧纸,一个是十多张银票困在一起的银票卷,还很旧。 整个银库就那么一丁点大,萧十一郎翻遍了银库也没遇到其他类似的东西,他观察了一下夜尊找到的两样,很遗憾地告诉夜尊:“这两个都不是。” 夜尊的实力之强并不需要他了解细节,这些细节交给属下去了解就好,例如曾经的烛龙。不过夜尊有点好奇,明明这两样东西也能对应得上,但萧十一郎为什么就觉得不是呢? “这盒子里装的一沓纸,只有两张是银票,每一张都是五十两的,合计一百两,下面的是几张是地契和地图,而地契上的地址分明是在这个县城,地图画的明明是这个县衙,所以,这一盒装的不是青家的银票,而是跟县衙所在的这块地有关的东西。” “至于这一沓子银票……”萧十一郎在算了总价值之后就觉得应该不是青家的银票,在看到其中一张银票的时候,他更确定了这并不是青家的银票:“这一沓子银票总计面值大约有四百两,跟青家的一千两相比差距太大。” “有没有可能是已经拿了一部分去兑银两了呢?” “不太可能。因为刚才拆开之前它的绳子有点发脆,可见是旧绳子未被拆开过,说明他一捆上的时候就是四百两左右,不存在拆开兑银子之后再缠上这样的问题。而且……”萧十一郎把其中一张银票递到夜尊眼前,示意他往银票上方写钱庄名字的地方看,“这家钱庄已经关门了,所以,这是一张废掉的银票。” “废掉的?”夜尊记得青鱼说过,他不久前才去过钱庄,确认所有的银票都是可用的。这下他也反应过来了,既然有废掉的银票,那这一捆银票自然就不可能是青家的了。嗯?等等! “青鱼说他家银票都能用的时候,只有我们在场吧?你是怎么知道的?” 萧十一郎哪里好意思说他一直跟在后面偷听?“呃……”了一声,尴尬地笑了笑,手指胡乱一指,把话题岔过去了:“那里好像有什么,我去看看!” 夜尊有点惊讶,那天他们那么多人都没有发觉萧十一郎在暗处偷听,他这一手功夫也蛮厉害的啊! 萧十一郎本来就是胡乱一指,自然不可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天色渐亮,门口的守卫也窸窸窣窣似乎是要醒过来了,萧十一郎见银库里确实没什么可找的,干脆喊上夜尊退了出去,不巧得很,守卫就在他们离开银库跳上房顶的时候醒过来,守卫下意识大喊:“有贼!——” 这一嗓子代替了公鸡啼鸣叫醒了县衙的人,反应快的是和他一起守夜的守卫,那人被他一嗓子嚎醒了,他嘴里喊着“在哪在哪”,眼睛还半睁半闭着,有这么一会儿工夫,夜尊和萧十一郎已经藏好了行踪往外撤退了。而转眼就失去“贼人”行踪的守卫挠了挠头,自我怀疑:难道是我看错了? 而离得稍微远一点的守卫因为听不到第二声“有贼”所以干脆没有继续往这边来,他们一致认为自家衙门穷得叮当响,连贼人都不愿意进,这声“有贼”说不定是守银库的兄弟梦魇了。 萧十一郎提出了一个建议:“夜兄,不如,咱俩兵分两路,我盯着县令,你盯着骗子,看他俩什么时候露出破绽,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知道藏银子的地方。”萧十一郎不知道夜尊姓沈,夜尊也懒得纠正他,所以“夜兄”这个称呼就这么叫下来了。 夜尊也没犹豫,当场就答应了下来,趁萧十一郎没注意瞬移走了。萧十一郎被只穿着里衣到处跑的县令吸引了视线,连夜尊消失时残留的黑能量都没看见。萧十一郎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县令身上,县令穿着里衣站在门口来回看,似乎是在犹豫着什么,然后眉头一皱,深吸一口气回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 屋内,县令夫人服侍县令穿衣,萧十一郎隐约能听见夫妻俩谈及银子的事,县令说一定要想办法给银子过个明路,否则这银票也是砸在自己手里的废纸,没有半分用处。 县令夫人撺掇县令去找钱庄的人说说项,县令冷哼了一声:“你以为我没去吗?那该死的钱庄掌柜竟然不给我面子。”县令威逼也用过利诱也用过,可钱庄掌柜硬说如果没有青家人出面,那这银票就兑不了银两,半分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衣物穿戴整齐,县令走出房门,没走几步就见到一只鸽子飞过来,县令伸手接过,取下鸽子脚上缠着的竹筒。 县令查看了竹筒内容,脸色顿时铁青,急急忙忙往花园跑去,萧十一郎招呼夜尊跟上前去,夜尊悄声问:“他这是准备去拿那一千两的银票?”没错,夜尊已经回来了,因为这次没有萧十一郎跟着,所以夜尊离开这里的一刹那,人已经在骗子家中,他隐藏身形跟在骗子身边,看着骗子对着各间乱七八糟的屋子恼羞成怒——夜尊毫不愧疚,完全不觉得自己把别人家翻成这幅疑似被拆的模样有多么不妥。 夜尊听见骗子问自家夫人:“家里遭窃的情况发飞鸽传书给七表哥没?”七表哥就是县令,所谓“一表三千里”,这都“七表”了,这亲缘关系自然是远得不能再远了。“家里被翻出来的都是银票银两等东西,备不住是冲着青家的银票来的,让他当心些。” “相公放心,都写上了的。” 夜尊一听,懂了,银票还是在县令那里,只是他没放进银库,不知道藏哪里了。既然知道了银票的下落,夜尊自然就不用再盯着骗子了,他瞬移回了县衙,萧十一郎还在盯着县令,完全没发觉夜尊不仅离开过而且还回来了。 萧十一郎示意夜尊收敛声息跟上去,夜尊点点头,坠在萧十一郎身后悄声无息的跟着。 县令确实是去看银子藏好没有的,其实他早上被那声“有贼”吵醒的时候就想去看看了,但又想起来有人说过,听到有贼的时候不要着急去查看自己的重要物品,以免给贼提了醒,反而让贼知道自己的贵重之物藏在了哪里,所以他忍着没去,可眼下接到了亲戚家的来信,知道他家被梁上君子翻了个遍,而且目的极有可能是为了青家的银票,心里着实放心不下,到底还是得去看一眼,只有亲眼确认银票还在自己才能放心。 就这样,县令带着萧十一郎和夜尊来到了隐藏银票的地方,县令屏退了所有下人和守卫,自己一个人呆在花园里,在进花园之前他还四处看了看,确认没人跟着才直直朝藏银票的地方走去,尽管他如此小心,可毕竟不是练家子,连武艺高超的人都不一定能察觉到萧十一郎和夜尊的存在,更别说他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假书生。他把银票藏在了花丛中,为了避免自己忘记具体位置,他还特地把花剪成只有花没有叶子的模样,因为花丛比较密,其他花朵的叶子可以掩盖住它,所以县令既可以记得自己藏的东西在哪,又可以不被别人找到。 县令把银票翻了出来,夜尊看得仔细,装银票的盒子已经很旧了,但是被保存得极好,不存在潮湿受蛀等问题。里面的银票有两张比较新,是一百两的,其余的都是十两到五十两左右,萧十一郎悄声告诉夜尊,正常的银票最高面值也就五十两,但是有个别极大的钱庄会例外,如果存钱的人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就可以破例给超过五十两面值的银票,而大钱庄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存着放心,不仅全□□都可以兑换银两,而且不用担心银两被吞,更不用担心钱庄倒闭导致血本无归。这样子的钱庄目前只有金家才有,这两张新一点的百两银票估计是出自金家的钱庄。 金家?那不就是小胖他们家吗?夜尊想起小胖就想起送小胖回去时那满桌的鸡鸭鱼肉,不自主擦了擦额角并不存在的冷汗,没想到小胖的父母看着不靠谱,这生意倒是口碑极佳啊。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夜尊确定了青家的银票在哪,便回去告诉连城璧,连城璧带着青家和陈家的人来县衙对峙,纵然县令不肯承认,可是萧十一郎还在县衙里呢,他把银两从花丛里翻了出来,当着县令的面交给了青家,并让青家的人确定一下是否就是他们被骗走的银票。 青鱼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查看过后,确定是自家的银票没错,看向县令的眼神都不对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指使人骗人钱财的竟然会是一县县令,县令在他们这可是他们能遇得上的最大的官了,有这样的父母官,他们在这个县还能好好过日子了吗? 青家拿回了自家的银两,县令眼看到手的银票飞了,气急败坏质问连城璧:“你以为你是武林盟主就喘上了?!你不过是一个无官无职的平头百姓,没有资格在我这撒野!来人,给我把他们围住!”捕快们倒是听话,围成一个圆,不让连城璧等人出去。 可在场的人当中,除了青鱼和陈家人不通武艺之外,各个是武林高手,这些捕快连连城璧的一个眼神都没抗住,连城璧只是用眼神冷冷扫了一圈,仿佛是在问:你们确定能拦得住我?捕快们便一个个浑身发抖,胆子小一点的那个连手里的刀都掉地了。 县令破口大骂:“废物!” 被骂的捕快抖着手把刀捡了起来,哆哆嗦嗦架起刀,虚张声势了一句“别、别动”。 连城璧冷哼了一声,县衙里这一群人都觉得这声冷哼是重重砸在了自己的心脏上,心跳愈发快速,冷汗直流,县令汗流浃背,外强中干喊:“你你你……你们是要以武犯禁吗!我 ……我可以上报朝廷,让朝廷来剿灭你们!” “你以为我愿意管你们这些破事?”连城璧上前走了两步,逼近县令,“我们走了大约半个月才从江南走到这,你以为,青家人为何不远万里去江南找我主持公道?” 县令的脸青一下白一下,没有说话。 连城璧也不指望他能回答,自顾自说了答案:“还不是因为你们不给人活路?你身为父母官,不思如何造福百姓也就罢了,反而觊觎人家的财产,若非他们运气好,不仅习了武沾个武林人士的边,还逢着武林太平,我闲得很,这才能请动我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他们主持公道,若这事放在平民百姓身上,岂非有冤难述、求告无门?” 陈家夫妇点了点头,若不是有连城璧在,他们不仅无法知道自己被骗,荷花也无法跟着妮儿大夫学医,倘若青家人再强势霸道一些把陈何氏捉回去当冲喜新娘,陈家就算是散了。 连城璧又问了一句:“你可知武林人为何如此唾弃帮朝廷办事的人?称其为鹰犬爪牙?” “哼,还不是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我们官府放在眼里。” 连城璧嘴角抹过笑,讽刺他:“你可真没有自知之明。”不理会脸都气黑了的县令,自顾自地说:“就是因为像你这样又贪心又无能的官员太多了,所以武林人士才更想自己动手维护正义。”说着,连城璧抚摸了一下自己的剑。 明明是平和不带杀气的动作,却让县令彻底白了脸,他颤抖着问:“你……你想杀我?” 连城璧手离开剑,温文一笑:“你想太多了,怎么可能呢?我是带我夫人出来游玩的,没那么多功夫管闲事。”连城璧笑起来的时候那是真的无公害无污染,县令苍白的脸缓缓恢复血色,下一句话又被连城璧吓到脸色铁青:“不过,县令大人若是再打扰到我们……你懂的。”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怒火中烧 夜尊饶有兴趣地看着县令被连城璧吓得脸色数次变换,忍不住笑出了声,之前听海星的年轻人说“脸像调色盘一样”他还不以为然,没想到在这见到真的了。 夜尊的笑让现场紧张的气氛缓解了不少,连城璧那若有似无的杀气也无影无踪。拿回了银两,青家的人对连城璧是又感激又佩服,青虎还想把银两给陈何氏,让她给青鱼冲喜,好在青鱼第一时间看懂了青虎的想法,悄声告诉青虎:“大哥,我有心上人了,你怎可乱点鸳鸯坏我姻缘?” 一听说青鱼有了心爱的姑娘,青虎立刻就忘记了“冲喜小媳妇”的事,推着青鱼出了县衙大门。 解决了青家的事,连城璧和夜尊也离开了县衙,萧十一郎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也不知是离开了还是单纯的隐匿起来了。 隔天,连城璧带着沈璧君向青家人辞行,青虎拦着没让走,让他们留下来一起过巧手节。 “巧手节是什么?”沈璧君问,听名字,应该是跟手工有关的节日吧。 “我们村穷得很,外面有的东西我们这都没有,最早的时候,巧手节只是里正为了激励村里的人自己动手满足自家生活所需而开展的一项活动,后来啊,慢慢就变成了节日,在这个节日里,村里人都拿出自己最棒的手艺,谁要是得了第一,谁家就能获得七桶水。后来,有个小伙子借着巧手节给心爱的姑娘做了一个勺子表达心意,而姑娘用鲜花做了个糕点也来表明心意,最为巧合的是,小伙子做的勺子刚刚好能把姑娘的糕点盛起来,既没有多余的空间,也没有一粒粉末溢出来,就好像他是量好了尺寸才去制作勺子似的,所以啊,全村的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让好多未婚的年轻人无比羡慕,最后就慢慢演变成了有情人的节日,无论是夫妻还是定亲还是表达心意,都在这个节日进行,姑娘们制作鲜花糕点,小伙子们制作勺子,一定要漂亮,这代表着花轿,而且一定要和姑娘们的糕点相匹配,差距越小越好,不能溢出来太多,也不能装不满。” “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也算不上是有啥特殊意义,就是当初那一对儿小年轻不是尺寸刚好嘛,所以后来的年轻人就也想要尺寸刚刚好,就赋予了‘全心全意’这样的意味,如果糕点溢出来,就代表姑娘心里有别人,如果勺子装不满就代表着小伙心里不止有姑娘一人。不过呀,这都是胡编的,图个热闹而已。有些老夫老妻就说,糕点溢出来代表夫人的心里满满都是相公,勺子有空余的地方代表夫人是相公心里的唯一。” “青虎,你和你的小花是什么样啊?”青虎和小花的婚事是青牛的媳妇一手定下来的,订婚没多久青夫人就过世了,青夫人过世之后,青牛万念俱灰,只觉得生命了无生趣,要不是还有青鱼青虎,他都想跟着夫人去了,所以他对青虎和小花之间的感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他完全不了解,甚至都没想起来要给他们完婚,还是去年跟着连城璧打逍遥侯的时候青牛算是走了出来,对自己的儿子们越发上心。 “嘿,嘿嘿嘿……”青虎满面通红,笑得一脸傻样,不用回答也知道答案了。 “还有几天是巧手节?”连城璧起了兴致,他觉得这样的日子极为难得,他不想错过和沈璧君互通心意的任何一个时刻。 青虎从傻笑中回过神,积极回答:“还有三天就是巧手节啦,这几天村里可热闹了,姑娘们采花做糕点,满村子都是鲜花的香味,男人们都在做勺子,这几天的手工品全都是勺子,各种各样的勺子。” “璧君。”连城璧看向沈璧君,心里眼里都是她,他嘴唇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嘴角留下浅浅的梨涡。 沈璧君被他专注的眼神所感动,略带羞涩地点了点头:“那就再留几天。” 既然决定留下来过节,沈璧君肯定要跟连城璧分开行动的,沈璧君跟着妮儿与荷花,妮儿一边教她们认草药,一边教她们认鲜花,哪些鲜花可以吃,哪些鲜花味道好,哪些鲜花跟酒搭配最香甜。 荷花最喜欢闻荷花的香味,可惜山上基本见不到荷花,偶尔能见到也是在山坳坳底下的池子里,她根本爬不下去。除了荷花,荷花最喜欢的就是芍药花,芍药花有很多种,她偏爱白色带粉红的芍药花,一来是与荷花相似,二来是芍药花的味道清香,制作成的糕点会自带白里透粉的颜色,让人食指大动。 妮儿也喜欢芍药,芍药的食用不仅仅可以做糕点,还能用来做粥,做汤,用芍药做出来的食物比其他食物要鲜香。与此同时,芍药还有一段美丽的爱情传说,是忠贞爱情的见证,妮儿也是大姑娘了,自然十分羡慕矢志不渝的爱情。 “芍药的爱情故事?”沈璧君从小学的不外乎就是三纲五常女训女戒,顶多会比寻常人家的女子再多学一门防身的功夫——沈家家传武学:金针。不过,沈璧君并不是学到呆板无趣的女子,看的书越多,她对外面的世界就越发向往。眼下,她从来没听过芍药的爱情故事,可谓是好奇极了。 荷花也听过芍药的故事,拉着沈璧君寻了个地方坐下来,迫不及待的把芍药的爱情故事讲给沈璧君听,荷花倒是好口才,讲到开心的地方时,逗得妮儿和沈璧君哈哈大笑,讲到伤心的地方时,让妮儿和沈璧君隐隐落泪,最后听到结局的时候,连妮儿这知道故事结局的人都大大地松了口气,更别说沈璧君这第一次听故事的人了。 沈璧君还在感慨着,眼前冒出来一个身穿深蓝色劲装的人,来人头发微卷,背上背着大刀,他背对着太阳,沈璧君直觉认为他相貌不错,却认不出他到底是何模样,当他开口说话时,沈璧君心跳加快了速度,她似乎听到过这个声音,不知为何,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姑娘……”萧十一郎假装不认识沈璧君,面上笑意盈盈喊着“姑娘”,心底喊的是“璧君璧君璧君璧君” “请问下山的路怎么走?” “你是要回村子吗?” “是啊,采了花和树枝,结果分不清方向了。” 沈璧君给他指明了方向,萧十一郎把手里的那捧花给了沈璧君,吊儿郎当地说:“谢谢你啊姑娘,这束花送你当做谢礼!” “谢谢。”沈璧君下意识接过花束闻了闻,“挺稥啊,这是什么花?” “这是点地梅,漫山遍野都是。” 沈璧君点点头,“哦”了一声,下意识觉得这对话好熟悉,莫非是在梦里梦到过? “沈姐姐,你快跟上来!”荷花远远的喊。 沈璧君回了声“来啦!”。她想向萧十一郎辞行,转头却发现刚才还在向他问路的人已经消失无踪,压下心中莫名的失落感,她跟上荷花和妮儿,继续采摘鲜花。 另一边,连城璧正在向青鱼学习怎么雕刻。连城璧本身是使剑的,而且擅长袖中剑,在动手能力上他极为有天赋,青鱼只是教了他几个雕刻勺子的要点,他自己就琢磨出一套东西来。夜尊除了日常观察连城璧哪里像沈巍,哪里不像沈巍之外,闲着也是闲着,他也跟着青鱼学雕刻,他习惯了使用黑能量,让他单纯用手不用黑能量去雕刻着实是难为死他了,后来,夜尊灵光一闪,决定效仿割鹿刀——夜尊弄了把黑色的刻刀,在雕刻的时候注入黑能量,黑能量运转,吞噬异能发动,别的人看他是在雕刻,事实上他是在用异能吞噬掉多余的木头,留下勺子的形状。他弄坏了好多木头,要么把木头给挖空了外面还好好的,要么就是挖了个碗,最成功的一次是挖了个炒菜铲,尽管如此,他还是乐此不疲,因为这样做的好处是让他对黑能量的运用更加纯熟精准,他甚至觉得,若再让他吸收一次当初止墨和小煌儿的毒素,他绝不会因黑能量耗尽而被毒素反噬。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巧手节的这一天,本就不大的村子显得更小了,因为大部分人家都在自家门前摆上了小摊,夫妻俩自己烧起小炉子,妻子做糕点,丈夫修饰着自己的勺子,未婚的年轻人们则更为热闹,有了心仪之人的,会拿着自己的糕点或者勺子到心上人那里去,大部分的糕点和勺子都没有办法完全匹配,要么是勺子大一点,要么是糕点大一点,不过,若对方真的是自己心里想要过一辈子的人,他们总会找到自己觉得既吉利又喜庆的解释。 没有心仪之人的,他们就做好自己的糕点或者勺子,等人上前与自己的搭配,如看上自己的是个值得一交的人,他们会当做是定情信物从而定下婚约。当然,如果是个自己看不上眼的,他们会借口勺子和糕点不匹配进而婉拒。 除了有情人之外,村里出现得最多的就是勺子和糕点了,因为是花朵制成的糕点,所以香味扑鼻,而且各种香味不会混杂,完全没有让五感异常灵敏的夜尊感觉不适。夜尊拎了好几包又好看又好闻还好吃的糕点回了青家,一脸满足。 青家并没有把桌台摆到外面来,而是放在后院的凉亭,环顾四周,既能看到花圃,又能看到耕田,还能看到山上的郁郁葱葱,可谓是美不胜收。瓜果梨桃、美酒佳肴必然都不可少,还有各式各样的糕点,凉亭的石桌被塞了个满满当当。 青鱼拿着自己制作的勺子来到妮儿面前:“妮儿,我的勺子,只想盛装你做的糕点。” 妮儿愣了一下,羞红了脸。 青牛听青虎说青鱼有心上人了,但是一直没有问出来到底是谁,没想到青鱼是早就做好了打算,准备在今天表达心意。最重要的是,看妮儿的表情,似乎,希望极大啊! 妮儿嘴角挂着害羞的笑,继续打开自己正准备打开的这个个篮子,这个篮子里摆放了六小碟糕点,其中最中间的那一碟最为显眼,其他的碟子都是棕色木质的,唯独中间这一碟是白色的瓷碟,糕点做成了椭圆形,底色是粉红色,中间渐变成了白色,最上面一层糕点四周是浅浅到几乎与白色融为一体的粉色,中间是一条青色的小鱼,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糕点是做给谁的呀。 青鱼看到这碟糕点,心里好像开了一朵鲜花,他算是知道为啥青虎一遇到小花就笑得那么傻,原来,被心上人装在心里竟是这么令人开心的一件事。 青鱼的勺子也是椭圆形的,勺子柄被青鱼雕刻成了水的波纹,之所以会漾起波纹是因为一朵美丽的芍药花。妮儿小心翼翼把糕点拿出来,放在了青鱼的勺子上,不偏不倚,刚刚好,这勺子和糕点放在一起,似乎是在告诉大家一朵美丽的花儿引得鱼儿沉醉不愿远离。 因为荷花的关系,陈家人也来青家过巧手节,陈何氏要比在场所有的人都要激动,因为青鱼和妮儿的结合代表着她新生活的开始,不仅可以安心做陈愣子的媳妇,还因为妮儿可以治好荷花的病。陈何氏像青鱼和妮儿敬酒,她感激感动的心情感染了四周围观的人,让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 沈璧君拿出自己做的糕点,她做的糕点是淡紫色的,用的是当日萧十一郎送她的那束点地梅,别看点地梅是野花,香气飘不了那么远,可胜在颜色鲜艳,放在一众漂亮的糕点里,紫色的点地梅糕点特别显眼。不过,沈璧君的糕点没有画上图案,她只是用了妮儿给做的模具,压制成了梅花的形状,算是极为素雅的,和她平日里给人的感觉很像,不穿金也不带银,因为对她来说,金也好,银也好,那都是多余的,她给人一种清雅如水的感觉,一举一动都流露着优美的风韵。但她心底有一座火山,随时等待着爆发。 连城璧的勺子也做成了椭圆形,勺柄是一朵云,中间嵌入了一块碧玉,那是他从剑柄上拿下来的,放在剑柄上只是用于装饰,但放在勺子上却代表着他本如浮云,只为洗清污名振兴无垢山庄而奔走,如今,他只为碧玉停留。 椭圆形的勺子自然盛不满梅花形的糕点,总有溢出来和凹进去的地方,村里人说溢出来代表女方心里有别人,凹进去代表男人心里不止女方,可是这又有溢出来又有凹进去,这代表啥呀?村里人都说不明白,连城璧自然不能让大家这么尴尬,拉起沈璧君的手,看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身影映照在自己的眼里,心里:“这代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并肩前行。” 沈璧君把头枕在连城璧的肩膀上,柔柔的笑,眼里闪着幸福的光,没有人发现,甚至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她眼底深处藏着的是迷茫,她更想把自己的糕点给谁呢?真的是连城璧吗? 夜晚,在人们看不见的角落,萧十一郎把一个未完成的圆形紫色糕点放在自己的勺子上,看勺子不空不溢满满当当的样子,他笑得十分开心,笑着笑着,泪流满面。他用自己的血为沈璧君解了蛊毒,可沈璧君再不记得他,每次见到他都十分防备,她以为是他掳走了她,要对沈家庄和无垢山庄不利,严重的时候甚至会直接甩出金针。他不愿意勉强沈璧君,只好把他送回萧十一郎身边,打那之后,再见到他,她竟总是仿若初次见面,无论他们曾经见过多少次面,再相见时她永远都不记得见过萧十一郎这个人。这就是情蛊,萧十一郎的父亲为了替心爱的妻子报仇而亲手给沈璧君种下的情蛊,身中情蛊时,只要爱上了一个人,那便会越来越痛苦,越来越衰弱,直至失去生命,而解了情蛊,她永远也记不起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 萧十一郎一点也不羡慕连城璧能娶到沈璧君,因为,这是三个人的伤。 巧手节是情人的节日,更是夫妻的节日,一整天都沉浸在爱情的海洋里,连城璧也压抑不住自己想要亲近沈璧君的冲动,他亲吻上沈璧君的唇,却又不敢有进一步的动作,平日里他心里有所准备,所以能压下失落,尊重沈璧君的选择,可今晚的气氛太好了,他害怕沈璧君的拒绝。 沈璧君能察觉出连城璧的嘴唇在发抖,她抬眼看着连城璧,那双眼睛里满满的只有她,她记得这种满足感,当一个人眼里满是自己的时候,自己恨不得把心都掏给对方看。她不记得那个一直看着他的人是不是连城璧,但这双眼睛让她太过于熟悉,太过于安心,她搂住连城璧的脖颈,主动献上自己。 对连城璧来说,这是迟到了将近一年的洞房花烛夜,他点燃了沈璧君,沈璧君却冰冻了连城璧的心——沈璧君在最忘我的时刻,想起了那双眼睛的主人: 萧十一郎。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城壁黑化(上) 连城璧家教不俗,年少时风度翩翩,吸引了众多江湖儿女的眼光,母亲去世后他接任了无垢山庄庄主以及武林盟主的位置,一夕之间成熟不少,年少时的耀眼风度全部转化为成熟后的温良谦逊,他很少把严词厉色挂在脸上,哪怕是起了杀心的时候也不过是冷着脸,连杀气都难以让人察觉。 可此刻,连城璧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与嫉妒。他曾幻想过自己的洞房花烛夜是什么样子,不外乎就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春宵一刻值千金,佳人在怀巫山雨,花有清香月有阴。他幻想过无数种情况,唯独没想过自己会在洞房花烛之夜杀心四溢到彻底压制不住。 他足够谦逊礼让,但那只是家教使然,并非他真的没有脾气没有逆鳞,而越是温和的人,发起脾气来越是恐怖。当初为了让沈璧君的母亲,也就是前任武林盟主沈飞云放弃当众揭发连城璧的父亲贪生怕死下跪求饶之事,他潜入沈家庄,不顾颜面哀求对方,可沈飞云因记恨连家让她女儿吃苦受折磨,不仅不同意,还出口伤人。连城璧乃是天之骄子,哪里受得了那般侮辱,于是他击晕沈飞云,拿走父亲的遗书。谁曾想,临走时不慎打翻了火烛,烛火蔓延,他下意识想要救人,可看到手里的遗书,他犹豫了,连城璧不想救沈飞云,一来是不想让沈飞云当着全江湖人的面说他父亲是贪生怕死的小人,二来是沈飞云的话太难听,她的话就跟她的金针一样针针到肉,针针见血。 犹豫间,火势越发凶猛,几乎围住了沈飞云,最后他还是选择离开,他不想救沈飞云,更不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她,甚至,他还多打翻了几台烛火,试图将父亲的污名、无垢山庄的污名一烧而净。 大火烧了一天一夜,在连城璧和沈璧君都以为死的人是沈飞云的时候,无垢山庄的官家发现了白红莲的银钩,连城璧这才知道,死在火场里的人不是沈飞云,而是他的母亲,白红莲。 那一瞬间,连城璧的脑袋是空的,他整个人都僵硬了,随后他就被自己的负面情绪吞没,伤心有之,绝望有之,恼怒有之,羞愧有之,他杀了自己的心都有,如果不是那一时的恶意,他怎会火烧沈家庄;如果当时他没有被怒火冲昏了头,选择救了沈飞云,那他的母亲是不是就不用死? 算下来,竟然是他亲手杀了自己的母亲。 多么的荒唐。 负面情绪好像是幻化成了一间黑色的牢笼,连城璧被黑色的触手吸进了这间黑屋子里,他没有抵抗,也不想抵抗,弑母的罪孽必须要他本人承担。 这间小黑屋没有门,进去了就别想出来,可是他留了一扇窗,那就是沈璧君。沈璧君是他唯一的救赎,沈璧君提醒他,他的母亲还有心愿没有完成,他得好好活着,完成母亲的夙愿——振兴无垢山庄。 所以,他把阴暗的自己锁在小黑屋子里,表面上一如既往的温文有礼,毕竟,想要振兴无垢山庄,那火烧沈家庄和弑母的事情就得烂在肚子里。事实上他与其他人无比疏离,只有潇洒王爷夫妇觉察到了他的不对劲,可他伪装得太好了,他们竟然只怀疑了一下便被骗了过去,此后也没想过要去查证,只觉得是孩子长大了懂事了成熟了。 他把沈璧君当成自己的救赎,当成自己最后的良知,他不是没有放她走过,可是她回来了,既然她回来了,他就不会再傻乎乎的说要成全她和萧十一郎。他自信只要沈璧君呆在他身边,他就有机会得到沈璧君的心。可是他没想到,沈璧君都不记得萧十一郎了,却在洞房花烛这么重要的夜晚,喊的还是萧十一郎的名字。 这让他情何以堪? 连城璧坐在床边,伸出手想要抚摸沈璧君绝美的脸庞,可是还没碰到她,他的手便收了回来,一想到沈璧君现在脑子里想的是萧十一郎,连城璧的杀意就忍不住充斥整个房间,他是爱着沈璧君的,但他现在已经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爱着她还是恨着她了,总之,只有沈璧君能牵动他的心弦。 他再次伸出了手,这次想要碰触的不是脸,而是她如天鹅颈般美丽的脖颈,只要他用力,沈璧君毫无反抗之力。可他还是收回了手,他舍不得杀沈璧君,一想到会失去她,他的心就如刀割一般疼痛。 连城璧想着萧十一郎,不禁妒火中烧,他双眼泛红,右手呈爪状虚空一握,手背青筋凸起,仿佛在掐着某个人的脖子似的。 如果萧十一郎消失了,沈璧君还会不会这么想着他?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城壁黑化(下) 第二天清早,沈璧君从睡梦中醒来,她再度忘记了萧十一郎是谁,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把连城璧当成了另一个男人,她见连城璧坐在床边,他依然是温柔如水的看着她,可她却有一种背脊发凉的感觉,是一种被危险生物盯上了的战栗感。 “怎么了?”连城璧见沈璧君无意识地抖了抖,微笑着问。他以为他把寒意掩饰得很好,殊不知女子的第六感更准确。 “啊,没有,只是突然觉得有点冷。” “冷了?”连城璧把被子给她拉了拉,把她的手放进被子里,“天色还早,你再睡会,我去找人给你做点粥,暖暖身子。” 沈璧君点点头,闭上眼睛。 连城璧走到厨房,临时改了主意,他浅笑着让厨娘教他熬粥:“昨晚她累坏了,我想亲自熬碗粥给她喝。” 厨娘爽朗地哈哈大笑,感叹着年轻真好。厨娘一步一步教连城璧怎么使用这些厨房器具,还给他单独搭了个灶台,厨娘告诉连城璧:“这熬粥啊,除了前置的一些准备工作外,最重要的就是搅拌啦,要顺着一个方向转,这样熬出来的粥口感才好。”诸如什么时候开始搅拌啊,什么时候要取出木柴让火变小啊,搅拌多久可以出锅什么的,厨娘教得用心又仔细。 教完连城璧,厨娘专心帮青家人做早餐了。连城璧搅拌着,期待着锅里的米和水变成香喷喷的粥,他嘴角微弯,看上去心情很不错,可眼里却弥漫着黑色的烟雾,怎么看都不像是高兴的样子,诡异得很。连城璧忽的头部一阵隐痛,他眉头微蹙,闭上眼睛,意识逐渐往下沉。 意识沉到心底,他的心底世界是灰色的,只有枯枝败叶,色彩最显眼的还是那座小黑屋,小黑屋没有门,只有一扇窗户,连城璧走到窗户跟前,微笑着问:“城壁,你叫我?” 窗户里面本应是漆黑的黑雾,听到连城璧的疑问,黑雾幻化成连城璧的模样,他来到窗前,问:“你想做什么?” 窗内的连城璧和窗外的连城璧虽然长得一样,但仔细看还是略有不同,窗内的连城璧一袭白衣,厚厚的刘海斜梳着,分明青少年时的模样,那时他意气风发,为六君子之首,连武林盟主都要把她的女儿许配给他。窗外的连城璧服装不再是单纯的白,而是会带一点金色,刘海也梳进了发髻里,露出饱满的额头,没有了青少年时期的单纯懵懂,取而代之的是成熟和……深沉。 窗外的连城璧把手伸进窗内,抚摸着青少年的脸庞:“我是你创造出来的,自然是‘你’怎样想,我就怎样做咯。” “我不想!”窗内的连城璧痛苦地抱住头,“我不想害死母亲的,我不想杀了无霜的,我不想伤害任何人!” “我知道你是无心的,所以,母亲去世后我才会出现,我是为了保护你而存在的。”他温柔的安慰着窗内的连城璧,把连城璧承受的痛苦转嫁到自己身上,连城璧明明很想做但是又不愿意做的事情,都由他来做。“城壁,你看,无霜还活着,你没有害死她,你没有伤害任何人,而是他们在伤害你。” 无论是一而再再而三选择萧十一郎,最后却总是回到连城璧身边的沈璧君,还是明明占据着沈璧君一颗真心,却总是握不紧她的萧十一郎,都在伤害连城璧。 “城壁,你放心,你的恨,我来承担,你只需要好好的呆在这里,什么都不要去听,什么都不要去想就可以了,我会帮你处理好一切的。”窗外的连城璧把手拿回来,虚晃了一下,小黑屋唯一的窗户也封死了,小黑屋的养料就是连城璧的负面情绪,他越是被良心谴责,越是嫉妒和恨着萧十一郎,小黑屋就只会越来越黑,而窗外的连城璧则会越来越强。 当连城璧的意识从心底回到现实的时候,粥已经熬得快差不多了,他睁开眼睛的一刹那,眼前流转过一缕蓝色的光,仿佛闪电一样,他眼睛清明,完全看不出之前还是一片乌黑浑浊的烟雾。他是连城璧,但他是青少年就背负弑母之罪的连城璧创造出来的,他的存在就是要保护连城璧,所有伤害了他的人统统都要付出代价,可是如果他立刻就杀了萧十一郎和沈璧君那就不好玩了,而且只要完成了连城璧想做的是,被关回小黑屋的就是他了,所以,他要慢慢的玩,他一定会搅得江湖腥风血雨,不、得、安、宁。 连城璧背对着厨房的人,别人只能看见他专心熬着粥,完全不知道在他一闭眼一睁眼的功夫,竟完成了人格转换,从还算良心未泯的六君子之首变成了心机深沉,准备大干特干一场的大魔头。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火中救人(上) 过完了巧手节,连城璧向青家人辞行,青家人感恩不已,拿出最好的行李放在马车上供连城璧等人回程使用。洞房之夜以后,连城璧夫妇依旧相敬如宾,没有人意识到他不再愿意与沈璧君有肌肤上的接触,无论是扶着还是抱着,他都会隔着自己的袖子,也不再为她擦汗,更不会抚摸她美丽的脸庞。沈璧君自己也没有察觉到,她甚至觉得,连城璧对自己更为尊重了,不免有些娇羞。 连城璧一行人并没有着急赶路,仍是和来时一样,不紧不慢地走着,时不时巡视一下自家的产业,离开靑牙子山所在的县之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驿站,所以,当晚他们早早寻了个驿站歇下,补充了点吃食和水分,还给马匹备好了粮食,为接下来至少五天的风餐露宿做好准备。 月黑风高,沈璧君已经睡下,连城璧站在窗前,望着对面的房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气。对面房间住着的是一对师兄弟,看他们的衣装打扮应该是飞鹰派初出江湖的内门弟子,飞鹰派自视甚高,虽然比不得少林、武当等江湖几大门派,却也是能叫得上名号的,他们有自己的一套收徒方法,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外门弟子一般就是用来打杂的,很少教导他们重要的东西,内门弟子则是由掌门以及各堂主负责教导,可是飞鹰派自有一套别的派系学不去的本领,因此,飞鹰派从掌门到各堂主到内门弟子无一不是目空一切人物。 连城璧之所以对他们起杀机,就是因为在晚饭时分他们对连城璧出言不逊,或者说,他们觉得任何一个人都是废物,只不过是在提到连城璧的时候,认为他父亲胆小怕事,他也应该胆小怕事,年纪轻轻就不应该担任武林盟主,就算要担任,也该找一个人辅助他,例如他们飞鹰派掌门。 他们说得极为难听,若不是顾虑到沈璧君也在,连城璧能立马抹了他们的脖子。眼下沈璧君睡了,连城璧也就不想再忍了。刚有点动作,就看到夜尊翻窗进来,他拎了两壶酒,扔给连城璧一壶:“就知道你忍不住,先和一盅再说?” 连城璧颠了颠酒壶,还挺沉的,他掀开密封,闻了一下,回复一句“也好”。 夜尊和连城璧来到屋顶,四周一片寂静,连打更的人都没有,月光很亮,远远的还能看到高山和建在山腰的道观。 “怎么样?现在能确定我是不是你兄长了吗?”连城璧率先开口。 “确认了。”夜尊喝了一口酒,来到这个异世界这么久,总算是确认了一个人到底是不是他哥。 连城璧也灌了一口酒,歪歪脑袋,等着他的回答。 “你不是我哥。”夜尊很肯定的回答。 连城璧低头浅笑,心里说不好是高兴还是失落,但他知道,既然说不好,那就表示自己还没有把夜尊当成真正的兄弟。不过他多少有点好奇:“怎么确认的?” “我哥没有双重人格。” 连城璧心下一惊,虽然他不是很能理解什么是“双重人格”,但他知道夜尊想要表达的意思:“你怎么知道我和城壁……” 夜尊在掌心升起一团黑能量,黑色的烟雾带着蓝色的闪电:“我跟着连兄挺久了,他没有丝毫黑能量存在,但你却不同,你的黑能量虽然微弱,却能让我察觉得到,所以,你不是连兄,但连兄既然能创造出你,连兄祖上必然有地星人血脉。他的异能是影,只不过他没接受过地星人的异能教导,所以创造出来的影是你,而不是一团单纯的影子。”夜尊想起之前被关在天柱里时利用过的某个地星人小孩,那个人的异能就是影,异能发动时浑身上下都是黑烟黑雾,把自己笼罩起来,看上去跟一团影子差不多,还能免疫物理攻击,最后是为救沈巍而死了。 在花无谢的引导下,夜尊一直认为这个世界的人并没有黑能量,也根本不会有异能,但现在看来,不是没有,而是时间太久,血脉已经被稀释近无,绝大多数人没有黑能量,无法被激发异能,而个别的人因缘际会激发了黑能量,因黑能量太过于微弱,所以也只能是在某一方面异于常人,也就是这里的人常说的天才、出类拔萃,而达不到“异能”的程度。 “那接下来,你要继续去找你的哥哥了?” “你有黑能量,也算是他乡遇故知,我教你怎么使用黑能量。”夜尊单边嘴角一翘,坏笑,“相对应的,我想看看你这个与众不同的‘影’能带来什么样的乐趣。”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火中救人(下) 夜尊教影城壁如何使用黑能量,他意外的发现,影城壁的黑能量激发之后也有“吞噬”的能力,夜尊略有一丝哭笑不得的感觉,本来是想着这个人有可能是兄长才来接近他的,没想到他不是兄长,却像是另一个时空的自己,一样的吞噬异能,一样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境。 天色渐亮,夜尊还以为自己是教了一整夜,转头却看见远处的高山在半山腰的位置燃起了大火,正好是道观所在的位置,大火烧亮了半边天,连带周围的山石树木都遭了秧,也因此让视野宽阔无遮挡的夜尊这边以为是天亮了。 连城璧对自己火烧沈家却害死自己母亲一事一直难以释怀,也因此把自己关进小黑屋子,还幻化出了影城壁来保护自己,影城壁有两大特点,一是和夜尊一样,都缺少了那一条道德底线,所以,连城璧因良知而不肯做不敢做的事,影城壁会毫不犹豫的做出来;二就是,他会把连城璧的想法扩大化,并且付诸行动。 所以,当影城壁看到漫天大火的时候,额角布满了冷汗,全身僵直,手也在微微颤抖。影城壁能感受到,连城璧在小黑屋子里不断的折磨着自己,后悔于自己的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如果当时在不小心碰到火烛的时候他选择救人,而不是选择踢倒更多的火烛,那自己的母亲也不会死了。 只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影城壁放大了连城璧的想法,所以他决定前往火场,救人。 “救人?”夜尊看着漫山大火,说了句实话:“这么大的火,就算有人,也救不回来了吧?” “去看看就知道了。”影城壁脚尖点地,身影掠了出去。 夜尊见他心意已决,便决定跟着一起去看看。他也知道救火就是跟时间赛跑,瞬移到影城壁身边挽住他的手臂,再次瞬移,直接来到了火场。影城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他只能对连城璧的想法做出反应,学着连城璧的样子在人间行走,因此,他完全不觉得夜尊能在一瞬间就把他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有什么不对。 被烧着的是青云观,观内悄声无息,似乎是没有人,四周有人往外行走的痕迹,想来是观内的人遇到火便逃了出去。他们寻了处火势不大的地方站定,夜尊把周围正在冒火的枝叶残瓦给吞噬了个干净,火焰在遇到黑能量的时候熄灭了,吞噬到肚子里时夜尊只觉得肚子里暖洋洋的颇为舒服,一时嘴馋,又吞噬了一面墙。 影城壁啧啧称奇:“你不会撑吗?” 夜尊笑着摇摇头。事实上,夜尊是感觉不到饥饿或者饱腹的,尤其是在“吞噬”异能下吃进去的东西,他没有任何感觉,好在他还能品尝到酸甜苦辣咸等诸多美味,所以他才会时不时的就想找点东西吃,他异能觉醒的时候就跟吃有关,天生就爱吃东西,可想想那个醉汉,可谓是“吞噬”有风险,入口需谨慎。但这熊熊烈火却是自带温度,哪怕吞噬下去的时候火已经熄灭,可高温却留在了物体上,让夜尊觉得肚子里暖暖的,满满的,他直觉认为,这就是饱腹的感觉,还挺舒服的。 想着想着,又吞噬了一面墙。 两面墙的缺失让道观本就被烧得脆弱无比的屋顶砸了下来,影城壁眼尖,立刻示警:“夜兄,屋里有人!” 此时的夜尊也看见了屋里被锁链绑住右手的人,影城壁袖中剑出手,直击锁链,锁链应声而碎,被困住的人发现自己的手能动了之后,顿了一下,看着掉下来的屋顶,脸上分明是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走。 夜尊吞噬掉砸下来的屋顶,还没来得及吞噬完,另一面墙也被大火烧灼得立不住了,砖头不住地往下掉,站在影城壁和夜尊的角度,已经能看到那面墙倾斜得快要砸到刚才那个被锁链困住的人了。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出来!”影城壁忍不住大喊。 那人看了眼即将倒塌的墙壁,眼神复杂,最后还是拖着跛了的脚,一步一步朝影城壁这边走来。 影城壁嫌他走得太慢,大步上前,直接背着他出了危险圈,与此同时,夜尊已经吞噬掉全部的屋顶,那面即将倒塌的墙壁也彻底轰然倒地,扬起带着火星的灰尘和稻草。 整个道观都被大火吞噬,即使是在火光的映照下,那人的脸色也苍白得彷如雪山,坚硬又冰冷,可他的眼神却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他并不是一个冰冷的人。 他是背对着夜尊的,夜尊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人身形消瘦,衣服是黑底红边,发髻高高耸起,显得他愈发瘦弱。他捂着右腕呼吸急促,可他的脊背依然挺得直直的,好似松柏一般。 他是面向着影城壁的,影城壁看得分明,哪怕他此刻倔强如松柏,依然挡不住他脸上的苍白与茫然: 活下来了,然后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红色的雪 “你是谁?为什么会被锁在这里?”影城壁问。 那人淡淡地回了一句“傅红雪”,然后捂着胸口,紧咬着下唇侧着身子倒了下去,明明是疼晕过去了,却半点声音都没发出来。夜尊就站在他身后,见人倒下了,顺手就捞了一把,这一捞倒是让傅红雪往后仰,正好倒在夜尊臂弯,也让夜尊看到了他的长相。 看清了傅红雪的面容,夜尊的呼吸都停了一拍,他瞪大了眼睛,生怕自己是看错了。 像,太像了,若说花无谢有七分像沈巍,连城璧有三分像,那傅红雪就是有九分相像。夜尊轻声喊了声“哥哥”,已经昏迷的傅红雪自然是无法回应他的,可夜尊不需要傅红雪的回应,他顿时笑开了花。 影城壁问:“你确定?他真是你哥?” “再不会有人比他更像沈巍了,他一定是我哥,一定是的。”夜尊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 “先带他回去吧,我听到有人上山来救火了。”影城壁提议。 夜尊点头:“走!”夜尊左手扶着傅红雪,右手扶着影城壁,眨眼间瞬移回到客栈。傅红雪被夜尊放在床上,平躺了没一会儿,就被一口血给呛醒了,他侧身咳血,连支撑自己身子的力量都没有,只能趁着呛咳略微平息的功夫,把头靠在床边的柱子上稍事歇息,连眼睛都没力气睁开。 “哥哥……”夜尊见傅红雪醒了便又喊了他一声。只是傅红雪并不知道夜尊在叫谁,也没有力气回应,干脆装作没听到。 影城壁给傅红雪擦了擦嘴角,扶他躺了下来,给他盖好被子,示意夜尊让他好好休息。夜尊坚决不肯离开这个房间,影城壁只好拉着他坐到桌边。他现在没有睡意,便想着给夜尊讲一讲关于傅红雪的事。 影城壁只对连城璧的情绪有反应,对于其他的事他要翻一翻连城璧的记忆才知道,过了一会儿,影城壁组织了一下语言,告诉夜尊他所知道的,关于傅红雪的事情。 “傅红雪是近期出现在江湖上的,他的父母曾经名震江湖,父亲白天羽神刀无敌,二十年前在梅花庵被人杀害,母亲是魔教大公主花白凤。白天羽被害之后,花白凤带着傅红雪隐居大漠,大约半年前,傅红雪带着他父亲的名刀‘血刀’来到边城,要手刃万马堂堂主马空群,为父报仇。” “他……报完仇了吗?”据说,报完仇的人会失去生活的重心,会有“生无可恋”的症状,和现在的傅红雪一模一样。 “没有,他喜欢上了马空群的女儿,马芳铃。” 夜尊简直无言以对,以沈巍的个性,喜欢人家姑娘,哪里还下得去手杀人家爹?他认定傅红雪就是沈巍,所以他大致猜到了傅红雪的人生走向:“懂了,他一次又一次放过马空群,却也一次又一次想要杀他,然后他和马芳铃就分分合合没消停过,对吗?” “对。”万马堂的势力主要在边城和大漠,离连城璧太远太远,他能知道这些事情已经是情报网挺出色的了。 “他父亲姓白,母亲姓花,为什么他姓傅啊?” 影城璧摇摇头,这种小事连城璧并不关心,他作为连城璧创造的影子自然就更不知道咯。 “我的傅,取自复仇的‘复’……”傅红雪闭着眼睛,轻声回答,有的事情极尽讽刺,着实是不吐不快:“取名红雪,是因为……他死时,他的鲜血,染红了皑皑白雪……”他再也没办法喊白天羽一声“爹”,因为,他并不是白天羽的儿子。 杀父之仇也不是他的仇,他与白天羽、花白凤、叶开、路小佳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唯一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曾经在马芳铃的腹中,现在也没有了。他是复仇之神,他为复仇而生,纵然痛苦,却是严肃而神圣的,如今得知复仇不过是一场笑话,他存在的意义完全消失了,若马芳铃腹中的孩子还在,他说不定还能和马芳铃一起回蝴蝶泊建立一个小家,可孩子没有了,马芳铃也恨死他不愿意再见他,他本来就身中剧毒仅剩一年寿命,想着被马空群烧死了也就算了,省得再挣扎。可是,被人救了回来,却又不知接下来这一年该何去何从。 不过一年寿命,竟连自己要怎么活都不知道,何其可悲,何其可叹。 思及此,傅红雪蛇毒发作,又是一阵呛咳,一口血雾喷出,脸色又白了几分。 若非要说傅红雪和沈巍有什么不一样,那大概就是脸色吧。正常人在咳嗽过后应该是满脸通红的,因为咳嗽的时候气往外走,憋的,而傅红雪哪怕经过刚才那样剧烈的咳嗽,他的脸色依旧苍白得很;沈巍的脸色就很正常,上一世夜尊曾用冰刃刺入过沈巍的心脏,当时沈巍的脸色就因为疼痛而憋得通红。 但这一点并不值得在意。 夜尊更在意的是,他找了那么久的兄长如今就在自己眼前,可他们兄弟却连句话都没法好好说。 “连兄,他这是怎么了?这血怎么还又青又黑的呢?”夜尊又急又气,眼睛都红了。这哪里是从火场里逃出来的人?谁家的火那么厉害,还能熏黑别人的血? “他是中了毒,听说此毒无解。” 气急了,夜尊反而冷静下来了,红红的双眼带着杀意:“谁下的?” “不知道,听说他只有一年的寿命了。所以他才着急要杀了马空群,却又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放过了他。” 夜尊“哼”了一声,看了眼窗外,嘴角微弯,冷冷的笑挂在脸上:“想得美。”任何伤害了自己兄长的人都别想好过。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要给傅红雪解毒。夜尊掀开被子的一角,在傅红雪的手腕上划下一道伤口,青黑色的血液渗出,还没等掉落在被子上就被夜尊吞噬了。 影城壁不明所以,连忙问:“你要干什么?” “解毒!” 黑能量在手中运转,本应是黑色的烟雾中带着闪电的内能量在夜尊的压缩下只剩下一条蓝色的丝线,丝线顺着伤口进入傅红雪的身体,他娴熟地操控着黑能量吞噬掉毒素以及被毒素侵蚀的血液,因为对黑能量的操控比刚来到这个世界时要好很多,所以也只是脸色苍白了一点而已,并没有再次出现毒素反噬的情况。 傅红雪本就无力抵抗,再加上他现在心如死灰,夜尊划破他手腕的时候他也连动都没动一下,夜尊和影城壁还以为他已经昏死过去了。傅红雪听夜尊和影城壁的对话,总算是明白了夜尊口里的“哥哥”指的是自己,他第一反应就是夜尊认错了人,可一想到自己父母不明,又没底气说夜尊一定认错了,随着毒素和血液被夜尊吞噬,傅红雪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最后终于真的昏睡了过去。 夜尊可以吞噬掉毒素,却没办法补回同样被他吞噬掉的血液。傅红雪一直昏迷着,影城壁多准备了一辆马车带着他一起往回走,两天后,傅红雪苏醒过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0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就事论事 傅红雪恢复意识的时候还没有完全苏醒,只是在半梦半醒之间反射性去摸自己的刀,摸了半天没有触碰到刀的冰凉冷硬,这才吓醒了过来。他惊坐起来,环顾四周,觉察自己是在一架马车上,虽然全身酸软,但好歹还有掀开帘子的力气,赶车的车夫看到一只苍白修长骨节分明的手突然出现在自己耳边,吓得拉紧了马绳,枣红色的马以为是要加速,立刻“得儿得儿”加快了步伐,马夫眼疾手快,在差一点撞上前车的时候让马的速度慢下来,避免了一场不必要的麻烦。 夜尊和影城壁第一时间觉察到傅红雪醒来,吩咐随从寻个落脚之处稍作休息,他们至少还要再走三天才能找到下一个驿站,好在马车上应有尽有,啥都不缺,只需要寻处水源和一块平整的地方生个火安个营就行。 安顿下来之后,夜尊总算有机会跟傅红雪好好说会儿话。 “多谢二位相救。”傅红雪率先开口。 “不敢当,因缘际会罢了。”影城壁只是因为要保护连城璧,不让他继续陷在火灾的阴影里,所以才会决定救人,所以也不算是救了傅红雪,哪怕当日没有人被困在火场里,他也会去看一看的。 “哥……”夜尊认准了傅红雪就是沈巍,认兄长认得没有半点犹豫,小心翼翼地问:“我是夜尊,你弟弟,你还记得吗?” 傅红雪很想有个家人,可他从有记忆开始生活里就只有复仇和练功,哪里会有什么弟弟?所以,傅红雪只能摇摇头,实话实说:“我没有兄弟。” 夜尊闻言也不气恼,他知道,他们兄弟俩失散的时候沈巍力量全失,再加上虫洞的影响,沈巍不记得他了也十分正常,只不过他认定了傅红雪就是沈巍,当傅红雪亲口承认没有他这个兄弟的时候,夜尊难免有些失落,他把面具摘了下来,双手扣住傅红雪的肩膀,认真地说:“你再仔细看看,你真的是我哥!” 傅红雪看着眼前与自己近乎一模一样的面孔,吞了吞口水,心里越发没底:“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兄弟……” 夜尊一听,有希望,连忙坐好,让傅红雪赶紧说说自己的经历。 影城壁接过随从递过来的果子,擦擦干净,递给了沈璧君,沈璧君浅浅一笑,倚在影城壁怀里静静当个听众。 “我在仇恨中长大,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仇恨的时候,为父报仇就已经刻印在我的骨髓里了。”傅红雪握了握拳,没有了从小握到大的那把刀,手里空落落的,“我住在大漠深处,四周全是风沙,唯一见过的同龄人是我曾经救过的一个小女孩,我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只有我自己,握着刀,从小到大。” “可是……” 傅红雪本就苍白的脸又苍白了几分,脸部的线条也更加紧绷,他看上去更冷了,但泛红的双眼昭示着他现在的情绪正在剧烈波动:“不久前我才知道,爹不是我的,娘也不是我的,仇恨更不是我的,我从小到大唯一的信念根本就是一场笑话,还因此……伤害了我爱的人,以及我的骨肉……”傅红雪自嘲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平复了心情:“听叶开说,我是他师傅从一个小村庄里抱回来的孩子,所以,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兄弟。” 夜尊听他这么说,越发觉得傅红雪是自己的兄长,因为,如果沈巍真的因为虫洞的影响回到幼生期,自然是无父无母的,随意被人捡走都是运气好的。 沈璧君可不知道夜尊是怎么想的,就事论事问了一句:“傅大侠可去寻过叶大侠的师傅,问过自己的身世?” 傅红雪愣住了,他确实没有找李寻欢确认过自己的身世,一来信念被破,二来妻儿不保,三来被陷火海,不好的事接二连三落在头上,砸得他晕头转向,连自己要到何处去都不知道,哪有力气知道自己从何而来? “我……不曾想过要去求证。” “为何不去问问看呢?如果李前辈并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说不定从旁证明了你和夜兄当真是兄弟呢。”沈璧君解了情蛊之后,她失去了所有沈家庄被烧毁之后的记忆,沈家庄被毁,于她而言就是天塌了地陷了的大事情,可她还记得连城璧,她还有连城璧可以投靠。她是个善良的女人,能看得出来傅红雪的迷茫,所以她才给傅红雪支了一招,希望能让他有件事可以做,然后从绝望中走出来,如此也不枉费连城璧救他一场。 如果不考虑沈璧君因感情归属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她确实是个贤内助。 夜尊对傅红雪去找李寻欢确认身世的事儿还是比较赞同的,因为傅红雪现在并没有关于沈巍的记忆,夜尊需要寻个机会让傅红雪想起他是沈巍,而李寻欢肯定能知道更多信息,让夜尊能找到一个突破点。 然后,兄弟俩一起回家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严冬将至 傅红雪对沈璧君的提议很是心动,可他到底还是没有立刻就答应下来,而是沉吟着思索了好久,始终下不定决心。 其实,傅红雪本该是个干脆利落意志坚定的人,只是在亲情和爱情上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再坚毅的人也会变得脆弱不堪,尤其对于现在的傅红雪来说,他生存的意义已经被抹消掉了,知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谁,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但他又渴望着兄弟,如果去见一趟李寻欢,这兄弟还是不是自己的就难说了。 影城壁见傅红雪白着脸,红着眼,蹙着眉便知他现在并不想去找李寻欢确认身世,俗话说救人就到底,送佛送到西,见他实在是茫然得厉害,干脆提议:“傅兄,你现在剧毒刚解,功力大降,需要好好调养,待你恢复之后再做决定吧。” 听见影城壁的提议,傅红雪总算是抚平了紧皱的眉头,他一脸感激地看着影城壁,虽然没有笑,但整个人都比刚才要柔和了许多,他轻声道谢,仿佛卸掉了千斤重担似的。 不过是随口一句话,竟然被傅红雪这么郑重其事的道谢,影城壁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感觉心里的小黑屋都松散了不少,甚至连屋内的连城璧都是喜悦的,这还是这么久以来,连城璧第一次拥有如此显而易见的喜悦的情绪。以保护连城璧为己任的影城壁顿时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和傅红雪打好关系。 “哥,给你吃。”夜尊递给傅红雪一只鸡腿,这是他自己烤的,自从喜欢上各种美食之后,他就试着自己做吃的,虽然味道有点奇怪,但……“没毒!” 傅红雪却不好意思直接就拿过来吃,总觉得自己并不适合被这样称呼:“夜兄……”刚说了两个字,话就被夜尊打断了: “你平时都是叫我‘弟弟’的……”夜尊眼巴巴地望着他,就差在脸上写“面面委屈”这几个大字了。 “还不能确定你我是否是兄弟,你这么叫我,万一你的兄长回来了,看你这么叫我,他不会生气吗?” “也不能确定你不是我哥啊,我找了这么久,就你最像我哥!而且,咱们两个还这么像!”夜尊趁着傅红雪要张嘴说话的空档把鸡腿塞进了他嘴里,堵上了他要拒绝的话。 傅红雪嘴里吃着鸡腿,若有似无的笑意漾在嘴边,这个人很有趣,如果是他的兄弟,也挺好的。 影城壁一行人又不紧不慢的赶了七八天的路,总算是回到了无垢山庄,影城壁给傅红雪安排了别院,让他可以安心养伤。 天越来越冷,好在无垢山庄位处南方,不会下雪,只需要添件稍微厚一点的里衣就可以。某天,沈璧君神神秘秘地拉着影城壁,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套里衣:“城壁,这是我刚缝好的里衣,面料柔滑舒适,内里填了绒面十分暖和,你来穿穿看。” 影城壁感受着连城璧的情绪,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衣服接了过来。小黑屋内的连城璧对沈璧君的感情十分复杂,一方面恨她哪怕没了记忆也还思念着萧十一郎,另一方面又感动于她竟然能亲手为他缝制衣裳,他不愿意再靠近沈璧君,可也不愿意让沈璧君远离他,他付出了弑母的代价,才换得沈璧君依偎在他身边,可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她,否则,仅仅就是为了恢复无垢山庄的荣誉,这个代价岂不是太大,太不划算了? 影城壁穿上里衣后,摸着柔软光滑的料子,感受着暖洋洋的温度,确实让他心情好了不少,就是觉得沈璧君可能是第一次缝制衣服,尺寸把握得不准,做得稍微大了一点。不过,这并不影响穿戴。 沈璧君帮他拉了拉衣服,抹平了略带褶皱的部分,心疼地说:“城壁,最近你真是太辛苦了,都瘦了,你看,我给你做的衣服都大了一圈。”沈璧君又量了量裤子,发现裤脚盖住了后脚跟,还在地上折出来一丁点布料,唔……裤子做长了,人能瘦下来,身高难道也能矮下来?沈璧君百思不得其解。 影城壁也发现了裤子的长短不对,按耐不住内心翻涌的负面情绪,小黑屋再度变得凝实而稳固,他的眼睛也变成一团黑雾,一瞬间杀气泄露,可就在下一瞬,他又压下了火气,毕竟连城璧还不希望沈璧君走,所以他再怎么不高兴,也得哄着沈璧君,他隔着袖子握住沈璧君的手,柔声安慰:“璧君,这是你第一次做衣裳,尺寸肯定把握得没那么准,你别有压力,我很喜欢。” 沈璧君娇羞地点点头,窝进影城壁怀里,心里仿佛开出了一朵花儿,她没敢说出口的是,她的武器就是金针,平日里靠的就是刺绣的功夫来练习武艺,照理说,这种精细的活儿是她最擅长的,不应该弄错尺寸才对。难道,真的是因为衣裳比较大,所以容易弄错?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以讹传讹 影城壁担心傅红雪大病初愈不耐寒冷,除了给他准备上厚一点的衣物和棉被之外,还给傅红雪的别院添了个汤婆子,汤婆子是北方百姓的俗称,影城壁的原身连城璧作为南方的饱读诗书的文化人,向来习惯称呼它为“暖脚铜缶”。用法特别简单,把烧热的水灌进去,盖好盖子,然后往被子里一放就可以了,人睡进去又暖脚又暖被窝,怕冷的人能一觉睡到天亮。 傅红雪在影城壁的悉心招待下,身子骨确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了起来,只是功力还没有恢复,他也还没有决定到底要不要拿回“血刀”,要不要去找李寻欢。 影城壁问:“傅兄,你这么犹豫,是不是你既想去又不想去?” 傅红雪点点头。 “意思就是,你现在还不想去咯。” 傅红雪又点点头。 “既然还不想去,那不去便是,何必如此忧心。” 夜尊刚好走进了,听见影城壁如此劝说,接了话茬:“是啊,既然现在还不想去,那就不要纠结了,先养好身体再说。”夜尊不是个喜欢纠结的人,他的强悍实力也让他没必要纠结,想干什么那就去干,他不在乎后果,只在乎是否合心意,哪怕合他心意的往往都不是啥好事。 被这样劝说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可偏偏在今天,傅红雪的心结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解开了,他低头一笑,笑自己钻了牛角尖,他是不幸的,因为他活到现在支撑他的一切都是个笑话,可他也是幸运的,因为有人愿意陪他度过人生重启的这段时间,他非常感激他们的存在。 “谢谢你们,我知道怎么做了。”傅红雪笑了,他不常笑,也不爱笑,所以他的笑更显得弥足珍贵。 夜尊倒是歪了歪脑袋,发现了他与沈巍的不一样,沈巍的笑容多少带着点如释重负,而傅红雪的笑容却是带着纯真,夜尊略有些不解,傅红雪不是在仇恨中长大的吗,为什么他的笑容会如此纯净似孩童一般? “夜兄,走啊!”夜尊正自发呆,影城壁喊了他一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啊……要去哪?”夜尊茫茫然问。 “带傅兄到处转转,你不去吗?”影城壁笑着问。话是这么说,可事实上不用夜尊回答他都知道答案。 “去,当然去!” 江南的地界向来以富饶著称,真正见到了,傅红雪才明白富饶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它还挂在人们的脸上,就连乞丐都能露出灿烂的笑容,这在遥远的边城是根本看不到的。 有夜尊在的地方,永远也不缺美食,他招呼傅红雪和影城壁来到一个摊子,摊子不大,只有三桌,不过生意很好,加上傅红雪三人,三桌都坐满了,后面又来了几人排着队。 这个摊子卖的是甜酒酿,不属于酒类,但是有酒的味道与酒香,主料是糯米,配料有很多,根据各人口味不同,放的配料也不一样,大体上有红枣、枸杞、汤圆、红糖、鸡蛋等等,冬天的时候气温低,喝一碗微微发烫的甜酒酿是件非常舒服的事情。 傅红雪不曾在意过口腹之欲,能填饱肚子就行,也不知是不是身体过于虚弱的原因,这一碗甜酒酿下去,温暖舒适的感觉弥漫向四肢百骸,好像整个人都轻松了似的。 见傅红雪神色放松,夜尊自得一笑:“怎么样,哥,我推荐的美食不错吧!” 傅红雪抿了抿嘴,那是一个浅浅的微笑:“确实不错。” 正吃着,傅红雪听到旁边有人在谈论“青云观”,傅红雪侧耳倾听,吃东西的速度慢了下来。 “唉你们听说了没,在距离边城不远的一个县,有个叫青云观的地方,被火烧了三天三夜,连青云观所在的山都被烧成了焦土!” “听说了听说了,我还听说里面的人啊都被杀了,一个都不剩!” “我也听说了,听说里面的人不仅被杀了,还被人吸干了内里,一个个都变成干尸了!” “不对啊,要是被烧成了焦土,怎么会有干尸呢?” “应该是先变成干尸,然后被烧成了焦土!” “你们都落后了,我听说啊,这道观的大火啊,是江湖人放的,据说是为了里面的藏宝图!” “一个道观能有什么藏宝图啊?” “我又不是江湖人,我怎么知道?” “我听到的消息,不仅有藏宝图还有武林秘籍,据说,是魔域天宗想要靠这两样宝物卷土重来!” “魔域?和魔教是什么关系?”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江湖人!” “切——” 聊八卦的人们散了场,影城壁问:“傅兄,青云观就是当日我们救你出来的地方吧?” “是的,不过,他们口中所说的青云观,真的是当日的火场吗?我记得当日只有我一个人在观里,而且被你们救出来了,并没有其他人在火场。” “江湖传言不能尽信,尤其还是市井传言,能信的估计只有‘青云观大火’这几个字了。”夜尊不屑一笑。 影城壁无奈地哈哈了两声:“确实如此。” 傅红雪也忍不住好笑:“我发现,人们在谈论江湖的时候总也离不开三件事:快意恩仇,武林秘籍和藏宝图。” 夜尊和影城壁笑呵呵的点头称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下定决心 影城壁又带了傅红雪和夜尊去逛了逛集市,途中偶遇了一位饰品店掌柜,被饰品店掌柜一路迎进了自己的店。沈璧君不常带首饰,因为她的美丽不需要首饰来衬托,但这不代表她没有首饰。她最喜欢这家店,因为这家的首饰足够简单精致,戴上之后既不会抢了主人的风采,也不会让主人失了她本来的气质,最重要的是它能画龙点睛,让沈璧君的美丽愈发浑然天成,连女人都不忍敌视她。 影城壁继承了连城璧的习惯,进这家店的时候挑了一朵头花,头花不大,能够让影城壁完全握在掌心里,可别看它小,它的做工精致一看就能认出来雕刻的是木香花。头花似是白玉制,清透的乳白色让人爱不释手,最奇特的是,在光照下会有淡淡的颜色流转过去,仿佛是一道彩虹从花丛中飘过。 傅红雪和夜尊也被影城壁说服,分别买了一支珠钗和一只……匕首???傅红雪买的朱钗自然是准备送给马芳铃的,他自认马芳铃流产与他脱不了关系,所以想买一只朱钗回去道歉,让马芳铃回心转意。 夜尊买的是一把匕首,但它和普通匕首不一样,它又扁又细,可以当成簪子用来固定头发。影城壁和傅红雪之所以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匕首而不是簪子,是因为,簪子只是这个匕首的刀鞘,真正锋利的刀锋在里面。也不知道匠人是何等的心灵手巧,整只匕首竟是用一块紫玉打磨而成的。刀柄的花纹是祥云,刀锋隐藏在刀鞘里时,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到刀柄与刀鞘分离的位置,同时,刀身和刀鞘镶嵌得极为紧实,平常的把玩根本无法让刀身出鞘,与普通簪子无异。 “这个簪子你准备送给谁?”傅红雪问,这样的簪子,似乎不是送给女孩子的。 “送给花无谢,他之前找他哥要那把名为‘紫玉’的匕首要了好久才得手,我估计他是挺喜欢这种紫玉制成的东西,所以就送给他当簪子。”说完,夜尊坏笑了一下,补充了一句:“还能当暗器。” “花无谢是谁?”傅红雪和影城壁都很好奇,因为他们平时听得最多的还是跟“沈巍”有关的话题,难得能从夜尊嘴里听到“沈巍”和“吃”以外的话题。 付了银两后,三人往回走,一路上听着夜尊讲关于“花无谢”的事情。说也奇怪,夜尊之所以对花无谢释放无尽善意,一开始只是因为花无谢像沈巍而已,但他现在认定了傅红雪是沈巍,以他的性格,应该对与沈巍无关的人漠不关心才对,可聊起花无谢时他才发现,他对待花无谢依然和初见时一样,他仍然觉得花无谢像他的哥哥,仍然愿意听花无谢在他耳边叨叨这不行,那不许。 回到无垢山庄没多久便是晚膳时间,影城壁把头花送给了沈璧君,沈璧君看着头花流转而过的颜色,又惊又喜,啧啧称奇,哪怕没有了流光溢彩,头花本身清澈透亮的乳白色以及精致的雕工也虏获了她的心。 影城壁帮沈璧君戴上了头花,流光划过,影城壁眼里闪过一丝惊艳。她美丽,她大方,她温柔,她聪颖,她贤惠,她的好无法用言语表达,可能这就是连城璧不愿意放开她的原因。 沈璧君被影城壁看得直脸红,夹了块牛肉放进他碗里,娇羞着说:“这是你最爱吃的,快吃,不要看我了。” 影城壁低头浅笑,端起碗开始吃饭,半闭着的眼睛挡住了眼底的冰冷,小黑屋里的连城璧在苦笑:我最爱吃牛肉吗?我怎么不知道? 饭后,影城壁到练功房练功,当心中的郁郁之气全部发泄出去已是夜半时分。他轻声回了房,沈璧君已经睡下了,手掌半握半张,掌心放着那朵被雕刻得栩栩如生的木香花,她竟是攥着头花睡的,可见是有多么的喜欢它。 心爱的妻子喜欢自己送的礼物,这对男人来说是莫大的鼓舞,影城壁感受着连城璧的情绪,脸上露出宠溺的笑。 梦里,沈璧君隐约看见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送给了她一束花,那人背对着阳光,沈璧君看不到他的脸,那束花沈璧君认识,大部分都是点地梅,还有一两朵木香花,他说,木香花会说话,而且只会说一句话。 ——是什么话?梦里的沈璧君问。 ——我被你俘虏了。梦里的男人回答他。 梦里的沈璧君笑了,连她怀里的那束花都开得更加灿烂,但是她想不起来这人是谁,所以她只能开口问:你是谁? ——萧…… ——萧…… 男人开口,但只有一个萧字,后面的字沈璧君完全听不到,因为看不到脸,所以沈璧君没办法从口型上看出来他到底说了什么。 沈璧君思考了好久好久,终于接上了男人未说完的话:十一郎。 影城壁睁开眼睛,坐了起来,怒极反笑,他做了个决定: 既然坊间传闻魔域天宗要卷土重来,那就让这件事成真吧。 他要让萧十一郎 从 此 消 失!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血染江湖 影城壁下定决心要让萧十一郎先身败名裂后命丧黄泉,他选的第一个祭品就是飞鹰派,在救了傅红雪的那天,飞鹰派对连城璧出言不逊,让影城壁杀机大盛,他的存在就是要保护连城璧,胆敢冒犯,杀无赦。 最近是傅红雪恢复功力的关键时期,他经常在庄内打坐练功,夜尊不能进屋打扰,影城壁就借着这个功夫说服了夜尊,让他用“瞬移”送自己去各个地方。 夜尊并没有什么不可滥杀无辜之类的道德观念,若是花无谢在可能还会给他灌输一些道德底线,可现在花无谢不在,尤其夜尊还觉得影城壁就是这异世的另一个自己,对其非但不排斥,还特别想知道他究竟能将这江湖的水搅浑到什么程度,说简单透彻一点就是,夜尊很闲,想看戏。 在夜尊的帮助下,原本十天的路程被缩短成了一天,不但灭了整个飞鹰派,还当天去当天回,任谁也无法想象到,单挑了整个帮派的人竟然是远在天边的武林盟主。若说灭飞鹰派是为了泄愤,那么单挑龙虎寨便是有意为之。 龙虎寨的人多是草莽,其武功路数大开大合,以刚硬强横为主,是纯力量型的派系,连城璧的剑法以灵活锋利见长,若是对上真正的力量型武着,他就算能赢,也会赢得非常吃力,所以,他以最快的速度灭了龙虎寨,不让他们有一丝一毫的喘息,然后吸光了龙虎寨寨主以及几个功力不错的人的内力。 影城壁“吞噬”的能力并没有夜尊强悍,所以不能够把人也给吞噬掉,但弱有弱的好处,至少他消化起来没有夜尊那么费劲,夜尊除非是特地运转异能去消化掉,否则他消化一个人得需要一个多星期,影城壁就没那么麻烦了,只需要打坐运功一晚上就可以融会贯通,把对方的力量变成自己的东西。 一个月后,被影城壁灭掉的门派大大小小约有十数家,他的脚步终于停在了一个名叫清凉寺的尼姑庵。 影城壁单挑了这么多的门派,没有一个能拦得住他,唯独在这尼姑庵,庵主的武功还算上乘,一手拂尘称得上出神入化,跟影城壁硬生生过了好几招。尼姑的拂尘在攻击时扫过影城壁的脸,面具被拂尘扫落,重重砸在地上,影城壁感觉脸上一松,知道面具掉了下来,不过他没有捡起面具,也没有故意遮挡,而是回过头来,直勾勾地看着尼姑庵的庵主,犹如地狱归来的恶鬼。 庵主认出了来人是谁,怔愣了一下,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影城壁掐住了脖颈,内力源源不断地被吸走,庵主根本没有力气反抗,当她的最后一丝内里被吸光的时候,一道剑光划过,她已经没了声息。 这一切的一切都被躲在供桌下的小尼姑给看到了,她咬紧牙关,半点气息都不敢露,直到这骇人的夜晚过去,天色大亮,小尼姑才敢走出供桌,她四下查看一番,没有人活着,确认那个杀人的恶鬼不在这里后她才敢嚎啕大哭,把一晚上的胆战心惊都发泄出来。 她草草埋葬了庵主,跌跌撞撞往山下跑。 小尼姑竹音越跑越远,已经看不见明玉门了,她换了身俗世的衣服,以为自己躲过了一劫。 夜尊坐在远处的树梢上,问坐在另一棵树上的影城壁:“为什么要放走她?”杀了不是一了百了? “当然是有用咯。”影城壁抹了一把眉毛,冷笑。 没过几天,小尼姑竹音面前迎来一个漂亮的紫衣女子,那女子眉眼娇媚,面容却冰冷如霜,正是冰冰。竹音并不通武艺,在冰冰双刀的威胁下,跟着冰冰来到一个小木屋。 屋内,影城壁正擦拭着自己的剑,剑身明亮如镜,照出了竹音那双映着无比恐惧的眸子。见到竹音,影城壁放下剑,回过身来。 竹音看清了影城壁的脸,惊呼:“是你?!你就是那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对于这样的称呼,影城壁适应良好,他无可无不可地问:“那你想跟大家揭发我么?” 一想到惨死的师父和同门,她就难以平静:“我要告诉所有人!” 影城壁挑挑眉毛,有恃无恐:“可你住在武阳坡的母亲知道你这么勇敢么?” 竹音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我娘住哪?” 影城壁捋了捋衣袖,看上去轻松惬意得很:“我不仅知道你娘住在哪,我还知道她生病了,眼睛不好,所以,我特地多派了几个人去照顾她。” “不许你伤害我娘!”对母亲的担心让竹音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竹音带着哭腔,妥协了:“你到底要怎么样……” “我只想让你想清楚,你那天在清凉寺看到的人到底是不是我。” 竹音想起那地狱一般的夜晚,蹲下身子,捂着嘴不敢哭出声。 “我要你指正萧十一郎。”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月黑风高 竹音既怕伤了自身的性命,又怕连累了母亲,低声默念数次“出家人不打诳语”,最后还是哭着答应了下来:“我知道了……” 得了竹音的答复,影城壁微微一笑,命冰冰送她离开,顺便给她指了条路,让她前往天隐山附近的小树林,等待萧十一郎的到来。 竹音眼里含着泪,不停的诵读佛经,祈求内心能够平静下来,可惜没有任何作用。 影城壁轻笑,让萧十一郎站在整个江湖的对立面,只是让萧十一郎身败,力度不够,还得让他名裂才行,败坏一个人的名声不外乎就是国仇家恨,他恨萧十一郎是因为沈璧君,属于家恨,所以,他得把这事儿摆在明面上来,他要让江湖所有人知道,他针对萧十一郎是师出有名,绝非无的放矢。 他戴上面具,化身埋骨一年的逍遥侯,让夜尊送他到天隐山一个热闹的小镇,和天门山五侠密谋了起来。 天隐山是萧十一郎隐居的地方,自从他的父亲逍遥侯死后,他接手了天宗。他没有逍遥侯的野心,所以遣散了天宗,让门人远避西域,日子虽然过得艰苦些,却好过在中原被武林同道鄙视唾弃。事实上,天宗的人和中原武林的人向来互看不顺眼,谁唾弃谁不好说,反正,肯定不会平心静气的讨生活。 唯一没有远走的是小公子,别看她号称“公子”,其实她是一个女孩子,在认识萧十一郎之前她一直把自己当男人使。她的易容术不输神偷司空摘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司空摘星的徒弟,她在遇到萧十一郎之后才逐渐恢复作为女儿身的娇俏。 小公子原本是逍遥侯的弟子,逍遥侯临死的时候把天宗交给了萧十一郎,小公子也要俸萧十一郎为主,所以,各种原因之下,小公子成了天宗门人当中唯一留在萧十一郎身边的人。 萧十一郎决定不问世事,小公子可没这么好的脾气,把江湖上的风风雨雨一顿说,最后,看萧十一郎还是油盐不进,坚决不肯出仕的样子,干脆拿出杀手锏:“你还记得天门山五侠么?天门山五侠受蒙面人之托行刺无垢山庄,到时候,沈璧君可是会有危险的。” 听闻沈璧君会有危险,萧十一郎撇撇嘴,叹了口气,再也没办法装作听不到了。 隐在暗处的夜尊见萧十一郎准备出山,瞬移回了无垢山庄,告诉影城壁:“他决定不隐居了,估计会大干一场表示自己重出江湖了。” 影城壁听到这个消息,高兴极了:“果然不出我所料。” 萧十一郎这个人,太容易拿捏了,沈璧君是他的软肋,只要跟沈璧君有关,就不怕他不上钩。 看见影城壁这么高兴,夜尊也莫名觉得事情越发有趣起来。他在隐探萧十一郎的时候就发现了,割鹿刀里封存的黑能量和萧十一郎体内若有似无的黑能量能够呼应到一起去,别看割鹿刀的黑能量被封得死死的,几乎没有一丝外泄,可萧十一郎在练刀法的时候,他体内明显有黑能量被割鹿刀引导出来,虽然只有一丝丝,但夜尊绝不会看错。 这么说来,萧十一郎拥有一丝黑能量,可以使用割鹿刀;影城壁本身就是黑能量所化,自然也能使用割鹿刀。就是不知道谁能解开割鹿刀的锁,让黑能量溢出来,他有点想尝尝黑能量的味道了,太久没吃到了。 是夜,影城壁让沈璧君先回房休息,他还要去书房再处理一点公务。 影城壁去了书房之后,让夜尊换上冒牌逍遥侯的服装,黑袍黑面具,虽然兄弟俩长得一样,但沈巍带着黑袍黑面具看着就神秘、高贵、有领袖风范;可夜尊换上黑袍黑面具,怎么看都见不得人的败类。尤其铜镜照人极为不清晰,显得自己更加像赝品,这样子的夜尊哪里配当沈巍的弟弟? 夜尊照镜子的时候觉得这一身衣服实在不适合自己,强烈要求换一身白的,白袍金面具才是最适合他夜尊大人的装扮。 “你现在是装扮成了逍遥侯,逍遥侯的形象怎么糟蹋都无所谓了,没人知道是你。” 夜尊皱着眉纠结了半天,在地星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是外貌协会的,不止看别人的脸,更看自己的脸,他简直难以忍受自己一点也不精致不高雅不完美的样子。 看夜尊的脸真的极具欺骗性,见他如此纠结,就像小孩儿吃不到糖在闹别扭似的,影城壁差点就动摇决定,准备说“咱们换换”。 之所以让夜尊冒充逍遥侯,就是要给人逍遥侯和连城璧同时出现的印象,毕竟,逍遥侯劫走了无垢山庄的庄主夫人,连城璧要是全程都不出现未免太过奇怪。 不过,影城壁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天门山五侠的暗号就到了,他们的暗号是一颗穿天炮,虽然声音小,但也有“咻——”的声音,而且还特别亮,生怕别人不知道今天夜里即将出事。 “快去吧,就当体验生活了!”影城壁跟夜尊呆久了,竟也学会了一句地星年轻人的话。夜尊没脸见人,羞愤地戴上面具,并暗自决定,迟早把影城壁关于这一段的记忆给吃了,绝不让他记住自己现在这么挫的模样。 至于记忆怎么吃,暂时不知道,有空了可以研究研究。 无垢山庄的巡逻守卫看到穿天炮,都提高了警惕,加强了防卫,可夜尊不是一般人,他有瞬移的能力,就在天门山五侠谈论“逍遥侯”能否按时出现的时候,夜尊凭空落在他们面前,他学着沈巍的样子,端起领袖的架子,看上去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此时一道闪电划过,乌云迅速聚拢,大风刮过,眼看是要变天了。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得割鹿刀 未及深夜,本已经入睡的沈璧君被风雨声吵醒,想着起床关紧窗户,睁开眼,却见一个蒙面的黑袍人站在床前,闪电划过夜空,照亮了面具,面具的图案当真是骇人。沈璧君忍不住惊叫了一声,好在她不是什么娇弱的小红花,她向往着江湖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且还有武艺傍身,所以胆子也比普通女孩子大,起初的惊讶过后,她不知从哪里摸出自己的金针护在身前,眼神一凛,娇声喝到:“你是谁?想干什么!” 夜尊自然不会回答她,他一挥手,轻纱罗帐被掌风扫开,沈璧君直面掌风,只觉受到重击,金针虽然朝夜尊射了过去,但力道不足,半空落下,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沈璧君砸在墙壁上,“咚”的一声,脑袋撞到了墙,沈璧君只来得及痛呼了一声便晕倒在床上。 夜尊可不懂得什么叫怜香惜玉,直接把晕倒的沈璧君扛在肩上走出了房门,连身外衣也没帮她拿。 出了房门,夜尊扛着沈璧君直奔大门外,为了让人能看见沈璧君被人劫走了,他不仅特地没有动用瞬移异能,还在踩房顶的时候故意发出了点声响。只是他没想到,他最先吸引来的并不是无垢山庄的护卫,而是长居静室疗伤的傅红雪。 傅红雪的伤已然痊愈,准备过几天就向影城璧辞行,他想去探寻自己的身世,无论结果如何,算是对自己的存在有个交代,或许他能从中找到新的生存的意义。他从静室疗完伤,准备回自己房间休息,那是影城壁特地为他准备的,哪怕他为了疗伤在静室呆着的时间比较多,影城壁还是为他专门准备了一间房,供他在练功疗伤之余使用,在影城壁看来,练功虽然重要,但终归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衣食住行缺一不可,连间屋子都没有,难道不洗牙不洁面不吃饭不睡觉么? 傅红雪自有记忆开始,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复仇,所以他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练功上,从来没有人关注过他这个人,哪怕衣食住行样样不缺,那也只是每天不得不做的事情而已,如果可以,他一定会被要求连做这些事情的时间都被花在练功上。所以,在影城壁看来顶多算举手之劳的事情在傅红雪看来却是他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关心。傅红雪心存感激,面上不显,却是刻印在心底:对他好的人,他永世不忘。 现在,无垢山庄遇袭,傅红雪身在其中,哪能置之不理? 听见声音不对,傅红雪立即追了出去,看见一个带着面具的黑袍人扛着沈璧君,傅红雪立刻摆出攻击的姿态,顺道让黑袍人放了沈璧君。 总的来说,影城壁的计划是这样的:首先,“逍遥侯”先掳走沈璧君,此时,萧十一郎一定会出现救沈璧君;其次,影城壁慢一步找到沈璧君,看到沈璧君和萧十一郎在一起,怒意大盛,让全武林都知道萧十一郎觊觎有夫之妇;其三,萧十一郎出现时,“逍遥侯”消失,引导江湖人有意识的认为“逍遥侯”是萧十一郎假扮的;最后,影城壁名正言顺的让萧十一郎身败名裂最后消失于世。 所以说,傅红雪的出现当真是个意外。 夜尊藏在面具下,连话都不敢说,生怕被傅红雪认出声音来,干脆头也不回继续往大门外面跑,门外有天门山五侠准备的马车。 傅红雪长到现在,所有的时间都用于练功,所以,他的武功底子十分扎实,别看他的腿跛了一只,其实他的轻功并不比叶开差,叶开号称近八十年来轻功第一,而他的轻功能和叶开并列,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夜尊无奈的发现,在不动用“瞬移”异能的情况下,他竟然甩不开傅红雪。 不过很快,夜尊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傅红雪所有的功夫都是为了更好的练习刀法,可他的刀并不在身上,所以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虽然缠住了夜尊让他难以走脱,却也拿夜尊无可奈何,根本救不下沈璧君。 夜尊悄悄松了口气,他利用黑袍挡住了傅红雪的视线和脚步,趁傅红雪不注意,赶紧使用瞬移离开了内院,下一瞬落在了大门外马车停留的地方。 此时,影城壁带着护卫姗姗来迟,傅红雪面带歉意:“抱歉,连兄,没能拦下他。” 影城壁心里的小黑屋松动了一下,无论是屋内的连城璧还是屋外的影城壁,都觉得有点心虚,连忙安慰:“无妨,我知道你尽力了。”影城壁拍拍傅红雪的肩膀,沉声说:“救人要紧,他们往那边去了?” 傅红雪并没有看到夜尊消失在什么方向,但是他听到了马车离开的声音,他给影城壁指明了方向,跟影城壁一同追了过去。 影城壁自然知道他们去了什么地方,但是不能这么快找到,得给萧十一郎留下救人的时间,他领着傅红雪等武林同道和一众护卫瞎找了一晚上,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终于“找到”了沈璧君的下落。 彼时,他们已经能听到萧十一郎和“逍遥侯”打斗的声音。影城壁纵身一跃,加快了速度。傅红雪和其他武林同道也随后跟上。 夜尊当然知道是影城壁等人来了,他瞬移到萧十一郎看不见的地方脱下黑袍和面具,消失在这里。 萧十一郎正奇怪这冒牌的逍遥侯为何突然不见,本想着要追上一追,听见失了马的马车里传来“嘤叮”一声,是沈璧君醒了。萧十一郎把沈璧君接出车外,沈璧君昏昏沉沉的按揉着太阳穴,萧十一郎心疼地让她枕着自己的肩膀。 “萧、十、一、郎!”影城壁的怒吼闻风而至,随之而来的便是影城壁的袖中剑。袖中剑是把短剑,以快速精准闻名江湖,是风度翩翩的“六君子”之首真正的杀招。 虽然眼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影城壁自己策划的,但当他看见沈璧君未着外衣倚在别的男人怀中,他仍旧按难不住自己的怒火,所以小黑屋再度凝实,真正的杀招忍不住出现。 萧十一郎怕伤了沈璧君,把沈璧君推回马车内,自己被剑气划伤。 影城壁把萧十一郎逼退了几步,自己站在马车前,一副把自己夫人护在身后的架势,嘴巴上却是一点没给自家夫人留情面:“萧十一郎,每次见到你都没好事,你把我妻子带到这里是要干什么!” 沈璧君比刚才清醒多了,她虽然不知道掳走她的人是谁,但是她还没昏死到是谁救了自己都觉察不到,沈璧君彻底清醒过来后对影城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城壁,你误会了,是他救的我,他不是掳走我的人。” 影城壁虽然知道实情,但沈璧君醒来第一句话就是为萧十一郎讲话,这着实是再次伤了影城壁的心,心中小黑屋内的连城璧也在自嘲:沈璧君心里果然没有他,如果有他,她为何第一件事不是保平安,安抚自己,反而是要替萧十一郎讲话? 听见沈璧君为萧十一郎求情,影城壁更是气愤,袖中剑毫不留情向萧十一郎攻去。 沈璧君正待离开马车拦住两人,被影城壁一句话给打了回去:“回车里呆着,你看看你现在是什么样子!” 沈璧君这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穿外衣。面上一红,躲回车里不敢出半声。 她耳听两人越打越激烈,心下焦急,却又不知如何是好。突然马车凌空,沈璧君毫无防备被甩出了车外,她忍不住大喊:“啊——” 她被甩出去的地方有个断层,虽说还没到“断崖”的程度,但这个高度摔下去不死也得半残。 萧十一郎当场甩出割鹿刀卡住马车,让它不至于落到断层下面,随即脚尖点着马车飞身而出救下沈璧君,萧十一郎抱着沈璧君,拒绝放下她,对影城壁说:“无垢山庄现在太危险,我不会让她跟你回去的。”说着抱着沈璧君,招呼上风四娘离开了。 影城壁迟到一步,只能看着他们离开,他连忙对护卫说:“追,一定给我追到他们!” 其实,追到追不到都无所谓,影城壁只是想让护卫找到“逍遥侯”的黑袍和面具,以此来引导武林同道,让他们认为萧十一郎就是“逍遥侯”。 果不其然,一众武林人士都认准了萧十一郎是个手染无数鲜血,觊觎有夫之妇的魔头。武林正道自觉站在正义一方,便想着如何才能讨伐萧十一郎。 影城壁没再继续关注武林同道们的言谈,他被割鹿刀吸引了,割鹿刀卡住马车,给萧十一郎提供了支点救下沈璧君,他走的时候忘记把割鹿刀带走了。影城壁终于把割鹿刀握在手中,他轻轻抚摸过去,哼笑了一声。 没想到竟然会拿到割鹿刀,当真是意外之喜。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双双告辞 一拿到割鹿刀,影城壁按耐住迫不及待赶回练功房的想法,安顿好随行前来的武林同道:想要好好的利用他们,那表面功夫必须得做好。 影城壁带着上位者的姿态,霸气又不是礼数的让各武林同道都有了去处——围攻萧十一郎。 他自己则和傅红雪与夜尊在屋里喝酒。 傅红雪并不知道萧十一郎是个什么样的人,更不知道之所以会出现沈璧君被萧十一郎劫走完全是影城壁的安排,所以,他对于自己明明和蒙面人对上了却没能救得了人而感到非常愧疚:“连兄,抱歉,我明明已经和黑袍人打过照面了,却还是没能拦住他。” 影城壁却是完全没有在意,心里想着,夜尊能一眨眼就从这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拦不住很正常,但他嘴上可不能把夜尊抖出来,只好故作严肃,低声沉了一句:“傅兄不必自责,那萧十一郎爱慕璧君,想来不会伤她。” 傅红雪暗叹,本就苍白的脸因紧咬着牙冠而变得越发没有血色,他紧皱着眉头,虽然影城壁能原谅他,他自己却无法原谅自己:“连兄,你能原谅我,我却不能轻易原谅自己。以我的武功,我确定我可以留下那蒙面人,可是因为兵器不在手导致功力大打折扣,从而失去了救人的机会,这一点我绝对无法原谅自己。” 刀客的刀就是生命,他弄丢了自己的生命不仅不自知,甚至还在顾影自怜,他傅红雪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傅红雪的眼底注入了生气,苍白的脸虽然依旧没有血色,可他整张脸看上去仿佛有了光亮,不再是一潭死水,而是傲立风霜的雪山。 夜尊看着傅红雪从自责到彻底摆脱心结,竟有了一种诡异的心虚感,也不知这样的转变是好是坏,虽然夜尊本人并不在意结果的好坏,但是他在意傅红雪,或者说是在意沈巍的好坏。 重活一世,他不想再跟哥哥对着干,哥哥觉得好,那他就觉得好;哥哥觉得不好,那他不介意再次与世界为敌,重塑一个新的世界。 “哥,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夜尊小心翼翼的问,生怕下一句话就被傅红雪拆穿了他就是黑袍的蒙面人。 事实上,傅红雪完全没想过夜尊有可能是黑袍人的事,甚至都没对夜尊起过疑,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夜尊竟然全程都没有露过脸,他好歹也是无垢山庄的客人,跟庄主连城璧的关系也说得过去,可他居然完全没有出过力,这似乎太值得人深思了。可傅红雪愣是连提都没提一句,也不知他是真的相信夜尊还是干脆没想这么多。不过,傅红雪不提,夜尊和影城壁自然也不会主动去说,倘若后来真有武林同道注意到这件事,直接拿“不在庄内”或者是“身体有恙”这种话搪塞过去就行。 “我准备先去万马堂拿回我的‘血刀’。”傅红雪为仇恨而生,为仇恨而拿起了刀,又因为迷茫而放弃了它,如今他已有决断:“我虽因仇恨而习刀,但我可以选择用刀法护人。”没有了仇恨他就没有生存的动力,可他还有爱,对妻儿的爱、对母亲的爱、对兄弟的爱会成为他新的支撑。 “拿回‘血刀’之后,我要去找李寻欢前辈,探寻我的身世。”傅红雪坐直甚至,双眼炯炯有神,“无论我的‘寻根之旅’是怎样的结果,我都会好好生活,照顾好芳龄,然后跟叶开一起好好孝顺娘亲。” “当然,我也会找路小佳和你们一起喝酒,或许还可以带你们去一趟大漠,看看天地浩瀚。”说着,找影城壁和夜尊碰了碰杯,仰头喝下一口酒。 影城壁回他一口酒,开怀一笑:“听着很不错,我很期待。”心里的小黑屋虚化了一些,屋内的连城璧也忍不住微笑,表示他也很期待。影城壁本能地放大了连城璧的想法,接了一句:“我恨不得现在就去。” 话音刚落,三人哈哈大笑。 “哥,我跟你一起去。”夜尊认定傅红雪就是沈巍,所以他只想跟着傅红雪走。沈巍说过要带他回家,虽然现在还没想起来,但跟着沈巍走,肯定有回家的那一天。 傅红雪确实不甚赞同:“我先去寻刀,这段路只能我自己走,你就不用跟来了。”还没等夜尊露出委屈巴巴的表情,傅红雪接了一句:“我拿到刀之后会去找叶开问李寻欢前辈的下落,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找他吧。” 夜尊瞬间被安慰到,听话地点点头,乖巧到一点都不像上一世那个毁天灭地最后毁了自己的反派大boss:“那我先回去找花无谢,把礼物给他,顺便告诉他我找到哥哥了这个好消息。” “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无谢中箭 夜尊告别影城壁和傅红雪,瞬移回了神京城,因为已经熟悉了各个地方的坐标,所以不到半天的时间他便已身在神京城。现在正值冬季,身在江南时还没有明显的感受,猛然落身在神京城,倒是冻了个透心凉,神京城冷得很,还在下雪呢。 以夜尊强悍的体质,他并不惧怕寒冷,温度再低他也不会有任何不适,只是他被关在天柱里一万年,天柱里的冷才是最折磨人的,所以连带的,夜尊并不喜欢寒冷。夜尊反射性缩缩肩膀,哈了口气,暖和暖和自己的双手。 “是你呀小伙子!”是卖芝麻糊的婆婆,“大半年没见到你啦,到哪里游历去啦?”老婆婆见夜尊冻得直哈气,赶紧邀他进屋坐坐。 原来,夜尊落下的地方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巷子,这个巷子是条死路,只在靠近巷子口的位置有一扇门,是卖芝麻糊的老婆婆家的后门,平日里老婆婆从正门走出去,走到热闹的集市卖芝麻制品,后门这条小巷就让老婆婆一家人用来堆一堆没啥大用又舍不得丢的玩意,另外,还可以用来放置一些需要阴凉通风才能保存的东西。 今天雪比较大,老婆婆也懒得出门摆摊,干脆在家里休息,可是老人家坐不住,于是满屋子上下让她给收拾个遍,又整理出来一堆舍不得丢的破烂往后门巷子里堆,刚走出来就看见夜尊站在雪地里。 大雪纷飞,天地白茫茫一片,夜尊还是一身白衣站在雪中,花白的头发随着风雪乱舞,金色的面具映着白雪泛出冷光,衬得夜尊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若他当真是冷若冰霜的模样也就罢了,偏偏他冻得直哆嗦,双手捧在嘴边靠自己的气息取暖,本来就热心肠的老婆婆看他这幅模样,脑袋里不由自主想出来一些爹不疼娘不爱之类的戏码,越想越觉得这小年轻的生活不易,看着他的眼神也越发关爱起来。 “我去了江南一带,刚回来。”夜尊又呵了一口气,应婆婆的邀请进了屋。 屋里确实比外面暖和多了,老婆婆端来一碗芝麻糊放在夜尊掌心:“来小伙子,拿芝麻糊暖暖手。” 芝麻糊微微烫,入口的话还需要吹一吹,放在掌中却温度适中。 老婆婆准备了一些芝麻糕让他就着芝麻糊一起吃:“来,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人冷的时候啊,吃饱了就能暖和起来,你坐着慢慢吃,老婆子去收点菜,一会儿给你们做顿丰盛的晚餐!”这意思是要留他吃晚饭。 “那个……”夜尊还想拒绝,他暖和过来之后想回花家找花无谢,可老婆婆笑得一脸慈祥,他到底还是没舍得拒绝老婆婆的好意。 老婆婆和她的老伴住在城东,她的儿子和儿媳在城西经营面摊,今日大雪,儿子儿媳没过来看他们,所以屋里就她和她老伴。 阿公和阿婆都是手艺人,除了会制芝麻制品之外,家常菜也做得不错,夜尊在旁边打打下手,权当出过力气,一会儿可以不用拘束放开肚子吃。 老婆婆做了一桌子好菜,黄金鸡东坡肉等硬菜都上了桌,还有老婆婆家自制的酱料做成的酱豆腐,再配上热腾腾的大米饭,夜尊吃得快把花无谢忘到九霄云外了。 好在花无谢在夜尊心里是十分重要的,晚饭过后,夜尊帮老婆婆收拾完厨房便告辞了,他回到花家,直奔花无谢房里去了。谁曾想居然扑了个空,花无谢根本不在房内。 夜尊走出花无谢的房间,随便捞了个丫鬟问:“花无谢呢?” 丫鬟抬眼看了看拦住她的人,惊讶的问:“沈公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回来。花无谢呢?” “二少爷和大少爷一起出门了,不在府内。” “去哪里了?” “奴婢不知,公子可以去湖心小筑问问灵姑子前辈。”丫鬟给夜尊指明了方向,夜尊留下一缕黑烟瞬间消失不见。丫鬟早就习惯夜尊那会留下“残影”的轻功,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径自走了。 夜尊没见过灵姑子,不过湖心小筑地方不算大,除了灵姑子之外只有她的徒弟小灵仙住在这,所以要找灵姑子并不难。灵姑子没见过夜尊,但是跟花家兄弟聊天的时候也知道有夜尊这个人,所以当夜尊找上她的时候,她直接告诉夜尊,花家兄弟是去了药泉。 夜尊问明了方位,回了句“多谢”便离开了。小灵仙也是知道夜尊的,拉着灵姑子问有没有看见夜尊的长相,是不是真的和花无谢那么相像,好奇心让她叽叽喳喳个不停,灵姑子不得不给她安排点活儿去做,试图让她安静一点。 夜尊来到药泉的时候已近深夜,照理说这应该是寂静无声的时间,可药泉却是叮叮咣咣一点也不安生。夜尊顺着声音找去,正是花无谢和花满天兄弟俩,花无谢挡在倾城公主身前舞动长剑,格挡不断射来的弓箭,花满天冲入弓箭手们所在的地方,一脚踢翻了一整排的弓箭手。 夜尊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有人攻击花无谢,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管,他瞬移来到花无谢身边,刚落下脚便听“嗖”的一声破空而来,花无谢挡掉一支箭,没想到这支箭的后方还藏着一支,花无谢格挡不及,被后面的这支箭命中了心脏的部位。 花无谢“唔”了一声,下意识捂着中箭的位置,嘴角渗出血,紧接着全身脱力,若不是倾城公主和谢千寻扶着他,这时候怕是已经倒地不起。 “花无谢/二弟——!”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九章金兰之交 一时不察,花无谢胸口中箭,夜尊的眉头立刻皱起来,额头青筋暴露,嘴角却是笑着的,他把花无谢稳稳扶住,然后交到倾城公主和谢千寻怀里,自己则是右手呈爪状把花满天吸了回来,花满天正在对敌,莫名不受控制地被人往后拉,不免怒火中烧,可是看到夜尊,那连面具都遮挡不住的怒意让花满天心下一凉,总觉得这人十分危险,若是反抗怕是讨不了好。 “带花无谢回去疗伤。”夜尊把花满天往身后一扔,自己挡住了对面一群弓箭手。 弓箭手有一部分已经被花满天解决了,但还有一部分仍有一战之力,他们见花满天一行人要逃走,立刻搭弓射箭,又是一阵箭雨向花满天等人袭来。 夜尊都没动位置,双手前伸,黑能量聚集在手中,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后,带着闪电的黑色烟雾笼罩了箭雨,没有一支箭可以突破黑雾,同时,黑雾阻挡着弓箭手的视线。 眼见花满天带着受伤的花无谢以及倾城公主和谢千寻越走越远,夜尊的怒意直达顶峰。他收回一部分黑能量,箭雨也化作黑能量变成了夜尊的食物。夜尊又吸来一棵树,那棵树连枝带叶坠着根砸向那群弓箭手,他们哪里见过有人能徒手,哦不,不是徒手,是没碰着树就能把树给连根拔起,还能精准的朝自己砸? 弓箭手们本就被伤得不轻,再一震惊,大多数人都躲闪不及,被大树砸了个结实。 夜尊看弓箭手们被砸,又笑了两声,听着比刚才的笑声要真实多了,可见他现在的心情确认比刚才好。他围着弓箭手们转了一圈,慢悠悠地问:“刚才,是谁射伤了花无谢?” 弓箭手们都是死士,他们只懂得一件事:不成功便成仁。所以,他们并没有答话,而是咬破自己口中的毒药,毒药见血封喉,不过片刻,弓箭手们已然没了生气。 夜尊没问到自己想要听的答案,火气又上来了,一想到花无谢了无生息倒在他肩上的样子他这气就顺不下去,在他情绪异常波动的时候,“吞噬”异能会不受他的控制,黑能量从掌心四散又从他口中回归,凡是被黑能量肆虐过的地方都只留下了尘埃,那十数位弓箭手和大树都被夜尊吞噬入腹,直到他听见马蹄声以及马匹的嘶吼这才停了下来。夜尊向马车的方向奔去,之所以没有用瞬移,是因为他有一些事情想不通,而且,他刚才破了花无谢的忌讳,又吃了人,所以他颇有一点不敢见花无谢的感觉。 夜尊关心则乱,并没发现有一条漏网之鱼。在离药泉稍微有点距离的小树林里,那里还藏着一位弓箭手,他的能力在众多刺客中是比较出色的,而且,弓箭本来就是远程攻击的工具,所以他离中心战场远一些也很正常,就是他连射了两箭却只有一道破空声,这才让花无谢受了重伤。 没被解决掉的弓箭手亲眼看着夜尊吃掉了箭,吃掉了人,他强忍住惧意,走了另一个方向回主家复命去了。 马车里,花无谢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倾城公主将他拥在怀里,哄着眼眶,可怜兮兮地摆着公主的架子:“花无谢,花无谢……你不会有事的,我不准你有事,你听到没有……”她一边命令花无谢不能有事,一边用手捂着他的伤口,企图让血少留一点,只可惜,都是徒劳无功。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也只是因为未到伤心处。面对重伤的弟弟,花满天也忍不住掉了泪,他一边自责,还要一边给弟弟打气:“二弟,大哥知道你听得到,你一定要撑住,知道吗!” 谢千寻可比倾城公主和花满天冷静多了,她虽然担心,但她知道还有希望:“公主,姑姑一定有办法救无谢的。” 倾城公主抬头看了眼谢千寻,点了点头。 此时的夜尊并不在车内,若是在,他一定能看出来,这两个姑娘虽然都很担心花无谢,但是她们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又僵又硬,跟棺材板似的。 飞奔的马车自然是十分颠簸的,花无谢的血在颠簸之下越流越多,失血让他感觉口干舌燥,想要喊一声“水”,可出口的却是咳嗽,鲜血顺着嘴角划下,花无谢感觉没那么口干了,觉得轻松了一些,但是对倾城公主来说,她只感觉花无谢又重了一点,她连忙摇了摇花无谢的身子,可花无谢一丁点反应也没有:“花无谢,你醒醒,你不能死,你醒醒,听到没有!” 刚上车的时候,她摇动花无谢,花无谢还能微微动动头部,寻个舒适的姿势,可现在,任倾城公主怎么晃动他,花无谢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所以倾城公主才会这么着急,这么无助。 夜尊听见倾城公主的惊呼,知道大事不妙,立刻钻进了马车,拦起花无谢:“我送他去湖心小筑。”说完,带着花无谢瞬移离开了。 下一瞬,夜尊落在了湖心小筑,小灵仙看见夜尊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吓了一跳,好在小姑娘被花无谢的重伤吓到,没心思去研究夜尊,直接跑回屋里喊灵姑子出来。 灵姑子指示夜尊把花无谢已经脏污的衣物换下,开了一个方子让小灵仙去熬药,自己去准备针具和药膏,看似兵荒马乱,实则乱中有序。 给花无谢换好衣服,敷上药物之后,灵姑子站在床头:“我要开始施针了,你们保持安静。” 夜尊点头,退到了一旁。 灵姑子轻拈银针刺入花无谢头部的穴道,微微转动刺激穴位,几针下去,花无谢的情况稳定了下来,看着花无谢的呼吸逐渐恢复平稳,夜尊长舒了一口气。 他自己也觉察到了,哪怕他已经找到了哥哥,并没有再把花无谢当成沈巍,可他依然会如初见时一样,一见到花无谢受到伤害他就会心急如焚火冒三丈。 虽然夜尊自己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但如果是沈巍在,他一定会告诉夜尊,哪怕花无谢与他不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但他们依然可以当兄弟,这种兄弟亦友亦亲,比一般的远亲或者一般的兄弟关系更密切,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金兰之交。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0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命悬一线(上) 花无谢的情况暂时稳定了下来,在灵姑子收最后一针的时候,花满天带着倾城公主和谢千寻来到了湖心小筑,为了不让家人察觉花无谢受了伤,他们刻意避开了府内的所有人,所以才来得稍微慢了些。 倾城公主一进入湖心小筑就喊着花无谢的名字飞奔了进来,原本寂静的小筑顿时喧闹了起来。 小灵仙立马飞奔过去,抱住倾城公主的腰:“嘘——嘘——不要吵,姑姑在帮无谢哥哥疗伤呢!” 倾城公主捂着自己的嘴,拼命点头,小灵仙见倾城公主不出声了,这才松开她,引她来到花无谢床边。 倾城公主从来没见过这样奄奄一息的花无谢,在她面前的花无谢永远是那么的帅气,那么的有活力,他既可以成熟到挡在她面前为她遮风挡雨,又可以孩子气到陪着她一起闯祸一起闹,哪怕他没在她身边,可她只要一个转身,一个回头就能看见花无谢站在她身后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她所有的不开心都是从花满天那里得来的,而她所有的开心都是从花无谢这里得来的。 可惜的是,直到现在,她很可能就要失去花无谢了,她才发现,花无谢对她来说到底有多么的重要。 灵姑子收针起身,小灵仙立刻端上刚才熬好的药:“姑姑,药熬好了。” “我来。”花满天接过药,小心翼翼地喂给花无谢。夜尊从旁帮忙扶起花无谢,让花满天能喂得方便些。 “姑姑,花无谢他怎么样了?”谢千寻担心地问。 灵姑子叹了口气,摇摇头,神色凝重:“他伤得实在是太严重了,又留了那么多血,虽然我用银针护住了他的心脉,但是那支箭直接伤及心窍,到底能不能救活,恐怕只有听天由命了。” 倾城公主吓坏了,咬着下唇说:“什么叫听天由命!我不要他死,您一定要救活他!”倾城公主明明是面无表情,声音倒是激动得很。 正在喂药的花满天听到灵姑子说希望不大,不由得手一抖。他强压下悲伤,说了和倾城公主类似的话:“姑姑,求您一定要救我二弟。” 灵姑子踱了两步,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这湖心小筑的药实在是太少了,这样吧,我写个药方,你们赶紧去药王谷拿一些药材过来,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我速度快,我去拿。”夜尊对花满天说。 “我去,你速度再快,不认识药材,去了也没用。”花满天这话倒是没说错,夜尊确实不认识药材,哪怕来回的速度再快,认不出药材也一样是耗费时间。 其实,花满天认识的药材也不多,但是药王谷的主人是玄灵子,他是灵姑子的师兄,花满天和玄灵子相互之间是认识的,哪怕他认不全药材,玄灵子是肯定会出手帮忙的,若是让夜尊去,玄灵子不认识夜尊,恐怕还要多费口舌,这更耽误时间。 灵姑子正在写药方,花满天喂完了药,趁机对倾城公主说:“公主,你出来也有两天了,你快回去吧。” “我不,我答应过花无谢,如果他受伤了我一定会陪着他,所以我绝对不走。” 倾城公主的倔强是出了名的,花满天还想再劝,谢千寻拦住了他:“天哥哥,她的心情我能理解,就让她呆在这里好好陪陪花无谢吧。” 花满天只好点点头。 灵姑子写好了药方,递给花满天:“事不宜迟,赶紧出发吧,速去速回。” 花满天重重点了一下头,拿着药方出了门,谢千寻跟着一起跑了出去。灵姑子见现在也没什么需要她的了,便带着小灵仙去了隔壁的屋子,一来可以稍事休息,二来也能顾着点花无谢的状况,若有紧急情况她们可以及时处理。 倾城公主坐在床边,握着花无谢的手,轻声说:“我答应过你,在你受伤的时候我会一直陪着你,所以,你好好休息,我就在一旁呆着等你醒过来,你一定要醒过来。” 夜尊坐在床的另一边,第一次产生了“无能为力”的无助感,他此刻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懂得“治愈”异能,如果花无谢是中毒,他还能把毒素吞噬掉,可他现在是失了血液和伤了心脏,吞噬异能对花无谢的伤一丁点帮助都没有。 此时,他无比希望沈巍就在自己身边,因为,心脏上的伤,沈巍一定有办法治好。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一章命悬一线(中) 当天晚上,夜尊坐在床边守着夜,倾城公主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昏睡中的花无谢,僵硬的脸无法展现她的表情,眼神却是清楚明白的泄露了她的情绪,她在回忆过去的事情。 她已经记不起来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花满天了,可能是因为花满天当初帮助过她,也可能是因为花满天是所有同龄人中最出色最耀眼的那一个,可现在想想,她能记起来的事情,都跟花无谢有关,小时候和花无谢一起练习射箭,因为花满天射箭非常厉害,他们想跟他一样厉害,但是自己射了两天就不感兴趣了,拐着花无谢也不好好练;还有,小时候看供桌上摆的贡品既好吃又好看,就偷偷去拿,她不愿意在花满天面前这么干,所以揪着花无谢当他的共犯;还有一次,他们三个人一起爬树,她下不来了,小时候只记得是花满天接住了她,现在才想起来,当时花无谢趴了下来,生怕万一没接住就把她摔伤了,好像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花无谢苦练轻功,她再也没从高处摔下来过。 她从没长大过,从几岁到十几岁,一直都那么娇蛮任□□闯祸,花无谢却是越来越优秀,当然,他的闯祸能力也不亚于她,不然城里认识他的人也不会给他取个“混世魔王”的外号,可是他天资聪颖,待人热忱真诚,顽皮得一点也不讨人厌,甚至还是花家最得宠的那个孩子。 记得在一次宫宴上,她嫌无聊提前离席,自己把自己当风筝放,虽然在天空中只飞了一小会儿,可那时候的自由自在令她万般愉悦,有句话叫乐极生悲,她从天上掉了下来,好在有花无谢接住了她,她这才平安无事。 当时花无谢是怎么说的来着? 哦,对。他说:刚才在宴会上不见了公主,想念得紧,所以出来找找。当时她又羞又怒,只觉得花无谢是在调戏她。 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她赫然发现,从小到大,花无谢看她的眼神从来没变过,他的眸子里永远都有着她的影子,有着对她的爱恋。她从不在意别人的眼神,所以她从来没察觉到花无谢看她的眼神是如此独特。 还有好多好多事,她想了一晚上,从小时候那一桩桩一件件想到现在,“花无谢……”她强忍着不让自己流泪,生怕眼泪会模糊了双眼,让她看不清花无谢。花无谢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睁开,所以她绝不会让自己的眼睛模糊掉,她一定要亲眼看着花无谢醒过来,再在他眼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过去的她疯狂的爱着花满天,甚至做了许多傻事,但那是过去,现在的她很清楚,她绝不希望自己的身影从花无谢的眼里消失,她是如此迷恋被花无谢爱着的感觉,她舍不得花无谢有事,她也绝不要花无谢有事。 花无谢仿佛是听到了她的呼唤,但是意识还停留在倾城公主遇险的时候,他在梦中呢喃:“公主……公主快跑……快跑……” 倾城公主见花无谢好像是要醒过来,在他耳边轻声说:“花无谢,花无谢,你醒醒。”她自责,从来捅破天都不怕的倾城公主学会了自责:“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一个人乱跑,你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害的。” 哪怕是在意识混沌的时候,花无谢都见不得倾城公主不开心,他眼睛还没睁开就在反驳公主的话了:“我不许你这么说自己。” 倾城公主听见花无谢的话,快速眨了眨眼睛,只见花无谢慢慢睁开了眼睛,倾城公主就这样被装进了他的眸子里,他看她的眼神如往常一样,温柔,恋慕,专注:“我花无谢能为你去死,此生无憾。” “花无谢……”她要怎么回报这一片深情?伴他一生够不够? “我知道在你心里,你喜欢的一直是大哥……”花无谢累了,吸了口气,继续问:“可我还是想知道,在你心里,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 倾城公主连忙点头:“你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花无谢的苏醒让她觉得安下了心,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滴在花无谢手上。 花无谢帮她擦了擦眼泪,笑了笑:“你哭的时候也很漂亮,但是,我更喜欢看你笑。”从小到大,他最喜欢的就是倾城公主的笑容,只要跟她在一起,他就想要都她笑,所以,哪怕是死,他也想看着倾城公主的笑容去死。 倾城公主抽泣的问:“我这么嚣张跋扈爱闯祸,有了僵尸脸什么表情都做不出,就算是没有僵尸脸的时候,倾城也不是倾城的脸,你到底爱我什么。” “可我就是爱你,爱你的一切,爱你的所有……”花无谢一口气喘不匀,咳了几声,没有力气再讲话了。 夜尊在一旁坐不住了,闪身过来:“不要再讲话了。” 花无谢开心一笑:“欢迎回来。” 若不是花无谢气若游丝躺在这里,夜尊说不定还能乐呵两声,可现在,他眉头紧锁,不耐烦地说:“别说话了,好好休息!” “嗯……”花无谢又昏睡了过去,只是这次睡得不沉,伤口的抽痛让他睡不好,胸口的伤因为敷了药,好歹还能忍受,可心脏上的伤却是药力没有到达的地方,心跳一下,疼痛一分。 倾城公主把花无谢的手放进被子里,给他盖好被子,让他既不会觉得冷,又不会因此而压迫胸前的伤口,她对夜尊说:“你照顾他,我要去把我那张爱笑的脸换回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命悬一线(下) 把脸……换回来? 夜尊完全没听懂她这话的意思。不过夜尊对此并不在意,所以只是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他会在这里守着花无谢。 倾城公主离开后,夜尊守在床前看着花无谢因疼痛时而皱眉时而咳嗽,他觉得非常不好受,手心一转,黑能量在手中燃烧,如火焰一样质感的黑色烟雾中带着蓝色的闪电,如果这团烟雾在沈巍手中,那花无谢的伤就不用担心了,可现在,这团黑能量是在自己的手中,所以,他对花无谢的伤毫无办法,如果可以把痛觉吞噬掉就好了。 夜尊收回手中的能量,他自己都知道这是在异想天开。 疼痛让花无谢睡不安稳,隐隐还渗着冷汗,明明唇色苍白,脸上却是潮红一片,哪怕夜尊不懂医术也知道他现在的状态很不正常,他连忙喊灵姑子:“姑姑!花无谢不对劲!”听花满天和谢千寻叫惯了“姑姑”,他也就跟着一起这么叫了。 灵姑子刚给倾城公主施完针让她睡下便听到夜尊这么一声喊,她让小灵仙为倾城公主做好前期的准备,自己赶到花无谢这一边。 灵姑子给花无谢把了脉,稍微松了口气:“受伤引起的高烧,放心,能控制住。”说着,在外关、曲池、合谷三处穴位下了颤针,片刻之后,花无谢脸色恢复,冷汗也不怎么流了。 “沈公子,厨房有热水,麻烦你打一盆温热的水过来帮花无谢擦擦汗。” 夜尊点头,一转身人就不见了。夜尊瞬移到厨房,正好发现有烧好的热水,拿了个盆,兑成温水之后又瞬移了回去。 夜尊回来的时候灵姑子正在收针,见夜尊回来,那起一块汗巾放进水中。她告诉夜尊,擦汗时沾湿了汗巾之后在头、面、颈、手处轻轻点一点就行,汗擦去之后把汗巾放在花无谢的额头上,半盏茶之后取下放入水中,再重复一次这个动作,重复三次即可。 交代完后,灵姑子回到隔壁屋,倾城公主已经在床上睡熟,小灵仙也将遮挡帘竖了起来,并准备好了相应的工具。灵姑子给双手做了清洁,拿起一片汗巾,用其中一角沾湿了药水,顺着倾城公主的发际、脸颊、耳后、下巴绕了一周,然后将一块手帕放进温热的水中打湿,拧干了多余的水份之后覆在倾城公主的脸上。 两盏茶时间过后,灵姑子把手帕取下,在倾城公主耳后轻轻一勾,倾城公主耳后起了一层皮,随后,灵姑子将面皮摘下,露出了谢千寻的脸。灵姑子给倾城公主清洁了一下面部,然后涂上营养膏,整个流程才算是完事了。 小灵仙见倾城公主的面皮已经摘下,便劝灵姑子:“姑姑,夜深了,您也该休息了。” 灵姑子摇摇头:“今天晚上我可睡不好。小灵仙,你先去睡吧。” 小灵仙也摇了摇头,坐在一旁:“姑姑不睡,小灵仙也不睡。”话音刚落,灵姑子抬起头想要劝她去睡觉,却发现这小姑娘已经睡着了。灵姑子忍不住噗嗤一笑,为她盖上一个薄毯子。 后半夜,倾城公主醒了过来,她抚摸着自己的脸,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她感觉脸没有那么僵硬了,她知道她的脸已经换“回”来了,从此以后,倾城再也不是倾城的脸了,她会一直顶着谢千寻的脸、过谢千寻的生活。 不要紧,现在重要的是花无谢。 她连忙下了床,跑回花无谢所在的屋子。夜尊见到谢千寻的脸,以为是花满天回来了,问:“你们回来了,药带回来了吗?” 倾城公主摇摇头,说:“我是倾城。” 夜尊愣住,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倾城?” 倾城公主趁夜尊愣神的时候把他拉开,自己坐到了床边,她喊着花无谢的名字,希望能得到他的回应:“无谢……花无谢……你醒过来看看我。” “无谢,你醒过来看看我……” 花无谢睡得不沉,听倾城公主喊了几声之后就醒了过来,只是看到那张属于谢千寻的脸,花无谢有点反应不过来。 “无谢,我是倾城啊。” “公主……” “无谢,我请姑姑把我的面皮揭下来了,从此,我不再是僵尸脸,我可以笑了,我可以一直笑给你看,所以你绝对不可以有事。”倾城公主笑着,眼里闪着泪花。 花无谢最喜欢倾城公主的笑容,无论她是“谢千寻”的模样还是“倾城”的模样,只要她是倾城。看见倾城公主的笑容,花无谢也开心起来。 突然,花无谢喉头一甜,一口血喷出,紧接着就是一阵呛咳,吓得倾城公主连忙喊灵姑子过来。 小灵仙也被惊醒了,跟着灵姑子连忙跑了过来,小灵仙递上银针,灵姑子在花无谢头顶的穴位下了针,花无谢停止了咳嗽,昏睡了过去。 这一次,灵姑子并没有把银针取下来,神色严肃:“我封住了花无谢最后一口气,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 “只是什么?!”夜尊着急地问。 “若他们再不回来,怕是要赶不上了。” 夜尊一听,转身就走:“我去接他们回来。” 灵姑子刚要说点什么,夜尊已然消失不见,还没等灵姑子感叹夜尊的轻功奇高,夜尊已经带着花满天和谢千寻回来了。 “这……这么快?” “我们就在附近。”花满天解释。 “药呢?” 花满天递给灵姑子一个木匣:“药材都在里面。” 灵姑子和小灵仙去煎药,两位“谢千寻”相顾无言。 还是花满天先开的口:“公主,你……” “是我让姑姑帮我揭下面皮的,花无谢喜欢我的笑脸,所以我不想顶着僵尸脸。”倾城公主一手握着花无谢的手不肯放开,另一只手帮他擦去嘴角的血迹,“我好不容易才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听到没有,花无谢。” 夜尊这时候总算是闹明白了,一直以来跟他作对,让他看不顺眼的“谢千寻”其实是倾城公主。 一炷香后,灵姑子带着药回来了,花满天接过药,小心的喂给花无谢喝,当花无谢喝完药,灵姑子将他头上的银针拔了下来,因为药效必须通过气血的引导才能发挥作用,头顶银针封住了血脉,药是无法起效果的。 可没想到,银针拔下来之后,花无谢的情况再次恶化,虽然没有再吐血也没有再咳嗽,可却是一口气喘不上来,出气多进气少,眼看就要不行了。 倾城公主吓坏了,双手紧紧握着花无谢,试图以话激他:“花无谢,你既然让我爱上了你,你就得一辈子宠着我,哄着我,不许丢下我一个人,你听到没有!” 花无谢听到了,他很想回她一声好,可是没有力气,只能给她一个微笑,咽下最后一口气。 倾城公主大惊失色,俯在花无谢身上大哭:“无谢,你不能有事!我把我的命给你,我不准你有事——!”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