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理解和支持《别来领养我》的作者的呼吁!

    唐山大地震发生在十年动乱的年头。#46;Pinwenba&#46那时的思想路线、处理方法和宣传基调都是“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抗震救灾必须证实某种思想的“伟大胜利”,人、人的生命、人的利益必须为政治服务。在这种封闭、愚昧的社会条件下,就出现了不断以揭伤疤激发“阶级感情”但事实上严重伤害心灵的事件。作者的痛苦经历就是一个证明。就本质而言,是当时的政治的牺牲品,今天回忆起来依然不寒而栗。作者的痛苦经历令人痛心不已。

    改革开放以来,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逐步彰显,以人为本的思想逐步成了从上到下的共识。这次汶川大地震已经显示了这一点,如中央一开始的决策就是强调抢救生命,及时地开展心理救援,设立国祭日、及时疏散伤员和学童、预防次生灾害、接受国际援助等等。

    对灾后的孤儿安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民政、教育、心理、民俗、伦理、慈善等方面的综合问题,需慎重处理,要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社会组织保障,不是简单地分配一下就能了事的。但无论用什么方式安置灾后孤儿,如家庭领养、孤儿院收养、家庭托养等,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必须尽快地安置他们,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尽快地得到稳定的看护人的关爱。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理论告诉我们,看护人的稳定性,涉及到儿童依恋形成的类型和品质。对于孤儿来说,能否立即得到一个稳定的看护人,是心理重建的关键因素。没有这一条,就不可能使受灾孤儿从心理阴影中顺利地走出来。错过了时机,也会形成难以可逆的心理创伤。家庭领养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之一。因此,我想,最重要的不是要不要领养,而是由谁领养和怎么领养的问题。国家应该立即出台相关法规,有序地、有监督地、有反馈地把领养灾后孤儿的事当作一件重大的、长期的工作来做。领养家庭和收养单位都要经过必要的训练和进修,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障孤儿的权益和身心健康。对不合格的当事人,应给予惩处直至取消领(收)养权。新闻媒体也应依法顾全大局,体恤弱小,将心比心,恪守职业道德,不要一味追求宣传效应而伤害孤儿心灵。可以说,安置和收养灾后孤儿,是对中国公民社会和家庭伦理建设的一次推动和革新,也是对人性的一次洗礼。我坚信,社会是进步的,人心是进步的,唐山孤儿的遭遇不应重演。

    别炒作灾后孤儿,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关爱。

    让全社会都体恤弱小。

    2008年6月14日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