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科幻小说 > 重回原始社会 > 第八十三章 游击首战告捷
    林武那边果然已经没事了,探子来报,兽潮过去之后,尽管拉曼和大胡子仍在进攻营地,但收效不大,没有造成多大伤亡。

    就是现在林修认为现在大胡子他们经过连日作战,必定疲劳不堪,是自己这只黄雀出动的时候了。

    虽然火枪只造好了几支,但林修认为暂时还不需要这种高级武器,有炸药已经足够。

    由于炸弹的工序并不复杂,所以这玩意已经造了一堆出来,有百数个之多,威力强度足以炸崩任何营寨的护墙。

    不过在这段时间研制火器的过程中,林修又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自己部落的工人严重不足,生产效率低下。

    虽然士兵职业化让部队的战斗力更强,但经济与科技发展同样需要青壮男丁,大家都去当兵了,因为工资高,还能立功。没人愿意当工人,就难以让部落的生产力提高。

    比如现在,自己要带兵出去打仗,部落里就剩下几十个商人,几十个工人是青壮男人,其他都是做不了事的老者,火枪的制作进度就会大大下降。

    但这个也是目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部落现在处于战斗不断的非常时期,没有能让他们安居乐业的资本,否则情况可能会稍微好一点。

    医学的不发达,也会导致工人数量更少,那些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其实完全可以回家更换职业;但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所以往往是稍微重点的伤情,便只能等死。

    所以林修没有了亚瑟的阻碍之后,便下令马丁开设医馆,专门教授医学知识,希望在这一方面能够尽快取得突破。

    一千两百名战士整装待发,此行,意义重大

    和林妻告别之后,林修头也不回地领着人走了,赶到那边需要差不多两天时间,希望不要出现什么变故才好。

    打仗的过程中,林修最怕的不是失败,而是行军,这种耗体力而又无聊的过程实在是令人想死。

    虽然身体素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好了不少,但是坐在马上连续奔袭,还是有点受不了;不光是自己,那些强悍的原始人也累得不行,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难道你有什么更快的办法”亚瑟听到林修诉苦,顿时来了好奇心。

    林修发明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再多一点亚瑟也不会觉得奇怪,所以他还以为林修又有了什么新的想法。

    “办法倒是有,不过暂时很难实现。”汽车这个玩意,林修还真是一窍不通,最多能说出蒸汽机之类的术语,具体要怎么研制完全不懂。

    其实如果坐马车就可以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但林修认为那有些做作,虽然自己也认为这个领袖的位置坐得很稳,但出于以前的吊丝心态,没有厚起脸皮来。

    这一次,林修没有绕道而行,而是直奔大胡子的营地,听说他出动了不少士兵,那么营地防守必定空虚,说不定有偷袭的机会。

    再加上这次出来,不仅带上了十架投石车,还有炸药这种高端武器,就算他留有士兵把守,也可以强攻试试看。

    大胡子果然是个狡猾的角色,他的营地之内,竟然还有几百士兵

    派出卧底进城查探之后,亚瑟面色凝重地说:“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战士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实力如此强大,我甚至认为他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领而已。”

    这个营地发展得很不错,里面人丁兴旺,自给自足,防御工事也很齐全,可见大胡子不但有军事才能,在内政方面也不错。

    可是,他的敌人是自己,一个掌握了超时代科技的人

    亚瑟带着人入城之后,便在护墙的角落全部安放了炸弹,这只是引爆用的,所以不用专人来点燃。

    而真正开启大战的还是投石机,林修已经专门准备了油爆弹,这种代替了巨石的玩意一旦爆炸,方圆十米之内草木无存,曾经吓得莫顿和亚瑟脸都白了。

    大军集结到营地前方五百米处就被发现了,他们立刻关闭城门,殊不知这根本是无用之举。

    守株待兔老子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高科技

    林修得意洋洋地命令部队继续前进,以达到投石车的射程,他们不敢出城迎战更好,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调整角度和距离。

    林修现在还没有要冲锋的意思,这一战,就是要实验新型武器的威力

    十颗带着黑色浓烟的油爆弹从天空划过,瞬间掉入了敌营之中,接着,一幕本不该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场面,震惊了整个岛屿

    巨响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油爆弹本身的爆炸场面就够大了,还引爆了那些,敌营瞬间变成了火海,被炸死炸残的更不在少数。

    守城战士已经完全蒙了,他们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心里唯一的想法便是,这难道是受到了神灵的惩罚

    同样惊讶的还有亚瑟,他连说话都不连贯了:“这这真是厉害啊”

    火器作为改变了人类军事模式的武器,这种说法绝对不是夸大其词,冷兵器进化到热武器,这是一种质的飞跃。

    两种武器能带来的效果,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有办法比。

    而热武器也将帮助人类成为宇宙之中的高等生物,这种改变不是因为身体、思想的进化,而是力量的强大,足以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也许现在大胡子唯一能扭转局势的做法,便是集合所有兵力冲出营地,破坏投石车,并与林修决一死战。

    但很可惜大胡子不在营地之内,而且就算他在,也没有这种勇气

    他照样也是个原始人,怎么能理解这种高端的武器,所以肯定也会和现在营地里的那些人一样,跪地向上天祈祷,吓得魂不附体,完全没有了战意。

    林修此战就是为了立威,所以丝毫没有留情,投石车不断地装填着弹药,但已经改成了石弹、油爆弹轮用,这样是避免杀害太多的无辜民众。

    尽管如此,现在大胡子的营地已经彻底不能成为安家之所了,所有房屋都已经燃烧着熊熊大火,而护墙也炸开了几道口子。

    接下来,便轮到步兵进攻了

    一袭黑色军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敌营,投石车也在这时暂停了攻击,以免误伤己方士兵。

    连续行军两天,士兵们都没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经放话,只要攻下这个营地,便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狂欢庆祝

    士气再度被激发出来,面对这些已经意志崩溃的敌人简直如同大人欺负幼儿园的小孩。

    林修没有留在后方指挥,而是跟在队伍的后面,也不急不缓地参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现在已经没有守兵在墙头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况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儿八经的火枪

    这把火枪刚研制出来的时候,林修已经拿着去打猎练习和实验了,现在虽然说不上是个神枪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后坐力,并且能时不时对目标造成伤害了。

    亚瑟对火枪可是眼馋不已,但由于出来得匆忙,所以没有得到这个福利。现在营地内制造一把火枪,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这还是十小时制工作的结果,所以他暂时只能看着林修威风,自己还是拿着长矛。

    这火枪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后坐力的问题暂时没有解决,林修在地上开枪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坐在马上就不行了,连马儿都会因此受惊。

    由于兴奋过度,林修的第一枪没有命中目标,那个可怜的家伙算是躲过一劫,马上转身跑掉了

    “靠,这么不给面子”林修怒骂着装填弹药,同时也在寻找下一个可怜虫。

    终于一个已经胆子稍大的敌兵企图做最后反抗,林修双手举枪,瞄准了他的胸部,岂料砰的一声,却射中了他的大腿,这准度简直令人汗颜。

    “是距离的问题”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离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错了。

    第三次开枪,林修终于准确命中了目标,而且是正中心脏,对方立刻毙命。

    火枪这种武器,即使能量产,看来也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真正地发挥其威力,否则浪费的弹药都不知道能否负担得起。

    硫磺、硝石这些火药的原料,虽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实验的过程中,就浪费了大半。现在制作火枪,可以说是在用着最后的储备。

    为此,林修已经命令商人,有机会要多收集点这些东西,自己可以高价购买。本来不给钱也没事,但那样就过于霸道了,民众会闹不满。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这一块,还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威严,又要和他们显得很亲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适用的。

    战士们对付这些已经丧失了信心的敌人,可谓是痛打落水狗,手下丝毫没有留情,除了老弱妇孺一概杀无赦

    这是一曲胜利的奏鸣曲,在敌营的上空徘徊不去

    两个小时过后,敌营之中已经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间,仍会感觉到反胃,不过比以前已经好多了。

    大胡子的战士很强,他们只是被高科技给吓傻了,打击了士气,否则绝不能如此快解决战斗。

    尽管如此,己方还是损失了十几名战士,那些负隅顽抗的死忠者发起狠来也十分难缠。

    留下人打扫战场之后,林修便走进了大胡子居住的屋子里,这个地方不算豪华,原始人首领都爱的珠宝首饰,这里偏偏没有。

    填满整个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这一般是记录重要信息的载体,林修对此并不陌生,不过上面的文字确实很难看懂。

    上次林德给自己看的那个,类似于象形文字,但这上面的,却是自成一体的某种文字,书写方法像拉丁文,但却极其有规律。来来回回总共才十几个字母,而且重复之处甚多。

    “你认识大胡子多久了”林修抬起头问站在旁边,同样也研究着这些东西的亚瑟。

    “准确地说,我并不认识他,只见过几次面。”

    “那大胡子的部落存在于这个岛屿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这样问,因为这些羊皮纸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远,说有几百年也不夸张。亚瑟作为岛屿上的老住户,应该懂得一点对方的历史。

    “不久,他们是一个新兴的部落。听我母亲说,当时她都没有听说过对方,大胡子应该是在我刚成为首领那时候,才聚拢了一些族人,建造起这个营地。”

    原来如此,那这羊皮纸,记载的应该不是他们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们的。

    大胡子莫非能看懂它们否则他怎么会将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内,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直到亚瑟来通知,庆祝已经开始了。

    除了必须巡逻的战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欢之中,整个营地点上了十几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种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当然不会少。

    整个时代,人类还处于很愚昧无知,并且不懂得自我价值,及其人格尊严。

    就比如自己现在占领了大胡子的部落,他族内的女人现在来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颜开的,这就是没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现。

    换句难听的话来说,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杀死他们,并且给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虽然觉得他们可怜,但也暗自庆幸,若非如此,那么每一个族群的安抚工作都是项大工程。

    而现在,只需要将他们转移到自己的营地,加以教化,给予信仰,便能彻底收服,使之成为自己的子民,相对来说简直没什么难度。

    也许乱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经难保,又何必在乎跟随的是谁

    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作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让我来结束他们的无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欢快的气氛之中,这当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与民同乐。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