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有一条美食街 > 第59章 用好味道征服客人!
    温暖笑着指了指旁边的一杯:“你再尝尝这一杯。”

    于是金老板便又捧起另一杯, 用吸管在奶茶里轻轻一搅, 珍珠便若隐若现地浮现。单从颜色看,这杯奶茶的色泽比刚才那杯要深一些,呈红褐色。

    稍稍一凑近,便觉得香味格外地浓郁, 十分诱人。

    纯正的奶茶,味道并不浓, 难道是和他做的奶茶一样,里面加了什么香精, 所以味道才那么浓吗?我就说嘛,用粉剂调出来的也挺好, 至少价格便宜,味道也更加香浓。

    金老板一边想着,一边喝了一口。神情微微一愣,忙又喝了一大口。

    金老板也喝过不少的奶茶, 港式的、台式的。也知道港式的清淡些,台式的更甜腻,更适合大众味。可没有一种, 像此时此刻他口中喝到的这样, 甜而不腻, 醇香浓厚。

    尤其是当中茶味,明明是那么独特的口感,可又丝毫不会抢了奶的香味。两者融合其中,完美地呈现于味蕾之上, 带着丝滑润爽的口感。一口咽下肚,奶香渐渐地淡去,茶香绵长悠远,回味无穷。只一口,便能勾得人欲罢不能。

    不知不觉得间,金老板已经将整杯奶茶都快要喝完了,杯底的珍珠晶莹透地浸在余下不多的奶茶里,还带着莹莹的光。

    金老板用粗的吸管猛吸了一口,珍珠连同残余的奶茶便顺着透明的吸管,咕噜咕噜地滚进了他的口中。

    这一杯的珍珠和上一杯的用料一样,但是因为浸到了奶茶的味道,味道便要上升好几个层次。

    “怎么样?”温暖含笑着问。其实不用问,她已经从他的表情里看出答案了。

    金老板把口中的东西咽下去后,迫不及待地问道:“你这里面到底用的是什么茶,怎么会这么好喝?”

    温暖道:“你第一杯喝的奶茶,用的是普通的锡兰茶。第二杯奶茶,我用的是另一种顶级的红茶,至于具体是什么茶,很抱歉,恕我不能告诉你。”

    倒不是说锡兰红茶做出来的奶茶不好喝。事实上,锡兰红茶与我国的祁门红茶、印度阿萨姆红茶、印度大吉岭红茶,并列作为世界四大红茶。口感自然是不差的,做出来的锡兰红茶也是颇有名气。

    只不过,拉雅红茶更加牛逼而已,色、香、味都远远盖于过其他红茶,更有独特的药理作用。若说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本性太过“孤傲”,只生长罕无人迹的拉雅山脉,采摘极为困难,因此才不为世人所知。

    金老板倒是没有生气,“明白、明白,这肯定是温老板您的独家配方。有了这么好喝的奶茶,咱们店的生意肯定能大火!”

    本来还嫌成本高的金老板在喝完奶茶后立马就改变了态度,连连赞叹奶茶的味道好、珍珠也好吃。甚至,他已经开始畅想客似云来的美好未来了。一杯只赚两块虽然是少了点,但是这么好喝的奶茶,肯定很快上量。销量高了,不怕赚不到钱。再说了,不还有15元一杯吗?每种卖个一两千杯的,一天的利润就很可观了!

    “行,你同意了就好。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先把店开起来。秦老板,刚才煮的奶茶还有很多,你全部倒到冰格里做成冰块。天气热,我估计喝冰奶茶的人会比较多。小秋,我买了些一口量的小纸杯,你倒个十几杯,用拖盘装了站到门口给人免费品尝。我去再煮点茶备用。”

    已经连着开了两家店,又管理了十多名员工的温暖在分配工作时,已经极为老练了。

    金老板一边将做好的奶茶倒在冰格里,一边和温暖闲话:“温老板,你做事也太实诚了吧。现在那些冰奶茶里面的都是普通的冰块,大家早习惯了。据说炸鸡店里为了降低成本,一杯可乐里面至少半杯冰。就连大冬天,你要不是特意说明,服务员都默认给你加冰的。”

    温暖道:“不是实诚,是必须要坚持品质。我相信,只有产品才是核心竞争力,其他的营销也好、服务也罢都是为产品服务。再好的营销与服务,产品如果不行,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大店,可能还有品牌效应在里面,像我们这小店品牌不够响,资金也不够雄厚,唯有产品让我们能与他们一较高下。”

    “温老板,你小小年纪的,这些生意经都是哪里学来的?”

    “学?”温暖自负地哈哈一笑:“大约是无师自通的吧?”

    其实现代的人生,生活水准早就大幅提高,对于质量的追求也更高。很多做餐饮的人士也意识到这一点,用品质留客。而那些,只追求利润,却放低要求的,最终都会被消费者抛弃。

    正如老金的这家奶茶店,被同行打压固然是一方面,最主要的也是他的东西确实没有什么竞争力,留不住顾客的心。

    此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常规的上班族、学生党们这个点几乎都已经走完了,温家街上显得有点冷清,远不如傍晚来得热闹。

    温明冬是温家村的土著,家里的房有一半都出租了,每月光房租都让生活过得很滋润。他又是家中的独子,没有什么压力。因此毕业后的工作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一个不爽就炒老板鱿鱼。

    今天是他炒老板鱿鱼的第二天,不用早起,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趿着拖鞋,穿着睡衣便出来觅食。

    露过奶茶店的时候,忽然被一位妹子给叫住了:“奶茶免费品尝,要不要来尝尝?”

    温明冬瞅了眼那熟悉的门头,嗤笑了一声:“哟改名字了?你们家的奶茶我买过,价格是便宜,但是味道真心不好。”

    秦小秋已经在门口站了一阵子,大约是之前这家店的口碑实在太差,居然连免费试饮都没人愿意来,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愿意应话的,秦小秋自然不能放过。她连忙道:“这是新款奶茶,用最鲜新的牛奶和顶级的红茶调制的,味道很好的!”

    温明冬摆了摆手:“顶级的红茶?切,吹牛也不打草稿,好的红茶你喝过?你知道真正的好茶得多少钱一斤吗?拿来冲奶茶?你老板要舍得,当初也不会卖那么难喝的奶茶了。”

    “好不好喝我说了不算,你尝一尝就知道了,反正又不要钱,尝一下你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万一不好喝,影响我等下吃早饭怎么办?哎我说,姑娘你别挡路呀!”

    秦小秋刚刚才喝过一大杯奶茶,知道这奶茶的味道有多好,眼见这人有眼不识金镶玉,真是又气又急。便也不管不顾地挡在他前面,举起杯子递过去:“免费尝的,不好喝你打我!”

    温明冬被她气笑了:我打你?为杯奶茶?犯得着吗!我又不是有暴力倾向的人。

    正想绕过这位缠人的姑娘,但是因为秦小秋的奶茶已经递了过来,香浓的味道从鼻端钻入。

    他吸了吸鼻子:“好像是挺香的……”

    秦小秋忙道:“喝起来更香呢!我刚喝过,真的很好喝。用料都很实在,真的是用好奶加好茶汤冲调出来的。”

    “那……行吧,我尝尝。”温明冬说着接过小纸杯,凑近闻了闻,只觉得奶茶的味道更加香郁。使得他这种对奶茶无感的人,都产生了想一饮而尽的冲/动。

    小纸杯里的量不多,正好够温明冬一口。可就是这一口,立马就让他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般惊喜。

    这味道……太赞了!口感很润,甜味、奶味、茶味,温柔地包裹住每一处味觉,带着极致的享受。奶茶的奶味纯正,和用奶精调出来的完全是天壤之别,混以红茶的味道,茶香淡淡,却回味无穷。仿佛觉得整个人都浸泡在奶茶里,舍不得出来。

    可是再舍不得,那也仅仅只是一口的量,惊鸿一瞥般的美味就这样消失在茫茫的胃海,带给人无限的遐思与遗憾,遗憾不能痛饮三大杯。

    等等,我为什么要遗憾?明明就是一杯奶茶而茶而已,想喝随时可以买就是了。我又不是买不起!

    反应过来的温明冬二话不说,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店里,“老板,来一杯,哦不,三杯奶茶!要门口试喝的那种口味。”

    金老板见有客人上门,立马精神抖擞,热情地介绍着:“门口试喝的有加珍珠和不加珍珠的。建议选珍珠奶茶,珍珠特别好吃,绝对超值!”

    温明冬抬头看了眼已经更新过的价格牌,见奶茶暂时只有两种:

    温暖奶茶:10元/杯

    珍珠奶茶:15元/杯

    “加点珍珠就要多五块钱?”

    金老板倒是很说话,笑眯眯地道:“珍珠奶茶是我们正价销售的,温暖奶茶是做活动的款,所以价格定的低,倒不是因为多了珍珠就贵5块钱。不过珍珠是我们独家密制的,味道一绝。”

    温明冬家里条件好,手脚也大方,出去玩的时候,二三十块钱的饮料喝着从不会心疼。多五块、少五块的对他区别也不大。

    “那就珍珠奶茶,来三杯。对了,要冰的。”

    “好的好的,稍等!”

    金老板喜滋滋地在心里盘算着,珍珠奶茶一杯能赚7块钱,当然比只赚2块钱一杯的更好呀!

    茶烫温暖已经煮好了,很快就调好了三杯加冰的珍珠奶茶。转过身看到温明冬,便笑着打了声招呼:“咦,这个点你还没上班?”

    都是一个村的土著,各家各户大多都认识。温明尔也就比温暖大几岁,小时候还一道玩过。后来大了反而生疏吧,也就是遇见了笑着点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最近,因为温明冬时常去买茶叶蛋和肉夹馍,搭过几句闲话。

    看到温暖在这里,温明冬还有点意外:“你怎么又卖起奶茶了?”

    温暖道:“哦,我入股了。你没看门头上都改成温暖奶茶店这个名了吗?”

    温明冬道:“难怪这个奶茶味道这么好,原来是你做的。小的时候怎么没看出来你做东西这么厉害。”

    温暖避重就轻地道:“用心作,自然能做出好味道来。”

    作者有话要说:  记得10年前的时候,俺们这里的奶茶是4块、5块左右,现在已经涨了一倍。好怀念以前的物价……

    另外,我写肉夹馍,是源于一种情怀。

    我常去的那家肉夹馍其实并不正宗,老板是河南人,夹馍的配料有香菜、青椒、红油辣椒,还有生菜、榨菜。

    那年我恋爱,和男朋友逛到那家小摊边上。我头一回吃也不太习惯,只是当年我俩很穷,约会去不起高档的地方,也吃不起贵的餐厅。路边摊都没啥好吃的,只能选肉夹馍。吃着吃着,居然就习惯,还喜欢上了。

    我记得很清,当年才卖2块5一个。后来基本上一年一涨价,甚至一年涨两回。

    再后来,住得远了,便不常吃了。只是偶尔路过时会买一个。到如今,肉夹馍已经涨到10元一个了。好在味道多年如一日,始终未变。

    可笑的是,很多年后,那个带我去吃肉夹馍的人才告诉我,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吃。

    和陕西的朋友聊起这茬时,她还笑我:“你不是爱上了馍,而是爱上了那个人。”

    我想大概是吧……

    好在当年的那个人,现在还在我身边,有时还会帮我改稿字的错别字(这两章是我自己改的,他没空)。所以,如果你们发现我文中有错字,请把锅扔给他。谢谢!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