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炮灰也要谈恋爱 > 031 大显身手
    红烧鹿筋是这个时空的一道传统名菜,曾经被列入满汉全席中的千叟宴,等闲并不常见。李明玉虽然很喜欢钻研厨艺,但正经研究过的只有西式餐点,中餐做一些家常菜式还拿得出手,像这种少见的食材,其实没做过。包括以前跟那个时代的迟远吹牛,也是参考了系统里检索到详细食谱,加上厨子的帮忙,才没有被现场打脸。

    这时代虽没有人帮她照看火候,但各种高大上的厨房电器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只要有足够详细的食谱,火候掌控这件事,它们的表现可能比高手还要稳定。

    李明玉按照系统的提示选择了四根鹿蹄筋,汆烫后腌制好,便开始准备其他的菜式。既然是满汉全席里的菜式,再凑几道一起实验看看。迟渊其实很想跟进厨房看看她怎么做的,但到底还是被她赶了出去,厨房本来就不宽敞,实在没有围观席位。

    等李明玉在厨房铿铿镪锵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四菜一汤给端上了桌,分别是:

    十二只明虾和虾泥做成琵琶形状放入空气炸锅油炸而成的“琵琶大虾”,当然盘子里只放了四只,放了两片薄荷叶做装饰;

    鸡胸肉以刀背敲成鸡肉泥挤出的鸡肉丸子和抄过水的豌豆爆炒而成的“溜鸡脯”,小小的一堆摆在盘子中间,用汤汁勾勒出简洁的图案,其余部分是大量的留白;

    巴掌大的鲥鱼去腮和内脏,加火腿、香菇、笋片上屉旺火清蒸,份量不多加上不好拆分就全部上桌了;

    精心拣选的湖米和切成均匀细丝的鲜嫩茭白快炒则是炒时蔬“湖米茭白”,也只有小小的一份。

    本来想做个文思豆腐羹,但这道菜实在太考验刀工了,李明玉决定不要那么为难自己,还是做个西湖牛肉羹吧,煮了小半锅,却只盛了小小的一汤盅出来。

    至于主食嘛,大晚上的吃什么主食?没有!

    这套漂亮的骨瓷餐具不知在柜子里闲置了多久,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色泽分明的菜式摆放在散发着莹润光泽的餐具中,还没吃就有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李明玉满意地欣赏了一会儿,又拿手机拍了照片,才回头招呼着躺在沙发上拿电视遥控器乱调台的迟渊:“别看啦,吃饭!”

    迟远早就不想看电视了,闻言立刻蹦起来,窜到桌前,顺手就夹了个琵琶虾放嘴里,竖起个大拇指,却不忘道:“我的红烧鹿筋呢?”

    李明玉正解着围裙,这才想起来,还有鹿筋没上桌呢,又“蹬蹬蹬”跑回厨房。

    揭开电砂锅的盖子,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吸饱酱汁的鹿筋安静地躺在锅里,在灯光的照耀下泛着果冻般的柔光,李明玉夹了一块放入口中,还不至于入口即化,但那种软嫩的Q弹口感,以及那在舌尖徘徊不去的香浓滋味,让她忍不住口水直冒,压制住再吃一口的念头,将它们分盛到更漂亮的小碗里。

    迟渊这会儿跟到厨房里,是赶也赶不走了,就站在灶台前拿筷子夹电砂锅里剩余的鹿筋吃。李明玉好笑地看着他:“明明走几步就可以去餐桌,干嘛非要站在这里吃啊?”

    “那汤盅里才放了几块?哪里够吃?还是在这儿吃比较实在。”迟渊看了一眼灶台上被留下的大部分食物,手上嘴巴都不停,一口一块鹿筋吃得可欢畅。

    李明玉也是无语了,她这是为了谁?骨瓷餐具好看也小巧,她为了迟渊以及自己的身材管理考虑,一下子做了这么多菜总不能那么实诚全给吃了,因此做的虽是中式美食,摆盘却参考西餐,每个盘子里只放了一点点。但量再怎么少也是五菜一汤啊!怎么也不会饿到他吧?

    “你这么吃要跑多少公里自己心里有点数没有?”李明玉很想把锅盖给摁上的,但看迟渊吃得那么开心,到底还是不忍心,嘴上却还是要提醒一二的。

    迟渊满不在乎地说道:“要这么算日子还过不过了?再者我是搞音乐的,又不是演员,搞那么严格干嘛……”

    反正此刻当下,天大地大美食最大。李明玉看不下去了,挥了挥手道:“你去桌子上吃吧,我给你盛。”

    “盛多少?”迟远看起来有点不放心。

    李明玉被气笑了,推着他往外边走,道:“全部,全部!可以了吗?”

    到底是把全部的红烧鹿筋以一个大盘子全给装了带到餐桌,其他的还是算了吧。好在迟渊也只坚持要这个,其他少点儿就少点儿。

    李明玉晚上有自己的食谱,加上刚才吸够了油烟,这会儿肯定是不吃的。迟渊这段时间亲眼目睹了她减肥的决心,问了句确定她不吃,也就不忍心诱惑她了,任由她坐在沙发前看电视。

    李明玉换到歌手大赛的频道,打算分析一下各个选手的资料,顺便计划一下后期的工作重点。一个人在桌边吃饭的迟渊看着她从包包里拿出小本子一边看电视一边奋笔疾书,本来迅速出击的筷子,不知不觉就慢了下来。

    这个人专门给自己做饭吃,也只是出于工作吧?曾经的她可不是这样,她会跟自己喝酒,会躺在自己怀中唱歌,她每晚都睡在离自己不到十米的床上,浅浅的呼吸声伴着他无数次的入眠……

    这次非要吃鹿筋,不也是因为想到了那次?可这人却一点都没露出怀念的样子。曾经的迟远,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十几个时空遇到的无数个匆匆过客中的一个?她遇到新的迟渊可以给他做饭,如果换成任何一个其他人,也不会有差别吧?

    这样想着再美味的食物都好像失去了吸引力。迟渊默默地放下了筷子,站了起来。

    用眼角余光在留意他的李明玉立刻就察觉了,疑惑道:“这么快就吃完了?”再一看桌子上,“你都没怎么吃嘛。”

    迟渊挤出个笑,说:“想想还是觉得你说的对,晚饭不能吃太多,待会儿上了跑步机就后悔死。”

    李明玉还能说什么,老板说什么都对。正要收拾桌子,迟渊拦住了,说:“等下我来吧。时间也不早了,你累了一天,早点回去休息吧。”

    李明玉挑了挑眉,看看时间才七点多。不过老板愿意提前放假,她有什么不乐意的,问道:“厨房里那些没吃的菜,你还要不?我舍友挺喜欢吃我做的菜,要嘛带给她吃吧?”

    迟渊点了点头,李明玉就把没上桌的菜全带回去了。她那个舍友是服装部的,专门管艺人的造型,拥有超令人羡慕的“怎么吃都不胖”体质,平日里李明玉给迟渊做的饭菜,装盒剩下的全都进了她的胃。

    看着李明玉毫不犹豫地将剩下的鹿筋都倒入保鲜盒,连同厨房里其他的菜和她自己采买的物品一起都带走,迟渊心中慢慢溢出了一滴滴的后悔。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本该继续工作一会儿再去健身的,结果却走到桌子旁,默默地吃起了剩下的菜。

    越吃,越觉得吃不饱。

    越吃,越想念那盘子红烧鹿筋。

    他刚刚是犯了什么矫情说不吃的?迟渊默默地唾弃自己,珍而慎之地将所有菜都吃完,甚至酱汁都喝掉,才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字:傻!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